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基层治理方案(热门19篇)

时间:2023-11-24 23:58:30 作者:文轩 乡村基层治理方案(热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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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构建一核多元的主体协同治理格局。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因地制宜,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二是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四议两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一是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意识。重点加强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拓展村组干部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把基层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四是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五是大力推进法制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法制带头人”双培养工程。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一是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建立“好人档案”“道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遏制陈规陋习,重点治理封建迷信、“黄赌毒”和乱埋乱葬等,树立新风正气。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一是培育孵化社会组织。

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区社会组织。二是搭建完善协商平台。进一步夯实社区协商平台的群众基础,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为村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三是培养激发参与意识。采取协商会议、走访式协商、书面征求意见协商以及网络交流群等方式,开展线上协商和线下协商相互动的工作模式,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促进乡村干部履职尽责;持续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每个村都配备至少2名后备干部。设立乡村振兴专干,每个村(居)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一名乡村振兴专干。深入排查、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重点针对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能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采取“一村一策”等措施精准整顿。开展新型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部、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党员干部本领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推广“四联四帮”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加强对有困难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关爱服务。(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査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防止频繁填表报数。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合,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指导。逐步推广运用积分制,对农民日常行为进行积分,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村民充分表达意愿,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参与监督管理等自治活动。(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深化村级民主协商,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推进农村协商示范点建设。(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

(六)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理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明实践站等平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系列宣讲活动。注重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测评。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形成党员带头、干部示范、人人守诚信、村村讲信用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志愿服务经常化。不断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团县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鼓励地方对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纪律约束推动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徳评议会和禁毒禁赌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東性措施,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宣传部、农办、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挥道徳模范引领作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典型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广电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结合传统节日,广泛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活动。挖掘文化内涵,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助推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宣传部、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制化轨道。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普及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平安乡村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技防系统。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推进农村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基层救灾减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査和专项治理。(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经科信局、公安厅、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人行太湖支行、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以驻村法律服务、巡回法庭等方式指导乡村人民调解员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平合等多元化解平合建设,推动调解、仲栽、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有机街接、协调联动。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坚持人民法庭与地方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多方联动,将“茶室文化”、“六尺巷文化”等地域文化、传统文化精髓融入纠纷处理中,促进法理情的通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明确小微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把小微权力行使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加强问题线索巡察发现和重点督办,严肃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纪委监委、财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功能。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合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注重吸纳农村妇女群众中热心村务、影响力强的小组长、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妇女代表担任村“两委”。拓展村级团组织服务阵地,激发和增强村级团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鼓励返乡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企业家及其他贤达之人发挥价值引领和文化治理作用,参与乡村治理。(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依法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重心下移,优化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完善乡级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持续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立党群服务中心,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合理设置为民服务大厅窗口,提高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能力。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政法委、编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工作安排

试点示范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1.开展治理宣传。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单以及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

2.指导示范创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指导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结合优势,充分挖掘长处,发扬自身典型做法,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新手段。县委农办适时组织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互看互学,组织经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3.强化落实措施。省级试点示范乡江塘乡和14个省级试点示范村(具体名单附后)要先行先试,聚焦乡村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关键环节,按照《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采取有力措施,形成示范典型。

4.总结典型经验。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认真总结乡村治理的创新做法,认真提炼总结,形成试点乡镇,试点村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要紧扣乡村治理有效的主题,突出主要做法和重点工作,彰显地方特色,侧重于乡村治理某一方面典型做法与经验的总结,避免面面俱到,内容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事例鲜活、文字凝练、形式多样,引领性强,保证典型经验的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案例。县委农办将各地典型经验材料编印成册,供大家学习借鉴。

5.组织评先评优。县委农办将根据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乡村治理典型做法和单位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评先评优活动,对评为乡村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对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镇村,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二)时间安排

试点周期3年,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1月。全面调查摸底,优选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制定《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试点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项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负责工作人员,各乡镇、各试点村要结合自身典型做法,明确试点思路,明细试点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1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各试点乡镇、试点村要按照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在全县推广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定期对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试点进展情况,研究会商具体工作,确保能按期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3.典型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对全县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在全县复制推广,形成我县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4.申请验收阶段。20xx年1-3月,申请对试点示范村镇进行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委将把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县委农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纪委监委、民政、司法、公安、财政、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指导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专干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开展工作,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形成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立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制订工作计划,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五)严格督促检查。开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适时督促检查,查找剖析问题,开展研究会商,推动促进工作进展。对在推进此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不敢担当的,将及时下发督查通报,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效果不佳,导致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纳入综合考核。县委、县政府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县“两查一考”办公室将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运用到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乡村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专题研讨班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县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创建经济强县、美丽武强,我局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农村饮水净化为目标,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加强统筹推进,努力把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目标。

在美丽乡村建设省级重点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生态美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引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2、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既考虑当前又顾及长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重点突破。

3、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尊重农村建设实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我县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省级重点村共有23个,总人口15755人,4174户,其中贫困村13个。

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23个省级重点村中,未进行村内供水管网改造的村是豆村乡豆村和周窝镇大安院村,其余各村近几年已经完成村内供水管网改造任务,达到饮水安全标准。

经初步估算,完成豆村和大安院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任务,需资金61.48万元,由县财政投资,可解决1794人,457户的饮水安全问题。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路子,铺设输水管道、延伸已建集中供水管网等措施,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保证供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供水水压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确保让农民群众方便的喝上清洁达标水。

具体措施: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实际情况,维修现有供水管道、更换不合格水表等。

实施时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美丽乡村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建设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结合各村实际,指导、协助乡镇、村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二)强化资金投入。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度资金安排额度,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倡导和鼓励社会捐助,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为提升我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池办发〔2020〕16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池州市社区治理任务清单》落地落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模式、新场景,鼓励城乡社区在培育主体、营造场景、创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社区服务多样化、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管理精细化、协商共治常态化的城乡社区治理样板,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各试点社区要积极探索社区基层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整合辖区资源,推动社区治理创特色、树品牌、显活力,总结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打造社区治理特色品牌。

(一)党建引领成效突出。社区党组织健全,有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机构完善,依法自治;“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优良,工作尽责。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作用,引导组织驻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

(二)社区设施配套齐全。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备到位,建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健全完善、布局合理、有效使用,实现“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

(三)社区服务供给充分。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便民利民、特色明显、种类多样的社区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大力开展志愿服务,不断优化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社区社区组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5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10个。

(四)社区协商逐步推广。常态化开展协商工作,社区协商效果明显,居民参与度高。优化社区工作协商机制,明确议事协商议题和主体,创新社区协商形式,运用议事协商成果,将协商事项纳入村(居)“两委”工作程序,支持和保障社区议事协商工作。

(五)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六规范一满意”即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阵地规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网格管理科学精细。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科学合理,实行“多网合一”;建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完善招录、退出、考核管理;完善网格工作机制,精准掌握居民需求和社区各类基层信息,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七)人居环境优美宜居。社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路、街、巷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居民出行无障碍。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优化社区人居环境。

(八)多元共治作用明显。有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等普法活动,社区居民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机制,有效发挥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作用,创新探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等制度落实。

(九)平安建设扎实有效。社区治安良好,突发性治安事件得到及时处置,无重大治安问题、刑事案件和火灾隐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发挥,民事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在基层。

(一)培育申报(2022年6月)。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各地要推荐工作有亮点、治理有创新的社区,经街道(乡镇)审核后,报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初评。各县区根据初评结果,择优推荐上报市民政局(推荐数目不得超过5个),申报以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的形式于7月10日前报送。

(二)全面评估(2022年9月)。根据各地推荐结果,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综合确定初步入选社区,后成立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确定候选社区。

(三)评比验收(2022年10月)。组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评比,各候选社区制作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ppt或微视频参与评比,根据评比结果确定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单位,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四)总结宣传(2022年12月)。各地要指导各县区试点单位总结社区创新治理经验,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各县区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民政局,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宣传推广。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以此为抓手,着力提升本地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本次创新试点工作将纳入2022年度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实,充分体现本地区特色和水平。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的主体责任,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乡镇(街道)层面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科学指导,加大保障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三)落实分类指导。要根据城乡社区特点分类指导,在城市社区,注重服务质量提升、精细网格管理、智慧社区建设、多元共治共建等;在农村社区结合“池州名村”培育工作,重点突出创新基层协商、三治融合机制、村规民约积分制等,不断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主题和特色,确保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

基层治理方案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xx〕139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乡村基层治理方案

根据《**委组织部关于抓紧上报“难点村名单及治理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我镇村级管理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对照省委关于难点村的界定标准,我镇高皇村属于“班子建设薄弱,经济发展滞后”类型村。高皇村总人口1700人,耕地面积2080亩,8个村民小组,36名党员,该村由于村干部不团结,宗族势力较大,村党组织号召力不强,导致该村三年未能发展党员,村级集体经济瘫痪。

力争用3年时间,使现有“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提高该村干部群众民主法制素质,解除宗族势力对级公共事务的影响,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消除“发展党员空白”现象;促进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镇党委成立把“难点村”治理领导小组,把“难点村”治理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党委副书记是“难点村”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是“难点村”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加强村领导班子力量,镇党委从政府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到村任挂职支部书记,从本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中选拔一名干部充实到村班子中去。

2、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

引导村民根据市场需求和本村的实际条件,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

3、健全制度,综合治理。

做好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群众内部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依法打击村黑恶势力维护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强化问责,加强督查。

治理工作组加强督导,每月一次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难点村”治理台帐,实行销号制度,做到治理工作不达标,工组不离村。镇党委将严格按照整顿工作责任制办事,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镇领导小组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负起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和具体指导的责任,要根据工作的进程,适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措施,注意防止和纠正工作中带倾向性的问题,保证治理工作有序向前发展。

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校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我校当前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保证我校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2012年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上级关于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意见的精神,以保一方平安为目的,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着力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搞好安全文明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学校创造安定的环境,巩固我校综治稳定成果。

实现“五无”工作目标,即: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众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安全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引发系统恐慌的重特大恶性案件或社会治安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师生伤害事故,努力探索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逐步实现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构筑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综治责任三大体系,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综治工作。

(1)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综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处室要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本校和本处室的综合治理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学校各处室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努力形成全体教职工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和制度,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把矛盾调处的重点放在可能引发群众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上,依法妥善地处置群众事件,确保学校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学校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倾向性苗头及时报校长办公室。

2、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要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

(1)增强治安保卫力量。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相应保障制度。

(2)提高技防水平。学校各处室要切实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集合起来。将高档物品存放好,特别要加强对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财务室、微机房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

(3)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靠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防止网吧和淫秽书刊对少年儿童的侵害,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形成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要发挥政教主任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要认真总结校园和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经验,积极探索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法,建立保持学校校园和周边良好治安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4)采取有力措施,为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要强化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师生食品卫生的检查和管理,落实防盗措施,贵重物品落实专人保管。要经常检查、维护、维修校内的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内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午餐、师生饮水、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应急处置设备必须齐备,确保安全有效。学校要在节假日建立值班制度,同时向家长发出有关安全的公开信,学校的值班安排和导护师安排要上墙公开。

(5)加大创建力度,争创“平安校园”。进一步提高“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组织师生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形成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相关处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切实加大“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

3、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杜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德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继续加强师生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强化自护教育。要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计划。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村庄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在县内按规划选址建1—3个高标准垃圾处理填埋场,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乡镇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三)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7月)。县、乡镇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县研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和环保、农办、财政、农业、林业、扶贫、水务、卫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各乡镇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尽快编制完成覆盖全县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政府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同时设立督办卡,对各乡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基层治理方案

xx区xx街道xx社区(即原xx区xx街道xx台社区第三、四、五居民组)于xxxx年开发建设,xxxx年x月全面完成建制调整改革后分出,幅员面积约x平方公里,地处xx区中心城区,常住居民xxxx户xxxxx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xx家,民营企业x家,个体工商户xxxx家,小区xx个,单体楼幢xxx个,有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x个,居民自治小区x个,其余小区楼幢均为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三无小区,辖二路五街三巷一临时便民市场。面对小区、楼幢建设年度久远,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治理“顽疾”,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统筹资源和力量,着力补齐社区治理中的.短板弱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各项服务再上新台阶。通过开展城乡基层治理示范建设,调动多方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探索社区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实现社区环境卫生更洁净、便民服务更优质、邻里关系更和谐。

三、工作重点。

发挥社区“大党委”作用。回应群众关切,开展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等常态整治行动;统筹公共资源,协调驻区单位将文化、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盘活服务资源,将热心公益服务的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个体商户等组织起来,开展便民服务进万家;对接居民需求,办好“社区微讲堂”等平台。

(二)结合“十项微改革”,开展三项建设。

建设美丽社区。发动驻区单位、商户、居民,协调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常态化整治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及乱搭建、乱张贴、乱设摊、乱停放等行为,努力营造整洁、舒适、有序的社区环境,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良好氛围。

建设友爱社区。健全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志愿服务制度,发动社区党员干部、群团骨干等作表率。建设道德银行,完善志愿服务积分奖励制度。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及对接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定期开展关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组织开展x至x次群众性公益性文艺表演活动,丰富群众文娱生活,拉近邻里关系。

建设便民社区。推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亲民化改造,对现有社区阵地布局重新规划设计,对功能区域进行调整,对加挂的牌子、上墙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在阵地内增设老幼服务等场所。统筹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小区党组织人员、楼栋长等,建设社区红色代办队,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代办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

(三)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探索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探索小区业主自管。选取x至x个院落型小区,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自管会。在成立小区党组织的基础上,同步建立楼栋党小组、选好党员中心户;在成立业主自管会的基础上,发挥业主自治作用,同步优选楼栋长,聘用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根据物业服务从无到有情况,结合居民实际诉求和物业费用缴纳,逐渐完善充实物业服务内容和事项。由小区党组织牵头,成立小区说事会,并完善对业主自管会的监督评价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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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县乡乡村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推动。各村要采取多样化宣传媒介,坚持因时、因事、因人制宜地选择适当的宣传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把《指导意见》精神讲全面、讲明白、讲透彻,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村要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全面学习传达、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认真硏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各站办所每年在乡里发表以“乡村治理”为主题的宣传稿件。

(ニ)强化组织推动。各村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将乡村治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三)抓好试点示范创建。在乡村分别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根据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结合”新路径、新模式。

(四)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认真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对涉及本村的工作任务逐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履行好各自职能。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

(三)増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垦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四)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値观、培育乡风文明。

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民夜校等渠道,组织农民群众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

(五)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

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村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六)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

(七)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

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组织建设。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乡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

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各地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輿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

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基层治理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的台子篇章。通过创建和示范引领,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党组织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乡村治理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今年上半年,选取4个村作为乡村治理示范村进行创建,下半年按照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全面进行打造完善。重点是夯实基层党建,努力打造作风正派、本领过硬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强调自治、推进法治、弘扬德治,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打造“四小园”建立村庄整洁、环境优美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管护长效机制;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开展文明乡风培育行动,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加大基层对“小微权力”监督力度,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小微权力"监督运行机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作用,广泛开展各项文明实践活动。

(一)镇级层面:

全镇100%完成乡村治理村民手册的制定印发工作,实现村民手册每户一册;全镇在乡村治理中创新运用“清单制”,年底实现覆盖全市80%以上的村;全镇开展积分制推广运用和信用村评定工作,年底实现覆盖全镇80%以上的村;总结形成高质量典型材料3篇以上。

1.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乡镇党委抓乡村治理工作的'责任,党委和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方面为乡村治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基本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2.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乡镇对农村公共服务事项内容有明确的权责清单,乡村资源、服务、管理重心有效下移,乡镇和村对农民管理和服务职责清晰、有效联动,能在行政村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3.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制定乡村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基本建立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

4.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辖区内各行政村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社会秩序良好。

(二)村级层面:拟申报乡村治理示范村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邹农乡治办字﹝20xx﹞5号)要求,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党组织班子团结、工作规范,对村级各类组织实现统一领导,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2.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村民自治制度健全、议事形式丰富,村务监督机构普遍建立并依法参与监督,村规民约为广大村民知晓并认同,能有效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3.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经常开展群众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活动,能为村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基本服务,村“两委”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村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4.文化道德形成新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建立崇德向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5.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有明确的发展规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村民增收渠道多样,村容村貌整洁美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6.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综合治理,各类组织和人士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矛盾调处机制健全,有效抵制黑恶势力、封建迷信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越级上访和非法宗教等活动,村民关系和谐。

(一)迎接验收(20xx年5月20日20xx年8月20)。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台东、台西、大齐、北苏4个村的创建任务。20xx年8月底开展一次中期评估,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根据评估结果,细化实施方案,在全镇范围内推进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工作。20xx年12月底全面完成示范村创建任务。

(二)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20日-20xx年10月15日)。组织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出台制定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取责。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乡村治理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考核,落实保障。将乡村治理创建工作纳入全镇年度考核范围。开展乡村治理创建工作常态化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创建村应及时加以整改。

(三)规范提升,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创建调研,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做法和经验,不断规范提升。通过宣传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和乡村治理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展现创建示范村风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全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心得体会

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基层治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作为基层治理的参与者和实践者,我们应该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思考,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在本文中,我想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基层治理的开展需要有组织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党组织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同时,对于多方参与的项目,我们要做好工作协调,建立协调机制,确定职责,明确任务,确保各方工作方向的协调一致。

第三段:注重学习和培训。

作为一名基层治理工作者,我们必须要不断深化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工作提供更为充分和科学的支撑。因此,注重学习和培训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可以利用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包括听取学术报告、请专家指导、参加实践项目等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储备和能力水平。

第四段:重视基层实践,建立先进典型。

基层实践是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治理工作的落脚点。因此,我们要重视基层实践,善于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先进典型,鼓舞更多的人参与到基层治理工作中来,推动基层治理工作的提高。

第五段:加强社会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基层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社会宣传,主动宣传和展示基层治理工作的成效,积极引导公众对基层治理工作的关注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为基层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结语:基层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参与者和负责人,我们必须要不断总结经验,思考问题,探索新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乡村振兴的加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乡镇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在推动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政府主导、辖区实施、市民参与,推进城市环境“平面”“立面”一体化整治,全域打造城市特色亮点,持续深化“大城三管”及“马路办公”,把我区建设成为xx东南xx区城镇群高质量发展的牵引城市。

(一)提升“平面”环境品质。以“我为城市扮靓装”为主旨,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谁整治”原则,开展市容环境大整治、城市品质大提升,重点整治坡坎崖、背街小巷及其他环境薄弱区域,补齐环境卫生短板,进一步擦亮城市底色,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靓丽。

1、整治环境卫生。在全镇范围内,以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公路沿线等为重点,在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区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着重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补齐薄弱区域短板、强化环境管理弱项,做到全镇一盘棋,确保全镇环境干净整洁。

2、擦亮坡坎崖底色。在集镇建成区,以集镇主次干道沿线、公共广场周边、学习周边坡坎崖滩等为重点,统筹学校、居民房前屋后及周边坡坎崖,着力消除白色暴露垃圾、堆放杂物、占用公共绿地种菜等现象,提升市容市貌整体水平。

3、治理垃圾污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分类设施投入力度,促进群众习惯养成,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不断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厨余垃圾资源化应用和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规范垃圾站场、公厕、环卫车辆等管理,消除脏、乱、臭现象;常态化开展水域清漂保洁,全面清理消落区垃圾,实现绿色发展。

(二)提升“立面”环境品质。以“我为城市织挂毯”为主旨,系统开展集镇立面美化,展现独特魅力。重点包括坡坎崖品质提升、绿地补缺提质,进一步提升我镇形象,让乡镇更加宜业宜居宜游。

1、推进坡坎崖绿化美化。以公路沿线、学校周边、半坡梯坎路为重点,坚持自然为美,把文化融入环境,提倡因形就势布局,因地制宜建设,注重适地适树,精选树种、培植花境、保育生态,丰富林相色相季相品相,将坡坎崖项目打造成为集镇特有的“立体挂毯”。

2、统筹绿地补缺提质。以二道岩滑坡整治片块绿化为重点,加强现有绿化项目的管护,定期开展植物体检、科学修剪、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等工作,消除绿化缺株死株、违规种菜等现象,增加集镇绿量。

(三)全民参与,共同缔造。以“我是城市小管家”为主旨,激发群众参与集镇管理活力,系统开展志愿者服务、集镇绿化整治认领、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丰富众治、众管方式,进一步营造美丽家园建设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氛围,让石家镇有“温度”、人民更幸福。

1、丰富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城市管理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全民动手、美化家园”、“城市微更新、文明大提升”等系列主题活动。鼓励群众“当一天城市管家”,组织志愿者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志愿者“进网格”,压实责任,形成集镇管理齐抓共管、众治共享的良好局面,让良好文明习惯蔚然成风。

2、探索坡坎崖建管方式。开展坡坎崖建设点位、设计方案推选,打造一批坡坎崖绿化美化精品工程。推行企事业单位认建认管等“认领制”,尝试通过“微文创”“微绿植标识”等形式探索坡坎崖管理新模式,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坡坎崖管理的.积极性。

3、配合打造“最美”系列品牌。积极参与“发现重庆之美”系列评选,为主题活动宣传造势,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加强宣传,注重经验总结复制推广,及时收集优秀案例、提炼有效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不断推动主题活动向外拓展。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xx月xx日前)。

1、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摸清情况,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全民动手共同缔造xx美丽家园”市容环境整治主题活动具体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位,精准施策。

2、尽快启动。按照“边部署边开展”的原则,对群众反映集中、影响较大的环境薄弱区域,要迅速启动整治,尽快消除脏乱现象,确保在春节前整治一批、实现一批,以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迎接新年。

(二)亮点打造阶段(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1、系统排查。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整治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要求。

2、全面整治。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打表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1、总结经验。总结主题活动成功经验,挖掘整治典型案例。积极参与全市“最美”系列评选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助推市容环境不断提升。

2、完善机制。主题活动要结合“马路办公”、“门前三包”、“五长制”等管理机制,推动健全市容环境管理、坡坎崖绿化维护等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按照政府主导、辖区实施、市民参与原则,推动部门协作,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镇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各有关科室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切实起到组织落实、协调督办作用,推进主题活动顺利实施。

(二)开展督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狠抓工作落实,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以抓铁留痕和钉钉子精神,将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主题活动有力有效。镇党委政府成立暗访组,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并结合文明科室、文明社区等创建工作强化情况通报和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组织宣传报道,及时报送情况。以宣传带动整治,促进形成共治共享氛围,加速实现全民动手共同参与。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4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作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昆明市创新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设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参照考评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从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打造35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创建时间和任务将根据第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为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宣传启动(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全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相关工作,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和申报试点社区。

2.试点创建(20xx年10月—20xx年9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创建工作。

3.评估验收(20xx年10月—11月)。在社区自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初评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估、居民测评等方式,对第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进行评估验收。

4.总结命名(20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总结会,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广,经验可复制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市城乡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切实履行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责任主体,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一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试点创建工作要结合社区基础条件、居民状况,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导向,按照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补齐社区治理的短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强调经验可复制、成果能推广,不搞资金和项目的简单堆积,不搞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鼓励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争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和先进典型。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在试点创建的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对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昆明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决群众现实问题民生工程项目,形成社区治理常态化的工作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试点创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点,可以全面推广的经验和完善的社区治理运行模式及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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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网格化方案

为深入推进乡村社会治理,整合基层服务资源,不断完善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夯实基层基础,统筹推进农村各项工作落实,加快构建“网格化监管、一体化执法”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行政审批权下放、执法力量下沉”为突破,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强化行政职能整合,实现监管、执法分离,做到“一张网格抓监管、一支队伍管执法”,实现精准精细监管、依法依规行政。

(一)网格化阵地建设。镇级网格化服务中心建设,在镇综治中心设立网格化指挥调度中心,建设网格化智能管理平台。严格落实网格分级负责制,发挥网格监管服务职能,建立风险预防机制,形成工作联动、问题联治、服务联同的治理格局,实现信息处置高效集约化,推动精准精细网格化服务管理。村级网格化服务中心建设,在各村设置网格化服务管理办公室,第一批建设6个村级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设置制度门牌、办公桌椅,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做好日常值班值守,第二批剩余村庄全面推开,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二)工作开展模式:

(1)日巡查:由自然村基础网格员按照巡查内容每天在各自责任网格进行巡查,将巡查情况向网格长汇报签字后由社会治理网格员上报镇网格化中心。

(2)月排查:每月1日和15日由三级网格长(自然村主职干部)组织本村所有基础网格员对全村进行集中排查,重点检验日巡查成效,摸排问题隐患。

(3)季度联查:每个季度初以工作区为单位,工作区书记牵头,组织工作区网格员对全工作区范围内进行联合检查,确保巡查范围无死角,巡查内容不遗漏。

(4)会商机制:每周由镇网格化办公室牵头对收集的二、三级网格处理困难的问题,组织网格化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处理,对乡镇无法处置的按程序上报县网格化中心。

(一)“一级网格”:镇级网格。

镇党委书记、镇长为一级网格长。设立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治中心、派出所、国土所、环保办、安监办、民政办、供电所、便民服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行政执法中队、人居环境整治办、乡建办、12345热线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运行管理,制定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培训方案;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制定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负责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估、监督与管理,做好与上级网格的对接工作。

(二)“二级网格”:工作区网格和企业网格。

工作区网格:共划分为5个工作区网格,各工作区书记、主任为二级网格长。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本网格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落实好镇网格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督促三级网格落实月巡查工作制度,牵头落实季度联查工作机制,及时将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网格化管理服务办公室,检查网格工作记录等。

企业网格:共划分为19个企业网格,各帮包企业领导为企业网格长,负责本企业的各项事项巡查上报工作。

(三)“三级网格”:36个村级网格。

以自然村为单位共划分36个村级网格,书记或村民大组负责人为三级网格长,对本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总责,“两委”成员及“三大员”为各村基础网格员,对辖区内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巡查上报工作。

主要职责:三级网格长负责半月召集村“两委”成员、”三大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老党员老干部及志愿调解员会议,听取各基础网格员对巡查出未落实的问题及辖区内村级重大事务进行研判处理,填写工作纪实;对6类18项数据由三级网格长签字后,由社会治理网格员通过微信群直报镇网格化服务中心。

压实监管责任。镇网格化服务中心统筹力量,把监管作为预防违法问题的主要手段,解决落实网格员直报问题、审批事项问题和执法处置后续监管问题,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减少违法现象发生,减轻执法工作压力。

畅通网格化服务中心信息渠道。公开镇网格化服务中心电话0539-3621002。建立网格员直报制度,一是通过热线电话直报;二是镇网格化服务中心专职人员与基层网格员建立微信,通过微信一对一直报信息;三是网格员通过手机微信群对6类18项数据直报网格化服务中心。同时,积极发挥群众监督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实现监管责任全覆盖、无盲点。

建立容错纠错正向激励机制。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消除影响的,视情况予以容错免责或减责。实行首报激励机制,涉及安保维稳类、违法建设类、安全生产类、环境保护类等底线工作和负面舆情信息,第一个直报网格化服务中心的,给予一定奖励激励。

落实监管失责问责机制。镇网格化服务中心对各村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对通过群众举报、数据分析等发现未上报的,对村居未及时上报,造成工作被动产生不良影响的落实追责问责。

按照县委执法力量下沉部署,用好“村呼镇应、镇呼县应、民呼我应”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乡镇执法队伍“县派镇管”,整合全镇执法力量和执法部门,建立跨领域跨部门一体化综合执法办公室,实现“监管执法两分离,一支队伍管执法”。

1、整合执法队伍。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实行集中统一办公,对执法事项进行集中分类管理,明确执法权限,根据日常工作分工,由有关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设立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作为综合执法队伍核心力量,涉及相关执法任务时,由分管领导会同工作组组长提报意见,经镇联席办公会研究后组织执法。

2、建立联动平台。强化与网格化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信息联动,建立发现问题监管、落实意见审批、执法结果处置、信息资源共享,全部纳入日常监管、巡查范围,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监管与执法分离,事前预防与事后监管分离,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处置到位。

3、完善工作机制。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日常巡查和应急处置,通过移动终端和执法app,实现日常巡查智能化,解决问题精准化,建立线索会商机制,理清执法权限,对于执法力量不够和权限受限的,及时“吹哨”,由上级部门请求增援,进行联合执法。

1、完善闭环管理。建立“一办两中心”信息共享、配合联动机制,实现监管问题信息同步、审批事项信息同步、执法处置信息同步,打造“审批—监管—执法”闭环式管理。

2、加强督考激励。由镇督考办制定考核细则,对网格化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一办两中心”进行督导考核,树立职责权限,明确监管、审批和执法流程制度,分解相应权限,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措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镇党委对“一办两中心”未及时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监管、审批、执法职责权限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依法主动公开制度,对监管、审批、执法内容及时进行公示,实现阳光行政。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村社区作为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当前面临“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进一步压紧夯实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筑牢织密疫情防线,把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坚决守住村社区防疫底线,按照市县工作安排,现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切实加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建设作出如下安排。

在街道、村社区组织框架下,进一步优化网格设置,划小网格单元,在确保地域界限清晰、全面无缝衔接、住户联系紧密、便于服务管理的原则,细化村社区辖区内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做到层级、人员、责任“三个到位”。

1.健全完善村基层组织体系。在城郊村构建街道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网格员(中心户长)——村民代表五级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和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由村“两委”根据辖区内人口数在各村民小组合理划分网格单元、中心户,网格员一般由党小组长、年富力强的党员骨干、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乡贤)等担任。将街道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网格员(中心户长)、村民代表纳入五级组织体系,由村上统一调配,实行层级管理、层层负责制,确保每个层级都有党员干部包抓管理,将每个村网格化属地范围所辖住户、人口、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五级组织体系管理,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信息。

2.健全完善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在社区(城中村),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村)“两委”成员——网格长(网格员)——居民小区党支部书记(物业、业委会负责人)——楼栋长——单元长(业主代表)五级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和疫情防控责任体系。楼栋长、单元长一般由居住在小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社区直管党员、热心群众、志愿者等担任。将街道包联干部、“双报到”单位党员干部、社区干部、网格长(网格员)、小区党支部负责人、楼栋长、单元长、业主代表全部纳入五级组织体系,由社区(城中村)统一调配,实行层级管理、层层负责制,确保每个层级都有党员干部包抓管理,将每个社区(城中村)所辖住户、人口、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属院落)及商圈、楼宇、门店等按照网格化属地管理要求,全部纳入五级组织体系管理。坚持社区不漏小区、小区不漏楼栋、楼栋不漏住户、住户不漏一人,以房管人、以房查人,严格落实登记制、告知制、报备制、管控制“四制”要求,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加强志愿者队伍组建力度,引导居民小区热衷公益事业,有一技之长的医生、教师、水电工、“三官一律”主动参与小区治理、服务小区居民,实现管理无盲区、服务全覆盖。

3.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建立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小区党支部(党小组)牵头、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小区业主、“双报到”单位、房产管理部门等共治共享、多方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优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水平。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党组织领导和房产管理部门指导下,积极配合网格长和小区党支部做好物业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针对“三无”小区和老旧小区,全面推行街道、社区干部包联、网格员管理、楼栋长参与联动机制,建立功能型党组织,通过居民自治、区域联管、外包托管、社区红色物业等方式,采取“党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门卫保安+楼栋长+业主代表”等模式,破解管理服务难题。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以党组织为核心,以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和业委会为基础,以物业服务企业和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运用居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等形式完善协同联动的社区治理架构,引领居民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现民事民议民决民办。

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抓实抓好村社区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建设,重点做好辖区内住户、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层层建好信息台账,强化日常管理,提升治理能力。

1.摸清信息台账,做实基础工作。依托村社区基层治理组织体系,结合“进、知、解”活动,迅速开展村社区辖区内住户、人员基本情况和基础信息精准排查摸底,突出“三无”、老旧小区和城中村自建房、出租屋等重点部位,紧盯外来人员、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和区域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挨家挨户开展“敲门行动”,以房找人、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动态掌握房屋租住户变更情况,对辖区内常住人员、人户分离住户、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人群的基本信息、从业情况、联系方式、家庭状况、出行旅居等心中有数,确保住户信息无遗漏、疫情防控无盲区。在核准摸清常住人口底数、外来人群底数,落实好管控责任的同时,同步更新完善全办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常住人口信息数据库,做到台账表册、系统数据与住户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高度一致。

2.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日常管理。村社区要从组织建设、力量配备、责任细化、信息报告、协调联动、确保效能、提升防控能力等方面入手,建立完善基层治理组织体系运行管理制度和工作预案,强化层级管理监督,确保及时掌握每一个层级工作运行情况、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从严管控、高效运转、不留死角。统筹衔接落实好“三级包保”机制和“五包一”防控责任制,确保疫情防控扎实有效。村社区对网格优化调整的同时,科学合理配备网格长(网格员),充分发挥层级组织体系作用,确保信息准、管控严、保障好、服务优。

3.坚持党建引领,发挥“两个作用”。要着力加强村五级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和社区五级基层治理组织体系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确保基层治理组织体系无缝衔接、运行规范。要充分调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支部党员、医护人员中的党员、“双报到”单位党员、党员志愿者等各方力量,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结合实际成立临时党支部,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组建党员突击队,在防疫管控、政策宣传、服务群众等过程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守好守牢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扛牢责任、担当作为,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1.压实工作责任。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包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指导村社区科学合理调度,统筹做好干部力量调配、业务培训指导、网格责任落实、人员信息采集、闭环管控措施落实等工作;包村社区干部对所包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负有上传下达、组织落实、督导指导等职责;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要扛牢主体责任,按照党工委安排部署快速高效抓好常住人口摸底、重点人员筛查、网格划分设置、网格员楼栋长选配、“三无”小区规范管理等方面工作。

2.凝聚各方合力。街道全体党员干部要全力投入疫情防控一线,积极配合参与核酸检测、人员流调、信息统计、物资配送、值守执勤、扶老助弱等工作。村社区要关心关爱一线防疫防控人员,做好人文关怀、服务保障等工作,及时提炼总结特色亮点经验、积极宣传培树身边典型,着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

3.强化督导指导。街道办疫情防控指挥部联合街道纪工委、督查办加强对村社区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建设的督查指导,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动不力、效果不明显甚至造成工作失误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注重掌握“双报到”单位党员干部、街道办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表现,做好评议考核、推优评先过程中的结果运用。

乡镇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开展新兴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幸福新城建设三大行动的总体思路,按照《xx镇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纲领(20xx-20xx年)》,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推进xx三个片区的新农村建设,实现产业繁荣、生态优化、环境整洁、设施完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今后三年,xx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把xx镇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化的后花园,成为生态、文化、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的新型代表,成为继九峰山、紫石片区之后的全区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典范。

(一)规划指导。专门组建包括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和国土、

规划、城建等部门在内的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xx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xx镇农村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镇绿化景观设计整体规划等规划设计工作,为xx镇新农村建设指明方向。

(二)基础先行。把基础设施放在主导的位置,全面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旅游接待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功能。

(三)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海洋文化,提升文化内涵。

(四)生态优先。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着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生态优美的自然景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

(五)示范引导。根据总体规划和村庄特点,分类确定试点村(社),分别在村庄环境整治、“农家乐”旅游发展、村落文化打造等方面选择试点村(社)、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用三年时间打造第一批示范村庄、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

根据总体目标定位、实施原则和方法,三年内重点开展基础、文化、环境、产业四大工程,全面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基础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基础。根据总体规划及各项具体规划,进一步梳理全镇各村(社)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

(二)文化工程。充分挖掘并保护各村社的历史文物、文化素材,设立具有xx特色的海洋文化、农耕文化展示馆,突出主题,完善细节陈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标志系统的建设,设计优质、吸引一定客源的游览线路,强化洋沙山风景区管理和沙滩文化打造,实现文化内涵提升与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社事办(文卫)、文体站、各村社)。

(三)环境工程。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村庄环境改造,改善村庄整体环境。特别是要加大对违章建筑、危房、破旧房屋的拆除力度,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由村(社)集体收购、收租的形式,统一整理拆除后的边角地,拓展村庄发展空间。探索建立服务外包的方式,提升洋沙山风景区管理水平。(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管办、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各村社)。

(四)产业工程。全面实施xx镇新兴产业建设行动,推进镇域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展现代信息业、国际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优质、生态、高效的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产业,构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牵头领导:周庆海、王国芳。责任单位:经济办(工业、农业)、招商中心、旅游办、各村社)。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统筹协调,从项目设计、项目安排、项目布点等方面进行统筹把关。具体工作任务逐一落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分别组建项目专项工作组,确保各司其职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重点做好项目推进的政策处理和群众思想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各单位、各村社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

(二)多措并举,保障要素。加强项目包装,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指标。进一步优化镇级财政投入结构,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整合利用现有投融资平台,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城建建设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强化管理,提升品位。进一步完善镇招投标中心运作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强化质量监督,努力打造一批标志性建筑、一批新的城镇景观和一批精品旅游接待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提升城镇面貌长效管理水平。

(四)宣传引导,构建合力。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层面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传科学现代化的新农村建设理念,努力营造全镇上下齐心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基层治理网格化方案

为全面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创新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管理为重点,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网格建设,最大限度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党建引领功能切实增强。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网格,全面领导、全程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框架体系更加完善,政治引领功能不断增强,执政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网格治理体系不断优化。网格划分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网格员队伍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精干高效,与基层各类组织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建成全面覆盖、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治理网格体系。

(三)多网合一模式全面推行。综治、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保、医保、应急、救助等各类治理功能全部聚集到网格,推动网格全面承接格内各类社会管理事务,实现“多网合一、一格多能”。

(四)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实施网格治理,基层突出矛盾纠纷、群体性的事件、刑事治安案件、疫病流行和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群众诉求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平安建设不断深化,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

按照“多网合一”要求,村网格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基层党建,加强网格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切实发挥网格党组织政治功能。

2.信息采报,做好网格内各类基础信息采集和社情民意收集工作,实时上报动态信息、及时反映群众诉求。

3.便民服务,积极开展救助帮扶、代办帮办等各类便民服务,积极为居民排忧解难。

4.矛盾化解,及时了解掌握网格内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调处化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5.隐患排查,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反馈,督促抓好整改,防止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6.卫生管理,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巡查监督,倡导文明生活习惯,加强重大疫病排查、防控,及时响应、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人口管理,实时了解掌握网格内流动人口和重点管理人群情况,协助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8.其他工作,经党委政府批准,可承担其他基层治理服务工作。

(一)巡查走访制度。

1.旗、镇、村干部每周到所包村民组开展工作至少1次;

3.网格长每周对生活困难家庭、空巢老人家庭、重点人员、特殊人群等登门走访,每月至少对网格内居民走访一遍,并做好登记、报告。

4.要合理安排入户调查时间,注意方式方法,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二)工作例会制度。

村每周至少组织网格长和网格员召开1次民情分析会或工作碰头会,对网格社情民意进行汇总梳理,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三)情况报告制度。

实时梳理分析网格内动态信息,能够处理的事项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逐级上报。

(一)加强统筹领导。各村党支部(总支)要充分认识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有关办公室、中心、执法局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形成上下协作配合、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镇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工作的领导。村党组织负责统筹推进本村的网格建设,认真做好日常管理、督促指导等工作,确保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社区基层社会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农村饮水净化为目标,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加强统筹推进,努力把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目标

在美丽乡村建设省级重点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生态美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引领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2、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既考虑当前又顾及长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重点突破。

3、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尊重农村建设实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我县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省级重点村共有23个,总人口15755人,4174户,其中贫困村13个。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23个省级重点村中,未进行村内供水管网改造的`村是豆村乡豆村和周窝镇大安院村,其余各村近几年已经完成村内供水管网改造任务,达到饮水安全标准。

经初步估算,完成豆村和大安院村内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任务,需资金61.48万元,由县财政投资,可解决1794人,457户的饮水安全问题。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路子,铺设输水管道、延伸已建集中供水管网等措施,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保证供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供水水压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确保让农民群众方便的喝上清洁达标水。

具体措施: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实际情况,维修现有供水管道、更换不合格水表等。

实施时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美丽乡村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建设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结合各村实际,指导、协助乡镇、村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二)强化资金投入。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度资金安排额度,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倡导和鼓励社会捐助,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基层社会治理解决方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到稳定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局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认真继续贯彻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齐抓的工作机制。局长负责全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分管副局长负责分管股室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维护好社会稳定。

(二)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具体落实到股室和人头。

(三)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具体人员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3次,做到年初工作计划周到、措施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奖惩兑现,实行“一票否决权”制。

(四)完善维护社会稳定预警网络、信息网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真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值班,职工干部轮流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内部重点部位全面安全。凡值班期间,不按值班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的,按目标责任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产生不良后果的,加重处罚。

(二)加强对办公室的管理。下班后关好门、窗、桌柜;不得在桌柜内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办公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办公室内使用各类生活、取暖等电器设备,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办公室内不乱放文件资料、报表,保证室内整齐清洁,对需保留的文件、资料、报表应按规定及时立卷归档,移交档案室;对需销毁的文件、资料、报表,按照保密制度规定,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销毁。

(三)切实加强局内的电器设备管理。局内职工应能做到正常操作和使用电器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不得私接电源线路,不得违规使用电器;经常对电源线路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整治隐患。

(四)加强消防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全年安排一至二次的消防知识教育和正确操作使用灭火器的演练,职工有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达到全年无火灾事故发生。

(五)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局内驾驶人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条例,做到安全行驶,无违章事件发生。

(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局内对各股室治安、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实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重大节日检查,并及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积极开展对全局干部职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不断提高职工思想人员素质,预防各种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二)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地同邪教组织进行斗争。

(三)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教育,不断增强参与意识和提高防范意识。

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泄露国家机密。

充分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打击、治理、防范、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机关声誉。积极参与当地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积极完成交办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并负责做好有关数据的统计和提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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