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优秀17篇)

时间:2023-12-04 08:02:07 作者:笔舞

工作汇报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发现问题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不断的写作实践和反思,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汇报能力,让汇报更加出色。

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林长制文件会议精神,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山林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努力让明清古镇xx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环境更优美。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xx镇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现将我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林长制工作组织保障。

根据全镇森林资源分布状况,xx镇于2021年x月x日成立xx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镇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由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镇级林长,驻村科级干部担任所驻村的村级总林长、村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林长。目前全镇共设立各级林长x人,其中:镇级林长x人,村级总林长x人,村级林长x人,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通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了林长制全覆盖无盲区。

xx镇于2021年x月x日召开全面推行森林林长制工作动员会,对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随后制定出台《xx镇林长巡林制度》、《xx镇林长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切实以制度推动林长制各项任务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协助联动”原则,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已经形成。

三、开展巡林,确保林长制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林长制舆论宣传。利用标语、标牌、横幅、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多种形式在全镇范围大力宣传,力求让尽可能多的人了解、支持甚至参与爱绿、护绿队伍,为林长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落实林长巡林制度。坚持以目标为导向,按照镇级林长一个月巡林一次,村级林长半个月巡林一次的要求,对责任区内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森林防火等各项措施进行巡查并填写好相关巡林记录。通过各级林长带头巡林,及时发现和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压实护林员职责。将全镇x名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山有人管,绿有人护,责有人担。下一步,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务实开拓、奋发进取,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在我镇扎实开展。

xxx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林长制文件会议精神,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护有力的山林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努力让明清古镇xxx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环境更优美。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xxx镇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现将我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林长制工作组织保障。

根据全镇森林资源分布状况,xxx镇于2021年6月4日成立xxx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镇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由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镇级林长,驻村科级干部担任所驻村的村级总林长、村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林长。目前全镇共设立各级林长39人,其中:镇级林长2人,村级总林长13人,村级林长24人,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通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了林长制全覆盖无盲区。

二、制定方案,明确林长制工作目标责任。

xxx镇于2021年6月7日召开全面推行森林林长制工作动员会,对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随后制定出台《xxx镇林长巡林制度》、《xxx镇林长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切实以制度推动林长制各项任务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协助联动”原则,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已经形成。

开展巡林,确保林长制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林长制舆论宣传。利用标语、标牌、横幅、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多种形式在全镇范围大力宣传,力求让尽可能多的人了解、支持甚至参与爱绿、护绿队伍,为林长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落实林长巡林制度。坚持以目标为导向,按照镇级林长一个月巡林一次,村级林长半个月巡林一次的要求,对责任区内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森林防火等各项措施进行巡查并填写好相关巡林记录。通过各级林长带头巡林,及时发现和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压实护林员职责。将全镇91名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山有人管,绿有人护,责有人担。

下一步,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务实开拓、奋发进取,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在我镇扎实开展。

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集合

报告是一种正式文件格式,具体指调查本身的陈述或调查得出的结论,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吸取的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乡2020年上半年工作在县林业局及县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乡干部职工辛勤努力下,林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简述如下。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20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9-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21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今年以来,县林长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加强湿地资源管护,稳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从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一是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林长制有关工作。二是县人大、县政协分别组织林长制工作专题调研,推进林长制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建立巡林提醒、巡林日志和巡林登记制度,有效促进林长履职尽责。四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行动方案》,加快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五是服务三级林长的“五个一”平台基本建立。

一是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进一步加快。国家湿地公园市级林长、县级总林长多次深入国家湿地公园调研,就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管理机构,依据总体规划正在组织实施以等为重点的保护恢复和管理能力项目建设。二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红线评估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县级总林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目前我县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上报省局。三是植树造林任务圆满完成。坚持疫情防控和造林绿化同步推进实施,县级常务副总林长多次对全县重点地段造林进行调度,各县级林长分别深入到林长责任区督促指导植树造林工作,全县超额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目前,造林主体正在加强对现有林木特别是新造林的管护,确保造林成果。四是依法加强疫情期间野生动物管控。抽调专人组成野生动物监管执法队伍,及时印发通知,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果断从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五是坚决筑牢林业灾害生物防控体系。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组织开展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和杨扇舟蛾等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今年以来,xxx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现将xxx林长制改革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完善林长制改革的组织体系。xxx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林长制改革情况汇报,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xxx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并结合xxx实际,制度出台《xxx建立林长制的工作方案》,明确建立林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体系、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严格按照省、市、县三级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并逐步将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县、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县、乡镇(开发区)林长制办公室,设立三级林长478人,其中县级总林长2人,副总林长2人,县级林长13人;乡镇级林长59人;村级林长404人。

(二)坚持协助联动,明晰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体系。xxx为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强化三级联动,部门协同,划清责任边界,明细责任内容,根据xxx森林、湿地资源现状和生态区位状况,一是划分13个县级林长责任区。分别由13名县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林长和所在乡镇、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和村级林长;二是划分29个乡级林长责任区。分别由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林长和所在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林长;三是除县、乡两级林长责任区外的所以森林、湿地资源设立村级林长。此外,印发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承担林长制改革的具体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协助联动”原则,构建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各级林长开展巡林调研活动,诸多影响和制约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问题得以进一步解决,“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已经形成。

(三)坚持规矩意识,健全林长制改革的制度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xxx实际,xxx研究制定了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林长制县级考核制度、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县林长办印发了《xxx林长巡查制度》、《xxx林长制改革“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全县林长制改革制度体系已基本健全。

(四)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林长制改革的任务体系。严格按照“扩总量、促质量、增效益”的总体要求,聚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林地面积、林业效益等核心指标,坚守“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林业资源行为”等底线,高质量完成“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一是聚焦增绿,扩面提质。坚持工程化造林与社会化造林相结合,成片造林与四旁植树相结合,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与义务植树相结合,积极拓展增绿空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去冬以来,全县各乡镇结合林业生态扶贫,完成造林8699亩,占省市下达任务(6000亩)的145%;完成森林抚育12000亩,占全年任务的100%;新增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和4个省级森林村庄。二是聚焦护绿,固本强基。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古树名木保护,严守生态红线;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并全面完成美国白蛾工程化飞机防治工作;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林区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结合精准扶贫,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200名生态护林员。三是聚焦用绿,多措并举。坚持绿色发展、改善民生、精准扶贫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苗木培育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重功能与多种效益,全方位拓宽“用绿”途径。四是聚焦管绿,守土护源。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严格林地定额管理,严守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大力宣传,积极推广优良乡土乔木树种,扩大商品用材林资源,不断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效益。五是聚焦活绿,深化改革。2018年,xxx为贯彻落实省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和《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针对xxx实施的薄壳山核桃基地建设和省县道两侧绿化提升工程,采取“包、保、联”的方式,由县财政包干土地租金和苗木采购费用,中标绿化公司保证造林成活率,经营主体联合有经营能力和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签订经营托管合同,采取投入入股的方式融入社会资本,注入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为切实增强林农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降低林业经营风险,让各类经营主体共享改革发展红利,xxx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对全县502314亩的商品林和23431亩的省级公益林全部进行投保,协助保险公司对因水灾、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受损的林木进行定损理赔,2018年,保险公司共受理森林保险理赔案件50余宗,理赔资金近百万元。

(五)坚持舆论引导,拓展林长制改革的宣传体系。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xxx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今日头条、工作简报、手机短信、宣传标语和林长制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今年以来,在宣传媒体宣传林长制改革工作10余次,编发林长制工作简报2期,全县范围内群发短信1次,树立三级林长公示牌503块,其中县级林长公示牌49块,乡镇级林长公示牌116块,村级林长公示牌338块,并通过扫描公示牌二维码浏览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林长制改革相关信息。

虽然xxx林长制改革总体上呈现出进展快、步子稳、效果好的工作局面,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技术力量薄弱。林长制改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一项重要改革,涉及组织、宣传、编办、发改、教体、公安、财政、人社、国土、环保、城管、水利、林业等23家部门和单位,涵盖了全部林业工作,林业部门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绝大部分工作的落实任务,但xxx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仅3个,编制共13人,在岗人员仅6人,乡镇也缺少负责林业管理的独立机构,现有人员难以组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专业队伍,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林长制改革的整体推进。

(二)林长制改革总体推进力度不大。xxx虽然出台了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林长制体系,但一些乡镇和单位,对确定的林长职责、目标任务和责任区域的森林资源情况了解不深不透,对责任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和开展宣传工作开展的不及时,各乡镇、村还未制定推行林长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三)改革经验不足。由于林长制改革是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没有前车之鉴,只能自行摸索,势必会在林长制改革过程中走弯路,出错误。

一是协调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建议xxx根据xxx林情现状,协调恢复乡镇林业站建制,增加基层林业站人员编制,同时通过人才引进、招录等方式配齐配足基层林业站和局直事业单位的人员缺口。

二是编制林业保护发展规划。根据xxx森林资源现状,聘请有资质、有实力的林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县级林长责任区“一林一策”实施方案,制定全县林业发展的近、中、远期规划。

三是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不折不扣完成林长制“五绿”目标任务,真正把灵璧好山好水保护好,把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好,开辟林业成为全县林农增收致富的新渠道。

四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建议xxx加大对推进林长制改革的监督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纳入xxx对乡镇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干部离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肃追责问责。

 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林长制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林地管理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我局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林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

一是迅速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明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职责分工和措施保障,结合国土资源日常工作,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地管理保护机制。全局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将推行林长制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国土所工作考评内容,予以效能考评。

我局充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林长制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协调科室、各所力量。扎实做好林地绿化项目用地保障,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提升林地保护管理水平,为全面推动区脱贫“摘帽”和林地管护目标任务落实,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局以组织、监督、实施措施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为任务,协调保障林地生态建设用地;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

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林地管理工作有效运转。划分责任区范围、落实责任到人,不定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形成动态巡查监管网格,对各中心所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将林地管理范围内土地利用监管纳入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管理,严厉打击林地管理区域内违法用地行为。积极推进林地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林地土地管理保护,确保“林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遏制林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和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持续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搭乱建和违法占地行为,正确处理好保护环境和持续发展的关系,扎实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按照“保发展、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在抓好土地管理和利用等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用地清理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保障林地等基础性自然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我局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落实《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阜发〔20xx〕23号)、《关于印发颍州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州秘〔20xx〕1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作,制定实施林地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见缝插绿、出门见绿”要求,全力推进建成区绿地建设,大力提升区绿化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大美阜阳作出积极贡献。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尧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并实施部门配合联动,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镇级总林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镇级付总林长,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落实镇村“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的工作制度。2020年对林长制公示牌33块进行维护,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0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2020年完成新造林1342亩,涉及10个村居19个小班,其中:长防林工程762亩;其他造林580亩。核发长防林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项目资金758250元。并在3月12日植树节我镇组织开展在樟树村高速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20年全镇完成义务植树13万株。并完成历年退耕还林验收面积1093.7亩,核发当年和补发2015-2019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0220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面积91.4亩,核发资金27420元。大力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提升现有林林分质量。2020年落实森林经营小班75个,总面积16500亩,涉及22个村居。其中:长防林封山育林工程2500亩;退化林修复6000亩;省级森林抚育8000亩。并落实2020年pepdf经营小班8个,面积65公顷,其中营造阔针混交27.3公顷;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0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由财政补贴工资方式,聘请一名专职公益岗位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二是各村购买发宣传广播及或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等物资,骋请专业防火护林员,发动全镇党员充当义务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不同节点巡回播放宣传统一录制的防火宣传语音;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以三条岭旅游为突破发展森林旅游,发展黄花梨产业;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绿化任务15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三条岭的梨园的生态游为示范点,不断扩大做强森林旅游。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20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9-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21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根据市林长制办公室池林长办(2021)2号《关于开展池州市2020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照《池州市2020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细则》,逐项自查评分,收集佐证材料,经自查自评,我县2020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自评为103分,现报告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编制了《安徽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完成了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溶洞群国家地质公园和石台溶洞群风景名胜区,杉山、目连山省级森林公园,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的范围勘界;完成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编制,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估论证会,县政府向市政府报送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监管,我局成立全县自然保护地以及林地、湿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地等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督导推进,严查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17〕32号),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12月18日召开了二次县级林长会议,及时调整充实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明确了县级林长联系乡镇林长制改革工作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重点时段县林长办提示县级林长开展专项督查,县级林长深入联系乡镇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督查指导,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责,配合县级林长开展督察工作,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合力,助推林长制改革发展;2020年5月,县林长办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实施林长制改革工作进行了考评,得分列入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建、政府绩效综合考核;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皖办发〔2018〕22号),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全年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1242.04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962.74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279.3万元,上报符合补偿条件的公益林84.16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65.54万亩,省级公益林18.62万亩;积极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的流转项目在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林区道路建设纳入“四好农村路”规划,国有林场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20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积极为林业投融资提供服务,“劝耕贷”等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林权流转、扶持新兴林业产业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业。

4、森林公安转隶后,县公安局及时研究制订了“一林一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由乡镇派出所长担任本辖区内“林长制”警长,县公安局加强与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线索互查、资源互享,形成联动联勤工作机制,加大对涉林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先后配合林业部门现场执法、辖区各派出所配合乡镇政府制止非法涉林活动50余次,侦办涉林案件9起,打击滥砍滥伐、非法猎捕取得阶段性战果。

5、2020年度,全县共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25名,建立健全县、乡、村、组、护林员五级护林网络体系,人均管护面积1700亩,实现了全县175万亩集体山林管护全覆盖。开展各类岗前培训1100人次,进一步提高护林员履职尽责能力。2020年3月,石台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核查工作的通知》(石林办[2020]20号),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反馈“贫困户长期外出务工却被聘为生态护林员”的问题,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乡镇自查与县级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作用。七都镇黄河村沈亚志当选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全年累计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782.83万元,实现了林业生态扶贫精准管理,助力我县脱贫攻坚。

1.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9﹞19号)和《池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池办发〔2019〕10号》,县林长办结合石台县实际,初拟了《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各乡镇、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形成《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县委办、县政府办以石办发(2019)9号文件印发各地执行,为我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2、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根据《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和池州市林长办《关于加快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的通知》要求,以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县林长办制订了《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打造示范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石台样板。

2020年石台县以《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抓手,着力推动林长制改革工作,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我县森林康养、林业扶贫合作、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等三项工作作为典型案例上报,其中石台县扶持发展造林合作社积极参与林业生态修复案例在《池州日报》发表,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20年7月,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成果核实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20]177号)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全省核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技术人员66人,对全县公益林和天然林开展了外业核实工作,并将技术人员外业核实数据运用arigis逐一将小班落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形成公益林和天然林核实数据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省林业局,并顺利通过省规划院和华东院质检。

2020年,累计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537.3万元。

2020年度我县森林覆盖率84.6%;全县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660万立方米。

省局下发石台县疑似变化图斑累计561个,经核查,共发现违法图斑36个,全县共办结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5件。其中,林业行政案件20起;刑事案件15件。共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罚款20.7066万元。共行政问责1人次。另有一起因调查人员误判实际为有证图斑,经请示省局作销案处理。

我县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各项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管理站和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制订了一区一策保护方案,按要求落实“一区(园)一册”档案管理;牯牛降自然保护区已制定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方法,按要求安排防火值班,制定和落实了应急保障措施。

2020年度我县无自然保护地整改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20〕58号),我县成立了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印发《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实施方案》。按省、市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核实底数,全县需要退出人工繁育和处置养殖野生动物的对象有3家,共支付补偿资金10.55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1671万元,市级财政承担3.1671万元,县级财政承担4.2228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支付到养殖单位和个人。

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预防表每天上报,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情况统计表每周上报。

石台县湿地保护率为61.6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般湿地名录由市林业局发布(池林函〔2020〕112号),石台的庆丰水库被列入湿地名录。

我县一、二、三级古树保护名录已公布,所有古树都实行了挂牌保护,2020年投入资金63万元,完成了20棵一级古树的修复、8棵县级古树修复。

2020年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全县完成成片人工造林797亩,其中新增造林297亩,更新造林500亩,任务完成率266%;完成森林经营244131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52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森林抚育任务192131亩(任务完成率195%);完成封山育林30000亩,其中长防林工程封山育林2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封山育林10000亩;完成退化林修复6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

2020年度我县“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应完成人工造林500亩,其中,城镇周边绿化提升100亩,景区周边绿化提升200亩,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150亩,房前屋后绿化面积50亩(折合面积);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4.6公里;创建省级森林村庄8个。

全县共完成“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城镇周边、景区周边、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人工造林512亩,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56公里。完成8个省级森林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及组织实施、自查验收等工作。

2020年我县新造经济林、用材林全部使用良种,良种使用率超过85%。

1、2020年年度“四率”目标管理指标全面完成,成灾率1.08‰、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95.86%、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符合市林业局下达的管理指标要求,全面达标。

2、松材线虫病防治显成效。境内死亡松树发生情况有好转,小河疫点疫情得到遏制,与黄山市毗邻乡镇等重点治理区的生物隔离带基本建成,牯牛降重点预防区联防防控格局已经形成。全县的松材线虫病疫木源头管理成效明显。

3、有效组织舞毒蛾应急防治降低了防治区域的舞毒蛾虫口密度,防止了大面积灾情发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舞毒蛾来年继续猖獗趋势,且虫害发生区的阔叶林已全面复绿。

4我县松材线虫病、舞毒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历经省市督查检查1次、明察暗访1次,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现存在病虫情监测数据严重不实、除治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未发生因此被省级以上部门约谈。

2020年度我县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健全“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级负责人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体系;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遵章用火、文明祭祀,全县人民森林防火的自觉意识普遍增强;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政府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全县森林火灾“零”发生。

今年七月份森林公安队伍整体转隶,新《森林法》取消木竹外运和运输检查制度,全县涉林行政案件的查处面临新问题、新挑战。面对新时期形势的变化,石台县林业系统整合执法力量,组建以木竹检查站为班底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执法责任和范围,划定各木竹检查站具体日常执法辖区,遇到重大复杂案件时,由县局统一调配执法力量,实行专案专办。相关执法承办机构由县局内设职能股室依照各自职能承担,局办公室负责执法必要设备、工具等后勤保障,局财务股负责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一年来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8起,移送林业刑事案件3起,有效地维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2020年度石台县林业生产总值37087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增幅高于全市增幅平均值;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省局下达我县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省级财政资金45万元,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石台县编制上报了《石台县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规模及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总任务400亩;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被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石台西黄山硒农旅度假区森林康养基地;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示范家庭林场。“牯牛降”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天方”商标、“雾里青”商标被确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茶苑天方”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

2020年,石台县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制定《石台县2020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配合对食用菌检验检测,加强基地建设,推进优质食用林产品发展,认真履行林业主管局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切实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未发生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今年省未下达我县良种选育任务,加之近年来林木种苗市场处于低谷期,苗农对投资林木种苗较为谨慎,没有开展林木种苗良种选育工作。

石台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意见,培育了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等新型林业主体,林权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统一交易,全年办理林权流转1起;积极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融资担保业务,全年发放担保贷款业务6笔;全面完成森林保险任务,参保森林面积170.1万亩,全年赔付71.1万元,受益农户906人。

为加强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领导,确定县长、县级总林长章文静同志联系石台县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县国有林场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林业生产和保护任务全面完成;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20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林业新品种保护执法行动;安徽绿加硒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钱柳叶用林项目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县经信局安排6名林业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汪涛同志获“石台县最美科技工作者”光荣称号。

2020年,石台县林业局荣获全省森林防火和抚育补贴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石台县生态护林员沈亚志荣获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

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xxx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现将xxx林长制改革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完善林长制改革的组织体系。xxx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林长制改革情况汇报,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xxx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并结合xxx实际,制度出台《xxx建立林长制的工作方案》,明确建立林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体系、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严格按照省、市、县三级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并逐步将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县、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县、乡镇(开发区)林长制办公室,设立三级林长478人,其中县级总林长2人,副总林长2人,县级林长13人;乡镇级林长59人;村级林长404人。

(二)坚持协助联动,明晰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体系。xxx为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强化三级联动,部门协同,划清责任边界,明细责任内容,根据xxx森林、湿地资源现状和生态区位状况,一是划分13个县级林长责任区。分别由13名县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林长和所在乡镇、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和村级林长;二是划分29个乡级林长责任区。分别由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林长和所在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林长;三是除县、乡两级林长责任区外的所以森林、湿地资源设立村级林长。此外,印发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承担林长制改革的具体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协助联动”原则,构建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各级林长开展巡林调研活动,诸多影响和制约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问题得以进一步解决,“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已经形成。

(三)坚持规矩意识,健全林长制改革的制度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xxx实际,xxx研究制定了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林长制县级考核制度、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县林长办印发了《xxx林长巡查制度》、《xxx林长制改革“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全县林长制改革制度体系已基本健全。

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工作》是埃曼诺·奥尔米执导的剧情片,loredanadetto和sandropanseri出演。该片讲述了一个15岁乡下男孩到米兰的大公司谋职的经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尧渡镇2020年在林长制统领下,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地工作,使全镇林业有了新的面貌。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尧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并实施部门配合联动,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镇级总林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镇级付总林长,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落实镇村“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的工作制度。2020年对林长制公示牌33块进行维护,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0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退化林修复6000亩;

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0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

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三、下年度工作目标。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绿化任务15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三条岭的梨园的生态游为示范点,不断扩大做强森林旅游。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xx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x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xx镇20xx年在全镇积极组建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在林长制统领下,通过这几年一系列卓有成效地工作,全镇林业发展有了十分喜人的变化,森林生态面貌焕然一新。

1、全面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我镇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了镇、村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镇13个村32.1万亩林地、森林及村庄绿化区域全部落实到专人负责,夯实镇村两级林长责任。设置林长公示牌14个,镇级正副林长15人,村级正副林长26人,落实专职护林员17个。2020年党委政府多次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项林业工作,以林长制为抓手督查指导各村林长制执行情况,同时在全镇利用横幅、广播、标语进行了广泛宣传。全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经济稳步提升,农民林业收入持续增长。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工作。

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设计实施森林采伐蓄积8435m3,未突破上级下达总限额。

实行森林资源管理巡查制度,各村配备一名专职林业主任负责林业各项工作,安排专职护林员常年巡山护林,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等。当年全镇共发现采伐林业案件2起并得到了有效的查处,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利用横幅、标语、致林农一封信等形式不断加强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全面禁止电网捕鱼、捕猎野生动物,加大对饭店、商店进行告知和检查次数,杜绝经营贩卖销售野生动物及捕猎工具,全年未发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

严格落实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全镇共实施公益林保护面积95125亩,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得到发放;4.57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的井井有条,补助资金得到及时顺利发放。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165株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境内分流古树群落实了日常维护,苏村古树群进行保护,郑村白泥一级银杏古树进行修复和复壮。

3、针对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开展野生动植物管控。

我们开展防控宣传,关闭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野外野生动物巡查,主动参加206国道卡点值班,冲锋在疫情一线。

4、搞好造林绿化为创建森林城市打好基础。

全镇完成人工造林1151.5亩,封山育林45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培育320亩,森林抚育9900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1900亩),完成义务植树5.7万株,建设了两个义务植树基地,按照县创建森林城市指挥部交办单落实好森林城市创建各项创建指标任务。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镇绿化进一步提升。

5、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有村两委干部专职负责林业及森林防火工作,聘请一名专职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森林防火期在重点地段守候;二是新增投入一万余元给各村统一配发大功率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个110套;三是镇森林防火宣传车在不同节点到各村巡回宣传,统一制作的防火宣传标语到各村张贴在醒目位置;四是由成立了80人的应急分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加大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常年对辖区内的各种苗木、树木进行监测,定期对它们进行实施检疫检查。特别是5.30以后,根据市、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会议精神,镇政府及时成立了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组织林业站、森林派出所、木材检查站、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所有的木材加工企业经营松树情况进行不定期排查,杜绝松疫木非法加工经营,发现的松疫木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

6、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新思路。

一是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一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变”改革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xx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2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1个,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四是积极当好镇党委政府林业经济发展的参谋,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今年我镇林业的中心工作是xx木塔100兆瓦风电项目服务,今年风电企业发电基塔依次安装和发电,我们加紧指导风电企业做好进入风场道路周边的生态恢复和风电检修道路水保措施施工。积极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思路,金鹏药业组织中园、梓桐村农户成立林下种植黄精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下黄精种植;祝山村发展蓝莓30亩。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敢于借鉴引进、突破创新:白茶、杨梅和蓝莓采摘园、黄精种植等大胆引进种植。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1、林长制各项制度虽已制定,林长制办公室力量薄弱,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完善。

2、有部分林长对自己职责不清,不能很好履行林长职责。

3、林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不够细致。

4、林业企业融资困难,现在许多银行不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不利企业持续发展。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造林任务1000亩,封山育林2000亩,退化林修复1000亩,森林抚育80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加快推进龙泉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镇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尤其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木塔红军纪念馆为中心,辐射祝山村的生态旅游和大田村、荣兴村、畲狮村、木塔村的红色旅游,不断做大做强木塔红色和绿色旅游品牌。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强力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加大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保护和林业产业建设;积极实施好欧洲投资银行贷款xx省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迅猛;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县委: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林长制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绩。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

进一步完善三级林长组织体系与责任体系,相继出台了《芜湖县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芜湖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和《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若干政策》,规范基层林长履责方式,强化落实措施办法,压实各级林长责任。严格执行林长制会议、督察、考核信息公开四项制度,以制度落实保障工作落实,促进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召开了一次林长制调度会议,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督促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对巡林中发现问题进行交办,责任到人,截至目前,县级林长共计巡林5次,发现问题14个,督促整改完成6个。

一是扎实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和“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今年省市共下达我县营造林任务42200亩,其中人工造林8700亩,森林抚育32000亩,退化林修复1500亩。针对造林空间少、造林任务重等不利因素,我县早安排、早行动,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深挖造林空间,狠抓造林绿化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人工造林8740亩,任务完成率100.5%,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也已完成。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新建义务植树基地3个,新建面积108亩,参加植树人员25.3万人次,植树80.8万株。在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创建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森林村庄创建,今年继续申报省级森林村庄5个,创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二是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普查摸底工作,新增后备待认定古树35株。开展古树保护修复试点,对全县的一级古树3株、二级古树4株和部分三级古树开展修复。落实整改县人大代表探视认养古树意见建议,对县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提出的古树保护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各镇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

三是加强湿地资源保护。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县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整合优化后保留芜湖东草湖湿地自然公园,芜湖陶辛水韵县级自然保护区、芜湖和平鹭鸟县级自然保护区以及芜湖县长港扬子鳄县级自然保护区不再保留。东草湖湿地公园目前已完成3000米步道、农垾溢流堰、梅垾人行桥建设和勘界立标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依据现有自然保护地管理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我县的湿地、森林、风景等自然资源进行科学评估,计划申请安徽九连山省级森林公园和安徽芜湖青弋江省级湿地公园。

四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春季多次组织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坚决杜绝防灭火意识淡薄、防火责任不落实、源头管控不到位、火灾处置不及时、指挥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移风易俗,春季及清明防火期间,悬挂防火宣传标语100余条、印发张贴相关资料1000余份,野外巡查巡护6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0余台次。严格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和“报扑同步”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

五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木企业检疫检查和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检疫执法活动,检查木材加工企业76家,检查苗木企业28家,规模造林企业3家;完成美国白蛾、杨扇舟蛾越冬代蛹和成虫的调查;完成松材线虫病春季专项普查;完成美国白蛾和食叶害虫共8个监测点设备安装工作。3月底全面完成全县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并按要求全部进行了除害处理,并通过上级验收。

六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切实抓好野生动物管控工作,疫情发生以来,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全县19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单位逐一上门宣传政策,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开展“2020守护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对县内所有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整顿,指导做好日常消毒、防护隔离等防控措施,加强宣传,对重点林区、重点路段的野外巡护检查力,严厉惩处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共投入野外巡护166人次,巡护里程500余公里,发放粘贴宣传资料600余份。

七是严格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制度,规范发证管理,做好森林限额采伐台账后伐后更新工作。开展“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规范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加大自然资源巡护和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是持续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工作举措》,加大对森林和湿地资源的保护投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明确各项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支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申报省级示范家庭林场和专业合作社5家,开展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申报。积极推进林下经济、苗木花卉、森林旅游康养的绿色产业发展,申报2020年度市林下经济发展试点示范项目2个。加快推进林区道路建设,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今年拟新建林区道路26.8公里。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强化投融资服务,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工作,全县已完成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41户,省担保公司完成24户尽职调查,2020年第1季度发放贷款12笔,贷款额70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根据省林长办《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皖林长办〔2020〕10号)精神,全省选择30个地方作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我县位列其中。要求我县主要围绕完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建立地方公益林补偿机制、建立林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制度等任务,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下一步,我们将精心组织谋划,制定县林长制示范区先行区创建实施方案,聚力推进落实,加快推动示范区先行区建设任务落地落细,加强政策支持,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力争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二是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持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做好雨季补植补造,保证造林质量,开展县级秋季造林验收,督促各镇村按时完成森林村庄建设任务,按时上报自查成果,迎接省级核查验收。切实做好野生动物退出补偿工作。根据新一轮古树普查结果,及时开展古树级别认定、公布,完成一级古树、二级古树和部分三级古树修复工作。

三是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目前林长制的许多制度还只停留在文件层面,并未落实到位,特别是镇村级,对林长制工作的执行力度不够,如巡林工作流于形式,很少解决实际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形成从上到下完整的履职体系。

同时要加大林长制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及时宣传报道全县林长制最新工作动态,督促各镇、村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宣传,为林长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进一步完善“五个一”平台建设。更新“一林一档”中林长信息档案和责任区森林资源现状信息,及时完成林长制公示牌更新工作,完成“一林一策”方案编制工作,落实“一林一警”、“一林一技”、“一林一员”工作。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着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着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南港镇位于舒城县西南,省级森林城镇,辖19个村街,人口5.3万,国土面积128.92平方公里,林业用地面积10.3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0.2万亩,区划省级公益林面积8.9万亩,森林覆盖率53.5%。为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山林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努力让南港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环境更优美。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结合实际,迅速行动,稳步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现将我镇近期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抓好镇村两级林长月巡林工作。

我镇共有镇村两级林长21位,共巡护管辖着全镇10.3万亩森林资源。每月不少于三次巡林中,两级林长都能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提高了林业管理力度和水平。

二、抓“双增”足林业经济发展。

为全面完成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2020年我镇完成植树造林约560亩,其中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90亩,结合两个森林村庄创建、206国道省级改造、畅通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共完成9.5公里的道路绿化,使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同时高质量完成了中央财政森林抚育5500亩,省级森林抚育示范片1500亩,退耕还林抚育6500亩,一般森林抚育4000亩。

三、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在管绿护绿上见成果。

1、今年在4-9月份我镇根据县林业局统一要求,分别开展了绿盾执法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对两起非法占用林地,两起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规范了使用林地使用程序和林木采伐审批工作。也挽回影响,保证了森林资源安全。毁林案件数量直线下降。

2、加强对镇域范围内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全镇所有古树进行了挂牌保护,建立古树名木管理台账,对二级古树和三级古树,我镇已向上级林业部门申请专项修复保护资金。目前,已完成修复保护古树6株。

3、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我镇在2020年强化了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检测防治工作。在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为严格火源管理,山区各村在主干道路口设置有防火检查站19个,150名生态护林员巡林不间断,死看硬守,全镇没有发生1起1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为有效防控松材线虫病的发生,我镇在2020年初对全镇山场范围内枯死松树进行了全面采伐清理,共清理枯死松树221.18吨,坚决遏制住松材线虫病的发生蔓延。2020年9月份普查时,基本查清现有枯死松树状况,全镇新枯死松树28株。

4、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发挥林业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东衖村油茶种植基地建设,花园村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等,增加了集体经济和参与农户的经济收入,同时还在当地起到很好示范带动作用。

5、抓旅游,在“活绿”上谋发展。我镇有舒城县八大景之一的鹿起晴岚,现今有增添了仙女寨森林生态康养旅游区。抓好旅游产业,做好旅游服务业,提高当地群众经济生活水平,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乡镇年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报告,中文字,[释义]动态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报告。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尧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并实施部门配合联动,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镇级总林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镇级付总林长,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落实镇村“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的工作制度。2020年对林长制公示牌33块进行维护,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0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2020年完成新造林1342亩,涉及10个村居19个小班,其中:长防林工程762亩;其他造林580亩。核发长防林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项目资金758250元。并在3月12日植树节我镇组织开展在樟树村高速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20年全镇完成义务植树13万株。并完成历年退耕还林验收面积1093.7亩,核发当年和补发2015-2019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0220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面积91.4亩,核发资金27420元。大力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提升现有林林分质量。2020年落实森林经营小班75个,总面积16500亩,涉及22个村居。其中:长防林封山育林工程2500亩;退化林修复6000亩;省级森林抚育8000亩。并落实2020年pepdf经营小班8个,面积65公顷,其中营造阔针混交27.3公顷;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0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由财政补贴工资方式,聘请一名专职公益岗位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二是各村购买发宣传广播及或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等物资,骋请专业防火护林员,发动全镇党员充当义务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不同节点巡回播放宣传统一录制的防火宣传语音;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以三条岭旅游为突破发展森林旅游,发展黄花梨产业;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绿化任务15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三条岭的梨园的生态游为示范点,不断扩大做强森林旅游。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着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着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乡镇年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林长制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林地管理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我局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林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

一是迅速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明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职责分工和措施保障,结合国土资源日常工作,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地管理保护机制。全局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将推行林长制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国土所工作考评内容,予以效能考评。

我局充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林长制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协调科室、各所力量。扎实做好林地绿化项目用地保障,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提升林地保护管理水平,为全面推动区脱贫“摘帽”和林地管护目标任务落实,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局以组织、监督、实施措施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为任务,协调保障林地生态建设用地;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

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林地管理工作有效运转。划分责任区范围、落实责任到人,不定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形成动态巡查监管网格,对各中心所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将林地管理范围内土地利用监管纳入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管理,严厉打击林地管理区域内违法用地行为。积极推进林地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林地土地管理保护,确保“林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遏制林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和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持续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搭乱建和违法占地行为,正确处理好保护环境和持续发展的关系,扎实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按照“保发展、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在抓好土地管理和利用等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用地清理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保障林地等基础性自然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我局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落实《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阜发〔20xx〕23号)、《关于印发颍州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州秘〔20xx〕1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作,制定实施林地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见缝插绿、出门见绿”要求,全力推进建成区绿地建设,大力提升区绿化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大美阜阳作出积极贡献。

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范文

报告是一种正式文件格式,具体指调查本身的陈述或调查得出的结论,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工作的设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市林长制办公室池林长办(2021)2号《关于开展池州市2020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照《池州市2020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细则》,逐项自查评分,收集佐证材料,经自查自评,我县2020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自评为103分,现报告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编制了《安徽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完成了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溶洞群国家地质公园和石台溶洞群风景名胜区,杉山、目连山省级森林公园,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的范围勘界;完成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编制,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估论证会,县政府向市政府报送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监管,我局成立全县自然保护地以及林地、湿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地等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督导推进,严查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17〕32号),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12月18日召开了二次县级林长会议,及时调整充实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明确了县级林长联系乡镇林长制改革工作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重点时段县林长办提示县级林长开展专项督查,县级林长深入联系乡镇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督查指导,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责,配合县级林长开展督察工作,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合力,助推林长制改革发展;2020年5月,县林长办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实施林长制改革工作进行了考评,得分列入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建、政府绩效综合考核;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皖办发〔2018〕22号),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全年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1242.04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962.74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279.3万元,上报符合补偿条件的公益林84.16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65.54万亩,省级公益林18.62万亩;积极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的流转项目在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林区道路建设纳入“四好农村路”规划,国有林场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20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积极为林业投融资提供服务,“劝耕贷”等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林权流转、扶持新兴林业产业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业。

4、森林公安转隶后,县公安局及时研究制订了“一林一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由乡镇派出所长担任本辖区内“林长制”警长,县公安局加强与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线索互查、资源互享,形成联动联勤工作机制,加大对涉林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先后配合林业部门现场执法、辖区各派出所配合乡镇政府制止非法涉林活动50余次,侦办涉林案件9起,打击滥砍滥伐、非法猎捕取得阶段性战果。

5、2020年度,全县共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25名,建立健全县、乡、村、组、护林员五级护林网络体系,人均管护面积1700亩,实现了全县175万亩集体山林管护全覆盖。开展各类岗前培训1100人次,进一步提高护林员履职尽责能力。2020年3月,石台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核查工作的通知》(石林办[2020]20号),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反馈“贫困户长期外出务工却被聘为生态护林员”的问题,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乡镇自查与县级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作用。七都镇黄河村沈亚志当选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全年累计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782.83万元,实现了林业生态扶贫精准管理,助力我县脱贫攻坚。

1.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9﹞19号)和《池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池办发〔2019〕10号》,县林长办结合石台县实际,初拟了《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各乡镇、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形成《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县委办、县政府办以石办发(2019)9号文件印发各地执行,为我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2、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根据《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和池州市林长办《关于加快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的通知》要求,以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县林长办制订了《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打造示范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石台样板。

2020年石台县以《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抓手,着力推动林长制改革工作,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我县森林康养、林业扶贫合作、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等三项工作作为典型案例上报,其中石台县扶持发展造林合作社积极参与林业生态修复案例在《池州日报》发表,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20年7月,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成果核实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20]177号)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全省核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技术人员66人,对全县公益林和天然林开展了外业核实工作,并将技术人员外业核实数据运用arigis逐一将小班落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形成公益林和天然林核实数据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省林业局,并顺利通过省规划院和华东院质检。

2020年,累计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537.3万元。

2020年度我县森林覆盖率84.6%;全县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660万立方米。

省局下发石台县疑似变化图斑累计561个,经核查,共发现违法图斑36个,全县共办结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5件。其中,林业行政案件20起;刑事案件15件。共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罚款20.7066万元。共行政问责1人次。另有一起因调查人员误判实际为有证图斑,经请示省局作销案处理。

我县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各项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管理站和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制订了一区一策保护方案,按要求落实“一区(园)一册”档案管理;牯牛降自然保护区已制定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方法,按要求安排防火值班,制定和落实了应急保障措施。

2020年度我县无自然保护地整改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20〕58号),我县成立了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印发《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实施方案》。按省、市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核实底数,全县需要退出人工繁育和处置养殖野生动物的对象有3家,共支付补偿资金10.55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1671万元,市级财政承担3.1671万元,县级财政承担4.2228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支付到养殖单位和个人。

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预防表每天上报,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情况统计表每周上报。

石台县湿地保护率为61.6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般湿地名录由市林业局发布(池林函〔2020〕112号),石台的庆丰水库被列入湿地名录。

我县一、二、三级古树保护名录已公布,所有古树都实行了挂牌保护,2020年投入资金63万元,完成了20棵一级古树的修复、8棵县级古树修复。

2020年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全县完成成片人工造林797亩,其中新增造林297亩,更新造林500亩,任务完成率266%;完成森林经营244131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52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森林抚育任务192131亩(任务完成率195%);完成封山育林30000亩,其中长防林工程封山育林2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封山育林10000亩;完成退化林修复6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

2020年度我县“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应完成人工造林500亩,其中,城镇周边绿化提升100亩,景区周边绿化提升200亩,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150亩,房前屋后绿化面积50亩(折合面积);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4.6公里;创建省级森林村庄8个。

全县共完成“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城镇周边、景区周边、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人工造林512亩,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56公里。完成8个省级森林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及组织实施、自查验收等工作。

2020年我县新造经济林、用材林全部使用良种,良种使用率超过85%。

1、2020年年度“四率”目标管理指标全面完成,成灾率1.08‰、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95.86%、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符合市林业局下达的管理指标要求,全面达标。

2、松材线虫病防治显成效。境内死亡松树发生情况有好转,小河疫点疫情得到遏制,与黄山市毗邻乡镇等重点治理区的生物隔离带基本建成,牯牛降重点预防区联防防控格局已经形成。全县的松材线虫病疫木源头管理成效明显。

3、有效组织舞毒蛾应急防治降低了防治区域的舞毒蛾虫口密度,防止了大面积灾情发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舞毒蛾来年继续猖獗趋势,且虫害发生区的阔叶林已全面复绿。

4我县松材线虫病、舞毒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历经省市督查检查1次、明察暗访1次,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现存在病虫情监测数据严重不实、除治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未发生因此被省级以上部门约谈。

2020年度我县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健全“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级负责人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体系;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遵章用火、文明祭祀,全县人民森林防火的自觉意识普遍增强;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政府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全县森林火灾“零”发生。

今年七月份森林公安队伍整体转隶,新《森林法》取消木竹外运和运输检查制度,全县涉林行政案件的查处面临新问题、新挑战。面对新时期形势的变化,石台县林业系统整合执法力量,组建以木竹检查站为班底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执法责任和范围,划定各木竹检查站具体日常执法辖区,遇到重大复杂案件时,由县局统一调配执法力量,实行专案专办。相关执法承办机构由县局内设职能股室依照各自职能承担,局办公室负责执法必要设备、工具等后勤保障,局财务股负责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一年来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8起,移送林业刑事案件3起,有效地维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2020年度石台县林业生产总值37087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增幅高于全市增幅平均值;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省局下达我县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省级财政资金45万元,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石台县编制上报了《石台县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规模及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总任务400亩;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被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石台西黄山硒农旅度假区森林康养基地;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示范家庭林场。“牯牛降”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天方”商标、“雾里青”商标被确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茶苑天方”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

2020年,石台县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制定《石台县2020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配合对食用菌检验检测,加强基地建设,推进优质食用林产品发展,认真履行林业主管局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切实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未发生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今年省未下达我县良种选育任务,加之近年来林木种苗市场处于低谷期,苗农对投资林木种苗较为谨慎,没有开展林木种苗良种选育工作。

石台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意见,培育了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等新型林业主体,林权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统一交易,全年办理林权流转1起;积极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融资担保业务,全年发放担保贷款业务6笔;全面完成森林保险任务,参保森林面积170.1万亩,全年赔付71.1万元,受益农户906人。

为加强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领导,确定县长、县级总林长章文静同志联系石台县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县国有林场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林业生产和保护任务全面完成;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20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林业新品种保护执法行动;安徽绿加硒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钱柳叶用林项目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县经信局安排6名林业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汪涛同志获“石台县最美科技工作者”光荣称号。

2020年,石台县林业局荣获全省森林防火和抚育补贴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石台县生态护林员沈亚志荣获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

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20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9-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21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尧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并实施部门配合联动,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镇级总林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镇级付总林长,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落实镇村“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的工作制度。2020年对林长制公示牌33块进行维护,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0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2020年完成新造林1342亩,涉及10个村居19个小班,其中:长防林工程762亩;其他造林580亩。核发长防林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项目资金758250元。并在3月12日植树节我镇组织开展在樟树村高速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20年全镇完成义务植树13万株。并完成历年退耕还林验收面积1093.7亩,核发当年和补发2015-2019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0220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面积91.4亩,核发资金27420元。大力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提升现有林林分质量。2020年落实森林经营小班75个,总面积16500亩,涉及22个村居。其中:长防林封山育林工程2500亩;退化林修复6000亩;省级森林抚育8000亩。并落实2020年pepdf经营小班8个,面积65公顷,其中营造阔针混交27.3公顷;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0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由财政补贴工资方式,聘请一名专职公益岗位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二是各村购买发宣传广播及或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等物资,骋请专业防火护林员,发动全镇党员充当义务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不同节点巡回播放宣传统一录制的防火宣传语音;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以三条岭旅游为突破发展森林旅游,发展黄花梨产业;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绿化任务15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三条岭的梨园的生态游为示范点,不断扩大做强森林旅游。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1、全面以林长制为统领,积极落实各项林业工作。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落实《尧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并实施部门配合联动,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镇级总林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为镇级付总林长,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落实镇村“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的工作制度。2020年对林长制公示牌33块进行维护,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近100条,并利用各村部电子显示屏不停的滚动林长制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和公益林保护工作。

实行月巡查制度,杜绝森林采伐和征占用林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分解下达森林采伐蓄积15000m3,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90份,办理林木采伐蓄积18560.5立方米,核实国家局交办的判读图斑96个,查处违规占用林地图斑2个,面积0.2825公顷。加强月巡查制度,杜绝滥伐林木和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发生。2020年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为了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我站联合尧渡森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驯养点进行了多次巡查,要求各单位张贴《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制作隔离警示牌、登记相关管理台账及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同时根据镇政府要求,在疫情期间全站职工在兰溪、梅林、尧舜、秋浦四个社区多个卡点值班,时间长达近2个月。

严格实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2020年完成公益林验收面积115509亩,其中国家公益林74032亩,省级公益林41477亩,核发补偿资金1767729.9元。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

3、以“增绿增效”为目的努力提高林分质量,不折不扣完成植树造林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城乡造林绿化。

2020年完成新造林1342亩,涉及10个村居19个小班,其中:长防林工程762亩;其他造林580亩。核发长防林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项目资金758250元。并在3月12日植树节我镇组织开展在樟树村高速边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020年全镇完成义务植树13万株。并完成历年退耕还林验收面积1093.7亩,核发当年和补发2015-2019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0220元。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验收面积91.4亩,核发资金27420元。大力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提升现有林林分质量。2020年落实森林经营小班75个,总面积16500亩,涉及22个村居。其中:长防林封山育林工程2500亩;退化林修复6000亩;省级森林抚育8000亩。并落实2020年pepdf经营小班8个,面积65公顷,其中营造阔针混交27.3公顷;改培珍稀树种37.7公顷。

2020年落实到期退耕还林参照公益林管理小班86个,涉及20个村居1747户或单位,总面积3649亩,目前已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安排历年退耕还林抚育或补植53个小班,面积1900.28亩。

2020年我站紧紧抓住这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推动省级森林村庄的创建,该年度申报梅城、乃滩、大庄、汪村4个村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目前相关创建工作已完成。

4、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由财政补贴工资方式,聘请一名专职公益岗位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二是各村购买发宣传广播及或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等物资,骋请专业防火护林员,发动全镇党员充当义务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不同节点巡回播放宣传统一录制的防火宣传语音;三是由镇政府遏违办队员成立半专业防火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松木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根据东至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东重防指办指示,我站会同县局、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一起对辖区内35家木竹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获的疫木及其制品要求按规定就地废碎、销片或烧毁。

5、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各类林业经济。

继续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扎实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探索推行集体林地入股合作经营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林业”发展模式,继续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10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村集体、组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以三条岭旅游为突破发展森林旅游,发展黄花梨产业;在林权“三变”试点改革中,人口积分式股权分配方案也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三、下年度工作目标。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绿化任务15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三条岭的梨园的生态游为示范点,不断扩大做强森林旅游。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重点生态区域推行林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的重大发展理念。林长制工作自推进以来,街道、社区高度重视,坚持深入实地,层层落实。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土坝孜街道林长制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根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保护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森林生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结合街道实际,迅速出台了《关于印发土坝孜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各社区的实际情况要求制定林长制社区级工作方案。一是积极构建了“两级”林长责任体系,建立了2名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了林长制办公室,通过突出“建、管、防”并举,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持续发展的林业保护发展责任体系。

经土坝孜街道林长制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出台了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各项制度的出台促进了街道社区林长制工作开展有章可循,确实保障了我街道林长制工作的推进。

林长制责任体系是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经街道林长制会议讨论决定根据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街道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街道级林长会议研究确定。森林资源出现负增长、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在全街道范围内树立了5块林长制责任管理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要求街道、社区两级林长制办公室建立巡查台账,做好记录。林长制日常工作需要督察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督察,林长制办公室每半年对督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过去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指导下,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常常事无巨细,每项工作我们主观上都希望能完成得最好,但总是不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到尽善尽美。二是对有些工作了解得不够深入,对存在的问题掌握真实情况不够全面。三是抓制度落实不够,因而存在一定的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现象。

下面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与存在不足,结合目前工作今后趋势,土坝孜街道林长制办公室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2019年的工作:

1、努力提高街道、社区两级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强化服务与管理意识,落实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明确分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使林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2、总结2018年林长制各项工作的不足,全面提高工作成绩。

3、加强宣传教育。

总之,在过去一年工作中,土坝孜街道林长制工作在经过全体人员共同努力,基本上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林长制工作没有止境,如何更好地发挥协调与服务职能,更好地开拓创新和持续发展,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务实开拓、奋发进取,围绕新一年的中心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团结一心,和谐合作,争取在新的一年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并将土坝孜街道林长制工作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发展。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9‰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3‰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乡2020年上半年工作在县林业局及县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乡干部职工辛勤努力下,林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简述如下。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20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9-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三、下半年工作。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近日,市水利局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就《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进行全面解读,安排部署我市实施方案编制,启动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前期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加强河湖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的有效举措。我市现有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13条,在册大中小型水库48座,河长制的`实施必将有力推进这些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有力推进水资源保护。会议强调,水利部门作为河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重要意义,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就近期工作开展,会议要求,一要尽快出台工作方案。市县水利部门要以省里的工作方案作为依据,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步开展市、县、乡三级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尽快提出市、县、乡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二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与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逐级逐河提出河长设置方案,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构,落实河长制确定的事项。

三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文档为doc格式。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课后服务”政策在什川镇太山学校落地生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更好的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什川镇太山学校“双减”“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方案进行了自查自纠,建立了问题台账,有效的促进了“双减”及“课后服务”工作稳步、高效开展。

学校通过公开课、教研组教学研讨、党员示范课等教研活动引导教师深入研究新课标、新教材,全面了解学情,夯实教师基本功,在课堂教学环节的设置、教学方法的选择、作业布置上多花心思,力求课堂教学有创意性,教学方法有实效性,作业布置有自主性。教师则借助各种教学辅助设备开启视听共赏、趣味阅读等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效把握课堂40分钟教学时间,紧扣教学核心目标,着力倡导独学、对学、群学、“小老师”等灵活的教学模式,增强课堂主体作用,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专注度、生成度。

学校组建了合唱、舞蹈、武术、书法、篮球、足球、乒乓球、剪纸、阅读等多种兴趣小组活动,实现学生自主选择、教师专业指导、学校优质服务的课后服务模式,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乐于学习、善于思、勤于做。教师在作业布置上以优化设计和质量保障为切入点,突出作业的分层设计和质量的优化提升,实现了家庭作业不出校、作业布置目标性强、学生完成效率高的“减法”运算。

学校将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以“减下去”和“增上来”为学校落实“双减”及“课后服务”的强心剂,营造家校共育的良好育人氛围,打造出学习氛围浓厚、师生精神饱满,人人有爱好,个个有特长的魅力校园。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六是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河湖生态环境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对河湖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河湖环境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成为现阶的重大挑战,任务更加紧迫。探索建立一套“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共治”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是当前强化河湖管理、保障河湖治理成果的首要任务。

一、制定背景。

多年的河湖环境治理我们得到这样一条经验:水环境污染表象在河道,根源在岸上。如果污染源不得到有效治理,水务部门即使再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水环境质量也很难有质的飞跃。“源头治理”是实现水环境质量大幅提高的唯一途径。水务部门能管河里,管不了岸上,改革创新现有管理体制,才能真正实现源头治理。“河长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破除原有水环境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建立水环境属地化管理制度,实现河道里和河岸上责任统一,最终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北京市实施“河长制”是学习借鉴浙江、江西、天津等省市的治水管水经验。20xx年5月,金龙书记、安顺市长、克庆副市长对浙江省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做出批示,要求结合北京实际提出意见。20xx年初,结合水利部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北京市首先在海淀区开展了“河长制”试点。

二、试点经验。

20xx年初海淀区实施了《海淀区加强水环境保护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同时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考核评分标准。成立了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和各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各镇镇长担任镇管河道的“河长”,负责组织划定镇管河道的保护范围、管理范围及河道的疏浚整治、截污治污、水环境持续改善等工作。区水务局成立了由10人组成的“河长制”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河道养护经费的依据。检查考核主要由各镇每月自查和领导小组双月检查两部分组成,综合考核每半年一次。检查考核结果及时通报给成员单位。

海淀区“河长制”实施一年来,各镇、乡、街道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用于河湖环境管理,全区河湖水环境质量大幅提高。大部分河道基本实现了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绿地整洁、植物茂盛、无明显垃圾杂物。

三、全市推广。

20xx年底,北京市水务局在前期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实行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意见》,20xx年4月19日通过北京市政府常务会。6月3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印发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28号)。7月15日北京市副市长林克庆主持召开全市河长制部署大会,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北京市“河长制”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四个工作机制,三项工作任务):

(一)四个工作机制。

1.“总河长”制。

市、区两级分别设“总河长”、“副总河长”。市、区“总河长”为市、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督导,分别由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市、区“副总河长”为市、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调度,分别由市、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副区长担任,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总责。

市、区“总河长”办公室设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负责落实市、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决策部署,具体协调推进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事宜,并组织开展监督、考核等工作。

市管河湖逐条设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区级“河长”由河湖属地区领导担任,负责明确河湖及周边生态环境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河湖及周边开展综合治理,统筹抓好市管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并对乡镇(街道)“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乡镇(街道)“河长”由河湖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同时,设立“河长助理”,由市管河湖管理机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区级“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向区级“河长”汇报工作情况。

3.区、乡镇(街道)管理的河湖工作机制。

区、乡镇(街道)管理的河湖逐条设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区级“河长”由河湖属地区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河湖及周边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机构,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河道的管护工作,根据北京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落实河湖生态环境管理、防洪、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相关配套资金,并对乡镇(街道)“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乡镇(街道)“河长”由河湖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同时,设立“河长助理”,由河湖属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区级“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向区级“河长”汇报工作情况。

4.日常管理工作机制。

1.建立“河长”定期巡查机制。市、区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巡查,区级“河长”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查,乡镇(街道)“河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

2.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各级“河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和部署。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市“总河长”办公室要牵头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对落实“河长制”的情况进行考核;上级“河长”要加强对下级“河长”、“河长助理”及有关单位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落实情况较好的区,市“总河长”办公室要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给予一定奖励。

(二)三项工作任务。

各级“河长”要按照“河长制”工作机制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三查”“三清”“三治”任务。

1.落实“三查”责任。

一是严查污水直排。定期开展河湖排污口调查,摸清底数、查清源头,认真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处理违法排污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建立污水直排公众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是严查垃圾乱堆乱倒。将河湖日常巡查责任落实到人,发现在河岸、湖岸和河湖内堆积、倾倒垃圾渣土等现象,要及时有效处置,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是严查违法建设。加大河湖违法建设排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方案,逐步予以拆除。

2.落实“三清”责任。

一是清河岸。加强河岸湖岸用途管控,全面清理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低端业态,有序退出农业种植、养殖。

二是清河面。加强河湖水面清理设施维护管理,做好河湖水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清理工作,切实保持河湖水面清洁。加强河湖生态环境用水管理,根据气象条件进行水资源精确调度,并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洪水泄污蓄清。

三是清河底。做好河湖水质水量监测工作,每3-5年开展一次清淤疏浚,及时清除影响行洪的障碍物。

3.落实“三治”责任。

一是治理黑臭水体。要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认真组织制定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底,基本消除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及其上游地区、其他新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到底,基本消除全市范围内的黑臭水体。

二是治理河湖面源污染。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到底,全市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到底,全市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化学农药施用量减少15%以上,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物化落地率提高到98%以上,全市化肥施用量降低20%以上。加大雨洪水控制与利用设施及雨污分流管线建设力度,提高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环境卫生作业,有效减少进入城乡排水系统的污染物。加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严格落实“户分类、村(社区)收集、镇(乡、街道)转运、区处理”的工作要求。

三是治理河岸湖岸生态环境。建立河湖与周边生态环境联建联管机制,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环境管理工作要与其周边地区环境管理工作统一标准,统筹实施。

根据河长制工作方案,北京市水务局牵头制定全市河长制相关相关制度和标准,推进各区建立区级河长制组织和考核体系。具体进展情况为:一是在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检查和通报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考核办法》。二是制定了《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信息公示牌模板及设置要求》并正式印发。三是制定了《北京市优美河湖评选办法》,作为河长制考核表彰的内容。已征求市园林绿化局、市农委、市旅游委、市公园管理中心和各区政府意见。四是开展培训、调研、工作会等形式推进各区建立区级河长制组织和考核体系。

目前,全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已基本完成,正在制定和完善市、区两级检查考核制度,20正式实施。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荥经县委、荥经县政府印发《荥经县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荥委发〔〕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农业系统的河长制职责,党组书记、局长牟涛同志亲自抓,确定王文刚为责任人,程正美为联络人,全面推进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具体工作如下:

一、认真排查农业推进河长制面临的问题。

为全面落实好农业系统的河长制职责,我局从职能出发,组织渔政水产、畜牧养殖、农村能源、土肥和农技等业务站股室,在职能范围内开展了问题排查。梳理出两个问题:

1、是两条主河道(经河、荥河)电鱼案件频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2、是位于相岭河饮用水源地三家养殖场(荥经县顺江养殖场,荥经县安顺养殖场,荥经县安乐兔场)的关停搬迁问题。

二、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整改落实。

(一)关于电鱼案件。

2、是在重点河段与公安联合安装固定警示牌10余个,强化宣传,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毒鱼、炸鱼行为。目前,警示牌已由建明广告装饰公司制作,将与河长制公示牌同时安装。

(二)关于养殖场的关停搬迁。

1、对荥经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200米内模养殖场进行核查清理,共13家,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12家,肉羊养殖场1家,长毛兔1家。建立完善台帐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2、是已拟定《荥经县相岭河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上报县委、县政府。目前,等待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后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力争做到在12月底前依法完成关停或搬迁工作。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拟定《荥经县整治电鱼毒鱼炸鱼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各级联动,部门协同,民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方针,运用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毒鱼、炸鱼行为。

2、以河长制工作体系为平台,积极推进村级河道水产资源保护辖区管理责任体制,力争常态监管、打防同步,保护和增殖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障捕捞渔业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对非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积极配合县环保局做好污染防治设施完善、设施运行、废弃物综合利用,达到环保要求,加强进行指导和服务工作。

4、是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河庄境内共有河道27条、长62.27公里,其中省级1条长xx.7公里(单边),区级10条长34.57公里,镇级以下16条长26.13公里。河长制“方千娄直河”在我街道境内长8.2公里,起止义蓬界(南新线)至沿塘河,其中城隍庙直河长3.9公里,五工段直河长4.3公里。

20xx年以来我们先后投资6185.62万元对10条长25.5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其中区级5条长16.4公里,镇级以下5条长9.1公里。投资1089.94万元对城隍庙直河3.7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五工段直河至今未整治过。与该河道连通的河道有新和横河、河庄横河、三工段横河、江东围中横河、四工段横河、新江新创横河。河道边共有排放口112个,其中农业排水及雨水口75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排放口2个,生活废水排放口35个。沿河有河庄酱菜厂、友盛菜厂、南阳垦区江乐菜厂、钱江染化等企业。

(一)成立工作班子,实施五水共治。建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第一副组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农村河道治理组、生活垃圾处理组、集镇截污纳管组、禽畜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组、防洪排涝治理组六个专项工作组,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河道治理和其他五项举措相辅相成,共同推进。

(二)建立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街道及时出台了“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农村河道治水实施方案。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其中流经本街道的1条省级、四条区级河道由区确定四套班子的领导任“河长”外,街道内其它12条河道由街道班子领导担任“河长”,有关科、办担任“河长”单位,河道流经地的村书记担任属地“河长”,使我街道的主要河道实现了“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同时我们对辖区的主要河道进行排放口全面排查摸底,17条河道共有排放口861个,其中农业排水口320个,生活废水排水口533个,农业企业排水口8个,我们将这些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

(二)推行河长制,推进各项工程建设。

一是五工段直河疏浚工程。起止为三工段横河至沿塘河,长4239米,土方58904方。今年4月21日开标,杭州绿恒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现正在做出土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方千娄(五工段、城隍庙)直河整治工程。主要以绿化为主,城隍庙直河西岸绿化色块种植3800米(5511平方米),五工段直河五个节点绿化、200米河岸砌石,预算金额220万元,现五工段直河五个节点绿化、200米河岸砌石刚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是河边拆违工程。沿河有违建小房16间,计290平方米,现已拆除10间,计168平方米。

三、建议和要求。

(一)五工段直河从未整治过,要求对五工段直河进行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河道建设。

(二)在无法搬迁的情况下,要求区里统一出台蔬菜酱菜企业废水处理办法。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尊敬的吴省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我县加快推进灾后重建、谋求20xx年工作良好开局之际,我们有幸迎来了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我们感到非常振奋。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就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开展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二、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回乡创业。制定了《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从项目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在项目用地上,我们对外出农民工回乡从事生产经营需占用土地的,优先审批建设用地,属县本级收取的各种规费采取即征即返的方式予以减免;从事养殖业发展、兴办“农家乐”需占用农用地的,按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审批,免收相关规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种、养殖业生产的,其经营年限放宽至50年,承包林地的,还可以延长至70年,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并可依法采取转让、转包、互换、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在税收上,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年检费,并实行上门服务;兴办服务型企业的,当年新招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配套费、教育附加费;进入产业园区发展的,所创办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回乡农民工兴建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其完成的实际投资额不同,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是坚持鼓励回乡创业与有序输出并重,进一步做大做强劳务经济,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四是以农民工回乡创业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以创业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推动全民创业深入开展。

谢谢大家!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xx年半年来,我执法大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xx〕130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政法〔20xx〕2号),积极推进部门联动执法,有力推动治超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有效打击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现将我执法大队治超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方案。

20xx年9月,我局和县公安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黎平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职责,强化交通执法工作的职能,及时与货运源头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源头治超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货运源头企业,强化货运源头监管,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和沙石场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与企业签订责任书,使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

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派发宣传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主要治超路段和源头企业共悬挂治超横幅20多条,向广大车主派发宣传单1000多份,利用县新闻中心在有线电视网络宣传治超工作相关政策等方式,把宣传工作贯穿治超工作的.全过程,形成正面引导,做到群众理解、社会支持和车主配合,营造了良好的治超氛围。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面推进治超工作。

1、各方联动,推进源头治理。我大队认真落实源头单位巡查制度,经常深入货运、物流、维修企业及大型厂矿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分别与15家货运源头单位签订了治超责任书,组织执法人员到货运企业开展源头治超宣传,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的监督管理。组织人员深入到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和沙石场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明确路政执法中队管辖区域及责任,加强了对企业的巡查监管,对装载量较大的货源单位进行了排查摸底,为货源单位公示工作打好基础。同时我局与公安局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明确各自分工,共同做好治超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我局加强动静态监控,坚持以流动治超为依托,重点加大对g356线、s242线等地方的治超力度,特别是三什江以及矮枧等重要路段的打击力度。我大队通过加强部门联动,以流动巡查和举报相结合的执法方式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逐步形成全县监控治理网络,同时严格执法处罚,认真执行省交通运输厅新颁发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行处罚。半年来共出动治超执法人员6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辆,检查车辆163辆次,卸载42吨。未发“百吨王”货车。

(一)继续强化工作领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把治超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加强治超工作领导,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综合治理,推进治超工作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联合执法机制。贯彻落实全国治超整治专项行动的新规定,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调沟通,相互支持配合,制定细化执勤计划,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做好相关的执法衔接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流程的每个环节,做到紧密协作。

(三)进一步强化路面治理力度。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并重的治超方针,交通、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部门联动与区域联合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主要干线、危桥及其他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群众投诉多的地点和路段。着重加强对车货总重超过49吨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保持严管态势。

xx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xx年7月2日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经济普查工作五年一次。建国以来,我国已先后于20xx年、20xx年进行了两次经济普查,今年开展的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国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方法是全面采用信息化手段,大量引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pda),对经济普查对像进行现场拍照、数据现场互联网录入,建立全面覆盖普查区的电子地图,进一步提升联网直报系统的应用水平。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间点是xxxx年xx月xx日,普查时期资料为xxx年年度资料,普查时间由xxx年至20xx年历时三年,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xxx年xx月xx日前)。主要工作是:成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召开普查工作会议,组织开展社会宣传动员;按照普查方案,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综合试点方案、数据处理方案和数据质量控制预案等;开展好普查综合试点;绘制普查电子地图,划分普查区域;选配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好普查工作队伍;“地毯式”对普查区域进行清查摸底,摸清普查对象总量及分布情况;做好普查数据处理的条件准备工作,补充必须的数据处理设备。

二是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发布、总结表彰阶段(xxxx年x月—xx月)。主要工作是:做好普查现场登记、复查工作;完成普查编码、数据录入、上报、审核和验收工作;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抽查,对普查数据进行质量评估;维护好电子地图信息,建立好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公报发布,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组织开展先进评选活动,召开总结表彰会议。

三是资料开发、更新维护阶段(xxx年1月—xxx年xx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编辑印发简明普查分析资料、简明普查数据资料以及工作总结、文件汇编、画册等工作资料;组织开展普查课题研究、统计分析和相关评审,编辑出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等资料;做好各种文件、资料、出版物的整理归档工作。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县长、常务副县长多次调研、听取了县经普办的工作汇报,对如何做好我县经济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县经普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召开了三个重要会议。x月xx日,县长xx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对全县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将经济普查工作纳入乡镇(管理区)及相关部门xxx年、xxx年、20xx年的年度绩效文明考核范围,考核分值为x分。x月xx日上午,在县委新会议室召开了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会上,各乡镇(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向县人民政府递交了责任状。xxx月xx日下午,在县财政局召开了全县单位核查摸底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对单位核查摸底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和相关业务培训。

二是成立了县乡两级普查机构。x月x日,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x为组长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县统计局、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工商局等xx个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经济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下设业务指导组,宣传后勤组,第二产业调查组,第三产业调查组,投资、能源、水资源消耗调查协调组,数据处理组,统计执法组等8个工作组;各乡镇(管理区)也都成立了由乡(镇)长、管理区主任为组长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三是加强了“三员”的选配。根据工作需要,县经普办要求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年龄必须在xx岁以下,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要求pda操作员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水平。通过严格筛选,全县共配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xxx名,pda操作员x名。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xxxx年根据国家、省、市级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通过多种举措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共有xxx家,截止今年x月,全县参保人数xxxxxx人,其中城镇职工xxxxx人,城乡居民xxxxxx人,纳入定点的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xxx家,其中公立医院xx家(二级医院x家,一级医院xx家),民营医院xx家(其中二级综合医院一家,二级专科医院一家);定点药店xx家,xxxx年使用基金总额预算近x亿元,医保基金监管人员x人。参保人数多,“两定”机构多,使用基金多,监管人员少,“三多一少”,基金监管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xxxx年x月x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xx县人社大楼-楼启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仪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锋同志出席仪式并讲话,参加本次活动启动仪式的单位有xx县医疗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县劳动监察局、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负责人、社区代表。启动仪式上进行了医保政策宣传与咨询、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发放医保政策宣传资料、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折页手册、海报等xxxx份,公布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曝光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配合做好宣传月的相关工作,有电子显示屏的医院滚动播放宣传月活动主题内容,悬挂“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基金安全”横幅,张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

2、强化医保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我局与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了《xx县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的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xx县xxxx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两定机构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全覆盖检查;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印发《xx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服务违规行为自查的通知》,要两定机构对照典型案例中查处的问题逐项进行自我剖析,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下发了《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收费目录匹配错误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定点机构对收费项目与医保目录匹配错误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填报整改台账。

3、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积极完善医疗保障局的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明确执法权限、管辖范围、处罚程序,规范执法程序。今年x月份开始,我们的基金监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依法依规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充实骨干力量到基金监管队伍,监管人员x人中,有x名人员有医疗专业技术职称,其余皆为财务、信息人员,提高了对医疗机构的稽核和医疗费用的审核能力。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金监管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基金监管工作需要。

4、创新监管举措,提高监管效率。一是建立预警监控分析机制,对所有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费用、次均住院费、次均住院天数、扶贫床位使用情况等指标,每月开展数据分析,发现指标增长过快、特殊科室(妇产科、理疗科)占比过高等异常现象,及时约谈定点机构负责人,以尽快查明原因纠正错误(x月份有两家医疗机构的院长被约谈,通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目前两家医院的总额控制、次均费用等指标已有效控制);二是开展部门联动,制定《关于对乡镇医疗机构挂床住院现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月份与卫健委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医疗机构挂床住院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对住院总挂床率超xx%以上的医疗机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入院后前两天住院挂床率超xx%以上的医疗机构约谈单位负责人,并对查实不在床的住院患者所发生费用的医保基金支付部分予以全额追回,同时处以x倍行政处罚,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有力遏制挂床住院、低标入院等违规现象,三是探索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强基金监管,在日常稽核、突击检查的基础上,邀请人保健公司x中心支公司的专业医保稽查团队,对两家民营医院,一家二级公立医院开展了医保基金专项检查,目前,对两家医院存在医保目录对应错误、超限制性用药、超标准收费、低标准入院、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造成的医保基金支出,全额予以追回,并对两家民营医院暂停医保业务,限期整改。通过基金专项检查,不但查处了医保违规,医保局自已的基金监管队伍也得到了很好的培训和锻炼。

通过日常稽核、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县域内xx家定点医疗机构、xx家定点药店、xx家医疗门诊部的全覆盖现场实地检查于x月底完成,通过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技人员执行医保管理规定不够,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入院指征把控不严,因病施治执行不力,导致出现低标入院、挂床住院、套餐式检查检验、过度治疗(违背正常医疗规范行为,脱离实际病情的小病大治,开具大处方,滥用抗生素,大量使用辅助用药,无指征用药等)、分解收费、超标收费、超限制性用药、三大目录对应错误等等违规行为。

2、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利用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报销比例高的优惠政策,以“免费接送、免费吃住、有偿住院”等为噱头,招揽该群体人员住院,有小病的就大治,没病的就以理疗按摩等项目养生,浪费有限的医保资金。

3、定点药店以开展促销活动为由,摆放生活用品;将自费药品串换为可报药品纳入基金支付;开具大处方,以压卡方式分解处方。

通过全覆盖日常稽核、举报案例的核查、第三方检查组的'专项检查和两定机构的自查自纠,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机构作出了相应处理,截止x月底,共计约谈xx家定点机构负责人,向xx家定点医疗机构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暂停x家定点机构医保结算业务(目前有x家民营医院暂停x个月,还处关停状态),万元,给予x家定点机构行政处罚,万元,。根据省里统一部署,xx月份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秋季攻坚”行动,x市交叉检查组到我县核查了x家医院、x家药店,xx家诊所,x市交加检查组到我县核查了x家医院、x家药店,x家诊所,以上定点机构违规费用还在处理当中。

1.基金支出压力逐年加大。一方面,参保扩面空间有限,年度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比例约为x:x,基金保险属性体现不明显,泛福利化倾向较突出。截至xxxx年底,我县医保参保率已达到xx%以上,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通过增加参保人数增加基金收入的空间越来越小。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今年新增城市贫困人口享受农村贫困户同等报销待遇,在没有其它增量资金补充的情况下,基金面临的支付压力必将越来越大。

2.基金监管难度较大。全县医保涉及的“两定”机构由于点多面广,基金监管的难度不断增大。医疗行业专业性很强,部分病种缺乏临床路径规范,监管中缺乏判断标准,加之医疗信息不对称,医疗行为的正与误很难准确判定。少数医药机构将医、患双方利益捆绑在一起,在利益驱动下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监管方查证事实十分困难,处罚依据难以获取。年初,我县根据各地综合实际,将全年医保基金使用额度下达给了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有效控制了基金支付的规模虽然起到了一定约束作用,但由于测算、分配机制还不太科学合理,奖惩有序的制约机制还不太完善,以致对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没有有效发挥。有的医疗机构为了降低医保额度不足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采取不合理转诊转院,损害患者利益,增加基金支付成本;有的医疗机构降低自付费用、派车接送、提供免费伙食费等方式,吸引特殊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五保户、低保户)住院;有的采取低标入院,降低入院指征收治病人,小病大治;有的增加入院检查项目,存在不合理的“套餐式”检查治疗,特别是中医疗法,部份医院还存在挂床住院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

3.基金监管队伍专业化有待加强。一方面,我县基金监管面临严竣局面和新的挑战,现基金监管队伍人员配备不足,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使监管力度上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加强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迫在眉睫;另一方面,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律框架还有待完善,未涵盖参保人等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对参保人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往往由于金额不大,尚不够诈骗罪的判定标准,导致难以依法处罚。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最严重的也只能是取消其定点资格、暂停结算,违规成本较低,导致挂床住院、过度检查治疗、超量重复用药、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伪造病历等方式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4.医院发展方式有待改进。长期以来“以药养医”“以检养医”的医院生存发展方式,导致了医疗成本不断攀升,医保基金负担不断加重,医保制度改革难以进一步深化。同时,尽管目前医保政策、制度设计,立足于通过各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差异化,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但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在技术、设备以及服务等各方面都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小病进社区(所)、大病进医院”的分级诊疗制度还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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