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基层治理方案(模板16篇)

时间:2023-11-30 05:32:29 作者:雨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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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村庄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在县内按规划选址建1—3个高标准垃圾处理填埋场,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乡镇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三)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7月)。县、乡镇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县研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和环保、农办、财政、农业、林业、扶贫、水务、卫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各乡镇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尽快编制完成覆盖全县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政府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同时设立督办卡,对各乡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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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方案

xx区xx街道xx社区(即原xx区xx街道xx台社区第三、四、五居民组)于xxxx年开发建设,xxxx年x月全面完成建制调整改革后分出,幅员面积约x平方公里,地处xx区中心城区,常住居民xxxx户xxxxx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xx家,民营企业x家,个体工商户xxxx家,小区xx个,单体楼幢xxx个,有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x个,居民自治小区x个,其余小区楼幢均为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三无小区,辖二路五街三巷一临时便民市场。面对小区、楼幢建设年度久远,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治理“顽疾”,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统筹资源和力量,着力补齐社区治理中的.短板弱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各项服务再上新台阶。通过开展城乡基层治理示范建设,调动多方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探索社区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实现社区环境卫生更洁净、便民服务更优质、邻里关系更和谐。

三、工作重点。

发挥社区“大党委”作用。回应群众关切,开展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等常态整治行动;统筹公共资源,协调驻区单位将文化、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盘活服务资源,将热心公益服务的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个体商户等组织起来,开展便民服务进万家;对接居民需求,办好“社区微讲堂”等平台。

(二)结合“十项微改革”,开展三项建设。

建设美丽社区。发动驻区单位、商户、居民,协调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常态化整治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及乱搭建、乱张贴、乱设摊、乱停放等行为,努力营造整洁、舒适、有序的社区环境,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良好氛围。

建设友爱社区。健全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志愿服务制度,发动社区党员干部、群团骨干等作表率。建设道德银行,完善志愿服务积分奖励制度。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及对接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定期开展关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组织开展x至x次群众性公益性文艺表演活动,丰富群众文娱生活,拉近邻里关系。

建设便民社区。推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亲民化改造,对现有社区阵地布局重新规划设计,对功能区域进行调整,对加挂的牌子、上墙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在阵地内增设老幼服务等场所。统筹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小区党组织人员、楼栋长等,建设社区红色代办队,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代办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

(三)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探索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探索小区业主自管。选取x至x个院落型小区,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自管会。在成立小区党组织的基础上,同步建立楼栋党小组、选好党员中心户;在成立业主自管会的基础上,发挥业主自治作用,同步优选楼栋长,聘用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根据物业服务从无到有情况,结合居民实际诉求和物业费用缴纳,逐渐完善充实物业服务内容和事项。由小区党组织牵头,成立小区说事会,并完善对业主自管会的监督评价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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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为提升我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池办发〔2020〕16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池州市社区治理任务清单》落地落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模式、新场景,鼓励城乡社区在培育主体、营造场景、创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社区服务多样化、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管理精细化、协商共治常态化的城乡社区治理样板,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各试点社区要积极探索社区基层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整合辖区资源,推动社区治理创特色、树品牌、显活力,总结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打造社区治理特色品牌。

(一)党建引领成效突出。社区党组织健全,有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机构完善,依法自治;“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优良,工作尽责。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作用,引导组织驻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

(二)社区设施配套齐全。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备到位,建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健全完善、布局合理、有效使用,实现“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

(三)社区服务供给充分。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便民利民、特色明显、种类多样的社区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大力开展志愿服务,不断优化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社区社区组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5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10个。

(四)社区协商逐步推广。常态化开展协商工作,社区协商效果明显,居民参与度高。优化社区工作协商机制,明确议事协商议题和主体,创新社区协商形式,运用议事协商成果,将协商事项纳入村(居)“两委”工作程序,支持和保障社区议事协商工作。

(五)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六规范一满意”即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阵地规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网格管理科学精细。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科学合理,实行“多网合一”;建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完善招录、退出、考核管理;完善网格工作机制,精准掌握居民需求和社区各类基层信息,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七)人居环境优美宜居。社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路、街、巷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居民出行无障碍。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优化社区人居环境。

(八)多元共治作用明显。有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等普法活动,社区居民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机制,有效发挥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作用,创新探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等制度落实。

(九)平安建设扎实有效。社区治安良好,突发性治安事件得到及时处置,无重大治安问题、刑事案件和火灾隐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发挥,民事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在基层。

(一)培育申报(2022年6月)。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各地要推荐工作有亮点、治理有创新的社区,经街道(乡镇)审核后,报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初评。各县区根据初评结果,择优推荐上报市民政局(推荐数目不得超过5个),申报以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的形式于7月10日前报送。

(二)全面评估(2022年9月)。根据各地推荐结果,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综合确定初步入选社区,后成立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确定候选社区。

(三)评比验收(2022年10月)。组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评比,各候选社区制作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ppt或微视频参与评比,根据评比结果确定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单位,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四)总结宣传(2022年12月)。各地要指导各县区试点单位总结社区创新治理经验,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各县区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民政局,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宣传推广。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以此为抓手,着力提升本地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本次创新试点工作将纳入2022年度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实,充分体现本地区特色和水平。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的主体责任,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乡镇(街道)层面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科学指导,加大保障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三)落实分类指导。要根据城乡社区特点分类指导,在城市社区,注重服务质量提升、精细网格管理、智慧社区建设、多元共治共建等;在农村社区结合“池州名村”培育工作,重点突出创新基层协商、三治融合机制、村规民约积分制等,不断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主题和特色,确保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

基层治理方案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xx〕139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校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我校当前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保证我校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2012年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上级关于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意见的精神,以保一方平安为目的,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着力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搞好安全文明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学校创造安定的环境,巩固我校综治稳定成果。

实现“五无”工作目标,即: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众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安全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引发系统恐慌的重特大恶性案件或社会治安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师生伤害事故,努力探索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逐步实现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构筑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综治责任三大体系,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综治工作。

(1)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综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处室要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本校和本处室的综合治理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学校各处室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努力形成全体教职工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和制度,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把矛盾调处的重点放在可能引发群众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上,依法妥善地处置群众事件,确保学校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学校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倾向性苗头及时报校长办公室。

2、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要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

(1)增强治安保卫力量。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相应保障制度。

(2)提高技防水平。学校各处室要切实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集合起来。将高档物品存放好,特别要加强对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财务室、微机房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

(3)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靠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防止网吧和淫秽书刊对少年儿童的侵害,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形成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要发挥政教主任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要认真总结校园和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经验,积极探索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法,建立保持学校校园和周边良好治安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4)采取有力措施,为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要强化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师生食品卫生的检查和管理,落实防盗措施,贵重物品落实专人保管。要经常检查、维护、维修校内的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内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午餐、师生饮水、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应急处置设备必须齐备,确保安全有效。学校要在节假日建立值班制度,同时向家长发出有关安全的公开信,学校的值班安排和导护师安排要上墙公开。

(5)加大创建力度,争创“平安校园”。进一步提高“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组织师生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形成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相关处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切实加大“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

3、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杜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德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继续加强师生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强化自护教育。要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计划。

乡村基层治理方案

根据《**委组织部关于抓紧上报“难点村名单及治理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我镇村级管理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对照省委关于难点村的界定标准,我镇高皇村属于“班子建设薄弱,经济发展滞后”类型村。高皇村总人口1700人,耕地面积2080亩,8个村民小组,36名党员,该村由于村干部不团结,宗族势力较大,村党组织号召力不强,导致该村三年未能发展党员,村级集体经济瘫痪。

力争用3年时间,使现有“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提高该村干部群众民主法制素质,解除宗族势力对级公共事务的影响,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消除“发展党员空白”现象;促进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镇党委成立把“难点村”治理领导小组,把“难点村”治理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党委副书记是“难点村”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是“难点村”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加强村领导班子力量,镇党委从政府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到村任挂职支部书记,从本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中选拔一名干部充实到村班子中去。

2、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

引导村民根据市场需求和本村的实际条件,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

3、健全制度,综合治理。

做好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群众内部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依法打击村黑恶势力维护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强化问责,加强督查。

治理工作组加强督导,每月一次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难点村”治理台帐,实行销号制度,做到治理工作不达标,工组不离村。镇党委将严格按照整顿工作责任制办事,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镇领导小组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负起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和具体指导的责任,要根据工作的进程,适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措施,注意防止和纠正工作中带倾向性的问题,保证治理工作有序向前发展。

乡村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县乡乡村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推动。各村要采取多样化宣传媒介,坚持因时、因事、因人制宜地选择适当的宣传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把《指导意见》精神讲全面、讲明白、讲透彻,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村要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全面学习传达、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认真硏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各站办所每年在乡里发表以“乡村治理”为主题的宣传稿件。

(ニ)强化组织推动。各村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将乡村治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三)抓好试点示范创建。在乡村分别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根据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结合”新路径、新模式。

(四)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认真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对涉及本村的工作任务逐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履行好各自职能。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

(三)増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垦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四)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値观、培育乡风文明。

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民夜校等渠道,组织农民群众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

(五)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

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村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六)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

(七)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

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组织建设。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乡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

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各地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輿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

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乡村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强化村级组织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构建一核多元的主体协同治理格局。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因地制宜,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改革。二是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实施“四议两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一是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意识。重点加强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拓展村组干部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把基层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四是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五是大力推进法制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法制带头人”双培养工程。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一是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建立“好人档案”“道德银行”,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褒扬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精神,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遏制陈规陋习,重点治理封建迷信、“黄赌毒”和乱埋乱葬等,树立新风正气。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一是培育孵化社会组织。

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区社会组织。二是搭建完善协商平台。进一步夯实社区协商平台的群众基础,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为村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三是培养激发参与意识。采取协商会议、走访式协商、书面征求意见协商以及网络交流群等方式,开展线上协商和线下协商相互动的工作模式,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促进乡村干部履职尽责;持续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每个村都配备至少2名后备干部。设立乡村振兴专干,每个村(居)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一名乡村振兴专干。深入排查、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重点针对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能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采取“一村一策”等措施精准整顿。开展新型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部、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党员干部本领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推广“四联四帮”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加强对有困难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关爱服务。(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査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防止频繁填表报数。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农办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合,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指导。逐步推广运用积分制,对农民日常行为进行积分,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村民充分表达意愿,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参与监督管理等自治活动。(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深化村级民主协商,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推进农村协商示范点建设。(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

(六)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理顺村级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明实践站等平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系列宣讲活动。注重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测评。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形成党员带头、干部示范、人人守诚信、村村讲信用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志愿服务经常化。不断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组织部、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团县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鼓励地方对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纪律约束推动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徳评议会和禁毒禁赌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東性措施,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宣传部、农办、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挥道徳模范引领作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志愿服务典型等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最美家庭等选树活动,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实施广电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结合传统节日,广泛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活动。挖掘文化内涵,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助推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宣传部、文旅体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制化轨道。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普及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平安乡村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技防系统。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推进农村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基层救灾减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査和专项治理。(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纪委监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经科信局、公安厅、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人行太湖支行、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以驻村法律服务、巡回法庭等方式指导乡村人民调解员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平合等多元化解平合建设,推动调解、仲栽、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有机街接、协调联动。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坚持人民法庭与地方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多方联动,将“茶室文化”、“六尺巷文化”等地域文化、传统文化精髓融入纠纷处理中,促进法理情的通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明确小微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把小微权力行使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加强问题线索巡察发现和重点督办,严肃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纪委监委、财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功能。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合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注重吸纳农村妇女群众中热心村务、影响力强的小组长、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妇女代表担任村“两委”。拓展村级团组织服务阵地,激发和增强村级团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鼓励返乡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企业家及其他贤达之人发挥价值引领和文化治理作用,参与乡村治理。(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文旅体局、团县委、妇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依法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重心下移,优化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完善乡级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持续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立党群服务中心,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合理设置为民服务大厅窗口,提高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能力。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民政局、政法委、编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工作安排

试点示范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1.开展治理宣传。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单以及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

2.指导示范创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指导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结合优势,充分挖掘长处,发扬自身典型做法,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新手段。县委农办适时组织各试点示范乡镇、村开展互看互学,组织经验交流,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3.强化落实措施。省级试点示范乡江塘乡和14个省级试点示范村(具体名单附后)要先行先试,聚焦乡村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关键环节,按照《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采取有力措施,形成示范典型。

4.总结典型经验。各试点示范乡镇、村要认真总结乡村治理的创新做法,认真提炼总结,形成试点乡镇,试点村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要紧扣乡村治理有效的主题,突出主要做法和重点工作,彰显地方特色,侧重于乡村治理某一方面典型做法与经验的总结,避免面面俱到,内容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事例鲜活、文字凝练、形式多样,引领性强,保证典型经验的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案例。县委农办将各地典型经验材料编印成册,供大家学习借鉴。

5.组织评先评优。县委农办将根据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乡村治理典型做法和单位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评先评优活动,对评为乡村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对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镇村,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二)时间安排

试点周期3年,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1月。全面调查摸底,优选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制定《太湖县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试点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项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负责工作人员,各乡镇、各试点村要结合自身典型做法,明确试点思路,明细试点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1月。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各试点乡镇、试点村要按照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在全县推广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定期对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试点进展情况,研究会商具体工作,确保能按期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3.典型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对全县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在全县复制推广,形成我县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4.申请验收阶段。20xx年1-3月,申请对试点示范村镇进行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委将把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县委农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纪委监委、民政、司法、公安、财政、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指导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专干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开展工作,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形成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立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分类确定落实举措,制订工作计划,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五)严格督促检查。开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县委农办将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适时督促检查,查找剖析问题,开展研究会商,推动促进工作进展。对在推进此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不敢担当的,将及时下发督查通报,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效果不佳,导致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纳入综合考核。县委、县政府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县“两查一考”办公室将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运用到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村庄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在县内按规划选址建1—3个高标准垃圾处理填埋场,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乡镇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三)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7月)。县、乡镇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县研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和环保、农办、财政、农业、林业、扶贫、水务、卫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各乡镇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尽快编制完成覆盖全县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政府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同时设立督办卡,对各乡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乡镇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落实“政府出一点、群众投一点、社会帮一点”工作方式,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xx村“共同缔造”奖补方案。

围绕全村“三区一带”发展规划,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根本路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最大程度调动群众参与热情,持续打造好“六院一路一场一业”,为全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贡献力量。

(一)水泥奖补。

先完成院落面上环境整治(拆除废旧建筑,完成垃圾清理、公共花园建设等),筹备齐所需砂石等物资,经村“尖刀班”验收后,再发放水泥,具体标准如下:

1、院落路:路面设计厚度8-10公分、宽度2.5-3米;每平方奖补80斤水泥。

2、入户路:以石板为主要材料,宽度为80厘米,每3米奖补1袋水泥。

3、公共花园:以石砌或砖砌为主,每2米奖补1袋水泥。

4、排水排污及其它设施按实际需要奖补。

(二)工人工资奖补。

对参与花果庭院建设意愿强烈,但缺少劳动力,请托村“共同缔造”施工队实施花池、文化墙建设的农户,可申请施工人员工资奖补,具体要求及标准如下:

1、享受施工人员工资奖补的农户必须是利用村“共同缔造”施工队实施环境改造的`农户。

2、施工队人员工资经村委会、农户、施工人员三方协商一致后,村委会奖补一部分,农户自付一部分。

3、私人院坝、院落路、入户路等水泥硬化路面不享受工资奖补。

(三)太阳能路灯奖补。

按照“谁积极,谁受益”原则,对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的院落,村“尖刀班”将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分步骤实施太阳能路灯奖补,具体要求及标准如下:

1、环境整体改造完成度高,院落内破旧废弃建筑完全拆除,房前屋后卫生清洁,农具摆放有序,花池风格较统一。

2、群众生活习惯好,不乱丢垃圾,乱堆杂物。

3、院落内邻里之间和谐相处,无矛盾纠纷。

4、路灯间隔原则上30至50米,可根据地形地势及群众方便度灵活调整。

1、受资金及其他条件限制,根据xx村总体发展规划,本方案优先适用于村四至七组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其他各组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

2、工人工资奖补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路灯奖补在2年内分步完成。

3、考虑村民财力物力的.承受度,对路长在200米以上的院落路不实施水泥奖补,后期通过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实施。

基层治理智能化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通过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持续巩固深化我镇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乡村治理成果,现就全面推行“一组一会”制度、推深做实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通过全面推行“一组一会”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村民理事会的协商议事作用,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途径,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实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发展,努力走出符合我镇实际的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为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幸福双桥跨越发展新征程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注重在实施中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基层民主协商,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坚持依法依规。要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一组一会”与村“两委”之间的关系,确保“一组一会”制度始终在党组织领导下和法律法规框架内运行。

(三)坚持自愿参与。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广泛动员、宣传教育,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充分发挥群众在推行“一组一会”制度中的积极作用,提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四)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类型村历史沿革、村规民约、文化习惯等特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一组一会”,即:在农村以自然村庄为单位设置党组织(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下同),配套组建村民理事会。

(一)科学调整设置党组织。

农村根据党员数量及实际需要,在符合条件的自然村庄科学合理调整设置党组织。农村自然村庄党组织隶属于所在行政村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两委”成员中的党员兼任,或由党员村民代表、致富能手、复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中的党员担任,一般设3—7人。对不具备条件成立党组织的自然村庄,可由镇包村干部、选派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党员兼任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开展工作。

农村自然村庄党组织要充分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安民警”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通过专门培训、聘请志愿者等方式,保证自然村庄党组织中至少有一名懂法律的党员。

(二)因地制宜组建理事会

在保持现有村民自治组织的前提下,根据自然村庄划分情况,因地制宜建立农村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一般设5—7人,设理事长1人,根据本人自愿、群众认可原则,由群众通过民主推选产生,经所在行政村党组织研究,报乡镇党委审查备案。理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理事长一般由自然村庄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农村村民理事会成员由各村结合实际确定,一般应包括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妇女代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代表等。

(一)明确职责任务。村民理事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治理活动,自然村庄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引领,在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等方面引领、支持和保障村民理事会开展工作。

1、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1)引领自治。坚持引导不强迫、引领不包办,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在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持村民理事会开展协商、服务工作,团结动员群众依法开展社会治理活动。

(2)推动法治。坚持法治为本,深入推进法律进自然村庄,引导党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3)推动德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引导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

2、村民理事会的职责任务:

(1)开展协商议事。对财务开支、公益建设、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公共设施管理、环境整治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开展民主协商;对困难群众识别、低保户和五保户认定等事项进行初步讨论。

(2)办理公益事业。建设和维护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和环境。

(3)调解矛盾纠纷。协调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4)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协商主体参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商,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

(5)倡导文明新风。组织群众制定、完善和遵守村规民约,引导群众抵制封建迷信,坚持移风易俗,推行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遏制婚丧嫁娶中的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形成崇德向善、扶危济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社会氛围。

(6)服务生产生活。为群众提供市场信息、生产技术、务工就业、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关爱帮扶困难群众、五保户、低保户、“三留守”、残疾人等困难群体。

(二)健全运行机制。自然村庄内各项事务的决议和落实,一般应由村民理事会商自然村庄党组织提议、报村党组织同意、村民代表决议、理事会执行落实。

1、规范治理流程。理事会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征集群众意见和诉求,确定工作议题,报请村党组织同意后,召集群众代表(户代表)会议协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执行落实。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和执行情况均要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天。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深度应用,探索以信息化手段开展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发挥智治支撑作用。

2、完善治理制度。建立事务“联调”制度。对涉及多个自然村庄的事项,须由所涉自然村庄“一组一会”进行协商解决。建立定期沟通制度,自然村庄党组织要定期与村民理事会沟通联系,特别要把涉及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大工作及党员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纳入研究提议内容。

3、提高治理能力。

(1)加强政策学习。自然村庄党组织要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和村民理事会成员,定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部署要求。

(2)加强工作调度。村民理事长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理事会成员会议,了解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

(3)加强教育培训。镇党委加强对自然村庄党组织负责人、理事长的教育培训,将其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范围,提高政策宣传、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等能力。

4、强化治理保障。充分利用村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活动中心、现有闲置场所、党员和群众代表家中等作为“一组一会”议事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家中,可设立“党建小院”“特色党小组之家”等平台,为“一组一会”提供议事活动场所。村民理事会议事场所一般要做到有党旗、有制度、有桌椅板凳、有学习资料、有公开栏等。

(一)调查摸底阶段(1月中旬前)以行政村为单位,对辖区各自然村庄进行调查摸底,摸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党组织和党员状况、经济能人和群众骨干等人员情况、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群众对推行“一组一会”制度的意向和愿望,建立工作台账。

(二)动员培训阶段(1月15日前)。根据市、县部署会议精神和工作提示要点,镇党委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学习。培训重点以传达学习“一组一会”制度实质内涵、熟悉职责任务、掌握工作流程为主,全面提高镇业务骨干、村“两委”干部、自然村庄负责人等重点人员对“一组一会”制度的认识和执行能力。同时要通过“三会一课”、广播宣传、发放资料等方式对自然村庄党员群众进行全覆盖宣传培训,使他们了解、参与和支持此项工作。

(三)组建推行阶段(1月底前)。镇党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自然村庄党组织和村民理事会的组建。规范完善自然村庄党组织工作制度和村民理事会章程等运行机制。积极发挥“一组一会”在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人居环境整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中的作用。

(四)验收评估阶段(2月底)。“一组一会”制度推行工作将纳入20xx年度镇对村党建考核范畴,同时对各村推行中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提炼总结,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议,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加强对推行“一组一会”制度的领导和指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镇党委组织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镇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村民自治、基层政权、村规民约等方面业务的具体指导。要通过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一组一会”提供适当经费补贴,保证必要支出。

(二)强化工作督导。“一组一会”运行情况和作用发挥将纳入镇不定期调研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

(三)严格考核激励。镇组织、民政部门要指导各行政村将理事长的管理列入村规民约,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理事长,及时进行调整。要加强正向激励力度,每年可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评选优秀理事长,并给予适当奖励。

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心得体会

乡村振兴是中国特有的治理模式,推动乡村振兴需要加强基层治理。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感受到基层治理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心得体会。

基层治理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对城乡居民自治组织的领导,协调,服务等活动进行指导和支持的过程。基层治理重点在于强化村级组织的基本职能,提高村民自治意识。要想让乡村振兴起来,首先要完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治理。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治理面临着很多问题。首先,有些村委会与村民之间存在着矛盾,导致行政效率降低。其次,一些村级组织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透明度不高。最后,由于乡村基层干部流动性强,不合适的人员进入基层组织,导致村级组织运转不畅,村民的诉求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第四段:加强基层治理对乡村振兴的意义。

加强基层治理对乡村振兴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加强基层组织能够提高乡村治理效率,增强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使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其次,加强基层治理能够提高政治监督功能,发现并解决乡村中存在问题,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农民权益和利益。最后,加强基层治理能够提高民主意识,增强村民自治能力,使乡民更有利用现有资源催生发展的意愿和信心。

加强基层治理需要多方面的措施。首先,要加强对村级干部选任的考核,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其次,要设立村级民主决策机制,鼓励村民发表意见,增强村民对决策的信任感。最后,要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和公开度,校验村民对财务收支状况的监督力度。

结尾:

基层组织的建设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基层治理对于乡村振兴至关重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治理水平是一个漫长而必要的过程,需要政府、村委会和广大村民一起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及时付诸实践。

基层治理智能化方案

指导。

思想。

:以。

的十八大。

精神。

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实现干净整洁、完善基础设施、保持田园风光、绿化村落庭院、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全力做好“环境治理、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四项重点工作,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总体目标: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村卫生设施得到完善,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背街小巷常年保持干净整洁,形成长效保洁及垃圾处理机制,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建设绿色乡村,进村路和主巷道有绿化景观,道路、房前屋后、渠道两旁全部绿化,并全面实施硬化、亮化工程,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农村建设。

基本原则:坚持以民为本,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示范带动,用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开展;坚持长效管理,推动村级环境卫生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主抓、村干部包组、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村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环境治理。

1、切实抓好卫生整治工作。按照“清运垃圾、铲除杂草、挪走柴堆、清扫路面、刷白树木、拆除临建”的要求,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背街小巷及门前“三堆”,拆除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消灭所有卫生死角,使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2、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加强对保洁队伍的管理,按照。

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背街小巷保洁责任路段,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日产日清”。村内各小组配备2名保洁员,负责日常保洁工作,村保洁员优先从低保户、特困户中聘用。保洁员工资主要通过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方式解决。

建筑垃圾由建房户自行清运到指定填埋场,不得和生活垃圾混倒。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落实保洁及垃圾处理制度、切实提升村级卫生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民居改造。

1、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尊重群众意愿,突出人文历史、主导产业,按照“一村一格局”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降低改造成本,对建筑物屋顶、门窗、墙体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形成格调一致的景观风格,尤其要对进村路和主巷道进行改造,为群众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2、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对村内年久失修及影响村容的房屋,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翻新重建。

3、加强文化历史遗迹保护工作。对村牌楼进行刷新,

精心。

保护修缮横阵文化遗址,努力把历史文化元素保护好。

(三)基础设施配套。

1、实施硬化、亮化和排水工程。对村内未硬化的巷道,全面进行硬化、亮化,建设排水设施,并逐步向xx老城巷道延伸。

2、实施农村改灶工程。加快调整农村能源使用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秸秆还田,鼓励使用液化气、电磁灶等,逐步解决柴草做饭、烟熏火燎的问题。

3、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实现村内无一例旱厕。按照“三统一”(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验收)的标准,加快双瓮式改厕、水冲式卫生厕所或沼气厕所的建设,每年有计划地进行实施,整村推进,争取在两年内基本达标。

(四)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1、加强村民活动中心建设。在已有的办公活动场所的基础上,计划在进村路北、高速夫水出口南建设集办公、村务公开、信息服务、文化娱乐、健身于一体的群众活动中心,使之成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同时要在广场西南角安装大型led显示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按照“五个一”(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处文体广场、一所农家书屋、一面文化墙、一支农民文艺队伍)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3、加强农村医疗和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合作医疗标准化卫生室监管水平,建设标准化横阵幼儿园,不断改善辖区居民就医、上学条件。

从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7月结束,共两年。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阶段。(7月)。

通过黑板报、墙体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群众自觉地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9月)。

8月底前,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活动,各组清理巷道“三堆”、门前杂物、巷内积存垃圾,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

9月底前,召开xx村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情况通报会,对各组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直至达标;选定合理地点建设垃圾填埋场,建立长效保洁队伍,制定村卫生管理及垃圾收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全面建设阶段(10月—12月)按照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环境治理、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四项创建工作。20xx年年底前,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各项创建任务基本达到标准。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镇建设工作全面铺开。

年底前,村各项重点建设基本完成,要达到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积极整改不断完善。确保两年目标中的四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工作机制、资金等方面,

提供。

有力保障。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市综治办的指示精神,结合市工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市工商局xx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为加速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坚持综治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凡涉及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商议,形成意见,然后进行落实。同时,狠抓督办落实,对局机关重点科室、重点基层单位,做到防微杜渐,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消灭在蒙芽状态之中。

组织发动阶段。x至x月份,全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进行总动员,大力宣传上级有关综治指示精神,拟定召开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在城区、各乡镇场显眼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全面掀起争创高潮。同时与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综治责任状。

布置实施阶段。x至x月份,制定方案,确定人员,明确任务,对重点部位采取措施,建章建制,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检查落实阶段。x至xx月份,针对前段制定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措施,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领导检查。

综治组织落实好。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并落实专管人员。保卫、调解、帮教、门栋关照等各种群防组织健全,并做到工作落实。

治安责任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治安责任书。基层分局、所一把手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承担起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

防范措施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封闭式管理措施落实,有门卫人员,有名符其实的门栋关照人员。院落、办公楼建有总栅门,按时开关重要科室、基层单位财务室、库房和住户装防盗门、铁窗、安全网、防护栏。建有封闭式自行车棚,消防设施齐全。

管理教育落实好。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和普法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到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xxx%,重点人员达xxx%,家属子女达xx%以上,本单位遵纪守法户达xx%以上,法制意识增强,治安秩序良好,真正达到无刑事经济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无群体闹事事件、无xx组织活动、无“赌、毒、黄”等社会丑恶现象的目标。

民调工作落实好。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xxx%,调处成功率达到xx%以上,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案、自杀、群众性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建章建制落实好。认真开展依法治理,依。法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家属子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等。全面达到“五有”、“五无”的工作目标。

对本责任内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控防措施得力,不发生群体性闹事x事件。

治保、民调组织人员,对纠纷调解及时,调处率xx%以上,成功率xx%以上,力争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杀、自杀、群体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受教育的干部职工xxx%,家属子女xx%,重点人口xxx%,党团员。xxx%。

机关人员的亲朋好友、来城区暂住的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确保安全。

综治工作档案资料健全,有治安责任书、有执行情况登记、有调处纠纷的记载、有普法教育活动室,有完备的综治档案材料。

乡镇基层治理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在推动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政府主导、辖区实施、市民参与,推进城市环境“平面”“立面”一体化整治,全域打造城市特色亮点,持续深化“大城三管”及“马路办公”,把我区建设成为xx东南xx区城镇群高质量发展的牵引城市。

(一)提升“平面”环境品质。以“我为城市扮靓装”为主旨,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理、谁整治”原则,开展市容环境大整治、城市品质大提升,重点整治坡坎崖、背街小巷及其他环境薄弱区域,补齐环境卫生短板,进一步擦亮城市底色,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靓丽。

1、整治环境卫生。在全镇范围内,以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公路沿线等为重点,在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区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着重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补齐薄弱区域短板、强化环境管理弱项,做到全镇一盘棋,确保全镇环境干净整洁。

2、擦亮坡坎崖底色。在集镇建成区,以集镇主次干道沿线、公共广场周边、学习周边坡坎崖滩等为重点,统筹学校、居民房前屋后及周边坡坎崖,着力消除白色暴露垃圾、堆放杂物、占用公共绿地种菜等现象,提升市容市貌整体水平。

3、治理垃圾污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分类设施投入力度,促进群众习惯养成,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不断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厨余垃圾资源化应用和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规范垃圾站场、公厕、环卫车辆等管理,消除脏、乱、臭现象;常态化开展水域清漂保洁,全面清理消落区垃圾,实现绿色发展。

(二)提升“立面”环境品质。以“我为城市织挂毯”为主旨,系统开展集镇立面美化,展现独特魅力。重点包括坡坎崖品质提升、绿地补缺提质,进一步提升我镇形象,让乡镇更加宜业宜居宜游。

1、推进坡坎崖绿化美化。以公路沿线、学校周边、半坡梯坎路为重点,坚持自然为美,把文化融入环境,提倡因形就势布局,因地制宜建设,注重适地适树,精选树种、培植花境、保育生态,丰富林相色相季相品相,将坡坎崖项目打造成为集镇特有的“立体挂毯”。

2、统筹绿地补缺提质。以二道岩滑坡整治片块绿化为重点,加强现有绿化项目的管护,定期开展植物体检、科学修剪、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等工作,消除绿化缺株死株、违规种菜等现象,增加集镇绿量。

(三)全民参与,共同缔造。以“我是城市小管家”为主旨,激发群众参与集镇管理活力,系统开展志愿者服务、集镇绿化整治认领、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丰富众治、众管方式,进一步营造美丽家园建设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氛围,让石家镇有“温度”、人民更幸福。

1、丰富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城市管理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全民动手、美化家园”、“城市微更新、文明大提升”等系列主题活动。鼓励群众“当一天城市管家”,组织志愿者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志愿者“进网格”,压实责任,形成集镇管理齐抓共管、众治共享的良好局面,让良好文明习惯蔚然成风。

2、探索坡坎崖建管方式。开展坡坎崖建设点位、设计方案推选,打造一批坡坎崖绿化美化精品工程。推行企事业单位认建认管等“认领制”,尝试通过“微文创”“微绿植标识”等形式探索坡坎崖管理新模式,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坡坎崖管理的.积极性。

3、配合打造“最美”系列品牌。积极参与“发现重庆之美”系列评选,为主题活动宣传造势,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加强宣传,注重经验总结复制推广,及时收集优秀案例、提炼有效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不断推动主题活动向外拓展。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xx月xx日前)。

1、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摸清情况,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全民动手共同缔造xx美丽家园”市容环境整治主题活动具体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位,精准施策。

2、尽快启动。按照“边部署边开展”的原则,对群众反映集中、影响较大的环境薄弱区域,要迅速启动整治,尽快消除脏乱现象,确保在春节前整治一批、实现一批,以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迎接新年。

(二)亮点打造阶段(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1、系统排查。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整治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要求。

2、全面整治。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打表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1、总结经验。总结主题活动成功经验,挖掘整治典型案例。积极参与全市“最美”系列评选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助推市容环境不断提升。

2、完善机制。主题活动要结合“马路办公”、“门前三包”、“五长制”等管理机制,推动健全市容环境管理、坡坎崖绿化维护等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按照政府主导、辖区实施、市民参与原则,推动部门协作,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镇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各有关科室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切实起到组织落实、协调督办作用,推进主题活动顺利实施。

(二)开展督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狠抓工作落实,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以抓铁留痕和钉钉子精神,将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主题活动有力有效。镇党委政府成立暗访组,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并结合文明科室、文明社区等创建工作强化情况通报和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组织宣传报道,及时报送情况。以宣传带动整治,促进形成共治共享氛围,加速实现全民动手共同参与。

基层社会治理解决方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到稳定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局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认真继续贯彻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齐抓的工作机制。局长负责全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分管副局长负责分管股室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维护好社会稳定。

(二)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具体落实到股室和人头。

(三)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具体人员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3次,做到年初工作计划周到、措施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奖惩兑现,实行“一票否决权”制。

(四)完善维护社会稳定预警网络、信息网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真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值班,职工干部轮流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内部重点部位全面安全。凡值班期间,不按值班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的,按目标责任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产生不良后果的,加重处罚。

(二)加强对办公室的管理。下班后关好门、窗、桌柜;不得在桌柜内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办公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办公室内使用各类生活、取暖等电器设备,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办公室内不乱放文件资料、报表,保证室内整齐清洁,对需保留的文件、资料、报表应按规定及时立卷归档,移交档案室;对需销毁的文件、资料、报表,按照保密制度规定,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销毁。

(三)切实加强局内的电器设备管理。局内职工应能做到正常操作和使用电器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不得私接电源线路,不得违规使用电器;经常对电源线路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整治隐患。

(四)加强消防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全年安排一至二次的消防知识教育和正确操作使用灭火器的演练,职工有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达到全年无火灾事故发生。

(五)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局内驾驶人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条例,做到安全行驶,无违章事件发生。

(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局内对各股室治安、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实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重大节日检查,并及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积极开展对全局干部职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不断提高职工思想人员素质,预防各种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二)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地同邪教组织进行斗争。

(三)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教育,不断增强参与意识和提高防范意识。

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泄露国家机密。

充分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打击、治理、防范、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机关声誉。积极参与当地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积极完成交办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并负责做好有关数据的统计和提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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