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讲话稿大全(19篇)

时间:2023-11-17 06:25:33 作者:影墨 禁放烟花爆竹讲话稿大全(19篇)

讲话稿的撰写需要经过反复修改和练习,以确保口语表达的流畅和自然。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讲话稿范文,它们表达了演讲者对各种议题的独特见解和思考。

禁放烟花爆竹讲话稿

广大的市民们: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庆祝新春佳节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与之相伴的却是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以及pm2.5等污染物,造成空气严重污染。空气中二氧化硫等有害物的浓度超过允许值时,会刺激呼吸道粘膜,伤害肺组织,引起或诱发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近年来,受不利气象因素以及扬尘、机动车、燃煤等人为活动的影响,我们身边的空气质量连续出现重度污染,雾霾天数明显增加,对群众健康和城市形象都造成较大影响。春节临近,因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我区空气质量将面临严重污染的挑战。为了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让大家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春节,我们少先队员倡议:

1、自身做起积极行动。向家人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争取家人的`支持,春节及元宵节期间尽量少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周围的亲戚朋友。

2、低碳环保文明过节。可采取贴春联、秧歌、联欢、播放音乐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同呼吸,共担当。”市民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告别不良节日习俗,过一个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的春节!

禁放烟花爆竹讲话稿

全体教职员工:

随着城市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和伤亡事故屡见不鲜,燃放产生大量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生活休息。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此,学校向全体教职员工提出倡议:

党员教师率先垂范,全体教师自觉带头,遵守《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不放或在指定的区域和指定的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禁限放人人有责,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全体教职工要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市容环境,为建设美丽xx做出应有的贡献。

老师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之风,培育礼仪之花,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着力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为建设幸福美丽xx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禁放烟花爆竹讲话稿

尊敬的居民们:

你们好!

随着经济和文化的快速发展,我们唐城社区也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小区内草木葱茏,环境清洁。小鸟也喜欢来这空气清新的.地方休憩。可随着春节脚步的临近,鞭炮声越来越频繁啦!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危害!

烟花爆竹还会污染空气。燃放时,会释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害或有毒气体,并产生碳粒等烟尘。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中,使空气混浊,刺激人的呼吸道,伤害肺组织,对神经系统,眼睛有一定的损害作用,真是个无形的“杀手”!现在我们空气质量大幅下降,与燃放烟花爆竹也有直接的关系!

居民朋友们,为了你们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子孙后代,请不要再燃放烟花爆竹了!我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做烟花爆竹,不买烟花爆竹,不放烟花爆竹!看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上前劝!我深信,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我们的社区将会变得更加美丽!

全县禁放烟花爆竹讲话稿范文

优秀作文推荐!广大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广大居民群众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噪音、固体垃圾和资金浪费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燃放烟花爆竹“有百害无一利”,引发的事故也不胜枚举,禁燃禁放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自20xx年12月1日《x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修订施行起,我县城区试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得到了广大居民的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适应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更高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所带来的噪音、大气、地面的环境污染,减少城乡居民无效的资金浪费,保障公共安全和城乡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破除陈规旧习、倡导文明新风。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倡议如下:

从自身做起不运输、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各种节日、婚丧嫁娶时采用庆典音乐、电子爆竹、鲜花绿叶等低碳、环保、安全的`表达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和火险等安全隐患。

全镇领导干部、青年党员、团员、少先队员们应当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号召,走在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居民队伍的前列,为我县文明生活城市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广大居民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善意规劝他人,倡导低碳、环保、节约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健康、为了安全、为了我们美丽的`家乡,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爱护环境,文明过节。

1、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经查实举报的线索,每起举报奖励100元。

2、燃放烟花爆竹不听劝阻者,公安部门将严厉处罚。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出现燃放烟花者则上报纪委、监委并做相应处罚。

同呼吸,共命运,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定会让家乡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在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稿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新年好!值此猪年春节来临之际,恭祝您猪年大吉,阖家幸福!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咱们国人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也给生活带来了诸多问题和困扰:一是造成空气污染;二是产生噪声污染;三是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增加环卫工人工作负担。为此,市环保局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己做起,春节期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过一个文明、健康、环保的节日。春节期间,如果我市遭遇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恳请市民朋友们自觉做到禁放烟花爆竹,以减轻空气污染。

二、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春节期间少买烟花爆竹,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要本着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原则,尽量选择安全系数高、污染轻、噪声小的环保产品,减少燃放数量、时间和频次。

三、严格遵守市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深夜及凌晨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安全事故。

四、节日期间多采用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尽量少开车、不开车,减少废气排放。

空气环境质量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努力成为低碳环保的倡导者,成为环保理念的传播者,成为环保生活的践行者,传递环境保护正能量,共同呵护美丽宿迁!

文档为doc格式。

在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稿范文

各位同学们: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必不可少的传统过年项目,但是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会严重污染环境,并且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今年入冬以来,我市雾霾天气持续不断。如果春节期间集中燃放大量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物势必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空气中的污染物含量比平时高出数十倍,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更为严重。

守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城市,同学们责无旁贷。为此,特发出"小手拉大手,自觉控制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倡仪,希望全体同学积极响应:

1。自觉控制燃放烟花爆竹,还家园一片蓝天。全体学生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控制燃放烟花爆竹。从自身做起,主动保护美好的生活环境,倡导家长减少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数量,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小手拉大手,文明向前走,带动家庭,影响社会,提高全民绿色环保意识。

2。自觉体验中华年俗文化,增添节日欢乐气氛。全体学生和家长一起了解体验各具特色的年俗文化,和家长一起通过写春联、剪窗花、印年画、打锣鼓、制作中国结和灯笼及敬长辈、爱家庭、爱社会等文明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喜迎新春。

3。分享"没有爆竹的欢乐中国年",让新年成为温馨的记忆。寒假期间,同学们制作一个低碳环保的小制作,在寒假过后的"没有爆竹的欢乐中国年"分享会上,展示环保小制作,并交流自己和家人环保迎新春的做法和感受,让今年的春节成为美好的回忆。

同学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在此祝全体同学们:新年快乐!幸福成长!

禁放烟花爆竹讲话稿

居民朋友:

大家好!

自20xx年12月25日高阳县全域禁放烟花爆竹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全县禁燃禁放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持续改善大气污染的严峻状况,努力营造文明祥和、绿色环保的社会新风尚,高阳县人民政府将继续执行全城禁燃禁放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高阳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广大人民群众应文明、环保举行庆典、祭祀、殡葬等活动,禁止在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

二、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查参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各部门、镇、街要全面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四、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焚烧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烟花爆竹禁放和野外焚烧是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响应号召,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共同守护碧水蓝天,为建设“美丽新高阳”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在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稿范文

市药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节日的一种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深入推进“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保卫蓝天、美化环境”,请全体党员干部立即行动起来,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1、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芜湖。

2、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了打造“绿水青山”的美丽芜湖,真诚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禁放烟花爆竹讲话稿

同志们:

为深入推进我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下面我提四点要求:

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xx区属于禁止燃放区,各有关部门、镇(街)要充分认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迅速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抓紧谋划实施禁放以及相关企业退出前后的安排事项,快速稳妥有序推进禁放工作。一要抓好组织落实。各镇街要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根据市政府会议部署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将“禁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抓紧抓好。二要明确任务分工。各部门、镇街要按照方案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领域、分片区包干,卡实责任,将宣传、管控、查处等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三是深入督导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深入一线,带队检查,有效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问题,保证“禁放”措施落实到位。

各部门、镇街,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责任分工上既是独立作战,又不各自为战,要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彼此补位,宁可向前一步交叉重叠,也不退后一步形成空隙。一是有序推进,稳步开展。《条例》规定,禁止燃放区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区应急管理局要对我区前期排查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点进行重点管控,发现违规销售行为立即制止。关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市场问题,总的要求是按照“统筹安排、有序退出、安全稳定”原则,在不受“冬奥会”等特殊管控政策影响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20xx年x月底前务必依法完成退出企业库存清理工作。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退出工作,确保宣传、管控、查处、整治等各项禁放措施落实到位。区公安分局要对城区主要路段进行巡逻,发现违法燃放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对全区公园广场,实行定人、定岗、巡查,第一时间制止违法燃放行为;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路面货运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向公安部门通报。各镇(街)要对每个村居、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发现并制止违法燃放行为。三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农历小年、除夕、初一、元宵节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措施,各相关部门、镇街要重点加强巡查管控,管控力量要分布到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个公园广场,每个社区、每个村居,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其他日期实行二级禁放管控措施。在每个社区、广场、商业区部署管控人员,及时规劝阻止违规燃放行为。正月初五至元宵节期间,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沿街商店、宾馆酒店的巡查管控,及时制止和劝阻商铺、企业开业燃放。区民政局要全面排查禁放区域内宾馆饭店、婚庆礼仪等重点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上门宣传告知,并重点加强巡查盯防。

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思想在我区民众心中影响多年,早已根深蒂固,要在短时间打破传统思想作祟,积极接受新规,就要求各部门、镇街加强宣传引导,制造舆论导向,促进禁放烟花爆竹新风俗的.形成。区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同步跟进,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共同响应、共同发力,切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大禁放工作宣传力度,让禁放政策家喻户晓,让禁放工作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区民政局要及时向新婚夫妇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并向其开展《条例》宣传;区教体局要向中小学生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并通过中小学生向家长宣传《条例》;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发动物业管理公司在各居民小区开展《条例》宣传,向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发放工程建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严禁开工庆典燃放烟花爆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适时向手机用户发布烟花爆竹禁放短信,不断扩大社会知悉面;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带头遵守《条例》,自觉劝阻并制止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各镇(街)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各自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村居委会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页,广泛进行宣传告知,多渠道、多形式抓好宣传引导。特别要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张贴到居民楼单元,做到每家一封信,每店、每单位一份告知书,确保告知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每一名群众,在辖区内迅速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努力在全区上下营造“遵守禁放规定,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要集中开展联合整治。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动配合,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安全生产检查、群租房整治、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对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婚庆公司等设摊销售、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全面收缴非法烟花爆竹、清除非法销售点,确保禁放区内“零销售”“零储存”。公安、应急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线索。二要严查私制私存行为。针对非法制贩烟花爆竹活动规律特点,将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异常机械声响的人员,尤其是掌握烟花爆竹制造技术、有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前科人员以及有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历史镇街作为重点,逐人、逐户、逐村过筛,主动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线索。对非法储存行为,要组织对出租房、废弃厂房、空置集装箱以及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捣毁一批私贩私储窝点,全面清缴非法烟花爆竹。三要严格存放销毁工作。严谨、审慎、规范开展烟花爆竹检查、收缴,有效处置销毁工作。对群众主动上交、相关部门收缴的烟花爆竹特别是敏感度较高的原材料、半成品等,要注意安全处置,坚决杜绝抛掷等野蛮装卸行为。工作中,严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存放于办公楼、宿舍区及其他人员聚集场所,防止发生问题。

同志们,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镇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强化源头管控、舆论引导、巡查防守、执法查处,加快推进禁放政策落实落地,努力实现禁放区域内无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目标,着力推动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切实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会后,要立即将会议精神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整个工作期间要确保零上访、零投诉,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办。

在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稿范文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将至,市民们又将会按照中国传统方式,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气氛。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既影响空气质量,又危害人体健康。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我们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

二、选择文明过节方式。崇尚环保理念,转变传统方式,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对环境友好,对污染说“不”。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和各个家庭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

四、执法部门加强监督。各有关执法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切实发挥监管职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让我们身体力行,自觉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少燃放一次烟花爆竹,多增加一些安静和谐,过一个祥和的“环保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

禁放烟花爆竹讲话稿

同志们:

大家好!

大家都知道,年关将至,作为我们常规的各项工作都已结束,但是目前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是我们管区和各村的重点,我想大家也经常看电视,近期有数不胜数的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大家必须要把握大局,事情的发展都是从微小发展起来的,我们各级必须把各项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把建设我们整个街道的和谐安宁作为重中之重,尤其是年关将至,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家家户户都可能要燃放烟花爆竹,这也可能造成非法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点的抬头,作为我们的干部,要做好打压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工作。当前的非法生产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历史上存在非法生产的重点村非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

二是非法生产方式,由原来单一的纯手工制作发展成现在利用半成品直接加工的方式;

三是非法生产分子流窜作案,增加了打非监管难度。

按照县里的要求,结合目前的工作实际,我讲下面几点,请认真做好各自的工作。

一是各管区要严格做好监管工作。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县里的要求,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要严格按我们的“打非”责任要求。各管区要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确定排查重点,督促曾经有过非法生产行为的农户与政府签订不再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承诺书。目前我们常年烟花爆竹许可21家,临时经营许可19家,我们各管区要在配合好安监站做好监管这些经营点的同时,还必须要做好非法网店的监管和汇报工作,对于非法网点要及时上报、及时查处,要把这个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二是各村各居委工作在工作的第一线,这项工作是我们党工委的重点,更是你们监管的重点。

我们村干部生活在农村一线,最起码要知道哪家是我们合法的销售网店,对于非法的销售点,我们必须第一时间做好工作,你们说不清楚,那肯定牵强,不要等到县里的'执法人员来查处时再解释,这不仅仅是解释的问题,这是漠视,是对人民生命及财产的不负责任,这说明我们的村干部意识肯定是不到位的,安全是什么?关键的时候是生命,我们要对村民负起责任。村一级干部要深入的到各村各户,做好排查登记工作,要切实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房,发现疑点不放过,问题解决不了不放过。各村要实行周零报告制度,入户排查要建立好台账。我们的安监站按照县安监局的要求对销售网点也做了布局,各网点的许可证也发到位,这也给我们各村的监管指明了方向,属于非法的,我们必须打击,不要留有后患。

省、市、县最近多次发文要求各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我们也必须按照要求落实,今天我们要和各管区、各村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书,责任书签好后我们各级必须做好落实。是谁的责任我们绝不姑息迁就。我简单就讲这些。希望大家把工作做好,谢谢大家!

禁放烟花爆竹讲话稿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请广大居民立即行动起来,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全县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1、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xx。

2、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了打造“绿水青山”的美丽xx,真诚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禁放烟花爆竹标语

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利,文明燃放是你的义务!

想他人所想,建文明社区,做文明燃放人!

禁止燃放鞭炮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禁止燃放鞭炮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禁止燃放鞭炮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禁止燃放鞭炮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遵守禁鞭规定,城市需要安宁和环保。

自觉遵守禁鞭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自觉遵守禁鞭规定,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储藏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地下窝点和销售网络。

坚决彻底取缔地下非法烟花爆竹作坊,严厉打击非法贩运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禁燃鞭炮少一点烦燥多一点安宁。

禁燃烟花鞭炮你我共参与。

燃放烟花鞭炮是浪费黑洞。

燃放烟花鞭炮是污染之源。

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努力实现全县全面禁放目标。

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遵守禁放规定,预防火灾事故。

讲公德、破陋习、树新风,不燃放烟花爆竹。

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珍惜生命健康,请勿燃放鞭炮。

不放烟花爆竹,共建宁静家园,维护城市环境。

遵守禁止燃放规定,维护城乡安宁环保。

为了营造安全、环保、文明的城市环境,请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创造安全、洁净的生活空间。

禁止燃放鞭炮,消除安全隐患。

净化空气,人人有责。

小孩放鞭,大人有责;职工放鞭,单位有责。

文档为doc格式。

烟花爆竹禁放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强化社会治理,倡导移风易俗,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噪声干扰和大气二次污染,创建和谐、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甘安办发〔20xx〕29号)和金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川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通知》(金区政办发〔20xx〕10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金川为目标,依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公安、应急、城管执法、生态环境、各镇、街道等职能部门作用,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实施整治工作网格化管理,以最严厉措施,坚决彻底取缔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提升安全意识,维护全区安全稳定秩序。

重点整治违反《金川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烟花爆竹燃放和销售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至2月23日。

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川分局、两镇六街道全力配合。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金川分局负责依法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污染行为的`查处;

各镇、各街道负责对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负责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烟花爆竹燃放、储存、销售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负责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巡查举报和配合处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充分认识此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和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完成此次专项整治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两镇六街道要严格落实《金川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有效遏制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肩负起属地禁燃宣传职责,立即组织开展禁燃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新媒体宣传、面对面宣传、网格化监管等多种方式,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综合市场、商业超市、文体门店、婚庆商柜等有可能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宣传并建立登记台账;对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要及时督促其告知消费者相关禁燃规定;对辖区内发现的流动商贩、流动摊点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区城管执法局报告,并对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宣传、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三)打击非法,依规追责。

此次检查过程中不放过任何一个经销店、不放过任何一个疑似存储仓库,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坚决果断的进行查处,要加大惩处力度,提高“打非”手段,有效遏制“私炮”猖獗势头。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及到公安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20xx年度应急管理专项工作考核内容,请各镇、各街道、各相关部门于20xx年2月25日前,将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及图片、影像资料报区应急局311办公室。

联系人:姜明基联系电话:xxx。

烟花爆竹禁放方案

中心城区下列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以下简称“禁燃区”):

禁燃区为:xx、xx、

中心城区禁燃区以外的下列地点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以下简称“禁燃点”):。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2)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敬老院等人员聚集地区;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风景名胜区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6)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7)市人民政府及xx区人民政府、xx经开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3.从禁燃工作正式实施开始,禁燃区、禁燃点任何时候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规范烟花爆竹经销网点。

在xx中心城区禁燃区内,禁止新增烟花爆竹批发和经营销售网点,现有网点不得延长经营期限。

(三)开展禁燃工作集中整治。

加大宣传教育,开展集中整治,实施严管重罚,强力推动禁燃工作。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健全禁燃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小区五级禁燃工作管理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制订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推动禁燃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城区禁燃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教育引导阶段(20xx年xx月至xx月底)。

6.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专门力量,在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进行值守和巡查,对违规燃放行为进行制止、劝导和教育;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组成义务值勤和巡逻队,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xx月底前)。

(二)集中整治联合执法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底)。

5.对禁燃工作实行量化考核,每月组织对xx区、xx经开区及各责任单位禁燃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按月通报,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

(三)建立长效机制和常态管理阶段(20xx年xx月xx日起)。

3.按照分工和职责,各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好禁燃的常态管理工作。

烟花爆竹禁放方案

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我县“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和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努力营造安全、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根据《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域范围内实施禁止经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双禁”),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发动全县各乡镇(部门)全面宣传禁止经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管严控严查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持续改善空气环境,不断夯实生态基础,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保障。

(一)制定“双禁”方案(8月5日前)。根据《衢州市全域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借鉴省内县(市、区)工作经验,根据我县实际,调研完成我县总体工作方案,并完成决策流程(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资产评估、集体决策),明确目标任务、领导小组(专班)成员、部门职责、政策处置意见、工作举措。将全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全县“双禁”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双禁”方案于8月10日前报市“双禁”办备案审查。

(二)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8月15日前)。完善全域“双禁”工作方案,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

(三)完善宣传方案(8月底前)。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围绕“双禁”工作开展制定系统、有效的宣传方案。

(四)完成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政策处理工作(9月底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对开化县昌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103家零售店的政策处理工作,县供销社负责开化县烟花土产日杂有限公司的政策处理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烟花爆竹经营销售。

(五)发布“双禁”通告(10月底前)。县政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于20xx年10月31日前向社会发布全域“双禁”通告。

(六)正式实施全域“双禁”(20xx年12月1日起)。

(一)县“双禁”工作专班(县“双禁”办):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导督查全县烟花爆竹“双禁”工作。

(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内烟花爆竹“双禁”工作主体责任。包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点相关从业人员、库房的政策处置,按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开展决策,在本行政区域广泛深入宣传禁售禁燃公告,利用组团联村、部门协同、融治理等平台抓好本辖区的“双禁”工作。

(三)县公安局: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指导全县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店退出经营的政策处置工作,开展行业内的“双禁”工作政策宣传,牵头开展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的查处工作。

(五)县供销社:负责对所属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停止经营活动和企业的转型改制,维护全县域禁售禁燃的规定,做好开化县烟花土产日杂有限公司的处置工作。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做好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变更批发、零售店的营业执照,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工作。

(七)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烟花爆竹违法零售经营活动,协助做好违反烟花爆竹“双禁”行为的劝导和宣传工作。

(八)县纪委(监委):负责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对相关单位移送的违反烟花爆竹“双禁”规定的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通报或问责。

(九)县委宣传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双禁”的.相关规定,并对非法经营、燃放的行为进行曝光,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县委组织部:负责倡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党员和公职人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烟花爆竹“双禁”规定。

(十一)县司法局:协助县“双禁”专班对县“双禁”方案及公告开展审核指导;协助“双禁”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十二)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活动,制定《烟花爆竹“双禁”倡议书》,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全面推进烟花爆竹“双禁”工作。

(十三)县民政局:负责对前来登记办理“红白喜事”的群众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对公墓区域内的烟花爆竹“双禁”工作进行宣传和劝导。

(十四)县财政局:负责烟花爆竹“双禁”工作经费保障。

(十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各汽车站、公交车站等站点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等开展公益宣传,配合公安、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六)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负责开展烟花爆竹燃放污染空气的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十七)县住建局:负责对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等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物业公司等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和劝导工作。

(十八)县经信局:负责组织星下限上酒店等商家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和劝导工作。

(十九)县文广旅体局:负责组织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饭店等商家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宣传和劝导工作。

(二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全县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做好烟花爆竹“双禁”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参与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和联合执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烟花爆竹“双禁”工作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推进。县级层面及时调整“双禁”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公安局设立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具体负责相关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明确各乡镇(办事处)属地责任,压实政策处理任务,稳妥做好处置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确有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公安部门要根据《规定》要求,明确申请条件、细化办理程序,依法进行审批并向社会公告。

(三)广泛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动态持续开展宣传工作,集中开展高密度、全方位的宣传活动,重点抓好春节期间的禁燃宣传工作,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舆情研判,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普法工作机构要配合开展基层宣传工作;各级新闻媒体要对全域“双禁”进行报道和解读。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对办红白喜事的家庭,基层组织要及时掌握情况,提前进行劝导。对小区物业、沿街商户、村居农户,乡镇、办事处、社区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倡议书和宣传告知要进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建立联合执法。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要成立联合执法组,堵塞非法流入渠道,严查违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对接、协调互动,在执法查禁、清理存量等工作环节中,密切配合、无缝对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公安、应急等部门要协助乡镇强化源头管控,妥善做好批发经营户政策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从严从快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违规案件,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并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达到反面警示的作用。

(五)严肃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环保、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在执行禁售禁燃规定上走在前、带好头、做表率,积极做禁售禁燃、文明过节的宣传者、参与者、示范者,带头树立社会新风气、引领新风尚。对在“禁燃”工作中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为打赢“双禁”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六)强化监督检查。要健全“双禁”工作比晾晒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县“双禁”办要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督导和巡查暗访,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要激励表扬;对推进不力、工作不实的,要及时通报;对因措施不落实、问题处置不及时等导致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责。

禁放烟花爆竹标语

2、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3、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珍惜生命健康,请勿燃放鞭炮。

6、自觉遵守禁鞭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

7、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10、遵守禁放规定,争做礼貌市民。

12、自觉遵守禁鞭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13、自觉遵守禁鞭规定,共建和谐新家园!

14、少些鞭炮声,多些和谐音!

15、少放爆竹,共战阴霾!

16、新年求吉祥,禁鞭保安康!

17、燃放烟花出意外,全家老小不自在!

18、自觉遵守政府禁鞭通告,不在城区燃放烟花鞭炮!

20、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烟花爆竹禁放方案

为贯彻落实微山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微环委办﹝20xx﹞3号)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区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为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迎接“绿色20xx”、为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傅村拥有更多的“蓝天白云”见到更多的“繁星闪烁”、为了我们的家庭和全社会的和谐与安宁,街道成立专门队伍,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巡查,切实履行责任,全面抓好禁放工作。接县委县政府通知后,街道立即组织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个社区要利用一切资源、借助一切手段,全面开展宣传发动。街道安排宣传车辆,7个社区在各村及交通要道悬挂横幅60条,向群众、港口码头、辖区企业发放倡议书宣传页20xx份,并充分利用村内的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等向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辖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街道注重源头管控。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靠上工作,提前与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企业配合、支持,做好烟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流向并实名登记,严格遵守禁售烟花爆竹规定。

同时针对群众可能存有剩余烟花爆竹的实际,街道压实社区、村级责任,做好宣传引导,在富源广场及各社区、各村设置烟花爆竹置换回收点,购置一定数量的群众日常必需品,采取以物换物的方式,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置换、回收工作,从源头阻断违法燃放行为。

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联合执法”的方式,统筹组织,街道协调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组织公安、应急、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堵塞监管漏洞,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

禁放烟花爆竹总结

按照上安委办〔20xx〕81号文件《郑州市上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应急局工作部署,矿山街道高度重视,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4月,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通过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在专题会上办事处分管领导针对时段性的形势,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工作。

通过在辖区内悬挂条幅、张贴禁放烟花爆竹标语、在社区led上循环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并在辖区中心路段、各个楼院、超市等人口密集场所,向过往行人分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引导群众了解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督查,对辖区超市、商户进行不定时的摸底检查,要求负责人高度重视,杜绝一切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行为及涉及冷管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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