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热门17篇)

时间:2023-12-09 18:41:22 作者:LZ文人

月工作总结是一个自我评估的过程,通过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找到工作中的亮点和改进的方向。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月工作总结,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烟花爆竹经营场地要求

各村(居)、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时值岁末年初,为防止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生,杜绝储存运输和燃放等环节发生事故,根据县安委办〔xxxx办发[xxxx5]17号〕文件精神,xxxx镇人民政府决定在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领域深入开展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大清剿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有非必打,除非务尽”的原则,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二)非法经营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4、零售经营户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烟花爆竹的;

5、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产品的。

(三)非法储存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

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

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四)非法运输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

2、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的;

3、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五)非法燃放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无审批手续从事烟花爆竹燃放业务的:

2、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3、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

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做好20xx年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县安监局《某某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发[20xx]35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现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我现有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5家,春节期间新增临时销售网点7家。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及时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安监局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1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合法经营的重要性。

(三)专项检查,整改落实。

按照县安监局下发的《某某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打非”工作,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网点以及其他商铺总计1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填写临时零售点审查意见书7份,查处安全隐患2条,整改隐患2条,整改率100%。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1、个别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购买者携带火种购买烟花爆竹);场所选择有安全隐患。

2、烟花爆竹储存库房垛高、垛与墙的距离不符合要求。

3、烟花爆竹储存库房警示标志数量不够。

进一步加强对常年零售经营业户的安全监管;继续保持打非的工作高压态势;扎实做好节后剩余烟花爆竹回收和处臵工作。通过对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有效监管,截至目前全镇未发生因烟花爆竹致人伤害等事故。今后,我镇将继续烟花爆竹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行为,为净化我镇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市场做出更大的贡献!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总结

根据县安委会安排,我镇高度重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加强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xx工商所、安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安办负责人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为确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发了《xx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

二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

三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这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查处农药店xx个,烟花爆竹经营店xx个,烟花爆竹库房xx个。

通过本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

2、多数经营业主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1、因镇政府无执法权,对无证经营的企业、商户无法取缔。

2、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经营业主“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营销、运输、存储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区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如下: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公开信、发布通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区委、区政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决心和决策部署,努力营造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严重危害性,自觉抵制非法制贩行为。具体标准:行动期间,每个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必须出动一部宣传车,每个村(居)必须设立宣传横幅6条以上,标语20条以上。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本着“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屋、不漏一人”的原则,全面彻底地搞好排查。除对原有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庄及其周边区域加大排查力度外,对非传统生产村庄及偏僻区域和部位也要落实严格的排查措施,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或存有侥幸心理。要把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交界区域、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员租赁房屋、农村闲置院落、废弃厂房和养殖场等部位作为工作重点,进行彻底地排查。要在排查中确定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全面摸清底数,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落实包括包靠人员和管控措施。特别要从重点人员入手,摸清其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现从事职业等情况,防止因管控不到位而发生私自制贩烟花爆竹问题。安监部门要对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燃放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所有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及时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措施。对违反规定运输和燃放、违法携带和邮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从严处罚。

要建立覆盖全民的有奖举报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迅速掀起一场围剿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各村居要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确定一名信息员。要充分发挥公共安全有奖举报电话的作用,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的,由区政府给予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行动期间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书记、办事处(管委会)主任引咎辞职;其他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逐级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都要落实包靠人员,严防死守,盯紧盯牢,杜绝事故发生。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1)7个包村工作组要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天候靠在所包靠村里开展工作;

(3)区委联合督查组要不定期到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对各基层单位和7个包村工作组、9个督导组的工作进行督查。

和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每周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成果和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区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取得的战果和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认真搞好总结并请于20xx年3月20日前书面报区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重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严教、严管、严查、严打的方针,按照年度工作方案,有效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的行为,建立健全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截止6月,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225起、没收各类烟花爆竹成品16821件,治安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xx、市供销总社主任刘玲玲为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成员,各区县(自治县)均相应建立完善了烟花爆竹“打非”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持了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健康发展的势头。

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始终把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投入烟花爆竹“打非”斗争,作为保护公共安全、个人生命财产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上下联动,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安全常识,宣讲秀山县“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性,公布了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的举报电话,通过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强化领导责任、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狠抓了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环节,始终坚持“六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打击,重点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开展了逐村、逐户地毯式拉网式大搜索,对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居民、农户和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以及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前科的重点人员和人群进行了密查暗访,设“眼线”跟踪监视。同时,在道路、水路、车站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卡,对非法流通进行查处。截止6月,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已对25个区县进行了督查,直接查处并捣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窝点17个,形成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始终坚持依法打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产品依法没收,统一销毁,严防回流。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让非法者有立足之地。同时,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问题控制、合理规划的原则,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注意合法者经营,取缔非法者经营,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巩固去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烟花爆竹生产零事故发生。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缺乏力度,表现是行动迟缓,人力、财力和器材没及时落实,工作精力投入不够。二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和乡镇工作比较浮燥,对本辖区内情况掌握不准,还存在一些肓点和死角,主动配合不够。三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长效机制不够完善,个别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人员还存在着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是季节性工作,因而工作有时紧时松现象。针对这些问题,结合下半年工作实际,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将严格按照市委、市府的意图,在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认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完成对各区县(自治县)的督查任务。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县的回头督查,检查隐患治理情况,并拟于7-9月份召开一次全市各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主任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实现零死亡目标。

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山东省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鲁安办发〔20xx〕27号)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确定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推动“打非、治违、抓责任”和“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强化监管,落实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不发生烟花爆竹各类事故,促进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5号)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政府监管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明确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逐级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都要派驻安全督查员,严防死守,盯紧盯牢,严防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做到细致认真、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批发企业重点监督检查储存仓库的安全距离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储存的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分库存放,有无超量存放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将有关部门收缴的非法和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是否建立并实施了产品流向登记制度,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等。运输和焰火燃放企业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有关专业燃放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焰火燃放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等。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分级建档,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问题严重整改无望的,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予以关闭。

(三)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员的积极性,使“打非”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县、乡政府要组织公安干警和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及村委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重点县、乡镇政府要建立排查档案,对有过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要确定专人负责,重点监管。要加强执法检查装备建设,已配备摩尔探测仪的,要发挥作用;没有配备的',要尽快配备起来并尽早投入使用;要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

(四)严肃查处违规采购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采购和销售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引发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继续采取严防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活动,检测范围要涵盖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对个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滑坡的经营企业,要增加抽检的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采购、销售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的批发经营企业,要依法给予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各级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要配备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强化监管手段,确保能够在日常各种检查中,随时对烟花爆竹药物进行现场检验,及时处罚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各县(市、区)安监局应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认真把好准入关。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大型商贸区和工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方,要严格控制零售点数量并确保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注意加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监管,重点监督检查零售经营网点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量,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品种,是否符合一证一点、专店或专柜销售,两个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等规定;严防出现集中、连片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播放安全公益广告,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地点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容易发生公共安全燃放事故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要严格对焰火晚会的审批,把安全条件放在第一位。

(六)妥善处理临时零售经营业户未销完的烟花爆竹和收缴的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对于临时零售经营业户许可证到期后没有销售完的未开箱烟花爆竹,各批发经营企业要按照烟花爆竹回购或者代为保存协议的约定,及时回收或代为保存,统一存放在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仓库内,严防私自大量存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基层公安、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妥善处理收缴的非法制贩、假冒伪劣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因这些制品在用药、质量、制作工艺等方面都存有不安全因素,极易因摩擦、碰撞或受潮自燃而发生爆炸,一定不能将其存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或长期存放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仓库内,严禁将上述收缴物品与批发经营企业的合格产品混库存放。需要销毁的,公安部门要及时组织销毁,不能长期或者大量存放形成重大隐患。

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16日(阴历十一月初一)起至20xx年3月25日(阴历二月初十)完成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16日到20xx年1月31日,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125号)精神,加强合法企业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10家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经营安全。二是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从20xx年2月1日到3月15日,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督检查为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工作;二是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三是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第三阶段,从20xx年3月16日到3月25日,以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为重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好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气氛。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村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对烟花爆竹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并派专人监督。同时,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工作,营造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搞好总结并请于20xx年2月20日前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某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关于“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我镇成立了以由镇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取得的成效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自行动开始以来共出动检查组146个、422人/次,共对37家企业和学校等安全责任单位进行轮流抽查。

(1)交通安全方面。

(2)消防安全方面。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方面。

(4)非煤矿山方面。

我镇对非煤矿山的非法盗采现象及其重视,自行动以来出动检查组***个共***多人/次,发现**处非法盗采现象,并当场对其进行取缔,炸药库、尾砂库等方面发现**个存在安全隐患,也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2、多数企业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3、对无证照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全国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川办函〔2015〕119号)的部署要求,以及《天全县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天安委发﹝2015﹞3号)文件要求,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我乡结合实际,庚即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落实责任。

国家、省、市关于专项行动文件下发后,我乡高度重视,及时贯彻相关精神,并结合辖区实际,成立了我乡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精心部署,制定我乡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全面宣传、敲响警钟。

各村明确工作重点内容,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要求各村积极参与配合,层层分解任务。深入宣传发动,报道专项行动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发动群众,强化举报查处,全面敲响警钟。

3、高度重视、开展检查、有序推进。

我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和相关企业对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有序推进。

4、标本兼治、汇总总结、提炼做法。

及时召开专项行动专题会议,通过汇报和交流的方式,分析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行动取得的成效,并提出解决措施和提炼出好经验法进行推广。结合我乡实际,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了整改,并凝炼出一套符合我乡实际的良好工作举措。

5、落实责任、严肃问责。

各村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企业按照各自企业的职能职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查处实行督办制,并及时公布。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行为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对专项行动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没把专项行动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还不够细化。

2、有些村专项行动仅停留在文件、会议和一般性的布置要求,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彻底,自查自纠阶段查出隐患较少。

3、协作配合程度不够好,持续作战能力不够强。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只有还比较少。

要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为全县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是专项行动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抓好专项行动工作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具体措施。强化专项行动红线意识、不断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对做好专项行动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专项行行动期间,我乡要成立相应督查组,及时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力等情况及时纠正,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与时俱进,及时部署。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与时俱进、及时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对及时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关于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了解专项行动工作中我乡存在的问题,并对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取得良好做法及时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下步专项行动工作提出有针对性措施起到良好作用。

(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

消灭一个隐患,就是预防一个事故,就是增加一份安全。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能够确保危害在伤害发生前得到控制,对控减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我乡要针对专项行动工作的主要内容,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大排查,加大隐患查治理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帐,依法限期整改,确保做到三个结合、强化三项措施、发挥三个作用。

(四)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抓好专项行动安全宣传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发展的先导和根本保障,是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道德水平的重要手段。各村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政策法规宣传,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明白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源,明白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安全诚信承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政策措施深入人心,不断提高企业从从业人员和公众安全生产意识。运用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把事故教训传达到相关企业,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的效果。

(五)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

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我乡专项行动工作就会迎刃而解,就会取得良好的工作实效。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同时,结合当前开展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的动工作情况,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农业机械、明爆物品、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强化监管检查,落实责任,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六)注重行动效果,凝炼工作举措。

结合工作实际凝炼的工作举措,是提升认识与能力的过程,是培养与提升工作的有效途径,能更好地联系工作实际,更好地推动安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专项行动期间,要按照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典型案例、周汇报、月总结、阶段总结、专项行行总结等相关工作资料,并不断总结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工作举措,提炼成符合全县的良好工作举措,不断为专项行动工作深入、有序地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1、 项目部成立了“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项目安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确保“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如期实施。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明确安全责任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纠正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为全面推进“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项目部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规划和部署。由项目经理牵头,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以打击非法生产和“三违”现象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安全文明施工,并将“打非治违”纳入到议事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久抓不懈。

2、 项目部制定工作目标,根据进度计划目标细化分解落实,结合现场实际,根据“打非治违”专项方案实施。本工程已经过桩基施工、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基础施工,现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

3、 项目部编制了重大危险源及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部审核。深基坑支护方案、高支模方案、悬挑脚手架通过专家论证。项目部严格按照监理部审批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组织施工。

4、对重点难点部位及关键工序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完善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完善资料台账。对现场的基坑支护、施工塔吊、临时用电、生活区、停车场等加强巡查管理。塔吊定期进行垂直度观测,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专职电工对现场电箱漏保及接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拆除或更换,做好试跳记录。

5、现场布置消防器材,组织消防演练。基坑周边搭设安全防护栏杆,搭设临时安全通道。基坑边张挂安全警示标牌,载货车辆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行驶,确保基坑安全。

6、材料分区分类堆放,道路安排专人负责清扫,洒水降尘。

7、今年夏季经历多年不遇的炎热高温天气,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作息时间,35℃以上停止施工。发放防暑降温药品,供应茶水搭设凉亭等措施,未有中暑等意外事故发生。

8、项目部召开安全会议30余次,张挂宣传标语20余幅。每月19日邀请监理参加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个别班组及施工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查处,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相关措施。

9、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办等领导来工地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及时安排专人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并复查,对整改通知书进行回复。监理部下发的整改单、联系单,项目部安排专人落实整改,并邀请监理对整改情况复查。

10、项目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冬季安全文明施工的通知、加强宿舍区安全管理的通知、施工现场材料清理等通知,要求各班组按照通知要求限期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项目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在抓安全、保质量、抢进度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回顾前段“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攻坚克难,才能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1、个别施工班组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帽、安全带不正确佩戴时有发生。经过前阶段的整治,正确佩戴率现有所提高。

2、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有私自拆除安全网、连墙件、把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的现象,对班组及时下发整改单责令整改恢复。

3、生活区有私自做饭做菜现象,项目部下发了整改通知。严禁在生活区做饭做菜等违规违章行为。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巡查力度,全面落实监管整改措施。坚决把“打非治违”工作推向深入,对违章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从重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2、重点防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现场塔吊、脚手架、卸料平台、高支模、临边和洞口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施工升降机等设备安全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并定期检查。

3、特殊工种要持有效证件上岗,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加强安全教育。

4、加大安全帽的佩戴巡查管理力度,对违规违章行为教育并处罚,对累次违规人员加倍处罚并责令退场。

5、完善现场消防器材布置到位,楼层消防养护水源及时跟进。

6、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难点、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安全管理漏洞、盲区和其它管理不到位问题。

监理部意见:

监理部代表: 日期:

项目主管:

东郡丽水安居区b地块项目部

20xx年12月15日

打黄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的“扫黄打非”工作在县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标本兼治,强化日常监管,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严密查堵各类非法出版物和网上有害信息,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和侵权盗版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行业秩序,为加快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简要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扫黄打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镇成立“扫黄打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综治、安全、工商、教育、文化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镇安排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开展工作,并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

(一)加强思想建设。

5月10日镇文体卫站集中网吧股份业主学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1次,促进了互联网经营安全意识的提升;5月11日集中音像、印刷、书店店主学习《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物管理条例》1次,提升各业主盗版辨识潜力,自觉抵制非法盗版、淫秽、反动书籍及音像制品,严堵口袋本卡通书、政治类书刊、盗版教辅读物的流入、销售、印刷。

加强演出市场安全常识学习,严禁无证无照演出,防止色情等节目上演。

(二)严格职责考核。

与网吧经营者签订含“未成年人上网、超时经营、消防、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警示牌,将检查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名单及时通知家长或校方”等资料的安全职责状,督促网吧经营规范化。

(三)定期市场检查。

目前,我镇文化市场的基本状况为:网吧股份公司1家(六合一)、印刷厂1家、书店4家、音像店4家、打字店4家、无游戏厅、舞厅,基本无移动书刊零售等。基本场所数量为14家,14家均有证经营,证件年检、年审率100%。

注重日常巡排查管理与集中联合检查相结合。由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联合检查;镇文体卫站对文化市场日常排检查监管,透过联合检查巩固日常监管成果。

1、制定周密行动方案。根据文体卫站锁定的文化市场整体状况,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周密的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制定了具体行动步骤,部署了具体时光安排,确定了具体职责分工,突出了重点整治资料,做到了行动有纲领,按部就班,有的放矢。

2、整合力量部署检查。我镇2月4日、7月12日、9月21日集中联合检查共3次,组织综合办、派出所、工商所、文体卫站、安监站、教育办等职能部门参加,镇主要领导带队,出动车辆9台(次),检查人员32人(次),检查基本重点场所14家(次),可疑场所20家(次),共35家次,对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检查。

3、及时跟踪整改状况。在联合检查中未出现淫秽、反动等非法书籍;没收盗版等音像制品300盘(册);没收口袋本卡通书、盗版教材读物75本(册);丁山一黑网吧听闻死灰复燃,但集中整治时未予抓获,工商与文体卫站正采取措施寻机强制取缔;六合一超世纪网吧依然存在个别未成人上网现象,通道无碍;各场所基本无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书4单位(次),并做了详细检查记录。

借助社会各界,学校、电视台等平台加大整治宣传力度,构成较大的社会舆论阵势,扩大联合整治影响力,促进全民文化市场安全意识,有益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截至目前止,镇文体卫站已向上级报送文化市场工作信息20条。

我镇的“扫黄打非”行动,在县“扫黄打非”办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仍然任重道远。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杜绝政治事故的发生。

2、继续完善日常“扫黄打非”工作台账。

3、对照“扫黄打非”工作职责状,将工作做细,全面做到我镇文化市场规范化管理。

根据省、市“扫黄打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围绕“扫黄打非”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各相关单位齐抓共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目的地对文化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整顿,总结如下:

1、严把端口源头,筑好文化市场门槛。严格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对申请人进行有效的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对包括文娱演出、娱乐场所、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书报刊等在内的文化市场主体严格审查和把关。

2、遏制流通咽喉,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检查。文化市场稽查队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开展专项行动和集中行动,对我县书店、复印店、音像制品店等场所进行严密查处,清缴整治,从源头控制非法出版物的流通。

1、为防止专项检查行动形成“盲区”,并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文化市场舆-论氛围,我局利用“315”、“426”等活动主题日,在人口集中度较高的场所开展各种类型的宣传活动,提倡民众形成健康积极的文化娱乐生活。2019年3月14日上午,文化市场稽查队对城关的网吧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含有暴-力、血腥、等非法内容的单机游戏,是否存在盗版光碟。

2、构建舆-论监督体系,形成社会文化安。公开文化市场投诉电话,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通过增强民众作为文化市场监督主体的形象感,加强文化市场主体、文化市场监督者、文化市场主管部门之间的互动,构建和谐文化市场。

3、积极召开经营者大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组织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向消费者承诺经营正版产品,“假一罚十”等活动。对合法经营的模范单位和个人授牌表彰,积极树立经营正版光荣,经营盗版可耻的良好风尚,提高了经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文化市场稽查队是我县“扫黄打非”工作的主力军,建制以来,各有关部门领导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业务方面,稽查队工作人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加强队伍自身学习教育。同时,积极向兄弟县、市稽查队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不断学习的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

根据省、市“扫黄打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围绕“扫黄打非”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各相关单位齐抓共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目的地对文化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整顿,总结如下:

1、严把端口源头,筑好文化市场门槛。严格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对申请人进行有效的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对包括文娱演出、娱乐场所、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书报刊等在内的文化市场主体严格审查和把关。

2、遏制流通咽喉,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检查。文化市场稽查队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开展专项行动和集中行动,对我县书店、复印店、音像制品店等场所进行严密查处,清缴整治,从源头控制非法出版物的流通。

1、为防止专项检查行动形成“盲区”,并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文化市场舆-论氛围,我局利用“315”、“426”等活动主题日,在人口集中度较高的场所开展各种类型的宣传活动,提倡民众形成健康积极的文化娱乐生活。2019年3月14日上午,文化市场稽查队对城关的网吧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含有暴-力、血腥、等非法内容的单机游戏,是否存在盗版光碟。

2、构建舆-论监督体系,形成社会文化安。公开文化市场投诉电话,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通过增强民众作为文化市场监督主体的形象感,加强文化市场主体、文化市场监督者、文化市场主管部门之间的互动,构建和谐文化市场。

3、积极召开经营者大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组织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向消费者承诺经营正版产品,“假一罚十”等活动。对合法经营的模范单位和个人授牌表彰,积极树立经营正版光荣,经营盗版可耻的良好风尚,提高了经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文化市场稽查队是我县“扫黄打非”工作的主力军,建制以来,各有关部门领导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业务方面,稽查队工作人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加强队伍自身学习教育。同时,积极向兄弟县、市稽查队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不断学习的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

我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市“扫黄打非”行动部署,以净化出版物市场、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为工作主线,以维护意识形态和政治安全为目标,以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为主线,以强化日常监管为基础,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扎实有效开展“扫黄打非”各项工作.据统计,我办共组织文化执法检查50余次,出动36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00余家次,取缔出版物游商地摊2处,收缴非法物200余本(张、册),取得明显成效,极大地净化了我区出版物经营环境,为维护文化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强防线,确保十九大期间的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和谐.

为贯彻落实第三十次全国、省“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级要求,我办组织召开了2020年全区“扫黄打非”工作会议,会上明确了今年“扫黄打非”工作重点,部署了个各项“扫黄打非”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尤其是“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要求和责任,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洪水主持,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在公园街道试点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区坚持以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继续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至最后一公里,实现“扫黄打非”进基层的全覆盖.按照“扫黄打非”基层工作站的建设标准(“五个有”:有办公地点、有人员力量、有宣传专栏,有举报电话、有工作台账和“四统一”:统一牌子、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统一宣传栏目名称)等要求,我办在年初制作了一批牌子、制度、台账本等下发至各街道(乡镇、管理处),实现了街道(乡镇、管理处)“扫黄打非”工作站的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我办要求各街道“乡镇、管理处”按照要求和标准在社区(村)建立“扫黄打非”工作站,目前我区所有的街道(乡镇、管理处)、社区(村)都已建立“扫黄打非”工作站.

“扫黄打非”工作站工作落实有声有色,一是“扫黄打非”工作站定期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扫黄打非”工作;二是由“扫黄打非”工作站牵头,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中小学校等成员单位参与,经常性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法制宣传等;三是信息反馈及时,在“扫黄打非”进基层实际工作中,认真收集各项信息,并反馈至我办,由我办梳理解决.

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扫黄打非”工作已纳入到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终考核中,由我办根据对各街道(乡镇、管理处)落实“扫黄打非”工作情况进行打分,使街道(乡镇、管理处)“扫黄打非”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见成效.我办经常性对街道(乡镇、管理处)、社区(村)“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指导和督查,将“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上级“扫黄打非”工作部署,我区先后启动了“净网”、“清源”、“护苗”、“秋风”四项“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各项行动正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并取得一些成效.在抓好四个专项行动的同时,积极开展打字复印店专项行动、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旅游景区及周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违法违规音像制品、非法印刷活动、打字复印店非法经营行为、盗版教材教辅读物、非法报纸期刊、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以及涉黄涉政的旅游纪念品销售行为等,并与打字复印店、旅游景区等相关单位签订“扫黄打非”工作责任状.

一是八一桥下文化市场联合整治.针对八一桥下2元超市售卖盗版光碟及残疾人流动兜售淫秽色情光碟等情况,在我办的牵头下,区文广局联合八一桥街办、八一桥街道派出所开展了多次联合整治行动,对非法的光碟进行了收缴,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他们依法依法规开展经营活动.通过联合整治,目前八一桥下文化市场总体情况良好.

二是校园周边文化市场联合整治.以中、小学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以书店、报刊亭、网吧等重点整治场所,以出售非法图书、低俗杂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为重点整治内容,通过反复查、重点查、全面查的持续整治及宣传教育活动,彻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而有效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环境.

4月,我办联合xx区网监大队、xx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文化市场业主培训,网吧、出版物经营单位业主参加,旨在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业主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促进文化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5月,xx区2020“绿书签”进校园活动在青桥学校举行,“护苗2020•绿书签”宣传活动以“书香校园,正版生活,绿色阅读”为主题,向广大学生派发了寓意为“有生命力的、纯净的、充满希望的绿色文化环境”的“绿书签”、张贴了“绿书签”宣传海报、组织了“绿书签”主题签名活动,还在辖区的书店(音像店)、影剧院等场所张帖了“绿书签”宣传海报,加大了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打击盗版,支持正版”的社会文化氛围,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为更好地宣传“扫黄打非”工作,使“扫黄打非”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10月,我办制作了一批印有“开展扫黄打非·净化社会环境”的宣传袋向辖区群众发放.

我区的“扫黄打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区“扫黄打非”战线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但是离上级部门、领导的要求以及群众的呼声还有一定距离.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扫黄打非”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工作,推动“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统一部署,严厉封堵查缴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相关政治性及宗教非法出版物,执法股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扎实有效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管工作,执法股在全区范围开展印刷复制企业和出版物市场、网上书店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照上级下发的非法出版物查堵目录,全面开展清查专项行动,并向业主宣传了政治性及宗教非法出版物的危害及销售这些书籍的严重后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据统计,自1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07家次,其中娱乐场所37,网吧30次,印刷企业5家次,书店22家次,电影院7家次,网上书店6家次,受理投诉举报件4宗。查处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1家,成功调解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1宗,查处销售非法出版物1家,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美术作品案件1宗。共罚没款68385元,没收非法出版物25册、非法印刷品3000张,销毁侵权陶瓷产品13452只。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我院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洁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卫规划函[20xx]7号)文件中要求,营造一个良好的卫生服务环境,厕所清洁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完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医疗机构厕所整洁专项行动。现将具体厕所整洁专项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动员部署。厕所问题不仅关系群众的健康环境和卫生安全,而且关系医疗机构的.社会形象。我中心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将厕所整洁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予以推进,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院内公共厕所类型全部为水冲式,公共厕所总数为7间,经过整治达标率为100%。

卫生工具标志明显、分类悬挂于固定位置、区分使用、卫生间备专用卫生工具。实行卫生工具专区专用、分类使用、不交叉使用,配备专业卫生工具,定期更换,每层厕所内墙粘贴工具分类标识,一定意义上辅助控制了病源的传播速度。

定时打扫定期消毒循环监督。要求保洁人员定时进行厕所卫生的清洁,并时刻做到厕所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异味,墙壁无污渍面池无毛发,便池内无粪便和污垢,并做到一天一清洗,一消毒。厕所内垃圾不定时倾倒,除此之外定期对厕所门窗隔板死角进行清洁,后勤管理人员循环检查,确保厕所卫生工作到位。

四、厕所内张贴禁烟标识、不定时驱蚊灭蝇营造良好如厕体验。厕所内张贴禁烟标识,切断安全隐患。不定时使用驱蚊蝇工具对厕所内蚊蝇清除,真正做到了基本无蚊蝇的卫生标准。

五、清洁工作设置国家规定提示标识、确保职工、来访人员安全。中心要求保洁人员在厕所内尤其是雨天及地面清洁工作时要放置专业防滑标识,防止滑倒、摔伤等事故的发生,从根源上保证安全。

我院将继续加大医疗卫生机构环境设施改造投入,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洁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厕所环境整治工作,并建立健全卫生间整治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清洁干净、舒适美好的卫生服务环境。

街道办事处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x市x区烟花爆竹行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我街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深入细致地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街道成立烟花爆竹禁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武装部部长任副组长,社区治理办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街道召开关于烟花爆竹禁燃专题工作会,制定下发《西航港街道xxxx年烟花爆竹禁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会上要求:一是街道xx个网格,扎实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二是各社区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自建小区、统规统建小区和老旧院落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相关台账;三是街道安监办要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

1、我街道对辖区进行了广泛宣传,在辖区主要进出口及大型广场、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安装了x个大型展板,并在展板上发布了《x市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告知辖区为全域禁燃。街道微型消防车不间断播放x全域禁燃通告,动员鼓励广大群众文明过节,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努力营造烟花爆竹禁放浓厚氛围,提高居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2、街道充分利用xx个网格优势,对网格内所有的超市、丧葬用品店、市场和临街铺面进行全面摸排并做好禁燃宣传,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3、社区按照街道工作要求开展烟花爆竹的排查工作,通过入户、宣传巡逻车、小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非法制造贩卖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远离非法烟花爆竹,支持禁燃禁放,共出动宣传巡逻车辆xx辆,小喇叭xx个,发放宣传资料和海报xxxxx余份,悬挂禁燃宣传标语xx幅。

4、“春节”“元宵节”期间,街道执法中队每日出动执法人员xx人,车辆xx辆,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和教育,劝导阻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x起,发放禁燃宣传资料xxxx余份。

下一步,我街道将在烟花爆竹禁燃集中整治行动基础上,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大对辖区烟花爆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在辖区售卖、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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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和《xxx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委20118号)和《xxx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市安委20115号)的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20xx年5月初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将我市“打非”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截止6月底,我市共组织督查组5个,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企业253家次,排查隐患2289个,己整改到位20xx个,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75起、(其中: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12起,取缔非法砂石厂30家,打击黑车78辆,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停产整顿(整改)指令书103份,对煤矿实施行政问责12人,实施经济处罚60余万元,按要求封闭设计范围外井口15个,对关闭煤矿和采石厂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专人严防死守,确保全市无非法开采现象发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1、成立了以代理市长xxx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xxx、市政府副市长xxx、xxx、xxx、xxx、xxx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x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2、向各乡镇、市级各部门下发了《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20113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打非”专项行动总体目标、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了各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对“打非”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打非”专项行动总体要求,也分别制订了“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扎实地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3、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和部门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分片、分块、分段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和整改,坚持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通过专项行动,建立起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了专项行动的实效。

根据国家、省里及xxx市“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我市从5月9日开始,由市“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5个督查工作组,带领各市级相关部门分赴各乡镇集中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形成“打非”强大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了重点执法,在行动中,我市一直把打击技改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生产秩序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1、煤矿领域。按照国家、省和xxx市煤矿“打非”工作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我市制定下发了《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煤矿、硐采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办201133号)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安监、经信、国土、公安、环保等部门,对全市37个煤矿9个硐采非煤矿、2个探矿企业及设计范围外井口关闭情况全面展开督查。截止6月底,我市共计开展执法专项行动42次,出动执法检测人员186人次,检查煤矿35个,合法矿区的非法井口60多个,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423条,督促煤矿落实整改资金400多万元,经复查已整改380条,整改率大达90%;对煤矿实施行政问责12人,实施经济处罚50多万元,按要求封闭设计范围外井口15个,并责成所在乡(镇)政府和驻矿安监员进一步加强专人监管,守死守牢,严防非法矿死灰复燃。

2、非煤矿山领域。市国土、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切实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统一审批准入条件,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颁证。公安部门严格民爆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初步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审批提供民爆物品,从源头上打击非法开采的问题。组织国土、经信、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非煤矿山“打非”专项执法行动7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家,检查发现隐患135处,整改隐患126处,督促落实整改资金92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9家,。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根据xxx省、xxx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监察执法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安监、经委、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市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16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40家加油站、1个油库、3家氧气充装站和1家燃气供应公司等烟花爆竹和危化品企业进行了“打非”专项检查,共排查整治各类隐患183条,下发整改指令书38份。对燃气公司lng(液态天燃气站)建设进行了“三同时”安全审查;对13户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违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依法进行了取缔,并实施了经济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施跟踪监督,建档登记,随时掌握情况,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真正做到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从根本上提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彻底扭转我市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4、交通运输领域。全市交警、交通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各种违章作业车辆1800台次(特别是酒后驾驶、超速),查处无证无牌车辆78台次,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整改指令15份,同时加大了对乡村公路桥梁的巡查力度,排查出道路安全隐患45处,目前已全部悬挂了危险警示标志。6月份,市交通、交警、安监、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对我市事故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逐点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道路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进行了整治,有效地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5、建筑施工领域。市规划建设部门从5月初到6月下旬,对城区45个在建项目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共开展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检查5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25人(次),排除安全隐患70处,对存在问题工程项目发出了整改通知书7份,通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市场秩序,有力的遏制了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处于可控状态。

6、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市公安局开展了涉枪涉爆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整治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非法买卖、私藏爆炸物品以及存在非法小煤窑及其他非法矿山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市消防部门抓好易燃易。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x安〔20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社实际,认真研究布置我社“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现将我社“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县安委会有关“打非治非”工作要求,我社制定了《xxx县供销社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就我社如何抓好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工作方法和要求。

县社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合作经济指导科。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责任分工,强化打击治理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县安全生产有关文件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系统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重点监管民安烟花爆竹仓库和皖江棉麻公司的消防安全,以及东门果菜市场的公共安全,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监管:

1、烟花爆竹:加强对所属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监管。落实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民安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库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库区巡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了“打非”责任,对烟花爆竹仓库进行了全面的.排查。

2、棉花收购:对所属皖江棉麻公司,及时排查了安全隐患,加强了消防安全检查,对违反消防安全的,督促其及时整改;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要求其主要负责人限期予以清除,要求检查电线电路,是否存在电线老化现象。

3、公共安全:深化人员密集场所(东门果菜市场)安全整治,严防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

部分所属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容易忽视安全。

博野县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整治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严格落实责任。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彻底查禁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销、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活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责任网络,确保非法烟花爆竹治理各个环节不出现任何问题,达到全县无非法生产、无非法经销、合法经营企业无事故隐患的目标,形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对废弃厂房、出租房、闲置房及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和储存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原材料来源渠道。要坚决打击各项非法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及原辅材料的行为,切实加强对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彻查货物来源,斩断非法生产销售链条。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罚没相关产品、半成品、原材料。严格监督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一库四防”(烟花爆竹仓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达标情况;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非标、超标等违禁产品,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严禁零售点销售非法、伪劣及非个人燃放的产品,严禁在销售场所试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农村集贸市场销售烟花爆竹。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批发经营烟花爆竹,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严防合法企业存在非法违法行为,严防非法行为隐藏在合法旗号之下。

“打非”工作方案,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县公安局要充分发挥。

“打非”的主体作用,组织公安及派出所人员利用搜爆仪等相关设备对废弃厂房、院落、出租房、闲置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窝点。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和储存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原材料来源渠道。要坚决打击各项非法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及原辅材料的行为,切实加强对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彻查货物来源,斩断非法生产销售链条。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罚没相关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提供场地及其他便利条件的人员,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对涉案区域责任部门及村干部一律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监、市场监管、质监、县社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协同联动,依法查处非法行为。

“六严禁”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要求,突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严禁零售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和连片经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烟花爆竹流通领域的市场监管,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日用百货店、五金店、殡仪用品店等各类店面门市逐一排查,发现销售市场的非法行为及时通报公安、安监部门;对无照的烟花爆竹经营摊位,要坚决依法取缔。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的安全管理,要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审批,严禁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运输烟花爆竹,抓好《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河北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实施办法》的具体落实。

县社负责督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公安、安监、质监、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质量不合格产品。

各乡镇各部门要层层落实分包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监管,特别是要实行。

“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确保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乡镇政府、派出所、安监所及村委会要组织专人,对废弃厂房、院落、出租房、闲置房、养殖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坚决查处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乡、村两级要落实对烟花爆竹传统村及重点人的管理监控措施,包片包村干部及村干部要认真及时对本村所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排查登记报告,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或相关原材料的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告。

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行动领导小组,召开“打非”行动动员会,认真分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攻坚任务,针对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和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要与村签订“两不一主动”保证书,积极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传播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各乡镇、公安、安监、交通、市场监管、质监、县社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加强运输管理,对非法运输比较频繁的路段进行有目标的设卡检查,彻底堵住外地区向我县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口子”。严格实行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经营,确保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打非”行动期间,凡是检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关单位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在认真处理的基础上,要落实防止反弹的措施,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打非”行动期间,县安委会将组成督导组对此次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性质就是生产安全事故,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对于发生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对公安、安监、质监、市场监督管理、交通、县社等部门及乡、村相关人员严厉问责。要加大对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排查力度和频次,建立常态化的排查机制,各乡镇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辖区排查情况上报县安委办。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罚没相关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前沿哨所作用,明确包村干部(警)

10。

份明白纸,利用村委会广播站、居民区宣传栏等,张贴安全画册、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发动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积极参与,主动举报非法烟花爆竹来源线索,积极参与和推动“打非”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乡镇、相关部门请于。

2018。

1

15。

联系人:苏康。

联系电话及邮箱:

8329380byajj@。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桃林镇“根据上级有关部门下发文件精神,桃林镇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街道安监所联合消防中队、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对辖区内84企业检查共3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52份,,确保了辖区内生产工作安全稳定,现将“如下:

(一)、加强领导管理,成立组织机构。

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为确保“打非治违”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长办公室,具体负责行动的联络协调,日常事务等工作。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三)、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全。为严厉打击违章违规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安监所将“打非治违”与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令其限期整改,对于顽固不整改的企业安监所将联合公安机关给予处罚。三是坚持把检查重点放在安全隐患治理、危险因素排查、整改落实检查上。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各部门要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切实消除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将打非治违宣传工作抓牢抓实,营造有利于维持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氛围,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深入人心,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二是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在集中开展的专项行动之后,继续保持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巩固发展专项行动的成果。组织力量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复查,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

三是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并建立台账,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把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的专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桃林镇安监所。

二〇xx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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