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实用21篇)

时间:2023-12-28 09:42:54 作者:雅蕊

优秀作文能够给读者带来美的享受和心灵的震撼,让人产生共鸣和思索。掌握优秀作文的写作技巧,能够提高自己的表达和思考能力。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

说起拉拉,也许大家并不陌生,它是沈石溪笔下的一只身体矫健、四肢轻快,非常敏捷、非常机警的警犬。

它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最值得推敲的是它的名字——拉拉,对于它的名字,有另外一种名称“66号警犬”。请用简谱把它唱出来,拉拉,嗯,很好,就是这样的。

它是一只训练有素的特级警犬,曾参与侦破多起案件,它在训练中成长,它的成长也离不开它的主人大漫。在训练中也曾出现过一些小插曲,拉拉长吼一声,人们发现它原来是一只狼狗后就把它关进了动物看守所,主人大漫又一次想起它来,这时拉拉又长吼一声,大漫知道它没事儿了。第二天,一人一狗又重新在一起了。忠心的它,重新回到了主人身边。

在一次抓捕中,拉拉想乘胜追击,不料主人大漫负了伤,倒地不起。它孤身一人,随着同伴维奇登上了大客车,与匪徒大战。它想:“要是冲上去,恐怕会没了狗头,不如智取。”它和维奇一商量,自己冲了上去,猛然一跃之际被子弹打穿了腹部,鲜红的血汩汩流出。卧倒在地的它为同伴维奇赢得了宝贵的时机。维奇冲上去,一口咬住了匪徒的手,匪徒的手枪掉了下来,维奇却危在旦夕,因为另一个歹徒持刀想杀维奇。它自己却被刀剁了十几下,待维奇来支援它时,它已经奄奄一息了。

我喜欢你,可爱、活泼、忠心、负责任的你,爱你,拉拉。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

我在房间认认真看书时,忽然,门慢慢地打开了,如何会忽然打开呢?应该是风吧!我如此觉得。忽然在我面前出现了一个人,我吓了一跳,等我慢慢地平静下来,定睛一看,原来这就是我最崇拜的哈利波特!我这么想着。于是,我轻声地问了一句:“请问,你是拥有着强大魔法的哈利波特吗?”他谦虚地说:“不,不,你只有答对一半,我是哈利波特,但没强大的魔法。”我吃了一惊,就跟他做了个自我介绍:“你好,我是一个非常一般的女生,上小学四年级了。非常荣幸见到你,但我有个疑问,你为何会来到这里呢?”他亲切地对我说:“由于我是想来看看除去大家这一类的人是如何生活的'。”“那好吧,我带你出去走一走……”于是,我携带哈利波特参观了我的学校和周围有趣的地方。

第二天,哈利波特忽然问我:“请问你想去魔法学校吗?”我一听,惊讶极了,连连点头,说:“假如可以的话,当然想啦!”哈利波特拿出魔法棒,“嗖”的一声大家便到了一条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忽然,赫敏和罗恩向大家迎面跑来。哈利波特向他们介绍了我,赫敏和罗恩亲切地向我打了个招呼:“你好,这位从中国来的小姑娘!”“你好,我在书上看到过你们两个,今天能和你们本人见面,实在是太开心啦!”

他们三人带我来到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那里的老师们和邓布利多校长都聚集在一块开会,我敲了一下门,走了进来,所有些目光都聚集在我身上,我向那些老师们做了个自我介绍。听了我的介绍,和蔼的老师们及魔法学院的校长都点了点头。下午,校长找我到办公室里,开心地对我说:“这位中国女生,你被正式录取了。”顿时,我心里洋溢着说不出的开心。

从此,我开始学习魔法,和同学们一块上课。天天发生各种各样有趣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

虽然这些人物都有鲜明的个性,但我最喜欢的人物还要数这里面活泼可爱的`凤九。

凤九,全名白凤九,是白浅的亲侄女,现任女帝。一出身额头上就印有一朵凤尾花胎记,身穿孝服。

凤九非常开朗活泼。她走到哪里都是嘻皮笑脸的,时常闹出些笑话。她笑时,嘴角上扬,眼睛眯成一条缝,就算笑也像如沐春风一般。

凤九虽然活泼,但有时也很稳重。

自从她遇上并喜欢东华帝君后,整个人都变得十分老成,身穿一身孝服,几乎没有笑过。凤九这种敢爱敢恨的性格,正是我所缺失的。

凤九为了东华帝君真可谓是上刀山、下火海呀。她到九重天去当女仆,还砍断了自己的一条狐尾,只为在三生石上刻上东华帝君的名字。

大家一定看过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吧?《三生三世枕上书》就是它的续文,只是主人公由白浅、夜华,变成凤九、东华帝君。

这就是——凤九。

写我最喜欢书中哪个人物作文优选

你一定看过我国的四大名著吧,108条好汉的《水浒传》,让人看的津津有味的《三国演义》,内容丰富的《红楼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五彩缤纷的《西游记》——那是因为《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直吸引着我。

孙悟空为什么在我心中这么厉害?这个就说来话长了,你一定看过三借芭蕉扇,真假美猴王,大闹天宫……吧。这些故事足可以体现出她有这英雄的精神:一.他降妖除魔不但为了保护唐僧,还是为了为民除害。他有着锄强扶弱,抱打不平的英雄本色,。

你也一定看过三打白骨精吧!白骨夫人先是变成美女,想要加害唐僧,不料被孙悟空识破遭到孙悟空棒打,但它用解尸法逃脱了,唐三藏以为悟空打死了一个无辜人,便念紧箍咒惩罚悟空,白骨精化作老婆婆,孙悟空再打,妖精元神又一次逃脱。孙悟空又受惩罚,白骨精又变成老公公,孙悟空做强烈的思想斗争,决定除魔,在众神照应下,最终打死白骨精。

而我一想到孙悟空这种坚持到底的精神,我就有些惭愧,我做一件事老是拖拖拉拉……做事总做到一半,除非有人逼我,我才会做到底。

孙悟空这种不畏艰险坚持到底的精神,一直让我喜欢着他。

写我最喜欢书中哪个人物作文优选

宋江,你是《水浒传》的核心人物,你和吴用肩并肩,手拉手,为梁山伯打住一片新天地。纳尼招贤纳士。平易近人,凭借自己的“义”吧荣孔明。李俊。张顺。等人引上梁山。开创了名震四方的梁山。

你的“孝”更是人人皆知,你杀了阎婆惜,逃亡在外,拉拢了不少英雄好汉,上梁山时,收到了家属。赶回家中,被官兵抓住了,险些丢了性命。

但是宋江,你可知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敬重你的同事,又深深地痛恨你,你虚情假意,害梁山好汉家破人亡。要归顺朝廷,然后又要造反?无心干那些大视野,又骗众人之心,你是在奸诈。

在你临死前,你装的的很义愤填胸,一起喝下毒酒,还非要拉上人家粗鲁又可爱的李逵做垫背,李逵一身正气,非要让他和你一起死,这事我做不出来,义气义气,我一点都没看到你的一起。反而让世人觉得你宋江终于朝廷,义气超人。

宋江,如果我是你的话,就杀了xxx贼和大奸臣!

写我最喜欢书中哪个人物作文优选

“他,一代乱世英雄,以微弱之身起兵靖难,讨董卓、伐袁术、杀吕布、降张锈,灭袁绍。“这是易中天老师对这位历史人物的评价。可是每当世人说起他来,却总是能首先想到他的奸诈歹毒。不过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正因为他有他自己独特的优点,才赢得了鲁迅的那句“至少是一个英雄。”而在我的心中,他的优点也绽放着自己独特的光芒。

他的故事,早已深深烙印在人们的心中。

历史上,曹操刺杀董卓失败,逃到吕伯奢家寄宿。当晚,吕伯奢出去买酒,并吩咐家人杀猪招待他。看曹操无意听见吕伯奢的家人说到“先绑了再杀”,并且听见了磨刀声,以为这家人要加害于他。于是大怒,抽刀杀死了吕伯奢一家。同行的陈宫怪他太狠毒,他却说出了那句得到历代人唾弃的负心话。

这件事让我们感受到的,多是曹操的狠毒冷酷、不分是非和过强的怀疑心。不过,这也不完全是他的错。他正在被朝廷追杀,怀疑是难免的。并且在得知自己误杀好人时,他也是无限哀伤与后悔的。至于他杀了人便逃走,也是情理之中。一个胸怀统一天下的大志却还未实现的人,怎么能坐在这里等吕伯奢回家后看到亲人全部离去怀恨将他斩首?而他的那句“宁我负天下人,勿让天下人负我。”不仅体现了曹操的狠毒自私,也体现了曹操的坦率。天底下无数的伪君子不敢明说这句话,但事实上却是这么做的。曹操不怕别人的评论,敢于坦白,这难道不是他百缺的一优吗?而他错杀了人,却明白不能因此自暴自弃,所以就这么说来自我安慰,自我开脱。他虽然狠毒,但是却坦白,不虚伪。这也是他身上最大亮点。

再说说许攸来投奔曹操的时候,曹操光着脚迎了上去。他对许攸说:“真是太好了,你来了,我的事就解决了!”这则体现出曹操是个善于任用贤人的明君。而至于赤着脚,有人说是曹操对许攸的不敬,可我觉得不是这样。在古代,赤脚大概是一种礼仪,就像面对天子,一介草民是绝对要赤脚觐见的;而官员则按照档次传不同的鞋觐见。所以,曹操赤脚迎接许攸,很可能是为了表达他对许攸的敬佩和尊重。所以说,曹操也是一个善用贤人,厚待贤人的人。

曹操的优点数不胜数,他机智,因为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控制局势:他胸怀宽广,因为他对不忠于自己的关羽手下留情;他胸怀豪情壮志,因为他在决战前夕在大海边吟出名篇……曹操的身上散发着无与伦比的魅力,让我不得不深深感叹这位人才。

回首两千年,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无论说他是奸雄、奸贼,还是英雄、大丈夫,曹操身上的光芒永远都不会磨灭,在历史的书卷中,他永远闪烁着最耀眼的光芒。

写我最喜欢书中哪个人物作文优选

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各不相同。有人喜欢游泳,有人喜欢跑步,有人喜欢爬山,有人喜欢跳远,而我却喜欢读书。

书可以给以人乐趣,书可以给人知识,书也可以让人开拓视野。我就是个小书虫,每天都挤出一定时间去看课外书。

从上幼儿园大班,爸爸就给我买了许多绘本,其中有一本书叫《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我看的津津有味。每一天放学到家,都要拿起这本书看几页。

在我九岁时,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百货大楼”闲逛。我一眼就看到了图书馆,如脱了僵绳的野马一般飞奔过去,有很多很多书本,琳琅满目,我的眼睛都快装不下了。科技类,军事类,漫画类,作文类……我随手拿了一本科技类,我深深的被这本书里面的知识吸引住了,完全不知道爸爸妈妈什么时候走了,我和爸爸妈妈走散了。

于是便跑到播音台求助,爸爸妈妈听到了播音阿姨的声音,很快就返回来找到了我。爸爸妈妈和我走散以后心急如焚,非常担忧,可我却像没事般的对妈妈说:“妈妈,能给我买一本科技书和一本作文书吗?”妈妈说:“你可真是一个小书虫,给你买了吧。”

毛爷爷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那样感觉快乐极了。

我要永远快乐的读书,当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虫。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六年级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是弗瑞丝老师,她来自《神奇校车》里,是一个很古怪的老师。她经常带同学们到意想不到的地方去疯狂的探险,比如说:去火山里看岩浆、去海里看鲨鱼、去龙卷风走廊看龙卷风、去云层里看冰雹、去天空看雷电。

弗瑞丝老师的头发卷卷的,所以同学们都亲切的叫她卷毛老师。每次上课前同学们都会看她穿什么图案的衣服,再猜她今天又要带大家去什么奇怪的地方。有一次她穿着带着鲨鱼图案的衣服来了,同学们都吓坏了,说:“糟糕!今天完了,难道我们是要去看鲨鱼吗?我的天啊!”

她有一辆看起来很古老,但实际不得了的校车!她的校车可以变小、变大,可以变成直升机、潜水艇、冲浪板,还可以变成太空飞船呢!

弗瑞丝老师为什么要带同学们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呢?那是因为这样能让同学们留下的印象会很深刻,让同学们学到更多的大自然的奥秘,我喜欢这样的弗瑞丝老师。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六年级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中的人物至今为止已经红遍了全球,他的额头上有一道神似闪电的疤痕,常常戴着一副破烂的圆形眼镜,父母英年早逝……不用我多说,大家也知道他是谁了吧。不错!正是jk.罗琳笔下的一个传奇——哈利.波特!

他很可怜,从他有意识开始他就在姨父姨妈——德思礼一家中生活。他们隐藏了哈利父母是被杀人魔王伏地魔所杀的真相。而且他们根本不把哈利当个人来看,对待他就像在对待一个怪胎来使唤,无论是洗碗还是扫地,风吹还是雨打,几乎所有的家务活都包在他身上,可即使这样,他的姨父姨妈还不让他有一个房间,只让他睡在储藏室里,甚至连衣服都是表哥达力穿不下才给他的。他的表哥达力更是惹人厌,他常常带着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一起欺负哈利,让哈利下不了台……可以说,哈利在姨父姨妈家根本没有过一天好日子。

这些日子直到哈利11岁生日那天,德思礼一家的木门突然破碎,一位叫海格的巨人破门而入,告诉了哈利前的'真相以及哈利是一名巫师,还把他带到了最有声望的巫师学院——霍格沃茨!

到了霍格沃茨,与德思礼一家受到的待遇截然不同,因为那里的巫师都知道哈利在还是婴儿时,不知什么原因,哈利没有被伏地魔所杀死,反而使伏地魔不见踪影。他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所有人都尊敬他,他还收获了两名挚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破碎了伏地魔一次又一次的美梦。当伏地魔旭日东升、卷土重来想杀掉哈利时,他们不但没有抛弃哈利,反而助他一臂之力,用过人的智慧打败了伏地魔。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人生有许多古人值得我们称赞,但我唯一称赞的是唐代著名诗人——李白。

袅袅禅香,一杯清苦,一轮婵娟,一捧盛菊,手边是虚掩的舒卷。读完李白的诗,我不禁为他扼腕叹息,本有天生之才却无奈坎坷。我也为他遗憾,为他不平,我想,他一定也是不快乐的吧。

恍惚中,他向我走来。一路高歌,一路幕饮。这就是你,唐诗上不朽的传奇,诗仙李白。

你不是“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少不更事;不是没有“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积极乐观;不是没有“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昂扬自信;然而最后,你却发出了“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的感叹;“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黯然;“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的沧桑和“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的坎坷。

你我伴灯而坐,相对无言。我敬佩你的才华,也为你最后的离开而惋惜。你是这样一个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却难踏仕途,平步青云;你是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人,却难入官场,最后抽身而退。你心中的苦涩想必如同那难以斩断的流水,滔滔不绝。

然而你却笑着摇头,缓缓道出你鲜为人知的内心世界。原来我一直都错了。

你是一位诗人,也是一位战士。你用笔诗写自己的伤春悲秋,你用字捍卫自己的高尚尊严。也许你在离开时心里会有苦涩和酸楚,然而在你眼中,官位和名利让你拥有了最高的自我,在别人看来,追名逐利似乎已经是社会大流。你却以牺牲为代价,宁可相至于江湖,忘情于山水。也不与你不喜欢的官僚同流合污。原来以为你是无奈的,没想到你却是快乐的。你为坚守自我而快乐;你为纵情山水而快乐;你为远离官场而快乐。你为心里的那一片净土而快乐。

在你看来,苦味和悲伤不过是高洁的副作品,坚守自我的你其实很快乐。愿你来生还是一个不同流合污、逍遥自在的诗人。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作文

有的人喜欢忠诚的狗,有的人喜欢高傲的鹅,有的人喜欢性格古怪的猫,有的人喜欢负责、慈爱、勇敢、伟大的母鸡,我却喜欢那*凡又可爱的小鸭子。

小鸭子有着一张又扁又长的嘴,你仔细看,一双乌黑的眼睛,像两个透明的玻璃球。一身黄黄的绒毛摸起来很舒服,像穿着一件黄色的大毛衣。橘红色的脚掌,走起路来一摇一摆,有趣极啦!

小鸭吃饭很好笑了。他要埋头先吃几口食物。再扬起头来不慌不忙地把食物吞进肚里。小鸭吃到饱,好像肚子都要“歪”到一边去啦,小鸭撑到胀,肚子比原来大多了,好像装两个小汤圆似的。

小鸭子吃饱了就踱着步来到池塘。绕上几圈“扑腾”跳下水,你别看它个头小,它可是天生的游泳能手,“哗啦哗啦”,小鸭就能在池塘里游上几个来回,时儿把头埋进水里左右张望,时儿扑腾几下翅膀,引吭大叫,时儿缓缓前移,泛起长长的波纹。水泼到它的身上,水珠滑落下来,羽毛也不会湿,这可是小鸭的与众不同,有“保护膜”——油!神奇吧!

我爱小鸭,它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的快乐,如果没有小鸭的陪伴,我的生活将少了许多的乐趣!

我最喜欢的人物作文

“不是英雄不读三国,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每当听见这首经典的歌时,总能触动我的心灵。正如歌里唱的那样,三国史开阔了我们的视野,陶冶了我们的情操。从那些人物的言行举止中,从那几百场大小战役中,我们受益匪浅。

三国时期出现了许多好汉,在这些人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被人们称为乱世枭雄的——曹操。

在历史上曹操是一名军事家,他的谋略、实力不能小视的。他的表现在与袁绍的官渡之战中尤为突出。话说当时曹操兵少粮少,要想取胜就只能靠谋略。曹操最大的优点是善于吸收笼络人才,他不计前嫌重用原本是袁绍的谋士许攸,并听取他的建议,花五千精兵半夜去烧了袁绍的粮库,导致袁绍军人心惶惶、军心涣散、无心应战。最后趁虚而入,直攻老巢。就这样,曹操打败了袁绍,也为统一北方、建立魏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曹操不只是位军事家,他更是一位诗人。悲凉沉雄是他独特的艺术风格,他的诗特别能表现他的个性,有政治领袖人宏大的气魄。表现了他高远的志向、坚定的信心、卓越的毅力和雄伟的气势。在他的《观沧海》中,我们能感受到他的诗不仅豪迈奔放,还想象丰富。

“三分天下有其一,关东义士首起兵。屯田数载救黎民,官渡一战挫傲军。豪气万古观沧海,漫漫长路短歌行。千秋霸业传百世,唯有英雄堪比”这才是真正曹操,一位真正的好汉,一位真正的英雄。

我最喜欢的人物作文

《水浒传》相信大家很多人都看过,你们猜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是哪一位?什么!宋江、晁盖、武松、鲁智深、李逵......no!no!no!都不对,他是大名鼎鼎的“豹子头”林冲。

有人问我,水浒传里面有那么多的英雄好汉,你为什么偏偏喜欢林冲呀?因为林冲长得帅呀!不不,这只是个玩笑而已,我喜欢林冲,是因为他的枪法高超,武艺高强,行侠仗义,重情重义,机智聪明,有勇有谋。

林冲是梁山泊一百零八将之一,座次排名第六位,为三十六天罡星之中的天雄星,曾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生得豹头环眼,燕颌虎须,身长八尺,人称豹子头,又换“小张飞。”善使林家枪法,使一支丈八蛇矛,有万夫不当之勇。与倒拔垂杨柳的花和尚鲁智深一见如故,结拜为兄弟。在他的妻子被高衙内调戏,自己又遭陷害,沦为阶下囚。面对家破人亡,忍无可忍地情况下,在山神庙杀了差拨、陆谦、富安,火烧草料场,由柴进推荐,雪夜投奔梁山。在梁山上,林冲忠于宋江,武艺高强的他,为宋江出生入死,并给宋江和晁盖提了不少建议,在众人之中有统领三军的能力。吴用等推他坐第一把交椅,遭到拒绝。平定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在杭州染了风瘫,不能痊愈,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有武松照顾,但是最后因为鲁智深兄弟的`圆寂而悲郁过度,吐血而忘,被追封为忠武郎。

这就是我喜欢的水浒人物-------“豹子头”林冲!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就是春秋时期齐国的丞相——晏子,他是一个聪明绝顶,随机应变,能力很强的“天才”。

最让我佩服的故事,就是晏子使楚。

有一次,晏子去采访楚国,楚王知道他很矮小,就开了一个狗洞让他进去,换作常人,一定恼羞成怒,可是晏子却镇定地让士兵转告楚王说,这是狗洞,只有进“狗国”才能走狗洞,楚王只好开了大门。

在交谈之时,楚王又想嘲笑晏子,就让士兵,请上犯盗窃罪的齐国人,而晏子却说,这是因为水土不服,来楚国的人都去当小偷了。而在齐国,人们都安居乐业。暗指楚国国风不佳才会让这位齐国人走投无路。

多么强的应变能力啊!一边捍卫了自己的尊严,又讽刺了楚王,太厉害了。别着急,他还有更厉害的'呢!

楚王问晏子:“齐国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要派你来?”晏子回答:“在齐国,越差的人就要去差的国家。他最不中用,就只能来楚国。”楚王只好赔不是。

这就是,怎么样?厉害吧!这可是一位智力超群,随机应变的能人!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世人皆认为她以黑布蒙脸,是因为没有花容月貌,有的只不过是一副丑陋的面容,无法面对世人。

她从小就略有才华,她是但是有名的才女,熟读兵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文韬武略,足智多谋。

她和他的婚事从来不被世人所看好。但他们婚后的幸福生活,却是所有人望尘莫及的。他一直追随着刘备,南征北战,很少能够见到她。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用这句话来表达他们夫妻之间的情感,再恰当不过了。

这对夫妻就是诸葛孔明与黄月英,神仙眷侣也不过如此。

喜欢月英的机智,她为她的夫君诸葛孔明成天下大事提供了许多帮助。“木牛流马”这个词,相信大家都知道。诸葛孔明发明了木牛流马,解决了几十万大军的粮草运输问题。也许是受了鲁班木车马的启发,事实上,月英精通机械,孔明的很多技巧都是从月英身上学习来的,这木牛流马或许也是月英的智慧结晶。

喜欢月英的善解人意,在夫妻相隔两地之时,她依然选择留在家中,仅是为了孔明能安心地去辅佐刘备。“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这虽然写的是孔明的功劳,但其中也不乏月英做出的贡献。没有月英的善解人意,孔明没有办法那么专心的为刘备的事业开路领航,由此看来,月英是孔明背后的支柱。

得妻如此,孔明也是很幸福的。

世人皆言,莫学孔明娶妻。这仅是不理解,不明白,不支持他们。月英也应了外界传言,从不露面,不理会对他们爱情的否定。月英在地地道道的豪门中长大,懂的知识技巧很多,经历过的风雨却很少,她与孔明,才能可以说是不相上下,但阅历深深比不上孔明。在孔明离开人世之后,月英跟着他一起走了,对爱情,月英始终是忠贞不渝的。

世人言,贤妻乃月英,贤德似孔明。

我最喜欢的人物作文

小时候,我总该听收音机里听说书节目,那时一说到曹操,大多是说他“阴险狡诈”、“诡计多端”;看戏剧,看见的曹操的脸都是白的。总之,那时的曹操就是一个奸臣的形象。也正因为如此,我从小就对曹操没什么好印象。

而随着我逐渐长大,我对曹操的看法发生了改变,我开始逐渐对它产生了一种喜爱与敬佩之情。曹操(155-220),字孟德,小名阿瞒,一名吉利,汉族,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中国东汉末年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和诗人,三国时代魏国的奠基人和主要缔造者。年轻时期的曹操任性好侠、放荡不羁,不修品行,不研究学业,所以社会上没有人认为他有什么特别的才能,但当时的许劭——以知人著称,他曾对曹操说过:“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

后来公元184年曹操于汉末黄巾起义时显露头角,后被封为西园八校尉之一,参与了天下诸侯讨伐董卓的战争。董卓死后,独自发展自身势力,纵横乱世,南征北战,先后战胜了关中李傕、徐州吕布、淮南袁术,并接受了张绣的投降。公元200年10月,曹操在官渡(今河南中牟县东北)以少胜多挫败河北袁绍。公元201年在仓亭(今河南管县东北)再次击破袁绍大军。公元207年12月北伐三郡乌桓,彻底铲除了袁氏残余势力,基本统一了中原地区。公元208年,曹操就任东汉帝国丞相。7月,曹操南征荆州刘表,12月在赤壁(湖北省黄冈市境内)与孙刘联军作战,失利。公元211年7月,曹操领军西征击败了以马超为首的关中诸军,构筑了整个魏国基础。公元215年攻占阳平关,击败、降服了汉中张鲁。公元216年,汉献帝册封曹操为魏王。公元220年3月15日,曹操于洛阳逝世,享年66岁,谥号“武王”,死后葬于高陵。

曹丕继位后不久称帝,追谥曹操为“武皇帝”,庙号“太祖”,史称魏武帝。曹操的一生,是征战的`一生,也是从政的一生。在战乱时期,他采取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方式取得了政治上的优势。农业上,他在北方屯田,兴修水利,不但解决了军粮缺乏的问题,而且是自己的管辖区成为了当时几乎最富裕的地区,对农业生产的恢复有一定作用。他用人唯才,使一大批著名的文臣武将如荀彧、郭嘉、徐晃、于禁、庞德等等。在征战中,他精兵法,著《孙子略解》、《兵书接要》、《孟德新书》等书,并将这些兵法运用于实战,取得了诸多胜利。另外,他还善于诗歌,代表作有《蒿里行》、《观沧海》等诗篇,这些诗篇既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也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散文亦清峻整洁,与其子曹丕、曹植并称“三曹”。著作有《魏武帝集》。

曹操是一个在东汉末年的乱世英雄,为北方地区的统一作出了贡献。我们应该对他作一个公正客观的评价,让一个真实的英雄曹操展现在我们面前。

我最喜欢的人物

要问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什么?我一定会豪不犹豫的选择“白雪公主”这个人物。白雪公主既然是《格林童话》里面的人物,也是《白雪公主》这个动画片的主角,它的作者是德国著名的.格林兄弟。故事中,美丽又善良的白雪公主一出生就失去了母亲,国王为了让她得到母爱。又娶了一个王后。没想到,这个王后竟然是个心狠手辣的巫婆,她嫉妒白雪公主比她美,就千方百计要折磨白雪公主,一次又一次地陷害她,非要置她于死地。最后,一位王子和七个小矮人用他们的智慧战胜了王后,使白雪公主死而复生,王后也露出了巫婆的丑恶面目,得到了应有的下场。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从此,白雪公主、王子和七个小矮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个童话故事,回忆书中每一个情节,我感慨万分。尤其是王后与白雪公主这两个人物,一个凶残、冷酷,另一个善良、勤劳,她们本质上的鲜明对比,使我的内心产生了强烈的震撼。

法国大作家雨果说得好,善良的心就是太阳。一个人可以没有让旁人惊羡的姿态,也可以缺金少银的过日子,但离开了善良,就会让人生搁浅和褪色,因为善良是生命的黄金。《白雪公主》虽然只是个童话故事,但它却告诉了我们一个简明的道理,那就是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心灵美的人。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

你们都喜欢哪些卡通人物呢?你还记着腆着大大的肚皮和两个大耳朵的猪八戒吗?这就是我喜欢的猪八戒,你们喜欢吗?了解相关精彩内容请参考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文章:

犬夜叉是一个半人半妖的形象,生活在战国时代。他有一头银白色的头发,浓浓的眉毛,金黄色的眼睛像两颗宝石,炯炯有神,头上还有两个尖尖的耳朵,身穿红色的袍子,象征着吉祥如意。脖子上还戴一串加有咒语的项链,拿一把厉害的铁碎牙,看上去威风八面。

犬夜叉表面看上去比较冷酷,常和七宝,阿离吵架。但是遇到朋友有危险,他就会两肋插刀。

他虽然性格怪,但是决心很大。为了有一天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妖,他千心万苦到处收集“四魂之玉”,最终打败了大魔头奈落。

犬夜叉这个动漫人物给我的启发很大,做什么事不能半途而废,更不能气馁。

他的爱好是踢球,而且还特别帅气,他就是喜羊羊。

他性情开朗,心地善良,是羊村最聪明的羊,平时总能识破灰太狼的诡计,还一次次的打败灰太狼,成为了羊村的小英雄,因此他就成为了美羊羊的偶像。他还常常帮助别人,所以受万人仰慕。

他不仅是羊村的小英雄,还是大侦探呢!不信,我给你讲一件事吧:一天早上,羊儿和及一些草原动物住进了宾馆,灰太狼夫妇就想主意抓住小羊,灰太狼想,可以夜晚行动,得到了红太狼的认可,夜晚,灰太狼夫妇开始了,可灰太狼万万没有想到,他的计划早已被喜羊羊识破,不仅这样,喜羊羊还不停地他们捉弄他们,灰太狼夫妇好不容易逃过一劫,正要回狼宿舍时,却被喜羊羊捉弄到大象宿舍,红太狼看见了大象的两颗假象牙心动了,于是就命令灰太狼趁大象睡着时把那两颗假牙偷过来,第二天,大象发现假牙不见了,就让喜羊羊办这件案子,但灰太狼也去,喜羊羊觉得很奇怪,灰太狼在路上不停的做坏事让喜羊羊察觉,不知过了多久,美羊羊过来了,大象发现了这是他的牙,于是发火了,正在这时,猴子过来了,说那是红太郎的,这条贝壳项链才是美羊羊的,大象一听,就对灰太狼说:“是不是你和红太狼干的。”起的大象用鼻子把他们卷走了。听了这个故事你现在相信了吧。

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他吗?

我喜欢的动画片有很多:《猫和老鼠》、《哆啦a梦》、《名侦探柯南》、《猪猪侠》和《熊出没》。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熊出没》了。

我最喜欢《熊出没》里的光头强。他有一个大光头,他的头能反照光线,和镜子一样亮。炯炯有神的眼睛镶嵌在脸上,嘴巴大大的,嘴旁还留着小胡子。他经常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和一双黑色的鞋子,因为他是一位伐木工人,所以他经常戴着一顶橙色的安全帽。

我非常喜欢他,是因为他身上有两种精神值得我去学习——坚持不懈和爱研究的精神。光头强他总是出师不利,倒霉死了,有一次,他准备出门砍树,刚刚砍到一半,熊大和熊二就会冒出来,大声喊着:“保护森林,熊熊有责。”这句话他们经常说,我听得耳朵快起茧了。接着这一幕就上演了:光头强一直被这两者熊追,走投无路的他只能躲到家里。他回到家就开始做研究,有时候会看一下电视从电视里寻找灵感,看看能不能研究出对付熊大熊二的武器。他研究出了:弹力鞋子、香水喷雾……不过,在他研究的时候,熊大熊二总是躲在窗户下面偷偷摸摸地偷看光头强的发明,所以熊大熊二总有办法应付。每次李老板给他高级的伐木工具,都会被熊大熊二给抢了。这时候,光头强只能求熊大熊二放了他,光头强可真够倒霉的。可他没有轻易放弃,依旧坚持不懈地搞研究。

每次我打开电视机看熊出没是,都会被逗笑。我喜欢看光头强,他身上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我看过的动画片不计其数,有《海绵宝宝》、《喜洋洋与灰太狼》、《冰雪奇缘》《熊出没》……但是我最喜欢的要数《猫和老鼠》。

这部动画片有聪明机智、动作敏捷的杰瑞,有诡计多端、做事粗心的汤姆。他们既是一对邻居,又是一对冤家。汤姆一直想把杰瑞赶走,但是都没有成功,有时还被主人惩罚了。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集就是:一个鹅妈妈生下一个鹅蛋,就离开窝去给宝宝们寻找食物。这时,汤姆偷偷走出芦苇地靠近鹅窝,把鹅蛋偷走带回家。鹅妈妈找完食物回家一看,发现鹅蛋没了,它惊慌失措伤心极了。就一边着急地叫着:“孩子!”一边四处寻找。

汤姆想拿鹅蛋做煎蛋,结果把鹅蛋摔开一看,竟然是一只小鹅,它又想到一个坏主意,做烤鹅。当汤姆正准备开火时,聪明的小鹅猜出汤姆的诡计,就立刻看准时机逃出汤姆的魔掌。汤姆一看拔腿就追。小鹅一边跑一边嘶声力竭地叫:“救命啊!”杰瑞看见了,为了解救小鹅,赶紧带着小鹅一起跑。汤姆发现一把割草机,想把它们圈回来,把小鹅做成烤鹅,并且把杰瑞赶走。这时杰瑞发现一间谷仓,里面堆满稻草,就躲在里面。正好鹅妈妈找到这里,小鹅看到鹅妈妈,立刻跑到自己妈妈怀里,并且向妈妈控诉汤姆的罪行。它指一指汤姆,妈妈立刻叫来强壮有力的公鹅,一把抢走汤姆手中的割草机,把汤姆打飞到树干上,用割草机割它毛。

从这部动画片中,我学到了不能偷别人东西,免得偷鸡不成蚀把米。

路飞是《海贼王》中的主角。草帽海贼王坐在船中,头戴草帽。他是一个天性乐观、热情、善良、天真、单纯、善恶分明,容易被感动的动漫人物,他还顽强、坚定、喜欢探险。他最爱吃的就是肉,有时候脑子里会少一根筋,做出一些傻里傻气的事情,但在关键时刻是一个非常靠得住的人,是遇强则强的类型,很有意思。

路飞是一个橡皮人,戴了一顶黄色的草帽,身穿红色的衣服,穿着一条蓝色的短裤,天天蹦蹦跳跳地,像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不管别人怎么对他,他也不生气,还是一脸笑嘻嘻的,他的伙伴很喜欢他。

路飞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讲义气。有一次,他的伙伴被敌人给抓走了,于是路飞和其他人一起想办法去救人,历经了重重困难,终于把他的伙伴给救了出来。

路飞让我想到了一个朋友,他就是程昱文,程昱文天天也是蹦蹦跳跳的,一脸开心,和别人打架,打完不一会儿,俩人就又在一起玩了起来,所以,我的好朋友程昱文的人缘特别好。

路飞还很可爱,有一次,他把自己的嘴扯大,吐吐舌头,摆出鬼脸,看到他的样子当时我就哈哈大笑起来,估计谁看,谁都会被他给弄笑的。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漫人物,可爱,讲义气,贪吃,乐观……我很喜欢路飞,多么希望他来地球啊!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有一种美丽,叫做冰清玉洁。有一种风度,叫做目下无尘。有一种才情,叫做孤标傲世。有一种态度,叫做风流婉转。

有一种生活,叫做寄人篱下。有一种豪华,叫做有凤来仪。有一种爱情,叫做高山流水。有一种结局,叫做月葬花魂。

——黛玉,黛玉!菱花镜里伊人憔悴,胭脂没有了香味。湘妃竹上留不下眼泪的痕迹,留不下你的倾诉。你道是孤标傲世皆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却不知人多爱春花烂漫,不喜冷露无声。自古惜秋有几人?你希望碾冰为土玉为魂,却不看香断无人怜,落红何处葬。世间竟无一放净土,你的花冢,只是徒劳。你只叹柳絮无根,韶华白头,却不能随风笑傲天涯,无牵挂。

高山流水,千古绝唱,只因子期不听,伯牙摔琴谢知音。

那个和你一样没有父母的妹妹,那个将“寒溏渡鹤影”脱口而出的妹妹,那个醉卧芍药花上的妹妹,那个亲亲热热地叫着“林姐姐”、“爱哥哥”的妹妹。她一样的才华满腹,一样的丰姿绰约,一样的玲珑高贵——但她不是你的知音,她无忧无虑,所有的离别之伤只有让你独自承担——生命的过客,瞬间的潮起潮落,像浪花一样凋零。那个仪表堂堂,和你一样爱破坏祖宗规矩的大男孩,那个流连于山光水色之间,不问经济学问的隐士,那个把你比做耗子精、美香玉的捣蛋鬼,那个写下《芙蓉女儿诔》的重情重义的少年。可他不懂你的琴,你的心。他沉醉在那场繁荣中,情愿用香粉迷住双眼,他不知道那一切只是假象吗?他当然知道——只是他逃避着灾难,可你却用生命去挽救,难怪你说,古来知音人能有几个!

你追求着自由的、不拘礼法的生活,但你看不到梦的不现实。爱情是你精神的寄托,却不是你精神的全部。死亡不是徇情,那是你潇洒绝情的解脱——你选择了在盛极的时刻离开,是无奈,还是狠心抛下情缘?没有媚俗,没有歌颂,不是缠绵于儿女情长,奈何世人都以为你追求爱情宁愿牺牲——冷艳的桃花,在那一刻凄美地落下。没有知音,没有人等待,寂寞的花,孤独地生,孤独地死。

药经灵兔捣,人向广寒奔。

清冷的月光浸透了离人的泪,默默地笼罩着这白玉雕刻的宫殿。唯一的人缓缓地回头,刹那间教天地惊艳。绝美的脸上没有笑容,闪烁着星光的衣袂飘着香气。她静静地俯瞰人间,用千年的寂寞藐视短暂的热烈。“嫦娥,你为什么不笑?”所有的神仙都在叹息,他们希望有一天,这位美丽的女子能用微笑面对自己——哪怕只是带有笑意的眼神。但是嫦娥的微笑只有人间才能见到。

一只兔子,一棵桂花树,一个永远在砍树的人。谁忍受,孤独的生活,明月上吹着寂寞的清风。风吹冷了她曾经热烈的心,孤单的日子在阴晴圆缺中度过。这是天宫。她只有用冷漠来拒绝一切带有怜悯成分的同情——包括自己的绝望。

中秋,月分外的明亮。她向着她思念了千年的人间望去。她看到——人间有一个汉子,在仰望着他的妻。

刹那间,埋藏在心底,酝酿了千年的回忆觉醒了。时空错乱,又回到了那个秋天。

“林妹妹——林妹妹——”有人在耳边轻唤。她知道,离别的日子到了。再见,云妹妹,再见,二哥哥,再见,人间……她选择了在月亮最圆的时刻离去,回归天上,溶进九重离恨天。

黛玉,你看到了吗,春又来了,桃花又开了,燕子又飞回来了。嫦娥,你知道吗,在同一片天上,有一个比你更寂寞的女子,她叫林黛玉。

我最喜欢人物作文

樱花瓣/飞/风苦/冷水。

一棵盛开的樱桃树,我和温暖肩并肩,坐在地上,粉红色的樱桃映出我们的笑容。当我们手拉手去买冰棒的`时候,人群会很温暖,和我分开。我大声喊着她的名字,但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无助地拥抱在另一端,混进混乱的人群中。我再也找不到她了。

在人群之后,我一个人。

我们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

这是我的想象。

我最喜欢的人物作文

在聂政的父亲临终前对他说的那些话,他告诉聂政,在这个世界上,有些身穿官服的人远比流氓无赖可怕得多。这就好比伪君子远比真小人可怕和危险得多。因为,总有一些人会利用自己的伪装来放松人们的警惕性,甚至是嘴上喊兄弟,腰里动家伙。这种人是最可怕的,由此可见,正直的敌人远比卑鄙的朋友可贵得多。

因为一件事导致聂政杀了人,也正因为他杀了人,他的一生也因此而改变。一个叫严仲子的人找到了他,严仲子本是韩国的大臣,后来因为得罪了韩哀侯的宠臣——丞相侠累,结果遭到了追杀,逃到了国外。严仲子来拜访聂政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他当刺客,为他杀掉侠累。严仲子为此特意送给了聂政黄金万两,因为当时聂政的母亲重病,的确需要一大笔钱,所以聂政同意了,但不要误会,聂政可不是为了钱财去杀人。我想,太史公之所以为他们五人立传,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他们的人品。

后来,在聂政的母亲因重病而去世后,聂政就开始履行他对严仲子的承诺。在聂政刺杀侠累的时候,太史公把他写得非常勇猛,当然不可置疑的是侠累被聂政杀死,可在逃走的时候没有成功,最后聂政自杀了,虽然他没有从政,但却改变了历史。

只因他的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刺杀,我开始喜欢上了他,喜欢他的信守承诺,喜欢他的宁死不屈,喜欢他的大义凛然。虽然历史上的英雄无数,只有聂政让我真正地“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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