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汇总17篇)

时间:2023-12-06 16:16:01 作者:雁落霞

在情况报告中,我们应该突出重点,提供清晰的标题和标注,以便读者快速浏览和定位所需信息。掌握一些优秀的情况报告范文,对于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会有很大帮助。

清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时至今日,我进入xx银行已经快一年了。在20xx年的上半年,我先后在总行公司部、xx行授信审批部学习和工作过,现对自己20xx年的工作进行总结。

日常工作包括与各分行保持关于对公存款变化情况的沟通,每日制作并向主管领导和分行领导报送对公存款头寸表和整理存款大额变动情况、oa系统的文件流转以及本部门收发文件、内部通知、资料打印、物业沟通等琐碎工作。

周期性工作包括每周向主管领导、办公室报送当周工作概要;每月初从数据平台和各分行处汇总公司条线存款、贷款、票据直贴、贷款收息数据,将经营分析月报报送计财,汇总和整理“三法一引”报表报银监局,行领导讲话任务分解表、工作推进表、工作总结报办公室、贷款投放台账报风险监测中心。

临时工作包括搜集整理本部门xx项目相关材料、汇总公司条线制度、参与设计客户档案模板、参与第一期公司业务培训班的接待工作,撰写报送省银监局、xx支行、省金融办的调研报告,撰写本部门的资产盘点自查报告、档案与印信管理自查报告等等。

来到本部门时间还不长,日常工作是担保公司担保额度审批。周期性工作包括按月汇总整理涉农贷款报表报总行农村金融部,整理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月报表,按季度向省银监局报送房地产贷款风险监测表。临时性工作包括撰写《进一步规范企业短期融资渠道管理工作方案》,参与某医院病房大楼贷款申请项目实地调研。

如果说工作的第一个半年的是适应新环境,实现从学生到职场人的角色转换,那么第二个半年则是融入新环境,实现从看工作到做工作的转变。对比去年11月末到岗时对总行机关工作的无从下手,6月初进入新的岗位后能以较快的速度接手新的工作,融入新的环境,思考工作中面临的新的问题,足见在这第二个半年里,确实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自己还存在不少问题,在公司部的时候,对本条线的产品、业务等基础知识了解不够,工作常常不知其所以然。同时由于自己担任综合员的岗位,工作量比较大也比较琐碎,很难静下心来认真思考和探究一些业务上的问题,有时对分行提出来的问题一知半解,答非所问。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自己也很着急,希望能多接触一些业务,在工作中有时候也会有一些负面的情绪,这些不够成熟的表现与职业经理人的标准相距甚远,还需要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严格要求自己,学会调整自己的情绪和心态。换岗之后,如愿以偿能够独自负责担保业务这块的工作,同时由于在上一岗位的积累以及两个岗位之间比较密切的关联关系,对之前一些不懂的问题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每天都能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收获着积累和成长带来的喜悦。

真心希望在自己工作满一年之际,能够取长补短、扬长避短,更主动地学习、更踏实的做事、更快速的成长。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一)强化领导。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及镇长任总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配备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强化宣传。年内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12次。制作了河道沟渠、坑塘湖库公示牌23个,防汛重点点位公示牌6个,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用广播、一封信、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年内12个园区共广播宣传3000余次,在禁渔期发放《禁渔通知》1200份,年内共制作了宣传标语326幅。在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和设立公示牌52个。

(三)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总河长由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镇级河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并配备巡查责任人,同时明确“河段长”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巡河工作,建立巡查日志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辖河道周边的动态,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四)制定、印发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州河湾镇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镇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河道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河长制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河道、河长考核与奖惩制度、河道河长例会报告制度、河道巡查督查制度等制度均全面建立。编制了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一河一档资料已基本完善。

(五)加大对镇、村两级河长的业务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镇政府以及镇河长制办公室对涉河村的河长、巡查员进行了系统的工作业务培训,并且坚持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河长制工作,增强镇村两级干部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六)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编制了辖区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七)积极开展了河道入河排污口污染源普查。详细摸清辖区各条河流污染源发生地址、污染类型,理清并形成了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解明确河段长的责任,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形成了河库管理“四张清单”。

(八)强力整治河库突出问题。

1、集中开展了环湖环境整治工作。下大力气清理“四乱”,维护好库区生态环境。强化日常巡河检查,汛期坚持了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通报信息,确保了汛期安全。

2、强化护岸工作。各村河长以及岸线防护员沿河岸捡拾垃圾、杂物,开展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洁”四项行动。营造了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氛围。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为此项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机制。我镇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为搞好全区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涉及相关工作的7名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13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环保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同时,要求19个有关乡镇、7个区级相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兼职环保人员,层层加强对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有关乡镇、部门的目标和责任,并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区积极组织实施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完成12个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率100%;生活垃圾治理项目5个,完成率100%;畜禽养殖场治理项目2个,完成率100%;屠宰场治理项目2个,完成率100%;农村沼气池建设1946口,完成率100%;足额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共计投入资金2677.8万元。

1、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今年市上下达我区任务4个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任务,我区对高粱镇、太安乡、同福乡、苏家乡、新店乡等5个乡镇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采用厌氧净化和人工湿地相结合的治理工艺,修建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计总投资约1600万元,现正进行主体工程土建施工。

2、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今年我区对石子镇等5个乡镇的场镇生活垃圾进行了治理,5个乡镇已建成垃圾收集池12个、垃圾库5个、垃圾桶86个、新增垃圾转运车4台、年清运垃圾3654吨,总投资206.3万元,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100%。

3、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屠宰治理情况。畜禽养殖场治理,今年市上下达我区目标任务2户,实际完成2户,其中治理1户、自然关停1户,总共投入3.2万元,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100%;畜禽屠宰场治理,今年市上下达我区目标任务2户,实际完成2户,总共投入3.8万元。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100%。

4、农村沼气池建设情况。今年市上下达我区农村沼气池建设任务1425口,已完成1946口,共计投入资金875.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6.6%。

5、河流漂浮物打捞情况。今年我区共计打捞河流漂浮物1386次,打捞水葫芦28536平方米,清理河道长度26.8km,清理沿河垃圾1254吨,清理淤泥3482立方米,共计投入资金约48.5万元。所有乡镇均对河流漂浮物进行了打捞,部分乡镇还固定专人定期对河面进行打捞清理,保证了河面清洁,无漂浮物。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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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流域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20xx年全市省级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2%;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100%。在水利部组织的xx市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验收中,xx市以99分的高分通过验收。

一名领导一条河,河段大小事都管。

20xx年年初,xx市出台了《x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各级河长、河段长及其工作职责,并向社会公布。全市共落实河长、河段长和村管员1947人,做到了每一条河流、每一河段都有当地党政分管领导负总责,实现了河道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同时,在全市主要河流河岸显著位置树立河长、河段长公示牌473块,标明河长、河段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直接向河长、河段长反映问题。

为保障“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xx市出台了《xx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内容。市级安排300万元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强化日常督查和年底考核,市政府先后召开九十九溪、晋江、洛阳江河长会议,对三条河道水环境存在问题进行通报,部署流域综合整治任务;期间,相关县(市、区)相继制定本辖区相关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进度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多管齐下除污染重拳出击治“四乱”

工农业、生活污染,“四乱”问题是影响流域水质的“杀手”。为此,在xx市水资委的统筹协调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执法,强化污染源和“四乱”问题的治理。九十九溪水质监测数据显示,九十九溪整治前(20xx年1月)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70mg/l、氨氮3.86mg/l;目前化学需氧量42mg/l、氨氮1.06mg/l,主要污染得到消减,水质有明显改善。

在污染源治理方面,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xx在严把项目环评关口,对晋江、洛阳江流域严格实行“四不批”政策,从源头上消除影响流域安全污染的隐患的同时,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明确禁养区、禁建区、可养区范围,要求限期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积极推进非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

今年来,xx已关闭和拆除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1995家,拆除猪舍面积60.4484万平方米,削减生猪存栏25.9049万头,完成213家存栏250头以上养猪场达标改造任务(其中关闭退出144家)。山美水库、惠女水库、陈田水库等重要水源地流域禁养区生猪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拆除。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年全市计划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34个,年度计划投资8.07亿元,计划建设(扩建)污水处理厂(站)15座,泵站14座,建设管网243公里。目前,全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计划内项目共完成投资18372万元。

在“四乱”整治方面,xx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涉河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乱堆乱倒乱建、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20xx年以来,全市共取缔非法采堆砂场(点)122处,查处非法采砂船只45艘、违规车辆37部,拆除河道违章搭建32处,制止违章搭建63处、违法倾倒渣土事件77起,“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加强水生态修复,筑牢水安全屏障。

保障水安全是系统工程。为正本清源,xx市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考虑影响到水安全的系列问题,实施山水林湖系统治理,努力使河流恢复生机。

在水生态修复方面,深入开展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xx市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自开工以来累计完成投资11.28亿元,占总投资13.45亿元的83.9%。今年已完成投资1.95亿元,整个试点项目将于2017年全面完工。启动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编制项目建设5年规划,计划投资42.65亿元,实施120个项目,治理河长848.12公里。20xx年-已实施11个项目,共完成投资9126万元,其中20xx年2个试点项目已完成5870万元,永春试点石鼓段c1标段和洛江试点试验段(官洋坝至俞公桥)已完工。20计划实施的7个县(市、区)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完成3256万元,惠安县黄塘溪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紫山段)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支流官溪、蓝田溪整治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0%。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86万亩,完成投资11189万元。四是实施石壁水库、桃源水库,泗洲水库、龙湖水库、大樟溪德化城关下游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等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

在流域综合整治方面,持续推进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连续五年在全省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抓好石狮、晋江、南安跨境流域污染治理三年行动以及晋江西溪永春段、黄塘溪2条跨境流域整治。创新开展赛水质活动,第一批小流域“赛水质”活动累计投入2.1亿元,整治河道55公里;第二批20条小流域“赛水质”活动投入1.22亿元,开展整治河道40公里,20条参赛小流域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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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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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一、组织领导(20分)。

我场按照要求将河湖管护列入单位重点工作,实现了“八有”,得8分。

我场按照要求制定了“四个一”并落实到位,得4分。

我场按照要求对河湖管护责任明确,落实了“五员”并到岗到位,得2分。

我场按照要求已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信息,得6分。

二、日常管理(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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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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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我们严格落实了“四个一”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做到了及时处理,得10分。

我场按要求设立了河库长公示牌,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得5分。

我场协助上级河长和部门开展辖区内河湖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并配合开展相关问题集中整治,得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干净、清洁,配备2名保洁员对河道进行日常保洁,得10。

5、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占乱建现象,无违章建筑。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内无乱占乱建现象,无违章建筑,得5分。

6、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围乱堵现象,无违法障碍物。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内无乱围乱堵现象,无违法障碍物,得5分。

7、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采乱挖现象,无非法采砂、违法捕捞行为。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内无乱采乱挖现象,无非法采砂、违法捕捞行为,得5分。

三、管护成效(35分)。

1、乡镇场交界面水质经检测达标,辖区内河湖管护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20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水质优,群众满意,得20分。

我场已按照县水务局的要求,在集镇桥子洞设立水生态文明示范点,并开工建设,得15分。

根据《xx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分解和要求,为明确县乡村三级对全县范围内河沟的保护管理责任,确保全县重要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xx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河长制实施文件。现对“河长制”落实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组织制定的河道治理计划及其进展情况。

目前已经出台了河长制的相关文件,方案已由县政府印发实施,各乡镇也已实施了各自制定的河长制文件,同时河长制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已印发给给乡镇。通过县、乡镇、村三级管理体系对河沟进行监管和治理。河长制明确了各河长负责人;考评办法、评分细则,确保在2016年底前在全县全面推行落实好“河长制”。通过河长制制度:1、规范河沟周边环境,清除并制止封沟、填沟、占沟、占坝、占滩地等进行建设等非法项目;2、加强河道管理,杜绝采砂现象;3、强化河沟水生态保护,防治水污染,制止乱排、倾倒垃圾行为;4、制止在沟坡、河坝、堤身耕种农作物;5、提倡生态养殖、公益性投放,严禁在涡河、茨淮新河等非养殖区设置围网、网箱,严禁在距河岸500米范围内设置规模养殖场或堆放养殖污染排放物等;6、有计划对河堤、河滩进行绿化、美化等。通过落实“河长制”工作,确保全县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文明持续健康发展,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的目标。

二、河道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

成立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乡镇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水务局、县住建委、县农委、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畜牧局分管同志组成。

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巡查、考评,并做好记录和通报。9月份开始,县河长制办公室对全县进行了第一次督查,并发布了第一期通报(详见附件),要求相关乡镇及部门抓紧整改到位。县河长制办公室将继续落实“一月一考评,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对河长负责人和乡镇进行双重考核,督促当月发现的问题,当月解决。

目前按照我县河流的规模和流域面积划分为三个等级,1、主干河流(流域面积在140平方公里以上),2、主要大沟(流域面积在10-140平方公里),3、中沟、小沟河流(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下)。以全县五条主干河流为主线,以控制一定面积的大中沟为延伸,按照“跨乡镇统筹、分地域负责”的原则,主干河流由县领导担任主要河沟的总负责人,即县级河长,安排布置河沟水环境治理和管理;主要大沟由各乡镇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重要水域的负责人,即乡镇级河长,落实河道治理各项任务要求,控制水量使用、确保水质良好;中沟、小沟河流由各村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水域负责人,即村级河长,及时上报区域内河流情况,落实河道治理各项任务要求。

河长是包干河沟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协调河沟保护与社会建设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纠纷,组织整改包干河段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河长制”领导小组。

四、协调解决的河道治理中的有关问题。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各河流现状,制定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位河长、河段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河长、河段长开展工作,主动加强沟通协调。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和各地的典型经验,及时曝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倡导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流域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组织对辖区内“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县乡政府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实施。

(四)加强执法,依法处理。对于河道中乱搭乱建、乱设砂石料场、违法采砂、乱设网箱等违法行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环保局、畜牧水产局,坚决依法处理这些违法行为。

五、采取的其他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过招标确定专业保洁公司,每月对涡河、阜蒙河、茨淮新河、北淝河、芡河重要节点进行水草、漂浮物打捞,保持水面清洁。8月份,按照县里安排重点对城区内向阳沟、芦沟、马沟的水草、漂浮物打捞,清理面积7.6万平方米;9月份对五要主要河流及庞沟、蒙凤沟、s203线北段公路沟等重点大沟进行了水草打捞,同时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河塘水草进行打捞。目前各乡镇,因之前没有把河面清洁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河面清洁经费不足,建议各乡镇及县财政对此有专项的资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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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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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XX区总河湖长年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xx区委、区政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以全面改善水环境,系统修复水生态,合理利用水资源,有效防治水灾害为目标,全面推进各级河(湖)长从“有名、有实”到“有力、有为”的转变。通过一年来的积极努力,xx区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涌现出一批“榜样河长、示范河湖”,为推进xx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水生态保障。

(一)高位推动,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6月10日,区级总河(湖)长、区委书记召开区委常委会,传达贯彻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进行安排部署。8月2日,区级总河(湖)长、区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了市河(湖)长办《关于贯彻落实2021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的通知》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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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月7日,xx区召开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区河(湖)长大会。传达天津市2021年总河湖长令和天津市节约用水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区级总河(湖)长区委书记、区长出席并讲话。全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级河(湖)长参加会议。

(二)联防联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落实区级总河(湖)长安排部署,一是完善了协调联动机制。每月召开调度会,督促各相关部门“敢于报到”“勇于报到”,“真报到”“真解决问题”,通过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中的难点问题。二是完善了区域联动机制,按照《决定》要求,主动对接上下游、左右岸,在与滨海新区、西青区建立“跨界河(湖)长”机制的基础上,与河北霸州市、青县、大城县、文安县建立了跨区县“联防联控”和“跨界河长”机制,全面提高河(湖)治理保护联防联控水平。三是完善了水环境治理会商机制。在跨省河道水质联防联治上,与上游河北省青县建立了水环境信息通报、应急联动、定期会商机制,联合开展水环境排查,积极推动问题点位整改,共同推进跨境河流水体水质稳定达标。

(三)有序推进,全面完成河(湖)长制主要任务。印发《xx区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主要任务》,积极推进,定期调度,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9大项41个子项年度主要任务按期完成,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2021年全市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位列全市16个区第3名。

(四)明责履职,积极落实巡河责任。一是开展河(湖)长培训。结合镇村级组织换届,开展全区河(湖)长培训四次,培训各级河(湖)长1300余人次。二是积极推进各级河(湖)长履职,2021年,区级河(湖)长巡河67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河1959次,村级河湖长巡河98480次,发现问题,立整立改,为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定期召开河(湖)长制例会,通报重点工作进度,研究解决水环境治理突出问题,全年召开河(湖)长制例会和专题会议18次。

(五)突出重点,开展河湖水环境集中清整。一是开展“春季河湖水环境专项清整行动”,完成整改点位354处,清理水面漂浮物3163.3平方米,堤岸垃圾9625.2立方米,清除捕鱼网具25个,拆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50个,拆除旱厕10个,打击各类监督执法案件3起,通过为期一个月的春季河(湖)专项整治行动,全区水环境综合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二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评估。27处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治理效果评估、水质检测、公众调查评议等工作,并建立了常态化管护机制,防止反弹反复,确保长治久清。

(六)示范引领,打造一批“榜样河长示范河湖”。印发《xx区“榜样河长示范河湖”三年创建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区创建示范河湖40条段、农村示范河湖135条段,榜样河长44名。2021年,全区共培树镇级“榜样河长”1名,村级河长8名,示范河道10条,农村示范沟渠坑塘28座,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

(七)建章立制,完善河湖“一河(湖)一策”。积极推进我区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编修工作,并于2021年12月中旬通过专家论证,印发全区执行,为我区今后五年的水环境治理工作提供规划保障。

(八)强化宣传,营造人人关爱河湖的良好社会氛围。2021年,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大喇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先后推出《从“有名有实”到“有力有为”,这里的河(湖)长制交出阶段性“答卷”!》《天更蓝,水更清!河(湖)长制名副其实!》《“十四五”xx怎么干丨区水务局:打好“生态牌”做足“水文章”》《“岸绿景美”上新!河(湖)长制铺展xx生态画卷》等新闻报道80余篇,在今日头条、xx融媒、电视、电台等平台广泛推送。同时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形式发放宣传册13000余册,张贴横幅300余幅,利用大喇叭进农村、进社区,播报约12690次,形成了全社会人人关爱河湖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严格监督,定期开展河(湖)长制考核。对全区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一级河道、区管干渠、团泊水库的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印发考核通报12期,对成绩前三名和后三名的河长直接点名道姓通报全区,倒逼各级河长履职。开展乡镇河(湖)长制管理督导检查,通过检查考核和暗查暗访推动问题解决,督促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做好河(湖)长制常态化管护。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我区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常态化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市、区级暗查暗访每月通报的问题,有的就直接发生在公示牌下,直到被上级部门通报,才落实整改。检查组通报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不能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二是落实联动机制不到位。上下游、左右岸协调不足,沟通不畅,造成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三是宣传引导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根据市河(湖)长办2021年第四季度河湖管护情况民意调查显示,我区总体知晓率、是否见过工作人员巡河管护、河湖水质情况满意程度等三方面得分偏低。

三、下步措施。

2022年,xx区将立足于找不足、补短板,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强化河(湖)水环境治理措施,为全面提升xx区河湖水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一)深化基层河长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继续开展基层河湖长履职培训,让各级河长深刻领会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熟知自己应该“巡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畅通河(湖)长制管理工作最后一公里。

(二)抓好监督考核,发挥“指挥棒”作用。继续对全区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一级河渠、坑塘、水库的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开展乡镇河(湖)长制管理督导检查,通过检查考核和暗查暗访推动问题解决,对屡查屡犯、问题突出的相关河长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调度,推动完成河湖长制重点任务。积极推进河(湖)长制年度工作任务。定期调度,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四)持续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村为单位,以村级广播为载体,利用向群众汇报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强群众爱河护河的自觉性,让群众及时了解河(湖)长制工作及其重要性,引导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形成“共管、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

区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我区xxxx年河(湖)长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x市第x号总河长令、《x市xxxx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和《x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引领,聚焦河湖治理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坚持在“见行动”、见成效”上下功夫,全力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而不懈努力。

(一)区乡村三级河湖长履职情况:为提高我区巡河巡湖频次,区河长办通过温馨提示及印发《关于xxxx上半年乡、村级河(湖)长履职工作情况的通报》,督促区、乡、村三级河(湖)长规范巡河巡湖工作,加大巡河巡湖力度,熟练使用“河长通”app,确保年底巡河巡湖次数满足要求。针对市委督查办督查我区存在的问题,区委督查办、区河长办分别进行了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x月xx日,区委督查办、区河长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区xx个乡镇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截至x月底,区级河长累计巡河(湖)督察xx次,发现问题交办x起,乡级河长累计巡河(湖)督察xxxx次,发现问题x起,解决问题x起,村级河长累计巡河(湖)xxxx次,发现问题xx起,整改完成xx起。区级河长交办事项,涉及乡镇全部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x月份有xx个乡镇,x个街道,高新区乡级河长巡河完成率达到xxx%,村级河长巡河巡湖完成率增加明显。在x月份通报中,我区区、乡、村三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完成率上升到第三名,并从x月份开始,从河长巡河系统内调取区、乡、村三级河湖长巡河完成情况,分别从上半月和下半月进行重点提醒,力争区、乡、村三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完成率达到xxx%。

(二)河湖“清四乱”巩固提升行动:为推深坐实河湖长制,加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河湖面貌。经区领导同意,区河长办印发了《xx区河湖“清四乱”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完成前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了xx区河湖“清四乱”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并以区政府办文件印发实施;x月xx日至xx日,区委督查办、区河长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了现场督查,梳理发现问题xx余个,已交办到属地乡镇,目前,已完成整改xx多个。完成市河长办《关于征求河湖“四乱”暗访问题核查意见的函》中涉及我区河湖“清四乱”问题清单现场核查工作,对其中x个较难整改的历史遗留问题,建议不纳入整改问题清单,得到市河长办认可。目前,属地乡镇已提前进入整改中。x月份通报中摸排上报问题整改尚有x个(固镇x个,罗集x个),在x月上旬已完成整改并上传和对接。

(三)示范幸福河湖建设:区水利局委托编制单位编制了xx区西淠河(虎头潭大桥至独山翻板坝)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已完成xx区西淠河(虎头潭大桥至独山翻板坝)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审查,区政府对区水利局报送的示范河湖建设方案给予了批复。区水利局已落实制作公司对西淠河示范幸福河湖河长公示牌进行更新维护,并制作安装安全警示牌及西淠河划界成果公告牌,基本完成茶产业面源污染xxxx年计划任务,河湖保洁进一步加强,排查出的“四乱”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余工作已全面启动,xx月底前能基本完成。

(四)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根据《x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六河长组〔xxxx〕x号),经区政府同意,区政府办印发了《x市xx区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河湖长制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砂石行业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进行砂石领域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砂石管理,截止目前,我局接到线索xx起,全部办结,移交线索xx起,截止x月,砂石日常巡查xxxx次,查获铲车xx台,挖机xx台,两轴车xx辆,三轴车x辆,四轴车xx辆,六轴车x辆,三轮车及两轮船xxx辆,罚款金额xx万元,万元,涉嫌犯罪,移交公安x起案件。

(五)工作计划制定及落实:根据《x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的通知》(六河长组〔xxxx〕x号)工作部署,结合区情,出台了《xx区xxxx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xx区河长制湖长制目标任务,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xx个项目点已全部完成(计划投资xxxxx万元);xx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东汲河治理工程顺利推进(总投资xxxx万,已完成投资xxxx万);开工建设淠史杭灌区现代化试点(总投资xxxx万);完成xxxx年度汲东干渠xx段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xxxx万);淠河治理庆丰涵建设项目正在变更设计中;完成水利薄弱环节项目xxx个(总投资xxxx.x万元);完成xxxx年小水库、西汲河、独山ppp生态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省级水利项目国土空间规划,市级水利项目国土空间规划正在推进;xx区新安镇关塘小流域治理工程(总投资xxxx万元)正在上网招标;印发《国家节水行动x市xx区实施计划》;我区已纳入直联直报的xxx家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配套率达xx.x%,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xx%以上,完成xxxx年省追加的xxx万元畜禽粪污治理项目,正在组织项目审计验收;在江家店镇林寨村着力打造xxx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围绕新老淠河流域,开展xx次电捕鱼执法行动。

(六)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紧紧围绕市河长办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1.召开区级总河长会议。筹备召开了xx区xxxx年总河长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x市总河长令第x号及第x号文件精神,审定了《xx区xxxx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草案)》,同意修订《xx区全面推行区级河长会议制度》,明确了今年我区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

2.顺利推进剩余河湖划界工作。区河长办于x月底完成剩余x条河流地籍测绘招标工作,x月进场,x月xx日完成地籍测绘评审工作,待修改完善后,争取x月xx日报区政府批复公告。

3.完成xx区石婆湖保护规划编制及审查工作。x月上旬完成了xx区石婆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审查,正在报区政府办印发实施。

4.编制区级河长任务清单并印发实施。制定区级河长任务清单,明确河长目标任务,并以xx区第x号总河长令印发实施。

5.推进区级美丽示范幸x设。印发xx区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xxxx年区级美丽示范河湖建设标准,落实试点乡镇组织实施。

6.加快推进涉河涉湖违法及现场督查问题整改。水利部、省河长办及市河长办暗访我区发现问题,区河长办收悉交办问题清单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核实,积极与属地乡镇做好对接,对能立行立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设备加快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截止目前,水利部暗访的x个一般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苏埠滩地光伏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省河长办暗访发现问题x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市河长办xxxx年河湖长制工作第一次暗访发现问题x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通报中不属于我区管辖的已对接市河长办将问题剔除。

7加快推进市委督查办通报我区现场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场督查问题丁集镇已基本完成整改,固镇镇已拆除清运侵占河道堤防上的xx间养殖场房屋,大堰沟黑臭水体整治已作为防洪排涝工程立项准备组织实施,徐集镇已拆除拦水坝,恢复到渠道原始状态,已落实紫荆花小镇铺设草皮护坡防止水土流失,并保障防汛通道畅通,现场督查的防汛公示牌为xx区灌区管理中心设立的防汛责任牌,故没有公布行政责任人。

8.河湖长公示牌更新维护。及时做好河湖长制公示牌更新维护工作。鉴于人事变动,区、乡、村三级河(湖)长调整频繁,区河长办及时跟进,全面抓好河(湖)长公示牌更新工作。

9.做好河湖长制宣传报道工作。印发xx期河长制工作简报,更新维护xx区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利用水法宣传周,发放宣传品xxxx余件,为保护水资源打造美丽河湖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10.完成水工程底数摸排及系统填报等工作。完成xx区河湖和涉水工程底数摸排工作,印发xx区河湖长制工作手册近xxx本,完成市河长办日常工作部署及系统填报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

从市委督查办印发的《x市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查通报》及市河长办印发的《关于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以及区委督查办、区河长办联合督查情况来看,不少乡镇重视不够,对河湖长认识不足,我区河湖长制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为:

区、乡、村三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完成任务率较低,距离达标要求差距较大;

河湖保洁不到位,现场督查发现河流、渠道、小水库岸边生活与建筑垃圾xx余处;与此相关的小水库管理维护不到位,今年水利部先后两次对我区进行暗访反馈带有共性的问题是防汛“三个责任人”不了解水库基本情况,不清楚水库汛限水位,无水库巡查记录、坝体两坡有杂草灌木、启闭机房杂乱无章、螺杆弯曲等等。

历史遗留问题多,没有建立台账,在资料收集上,责任心不强,软件资料严重偏少;

河长公示牌更新维护不及时,督查中发现乡、村级河长公示牌存在遮挡、变形等现象;

三、工作建议。

针对前期通报我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中暴露出的问题,结合xx区xxxx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将全面落实以下工作:

6.围绕省、市工作要点,聚焦省、市考核指标,着力实施好河湖年度治理任务,落实专项资金加强河湖库日常管护,制定专项整治、专项行动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开展行动,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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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和省市河长会议精神,按照《铜鼓县“河长制”实施方案》,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铜鼓样板”这一主题,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全面实施“河长制”,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江河湖库管理体系,全面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四乱”问题,全面实现全县河湖范围内河面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底无淤积、河水无浑浊、河岸无损毁、污水无直排、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等“八无”目标,全面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山水美丽铜鼓。

二、主要工作。

(一)及时安排部署,健全组织体系。

1、各乡镇场及时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2-3名)和所需工作经费。明确各级“河长”和河库“警长”、护河(湖)员,制定《“河长制”工作考评办法》,出台《20xx年工作要点》和《“河长制”工作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面实施“河长制”。(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10日)。

2、在河岸、湖岸的显要位置设立“河库长”公示牌,标明“河库长”姓名、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

3、20xx年4月10日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出台有部门针对性的《“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干部主抓“河长制”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4月10日)。

(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

由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场具体负责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河湖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一河一档”、“一库一档”。各牵头部门《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于20xx年4月22日前报送“县河长办”(县水务局)。

1、全面调查河湖流程或面积、底泥厚度、闸坝数量等信息,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2、全面调查河湖水质、沿线排污企业数量,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与单位:县工信委、县工业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3、全面调查河湖排污口数量,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4、全面调查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5、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沿线的畜禽养殖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畜牧水产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6、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水面及堤岸的环境卫生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农村),参与单位:县城管局(县城河岸)、县水务局(县城水面),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7、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的非法采砂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8、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的乱占乱建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城建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9、全面调查河流的乱围乱堵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10、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沿岸绿化及湿地等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三)开展集中整治,优化生态环境。

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场按照工作要求,研究确定所负责河湖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一河一策”、“一库一策”。重点做好水质达标检测、工业企业治理、截污入管和直排口封堵、农业污染控制、畜禽养殖规范、水面堤岸保洁、非法采砂整治、乱占乱建查处、乱围乱堵整顿、河岸绿化等“十项整治工程”。各牵头部门和各乡镇场于20xx年4月30日前向“县河长办”(县水务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20xx年5月3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1、河流、水库水质一律总体达标,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对水质不达标河流和水库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2、河流两侧和水库周边企业废水排放一律达标,对排放不达标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与单位:县工信委、县工业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3、河流沿线和水库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对污水直排口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参与单位:县城建局、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一律禁止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5、河流两侧和水库周边畜禽养殖一律规范,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畜牧水产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6、河流和水库水面及堤岸一律无积存垃圾,开展农村河湖生活垃圾处理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7、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非法采砂行为,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公安局等,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8、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乱占乱建行为,开展乱占乱建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城建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9、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乱围乱堵行为,开展乱围乱堵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10、河流和水库一律推进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每个乡镇场要打造1-2个较高水准的水生态文明示范点(其中镇2个,乡、场1个)。(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四)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开展河库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重点水库的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水文站,各乡镇场)。

2、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各乡镇场)。

3、对接省、市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建立县乡级“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举报投诉、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问题办理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委、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城建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林业局、县委农工部等,各乡镇场)。

4、建立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模式,统筹涉及河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编办、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交通局、县地方海事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法制局、县供电公司等,各乡镇场)。

5、开展领导干部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县审计局)。

6、开展“‘六个最美’评选活动”和先进乡镇场、部门评选,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县委组织部、县水务局等,各乡镇场)。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铜鼓电视台、铜鼓报、铜鼓政府网、手机报、微信平台等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一是宣传“河长制”的新举措和新做法,宣传党委政府保护河库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跟踪宣传,营造声势,促进整治效果。三是做好“河长制”相关信息发布。四是立足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开展河长工作“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活动,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共识与合力。五是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和个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六是建立爱水护水机制,挖掘爱水护水工作的先进典型,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充分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监督河湖管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实施河湖长制情况调查报告

2021年,我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在上级河长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始终以打造美丽中国xx样板为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强化问题导向,狠抓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整治效果。现将我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区位于xx省西部,全区国土面积xxxx平方公里,人口xx万,下辖x个乡镇,x个街道,是市府所在地。境内有xx条区级河流,xx条乡镇级河流,设有xx名区级河长,xxx名乡镇级河长,xxx名村级河长,xxx巡查员或专管员,xxx名保洁员。全区共有水库xxx座,其中x座大型水库,x座中型水库,xx座小(一)型水库,xxx座小(二)型水库,有区级库长x名,每座水库都配备了乡镇库长1名,村级库长1名,巡查员、保洁员各1名,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配置统一服装和巡查工具。

二、河长制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召开了总河湖长会。我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总体决策部署,针对我区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会议审议通过了《xx区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xx区2021年河湖长制考核方案》。

2.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因人事调整,河湖长制公示牌及时更新,按照省市最新格式要求,我办于今年x月份,统一公示牌格式,对全区的河长制公示牌进行了全面更新。

3.加大宣传力度。我区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纪念日开展了宣传活动,并组织了河湖长进行巡查工作,大力宣传了河长制,使群众更加了解河长制。

4.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因群众反映我区局部地区非法电鱼毒鱼现象严重,我区开展了非法电鱼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有问题的区域进行了全面的摸排,并加大了执法力度。

5.落实了水库水质检测费用。我办已经行文区政府落实了本水质检测费用,落实了检测单位,开展了两项水质监测。

6.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对20xx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并及时销号。抓好了xx湖水环境专项整治、持续推进v类和劣v类水治理的各项工作、xx流域生态环保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xx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我区出台了xx湖水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我区xx湖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完成了省、市、区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印发了《xx区20xx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xx区20xx年河湖长制考核方案》、《xx区20xx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全区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等。

三、河长制工作成效举措。

1.完善了河湖保洁和志愿者体系。对河长湖长发生变动的一个月内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完善了河流湖泊三员,设立了民间河长并督促履行职责;强化了“河小青”生态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区团委和志愿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河湖保洁活动,全年共开展xx多次活动。

2.加强了河湖问题督查督办。我区以总河长令形式开展了多次督办,同时开展各级河长督查督办,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另外,区河长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我区抓好了清河行动为题整改,共完成x个问题的整改。抓好了上级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3.贯彻落实地方法规和工作标准方面。我区重点开展了《xx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的宣传贯彻,结合中国水周、世界水日等开展宣传活动。还实施了河长制进党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共开展活动xx多次;县、乡、村河长湖长巡河巡湖次数达到条例规定;按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设置了河长制湖长制公示牌;对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要求建立了事件受理及处理台账、巡查记录表、督办单、河湖保洁记录。

4.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面。我区编制了审计实施方案,组织了现场审计实施,出具了正式审计意见,按时向省级审计部门报送了有关审计材料。

5.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和实现河湖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方面,我区及时更新了更新“一河(湖)一档”“一河(湖)一策”;通过省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完整填报了乡村级河长制湖长制信息、xx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消灭v类及劣v类水、流域生态综合治理。

6.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方面。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主要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了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报道,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刊发宣传报道xx多篇;大力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共开展活动xx多次;利用宣传栏、建筑围挡、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平台,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开展公益宣传累计xx多次;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了本级党校课程;由河长湖长多次带头宣讲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了全省中小学校红色、绿色、古色文化教育活动,将河湖保护作为活动重要内容;落实了《xx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方面,重点任务清单目标全部完成;问题清单整改目标全部完成,并做到每月调度工作推进情况。

8.持续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方面。(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做到了提质增效,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年平均进水bod浓度达到了全省平均水平;年人均bod削减量进入了全省前xx位;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面完成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2)建制镇污水处理:按任务要求完成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工作(3)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完善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中心城区和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中心城区垃圾填埋场已关停;中心城区已建成焚烧处理设施并运行发电。(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了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卫生检查;推行第三方治理或探索垃圾分类成效较好,积极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和普遍推广“门前三包”、清洁家庭评比。

9.持续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方面。(1)基本完成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倒逼企业发展转型,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完成了全部整治任务。(2)完成了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工作。(3)全面完成了农业、电镀、食品加工、有色金属4大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任务。

10.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1)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提供了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方案;提供了关于调整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情形管理文件;未出现因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禁养区引发投诉情形;未出现禁养区内关闭或搬迁规模以下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情形。(2)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1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高于国家目标值xx%;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超过xx%;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xx%;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xx%;2021创建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xx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达到时序目标;辖区内未发生畜禽养殖污染重大事件。

11.持续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方面。推广了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低毒低残留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且病虫情报按照《xx省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科学安全用药指南》推荐用药;推广了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

12.持续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和非法码头整治方面。(1)出台了推广节能环保型船舶和淘汰老旧运输船舶的方案或通知并开展了相关宣传、推动工作,淘汰了x艘及以上的老旧运输船舶;制定了相关方案与措施的且完成了全部任务。(2)全面完成了船舶污染物接收站建设任务;船舶污染物接收站已投入运营且船舶污染物联单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已经覆盖辖区内所有码头和接收站;按规定建造或添置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并具备接收能力。(3)按规定时限要求报送了工作方案且以当地政府发布工作方案;以当地主流媒体开展了宣传报道;明确出台了拆解补贴。

13.持续开展非法采砂和侵占岸线整治方面,按要求组织开展了河湖卫士“xxxx”联合执法行动,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通知或方案并及时报送总结材料;按照xx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水域采砂整治工作要求,2021年年中前全面完成了采砂船舶卫星定位安装工作并及时报送了水域采砂整治工作总结报告;落实了行业清源行动周报制度工作要求且每周及时报送了执法数据。

14.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方面,配合市政府抓好了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15.持续推进v类和劣v类水治理方面,全年断面水质均值未出现v类及劣v类水;整治措施全部完成。

16.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方面,按要求完成了2021年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了材料。

17.持续开展保护渔业资源专项整治方面,实施了发布通告、船网回收、出台转产转业、社保等政策;严厉打击了非法电力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18.持续开展河湖水库生态渔业整治方面,专项整治了湖泊水库投肥养殖行为;完成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对规模以上养殖区(场)开展了养殖尾水治理试点;深入开展了河湖水库非法网箱养殖和垃圾围坝整治,加快建立问题台账。对照2021年摸底排查建立的问题台账,按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

19.持续推进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面,所有区级和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了保护区划定并依法批复;所有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完成了整治;所有区级及以上和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了矢量边界数据编制且按时上报;所有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全部整治完成且标志设立符合规范。

20.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制定了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要点,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建立了长效机制;到2021年底,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xx%,且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未返黑返臭。

21.持续推进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整治方面,湿地保护率超过xx%;湿地保护情况方面不存在涉湿生态环境问题。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情况方面已建立省级以上湿地公园x个;湿地管理工作方面开展了湿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和湿地科普宣传活动;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未发生重特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刑事案件。

22.持续开展涉河湖违法行为整治(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方面,制定了以“清四乱”为抓手的河湖水域岸线专项整治方案;按要求开展了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排查,建立了问题清单台账,并在河湖“清四乱”工作中运用河湖管理督查app;逐个问题明确细化清理整治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按时间节点完成了本的整治任务;按时报送了河湖“清四乱”清理整治问题清单、完成情况、工作小结。

23.持续加大河湖水域治安整治工作方面,积极开展了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和开展其他破坏水域环境资源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了“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明确了相关机构和专业力量继续开展河湖水域治安问题整治。

24.全面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整治方面,编制了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完成了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25.加强农村河湖管理方面,出台了农村河湖管理的相关文件、方案;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26.力争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面,按时完成了2021河湖划界成果修正补充完善;按时完成辖内国有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并按时报送划界工作进展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我区今年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各级河长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仍未完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少数水域监管存在缺位现象;二是广大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未完全到位;三是历史形成的水污染问题欠账较多,治理难度大;四是河长办人、财、编未予以充分保障。五是破坏河湖水质问题仍时有发生;六是河湖治理资金缺口大。

五、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整合落实资金,强化监督引导。

二是进一步抓好统筹河湖保护管理规划、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共8项主要任务。

三是进一步做到思路升级、制度升级、能力升级、行动升级、宣教升级,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河湖长效保护管理,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造群防群治浓厚氛围,为维护我区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打造美丽中国xx样板作出应有努力。

实施河湖长制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中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云文带领市人大农业委就全市实施河(湖)长制情况开展了调研。3月15日,听取了市水利局河长办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对9个区县市发放了有关情况调查摸底表;3月下旬—4月上旬,赴汉寿、安乡、桃源3县开展调研,实地察看河湖水环境整治、河流治理建设工程、湖洲矮围撤除、河道“清四乱”等工作情况,走访基层干部群众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乡(镇)政府相关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我市从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河长制、2018年开始实施湖长制。两年来,全市各级切实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河湖水质总体良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管护成效比较明显。

1.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严格按照中央、省委提出的“四个到位”和“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工作要求,市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别担任沅水、澧水市级河长。区县乡各级也全部参照市级建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河长的四级河(湖)长体系,明确并公示各级河长3510名;同时还成立了以分管副市县(区)长为主任,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住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5个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13个成员单位为责任联系单位的市、县河(湖)长办,并落实了人员、场地及经费;建立了河(湖)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督察、考核、验收等六项工作制度。

2.工作合力初步形成。全市建立了河流湖泊名录等基础信息台帐,设立河(湖)长公示牌5100块;完成了全市河湖《一河(湖)一档》和《一河(湖)一策》的编制工作;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制定了全市实施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计划,在推进中注重部门协同、流域联动、共治共防,全市共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河湖“僵尸船”整治、行政村垃圾治理、码头砂石堆场清理、河道保洁等20大类共370多项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汉寿县采取联合执法整治,短时间内清理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欧美黑杨7.2万亩。全市共开展河湖巡查、执法活动达x多次。

3.管护成效初步显现。近两年,省委乌兰副书记、省政府陈文浩副省长、省政协戴道晋副主席等省级河长多次到我市巡河巡湖。2018年省级河长4次巡视我市河湖,发现并交办规范捕捞、整治采砂等河湖问题16项,我市均按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全市各级河长办共受理群众涉河涉湖投诉举报260多次,所有举报问题做到了受理、交办、回复“三个100%”。根据我省总河长令《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要求,我市共摸排、上报河湖“四乱”问题514处,截止3月底已销号414处。在河(湖)长制推进过程中,武陵区河长办联合湖南文理学院,开办了民间河湖长培训班和保护沅江母亲河行动;汉寿县组织民间河长、群众600多人开展了净河净滩净岸行动;安乡县率先建立的河湖管护警长制经验在全市、全省推介;桃源县枫树乡翦家河被评为全省30条“美丽河湖”之一。全市“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湖正不断增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实施河(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由于尚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河(湖)长制实施时间仅2年,各地各部门对河(湖)长制的认识和宣传还不到位。有的地方和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重要举措的意义,碰到河湖管理保护的一些老大难问题,要么“新官不理旧事”,要么用“旧瓶装新酒”的办法应付,缺乏“啃硬骨头”的主动担当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如调研发现个别县,花费巨大财力收回了河湖采砂权后又打算向社会一拍了之,这种短视行为必将为地方长远发展造成影响和损害。有的地方相关部门缺乏工作责任意识,认为河(湖)长制主要是水利部门的事,遇事推诿,工作不主动,慢作为甚至不作为。政令到基层落地较困难,“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现象较为普遍,部分河(湖)长履职不到位,特别是乡村两级落实河(湖)长制“最后一公里”没有真正打通,乡村怕捡“包袱”,干部有厌烦心理,群众主动配合参与意识不强,河湖共防共治管护体系没有真正建立。

2.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调研发现,我市虽然在每条河流、湖泊和水库设立了公示牌,但制作标准不统一,有的只公示了河(湖)长的名字,而没有具体联系方式,有的监督电话只留一个平台电话,不能直接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且公示牌重“竖”轻管,损毁严重。有的地方对乡镇特别是村级河(湖)长业务培训和指导不够,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存在敏锐性不强、处置不及时等现象。有的地方村级河(湖)长年纪较大,不会操作智能手机,导致app巡河电子打卡存在一定困难,发现问题上传不及时。市县河长办工作力量配备不足,市河长办目前仅3名工作人员,区县大多也只有2-3名人员,乡村两级巡河巡湖力量更加薄弱。河湖基础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缓慢,省河长办2017年、2018年下达给我市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大多没有按要求完成,影响到省政府对我市的河(湖)长制工作考核。

3.河湖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当前,我市非法盗采河湖砂石违法行为屡禁不绝,河湖电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时有发生,沅江城区段经常发现有电鱼船只活动。据有关部门反馈,本应在2018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的我市河湖“四乱”清理工作,仍有100个问题没有整治到位。我市127个乡镇中,仅有36个乡镇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由于运营成本、管网配套、管护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也存在“用不起”、“吃不饱”、“管不好”等问题。部分投肥养殖和畜禽养殖污染河湖整治行动缓慢,各区县市不同程度存在黑臭水体现象。西洞庭湖湖洲仍有5万亩欧美黑杨待清理,加之非法采砂、捕捞问题依然存在,西洞庭湖湿地生态还十分脆弱。由于沅、澧两水水资源出现季节性短缺,有的县“守着水窝子没水喝”的尴尬局面还在持续,有的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不够规范,捕鱼、种菜、停船、垃圾随意堆放等问题较为普遍,湖区水生态环境仍然堪忧。

4.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尚未健全。一是基层河(湖)长巡河考核评价机制有待完善。全市没有将区县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市绩效考核范畴,县区没有对乡镇的河(湖)长制工作开展绩效考核;同时,市县也没有将市直、县直河(湖)长制成员单位纳入绩效考核,因此个别单位对河(湖)长制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推动乏力。乡村两级在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上存在薄弱环节,如基层反映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频次要求太高,加之权责不对应,导致巡查走过场,存在有名无实现象;部分河(湖)长对责任河湖段基本情况、主要问题不清楚,工作只满足于一般性的做动员、提要求、作指示,不能发现、聚焦、解决问题。二是河湖管护综合执法体制有待完善。如对河湖非法采砂船只的执法,牵涉海事、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公安、渔政等多个部门,综合执法组织困难。加之乡镇综合授权执法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全市河湖行政监管执法合力、执法资源高效配置尚未形成。三是跨区域河湖管护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一些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协调不畅,配合不够,有些河湖的跨界区域成为“两不管”地带,形成监管盲区。四是保障机制有待完善。河湖保护治理资金分散在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工业污染治理等领域。自2017年开始,尽管我市连续两年每年拿出1亿元资金投入河(湖)长制工作,但主投方向还是传统的堤防建设管理,实际投入河(湖)长制工作的资金仅为500万元/年。基层管护资金尤其缺乏,调研座谈中,乡村基层干部普遍强烈要求各级财政要重点解决村级河湖管护人员的工资补助保障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为全面深入推行河(湖)长制,维护我市河湖健康生命,促进河湖永续发展,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是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根本要求,是落实“坚持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统一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形成合力,切实把河(湖)长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抓好抓实,以“久久为功、一张蓝图干到底”的钉钉子精神共同推进河(湖)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特别是要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2.落细落实责任,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严格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和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完善县级以上河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的规划编制,全面启动河湖划界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示牌内容设置;尽快制订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评价标准,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畴,以严格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和任务完成;配强市县两级河长办工作力量,加强基层河(湖)长的业务指导和学习培训,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统筹市内水质监测网络建设,提高河湖管护信息化水平,逐步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湖监管网络。

3.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河湖管护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工作,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全面完成剩余100个有较大难度问题的整改验收。重点加强县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快推进桃源县漆河镇、澧县大堰垱镇、汉寿县蒋家嘴镇、罐头嘴镇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全面完成省河长办下达的建设任务。加强禁养区监管,持续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巩固提升珊珀湖等部分河湖治理成效。严格落实《xx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整治。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沟渠清淤、面源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改善、湿地修复等各项工作。

4.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创新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各级河(湖)长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定期巡查,及时召开联席现场调度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河湖管护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各部门水环境监管保护职能,探索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河湖管护统一综合执法。要真实向上级反映基层突出问题和要求,提请省政府加快制定河湖治理奖补机制及西洞庭湖生态补偿政策。要研究设立河(湖)长制专项资金,加大市县两级财政年度预算资金的直接投入力度,建立稳定有效的河湖管护多元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督查、考核、奖惩机制,总结推广河湖警长等创新举措,以机制的完善创新,推进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年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督查通报

7月21至25日,xx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开展联合督查,县河长办抽调四人对全县护河员管理、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结合县河长办日常巡查检查掌握情况对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县、镇、村换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三级河长xx名、警长xx名,全县共明确河湖长xx名、村级护河员xx名、社会监督员x名,河长制工作队伍得到大大加强;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及时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制定下发河长制工作要点、责任清单和考评办法,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压紧压实责任任务;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完善“河长+警长+四员”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行政司法协作机制。一是实施河湖划界。完成了xx条重点河流、xx个湖库、xx处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明确了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边界;二是开展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利用河湖划界成果,完成了x条重点河流及xx个湖库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三是加快“一河一策”方案修编实施。完成了x条xx平方公里以上重点河流“一河一策”方案修编,明确重点任务,组织实施落实,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依据支撑。各镇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发力,农村垃圾转运处理正常运行,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11个集镇级污水处理厂和36个村级污水处理站保持运行和试运行,农村重点区域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全面排查整治农药肥料和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工业园区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汉江流域水质监测,全县地表水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i类标准以上,水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狠抓四乱治理。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1-7月,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8个,办结书记民情“三本账”核查件2件,落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5起,共计清除弃土弃渣2万余立方,清理河道堆放砂石料1万余立方,河湖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强化监管执法。紧紧围绕依法治水管水,突出“抓严、抓早、抓实、抓小”,开展常态化监管执法,共立案查处涉河行政案件x1起,其中行政处罚x起,罚款xxx元,限期整改4起,坚决打击四乱等涉河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日常巡查。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坚持做到“县级河长一月一巡,镇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护河员一天一巡”,促进各级河长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河湖日常管理水平。二是部分护河员巡河记录不全,护河员巡查记录上发现的问题没有上报记录和整改印证资料;三是部分镇清“四乱”台账不规范。镇级河长巡查记录必须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要有整改印证资料;四是四乱问题仍然存在。xx河河道存在卫生死角,河道末梢、湾杈、桥梁下面等处巡查清理不到位,垃圾漂浮物较多。xx镇xx河、xx河破坏河道生态问题时有发生。xx河道边堆弃抛洒秸秆现象较为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及卫生环境。xx镇镇、村级河长巡查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河道沿线弃土弃渣问题频发,且整改较为缓慢。上级下发的所有督办问题都将作为年终考核减分依据;二是镇、村要管好用好护河员公益性岗位,督促护河员勤巡河、勤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是镇、村级河长要做好巡河日志记录及问题整改台账,以备年终考核;四是对于整改缓慢、在同一点位反复出现问题的情况,县河长办将会作为问题线索提交县纪委、监委;五是各镇要定期组织开展河湖“四乱”排查,集中清理整治河湖乱挖、乱占、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使清“四乱”工作达到常态化。

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一是全面建立河湖长制。

按照国家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四个到位”总体要求和中央、省、市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文件精神,全区共设立总河长、总湖长2名,区级河长7名,乡级总河长18名,乡级河长51名,村级河长112名,在区内24条主要河流及109条乡级河流设立河湖长公示牌126块,建立了以区、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体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各级河湖长名单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印发了《市区河长制区级河长会议制度》《市区河长制区级信息共享制度》《市区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市区河长制管理工作巡查督办制度》《市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等6项制度,研究制定了《市区河长制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市区河长制区级验收办法》等2项制度,有利促进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是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各级河长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先后赴各自担任河长的河段进行巡河,并就存在的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协调解决。2019年,总河长共巡河7次,区级河长共巡河14人次,业主湖长巡湖7人次,乡、村级河长共巡河1514人次,及时研究解决了河道突出问题。

四是有序推进基础工作。

为了明确河流湖库管理保护范围,严格水域岸线及水生态空间管控,根据省、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河长办对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河流进行梳理,建立了全区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名录。目前,已对杨稍沙河段开展保护范围划定的前期勘测工作。

五是定期召开河长会议。

2019年召开总河长会议3次,区、乡、村三级河湖长上岗履职,做到了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实现了“有名”到“有实”和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的攻坚期的转变,部署了区检察院和区水务局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河湖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全面整治了破坏河流、沟道、渠生态环境等行为。各乡镇街道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强化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一河一策”,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河湖“清四乱”是推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的重要内容,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出重拳”的力度开展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我区生态文明绿色健康发展。

六是加大河湖督查力度。

建立了常态化河湖督查工作机制,将督查结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考核,同时,与检察院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督促各地加快河湖问题清理整治。2019年,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先后4次对各乡镇督导检查,就发现的问题均已反馈相关乡镇、河长,督促各级河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逐条整改落实,逐项销号。

七是强化宣传和业务培训。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开展了全市河湖长制宣传周活动。同时,为了推进河道采砂管理依法有序,使砂石资源科学开采,合理利用,恢复河道生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邀请专家就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对各乡镇街道河长办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和加强了业务能力。

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18年7月,省、市部署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市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2019年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问题认定和清理整治标准。

一是排查整改情况。

各乡镇街道对辖区黄河、干流及其他中小河流、洪水沟道、湖库进行认真摸排,掌握问题底数;对照清理整治标准,集中整治河湖乱堆乱放垃圾、违法违规涉河项目、无证无序采砂、非法围垦河道、侵占水域滩地等问题。累计发现“四乱”问题21起,整治“四乱”问题21起。其中,乱建8起,乱采1起,乱堆10起,乱占2起;对重点问题发出《督办令》5份,完成“四乱”问题共计21项,整改完成率100%。

二是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2月份、5月份,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分别开展了一轮暗访,共发现我区河湖疑似问题11个,确定问题清单4个,截止目前,已整改销号4个。

三是“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区检察机关、水务部门联合开展了“四乱”问题督查,有效推进河湖疑难问题整改落实。对整改的“四乱”问题逐一筛选,主动移交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个(王华砂厂乱堆问题、石福海乱建问题),立案2起,同时积极联系区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王家山镇、市公安局分局王家山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动用挖机1台,铲车2辆,运输车5辆,同步开展工作,进行强拆。取缔黄河段采砂场2家,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处0.36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4处210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9处172吨,整改完成2起,疏浚了河道,确保了河道行洪畅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河湖集中清理整治,河湖垃圾、主要河流乱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水事秩序明显好转,河湖面貌持续改观。但也发现一些单位部门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深,“清四乱”专项行动存在排查不全不细、整改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等问题。一是河长办机构人员不能落实。虽然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但没有专职人员,河长办主任由水务局长兼任,只有牌子,没有编制,也没有人员,导致出现河长办职能弱化的现象,造成河湖管护和河长制工作推行落实困难。二是工作力度逐级递减。今年“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以来,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督查发现的河湖问题,有关乡镇街道均未自查出来,说明基层河湖“四乱”问题排查存在盲区和疏漏,督查督办力度逐级递减。三是认定整改降低标准。部分乡镇街道对河道洪沟违规建筑、围垦河道等历史性遗留问题未纳入“四乱”问题清单,把关停非法采砂、拆除乱搭乱建视为完成整改,致使堆放砂料清理不彻底,砂坑、场地恢复不到位,降低了问题认定和整治标准。四是监管有待加强。对于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占用河道堆放固体废弃物等问题,相关乡镇查处态度不坚决,处置不彻底,整治不到位。五是河湖划界工作滞后。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市需要划界和制定水域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的河流名录》急需开展河湖划界的河流为4条(杨稍沙河段、吊沟沙河、水泉沙河、上沙河),已开展河湖划界的河流为1条(杨稍沙河段),需制定水域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的河流4条(均未开展)、河湖管理智能化数字化等基础性工作,由于缺少资金,导致河湖划界和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工作进度滞后,与水利部和水利厅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也将影响河长制工作年终考核结果。六是基层河长履职尽责不够。目前,虽然每条河流都有了河长,但由于宣传培训的力度不够,还没有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特别是乡、村级河长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河长的职责和作用,河长制急需从“有名”向“有实”转变,避免河长形同虚设,截至目前区各级河长应巡河1300次,完成277次,巡河率21.3%(其中:长征街道应巡河8次,完成66次,巡河率100%;红会路街道应巡河48次,完成23次,巡河率48%;共和镇应巡河96次,完成40次,巡河率42%;宝积镇应巡河200次,完成85次,巡河率42%;王家山镇应巡河72次,完成17次,巡河率24%;复兴乡应巡河160次,完成27次,巡河率17%;种田乡应巡河88次,完成8次,巡河率9%;水泉镇应巡河460次,完成10次,巡河率2%;黄桥镇应巡河168次,完成1次,巡河率1%)。七是河长公示牌更新不及时。目前按照省、市标准全区共设置河(湖)长公示牌127个。其中,种田乡9个、复兴乡18个、宝积镇23个、水泉镇31个、共和镇10个、王家山镇8个、黄峤镇24、红会路街道3个,长征街道1个。八是“河长”加“警长”制度建立不完善。全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4条(包括黄河段),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季节性河流109条,均未建立“河长”加“警长”制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达到预期效果。二要持续强力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结合水利部黄河委员会黄河“清河行动”及全区“四抓四促”要求,积极联合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等手段,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紧盯“乱占”“乱建”等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拔钉子”“啃硬骨头”,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三要做好“回头看”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对“四乱”问题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四要强化属地责任和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党政主导、河湖长挂帅、水利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实河长办和河湖管理机构人员力量,提高河长办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分办督办能力。五要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等基础工作,今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杨稍沙河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同时开展其它河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六要根据2019年市公安局《公安机关在全市河道湖泊实施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区推行实施两级河湖警长制。

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药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xx市工业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工业局局长刘廷凯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曾维谊担任,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企业服务科,将工作落实到职责人。

(二)强化服务,着力宣传。在该项工作的开展中,我局结合日常工作,建立了帮建促建制度和驻企联络员制度,通过适时走访,了解和收集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有力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企业了解了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与部署,并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杜绝虚假广告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抓好标准化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原材料标准化种植基地,强化对调迁医药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支持和督促药品生产企业申报gmp认证,保证企业在调迁后的药品质量安全。

(四)支持本地医药产品进目录,加大地产配套力度。鼓励、支持并积极推荐我市医药企业将产品申报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加大对本地医药产品的地方产品配套工作力度,拓展了企业产品销路,减轻了老百姓用药负担。

(五)制定规划,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我局编制了《xx市生物医药产业提升发展规划(xx―20xx)》,鼓励我市医药企业利用资源、品牌、平台和营销渠道等优势,大力发展我市医药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优化和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向园区调迁扩大规模、发展壮大,鼓励和扶持有实力的企业融资上市,解决发展瓶颈、提升全市医药行业整体水平。

通过以上工作,使企业更加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措施,同时也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为我市医药产业的发展谋划了未来。下一步,我局将按照《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继续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企业发展环境,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规划和政策方面给予企业支持,促进我市医药产业提档升级、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全国、省、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区召开了由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邮政等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动员会,进行了宣传动员,学习会议文件,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集中进行整顿规范,对全区涉药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严办,力求取得扎实成效。一是成立了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邮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全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区食药监局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食药监部门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工商、物价部门负责药品广告、价格的监测管理;质监、邮政、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做好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每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战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活动。由区食药监局牵头组织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在城区集中开展了“关爱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假劣药品展览”等宣传活动。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店采取挂横幅、发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发放《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手册》xx余册,《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5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宣传重点,明确宣传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药品放心工程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

实施河湖长制情况调查报告

*年上半年,我街道河(湖)长制工作按照省、市、县河长办的要求,在街道、村两级河(湖)长的共同努力和全街道人民积极参与下,构建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监管有力、考核严格的管理保护机制,实现了从“见河长、见行动”到“见成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街道*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街道基本情况。

*街道位于*市南大门,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和*个社区。街道全域受*大堤保护,堤外分别为甘溪港河与白沙长河,辖区内有*、*湖、*湖、*湖四大内湖水系穿插,境内地形复杂。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构建工作体系。

按照“三长一站”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的要求,街道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为第一总河长,办事处主任*为总河长,常务副主任*、分管环境保护的副职*、分管水利的副职*为副总河长,河道督察长、河道警长与护河志愿者工作站站长分别由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处镇级河湖由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为镇级河长,*处村级河长由各村总支书记担任。在河道、湖泊、水库、山塘、沟渠的显要位置设立了“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姓名、职责,切实做到了“每个河(湖)都有一个河(湖)长”。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位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要求落实工作人员配置,切实保障工作经费。

(二)开展河湖巡查,强化责任落实。

各河(湖)长严格按照街道镇级河(湖)长每月巡河湖*次,村级河长每月巡河湖塘库*次的频次要求开展巡河,今年以来,街道、村两级河(湖)长巡河*次,其中镇级河(湖)长巡河*次。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坚持开展河长巡河督导,每月按时报送河湖长制工作宣传简报。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行组织领导责任,明晰管理职责,实行联防联控,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跟踪办理,直到问题解决。

(三)整治污染源头,保护生态环境。

为确保河流水污染有效解决,我们将工作重心由面上治理转向源头管控。一是围绕“清四乱”开展巡查。组织力量重点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河段垃圾清理工作进行巡查,通过日常管护、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治问题,不断提高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水平。二是严格防止畜禽退养、“两围”拆除等工作反弹。在日常巡查中紧盯畜禽退养、“两围”拆除工作情况,发现任何苗头,及时消除。今年*月份完成龙飞船厂彻底拆除清理和长江委交办的谢家坝疑似矮围鉴定,通过提供详实资料,证明谢家坝不属矮围,已销号处理。三是积极开展河道保洁和保护绿化等工作。由保洁公司负责辖区内的*、浩江湖、大小黄家湖、榨南湖、白沙长河、甘溪港河水面日常保洁,所在村负责岸上绿化保护。今年来,共清理河面水草、垃圾、漂浮物及岸坡垃圾*百余吨。将生活垃圾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保洁公司对全街道所有村(社区)全部配备保洁员、保洁车,将生活垃圾运至专门的填埋场进行处理。四是全面推动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通过农村居民改厕、黑臭水体整治、农药化肥减量等工作,减少面源污染,加强水体管护。五是加强沟渠、塘坝清淤疏浚。通过工程建设对沟渠、塘坝进行清淤,全力消除沟渠塘坝淤塞、排灌不畅等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

通过制作河湖长制政策展示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村村响广播宣传等方式,对周边百姓进行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的意识,提高河湖长制知晓率,引导群众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共同营造整洁、优美、健康的河湖环境。

三、下步工作计划。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街道人民参与爱护河湖就是爱护家园的宣传氛围。

2.注重能力建设。在进一步加强街道河长办工作力量同时,落实好村级河长办专职人员,通过组织各村级河长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3.打造样板河湖。针对今年街道申报的样板河湖(小黄家湖)加大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岸线环境美化以及日常维护和保洁工作。

4.突出专项整治。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以及“清四乱”工作的要求,梳理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方式,在沟渠清淤疏浚、河岸绿化、河湖面漂浮垃圾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治理、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抓出成效,使我街道河湖、沟塘面貌得到明显改观,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河长制工作阶段性成果,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沟塘生态新格局。

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xx年以来,**环保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及市环保局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强化保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环境信息公开。20xx年,分局主动公开信息378条,重点加强了对大气、水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要求,分局结合实际,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督促抓,经办人具体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2、进一步强化规范公开。结合区政务公开办定期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月报》,针对月报中通报的各类问题,环保分局高度重视,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各股室职能,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限期做好整改,及时消除栏目空白。同时,强化信息审核,确保所有信息符合公开要求。

3、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xx年,分局努力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动态内容定期公开、专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继续把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和污染减排、环境执法、辐射信息,重点信访案件办理等作为公开重点,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可读性,全面落实环保领域重点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制度,努力打造阳光政务公开,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

4、进一步强化公开实效。一方面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政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组织落实好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监督,提升公开效率;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环保宣传周、综治宣传月、江淮普法行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深化环境信息公开。通过印发环境信息宣传资料、环保购物袋、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方式,在宣传环保知识的同时,进一步加深群众对各类环境信息的了解,面对面回应群众关切的环保问题,多方面多层次提升环境信息公开实效。

20xx年,环保分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重视力度仍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力度欠缺,仍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或延误现象;

2、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因工作职能等客观原因存在,污染源监测等信息公开不全面。

20xx年,分局将进一步总结经验,认真补缺补差,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认真组织全体成员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入领会政策文件精神,不断提升重视力度,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统筹部署,强化责任分工。根据分局各股室职能划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统筹调度,其他股室各司其职,确保各类信息规范、有效、及时发布;三是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环境质量、环境执法、信访案件办理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信息,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森林防火宣传主题教育及消防安全教育,进一步普及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遇到突发事件时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20xx年11月2日上午,我园邀请了连州市南门派出所廖海龙副所长来到幼儿园,为孩子们带来了一次颇具意义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廖所长向孩子们讲述了森林防火安全,重点让幼儿知道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懂得护森林,保护环境;让幼儿了解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及森林火灾的危害;学习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初步掌握自救逃生的基本方法及技能等知识;最后请孩子回家和爸爸妈妈一起行动起来,不带火源上山,远离火场等。

通过本次活动让孩子们知道森林是人类诞生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因此,我们要牢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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