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请示报告制度存在问题(模板14篇)

时间:2023-11-18 16:22:58 作者:书香墨

尽早请示他人,可以避免走弯路和犯错误,节约时间和资源。以下是一些请示的规范和要点,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和思考。

手卫生制度存在问题

为了贯彻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解决手卫生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防止交叉感染,我院医院感染管理科2014年1月-2014年12月采取到科室考核手卫生操作与手卫生消毒效果监测相结合的手卫生管理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存在问题手卫生管理制度不完善,洗手设施不健全,未配备干手纸巾,部分科室仍使用手触式水龙头,硬质肥皂,个别科室洗手液及快速手消毒剂过期;洗手池及盛放肥皂的`容器未定期清洁、消毒,肥皂不能做到清洁干燥保存;部分医务人员洗手意识不强,考核中发现医疗活动前洗手率很低,操作结束后和下班前洗手率较高;洗手的依从性低不仅表现在洗手频率方面,还表现在洗手持续时间和完整程度。对于医院组织的感染知识培训及洗手操作存在应付现象,洗手方法欠规范,导致手卫生消毒效果不合格;医师洗手依从率及消毒效果合格率低于护士,节假日洗手率低于平时。

2采取对策2.1制定切实可行的手卫生管理制度改善洗手环境,建议医院为重点部门及普通科室的治疗室安装非手触式的水龙头,配备干手纸巾,购买符合要求的洗手液及快速手消毒剂等。加强手卫生的专项培训,内容包括洗手指证、七步洗手法、手卫生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其中洗手是指医务人员用肥皂或者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为达到普通洗手卫生的最清洁度,洗手时间最好不要少于15秒钟。此时间与唱两遍生日歌大致相同,可以以此为标准来计时。卫生手消毒是指医务人员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外科手消毒是指医务人员在外科手术前用肥皂(液)或抗菌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清除或杀灭手部暂居菌、常居菌的过程。调查中发现,医院干预后的本院医护人员洗手依从率明显高于未予干预的实习见习医护人员。并且分析出医务人员手卫生存在问题如下:1.洗手认识不足,实际洗手率低:一项调查显示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有近50%的人是在不洗手的情况下从事医疗活动,只有三分之一的医务人员做到必要的洗手次数。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一是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当前反腐倡廉制度规定比较零散,没有形成合力,制度规定有的是党内法规,有的是党和政府的文件,有的制度规定标准模糊,有的甚至是重复的,这就使国家工作人员难以从心理上强化廉政主体的法律意识,约束自身可能产生的不廉洁行为,也不利于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实施检查、查处,给反腐工作带来了困难,致使一些制度难以落实。比如关于禁止公款吃喝的有关文件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都下发过,而且每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还要专门下发反对奢侈浪费、制止公款吃喝等方面的规定性文件,重复强调太多,容易造成人们心理上的麻木和行动上的我行我素。

法规制度之间关联性不强,衔接不好;

制度多而不精,层次低,效力差。这种不恰当、不周密的制度设计不仅无法有效地抑制腐败行为,还可能被腐败分子利用,使制度难以产生应有的实效,甚至有可能出现清官清不了、贪官臭不了的相反效应。如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只规定如何登记,不据实登记怎么办,而没有规定如何核实领导干部是否据实登记,从而导致这一制度实事上已经流于形式。

三是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如果我们将反腐倡廉制度比如成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那么这道“紧箍咒”之所以威力无穷就在于唐僧时刻准备念咒语。而我们在制度的执行上往往停留在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的一般性要求上,缺乏根本性的监督落实。且有时搞形式主义,对上级的制度满足于照抄照转,甘当“收发员、播音员和复印员”,至于贯彻落实措施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虑甚少。

四是制度执行不够严厉。原安微省副省长王怀忠曾多次在一些会议上叫嚣:“感谢纪委,查我一次,提拔我一次,查我十八次,提拔我十八次”。王的一席话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我们对腐败分子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确实有很大关系,助长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尤其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表现突出,认为制度是给他用来管别人的,其自身则是制度的圈外人,有特权思想,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差,犯了错误被查处了还不服气,认为自己是“隔墙砸砖头”被碰上了。

薪酬分配制度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国有企业现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受传统薪酬管理的影响,国有企业在薪酬分配制度和管理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的重要性

1、国有企业分配制度完善可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分配制度是对国有企业员工劳动强度的一个认可,如果国有企业的分配制度公平合理,这就表示员工的付出与收获是成正比的。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劳动得到认可,其价值得到体现,这可以提高员工在今后工作中的积极性。

2、国有企业分配制度完善可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发展

二、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来看,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下面,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

1、对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的重视度不高

对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的重视度不高是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存在的基本问题。国有企业的领导或者是人力资源管理者如果没有从本质上意识到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的重要性,其就不能够在计划安排中重视分配制度的完善,对于分配制度暴露出的问题不能够妥善而及时地解决,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国有企业薪酬工作的开展。

2、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缺乏激励性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缺乏激励性是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就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分配制度的制定来看,大多数地区的国有企业分配制度相对单一,其薪酬分配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基本工资、奖金和绩效工资。但是,员工在实际的工作中,付出的技术性要素、管理性要素以及劳动性要素都没有实际的薪酬分配。这样缺乏激励性的分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企业员工工作积极性的考核。

即便是部分国有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实施现代企业管理,其分配制度相对较为完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个别的国有企业在实施激励措施时,并没有对员工的实际的工作强度以及需要进行分析,采取”一刀切”,对所有的人采用同样的激励手段,这样打击了部分员工的积极性,不利于人力资源工作的'开展。

3、薪酬制度与企业经营战略严重脱钩或错位

薪酬制度与企业经营战略严重脱钩或错位是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存在的重要问题。从理论上来说,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需要考虑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一般来说,企业的经营战略不同,其薪酬制度也需要灵性变动。但是实际的运作中,国有企业的薪酬制度并没有与企业经营战略挂钩。部分企业在实际的管理中,着重于奖励短期经营业绩,导致了薪酬制度与经营战略的错位。

三、解决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存在问题的对策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的开展,针对上述中提到的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笔者给出以下的解决对策。

1、提高对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的重视

提高对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的重视是解决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存在问题的前提条件。

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的重视主要包括两方面:第一是企业领导以及管理者要重视企业的薪酬分配。只有领导重视了企业分配,才能够在日常的工作中,做好关于薪酬管理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另一方面,企业普通员工要重视薪酬分配制度,随时了解分配制度的内容,对于企业的分配制度工作进行监督。这样可以督促人力资源部门做好相关的薪酬分配工作。

2、完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是解决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存在问题的主要措施。这里提到的完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主要指是要进一步将薪酬管理要素中的技术要素、资本要素、劳动要素以及管理要素投入到薪酬的考核中去,而不仅仅是通过奖金和绩效等进行考核。这样多样化的考核标准有利于推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员工发挥各自的工作优势,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完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只有真正落实薪酬管理制度,才能够真正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将薪酬管理制度与企业战略相结合

将薪酬管理制度与企业战略相结合是解决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存在问题的重要措施。国有企业的领导以及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人员需要从自身企业发展战略的角度来完善薪酬管理制度。这里提到的企业战略更多地是对企业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规划。从本质上来说,薪酬战略的中心是以一系列薪酬选择帮助企业赢得并保持竞争优势。在这个基础上制定出的薪酬管理制度既要考虑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性,又需要考虑外部市场的竞争性,因此薪酬管理制度更具有针对性。

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工作开展得好对于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管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上文中,主要从提高对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的重视、完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将薪酬管理制度与企业战略相结合等方面介绍了如何解决当前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树立正确的薪酬分配观念,认真做好薪酬分配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推动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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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一个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可持续良性发展,不仅需要决策者的英明决策,还需要管理者行之有效的管理。而管理的依据除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之外,企业内部还需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严谨缜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使各种管理活动处于可控、受控、能控状态,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是有人监督的良好局面。制度是企业的内部法律,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建立并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企业的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保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有利于建立岗位责任制.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而且更能防范和发现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违规、违法行为。

制度建设可以使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企业管理从杂乱无序走向井然有序,从随意管理走向规范管理,从粗放管理走向精细化管理,最终实现企业科学、有序、规范运转。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有效手段,是科学管理的起步,是企业兴衰成败的根本,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科学实用的制度,可以为企业降低“风险”、减少“成本”、提高“效益”。那么企业如何加强和防范制度建设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下面结合本人工作实践,简单的谈一下自己的想法。

1、制度的策划。

一个管理制度的制定,首先需要进行策划。而大多数企业则是在工作中发现有管理真空现象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一个管理制度进行约束和管理。没有对本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掌握,新制定的管理制度和以前使用的管理制度往往存在管理重叠、管理交叉现象。这种随心所欲地制定管理制度,会使企业的管理制度越来越繁锁,这种多头文件化的管理模式往往出现一个管理事项,有多个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弊端,让人无所适从,不利于企业管理。

对策研究:需要企业建立一个管理体系,把本企业所管辖的制度全部纳入管理体系内,把管理体系按类别划分几个管理模块,当发现管理有真空,需要新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要对本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盘点,看是否和新建的管理制度有相近的管理事项,如有就要在原来的管理制度上进行修改,不必重新制定管理制度,也就避免多头制度的弊端了,比如想制定《油库管理办法》,而企业的管理体系中就有《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那么《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里面就包涵了有关油库的管理规定,这时就不需要重新制定《油库管理办法》,在《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上关于对油库管理的章节进行修改补充就可以了,这样就避免了一个管理事项多个文件管理的弊端了。

另外,策划每个管理制度时,一定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而且要形成闭环管理。

2、制度的制定。

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程序复杂。在许多企业里,有这样一种现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不相干,企业在制定制度时生硬套用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或者根据自已的凭空臆想,没有对当前的管理现状进行深入了解就制定出所谓的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在表面来看,完美无瑕,天衣无缝,但是,当管理制度与实际管理工作相结合的时候,问题就会出现,许多条款都是空头规定,在本企业内部根本无法实施,与企业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使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实际管理出现“两层皮”现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对策研究:制定制度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做到内容清晰,含义明确。可操作性强。最好让管理责任人参与编写制度,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能照抄照搬上级或相关单位的制度,同时编写制度必须合规、合法、合程序。要使制度流程简捷、科学,不要有冗余的过程,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程序设计既不要使工作复杂化,又不要使工作失控,要使每一个制度接口明确,输入、输出关系清楚,形成企业闭环管理。另外制度发布实施前还要经相关专业的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合法性、公平性、可操作性。然后再试行,让全体员工提意见。向归口部门进行反馈。如确实有不科学的地方经过再次评审研讨后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当中。

3、制度的执行。

一个企业制定再多、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力不强,就行同虚设,有的企业一把手工程,凡事领导说了算,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比比皆是。

对策研究:制度是实现企业目标的必要条件,在制度建设中必须坚持这样的要求:“有制度,就要坚决执行制度;制度不合理要先执行再完善;没有制度就要建立制度再执行。”而且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领导不能享有特权。执行制度必须坚持刚性原则,不能有弹性。执行制度时领导要起表率作用,正人先正已。在企业内部营造规章制度必须执行的文化氛围,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不执行制度,或者变相变通执行制度,决不允许将企业制度变成摆设。对执行不好的制度一定要分析和查找原因,通过修订和完善制度来确保制度执行有效。

如何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呢?首先,建立制度要着眼于执行。好的制度应当是可执行、可操作的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务实、管用上下功夫,把制度“笼子”扎紧、扎密,切实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其次,制度一旦形成就要不折不扣地去执行。企业员工要把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的观念,高度重视制度,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将制度要求转化为个人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时刻不忘按制度行事。再次,违反制度就要严格追责。对于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弹性执行,拿制度不当回事的单位和个人,要照章办事、严肃查处。“制度是块钢,谁碰谁受伤”。执行制度无例外。只有令行禁止,才能让人们对制度心存敬畏,制度也才真正有生命力。

古人讲:“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消除“人治”思想、特权思想,带头恪守制度,用制度约束自己、规范行为,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对违反制度的倾向和行为,要注意防范、敢抓敢管,坚持原则、碰硬较真,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不让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4、制度的修改完善。

企业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不能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改变而及时修订,不能随着企业的发展变化及时完善和改进,使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企业发展步伐。没有对制度的有效性、适宜性、充分性进行不断评审和修订,将会严重影响制度的权威性,甚至给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策研究:制度建设必须是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修正、持续改进;时刻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最新版本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及时修订,保证企业管理制度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

结束语。

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任何制度都要经历一个从建立到不断完善的过程,任何制度的内容和形式都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的变化而不断废止和更新。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不断的思考、不断的总结,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并保持一个适应企业自身需要的规范制度体系,为提高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一、机制建设要有系统观点。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系统论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相互联系的观点相互印证,滤布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系统论讲的是一个事物中的局部决定整体。在一个系统中特别强的部分,并不能使总体上的弱变为强,相反,部分的弱却可以使所有强的部分受到削弱,甚至削弱到零,这就是系统论的基本原理。我们搞机制兴院,就是要从抓薄弱环节入手,使弱项变强,强项更强,达到整体变强。

二、机制要以制度为载体。机制以制度为载体,制度为机制服务,没有制度就没有机制。机制必须由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制度来构成。这就要求在制订具体的制度时必须考虑制度之间的配套性、系统性、双向性和服务性。

所谓配套性,指制度之间要衔接,不能是分离的,不能是互不联系的;所谓系统性,指制度规范的事物,纵向、横向的关系要搞明白,要尽可能把制度制定得全面些;所谓双向性,说的是制度的指向,不仅有限制性的一面,也要有鼓励性的一面;所谓服务性,就是制度要为机制服务。订立任何制度都应以形成机制为主轴,要有利于这个机制的健全、完善和顺利运行。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联系的纽带,应当是以量化的方法所得的“分”。

三、机制要以人为本。我们要建立的良好机制,实际上指的是管理机制。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主要是人。制度靠人去制定,规范的是人的行为,压滤机滤布因此必须以人为根本。订立制度、建立机制,都要结合人的心理特点、行为特点甚至考虑到生理特点,要富有人情味,尽量去激发人性中积极的一面,抑制不好的一面,要有利于挖掘人的价值、潜能,体现多数人的尊严,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目的。如果不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只是简单地搞几条冷冰冰的禁止性条款,就难以收到好的.效果,也谈不上形成什么机制。人都有惰性,订立制度要有利于克服惰性这一面。但是人性当中更有好的一面,人人都有向上的要求,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尊严能更多地体现,人人都希望自己的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所以制度要有利于发挥人性中好的一面。

四、机制要以实绩考核为基础。要建设一个好的机制,就必须把比较科学、比较客观的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放在第一位。这样评价一个人的优劣,才有客观的标准和选人用人的尺度,才不至于出现大的偏差。从这个角度讲机制建设必须以考绩为主轴,为基础。

五、机制要以竞争为动力。只有竞争,才有发展。竞争的丧失,是素质的下降和懒惰的开始。在机制建设中,要以增强队伍的竞争力为灵魂来主导整个机制建设工作。

六、机制要以利益为导向。要使干警认识到,干好工作不仅仅是在为国家、为人民作贡献,也是在为自己的正当利益奋斗。要让那些干得好、干得多的同志在名誉、级别、价值、尊严、利益等方面取得好处,让那些相反的人丧失好处,少得好处。

七、机制要以优胜劣汰为基本要求。它既是机制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机制导致的必然结果,更是机制是否形成的标志之一。

八、机制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机制兴院是一个新的事物,我们缺乏经验,需要探索;机关内部建设一套好的机制,要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我们只是一个局部,受全局影响;制定的每一项制度是否合理,还需要认真的论证,论证需要时间;另外,事物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某些制度也需要进行修改、完善等等。所以,机制建设是一个远景目标,不可能在一个早上就达到目的。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摘要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本文通过大型国有企业在制度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改进建议,以期为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个企业推行一种规章制度的诱因在于这个企业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效益,而最直接的原因则在于提高企业的协调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协调组织内各部门之间协作效果和组织与外部衔接的有效性。

按照制度的刚性程度和作用范围,我们可以将一个组织的制度简单分为5种:一是管理制度:是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保证管理秩序的根本性的管理制度。二是管理规定:对某专项的涉及全组织或某一个专业系统内的工作所做出的具体要求。三是管理办法:对于一项具体工作、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的项目的管理所做出的要求。四是实施细则:对于组织管理系统内某一个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所做出的具体规定。五是工作条例:组织内部局部性的、或阶段性的工作所做出的系列化规定。

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因此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

随着有色行业的发展,笔者所在企业流程再造后的管理跨度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制定一套统一、规范、系统的企业规章制度,已成为企业更新管理思路、完善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形象、加快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制度种类繁多,且制度之间缺乏系统关联。一是制度多而不精。条款多、规定多、程序多、执行比较繁杂。二是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各自制定本部门的制度,制度之间缺乏关联性,制度中存在部分职能的缺项和重叠。

第二,部分制度与现实脱节。一方面一些部门在制定制度时,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缺乏实践基础。另一方面执行者对制度的意见也未能及时反馈给制订者,导致制度体系不能持续改进完善。

第三,部分制度与程序脱节。所谓程序,就是制度执行的流程,每一个制度的本身就应该包含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流程,但是很多制度却在如何操作上没有涉及。

第四,部分制度与执行脱节。这是在整个制度建设体系里面暴露出来的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其表象是执行不力,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未考虑到执行的可行性,如谁来干、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干好了怎么奖、干不好怎么罚等具体量化的内容。

下面结合笔者企业制度建设现状,谈一谈今后需要重点加强的几方面工作:

制度建设涉及各个部门和各层级管理人员。因此,需要在宏观层面做好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应该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统筹规划。规划工作既要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要求,又要兼顾企业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需要。通过有系统的规划,推动企业整体规章制度的建设。一个职能部门为行使职能管理,往往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若干存在各種关联关系的规章制度集合。各职能部门作为制度的制定者,要在制度建设中发挥好重要作用。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制度时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事先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认真分析,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如果制定制度有难点或不够成熟,可以先行试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并加以完善。对于一些相关管理事项,没有相关制度或做法可以借鉴,可在工作中边实践边总结,边以备忘录形式记录有关做法,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制订。

任何一个管理制度是不可能一成不变的,过去适用的并不等于今天适用,今天适用的并不保证今后适用,因此要做到制度的动态管理。做好制度的动态管理关键是建立制度评价制度,在制度执行一段时间内,在充分掌握执行者意见的基础上,对制度进行评价,对其中的缺陷进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时性。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的价值在于可执行。没有执行的制度只能称之为“制度文件”。执行者对制度内容的理解和认同是关系到制度执行与否、执行好坏的关键。制度制定出来,并不是下发完成之后就万事大吉。各种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总会发生一定的衰减,如果过程中不进行有效的信号增强,到终端信号会衰减得很厉害,甚至失去使用价值。因此,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就起到了一个信息增强的作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化、长期化和专业化,保障制度执行者对制度内容有充分的理解,确保制度在执行层面得到有效的落实。

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是一个以终为始,与时俱进的过程,它直接影响到企业基础管理能力的提升,关系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来自市场竞争、企业成长等方面的要求必然会促使企业更加关注自身的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

(作者单位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魏成龙.国有大型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问题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

[2]王元合.企业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青海电力,2008(12).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在企业的制度体系建设与运行过程中,通常会存在这样一些问题,使制度体系并不能如预想能够对企业运营发挥支持作用,具体来看,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制度体系不完善。

许多企业在制定制度体系时,没有经过系统的思考与论证,不是从体系的方面去考虑,往往需要什么制度就临时制定编制,而没有在开始就以一个体系的思路在设计。

因此这种制度体系存在的一个必然的问题就是制度体系不完善,比较明显的现象就是制度体系存在空白点,有些重要的业务没有相关的制度对其进行管理,造成无制度规范管理的业务空跑现象,另外有一些业务有多个制度进行管理,形成制度重复建设,给制度使用者带来困惑。

制度体系不合理。

有些企业的制度体系建设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企业是否需要这些制度,是否需要这些制度而不是其他制度,没有经过合理论证的制度体系往往会存在着难以适用于企业运营的问题。

制度体系不合理的另一个方面存在于单体制度编写中,由于制度编写人往往未必对业务本身相当熟悉,在制度编写过程中,又没有组成不同专业人才参与的编写小组,往往会造成单体制度内容的空泛不合理,或者过渡借鉴其他企业制度而忽略了本企业的运营特征。

制度体系难执行。

由于单体制度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造成制度体系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具体表现在职责分配不合理、授权不充分、制度与流程没有充分结合,甚至存在制度与流程相互冲突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制度的不合理,造成体系难以执行的现象在企业中存在较多。

我们走过很多家企业,发现大多数企业内部其实并不缺乏制度,但是却极度缺乏能执行的制度。

制度体系难考核。

制度如果制定的合理清晰,内容符合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但是仍然在企业内得不到良好的贯彻执行,在许多企业里也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

其实如果细想起来,任何制度都是为了给人以规范,所有的规范都会给业务的执行者带来麻烦,如果可以选择,企业业务的执行者宁愿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开展工作,而躲开那些为了约束自己而制定的繁文缛节。

所以所有能够得到良好执行的制度都是强迫执行的,因此在制度体系的执行过程中应该配以严格的考核,以此来强迫业务执行者来执行制度。

而许多企业恰恰忽略制度的考核,对制度考核的忽略,造成了企业制度体系的难以执行。

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是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根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在思想认识、制度机制、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招标人通过招投标活动,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报价合理、施工方案可行、企业管理能力强的施工队伍来签订承发包合同,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有效合同履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但目前招标人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和合同履约的有效性。

如何规范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实现招投标市场的有序竞争,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1、不具备招标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就办理招投标手续。

如建设资金没有落实,施工现场拆迁满足不了施工要求等。

2、与招标代理公司串通一气。

通过对项目总投资进行分解代理选择招标代理公司,通过代理运作内定中标人。

3、招标人的派出专家干扰评标过程。

在评标过程中干预其他评委,以倾向性打分或倾向性言论影响项目评审结果。

4、招标范围不明确。

简单以施工图纸中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概括,但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中缺少关键性专业工程的量和价。

这种假象为招标人另行规避招标发包专业工程提供了条件。

5、合同签订不规范。

不严格按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关键性条款约定不清、签订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条款的补充协议等,为施工合同纠纷埋下导火索。

6、采取多种形式虚假招标圈定内定中标人。

招标人通过量身定做招标条件,提高投标资质等级或设置门槛来排斥潜在投标人;事先内定中标人施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要求排名第一的局外投标人放弃中标机会,让内定单位中标等多种形式选取意中人,这种虚假招标行为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影响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7、施工合同管理不规范,造成合同纠纷。

招标人不按备案合同履约,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指定专业分包和主要材料、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等不规范行为影响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工期拖延、引起合同纠纷。

1、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

如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不准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晰、错项、漏项,导致签订的施工合同缺乏可执行力,对后期施工及工程造价控制产生负面影响。

2、招标项目负责人不认真履职。

目前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都要求盖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章,本意是为了让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相关文件,保证文件的质量。

但现实中项目负责人只是起盖章作用,没有对文件进行把关,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

3、经办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部分招标代理公司的人员变动快,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缺少招投标和工程方面的基本知识,影响着招标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招标质量。

1、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

招标投标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的突出矛盾,是招标投标活动出现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已有十几年时间,所对应的市场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市场环境需要,对新出现的问题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2、诚信评价体系不完善,公信力约束差。

近几年,各行业、各部门都在着手诚信评价体系的建设,对违法违规企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不明显,没有与业务承揽切实挂钩,没有与评标系统链接。

信息不对称造成投标单位故意隐瞒不良记录,评标专家只能简单查看投标文件,依据不良记录记载内容进行评标,真实情况无从了解。

3、招投标知识匮乏,导致招标人法制观念淡薄。

我国落实招投标制度以来已有10多年的时间,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招投标过程中仍存在大量的腐朽问题。

出现这问题的关键是对招标人和代理公司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到位,金钱的诱惑力大造成的。

面对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各式各样的违规行为,不仅要加强招投标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让法深入人心,让法产生威力,还要在行政监管上下力气,完善监管模式,创新工作重点。

1、监督事项前置,确保项目满足招标的基本条件。

一个项目要进行招投标,基本条件是项目得到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有满足施工的场地和指导施工的图纸。

在目前招投标监管模式下,因各部门分工的不同,招投标监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落实和有满足施工的场地监管处于空白状态,导致部分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办理了招投标,签订了施工合同,给合同履行带来了潜在的不利因素,造成合同纠纷。

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是落实部分监督事项前置,如施工场地拆迁、三通一平、建设资金落实等问题先由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部门进行监督落实,招标人凭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办理招投标手续。

2、引入专家论证制度,确保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

对于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专家论证制度。

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备案前,由招标人组织不少于3个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专家对项目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论证,通过后才能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这样,有利于提高两个文件的编制质量,减少招投标投诉;有利于减轻监管部门的工作量,把主要精力放在过程和环节监管上,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3、完善法律法规,新出现问题需要提升到法律层面解决。

随着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暴露出的问题也不断增多,影响着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为项目管理者也提出了不少的问题。

在现在的法律法规构架下,许多问题已无法可依,虽然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了一系列的规范管理性文件,但因为不是法的层面,影响力不大,效果不明显。

如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问题,没有一个法律法规给予了明确的标准,操作难度大;如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指定主要材料、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也没有相关的罚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是造成合同纠纷的主要因素,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制定出一个可操作性强、罚则分明的配套法律法规。

4、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严格落实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制和经办人员身份确认,防止资质挂靠现象。

启动项目负责人约谈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对于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低劣,代理行为不规范的项目,通过约谈项目负责人和不良行为记分处理,增强项目负责人责任心,规范代理公司行为。

5、招投标项目后评估公示,促进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

制定《招投标项目后评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招投标项目的后评估。

每年按招投标项目总数和工程类别抽取5%的项目,组织专家对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评标专家评标行为的客观公正性、施工合同签订规范性等问题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在网上公布,并抄送招标人。

通过评估公示制度,有效促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规范招投标代理行为,查找分析专家评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评价建议,不断提高评标质量。

在查找问题、客观评价、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促进招投标监管部门改善监管方式,做到招投标全过程管理。

6、招投标关键环节招标人确认,增强招标人的责任感。

为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减少招投标项目管理风险,增强招标人的责任心,实行招标人对招投标关键环节书面确认。

招标人办理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等均需出具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同意事项说明书。

7、严格执法,加大违法违规成本支出。

《招标投标法》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的惩处主要以罚款为主,且最高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千分之十。

这些处罚措施和力度与招投标人违法行为得逞后所得利益相比,违法成本太低了,不足以阻止招投标人为获得非法利益铤而走险。

必须加大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除了中标无效、罚款等经济处罚外,还要采取降低资质、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措施,让其得不偿失,感到预期风险大于预期效益。

8、推行电子化招标,有效防止串标行为。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尽量避免、减少招投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

推行电子化招标,招标人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同时上网发布,所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都可以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必事先报名和购买标书,这样一来,招标人就无法事先知道有哪些投标人参加投标,避免了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的可能。

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第三条规定明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即社会主义性质。《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还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培养专门人才等活动来对社会的发展起作用,而这些活动通常是由其专门机构——高等学校来实现的。

高等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如何确保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如何确保高等教育任务的完成呢?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途径是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建设。高校管理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管理各项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高等教育的性质及任务规定了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办学理念是高校发展的灵魂,应与各项具体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其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渗透到具体制度规定中,将其本质要求制度化、成文化、具体化,以确保学校办学理念得以具体实现。

第二,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完成培养目标的有效保障。制度对于高校活动主体,如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等具有普遍的、平等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它使分散的、无序的个体活动变得统一、有序、高效。只有这样才能为高校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第三,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基本路径。“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民主化、法制化管理的前提。”[1]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学校教育领域的必然延伸,这就要求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必须走法制化之路,使学校内的各项管理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法律上切实保证高校管理的高水平。

高等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与之相应,也需要有完善的、科学的制度制定规范以及制度执行、监督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管理制度的效力。具体地说,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应涵盖以下内容:“不仅包括从制度起草前的调研、立项工作,到制度的起草、修改、通过和发布,还应包括制度的执行、落实和督察工作。”[2]因此,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考察,至少应从制度本身、制定程序、制度执行与监督、制度配套体系建设等几方面进行。

第一,制度内容不合法。目前不少高校的内部规章制度却存在诸多内容不合法的问题,如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较为严重的是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

第二,制度内容不科学。制度内容过于笼统、粗糙,制度规定和具体措施缺乏可操作性。

第三,制度内容不规范,用语含混,责任不明确,权责不对等,制度的实际效力较低。

第四,制度内容不完整,往往重责任轻权利,重认识轻措施,重约束轻处罚,重制定轻执行,等等。

第五,制度内容不稳定。“制度从本质上说就是共同信息,在接受了这一共同信息的人群中,就能减少个体在群体中行动的不确定性。因此,健全的、被高校所有教职工认可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减少其行动的不确定性”。[3]如果高校制度内容不稳定,不连贯、朝令夕改,就形不成有效的引导规范作用,甚至会导致学校内部各类行为主体行为混乱、步调不一。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缺乏整体和长远的规划,随意性强,没有统筹规划,影响规章制度的整体效率和生命力,也影响到相关规章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配套性,也必然会影响到制度制定部门以及规章制度本身的权威。

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仅仅是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一个基础和前提,并不能代表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全部内容,因为高效率的制度执行,确保学校人才培养任务的完成,才是学校制度建设追求的根本目标。因此,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问题上,后者尤为重要。

但是目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问题也相当突出,尤其是“单纯重视制度的制定、满足于制度的制定,却轻视甚至忽视制度的执行”的错误认识和行为,在当前高校中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这从根本上削弱了既有制度的实际效力,结果使各项制度束之高阁,丧失实际意义。

这类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度体系残缺,对相关问题缺乏配套的制度建设,缺乏必要的相关制度支撑;制度之间相互矛盾,缺乏呼应,形不成合力,职能部门的工作有时会出现口径不一致,相互矛盾乃至相互掣肘;制度内容相互交叉,权责不明,一方面会造成利益冲突,另一方面又可能会造成职能部门之间的推诿与扯皮,等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具有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管理学生权、颁发证书权、管理教师权、管理设施经费权、拒绝非法干涉权和其他权利。这些国家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是学校进行法制化管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和核心。除了这些法定权限之外,高等学校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也就没有行政处罚权限。有些学校超越权限制定规章制度,其根本原因就是对高等学校的性质及其定位认识不清。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体制的改革,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再单纯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不仅仅是施教者与受教者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具有服务合同形式的民事法律关系。[4]。

传统的不平等关系变成了平等关系,这无疑对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新的挑战。高校的教育目标与任务转变为既要满足为社会培养、输送合格人才的社会化需要,又要满足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求学成才的个性化需要。这就要求高等学校立足现实,转变管理观念,以更好地顺应社会的发展。

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没有得到应有、足够的重视。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人治”传统的惯性很大,人们习惯于把高校的前途与命运寄托于管理者(尤其是校长)的智慧与名望,把在新形势、新任务下的高校内部管理自发地寄希望于管理者的学识与经验。

二是高等学校的个性化,驱使高等学校追求独特的办学理念,确立独特的办学方针,力求突出个性化,在竞争中强化自己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这在客观上也为高等学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以约束为主要内容的管理设置了障碍。当然,除了校内的制度建设环境之外,还有众多复杂的社会因素制约着学校的内部制度建设。

由于受传统的影响以及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够,致使目前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程度普遍不高,也就是说,没有形成一套规范化的制度建设理念与措施,例如缺乏规章制度的长远规划与近期详尽计划的制定,没有形成一套加强职能部门之间制度配套建设的有效机制,同时,还存在较为普遍的“轻视制度执行”的错误思想,等等。

这些只是目前我国高校制度建设存在诸多问题技术层面的原因,或者说是微观层面的原因,但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和后果却是不容忽视的。

(一)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的原则。

合法性首先是指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否则,就会失去合法性基础,自动丧失效力。其次,高等学校对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学校的法律地位和身份,要依法行使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权,不能超越法定权限,行使无效管理。

除此之外还有程序的合法性要求,以及执行与监督的合法性要求。合理性原则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高校内部管理模式应由指令控制型向服务支持型发展。[5]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主体,如教师、学生、服务人员、管理人员都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各项规章制度都必须坚持人性化服务的原则,充分尊重行为主体的权利,维护行为主体的利益。只有充分地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的原则,才能从根本上确立学校规章制度的普适性和权威性,确保得到各类行为主体的自觉遵守和执行。

(二)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统一的原则。

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规章制度要符合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解决问题的方法、标准和程序,也就是说,规章制度是适应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否则制度就不会有生命力,也就没有制定、维护和执行的必要。其次,规章制度要使前瞻性和现实性相统一。

非科学规章制度的生命力很短暂,因无效而遭废止或名存实亡;而科学的规章制度的生命力是长久的,是把高等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与当前的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再次,规章制度的科学性最终要体现在实效性上。对学校规章制度的实效性的考察,既要注重其现实效力,也要注重其长远效力,也就是说,科学的规章制度既有现实效力,又有长远效力,既能解决现实问题,又能解决长远问题。所以说,好的规章制度应是科学性与实效性的统一。

(三)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6]。

高等学校规章度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在学校内部建立一套行为规范,通过统一的、规范的、共同的行为实现学校的教育教学目的。因此,高校规章制度是高校办学理念和办学方针的具体化、成文化、制度化。

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一项具体的规章制度都需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才能够发挥持久的效力,约束并引导人们的行为,使之成为行为的规范。如果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原则朝令夕改,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就会让人无所适从,就不可能发挥应有的规范和引导人们行为的作用。因此,高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必须具有稳定性。强调规章制度的稳定性,并不意味着拒绝对规章制度进行必要、及时的修订、完善和创新。

从一定意义上讲,在坚持制度稳定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对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是把那些已经不适应发展变化的制度的某一环节、某一项规章制度加以修改、完善。因此,在规章制度建设中,应当坚持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以确保制度持久的生命力。

(四)系统性与完整性兼顾原则。

现代学校管理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多方面的动态综合管理过程,是一项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要求任何具体的管理工作在独立发挥作用的同时,必须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相互协调和配合,使管理工作产生综合效力,保障学校内部管理目标的实现。

因此,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原则是指要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配套建设,对此,有学者提出了高校规章制度配套建设的三个类型:

一是高校与外部关系的配套建设;。

二是高校内部制度的配套建设;。

我们认为,第一种类型涉及的是高校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问题,第二种类型实质上是指高校内部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问题,相比较而言,第三种类型较为典型,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制度配套建设问题。

高校内部制度的配套建设要求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否则,就浪费了学校的管理资源,提高了管理成本,却降低了管理效率。制度建设的完整性原则强调一项完善的规章制度必须具有完整的内容。

内容的完整性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度内容与程序的统一;制度规定的权利与责任的统一;制度执行保障措施的奖励与处罚的统一,等等。对于某一项具体的规章制度要注重其完整性,对于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则要强调它们相互之间的系统性。

高校要形成以办学理念为核心内容的办学特色,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供纲领。高校的办学特色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校风、校训、学风、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及发展规划、优势学科及专业,等等,这些特色是一所学校独树一帜、长远发展、持久保持蓬勃生命力的源泉,因而是高校制度建设的指导性纲领,否则,将会影响到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稳定性与系统性,影响到管理制度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因此,对高校来说,尤其是对于不少初建或者处于高速发展期的高等学校来说,尽快形成较为科学的、明确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探索形成统一的制度制定机制,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我国现行的体制,同级各部门之间地位平等、业务分割、互不交叉,因此,极易形成利益冲突的矛盾对立关系,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调、通力合作的难度。受这一行政管理机制的影响,高等学校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以及权限划分的混乱,极大地增加了高等学校的管理成本。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可行的思路是在高校内部建立统一的制度制定机制和机构,原来由各个职能部门制定制度的权限统一收归学校的“立制”机构,杜绝部门规章制度不协调、不配套甚至相互抵触、形不成有效合力的弊病。

在技术层面上,要加强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形成一整套规范、科学的规章制度制定规划、制定程序以及监督执行办法,从制度的酝酿规划、调查研究和组织论证到规章制度的起草、审议、颁发、执行直至规章制度的清理与废止,都要有一套严格、规范的制度规定,这是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重点,也是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高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的具体体现。

只有这项基础性工作做好了,高等学校的“依法治校”目标才会得以实现。

总之,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畏首畏尾,抱残守缺,而是需要不断创新、发展和完善,在坚持基本理念的前提下,根据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地调整、创新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既是一项关系到高校未来的发展与命运的战略举措,又是一项日常不可或缺的经常性的工作。

近两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廉洁从政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的势头,倡导了勤廉从政的良好风气,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但是,我市在调研中发现,反腐倡廉工作中制度落实难、执行不力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的重心放在建章立制上,对于如何有效的执行制度不够重视,似乎制度建好了就大功告成,使之束之高阁。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用来装潢门面,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或汇编成册,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情况,就有意回避,因人而异使用不同的制度标准。有的干部则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按照制度规定的原则和主要精神去执行。

(二)制度设置不够科学。有的单位制度很多,但制度的设置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搞上下一般粗;有的制度没有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其中有些内容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的管理要求,个别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有的制度只是仅仅着眼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而忽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造成制度的不配套等。

(三)制度宣传力度不大。有的制度出台后没有及时进行宣传和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导致广大干部群众不熟悉、不了解,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较低,对制度的执行主体缺少监督和约束;一些基层组织的干部,因忙于事务,无暇参加学习培训,对制度规定一知半解,以致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

(四)制度监督缺乏引导。有些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实施,没有具体的监督保障,没有客观的评估标准,公开、反馈等机制也不健全,使得执行制度更多的依赖于单位(部门)和干部的自觉性。有的对制度的监督检查仅仅是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发现不了问题。

(五)制度失范追究不严。有些制度仅提出“不准”或“禁止”目标要求,缺乏严格的奖惩机制,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违反制度的成本太低。有的单位碰到偶尔违反制度的行为,有时碍于情面,不作严肃处理。

(一)科学设置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首先,出台制度前要深入基层认真调研,集思广益仔细论证,要密切关注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新情况新动向,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针对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其次,各职能部门建章立制要注意与相关部门的配套和衔接,提高制度之间的统一性和互补性,增强制度执行的合力。再次,要把握好制度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一方面,一项制度出台后,不能朝令夕改,要能管上一段时间,大的原则和要求不能轻易改动;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制度的局限性,对不适应、不严密、不配套、不具体和不便执行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还没有的制度,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对已经过时、甚至与党和国家新出台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制度制定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使制度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加强宣传教育,保证制度执行阳光透明。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整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组织落实。要依托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日、党支部活动日和干部培训班等,广泛开展制度学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制度的具体内容,通报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要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开展生动活泼、易于接受、面对面的宣传活动。要重点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促使他们通晓制度内容,掌握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在宣传教育中,既要宣传制度规定了什么,又要宣传制度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最大限度扩大制度透明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率先垂范,发挥领导干部在提升制度执行力的示范效应。领导干部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方面,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倒的首先自己要做倒。一要带头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要以坚强的党性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努力在制度学习上先行一步、学深一些,同时要把制度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和集中轮训内容,使领导干部做制度的明白人。二要带头执行制度。孔子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应更加自觉、更加积极,要坚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尊重制度的权威,模范接受制度的约束。三要带头树立良好作风。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敢于打破陈旧的、固有的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的束缚,将执行和创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刚性监督。一是运用科技手段。各级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要把监督制度执行作为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作风评议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系统,发挥电子监察的职能优势,切实把科技手段融入到制度执行和落实之中,确保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二是建立反馈机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多方面收集执行制度的信息,特别要注意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督查、新闻媒体、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网络贴议等多种渠道,获取制度执行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将这些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制度的设计者对制度落实情况时刻心中有数。三是强化科学评估。要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制度发挥作用的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通过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掌握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制度本身的缺陷,进而研究制定矫正措施。

(五)严格落实奖惩,正确引导和鼓励按制度办事。首先,要建立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制度,明确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真正把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凡具有不研究部署、不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对管辖范围内拒不执行甚至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行为放纵不管、不制止纠正、不调查处理等行为的,将受到不同形式的问责追究。其次,对认真执行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示范效应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市人民医院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规范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按照《准则》的基本规定,加强对医院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党委要在上级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向同级党委负责,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

第三条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需要贯彻落实的工作;

(二)年度工作计划、

总结。

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安排、总结;

(三)重大工作方案、重要决策、决定、制度和措施;

(四)领导班子建设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五)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六)特殊问题和重要的突发性事件;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凭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七)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紧急及特殊情况可随时请示报告。

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纪检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第六条请示报告中必须坚持的原则(一)重大问题必须事先请示,不得越权决策,不得先斩后奏,自行其是。

(二)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向上级报告反映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三)请示报告的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

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随时报告,个人不得以组织名义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四)请示的问题如上级批示或答复不同意或作部分修改,坚决做到下级服从上级。

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重要责任者,应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处罚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并将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综合报告一次。

2017年10月16日    本文来自http:///。

目前薪酬制度还存在哪些问题

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职能,也一直是雇佣双方产生争议和冲突的焦点问题。薪酬制度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员工的总收入,从而影响着员工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这是爱尚网小编整理的目前薪酬制度还存在哪些问题,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一、薪酬管理与企业发展战略不匹配

现阶段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对薪酬管理概念的界定缺乏理性的战略思考。而战略是企业为了适应未来环境的变化,寻求长期生存和稳定发展而制定的总体性和长远性的谋划与方略,制定企业薪酬战略对中小企业尤为重要,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能否实现总体战略目标。

薪酬战略必须与企业总体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相协调,目前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就薪酬论薪酬,把薪酬本身当成一种目的,缺少考虑将薪酬管理于企业战略进行匹配。

正确的做法是从企业自身的总体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高度出发来设计薪酬管理系统,结合绩效管理系统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得薪酬管理与企业战略目标相匹配。

二、薪酬制度不科学、不规范,缺乏弹性薪酬制度

是由公司根据劳动的负责程度、精确程度、负责程度、繁重程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将各类薪酬划分等级,按照等级确定薪酬标准的一种制度。薪酬制度是薪酬系统其它组成部分的基础和根本。薪酬制度不科学是其它薪酬管理问题的根源。

但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导致这些中小企业在工资体系管理方面却问题明显。 很多中小企业几乎不做薪筹调查,即使做,调查范围也非常有限,只是粗略考察市场总体薪酬水平,而且很多中小企业员工的工资标准约定俗成或由企业领导随意确定,员工的各种工资性项目的核算缺乏明确的依据和科学的方法,员工无法通过薪酬制度来了解自己的大致收入,严重损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薪酬制度缺乏弹性主要是指薪酬结构中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员工的工资水平等级较少,在工资体系中与员工绩效或企业效益挂钩的项目较少,总体上表现出员工之间的工资差距较小以及员工的工资基本没有起伏的现象,使得绩效与薪酬没能很好的挂钩,无法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

三、薪酬制度透明性差,忽略了薪酬沟通作用

员工一般都对薪酬制度的公平性高度敏感。不透明的薪酬制度会让员工感觉到企业在进行暗箱操作,进而使员工对制度公平性产生怀疑,对企业失去信任,降低员工满意度,从而削弱企业薪酬制度的激励功能。

而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均采用薪酬保密制度,使得员工很难判断在报酬与个人绩效之间是否存在着一定联系,从而引起员工猜疑,产生不满情绪。

薪酬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薪酬就是沟通”,管理层只有与员工通过相互交流沟通各自的意图,公开相关的薪资信息,才能使薪酬制度变得更加科学有效。

四、福利体系尚不完善

员工福利是薪酬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福利的形式提供给员工的报酬,是对员工生活的照顾,是组织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与奖金之外的一切物质待遇,是劳动的间接回报。

企业要与员工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除基本薪酬和可变薪酬部分外,还应有效地运用福利措施,以显示企业对人才的重视、对员工的关心。

但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对员工的福利投入较少。其中一些中小企业连社会保险中的“三险一金”部分也未能全面覆盖。

另有一些中小企业虽然为员工提供了“三险一金”,但还没有开始从激励的角度结合员工的具体需求去设计企业的福利,如休假、带薪休假等,而己有福利的执行力度也不大,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福利体系。

五、忽视某些重要的非经济性报酬

非经济性的报酬包括参与决策、学习与进步的机会、挑战性工作、就业的保障性、员工个人价值的实现等。目前,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将经济性薪酬当做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惟一手段或者最重要的手段,认为只要支付了足够多的工资,就能吸纳、激励和留住人才。而那些受教育水平较高的人才首先看重的是个人发展机会、成就感等非经济性报酬,其次才是高工资等经济性报酬。

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让员工发挥出最佳的潜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激励的方法很多,但是薪酬可以说是一种最重要的、最易使用的方法。它是企业对员工给企业所做的贡献(包括他们实现的绩效,付出的努力、时间、学识、技能、经验和创造)所付给的相应的回报和答谢。在员工的心目中,薪酬不仅仅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员工自身的价值、代表企业对员工工作的认同,甚至还代表着员工个人能力和发展前景。

目前,薪酬已不是单一的工资,也不是纯粹的经济性报酬。从对员工的激励角度上讲,可以将薪酬分为两类:一类是外在激励性因素,如工资、固定津贴、社会强制性福利、公司内部统一的福利项目等;另一类是内在激励性因素,如员工的个人成长、挑战性工作、工作环境、培训等。如果外在性因素达不到员工期望,会使员工感到不安全,出现士气下降、人员流失,甚至招聘不到人员等现象。另一方面,尽管高额工资和多种福利项目能够吸引员工加入并留住员工,但这些常常被员工视为应得的待遇,难以起到激励作用。

一、对岗位工资制度的评价

“岗位工资有多种形式,包括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它们的主要特点是对岗不对人。岗位工资制按照一定程序,严格划分岗位,按岗位确定工资;调度的弹性不大,但凡出现员工因认为岗位工资是他们理所当然得到的,认为他们为公司作出的贡献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种情况,岗位工资就难以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因此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对绩效工资制度的评价

绩效工资制度强调员工的'工资调整取决于员工个人、部门、及公司的绩效,以成果与贡献度为评价标准。工资与绩效直接挂钩,强调以目标达成为主要的评价依据,注重结果,认为绩效的差异反映了个人在能力和工作态度上的差异。绩效工资通过调节绩优与绩劣员工的收入,影响员工的心理行为,以刺激员工,从而达到发挥其潜力的目的。然而,由于影响绩效工资的因素很多,因而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许多操作性困难。首先,绩效工资可能对雇员产生负面影响。有时候,绩效工资的使用会影响“暂时性”绩劣员工的情绪,甚至会将其淘汰,而这种淘汰会引发企业管理成本的大幅上扬。其次,绩效工资的效果受外界诸多因素制约。第三,绩效工资的评判标准必须得到劳资双方的共同认可。第四,员工对绩效工资具体方案的真正满意度。有时绩效评价难免会存在主观评价。这些困难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工资制度的有效实施,从而降低了激励效用。

三、对混合工资制度的评价

“混合工资制也称机构工资制,是指有几种只能不同的工资结构组成的工资制度。”结构薪酬的设计吸收了能力工资和岗位工资的优点,对不同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分类,并加大了工资中活的部分,其各个工资单元分别对应体现劳动结构的不同形态和要素,因而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按岗位、按技术、按劳分配的原则,对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在一定时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对年薪制的评价

年薪制很早前在发达国家已广泛应用,年薪制一般作为高层管理人员使用的薪资方式,是一种“完全责任制”薪资。从人力资源的角度看,年薪制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措施,对提升绩效有很大作用。年薪制突破了薪资机构的常规,对高层管理人员来说,年薪制代表身份和地位,能够促进人才的建设,也可以提高年薪者的积极性。年薪制对国企普遍存在的“59岁现象”有一定程度上的抑制作用。

年薪制虽有诸多优点,但也有弊端。体现为:

第一,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最高多少,最低多少为合理,无客观标准。我国是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与美、英发达国家不能攀比。就是在国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甚至同一地区,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造成企业效益差距的非经营性因素也很多,因而也不具备太大的参照性。

第二,建立企业家职业市场和利益风险机制是推行年薪制的基本条件。在企业家职业市场化条件下,企业高层经理人才的收录、登记、评价、推荐和跟踪考察工作,由权威的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年薪制的普遍推行需要企业内部和外部条件相配合。具备条件情况下,年薪制可能利大于弊,不具备内外条件强行推行弊大于利。

不同的薪酬制度在不同的企业中实施,激励的效果也存在差异。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设计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

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突出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手,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理念,建立了五个机制,使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更加标准规范。

一是建立目标决策机制。工作没有目标,就没有方向,考核也没有依据,也容易使决策出现随意性。为此,借鉴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确立质量目标”的方法,建立了系统的目标决策和控制机制,使每项工作都要做到“5w1h”,也就是说在工作之前要知道做什么(what),为什么做(why),何时做(when),何地做(where),谁去做(who),做到什么程度(how),使工作目标和方法更科学、具体、量化。比如,党的建设的重大事项,都按照意向征集、调查研究、专家咨询、征求意见、公开听证、试点试行、法律审查、形成决议等八个步骤进行,避免镇、村两级党务重大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二是建立过程控制机制。所谓过程控制,关键就是控制程序,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对此,导入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过程方法”的理念,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工作的过程控制机制,就是把每一项具体工作,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四个步骤进行分解,实施pdca循环。比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施“一册、一流程、一栏、一调查、一档”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发展党员质量提升工程。在导入这一理念后,党建引领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引领任何工作都使用“pdca”这一循环,使各项工作做到了有安排,有实施,有检查,有改进。

三是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借鉴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理念,将顾客定义为上级党组织和广大的人民群众,工作做得好不好,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由“顾客”也就是上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说了算。为此,坚持多方评判,本着“群众评、领导点、组织指、部门提”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镇推行了“两卡一箱一热线”多方监督评判制度。对反馈的信息,我们及时处理,查找不足,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改进。

四是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围绕全镇重点工作,强化考核监督,突出过程考核、内部考核,注重内部检查,自我改进。专门成立了督查考核和贯标办公室,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每月一次专项检查,半年、全年各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同时抓好责任追究,按照目标分解情况,谁主管,谁负责,对违反程序导致决策重大失误的,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弄虚作假问题的,年终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问题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是落实管理评审机制。成立了管理评审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重点对各综合办公室、管理区(办事处)各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情况、满意度情况进行评价和审核,确保全镇各项党建工作不断改进、完善和提高。

(一)突出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各项基层党建制度,有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镇党委的全面领导下,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和应急公共卫生体系;建立抓党建促脱贫、促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完善和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七项基本制度;按照新时代新要求制定党员经常性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流动党员管理、党员考核评议等一系列制度;完善健全党员干部诫勉谈话、违纪党员回访、重大事项报告、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完善健全对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分类管理,科学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良好的企业制度可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并实现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的双赢,强化企业竞争力。相反,企业制度建设一旦存在问题,不仅仅会影响事件处理和企业的正常运行,还会对企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如果长此以往,甚至会使企业发展步入误区,影响企业的长足发展。

(一)制度未能符合国家法律及政策要求。企业制定企业制度时未考虑国家政策的发展方向,会影响整个公司的发展,这种情况也表现在国家法律法规已颁布或修订,而相应的企业制度还未得到及时的完善,就会发生企业整体发展方向与国家法律政策出现偏差的可能性。

(二)企业制度同企业整体发展目标相悖。企业制度建设的根本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相应经营目标,而有些企业在制度起草建设过程中仅就制度而制度,仅就约束而考虑,未针对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制定具有针对性并行之有效的方案,这样就彻底失去了企业制度建设的方向,也无法对企业发展产生有力推动力。

(三)制度缺乏针对性,缺乏条理。企业是一个完成复杂的系统,可分为职能、生产、协调、管理几大部分,企业制度需要考虑到各个部门的特点和部门之间的联系,有些企业制度建立之初,为满足有些部门要求,内容杂乱无章,缺乏系统性,虽然涵盖各个方面,但过于复杂,条款众多且重点不够突出,执行难度大,往往针对个别问题,不够系统全面,不但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给企业带来次生问题。

(四)企业制度与现实脱节,缺乏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有些企业缺乏对本企业实际的深入调查研究,过于借鉴其他企业成功做法,却不符合本企业实际,与现实脱节,无法实施,有些即使达到了高标准严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相当大的困难,这就是缺乏实践和未从实际出发的后果。执行力和可操作性是企业制度出台的前提,缺乏可操作行的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一纸空谈。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某个或某几个部门直接出台政策,而未经过与其他部门协商讨论,从而出现的考虑不周的状况;也可能出现在过于落后或前瞻过度的政策,无法与企业现今发展相适应,就会出现各种问题。脱离了企业本身实际情况的政策,制度建设就很难落实到行动上。

(五)企业制度落实过程缺乏宣传及检查修改。首先,很多企业制度出台之后,没有经过广泛的宣传通知,为落实到实处,很多员工并未了解其重要性或知之甚少,尤其有些制度与员工的办公并未息息相关,更有很多人关注欠缺,导致信息传递出现偏差,到反馈环节甚至出现有部门或员工未能完全了解政策内容的情况。其次,企业制度的执行缺乏信息的反馈及检查,更难提政策的修订,没有反馈的政策难以了解其落实状况,更无法了解其存在问题,所谓修订和提升更无从谈起。企业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落实、反馈、查阅、修订,在不断的修改和执行考察中才能探索出适合本企业的制度建设方向,而缺乏反馈的政策对于企业制度发展就成为一潭死水,毫无发展空间。

(六)企业政策执行过程缺乏奖惩制度。企业制度管理的核心对象是人,只有通过对员工的有奖惩的引导,才能树立企业整体积极向上的动力,很多企业对相关制度的执行缺乏奖惩规则,首先,对于员工执行缺乏动力,可操作性和执行力难以得到保障,另外,容易造成员工对制度的妨碍,对整体制度推进形成障碍。

事实证明,企业能否实现长远发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企业制度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先进性。因此,建设长寿企业,首先要完善制度建设。企业制度建设是企业长久不衰的`基本条件和根本要求,企业要完善制度建设应注意以下要点,方能实现企业制度的长久完善。

(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及整体发展方向,同时根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只有符合国家政策发展方向的制度要求,才能符合企业的发展方向,并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应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调整相关规范制度,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

(二)必须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并有明确目标。制度建设首先应适应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的整体发展目标要求,缺乏相关制度能符合公司的长远目标,并促进公司目标的顺利进行。有目标的制度建设才能在公司形成强大推动力,才能促进企业上下行动一致,在完成制度建设的同时,促进公司整体建设目标的长远发展。

(三)必须具备系统性、有条理。企业本身就是一个有条理的复杂系统,企业制度建设,也应有形成完整的系统,有明确的条理。企业从业务上可分为人、财、物、产、供、销各个层面,企业制度建设应考虑到相关各个层面,同时与各个部门协调共同完善,形成清晰完善的系统。

(四)企业制度建设应从实际出发,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度是企业员工的标准行为规范,要根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不过于超前,不落后的企业制度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既有执行力,同时能推动企业的建设发展。

(五)企业制度制订完成,应及时宣传下达,并定期检查落实,按照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任何制度的实施都需经历从强制执行到自觉遵守的过程,首先应让每位员工都了解相关制度,并了解自身应如何落实。继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总结经验教训,根据实际情况,由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共同给予参考意见,共同讨论最优方案,不断修订完善,才能改正制度不够科学、合理之处,促进制度的长远建设。

(六)适当奖惩、以人为本。制度建设中,应体现平等关念、竞争观念。奖惩观念,平等主要表现在执行力上,每个人都应该有以身作则,推进制度建设的行动,同时通过对错误的处罚、突出的奖赏,建立平等竞争的健康氛围,促进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促使企业沿正确的轨道运行。

总之,企业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通过科学管理,不断修订完善,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企业工作效率,适应新的经济形势需要,更好地体现企业的管理决策作用,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

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采用集中学、分散学、网络学、研讨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02-年全国“两会”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建立了“四风”问题整改台账,按时督查整改。引导全体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自觉遵守党章党规,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锤炼。

(二)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中层领导之间、党小组长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202-年,开展谈心谈话共计50人次。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生活会。202-年,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22次,主要议题是:讨论研究《202-年党建工作计划》、《20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党建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制定202-年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开展党建活动任务清单;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洁进校园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开展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讨论研究庆祝建党97周年活动安排、评选优秀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学校“三重一大”等相关事宜。

3.上好党课。202-年,支部书记、校长上党课8次。一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廉政教育专题党课:二是《学党章强党性做合格党员》主题党课;三是《做一名有担当的合格党员》党纪党规教育专题党课;四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争当廉洁从教表率》主题党课;五是《牢记嘱托不忘初心》;六是《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做新时代的好教师》;七是《守纪律讲规矩勇担当有作为》;八是《高标准严要求人人争做标杆》。

(三)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按照区党委要求,我校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精准落实,注重实效,确保每月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02-年,共开展了12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交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党纪党规警示教育;庆祝建党97周年表彰活动;专题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履行党员义务。

(四)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开展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我校支委会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照专项整治内容,逐条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自查、筛选,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发现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强化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效,突出问题按照整改时限全部整改完成。

2.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引导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与每位教师签订了《拒绝有偿家教责任书》,签订了《师德师风承诺书》。开展了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师德师风警示教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党员教师廉洁从教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党员教师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请示上报制度、校务党务公开制度。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办学行为,做到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认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党员教师廉洁自律活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领导班子和党员民主测评制度,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提高了全体党员的民主政治意识。

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实效性不强。二是党建工作抓得不够扎实,党建工作的实效性不强。三是服务教职工意识不强。四是创新意识、担当意识不够强。五是思想教育抓得不深,重视不足,党员在实际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六是创新力度不足,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七是支部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不够,还未形成系统的体制和机制。八是支部生活还不够规范,党建工作活力不够,党建载体不够丰富和创新,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有待加强。九是党的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缺乏实效性。

1.我校党建工作的思路是: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原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体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师专业发展、服务学校和谐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2.改进的措施是: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转变学习方式方法,提升学习效果,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支部在学校改革发展和日常工作中的领导和决策作用,不断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和制度武装头脑、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能力和定力。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责任制,把抓好班子建设、带出高素质队伍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四是创新机制体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党支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强化党性修养。五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创新意识、担当意识,丰富创新党建载体,谋划党建新思路、新举措,激发党建活力,提升党建实效。六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摘要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本文通过大型国有企业在制度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改进建议,以期为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个企业推行一种规章制度的诱因在于这个企业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效益,而最直接的原因则在于提高企业的协调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协调组织内各部门之间协作效果和组织与外部衔接的有效性。

按照制度的刚性程度和作用范围,我们可以将一个组织的制度简单分为5种:一是管理制度:是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保证管理秩序的根本性的管理制度。二是管理规定:对某专项的涉及全组织或某一个专业系统内的工作所做出的具体要求。三是管理办法:对于一项具体工作、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的项目的管理所做出的要求。四是实施细则:对于组织管理系统内某一个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所做出的具体规定。五是工作条例:组织内部局部性的、或阶段性的工作所做出的系列化规定。

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因此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

随着有色行业的发展,笔者所在企业流程再造后的管理跨度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制定一套统一、规范、系统的企业规章制度,已成为企业更新管理思路、完善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形象、加快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制度种类繁多,且制度之间缺乏系统关联。一是制度多而不精。条款多、规定多、程序多、执行比较繁杂。二是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各自制定本部门的制度,制度之间缺乏关联性,制度中存在部分职能的缺项和重叠。

第二,部分制度与现实脱节。一方面一些部门在制定制度时,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缺乏实践基础。另一方面执行者对制度的意见也未能及时反馈给制订者,导致制度体系不能持续改进完善。

第三,部分制度与程序脱节。所谓程序,就是制度执行的流程,每一个制度的本身就应该包含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流程,但是很多制度却在如何操作上没有涉及。

第四,部分制度与执行脱节。这是在整个制度建设体系里面暴露出来的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其表象是执行不力,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未考虑到执行的可行性,如谁来干、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干好了怎么奖、干不好怎么罚等具体量化的内容。

下面结合笔者企业制度建设现状,谈一谈今后需要重点加强的几方面工作:

制度建设涉及各个部门和各层级管理人员。因此,需要在宏观层面做好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应该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统筹规划。规划工作既要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要求,又要兼顾企业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需要。通过有系统的规划,推动企业整体规章制度的建设。一个职能部门为行使职能管理,往往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若干存在各種关联关系的规章制度集合。各职能部门作为制度的制定者,要在制度建设中发挥好重要作用。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制度时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事先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认真分析,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如果制定制度有难点或不够成熟,可以先行试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并加以完善。对于一些相关管理事项,没有相关制度或做法可以借鉴,可在工作中边实践边总结,边以备忘录形式记录有关做法,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制订。

任何一个管理制度是不可能一成不变的,过去适用的并不等于今天适用,今天适用的并不保证今后适用,因此要做到制度的动态管理。做好制度的动态管理关键是建立制度评价制度,在制度执行一段时间内,在充分掌握执行者意见的基础上,对制度进行评价,对其中的缺陷进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时性。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的价值在于可执行。没有执行的制度只能称之为“制度文件”。执行者对制度内容的理解和认同是关系到制度执行与否、执行好坏的关键。制度制定出来,并不是下发完成之后就万事大吉。各种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总会发生一定的衰减,如果过程中不进行有效的信号增强,到终端信号会衰减得很厉害,甚至失去使用价值。因此,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就起到了一个信息增强的作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化、长期化和专业化,保障制度执行者对制度内容有充分的理解,确保制度在执行层面得到有效的落实。

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是一个以终为始,与时俱进的过程,它直接影响到企业基础管理能力的提升,关系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来自市场竞争、企业成长等方面的要求必然会促使企业更加关注自身的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

(作者单位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魏成龙.国有大型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问题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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