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一份爱六年级范文(20篇)

时间:2023-12-11 11:34:22 作者:GZ才子

优秀作文的语言简练,字字珠玑,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优秀作文的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六年级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书的名字叫《小雨滴》。做一本书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让我来给大家说说我是怎样做的吧!

我先做了封面,是用白卡纸做的。在上面写了。

小学生作文大全。

然后,做了前环衬。上面有许多伞,一个大雨滴就快落到伞上了。

接着,是扉页,跟封面差不多,只不过画了一个雨点,其他什么也没了。

到了正文,雨滴这儿跑那儿跑,一直很高兴。

又接着,是后环衬,画的是一副小雨滴散步的美丽景色。

最后,是封底。紫色的背景前有一个小雨滴,小草小花都很美。

做书真的好快乐,我最喜欢做书。

六年级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我的第一本书作文;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六年级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暑假终于开始了,作业也随之而来,但是这一次有一个奇怪的作业。

修业典礼时,丁老师说:“我们在暑假里出一本书!”当时我就很惊讶!什么?让我们出一本书?当我们是神童呀!我们也不是作家,开玩笑吧?但是这一次看丁老师是认真的,我只好带着这份沉重的作业回到家里。我天天想着这本书应该怎样编,手写?不行,太慢了。打印?太单调了。我千思万想,最终选择了打印,不过打印出来之后在上面搞几副插图,这样就不单调了!最终我打开电脑一看,哈!有8篇作文保存着,于是我把这些作文打印出来。要设计封面了,那应该怎样设计呢?我挠了挠头,突然我脑袋里闪过一丝灵光,对了,我可以在封面上设计一个足球呀!......比如说我有一篇作文是描写我家的鱼,我就可以在上面画一些鱼冒泡泡。终于可以大功告成了。

暑假结束我们又返校了,一到教室我就向钱存炫耀了一番,我问他:“你看我的作文书编的怎么样?”他说很不错,说着说着,他愁眉苦脸小声说:“我没编”。“啊!你没编?怪不得我看你愁眉苦脸的。”说完,他就只好埋头看书了。老师开始评讲了,说我的作文书缺点是没有涂上颜色,显得特别单调。

这本书是我平生编的第一本书,虽然不是很好,但对我来说很有意义也很珍贵,我还是会好好保存的。

六年级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昨天,陈老师说:明天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今天,陈老师对我们大家说:我们自己的第一本书出版了!听到这个消息,我们都很激动。因为其他班还从来没有出过书。下午下课以后,陈老师就拿着新出的书到校领导那里去了一趟。校领导看了以后,简直不敢相信这竟然是二年级小朋友写的书!我们班的董可儿同学说:她午托部老师、同学都不相信这是二年级孩子写的,而认为是她买的。这就更证明了我们的作文写得很好。

自从我们的书出版后,我就高兴到了极点,兴奋得无法用词语来表达。一开始我生怕新出的书里没有我写的作文,不过总算还好,我有一篇《小狗球球》被编在书里了。所以,我才有了这本新出的书。

从我有了书以后,我就暗暗地攒着一股劲儿,我的第一本书;一定要把二年级所学的功课做到最好!写出更多更好的作文!

我的一本书作文六年级

一本你喜欢的书即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一本你喜爱的书是一泓清澈的泉水,也是你心灵的栖息地;一本你喜欢的书就是一扇扇知识的窗门,也是一把开启你智慧的钥匙。

十大名著想必大家都看过吧?里面你最喜欢那本书?你觉得那本书最富有文学典故呢?你又知道是那几本书呢?——《名人传》、《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繁星.春水》、《朝花夕拾》、《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西游记》、《水浒传》、《骆驼祥子》、《童年》。而我最喜欢《鲁滨逊漂流记》。

在笛福的笔下,一个个个性鲜明、情感白交的人物就在笛福的笔下栩栩如生的描绘出来。在这里,有许多知识、有许多乐趣,我看着看着倘游在优美的词名中,危临紧张的时刻,我情不自禁的快读起来。在悠闲的时候,我放慢读的语速,静静地品味,我想,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

静静地读着,品味着一本书,慢慢地走进作者的心灵,体会作者的用心良苦。慢慢地,仿佛自己就是鲁滨逊,乘风破浪,勇往直前,为了自己的理想。

写了这么多,是不是已经动了心,那就快过来看一看,瞧一瞧,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最后一天,《鲁滨逊漂流记》快来看一看。

十大名著,不看不得了,看了坏不了。

一本书一份爱六年级作文

微电影“菠萝冰激凌”带给我最大的感动是一个镜头,就是母亲让女儿去市场看别人是如何售卖的时候,自己也密切地关注女儿的一举一动。当时看到这一幕,我就深有感触,再一次的观看,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鹰。鹰在教自己的孩子飞翔时,竟在没有任何提醒下将小鹰推下山崖,让小鹰自行飞翔。许多人认为这样的教育会很残忍,万一小鹰掉下去了呢?所以许多人将对孩子独立教育的父亲称为“鹰爸”,其实不然,老鹰让小鹰独自学会飞行时也在暗中保护着自己的孩子,如果小鹰实在飞不了,快要掉下来时,老鹰会在快要触地的那一刹那,将小鹰驮到自己背上。

我的父母也是如此,不会过于参与我的生活,凡事都让我自己决定,小时候学自行车,爸爸没教我过多的技巧,当我第一次上路时竟没有摔跤,这带给我极大的信心,我也很快就能在大街上驰骋了。这几天在翻相片时,看到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是我骑着自行车,爸爸在扶着自行车,我心头一怔,原来是爸爸扶着我,爸爸虽让我独立,孰不知爸爸一直在我背后支持着我,保护着我。爸爸妈妈,在成长的道路上我在一步一步学会做人,你们也一步一步学会教我怎样做人,让我们一起成长吧!

爱是什么?爱是放手!我们像风筝,爸爸妈妈用一根细细的线拴住我们,我们总想挣脱束缚,追寻自己的天空,但父母的束缚是对我们的保护,是对我们的博大的爱。

爱是放手,是保护!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六年级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一)。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书。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二)。

小时候,我在朋友家玩,无意间看到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一本书,我的好奇心就在那一瞬间跳了出来,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书,看了起来,慢慢地,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回到家后,我和妈妈说我想要这本书,妈妈看到我喜欢看书,高兴的不得了,连忙帮我买来了这本书,买来书后,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一页,二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

故事讲的是一只猴子。他是从一颗石头里蹦出来的,大家称他为石猴,他出身后,误打误撞的当上了花果山大王。他任性、顽皮,满是乐观精神。他向菩提老祖学习法术,刚开始,他只是一个谁都瞧不起的小猴子,自从他学了九九八十一大变化,胆子也变大了,抢了龙宫的宝物--定海神针不说,竟还闹起了天宫,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受菩萨教悔,保唐僧去西天取经,经他保护下,唐僧取得真经。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学习也是这样,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好成绩,只要努力向前,什么问题都拦不住你。

(三)。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六年级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昨天,陈老师说:明天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今天,陈老师对我们大家说:我们自己的第一本书出版了!听到这个消息,我们都很激动。因为其他班还从来没有出过书(都是二年级的小孩子)。下午下课以后,陈老师就拿着新出的书到校领导那里去了一趟。校领导看了以后,简直不敢相信这竟然是二年级小朋友写的书!我们班的董可儿同学说:她午托部老师、同学都不相信这是二年级孩子写的,而认为是她买的。这就更证明了我们的作文写得很好。

自从我们的书出版后,我就高兴到了极点,兴奋得无法用词语来表达。一开始我生怕新出的书里没有我写的作文,不过总算还好,我有一篇《小狗球球》被编在书里了。所以,我才有了这本新出的书。

从我有了书以后,我就暗暗地攒着一股劲儿,一定要把二年级所学的功课做到最好!写出更多更好的作文!

一本书一份爱六年级作文

比较形而上的说法是:爱书是一种信仰,读书是一件庄严的事情;比较温馨的说法是:读书是件好事,起码读着读着,不知老之将至。

一本好书,是一道思想的轨迹,总是关乎智者在神秘花园里播撒下怎样刻骨铭心的记忆。

热爱书记的犹太人,在孩子尚未懂事的时候,母亲会在《圣经》上滴上一滴蜂蜡,让孩子在心灵上知道,书是甜的。当孩子稍大一点,母亲就会告诉孩子:智慧是任何人都抢不走的,只要活着,智慧就永远跟着你。

因为可以从阅读中获取生生不息的智慧,从智慧中又能获取“悟道”的快乐,所以,我爱书,爱到痴迷,爱到恨不能手不释卷,爱到牵肠挂肚刻骨铭心。

当我还是个普通的打工者,一个人住在出租屋的时候,微薄的收入和繁重的工作,让我无法奢望得到更多的享受。只有晚上下班后,拖着疲惫的身躯返回窄小的陋室,床头木板搭成的书架上,整齐堆放的书籍变成了心理温暖的慰籍。哪怕是长夜漫漫孤灯冷衿,只要有书在,一切没那么可怕。工作再辛苦,也不忘读书,甚至有时通宵达旦毫无倦意。

那时候,阅读,是为了给自己更强大的、好好活下去的力量,我如饥似渴废寝忘食,用那些睿智的观点和质感的文字,填充着生命里的每一段时光。

后来,有了更高的收入和更多的时间,我越发喜欢读书。为了让自己获得阅读的快感,甚至不惜耗费更多的金钱,反复购买同一本书的不同版本,或者不惜耗费更多的时间,反复地多次阅读同一本书,只为了每次阅读时不同的感受和领悟。

毕竟,智慧,是慢慢累积起来的,只有博览群书再加上精雕细琢,才能有效地拓展智慧的广度与深度。

可是,我周遭的很多人并不理解这样的做法。

有人说:读书读书,我读过后马上就忘了,那怎么办呢?

还有人说:我读不下去,怎么办呢?

再后来,阅读已经不是爱一本书那么简单了。

我已经有了足够的智慧去应对自己的工作状态,也有了足够的信心去面对自己的未来。可是,世界太大,太喧嚣,在滚滚红尘中沉沉浮浮,我越来越害怕,自己会慢慢地迷失方向,再也找不到回到心灵家园的小径。于是,书,便成了指引,成了路径,而沉溺于阅读,也成了我逃避现实的纷扰、重归心灵家园的最好方式,因此也给了给自己更好的、活下去的理由。避世绝非我的`本意,只不过,在过度喧嚣的尘世里,我希望用一本好书来成就我的隐身术,让我在尘嚣的终生监禁中至少获得几次成功越狱的体验——哪怕只是思想而已。

那又是怎样的一种体验呢?

一本好书,不管内容如何,首先,印刷优质装帧精美,拥有扎实的质感,首先已经让人目眩神迷;再看目录,如果逻辑通畅结构合理,便能给人更大的阅读动力;细看内容,行文流畅观点精辟,有感而发有据而言,则更让人欲罢不能;如果再加上语言精美表述新奇,激情四溢酣畅淋漓……阅读,便完全成了一种无法摆脱的“瘾”,何处是书何处是我,已经无法分得清楚;何处在读何处用思,已经完全没有界限——此时的阅读,是一种精细的隐私,她让我们在“读”与“思”的过程中,或醍醐灌顶恍然大悟忍不住会心微笑,或目眩神迷情难自禁不由得一声叹息。

这该是享受阅读的最高境界吧。

虽然科技的发达已经让书籍可以用其他的方式呈现在我的面前,比如电脑,比如电子阅读器,比如特制的“电子书”,但是,面对屏幕,我始终无法集中注意力,去享受阅读的快乐。我还是喜欢传统的、印刷出来的纸质书籍。

也许,捧着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一本好书,于我而言,是一种快乐的、躲避现实的仪式,总是让我产生凭海临风、身心俱怡的快乐感。有书,有茶,有闲暇,便是最美的乌托邦。

六年级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书,你还记得你的第一本书吗?也许,很多人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永远忘记不了我读的第一本书《世界儿童周刊》。

回想到学前班的时候,我妈妈看见其他的小朋友在订书,就帮我订了一学期的书,那时我非常讨厌看书看报,就这事我和妈妈就闹了很长的矛盾。那几天里我心情非常不好,连碰都不碰书一下。但后来我看见我们班大部分的同学都在中午睡午觉前拿出一种每月一份的《世界儿童周刊》,看着小朋友们在看。我心中对看书的欲望越来越高,也忍不住想看一下这本《世界儿童周刊》这本书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我为了想知到答案,便翻开了书一看,大叫一声,我立刻被书中的题目和图片、内容深深的迷住了。仿佛进入了仙境,里边有许多知识要教我们。里面有科学博士“豆博士”,有让我们笑掉大牙的漫画,还有一些世界名著的介绍、还有精彩的图片,里面的人物和场面。简直就是一本汇集了全面知识的老师!看完了一期就把它轻轻的放到书架上。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厚厚周刊,摸着它就想起我的童年。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后来我知道阅读是生活的一部分,书籍是人类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本文的作者以朴实的文笔叙述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关于它的温情回忆以及由它开始的阅读历程,使读者情不自禁地想起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它可能早已丢失,但却难以忘怀。

一本书一份爱六年级作文

妈妈就像是一本书,里面写满了无尽的关怀和爱护,每一页的内容都是不同的。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走新了一个充满亲情的世界。

翻开第一页,里面蕴藏着深深的母爱,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四五岁的我和妈妈走在大街上,尽管我手里打着伞,可是冰凉的雨珠还是直往我的衣领里钻,我感到一阵阵的寒冷,这个时候,是妈妈把我拥入怀中,让我感受到了无限的温暖。那种感觉我到现在还清楚记得。

翻开第二页,里面蕴含的是丰富的知识。吃过晚饭,我总喜欢下楼玩儿。可是有一天妈妈却拦住了我,她告诉我,只要我背会第一单元的所有英语单词,就允许我去玩。我知道妈妈担心我英语学不好,就让我多读多背。我就翻开书看呀,背呀。可就是背不会。于是妈妈就和我一起背。这样一来。我很快就记住并会背了。是妈妈让我体会到了学习的快乐,让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不断充实提高自己,我感谢我的妈妈。

翻开第三页,里面写着我的.成长经历。妈妈教我学会走路,妈妈教我学会了穿衣,妈妈叫我学会系鞋带,妈妈教我认识了第一个字,妈妈送我到幼儿园,妈妈教我学会使用家里的各种电器,妈妈教会我了各种生活的经验,妈妈给我讲什么是生活中的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这一切的一切,都出自妈妈最纯真的爱,一种最真挚的母爱。

如今,我已在妈妈的“绿荫”下,快乐地生活了九年,我已经慢慢长大了。我知道,随着自己的不断成长,总有一天,我会像一只雏鹰,练硬自己的翅膀,离开妈妈,离开自己温暖的家,飞得更远更高,到外面的世界历练风雨。但无论何时何地,我会永远记住妈妈这本书。

一本书一份爱六年级作文

童年像手中的沙子,你越想抓紧它,它就流的越快,一点一点从手中走去,只剩下那美好的回忆。

我最喜欢的书是《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回忆她那童年,写出了《城南旧事》这本代表作品。上世纪的北京,从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到一个鸡毛掸子的舞动都能体现出她童年深刻的记忆。

严厉而又温柔的父亲;为家操劳的母亲;慈祥的宋妈;胡同里痴痴癫癫的疯女人和斜着嘴的兰姨娘。这些人物让这条小胡同里多了许多韵味十足的故事。

在林海音的童年里,有着相聚与分离。甚至永远的别离,但她的童年趣味十足,但也有辛辣。她对旧社会那些善良而命运各有不济的女性,描写得有血有肉,入木三分。她对人生阴暗面的表现是轻描淡写的,没有愤怒的控诉和辛辣的嘲讽,只在热闹广阔的市民生活中,显现出那些不自由女性的浮光掠影。

童年的快乐,总能让人开心,现在的我们正处在童年里的美好时光,让我们把童年变得有趣点,让它多增加一些美丽的色彩,我喜欢这本书,珍惜它现在拥有的时光吧!

六年级作文

好书是人的好伙伴,我因书而常常陶醉,一拿到就离不开手,直到看无数遍,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狼王梦》。

《狼王梦》是一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一部精典作品,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生育了五只狼仔,其中有一只在一场大雨中失去了生命,所以只有四只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它的宝贝,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个孩子只有一只活了下来,最终,她的狼王梦想也未实现。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母狼紫岚可以不顾一切,哪怕付出自己生命的代价,也要培育自己的孩子,让它们成为新一代的狼王,虽然自己的三个孩子在与金雕猎人的搏斗中死于非命,但是这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很感动,这就是一位母亲的志向,它能为孩子们的尊严付出一切代价,与陌生的环境做抗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让我的视野更宽阔,心灵更自由。

六年级作文

在我的书架上,有许许多多的书,大书、小书,厚书、薄书,漫画书、文学书,可我最喜欢的书就要数那本《希腊神话》的书了。

这本书是我从石景山图书馆里借阅的。当我一翻开那本书,我就被书中的漫画和长篇的故事所吸引住了,于是,它便成为了我的另一个好“伴侣”。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被生动刻画的古希腊,让我收获了许多。《希腊神话》,我爱你!

我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我的座右铭。从我认识字开始,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在我看的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给了我许多启示,教给我做人的道理。

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以后,便迷上了它。我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他们从来没有看到过蔚蓝的天空,鲜艳的花朵,一望无垠的草原。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只能生活在黑暗中。海伦.凯勒就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她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写道,假如她有三天的光明,她会去做很多她想做却没有做过事。她没有提出要去看绚丽的风光,她只是想感受一下正常人的生活,并通过这个机会来感恩,感恩曾给予她力量与希望的人们。

海伦.凯勒,从小患有高度残疾,她的一生只有19个月的光明与声音。在莎莉文老师和其他老师的帮助下,她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获得了学士学位。

每次看着海伦.凯勒的话,让我时时会想到这件事,让我真正懂得了感恩的含义:记得有一次上学,放学的时候突然下起了雨,因为上学的时候我没有带雨伞,只有将外套披在头上向前奔跑。就在这时候,一位同学的妈妈说:“你没带雨伞吗?”还没等我回答,那位阿姨就把她伞给我了,而阿姨自己也跑到商店里躲雨去了,她冲我笑着挥手。时间虽然隔了很久,可是我每次想起这件事,总会想起她温暖的笑容,心里也总是暖暖的。非常感谢这位阿姨,谢谢您!

虽然海伦凯勒,是个盲聋哑人,但她却从来没有向命运低过头,凭着自己的勇敢、坚强、乐观的面对生活!她虽然看不见美丽的世界,也听不见美妙的声音,但她却是一个乐观勇敢面对生活的人。海伦.凯勒曾经说过“人如果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你就能体会到人生的意义。”海伦.凯勒坚强、勇敢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我们要向她学习不懈努力,热爱生活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以后,使我感受深刻。我们要充分利用每一天时间,好好学习,面对挑战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困难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感恩所有的人!

六年级作文

在5岁的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哥哥看书的时候,我就会静静地坐在他的旁边,等哥哥看完了,我再慢慢地翻开他的书,似懂非懂地读起来。

上学后,我认得了不少的字,便疯狂地爱上了书。

有一次,哥哥在看《三国演义》。故事起于刘备、关羽、张飞在桃园三结义,刘备为了建立蜀汉,恢复大汉王朝的政权,三顾茅庐邀请诸葛亮出任军师。诸葛亮对刘备说:“孙权占据江南,曹操占据北方,主公又占据蜀中,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势。如果主公进攻刘璋取益州,那里粮食很多,又是兵家必争之地,主公要是取得益州,可恢复汉室。”刘备却回答:“军师,刘璋乃我刘姓宗亲,我怎么能够抢他的地盘呢?”听完这一段,我很替刘备惋惜,但是如果他听诸葛亮的话,恐怕早己恢复汉室的势力了。

同学们,书确实是好东西。现在,我向大家推荐这一本书,因为它既可以让您了解历史,又可以让您变的更加既聪明又勇敢。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一本书小学六年级作文

大家对哈佛大学一定很熟悉,它培养了8位美国总统,4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以及数以万计的商界精英。惊讶于这么恐怖的数据,更想知道其中的奥秘。那么,这本书就会告诉你:哈佛学子优秀的理由。

本书共分为11个章节,每一个标题都凝聚了“哈佛精神”,这11个章节分别是:做十年后最优秀的人;无论何时,勤奋都是通往成功的捷径;没有人可以替你成长,除了你自己;没人能否定你;学会管理好自己;拥有好心态才有好未来;如何做一个会说话、懂交际的团队人;让优秀成为一个习惯;从哈佛毕业,所有学生都会带上这些品质离开;苦难是人生修炼的最高学府;影响哈佛学子的八句箴言。

大家可以发现,每一句话的关键词都能作为一条座右铭,可见这本书是“干货满满”呢。

这本书或许是一本“心灵鸡汤”,也可能是一本“青春励志书”。但总而言之,它并没有拘泥于“强行灌输”,而是在每个文章里花了一点小心思。首先,它会用几句话归纳一下本篇观点。其次,它会用一个案例来加强说服力,更论证了前面的观点。最后,它会给你一道关于本篇文章主题的选择题,使人能够更好的认识自己。这个设计,不仅让读者获取的知识多元化,还让本来枯燥的文字变得丰富多彩。

总而言之,这本书还是很值得看一看的。虽然我们不是哈佛的学生,但我相信:只要好好读完这本书,一定会对你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

六年级一本书作文

哈喽!大家好!没错,又是我海洋,一周不见,有没有想我呢?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书目是《王子复仇记》,下面跟我一起去走进他吧!

本书的作者是莎士比亚,他出生在英国华利克州,一个叫做斯特勒佛的小镇上。他的父亲是一位羊毛商人,在他13岁的时候,父亲事业遭到挫折。莎士比亚因此被迫中途退学。1586年莎士比亚来到英国的首都伦敦,两年后,才在一个戏院里,找到最低级的职务。可是,他仍然刻苦耐劳,孜孜不倦的学习,渐渐能够自己撰写剧本的诗文等,同时他还登台演出,到1592年已经成为众人瞩目的出色演员了。三是比亚35岁的时候组成了一个叫做地球座的戏院,专门演出自己编写的剧本,并在1630年詹姆士一世即位后,指定地球座戏院与皇家戏院,再后来莎士比亚晚年退居于故乡的新庄园中,在1696年4月23日,他以52岁的年龄逝世,奇怪的是这一天也正好是他的生日。

《王子复仇记》记述丹麦往日的故事,一个叫做哈姆莱特的王子,为了父王之位,手刃叔父克劳狄斯,自己也丧命在寿剑之下的悲剧。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王子为了替父王报仇,竟然假装疯狂,想要探明真相,在挚友霍拉旭的帮助下,成功为父王报仇。但他也不幸死去,最终,丹麦王国又恢复了往日的光明,脱离了克劳狄斯国王的阴暗统治,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哈姆雷特并不是英雄豪杰这一类人,他和我们一样,是个普通而平凡的青年,但他又不平凡,又不普通,他敢爱敢恨,有魄力,有坚强意志,忍辱负重,不达目的,不放弃有机智头脑,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当然,王子复仇成功也有挚友霍拉旭的功劳,他对朋友忠诚,不抛弃、不放弃,忧国忧民,设身处地为国家、国民着想,且不追求名利,这都是他们教会我们的。

谢谢你们,谢谢你莎士比亚!

六年级一本书作文

在这个落叶飘飞的深秋,樱花巷里那些枝丫干枯的樱花树竟然在一夜之间花开满树。往日宁静的小巷因此变得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在樱花巷里究竟会发现哪些惊人的秘密呢?让我们一起走进杨红樱的《樱花巷的秘密》吧!

这本书为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深秋的一个夜晚,樱花巷里开满了樱花,此树并不是十月樱,怎会开出樱花呢?在疑惑之时,樱花巷里多了一个起跑加油站,自称打针吃药,便可治好孩子的“笨”,安琪儿被妈妈拉去,可笑猫的一句话,破了安琪儿妈妈所说的“她都是为了安琪儿好”这句话。

笑猫曾说:“我心疼安琪儿,就像心疼杜真子一样。她们的妈妈是他们最亲的人,却又是最不懂他们的人;她们的妈妈是最爱她们的人,却又是最不知道怎么爱她们的人。”这两位自以为是的妈妈,常常以爱的名义做着伤害她们女儿的事。我觉得笑猫说得特别对,尤其是它那句:“这两位自以为是的妈妈,常常以爱的名义做着伤害她们女儿的事。”有很多家长都这样,以为是为孩子好,其实一直在伤害她们。

《樱花巷的秘密》诉说着每一个孩子的心声,她们不求任何,只求自己的父母,多多关心自己,多问一下我们的意见,哪怕只有一次也好。

六年级作文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