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奖励与惩罚心得(通用18篇)

时间:2023-11-17 14:06:19 作者: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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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奖励惩罚制度

对于低年级的小学生来说,尤其是刚入学的一年级小学生,表扬和奖励还是必不可少的。曾经听别人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群孩子总要到院子里踢球并且搞恶作剧,院子里的老人很生气屡次劝阻但没有办法,越劝阻孩子踢得越欢。有一天老人拿出1元钱对孩子们讲:"你们踢得太好了,来给你们1元钱,你们明天还要来踢呀",第二天孩子们又全都来了,老人拿出5毛钱说:"给,这是你们今天的报酬",孩子们一看钱少了,但想一想总比没有强,便把钱接了过去。老人对他们说:"明天还要来呀"。后来,每天都是递减,最后当孩子踢了很久以后,也没有老人把钱拿出来,孩子们便要散去了。老人对远走的孩子讲,明天还要来呀。孩子们大声的说:"不给钱谁还来呀"。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孩子来踢球了。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给孩子一些物质奖励,反而会消弱孩子从做事本身当中获得快乐,转化孩子做事情本身的动机而变得功利。所以物质奖励如果奖励运用不当,有许多弊端:

1)物质奖励来刺激孩子的学习积极性,可能让孩子的欲望升级并不择手段。

孩子对不值钱的小礼物逐渐变得司空见惯,家长就相应加大了资金投入,以求得对孩子学习积极性的有效刺激。一旦物质奖励维持原状,可能奖励可能使孩子对金钱物质本身有兴趣而对学习没兴趣;再有奖励可能让人不择手段而进行作弊等问题出现。

2)孩子做家务要给报酬,会让孩子做事斤斤计较

孩子既然是家庭的一员,从小让其学做家务活是其应尽的义务,也是家长培养孩子责任感和家庭观念的一个重要过程。如果做家务也要奖励可能让孩子事事斤斤计较,讨价还价的坏习惯,做什么事情先讲条件、讲报酬。如果让孩子做家务是父母的终极目标,给报酬的方式就似乎太商业化了。

如果孩子不愿意做家务,可以在讲明道理的基础上对家务进行分工让孩子先选择;或者抽签更有趣味性;或者适当的强制,将做家务做为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

喜欢用物质奖励是教育的下策,奖励也是门艺术,有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活动奖励。物质奖励不是要杜绝,而是应该适当。比如可以奖励和孩子一起看电影、做游戏、去公园玩、吃肯德鸡,比如我可能会奖励孩子一枝棉花糖,因为大街上棉花糖我怕不卫生很少给他们买,平时限制的东西会可以用在奖励时。

所以让物质奖励简单些,少用些,就象一枚棉花糖一样简单。

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积累了一些“惩罚”的艺术,现表述如下:

2、 上课不守纪律时,相互打骂者。课后学生进办公室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读后效果如果不好,就要求学生背诵。这对于低年级的孩子,是有一定的约束力。另外加上我们学校开展的行为规范示范班,安全文明班级等,每周都要评比出礼仪星,这方面做不好,就不能争取到这颗星了。

3、 自身卫生意识缺乏,罚在校园里拾捡一袋纸屑。在此不能评比环保星。

4、 作业字迹潦草者罚临帖两页。有进步了,可以被评为进步星。如果能坚持练习,则马上可以被评为勤奋星。

5、 爱站起来的'孩子, 奖励你站立2分钟。进步了奖励进步星。 字串4

7、 课堂乱插嘴,课后奖励他把学习内容重读几遍。能在课堂上发表独特的见解,马上被评为智慧星。

6、 不爱护公物和花草树木者,罚他以“美丽的校园”为主题创造一幅美术作品,或者罚他在课间的时间站在那儿维护自己校园的一草一木。因为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他们就只能像“正义的卫士”一样时刻记得保护我们的校园我们的家。

7、对于经常迟到的孩子,罚他每天管理班级的钥匙,他当心同学和老师进不了教室,他会早早的到校。

8、经常忘佩带徽巾的孩子,叫他每天检查班上孩子的佩带情况,对于孩子来说,他很乐意接受。

要有正确的奖惩观

其实这都是培养增强学习积极性的手段,但不是目的。我们三个月的奖励制度等我们娘俩的热度慢慢地降下来了,也就暂告一段落了,如果一直保持下去,等这样的奖励对畅儿来讲失去吸引力,那么她的学习积极性就会大大降低。适可而止,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奖励与惩罚一定要公平、适当

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如果家长对自己的孩子大大表扬,动不动就奖励,或者对自己的孩子千挑万挑怎么看都是缺点,这都为“过”了。还有,在孩子刚刚对学习或某一事物产生兴趣时,要以奖励为主,如果过多的惩罚就加重他们的反感。

奖励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不同年龄,奖惩也要有差异,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一二年级的孩子,对老师视若神明,教师的评价作用非常重要;三四年级,开始在乎同学、邻居的评价,家长的评价也要有一定的深度孩子才会买帐,简单的“还行、好、不错”,孩子已经看不上眼了。孩子缺少自信时,要多表扬和鼓励;而当他过于自信时则应该更多地提出严格要求。成绩差时易对奖励产生敏感,成绩好时对批评很敏感,要适当惩罚。

总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奖惩的学问也多着呢,慢慢摸索吧。

保安的奖励惩罚制度

为加强龙首苑内保安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

龙首苑全体保安员。

三、制度

(一)奖 励

1.抓获行凶、放火、投毒、强奸、诈骗、走私、抢劫、盗窃等重大案犯或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有功的。

2.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救死扶伤受到客户群众来信、来电、赠送锦旗或登报、上电台表扬的。

3 .在保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4.发现小区安全隐患(包括漏水、漏电、漏气、消防、治安事故等),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处理的。

(二)扣 罚

有下列之一事件发生,并经办公室核实的,对责任保安员进行每次不少于100元的处罚,公司作开除处理,并押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有关责任。安保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办公室负责人连带接受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并受到治安处罚的。

2.向业主或其他群众敲诈勒索,损害公司客户利益,对坏人坏事姑息迁就、放纵包庇的。

3.遇到罪犯畏缩不前,碰见火灾不救或见死不救者

4.经常不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屡教不改的.。

5.酗酒滋事、无理取闹、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声誉。

6.搬弄事非,挑拨离间,煽动队友分-裂,破坏团队精神,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私自将保安装备借给别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作开除处理。

8.一个月内无故旷工超过两次。

(9)、串岗、扎堆聊天。

有下列之一事件发生,并经办公室核实的,对责任保安员进行每次不多于100元的处罚,公司作工资降级或其他相应处理。安保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1.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业主投拆并经查实属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问题。

2.值勤期间精神萎靡不振、打瞌睡。

3.执勤巡逻期间离开执勤范围,或巡逻不到指定地点。

4.不按规定,要求外来进出车辆及人员填写《车辆进出登记》或《人员进出登记》。

5.一个月内出现无故旷工但不超过不超过两次。

6.值班时看报纸、看电视、听收录机、无事打电话、写信、与朋友聊天等不利于执勤工作的情形。

7.在集合等任务中有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的情形。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处理。

8.无故不参加组织学习、开会、训练及集体活动的情形。

9.本经本公司允许擅用办公设备(电脑、电视、音响等)或物品者。

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度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一、   奖惩细则

(1)     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的;

(2)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显著的;

(3)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的;

(5)    拾金不昧的;

(6)    年终被评为“先进班组”、“先进保安员”,被评为省、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的。

二、   惩罚细则

(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的;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的;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留宿他人的;

(8)对公司、大队、班、组领导下达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的;

(9)扣留物品不登记,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的;

(10)违反器材使用规定,私自转借他人使用的;

(11)在突发情况或紧急下,临阵脱逃或袖手旁观的;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他人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于治安工作不相称的;

(13)思想不纯、监守自盗、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的;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屡教不改,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对于性质恶劣的,应予以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的。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

为了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奖惩工作。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5.3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5.4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6、具体内容。

6.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e)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6.2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

6.3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且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应给予一定奖励。

6.4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6.5公司及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建帐,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6.6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6.7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6.8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6.9对发生人身、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奖励与惩罚心得体会

在人类社会当中,奖励与惩罚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教育、工作、家庭等领域的行为管理方式。奖励可以激励人们积极向上,努力奋斗;而惩罚则可以制止人们的不良行为,促使他们改正错误。在我的成长经历中,奖励与惩罚都曾对我产生过深刻的影响,下面我将分享一些自己的体会。

首先,奖励可以产生积极的影响。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父母经常会给予我小小的奖励,如夸奖、糖果等,来鼓励我学习上的进步。这些奖励让我感受到自己的努力是值得的,激发了我的自豪感和动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奖励的形式也逐渐多样化,如荣誉证书、奖学金等。每一次奖励都是对我努力的认可,激发了我不断超越自我的欲望。我体会到,奖励不仅可以改变个人的心态和行为,更可以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的推动力。

另一方面,惩罚也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人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犯错,而适度的惩罚则能帮助我们认识到错误并改正。我还记得小时候调皮捣蛋,经常被父母罚站、罚写作业等。这些惩罚虽然短暂而轻微,但让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以及给他人带来的困扰。长大后,在学校里,我见过一些同学因为违纪而被处罚,他们受到了一定的惩罚,但同时也要思考自己的错在哪里,以免再次犯错。通过这些个人和他人的惩罚案例,我认识到惩罚对于引导人们遵守规则、正视问题有着重要作用。

然而,奖励与惩罚也有其局限性。首先,过分依赖奖励和惩罚会让人产生功利心理,只为了追求奖励而行动,或者为了避免惩罚而表现得不自主。这样不仅会削弱个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也会对人的内心产生消极的影响。其次,奖励和惩罚的效果也存在有时效性,一旦没有了奖励或惩罚,个体可能会重新回到原来的状态。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培养个体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其在没有直接奖励或惩罚的情况下,仍能自发地做出正确的选择。

基于以上的体会,我认为在教育、工作和家庭中,奖励与惩罚是有效的管理手段,但同时也需要其他方式与之相结合。教师和家长可以通过激发个体兴趣、提供正面的反馈来激励个体的学习兴趣;在工作场所,管理者可以通过培训、晋升等方式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此外,在奖励和惩罚之外,培养个体的责任感和自律能力也非常重要。只有在自我意识的指引下,个体才能做出符合道德准则和价值观的选择,真正发展自己的潜力。

总体而言,奖励与惩罚作为一种行为管理方式,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产生了重要而积极的影响。奖励激励了我不断努力和超越自我的欲望,惩罚则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然而,我们也应认识到奖励和惩罚的局限性,并尝试通过其他方式来培养个体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只有全面发展个体的潜力,并注重培养其内在的道德与价值观,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双赢。

举报奖励惩罚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发票违规行为打击力度,鼓励消费者举报发票违规行为,依据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制定《重庆市地方税收发票违规处罚和举报奖励办法》,现予公告。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重庆市地方税收发票违规处罚和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消费者举报发票违规行为的积极性,加大对发票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对发票违规行为的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违规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未涉嫌偷税或未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一般发票违规行为。

发票举报案件涉嫌偷税或涉嫌犯罪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违规处罚标准不含应由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改正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处理措施。

第四条 市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发票违规行为处理的管理工作。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局负责地税系统市级发票违规举报受理工作。

各区县地税局、市地税局重点税源管理局的征管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发票违规行为处理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助税务所开展发票违规调查处理;法规部门负责税务所无处罚权限发票违规案件的审查并以区县局的名义进行处理工作;税务所负责所辖区域发票违规行为的受理、违规调查处理、处罚权限内的处罚工作及举报奖金支付工作。

第五条 各级发票举报管理、受理部门应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发票举报案件。在工作时间内(含午休)接到现场举报的,受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现场处理。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地税系统管理的各类发票。

第二章 罚 则

第七条  发票违规行为处罚标准:

(一)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数据的,处1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软件程序的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数据的,处1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擅自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处1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处1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处1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一)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五)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还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有第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发票违规案件调查处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按规定处以罚款。有第七条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进行处罚;同一份发票存在有第七条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适用最高的处罚标准。

单位和个人有第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且同时存在偷税行为的,如按偷税处罚额度比第七条处罚额度高的按偷税处罚,如按偷税处罚额度比第七条处罚额度低的按发票违规处罚。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第七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经税务机关调查认定事实存在,拒不接受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其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或停止网络发票开具功能。

第十条  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纳税人存在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重复使用发票或以收据、欠条、白条等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虚开发票,非法代-开-发-票、转借、转-让-发-票,开具假发票或作废发票行为的,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处理后,从次月起应重新核定定额,原则上调高定额幅度不低于原核定定额的30%。发现一次,调整一次。

第十一条  发票违规的处罚程序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举报与奖励

第十二条  发票违规举报受理人员,在受理举报时,应填制《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登记表》,并在1个工作日内转给有权查处的单位处理;属于现场举报的,应立即将举报内容通知相关调查部门和人员。

第十三条  发票违规举报一经查实,查处单位的发票违规管理部门即可通知举报人领取举报奖金,经办人员核实举报内容和举报人的身份后填制《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审批表》,根据举报事实与查处结论和有关政策规定,确定奖励金额,呈报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  发票违规案件举报奖金由区县局向同级财政申请拨付。

第十五条  举报人举报的发票违规案件,经过查证核实,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和查处结果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标准:

(一)罚款金额在2000元以下,举报奖金200元;

(三)罚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5000元)的,举报奖金500元;

(四)罚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举报奖金1000元。

第十六条  同一发票违规行为,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各级发票举报管理部门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该案确有直接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发票违规行为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者或者举报第一署名者委托的其他署名者领取。

第十八条  举报奖励对象仅限于实名举报人。

第十九条  举报人领取奖金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发票举报管理部门领取,发票举报管理部门负责核对领奖人身份证件,审核无误后由举报人在《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上签名,注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由税务机关存档。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  发票举报查处涉及偷税问题及按偷税比例给付奖金、为举报人保密等其他事项,按照市地税局下发的《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渝地税发〔2015〕101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发票违规处罚罚款,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缴入同级国库。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检查、税务稽查中发现纳税人有发票违规行为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发票违规调查处理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降低处罚标准按照执法过错追究执法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 年8月1 日起执行。

一、为最大限度地调动施工人员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全面落实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的各方责任,扎实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举报联系方式 公司火灾隐患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

13506911018 传真电话:

http:// 书信地址: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莆永高速a6项目部安质部 邮编:362413 

三、举报受理办法 1、举报人以书信、电话、口头和委托他人转告等方式举报火灾隐患均可。

举报人应提供线索或者必要的证据,提倡实名公开举报,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实施奖励;对举报人不愿提供姓名、身份、班组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力并给予保密。

2、接到举报时,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应认真填写《火灾隐患举报受理登记表》,并立即上报领导并立即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的,提出处理意见并实施同时在24小时内给予实名举报人答复。

3、经初查核实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将立即向隐患队组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其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

4、举报受理登记表以及核查材料等基础资料由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并按规定登记建档。

四、举报奖惩 1、为了充分调动职工举报火灾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经调查核实后将分别给予实名举报人如下奖励: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孟加拉国 ; 

(3)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4)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灭火阀 ,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5)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2、为了维护火灾隐患举报工作的严肃性,对个别举报人无中生有、捏造情况、多次恶意进行举报试图利用举报来达到某种目的或以举报名义故意干扰正常秩序的要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要通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有关队组或者个人对火灾隐患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惩罚心得体会

惩罚,是一种以不同形式施加于个体身上的处罚或惩戒行为。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生活中,惩罚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惩罚,人们可以纠正错误、规范行为,促使个体更好地适应社会。在我个人的成长历程中,也经历过一些惩罚,从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惩罚的目的和有效性。

第一段:对惩罚的认识。

惩罚是社会对行为规范与价值观的重要维护手段之一。惩罚时,不仅是对于违反规则者的一种教训,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示范。通过惩罚,社会能够不断规范人们的行为,推动社会的进步。而对于个体而言,惩罚也是一种对错误的反思和改正,一个提醒自己不犯同样错误的方式。因此,惩罚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着促进个体的成长和发展的作用。

第二段:从违反规则到被惩罚的体验。

在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与规则不符之时,我也经历了一些惩罚。曾经的一次考试作弊行为让我受到了老师的严厉批评和惩罚,让我深感惊讶,也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愧疚。但正是这次与惩罚的碰撞,让我重新反思了自己的行为,意识到违反规则不仅会伤害他人,更会伤害到自己。于是,我开始从自己的心底意识到,惩罚的目的并非是让我们受罚而已,更重要的是激发我们改正错误、成为更好的人。

第三段:惩罚的效果与反思。

通过受到惩罚,人们会在痛苦与悔过之中反思自己的错误,思考惩罚背后的原因和目的。这种反思能够使我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仅影响了他人,也伤害了自己。更重要的是,惩罚唤起了我们对自己行为的警钟,使我们意识到不值得犯错,更加努力遵守规则与价值观。通过深刻的反思,我们能够不断纠正自己的错误,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第四段:惩罚与社会秩序的维护。

惩罚不仅仅是对个体的一种纠正、教育和警示,更是对整个社会秩序维护的重要手段。当一个人因为违反规则受到惩罚时,其他人会从这个案例中得到借鉴,并且对于类似行为持更加警觉的态度。这样一来,社会秩序才能够得以维护,各种法律和道德准则也能够不断地被遵守和尊重。

第五段:惩罚要适度与公正。

惩罚的目的是引导和教育,而不是仅仅为了满足复仇的心理。因此,在惩罚时,适度和公正是十分重要的。过度的惩罚会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误解,而公正的惩罚则能够使犯错误者深刻反思,并且能够树立起行为规范的标杆。同时,惩罚也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不能随意妄为,以免错伤正人。

总结:

总而言之,惩罚是一个既有必要性又有积极意义的行为。通过惩罚,我们能够引导个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行为,提高自身的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同时,惩罚也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价值观的传播。然而,在惩罚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慎重选择惩罚的方式和程度,确保其合理且公正。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惩罚的作用,引导人们朝着更加正义、和谐的社会进步。

奖励惩罚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提倡与反对。

1、工作态度方面。

1.1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1.2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1.3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1.4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1.5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2.2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2.3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2.4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2.6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3、为人处世方面。

3.1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3.2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3.4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3.5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3.6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第三章奖励。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有第六条中的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领导提名;

2、人力行政部门审核;

3、董事长批准。

第九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罚款或降级;

4、辞退。

第十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当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提供伪证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罚款(罚款数额另行规定)或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的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损毁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共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四条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门报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人力行政部门报告;员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七条人力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人力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董事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八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

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九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述理由进行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终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一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制定,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局奖励惩罚制度

一、 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 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 重量级处罚:

1、 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 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 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 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 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 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 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4. 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5. 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6.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7. 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8. 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9. 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5.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

10.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

(三)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7.连续旷工2天;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9.造谣生事。

(四)丁类过失。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

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5.浪费公司财物;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

第十一条处罚标准。

视情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

1.员工旷工。

(1)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

(2)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

(3)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

(4)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1)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

(2)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2.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

3.事假。

(1)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

(2)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

(3)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

(4)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

第十二条其他处罚规定。

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

3.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

4.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

5.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违反公司经济合同 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与参与者赔偿。

7.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视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处罚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2.各类处罚的过程。

(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

(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

(3)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5.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经董事会批准生效,总经理组织实施。

奖励与惩罚心得体会

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员,每个人都会经历奖励与惩罚。奖励与惩罚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我们的行为和态度产生着深远的影响。通过多年的生活经验,我深刻体会到奖励与惩罚的重要性,并逐渐领悟到它们应该如何正确地使用。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对奖励与惩罚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奖励和惩罚都是一种激励机制。奖励可以激励人们做出正确的行为,而惩罚则可以阻止人们做出错误的行为。在我的个人经历中,我发现奖励具有一种积极的力量,它能够激发起人们的内在动力,让他们产生更大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例如,当我在学校取得优异成绩时,老师会给我表扬或奖励,这激励我更加努力学习,以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惩罚也是必要的,它能够让人们警示于错误行为带来的后果,从而避免再次犯错。这种二者结合的激励机制促使人们不断进步和改进,发挥出自己的最大潜力。

其次,奖励和惩罚应该适度。适度的奖励可以激发积极性和对成就的渴望,但过度的奖励可能造成依赖性和懒惰。同样,适度的惩罚可以引起人们对错误的反思和改正,但过度的惩罚可能导致气馁和自卑。所以,对于教育和管理者来说,要懂得把握度,合理地给予奖励和惩罚,以达到良好的效果。在我个人的经历中,我曾遭受过过度惩罚的困扰。那段时间里,我感到沮丧和绝望,失去了对自己的信心。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位好友向我伸出了援手,鼓励我重新振作起来。这次经历让我更加理解到适度的奖励和惩罚的重要性,并意识到我们应该关注人们的内心情感与感受。

此外,奖励和惩罚应根据个体的情况和特点进行制定。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需求和动机,因此对待奖励和惩罚也应有差异化的方法。对于一些人,公开表扬和物质奖励可能是有效的奖励方式;对于另一些人,深入的内心交流和情感引导可能更为重要。同样,对于一些人,批评和惩罚是激励的关键;对于另一些人,冷静的分析和引导更能引起他们的共鸣。因此,了解个体的需求和特点,寻找适合他们的奖励和惩罚方式,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果。

最后,奖励和惩罚应该与教育相结合。奖励和惩罚不仅仅是为了控制行为,更重要的是为了提高人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奖励,我们可以培养人们的优点和长处,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积极性。通过惩罚,我们可以引导人们认识到错误,并从中吸取教训,形成正确的行为习惯。因此,教育者和管理者在使用奖励和惩罚的同时,应该具备教育的眼光和心态,注重培养人的综合素质和价值观。

总之,奖励与惩罚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多年的体会,我认识到奖励和惩罚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地使用它们。奖励和惩罚是一种激励机制,要适度地使用,在制定奖励和惩罚时要考虑个体的情况和特点,并将其与教育相结合。通过正确地使用奖励和惩罚,我们可以提高人的素质和能力,促使个体不断进步和发展。

奖励与惩罚心得体会

奖励与惩罚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在家庭、学校还是社会中,都存在着的奖励与惩罚机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对奖励与惩罚的看法都比较简单和表面,而近年来的一些经历让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奖励与惩罚的内涵和作用。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奖励与惩罚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首先,我认为奖励与惩罚是人们行为的一种引导和约束方式。在家庭和学校里,我们常常会因为取得好成绩、积极参与活动或有良好行为而受到奖励。而当我们做错事、不遵守规则或有不当行为时,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这种奖励与惩罚的机制能够引导我们形成积极健康的行为习惯,同时也能教会我们分辨是非、理解规则,从而提高我们的生活素养和道德水平。

其次,奖励与惩罚在培养自律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我在学习中发现自己在某一方面取得了进步,或者在某项任务中按时完成了,受到老师或家长的赞赏和鼓励,我会感到非常开心和自豪,这也会激励我更加努力。相反,如果我放任自己、不尽责任地完成任务或犯了错误,面对不同程度的惩罚,我会深感责任重大,更加认识到自律的重要性,从而更加努力改正错误,并取得更好的成绩。通过奖励与惩罚,我们能够建立起自我约束力,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从中感受到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此外,奖励与惩罚在建立积极正向心态方面也起到了关键作用。当我受到奖励时,我会感到被重视和肯定,这种肯定感会培养出自信和乐观的心态。与此同时,奖励还能够激发我更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让我对未来更有期待和动力。而当我受到惩罚时,我会深思熟虑自己的行为是否恰当,从而对自己进行反省和调整,培养出诚实、谦虚和谨慎的心态。通过奖励与惩罚,我们能够建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更好地适应和应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

最后,奖励与惩罚的目的是为了培养我们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奖励与惩罚并非只是简单的外界回应,而是目标导向的,即通过激励我们的内部动机,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接纳社会规范,形成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品质。通过奖励与惩罚的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塑造和培养自己,培养出坚毅不拔、乐观向上、勤奋努力、与人为善的品质和行为。

总之,奖励与惩罚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通过引导、约束和激励,帮助我们培养自律、树立正向心态,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对于个人来说,我们应当看到奖励与惩罚的价值和意义,从中学到更多的东西,不断完善自己。对于社会来说,我们应当为建立科学、公正、适用的奖惩机制而努力,推动社会和谐与进步。通过奖励与惩罚,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实现自我价值,成为更好的人。

车间奖励惩罚制度

1.       对无原因上班迟到,没有参加班前会处罚 5分钟以内50元,超过5分钟200元以上。第二次迟到,班组长在考勤上要考迟到。对于有原因的,8点之前打电话通知当日班组长或车间值班,对身体原因不能上班者,也是8点之前打电话通知班组长,并在第二个工作日带好病例卡和病假单,由班组长和车间干部检查,绝对不能由于没有赶上班车而请假不上班,一旦发现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做事假处理。对于下班有事要提前走的员工,除了班组长同意外,还要写请假条,如果发现谁不执行,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按半天事假处理。

2.       在班前会上,车间会提出问题(主要是规范类),答不出处罚50元,第二次以上200元。

3.       每月一次考试,70分以下和对规范,规章类答错一道以上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300以上。

4.       被班组发现工作中规范没有做好,第一次写检讨,班前会检讨且车间通报,第二次以上(包括第二次)车间通报处罚500元以上。

5.       被车间和车间检查组发现工作中不规范,第一次全车间通报,个人在班前会和车间大会上做出书面检讨并处罚200元,第二次除车间通报和个人书面检讨外追罚500元以上并内部下岗一周。

6.       被航线部和航线部检查组发现有人在工作中不规范,第一次做出书面检讨处罚200元,第二次追罚500元并内部下岗一周(如果航线部处理,车间根据航线部的处理)。

7.       工作中发现有人用手机打游戏,看其他东西等,一旦发现严肃处理,下岗一个月并处罚500元以上。

8.       工作中对着装不整齐,第一次全车间通报,第二次写书面检查并处罚100元,两次以上处罚300元以上。

9.       在待命室用电脑看与工作和学习无关的东西,一旦发现做出书面检讨,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以上处罚500元以上。

10.   待命室和休息室晚上24点之前和早上7点30分以后不能躺着睡觉,一旦发现,写出书面检讨。第一次处罚 100元;第二次处罚300以上。各级领导来我们待命室检查工作时,大家要有礼节、礼貌。绝对不能继续坐在凳子上看手机,打游戏。如果发现谁没有做好,第一次写书面检查,在班前会检讨,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500元以上。

11.   在待命室吸烟,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第三次追加处罚。

12.   检查发现待命室卫生状况差,第一次扣班组100元,第二次以上追加处罚。

13.   对班组学习台账,个人签名没有做好,第一次扣班组100元,第二次以上追加处罚。

14.   对班组长、区域负责人在管理中有问题,班组每位员工可以向车间提出。如果一旦查实,车间根据事情大小予以300—1000元奖励(提出的人车间绝对保密,奖励金额将从班组长或区域负责人身上扣除)。

15.   对车间干部在管理中和值班干部在值班期间执行力不强、管理不善。全车间员工可以向浦东航线部或车间提出。车间将奖励500—1000元以上(车间为提出人员绝对保密)。

16.   对车间干部的问题,将根据浦东航线部的处理结果并有车间予以500元以上的追加处罚。

17.   对处罚个人后,3个月内工作表现好,班组认可后,车间将归还扣罚的钱款。

18.   对处罚的结果每月车间公布一次与奖金挂钩。

对以上的处罚,车间每位员工对处罚结果或细节有疑议或问题可向车间反映。如果没有问题,将于四月十五日开始执行。

规章制度:就是我们目前制定的`接送机规定,包括货机的尾撑、飞机的引导、及时汇报制度。希望大家做好,提高工作中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好世博,提高我们对外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在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业卫生的科学研究中有明显成绩者;

5、在事故抢救中有突出贡献者。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车间、部室、班组给予奖励和表扬:

1、年终总结安全工作时,无出现重大伤亡事故,轻伤率小于千分之四;

3、污水排放、粉尘污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经测试达标者;

第十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给予惩罚或批评:

1、各级领导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2、对职工不认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生违章、违法乱纪操作不制止,造成事故的;

3、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违章作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

4、不严格履行有关手续或不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造成安环事故的;

5、发现事故隐患,一不报告二不积极采取措施或抢救不积极,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6、破坏安环设施或不保护安环设施,劳保用品佩戴不全的;

7、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打击报复;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弄虚作假,庇护当事人或嫁祸于人者。

第十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给予惩罚或批评:

1、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的;

2、对设备不能按时检修,带病运转,造成安环事故的;

3、安环制度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4、安环工作无人领导,或领导不力,机构不全,不接受上级安环部门的领导的;

5、安环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上报材料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隐瞒不报的。

教育过程中的奖励与惩罚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依照工作流程规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奖惩类别。

2.1本制度适用于行政部全体在职员工。

2.2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记功三种。

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辞退三种。

3奖励。

3.1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绩效分数增加奖励:。

3.2工作勤奋完成工作任务突出,提高产品质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做出显著成绩的。

3.3当月表现积极各项工作完成优秀者,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4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使企业财产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公司周边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3.6在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方面事迹突出的。

3.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3.8适金不昧,帮助客户挽回损失,并得到客户褒奖者。

3.9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

3.10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对客服务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3.11对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利益的。

3.12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坏公司利益行为者。

4.处罚(给予绩效扣分)。

4.1未遵守公司仪容、仪表及服务礼仪规定者。

4.2禁止在公司(上班时间)范围内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现象。

4.3不遵守公司考勤规定迟到早退情节较严重者。请假制度,及时严格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批准请假。

4.4办公区域及各部门卫生随时保持清洁。禁止乱丢垃圾、纸屑、随地吐痰;

4.5禁止员工到自己所在工作岗位以外的区域串岗,交谈和工作无关事宜,谈论-公司及其他部门。

4.6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使用污言秽语或追逐嘻闹,讲话声量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标准。

4.7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如吃早点、零食、瓜果等,

4.8工作时间服务不周,冷落顾客者。

4.9违反现金、票据管理规定情节轻微者。

4.10对所使用设备未及时保养报修影响正常工作者。

4.11损坏公共财物或不合理使用物资造成物资浪费较轻者。

4.12与客户发生争执且做出不合实际的服务承诺。

4.13携带危险或违纪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14违反安全规定情节严重者。

4.16违反部门工作流程、作业标准者。

4.17本人保管物品不善造成公司财物短少、损坏情节较轻者。

4.18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各类工作记录者。

4.19未按时提交各类文件、报表资料者。

4.20委托或代他人打卡者。

4.21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者。

4.22工作业绩差经培训引导仍不能胜任者。

4.23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最低或不合格者。

4.24不允许在办公场所、仓库重地及非吸烟区吸烟。

4.26工作时间内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或看电影、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

4.28严禁占用电话炒卖股票,违者罚款50元。

4.29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杜绝各种浪费。动用公司财物从事私活加工,按材料加工费的5倍予以罚款,造成损失照价赔偿;私自将公司设备和工具带回家,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4.30严禁盗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并予以辞退。

4.31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2尽忠职守,严守公司秘密,严禁擅自复制、查阅及泄露公司文件及资料,不得携带机密资料外出,一旦发现,行政罚款,并予以开除。

务上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取消月度绩效及年度奖,责令退出不法所得,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4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行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另行处理。

4.35准时出席各类会议,迟到5分钟以内,普通员工罚款10元/次,主管级以上人员罚款20元/次。高层领导罚款50元,5分钟以上翻倍,无故缺席会议罚款100元;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罚款500元,若有事需提前1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4.36严禁擅自撕毁和更改公司各种告示、通知及现场各种张贴文件、图画等,违者罚款100元。

4.37严禁乱涂画、乱张贴等污损设备、墙面的行为,保持现场环境整齐清洁,违者罚款20元。

4.38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不得随意带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内,违者每次罚款20元/次。

4.39未经批准,擅自出车,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罚款100元。

4.40员工在公司内外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传播淫秽物品、参与邪教、进行迷信、流氓活动及吸毒的,从严从重处理,罚款500-1000元,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公司察看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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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的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文件,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做出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对抢险救灾工作有功者;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被评为省、市、区等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者;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部门负责人汇总材料,经审核后上报

公司,核准无误后视贡献大小给予发放相关额度的奖励。

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事故责任人或事故间接责任人造成公司损失者;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违章、**,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对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工作期间不听从安排、不听从指挥、上网、聊天、窜岗、**等,直接影响或间接造成公司损失者。

低主要责任的工资、扣除奖金等。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处以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报综合管理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相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执行。

教育过程中的奖励与惩罚

大部分老师或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都避免不了对孩子进行奖励或惩罚。孩子达到或超过我们的要求,我们给予表扬或实际的奖励;如果孩子失败了,违背了我们的期望,我们就批评或惩罚他。

比如说,学校老师把学生按学习成绩排名次,不少班级墙上有荣誉榜,给表现积极的学生贴红花等。对于学习差的学生或捣乱的学生,罚抄几十遍作业等。我就遇到过一位家长,她说上小学四年级的儿子,被罚抄小学生语文报正反两面,以致晚上11点多才上床,凌晨5点就得起床。我听了很气愤,问她:“为什么不向老师反映一下?这种惩罚太残忍!”她说:“我哪里敢这么做!”我还听说过,有时只因一个学生调皮,老师就罚全班学生晚放学十分钟。

那么在华德福学校是怎样奖励和惩罚学生的?我问一年级主课老师劳拉:“学生上课调皮捣蛋或表现好,你怎样奖励和惩罚?”劳拉说现在这个班总体上学生都不错,她以前带过的一个班级,有一两个男孩很调皮,有时她会惩罚他不许参加某项集体活动,如不许参加跳绳。她还做了大量家长的工作,但一般不告诉家长孩子在学校行为不端,除非打伤或咬伤其他学生,或某个不良行为多次发生。

教室里没有张贴表扬个人的五角星、小红花等荣誉榜。劳拉说她很少表扬个人,我听课的那天,劳拉表扬max帮助别的同学摆放桌椅,偶尔也会表扬某个同学作业做得好,但绝不张榜公布,谁得了多少个小红花。她说如果做好事变成了竞争,就丧失了任何意义!劳拉更经常做的是表扬班集体,那天全班学生吹竖笛表现出色,劳拉从一个大玻璃瓶中取出8个彩色玻璃球,等到瓶中所有玻璃球全部拿光,全班就要开个庆祝聚会。难怪小孩子们看到玻璃球变少显得那么兴高采烈。

我发现学生的作业本上,做错的题老师不画叉,做对的题也不画钩。学生们怎样才能知道作业的对错呢?劳拉说她不在作业本上批改,做错的`题当面让学生订正,或用铅笔做点记号,本子上画个叉太难看。劳拉要求孩子按字母的笔顺写,个别孩子需要反复提醒,但她不会责怪或批评这样的孩子。

在二年级二班,主课老师潘妮(penny)让学生写出含u的单词,如bus、pupil、fur、buy等。学生中,最多的能写出44个单词,最少的仅能写出6个单词,但老师并不表扬写得多的,也不批评写得少的,不评论。潘妮对我说她尽可能不让学生感觉到某方面的不足而失去信心,因为每个学生的能力是不同的。由于华德福学校取消考试,也就不会因为考试成绩不好被惩罚,也不会因做错作业而受到批评。

我看到有的班级,老师把捣乱学生的名字写在黑板上。如在四年级一班,最调皮的学生mark多次发出吵闹声,老师就把他的名字写在黑板上,当他有了进步,如吹竖笛时,他吹得很认真,老师就擦掉他名字里的一个字母,变成mar。回答问题正确,他的名字就变成ma。一直到把他的名字从黑板上全部擦去。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过弗沃德老师为了让调皮的学生既不影响其他学生又能听到课堂内容,安排他们坐在讲台一角,让他们穿珠子。

音语舞是华德福学校的必修课,我看过七年级的学生上这门课。男孩们的调皮一部分是冲着老师来的,他们总是故意发出噪声或走错步,音语舞老师很生气,把调皮男孩的名字写在本子上,罚他们下周多上一节音语舞课。

斯坦纳在给老师的演讲中,曾举过一个生动的例子。有一次学生们上课不专心听讲,私下里传递字条,任课老师灵机一动,课堂内容转向了邮政系统的历史发展,从烽火台讲到了邮票、信封、通讯,当学生们终于领悟到老师的用意,他们对老师表现出由衷的尊敬。还有一位老师,在他的班上有一个捣乱学生,当老师做别的事时,他会跳起来打同学,这时,如果老师生气,这个孩子就会更加调皮,但这个老师假装没看见。斯坦纳说:“有些情况老师最好假装没看见,继续做自己的事。通常小孩故意做坏事时,如果你特别去注意他,反而适得其反――老师千万别落入他谴责的行为中,如他批评学生发怒,他自己也会怒气冲冲。”对于那些顽皮的孩子,无论多么恶作剧,斯坦纳希望老师和家长心里仍然保留一份对他们的尊重,超越他们之上有一种我们还不能理解的力量。

我在写这篇文章时,写信给爱默生学院的老师沃伦(warren),询问他对奖励和惩罚的看法,他曾在美国的一所华德福学校任主课老师多年。他在回信中写道:“任何一种真正的教育,其目的是培养终生的学习者,使他们感觉到和周围的人们及大自然有深刻的联系。这样的学生应该能清晰、独立地思考,具备在社会上生存和发展的技能。当我们惩罚学生时,不仅是考虑怎样要求他们达到我们的期望,我们还应考虑到对教育目标的影响。奖励和惩罚能够帮助学生成为有道德感和创造力的独立个体吗?我的回答是:不!我和其他的老师,的确有时奖励和惩罚学生,但我要强调,这两种方式都是从外界给学生施加权威,削弱了学生形成自己的判断力和发展自己的道德能力。捣乱的孩子通常是想引起别人更多的注意。每位孩子需要在他的学习中体会到成功的喜悦,在学习中感受到他是世界的公民。”

教育过程中的奖励与惩罚

凡事都不是绝对的,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味照搬西方的管理思想和操作方法,往往不适合东方的创业型公司。

怎么引导和鼓励员工做正确的事情、正确地做事,就是个很实际的问题。

用做“加法”的方式(奖励)还是用做“减法”的方式(惩罚)?

有2个例子让人印象深刻。

其一,管理“迟到”

公司刚成立的时候,人员招聘难度大(后来发现大公司人员也未必好招),团队总计30人,主要以年轻的“80后”业务人员为主。

管理团队决定公司每天早晨上班后就开晨会。结果发现每天都有人迟到,真正要到正式开会,大多时候要等上半个小时。

因为这样的“小事”,炒人似乎有点小题大做,同时新人又不容易补充。这事很让人挠头。忽然想到emba教育说要鼓励正确的,于是不遗余力地表扬那些从不迟到的员工,并且对当月不迟到、早退的员工加发奖金(这就是我说的加法,当然奖金额不是很高)。

效果呢?两个月后统计发现,迟到不仅没减少,反而略有增加。这让我备感迷惑,不得不四处请教:怎么能减少迟到?几乎所有人的回答都是:迟到的,按行政制度扣钱就是(做减法)。

于是重新审视一番,把制度做成逐级加倍扣款模式:每月第一次迟到不扣钱(人性化管理),第二次每人扣5元(象征性惩罚),第三次10元,第四次20元,第五次50元……试行2个月内,有两三个人被扣到过50元。两个月后,迟到现象下降大半。

其二,管理“薪资”

对业务人员的招聘,最终能不能成功,主要问题都是集中在待遇和考核上,

给业务人员定合适的基本工资,是管理者的基本功。

我们最开始招聘人员的时候,定的工资比较低:底薪600元,完成基本工作、每天走访6家客户再发600元。这个做法,一是保证在最低工资保障线上,二是以做加法的思路,鼓励员工完成基本工作。结果根本没人应聘,应聘者认为底薪只有600元太低。

于是重新定工资标准:底薪1200元,每天必须完成走访6家客户的要求,少几家就扣相应的钱数,这个方法又让人回到减法的管理方式。结果应聘人数大增,招聘难问题初步解决了。

总结下来,西方文化里,对做对事情的孩子表扬,鼓励孩子自主尝试新事物,都指向“用奖励引导成长”这条路。不难看出,西方经典管理的重要思路之一,也是做加法,即让做得优秀的人有更多机会,让其优秀的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因此更擅长发挥人性的优点和优势。

反观我们的东方文化,从小强调“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老师要严格教育学生,教而不严就是老师不负责任;“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要对犯错误的孩子予以体罚。我们从小被老师点名批评、罚站、请家长、写检查,成长中到处是心灵创伤。教育的结果就是,孩子们长大后,对所谓的“对”的奖励的接受程度,不如对“错的惩罚”那么深。

同时,由于创业期企业没有足够的预算支持正规的入职培训和导师制度,反映在管理上就必须有变化――处罚在现实中可能更立竿见影一些。

不过,千万不能迷信“减法”的效果。实际上,随着企业的发展,减法的效果会越来越差,“加法”的长期效果则会逐步显现。

有长期生命力的公司,一定是“加法”做得更好。

管理者在实践中,要注意平衡这两种方法,尤其在培养团队、成就员工、不断创新等方面,加法更能取得明显成效。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巴林左旗海洋食品厂所有的部门和员工。

“有奖有罚,奖罚结合;落实责任,以责论处”作为本制度的基本原则。

奖励

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厂部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10―500元、奖品或晋升晋级,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惩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当事人进行处罚。

工伤事故的考核。部门、车间、班组发生工伤事故,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当事人,依据工伤造成的损失,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绩效工资进行扣款。

安全管理有如下行为之一者予以惩罚: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违规作业,后果严重,损失重大者。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事故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人。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者。

惩罚类型

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采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具体处罚的措施还有提醒教育、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等多种方式。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款处以罚款10―500元、赔偿损失的3―20% 、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严重警告、降职、降级、留厂查看、辞退、开除等。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程序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每年度评定一次,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先进车间、部门每年度评定一次,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其他奖励项目及时给予奖励兑现,时间以不超过半月为宜。

惩罚程序

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行政处罚由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批准:

审核:

社团惩罚奖励制度

(3)  富有创造性思维创新改革精神,开创新活动新项目新思路,取得重大贡献者

(4)对林夕社团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社团采纳富有成效者

(5) 维护社团利益,节约社团经济开支,杜绝浪费,维护社团财产避免损失者

(6) 坚持原则,严于律己,努力提高自身,树立社团形象有显著成绩者

(8)   其他应当给予奖励者

第四章     惩处

(2)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除名)等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讲说到批评教育处罚的.处理

(1)连续两次社团会议迟到

(2)不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

(3)社团活动和表现散漫,粗心大意,不积极参与

(4)其他违反社团有关规定属轻微过失者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1)在社团办公室值班期间擅离岗位干私人事情,不戴工作证,经批评教育屡次不改者

(2)因本人责任心不强,使社团工作受到影响者

(3)不服从主席团领导,不服从社团安排,对活动消极怠慢者

(4)故意制造事端,挑拨离间,影响社团社员之间团结者

(5)不顾社团大局,摆弄是非,散布消极因素,消弱社团凝聚者

(6)其他与上述各项相当行为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开除(除名)处分

(1)第十三,十四条所列行为发生数次,屡次不改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者

(2)诋毁林夕社团名誉,使社团利益受到严重损失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社团人事调动者

(4)因个人原因与社团组织脱离联系时间较长者

(5)以社团名义从事个人活动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6)其他与上述各项相当行为者

第十六条 受到行政处分的会员一学期内不得参加社团内的评优奖励,不享受社团优惠待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解释权与修改权归社团所有

第十九条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注册林夕社团的正式成员

第二十条 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评价  

第三章 奖惩  

第六条 “十佳社团”为评优结果前 10 名。 

第七条 评比优秀的社团 奖励办法如下:  

第八条 对排名后三名的社团停业整顿甚至取缔。  

第四章 权益  

第十一条 其他惩罚条理参见《社团整顿与取缔办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属安阳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建立健全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功能齐全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切实有效地做好修理厂在事故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处置及消除事故方面的工作,全面提高修理厂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的危害,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修理厂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生产副厂长、安全管理员)

组员:各车间主任兼安全员、部室主任、科室主管、门卫员(逐一列出姓名职务)

(二)修理厂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划分:

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人。全面负责修理厂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的领导、组织、布置、协调、指挥、监督、检查、总结工作,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副组长:在组长领导下,协助组长工作,并负责修理厂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的实施工作,当组长不在单位时行使组长职权并认真履行组长职责,对组长负责。

成员:在组长或副组长领导下,具体负责修理厂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的实施工作,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日常预防和临场处理工作职责负责。

(一)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修理厂内发生的下列安全事故:

2、车辆交通安全事故;

3、触电、设备碰夹绞、车辆碰压、滑摔等人身伤害和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预防修理厂内发生人身、设备、车辆、火灾、触电、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被维修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避免因维修质量事故而引发被维修车辆的.机械交通事故或隐患。

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修理厂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弧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焊割作业安全须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氧化物质容器和压力容器电(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举升起重清洗电器机加工辅助设备机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门卫制度》。修理厂、车间班组、一级维修工人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组长每月检查总结布置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副组长每月检查并保持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督促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岗位职工密切配合、精心操作、认真维修,整理、整顿、清洁好修理厂、维修车间的环境卫生,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确保维修设备整洁安全完好。

3、严禁无证进行特殊(驾驶汽车及清障车、汽车吊、行吊、电、气焊、割)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4、保持厂内消防用电充足畅通;禁止任何人将有泄漏现象或裸露的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带入修理厂,禁止一切载有或染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燃油泄漏、电路有起火现象的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护,禁止一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修理厂除外),禁止在修理厂内燃放烟花爆竹、生明火、打场晒物;禁止在维修车间停放、摆设任何与维修或消防无关的物品、器械,禁止在配件材料库房、维修车间、办公室、微机室、配电室、设备旁摆放润滑机油、燃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和乱放杂物工具;严禁在驾车、检查检测和维修车辆、清洗零部件时抽烟,及时清除维修车间和设备上的油污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和乱拉乱接电线。

5、保持厂内标线、标牌明显,保持厂内维修秩序和交通秩序良好,待修、已修车辆按指定位置顺序停放;带“病”危及安全行车的未修竣完好的车辆一律不准出厂上路行驶;各岗位工作人员过度疲劳不得上岗工作,禁止穿拖鞋上岗,禁止被维修车辆在非专用试车道或场上试刹车;严禁酒后上班上岗,严禁酒后驾车或无证驾车。

6、全体员工管好自己的子女、亲属和朋友,不让其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告知车主及随行人员不要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

7、严格遵守维修作业技术规范、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认真按照车辆维修作业技术规范维修车辆,严禁出具与被维修车辆实际技术状况不符的虚假竣工出厂报告,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能符合国标规定。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1、若发生可独自控制处理的火灾事故,现场负责人(即指厂长、副厂长、安全员、车间主任、部室主任或主管、门卫员、在场的任一级最高领导或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或消防栓消防水进行灭火(但油电起火不得用泡沫灭火器具和水扑灭),控制火势蔓延,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

2、若发生独自无力有效控制和处理的火灾或爆炸事故,现场负责人除指挥人员采取灭火或处理措施外,应在5分钟内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3、若属油电起火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自行或指挥他人先切断油电路;且油起火不得用水扑灭,电起火在切断电源前也不准用水扑灭。

4、若属燃润液压油或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事故,应先切断腐蚀污染源,再采用沙土或石灰吸附或中和清除;若是强酸对人体的腐蚀,则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人体的被腐蚀处,但不得将水注入浓硫酸中。

5、若火灾、腐蚀、污染事故中有人身伤害的,现场负责人应在10分钟内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尽快及时救治伤员。

6、若发生交通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和交警电话122报警,并指挥疏期待人员和车辆,防止伤害扩大。医疗急救和交警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7、若发生触电、设备碰夹绞、滑摔等人身伤害的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伤害扩大;并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报警;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8、若发生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保护现场,尽快施救,防止伤害扩大。

9、不论发生什么事故,在伤员急救和车辆设备施救结束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人员继续保护现场,积极主动配合消防、交警、安全等有关部门或(小事故时)自行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以尽量减小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的负面影响。

10、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修理厂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指挥抢救伤员、灭火、消除腐蚀或污染、施救车辆设备、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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