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精选14篇)

时间:2023-12-04 07:04:44 作者:雅蕊

撰写情况报告时,我们应该注意事实准确、逻辑清晰、结构完整,以确保报告的可信度和专业性。请大家仔细阅读以下的情况报告案例,并尝试从中找到一些写作的灵感。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今年以来,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矫正实施阶段。通过近三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情况,目前的社区矫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上构筑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组织,具体表现为全市26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上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保障;二是基本上按照中央、盛市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基本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职责、制度,部门衔接、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制度框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帮助服务。但由于社区矫正立法滞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责权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在社区矫正推进过程中,时常会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的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则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工作。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说,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但仍然是“五种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具体指导、管理、组织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却没有刑罚的执行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影响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的监管规定存在一定缺失,导致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和必要的工作手段,一些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教育矫正手段难以落实到位。一是奖惩考核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能够获得减刑、假释奖励的.实际上只有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至于缓刑对象必须要“重大立功表现”才可以获得减刑,假释对象“一般不得减刑”,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则没有减刑奖励。二是监督管理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可予以收监执行的只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对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的权利的对象就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时,见档不见人的,见人不见档的,占有相当比例而无相应处置措施。三是部分矫正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劳动的内容。虽然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管制、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涉及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具有相对复杂性。实际运作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难度较大。目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法律文书的传递、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等衔接工作,经常出现不到位、不合拍、不重视等情况,特别是乡镇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协调、沟通,由于职能转变还存在思想认识上偏差,以及司法所人员装备上的严重不足,脱管、漏管对象还占相当大的比例,部分乡镇街道至今还没有移交档案,更不用说对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的跟踪查找,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效率与质量,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也常常比较被动。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仅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考核、奖惩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还要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生活、就业、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较好地胜任工作。但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结构看,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司法所因为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较少,部分工作人员学历、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较低;公安机关仍为执法机关,负有协助义务,但常因人员、经费等原因,工作衔接时常脱节;有的街道、乡镇领导思想不重视、派人不积极,组织领导、经费安排也存在问题,尤其是村(居)委会治安调解员的素质急待培训提高。

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制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公诉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部分刑罚执行权。但现行法律又规定“五种对象”由公安机关执行,这种状况不利于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互相监督和制衡,也不符合国际上刑罚执行一般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惯例。从执行权的属性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的司法体制看,社区矫正的执行权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较为科学合理,有利于政法各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符合执行权的本质属性,符合我国刑罚执行的原则要求。因此,应当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将行刑权赋予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逐步规范我国行刑权的运作,形成监禁刑措施与非监禁刑措施良性互动的、统一的刑罚执行机制。同时,应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统一协调的专门工作机构。可在司法部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在省级设立社区矫正处,县级设立社区矫正科,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直接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地讲,就是要修改现行刑事法律,将“五种人”的非监禁刑罚权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使。

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显得尤为迫切,彰显重要。针对“五种对象”奖惩中存在的“惩处多、奖励难”现象,以及缓刑、假释在减刑方面,既存在条件过高,又有实际执行中认定“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比较困难的问题,应及时推动立法就奖惩原则、种类、考核、条件、办理及审批等内容和程序进行相应规定,适度突破完善。针对“五种对象”外出打工问题,在健全帮教小组、落实社区矫正责任人,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其动向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对外出打工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要紧紧抓住其外出与回村两个时段以及传统节日时机实施相关教育。针对“五种对象”下落不明问题,可制度创设其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即构成重新犯罪,对其实施网上追捕。针对“五种对象”参加劳动的问题,仍可制度创设规定社区服务,由法院判决犯罪人到社区进行一定时间无偿劳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特别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部门衔接工作,关键要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确保具备“两个要素”(户在人在、法律文书齐全)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接收和采取集中交接和日常交接方式进行接收,统一由移交方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其必须接受社区矫正,责令其做出书面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向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并移送相关法律文书。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时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交接,由派出所宣告,一次性移交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新增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交接,属于本地人民法院判处或决定的,由本地人民法院在宣判或作出决定时宣告;属于本地看守所出所的,由本地看守所宣告;属于外地人民法院判处、决定、裁定,或属于监狱出监,或属于外地看守所出所,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到登记的,由派出所宣告;原不具备“两个要素”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派出所继续查找回所报到的,由派出所宣告。

二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在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适度分离、配合时期,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大衔接工作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界定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凡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请销假、行为和心理矫正、参加公益劳动、汇报思想以及就学、就业、家庭事务等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凡社区矫正对象不接受、不服从监管或违反监管规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收监、重新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是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对于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

重点把好三大关:

一是严把选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整合现有工作人员,把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司法所;公安机关要抽调专人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司法所和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派出所也要确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民警主动搞好对接;街道、乡镇要抽调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对社会志愿者的选聘工作,广泛动员和吸收社区内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社区干部等,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是严把学习关。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掌握专业知识,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汲取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上的偏差,弥补工作措施上的不足。

三是严把管理关。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制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并将其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奖惩、提拔、评优的重要标准。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落实坝心村扶贫攻坚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坝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坝心驻村工作队通过走访、入户座谈等形式对坝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阿舍乡坝心易地搬迁安置点,总投资1218万,占地面积37.8亩,计划安置坝心村黑西村小组、豆渣坪村小组搬迁56户284人,目前主体工程建设已经竣工。

(一)搬迁入住情况。坝心安置点截止6月30日,已实际入住18户86人,其中黑西7户38人,豆渣坪11户46人。

(二)资金结算及科目验收情况。按照人畜分离的要求,安置点将要建设牛舍、猪舍等,除人居房屋建好并做好初步验收并确保质量达标外,其余的待项目实施单位完善后再行验收。

(一)搬迁入住率低,部分搬迁人员存在两头居住现象。由于农户在原居住地种了庄稼,要回去管理,加上未拆除旧房。

(二)是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还未落实,有工作实施方案,旧房拆除复垦复绿还未实质性启动。无工作开展印证材料,盘活率较低。

(三)外出就业务工的人数较少,因为很大部分青年思想懒散,对外出物攻的认识不高。

(一)建议乡党委政府明确专人,按要求及时做好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

(二)建议县、乡两级政府加大外出就业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外出务工就业思想意识,确保搬得出,能致富。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了调研组,在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就此项工作深入到了相关单位,乡镇和部分企业,通过查、看、问、访等形式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材料如下:

近年来,我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x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x人,困难人员就业x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x%,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x人,其中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x人。职业培训x人,其中创业培训x人,贫困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x人,贫困家庭两后生素质提升培训x人(其中县职业中专x人)。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x笔x万元,其中涉农涉扶贫x笔x万元。新增创业主体x个,带动城乡就业x人,其中带动城镇就业x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奖惩,落实就业责任。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一直将其做为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来抓,列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管理目标。每年初将新增城镇就业指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按月调度完成情况,年终进行考核评分,有力地保障了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是积极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企业职工得实惠。20xx年,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性支出x余万元。二是积极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随着县园区企业蓬勃发展,对劳动力需求大幅增加。20xx年共举办中小劳务招聘会、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等就业供需对接活动x场次,提供就业岗位x个,求职登记x人次,职业指导x人次,供需双方达成就业意向x余人。三是完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职能作用较好发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全县x个乡镇和x个社区成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且都建设了高标准的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基本达到了基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标准。指导乡镇社区积极开展失业调查、就业援助等活动,多渠道开发服务性和公益性岗位,努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韩山社区、武江社区被授予“x省充分就业社区”,南塔社区、成仙观社区、东云社区被授予“x市充分就业社区”。

(二)加强职业培训,突出重点群体,提高就业能力。

一是完善就业培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人社、财政部门联合下发的《x省职业补贴培训实施办法》,建立了培训报名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认证制度、培训资金拨付使用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技能培训开班审核和教学监管,及时组织结业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二是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加强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行不定期抽查和年度检查评估等形式,规范办学行为,确保培训质量。三是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组织x人次高校毕业生到县人民医院等x家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参加就业见习,发放就业见习补贴x元。四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我县将x家社会职业中介机构纳入县人力资源市场集中管理,并在各乡镇社区和行政村配备兼职劳务信息员,形成了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为依托,社会职介机构为补充的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网络。

(三)提升孵化基地,大力扶持创业,放大就业效应。

一是成功争创省级示范基地。我县创业孵化基地全面落实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人员从创业培训、金融支持、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目前创业孵化基地累计进驻企业x家,其中在孵企业x家。20xx年在省级优秀创业孵化基地基础上,顺利升级为省级示范孵化基地。二是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大力开展“创办你的企业”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加强创业指导服务,成立了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配备x名专职工作人员,组建由x名专家、教授和企业家组成的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为创业者提供有关创业政策扶持服务。20xx年开展创业培训x人,培训后实现成功创业x人,创业带动就业x余人。三是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促进大学生创业,我县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房租补贴、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培训补贴、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现正在招收入驻大学生创业企业,目前有意向进驻企业x家。四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五类”人员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简化贷款手续,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20xx年,我县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x笔x万元,带动就业x余人。历年贷款回收率达x%以上。

(四)开展就业扶贫,打造就业载体,稳住就业底盘。

一是扶贫培训促脱贫。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开设家政服务、电脑操作、餐厅服务、电子电器、电动缝纫等专业,培训结业后安排在家政公司、酒店及工业园区等就业安置基地就业,实现就业脱贫。对以种养殖业为主的贫困劳动力,我们请畜牧水产及农业、林业方面的专家下乡进行技能指导,有针对性地开设现代种养殖农村实用技术等专业,实施定向培训,并与当地农业合作社联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农村贫困家庭“两后生”,我们在县职业中专进行计算机、网页制作、市场营销、社会文化、玉石雕刻等中长期培训,当前正在培训中,毕业后定点定向安排就业。二是劳务协作架虹桥。与x红海公司合作,依托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劳务经纪人等,及时采集贫困劳动力的个人基本信息,转移就业意向和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等相关信息,建立台账,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并安排专人每月对系统内人员信息进行抽查。加强与清远市人社局、x市北湖、苏仙两区人社局对接联系,有序组织县内劳动力外出就业。为x名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x万元。目前我县累计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达x人。三是开发岗位保就业。开发了乡村公路养护、农村保洁、山林防护等338个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了x名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户中没有转移就业且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并发放x元/人·月的岗位补贴。四是扶贫车间助脱贫。把扶贫车间作为推进就业扶贫的主抓手,规范提升扶贫车间建设。支持和鼓励采取“企业+车间+贫困户”“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方式,积极引导优质企业、返乡能人到乡村建立分厂、创建车间,确保每个乡镇建立x以上个扶贫车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x人以上的扶贫车间按x元/人·月进行奖励。目前认定创建扶贫车间x家,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x人。其中,x镇x村的x把自己在x的电子厂搬到x镇开办了分厂,车间x名工人中,就有x名贫困劳动力。

(五)提供残疾人就业平台,扶持就业创业,解决生存之忧。一是扶持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我县先后x个企业被评为全市、县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二是加强培训力度,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近三年来,通过培训实现残疾人就业达x多人次。三是各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就业。我县通过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全县各单位已落实x名残疾人就业。

虽然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职能部门宣传政策欠深入,而企业负责政务的领导政治和政策意识不强,业务综合素质不高,学习了解政策不透彻,导致优惠政策落实难到位。给就业再就业工作带来一定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部分企业一线工人缺乏,与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群体就业难并存,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三是就业资金投入不足。部分政策不能全覆盖,如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没有覆盖全部就业困难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就业再就业工作。

四是基层劳动保障员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站的编制管理权在各乡镇,不在人社部门垂直管理,对政策落地和工作开展存在很大的难度。

五是企业的各种待遇和工作生活环境条件与就业人员要求差距较远,招工和就业困难。表现为少数企业工作环境和条件较差,工作时间较长(有的长达xx个小时/天)。调研中员工反映:把员工当作是机器人,而工资等待遇较差(有的工种xx多元),其它社保福利都没有,谁会进这些工厂企业。招工时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写得蛮好,而现在实际情况相差甚远,这些工厂企业又怎么能招到工。即使当时招到了,工作一段时间,员工接受不了这种现状,又走了。他们招不到工,反过来责怪人社等部门单位落实优惠政策不好,服务不周到,企业只想享受优惠政策扶持,而优惠政策中规定的要求条件就不想照办达到,招不到员工,从不找自身原因,甚至还到县领导那里告状。

六是特殊群体就业压力大。受经济下行压力,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萎缩,高校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而产生较大的就业压力。此外部分特殊群体,如女45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就业再就业难。

七是用工灵活性不强,部分可用的劳动力得不到充分就业。如:有的工作可不受时间、地点、性别、文化、年龄等条件限制,只要具有劳动能力就能做的工作而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有的工作甚至残疾人都可以安排,企业还能享受优惠政策。但就是没有灵活用工。

八是创业孵化基地待提升。创业群体多,创业孵化基地容量有限,孵化基地规模尚需进一步扩大或分类建立。

九是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由于残疾人自身条件的缺陷,社会认识不够重视,甚至存在歧视的现象,他们的就业竞争仍然处于劣势的局面。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并深入企业、车间,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的政策,树立就业和创业典型,通过开展就业宣传周、职业技能大赛、创业大赛、进企业宣传服务等活动,营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社会环境,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多方渠道扩大就业。坚持把促进比较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二、三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发挥中小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税和金融扶持政策,努力增加就业容量。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

三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连接省市的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的运行效率。发挥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在促进城乡就业的基础性作用,开展好城乡劳动力管理、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工作。

四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继续加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投入,举办大学生专场招聘会,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五是加强就业培训管理。逐步将职业技能培训推向市场化、社会化,指导社会培训机构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定岗式培训等多种模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与产业结构相适应,与就业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六是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对大学生、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创业者的创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完善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指导基层服务平台开展创业型社区创建活动,对创业者进行跟踪帮扶指导,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七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服务。引导企业依法依规依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的相关法律政策,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高职工各种待遇,增强人为关怀。实现企业和员工利益双赢的局面,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和就业再就业工作上新的台阶。

八是深入开展就业扶贫。全力推进“六个精准”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重点开展技能培训。按照未转移就业贫困户实际情况,针对群众所需,定制培训计划,开展精准扶贫培训,免费对贫困劳动力开展装饰装修、电子电器、茶叶加工、传统种植、养殖等各类就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继续落实就业扶贫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健全创业培训、创业咨询、项目推介、专家指导等跟踪服务工作体系。

九是出台涉残就业的法律政策要有刚性。上级政府出台涉及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要具体细化有操作性,并能落实到位,且具有刚性的条文规定,确保促进残疾人就业再就业及创业工作得以实现。

县民企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目前,xx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由于案件质量评查为事后监督,很多问题必须到案件审结后进入评查阶段才能发现,才能弥补,有些工作显得被动。如何将审判监督工作前移,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难点问题。

2、由于力量薄弱、水平经验等原因,评查工作不够细致深入,甚至深层次问题发现不了。

3、对评查结果的反馈运用效果不佳,解决了老问题,新问题又源源不断产生。一些细节性问题反复出现,屡改不止。

4、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职能交叉,职责权限不够明确,导致相应工作开展得不够细化深入。

1、对交付执行节点理解不一致,可能导致推诿扯皮现象。公安及检察院对交付执行节点的理解与法院对交付执行节点的理解存在分歧。

2、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办理条件的审查认定标准法律规定不明确,比如说严重疾病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哺乳期妇女应该提交何种证明材料,法律无明确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另外,保外就医的鉴定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需要续保的必须重新鉴定。但对重新鉴定的申请人法律也无明确规定,一年到期后,是原释放单位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去做鉴定,还是罪犯自己申请鉴定机构鉴定,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

3、对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后符合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一些相关问题,法律并无规定,具体实践中多有不确定和不易操作之处。

4、对刑期较长的'罪犯,在决定监外执行后长期不宜收监这种情况,应否在每年期满后办理续期手续的问题,法律无明确规定。而实际执行当中执行机关并不续期,以致托管漏管现象严重。

5、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收监,但收监应采用何种程序或是何时收监才算及时,法律规定也不明确。对人民法院决定监外执行的,当发现具有应当收监的情形,因为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执行过程法院并不介入,如收监是否还存在一个公安机关提请或通知法院然后由法院决定的过程?现行规定灵活性和可操作性都不强。

6、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文书的送达,法律规定也不够明确细致(xx案)。《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较简陋,也未规定应向公安机关送达文书。应该送达哪些材料,送达给哪些机关,保证人应否送达,送达是否有时限要求等法律规定均不明确。实际操作中可能因为上述原因导致工作衔接不及时、罪犯脱管失控等现象。

7、暂予监外执行执行监管不到位。由于监管职责权限不够明确,或者说有的虽然明确但落实不到位,常常导致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名为罪犯,实则如刑满释放一样,无任何约束。以致出现应当收监而未能及时收监,应当延期而未能及时延期等情况,有的罪犯又开始、吸毒,甚至重新犯罪,xx案即属于该种情况。

与原审相比,再审案件往往矛盾更深、审理难度更大,办案法官压力也会更大。因为部分案件当事人对再审程序存在着误解,认为既然启动了再审程序就说明原裁判确有错误,法院应当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改变原裁判。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当事人往往都比较固执己见,民事案件当事人通常直接就不愿意调解。而刑事案件即使判决了也需要做大量的判后答疑或是疏导工作,审理起来比较辛苦。

1、对基层法院办理案件的再审或发回重审,建议加强与基层法院相关办案人员的沟通交流。比如在发回重审之前与基层法院的案件承办人员交换意见,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合理作出判定。因为有些情况卷面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出来,部分案子基层法院审结后当事人上诉,中院审理后发回重审然后又上诉;或者案件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中院再审后发回重审,基层法院审完当事人又上诉。这类案子的办案周期通常都比较长,从受理到审结往往需要好几年时间,然后矛盾越来越激化,最终案件办理完毕社会效果都不会很好。

2、对有争议的问题,比如暂予监外执行交付节点的理解,建议至少在州内统一标准,以便于基层法院顺畅操作。对患有严重疾病的鉴定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认定,能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权限;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监管,也应当进一步明确权责,做好暂予监外执行的后续工作。对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危害后果如脱管漏管或是再次犯罪的,要明确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3、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希望中院对审判监督等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归纳后在全州范围内进行推广,为基层法院提供有益借鉴或参考,同时对基层法院工作多给予指导帮助。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湘西自治州动物防疫机构设置基本完善,全州现有动物防疫人员794名,州本级25人,县级139人,乡镇631人,其中动物防疫监督员63人,动物检疫员413人。州家畜疫病防检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定编xx年久失修不能使用。据统计,全州164个乡镇站,有站房的只有78个,占47.5%,而78个有站房的乡镇站有47个属危房,占60.2%;三是乡镇站设备落后且严重不足。1999年以前,乡镇站几乎没有任何设备,xx年州财政安排了100万元专项经费,给每个乡镇添置了一台冰箱,每个防疫员配备了一个保温盒,xx年省财政拨65.1万元,给每个乡镇更新冰箱、添置注射器、耳标钳消毒机等设备,除此之外,无任何设备,更谈不上交通、通讯、防疫监督等设备,乡镇动物防疫人员只能实施基本的免疫接种工作,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

(二)动物防疫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体制不畅。全州8个县级动物防疫机构,有5个是防检监合设的,3个是分设的,虽然8个站均为独立法人资格,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完全没有自主权,隶属于县畜牧水产局管理,人、财、物三权不能自主支配,乡镇站完全下放到乡镇政府管理,每年只有春、秋两季参加防疫注射工作,其余时间则从事动物诊疗和饲料兽药经营活动,而乡镇动物防疫站无任何资产和积累,乡镇动物防疫员处于县里管不到,乡镇不想管的尴尬局面。

(三)防疫队伍人员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不高。据统计,全州共有794名动物防疫人员,其中州本级25人,县级139人,乡镇631人。从职称上看,具有高级职称的只有6人,仅占0.76%,中级职称177人,初级职称327人,无职称的达257人,占总人数的32.4%;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139人,30-40岁之间254人,40-50岁之间138人,50岁以上254人;从学历情况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只有25人,仅占了3.14%。大中专学历432人,初高中及以下学历211人,占26.6%。老同志经验丰富,新知识少,年轻同志经验少,知识面不宽,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四)群众防疫意识淡薄,强制免疫的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大多数养殖户包括部分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重养轻防,轻防重治”的思想严重,认为山区自然屏障好,不容易发生畜禽疫病,认为防不防无所谓,是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根本意识不到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会危害性,加之目前动物疫病错综复杂,需要免疫的畜禽病种又多,没有一针包防百病的灵丹妙药,一旦发生另外的疫病则认为防疫没有效果,从而不再愿意接种防疫,因此造成国家强制免疫的各项措施难以落实到基层。

(五)流通环节监管跟不上,产地检疫难度大。国道xx年全州共出栏牲畜188万头(只),家禽575万羽,多数为自宰自食,上市交易的少,而产地检疫证使用还不到1000本,产地检疫率还达不到5%。

(六)新的疫病又不断出现,给动物防疫工作带来严重的挑战。

我州曾是口蹄疫、炭疽、牛出败、气肿疽、狂犬病的老疫区,虽然经多年的努力,疫病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口蹄疫仍有零星发生,狂犬病明显抬头。据调查,从1994年开始连续xx年狂犬病0死亡报告病例,到xx年被打破,且呈逐年上升趋势。xx年6例,xx年14例,xx年27例,xx年一季度7例,防疫形势严峻。疑似禽流感、高致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在我州时有发生,给本已任务繁重的动物防疫工作带来了更为严重的挑战。

(七)动物防疫经费严重不足,制约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县、乡防疫站为全额事业单位,但由于县市财政困难,部分县市对州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纪要的经费保障措施难以落实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防疫物资储备、防疫工作经费难以足额保障;二是乡镇站的一些政策性待遇无法到位,只能享受基本工资;三是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没有得到落实。四是免疫副反应补偿机制不健全,群众和防疫人员矛盾突出。五是动物防疫人员个人防护、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仅xx年全州开展的动物狂犬病防疫注射,被咬伤的人数多达80余人,用去防疫治疗费用近5万元。

(一)要进一步理顺兽医管理体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兽医体制改革的要求,尽快将兽医体制改革到位。为此,建议州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兽医体制改革方案,将州、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改为兽医局,并相应升格,防疫、检疫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分设,同时将乡镇动物防疫站收归县兽医局主管。

(二)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能力建设。动物防疫能力建设是关系到畜牧业发展的基础性长远工程。要从建立动物疫病防治长效机制入手,尽快研究制定动物防疫能力建设规划,因地制宜提出具体目标。当务之急是要抓好县、乡基础设施建设,充分用足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扶持政策,一是要尽快启动部援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建成发挥作用。二是继续对县市实行站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建议州政府对站房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和奖励,减免乡镇站房建设的税费,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乡镇站站房建设任务。

(三)要不断充实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要采取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鼓励在校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可以采用选调特困村支部书记的优惠政策。同时,对现有的非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要进一步健全法制体系,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目前,国家出台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条例》、《狂犬病防治条例》等,使之在实际工作中更具可操作性。同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养殖户和动物防疫人员学法、懂法、守法。

(五)要加强检疫监督力度,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要加强对牲畜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的检疫监督力度,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人们身体健康,打击各种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六)要切实完善动物防疫投入机制。一是要完善防疫物资的投入机制。二是要完善重大动物防疫措施经费的保障机制,包括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疫情监测经费、疫情处置经费、应急演练经费等。三是要完善免疫副反应的抢救死亡补偿机制。现行的补偿标准是xx年制定的,已试行了多年,标准过低,实际操作困难,建议修改提高。四是要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补助机制。近年中央和省里都安排了专项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经费,各县市一定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补助到位。五是要完善动物防疫人员人身保险、个人防护和医疗保障机制。六是要完善防疫经费监管机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对动物防疫物资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防止被挪用、挤占,甚至被侵吞的行为发生,确保每一批物资、每一笔资金切实用到动物防疫工作中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县民企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同志们:

20,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档案局的帮助和指导下,全县档案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档案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认真按照年初制订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这次会议上,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受到表彰,这是县委、县政府对档案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档案工作者的鞭策和鼓励。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归纳起来,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档案事业发展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

年全县顺利实现行政中心搬迁,档案事业的发展环境和条件迎来了新的机遇。一是县委办、县政府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搬迁期间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搬迁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引起了各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二是机关档案室的.建设面貌一新,县直单位有搬迁建设任务的单位,都规划和设计了高标准的档案室,档案事业硬件建设的投入大大增加。三是县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建设被列入了《怀化市档案发展“十一五”规划》项目。

(二)强化监督指导,档案基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机关档案工作。通过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打牢了基础,巩固了成果。各单位都做到了档案归档及时、规范,通过年度档案业务规范竞赛,表彰了48个业务规范单位,这样鼓励了先进,鞭策了后进,促进了各单位档案基础工作的平衡发展。

乡镇档案工作。我们采取了集中培训集中整理的办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做到了农村档案不欠账、不拖后腿。

与此同时,县档案馆还加强了具有本地特色档案的收集,开展了名人、名产、名景和珍贵档案的征集;完成了改制企业档案的接收任务。

(三)依法治档,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大。

我们坚持抓好执法检查活动,突出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依法纠正了违法行为6起,全面开展了档案年检登记工作,大大加大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去年10月,市人大领导亲自率领市人大内司委、市档案局到我县开展了档案执法检查和督导,对我县新馆建设和村级档案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推动了我县依法治档工作的开展。特别是12月份,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县直机关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了督查,通报了县直单位档案工作的现状,为我县依法治档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档案事业经费紧缺;制约档案事业快速发展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推进档案法制建设的认识不足,措施手段单一,力度不够;档案工作服务中心服务社会的思路不够宽阔,措施不够得力,效果和影响有限;机关单位,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和乡镇档案工作多年没有较大起色等等。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全县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抓好人才培养的要求,做到思想统一,力量凝聚,成效显著,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2008年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坚持突出档案工作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的主题,重点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档案馆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全县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

(一)以县城建设为契机,强基固本,谋求全县档案事业发展的新平台。切实抓好县档案馆建设,坚持以县级投入为主,争取上级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把县档案馆建设成为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中心,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四大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综合公共型档案馆。牢牢抓住县直机关搬迁建设的大好机遇,建设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室,按照新的等级评定标准,争取做到全县42个迁建单位都设立标准档案室,促进全县档案事业实现飞跃式发展。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解决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工作负担重的问题,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省民政厅与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成立联合调研组,深入武汉、黄石、荆门、仙桃等市的11个不同类型社区,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社区工作负担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的基础工作,积极推动人力物力财力向社区下沉,将社会管理和服务向社区延伸,切实方便了群众生活。但由于缺乏政策规范,社区也被迫承担了许多超出职责范围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负担日益加重。具体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承接的管理服务多。目前,社区承接的政府延伸下来的综合治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民政事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文体教育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事项不断增加,要求也不断提高。通过对11个社区实际工作的梳理,有26个部门的215项工作下沉到社区,任务比较多的是综治、组织、卫计、人社等部门,都在20项以上。这些工作中,行政管理事务170项,占79.07%;服务性事务45项,占20.93%。这些工作事项,有的是社区居委会依法应该协助政府完成的,但却成了责任主体;有的已经超出社区居委会的职责范围。大多数部门没有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赋予社区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应条件。

(二)应对的检查考核多。在调查的11个社区中,对社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有组织、纪检、综治、司法、人社、民政等23个部门,涉及到基层党建、廉政文化、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环保、计划生育、就业、科普、禁毒、防灾减灾等各类事务68项,平均每个社区一年要应对140多次检查考核。有些考核评比工作频率高、要求严,如武汉市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对社区几乎是天天查、周周查、月月查。此外,社区还要承担各种大型创建活动的基础任务。在大型创建活动期间,社区都是检查验收的主要对象,许多任务也都压给社区完成,社区干部成了创建活动的主要力量,成天围绕创建指标转,不是在办公室做台帐整理资料,就是在大街小巷检查巡逻,相关职能部门却成了旁观者、指挥者。

(三)完成的台账报表多。名目繁多的台帐资料和各类统计报表使社区不堪重负。在调查的11个社区中,台帐资料最多的社区有68类293本,最少的社区也有8类58本,平均每个社区有各类台账160多本。一些部门忽视社区实际情况,提出一些不合理、不科学的要求,导致社区在做台帐的时候随意编造,东拼西凑,有的社区不得已而互相学习、照搬照抄,以应付检查。相关部门把实际工作异化为各种文字记录和影象资料,使社区干部把做台帐当成了主业,成了“台帐干部”。同时,各级各部门还要求社区开展人口、计生、经济、文化、卫生、体育、教育、房产、第三产业等方方面面的调查统计工作,所调查的11个社区每年要填报80多种、400多份各类统计报表。

(四)出具的证明盖章多。当前,要求社区出具证明和盖章的事项越来越多,致使社区公章被誉为“万能章”。据荆门市的调查,该市中心城区要求社区盖章、出证明的涉及30多个部门单位、170多个事项。其中,经常盖章的有60多项,一般性的盖章项目有80多项,偶尔盖章的有30多项,每个社区每年出具的各类证明都在1000份以上。在上述170多个项目中,不该由社区出证或虽可出证但社区难以掌握和核实情况的事项,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一些诸如居民身份、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房屋权属等证明,明显应由有关职能部门出具,但都推到了社区;一些诸如房产拥有情况、单位职工生活困难情况等部门或单位自身能够掌握的情况,也要求社区出证明;一些诸如人口伤亡、居民亲子关系等社区很难核实的情况,也要求社区出具证明。

(五)连接的信息网络多。目前,省、市、区有关部门建立并延伸到社区的网络平台有20多个,主要来自于各级组织、纪检、政法、计生、人社、民政、司法、文化、妇联、残联等部门。这些网络平台都是各个部门分别建立的,都要求录入人口基础信息,由于互不兼容、信息资源不能共享,致使社区干部重复采集、反复录入。有些信息系统即使是同一个部门建立的,也存在不能兼容、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比如卫计部门关于计划生育的信息系统就有4个,相互之间不能实现信息共享。为完成这方面的工作,社区干部不仅要会电脑操作,还要掌握相关技术,心理压力较大。

(六)承担的临时任务多。社区在承担常规性工作的同时,还要完成各种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比如,社区干部经常要参加各种会议活动,有的是为了传达精神、布置工作,有的纯粹是去凑人数、撑场面。在调查的11个社区中,每个社区每年要参加160多次会议。社区承担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主要来源于综治、城管、信访、维稳等方面,其次是各类创建达标活动,大部分都对社区实行“一票否决”,甚至要求社区书记、主任24小时不能关闭手机,随时待命。此外,社区还要完成房屋拆迁、慈善捐赠、无偿献血、报刊征订等摊派任务。在一些地方,社区还要承担招商引资、协税等经济工作。有的地方要求社区发展商务,社区只好弄几平方米的房子,摆上一些烟酒,以应付检查。这些任务的完成情况都与社区工作绩效及干部待遇挂钩,再难也得做。

(七)悬挂的各类牌子多。所调查的11个社区,共悬挂各种牌子86块,涉及到组织、纪检、综治、公安、司法、民政、教育、工商、卫计、人社、环保等部门。不同的部门对社区挂牌有不同的要求,致使同一间房子要挂若干块牌子,有的有20多块。有的社区为了对付检查,把需要悬挂的牌子做成活动式,哪个部门来检查就挂上哪个部门的牌子。一些部门还要求在社区成立工作机构,有的社区成立的各类领导小组达50多个。这些机构被社区干部形象地比喻说,要么存在电脑里,要么贴在墙上,没有实际作用。

社区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工作职能无限扩大,不仅加重了社区组织和工作人员的负担,也对我国居民自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治理以及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居民自治进程受到阻碍。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民主自治活动。由于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功能大为增强,而自治功能明显减弱。由于工作任务、各种资源来自政府,考核评估等权力也掌握在政府手中,社区干部只好对上负责,竭尽全力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因而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发动和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活动,也不可能通过民主自治方式,引导居民表达需求、讨论社区问题、治理社区事务,导致居民社会责任感弱化、社区认同感低下。

(二)社区治理失去社会基础。社区治理的目标是要建立多元互动的格局,其立足点是通过培育、发展、壮大包括社区居委会在内的社区组织,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解决社区问题,而不是政府“一竿子插到底”、包揽一切。随着社区行政化不断加重,政府将社区居委会纳入政府组织框架之内,既弱化了社区居委会的社会功能,又挤占了社区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空间,这势必使社区治理的一元格局难以打破,且严重影响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社区治理失去应有的社会基础。

(三)党的群众基础受到影响。社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协助基层政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措施,通过民主自治的方式解决居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代表党和政府为居民群众服务。社区组织承担过多过滥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甚至把主要精力用来应付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交办的行政工作或各类形式主义的事务上,就会严重脱离群众,影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危及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

社区负担不断加重,既有政府组织碎片化、制度保障不力等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社区服务供需结构、社区组织类型结构以及社区干部能力结构等方面的的原因。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服务资源分割,部门各自为阵。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政府职能划分过细,部门数量过多,导致政府组织碎片化问题十分严重。一方面,各个部门掌握着大量的行政资源,且形成独立体系,在社区层面上严重分割,缺乏有效整合。另一方面,各部门业务缺乏协同,彼此间不协调、不合作甚至相互冲突,造成社区工作多头指导、各自为政。比如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台帐资料的整理以及统计报表的上报等,各部门都有各自的标准和要求,缺乏统筹协调,致使社区重复建设、干部重复劳动,既造成资源浪费,也增加了社区负担。

(二)社会管理体制不顺,政社职责不清。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工作中,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作为不同的主体,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各自应该承担什么职责,有关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致使这些规定形同虚设,难以落实,从而造成实际工作中政社职责的不清晰,也导致基层政府与社区居委会关系错位,通常把社区居委会视为一级“行政组织”或“下设机构”,随意把各种任务、责任、矛盾转嫁给社区,使社区居委会的职责被无限放大。

(三)社会矛盾集中社区,居民需求剧增。目前,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易发多发,且主要集中在社区层面。同时,居民群众利益诉求和服务需求也呈现出结构性变化,主要表现为居民需求向社区积聚,居民利益诉求和服务需求呈指数级、复杂性、多样性增长,而且,社区问题的解决和居民需求的满足的跨部门性特征日益明显。这种需求的结构变化需要供给的结构性调整,但现实是供给结构的变化滞后于需求结构的变化,客观上使得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面临更大的压力、更多的任务。

(四)社区干部能力不足,工作疲于应付。当前,社区工作分工越来越细、专业性越来越强,而社区干部的职业化与专业化脱节,他们严重缺乏社会工作的理念、知识、技术和方法,习惯于“当超级保姆”,不懂得团队协作,不懂得助人自助,不懂得激发居民参与,不懂得发现居民领袖,不懂得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不懂得开发利用社区社会资源,加重了社区干部“人累心也累”的痛苦体验,难以享受“快乐公益”,“抱怨多、满意少、压力大”成为常态。

(五)社区组织结构失衡,治理主体单一。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严重不足,存在总量少、结构失衡问题。目前,全省平均每个社区约有6个社会组织,主要是自娱自乐的兴趣类组织,志愿服务、公众参与及专业服务等组织都比较稀少。由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滞后,社区居委会过多地承接了政府延伸下来、企业转移出来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新生出来的各种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为政府部门向社区居委会转嫁负担提供了借口。另外,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还在倡导和探索之中,社会组织参与渠道不畅,也加重了社区工作负担。

(六)基层群众意识淡薄,不正之风蔓延。一些部门和单位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推进工作进社区不是到社区为群众服务,而是热衷于设机构、挂牌子、摆桌子;有的部门主观意识较强,不顾居民的需求和社区的实际,对社区工作指手画脚,提出一些不合理、不切实际的要求;也有的部门本位主义、功利主义思想较重,一味强调本部门工作在社区的“痕迹”,这些都导致社区干部以形式主义应付形式主义。有些部门和单位也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把本该自己做的事情交给社区组织去做,把责任和风险也转嫁给社区组织,既增加了社区工作负担,也容易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

近年来,一些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通过实行准入制度、建立政社互动机制等措施进行专项整治,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今年3月以来,武汉市委、市政府出台9条硬性措施为社区减负,取得一定成效,也遇到不少阻力。实践经验和教训证明,治理社区工作负担不能就减负而减负,需要以治理社区负担为契机,以构建社区治理格局为突破口,以提升社区工作效能为目标,站在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进行统筹谋划,开展协调行动,实施综合治理。具体思路和对策是:

(一)理顺基层管理体制,厘清政社权责。在政府层面,要按照“大部制”的思路,对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行整合,形成一条线对下,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劳动、效率低下等问题;同时,确立延伸到社区的公共服务机构的性质、职能,确保政府自身的本职工作能做到位、做好。在社区层面,要理顺组织之间以及与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构建职能清晰、关系顺畅、责任明确的社区组织体系。其次,要划清基层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责权边界,实现“政社分开”,推进“政社互动”。在此基础上,建立诸如“准入制”等相应的制度,禁止政府向居委会转嫁行政事务性工作,赋予居委会拒绝承担行政事务性工作的权利,促使政府依法行政,保证居委会依法自治,建立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协商合作机制,实现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新配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权力,将现在掌握在政府手中但本应属于社区的权力下放给社区居委会,使社区居委会在本区域范围内成为治理主体。与此同时,推进政府改变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向基层推卸责任,向社区转嫁负担。总结推广武汉市的做法,对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取消社区承担的不合理的工作任务,取消面向社区开展的与居民利益无关的创建达标评比活动,取消各级各部门要求在社区设立的组织机构,取消社区不必要的工作台帐,取消社区不合理的证明盖章事项,还社区一片净土。

(三)培育发展社区组织,激发社会活力。要大力实施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工程,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力度,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服务组织,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社区服务专业能力。一方面,要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同时,要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培育发展社工服务组织,着力做好流动人口、老年群体、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社工服务,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另外,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来完成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任务,使社区居委会也从繁杂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

(四)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要根据社区工作发展的需要,针对社区工作的特殊需求,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扩大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使优秀的人才被吸引到社区工作岗位上来。要建立规范化的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机制,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重点是培训专业社会工作基层理论知识,训练他们的专业社会工作能力,转变他们的工作思路,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要建立和完善与社区工作者实际工作相匹配的薪酬保障机制、表彰激励机制,激发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为他们开展工作和成长发展营造环境、创造条件,使社区工作岗位留得住人才,保持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

(五)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改进工作手段。信息化工作之所以成为社区重要负担之一,主要是因为延伸到社区的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应用系统太多,而且互不兼容。因此,当务之急是要从上至下,对延伸到社区的各种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应用系统进行清理,按照共享、高效的原则,对这些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应用系统进行整合,建立规范的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社区事务在一个操作平台上完成,资源共享,避免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六)创新社区工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对社区工作负担进行系统治理需要整体性的制度和持续性的机制。为保证社区负担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应建立部门工作进社区的协调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向社区组织转嫁任务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和服务外包、公益创投、公益采购等机制,建立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公益事业的制度和机制,建立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建立社区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制度和机制,建立社区民主协商的制度和机制。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1、通过活动挖掘树立道德模范典型。借助于妇联组织不同层次的妇女力量,深入挖掘发现先进典型。近年来,区妇联利用各种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挖掘典型、选树典型和推荐典型活动。认真开展先进评选推荐,在全区范围内筛选就业创业、社会公益事业、五好文明家庭、维权志愿者、助人为乐模范等精神文明典型。通过道德模范评选评选,选出事迹突出的模范,予以表彰奖励,并将他们的感人事迹在网站,媒体上公开,号召广大妇女同志都向他们学习。

2、通过宣传宣讲推动家庭道德建设。区妇联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传统的家庭美德,推动家庭道德建设。近年来在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日报,连云港妇女网,江苏省妇女网等公众信息网广泛宣传道德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通过宣传她们的孝老爱亲、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先进事迹,弘扬她们的高尚品德和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崇尚正气的浓厚氛围。通过身边的真人实事大力宣传家庭道德建设,用道德的力量感召妇女、鞭策妇女。

3、运用文化活动弘扬家庭道德文化。“家庭道德建设归根到底是一种文化现象,把抽象的家庭道德规范转化为家庭成员的道德行为和道德习惯,是推进家庭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新浦区妇联充分利用妇女大讲堂、亲子大讲堂、女企业家协会、区巾帼志愿服务队、区老年人协会等组织和平台,围绕热点话题,坚持美德引领,邀请了成功的`女企业家,举办了多期高品质的示范讲座。区妇联通过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家庭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家庭成员中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为促进邻里融洽、家庭和睦,提高群众道德素质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带动着家庭,给家庭注入了现代文明的气息,催生着现代家庭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形成。同时,伴随着社会结构状况和运行方式的变化,现代家庭道德建设面临着新形势和新问题。

一是婚姻关系日益脆弱。近年来离婚率一直呈上升趋势,是婚姻脆弱的突出表现,这一情况在全国都具有普遍性,沿海及发达地区更为突出。市场经济下金钱和物欲的腐蚀,试婚、傍大款、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婚外恋、情人潮、家庭暴力等现象增多,单亲子女增多。不同性质的婚外情、家庭财产纠纷和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脆弱的重要原因。

二是血亲纽带不断松弛。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工作和生存压力较大,生活节奏快,亲子间缺少共同话题,难以沟通。加上对子女普遍存在溺爱现象,缺乏合理的引导和正面的批评,致使许多孩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心理承受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差。血亲纽带松弛,直接导致“孝子错位”与“厚小薄老”,家庭关系中普遍以儿孙为轴心,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降低,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开始逐步丧失。另外,“丁克家庭”和“空巢家庭”日益增多,“空巢家庭”的增多,使老人晚年孤独、寂寞、悲哀,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是邻里关系渐趋冷漠。人首要的关系是家庭,但家庭不是悬在空中,而是存在于社区中的。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所以邻里关系是社区中一种最基层的关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小家庭的普遍存在,无线通讯和电子媒介的日益发达,原来拥有地缘优势的邻里之间的来往和沟通减少,有的甚至“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家庭与家庭之间缺乏应有的团结互助和友爱精神。一些乱扔垃圾、公共利益、财务借贷等造成的邻里纠纷数量日渐增多,据法院统计,在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20%是邻里纠纷而导致矛盾激化。

家庭道德建设重在通过先进文化引领,在先进文化的引领下,家庭成员的道德素质会有所提升,良好的家庭道德风尚就会逐步形成。

1、以学习培训引领家庭道德文化的构建。要以学习型家庭建设为抓手,结合“女性素质提升”工程、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妇女大讲堂、留守流动儿童书屋为平台,顺应广大妇女和家庭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通过举办各类培训讲座、讨论座谈、读书活动、演讲征文、宣讲报告等学习方式,推广终身学习、互动学习、快乐学习的理念,提高妇女和家庭成员素质,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家庭学习蔚然成风。同时通过婚姻家庭指导中心、维权驿站等机构,提供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指导、法律援助、权益维护等服务,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法律知识,力争源头预防和化解因不懂法、不懂生活艺术而导致的婚姻家庭纠纷。提升道德鉴别力,形成健康、文明、向上、和谐的良好家风。

2、以特色活动推动家庭道德建设的深化。为使家庭道德建设保持旺盛和持久的生命力,要依托妇联宣传教育阵地和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持续做好妇女和家庭的思想道德教育。妇联组织要积极探索和把握家庭道德建设发展规律,抓住每年“三八”节、母亲节、六一节、建党节、国庆节等节日契机,组织开展“最美母亲”评选,“美德进我家”、道德模范评选、“五好文明家庭”评选等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培树表彰各类优秀典型。组建家庭健身队、巾帼文艺宣传队等若干家庭志愿者队伍,建立妇女文化活动点、家庭文化中心户,开展“美在家庭”、“家庭文化艺术节”、“家庭文化展示”、“家庭运动会”等贴近群众需求、贴近实际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针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单亲母亲等特殊群体开展各类关心关爱、扶贫帮困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文化建设中的优势,不断延伸家庭美德建设,提升家庭道德修养,突出家庭文化的特色和亮点,打造家庭道德建设新模式。

3、以典型宣传营造家庭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为了更好的宣传与发展家庭道德建设,要利用在丰富多彩活动中评选出的好事迹新典型组成宣讲团,到街道、社区、乡村等地方宣讲,引导广大家庭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充分发挥具有贴近百姓、强力渗透优势的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拍摄电影、文艺晚会、专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坚持放开宣传妇女和家庭先进典型,从而使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能够潜移默化地感受道德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正能量来教育家庭成员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和睦邻里,建设和谐幸福的婚姻家庭。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是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更好地服务“三农”,做好基层农村档案工作更是刻不容缓。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措施,有业务指导工作班子。近几年来,县、镇、村坚持每年对农村医保、社保、农村低保、计生、户籍及新农村建设等档案进行上门指导。以双路村为例,20xx年双路村办理农民自愿转让土地协议书及经营权证16户,填补资料64份,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591人,参合比例达到97.72%,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合人数1746人,参合比例达95%。办理全村房屋确权登记1084户,提供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填报工作及211名低保、五保、优抚、残疾人农合免费服务工作,为已满60岁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共计48人次。但资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滞后,很多之前收集过的资料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而遗失。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相对于档案工作的其他领域而言,仍然显得较为薄弱,尤其是村级建档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

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因而要搞好这一工作,任务异常艰巨。如何做好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民生,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认为,最关键的是要解决好人员、经费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只有这样,基层农村档案工作才能巩固成果,稳步发展。

目前,基层农村档案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的来讲,就是没有形成一个较完整的档案管理工作体系和业务规范,概括起来,大体上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忽视对档案工作的管理。部分村没有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专员,有的即使有分管专员,也是挂名。心里不想档案工作,眼里没有档案工作,嘴里不讲档案工作,更谈不上把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写入发展规划,没有专职人员管理,没有可靠的管护设备设施,不能发挥对村级档案的规范化管护。

2、硬件不齐,管理欠规范。当前,尽管加大了档案工作重要性的宣传,部分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档案意识有了一定提高,开始收集、保管一些重要资料。然而,由于多种因素,档案工作还是相当滞后,无论硬性设施还是软性条件都缺乏标准化、规范化。具体表现在,一是档案管理不集中,文件材料往往是谁办理谁留存。二是档案收集不齐全,整理欠规范。三是档案保管条件差,保管保护基础设施不齐全。四是人员变动不交接,造成责任不明,档案处于一种“断片”的状态。

3、档案形成难,留存少,利用率低。当前,部分村干部一是把工作“化简”,会议上作“口头报告”,矛盾调处搞“口说为凭”,书面材料和记录不齐全或是没有,影像资料更是少至又少;二是形成的文字材料不归档或是归档不及时,如一些上报材料、村务公开材料、工程建设材料等,工作一完,档案不管,使得村里各类档案存留相对较少,而且缺乏规范;三是虽然保存有部分档案资料,但是能够有效利用或是长效践行的不多,档案利用率偏低。

4、村级档案人员多为身兼多职,业务素质不高又斢动频繁。一方面,村一级的档案工作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很少进行岗位培训和系统的业务学习,缺乏基本的档案业务知识。如村委会一般是副书记或是会计担任。一般情况下,他们都只能完成本职工作,完全无暇顾及档案工作,履行的只是一个资料保管员的职责。另一方面,档案专员斢动频繁,交接程序不规范,使得新手想整理档案也无从下手,都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是造成档案工作“断片”、滞后的重要原因。

从调查中看到,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村级建档用档意识不强。当前,对于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不仅广大农民认识不够,就连一部分基层干部也没有高度重视。村干部和有关人员缺乏基本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知识,不能做到有序科学地收集、管护和利用。

二是没有专项档案管理资金。现阶段,农村经济有了快速发展,村级收入逐年提高,但是,其财力主要用于发展、致富,真正用于档案工作的不多。这是造成一些行政村没有档案管理必要的设备设施,没有培训档案工作人员的重要原因。

三是制度不落实,监管难到位。一方面,村级档案工作制度不完善,村级干部大多年长,不熟悉电脑,靠的仅仅是手写口传,造成即使有很完善的制度也不能督促落实的局面。

三、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对策,请保为切实解决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用好档案服务“三农”,我认为,要努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工作机构:明确村书记或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村级档案的收集、整理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措施:把档案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工作计划之中,并将年度考核与工资绩效挂钩,使档案工作与基层的各项事业同步发展。三是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开展村级档案工作,保证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管护以及办公、培训、购置相应设施设备等所需资金。

第二,积极作为,多管齐下。宣传是农村档案工作的薄弱环节。可以通过开会、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典型事例等形式开展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同时也可以充分发挥农村离任老村干部、退休老职工、老退伍军人、老党员、老模范或致富能手的作用,让他们成为档案工作义务宣传员。多管齐下,多种形式,有目的地宣传档案的作用、档案工作的意义和档案有关知识,达到增强档案意识的目的。

第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管。要健全制度,做到基层农村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保管、档案人员变动后的交接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第四,加大投入,改善档案保管保护条件。基层农业农村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保护好这部分档案利于国家,惠及子孙。行政村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基层档案工作,相应增加档案工作的投入,逐步配置、改善档案设备设施,使档案处于安全、良好的环境之中。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现代社会文明程度日益提升,如何充分发挥巾帼志愿服务职能,引导妇女参与文明建设成为妇联组织面临的一个新课题。xx县妇联以和谐家庭创建、维护权益、关爱弱势群体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了巾帼志愿者服务工作,着力打造巾帼志愿服务品牌。

据统计,目前,全县实名注册并填写登记证的志愿者人数达到20xx余人,组成巾帼志愿者服务队200余支。她们来自于全县24个乡镇(街道)和27个县直单位。其中基层妇女干部和优秀妇女人才占30%,法律、教育等专业人士占40%,单位女职工占10%、社区干部占20%。学历方面,初中文化水平人数占6%,高中文化水平人数占12%,中专文化水平人数占29%,大专文化水平人数占33%,本科文化水平人数占17%,其他3%。志愿队伍服务内容涵盖了十余种类别,其中家庭教育指导志愿者队伍26支,医疗卫生服务队伍24支,弱势群体援助队伍22支,关爱老人志愿队伍21支,文艺宣传队伍18支,法律咨询志愿者服务队伍17支,婚姻家庭关系调解志愿队伍17支,心理辅导服务队伍16支,扶贫助学志愿队伍13支,环保清洁活动队伍11支,农业科技服务队伍9支,家政服务队伍7支。以上队伍的人员构成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文艺宣传志愿者多为在校教师,医疗卫生服务志愿者多为专业医疗机构优秀工作人员,志愿提供法律咨询的人员中70%以上是法律及相关专业毕业,志愿队伍的专业性为确保其提供优质服务提供了保障。

广大巾帼志愿者充分发挥宣传、引导、服务作用,积极参与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和谐建设。

主要做法:

1、根据省、市妇联的安排部署,县妇联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召开行动启动会议,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将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通过媒体、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巾帼志愿者活动的意义、活动标识等相关内容,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认识这项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并对全县巾帼志愿者工作现状以及队伍建设进行调查调研,将现有志愿者队伍建档入册,进行指导检查,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作用。

2、加强巾帼文明队建设,发挥文艺宣传力量,开展“科学健身、文明生活”主题活动。组织全县乡镇、城区46个巾帼文明队广泛开展广场舞、手绢舞,健身球等健身文体活动,使“健身促健康、健康防疾病”的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3、围绕“清洁乡村、美化家园”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中开展“讲文明,除陋习,从我家做起”活动。发放活动倡议书万余份,倡导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开展讲卫生、讲文明活动。组成志愿者帮扶队伍,进村入户,帮助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等困难家庭进行卫生大扫除,努力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1、围绕“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主题,与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在全县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发动志愿者向社区和家庭发放《和谐家庭建设指导手册》。

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聘请王培琳等10名教育专家,组成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开展针对巾帼志愿服务的专项培训,并深入到社区、学校,家庭,开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传授科学教子方法,指导父母如何与子女沟通;成立心理咨询室,对学生进行心理问题疏导。

3、开展“低碳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家庭志愿者在节能环保家庭社区行动中的作用。组织志愿者发放低碳家庭宣传单,环保购物袋等形式,向广大家庭宣传低碳生活基本常识,大力提倡节水、节能,使用菜蓝子、布袋子,营造了重视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1、在构建维权网络中充实志愿者队伍。组建由妇女干部、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干部等维权志愿者队伍。每年开展普法维权周咨询活动,零家庭暴力社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维权知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建立陪审员制度,逐步构建起专业化、制度化的妇女志愿者维权队伍。

2、在信访工作上,充分发挥志愿者矛盾纠纷调解作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维权网络。通过基层妇女组织、司法等部门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畅通妇女维权渠道,处理维权案件,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织和法律服务网络。

3、针对留守儿童、贫困女童等弱势群体建立志愿者帮扶长效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增强志愿意识。通过开展“代理妈妈、代理姐姐”结对帮扶活动,一对一、手牵手、面对面的与留守儿童进行学习辅导与心理指导。联合公安、交警、卫生、教育等部门,为留守儿童开展送爱心、保安全、强教育行动。将救助贫困女童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组织发动志愿者为其捐款捐物,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已经形成“警察妈妈”志愿服务品牌。

1、队伍组织偏于松散。因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队伍的凝聚力不强;出现参加活动随意的现象,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巾帼服务的重要作用。

2、活动开展的不够深入。在组织各项活动中,存在着单一、没有持续性、长效性的问题,社会宣传面和社会效应不大。

3、经费和人员组织等困难,由于活动经费有限,很难保障活动多样化和丰富性。

1、建好队伍是基础。在建立巾帼服务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加强对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指导,使巾帼志愿服务有章可循,促进品牌提升。

2、坚定志愿者服务宗旨,办实事,求实效,有针对性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去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让广大群众认可支持。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审批事项清理方面:原由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共6项,今年以来我们对其中4项予以精简调整为日常管理或公共服务类项目,仅保留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审批和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对需要实行流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优化,将原本需要十日乃至二三十日的办事时间流程缩短至八工作日内完成,凡是能够实现即来即办的调整为即来即办,凡是必须经过现场核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的,尽最大可能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窗口服务建设方面:黄冈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位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一楼,面积1800平方米,前台服务大厅共有工作人员26人,其中就业局20人、人才中心6人。设有10处服务窗口,前台20个,后台16个,共36个工作台位。其中就业局设有就业失业登记、求职招聘登记、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社区就业服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创业扶持、就业培训等8个窗口,30个工作台位。人才中心设有人才测评、人事代理2个窗口,6个工作台位。服务大厅可容纳800人进场进行招聘活动及办理就业(人才)服务,年进场办理求职的人数达18万人次,招聘的企业数达350家。黄冈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位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二楼,面积1188平方米,设有综合服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申报核定四个工作服务区,工作台位72个,其中前台38个,后台34个,可容纳200余人同时进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服务大厅办公人员共55人,年接待量16万余人次。

近年来,我局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会议和《湖北省政府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xx]26号)、《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的通知》(鄂政办函[20xx]24号)等文件精神,学习省厅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审批职能、事项和人员向一个处室集中)工作五统一经验(统一受理,统一报批,统一制发批准文书,统一使用厅行政审批专用章,统一送达,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全过程公开、规范化管理),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加强监督管理为手段,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为目的,研究并落实管理举措,加强和创新管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和业务管理能力,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通过抓执行促工作,抓管理保质量,抓效能树形象,切实承担起社会赋予的任务和使命,为黄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和社会保障。重点做好了三项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体系,推进工作落实。成立了黄冈市人社局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一把手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科、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协调、部署和监督贯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行政审批三集中日常工作。

二是调整内设机构,培养后备干部。根据省市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有关归并职能的相关原则,拟在现有政策法规科增加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使目前分散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协调管理,同时建立优秀人才和年轻后备干部轮岗锻炼制度,力争把服务窗口建设成为培养锻炼年轻、后备干部的场所。

予以精简调整为日常管理或公共服务类项目,仅保留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审批和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对需要实行流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将逐步优化,将原本需要十天乃至二三十天的`办事时间流程缩短至八天内完成,凡是能够实现即来即办的调整为即来即办,凡是必须经过现场核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的,尽量最大可能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实现人社部门审批服务全省市州最优的目标,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最佳的服务。

一是服务窗口授权不到位。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成了一部分单位的收发窗口,窗口成了传达室,一些审批项目在窗口根本无法直接办理,反而增加了办事环节,不便于企业、群众办事。

二是部分服务窗口流程不畅。由于派驻窗口的各科室部门情况不一,有的审批服务权力集中到窗口,有的仍然留在原职能部门;有的需要部门内部科室之间流转审批,有的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方能盖章,这些情况都影响着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

三是少数窗口管理不甚规范。一些职能科室部门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在选派人员时,有的不按照要求选派骨干人员到窗口,有的甚至将临时聘用人员派驻窗口来应差,有的部门在窗口人员待遇保障方面还差强人意。

一是加大重视程度,奖罚分明。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行窗口这种运作模式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高度重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运作,对于那些故意拖延,不配合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个别部门领导要予以警告,对那些表现较好的科室部门要予以表扬奖励。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把窗口推到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来。

二是整合权力人事,权责统一。为避免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形同虚设,把审批权逐渐转移到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特殊性质的部门除外),各职能科室、部门的职能取向要从原来的审批转移到服务,保证对窗口的充分授权,真正达到一站式审批的目的。同时,对部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重新选拔,要求各部门推荐年富力强、精通业务、积极上进的骨干人员充实到服务窗口来。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优化服务。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系统,建立各类管理档案和信息记录,对工作积极、服务质量高、公众评价好的工作人员晋升提拔时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在实践中还可以建立一些立体式的激励机制,如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实行目标激励;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窗口服务考核奖,实行物质激励;每年评比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实行荣誉激励;通过对工作人员的关心爱护、尊重信任、体谅赞许,实行情感激励等等。这样将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对高素质人才也产生很大的吸引力。

四是建立多重监督,监督到位。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权力监督必须到位,要积极探索改进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在机关工作考评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强化机关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保证。群众作为窗口的顾客,如遇到服务质量问题、服务态度问题和违诺问题时,到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是群众监督的主要方式。使多种监督渠道和监督机制相结合,切实转变个别科室部门存在的两头受理、突破时限、增设环节等现象,各职能科室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出台专门规定,对审批违规行为实施一票否决,确保窗口健康运行。

五是推行电子政务,实现公开。凡是进入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审批事项、办理部门、办理窗口和办理人员对外公开,申报资料、审批内容和审批程序对外公开,审批时限、承诺事项和收费标准对外公开,增强行政审批服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要积极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询系统,使服务对象可以通过远程网络查询相关信息。对一些条件具备的科室部门要积极推行网上申报材料和网上审批服务,保证行政审批服务的过程公开、公平和公正地进行,提高人社部门的行政效率和群众对行政审批服务的满意度。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服务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长远发展,今后我们将更加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以更优的服务、更高的标准、更新的理念、更硬的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审批项目最少、时间最短、收费最低、程序最简、服务最优的工作目标,真正实现一楼式办公、一窗式收费、一站式服务,真正成为能为办事群众服务的政务超市。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新一届党委班子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非常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路子,尤其是在企业改革、发展等非常时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了良好的功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但是企业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尤其是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环境和对象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传统的和创新速度较慢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完善情况的新的形势和工作现状。尤其是面对多元化的思想意识形态,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不断创新思维、方法的要求。结合上半年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粗浅谈谈存在的问题及对问题的认识和思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观念上存在差距。主体方面,主要是思想政治工队伍观念上存在的差距,政工干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掌握不透,加上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想的影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主观上出现了偏差,认为思想政治工作可有可无,自认为自己的工作不重要,瞧不起自己。客体方面,主要是工作对象观念上存在的差距。目前职工中普遍认为,只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政治学习学不学无所谓,在日常工作中体现为重业务学习轻政治学习的情况。

2、客观上工作难度很大。一是制度落实难。政工工作的考核力度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制度的落实上热下冷,局部热普遍冷。二是渠道疏通难。部分干部和一些基层管理者普遍认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政工干部和领导干部的事,从而导致党建和政工工作渠道的不畅通。

3、方法单一,针对性不强。体现在学习上就是一人念、大家听,一人写、大家抄,完全按照计划安排指定的学习内容,照本宣科。体现在工作上就是耐心不够,超前性不强的简单说教,不以情以理说服,取而代之的是以罚代做思想政治工作的现象。

4、“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依然存在。在个别领导干部和基层部门中,对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着种种认识上的误区,在部署工作时只讲经济指标,考核工作偏重经济效益,由于长期存在的“两张皮”现象导致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出现队伍松散、阵地萎缩等问题。

5、部分职工思想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道德素质滑坡现象严重。一方面集体观念及社会公德意识淡化,个人利己主义倾向上升,对企业的兴衰荣辱感淡化。二是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意识淡化,创劲不足,混日子现象严重,对企业的财产和资源关心不够,浪费严重。三是工作积极性弱化,工作作风虚、漂、散、懒,的精力不是放在提高工作质量和创新上,而是放在社交关系的攻关上。

6、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脱离实际现象严重。政工工作在结合企业、部门实际方面差距较大,思想教育工作浮在面上,流于形式,的是为了应付检查和一级做给一级看的。尤其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研方面做的远远不够,思想动态分析凭主观、道听途说以点概面现象突出,更有避重就轻的问题存在。

7、党建和政工队伍自身建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在政工人员配备、交流方面力度不够;二是对基层政工干部的培训教育不够;三是政工干部自身思想、观念存在一定的缺陷,不自信,不自重,创新意识不强;四是企业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关注和肯定力度不够,政工干部缺乏后劲和动力。

8、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干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影响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和感染力,尤其是个别干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官僚作风和对群众居高临下等表现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

二、思考及对策。

通过多年来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我认为要发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作用,必须处理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使政工干部和群众走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误区;二是要解决好虚实结合问题,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改进和加强同企业改革、稳定大局相结合,与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增强职工凝聚力和集体主义精神相结合,从而提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三是要解决好一盘棋问题,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行政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建立起和谐向上的、文明团结的良好发展氛围。

要解决好以上问题,我认为要努力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思想观念决定行动。应结合企业改制、改革这个契机,从领导干部做起,重新认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提倡大政工机制,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作为政工干部要挺起腰杆,积极学习和吸收大唐国际的管理理念,树立起“有为才有位”的理念,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

2、要深入调查,强化服务。起着保证作用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人本性和服务性的特性,因此这项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人上,突破口放在强化服务上。我厂目前职工队伍的思想非常复杂,应建立一种定期调研制度,把成天忙忙碌碌的事务性应付变为走下去与群众的实实在在的交流,通过交流发现问题,有的放矢的解决问题,使“四个服务”在行动上得到有效的落实。

3、要统筹协调,整合管理。要大力整合职能部门的相近和同类管理,比如对于支部来说,党工部、纪检、工会的考核、指导职能可以整合,实行统筹部署,分散抽查,集中检查形式,一方面减少了基层的应酬,二是增加了职能部门沟通交流机会,三是解放部分管理资源,四是更加有利于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合力的形成。

4、要围绕中心,虚功实做。作为生产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只有和企业的安全文明生产有机结合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企业、支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结合近期企业和部门的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寻找突破口和结合点,实行月度计划报表制度;同时要结合中心工作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内容,把形式和内容结合起来。

5、要密切群众,多办实事。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改进的关键环节就是改善干群关系。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的再分配、机构岗位的重组,分配差距的拉大必然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要化解矛盾必须把注意力放到努力解决职工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上去,让职工切实感受到党组织和干部在为企业着想、在为职工着想。

6、要丰富载体,营造气氛。近年来,职工参与各类文体活动的意识弱化,因此厂里每年要集中精力开展若干项大型的职工文化活动,各职能部门再结合各自的实际分类开展一些职工喜闻乐见的局部活动,大小结合,动静结合,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在活动中慢慢培养职工的集体主义精神。

7、要巩固阵地,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资源,集中进行一些比较有影响的大型宣传活动,尤其是利用网络量大、形式直观活泼的特点,集中职能部门资源,多做些宣传鼓动工作,让职工及时了解国家政策、企业动态。

8、要激活政工队伍,提高素质。政工队伍目前存在最大的障碍就是自信不足,活力不够。因此要一方面须提高政工人员的政治素质,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二是要加强交流和培训,尤其是基层部门的政工干部,应多提供机会外出学习和培训,增强知识素养和拓宽视野,“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样才能提高积极性,增强政工队伍的活力;三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党政一把手都是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互为ab角,实行责任共担;四是配强、年轻化政工队伍。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推动我县创卫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根据县政协主席会议安排,5月8日至9日,由县政协文史委牵头,织织部分政协委员、创卫办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在政协主席马生光的带领下,赴xx县、xx县考察学习两县创卫工作的成功经验。5月10日,调研组在县长助理冯学林的陪同下,对我县的创卫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创卫办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创卫工作自xx年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县委、县政府把创卫工作作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优化投资环境、推进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米脂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所有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各乡镇为成员的创卫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创卫目标管理规划》、《县级领导及各部门包抓街道责任分工》、《创卫效能督察及行政过错不胜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创卫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强化建设,完善功能。围绕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我县四年累计投入3。5亿元,在市政基础性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建设、绿化工程建设、亮化工程建设以及违章建筑打击方面都加大了投入力度,使城市功能逐步配套,创卫基础不断坚实,较好地提升了城市整体品位。

(三)综合施治,部门配合。大部分责任单位能以改善城市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中心,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措施,齐心协力狠抓了街巷卫生、门店管理、楼面装饰改造、河道以及交通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创卫工作的开展。

(四)广泛宣传,注重引导。为激发广大群众的创卫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广大城乡群众的文明素质,全县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卫活动,充分发挥主题宣传、公益宣传、媒体宣传的作用。使广大群众对创卫工作的意义和目标要求有了较深的认识。

我县创卫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与省级卫生县城的总体要求和验收标准相比,与府谷、绥德等兄弟县区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基层单位认识不足。创卫是“一把手”工程,领导重视的程度决定工作的力度。个别领导对创卫工作重视不够,对创卫工作认识不足,未能把创卫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有的没有成立相应组织、没有具体的工作计划,有些责任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只是被动应付,消极对待。还有的职能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内容,重突击、轻持之以恒,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宣传不够深入,没有形成全民创卫氛围。创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这项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并达到预定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市民的卫生意识和自觉参与程度。尽管县委、县政府在创卫宣传方面花费了不少心血,但全民参与、全民共创、全民共享的环境还没有真正形成,群众对创卫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硬件不足,服务功能还不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是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标准的硬性指标,更是必检项目。目前,我县道路亮化、美化设施还不齐全,道路建设等级低,排水功能差,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环卫设施配备不够;全县垃圾收集点较少,垃圾转运站空白;目前我县的公厕数量还远远不够,县城南北甚至还没有标准公厕;没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没有规范的农产品集贸市场和废品收购场地。

(四)监管不到位,薄弱环节比较突出。在创卫管理中出现部门之间协调不顺、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一些突出问题得不到根治。一是市容环境卫生还有待加强。门前“五包”制度落实不到位,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现象依然存在;种子公司沿街门市简陋残旧,脏、乱、差现象严重。二是集贸市场问题突出。银南路土特产收购点、二道街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农贸市场内乱堆乱放,违章搭建直接影响市容市貌;一农贸市场、菜市场职能部门推诿扯皮管理不到位,秩序混乱,卫生条件极差。三是城区及高二沟至王沙沟沿线公路两侧绿化不够。四是“六小”行业管理不规范,相当部分“六小”行业卫生状况不符合卫生管理要求。五是创卫重点部门和单位的介绍人员未经培训,业务不熟悉,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六是婚丧嫁娶、商业活动中高音喇叭的噪声污染严重;七是银州路沿线燃放烟花爆竹、撒路灯严重影响了城市卫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同时影响交通秩序,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八是野广告乱贴乱画、破坏公共设施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五)城乡结合部整治难度大。城乡结合部是创卫检查的重点区域。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城乡结合部的道路管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县城南北还有几个奶牛养殖场。这无疑是我县环境卫生的一大“顽疾”。

(六)“创卫”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无论是环境卫生也好,食品卫生也好,特别是违章建筑、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管一阵子好一阵子。一旦监管不到位,很快就会反弹。这主要是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加之,由于督查、处罚、追究力度不够,导致有些工作任务交办后不能及时完成。

今年10月,我县创卫工作将要迎来省级验收。目前,各项工作已经进入最关键的时期。我们要在前一阶段创卫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定位,学习外县创卫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重点抓住薄弱环节,花大力气,下大功夫,把我县真正建设成为一个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卫生县城。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阶段工作重点。这次外出考察,领导重视是府谷绥德两县创卫成功的一条共同经验。因此,必须从加强领导入手,切实推进创卫工作。一是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组织体系,将创卫工程搞成“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二是根据验收时间,倒排工作日程,各责任单位对照标准进一步细化各个阶段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并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及时进行通报。建议抓紧建立创卫联席会议制度,由县领导主持,每旬听取各部门的创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一些长期没得到解决的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责任全覆盖,不留空白,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面向社会聘请义务监督员。建议我县聘请一些关心全县大事、热心创卫工作的义务监督员,及时将全县创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反馈创卫办。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创卫意识。市民的参与程度决定创卫的深度。各级各部门要多层次、多渠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大型公益广告牌、创卫公益广告、创卫宣传小条幅、电子显示屏、健康卫生提示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卫工作,适时举办创卫专题活动。组织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从学生抓起,带动家长,带动全社会。要注重舆论引导加强公民道德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市民参与创卫工作的积极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先导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创卫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以此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县上下努力形成“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人人有责,省级卫生县城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硬件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照创卫标准,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配套完善城市功能设施,做好垃圾收集站点、中转站点以及公厕、集贸市场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强环卫设施的配备,避免城市基础设施缺位。同时要将美化、绿化、亮化、净化融为一体,使城市面貌清新亮丽。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等措施吸引社会资金,加大对城市公共设施和卫生事业的投入,为创卫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四)突出重点治理,依次解决创卫薄弱环节。一要集中精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要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行为,建议取缔种子公司沿街破败门市,整洁市容。二要重点开展农贸市场整治。要建立一个设施齐全、整洁有序、划行规市、分类经营的集贸市场,取缔银南路土特产收购点及二道街马路蔬菜市场。对农贸市场和菜市场严格划定摊位,从严治理占道经营,确保良好的市场秩序。三要对街道两旁未成活树木进行移栽,加强城区及210国道沿线的绿化,建议在银河、饮马河河道两侧墙根种上爬山虎。四要加大对“六小”行业的整治力度,调动卫生监督、食品药品稽查等相关部门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要求对所有酒店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五要注重对各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六要杜绝主街道燃放烟花爆竹、撒路灯等对环境的污染。建议通过县人大形成决议,禁止在城区主街道燃放烟花爆竹、撒路灯。

(五)开展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对我县城乡结合部“脏、乱、差”问题集中整治,要建立专门的废品收购站点,按照居住区500米范围内不允许设养殖场的要求,迁移奶牛场,彻底清理、整顿城乡结合部的临时用地,彻底清除违章建筑。(六)坚持常抓不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积极探xx县城管理规律,建立和完善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变“整治、反复、再整治、再反复”的被动局面,使创卫工作随时都能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群众评判。特别是对已经达标和基本达标的创卫指标,各职能部门要回头看,总结工作成绩,巩固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达标的项目,要出台相应措施促使责任部门限时落实责任,尽快达标。在限定时限内不能达标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等。要通过进一步完善高效有序的创卫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创卫工作成功。

扶贫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1+1”好支部共建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月日,派出调研组,深入村,围绕脱贫攻坚开展深入调研,综合采取当面座谈交流的方式,与村党支部、村“两委”和村民进行广泛交流,确保全面掌握真实情况,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目前,村共有贫困户户人,其中因病致贫户人,因残致贫户人,因年老体弱,缺乏技术和劳动力致贫的户人。经过几年来的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人均收入均能达到3800元以上,属于享受政策脱贫。

村的贫困户,均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落实了扶贫政策,其中危房改造户,扶贫特惠保险户(一户因进敬老院集中供养,未参保);与联合开展金融扶贫务工的户(每户20xx元/年);享受五保金的户,低保金的户,享受20xx年县乡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的户,享受养老保险的户,享受老兵补贴的户,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户,享受贫困学生资助金的户,无学龄期儿童辍学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从村贫困户整体状况看,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耕地普遍较少。有户没有耕地,户人均耕地不足3分,只有户人均耕地在1亩以上,种植收入和粮食补贴在收入中占比较低。这是因为村位于城边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的,村西村北的土地在多年前就已大部分被征用买断,无法产生持续性收益。

2、自我造血能力普遍较弱。户贫困户中,18岁以上、60岁以下的健康劳动力只有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有人,在可以预期的将来,这些家庭的自我造血能力不会有太大的提升,对扶贫政策依赖性较大,需要政府兜底。

3、家庭开支较大。贫困户的收入虽然都在贫困线以上,但是因为疾病、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用于医疗方面的开支占比极大且会持续增长,对医疗保险及大病救助政策非常依赖。

三、建议及下步工作打算。

1、对贫困户中的健康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自身价值,增加收入。

2、组织“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缩短毕业和就业之间的空窗期。

3、部分贫困户因子女成年、毕业等原因,即将被取消低保。通过走访座谈,感觉他们对国家的低保政策还是理解支持的,但是医疗支出占家庭收入比较大,一旦被取消低保,相应的大病救助等医疗救助政策也要相应地取消或降低,建议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保留部分医疗救助政策。

4、户贫困户中,有户独自生活且年龄超过60岁,有户两口共同生活的年龄都在70岁左右。对于这种独居老人,建议共建支部、帮扶单位、村“两委”都要定期进行走访,帮助打扫卫生、整理家务,多陪伴,多给老人心理上的慰藉。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