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管理制度设计(通用12篇)

时间:2023-11-27 06:12:29 作者:笔舞

一份合法有效的销售合同,可以为当事人在遇到纠纷时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以下是一些销售合同的重要条款和细节解读,希望对大家撰写合同时有所帮助。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产品销售业务的正常运行,销售部门按公司有关产品价格、结算政策、交易方式等规定向经销商提出要约,促使代理商承诺并签定《代理合同》,并促进合同的执行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1)、在与客户开展销售业务活动中,每笔业务都必须按规定详细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代理合同》,以此作为公司销售计划、发货、回款、折让的依据。协议单位除签订全年购销协议外,每笔业务同样要签订《购销合同》。

2)、回款期限折让以整笔合同执行完毕为准,对分品种回款的客户应每品种签订一个合同,以防止部分结款时无法兑现折让。

3)、与客户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资信限额、交货方式、结算政策执行。

4)、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须详细填写产品品名、单位价格、交货时间、购货方全称及开户行、帐号、税号、交货地点、结算方式和期限等,内容完整无漏项,字迹工整、清晰。

5)、销售部门主管严把合同审批关,对所签合同要认真审核,经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执行。

6)、根据合同上注明的交货日期安排发货,无合同不得发货。

7)、销售部门建立合同台帐,详细记录收货单位、签订日期、品名、批号、发货数量、合同金额、执行情况等,以备查询。

8)、《购销合同》应每月整理、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制定、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第3条签订原则。

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4条客户信用审查。

1、销售专员在与客户洽谈时,必须审查客户的资格、信用等情况。

2、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客户资信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与信用等级低下的客户签订合同。

第5条合同形式规范。

1、标准销售合同的格式必须由公司法务部门统一制定。

2、销售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任何口头形式的承诺本公司都不予承认。

3、一般情况下,销售合同需采用法务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相关人员与客户共同拟定销售合同。

第6条合同内容规定。

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

3、产品质量标准及容差界限。

4、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明确、具体的验收方法。

5、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7、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具体谈判业务时可选择的其他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条款。

第7条合同审批。

1、本公司所有对外销售合同必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方可签订。

2、在合同签订和修改前评审,销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第8条签订权限。

1、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下的,报销售经理主管审批,由销售专员自行签订。

2、销售合同总额在万至万人民币的,报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销售主管与客户签署。

3、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9条合同履行原则。

销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条合同履行监控。

各相关部门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销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11条变更与解除要求。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

3、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4、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共同解决。

第12条变更与解除程序。

变更、解除合同,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条合同变更与解除形式。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需包括合同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所有口头形式的变更本公司不予承认。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上级,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15条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3、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15条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清主次,合情。

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16条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标准销售合同由销售部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领取记录。

2、销售人员领用空白标准销售合同时,需在档案管理人员处登记,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

1、销售专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将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2、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原件未及时上交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合同签订人员索取。如其拒不补交的,应及时上报销售部经理追收。

第18条建立合同档案。

1、每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

2、每份存档合同必须资料齐备,应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

1、销售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销售合同的台账。

2、销售合同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等。

3、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20条保管年限要求。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3年备查。

第21条合同的清册与销毁。

销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22条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3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销售合同”为公司经营楼宇销售业务中由有关业务人员与购楼客户双方签订的买卖,内容包括双方名称地址、执照及身份证号码、物业情况、户型、楼号、价格条件、付款方式、违约罚则等内容,具有双方遵照执行的经济约束力及发生买卖纠纷时的法律依据作用,应予严格管理与执行。

二、“销售合同”的形式各销售项目中使用的“楼号确认书”、“楼宇认购书”、“楼宇预定书”及可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等。其中“确认书”、“认购书”或“预定书”的形式及条款可根据各销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公司销售部经理负责制定,并报经公司主管总经理审批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应使用政府统一制作的标准版本。

三、各销售项目中使用的“楼号确认书”、“楼宇认购书”等自双方签署,并经销售部经理核验无误加盖合同章后生效。此类“认购书”应在客户履行部分(如按期支付首期楼款〔或全部〕并按期付清购楼全款)义务后。由买卖双方改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并按需要公证手续,“认购书”同时失效。失效的“认购书”应予保存于“购楼客户档案”中备考,直至客户获得房产证书。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由公司保存的文本应予长期妥善保存。

四、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应在其主理的销售项目确定后,严格执行并督促客户执行有关的“销售合同”。

销售经理应在核定销售合同有关条款无误并确认收到预付定金后方可加盖合同章;。

销售业务人员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合同审算部对销售合同执行情况的审查。

五、销售业务人员在签署和执行销售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下述情况应及时向销售经理反映,销售经理如不能即时解决,应报告主管总经理审批处理:。

客户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价格条件或付款方式;。

客户因任何理由而拖欠不交付楼款的;。

因任何理由要求改变买主姓名、换楼或中止合同的;。

客户以非标价币种支付楼款而其兑换率不能确定的;。

客房要求改变所购楼宇的建筑格局、装修条件的;。

其他导致经济纠纷的情况。

上述情况的处理结果应记录于“客户购楼档案”中备查。

六、上述第五条情况发生,经审批程序认可,其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客户因故拖欠楼款,须按应付期至实付期收取所拖欠款的利息:。

每期拖欠一个月内的收取月息‰。

每期拖欠三个月内的收取月息‰。

每期拖欠六个月内的收取月息‰。

客户在办理销售合同公证手续之后,公司不再接受改变买主姓名、更换楼号及退楼事宜。

客户购楼时间如晚于原定分期付款期限,在公司认可的情况,业务人员可按其实际购楼时间顺延分期期限,但交楼前必须收回全款。

如确因公司方面原因、不可抗力因素、市场的变化等客房拖欠、拒交楼款、要求换楼或退楼等情况,其处理办法由公司即时另行确定。

七、销售业务人员应在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为正常履约的客户办理房产证书。如客户在此前因任何理由未全部履行销售合同规定的有关义务,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应交楼及停办房产证书,直到客户交清购楼全款及按第六条有关规定支付欠款利息后才可为其完成全部购楼程序。

八、客户在付清购楼全款时,由财务部开具正式发票;楼宇竣工后以公司名义向客户发出“入伙通知书”,该类发票与通知书应由人员在客户档案内记录。

九、包含上述各类销售合同及有关文件的客户档案属保密性质,业务人员不得擅自向无关人员出示或作其他用途;如有公安、司法机关人员因办案需查阅、复印客户档案,应要求提供有关机构的介绍信及出示来访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予记录。

十、本规则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公布之日起启用,本部各销售管理、业务人员应遵照执行,并充分利用电脑方式进行记录与操作。如有违反,将按公司有关条例处理。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4条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第19条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附则。

第20条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14条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第19条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附则。

第20条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确保销售合同的执行,减少合同纠纷,降低风险,保障公司利益。按照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授权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销售合同全过程的管理。本制度规定了销售合同评审、签定、履行、修改、纠纷处理、评级考核及合同档案管理事项及要求。

1、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合同的签订、修改及纠纷处理。

2、市场部负责产品销售合同评审、下订单及合同管理。

1、合同的签订书写应规范化、具体化,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经手人必须签字,否则不予制作销售合同;客户签名不清时,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询问确认后在合同上用铅笔以正楷字进行标明。

2、销售人员与客户就购买产品达成销售意向后,应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销售经理对配置、价格及付款方式按权限审批。

3、符合公司订金支付标准,正常的产品标配成交条件且订单金额在200万以下的《合同签订申请单》经市场部经理签批后即可盖章执行;非正常订金支付标准等与标准成交条件不符的《合同签订申请单》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盖章执行;无订金等与标准成交条件不符的《合同签订申请单》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执行。

4、《合同签订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签批后,市场部销售内勤可根据此单制作产品销售合同,销售人员可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1、销售合同订立后,销售人员将合同正本交市场部内勤建立客户档案,复印件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客户信息输入客户电子档案。

2、销售合同档案(销售合同正本、合同签订申请单、产品订单、排产单等相应单据)由市场部内勤统一管理。

3、市场部内勤按照公司编号标准编号归集,并建立档案目录。

4、合同责任人或相关人员查阅合同档案,须经市场部经理同意,并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1、销售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签定合同时所不能预料的情况而导致合同难以执行下去时,可以由销售人员与客户商谈解决方法,并就解决方案签字进行合同的修改。

2、未经公司许可,销售人员不可擅自与客户修改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或进行口头承诺。否则,由销售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3、销售合同发生变更或者解除时,必须与客户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由双方签字确认,同时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查。严禁在原合同上进行更改,严禁将原合同私自销毁。

1、发生合同纠纷首先必须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

2、确实协商不成涉及赔偿、起诉等方式解决的,由销售部将情况写明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转由公司法律顾问负责指导及办理相关事宜。

1、本制度若与公司章程、合同管理规定等上级管理制度有冲突的,依照公司级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2、本制度由市场部负责编制和修改,经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发生效力,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20xx年6月27日。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1、销售类型(按照产品项)分为五种:

车体改装销售、机加产品销售、多媒体商品销售、材料销售、系统集成销售。

重点提示:根据销售统计和核算的需要,在销售订单的表头栏目内必须选择对应的销售类型,从以上五种分类中进行选择。

2、销售业务类型(按照结算情况界定)为三种:

普通销售业务:无论赊销、现销,当月完成发货后(含多次发货)当月结算完毕(含多次结算)的销售业务,在增加销售订单时选择业务类型为普通销售业务。具体操作见普通销售业务处理流程。

分期收款业务:当月完成发货后(含多次发货),需分次、跨月进行结算、开发票,分批结转收入成本的销售业务,在增加销售订单时选择业务类型为:分期收款。具体操作见分期收款业务处理流程。直运销售:销售的商品不经过公司库房,直接将商品从供应商处发送到客户方的销业务(例如:商品代购业务),在增加销售订单时选择业务类型为:直运销售。具体操作见直运销售业务处理流程。

根据销售统计和核算的需要,在销售订单的.表头栏目内必须选择对应的业务类型,从以上三种分类中进行选择。因为三种业务的核算处理方式不同,所以在增加销售订单时一定要区分清楚。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保证合同的严肃性、有效性,规避销售风险,减少销售损失,降低销售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中的合同是指以销售本公司产品为标的的所有销售合同。

2、公司所有销售的产品必须签订销售合同。

3、合同的签署应坚持“规避风险,降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4、合同的执行实行营销业务员负责制,即每一合同由营销业务员全权负责管理。负责合同的洽谈、起草、签订、履行(包括:货物的生产、出库、运输、交付)以及结算(包括:票据的传递、出口退税资料的传递等)。

5、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经理以及公司财务部门有责任指导和监督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和结算工作,其他有关人员和部门应积极配合营销业务员履行合同。

1、合同的洽谈工作由营销业务员负责完成。

2、营销业务员在洽谈合同时,应做到:

(1)遵循国家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遵循公司产品的种类及质量体系。

(3)遵循公司对各类产品的定价原则。

(4)尽快了解需方的需求、公司资信等基本情况。

(5)规避各类风险,尤其是合同回款的风险和汇率风险。

1、营销业务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工作。

2、合同起草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国际贸易规则,完整、准确地表述各项条款。

(2)必须从供需双方的利益出发,明确合同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所有合同的合同号应按合同编号办法统一编写,同时应及时登记在《销售合同台帐》上。

1、对产品的要求确认后,由授权人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

2、合同价格需符合定价会议所定产品出厂价格。

3、销售合同章由专人管理,只有当合同签署授权人签字后,才可加盖合同章。

4、合同为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1、合同的执行工作由营销业务员负责。

2、产品生产:

(1)对无现货的销售合同,营销业务员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填写《客户定单》,通知市场部物流专员。物流专员结合生产情况及时合理下达《生产订单》送达生产单位备货。对有现货的合同物流专员根据公司财务制度及时填写《产品发货详情单》,经财务部签字后组织安排发货。

(2)生产单位接到《生产订单》后,立即根据要求,保质保量地组织生产货物,并按时交付。

当合同的内容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时,合同应及时修改。如有必要,对变更后的内容再次进行评审。变更后的条款必须经过顾客书面认可。

1、营销业务员、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必须对公司的销售政策和合同内容严格保密,违反者将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除公司财务部和业务往来银行有权索取相关业务合同外,其他任何部门取阅合同,须经销售经理批准。

3、营销业务员、档案管理人员平时应注意合同的存放,避免合同被他人偷阅。

4、销售合同每月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按合同编号整理归档,业务部门应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完整性。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签订、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合同/定单(包括一般要求合同、特殊要求合同以及由甲方主持签订的买卖合同、框架协议和代储代销协议等)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9、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10、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评审流程”中“xx条款”执行。

3、销售部负责销售合同的评审;

4、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代理人负责销售合同的签署。

1、销售合同在正式签订之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主要是对顾客信用以及合同中规定的产品要求、技术指标、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所有涉及到的'要素进行全面评价与审核,旨在降低销售风险。

1)一般要求的销售合同(成熟产品)由销售部主管业务员或部经理直接进行评审;

3)合同金额巨大或比较关键的销售合同评审,应在总经理和其他有关副总经理的主持下进行。

4)合同评审中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顾客进行沟通协商,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力争达成一致。

2、合同经评审后,无异议,方可正式签订销售合同。

1)销售合同必须使用公司标准模板(甲方主持签订的合同除外),统一编号,编号方式为:sz+对方缩写+年月日—(1、2、3),编号不得重复。

2)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3)销售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市场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合同的汇总和管理,并建立“销售合同管理台账”;

2、销售合同统一保管,按顾客、签订时间等进行分类分册保管;

3、销售部负责保管3年以内和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

4、综合部档案室负责保管3年以上且已经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

1、销售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本着“守法、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1)销售部人员负责将已签订合同/订单录入公司a6管理系统中;

2)销售部人员负责确认合同/订单中各项产品的完成方式,比如外购、开发、生产、外包等等:

(a)需要外购的产品,信息传达给采供部采购人员,由其完成采购;

(b)需要生产的成品产品,与生产部门勾通并下生产计划单到生产部进行生产;

(c)需要外包的产品,由由市场销售部人员从档案室调出图纸,交予有资质的合格外协厂家进行生产。

3)销售部人员负责销售合同/订单中指定产品的交付和跟踪,以及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销售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应签订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只作为原销售合同的附件,共同使用产生法律效力。

1、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

2、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3、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共同解决。

4、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积极主动,不互相推诿、指责。

5、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1、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

2、销售合同及相关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保管和借阅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机密文件要求执行。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加强销售部对规范销售合同签订管理,以及对合同签订监控和归档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全款合同三份,合同中必须填写的内容:合同必须用签字笔填写,场上、品牌、机型、整机编号、发动机号、销售价格、交货日期、公司制定的付款账号、客户提车地点、车辆或设备的详细工作地点、签订合同的时间、在合同上必须由业务人员签字、客户签字(按手印或公章);各分支机构经历要在业务员签订的合同上签字确认销售。

2、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业务员要尽量做好客户的工作,让客户以公司为被保险人为所购买的车辆在当地保险公司投财产险、第三者责任、车损险,以减少公司的业务风险。

3、全款业务中业务员签订一式三份的'销售合同正本,销售运费承担协议一式两份,整机交接表一份,客户信誉调查表一份,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

4、业务员必须将合同交给销售内勤进行审核。如审核不通过,销售内勤不得上报销售部经理审批签字,必须返给业务员重新签订合同。

5、业务员不得直接上报销售部经理在合同上签字。

6、销售内勤必须认真审核合同填写内容,并检查合同签订的价格和分期期限是否符合权限规定。

7、合同必须在销售部经理签字后,销售内勤方可加盖合同章,合同生效。

8、合同生效后,全款合同必须交客户一份、财务一份、销售内勤留存一份。

9、合同生效后,一经涂改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一经查明,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合同生效后,客户提取车辆前必须要求客户填写《整机交接单》,分支机构保修卡由销售代表填写,分支机构保修卡由销售内勤填写,如漏填,相关业务员、销售内勤需承担相应责任。

11、销售合同的使用必须按销售方式的不同使用专用合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其他合同代替。因合同文本使用错误和材料不全责成相关业务员限期补全,如不能补全的与下月考核挂钩,并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风险及损失。

12、分支机构在《销售合同》签订后,当日将合同传回公司本部,合同传回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中午12:00。分支机构应将《销售合同》、《整机交接表》和保修卡原件、分期业务还需将公证书四分原件合同、公正需要的相关资料在整机出口次日,五日内寄回总公司。

13、分支机构送回公司的合同,经审核与销售权限不符的合同,次份合同将不作为业务员业绩。

14、分支机构未签合同,私自将车辆出口使用或调拨的分支机构,一经查明分支机构经理和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1、《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专人专职负责保管。

2、每套房子的合同一式五份。

3、销售员在客户交完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后,领取并填写《合同登记表》、《合同审批表》,领取合同。

4、销售员依据合同范本与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客户对合同条款如有异议,必须请示经理,严禁擅自更改条款内容。

5、严禁在合同中进行文字修改。

6、销售员与客户签订完合同后,合同附《合同审批表》,及时交还公司进行审批,不得自己保管。

7、合同经房管局登记备案后,一份交客户,两份留公司存档。

8、销售员若遗失合同,处以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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