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16篇)

时间:2023-12-11 00:10:44 作者: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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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企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同志们:

20,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档案局的帮助和指导下,全县档案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档案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认真按照年初制订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这次会议上,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受到表彰,这是县委、县政府对档案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档案工作者的鞭策和鼓励。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归纳起来,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档案事业发展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

年全县顺利实现行政中心搬迁,档案事业的发展环境和条件迎来了新的机遇。一是县委办、县政府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搬迁期间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搬迁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引起了各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二是机关档案室的.建设面貌一新,县直单位有搬迁建设任务的单位,都规划和设计了高标准的档案室,档案事业硬件建设的投入大大增加。三是县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建设被列入了《怀化市档案发展“十一五”规划》项目。

(二)强化监督指导,档案基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机关档案工作。通过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打牢了基础,巩固了成果。各单位都做到了档案归档及时、规范,通过年度档案业务规范竞赛,表彰了48个业务规范单位,这样鼓励了先进,鞭策了后进,促进了各单位档案基础工作的平衡发展。

乡镇档案工作。我们采取了集中培训集中整理的办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做到了农村档案不欠账、不拖后腿。

与此同时,县档案馆还加强了具有本地特色档案的收集,开展了名人、名产、名景和珍贵档案的征集;完成了改制企业档案的接收任务。

(三)依法治档,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大。

我们坚持抓好执法检查活动,突出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依法纠正了违法行为6起,全面开展了档案年检登记工作,大大加大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去年10月,市人大领导亲自率领市人大内司委、市档案局到我县开展了档案执法检查和督导,对我县新馆建设和村级档案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推动了我县依法治档工作的开展。特别是12月份,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县直机关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了督查,通报了县直单位档案工作的现状,为我县依法治档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档案事业经费紧缺;制约档案事业快速发展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推进档案法制建设的认识不足,措施手段单一,力度不够;档案工作服务中心服务社会的思路不够宽阔,措施不够得力,效果和影响有限;机关单位,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和乡镇档案工作多年没有较大起色等等。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全县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抓好人才培养的要求,做到思想统一,力量凝聚,成效显著,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2008年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坚持突出档案工作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的主题,重点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档案馆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全县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现良好开局。

(一)以县城建设为契机,强基固本,谋求全县档案事业发展的新平台。切实抓好县档案馆建设,坚持以县级投入为主,争取上级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把县档案馆建设成为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中心,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四大功能为一体的国家综合公共型档案馆。牢牢抓住县直机关搬迁建设的大好机遇,建设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室,按照新的等级评定标准,争取做到全县42个迁建单位都设立标准档案室,促进全县档案事业实现飞跃式发展。

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安全是人与生俱来的追求,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前提,是维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总书记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公共安全绝非小事,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扎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堵塞各类安全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档案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档案工作越来越多地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抓好档案安全工作是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当前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前所未有的手段,在前所未有的范围内,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迫切要求加强档案资源安全体系的建设。加强档案资源安全体系的建设,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本文作者就加强我县档案资源安全建设谈几点思考。

一、目前全县档案资源管理体系的现状。

目前,全县有机关档案室145个,县国家综合档案馆1个,管理全县所有已经归档的国有档案资料。一是县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保管保护设施齐全,馆藏档案50380卷,12380件,馆藏档案主要以文书档案为主,馆藏资料主要以党报党刊为主,藏量万余册;二是全县机关档案室,保管的档案主要是以后形成的文书档案和所有的部门专业档案、实物档案、荣誉档案、声像(照片)档案、科技(基建)档案、“三重一特”档案等方面的档案资料;三是乡镇场档案室,目前乡镇场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现在乡镇场办公室保管的档案只有文书档案和部分实物档案、荣誉档案,其他形成的部门档案各管各存,档案资料管理混乱;四是村级组织档案工作,村级组织无专人专室管理档案资料,大部分村干部都习惯档案资料各自保管,村秘书管理的档案资料也收集杂乱无章,且无安全的保管设施;五是散存在社会上的大量有价值的档案资料的保管保护安全措施无从谈起。全县档案资源的安全管理现状不容乐观。

二、档案资源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1、档案意识观念不强。由于档案产生的效益时限长,相当一部分人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具体条文,在他们的眼中,档案工作至多只是一种资料整理工作,忽视了档案服务的社会价值,造成档案意识淡薄,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使得档案工作边缘化,管理档案流于形式,更谈不上加强档案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单位和社会散存的档案资源损失严重。

2、领导重视的力度不够。虽然上级部门出台了很多关于档案资源安全建设的管理办法和文件,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县直部门和乡镇一级政府的领导对档案资源的安全管理重视的力度不够,他们重视的工作是“帽子”工作和政绩工程,甚至有少数领导干部脑海里无一丝档案安全工作观念,手中掌握的档案资料常常一丢了之,对档案安全工作放任不管,档案资源损失严重。

3、档案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待遇差。作为我县档案工作部门,大部分领导的眼中是养老部门,他们不了解现在的档案部门是信息化与资源型及社会服务型的专业工作部门,档案工作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可是大部分单位调配管理档案工作的人员不是年长的就是文化素质不高的人员,他们对档案资料的系统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不清不楚,档案信息化建设更是一窍不通,造成现成的档案资源管理不善,机关档案室的安全管理意识欠缺。同时,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因为职业工作的原因,每天辛辛苦苦从早忙到黑,因为档案工作不能马上体现业绩,得不到领导的重视,不仅经济待遇差,政治待遇也差,提拔调动的机会更少,造成大部分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都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感觉,工作限于满于现状,得过且过,档案资料应收尽收的观念不强,更谈不上档案资源的安全建设工作。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落实坝心村扶贫攻坚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坝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坝心驻村工作队通过走访、入户座谈等形式对坝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阿舍乡坝心易地搬迁安置点,总投资1218万,占地面积37.8亩,计划安置坝心村黑西村小组、豆渣坪村小组搬迁56户284人,目前主体工程建设已经竣工。

(一)搬迁入住情况。坝心安置点截止6月30日,已实际入住18户86人,其中黑西7户38人,豆渣坪11户46人。

(二)资金结算及科目验收情况。按照人畜分离的要求,安置点将要建设牛舍、猪舍等,除人居房屋建好并做好初步验收并确保质量达标外,其余的待项目实施单位完善后再行验收。

(一)搬迁入住率低,部分搬迁人员存在两头居住现象。由于农户在原居住地种了庄稼,要回去管理,加上未拆除旧房。

(二)是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还未落实,有工作实施方案,旧房拆除复垦复绿还未实质性启动。无工作开展印证材料,盘活率较低。

(三)外出就业务工的人数较少,因为很大部分青年思想懒散,对外出物攻的认识不高。

(一)建议乡党委政府明确专人,按要求及时做好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

(二)建议县、乡两级政府加大外出就业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外出务工就业思想意识,确保搬得出,能致富。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湘西自治州动物防疫机构设置基本完善,全州现有动物防疫人员794名,州本级25人,县级139人,乡镇631人,其中动物防疫监督员63人,动物检疫员413人。州家畜疫病防检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定编xx年久失修不能使用。据统计,全州164个乡镇站,有站房的只有78个,占47.5%,而78个有站房的乡镇站有47个属危房,占60.2%;三是乡镇站设备落后且严重不足。1999年以前,乡镇站几乎没有任何设备,xx年州财政安排了100万元专项经费,给每个乡镇添置了一台冰箱,每个防疫员配备了一个保温盒,xx年省财政拨65.1万元,给每个乡镇更新冰箱、添置注射器、耳标钳消毒机等设备,除此之外,无任何设备,更谈不上交通、通讯、防疫监督等设备,乡镇动物防疫人员只能实施基本的免疫接种工作,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

(二)动物防疫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体制不畅。全州8个县级动物防疫机构,有5个是防检监合设的,3个是分设的,虽然8个站均为独立法人资格,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完全没有自主权,隶属于县畜牧水产局管理,人、财、物三权不能自主支配,乡镇站完全下放到乡镇政府管理,每年只有春、秋两季参加防疫注射工作,其余时间则从事动物诊疗和饲料兽药经营活动,而乡镇动物防疫站无任何资产和积累,乡镇动物防疫员处于县里管不到,乡镇不想管的尴尬局面。

(三)防疫队伍人员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不高。据统计,全州共有794名动物防疫人员,其中州本级25人,县级139人,乡镇631人。从职称上看,具有高级职称的只有6人,仅占0.76%,中级职称177人,初级职称327人,无职称的达257人,占总人数的32.4%;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139人,30-40岁之间254人,40-50岁之间138人,50岁以上254人;从学历情况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只有25人,仅占了3.14%。大中专学历432人,初高中及以下学历211人,占26.6%。老同志经验丰富,新知识少,年轻同志经验少,知识面不宽,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四)群众防疫意识淡薄,强制免疫的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大多数养殖户包括部分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重养轻防,轻防重治”的思想严重,认为山区自然屏障好,不容易发生畜禽疫病,认为防不防无所谓,是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根本意识不到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会危害性,加之目前动物疫病错综复杂,需要免疫的畜禽病种又多,没有一针包防百病的灵丹妙药,一旦发生另外的疫病则认为防疫没有效果,从而不再愿意接种防疫,因此造成国家强制免疫的各项措施难以落实到基层。

(五)流通环节监管跟不上,产地检疫难度大。国道xx年全州共出栏牲畜188万头(只),家禽575万羽,多数为自宰自食,上市交易的少,而产地检疫证使用还不到1000本,产地检疫率还达不到5%。

(六)新的疫病又不断出现,给动物防疫工作带来严重的挑战。

我州曾是口蹄疫、炭疽、牛出败、气肿疽、狂犬病的老疫区,虽然经多年的努力,疫病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口蹄疫仍有零星发生,狂犬病明显抬头。据调查,从1994年开始连续xx年狂犬病0死亡报告病例,到xx年被打破,且呈逐年上升趋势。xx年6例,xx年14例,xx年27例,xx年一季度7例,防疫形势严峻。疑似禽流感、高致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在我州时有发生,给本已任务繁重的动物防疫工作带来了更为严重的挑战。

(七)动物防疫经费严重不足,制约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县、乡防疫站为全额事业单位,但由于县市财政困难,部分县市对州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纪要的经费保障措施难以落实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防疫物资储备、防疫工作经费难以足额保障;二是乡镇站的一些政策性待遇无法到位,只能享受基本工资;三是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没有得到落实。四是免疫副反应补偿机制不健全,群众和防疫人员矛盾突出。五是动物防疫人员个人防护、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仅xx年全州开展的动物狂犬病防疫注射,被咬伤的人数多达80余人,用去防疫治疗费用近5万元。

(一)要进一步理顺兽医管理体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兽医体制改革的要求,尽快将兽医体制改革到位。为此,建议州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兽医体制改革方案,将州、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改为兽医局,并相应升格,防疫、检疫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分设,同时将乡镇动物防疫站收归县兽医局主管。

(二)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能力建设。动物防疫能力建设是关系到畜牧业发展的基础性长远工程。要从建立动物疫病防治长效机制入手,尽快研究制定动物防疫能力建设规划,因地制宜提出具体目标。当务之急是要抓好县、乡基础设施建设,充分用足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扶持政策,一是要尽快启动部援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建成发挥作用。二是继续对县市实行站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建议州政府对站房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和奖励,减免乡镇站房建设的税费,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乡镇站站房建设任务。

(三)要不断充实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要采取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鼓励在校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可以采用选调特困村支部书记的优惠政策。同时,对现有的非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要进一步健全法制体系,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目前,国家出台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条例》、《狂犬病防治条例》等,使之在实际工作中更具可操作性。同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养殖户和动物防疫人员学法、懂法、守法。

(五)要加强检疫监督力度,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要加强对牲畜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的检疫监督力度,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人们身体健康,打击各种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六)要切实完善动物防疫投入机制。一是要完善防疫物资的投入机制。二是要完善重大动物防疫措施经费的保障机制,包括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疫情监测经费、疫情处置经费、应急演练经费等。三是要完善免疫副反应的抢救死亡补偿机制。现行的补偿标准是xx年制定的,已试行了多年,标准过低,实际操作困难,建议修改提高。四是要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补助机制。近年中央和省里都安排了专项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经费,各县市一定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补助到位。五是要完善动物防疫人员人身保险、个人防护和医疗保障机制。六是要完善防疫经费监管机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对动物防疫物资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防止被挪用、挤占,甚至被侵吞的行为发生,确保每一批物资、每一笔资金切实用到动物防疫工作中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今年以来,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矫正实施阶段。通过近三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情况,目前的社区矫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上构筑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组织,具体表现为全市26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上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保障;二是基本上按照中央、盛市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基本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职责、制度,部门衔接、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制度框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帮助服务。但由于社区矫正立法滞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责权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在社区矫正推进过程中,时常会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的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则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工作。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说,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但仍然是“五种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具体指导、管理、组织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却没有刑罚的执行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影响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的监管规定存在一定缺失,导致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和必要的工作手段,一些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教育矫正手段难以落实到位。一是奖惩考核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能够获得减刑、假释奖励的.实际上只有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至于缓刑对象必须要“重大立功表现”才可以获得减刑,假释对象“一般不得减刑”,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则没有减刑奖励。二是监督管理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可予以收监执行的只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对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的权利的对象就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时,见档不见人的,见人不见档的,占有相当比例而无相应处置措施。三是部分矫正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劳动的内容。虽然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管制、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涉及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具有相对复杂性。实际运作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难度较大。目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法律文书的传递、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等衔接工作,经常出现不到位、不合拍、不重视等情况,特别是乡镇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协调、沟通,由于职能转变还存在思想认识上偏差,以及司法所人员装备上的严重不足,脱管、漏管对象还占相当大的比例,部分乡镇街道至今还没有移交档案,更不用说对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的跟踪查找,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效率与质量,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也常常比较被动。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仅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考核、奖惩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还要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生活、就业、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较好地胜任工作。但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结构看,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司法所因为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较少,部分工作人员学历、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较低;公安机关仍为执法机关,负有协助义务,但常因人员、经费等原因,工作衔接时常脱节;有的街道、乡镇领导思想不重视、派人不积极,组织领导、经费安排也存在问题,尤其是村(居)委会治安调解员的素质急待培训提高。

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制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公诉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部分刑罚执行权。但现行法律又规定“五种对象”由公安机关执行,这种状况不利于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互相监督和制衡,也不符合国际上刑罚执行一般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惯例。从执行权的属性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的司法体制看,社区矫正的执行权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较为科学合理,有利于政法各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符合执行权的本质属性,符合我国刑罚执行的原则要求。因此,应当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将行刑权赋予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逐步规范我国行刑权的运作,形成监禁刑措施与非监禁刑措施良性互动的、统一的刑罚执行机制。同时,应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统一协调的专门工作机构。可在司法部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在省级设立社区矫正处,县级设立社区矫正科,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直接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地讲,就是要修改现行刑事法律,将“五种人”的非监禁刑罚权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使。

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显得尤为迫切,彰显重要。针对“五种对象”奖惩中存在的“惩处多、奖励难”现象,以及缓刑、假释在减刑方面,既存在条件过高,又有实际执行中认定“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比较困难的问题,应及时推动立法就奖惩原则、种类、考核、条件、办理及审批等内容和程序进行相应规定,适度突破完善。针对“五种对象”外出打工问题,在健全帮教小组、落实社区矫正责任人,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其动向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对外出打工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要紧紧抓住其外出与回村两个时段以及传统节日时机实施相关教育。针对“五种对象”下落不明问题,可制度创设其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即构成重新犯罪,对其实施网上追捕。针对“五种对象”参加劳动的问题,仍可制度创设规定社区服务,由法院判决犯罪人到社区进行一定时间无偿劳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特别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部门衔接工作,关键要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确保具备“两个要素”(户在人在、法律文书齐全)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接收和采取集中交接和日常交接方式进行接收,统一由移交方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其必须接受社区矫正,责令其做出书面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向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并移送相关法律文书。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时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交接,由派出所宣告,一次性移交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新增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交接,属于本地人民法院判处或决定的,由本地人民法院在宣判或作出决定时宣告;属于本地看守所出所的,由本地看守所宣告;属于外地人民法院判处、决定、裁定,或属于监狱出监,或属于外地看守所出所,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到登记的,由派出所宣告;原不具备“两个要素”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派出所继续查找回所报到的,由派出所宣告。

二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在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适度分离、配合时期,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大衔接工作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界定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凡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请销假、行为和心理矫正、参加公益劳动、汇报思想以及就学、就业、家庭事务等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凡社区矫正对象不接受、不服从监管或违反监管规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收监、重新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是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对于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

重点把好三大关:

一是严把选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整合现有工作人员,把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司法所;公安机关要抽调专人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司法所和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派出所也要确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民警主动搞好对接;街道、乡镇要抽调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对社会志愿者的选聘工作,广泛动员和吸收社区内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社区干部等,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是严把学习关。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掌握专业知识,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汲取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上的偏差,弥补工作措施上的不足。

三是严把管理关。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制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并将其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奖惩、提拔、评优的重要标准。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调查报告是个包括计划、实施、收集、整理等一系列过程的总结,是调查研究人员劳动与智慧的结晶,也是客户需要的最重要的书面结果之一。下面是志愿服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现代社会文明程度日益提升,如何充分发挥巾帼志愿服务职能,引导妇女参与文明建设成为妇联组织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临武县妇联以和谐家庭创建、维护权益、关爱弱势群体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了巾帼志愿者服务工作,着力打造巾帼志愿服务品牌。

据统计,目前,全县实名注册并填写登记证的志愿-者人数达到200余人,组成巾帼志愿者服务队10余支。她们来自于全县18个乡镇(社区)和140个县直单位。其中基层妇女干部和优秀妇女人才占30%,法律、教育等专业人士占20%,单位女职工占10%、社区干部占10%。学历方面,初中文化水平人数占5%,高中文化水平人数占10%,中专文化水平人数占30%,大专文化水平人数占40%,本科文化水平人数占20%,其他6%。志愿队伍服务内容涵盖了十余种类别,其中有家庭教育指导志愿者队伍、医疗卫生服务队、弱势群体援助队伍,关爱老人志愿队伍、文艺宣传队伍、法律咨询志愿者服务队伍、婚姻家庭关系调解志愿队伍、心理辅导服务队伍、扶贫助学志愿队伍、环保清洁活动队伍、农业科技服务队伍等。以上队伍人员均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弱势群体援助队伍、婚姻家庭关系调解志愿者多为乡镇妇联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文艺宣传志愿者多为在校教师,医疗卫生服务志愿者多为专业医疗机构优秀工作人员,志愿提供法律咨询的人员中70%以上是法律及相关专业毕业,志愿队伍的专业性为确保其提供优质服务提供了保障。广大巾帼志愿者充分发挥宣传、引导、服务作用,积极参与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和谐建设。

1、加大宣传,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的引导作用一是根据省、市妇联的安排部署,县妇联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召开行动启动会议,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将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通过媒体、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巾帼志愿者活动的意义、活动标识等相关内容,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认识这项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并对全县巾帼志愿者工作现状以及队伍建设进行调研,将现有志愿者队伍建档入册,进行指导检查,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作用。二是加强巾帼文明队建设,发挥文艺宣传力量,开展“美丽临武我的家”群众文化主题活动。组织全县乡镇、城区巾帼文明队广泛开展广场舞等健身文体活动,使“健身促健康、健康防疾病”的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三是围绕“洁净家园.美丽临武”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中开展“讲文明,除陋习,从我家做起”活动。发放活动倡议书万余份,倡导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开展讲卫生、讲文明活动。组成志愿者帮扶队伍,进村入户,帮助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等困难家庭进行卫生大扫除,努力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2、围绕和谐家庭建设,加强巾帼志愿者的指导能力一是围绕“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主题,与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在全县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发动志愿者向社区和家庭发放《和谐家庭建设指导手册》。二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聘请教育专家,组成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开展针对巾帼志愿服务的专项培训,并深入到社区、学校,家庭,开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传授科学教子方法,指导父母如何与子女沟通;成立心理咨询室,对学生进行心理问题疏导。三是开展“美丽临武.花重紫薇城”活动,充分发挥家庭志愿者在临武“美丽临武.花重紫薇城”中的作用。组织志愿者协助环卫工作人员维护责任区内卫生环境、文明劝导。协助公安干警和活动安保人员维护活动现场秩序,劝导市民文明参观、劝阻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行动。志愿为“美丽临武.花重紫薇城”活动营造了美好的环境。

3、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强化巾帼志愿者的服务职能一是在构建维权网络中充实志愿者队伍。组建由妇女干部、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干部等维权志愿者队伍。每年开展普法维权周咨询活动,零家庭暴力社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维权知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建立陪审员制度,逐步构建起专业化、制度化的妇女志愿者维权队伍。二是在信访工作上,充分发挥志愿者矛盾纠纷调解作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维权网络。通过基层妇女组织、司法等部门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畅通妇女维权渠道,处理维权案件,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织和法律服务网络。三是针对留守儿童、贫困女童等弱势群体建立志愿者帮扶长效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增强志愿意识。通过开展“代理妈妈、代理姐姐”结对帮扶活动,一对一、手牵手、面对面的与留守儿童进行学习辅导与心理指导。联合公安、交警、卫生、教育等部门,为留守儿童开展送爱心、保安全、强教育行动。将救助贫困女童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组织发动志愿者为其捐款捐物,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

1、队伍组织偏于松散。因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队伍的凝聚力不强;出现参加活动随意的现象,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巾帼服务的重要作用。

2、活动开展的不够深入。在组织各项活动中,存在着单一、没有持续性、长效性的问题,社会宣传面和社会效应不大。

3、经费和人员组织等困难,由于活动经费有限,很难保障活动多样化和丰富性。

四、对策和建议:

1、建好队伍是基础。在建立巾帼服务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加强对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指导,使巾帼志愿服务有章可循,促进品牌提升。

2、坚定志愿者服务宗旨,办实事,求实效,有针对性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去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让广大群众认可支持。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树立志愿者典型、歌颂志愿者功德,让志愿服务的理念深入人心,吸纳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

县民企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目前,xx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由于案件质量评查为事后监督,很多问题必须到案件审结后进入评查阶段才能发现,才能弥补,有些工作显得被动。如何将审判监督工作前移,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难点问题。

2、由于力量薄弱、水平经验等原因,评查工作不够细致深入,甚至深层次问题发现不了。

3、对评查结果的反馈运用效果不佳,解决了老问题,新问题又源源不断产生。一些细节性问题反复出现,屡改不止。

4、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职能交叉,职责权限不够明确,导致相应工作开展得不够细化深入。

1、对交付执行节点理解不一致,可能导致推诿扯皮现象。公安及检察院对交付执行节点的理解与法院对交付执行节点的理解存在分歧。

2、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办理条件的审查认定标准法律规定不明确,比如说严重疾病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哺乳期妇女应该提交何种证明材料,法律无明确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另外,保外就医的鉴定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需要续保的必须重新鉴定。但对重新鉴定的申请人法律也无明确规定,一年到期后,是原释放单位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去做鉴定,还是罪犯自己申请鉴定机构鉴定,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

3、对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后符合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一些相关问题,法律并无规定,具体实践中多有不确定和不易操作之处。

4、对刑期较长的'罪犯,在决定监外执行后长期不宜收监这种情况,应否在每年期满后办理续期手续的问题,法律无明确规定。而实际执行当中执行机关并不续期,以致托管漏管现象严重。

5、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收监,但收监应采用何种程序或是何时收监才算及时,法律规定也不明确。对人民法院决定监外执行的,当发现具有应当收监的情形,因为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执行过程法院并不介入,如收监是否还存在一个公安机关提请或通知法院然后由法院决定的过程?现行规定灵活性和可操作性都不强。

6、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文书的送达,法律规定也不够明确细致(xx案)。《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较简陋,也未规定应向公安机关送达文书。应该送达哪些材料,送达给哪些机关,保证人应否送达,送达是否有时限要求等法律规定均不明确。实际操作中可能因为上述原因导致工作衔接不及时、罪犯脱管失控等现象。

7、暂予监外执行执行监管不到位。由于监管职责权限不够明确,或者说有的虽然明确但落实不到位,常常导致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名为罪犯,实则如刑满释放一样,无任何约束。以致出现应当收监而未能及时收监,应当延期而未能及时延期等情况,有的罪犯又开始、吸毒,甚至重新犯罪,xx案即属于该种情况。

与原审相比,再审案件往往矛盾更深、审理难度更大,办案法官压力也会更大。因为部分案件当事人对再审程序存在着误解,认为既然启动了再审程序就说明原裁判确有错误,法院应当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改变原裁判。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当事人往往都比较固执己见,民事案件当事人通常直接就不愿意调解。而刑事案件即使判决了也需要做大量的判后答疑或是疏导工作,审理起来比较辛苦。

1、对基层法院办理案件的再审或发回重审,建议加强与基层法院相关办案人员的沟通交流。比如在发回重审之前与基层法院的案件承办人员交换意见,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合理作出判定。因为有些情况卷面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出来,部分案子基层法院审结后当事人上诉,中院审理后发回重审然后又上诉;或者案件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中院再审后发回重审,基层法院审完当事人又上诉。这类案子的办案周期通常都比较长,从受理到审结往往需要好几年时间,然后矛盾越来越激化,最终案件办理完毕社会效果都不会很好。

2、对有争议的问题,比如暂予监外执行交付节点的理解,建议至少在州内统一标准,以便于基层法院顺畅操作。对患有严重疾病的鉴定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认定,能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权限;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监管,也应当进一步明确权责,做好暂予监外执行的后续工作。对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危害后果如脱管漏管或是再次犯罪的,要明确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3、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希望中院对审判监督等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归纳后在全州范围内进行推广,为基层法院提供有益借鉴或参考,同时对基层法院工作多给予指导帮助。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本人围绕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会自身建设及地位等重点内容,通过与职工代表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近年来,我镇行政事业单位能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高度重视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使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大幅增长。我镇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了工会组织,一些基础性工作得到了展开:一是民主管理工作基本展开。建立了职代会和政务公开制度,较好地保障了的生产经营,维护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利。二是劳动关系基本稳定。各工会加大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工资集体协商达到70%以上。

职现象普遍、素质普遍偏低、各项制度建立不够完善、整体工作缺乏规范性等问题。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薄弱”上:

1、组织基础比较薄弱。乡镇工会组织的队伍虽然逐年壮大,但与《工会法》、《工会工作条例》要求相比差距仍然较大。有的工会,虽然挂了牌子、落实了房子,但有的工会,虽然组织有了,但机制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工会工作者身兼数职,忙于其他工作,工会工作活动不经常,流于形式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2、制度建设薄弱。职代会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工资平等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等维权机制不建立和开展经常性工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还比较普遍。有的把职代会与职工会议混为一谈,一些基层工会工作程序不清,职责不明,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有的不执行国家对工会工作者的待遇规定,使工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在乡镇,工会工作者的保护机制建立少,工会工作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后顾之忧。

为职工维权、化解劳资纠纷、为行政分忧等工作比较难。三是业主对工会地位作用的认识也不到位,不希望工会开展多少活动,不指望工会有多少作为。四是经费管理使用不到位,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设立专门财务账户,无法对经费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使用;有的工会经费返还后,负责人以各种名义借取工会经费,借后又不及时归还,导致工会经费难以真正落实;有的甚至没有明确的工会工作经费,开展活动要看行政的脸色行事。

行政事业单位工会是基层组织,是职工的直接领导者和服务者。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是今后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组织要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以“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为着力点,以促进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工作原则,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制度、民主管理制度,体现出工作的针对性、特色性、灵活性和实效性,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操作性强、规范统一的依据。三是要加大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创新和突破传统的工会干部管理模式,探索试行中小型非公工会主席直选或选派职业化工会主席的办法,这样既能解除工会主席的后顾之忧,又可解决基层工会主席来源的瓶颈,改变由于兼职过多而不能一心一意做工会工作的局面,以确保工会工作正常开展。

(二)进一步把握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重点。一是要认真了解不同职工群体构成的实际情况,了解他们不同的思想动态、收入状况、生活情况以及最迫切的要求,既要从宏观上把握职工群体的变化趋势,又要从微观上关注职工个体的具体情况;既要关心他们不同的经济利益,更要关心他们共同的政治权利,用多样化的工作方式贴近不同职工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要把一线职工作为工会的主要工作对象,特别是要把低收入职工、生活困难职工作为维权的重点,积极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和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有条件的要建立困难职工帮扶资金。最大限度地消除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让职工更真切地感到有没有工会不一样,参加不参加工会不一样。三是要把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既要抓教育培训,也要重视开展劳动竞赛、组织技术技能大赛。以此为载体,大力提升广大职工的技能水平,为生产经营提供最直接的生产力,使效益快速增长,让和职工都感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进一步健全工会工作机制。一是工会经费确保机制。要将工会经费的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对工会的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工会在完成上解任务后,其自身留成部分足额落实到位,不被截留或拖欠,以满足工会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二是职工权益保障机制。要认真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工资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把平等协商作为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和关键环节,切实落到实处。三是宏观参与机制。要采取与行政及有关部门建立联系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建立协商沟通制度,畅通工会与行政部门的沟通渠道,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的制定与实施。四是调查研究机制。要经常深入到车间、班组和一线职工群众当中,问计于职工群众,根据职工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拿出新思路,制定新措施,多做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实事、好事,使工会工作始终贴近实际,贴近职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县民企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少数乡镇(街道)和部门对值班工作缺乏正确认识,没有把值班工作放在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没有把值班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认为值班工作就是接听电话、收发文件,是“小事”。忽视值班工作的全局性和运转调度的中枢作用。二是部分值班人员对于值班工作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所辖乡镇(街道)或部门向来“风平浪静”,不会出现任何突发情况,存在麻痹思想,从根本上忽视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

(二)值班制度不健全。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没有明确的'带班值班、管理考核、请示报告、文电管理、安全保密、交接班等制度,或者流于形式,仅仅满足于有人在岗,造成值班工作秩序混乱,常常出现“小事变大事”局面。比如在日常值班工作中,上级部门通过公务电话下发会议通知时,值班人员未将来电人身份、来电时间、联系电话及会议具体事宜作详细记录;再如交接班日志记录不详细,造成重要工作处置脱节,重要会议指示未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三)工作业务不熟悉。部分值班人员不熟悉值班情况、缺乏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不能较好地解决值班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部分部门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如供电、供水、通信等单位值班工作缺乏沟通交流,对隶属单位的指导监管力度不强,造成工作脱节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乡镇(街道)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应的处置程序和办法。部分应急演练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达到演练目的,导致紧急情况发生时不知所措,形如“乱麻”。

(四)值班设备不完善。突出表现在值班设备落后、不配套。目前全县值班设备基本停留在话机和传真两种形式,部分乡镇(街道)甚至没有单独配置传真机,出现值班联络电话与传真机共用,造成拨打电话忙音或无法接通,严重阻碍值班工作的迅速应对和及时处置。个别企事业单位没有明确相应工作职能职责,不仅值班人员配备的数量少,还采用工勤人员、临时人员值班,甚至以门卫室代替值班室。部分乡镇(街道)与上级值班机构的沟通和联系甚少,传达和落实上级指示不及时,阻碍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信息报送不规范。报送值班信息特别是紧急重大情况的时间、程序、方式、内容较不规范,个别单位传真纸质件不加盖公章,影响政府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部分责任领导没有对值班信息严格审核把关。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没有建立或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错报现象时有发生。对紧急重大情况的范围模糊、不明确。同时,对事件的进展缺乏跟踪处理,续报、终报意识不强。

二、对策及建议。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室(党政办),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坚守岗位,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村居(社区)等基层群众组织应将值班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二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意见》(xxxx委办发〔xx〕89号)和《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xxxx委办发〔xx〕90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政务值班监督力度,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企业落实政务值班职责,确保日常值班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把值班工作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中去,增强乡镇(街道)、部门抓好值班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值班工作,不断提高有效处置值班工作中各类突发事件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加快完善体系建设。一是制定政务值班工作细则、政务值班岗位责任制、政务值班考核办法以及领导带班、昼夜值班、请示报告、批示办理、文电管理、安全保密等制度,做到“以制度来指导工作、以制度来完善工作、以制度来监督工作”。二是保证值班通信设备24小时畅通。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不许非值班人员顶班,保障值班工作有效运转。三是要选派政治敏锐性强、严守纪律、熟悉全面情况、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处置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值班工作岗位。要努力提升值班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提高全县政务值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要不断配备和完善工作所需的通讯、交通等设备设施,努力提高政务值班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确保值班工作应对迅速、处置及时。五是要定期开展政务值班专题培训,邀请值班经验丰富、综合处置能力较强的人员进行授课。要加强与上级值班机构的联系和交流,选派优秀值班人员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加强值班人员沟通交流,促进值班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提升。

(三)建立要情反馈机制。一是明确紧急重大情况的范围,认真做好紧急重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并规范报送时间、方式、程序。要树立高度的警惕性,明确凡发生在本乡镇(街道)、隶属本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均应在事发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党政网、传真或密传等渠道报告上级部门,做到不迟报、不缓报、不漏报、不虚报、不错报,杜绝“报喜不报忧”的现象。二是对于重大紧急情况要落实专人负责报送,做好跟踪处理,随时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并做好续报工作,直至事情处理完毕。三是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四是各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报送的紧急重大信息负责,严格责任追究,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做好报送工作,不得干预和限制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上级部门如实报告情况,更不能拖延压制不报。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解决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工作负担重的问题,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省民政厅与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成立联合调研组,深入武汉、黄石、荆门、仙桃等市的11个不同类型社区,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社区工作负担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的基础工作,积极推动人力物力财力向社区下沉,将社会管理和服务向社区延伸,切实方便了群众生活。但由于缺乏政策规范,社区也被迫承担了许多超出职责范围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负担日益加重。具体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承接的管理服务多。目前,社区承接的政府延伸下来的综合治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民政事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文体教育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事项不断增加,要求也不断提高。通过对11个社区实际工作的梳理,有26个部门的215项工作下沉到社区,任务比较多的是综治、组织、卫计、人社等部门,都在20项以上。这些工作中,行政管理事务170项,占79.07%;服务性事务45项,占20.93%。这些工作事项,有的是社区居委会依法应该协助政府完成的,但却成了责任主体;有的已经超出社区居委会的职责范围。大多数部门没有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赋予社区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应条件。

(二)应对的检查考核多。在调查的11个社区中,对社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有组织、纪检、综治、司法、人社、民政等23个部门,涉及到基层党建、廉政文化、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环保、计划生育、就业、科普、禁毒、防灾减灾等各类事务68项,平均每个社区一年要应对140多次检查考核。有些考核评比工作频率高、要求严,如武汉市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对社区几乎是天天查、周周查、月月查。此外,社区还要承担各种大型创建活动的基础任务。在大型创建活动期间,社区都是检查验收的主要对象,许多任务也都压给社区完成,社区干部成了创建活动的主要力量,成天围绕创建指标转,不是在办公室做台帐整理资料,就是在大街小巷检查巡逻,相关职能部门却成了旁观者、指挥者。

(三)完成的台账报表多。名目繁多的台帐资料和各类统计报表使社区不堪重负。在调查的11个社区中,台帐资料最多的社区有68类293本,最少的社区也有8类58本,平均每个社区有各类台账160多本。一些部门忽视社区实际情况,提出一些不合理、不科学的要求,导致社区在做台帐的时候随意编造,东拼西凑,有的社区不得已而互相学习、照搬照抄,以应付检查。相关部门把实际工作异化为各种文字记录和影象资料,使社区干部把做台帐当成了主业,成了“台帐干部”。同时,各级各部门还要求社区开展人口、计生、经济、文化、卫生、体育、教育、房产、第三产业等方方面面的调查统计工作,所调查的11个社区每年要填报80多种、400多份各类统计报表。

(四)出具的证明盖章多。当前,要求社区出具证明和盖章的事项越来越多,致使社区公章被誉为“万能章”。据荆门市的调查,该市中心城区要求社区盖章、出证明的涉及30多个部门单位、170多个事项。其中,经常盖章的有60多项,一般性的盖章项目有80多项,偶尔盖章的有30多项,每个社区每年出具的各类证明都在1000份以上。在上述170多个项目中,不该由社区出证或虽可出证但社区难以掌握和核实情况的事项,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一些诸如居民身份、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房屋权属等证明,明显应由有关职能部门出具,但都推到了社区;一些诸如房产拥有情况、单位职工生活困难情况等部门或单位自身能够掌握的情况,也要求社区出证明;一些诸如人口伤亡、居民亲子关系等社区很难核实的情况,也要求社区出具证明。

(五)连接的信息网络多。目前,省、市、区有关部门建立并延伸到社区的网络平台有20多个,主要来自于各级组织、纪检、政法、计生、人社、民政、司法、文化、妇联、残联等部门。这些网络平台都是各个部门分别建立的,都要求录入人口基础信息,由于互不兼容、信息资源不能共享,致使社区干部重复采集、反复录入。有些信息系统即使是同一个部门建立的,也存在不能兼容、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比如卫计部门关于计划生育的信息系统就有4个,相互之间不能实现信息共享。为完成这方面的工作,社区干部不仅要会电脑操作,还要掌握相关技术,心理压力较大。

(六)承担的临时任务多。社区在承担常规性工作的同时,还要完成各种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比如,社区干部经常要参加各种会议活动,有的是为了传达精神、布置工作,有的纯粹是去凑人数、撑场面。在调查的11个社区中,每个社区每年要参加160多次会议。社区承担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主要来源于综治、城管、信访、维稳等方面,其次是各类创建达标活动,大部分都对社区实行“一票否决”,甚至要求社区书记、主任24小时不能关闭手机,随时待命。此外,社区还要完成房屋拆迁、慈善捐赠、无偿献血、报刊征订等摊派任务。在一些地方,社区还要承担招商引资、协税等经济工作。有的地方要求社区发展商务,社区只好弄几平方米的房子,摆上一些烟酒,以应付检查。这些任务的完成情况都与社区工作绩效及干部待遇挂钩,再难也得做。

(七)悬挂的各类牌子多。所调查的11个社区,共悬挂各种牌子86块,涉及到组织、纪检、综治、公安、司法、民政、教育、工商、卫计、人社、环保等部门。不同的部门对社区挂牌有不同的要求,致使同一间房子要挂若干块牌子,有的有20多块。有的社区为了对付检查,把需要悬挂的牌子做成活动式,哪个部门来检查就挂上哪个部门的牌子。一些部门还要求在社区成立工作机构,有的社区成立的各类领导小组达50多个。这些机构被社区干部形象地比喻说,要么存在电脑里,要么贴在墙上,没有实际作用。

社区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工作职能无限扩大,不仅加重了社区组织和工作人员的负担,也对我国居民自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治理以及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居民自治进程受到阻碍。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民主自治活动。由于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功能大为增强,而自治功能明显减弱。由于工作任务、各种资源来自政府,考核评估等权力也掌握在政府手中,社区干部只好对上负责,竭尽全力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因而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发动和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活动,也不可能通过民主自治方式,引导居民表达需求、讨论社区问题、治理社区事务,导致居民社会责任感弱化、社区认同感低下。

(二)社区治理失去社会基础。社区治理的目标是要建立多元互动的格局,其立足点是通过培育、发展、壮大包括社区居委会在内的社区组织,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解决社区问题,而不是政府“一竿子插到底”、包揽一切。随着社区行政化不断加重,政府将社区居委会纳入政府组织框架之内,既弱化了社区居委会的社会功能,又挤占了社区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空间,这势必使社区治理的一元格局难以打破,且严重影响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社区治理失去应有的社会基础。

(三)党的群众基础受到影响。社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协助基层政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措施,通过民主自治的方式解决居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代表党和政府为居民群众服务。社区组织承担过多过滥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甚至把主要精力用来应付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交办的行政工作或各类形式主义的事务上,就会严重脱离群众,影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危及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

社区负担不断加重,既有政府组织碎片化、制度保障不力等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社区服务供需结构、社区组织类型结构以及社区干部能力结构等方面的的原因。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服务资源分割,部门各自为阵。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政府职能划分过细,部门数量过多,导致政府组织碎片化问题十分严重。一方面,各个部门掌握着大量的行政资源,且形成独立体系,在社区层面上严重分割,缺乏有效整合。另一方面,各部门业务缺乏协同,彼此间不协调、不合作甚至相互冲突,造成社区工作多头指导、各自为政。比如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台帐资料的整理以及统计报表的上报等,各部门都有各自的标准和要求,缺乏统筹协调,致使社区重复建设、干部重复劳动,既造成资源浪费,也增加了社区负担。

(二)社会管理体制不顺,政社职责不清。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工作中,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作为不同的主体,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各自应该承担什么职责,有关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致使这些规定形同虚设,难以落实,从而造成实际工作中政社职责的不清晰,也导致基层政府与社区居委会关系错位,通常把社区居委会视为一级“行政组织”或“下设机构”,随意把各种任务、责任、矛盾转嫁给社区,使社区居委会的职责被无限放大。

(三)社会矛盾集中社区,居民需求剧增。目前,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易发多发,且主要集中在社区层面。同时,居民群众利益诉求和服务需求也呈现出结构性变化,主要表现为居民需求向社区积聚,居民利益诉求和服务需求呈指数级、复杂性、多样性增长,而且,社区问题的解决和居民需求的满足的跨部门性特征日益明显。这种需求的结构变化需要供给的结构性调整,但现实是供给结构的变化滞后于需求结构的变化,客观上使得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面临更大的压力、更多的任务。

(四)社区干部能力不足,工作疲于应付。当前,社区工作分工越来越细、专业性越来越强,而社区干部的职业化与专业化脱节,他们严重缺乏社会工作的理念、知识、技术和方法,习惯于“当超级保姆”,不懂得团队协作,不懂得助人自助,不懂得激发居民参与,不懂得发现居民领袖,不懂得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不懂得开发利用社区社会资源,加重了社区干部“人累心也累”的痛苦体验,难以享受“快乐公益”,“抱怨多、满意少、压力大”成为常态。

(五)社区组织结构失衡,治理主体单一。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严重不足,存在总量少、结构失衡问题。目前,全省平均每个社区约有6个社会组织,主要是自娱自乐的兴趣类组织,志愿服务、公众参与及专业服务等组织都比较稀少。由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滞后,社区居委会过多地承接了政府延伸下来、企业转移出来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新生出来的各种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为政府部门向社区居委会转嫁负担提供了借口。另外,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还在倡导和探索之中,社会组织参与渠道不畅,也加重了社区工作负担。

(六)基层群众意识淡薄,不正之风蔓延。一些部门和单位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推进工作进社区不是到社区为群众服务,而是热衷于设机构、挂牌子、摆桌子;有的部门主观意识较强,不顾居民的需求和社区的实际,对社区工作指手画脚,提出一些不合理、不切实际的要求;也有的部门本位主义、功利主义思想较重,一味强调本部门工作在社区的“痕迹”,这些都导致社区干部以形式主义应付形式主义。有些部门和单位也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把本该自己做的事情交给社区组织去做,把责任和风险也转嫁给社区组织,既增加了社区工作负担,也容易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

近年来,一些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通过实行准入制度、建立政社互动机制等措施进行专项整治,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今年3月以来,武汉市委、市政府出台9条硬性措施为社区减负,取得一定成效,也遇到不少阻力。实践经验和教训证明,治理社区工作负担不能就减负而减负,需要以治理社区负担为契机,以构建社区治理格局为突破口,以提升社区工作效能为目标,站在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进行统筹谋划,开展协调行动,实施综合治理。具体思路和对策是:

(一)理顺基层管理体制,厘清政社权责。在政府层面,要按照“大部制”的思路,对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行整合,形成一条线对下,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劳动、效率低下等问题;同时,确立延伸到社区的公共服务机构的性质、职能,确保政府自身的本职工作能做到位、做好。在社区层面,要理顺组织之间以及与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构建职能清晰、关系顺畅、责任明确的社区组织体系。其次,要划清基层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责权边界,实现“政社分开”,推进“政社互动”。在此基础上,建立诸如“准入制”等相应的制度,禁止政府向居委会转嫁行政事务性工作,赋予居委会拒绝承担行政事务性工作的权利,促使政府依法行政,保证居委会依法自治,建立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协商合作机制,实现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新配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权力,将现在掌握在政府手中但本应属于社区的权力下放给社区居委会,使社区居委会在本区域范围内成为治理主体。与此同时,推进政府改变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向基层推卸责任,向社区转嫁负担。总结推广武汉市的做法,对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取消社区承担的不合理的工作任务,取消面向社区开展的与居民利益无关的创建达标评比活动,取消各级各部门要求在社区设立的组织机构,取消社区不必要的工作台帐,取消社区不合理的证明盖章事项,还社区一片净土。

(三)培育发展社区组织,激发社会活力。要大力实施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工程,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力度,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服务组织,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社区服务专业能力。一方面,要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同时,要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培育发展社工服务组织,着力做好流动人口、老年群体、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社工服务,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另外,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来完成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任务,使社区居委会也从繁杂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

(四)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要根据社区工作发展的需要,针对社区工作的特殊需求,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扩大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使优秀的人才被吸引到社区工作岗位上来。要建立规范化的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机制,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重点是培训专业社会工作基层理论知识,训练他们的专业社会工作能力,转变他们的工作思路,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要建立和完善与社区工作者实际工作相匹配的薪酬保障机制、表彰激励机制,激发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为他们开展工作和成长发展营造环境、创造条件,使社区工作岗位留得住人才,保持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

(五)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改进工作手段。信息化工作之所以成为社区重要负担之一,主要是因为延伸到社区的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应用系统太多,而且互不兼容。因此,当务之急是要从上至下,对延伸到社区的各种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应用系统进行清理,按照共享、高效的原则,对这些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应用系统进行整合,建立规范的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社区事务在一个操作平台上完成,资源共享,避免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六)创新社区工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对社区工作负担进行系统治理需要整体性的制度和持续性的机制。为保证社区负担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应建立部门工作进社区的协调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向社区组织转嫁任务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和服务外包、公益创投、公益采购等机制,建立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公益事业的制度和机制,建立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建立社区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制度和机制,建立社区民主协商的制度和机制。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国家及省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协主席会议安排,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联合民盟市委、农工市委,在今年四月中旬分三个组,深入到市区公办幼儿园(省委机关等)、民办幼儿园(城东商业幼儿园、城中小神龙幼儿园、城西小花朵双语艺术幼儿园)走访调查。6月28日至30日,调研组在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先后到xx区保育院,xx区嘉荣华阳光幼儿园,xx县共和镇维新幼儿园、xx县鲁沙尔幼儿园、xx县多巴镇小福星幼儿园,大通县东峡镇多隆幼儿园等进行了集中实地调研。同时,调研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了座谈,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关心重视下,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xx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示范幼儿园为骨干,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民办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xx市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27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9所,占比重为10,民办幼儿园249所,占比重为90。开办学前班的学校120所。在园幼儿61880人,教职工4922人,公办教师481人,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55,全市有29所示范性幼儿园,23所一类幼儿园。园舍总建筑面积279424平方米,固定资产17042万元,专用设备投入5780.4万元。

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67.3以上,学前一年教育入班率92.1以上。各地毛入园率因经济发展水平而异,经济水平较高的xx区达到94.48,而经济状况较差的xx县为60.8。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普及率不高。

(一)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经费投入明显不足。目前xx市在园(班)幼儿数、学前教育入园率等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之近几年外来人口的剧增,xx市学前教育资源十分短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一是全市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只占现有幼儿园的10,难以发挥骨干引领作用。目前xx市区教育部门办的公办幼儿园只有3所(其中市保育院20xx年在城市改造中决定置换迁建至今还未建成),且始建于80年代前,园舍设施简陋,内部结构不合理,活动场地小,环境差,教学楼年久失修,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近30年来xx市未新建一所幼儿园。

二是民办幼儿园数量不少,占现有幼儿园90,但大部分幼儿园办园条件差,规模小,层次低,没有完整的校舍,多为租凭商业用房或庭院,更谈不上配备教学设备、教具。没有固定的师资,管理水平低,有些幼儿园甚至无证办园,在教学管理、交通、食品卫生、疾病防治等方面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三是经费投入不足,由于受经费的限制,教学设施设备多年得不到添置和更新,基础设施严重老化,教学设备严重不足,尤其是农村和民办幼儿园不能享受国家的教育经费,自收自支靠收取保育费运营。有些幼儿园为了降低成本,低薪聘用教师,压缩管理人员,克扣幼儿伙食,扩大班容量,校车超载幼儿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保教的质量,由此导致社会、家长对民办幼儿园的不信任,从而加剧了“入园难”、“入公办幼儿园更难”的矛盾。

(二)缺乏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相应政策和措施。民办幼儿园工资福利待遇低,师资力量薄弱。民办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90%以上,但缺少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总体上看,民办学前教育在经费和师资两个方面都没有保障,既没有稳定的经费来源,也没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幼儿教师的工资平均每月在800元左右,三险一金没有办理,既无医疗保险,也无养老保险,福利无从谈起,民办幼儿园老师一般是一人包班,没有寒暑假,师幼比重严重超标,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国标为1:7),幼儿教师劳动强度大,很难保证“2师1保”。正是由于这种情况,民办幼儿园的老师遇到待遇更好的幼儿园就会立刻跳槽,老师流动性极大,人员不稳定,不利于幼儿园的发展。

民办幼儿教师身份不明确,社会地位低。目前对其身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培训机会少,没有评职晋级机会,专业发展困难,这种被严重边缘化的尴尬地位,极大地影响了幼儿教师的积极性和热情。

(三)幼儿园收费偏低,难以维持正常的运转。由于办园主体不同,经费来源形式有三种: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靠财政拨款;部门办幼儿园多为差额拨款70,以收抵支30的办法运转;民办幼儿园靠收取保育费运营。20xx年全市学前教育财政性拨款支出1400万元,占全市学前教育经费总支出8600万元的16。28。收费情况根据类别,公办幼儿园每月每生最高400元,最低100元;民办幼儿园每月每生最高100元,最低70元(例如:xx区林家崖幼儿园伙食每人每天1元;大通县东峡乡幼儿园每天每人2元,还包括加餐)。

(四)区域、城乡间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布点不合理。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滞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使用问题突出,存在应建未建、缓建、不建和建后挪作他用的现象。城市住宅小区建设中没有统筹规划配套幼儿园建设,城区建设没有预留用地,城区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几乎无法解决。造成一定程度的入园困难。

(五)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突出。不同程度存在以课堂教学为学前教育的主要方式。为了争取更多的生源,不顾孩子的接受能力,一味迎合家长“望子成龙”心理,用所谓“琴棋书画”等加重幼儿身心负担,违背了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对幼儿的后续发展极为不利。

(一)科学规划,合理构建学前教育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41号)和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建议政府认真制定落实学前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积极争取将学前教育分阶段逐步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使义务教育向下延伸至学前阶段,此项工作要尽早进入政府议事日程。

结合国家“十二五”基础教育规划和国家投资实施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体系。使学前教育纳入当地政府“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中来。

大力发展教育部门办园,积极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接收、管理及使用等,形成以公办幼儿园(包括教育部门办园、其他部门办园、集体办园)为基础,农村地区以教育部门办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种形式的办园格局。

(二)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要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性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将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学前教育持续发展保障经费,研究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设立学前教育奖补专项经费,积极争取上级各类项目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高规格、高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完善政府、举办者、家长合理分担成本机制。落实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

各级政府应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分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经费分担长效机制;改革政府对公立幼儿教育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强对私立幼儿教育的财政资助和资产流动的引导;可在教育附加费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学前教育发展上;在我省幼儿教育发展中运用教育券制度、探索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教育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严格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化,启动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化工程。规范扶持民办幼儿园,制定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

制定政策鼓励吸引民间资金进入幼教领域,使幼教水平提升有一个良好的物质基础,同时也可以让政府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幼教其它方面,比如师资培训,活动开展,奖励等等。

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开展城乡“区对区、园对园”的合作助教活动,选派公办教师到农村幼儿园支教和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实现优质学前教育共享。

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接收、管理和使用,明细产权,明确将产权交教育行政部门,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注明“无偿移交”。

(三)制定新政,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一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一视同仁。鼓励村委会独立或联合举办幼儿园,满足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鼓励现有幼儿园不断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利用环境和人力资源优势,定期对散居儿童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

二是建立幼儿园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全面推进园长负责制和任职资格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实行教师聘任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提高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效益。实行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教师进行资格认定,统一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聘任制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是保障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编幼儿教师享受与小学教师同等地位和待遇。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医疗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四是实行规费优惠政策。幼儿园的公用事业费,如煤、水、电、供热、垃圾清运、房租等按民用标准缴纳。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建设减免费用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规费。

五是以奖带补的形式鼓励支持基层幼儿园学前教育发展。在教育附加费中提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结合当前实施的基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和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规划,充分利用富余校舍改建扩建成乡镇、村幼儿园,合理布局幼儿园,促进基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加强督导,规范引领学前教育迈上新台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区(县)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水平层次。定期对幼儿园师资水平、保教质量、管理水平和依法办园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将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区(县)政府落实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县)政府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制定政府标准,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的监管,保证民办学前教师的利益,进而稳定这支队伍,提高教育质量。

(五)多方并举,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学前教育队伍。政府教育部门要树立以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注重对幼儿进行情感态度、行为习惯、智力能力的培养,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避免和防止片面追求超前教育和幼儿教育“小学化”。

积极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完善幼儿园师资队伍培养体系,多途径拓宽来源渠道。每年按计划按比例招录幼儿教师,同时对农村富余教师进行幼教专业培训再转入幼儿教育,实施农村幼儿教师特岗计划,基本满足各类幼儿园师资的需求。

努力建设专业化师资队伍,提高办园的准入门槛,通过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幼教水平,打造一支富有爱心、耐心、技巧的幼教队伍;加强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工程及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面向全市各类幼儿园,分期分批进行园长培训,有效提高园长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实施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机制和农村幼儿教师全员培训项目。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体系,加快建设高素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发挥市级标准化幼儿园对基层幼儿园做好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城乡“园对园”的合作助教项目,开展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教研活动,促进幼儿园保育保教水平不断提高。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1、通过活动挖掘树立道德模范典型。借助于妇联组织不同层次的妇女力量,深入挖掘发现先进典型。近年来,区妇联利用各种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挖掘典型、选树典型和推荐典型活动。认真开展先进评选推荐,在全区范围内筛选就业创业、社会公益事业、五好文明家庭、维权志愿者、助人为乐模范等精神文明典型。通过道德模范评选评选,选出事迹突出的模范,予以表彰奖励,并将他们的感人事迹在网站,媒体上公开,号召广大妇女同志都向他们学习。

2、通过宣传宣讲推动家庭道德建设。区妇联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传统的家庭美德,推动家庭道德建设。近年来在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日报,连云港妇女网,江苏省妇女网等公众信息网广泛宣传道德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通过宣传她们的孝老爱亲、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先进事迹,弘扬她们的高尚品德和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崇尚正气的浓厚氛围。通过身边的真人实事大力宣传家庭道德建设,用道德的力量感召妇女、鞭策妇女。

3、运用文化活动弘扬家庭道德文化。“家庭道德建设归根到底是一种文化现象,把抽象的家庭道德规范转化为家庭成员的道德行为和道德习惯,是推进家庭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新浦区妇联充分利用妇女大讲堂、亲子大讲堂、女企业家协会、区巾帼志愿服务队、区老年人协会等组织和平台,围绕热点话题,坚持美德引领,邀请了成功的`女企业家,举办了多期高品质的示范讲座。区妇联通过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家庭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家庭成员中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为促进邻里融洽、家庭和睦,提高群众道德素质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带动着家庭,给家庭注入了现代文明的气息,催生着现代家庭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形成。同时,伴随着社会结构状况和运行方式的变化,现代家庭道德建设面临着新形势和新问题。

一是婚姻关系日益脆弱。近年来离婚率一直呈上升趋势,是婚姻脆弱的突出表现,这一情况在全国都具有普遍性,沿海及发达地区更为突出。市场经济下金钱和物欲的腐蚀,试婚、傍大款、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婚外恋、情人潮、家庭暴力等现象增多,单亲子女增多。不同性质的婚外情、家庭财产纠纷和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脆弱的重要原因。

二是血亲纽带不断松弛。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工作和生存压力较大,生活节奏快,亲子间缺少共同话题,难以沟通。加上对子女普遍存在溺爱现象,缺乏合理的引导和正面的批评,致使许多孩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心理承受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差。血亲纽带松弛,直接导致“孝子错位”与“厚小薄老”,家庭关系中普遍以儿孙为轴心,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降低,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开始逐步丧失。另外,“丁克家庭”和“空巢家庭”日益增多,“空巢家庭”的增多,使老人晚年孤独、寂寞、悲哀,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是邻里关系渐趋冷漠。人首要的关系是家庭,但家庭不是悬在空中,而是存在于社区中的。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所以邻里关系是社区中一种最基层的关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小家庭的普遍存在,无线通讯和电子媒介的日益发达,原来拥有地缘优势的邻里之间的来往和沟通减少,有的甚至“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家庭与家庭之间缺乏应有的团结互助和友爱精神。一些乱扔垃圾、公共利益、财务借贷等造成的邻里纠纷数量日渐增多,据法院统计,在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20%是邻里纠纷而导致矛盾激化。

家庭道德建设重在通过先进文化引领,在先进文化的引领下,家庭成员的道德素质会有所提升,良好的家庭道德风尚就会逐步形成。

1、以学习培训引领家庭道德文化的构建。要以学习型家庭建设为抓手,结合“女性素质提升”工程、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妇女大讲堂、留守流动儿童书屋为平台,顺应广大妇女和家庭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通过举办各类培训讲座、讨论座谈、读书活动、演讲征文、宣讲报告等学习方式,推广终身学习、互动学习、快乐学习的理念,提高妇女和家庭成员素质,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家庭学习蔚然成风。同时通过婚姻家庭指导中心、维权驿站等机构,提供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指导、法律援助、权益维护等服务,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法律知识,力争源头预防和化解因不懂法、不懂生活艺术而导致的婚姻家庭纠纷。提升道德鉴别力,形成健康、文明、向上、和谐的良好家风。

2、以特色活动推动家庭道德建设的深化。为使家庭道德建设保持旺盛和持久的生命力,要依托妇联宣传教育阵地和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持续做好妇女和家庭的思想道德教育。妇联组织要积极探索和把握家庭道德建设发展规律,抓住每年“三八”节、母亲节、六一节、建党节、国庆节等节日契机,组织开展“最美母亲”评选,“美德进我家”、道德模范评选、“五好文明家庭”评选等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培树表彰各类优秀典型。组建家庭健身队、巾帼文艺宣传队等若干家庭志愿者队伍,建立妇女文化活动点、家庭文化中心户,开展“美在家庭”、“家庭文化艺术节”、“家庭文化展示”、“家庭运动会”等贴近群众需求、贴近实际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针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单亲母亲等特殊群体开展各类关心关爱、扶贫帮困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文化建设中的优势,不断延伸家庭美德建设,提升家庭道德修养,突出家庭文化的特色和亮点,打造家庭道德建设新模式。

3、以典型宣传营造家庭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为了更好的宣传与发展家庭道德建设,要利用在丰富多彩活动中评选出的好事迹新典型组成宣讲团,到街道、社区、乡村等地方宣讲,引导广大家庭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充分发挥具有贴近百姓、强力渗透优势的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拍摄电影、文艺晚会、专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坚持放开宣传妇女和家庭先进典型,从而使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能够潜移默化地感受道德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正能量来教育家庭成员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和睦邻里,建设和谐幸福的婚姻家庭。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现代社会文明程度日益提升,如何充分发挥巾帼志愿服务职能,引导妇女参与文明建设成为妇联组织面临的一个新课题。xx县妇联以和谐家庭创建、维护权益、关爱弱势群体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了巾帼志愿者服务工作,着力打造巾帼志愿服务品牌。

据统计,目前,全县实名注册并填写登记证的志愿者人数达到20xx余人,组成巾帼志愿者服务队200余支。她们来自于全县24个乡镇(街道)和27个县直单位。其中基层妇女干部和优秀妇女人才占30%,法律、教育等专业人士占40%,单位女职工占10%、社区干部占20%。学历方面,初中文化水平人数占6%,高中文化水平人数占12%,中专文化水平人数占29%,大专文化水平人数占33%,本科文化水平人数占17%,其他3%。志愿队伍服务内容涵盖了十余种类别,其中家庭教育指导志愿者队伍26支,医疗卫生服务队伍24支,弱势群体援助队伍22支,关爱老人志愿队伍21支,文艺宣传队伍18支,法律咨询志愿者服务队伍17支,婚姻家庭关系调解志愿队伍17支,心理辅导服务队伍16支,扶贫助学志愿队伍13支,环保清洁活动队伍11支,农业科技服务队伍9支,家政服务队伍7支。以上队伍的人员构成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文艺宣传志愿者多为在校教师,医疗卫生服务志愿者多为专业医疗机构优秀工作人员,志愿提供法律咨询的人员中70%以上是法律及相关专业毕业,志愿队伍的专业性为确保其提供优质服务提供了保障。

广大巾帼志愿者充分发挥宣传、引导、服务作用,积极参与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和谐建设。

主要做法:

1、根据省、市妇联的安排部署,县妇联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召开行动启动会议,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将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通过媒体、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巾帼志愿者活动的意义、活动标识等相关内容,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认识这项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并对全县巾帼志愿者工作现状以及队伍建设进行调查调研,将现有志愿者队伍建档入册,进行指导检查,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作用。

2、加强巾帼文明队建设,发挥文艺宣传力量,开展“科学健身、文明生活”主题活动。组织全县乡镇、城区46个巾帼文明队广泛开展广场舞、手绢舞,健身球等健身文体活动,使“健身促健康、健康防疾病”的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3、围绕“清洁乡村、美化家园”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中开展“讲文明,除陋习,从我家做起”活动。发放活动倡议书万余份,倡导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开展讲卫生、讲文明活动。组成志愿者帮扶队伍,进村入户,帮助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等困难家庭进行卫生大扫除,努力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1、围绕“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主题,与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在全县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发动志愿者向社区和家庭发放《和谐家庭建设指导手册》。

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聘请王培琳等10名教育专家,组成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开展针对巾帼志愿服务的专项培训,并深入到社区、学校,家庭,开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传授科学教子方法,指导父母如何与子女沟通;成立心理咨询室,对学生进行心理问题疏导。

3、开展“低碳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家庭志愿者在节能环保家庭社区行动中的作用。组织志愿者发放低碳家庭宣传单,环保购物袋等形式,向广大家庭宣传低碳生活基本常识,大力提倡节水、节能,使用菜蓝子、布袋子,营造了重视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1、在构建维权网络中充实志愿者队伍。组建由妇女干部、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干部等维权志愿者队伍。每年开展普法维权周咨询活动,零家庭暴力社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维权知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建立陪审员制度,逐步构建起专业化、制度化的妇女志愿者维权队伍。

2、在信访工作上,充分发挥志愿者矛盾纠纷调解作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维权网络。通过基层妇女组织、司法等部门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畅通妇女维权渠道,处理维权案件,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织和法律服务网络。

3、针对留守儿童、贫困女童等弱势群体建立志愿者帮扶长效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增强志愿意识。通过开展“代理妈妈、代理姐姐”结对帮扶活动,一对一、手牵手、面对面的与留守儿童进行学习辅导与心理指导。联合公安、交警、卫生、教育等部门,为留守儿童开展送爱心、保安全、强教育行动。将救助贫困女童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组织发动志愿者为其捐款捐物,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已经形成“警察妈妈”志愿服务品牌。

1、队伍组织偏于松散。因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队伍的凝聚力不强;出现参加活动随意的现象,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巾帼服务的重要作用。

2、活动开展的不够深入。在组织各项活动中,存在着单一、没有持续性、长效性的问题,社会宣传面和社会效应不大。

3、经费和人员组织等困难,由于活动经费有限,很难保障活动多样化和丰富性。

1、建好队伍是基础。在建立巾帼服务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加强对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指导,使巾帼志愿服务有章可循,促进品牌提升。

2、坚定志愿者服务宗旨,办实事,求实效,有针对性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去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让广大群众认可支持。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推动我县创卫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根据县政协主席会议安排,5月8日至9日,由县政协文史委牵头,织织部分政协委员、创卫办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在政协主席马生光的带领下,赴xx县、xx县考察学习两县创卫工作的成功经验。5月10日,调研组在县长助理冯学林的陪同下,对我县的创卫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创卫办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创卫工作自xx年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县委、县政府把创卫工作作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优化投资环境、推进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米脂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所有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各乡镇为成员的创卫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创卫目标管理规划》、《县级领导及各部门包抓街道责任分工》、《创卫效能督察及行政过错不胜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创卫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强化建设,完善功能。围绕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我县四年累计投入3。5亿元,在市政基础性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建设、绿化工程建设、亮化工程建设以及违章建筑打击方面都加大了投入力度,使城市功能逐步配套,创卫基础不断坚实,较好地提升了城市整体品位。

(三)综合施治,部门配合。大部分责任单位能以改善城市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中心,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措施,齐心协力狠抓了街巷卫生、门店管理、楼面装饰改造、河道以及交通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创卫工作的开展。

(四)广泛宣传,注重引导。为激发广大群众的创卫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广大城乡群众的文明素质,全县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卫活动,充分发挥主题宣传、公益宣传、媒体宣传的作用。使广大群众对创卫工作的意义和目标要求有了较深的认识。

我县创卫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与省级卫生县城的总体要求和验收标准相比,与府谷、绥德等兄弟县区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基层单位认识不足。创卫是“一把手”工程,领导重视的程度决定工作的力度。个别领导对创卫工作重视不够,对创卫工作认识不足,未能把创卫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有的没有成立相应组织、没有具体的工作计划,有些责任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只是被动应付,消极对待。还有的职能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内容,重突击、轻持之以恒,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宣传不够深入,没有形成全民创卫氛围。创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这项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并达到预定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市民的卫生意识和自觉参与程度。尽管县委、县政府在创卫宣传方面花费了不少心血,但全民参与、全民共创、全民共享的环境还没有真正形成,群众对创卫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硬件不足,服务功能还不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是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标准的硬性指标,更是必检项目。目前,我县道路亮化、美化设施还不齐全,道路建设等级低,排水功能差,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环卫设施配备不够;全县垃圾收集点较少,垃圾转运站空白;目前我县的公厕数量还远远不够,县城南北甚至还没有标准公厕;没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没有规范的农产品集贸市场和废品收购场地。

(四)监管不到位,薄弱环节比较突出。在创卫管理中出现部门之间协调不顺、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一些突出问题得不到根治。一是市容环境卫生还有待加强。门前“五包”制度落实不到位,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现象依然存在;种子公司沿街门市简陋残旧,脏、乱、差现象严重。二是集贸市场问题突出。银南路土特产收购点、二道街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农贸市场内乱堆乱放,违章搭建直接影响市容市貌;一农贸市场、菜市场职能部门推诿扯皮管理不到位,秩序混乱,卫生条件极差。三是城区及高二沟至王沙沟沿线公路两侧绿化不够。四是“六小”行业管理不规范,相当部分“六小”行业卫生状况不符合卫生管理要求。五是创卫重点部门和单位的介绍人员未经培训,业务不熟悉,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六是婚丧嫁娶、商业活动中高音喇叭的噪声污染严重;七是银州路沿线燃放烟花爆竹、撒路灯严重影响了城市卫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同时影响交通秩序,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八是野广告乱贴乱画、破坏公共设施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五)城乡结合部整治难度大。城乡结合部是创卫检查的重点区域。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城乡结合部的道路管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县城南北还有几个奶牛养殖场。这无疑是我县环境卫生的一大“顽疾”。

(六)“创卫”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无论是环境卫生也好,食品卫生也好,特别是违章建筑、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管一阵子好一阵子。一旦监管不到位,很快就会反弹。这主要是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加之,由于督查、处罚、追究力度不够,导致有些工作任务交办后不能及时完成。

今年10月,我县创卫工作将要迎来省级验收。目前,各项工作已经进入最关键的时期。我们要在前一阶段创卫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定位,学习外县创卫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重点抓住薄弱环节,花大力气,下大功夫,把我县真正建设成为一个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卫生县城。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阶段工作重点。这次外出考察,领导重视是府谷绥德两县创卫成功的一条共同经验。因此,必须从加强领导入手,切实推进创卫工作。一是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组织体系,将创卫工程搞成“一把手”工程,实行一票否决。二是根据验收时间,倒排工作日程,各责任单位对照标准进一步细化各个阶段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并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及时进行通报。建议抓紧建立创卫联席会议制度,由县领导主持,每旬听取各部门的创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一些长期没得到解决的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责任全覆盖,不留空白,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面向社会聘请义务监督员。建议我县聘请一些关心全县大事、热心创卫工作的义务监督员,及时将全县创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反馈创卫办。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创卫意识。市民的参与程度决定创卫的深度。各级各部门要多层次、多渠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大型公益广告牌、创卫公益广告、创卫宣传小条幅、电子显示屏、健康卫生提示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卫工作,适时举办创卫专题活动。组织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从学生抓起,带动家长,带动全社会。要注重舆论引导加强公民道德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市民参与创卫工作的积极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先导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创卫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以此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县上下努力形成“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人人有责,省级卫生县城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硬件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照创卫标准,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配套完善城市功能设施,做好垃圾收集站点、中转站点以及公厕、集贸市场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强环卫设施的配备,避免城市基础设施缺位。同时要将美化、绿化、亮化、净化融为一体,使城市面貌清新亮丽。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等措施吸引社会资金,加大对城市公共设施和卫生事业的投入,为创卫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四)突出重点治理,依次解决创卫薄弱环节。一要集中精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要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行为,建议取缔种子公司沿街破败门市,整洁市容。二要重点开展农贸市场整治。要建立一个设施齐全、整洁有序、划行规市、分类经营的集贸市场,取缔银南路土特产收购点及二道街马路蔬菜市场。对农贸市场和菜市场严格划定摊位,从严治理占道经营,确保良好的市场秩序。三要对街道两旁未成活树木进行移栽,加强城区及210国道沿线的绿化,建议在银河、饮马河河道两侧墙根种上爬山虎。四要加大对“六小”行业的整治力度,调动卫生监督、食品药品稽查等相关部门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要求对所有酒店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五要注重对各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六要杜绝主街道燃放烟花爆竹、撒路灯等对环境的污染。建议通过县人大形成决议,禁止在城区主街道燃放烟花爆竹、撒路灯。

(五)开展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对我县城乡结合部“脏、乱、差”问题集中整治,要建立专门的废品收购站点,按照居住区500米范围内不允许设养殖场的要求,迁移奶牛场,彻底清理、整顿城乡结合部的临时用地,彻底清除违章建筑。(六)坚持常抓不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积极探xx县城管理规律,建立和完善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变“整治、反复、再整治、再反复”的被动局面,使创卫工作随时都能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群众评判。特别是对已经达标和基本达标的创卫指标,各职能部门要回头看,总结工作成绩,巩固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达标的项目,要出台相应措施促使责任部门限时落实责任,尽快达标。在限定时限内不能达标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等。要通过进一步完善高效有序的创卫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创卫工作成功。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发展,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内司委主任委员带领调研组对全市老龄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市老龄事业服务中心及周村区有关社区养老机构进行了实地查看,分别听取了市老龄办、xx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召开了由人大代表、老龄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于19xx年即进入老龄化城市之列。截至20xx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73.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7.41%,高于全国、全省老年人口比例。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老龄事业,维护老年人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工作协调有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两次听取老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老龄问题。自20xx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连续六年为全市老龄工作会议发贺信,每年老人节当天,专门在我市主流媒体刊发慰问信。近几年,书记分别对市老龄办提出的“百岁老人”、“老年公寓”、“老龄化问题”三个调研报告作出专门批示。各区县、高新区有关领导同志也定期听取老龄工作汇报,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重大节日带队走访慰问老年人,并将老龄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将老龄工作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有的区县还把老龄工作重点项目列入为民所办实事中。各级坚持“大老龄”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老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老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尊老敬老观念,形成了共同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老年法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我市历年来一直将老年法规的宣传作为加强老龄工作的基础工作来抓,并将老年法规列入全市普法规划和普法宣传主题。近几年,我市先后印制《老年法》读本60余万册,免费发放给老年人,让《老年法》进入每个老年人家庭。同时,还在社会上聘请了120名老年法规政策义务宣传员,随时随处向社会宣传老年法规政策,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在新闻媒体联办老年专栏、专题、专版等固定宣传栏目,建立老龄工作网站,发敬老短信,设置户外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老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各区县、各单位也都高度重视老龄宣传工作,加强了阵地建设,加大了工作力度,扩大了宣传声势,各项宣传活动蓬勃开展,富有成效。

(三)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养老保障能力。

1、全面建立并逐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近年来,我市在原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又先后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所有人群,保证了基本的老有所养。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水平由19xx年的人均86.7元提高到现在的1636元。全市新农保覆盖率达到100%,参保农民达127.3万人,共为49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3.77亿元。

2、全面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全市城镇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农村老年人全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xx年,我市立足老工业城市的现状,多方面筹集资金5亿元,解决了全市3万名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3、建立了全市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全市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xx年以来共筹集资金1200余万元,救助贫困老人1万余人次,有力地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目前,全市农村“五保”老人实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两种供养方式,年人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2200元、1400元,集中供养率86.3%,居全省前列。全市347名城镇“三无”老人按照月人均600—700元标准全部纳入财政供养。

(四)加强权益保障,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1、加大老年法规执法力度。设立了市老年法律联络处,在全市聘请了400多名老年法执法协调监察员,形成了比较健全的老年人法规政策执法协调监督网络。每年举办一次大型老年人法律咨询会,组织法律服务单位和法律服务人员,现场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集中受理老年人投诉。开通了老年维权热线电话,加大了涉老投诉的调处力度,涉老投诉处结率达到99%以上。

2、加大投入,成立养老专项基金。20xx年10月份,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确定自20xx年起,全市建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每年按每位老年人10元的标准投入,专门用于老龄事业发展。

3、探索开展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活动。从20xx年开始,每年投入资金100余万元,为全市837名困难空巢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4、深入开展社区志愿养老服务活动。组织近万名志愿者为空巢老人提供送餐、做饭、清理卫生、陪同就医等服务。目前,全市已建立社区助老服务队400余支,志愿者与社区困难老人结成帮扶对子2万余对。

5、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期间,各级累计投入社会养老服务经费超过3亿元(其中,国家和省级资金1.12亿元)。20xx年以来,投入484万元扶持了62家基层养老机构。

6、加强老年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为老服务平台。先后投资3000余万元建成了xx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和市老年大学教学综合楼;投资1.57亿元完成了对88处敬老院的改扩建;资助1100余万元兴建了100处“星光老年之家”。总投资7000多万元的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目前,全市建有养老设施202个、床位总数21789张,挂牌成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日间照料站400余处,老年文体活动场所3300余处。

从总体上看,我市老龄事业在许多方面还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要求,老龄事业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区县和单位对老龄事业发展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不够,对《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个别优待条款落实不够到位,老龄事业发展水平落后于其他社会事业,滞后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的人尊老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老年人应有的尊重和关爱,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工作发展不平衡。城区与农村之间,区县之间,部门之间在工作上还存在较大差距,社会养老保障存在城乡不平衡等问题。目前,仍有个别企业职工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城市“空巢”老人迅速增加,国办养老机构日益饱和,民办养老机构尚存在许多不成熟因素,养老服务供不应求。农村的老人既缺乏必要的养老保障,又缺乏基本的养老服务。

(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缓慢。城市建设中对养老服务用地和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建设重视不够的.情况还比较普遍;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设施不足,发展缓慢,农村养老服务匮乏;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有待稳定,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人口老龄化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各级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一)从战略高度认识和谋划老龄工作。

预计到20xx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101.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2.5%左右;到20xx年,全市老年人口比率将达到全市总人口的1/3左右。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各种矛盾和问题将逐步显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树立“积极老龄化”意识,从战略高度来认识和谋划老龄工作。要从社会保障、就业形势、产业结构、医疗卫生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多方面,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制定实施10至30年的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总体布局。要进一步加强老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强化社会养老保障。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尽快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基本保障惠及全体老年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各类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统筹城乡发展,研究农村与城镇养老保障模式合理衔接的办法,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投入,切实解决农村老人“看病难”、生活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低保特别是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供养的支付力度。鼓励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年龄标准。

(三)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空间大,蕴涵着可观的就业岗位。要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加快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1、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推进养老服务社区化,依托和利用各类社区服务资源,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网点,逐步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使老年人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能够享受到专业的照料、护理、保健等服务。提倡多种形式的社区志愿活动和老年人互助服务。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使其具有为当地老年人提供综合服务的功能。

2、发展和规范机构养老服务。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机构养老投入的科学论证,搞好布局,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处理好政府职能和社会化的关系,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和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业在用地、税收、财政、金融、水电、行政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消除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

4、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职业学校与高校毕业生、城镇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到养老服务行业就业。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养,大力开展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

(四)加大投入,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

各级政府要把老龄事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工程,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统筹规划各项老龄事业发展资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逐步增加对老龄事业的财政投入,拓宽筹资渠道,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老龄工作涉及部门多,需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老龄委综合协调的老龄工作体制,形成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老龄委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老龄委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各级各类老年协会特别是基层老年协会建设,鼓励支持老年协会更好地发挥作用。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了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强弱。因此,社会对于国民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青少年的综合素质。社区是社会的组成单位,在大到城市建设小到居民管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社区已经成为除学校之外青少年接触时间最长的场所,青少年也有相当一部分的知识学习、娱乐休闲和健康锻炼等活动是在社区中度过的。在社区开展少先队工作,有利于加强青少年的素质教育,有利于校内少先队工作向社会延伸和拓展,也利于少先队组织的优良作风传播到社会并服务于社会,最终形成学校和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

可以说,通过社区少先队工作来开展青少年的活动是好处多多,但是,经过实地的调研,我们也发现了在目前的情况下,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阻碍:。

1、认识不够。社区少先队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工作,社区少先队活动也是社会公益性活动。面对这样一个新课题,一些人思想准备不足,对社区少先队概念模糊,对工作开展方式还不是很明确,有畏难情绪;一些学校和家长也不是很支持和配合,他们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孩子们基本上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还有一些人认为社区少先队工作是做形式、摆架子,实际效果不大,开展活动既分散工作精力又增加家长和社区经济负担,得不偿失。由于这三种思想的存在导致开展社区少先队活动时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协调、覆盖面还不是很广。

2、人员有限、工作时间不够。现在社区从事青少年工作的除少量社区兼职干部外,绝大多数是志愿者。这些志愿者虽然由一些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及一些懂得教育培养孩子的学生家长和高素质大学生组成,而且他们已经成为社区少先队工作的中坚力量,但他们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时间比较有限,工作没有补贴或根本不可能落实,集中工作很困难等原因,使社区少先队工作效果不明显。

3、缺少活动经费、活动阵地。社区少先队没有专门的活动经费,也没有专门的活动场地。活动经费来源主要依托社区办公经费或寻求社会支持,不仅非常有限,且不能形成稳定的经费支持。有些社区根本没有像样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少先队活动阵地更无从谈起,有些有阵地的也至少是三室合一,开展活动非常不方便。经费短缺、缺少阵地对社区少先队活动的经常化和普及化形成了很大的制约,活动的多样化、特色化更是难上加难。

虽然目前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有一些困难,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社区推进少先队工作仍然具备独特的优势:。

2、环境优势。当今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社会,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使青少年们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社会影响源。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整合社区中的影响源,使它们朝着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方向发展。同时,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能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一个更为轻松自由的环境,更能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也让他们有可能接触到自己身边的学习榜样,增强他们认知的真实感,鼓励他们向榜样看齐。

3、实践优势。长期以来,青少年的活动局限于学校和课本知识的学习,缺乏社会实践,往往出现所谓的“高分低能”的现象。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能够让更多的青少年在各种由社区组织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中学习到社会知识,培养社会情感,增强社会意识,更有机会实践课本知识,为他们成长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关键是要做到“一二三四”:。

“一”是要明确一点认识,既明确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是以社会力量为主,目的仍是育人。充分挖掘社区中各种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各项资源,吸收本地区文化、体育和法律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广泛参与、资源共享的大环境。同时,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仍要与国家的教育方针、学校的教育内容紧密结合,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到和谐社区的构建中去,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二”是要注意衔接两种教育。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开展要衔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起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更多的家长疲于巨大的工作压力,越来越缺乏充足的精力与时间来从事青少年的家庭教育,使家庭教育出现“真空现象”。而同时,青少年业余时间在不断增加,青少年自身又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急需要积极的指导。此外,学校教育由于资源条件的限制,给予学生们的教育多局限于书本知识,缺乏社会实践的场所。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可以将学校教育所具备的师资、知识等优势资源向社区延伸,填补家庭教育的空白,更好地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材。

“三”是要动员三方面力量。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要充分动员学校、街道办事处和驻区单位三方面的力量,从而在本地区形成广泛参与、资源共享的良好环境。从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的角度出发,学校教育、街道办事处和驻区单位这三方面力量各自都存在着优势与不足。就学校来说,学校有充足的师资力量、一定规模的学生队伍,更拥有多媒体设备、健身器材、课外读物和教室场地这些优越的硬件条件。但同时学校又由于种种限制,为学生提供校外实践的机会较少,不利于学生更好地学习社会知识。街道办事处的优势在于能够有效协调教委、司法所、共青团和妇联这些相关部门的基层组织,争取到更多的政府力量支持。街道办事处还可以积极利用社区中的诸如志愿者和活动阵地等这些软硬件力量,但同时也缺乏师资和学生这些队伍。驻区单位可以为青少年们提供实践活动场地和较为专业的指导人员,但受信息缺乏、认识不足、能力有限等制约,未能充分体现出其应有的作用。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充分动员这三方面的力量,将学校、街道办事处和驻区单位的优势有机的结合起来,弥补这三者的不足。学校可以运用师资、组织学生、提供场馆,街道办事处可以寻求政府支持和调动志愿者等组织,驻区单位则能够提供实践场地和专业的指导人员。如此一来,学校可以增加学生实践活动机会,街道办事处可以有效的服务青少年成长,驻区单位可以提升自身的社会影响,三方面力量共同作用,形成合力,促进社区少先队工作发展。

“四”是要组织四种活动。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关键在于以活动为载体,促进青少年全面成长,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种活动,不仅可以能够有效衔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还可以充分动员学校、街道办事处和驻区单位三方面力量,使社区少先队工作充满活力,真正达到教育青少年的目的。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主要是组织思想道德教育、科学知识传播、法律常识普及和健康知识宣传等四方面的活动。思想道德教育、科学知识传播、法律常识普及和健康知识宣传都要紧密围绕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更要强调青少年教育的实用性和体验性。思想道德教育可以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为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思想基础。科学知识传播能够使青少年在动手实践中学习科学,提高学习的兴趣,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素养。法律知识普及,可以从青少年认识法,了解法,学习法,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从娃娃抓起体现“依法治国”精神。健康知识宣传从生活实际出发,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组织这四种活动,能增加青少年多方面的能力,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促进他们的全面成长。

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要充分调动了社区中学校、政府部门和驻区单位的力量,整合了社区中的各种积极因素,形成了广泛参与、资源共享的良好环境。我们将更加努力,积极推进社区少先队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做出自己的贡献。

加强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直接决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是全面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和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需要。近年来,镇党委政府按照县委政府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立足镇域工作实际,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全面规范统计制度和责任,努力从源头确保统计工作的基层建设和工作质量,全面提升镇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建立统计机构。

2020年以来,镇按照县委政府统计工作统一部署,对照《关于成立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级各部门为成员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规范化建设及日常统计工作,并对统计站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健全统计制度。

1、村级报表制度。为使统计工作更加规范化、严格化,镇建立了一系列统计工作制度。首先,明确大小春农作物面积产量村级的报表时间和方法,由村统计员向镇统计站报送手工报表,镇统计站经过汇总、审核向上级单位报表;其次,实行统计培训制度,在上报大小春表及综合年报表前,组织全镇统计员培训,严格统计报表质量与报表时间。随着制度的完善调动了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了统计工作的运行程序,使统计数据准确及时的完成报送,提高了工作效率。

2、日常统计工作指导制度。为确保统计制度的执行力度,镇开展了自查活动,一是统计站人员定期进村入社进行业务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协调解决;二是对不重视统计工作,不能按时上报报表,延误全镇统计数据汇总的基层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上报报表,否则依规追究责任;三是要求镇村统计人员对近期统计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指导其互相学习工作经验,互相查找工作中的不足,通过认真对照总结,提高各自的业务水平,不断增强统计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加强统计工作保障。

1、人员和经费的保障。在统计工作日趋完善和深入过程中,统计工作量大面宽,容易造成人员的经费不足的现象,会一定程度的制约和影响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此,镇在干部编制有限的情况下,明确了一名专职统计干部和一名协作统计干部,专门负责全镇统计工作。建立了农业统计、专项调查统计等队伍,涉及人员共计35人。对于镇统计站的经费实报实销;预算经费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调节支付,专项统计工作专项列支。特别针对每季度的统计业务培训、专项统计等工作,涉及的经费支出,镇财政在有限的财力下,做到足额保障。如2020年统计工作超预算支出约2万元。

2、统计阵地建设的保障。镇统计工作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而较为滞后,解决统计阵地问题,是做好统计基层基础的关键。虽然政府办公楼功能老化且场地不足,但经过镇党委政府充分优化组合,专门为统计站规划出一间办公室,安装互联网及统计内网,并进行了简单装饰,购置了的文件柜。为防止统计数据“失秘”,对门窗加固并安装了监控设备,让统计工作适应现代化、信息化和保密化的工作要求。

3、部门之间通力协作。镇政府以统计工作的要求为基准,深入研究探讨了部门之间因合作不力对统计工作产生的影响,分析总结出解决办法,把各相关机构的职责与统计工作职责对接,找出了部门不配合或协作性不强的根本原因,从内部解除了部门的质疑和顾虑。并通过《统计法》的宣传,使之主动接受统计调查、配合统计工作,维护统计数据质量。最终从制度和职责上明确了部门间的责任。

(四)务实有效的开展统计工作。

1、注重开展统计工作的方式。统计工作既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也是调查对象的“机密”。对于一般群众而言,不懂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而担心“上当受骗”或“商业失秘”,造成诸多瞒报现象。为更好地联沟通调查对象,我们首先搞好了统计宣传工作,让调查对象了解统计工作重要性和流程;二是从内部着手,强化统计工作人员素质,明确统计纪律,确保受调查对象的合法信息得到保障;三是公开公示统计调查人员,实行亮证调查,依法依规统计。四是通过与个体户及企业的交流,以情感人、以行助人,镇统计人员与他们和谐相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难题,消除各方面的顾虑,大胆真实的上报统计数据,从而保证了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分析引导、服务群众。通过分析统计数据以及座谈走访等方式,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各种农作物的面积、产量等变化,结合市场走向,积极把握当前的市场发展动态,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引导他们分析行情,看清市场形势,方便他们合理种植,避免因为市场信息的闭塞而影响群众的经济收入和种植积极性。

3、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每年结合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在场镇开展《统计法》、《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宣传。以发放香皂、毛巾等小礼品的形式吸引广大群众的注意力,对群众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其深入了解开展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并通过广泛发放传单,把统计知识带到了千家万户。

4、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全镇统计人员除参加县统计局的各类培训之外,镇综合统计站还定期不定期组织全镇统计人员基层基础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以便更好地投入到全镇的统计工作中去。

二、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1、统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锁定的基层干部编制中,要做到统计专职化,实非易事,更不用说统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素质,难于保证。同时,“三定”方案中对乡镇统计站没有专门设立,各项工作的开展多有不便。特别是村级统计员为村会计人员兼职,人员结构老化,难以确保统计业务能力,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导致统计数据“失真”。建议上级统计部门针对乡镇统计站设立的问题能否让机构编制部门认可。

2、基层统计经费不足,福利待遇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环境艰苦,福利待遇不高,按县财政预算的统计工作经费,仅保证统计干部的出差、报表都不足,更不用说统计宣传、业务培训和会议;就说正常的办公支出,还得政府统筹支付。建议上级能多关心基层统计人员,对基层统计从员像其他基层岗位一样,给予统计人员专项补贴。

3、村级统计人员培训量不足。虽然县统计局对乡镇经常开展各种培训,特别是今年将继续加强对村级统计人员从业资格业务培训,但由于部份村级统计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知识水平不高,而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教材对于村级统计人员来说就太深,不便于他们更好的学习。建议一是国家编制专门培训村级统计人员的培训教材,从而确保对村级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二是基层统计人员取得统计师中级职称后,没有对应中级职称岗位,不能与待遇挂勾,有待给予解决。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粮食部门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努力加强粮食监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新形势下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但是,由于监管工作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加强粮食监管的存在问题。

一是不想管。在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粮食流通管理体制下,形成了一套传统的思维模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模式,一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管理粮食流通,用包办代替的办法管理粮食企业,对依法管理粮食流通特别是管理社会粮食行业感到无从下手,存有畏难发愁情绪,不愿主动的开展粮食监管工作。

二是不敢管。随着粮食市场的全面放开,在社会上和群众中形成了“放开就是不管”的模糊认识,近年来粮食供过于求的市场形势也使人们对粮食市场的稳定失去了应有的警惕,加之其他经济类型的粮食经营企业对粮食部门的管理还不习惯,依法经营粮食的意识不强,所以,不愿被管、不服管理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手段不够有力,对抗拒管理的业户无法有效地处理,因而在粮食执法人员中存在不敢管的现象。

三是不会管。依法开展粮食监督检查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粮食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于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程序等具体业务掌握的还不够熟练,因而制约了依法管粮工作的开展。

四是不能管。主要是机构、人员、经费还不能保证依法管粮的需要。有的市、县级粮食局仍是事业单位,且没有获得政府授权,不具备行政执法的资格。有的虽然是行政机关,但内部没有独立的执法机构,人员编制较少,工作经费不足,难以保证执法工作需要,因而没有能力全面开展粮食监管检查工作。

二、加强粮食监管的对策措施。

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新的任务,必然经历一个逐步提高、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针对当前粮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应强化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粮食执法体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抓住《条例》和《办法》实施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地方政府给子执法授权,以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要按照“专门机构、专业队伍、专项经费”的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尽快建立专门的粮食监督检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切实担负起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同时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解决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项经费。在机构、人员编制尚未落实前,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调整现有科室职能,整合人才资源,确定专人负责,抓好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立粮食部门的执法地位,争取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二)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粮食行政执法和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涉及到农民、消费者和粮食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到粮食部门的形象。因此,做好这项工作需要一支政治优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着力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粮食流通业务的培养,采取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参观交流等多种形式,尽快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建立并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行为。同时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依法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进行粮食监管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既不能求稳怕乱,不敢放手放胆开展执法工作,也不能操之过急,盲目行事。一是要严格工作程序。粮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做到该履行的程序一项不少,该有的步骤一个不缺,每一件处罚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适当,切实杜绝盲目执法、野蛮执法行为。二是要注意工作方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摸索规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检查方法上,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专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实施步骤上,可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找好突破口在监管对象上,宜先大后小,逐步扩大行政相对人范围;在处罚手段上,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先教育后处罚,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粮食监督检查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作了明确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范围正确行使职权,既不能“错位”,也不能“越位”。要积极争取工商、质量监督、食品卫生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支持,适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既可以学习借鉴其他执法部门的工作经验,锻炼提高粮食执法队伍的素质,也可以提高粮食行政执法效果,有效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四)明确粮食监管工作重点。在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初始阶段,当前主要应抓好两项重点工作。一是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认定工作。这是政府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唯一的行政许可项目,也是开展粮食监督检查的基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粮食收购许可法规,使全社会了解粮食部门的工作职能和执法职能,使广大粮食经营业户知法、懂法,准确、及时地申请收购资格许可,做到持证收购,合法-经营。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为申请人解惑释疑,及时受理各类市场主体的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受理工作。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审核工作监管制度,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时限,严明审核纪律,及时纠正粮食收购许可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认真开展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社会粮食统计是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有效进行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把辖区内各种经济类型粮食流通企业的统计业务活动纳入管理范围,是国家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政策规定,准确确定应当纳入统计范围的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并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执行制度规定、不按时上报数据的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

一、基本情况。

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x年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今年以来,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矫正实施阶段。通过近三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情况,目前的社区矫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上构筑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组织,具体表现为全市26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上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保障二是基本上按照***、盛市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基本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职责、制度,部门衔接、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制度框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帮助服务。但由于社区矫正立法滞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责权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在社区矫正推进过程中,时常会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执法与执行上分离。

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的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则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工作。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说,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但仍然是“五种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具体指导、管理、组织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却没有刑罚的执行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影响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2、监督管理措施乏力。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的监管规定存在一定缺失,导致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和必要的工作手段,一些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教育矫正手段难以落实到位。一是奖惩考核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能够获得减刑、假释奖励的实际上只有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至于缓刑对象必须要“重大立功表现”才可以获得减刑,假释对象“一般不得减刑”,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则没有减刑奖励。二是监督管理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可予以收监执行的只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对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的权利的对象就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时,见档不见人的,见人不见档的,占有相当比例而无相应处置措施。三是部分矫正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劳动的内容。虽然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管制、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3、衔接工作缺乏有效机制。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涉及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具有相对复杂性。实际运作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难度较大。目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法律文书的传递、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等衔接工作,经常出现不到位、不合拍、不重视等情况,特别是乡镇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协调、沟通,由于职能转变还存在思想认识上偏差,以及司法所人员装备上的严重不足,脱管、漏管对象还占相当大的比例,部分乡镇街道至今还没有移交档案,更不用说对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的跟踪查找,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效率与质量,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也常常比较被动。

4、社区矫正队伍素质不高。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仅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考核、奖惩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还要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生活、就业、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较好地胜任工作。但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结构看,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司法所因为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较少,部分工作人员学历、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较低;公安机关仍为执法机关,负有协助义务,但常因人员、经费等原因,工作衔接时常脱节;有的街道、乡镇领导思想不重视、派人不积极,组织领导、经费安排也存在问题,尤其是村(居)委会治安调解员的素质急待培训提高。

三、关于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1、明确社区矫正执行机制,构建统一的行刑权。

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制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公诉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部分刑罚执行权。但现行法律又规定“五种对象”由公安机关执行,这种状况不利于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互相监督和制衡,也不符合国际上刑罚执行一般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惯例。从执行权的属性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的司法体制看,社区矫正的执行权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较为科学合理,有利于政法各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符合执行权的本质属性,符合我国刑罚执行的原则要求。因此,应当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将行刑权赋子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逐步规范我国行刑权的运作,形成监禁刑措施与非监禁刑措施良性互动的、统一的刑罚执行机制。同时,应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统一协调的专门工作机构。可在司法部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在省级设立社区矫正处,县级设立社区矫正科,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直接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地讲,就是要修改现行刑事法律,将“五种人”的非监禁刑罚权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使。

2、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促使监管有章可循。

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显得尤为迫切,彰显重要。针对“五种对象”奖惩中存在的“惩处多、奖励难”现象,以及缓刑、假释在减刑方面,既存在条件过高,又有实际执行中认定“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比较困难的问题,应及时推动立法就奖惩原则、种类、考核、条件、办理及审批等内容和程序进行相应规定,适度突破完善。针对“五种对象”外出打工问题,在健全帮教小组、落实社区矫正责任人,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其动向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对外出打工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要紧紧抓住其外出与回村两个时段以及传统节日时机实施相关教育。针对“五种对象”下落不明问题,可制度创设其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即构成重新犯罪,对其实施网上追捕。针对“五种对象”参加劳动的问题,仍可制度创设规定社区服务,由法院判决犯罪人到社区进行一定时间无偿劳动。

3、加大部门衔接工作,确保对象接收和矫正实施。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特别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部门衔接工作,关键要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确保具备“两个要素”(户在人在、法律文书齐全)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接收和采取集中交接和日常交接方式进行接收,统一由移交方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其必须接受社区矫正,责令其做出书面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向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并移送相关法律文书。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时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交接,由派出所宣告,一次性移交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新增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交接,属于本地人民法院判处或决定的,由本地人民法院在宣判或作出决定时宣告;属于本地看守所出所的,由本地看守所宣告;属于外地人民法院判处、决定、裁定,或属于监狱出监,或属于外地看守所出所,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到登记的,由派出所宣告;原不具备“两个要素”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派出所继续查找回所报到的,由派出所宣告。

二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在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适度分离、配合时期,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大衔接工作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界定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凡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请销假、行为和心理矫正、参加公益劳动、汇报思想以及就学、就业、家庭事务等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凡社区矫正对象不接受、不服从监管或违反监管规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收监、重新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4、强化队伍建设,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是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对于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

重点把好三大关:。

一是严把选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整合现有工作人员,把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司法所;公安机关要抽调专人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司法所和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派出所也要确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民警主动搞好对接;街道、乡镇要抽调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对社会志愿者的选聘工作,广泛动员和吸收社区内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社区干部等,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是严把学习关。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掌握专业知识,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汲取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上的偏差,弥补工作措施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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