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模板19篇)

时间:2023-12-06 08:44:42 作者:灵魂曲

在月工作总结中,我们可以进行自我评价,看看自己在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之处,以便更好地发展个人职业生涯。以下是一些关于月工作总结的范文示例,通过学习这些范文,我们能够更好地写出一份出色的月工作总结。

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烟花爆竹经营场地要求

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贵安委办〔xx〕46号)要求,特制定我局xx年全市开展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自治区、市领导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领导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六打六治”取得良好成效,我局成立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科,名单如下:

组长:陆xx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庄xx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廖xx市安全监管局烟爆科科长。

罗棋予市安全监管局干部。

三、行动内容。

(一)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整治非法生产区域和辖区交界和居民重点部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问题。

(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储存行为,整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问题,以及经营企业超量储存、积压超标过期产品问题。

(三)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非法运输进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安全管理不到位或隐患整改未完成仍擅自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问题。

(四)严厉打击经营烟花爆竹非法产品行为,整治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含违禁药物产品及礼花弹、摔炮擦炮等烟花爆竹非法产品的问题。

(五)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流通行为,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问题。

(六)严厉打击间接从事烟花爆竹非法违法活动的行为,整治为烟花爆竹非法违法活动提供场所、原料、服务的问题。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xx年8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9月)。

1、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认真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自查自纠,凡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立即整改并进行处理。

1.各县(市、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

2.各县(市、区)采取明查暗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全面督查、巩固成果阶段(12月上旬)。

对暗访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乡(镇)、村(屯)进行重点督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总结提高、完善制度阶段(12月中旬)。

1、各县(市、区)对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2、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

五、重点工作措施。

(一)对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市安全监管局“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配合市安全监管局“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并在各类考核评比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四)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把开展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密切协调配合,深入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立即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动员部署。并充分利用传单、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三)请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于8月15日前和12月15日前,分别将本地区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总结材料报送市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山东省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鲁安办发〔20xx〕27号)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确定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推动“打非、治违、抓责任”和“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强化监管,落实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不发生烟花爆竹各类事故,促进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5号)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政府监管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明确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逐级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都要派驻安全督查员,严防死守,盯紧盯牢,严防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做到细致认真、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批发企业重点监督检查储存仓库的安全距离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储存的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分库存放,有无超量存放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将有关部门收缴的非法和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是否建立并实施了产品流向登记制度,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等。运输和焰火燃放企业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有关专业燃放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焰火燃放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等。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分级建档,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问题严重整改无望的,依法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予以关闭。

(三)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认真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员的积极性,使“打非”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县、乡政府要组织公安干警和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及村委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重点县、乡镇政府要建立排查档案,对有过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要确定专人负责,重点监管。要加强执法检查装备建设,已配备摩尔探测仪的,要发挥作用;没有配备的',要尽快配备起来并尽早投入使用;要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

(四)严肃查处违规采购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采购和销售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引发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继续采取严防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活动,检测范围要涵盖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对个别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滑坡的经营企业,要增加抽检的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采购、销售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的批发经营企业,要依法给予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各级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要配备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强化监管手段,确保能够在日常各种检查中,随时对烟花爆竹药物进行现场检验,及时处罚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各县(市、区)安监局应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认真把好准入关。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大型商贸区和工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方,要严格控制零售点数量并确保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注意加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监管,重点监督检查零售经营网点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量,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品种,是否符合一证一点、专店或专柜销售,两个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等规定;严防出现集中、连片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播放安全公益广告,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地点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容易发生公共安全燃放事故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要严格对焰火晚会的审批,把安全条件放在第一位。

(六)妥善处理临时零售经营业户未销完的烟花爆竹和收缴的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对于临时零售经营业户许可证到期后没有销售完的未开箱烟花爆竹,各批发经营企业要按照烟花爆竹回购或者代为保存协议的约定,及时回收或代为保存,统一存放在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仓库内,严防私自大量存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基层公安、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妥善处理收缴的非法制贩、假冒伪劣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因这些制品在用药、质量、制作工艺等方面都存有不安全因素,极易因摩擦、碰撞或受潮自燃而发生爆炸,一定不能将其存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或长期存放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仓库内,严禁将上述收缴物品与批发经营企业的合格产品混库存放。需要销毁的,公安部门要及时组织销毁,不能长期或者大量存放形成重大隐患。

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16日(阴历十一月初一)起至20xx年3月25日(阴历二月初十)完成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16日到20xx年1月31日,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125号)精神,加强合法企业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10家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经营安全。二是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从20xx年2月1日到3月15日,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督检查为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工作;二是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三是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第三阶段,从20xx年3月16日到3月25日,以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为重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好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气氛。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村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对烟花爆竹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并派专人监督。同时,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工作,营造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搞好总结并请于20xx年2月20日前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街道总结】华山办事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在辖区开展隐患大排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我街道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安全环境。通过半年的扎实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打非治违”工作涉及全街道各行业,包括宾馆、酒店、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九小场所,我街道利用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部门全面、主动出击,主要做法有:

1

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我街道按照五安〔。

2013。

15。

号文件要求迅速制定《华山街道办事处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办事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并下设办公室,明确人员职责分工、任务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为行动有力有效开展指明方向。同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安排活动要求,要求认真做好排查整改隐患工作,信息报送及时,确保安全生产。除此外,办事处领导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制,定时深入企业、单位进行督查抽查,定期调查工作开展情况,保证政令畅通,执行到位。

2

结合三项工作,抓好排查落实。

我街道将打非治违行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相促进,共同巩固辖区内安全成果。一是打非治违行动与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相结合。利用安全生产四级网格化监管模式,形成“一级抓一级、谁检查谁负责”机制,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按照每周排查、台帐管理等方式,实现各级监管责任人知责、履责。二是打非治违与创建安全社区活动相结合。按照创建安全社区目标,做到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力量,及时发现隐患并跟踪整改,将打非治违工作做实、做细,保证“打非治违”的工作成果。三是打非治违与各行业专项整治相结合。落实各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违法及不规范行为,将共性和个性排查内容相结合,维护行业安全秩序。

3

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在全国第。

12。

个安全生产月,开展了主题为“强化安全基础。

推动安全发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滚动电子屏和发放宣传资料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日常工作中,将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传达到重点企业,提高企业、单位知法守法水平。

二、进展情况。

4

次,出动。

80。

余人次对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

5

处安全隐患并责令其整改。通过半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

多数企业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3

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三、努力方向。

“打非治违”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我街道将在区政府、区安委办的领导支持下,继续不遗余力开展此项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完成工作,克服各种困难,凝聚合力,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细做实,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重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严教、严管、严查、严打的方针,按照年度工作方案,有效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的行为,建立健全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截止6月,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225起、没收各类烟花爆竹成品16821件,治安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xx、市供销总社主任刘玲玲为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成员,各区县(自治县)均相应建立完善了烟花爆竹“打非”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持了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健康发展的势头。

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始终把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投入烟花爆竹“打非”斗争,作为保护公共安全、个人生命财产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上下联动,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安全常识,宣讲秀山县“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性,公布了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的举报电话,通过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强化领导责任、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狠抓了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环节,始终坚持“六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打击,重点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开展了逐村、逐户地毯式拉网式大搜索,对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居民、农户和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以及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前科的重点人员和人群进行了密查暗访,设“眼线”跟踪监视。同时,在道路、水路、车站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卡,对非法流通进行查处。截止6月,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已对25个区县进行了督查,直接查处并捣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窝点17个,形成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始终坚持依法打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产品依法没收,统一销毁,严防回流。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让非法者有立足之地。同时,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问题控制、合理规划的原则,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注意合法者经营,取缔非法者经营,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巩固去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烟花爆竹生产零事故发生。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缺乏力度,表现是行动迟缓,人力、财力和器材没及时落实,工作精力投入不够。二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和乡镇工作比较浮燥,对本辖区内情况掌握不准,还存在一些肓点和死角,主动配合不够。三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长效机制不够完善,个别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人员还存在着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是季节性工作,因而工作有时紧时松现象。针对这些问题,结合下半年工作实际,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将严格按照市委、市府的意图,在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认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完成对各区县(自治县)的督查任务。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县的回头督查,检查隐患治理情况,并拟于7-9月份召开一次全市各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主任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实现零死亡目标。

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x镇扎实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春节、“两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科室复查、村(社区)日常安全巡查、镇消防站每周例行检查,大力度排查整治辖区内安全情况,做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x月xx日,x镇组织召开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温江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镇长x安排部署春节、“两会”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各科室、各村(社区)要深入对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散居院落、老旧场镇、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检查,扎实做好风险管控,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党委书记x强调,要压紧压实各级各层安全主体责任,抓细抓实各项安全工作,确保x镇安全形势稳定,为春节、“两会”期间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x月xx日,镇长x、人大主席单昆、镇党委副书记x、安全分管负责人x、组织委员x等领导率科室、村(社区)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物业小区、项目拆迁现场、烟花爆竹、液化气库房、酿酒小作坊、再生资源回收站、沼气池等区域场所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单位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做好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摊点,镇安办对商家进行安全教育并收缴烟花爆竹,做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燃放、文明燃放、自觉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x月xx日,镇安全分管负责人x、副镇长x、副调研员x等领导率镇安办、经发科、执法队、x派出所和村(社区)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工贸企业、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春节期间,各科室、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排查整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等现象,组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劝导居民群众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提高安全意识。

x月xx日,镇安全分管负责人带队对辖区两家危化品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各危化品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员工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厂区安全隐患,并同步录入隐患排查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防泄漏事故。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做好20xx年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县安监局《某某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发[20xx]35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现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我现有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5家,春节期间新增临时销售网点7家。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及时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安监局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1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合法经营的重要性。

(三)专项检查,整改落实。

按照县安监局下发的《某某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打非”工作,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网点以及其他商铺总计1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填写临时零售点审查意见书7份,查处安全隐患2条,整改隐患2条,整改率100%。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1、个别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购买者携带火种购买烟花爆竹);场所选择有安全隐患。

2、烟花爆竹储存库房垛高、垛与墙的距离不符合要求。

3、烟花爆竹储存库房警示标志数量不够。

进一步加强对常年零售经营业户的安全监管;继续保持打非的工作高压态势;扎实做好节后剩余烟花爆竹回收和处臵工作。通过对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有效监管,截至目前全镇未发生因烟花爆竹致人伤害等事故。今后,我镇将继续烟花爆竹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行为,为净化我镇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市场做出更大的贡献!

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总结

自1月份以来,我乡对烟花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成立了由乡长刘赤乾任组长的工作组,成立排查小组,抽调安监、供电、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联合包片、包村干部、村干部,逐村逐户逐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乡政府与各办事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了责任落实。

我乡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故仙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在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烟花爆竹销售排查表等表格。

制作50条宣传条幅,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万份,通过集市、广播等形式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公布举报电话,xx。

按照村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屋的原则,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排,特别是闲置民房、废弃厂房进行重点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任何死角。截至目前,没有发现烟花爆竹非法制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的生活提供有力的安全保证。

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营销、运输、存储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区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如下: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公开信、发布通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区委、区政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决心和决策部署,努力营造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严重危害性,自觉抵制非法制贩行为。具体标准:行动期间,每个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必须出动一部宣传车,每个村(居)必须设立宣传横幅6条以上,标语20条以上。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本着“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屋、不漏一人”的原则,全面彻底地搞好排查。除对原有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庄及其周边区域加大排查力度外,对非传统生产村庄及偏僻区域和部位也要落实严格的排查措施,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或存有侥幸心理。要把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交界区域、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员租赁房屋、农村闲置院落、废弃厂房和养殖场等部位作为工作重点,进行彻底地排查。要在排查中确定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全面摸清底数,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落实包括包靠人员和管控措施。特别要从重点人员入手,摸清其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现从事职业等情况,防止因管控不到位而发生私自制贩烟花爆竹问题。安监部门要对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燃放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所有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及时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措施。对违反规定运输和燃放、违法携带和邮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从严处罚。

要建立覆盖全民的有奖举报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等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迅速掀起一场围剿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民战争。要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各村居要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确定一名信息员。要充分发挥公共安全有奖举报电话的作用,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的,由区政府给予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主要负责人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行动期间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书记、办事处(管委会)主任引咎辞职;其他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逐级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都要落实包靠人员,严防死守,盯紧盯牢,杜绝事故发生。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1)7个包村工作组要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天候靠在所包靠村里开展工作;

(3)区委联合督查组要不定期到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对各基层单位和7个包村工作组、9个督导组的工作进行督查。

和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每周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成果和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区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取得的战果和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认真搞好总结并请于20xx年3月20日前书面报区公共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

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烟花爆竹经营场地要求

各村(居)、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时值岁末年初,为防止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生,杜绝储存运输和燃放等环节发生事故,根据县安委办〔xxxx办发[xxxx5]17号〕文件精神,xxxx镇人民政府决定在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领域深入开展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大清剿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有非必打,除非务尽”的原则,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二)非法经营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4、零售经营户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烟花爆竹的;

5、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产品的。

(三)非法储存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

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

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四)非法运输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

2、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的;

3、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五)非法燃放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无审批手续从事烟花爆竹燃放业务的:

2、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3、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

某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关于“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我镇成立了以由镇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取得的成效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自行动开始以来共出动检查组146个、422人/次,共对37家企业和学校等安全责任单位进行轮流抽查。

(1)交通安全方面。

(2)消防安全方面。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方面。

(4)非煤矿山方面。

我镇对非煤矿山的非法盗采现象及其重视,自行动以来出动检查组***个共***多人/次,发现**处非法盗采现象,并当场对其进行取缔,炸药库、尾砂库等方面发现**个存在安全隐患,也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2、多数企业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3、对无证照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x安〔20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社实际,认真研究布置我社“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现将我社“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县安委会有关“打非治非”工作要求,我社制定了《xxx县供销社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就我社如何抓好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工作方法和要求。

县社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合作经济指导科。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责任分工,强化打击治理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县安全生产有关文件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系统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重点监管民安烟花爆竹仓库和皖江棉麻公司的消防安全,以及东门果菜市场的公共安全,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监管:

1、烟花爆竹:加强对所属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监管。落实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民安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库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库区巡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了“打非”责任,对烟花爆竹仓库进行了全面的.排查。

2、棉花收购:对所属皖江棉麻公司,及时排查了安全隐患,加强了消防安全检查,对违反消防安全的,督促其及时整改;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要求其主要负责人限期予以清除,要求检查电线电路,是否存在电线老化现象。

3、公共安全:深化人员密集场所(东门果菜市场)安全整治,严防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

部分所属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容易忽视安全。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1、 项目部成立了“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项目安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确保“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如期实施。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明确安全责任人,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纠正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为全面推进“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项目部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规划和部署。由项目经理牵头,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以打击非法生产和“三违”现象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安全文明施工,并将“打非治违”纳入到议事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久抓不懈。

2、 项目部制定工作目标,根据进度计划目标细化分解落实,结合现场实际,根据“打非治违”专项方案实施。本工程已经过桩基施工、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基础施工,现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

3、 项目部编制了重大危险源及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部审核。深基坑支护方案、高支模方案、悬挑脚手架通过专家论证。项目部严格按照监理部审批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组织施工。

4、对重点难点部位及关键工序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完善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完善资料台账。对现场的基坑支护、施工塔吊、临时用电、生活区、停车场等加强巡查管理。塔吊定期进行垂直度观测,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专职电工对现场电箱漏保及接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拆除或更换,做好试跳记录。

5、现场布置消防器材,组织消防演练。基坑周边搭设安全防护栏杆,搭设临时安全通道。基坑边张挂安全警示标牌,载货车辆于基坑保持安全距离行驶,确保基坑安全。

6、材料分区分类堆放,道路安排专人负责清扫,洒水降尘。

7、今年夏季经历多年不遇的炎热高温天气,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施工作息时间,35℃以上停止施工。发放防暑降温药品,供应茶水搭设凉亭等措施,未有中暑等意外事故发生。

8、项目部召开安全会议30余次,张挂宣传标语20余幅。每月19日邀请监理参加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个别班组及施工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查处,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相关措施。

9、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办等领导来工地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及时安排专人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并复查,对整改通知书进行回复。监理部下发的整改单、联系单,项目部安排专人落实整改,并邀请监理对整改情况复查。

10、项目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冬季安全文明施工的通知、加强宿舍区安全管理的通知、施工现场材料清理等通知,要求各班组按照通知要求限期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项目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在抓安全、保质量、抢进度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回顾前段“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攻坚克难,才能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1、个别施工班组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帽、安全带不正确佩戴时有发生。经过前阶段的整治,正确佩戴率现有所提高。

2、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有私自拆除安全网、连墙件、把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的现象,对班组及时下发整改单责令整改恢复。

3、生活区有私自做饭做菜现象,项目部下发了整改通知。严禁在生活区做饭做菜等违规违章行为。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巡查力度,全面落实监管整改措施。坚决把“打非治违”工作推向深入,对违章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从重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2、重点防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现场塔吊、脚手架、卸料平台、高支模、临边和洞口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施工升降机等设备安全保证措施落实到位并定期检查。

3、特殊工种要持有效证件上岗,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加强安全教育。

4、加大安全帽的佩戴巡查管理力度,对违规违章行为教育并处罚,对累次违规人员加倍处罚并责令退场。

5、完善现场消防器材布置到位,楼层消防养护水源及时跟进。

6、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难点、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安全管理漏洞、盲区和其它管理不到位问题。

监理部意见:

监理部代表: 日期:

项目主管:

东郡丽水安居区b地块项目部

20xx年12月15日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府[__]4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__年度畜牧业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全系统上下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整改活动,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畜产品安全专项整顿”行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四项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探索制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现将__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体制、明确责任,切实强化安全安全监管。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班子成员职责进行明确分工,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__年度畜牧业系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切实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督查、检查责任,为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站所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强化安全保障责任,营造和谐通行环境,防止责任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措施保障。

二、积极响应、群策群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今年,区畜牧局主要从畜产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七个方面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积极补措施、堵漏洞,将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一)畜产品安全。

1、规范屠宰检疫,切实把好屠宰检疫的“四关”。一是把好动物进场检查关。对进场的动物,检疫人员严格查验检疫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核准证物,并实施必要的临床检查;二是把好待宰准宰关。检疫人员对待宰的动物认真实施宰前检疫并出具准宰单;三是把好宰后检疫关。检疫人员与屠宰过程同步实施检疫,严格按照检疫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对屠宰过程检出的动物疫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把好无害化处理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严格按规定出具无害化处理通知单,监督场方进行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出证率达100%。

2、加强流通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共出动车辆260余台(次)、人员1300余人(次),对全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进行了日常的监督检查。经检查,农贸市场动物产品经营户所销售动物产品检疫率达100%,《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持有率98%以上;超市所经营动物产品均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率在98.7%以上,分割品和包装品加贴有检疫标识;动物产品冷藏单位依法凭票藏储动物产品,并将检疫证明按要求进行了登记。

3、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组织“两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车辆120余台(次),人员800余人(次),对全区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各超市、商场经营的动物产品均持有检疫合格证明;各储藏加工单位按规定凭检疫证明储藏加工动物产品;上市的生猪肉、牛羊肉均来自定点屠宰场,经营者都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胴体加盖有检疫合格验讫印章,检疫率达100%,在整治过程中未发现违法加工、经营行为。

二是开展鹿产品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指示,自6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鹿及鹿产品市场清理整顿行动,坚决打击不法商贩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参杂使假的不法行为,维护鹿产品的质量安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张,悬挂宣传条幅10幅,张贴通告28张。

三是开展了取缔露天烧烤和大排档专项整治活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7-9月份,区畜牧局参与了区政府组织的取缔露天烧烤和大排档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发放肉品销售信誉卡3000余张,检查烧烤业户180余家次,责令整改15家,教育违法行为人5人,保障了消费者食用烧烤的肉品安全。

四是开发生鲜乳专项整顿行动。对全区6家奶牛养殖场使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没有发现使用“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饲料和使用“三聚氰胺、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对奶牛养殖场养殖用药记录情况及动物养殖档案建档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奶站严格执行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查办法》的有关要求,养殖档案完备、健全。

五是开展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区畜牧局成立了兽药、饲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区48家兽药经营单位、每月进行1-2次大规模检查,积极推行信用监管,不断提高投入品经营者自觉守法意识。对54家饲料生产和经营单位的饲料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抽样检测饲料配方标准,杜绝“三无”饲料上市;对配合饲料及养殖场自配饲料每季度进行抽样监测,严防了添加“三聚氰胺”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

(二)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区畜牧局按照区安委会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认真开展了春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对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制定了《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在街道醒目处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安全宣传画,组织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在全系统上下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生产事故及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补充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做到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

(三)防洪安全。

在7——8月份的抗洪抢险工作中,区畜牧局坚持了“四个加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成立了局抗洪抢险领导小组,及时启动了抗洪抢险《预案》确保全区畜牧系统抗洪抢险工作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进行。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加大了对重点部位防洪度汛安全工作的巡查和隐患排查,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排查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坚决整改,确保汛期安全。三是加强汛期值班。在洪灾期间,进一步强调值班制度,坚持了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求职工通讯工具24小时开启,保持信息和联络畅通,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反应,沉着应对。四是加强安全转移。抗洪抢险领导小组两次深入奢岭街道马场村帮助群众及时转移。做好抗洪抢险中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了洪灾期间各个单位、每位职工无事故、无损失。

(四)交通安全。

一是抓好了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明确驾驶人员的具体安全责任,强化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病出车。二是抓好了车辆的维护保养、运行和管理,坚持每天检查车况,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并做好行车记录,确保了行车安全。

(五)消防安全。

一是开展了对职工的消防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火灾预防、灭火器使用方法等知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单位、职工抗御火灾的能力。二是加强了对办公场所的电源、电器设备、天然气管道等火灾隐患重点部位的进行了排查,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三是完善消防设施,配备了灭火器、灭火器箱等消防器材,加强了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扑灭火源,遏制火势蔓延。

(六)防盗安全。

一是加强机关值班制度,落实了办公室人员的防盗安全责任,做到离开办公室时关门闭窗。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做到隐患随检随除,确保办公设备正常运转,办公环境安全无虞。

(七)人身安全。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职工的人身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外出旅游、执法检查时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教育职工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安全,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避免执法检查中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和外出旅游中的交通事故及食物中毒事故。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积极部署,广泛动员。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细、抓实。始终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了解各科室、站所安全生产情况,查摆问题,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培训,增强意识。为提高全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全局上下积极开展了安全基础知识、技术技能和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条例》、《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安全生产条例》,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答卷测试,提高了全站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有效的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制定各项预案,防范未然。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应急办的要求,针对冬季安全隐患,我们及时制定了《__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及《区畜牧养殖业应对雪灾和强降温天气应急预案》,并迅速下发各站所。

四、__年安全生产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件事做起。

2、加强安全生产硬件设施的建设,做到防患于未然。

3、为有效提高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检验检测水平,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我所在继续作好源头监管的同时,急需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在上级部门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的前提下,重点加强对生猪的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抽检工作,做到畜产品上市前瘦肉精批批能抽检,防止含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猪肉流入市场,以免造成严重的中毒事件发生。

4、不断完善、健全“追溯体系”,实现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更好提升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建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定6月——7月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为此,公司制定了《建筑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表》,各项目部已按照公司要求对照“检查表”开展了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我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接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后,我公司高度重视,一是将集团公司文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了转发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编制下发了我公司《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山西华安建筑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表》。各项目部已于6月30日前按照公司“检查表”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明确了工作重点此次检查主要是围绕集团公司“方案”所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机构及人员配置、持证上岗和制度执行、安全费用提取、违法分包、应急管理等十七项重点内容,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以此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一)按照文件要求,基层各单位已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制订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制,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摸底,并按照集团公司《转发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华安安监[20xx]44号)文件精神,组织了起重机械、模板、脚手架及汛期施工等专项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二)各基层单位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及利用项目局域网等形式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起到了鼓舞干劲、激发热情、提高意识的作用。

(三)各项目部按照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表》对安全生产承诺制、新入场人员安全培训、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脚手架搭设规程、规范执行情况以及施工用电管理等19项内容进行了自查。此阶段检查,共查出管理方面和现场方面问题和隐患50余项,已全部进行了整改。

(四)项目部按月编制《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现场带班表》,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深入本单位现场对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带班管理。按照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重点工作要求,在带班期间重点检查、纠正作业场所出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现场管理缺陷等情况,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对现场“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巡检记录》,建立起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现场带班长效机制。

(一)管理环节方面:部分管理人员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足,安全责任意识差,安全观念、风险意识还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编制、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存在一些照搬现象,不能全方位指导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二)施工现场方面:安全设施标准化落实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人员违章现象还未完全杜绝。主要表现在:个别现场安全设施设置未全部按公司标准化要求设施,现场施工电源、脚手架、起重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人员安全带低挂高用、不系帽带、流动吸烟等违章现象时有出现。安全巡查、旁站监督、作业前安全验证检查等日常工作没有完全按照公司要求开展。

(一)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组织各项目部、专业分公司认真领会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切实的把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摆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去,继续夯实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抓好安全基础工作。公司安监部拟在各项目部组织召开项目领导班子专题会,交流安全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各级领导和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落实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分级把关作用,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公司将开展工程现场的安全评价和项目间安全交叉互查活动。开展专业、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

博野县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整治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严格落实责任。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彻底查禁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销、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活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责任网络,确保非法烟花爆竹治理各个环节不出现任何问题,达到全县无非法生产、无非法经销、合法经营企业无事故隐患的目标,形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对废弃厂房、出租房、闲置房及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和储存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原材料来源渠道。要坚决打击各项非法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及原辅材料的行为,切实加强对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彻查货物来源,斩断非法生产销售链条。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罚没相关产品、半成品、原材料。严格监督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一库四防”(烟花爆竹仓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达标情况;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非标、超标等违禁产品,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严禁零售点销售非法、伪劣及非个人燃放的产品,严禁在销售场所试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农村集贸市场销售烟花爆竹。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批发经营烟花爆竹,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严防合法企业存在非法违法行为,严防非法行为隐藏在合法旗号之下。

“打非”工作方案,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县公安局要充分发挥。

“打非”的主体作用,组织公安及派出所人员利用搜爆仪等相关设备对废弃厂房、院落、出租房、闲置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窝点。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和储存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原材料来源渠道。要坚决打击各项非法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及原辅材料的行为,切实加强对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彻查货物来源,斩断非法生产销售链条。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罚没相关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提供场地及其他便利条件的人员,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对涉案区域责任部门及村干部一律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监、市场监管、质监、县社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协同联动,依法查处非法行为。

“六严禁”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要求,突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严禁零售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和连片经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烟花爆竹流通领域的市场监管,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日用百货店、五金店、殡仪用品店等各类店面门市逐一排查,发现销售市场的非法行为及时通报公安、安监部门;对无照的烟花爆竹经营摊位,要坚决依法取缔。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的安全管理,要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审批,严禁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运输烟花爆竹,抓好《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河北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实施办法》的具体落实。

县社负责督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公安、安监、质监、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质量不合格产品。

各乡镇各部门要层层落实分包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监管,特别是要实行。

“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确保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乡镇政府、派出所、安监所及村委会要组织专人,对废弃厂房、院落、出租房、闲置房、养殖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坚决查处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乡、村两级要落实对烟花爆竹传统村及重点人的管理监控措施,包片包村干部及村干部要认真及时对本村所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排查登记报告,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或相关原材料的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告。

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行动领导小组,召开“打非”行动动员会,认真分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攻坚任务,针对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和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要与村签订“两不一主动”保证书,积极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传播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各乡镇、公安、安监、交通、市场监管、质监、县社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加强运输管理,对非法运输比较频繁的路段进行有目标的设卡检查,彻底堵住外地区向我县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口子”。严格实行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经营,确保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打非”行动期间,凡是检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有关单位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在认真处理的基础上,要落实防止反弹的措施,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打非”行动期间,县安委会将组成督导组对此次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性质就是生产安全事故,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对于发生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对公安、安监、质监、市场监督管理、交通、县社等部门及乡、村相关人员严厉问责。要加大对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排查力度和频次,建立常态化的排查机制,各乡镇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辖区排查情况上报县安委办。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罚没相关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前沿哨所作用,明确包村干部(警)

10。

份明白纸,利用村委会广播站、居民区宣传栏等,张贴安全画册、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发动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积极参与,主动举报非法烟花爆竹来源线索,积极参与和推动“打非”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乡镇、相关部门请于。

2018。

1

15。

联系人:苏康。

联系电话及邮箱:

8329380byajj@。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xx月xx日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x月xx日xx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开展了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为目标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为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9名业务骨干成立了三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盘山县安监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重点范围、重点资料和时光步骤等,并印发至各镇、园区、重点企业,要求按照方案认真组织自检、自查。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信息、气象大喇叭等宣传平台,透过印发宣传单、法律法规单行本、《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及深入企业讲课等方式,借助政务公开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优质服务杯竞赛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镇、各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累计信息宣传范围达70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4000余张、宣传册5000本、宣传挂图400张,培训企业人员400余人,企业参与竞赛人员达3000余人,营造了浓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

我们集中力量对直接监管的391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423起,其中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11起;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42起;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贴合规定要求的6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3起;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61起。

在全面排查打击的同时,我们重点突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透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末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末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未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末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或内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打击,共检查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89家,出动执法人次711,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08起,为规范我县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将“打击治违”工作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城市燃气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工作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按照专项行动时光安排稳步扎实推进,注重实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一)拖拉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2018年,我局把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主线,分为4个外勤组并由班子成员为组长,亲自带队下乡搞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措施,重点开展了对拖拉机无牌行驶、黑车非驾、酒后驾驶、违章载客和工矿企业拖拉机违法使用等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摸底工作,摸清了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针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会同安监、公安部门以联合发文或发通告等形式对联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

(二)加强监管,狠抓农机安全生产。节假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及打非治违行动,在高坪、石堤、王村、松柏、万坪等乡镇建立宣传台、咨询台,对拖拉机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共组织拖拉机驾驶员安全学习3次,参加人员达89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800份。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保民平安”的观念,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农机执法作用。同时,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执法人员与每一位拖拉机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与驾驶员签订责任书1418余份,责任书中要求广大的拖拉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操作各种农业机械。践行“为民务实转作风干部勤廉树形象”活动,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根据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迅速行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并把农机安全生产拓非治违工作放在农机工作的首要位置,争取乡镇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排查农机安全生产现状和创建“平安农机”乡镇,抓住各阶段工作重点,有步骤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的宣传,张贴各种标语,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800多份,营造了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的氛围,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顿秩序治工作顺利进行。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截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查获无牌行驶车辆27余起,无证驾驶15人,纠正各类违法行为39余起,有效地预防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机安全检查是农机监理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此,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加大打非治违的整治力度,对一些常年脱检带病运行的拖拉机,重点予以治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驾驶人无证驾驶的,进行了查处,责令强制参加培训。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行动,促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了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狠抓了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了农业机械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建立了规范的农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了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健全了农机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长效机制,促进了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