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调研报告通知(精选18篇)

时间:2023-12-01 09:10:41 作者:LZ文人

通过调研报告,我们可以了解国内外市场动态,把握发展趋势。下面是一些精选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实例和经验,帮助大家写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公安民警从警行为调研报告

为响应学校关于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号召,我们利用调查问卷针对大学生网上购物进行了调查,并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随着网络在大学校园的普及与发展,大学生作为乐于接受新事物的群体,对网上购物表现出一种巨大的激情与兴趣,并从一种时尚衍变成了一类行为,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网上购物价格便宜,购买方便,种类齐全,但存在售后服务性差,安全性不高等缺点。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在__师范学院展开问卷调查活动,并进行讨论,能比较充分地了解大学生网上购物的现状,通过统计分析法处理所收回的问卷,得出反映现状的结果,有利于大学生群体更好地进行网上购物,充分享受网购的快乐。

主题:

公安调研报告范文

我县现有中小学校81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初级中学11所、中心小学16所、村初小和教学点52个,教师进修学校1所。共有在校学生20956人,其中小学生13565人,初中生4812人,高中生2579人。教职工1475人,其中小学826人,中学649人。此外,还有民办幼儿园43所,幼儿园学生10080人。

(一)高度重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有效落实。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教育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制定了《“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教育优先的战略地位,对全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和实施步骤。教育议题优先研究、教育项目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经费优先拔付。近几年,都有几项校建项目列入县重点工程,仅就将扩建第三小学、新建第四小学和县城公办幼儿园作为重点建设项目。

(二)抓实抓好校建项目,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加大了教育资金的投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办学条件实现“四个改善”。一是学校教学设施得到改善。近三年共投入万元资金,用于中小学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新建了32栋教学楼、宿舍楼,16个厕所,新增建筑面积达35096平米,维修校舍11060平米。二是学校生活设施得到改善。近三年,投入万元完成了学校“三改”项目工程:其中20个改水项目,16个改厕项目,购买课桌椅12200套。三是教育信息化设备得到改善。全县共建成计算机教室24个,多媒体投影教室31个,电子备课室12个,配置计算机1300多台,为46所农村中小学校安装了远程教育设备。四是学校环境得到改善。投入资金150万元对部分无围墙、无校门、无厕所等“六无”的村小、教学点进行改造,修建了围墙1734米,道路硬化3529平方米。做到了校校有围墙、校门,实现了进入乡(镇)中心小学的道路全部硬化的工作目标。

(三)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办学质量稳步提升。一是坚持德育为先。着力在提高学生道德素质、提高学生文明素养上下功夫,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二是素质教育有序推进。坚持整体规划、分布实施、逐步完善、有序推进的原则,通过“四个加强”,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让学校教室、寝室墙上有布置、有装饰,充满文化氛围;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硬件建设,完善校园设施;加强课余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经典文化、书法文化活动,丰富校园生活,营造了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素质教育得到全面实施。三是高中教育质量逐年攀升。我县高考成绩连年上台阶,高考万人比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县)前五名。去年,我县上二本以上人数达295人,比上年增加了28人,增长,万人比位列全市各县(市)第四,创历史新高。今年,我县在报考人数比去年减少92人的情况下,上线人数与去年基本持平,继续取得较好成绩。其中,一本上线人数为79人(去年85人);二本以上上线人数为291人,上线率为。四是县职校被评为省级示范性职校。按照《江西省示范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评估指标》要求,我县通过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创新办学模式,转变办学机制,坚持“把车间建在学校,把班级办到工厂”,办学特色鲜明。去年,县职业学校顺利通过了省级示范性职校的评估认定,进一步拓宽了县职业教育发展空间。

(五)强化学校安全措施,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为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我们主要强化“四个突出”工作措施: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在流感、饮食卫生、道路交通、幼儿园校车、溺水、防火等领域,加强教育和管理,进行重点防范;二是突出重点时段。在春季重点抓防流感和食品安全;在夏季重点抓防溺水,在冬季重点抓防火,在特殊时期重点抓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等。三是突出了方式方法。健全了领导机构,层层签订落实了责任制,加强了对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利用安全台帐这个平台,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同时,取缔了除全中外所有中小学的锅炉,正在为全县中小学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四是突出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值班、巡查、外来人员入校登记等工作制度,形成了一套良好的体制机制,有效地维护了教育系统的和谐与稳定。

(六)坚持专业发展理念,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一方面,加强教师教育管理,通过开展多项主题活动,着力解决教师工作飘浮、纪律松散、敬业精神不强等师德师风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教师工作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另一方面,加强教师队伍整顿,每年对全县教职工在职在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近五年辞退擅自离岗(含辞职)教师41名,严肃了岗位纪律,规范了教师管理,提高了师德素养。二是建立教师补充机制。三年来,全县累计招录选聘教师174人,安排大学毕业生实习岗位11人,20定向培养小学教师10人(其中高中三年制1人今年到位),有效地增强了教育的发展后劲。三是着力抓好教师培训。大力实施名师工程,通过强化教师学历提高,抓好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教师全员培训、校本培训、名学科评选等活动,有效提高了教师的业务素质。近三年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师达5805人次。四是着力提升校长素质。加强了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和岗位培训,组织校长到省内外考察学习,更新管理理念,提高管理能力,推行校长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形成竞争机制,校长整体素质大幅度提升。

公安调研报告范文

区教育局“以职成教育为突破口,构筑区域人才培养的平台”作为调研课题,对区域内成职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与成就进行了回顾,对职成教育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剖析,同时研制了对策与措施。报告最后又以“社区学院调研报告”及“奉贤中等专业学校调研报告”作为局调研报告的附件,予以佐证。

近几年来,奉贤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坚持以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经济为宗旨、面向市场为导向,立足提高我区人力资源素质,积极推进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的创新,不断加强知识型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推进社区教育,为奉贤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奉贤区职成教育的现状与概况:

全区有各级各类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校、培训机构共58所。其中教育局直属的有2所(成教中心、奉贤中专)乡镇成校7所市老年大学奉贤分校1所部门、行业(企业)办学3所(工业技校、农业技校、职工培训学校)社会力量办学45所。事业总量达到了286138人次比上年净增了9万人次。而且办学层次正在高移、重点比较突出同时又基本形成了多元化、多规格、多样化的局面体现了职成教育多功能的特点和直接有效以及其他教育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有13476人接受了学历教育和文化基础教育其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和外语教育的人数分别占了35%和36%;又如:有77774人次接受了岗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157579人次接受了社会文化生活教育这既适应了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又为实现农民市民化和构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提供了良好的教育基础;再如:有17277人次老年人接受了教育占到了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这又证明了我区的终身教育体系正在形成。

二、取得的成就与基本经验:

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始终结合奉贤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断深化改革与发展,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开创了奉贤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培训的新局面。经过近年来的积极探索,在职成教育工作中形成了一定的经验与特色:

1、办学体制呈现了多元化的良好态势。

其一,奉贤中等专业学校的内涵建设和发展又有新的起色。该校作为上海市现代化、示范性的中等职校,顺利通了上海市百校重点建设的评估和国家级重点中专的复评,并积极开展了上海市行为规范示范校的创建活动,真正成为了我区,乃至上海职教领域的一个亮点。抓住奉贤产业结构调整和“三个集中”战略实施,调整中职专业设置,瞄准各工业开发区、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崛起,积极培养一大批中级专业人才和劳动者。同时又与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等高职院校成功进行了办学合作,为向高职延伸奠定了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并且学生证了专业建设,已有计算机应用等专业成为或申报为上海市重点专业。更值得指出的是,该校注重教育质量,打造品牌优势,年有效控制了校外办学点的参与力度和规模,毕业生的就业率达到了98%的历史新高。

其二,区成教中心的功能建设得到了加强。该校充分发挥了区域内职成教育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其中,电大作为本区高等学历教育和紧缺人才培养基地的地位得到了充分确立,事业规模日趋扩大;整个中心作为政府办学的主导地位得到了提升,成为政府部门加强职成教育指导、管理和服务的中介和桥梁,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客观条件;成教中心还在本区职成教育科研工作、队伍培训等方面逐步形成了区域化的有效机制,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全区职成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其三,乡镇成人学校的布局调整和功能定位工作进展顺利。结合奉贤新一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三个集中”的进程,以及“1+2+5”的城镇体系的构建,在以往开展《上海郊区成人教育办学群建设的研究》和《奉贤区乡镇成人学校体制、布局、功能的研究》两项课题工作的基础上,区教育局会同各镇政府对新形势下成人学校管理体制、设点布局和功能定位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理清了改革的思路,形成了进一步加强建设的意见。落实了积极而科学的操作举措。目前,这类学校已从原来的16所调整到了7所,并且理顺了由镇政府主办、区教育局主管的体制,调整和优化了管理队伍,明确了集职成教育包括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定位,还创造性地探索了一镇一校、总校与社区校区整合的办学管理运行机制,资源组合得到了优化,办学实力得到了增强,常规管理得到了规范,成为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农民市民化进程中极其重要的智力支撑。

其四,部门和行业办学机构加大了社会化、规范化的推进力度。农广校、工技校、职工培训学校、建设培训中心等部门和行业办学打破了部门、行业所有的局限,发挥了各自的资源、专业等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为我区的职工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储备培训和农业服务体系人员继续教育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现代企业教育制度的构建开创了新的局面。同时,由于主动参与了社会化培训市场竞争,学员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进一步提升,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

其五,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健康发展。根据“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16字方针,加大了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支持和管理力度,包括:开展了以“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为主题的风采展示和法制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组织了校院长和档案管理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办学水平分等定级评估及其社会公示的长效管理机制。与此同时,还会同民政、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开展了规范登记、常规检查、整改验收、执法检查等工作,使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真正步入了法制化轨道,从而有效地遏止了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文化补课等违规现象,有效地遏制了无序竞争,净化了办学氛围。目前,全区这类学校已达到45所,其中a级学校8所,也涌现了一批先进的典型。如:去年我们接受了市教育评估院对a级学校抽查,得到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被市教委作为样板在全市推广。去年培训约万多人次,占全区成人教育事业总量的以上,涉及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教育及社会生活类教育等。

2、学习型社区建设呈现了整体攀升的良好态势。

公安信访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的指导下,区信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坚持用群众观念和法治思维规范信访工作,大力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我区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区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紧紧围绕“事要解决”这一根本目标,全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今年以来,全区共接待群众来访407批2879人次,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19.9%和14.8%.受理群众来信和网上投诉876件,同比上升122%.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到期办结率分别为100%和99.7%,受理各级群众满意度案件112件,群众满意率91.2%.

一是领导带动,自上而下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为从根本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福山区把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重心上移,实行区级领导包案制。在区委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动下,每天至少一名区级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亲自主持研究案情、亲自提出处理方案,集中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以来,已有38起重点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二是上下联动,全面搭建信访群众诉求平台。20为“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年”,着力打造“五统一、五规范”的区级联合接访大厅及镇街、村居(社区)两级“两统一、两规范”的接访室,全面开始网上信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区级联合接访大厅已进入装修改造阶段,预计将于1月份投入使用。镇街全部设立信访办,村居、企业全部设立信访工作接待室,全力打造受理群众事项的四级网络平台,实现了对群众问题和群众事务的“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同时,积极创新大胆尝试,打造“互联网+信访”新亮点。为进一步提升“阳光信访”水平,全力推动传统信访模式向网上信访转变,我区选取清洋街道福惠社区进行试点,在社区和村居建立网上信访代办点,让居民(村民)在自家门口就能反映自己的信访诉求,将信访工作网络辐射全区,“以点带面”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两个网上信访代办试点运转正常,自投入使用以来,已为群众代办网上投诉122起,化解信访隐患32起。预计20上半年,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设立网上信访代办点。通过信访渠道的不断畅通,让群众理有处讲、怨有处诉、难事有处反映、问题有处解决。

三是阵地前移,最大限度化矛盾隐患于基层。依托区委区政府联村联户心连心活动及微信“五群连心法”的平台,大力推广信访工作“大社管+信访信息员”模式,在全区联村联户摸底工作基础上,在微信区总群、镇分群、社区群、网格群中均设有专门的信访信息员。对于微信群中的信访信息员,制定了“每日汇总、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制度,由信访信息员对群内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信息汇总、解决跟踪、满意度反馈。通过这种“群众反映问题一日一汇总,责任单位解决问题进展一周一调度,群众反馈评价一月一通报”的做法,已解决解答群众合理诉求223件,有效的将多个集体访、越级访隐患消解于萌芽状态。

二、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信访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种利益关系处于不断调整变化之中,一些长久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信访问题也日渐突出,已成为影响地方稳定与发展的难题。今年以来,全市开展了“重点信访事项和重点人员攻坚化解”专项活动,我区共排查交办了93起重点案件,其中81起是市里刚刚交办的正在办理,12起是我区自行梳理排查的积案老案,这些案件都是长年积累下来的,绝大多数已经结案,但未结服,这些案件既是我区信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又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信访工作面上情况。

分析这些案件,从诉求内容看,反映涉法涉诉类有49件,占52.7%;反映房地产类有21件,占22.6%;反映民生类的有11件,占11.8%;反映土地征用类有6件,占6.5%;反映涉军涉教类的有2起,占2.2%;反映其他问题的有4件,占4.3%.从案件年限跨度看,3年以上的有57件,占61.3%;5年以上的有29件,占31.2%;以上的有7件,占7.5%.

在信访具体工作中面临了以下几个困难:

一是信访老户息诉罢访难。部分老户已经以信访为“专业”、为“职业”,寻求利益最大化。这些老户的问题已经解决完并承诺保证息访后又反悔,并不断缠访、闹访、越级上访,并固守“择机”上访定势,在国家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秘密组织串联进京集体上访,给政府施压,()从而提出更多的无理要求或过高要求。这种结服又反弹的积案就有9起。如高某案件,反映征地补偿问题、子女落户以及法院执行不力等问题,多年来诉求一直不断。、两次结服,信访人从政府得到征地补偿款3.2万元并在政府的帮助下解决了女儿落户的问题,对于反映法院执行不力的问题,信访人也表示明白是涉法涉诉问题,将走法律途径解决。以来,该信访人重新开始上访,并提出了更加苛刻的要求,仅年,高某到京非访87次。

二是进京非访案件化解难。国家对“非访”问题的顶层设计不清晰,非访到底属违法行为还是上访行为没有明确说法,导致责权不清。目前,中央对控制进京非访工作非常重视,将非访问题升级到维护国家公共安全高度,要求对进京非访人员实行限时带离,3小时内将上访人接出分流中心,8小时之内带离北京,并采取了约谈地方主要领导、一票否决和“全人次通报”制度。同时,又要求文明劝返。虽然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积极控制进京非访,但是由于非访人员都是仅有的几个信访老户,具有多年的信访经验,了解地方政府的心理,思想偏激,要求过分无理。为达到个人目的和利益,挖空心思和工作人员兜圈子,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今年以来,我区多名老户(多为夫妻、父女、姐弟等亲属关系)就重复非访了110余人次,虽然经全力化解未造成大的影响,但是我们对这些非访人员,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好用,只能被动的采取劝返、带离、稳控措施,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三是涉法涉诉案件剥离难。《信访条例》明确规定,涉法涉诉案件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一些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走完司法程序,有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都已经裁定了,但由于信访人存在“信访不信法”,甚至是“以访压访”的错误观念,依然我行我素、不断上访,要求有关机关做出有利于信访人的结论和作为。有的上访人认为走法律途径时间长、成本高,不愿走司法程序,致使很多涉法涉诉案件融入信访渠道。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山东省信访条例》虽然明确提出实行信访与诉讼分离,但是由于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对案件剥离后交给哪个部门,交出去后信访人又到上级信访部门上访怎么办等内容,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缺少可操作性,致使涉法涉诉案件从信访口剥离出去很有难度,积压成信访积案老案。

四是“三跨三分离”案件处置难。这些案件因为涉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化解难度较大。比如:牟某案件,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按政策规定安置军转干部,要求落实政策,解决其家属(志愿兵复原)工作待遇问题。信访人长年在外打工,并不在福山居住(户籍在福山),案件处理起来很困难且信访人不易稳控,今年多次进京上访。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户籍地是稳控主体,但是一旦信访人越级或者进京上访,只要被上级信访部门登记,案件也会转到户籍地。对户籍地来说,跨地区稳控信访人、调查取证、化解都很困难。

三、下步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一)扎实推进领导包案制度,保证信访工作健康有力进行。要继续在给区级领导接访包案服务上下功夫、作文章,要在给责任部门破解疑难复杂案件上创造条件,保证此种工作模式不变,力度不减。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坚持和完善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做足前期准备,保证接访时间,突出接访重点,注重接访实效。建立“信访积案数据库”,梳理疑难案件和信访积案老案,采取领导包案、一案一策、专案攻坚等措施,下大力气化解信访积案,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减少“存量”.建议各机关单位要继续配合领导包案制度,对全区范围内的疑难案件进行了系统地梳理、研析,有针对性地筛选案件,实时更新补充到领导包案案件库中去,通过确定责任单位、制定解决方案、落实工作成效等方式,集中解决一批积案、老案,使全区信访老案基数下降,老上访户重复访的次数大幅减少。

(二)重视初登事项,消除重信重访隐患。要以“抓小”、“抓早”为导向,认真积极处理好初信初访,有力消除重信重访隐患,减少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对群众的第一次来电、来信、来访以及第一次网上投诉,要认真分析,慎重处置,对于信访受理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确定工作方案、包案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对于受理范围外的群众申诉,要细心引导、耐心劝导,明确告知来访群众反映问题途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接纳群众反映问题,力争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拖泥带水或留尾巴,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把矛盾消弭在萌芽、把人员稳定在当地,要尽量减少重访量、遏制信访上行。

(三)进行重点事项排查稳控,协调相关部门提前准备处置方案。一是根据前期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对农民工讨薪的访情隐患做的排查摸底工作掌握的情况,筛选梳理该类信访事项的重点案件进行跟进部署,在积极协调解决信访事项、帮助追讨农民工工资的同时做好越级访、集体访隐患的排查稳控工作。二是组织各镇街及人社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对劳动社会保障类信访事项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款和节日慰问品等是否发放到位、在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现象以及已办结信访事项的劳保、救助款是否落实到位等信访隐患,确保能够及时发现苗头性、阶段性、特殊性问题,提前准备处置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对可能产生的越级访、集体访隐患进行全程跟踪稳控。

(四)加强部门横向联动,强化非访处理力度。一是建立信访快报制度。对于来区、到市、去省、进京非访情况,一经接到信息,立即撰写信访快报将非访情况传真上报给区委区政府和政法委,确保领导能够实时掌握非访情况动态。二是完善非访接处访制度,落实责任告知和接处访签到制度。一方面信访局接到非访信息后,立即确认责任单位并向其传真接访告知单,要求责任单位在接到信息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接访,并在15分钟之内将接访人员名单传真给区信访局;另一方面,严格责任单位的非访处理应答时间,原则上对于市政府门前非访,要求责任单位45分钟之内到达市政府门前进行处理;对于区政府门前非访,要求高新区福山园、清洋街道及相关责任部门15分钟之内到达区政府门前进行处理,其他镇街30分钟之内到达区政府门前进行处理。要求责任单位对到达时间及接访人员信息于政府门前进行签到记录,并由信访局当场转送给区相关领导,确保将非访处置责任落实到位。三是细化非访考核要求,提高责任单位重视非访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考核要求,每发生一起进京去省到市非正常个体访对责任单位分别减2分、1.5分、1分,未按要求及时劝返的再减1分;每发生一起进京去省到市非正常集体访分别减3分、2分、1分,未按要求及时劝返的再减1分。每发生一起来区政府门前非访的减1分,按要求及时劝返的不扣分,未按要求及时劝返的再减1分。

(五)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依法信访意识。我省第一部全面规范各级国家机关信访工作的基础性地方法规《山东省信访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以往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信访渠道入口过宽、信访受理范围不清晰、信访事项分类模糊、办理程序不够规范、信访积案反复启动终而不结、信访人权利不清义务不明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而又清晰的解答。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山东省信访条例》依然是当前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懂法、依法的办事意识,倡导信访人依法通过合法合理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营造依法信访良好氛围。

作者:张筱。

森林公安调研报告

半年以来,我在**县林业局、林业派出所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实习期间我坚持认真学习,特别加强了对新工种、新业务的学习。以此同时,我做努力做到了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因此我不仅得到了上级领导及同事们的肯定,自己在各方面也得到了新的发展。

一、思想政治方面。

这半年里,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时期亲民爱民的森林公安民警。

二、组织纪律方面。

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热情大方得体,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三、在学习方面。

总结。

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截止今日所做笔记字数不下万字受益非浅。另外积极参加培训学习通过这一系列的刻苦学习我的收获很大特别是森林公安业务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已基本具备了一名合格森林公安民警所必须的综合素质。

四、工作方面。

这半年来,我主要工作可归为两个方面;一是森林公安刑侦工作。二是森林公安秘书工作。

声怨一句,态度得到了领导的好评。所里近80%我都参与办案,付出了汗水,取得了一定成绩,收获也不小。

秘书工作。森林公安系统的报告、案件剖析材料,专题材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报表等材料比较多,同时在电脑操作技能上,大部分民警不熟悉,因此所里领导安排我兼任打字及撰稿工作。我按质按量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送材料,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同时自身的写作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通过这些工作实践,我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特别在制度建设健全,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学获很多。

通过半年来的工作实习,我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了出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方法,等知识匮乏,开展农村相关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

二、适应能力偏弱。进所里工作后,面对新的环境有点困惑之感,进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三、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半年来与所里领导、同事们的协作、交流不少,相处融洽,但与林业局的部分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甚少,特别是乡镇林业站的领导、同事,有时相逢却叫不出对方的姓名,由此也给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牢记,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合格森林公安。

姓名:

区队:

实习日期:

实习报告梁丽七区队2013年2月5日——2013年8月5日。

公安网络调研报告范文

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主要体现在家庭网络和局域网的普及方面,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互联网发展现状,将涉及网络管理的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由于网络经济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及的市场经济形式。

作为主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的监管主要包括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监管网络经营行为、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三个方面。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主要指的是网络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监管网络经营行为主要包括网络不正当竞争和网络欺诈行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较广,主要表现为:网络消费合同履行问题,主要表现为延迟履行、瑕疵履行、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网络格式合同问题,主要存在着减轻、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条款及其他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网络支付安全问题和网络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要求严把网络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对经营性网站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注册登记。并且,对网络衍生的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传销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互联网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实际上,监管对象和内容始终被界定在上述三个方面。

二、网络违法行为相关主体的责任承担。

当前的网络违法行为除比较明显的市场准入行为之外,更多的是涉及到广告、合同和不正当竞争方面。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无照和超范围的网络经营行为。这里面有一个是否监管到位的问题;二是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虚假宣传与虚假表示、低于成本价销售、商标与域名冲突、网站名称与企业名称及域名冲突、违法提供有奖销售(服务)、采用超级链接技术擅自使用他人服务内容、诋毁他人商业信誉等行为。三是网络商业欺诈行为。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欺诈外地的消费者及经营者。对网络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承担应该明确为“行为者承担”原则,实践中以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违法行为比较突出,以假公司发布网络广告为例,互联网服务商往往对其提供的发布内容没有适当、有效的审核程序,从而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由此可知,互联网服务商在网络违法行为发生时往往担负较为被动的角色,但无论怎样,都必须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方承担直接或连带责任。

三、针对网络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分别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公司法》、《广告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分别予以规范,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规模,可以按实际情况做出罚款、取缔、警告等行政处罚。

四、当前工商部门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手段主要包括:

一是强制性的定期年检;二是各种方式的巡查;三是根据举报线索追查个案;四是不定期的短期集中整治。上述监管手段已经无法应付瞬息万变的网络市场监管。一般来说,违法的网络行为发生时间普遍较短,改头换面的速度较快,而且由于互联网信息量相当巨大,对网络信息的过滤和分析都需要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具体分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网络违法行为有五大难题:一是对违法行为的管辖权确定难。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工商行政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但互联网不受时间、时间、国界的限制,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任何人都可以上网浏览;任何可以上网的地方,都可能看到违法网络广告。如何界定违法行为发生地和管辖权,是一大难题。二是对违法证据确定难。查处违法网络行为关键在于证据的认定,而网络电子文档可以任意修改,不留痕迹,因此对网上证据的证明力存在争议,且电子证据易丢失或任意删除,当事人完全可以对违法事实加以否认。三是法律依据寻找难。网络经营行为的特殊性使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对网络行为监管的需要,给依法行政带来困难。四是违法责任追究难。在网络虚拟空间里,违法行为主体并未披露真实的经营地址和名称,因而对违法责任人即使有真实的地址和名称,有的违法者远在外地,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行政处罚执行极难。五是执法手段到位难。主要包括:对网络监管的硬件设施不到位,没有用于监控网络行为的软件设备,只凭人力来进行大海捞针般的网络违法行为监管,根本不现实。

五、对网络违法行为的解决及法律法规的完善。

当前,我国尚无专门对网络违法行为进行调整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工商机关现适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都是侧重于市场准入和信息网络安全方面,对网络广告、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等没有涉及。而单独的网络广告、网络合同和不正当竞争却没有明确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可以调整。因此,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入对网络违法行为的监管等内容,是势在必行的。实践中有一种说法是对网络行为的监管要逐步实现从工商部门直接监控为主到以行业自律为主的形态转变,但对追逐经济利益的网络经营者而言,明显地缺乏自律的主动性。对网络违法行为的解决,最主要的还是通过法律手段,才能确保建立完善有效的市场自律体系。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法律必须强制规定网络经营者的义务,尤其是互联网服务商的义务,无论是网络欺诈行为还是其它网络违法行为,最后必然通过互联网服务商来发布,如果后者没有必要的审查程序,所有的监管努力都将付之东流。因此,加强对网络信息发布者的监管是将网络市场正本清源的惟一方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互联网服务商的网络违法行为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属地监管,根据目前实施的经济户口管理的经验来衡量,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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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调研报告范文

保障教育公平是公共教育政策的基本价值。经过多年发展,我省的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是作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主体的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向教育公平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现阶段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依然存在,不仅存在着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同一地区的校际间也存在很大差距。

如何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是全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秦安县为此做了积极探索,其试点经验值得借鉴。

一、试点的具体做法。

秦安县山多川少,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义务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川区富余而边远山区严重缺少的情况一直存在。农村学校点多分散,特别是边远学校基础条件更差,教师住校条件差,教师派不来,来了不安心;教学方法落后,教育质量普遍较低,学生逐渐流失。这些不利因素一直制约着秦安县的教育发展。

推动教育改革以来,该县将试点选在有代表性的陇城镇进行。总体思路是:以教育园区为载体,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实现“资源共享、联合互助、集中住宿、巡回走教、深化教研、提高质量”。主要做法:教育园区实行教师走教、校点一体化管理,对全学区小学教师实行“六统一”,即各小学教师集中园区统一食宿,教研教改统一进行,教师上下班统一接送,各校课程由园区统一安排,教师由园区统一调配,学科由园区统一巡回走教。

一是建设教育园区、教师集体入园。县委、县政府决定在陇城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教育园区,其性质是集全镇小学教师吃、住、行、教研教改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型小区。教育园区分住宅区、办公区及综合服务区三部分。住宅区建有教师周转住房3栋、共144套,全学区的小学教师平均每人一套。教师居住期间拥有使用权,不收租金,缴押金2万元(以保证房屋不被损坏),调离时收回住房、退回押金并付给利息。改善了教师的生活条件,也稳定了教师队伍。

二是整合教育资源,均衡师资配置。针对师资在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的差异,改革中陇城镇将教师统一管理调配。教师人事权统一纳入园区管理,打破了校际界限,按照完全小学与山区教学点的地理分布、学生就近划片入学和各小学教师的余缺情况,进行统一调剂调配。教学由园区统一管理,课程由园区统一安排,学科在园区内统一巡回走教。15所学校、共60个班级的学生,上下学再不接送,而实行教师巡回走教。按照地域,把全学区分成许墩、南七、朱魏、头图4条线路,每条线路配备一辆走教车,早晨将这些学校的教师分别用校车送到学校上课,晚上接回来在住宅小区食宿。

二、改革试点效果。

一是促进了教师队伍稳定。过去,许多乡村教师千方百计往县城调,给教师均衡配置带来很大困难,学校管理也遇到诸多突出问题。现在,教师在园区有居住房,家属可以来了,生活条件大大改善,教师们能留住了,也安心了。

二是促进了保学减辍。由于各种原因,秦安县山区学校在办学条件方面的差距在逐步扩大,学生向好学校转学的现象十分突出,山区学校学生急剧减少。而学生越少、教师的教学信心就越不足,造成了山区教学的恶性循环。现在,教师在他这条线路的所有学校教课,学生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山区学生及留守儿童也可以就近上学。既便于管理,也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是促进了师资资源平衡共享。秦安全县教师总编制是超额的,但局部却短缺且结构不合理。除了完全小学和中心小学,许多规模小的小学和教学点,有些课程因为无老师教授而只是排在课表上。现在,教师打破了校际界限,由全镇统一调配,化解了数十年来川区师资富余而边远山区严重缺少教师的矛盾。边远小学和教学点的课程开齐、开足了,最大程度实现了镇域内师资资源的共享。

四是促进了薄弱校建设。过去一个教学点一般只有一名教师,一所完全小学的同一门学科一般也只有一两名教师,教研活动根本没办法开展。教师集中入园后,按照完全小学与山区教学点的地理分布、学生就近划片入学情况和各小学教师余缺情况,进行统一调剂,整合了师资力量,提高了配置效益,并且促使教师增强了全局意识和竞争意识,有利于弱校赶强校,全镇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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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听到第一声鸟啼,便闻到春天来了。今天是社会实践的最后一天,从农历一月十九到二十九期间,我在我们当地的新亚小学和老师同学一起度过了九天的学习生活。按照学校的实践活动要求,走进课堂,和学生一起沐浴教育改革的春风。

新亚小学是一所民办学校,在我们当地农村教育质量不太高的情况下,该小学是本地较好的一所小学,且在昨天的学校检查中得到教育局领导的一致好评。我来到这里,首先听了二至四年级各个班不同的课程,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之后的几天,就一直与二年级2班的孩子们一起学习生活,度过了非常快乐的时光。

去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给教育改革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从城市到农村,教育改革的春风吹到了学校的每个角落。在该校的九天生活,且在办公室与课堂中,我发现了农村小学教学过程中一些浅在的问题,并通过听课、授课观察,向老师的请教和交流总结了自己的看法。下面是总结内容:

1.小学新课程改革问题。

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新课程后,我们取得了一些成就,同时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教师教育教学观念陈旧,教师知识结构老化,教学手段单一,教育经费不足,学生基础知识不扎实,教学科研形式化,课改培训表面化等。由于农村教育落后于城市教育,教师大部分教龄很高,教育观念不免有些传统固化,因此,应该给农村教师队伍增添一股年轻活力的力量;政府要增加财政对教育的支持作用,加大对教育设施的投资,促进科学与教育相结合,丰富教学手段。

2.小学课堂教学改革问题。

课堂是学校教育的主阵地,通过和学生一起上课,我发现,玩是孩子的天性,他们在上课时非常容易走神,这就需要老师多加提醒,使同学们集中注意力,保证每位同学都能跟上老师的思路;同时,要采用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调动学生积极性,提高课堂学习效率;要引导学生学习方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使素质教育不拘泥于形式,让学生成为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

3.小学教师自身发展问题。

教师队伍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发展也在转变着教学理念,通过在办公室中与老师的接触与交流发现,教师个人学习知识不够全面,不能让孩子各学科融会贯通,这就需要学校加强对老师的培训,开展定期学习,提高教师自身职业素养;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引导者、组织者、策划者要充分做到为人师者,敬业育人的示范作用;教师必须能够踏着教育改革的步伐,与时俱进,提高创新能力,从而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建设。

九天的实践生活让我受益颇多,在这里每一天都过的很快乐、很充足。下面是一篇实践日记:

晴周一。

当阳光有了春天的味道,风儿吹在脸上也是善意的爱抚。今天是来到新亚小学的第五天,实践生活也有了节奏感。吃过午饭是学校大扫除的时间,老师和同学们一起擦玻璃,拖地板,这些画面真的很令人感动,为人师表,老师们的表率作用不仅在知识上,而且还在生活中。老师们在办公室中坐在一起畅往昔,谈未来,有的还时不时抱怨学生多么不听话,其实我知道,老师无论怎么埋怨孩子的不上进,心里还是希望他们向着阳光成长的。教室里,孩子们一起学习、玩耍,把孩童时期的天真与单纯表现的淋漓尽致……时间是吝啬的,如果以快乐为秒针,一天总是过的那么快,和孩子一起他们给我带来很多快乐。深夜来临,祈愿那些可爱的天使能够做个好梦。

这几天的生活让我感受到了教育的艺术性和专业性,教育改革是社会变迁的结果,它必须适合外部社会环境的变化,通过不断调整自身的结构及发展速度和价值观念,从而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未来的客观需要。因此,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就成为小学教育改革的重点和趋势。来到新亚小学的这些天的实践生活,我非常感谢该校的老师和同学给我这样一个机会来完成我的实践活动,就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安调研报告

巡逻防控工作是指以巡逻为主要手段,运用各种方法科学整合现有警力和社会资源,把打击、防范、管理、控制、建设、服务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将各种防控要素相互集结,从而实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整体联动的社会治安保障功能。巡逻防控是一种主动、超前型的打击防范违法犯罪行为的警务战略,其实质是通过主动超前型的警务方式,体现打击犯罪的及时性、预防犯罪的超前性、发现犯罪的主动性。为切实打好全区社会治安攻坚战,推进“平安北仑”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实现区域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对全区加强巡逻防控工作开展了调研。

一、加强区域巡逻防控工作的意义。

(一)加强巡逻防控工作是区域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专门指出:“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要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建设力量和保障力量,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必须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目前我国正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社会治安环境呈现出愈加复杂的动态特征,这种特征在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我区愈发明显。巡逻防控工作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基础工作,对有效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加强区域巡逻防控工作迫在眉睫。

巡逻2945次,车辆4260辆,出动警力20620人,设卡316次,盘查嫌疑人1953余人,嫌疑车1436余辆,联勤巡逻95次,安保执勤49次,接处警48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03人,其中“清网行动”中抓获逃犯1名,协助抓获网上逃犯1名,抓获负案在逃嫌疑人1名,收缴管制刀具65把,移交治安处罚76人,刑事处罚26人。由于其发生在公共场所,社会影响较差。分局提出要把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问题作为对我区人民的庄严承诺,通过近年努力集中破解社会治安难题,全力部署开展“社会治安攻坚战”活动。加强和完善攻防兼备、多警种参与、多种力量协作配合的巡逻防控工作,提高社会面控制能力成为有效维护我区社会治安稳定打好“社会治安攻坚战”的现实需求。而人民群众并不希望在受到不法侵害后才对加害者予以惩罚,而希望根本就不受不法侵害或少受不法侵害,巡逻防控工作正是这种主动的、积极的预防控制活动,通过加强巡逻防控工作,以先进完善的通讯联络设备及时获取违法犯罪信息,及时打击犯罪分子,防范控制犯罪,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提高,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安定。

(三)加强巡逻防控工作是发挥区域巡逻工作自身优势的必然要求。我区科技强警工作经过近年的快速发展,我队科技装备水平、应用管理水平和科技服务实战水平不断提高,建成了覆盖我区的动态治安监控系统、350兆警用集群通讯系统、千兆四级公安信息网、ck报警系统、110“三台合一”报警系统、我区主要路口、路段电子监控系统,形成了以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旅馆住宿人员、打防控、指纹、在逃人员、出入境人员、交通管理等信息系统组成的公安信息网应用体系。同时,分局为我队增加了经费10万元,使巡逻队有了充足的财力支持。近年来大队新增了大型运兵车1辆、流动警务巡逻车1辆、警用摩托车4辆,24种特警装备,电脑2台,彩色打印机1台,指纹打卡机4台,dnm采集板50套。为巡逻队员个人配发了巡逻防护装备;成立了巡特警大队,充实了专职巡逻队员,指导建立了各种群防群治组织。这些有利条件为我区开展巡逻防控工作打下了软硬件基础,当前关键就是如何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整合发挥这些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预防、打击犯罪的精确度,推动我区公安工作从传统警务逐步向现代警务的有益转变。

二、当前我区巡逻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巡逻防控工作,人财物投入力度很大、巡防体系初步形成、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巡逻防控工作机制仍未成熟,特别是在情报信息主导巡逻防控上未能有效整合。一是情报信息主导巡逻防控工作未真正落到实处。主要表现在民警采集、收集巡逻基础信息的意识不强,重点信息把握不准,上报不及时,信息研判部门督促指导力度不足,信息的分类、整合、分析、比对、串并、反馈等处理程序还不够,造成巡逻防控工作的决策体系效力效率不高,对一些巡逻防控的重点把握不强,巡逻防控的精确度不够,很多时候,巡逻工作还处于“盲目乱巡”的程度;二是一些巡逻防控制度规定仅仅停留在纸质文件上,贯彻落实的力度和抓后续工作进展不大,巡逻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还不清晰,巡逻防控工作的考核机制也不够科学。

(二)巡逻防控工作力量薄弱,特别是辅助力量的素质及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分局虽然尽力将更多的警力投入到巡逻工作上,但由于受总体警力不足以及机制体制所限,参与街面巡逻的警力绝对数较少,巡特警大队民警仅7余人,各派出所也没有专门巡逻力量,一般由接警民警甚至责任区民警兼任,与发达地区60%—90%的巡逻警力配备相距甚远,我队专职巡逻队员也仅40多人,50万左右的实有人口,专职巡逻队员的工资待遇偏低,因此,招来的队员文化程度和各项素质普遍较低,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流动性很大,造成队员对巡区内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重点治安情况和发案特点不清楚、重点要害单位、大型企业工作情况不熟悉,各种警械、武器装备的使用方法不熟练等问题,没有真正履行起巡逻职能,巡而不查,走马观花。还有一些基层群众巡逻组织运作不规范,缺乏指导和训练,合力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巡逻防控工作认识不足,特别是110联动工作机制没有贯彻落实。在巡逻防控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安机关孤军奋战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社会参与热情还不够高,一些村居和企业单位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不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理念尚未根植,不主动参与治安巡逻防范工作,有的政府部门也未充分认识巡逻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仍置身事外处在旁观者甚至批判者的角度来看待社会治安问题。都是先期处置或解答其他部门职责内的问题。很多部门夜间根本没有按规定配备值班力量,或者对群众求助百般推诿,巡逻民警到达现场后既无法解决问题又不能离开现场,经常发生长时间联系无相关部门到场的情况,群众却还将意见和矛头指向民警,既大量占用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巡逻防控时间,又极大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

三、

进一步加强区域巡逻防控工作的一些建议。

(一)提高公安专业化巡逻防控能力。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的主要职责部门,必须在巡逻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主力军作用,并承担对其他巡逻防控队伍的指导、培训、检查、考核等职责。公安巡逻民警和巡逻专职队员要以汽车、摩托车和专用巡逻车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天候街路巷地区的巡逻防控工作,特别要将力量向红旗街、青年路、川口、大同桥、王家河等案件高发的派出所倾斜,要强化网格化巡逻力度和密度,对违法犯罪人员造成强大的震慑作用,要坚决按照“有警接警,无警巡逻”原则,在动态巡逻中接处警,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依法加大盘问、检查力度,并随时接受群众的询问、报警和求助,要组织专职巡逻队在我区内重点地段、部位以徒步巡逻方式为主,充分发挥机动性、灵活性和抓获现行的能力。

带必要工具在农村和居民区开展以徒步为主的巡逻工作,其中农村以夜间巡逻为主,居民小区保持全天有人巡逻,由区、街道镇乡、村居三级共同解决巡逻人员待遇和补贴问题。在厂矿企业集中地段,整合企业保安力量,实行联勤联防,开展以企业周边为主的治安巡逻工作。全区机关干部每年必须参加4次以上夜间巡逻,由各村居社区负责组织,居住在王益区的人员由单位负责组织。对各机关部门、各街道镇乡参与、组织巡逻防控工作的情况、成绩实行考核,考核由区效能办和公安分局实施,结果纳入区目标考核内容,全区机关干部参加巡逻情况作为对其年终个人考核的内容。在落实《关于人民群众参与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的奖励办法》和《关于人民群众参与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的奖励补充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制订《关于参与巡逻防控工作打击街面犯罪的奖励办法》,扩大奖励范围,提高奖励标准。

110、急救120等相关部门,严禁以任何借口袖手旁观、视而不见、推诿避让、拒绝救助。对街面执法人员和机关干部未履行有关义务被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由区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巡逻防控工作软硬件设备设施建设。公安机关要协同规划、建设等部门根据我区道路变化情况和未来规划重新对我区岗卡点布局进行科学调整,该增加的岗卡点立即建设,该撤消的坚决撤消,确保各类岗卡点正常高效运作,其中重要部位的常设岗卡点要保证全天候运作,临时岗卡点在不承担治安功能时可以作为警务室、办证点、便民服务点使用。要按照计划确保我区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及时解决一期系统中存在的灯光不足、探头清晰度以及布局不科学等问题,加强对监控系统操作使用的指导、检查和考核,提高系统使用效益。根据治安形势变化和巡逻力量的增加,同步加大我队专业化巡逻车辆和装备的投入,在每辆巡逻警用汽车上安装gps定位系统和摄像探头,将专职巡逻队员待遇提高标准,并提供各类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总结。

推广巡逻工作开展情况良好的村居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经验。要大力倡导“我为大家巡一夜,大家为我巡一年”的理念,鼓励、引导群众自觉自发地参与到巡逻工作中来。要开展防范街路面违法犯罪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识别、应对、预防抢劫、抢夺、诈骗、扒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王益区巡特警大队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促进了各项巡逻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控制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我对决心在区委区政府、市局巡特警支队和分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各项严打整治工作,争创人民满意的巡特警大队,为创建“平安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调研报告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公安部门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之一,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及公信力的基础性工程。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了民警规范执法意识,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但受执法环境、民警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笔者结合丹江口市实际,就县级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谈几点思考和体会。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面对新的治安形势和执法环境,少数领导、民警主动应对不够,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当前,我国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特殊历史时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治安形势更加复杂。同时,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对公权力的制约力度明显加大,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对以上变化,少数领导和民警认识不够,应对不够,主要存在三个偏差:一是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执法是公安机关的“权力”,用权意识强,规范意识差,重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少数民警谈“以往”眉飞色舞,谈“现在”垂头丧气,束手无策。二是部署上有偏差。没有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来抓,认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法制部门的事情,没有形成全警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落实上有偏差。片面认为抓执法规范化会束缚公安机关的手脚,是在自找麻烦、自寻烦恼,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口头上表示支持,但内心存在抵触心理,“作表面文章”、“喊口号”可以,抓落实不够。

(二)没有处理好长期性与阶段性关系,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思想不统一、思路不清。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长期坚持,分步推进。但一些单位和部门没有处理好长期规划与阶段性目标的关系,执法规范化建设思想不统一,目标不明确,思路不清晰。少数单位领导不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措施,而是今天一个方案,明天一个措施,对实际工作没有起到促进作用,突出问题依然存在。甚至有的单位还存在有方案不落实,有措施不执行,应付差事的现象,这已成为基层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信息化应用水平低下,不会打字,不会查询,网上办理案件要靠别人代劳。二是部分民警学法用法不够。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对新法律、新程序、新知识不愿学、学不进、学不精,在工作中对案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取证不及时全面,程序不到位。三是少数民警宗旨意识淡薄。一些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思想上不贴近群众,感情上不尊重群众,工作上不依靠群众,不能争取群众的支持配合,调查难、取证难,造成案件证据不足,久拖不决。还有的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讲程序,不重细节,消极应付,以致授人以柄,陷入被动。

(四)执法制度建设尚不健全,存在落实不够问题。近年来,各地在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上做出了努力,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但是,一方面一些突出执法问题的解决尚未形成制度,如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法制员考核制度等。另一方面因领导重视程度、注意力的转移以及职责分工的变换,使得许多制度抓一阵放一阵,未能形成长效机制。如,法制员跟班培训制度实行了一段时间,因人员紧张、督办不力等原因没能坚持下去。在月查季考上,人为因素干扰较大,没能起到应有的把关审核作用。在执法档案建设上,由于没有“严格过程记载、严格质量监控、严格考核激励、严格责任追究”,与实际执法管理工作脱节,利用率较低,使得这个本来很好的制度变成了基层民警的负担,引起普遍反感和抵制。

严了才去查处,使得一些本来可以通过提醒和内部监督就能解决的问题,最后往往要付出惨重代价。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领导和民警认为执法是“权力”,自己有绝对自主权,想怎样就怎样,以致随意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有的认为执法就是“摆平”,只要当事人不追不闹,程序上、法律适用上无所谓,以致问题案卷、“口头案卷”多,经不起检验,存在较高的信访、诉讼风险。甚至还有少数领导、民警廉洁执法意识不强,在执法办案中追求个人私利,有利益的偏着办,无利益的拖着办,有的办人情案、关系案,严重影响执法公正和执法效率,削弱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二)教育培训不到位。培训机制不健全,对学习效果要。

求不高,对参训民警约束不严,民警既无压力也无动力,认为学与不学一个样,学习氛围不浓。有的单位忙于事务,平时不组织学习,在集中培训时不支持、甚至阻挠民警参训。同时,贴近民警执法活动的培训较少,培训内容与工作实际存在脱节,民警法律知识得不到更新,执法水平得不到提高,严重影响到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奖惩落实不到位。现有的考评方式单一,“虚”指标多,“硬”指标少,考评过程不透明,考评标准不统一,执法考评流于形式,甚至暗箱操作,以致少数单位热衷于“公关”,不愿费力去抓执法质量,影响了基层单位抓执法规范化的积极性。在单位内部考评中,能干事、想干事的民警容易出现干事越多扣分越多的现象,严重挫伤民警工作积极性。同时,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执法责任没落到实处,执法过错没有得到真正追究,一些单位领导和民警头脑里没有一个“怕”字,执法考评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三、推进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

(一)深入开展宗旨意识教育,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一是要认真开展宗旨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教育整训,进一步树立“执法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的意识,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公信力要通过规范执法来体现,信访案件要通过规范执法来预防,群众满意度要通过规范执法来提升,切实提高干部、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营造领导抓、抓领导,警种抓、抓警种,全警参与的氛围,让领导、民警自觉成为本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动者、实践者。二是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通过真实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以案说法,让广大民警认识到规范化建设不是束缚民警的手脚,而是通过规范执法活动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争取群众广泛支持,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既是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从根本上扭转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法中的突出问题,围绕接处警、受立案、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要认真分析梳理涉警信访案件,作为判断掌控本部门执法维稳情况的“晴雨表”,在全力化解的同时,分析研究规范执法活动的对策,切实抓好整改,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信息化应用水平。五是建立法制人才库。挑选各单位执法办案业务骨干和法制人才进人才库,由法制、政工部门跟踪考核,动态管理。对入库人才优先培训,优先交流,优先提拔,形成良性循环,提高民警学业务、当骨干的积极性。

(四)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在规范流程上下功夫。要完善细化考评制度。制定出台教导员、法制员考核细则,实行量化考评,进一步落实初级审核把关责任。制定具体的案件评查评分标准,完善考评方式,简化考评程序,依托省警综平台,大力推行网上考评,最大限度地弱化主观因素,力求考核公开公正,并把日常考评、个案考评情况作为年度考评成绩的重要依据。要完善关键环节制度规定。从接处警、办理行政、刑事、劳动教养等案件的程序规定入手,进一步完善审核审批、涉案财物管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健全完备的执法流程体系。在抓制度建设的同时,狠抓落实,实行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切实提高制度、考核的权威性。

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分局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在规范执法行为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为此,通过对当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1、为保证广大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有章可循,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当前执法活动的需要,制做了案件网络审批系统,围绕刑事、行政案件办理和证据固定和赃物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制定出各项工作流程,受到了市局肯定,对我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达到了整体推进的效果。

3、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会同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制度的规定》从而更好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制度的落实,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催办制度,通过在分局法制科网页设立“案件催办”专栏,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的人员,提前催办。从而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现象大量减少,“保而不审”,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个案考核分数同时纳入执法质量目标考核。对各单位奖惩逗硬,进一步提高办案民警积极性,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派出所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1、法治观念不强,执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法律至上、人权保障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观念不强,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拖延,造成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

2、基层民警数量少,公安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赶着鸭子下水,匆忙上阵执法,对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案件办理认识模糊,执法不规范也就不可避免。分局新增民警较多,办案人员新手较多,素质参差不齐,不少办案民警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在平时的学习、培训中不认真、走过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局相关规范、规定学习不认真细致,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研究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和严厉打击犯罪的力度,导致了执法行为的不规范要解决以上问题的存在,应着力从以下入手: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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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网安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保障形势的不断发展,信息建设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特别是在基层公安工作中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如何在信息建设基础薄弱的情况下,促进信息建设步伐,提高基层公安警察的信息应用水平,实现科技警察和信息战斗力的目标。现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讨论一些具体的观点:

(一)发展前的状况。

20xx年初,固始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成立,只有一台电脑,配置不高,接入公安网后运行速度慢,工作效率低。有21名警察,平均年龄为27岁。虽然他们往往年轻,但公安信息应用水平普遍较低。在巡逻执勤和执法处理过程中,主要依靠个别信息应用水平较好的警察,实际作战能力较弱。同时,对信息化建设的作用和重要性认识不,缺乏学习意识,信息建设和警察信息应用水平明显薄弱。

(二)现阶段取得的成果。

与建队初期相比,固始巡警共有台式电脑台18台,笔记本电脑3台,符合人均标准,配置高,网速快。三年来,无论团队成员还是一线警察,信息应用水平逐步提高,包括11人、基本熟练7人、基本掌握3人,具有独立的在线执法案件,独立运营公安信息平台信息应用能力,进一步节约警察,提高战斗力,提高工作效率。自大力实施信息化建设以来,巡逻特警部门通过信息化应用破获了10起案件,逮捕了32名犯罪嫌疑人和1名网上逃犯,实现了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1.增加硬件投资。为缓解计算机不足和配置不足给工作带来的不便,2007年和2008年巡逻特警先后购买了3台高配置计算机,2009年一次性投资5万多元购买了18台计算机,并及时安装在互联网上。这些互联网计算机的加入使旅达到了每人拥有一台计算机的固定目标,为提高警察的信息应用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保障。

2、强化应用学习。一是强化培训,以教带学。大队把提高民警的信息化素质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使全队民警充分认识到信息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完成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思想转变,自觉参加县局举办的信息化应用培训班,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同时大队积极搭建学习平台,专门邀请局技术人员张巍、殷全磊等来队授课,现场指导,以面对面的教学方式对接受能力弱、基础技能差的民警进行帮助,使他们在最短时间“入门”。二是结对帮扶,以“熟”带“生”。将本单位计算机运用“熟手”谢宜斌、梅雪涛等人确定为信息化建设“小教官”,通过定人、定责、定措施的方式,让“熟手”与“新手”结对帮扶,互帮互学,并实行捆绑考核,充分调动了民警互助互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了熟手乐教、生手乐学的良好氛围,促进巡特警信息化应用技能的整体提高。

3、实行信息导巡。信息是巡逻防控工作的生命线,一切巡逻工作的方式和措施都必须围绕可能地获取社会面违法犯罪相关信息而展开。一方面,牢固树立以信息为先导的巡逻工作新理念,大力推行由人到案、由物到案等以信息为起点的主动进攻型作战方式,积极实践网上查证、网上排摸等新战法,实现由以经验为主的巡逻防控模式向以信息为主的主动防控模式转型。另一方面,将信息战贯穿于巡逻防控工作的始终,进一步摸索、总结,丰富、激活信息主导巡逻警务活动的战术、战法,提高全体民警综合应用精确检索、模糊查询等网上作战的能力。

(一)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程度不够。一些基层民警特别是一些基层领导在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在这方面投入大量资金是一种资源浪费,影响了信息化效能的发挥和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2、信息化专业人才缺乏。基层单位在硬件上投入很大,信息化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但单位信息化建设专业民警非常短缺,势必会影响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放慢公安业务信息化的进程。

3、信息工作平台不完善。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目前基础信息工作平台一部分仍未建立,或者虽已建立但还不完善,无法应用于各项公安业务和治安管理工作。

(二)公安信息化应用存在的问题。

1、信息化应用能力低。有的民警只能进行简单的浏览和查询,不会打字。有的民警打字不熟练,录入信息慢。有的民警不知道公安信息库有多少可以用,不知道口令、密码是什么,工作效率低。

2、信息利用率低。目前民警使用电脑打字、在网上浏览信息的多,进行网上办案、网上研判的人少。一线民警真正运用信息侦查破案的还不多,信息化在警务实战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3、信息应用层次低。信息化应用处于传递文件、查看信息、简单比对的低层次阶段,缺乏对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信息的预测预警和服务决策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和利用。

4、信息保密及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民警在运用公安信息平台时,缺乏保密意识和计算机安全维护意识,往往导致泄密和电脑系统感染病毒。

(一)要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理念,真正确立“信息就是基础,信息就是警力,信息就是战斗力”的思想,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化应用知识的普及。

(二)要构建基础工作信息平台,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机制,强化信息的分析研判和实战功能,切实把信息转化为战斗力。

(三)要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成败取决于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高低。一方面针对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迅速,信息更新快的特点,建立长效的信息通信技术培训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讲座和培训,使广大民警掌握信息比对、网上作战、信息研判等信息化应用的本领和技能,解决当前民警在运用网络和信息时的盲目性和单一性,把对信息的需求主动转化为做好工作的驱动力。

(四)要重视信息化建设的安全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信息化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特别是注意上网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移动介质的使用、保密防范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安基层信息化建设朝着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稳步推进,使新时期公安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建设、应用到整体效能的发挥。

公安网安工作调研报告【】

为保证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进一步加强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蓄意攻击、破坏网络信息系统及传播、粘贴非法信息等突发紧急事件的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落实到人。州局机关成立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组,负责州局机关各处室安全检查工作,主要采取各处室自查和对部分处室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网络安全清理检查工作。

随着伊犁州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格局已初步形成。总局—区局—地(州、市)局—县(市)局的四级广域网络已经建立,并逐步向基层征收单位延伸,地税系统网络建设进程也逐渐加快。目前伊犁州地税系统广域网节点数已达700多个,联网计算机设备700多台。在完成繁重税收任务的同时,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更好地宣传税收工作、服务纳税人,各县(市)税务机关均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因特网访问网站。同时,与其它政府部门部分地实现了联网和信息交换。总之,网络与信息系统已成为整个税务系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

在税务信息化建设不断蓬勃发展的同时,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风险也逐渐显露。一是随着税收事业的发展,业务系统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逐步与外部相关部门实现了联网与信息交换。此外为方便纳税人纳税,新疆地税系统开通了因特网申报、网上查询等业务,地税系统网络由过去完全封闭的内部网,转变成与外部网、因特网逻辑隔离的网络。二是网络与信息系统中的关键设备如主机、路由器、交换机以及操作系统等大部分采用国外产品,存在着较大的技术和安全隐患。三是系统内计算机应用操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加上由于经费不足,安全防护设备与技术手段不尽如人意。四是敌对势力以及受利益驱使的犯罪分子一直蠢蠢欲动,对国家重要的财政、金融部门构成巨大威胁。上述几个方面构成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主要风险。

为了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得到重视和措施能及时落实,伊犁州地税局成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信息处长车艳霞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副主任王守峰担任。成员有:王红星、刘忠辉、王忠、王华。

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负责对以机关名义在内、外网站上发布信息的审查和监控;信息处负责网站的维护和技术支持以及其它各类应用信息系统的监控和维护;计财处负责相关资金支持;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电力、空调、防火、防雷等基础设施的监控和维护。

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负责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协调开展工作,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起草向领导小组、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或向全系统的通报;并负责各类网站、各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的监控防范、应急处置和数据、系统恢复工作,以及网络系统的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网络恢复工作及安全事件的事后追查。为做好州直地税系统网络安全自查工作,信息处在8月10日,通过视频培训,对全系统网管员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并对网络安全自查工作进行部署。

建立健全了各种安全制度,包括。

(1)日志管理制度;

(2)安全审计制度;

(3)数据保护、安全备份、灾难恢复计划;

(4)计算机机房及其他重要区域的出入制度;

(5)硬件、软件、网络、媒体的使用及维护制度;

(6)帐户、密码、通信保密的管理制度;

(7)有害数据及计算机病毒预防、发现、报告及清除管理制度。

(8)个人计算机使用及管理规定。

(一)局域网安装了防火墙。同时对每台计算机配置安装了区局统一配置的瑞星杀毒软件,针对注册号户数不够的情况,向区局又申请了300户注册号,现网络版瑞星杀毒软件可以同时上线550台计算机,基本满足了伊犁州地税系统内网办公需要。全州内网计算机安装桌面审计系统达到95%,部分单位达到100%。定期安装系统补丁,加强了在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

(二)涉密计算机和局域网内所有计算机都强化口令设置,要求开机密码、公文处理口令、征管软件口令必须字母与数字混合不少于8位。同时,计算机相互共享之间设有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

(三)内网计算机没有违规上国际互联网及其他的信息网的现象;在各单位办税服务厅自助申报区安装的网报专用计算机每天由网管员进行管理检查,以防利用网报机进行违法活动。

(四)安装了针对移动存储设备的专业杀毒软件,对移动存储设备接入计算机前必须进行病毒扫描,对于经常接收外来数据的办税服务厅、管理科等单位计算机都配备使用u盘病毒隔离器。

(五)对服务器上的应用、服务、端口和链接都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加固处理。

根据南信联发[xx]4号文件《关于开展**市电子政务网信息安全与网络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落实,认真对照,对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网络安全防范技术情况及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对我局的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进行了深刻的剖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到人。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顺利实施。

二、我局网络安全现状。

我局的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从一九九七年开始,经过不断发展,逐渐由原来的小型局域网发展成为目前与国家局、自治区局以及县区局实现四级互联互通网络。网络核心采用思科7600和3600交换机,数据中心采用3com4226交换机,汇集层采用3com4226交换机、思科2924交换机和联想天工ispirit1208e交换机,总共可提供150多个有线接入点,目前为止已使用80个左右。数据中心骨干为千兆交换式,百兆交换到桌面。因特网出口统一由市信息办提供,为双百兆光纤;与自治区统计局采用2兆光纤直联,各县区统计局及三个开发区统计局采用天融信虚拟专用网络软件从互联网上连接进入到自治区统计局的网络,入口总带宽为4兆,然后再连接到我局。横向方面,积极推进市统计局与政府网互联,目前已经实现与100多家市级党政部门和12个县区政府的光纤连接。我局采用天融信硬件防火墙对网络进行保护,采用伟思网络隔离卡和文件防弹衣软件对重点计算机进行单机保护,安装正版金山毒霸网络版杀毒软件,对全局计算机进行病毒防治。

三、我局网络信息化安全管理。

为了做好信息化建设,规范统计信息化管理,我局专门制订了《**市统计局信息化规章制度》,对信息化工作管理、内部电脑安全管理、机房管理、机房环境安全管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管理、数据、资料和信息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网站内容管理、网站维护责任等各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针对计算机保密工作,我局制定了《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并由计算机使用人员签订了《**市统计局计算机保密工作岗位责任书》,对计算机使用做到谁使用谁负责对我局内网产生的数据信息进行严格、规范管理。

此外,我局在全局范围内每年都组织相关计算机安全技术培训,计算站的同志还积极参加市信息办及其他计算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了网络维护以及安全防护技能和意识,有力地保障我局统计信息网络正常运行。

四、网络安全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目前,我局网络安全仍然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安全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二是病毒监控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遇到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处理不够及时。

针对目前我局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几点整改办法:

2、加强我局计算站同志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我局计算机专管人员的技术水平。

公安民警从警行为调研报告

调查时间:

20__年x月x日。

调查对象:

__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

调查方式:

通过在校园内发放调查问卷让大学生校友进行填写讨论。

调查目的:

了解大学生网上购物的现状,帮助大学生安全方便地进行网上购物,并进一步为大学生网上购物开拓市场。

问题和对策:

一、网上购物的常见问题。

网上购物最大的优点是商品齐全,选择余地非常大,价格透明且便宜;最大的缺点就是异地交易,买家无法做到“眼见为实”,而且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其它纠纷,交涉起来比较困难。因此,为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们有必要知道网上购物存在的问题,以便防范。

一、容易受骗地面购物可以看到实物,可以辨别真假,而网上只有图片,有时候难免鱼龙混杂,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混水摸鱼,造成收到的商品与网上宣传的资料不符。而联网技术使得某些商家可通过匿名的方式躲避调查,利用监管难度大、隐蔽性强、传播快的特点大行虚假广告和欺诈之道,它们往往打着“跳楼价”“超值大奖等你拿”一类的旗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借机侵犯消费者的权益而为自己牟利。

二、交货延迟客户付款后不能按期收到货物的事件屡见不鲜,甚至付款后收不到货物的情况也会出现。目前很多网络商店都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大、中型城市,主要也是考虑到配送问题。我国的商品配送问题虽然得到改善,但一些中小城市还采用比较落后的运输方式,这样会使配送的最末端环节变得相对较慢。

三、退货困难网上购得的货物想要退掉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经营者往往找种种理由拒绝退货,有时甚至直接在格式合同中明文规定某些商品不得退货。

四、售后服务差商品出了问题经营者能推则推,就算有售后服务也只是表面应付一下,许多问题根本得不到实质解决。有的商家对出售的商品很少出具或不出具正规的发票,不承担“三包”责任,售后服务无法得到保证。

五、隐私权被侵犯这个问题是现在大家广泛关注的问题,也是挑战网络安全的主要大敌。一些商家为了扩大销售额,不惜将以前消费者的信息建立数据库,根据其经济状况、上网习惯等不停轰炸消费者的邮箱以推销自己的产品,更有甚者,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将消费者的信息卖给他人。

六、法律法规欠缺目前,国内缺少针对网络购物的政策和法规,比如税务问题、网络购物行业规则规范等。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网上商业活动要遵循传统商业的政策,对模式不同的网络购物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

二、解决对策。

首先,要做到一挑二问三记录。

一挑,即挑选店铺。要在一些知名的大型购物网站上选择商品,要选择信誉好的网上店铺,因为他们大都经过了实名认证,店主资料齐全,并且达到了一定销量。因此“一挑”非常重要。

二问,即询问详情。要针对你所需要的产品进行详细地咨询。一定要问清楚后再决定买否,千万不要自己想当然的认为差不多,否则出了问题,吃亏的就是客户自己了。

三记录,就是要保存证据,保存好相关的图片、快递单、聊天资料等,日后如有问题,处理起来也会有所凭证。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消费者理性购物,遇事多思考,不法商家就没有多少可乘之机。

三、建议。

学生:了解网上购物的常识,培养理性的购物心态,提高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网购行为习惯。

学校:开展有关网上购物等网络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对网上购物等网络流行新事物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网络使用氛围。

四、实践感受。

首先要__师范学院学生们的积极参与,本次调查虽未能涵盖所有的大学生,但从中可以映射出当前网上购物在大学生中的基本现状。网上购物成功地使用了高科技带来的便利,我们相信随着它在大学校园的不断完善,其将逐渐占领大学生的消费市场,最终与传统的商场购物形成并驾齐驱的局面甚至最终取代传统的商场购物。我们也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尝到网上购物的甜头,在不久的将来,网上购物会成为电子商务的主干行业。

让我们紧随潮流,一起踊跃参与网上购物,安全理性消费,享受网购快乐!

森林公安执法调研报告

一、基本现状(一)队伍建设现状。

1落实。

从90年代后期以来,xxx就十分重视林业工作,特别是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后,林木管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因兼顾防火办工作,一年80%的时间放在防火上。工作压力大,基本没有休假日,即使在重要节假日期间,也要坚守工作岗位或在外办案,而且节假日工作期和防火值班期,因财政困难,也没有补助,同时,由于长期深入农村办案,生活没有规律,积劳成疾,大多数老干警均有肠胃方面的疾病,身体状况不良。

森林公安分局现有人员中,家庭单职工有x人,占全体人员的20%;家庭双职工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相比基本接近,但家庭单职工生活水平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差距较大,属困难职工。

xx辖xx乡镇,总户数xx万户,xx万人,全县总土地面积为xx万亩,截止xx年底共有森林面积xx万亩,占总面积的xx,林草覆盖率大。干警人均管辖面积xx万亩。

(二)基础装备情况。

基础设施建设:分局(防火办)共有办公室x间xx平方米,人均xx平方米。值班室x间,局长办公室x间半,微机室半间,其余两间为干警办公室,办公桌椅x套,文件柜x个,附属设施及办公室用具短缺。

装备建设:全局装备用车x辆(捷达警车一辆、桑塔。

2纳一辆、防火指挥车一辆),电话x部,电视机x台,电脑x台,传真机x台。

(三)经费情况。

森林公安机关职工工资待遇由县财政预算,办案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也没有专项资金。“天保工程”启动后,森林公安机关经费由县林业局按x人拨付x万元。办案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罚没款收入的返还,在无其它来源。日常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办公条件、交通、通讯等装备极为落后,给正常工作带来不便。

二、森林公安的性质、地位、任务和主要职责(一)性质: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和林业部门的专门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值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地位: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门;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同各种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国家机器之一;是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的武装性质的治安力量。是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一支重要骨干力量。

3犯罪活动。

(四)主要职责: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在其辖区内发生的刑法规定的22类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森林公安机关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森林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也可以以其归属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并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他内部执法单位,按照“谁发现,谁办理”的原则,查处委托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三、

防火办的主要职责。

1、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基础设施装备水平。2、进一步改革完善森林公安机关机构的设置。分局内设刑侦、法制、综合三个科室,下设两个森林警察中队。

1、加强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2、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3、培训专业,半专业消防队队员。

派出所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集合

20__年是公安部确定的三年“基层基础年”的开局之年,如何做到一年强基础,两年创品牌,三年上台阶的目标,真正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的,我们中队结合辖区治安情况,从辖区实际出发,本着务实的态度,以压降案件、力争为提线破案提供新的支撑点、服务现实斗争、打牢基础工作入手,开展了多措并举的群防群治及人口管理工作尝试。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强化责任心,深化“三项”会战为依托,采取入户调查的工作方法,增强房屋出租户的管控和流动人口管理的能力。房屋出租户管控是社区民警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社区警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实际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案例教育我们要清醒认识紧紧抓住犯罪分子利用出租屋犯罪和犯罪嫌疑人藏匿在出租户内的特点,以入户调查作为主要勤务式,以按年度核签《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书》和建立房屋出租户档案为抓手,坚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掌握。

1、依托房屋载体,实行分层管理房屋出租户的工作关键在于管控,必须坚持“以房管人”的工作思路,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掌握工作主动权。根据社区的实际楼幢的分布情况,定时定阶段调整工作重点,侧重于高层商住楼、零散居民楼等容易漏登漏管的部位。在狠抓房屋出租户和承租人登记质量的前提下,对承租人分层次管理,对有固定职业及现实表好、正常生活的承租人只须掌握基本情况;对游手好闲、单身租住、无业人员租住等重点承租人纳入视线,进行重点监控。坚持一般人口面上管、高危人群监控管的原则,提高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将房屋出租户也实施等级管理:分为放心户、不放心户,对放心的依靠他们,不放心的重点管控,按分类等级进行“周、月、季”上门走访,分层管理。

2、依托法律武器,强化查处力度。针对平时社区管理中所接触的房屋出租户户主大多只关心租金,对治安不闻不问,出租户难发现难管理的现状,我所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契机,加大对该法57条的宣传,在全面签定《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书》的基础上,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对出租屋内发生违法犯罪的,除依法进行打击处理外,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落实加大查处力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增强其依法出租的意识。

3、依托社区团体,分类分层管理。根据我所流动人口多的特点实行三种管理模式。一是委托管理型。对居住在饭店、建筑工地的暂住人口采取委托用工单位管理方式,由派出所与相关单位签定治安责任书,要求用工单位充分发挥其内部管理、集体管理、直接管理的优势,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报告,每月向派出所呈报一次流动人口变动情况。派出所针对有关单位呈报情况进行抽查,定期开会,对好的予以表彰,对差的予以处罚,主要强调用工单位抓落实情况。

二是双重管理型。针对散居在小区内的流动人口,充分调动社区可利用资源,由民警牵头组织社委会等有关部门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及时上门登记办证。三是直接管理型。对散居在路边店的流动人口,结合治安巡逻由社区民警协管员直接登记办证管理。对流动人口实行分两层管理,第一层为控制层,对那些居无定所、无业可就、有较大违法犯罪危险性的,或来自特定具有地域性犯罪地区的高危人群,由社区民警直接管控制,强化对这部分人员见面率和日常表现的掌握;第二层为知晓掌握层,对有固定工作和收入,表现较好的外来人口及时登记办证录入微机,做常住人口管理。

4、依托警务平台,服务现实斗争。一是充分发挥公安网络优势,对登记的承租人和暂住人口及时上警务平台进行比对,及时发现混迹其中的逃犯,比对率要达百分之百。二是通过函查的方式,对“控制层”的流动人口现实表现进行调查,及时掌握其有无受过打击处理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发函率要达百分之百。三是广泛发动群众,严密治安防范网络。

1、紧紧依靠社委会,密切警民关系,充分调动社委会参与治安巡逻的作用。依靠社委会,充分发动群众是弥补警力不足,克服责任区偏大困难的重要措施之一。针对我辖区实际情况,我们及时与社委主任进行交流提高统一认识,抓住社委会考勤低保人员参加社区义务工作的特点,由社委会出面成立了低保人员巡逻队伍,填补了巡逻时段的空白。如成立了红杉树社区低保巡逻队、大坝社区绿橄榄巡逻队等都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深挖辖区内部单位防范潜力,运用科技手段提升街面治安监控的效能。针对我辖区金融单位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的特点,我们经常性地上门促督检查视频对外延伸监控工作的落实,同时主动上门加强沟通,邀请内部单位成员参与治安防范工作,确保构筑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提高内部单位人防技防的综合能力。

3、建立科学的勤务巡逻模式。在巡逻方式上我们坚决做到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以抓现行为出发点,坚持着装巡逻和便衣巡逻相结合,着装人员对社区面上巡挤压犯罪空间形成面上震慑,对易发案地区采用便衣巡逻、蹲点守侯等方式,力争抓现行,改变民警以防为防的思想,确立提高打击也是防范的工作理念。

4、建立科学研判机制和考核机制。坚持对警情案件的分析,牢固树立信息指导警务的理念对相关信息定期量化分析,梳理研判,促进巡逻防范工作上台阶。我们中队坚持每天对今日警情进行分析研判,从中及时掌握了解辖区当前治安形势和特点,利用每周一点评一周巡逻工作的“碰头会”将信息及时传达给一线巡逻人员,增强巡逻工作针对性,同时建立业绩考核机制,为增强巡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加强对巡逻人员的量化考核:

(1)巡逻时间段的案件考核及抓获考核,坚持做到每周一评每月一结年终汇总的工作机制,强化巡逻工作责任心。

(2)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制定专门的考核奖惩办法,及时兑现奖励,提高巡逻人员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奖勤罚懒,打牢巡防人员以抓促防的工作理念。

总之我认为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向社会借人力,把广大群众当成参与主体,通过扩大治保人员、单位保卫人员治安极积分子,调动广大市民参与防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向各界借物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缓解自身经费压力,创造必备物质保障;向媒体借势力,把新闻媒体作为宣传主阵地,营造一个浓厚的基层基础工作社会氛围。

森林公安执法调研报告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临沧森林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森林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派驻林业部门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桥头堡”和“森林云南”建设的重任。因此,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建立云南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办理了许多案件,发挥了临沧森林公安在建设“森林资源大市、林业产业强市、林业景观美市”中的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1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执法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林联发字[2000]第16号文件明确了,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是受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的专门机关,确定了对具体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1998年4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颁布后,根据《森林法》第20条的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1998年6月26日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以及在2001年4月17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林安发[2001]146号文件规定,除《森林法》第42条外,临沧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办理违反《森林法》第20条授权的林业行政案件,其他涉及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行政案件都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授权进行办理。

2001年5月9日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发布的《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确定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直接办理的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共19种,明确了刑事执法权限。

二、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法律上,森林公安执法的权利并没有被明确授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20条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从法律上看,森林公安的职责虽然很大,但法律并没有授予相应权力进行保障,仅仅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的授权下可以代行部分行政处罚权,严格讲在行政执法主体上连法律意义上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都不算。这样必然导致职权得不到有效履行。比起其他法律规定的警察职责权限、机构设臵的明确规定,显然有明显区别。森林公安的权力及为有限,主要是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和林业刑事案件的侦查。而这两类案件均来源于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授权,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两个主管部门的授权,森林公安手中将没有任何执法的权力,变成穿着警服的林业工作者,而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授权又极为有限。

3《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另外,在2001年4月17日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这个规定,森林公安可以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查处各类行政案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而《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又规定,林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的林业主管部门实施。可见,法律并未赋予森林公安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森林法》第20条的规定,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应属于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中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但《森林法》并未明确授权,而又必须再经过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的授权下这道理程序才可以取得有限的行政处罚权。

森林公安在执法中,没有独立的行政处罚权,致使执法主体难以认定,民警的合法权益和警务活动将得不到有效保障。首先,由于执法主体复杂导致的民警执法身份问题。从以上国家林业局对森林公安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可以看出,森林公安行使行政处罚权共可分两类:一是依据《森林法》第20条和国家林业局授权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若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名义执行林业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规定时,属于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机构。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4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也算是一个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此时森林公安民警应该算是以人民警察的身份去执行警务。按照《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戒和武器条例》的规定,应该可以享受相应得合法权益和警务保障。如在遇到暴力抗法、严重妨碍执行公务等情况,可以使用警戒直至武器来保障民警的人身权益,以完成法律、法规赋予的任务。而第二种情况,森林公安机关完全是属于林业主管部门的内设职能机构,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一个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是不享有独立的行政处罚权的。因此,森林公安机关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处罚机构,也勿需单独承担相应得行政责任,此时森林公安民警的身份应该是林业主管部门的普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再享有法律法规赋予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和警务保障。

森林公安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上的执法主体和身份模糊,无论森林公安执行那一类行政案件,其身份都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而不是人民警察,不能把警察所特有的权限应用到林业行政案件上来。即把森林公安民警等同于一般的行政执法人员,显然对民警合法权益的保护是极为不利的。

5定: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根据2001年5月9日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发布的《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森林公安负责侦查办理刑法规定的19类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刑事强制措施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但是按照目前我国的森林公安体制,是林业部门内设的一个机构,称为森林公安局或森林公安分局。因此,除大面积林区少数森林公安局外,大多数情况下,森林公安机关还不具备《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所明确规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条件。因此,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森林公安必须和地方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在地方公安机关的支持下,才能充分行使刑事侦查权。

森林公安治安案件查处的权力。也来源于公安部门的授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6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限。治安管理处罚权的缺乏使得森林公安机关在面对使用暴力威胁、妨碍执行公务、殴打护林员等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时无法有效迅速的打击,给予法律的制裁,往往需借助于地方公安机关的力量,由地方公安机关给予打击。这样不但影响了打击力度,而且降低了森林公安的执法权威。

为有效解决当前生态保护执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更有利于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应当通过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给森林公安机关,以解决森林公安代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所引发的执法主体模糊的问题。另一个方法就是森林公安不再承担行政案件的查处,专对刑事犯罪进行打击,规范统一综合执法,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形成精简、高效、权威、廉洁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

7大民警法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掌握规章制度的有效途径。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1、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法治观。森林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因不同的执法观念会导致不同的执法结果,只有更新执法观念,在思想上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执法意识,才能有利的打击违法犯罪。

2、要确立“程序、证据”并重的观念。严格执法应当包括严格执行实体法和严格执行程序法,无论忽视哪一方面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严格执法。在执法中,不但要在实体上,而且更要在程序上切实依法保证犯罪嫌疑人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在实际执法中重打击、轻保护的非法做法,充分体现民警法制执法的民主性和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同时,办案民警必须强化证据意识,尽快提高侦查办案的能力,充分适用科技手段和法律知识与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按证据规则的要求,及时取证,收集保存和固定证据。要切实转变执法实践中重口供轻证据的观念,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作为立身之本,严格依法办案,既重实体,又重程序,平等对待各类执法主体,防止发生执法偏差。

8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也是靠人来维持的。我们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森林公安执法队伍。一是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民警要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自觉抑制物质利益的诱惑和人情关系的干扰。树立森林公安的良好形象,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是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以大练兵活动为契机,立足岗位,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狠抓一线办案民警的学习培训工作。努力营造勤学多思、钻研业务的浓厚学习氛围,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切实做到为规范执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提高刑侦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信息共享、快速传输和开展网上作战能力。必须充分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提高发现和侦查犯罪的技术能力。总之,森林公安民警必须确实做到“懂林业、懂法律、懂侦查、懂科技”,充分发挥办案部门及民警在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中的四大职能作用。

(三)健全执法制度,实现工作目标。

9设;加强对办案程序和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执法办案动态管理、全程控制、责任落实,实行领导着力,层层抓制度,层层抓落实,这样在教育整顿中,活动才规范,效果才明显。森林公安机关作为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重要政法机构,只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改善,才能有效保证公正、廉洁、高效执法,才能使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早日实现。

公安民警从警行为调研报告

居民投资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兴起的一种经济行为。它既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对于**市的居民来讲,随着投资理财品种的日益丰富,他们所能选择的投资理财的方式增多了,其理财观念也发生了很大转变,原有的“有钱就存银行”等相对传统的理财观念正在渐渐淡化。

在这个居民投资意识的转型期,能否适时把握居民的投资理财倾向,成为各大商业银行业务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所以,了解居民投资理财意向,掌握居民投资的新动态,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调研目的。

本次市场调研工作的主要目的如下:

1、了解**市区居民的财务状况,为银行的市场定位提供科学依据。

2、研究被调查者对投资理财的认识程度、渠道选择及风险承受力,以便更好的了解目标客户的需求状况。

三、调研内容。

根据上述研究目的,我们本次调研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了解**市区居民的财务状况。

本部分旨在对被调查者的收支状况作深入了解,以明确其在银行服务中所寻求的利益点,为市场细分及市场定位提供科学的依据。本部分主要包括:

(1)被调查者的每月固定收入和支出;

(2)被调查者的动产和不动产状况;

(3)被调查者的每月闲置资金及投资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

2、探究被调查者对投资理财的认识程度、渠道选择及风险承受能力。本部分是专门针对被调查者投资理财观念的研究,通过对被调查者投资渠道选择的分析,明确其投资偏好,以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主要包括:

(3)此外,我们还将收集包括被调查者的年龄、职业、性别等在内的背景资料以备交互分析之用。

四、调研执行情况。

1、调研方案实施。

本次调研采用街头拦截访问的形式,在**市的环翠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针对年满18周岁的**市常住居民进行了调查。

依据拟定的抽样方案,我们发出了160份问卷,实际收回有效问卷149份,有效率为93.125。从调研结果看,数据分布基本符合正态分布。因此,本次调研结果具有准确、可靠的特点。

2、背景资料分析。

在149个有效样本中被调查者的年龄分布为:18―30岁的约占42.5,30―55岁的约占52.7,55岁以上的约占4.8。整个样本中涵盖了青年、中年、老年等不同年龄段的人群。

他们的平均月收入大多都在500元以上,其中月收入在501―1000元之间的有10.1,收入在1001―1500元之间的有23.0,收入在1501―2000元之间的有20.3,收入在2001―3000元之间的有20.3,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有21.6。这些被访者主要是工薪阶层,其中工人最多,占27.2,其次是个体工商业者占21.8、企业管理人员占15.0、教师占3.4、国家公务员占4.1、文体工作者占1.4、服务业人员占8.8,此外还有18.4的其他从业人员。样本的背景资料基本反映了**市居民的实际情况。

五、调研结果统计。

参见《**市居民投资理财调研行为数据统计资料》。

六、**市居民的财务状况。

1、调查者每月的.固定收入和支出情况。

家庭月收入:通过对149个有效样本进行分析,我们发现这些受访者的每月基本收入大多都在500元以上,其中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占本次调查的21.6,月收入在1001―1500元,1501―2000元,2001―3000元的也分别占到23.0、20.3、23.0,只有2.0的居民家庭月收入在500元以下。

家庭月支出:通过调查我们可以看出,**市居民家庭消费水平相对较低。有42.2的家庭月支出在501―1000元,在1001―1500元的家庭比例占到本次调查的25.2,有10.2的家庭月支出达到2000元以上,同时仅有9.5的家庭的月消费支出在500元以下。

2、调查者每月的平均储蓄情况。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市居民的月平均储蓄多集中在500―1200元之间,其中储蓄在501―800元的家庭占22.4,801―1200元的家庭占19.4,但也有24.6的家庭月平均储蓄在200元以下,另外平均储蓄在2000元以上的家庭占8.2。

七、**居民对投资理财的认识及风险因素分析。

文档为doc格式。

森林公安执法调研报告

(一)法律授权案件依据: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件《森林法》第39条第1款;

2、滥发林木案件《森林法》第39条第2款;

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森林法》第43条;

6、在幼林或特种用途林地砍柴、放牧毁坏林木《森林法》第44条第2款;

(二)行政委托案件。

依据: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只有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才能且应当以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依法查处上述案件。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不得查处上述案件。具体案件:

7、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森林法》第45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超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3款;

9、非法经营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

10、非法采种等毁坏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

11、非法开垦林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2款;

12、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1款;

13、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还《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2款;

14、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1款;

15、不按照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

16、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3款;

17、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4款;

18、非法移动或毁坏林业服务标志《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5条;

21、非法狩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4条;

22、乱捕滥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3条第1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5条;

23、破坏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4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6条;(注:20-23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制度)。

28、擅自放生或管理不当使引进动物逃至野外《。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第2款、第42条;

29、取得驯养繁殖资格却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

30、不履行森林防火责任《森林防火条例》第48条;

31、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2、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3、非法野外用火《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

34、非法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森林防火条例》第51条;

35、不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识《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1款;

36、机动车辆不安装森林防火装置《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2款;

37、非法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3款;

二、森林治安案件。

依据:根据省林业厅、公安厅、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林公〔2011〕21号)文件,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下列森林治安案件:具体案件: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治安案件。

三、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林安发〔2001〕156号)、《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及相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下列刑事案件:

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刑法》第345条第1款;

2、滥伐林木案《刑法》第345条第2款;

3、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

(四)》第7条;

4、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

(四)》第6条;

(四)》第6条;

6、走私案件中,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案《刑法修正案。

7、放火案件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林木及造成林地过火等案件《刑法》第114条;

8、失火案件中,造成森林、林木及林地过火等案件《刑法》第115条第2款;

1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刑法》第341条第1款;

13、非法狩猎案《刑法》第341条第2款;

(二)》;

22、诈骗案件中,利用森林、林木实施诈骗的案件《刑法》第266条;

2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件中,故意毁坏森林、林木案《刑法》第275条;

25、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中,向林地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向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刑法》第3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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