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制度存在问题(优质13篇)

时间:2023-11-16 20:35:26 作者:雁落霞

3.请示是在遇到重大决策或问题时,向有关部门或个人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行为。在这个情况下,我们需要给专家请示一下。希望以下这些请示样本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灵感和思路。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企业制度建设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在于:一是,制度建设工作固化企业已有的成功经验模式和优秀管理方法,为企业铺设好上升“轨道”,最大限度避免偏离目标和规避风险;二是,制度建设工作通过对管理规则和操作流程的梳理与确定,在整个企业范围内传播统一的规则信息,并将其固化在企业成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行为中,从而为庞大的企业有机体的协调动作提供了保障;三是,制度建设可以有效避免企业领导人个人意志和随意性对企业决策和执行方向的影响,将“潜规则”转换为企业成员都清晰了解、一致认同和共同遵守的“显规则”;四是,制度建设可以有效提炼、凝聚和固化企业优秀文化,其实现成果总是有意无意地体现出企业文化的特征,体现着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基本政策的取向,通过制度执行和反馈,企业员工也会逐渐对企业文化产生深度认知。

尽管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已经为大多数企业所认可,但是对制度建设的高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的认知和探索。

1制度建设缺乏战略思考和超前思维。

大多数制度建设重当前,轻长远,重总结,轻计划,重结果,轻过程,没有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管理,充分暴露出战略管理工作的薄弱,没有从战略的高度、全局的眼光和整体的观念出发系统地考虑问题,制度建设缺乏战略思考和超前思维,缺乏对管理风险的超前预测和防控。没有制度建设计划的弊端在于:无法衡量和监测制度建设任务的进度,无法做到计划指标的细化分解和可控在控。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制度设计、制度执行不规范。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指公司制度,而公司制度是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公司法人制度,包括公司法人产权制度、公司组织制度和公司管理制度等内容。其中,公司组织制度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它是通过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有机整体,通常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4部分组成。有的股权企业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运行后,制度建设的观念依然没有转变,不按照公司制企业的规律和特点制定制度,有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形式化严重。有的股份制公司在制度决策设计上不符合法律要求。有的股份制公司对现有制度执行不力,没有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不履行换届选举程序,有的用职代会取代股东会。

3制度建设缺乏主控部门,缺乏统一的部署和考核。

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往往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制度建设没有一个专司其职的主控部门,制度存在多个出口的情况。制度建设计划的下发、制度的制定、修订、制度的终审、制度执行效果反馈信息的搜集、制度的考核、制度的汇编、制度的培训缺乏统揽的部门,容易出现下位制度与上位制度冲突,平行制度边界划分不清,管理权限重叠或形成管理真空的情况。

4制度设计不完整,制度行文不规范。

一项有效的管理制度,要在制度内容中明确谁是行为主体及约束条款和奖惩措施。大多数企业制度设计缺项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制度有标准,无流程,有的有流程、无标准,有的有标准、流程,无约束条款和奖惩措施。

有些单位的制度行文不规范,没有按照章节、条款、项目来写,层级符号五花八门,有的制度缺少解释权归属、执行日期等必要的条款,制度名称没有体现制度层位,都以xx制度冠之,应该按照制度的效力和层位,分别命名为章程、规则、规定、规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

5制度细化和延伸不够,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执行上级部门制度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转发,一种是将上级部门的制度细化和延伸,制定成符合自身管理运行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制度。一般情况是,有些制度需要细化和延伸的,但是直接转发了;有些制度细化延伸了,但是做得还不到位,有的制度改头换脸,只是做了行为主体称谓等形式上的改动,对自身管理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法,存在出了问题无制度可管的情况。

结合企业制度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根据企业发展对制度建设的要求,提出以下加强制度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6明确企业管理制度制定的核心理念和基本原则。

一方面以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作为建章立制的依据和准绳。企业的管理制度是企业的内控程序,不得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抵触,不得违反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活动的法定程序,集团的管理制度应当在守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符合体制特点和运行规律的决策程序、工作标准和流程、操作规范、奖惩办法及其它管理细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体现管理制度作为企业内控程序的要求和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力求体现企业内控程序不对企业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产生直接效力的理念,涉及到企业与企业以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密切业务关系的规定时,尽可能对企业内部职能部门的行为规范进行要求和约束,为企业通过合同管理等外控程序约定企业以外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行为规范留有接口,做好衔接,以便顺利实现业务行为对接。

7明确划定制度建设的层位、层级,增强制度制定的原则性、程序性。

制度建设应遵循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体制下运行的原则。产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分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管理层级,决定了制度建设应按照制度本身的效力、效能划定层位和层级。《公司章程》是企业的“宪法”,规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公司的设立、登记、解散、分立、合并、投资等重大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董事会制定企业基本管理制度的职权、赋予总经理制定企业体规章制度的权利,基本管理制度是企业的“基本法”,是企业有效运转的根本保证,具体规章制度是总经理作为执行层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的保证,制度内容往往很具体,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特点。应按照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4个层位的职能权限及特点制定相应的制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制度保障体系。

8开展制度建设培训,对企业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强化和规范。

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认识问题。给企业所属各单位讲明白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具有与体制建立、机制创新同等重要的地位。管理一般靠体制去保证,靠机制去运行、靠制度去规范,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三大板块之一,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二是技术问题。规范制度行文,包括制度名称、制度文件形式、制度语言的规范,提高制度质量,包括标准、流程和奖惩设计质量的提高。

绝大部分制度曾经对企业的管理工作产生过积极影响,发挥过有效作用。但是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决策程序、业务流程等的变化,制度与管理脱节、制度实效性和操作性差等缺陷和问题,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当前发展形势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应尽快组织人员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评审和清理,并及时修订和更新。

10企业应加强对各所属单位制度建设的检查考核力度。

企业应该将制度建设主控部门的设立、制度建设计划、制度汇编的编制、制度对集团重点工作的反应、制度行文和制度质量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加大对新建单位、新产业项目、新能源项目制度建设的培训、指导和考核。编写企业制度建设规划和制度制定、修订计划,分年度、按计划组织实施,提高制度建设的计划性,实现管理风险的超前防范和预控。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在企业的制度体系建设与运行过程中,通常会存在这样一些问题,使制度体系并不能如预想能够对企业运营发挥支持作用,具体来看,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制度体系不完善。

许多企业在制定制度体系时,没有经过系统的思考与论证,不是从体系的方面去考虑,往往需要什么制度就临时制定编制,而没有在开始就以一个体系的思路在设计。

因此这种制度体系存在的一个必然的问题就是制度体系不完善,比较明显的现象就是制度体系存在空白点,有些重要的业务没有相关的制度对其进行管理,造成无制度规范管理的业务空跑现象,另外有一些业务有多个制度进行管理,形成制度重复建设,给制度使用者带来困惑。

制度体系不合理。

有些企业的制度体系建设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企业是否需要这些制度,是否需要这些制度而不是其他制度,没有经过合理论证的制度体系往往会存在着难以适用于企业运营的问题。

制度体系不合理的另一个方面存在于单体制度编写中,由于制度编写人往往未必对业务本身相当熟悉,在制度编写过程中,又没有组成不同专业人才参与的编写小组,往往会造成单体制度内容的空泛不合理,或者过渡借鉴其他企业制度而忽略了本企业的运营特征。

制度体系难执行。

由于单体制度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造成制度体系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具体表现在职责分配不合理、授权不充分、制度与流程没有充分结合,甚至存在制度与流程相互冲突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制度的不合理,造成体系难以执行的现象在企业中存在较多。

我们走过很多家企业,发现大多数企业内部其实并不缺乏制度,但是却极度缺乏能执行的制度。

制度体系难考核。

制度如果制定的合理清晰,内容符合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但是仍然在企业内得不到良好的贯彻执行,在许多企业里也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

其实如果细想起来,任何制度都是为了给人以规范,所有的规范都会给业务的执行者带来麻烦,如果可以选择,企业业务的执行者宁愿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开展工作,而躲开那些为了约束自己而制定的繁文缛节。

所以所有能够得到良好执行的制度都是强迫执行的,因此在制度体系的执行过程中应该配以严格的考核,以此来强迫业务执行者来执行制度。

而许多企业恰恰忽略制度的考核,对制度考核的忽略,造成了企业制度体系的难以执行。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三项机制”有关资料上报的补充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人员,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为切实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具体要求,按照“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干部细化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意见》,将责任落实到每位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对“三项机制”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交叉督导检查,并要求将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与日常工作进行有效结合、对接,为全区xx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去年我办在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综合考评中已荣获第x名的优秀等次。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区委办《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文件下发后,我办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大会,认真学习了区委“三项机制”有关精神,并进行了交流发言。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各科室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推进落实“三项机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推进xx工作全面发展。

(三)培育典型,激励工作。近年来,我办踊跃参加全区追赶超越实绩突出干部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举一批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善作善成的金融工作先进典型。通过开展“六讲六比”活动,学习先进典型、比学赶超,评选xx同志为“打造铁军做表率”党员、评选xx同志为“服务追赶超越金牌店小二”党员,旨在宣传典型模范带动提高全办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借助推选模范,号召全办党员干部主动对照模范标准,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以自身的工作实效检验学习成果,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用好“三项机制”,锤炼年轻干部。为坚持把握“追赶超越”定位、落实“五个扎实”要求,我办对在创新改革、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实行破格提拔使用,任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工作业绩突出的xx同志为xx科科长。以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事业第一、注重实绩导向,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理念,打破隐形台阶,大力选拔敢抓敢管,努力在选人、育人、用人机制上大胆突破,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为我办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以严格落实“三项机制”工作为契机,修订完善了工作纪律和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等工作制度。坚持了问题导向,突出了务实管用;以当好群众“店小二”为标准,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第五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努力提升行政效能。

(一)部分干部对“三项机制”了解还不够透彻,存在对“三项机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并在工作中缺乏“三项机制”的理论支撑,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三项机制”与服务结合有待加强。在工作实施过程中,部分干部主动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给予群众的答复有关事项时仍有不周全的地方;xx服务工作要以群众利益出发,应把为群众服务是否有效当作评定标准,但部分干部工作仍有不细致的地方。

(三)“三项机制”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应从精神鼓励、物质奖励、提拔重用、培训交流和关心爱护等方面开展党员干部鼓励激励,并及时总结建设取得的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更好地促进我办“三项机制”工作有效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契机,积极宣传“三基制度”的内容、方式,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

(二)深度强化思想意识指导。要继续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作为主题教育的具体实践,确定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思想行动自觉,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综合运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的精气神。

(三)进一步强化“三项机制”制度建设。使全体党员干部有一个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从而保证“三项机制”有效运行,为我办“三项机制”工作有效开展的可靠保证。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近两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廉洁从政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的势头,倡导了勤廉从政的良好风气,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但是,我市在调研中发现,反腐倡廉工作中制度落实难、执行不力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的重心放在建章立制上,对于如何有效的执行制度不够重视,似乎制度建好了就大功告成,使之束之高阁。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用来装潢门面,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或汇编成册,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情况,就有意回避,因人而异使用不同的制度标准。有的干部则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按照制度规定的原则和主要精神去执行。

(二)制度设置不够科学。有的单位制度很多,但制度的设置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搞上下一般粗;有的制度没有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其中有些内容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的管理要求,个别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有的制度只是仅仅着眼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而忽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造成制度的不配套等。

(三)制度宣传力度不大。有的制度出台后没有及时进行宣传和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导致广大干部群众不熟悉、不了解,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较低,对制度的执行主体缺少监督和约束;一些基层组织的干部,因忙于事务,无暇参加学习培训,对制度规定一知半解,以致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

(四)制度监督缺乏引导。有些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实施,没有具体的监督保障,没有客观的评估标准,公开、反馈等机制也不健全,使得执行制度更多的依赖于单位(部门)和干部的自觉性。有的对制度的监督检查仅仅是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发现不了问题。

(五)制度失范追究不严。有些制度仅提出“不准”或“禁止”目标要求,缺乏严格的奖惩机制,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违反制度的成本太低。有的单位碰到偶尔违反制度的行为,有时碍于情面,不作严肃处理。

(一)科学设置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首先,出台制度前要深入基层认真调研,集思广益仔细论证,要密切关注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新情况新动向,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针对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其次,各职能部门建章立制要注意与相关部门的配套和衔接,提高制度之间的统一性和互补性,增强制度执行的合力。再次,要把握好制度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一方面,一项制度出台后,不能朝令夕改,要能管上一段时间,大的原则和要求不能轻易改动;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制度的局限性,对不适应、不严密、不配套、不具体和不便执行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还没有的制度,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对已经过时、甚至与党和国家新出台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制度制定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使制度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加强宣传教育,保证制度执行阳光透明。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整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组织落实。要依托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日、党支部活动日和干部培训班等,广泛开展制度学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制度的具体内容,通报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要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开展生动活泼、易于接受、面对面的宣传活动。要重点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促使他们通晓制度内容,掌握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在宣传教育中,既要宣传制度规定了什么,又要宣传制度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最大限度扩大制度透明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率先垂范,发挥领导干部在提升制度执行力的示范效应。领导干部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方面,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倒的首先自己要做倒。一要带头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要以坚强的党性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努力在制度学习上先行一步、学深一些,同时要把制度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和集中轮训内容,使领导干部做制度的明白人。二要带头执行制度。孔子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应更加自觉、更加积极,要坚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尊重制度的权威,模范接受制度的约束。三要带头树立良好作风。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敢于打破陈旧的、固有的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的束缚,将执行和创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刚性监督。一是运用科技手段。各级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要把监督制度执行作为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作风评议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系统,发挥电子监察的职能优势,切实把科技手段融入到制度执行和落实之中,确保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二是建立反馈机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多方面收集执行制度的信息,特别要注意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督查、新闻媒体、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网络贴议等多种渠道,获取制度执行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将这些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制度的设计者对制度落实情况时刻心中有数。三是强化科学评估。要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制度发挥作用的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通过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掌握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制度本身的缺陷,进而研究制定矫正措施。

(五)严格落实奖惩,正确引导和鼓励按制度办事。首先,要建立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制度,明确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真正把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凡具有不研究部署、不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对管辖范围内拒不执行甚至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行为放纵不管、不制止纠正、不调查处理等行为的,将受到不同形式的问责追究。其次,对认真执行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示范效应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从静态上讲,内部控制是单位为履行职能、实现总体目标而建立的保障系统,该系统由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要素组成,并体现为与行政、管理、财务和会计系统融为一体的组织管理结构、政策、程序和措施;从动态上讲,内部控制是单位为履行职能、实现总体目标而应对风险的自我约束和规范的过程。

理解这个概念,还应当注意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将对象范围界定为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非经济活动的风险暂时还不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范围。根据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经济活动通常包括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单位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单位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或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1.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资金多为财政拨款,如何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减少或防止个人贪污、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必须建立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按照制度有章可循,规范各类收支行为,确保收入及时入账,未设账外账,合理支出。避免财务工作的随意性,造成国有资产不正当流失,从源头上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

2.合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是反映一个单位在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同时也是国家制订各种财政政策的依据。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规范单位的工作流程,不相容岗位分离,相互牵制,杜绝单位内部人员做假账、弄虚作假,串通舞弊,进而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3.有效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在经济发展中,行政事业单位是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社会事务的监管者,能否有效地履行职责,关键在于是否具备较高的内部管理水平。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是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同时,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降低经营活动风险,有效防范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从而提升公共服务的效能。

1.对内控制度缺乏正确的认识。

较好的内控环境是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一些单位认为已经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财政部门逐年推行一系列的财务制度改革,每年编制部门预算,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根本不需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还有一些单位认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跟自己工作没有任何关系,对于建立内部控制意愿不强,认为这样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缺乏系统的内控制度体系。

很少有行政事业单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设计一套系统、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致使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失去了根本性指导。一些单位虽然能够制定一些内部控制制度,但内控制度涉及的范围缺乏全面性,未能包含所有人员和业务环节,仅局限于财务管理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定,对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和监督等问题缺乏全面性和深层次的思考,内控发挥不出应有效果;有的单位甚至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认为已设置的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便视为内控制度;有的单位将其他部门的内控制度照搬到本单位,存在与实际工作性质、职能职责不相符;有的单位内部监管机构未设置或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其实效,设立的规章制度只为应付相关部门检查。

3.缺乏必要的内外监督机制。

内外监督机制是内部控制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到是否能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内外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人员少,往往一人兼任多个岗位,财务人员更少,出纳会计双肩挑,没有独立的财务机构,财务机构挂靠在办公室,更谈不上内部审计部门的建立。另外,内部审计仅限于对财务控制的监督,缺乏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分析,以及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而主管部门、财政、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作为第三方外部监督机构,其监督机制不完善,只是对一般经济事项进行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部控制建设的健全和完善。

1.增强内控意识,形成良好的内控环境。

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在内部控制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因此,作为财政资金的管理部门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强调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且明确单位主要领导是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也要把建立内部控制的理念传达到每位员工,调动大家积极性,使其了解内部控制的真正涵义,认识到内部控制是每位员工都需参与的事情,逐渐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氛围。

2.健全完善内控制度。

单位应根据《会计法》、《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部门对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的要求,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合适的内部控制制度。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系统内的单位进行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针对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交流经验,并且定期检查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从而推动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开展。

3.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发挥外部监督机制。

内外监督是《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素之一,也是内部控制得以贯彻执行的保障机制。在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财政、审计、主管部门等外部监督机构应与内部审计机构相互结合,采取专项监督的形式,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内部控制的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另外,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一个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可持续良性发展,不仅需要决策者的英明决策,还需要管理者行之有效的管理。而管理的依据除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之外,企业内部还需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严谨缜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使各种管理活动处于可控、受控、能控状态,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是有人监督的良好局面。制度是企业的内部法律,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建立并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企业的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保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有利于建立岗位责任制.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而且更能防范和发现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违规、违法行为。

制度建设可以使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企业管理从杂乱无序走向井然有序,从随意管理走向规范管理,从粗放管理走向精细化管理,最终实现企业科学、有序、规范运转。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有效手段,是科学管理的起步,是企业兴衰成败的根本,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科学实用的制度,可以为企业降低“风险”、减少“成本”、提高“效益”。那么企业如何加强和防范制度建设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下面结合本人工作实践,简单的谈一下自己的想法。

1、制度的策划。

一个管理制度的制定,首先需要进行策划。而大多数企业则是在工作中发现有管理真空现象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一个管理制度进行约束和管理。没有对本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掌握,新制定的管理制度和以前使用的管理制度往往存在管理重叠、管理交叉现象。这种随心所欲地制定管理制度,会使企业的管理制度越来越繁锁,这种多头文件化的管理模式往往出现一个管理事项,有多个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弊端,让人无所适从,不利于企业管理。

对策研究:需要企业建立一个管理体系,把本企业所管辖的制度全部纳入管理体系内,把管理体系按类别划分几个管理模块,当发现管理有真空,需要新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要对本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盘点,看是否和新建的管理制度有相近的管理事项,如有就要在原来的管理制度上进行修改,不必重新制定管理制度,也就避免多头制度的弊端了,比如想制定《油库管理办法》,而企业的管理体系中就有《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那么《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里面就包涵了有关油库的管理规定,这时就不需要重新制定《油库管理办法》,在《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上关于对油库管理的章节进行修改补充就可以了,这样就避免了一个管理事项多个文件管理的弊端了。

另外,策划每个管理制度时,一定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而且要形成闭环管理。

2、制度的制定。

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程序复杂。在许多企业里,有这样一种现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不相干,企业在制定制度时生硬套用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或者根据自已的凭空臆想,没有对当前的管理现状进行深入了解就制定出所谓的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在表面来看,完美无瑕,天衣无缝,但是,当管理制度与实际管理工作相结合的时候,问题就会出现,许多条款都是空头规定,在本企业内部根本无法实施,与企业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使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实际管理出现“两层皮”现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对策研究:制定制度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做到内容清晰,含义明确。可操作性强。最好让管理责任人参与编写制度,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能照抄照搬上级或相关单位的制度,同时编写制度必须合规、合法、合程序。要使制度流程简捷、科学,不要有冗余的过程,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程序设计既不要使工作复杂化,又不要使工作失控,要使每一个制度接口明确,输入、输出关系清楚,形成企业闭环管理。另外制度发布实施前还要经相关专业的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合法性、公平性、可操作性。然后再试行,让全体员工提意见。向归口部门进行反馈。如确实有不科学的地方经过再次评审研讨后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当中。

3、制度的执行。

一个企业制定再多、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力不强,就行同虚设,有的企业一把手工程,凡事领导说了算,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比比皆是。

对策研究:制度是实现企业目标的必要条件,在制度建设中必须坚持这样的要求:“有制度,就要坚决执行制度;制度不合理要先执行再完善;没有制度就要建立制度再执行。”而且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领导不能享有特权。执行制度必须坚持刚性原则,不能有弹性。执行制度时领导要起表率作用,正人先正已。在企业内部营造规章制度必须执行的文化氛围,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不执行制度,或者变相变通执行制度,决不允许将企业制度变成摆设。对执行不好的制度一定要分析和查找原因,通过修订和完善制度来确保制度执行有效。

如何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呢?首先,建立制度要着眼于执行。好的制度应当是可执行、可操作的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务实、管用上下功夫,把制度“笼子”扎紧、扎密,切实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其次,制度一旦形成就要不折不扣地去执行。企业员工要把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的观念,高度重视制度,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将制度要求转化为个人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时刻不忘按制度行事。再次,违反制度就要严格追责。对于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弹性执行,拿制度不当回事的单位和个人,要照章办事、严肃查处。“制度是块钢,谁碰谁受伤”。执行制度无例外。只有令行禁止,才能让人们对制度心存敬畏,制度也才真正有生命力。

古人讲:“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消除“人治”思想、特权思想,带头恪守制度,用制度约束自己、规范行为,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对违反制度的倾向和行为,要注意防范、敢抓敢管,坚持原则、碰硬较真,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不让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4、制度的修改完善。

企业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不能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改变而及时修订,不能随着企业的发展变化及时完善和改进,使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企业发展步伐。没有对制度的有效性、适宜性、充分性进行不断评审和修订,将会严重影响制度的权威性,甚至给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策研究:制度建设必须是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修正、持续改进;时刻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最新版本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及时修订,保证企业管理制度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

结束语。

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任何制度都要经历一个从建立到不断完善的过程,任何制度的内容和形式都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的变化而不断废止和更新。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不断的思考、不断的总结,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并保持一个适应企业自身需要的规范制度体系,为提高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

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采用集中学、分散学、网络学、研讨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02-年全国“两会”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建立了“四风”问题整改台账,按时督查整改。引导全体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自觉遵守党章党规,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锤炼。

(二)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中层领导之间、党小组长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202-年,开展谈心谈话共计50人次。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生活会。202-年,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22次,主要议题是:讨论研究《202-年党建工作计划》、《20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党建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制定202-年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开展党建活动任务清单;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洁进校园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开展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讨论研究庆祝建党97周年活动安排、评选优秀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学校“三重一大”等相关事宜。

3.上好党课。202-年,支部书记、校长上党课8次。一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廉政教育专题党课:二是《学党章强党性做合格党员》主题党课;三是《做一名有担当的合格党员》党纪党规教育专题党课;四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争当廉洁从教表率》主题党课;五是《牢记嘱托不忘初心》;六是《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做新时代的好教师》;七是《守纪律讲规矩勇担当有作为》;八是《高标准严要求人人争做标杆》。

(三)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按照区党委要求,我校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精准落实,注重实效,确保每月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02-年,共开展了12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交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党纪党规警示教育;庆祝建党97周年表彰活动;专题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履行党员义务。

(四)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开展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我校支委会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照专项整治内容,逐条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自查、筛选,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发现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强化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效,突出问题按照整改时限全部整改完成。

2.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引导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与每位教师签订了《拒绝有偿家教责任书》,签订了《师德师风承诺书》。开展了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师德师风警示教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党员教师廉洁从教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党员教师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请示上报制度、校务党务公开制度。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办学行为,做到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认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党员教师廉洁自律活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领导班子和党员民主测评制度,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提高了全体党员的民主政治意识。

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实效性不强。二是党建工作抓得不够扎实,党建工作的实效性不强。三是服务教职工意识不强。四是创新意识、担当意识不够强。五是思想教育抓得不深,重视不足,党员在实际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六是创新力度不足,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七是支部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不够,还未形成系统的体制和机制。八是支部生活还不够规范,党建工作活力不够,党建载体不够丰富和创新,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有待加强。九是党的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缺乏实效性。

1.我校党建工作的思路是: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原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体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师专业发展、服务学校和谐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2.改进的措施是: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转变学习方式方法,提升学习效果,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支部在学校改革发展和日常工作中的领导和决策作用,不断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和制度武装头脑、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能力和定力。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责任制,把抓好班子建设、带出高素质队伍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四是创新机制体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党支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强化党性修养。五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创新意识、担当意识,丰富创新党建载体,谋划党建新思路、新举措,激发党建活力,提升党建实效。六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良好的企业制度可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并实现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的双赢,强化企业竞争力。相反,企业制度建设一旦存在问题,不仅仅会影响事件处理和企业的正常运行,还会对企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如果长此以往,甚至会使企业发展步入误区,影响企业的长足发展。

(一)制度未能符合国家法律及政策要求。企业制定企业制度时未考虑国家政策的发展方向,会影响整个公司的发展,这种情况也表现在国家法律法规已颁布或修订,而相应的企业制度还未得到及时的完善,就会发生企业整体发展方向与国家法律政策出现偏差的可能性。

(二)企业制度同企业整体发展目标相悖。企业制度建设的根本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相应经营目标,而有些企业在制度起草建设过程中仅就制度而制度,仅就约束而考虑,未针对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制定具有针对性并行之有效的方案,这样就彻底失去了企业制度建设的方向,也无法对企业发展产生有力推动力。

(三)制度缺乏针对性,缺乏条理。企业是一个完成复杂的系统,可分为职能、生产、协调、管理几大部分,企业制度需要考虑到各个部门的特点和部门之间的联系,有些企业制度建立之初,为满足有些部门要求,内容杂乱无章,缺乏系统性,虽然涵盖各个方面,但过于复杂,条款众多且重点不够突出,执行难度大,往往针对个别问题,不够系统全面,不但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给企业带来次生问题。

(四)企业制度与现实脱节,缺乏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有些企业缺乏对本企业实际的深入调查研究,过于借鉴其他企业成功做法,却不符合本企业实际,与现实脱节,无法实施,有些即使达到了高标准严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相当大的困难,这就是缺乏实践和未从实际出发的后果。执行力和可操作性是企业制度出台的前提,缺乏可操作行的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一纸空谈。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某个或某几个部门直接出台政策,而未经过与其他部门协商讨论,从而出现的考虑不周的状况;也可能出现在过于落后或前瞻过度的政策,无法与企业现今发展相适应,就会出现各种问题。脱离了企业本身实际情况的政策,制度建设就很难落实到行动上。

(五)企业制度落实过程缺乏宣传及检查修改。首先,很多企业制度出台之后,没有经过广泛的宣传通知,为落实到实处,很多员工并未了解其重要性或知之甚少,尤其有些制度与员工的办公并未息息相关,更有很多人关注欠缺,导致信息传递出现偏差,到反馈环节甚至出现有部门或员工未能完全了解政策内容的情况。其次,企业制度的执行缺乏信息的反馈及检查,更难提政策的修订,没有反馈的政策难以了解其落实状况,更无法了解其存在问题,所谓修订和提升更无从谈起。企业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落实、反馈、查阅、修订,在不断的修改和执行考察中才能探索出适合本企业的制度建设方向,而缺乏反馈的政策对于企业制度发展就成为一潭死水,毫无发展空间。

(六)企业政策执行过程缺乏奖惩制度。企业制度管理的核心对象是人,只有通过对员工的有奖惩的引导,才能树立企业整体积极向上的动力,很多企业对相关制度的执行缺乏奖惩规则,首先,对于员工执行缺乏动力,可操作性和执行力难以得到保障,另外,容易造成员工对制度的妨碍,对整体制度推进形成障碍。

事实证明,企业能否实现长远发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企业制度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先进性。因此,建设长寿企业,首先要完善制度建设。企业制度建设是企业长久不衰的`基本条件和根本要求,企业要完善制度建设应注意以下要点,方能实现企业制度的长久完善。

(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及整体发展方向,同时根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只有符合国家政策发展方向的制度要求,才能符合企业的发展方向,并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应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调整相关规范制度,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

(二)必须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并有明确目标。制度建设首先应适应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的整体发展目标要求,缺乏相关制度能符合公司的长远目标,并促进公司目标的顺利进行。有目标的制度建设才能在公司形成强大推动力,才能促进企业上下行动一致,在完成制度建设的同时,促进公司整体建设目标的长远发展。

(三)必须具备系统性、有条理。企业本身就是一个有条理的复杂系统,企业制度建设,也应有形成完整的系统,有明确的条理。企业从业务上可分为人、财、物、产、供、销各个层面,企业制度建设应考虑到相关各个层面,同时与各个部门协调共同完善,形成清晰完善的系统。

(四)企业制度建设应从实际出发,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度是企业员工的标准行为规范,要根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不过于超前,不落后的企业制度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既有执行力,同时能推动企业的建设发展。

(五)企业制度制订完成,应及时宣传下达,并定期检查落实,按照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任何制度的实施都需经历从强制执行到自觉遵守的过程,首先应让每位员工都了解相关制度,并了解自身应如何落实。继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总结经验教训,根据实际情况,由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共同给予参考意见,共同讨论最优方案,不断修订完善,才能改正制度不够科学、合理之处,促进制度的长远建设。

(六)适当奖惩、以人为本。制度建设中,应体现平等关念、竞争观念。奖惩观念,平等主要表现在执行力上,每个人都应该有以身作则,推进制度建设的行动,同时通过对错误的处罚、突出的奖赏,建立平等竞争的健康氛围,促进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促使企业沿正确的轨道运行。

总之,企业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通过科学管理,不断修订完善,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企业工作效率,适应新的经济形势需要,更好地体现企业的管理决策作用,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现将xx党委202-年党建重点工作汇报如下。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上级党委重要部署安排。统一订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x册,积极开展“送理论,送关怀”赠书活动,组织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组织学习关于“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基层加强和改进企业组织工作。认真学习关于餐饮行业杜绝浪费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党员走在前”活动,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全公司食堂泔水总量同比下降xx%。

2.切实加强领导,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政治保证。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组织党员干部参与武汉火神山、雷神山、方舱医院等建设,公司多名干部职工逆行投入到疫情社区志愿服务,xxx、xx等两名入党积极分子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火线支援火神山、方舱医院建设,被批准火线入党;组织全公司党员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xx名党员共计捐款xx万元;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党旗红、复工超产当先锋”党建主题活动,让鲜艳的党旗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营生产攻坚战阵地上高高飘扬。x个单位(党支部)和x名党员受到上级党委的表彰。

3.坚持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抓好两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定期检查督导机制,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部整改销号。深入总结运用主题教育成功经验和做法,组织编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汇编》。

4.层层传递责任,切实抓好党建责任制考评落地。扎实开展公司层级党建责任考核工作,对x家单位202-年度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x家单位考评结果为“优秀”,x家单位为“良好”等级,并做好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召开20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对x名书记现场述职评议,对x名书记书面述职评议,共对x名书记进行了测评考核,其中x名书记考核结果为“好”,x名书记考核结果为“较好”。

5.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党建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党旗红,复工超产当先锋”、“项目工地党旗红”、“创岗建区”等党建主题活动,发挥党员在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降本增效建设年”党建主题活动,为坚决打赢扭亏增盈攻坚战做出积极的贡献。深化“党员身边无隐患,工程项目无事故”党建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为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做出积极的贡献。扎实开展“七一”活动,下拨专项党费xx万元,教育党员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深入开展“一先两优”评选活动,共有xx个先进党组织、xx名优秀党员、xx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各级党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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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的基本组织建设情况。坚持“四同步、四对接”,新成立x个党工委,撤销x个完工项目党工委;增补党(工)委委员x名、纪(工)委委员x名;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有关单位党组织管理关系,做到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督导所属5家单位党委成功召开党代会实现换届选举;督导基层党组织抓好换届改选工作,确保各级党组织“应换必换”。

2.党的基本队伍建设情况。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202-年全公司共发展党员x名,为计划x名的xx%。加强党员培训教育,举办202-年党支部书记业务研讨培训班,培训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骨干x人;认真制定202-年党员集中培训计划,扎实做好党员集中培训。做好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地方工作,确保顺利移交。认真做好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工作,202-年春节下拨慰问专款xx万元,慰问xx人。

3.党的基本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实施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为规范高效开展党建提供了制度保障。

   。

1.持续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一切到支部”的导向,以“抓书记、书记抓”为重要举措,抓基层、打基础、强实效,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做好党建责任制考评工作,切实发挥好党建责任制“指挥棒”作用。

2.持续推进“三基”建设。坚持“四同步、四对接”,及时成立党组织,全面夯实基本组织;严格落实202--2023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和党员培训教育力度,全面建强基本队伍;不断完善党内文件制度,严格落实党的政治制度,加强基础工作管理,全面健全基本制度。

3.持续加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指导各单位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党员发展目标;加强党员集中教育,确保完成年度党员集中培训目标;抓好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地方管理工作,做好春节慰问困难党员工作。

4.持续开展党内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党旗红,复工超产当先锋”、“项目工地党旗红”、“创岗建区”“降本增效建设年”等党建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施工生产急难险重任务中当先锋,在企业转型升级、改革发展中作表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基本上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的轨道。其形式而言主要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通过以上活动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议定党内有关重大事项等。总而言之,机关党组织生活已成为机关党的建设及党内活动必不可少的主要形式和途径。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挥了学习教育主渠道的作用。机关各级党组织始终把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主要形式的党内组织生活作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最基本途径。通过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传达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学习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了党内民主监督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以民主生活会为载体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分清是非,沟通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从而起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增进团结的作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既增进了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了上下级关系,又加强了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监督机制。

三是坚持开展有益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机关党组织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及组织公益性的社会服务、义务劳动来教育党员和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党建活动,以党员志愿者的身份积极为社区服务。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如:缅怀先烈活动、联谊活动、歌咏比赛等,对党员进行教育,通过开展这些党员喜闻乐见的,既富有娱乐性又有教育意义的组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从目前机关党组织生活的现状看,总体上实现了组织生活的制度化,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机关党内组织生活在其内容、参与度、组织形式和质量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

1、组织生活形式主义现象较严重,质量不高。部分单位党内组织生活只满足于时间、次数要求,形式主义现象突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传统只是在形式上继承,并没有从实质上突破。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上民主气氛不够浓厚,思想放不开,做不到畅所欲言,等待观望的现象比较严重。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影响支持率。由于这“三怕”,造成了过组织生活时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你好我好大家好。有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存在着组织随意、管理松散的现象,有的以学习会取而代之。

2、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不紧,针对性不强。没有用心去谋划好每一次难得的组织生活,随意性和主观性的现象较为普遍。目前组织生活会大多以学习教育为主,注重宣传大政方针,念念文件,读读报纸,然后泛泛提几点要求,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党组织对涉及党员思想、工作、生活的问题贴近不紧,针对性不强,对党员关注的热点和核心问题把握不准,释疑解惑的说服力不强,组织生活联系党员主观世界,解决思想问题不够。

3、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创新,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在现有的机关组织生活模式中,大多数以开会形式过组织生活,而且支部所有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大多数是单向的,主要由支部书记或者是组织者以灌输的方式来进行,缺少互动性。组织生活的内容也主要以学习为主,80%的组织生活基本上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由于机关人员流动性少,而且现有党员比例较高,一些机关基本上全员都是党员,因此发展党员、审批事项等在有的党组织生活中已不存在,这些单位的组织生活内容基本上只剩下了学习。随着社会的进步,党员素质的不断提高,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获取信息渠道的不断多元,现有单调的组织生活方式已很难满足党员的需求,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

4、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被动应付,缺乏自觉性。有的党员对参加组织生活持无所谓态度,以工作忙等理由推托,表现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意识在逐渐淡化。有的党员反映组织生活形式陈旧单一,内容枯燥无味,没有吸引力,缺乏参与兴趣;有的党员认为组织生活是“一言堂”,缺乏党内民主,参与组织生活是一种“负担”;有的在网络上下载一些文章在会上应付了事。

5、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较少,监督作用缺失。目前,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过好组织生活的意识不强或是被逐渐淡化,总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不参与组织生活,努力游离于组织之外。除了过好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外,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则较少参加。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对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人,应该有监督。这种监督来自上面,来自下面,来自群众,也来自党小组生活。”《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而党组织生活是一个有效的党内监督途径,尤其对领导干部。因此领导干部不能经常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则组织生活的监督功能就很难体现。

以上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有四:

一是对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把《党章》的有关规定置之脑后。认为党员教育管理单靠组织生活解决不了多少问题,开展得好不好关系不大。不能真正从战略和政治的高度上充分认识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把组织生活等同于一般工作会议,仅停留在执行制度的要求上,可有可无的思想比较严重。还不能从内心深处真正感悟到组织生活对党的组织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组织生活质量的高低对党组织这个机体的生存与发展能有多大的促进作用等。

二是部分党员对组织生活的认同感存在偏差。更多地把参加组织生活作为义务对待,而不是履行权利。《党章》规定党员必须编入一个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这是党员的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权利。通过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可以行使和享受学习权、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民主权利。造成这种认识偏差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由于党员权利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总感到是要我过组织生活,而不是我要过组织生活,把参加组织生活当成一种额外负担被动应对;二是一些党组织缺乏党员是党的主体的意识,在组织生活中一味强调义务的多,体现党员权利的少,久而久之,党员的权利意识在以履行义务为主的组织行为中不知不觉被弱化。

三是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思想性不强。有的机关党的组织不注重引导党员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强调党员的先进性,不积极帮助党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使组织生活达不到党性锻炼的目的。有的组织生活思想性不强,不能有效解决党员的思想困惑,对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缺乏有力的影响,从而制约了组织生活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由于组织生活的原则性较差,怕得罪人的心理在起作用,党内不能开展严肃的思想斗争,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风气不浓,好人主义之风盛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四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生活的重视不够。其根源在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好与机关党组织的关系。在党的组织中,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一名普通党员,都应把自己置于所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下。由于不能调整自己的角色,对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客观上又存在着公务繁忙的因素,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较少。领导干部不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机关党组织生活的质量。

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直接关系到教育管理党员成效的好坏。要保证组织生活的质量,提高组织生活的实效性,就必须明确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精心安排。尤其要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突破:

首先,要对过好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进行一次再认识,增强主动性。过好党内组织生活,是中国共产党有别于其他任何一个政党的显著特征,是我党的性质及其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党章》规定:党内不允许有不过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因此各级党的组织尤其是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过好组织生活作为一件头等大事,在思想认识上要上水平,在工作盘子上要有位置,在具体落实上要有制度。这是确保组织生活不走过场的关键之所在。

其次,要注重党员在组织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互动性。党内组织生活是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重要途径,党员作为组织生活的主体角色,不只是受教育的客体,还是教育的主体。组织生活的实施只有充分考虑到党员的主体地位,才具有感召力和凝聚力。在组织生活会的安排上,可以让党员事先参与,对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集思广益,共同谋划和设计出生动有效的组织生活形式。这样可以激发支部成员的参与意识,并化作每个党员的自觉行动。在过组织生活的过程中,要突出民主互动性,人人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努力营造一种民主和谐的氛围。要变组织生活传统灌输式、说教式为融思想交流、情感沟通为一体的民主互动式,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第三,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的实际,增强针对性。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围绕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党建。组织生活也应牢牢把握这一导向,突出服务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的主题。在内容上尽可能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与当前工作重点相衔接,与广大党员的思想现状相协调。但要克服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的倾向。在内容的选择上应当立足时效性和针对性。如:结合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积极开展以此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针对办公室以文秘工作为重点的特点,组织公文写作研讨等。力求通过组织生活这一教育途径,充分调动每个党员在各自岗位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市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献计献策。

第四,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增强引领性。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因自己是行政领导而忽视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要积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党员中发挥表率作用。另一方面,机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落实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能因其是行政领导而放弃监督。要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和通报制度,同时在安排组织生活时尽可能周密部署,充分考虑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到“两不误”,为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五,要丰富组织生活的形式,增强实效性。组织生活的形式单一会影响组织生活的质量,会影响党员的参与热情,选择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可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加生动有趣而富有成效。所以组织生活的形式应当呈现出多样性,对传统的活动形式要有选择地继承,有创新地发展。当前,网络的迅速普及应用,为党的组织生活开辟了新的活动空间,机关党组织可以尝试利用网络开设党建网页,在网上开展党课教育。建立网上党组织生活平台,借助qq聊天工具,开展党组织生活会,由于相互之间不直接面对面,民主评议时大家可以放下思想包袱畅所欲言,这为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

总之,过组织生活是手段,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目的。各级党的组织,只有不断地总结和提高,与时俱进地不断创新,切实做好、做实、做强党内组织生活这篇文章,才能为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战略,为闽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和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查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近年来,离退休干部局机关党支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求实创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全心全意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为党的事业增添了正能量。

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确保“三会一课”常态化。机关党支部紧密结合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做到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主题党课。每次会议均有专人记录,每次党课均有专人报道。同时,建立“灯下黑”专项整治台账,着力解决政治上不清醒、理论学习不认真、思想上不重视、党的意识不强等“四不”问题,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三会一课”中,局领导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参加支部会议和所在党小组会议,带头讲党课,确保了“三会一课”制度的稳步推进。

目前薪酬制度还存在哪些问题

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职能,也一直是雇佣双方产生争议和冲突的焦点问题。薪酬制度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员工的总收入,从而影响着员工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这是爱尚网小编整理的目前薪酬制度还存在哪些问题,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一、薪酬管理与企业发展战略不匹配

现阶段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对薪酬管理概念的界定缺乏理性的战略思考。而战略是企业为了适应未来环境的变化,寻求长期生存和稳定发展而制定的总体性和长远性的谋划与方略,制定企业薪酬战略对中小企业尤为重要,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能否实现总体战略目标。

薪酬战略必须与企业总体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相协调,目前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就薪酬论薪酬,把薪酬本身当成一种目的,缺少考虑将薪酬管理于企业战略进行匹配。

正确的做法是从企业自身的总体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高度出发来设计薪酬管理系统,结合绩效管理系统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得薪酬管理与企业战略目标相匹配。

二、薪酬制度不科学、不规范,缺乏弹性薪酬制度

是由公司根据劳动的负责程度、精确程度、负责程度、繁重程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将各类薪酬划分等级,按照等级确定薪酬标准的一种制度。薪酬制度是薪酬系统其它组成部分的基础和根本。薪酬制度不科学是其它薪酬管理问题的根源。

但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导致这些中小企业在工资体系管理方面却问题明显。 很多中小企业几乎不做薪筹调查,即使做,调查范围也非常有限,只是粗略考察市场总体薪酬水平,而且很多中小企业员工的工资标准约定俗成或由企业领导随意确定,员工的各种工资性项目的核算缺乏明确的依据和科学的方法,员工无法通过薪酬制度来了解自己的大致收入,严重损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薪酬制度缺乏弹性主要是指薪酬结构中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员工的工资水平等级较少,在工资体系中与员工绩效或企业效益挂钩的项目较少,总体上表现出员工之间的工资差距较小以及员工的工资基本没有起伏的现象,使得绩效与薪酬没能很好的挂钩,无法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

三、薪酬制度透明性差,忽略了薪酬沟通作用

员工一般都对薪酬制度的公平性高度敏感。不透明的薪酬制度会让员工感觉到企业在进行暗箱操作,进而使员工对制度公平性产生怀疑,对企业失去信任,降低员工满意度,从而削弱企业薪酬制度的激励功能。

而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均采用薪酬保密制度,使得员工很难判断在报酬与个人绩效之间是否存在着一定联系,从而引起员工猜疑,产生不满情绪。

薪酬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薪酬就是沟通”,管理层只有与员工通过相互交流沟通各自的意图,公开相关的薪资信息,才能使薪酬制度变得更加科学有效。

四、福利体系尚不完善

员工福利是薪酬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福利的形式提供给员工的报酬,是对员工生活的照顾,是组织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与奖金之外的一切物质待遇,是劳动的间接回报。

企业要与员工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除基本薪酬和可变薪酬部分外,还应有效地运用福利措施,以显示企业对人才的重视、对员工的关心。

但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对员工的福利投入较少。其中一些中小企业连社会保险中的“三险一金”部分也未能全面覆盖。

另有一些中小企业虽然为员工提供了“三险一金”,但还没有开始从激励的角度结合员工的具体需求去设计企业的福利,如休假、带薪休假等,而己有福利的执行力度也不大,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福利体系。

五、忽视某些重要的非经济性报酬

非经济性的报酬包括参与决策、学习与进步的机会、挑战性工作、就业的保障性、员工个人价值的实现等。目前,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将经济性薪酬当做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惟一手段或者最重要的手段,认为只要支付了足够多的工资,就能吸纳、激励和留住人才。而那些受教育水平较高的人才首先看重的是个人发展机会、成就感等非经济性报酬,其次才是高工资等经济性报酬。

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让员工发挥出最佳的潜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激励的方法很多,但是薪酬可以说是一种最重要的、最易使用的方法。它是企业对员工给企业所做的贡献(包括他们实现的绩效,付出的努力、时间、学识、技能、经验和创造)所付给的相应的回报和答谢。在员工的心目中,薪酬不仅仅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员工自身的价值、代表企业对员工工作的认同,甚至还代表着员工个人能力和发展前景。

目前,薪酬已不是单一的工资,也不是纯粹的经济性报酬。从对员工的激励角度上讲,可以将薪酬分为两类:一类是外在激励性因素,如工资、固定津贴、社会强制性福利、公司内部统一的福利项目等;另一类是内在激励性因素,如员工的个人成长、挑战性工作、工作环境、培训等。如果外在性因素达不到员工期望,会使员工感到不安全,出现士气下降、人员流失,甚至招聘不到人员等现象。另一方面,尽管高额工资和多种福利项目能够吸引员工加入并留住员工,但这些常常被员工视为应得的待遇,难以起到激励作用。

一、对岗位工资制度的评价

“岗位工资有多种形式,包括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它们的主要特点是对岗不对人。岗位工资制按照一定程序,严格划分岗位,按岗位确定工资;调度的弹性不大,但凡出现员工因认为岗位工资是他们理所当然得到的,认为他们为公司作出的贡献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种情况,岗位工资就难以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因此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对绩效工资制度的评价

绩效工资制度强调员工的'工资调整取决于员工个人、部门、及公司的绩效,以成果与贡献度为评价标准。工资与绩效直接挂钩,强调以目标达成为主要的评价依据,注重结果,认为绩效的差异反映了个人在能力和工作态度上的差异。绩效工资通过调节绩优与绩劣员工的收入,影响员工的心理行为,以刺激员工,从而达到发挥其潜力的目的。然而,由于影响绩效工资的因素很多,因而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许多操作性困难。首先,绩效工资可能对雇员产生负面影响。有时候,绩效工资的使用会影响“暂时性”绩劣员工的情绪,甚至会将其淘汰,而这种淘汰会引发企业管理成本的大幅上扬。其次,绩效工资的效果受外界诸多因素制约。第三,绩效工资的评判标准必须得到劳资双方的共同认可。第四,员工对绩效工资具体方案的真正满意度。有时绩效评价难免会存在主观评价。这些困难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工资制度的有效实施,从而降低了激励效用。

三、对混合工资制度的评价

“混合工资制也称机构工资制,是指有几种只能不同的工资结构组成的工资制度。”结构薪酬的设计吸收了能力工资和岗位工资的优点,对不同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分类,并加大了工资中活的部分,其各个工资单元分别对应体现劳动结构的不同形态和要素,因而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按岗位、按技术、按劳分配的原则,对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在一定时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对年薪制的评价

年薪制很早前在发达国家已广泛应用,年薪制一般作为高层管理人员使用的薪资方式,是一种“完全责任制”薪资。从人力资源的角度看,年薪制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措施,对提升绩效有很大作用。年薪制突破了薪资机构的常规,对高层管理人员来说,年薪制代表身份和地位,能够促进人才的建设,也可以提高年薪者的积极性。年薪制对国企普遍存在的“59岁现象”有一定程度上的抑制作用。

年薪制虽有诸多优点,但也有弊端。体现为:

第一,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最高多少,最低多少为合理,无客观标准。我国是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与美、英发达国家不能攀比。就是在国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甚至同一地区,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造成企业效益差距的非经营性因素也很多,因而也不具备太大的参照性。

第二,建立企业家职业市场和利益风险机制是推行年薪制的基本条件。在企业家职业市场化条件下,企业高层经理人才的收录、登记、评价、推荐和跟踪考察工作,由权威的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年薪制的普遍推行需要企业内部和外部条件相配合。具备条件情况下,年薪制可能利大于弊,不具备内外条件强行推行弊大于利。

不同的薪酬制度在不同的企业中实施,激励的效果也存在差异。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设计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

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是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根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在思想认识、制度机制、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招标人通过招投标活动,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报价合理、施工方案可行、企业管理能力强的施工队伍来签订承发包合同,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有效合同履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但目前招标人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和合同履约的有效性。

如何规范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实现招投标市场的有序竞争,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1、不具备招标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就办理招投标手续。

如建设资金没有落实,施工现场拆迁满足不了施工要求等。

2、与招标代理公司串通一气。

通过对项目总投资进行分解代理选择招标代理公司,通过代理运作内定中标人。

3、招标人的派出专家干扰评标过程。

在评标过程中干预其他评委,以倾向性打分或倾向性言论影响项目评审结果。

4、招标范围不明确。

简单以施工图纸中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概括,但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中缺少关键性专业工程的量和价。

这种假象为招标人另行规避招标发包专业工程提供了条件。

5、合同签订不规范。

不严格按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关键性条款约定不清、签订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条款的补充协议等,为施工合同纠纷埋下导火索。

6、采取多种形式虚假招标圈定内定中标人。

招标人通过量身定做招标条件,提高投标资质等级或设置门槛来排斥潜在投标人;事先内定中标人施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要求排名第一的局外投标人放弃中标机会,让内定单位中标等多种形式选取意中人,这种虚假招标行为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影响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7、施工合同管理不规范,造成合同纠纷。

招标人不按备案合同履约,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指定专业分包和主要材料、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等不规范行为影响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工期拖延、引起合同纠纷。

1、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

如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不准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晰、错项、漏项,导致签订的施工合同缺乏可执行力,对后期施工及工程造价控制产生负面影响。

2、招标项目负责人不认真履职。

目前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都要求盖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章,本意是为了让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相关文件,保证文件的质量。

但现实中项目负责人只是起盖章作用,没有对文件进行把关,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

3、经办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部分招标代理公司的人员变动快,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缺少招投标和工程方面的基本知识,影响着招标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招标质量。

1、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

招标投标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的突出矛盾,是招标投标活动出现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已有十几年时间,所对应的市场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市场环境需要,对新出现的问题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2、诚信评价体系不完善,公信力约束差。

近几年,各行业、各部门都在着手诚信评价体系的建设,对违法违规企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不明显,没有与业务承揽切实挂钩,没有与评标系统链接。

信息不对称造成投标单位故意隐瞒不良记录,评标专家只能简单查看投标文件,依据不良记录记载内容进行评标,真实情况无从了解。

3、招投标知识匮乏,导致招标人法制观念淡薄。

我国落实招投标制度以来已有10多年的时间,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招投标过程中仍存在大量的腐朽问题。

出现这问题的关键是对招标人和代理公司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到位,金钱的诱惑力大造成的。

面对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各式各样的违规行为,不仅要加强招投标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让法深入人心,让法产生威力,还要在行政监管上下力气,完善监管模式,创新工作重点。

1、监督事项前置,确保项目满足招标的基本条件。

一个项目要进行招投标,基本条件是项目得到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有满足施工的场地和指导施工的图纸。

在目前招投标监管模式下,因各部门分工的不同,招投标监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落实和有满足施工的场地监管处于空白状态,导致部分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办理了招投标,签订了施工合同,给合同履行带来了潜在的不利因素,造成合同纠纷。

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是落实部分监督事项前置,如施工场地拆迁、三通一平、建设资金落实等问题先由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部门进行监督落实,招标人凭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办理招投标手续。

2、引入专家论证制度,确保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

对于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专家论证制度。

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备案前,由招标人组织不少于3个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专家对项目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论证,通过后才能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这样,有利于提高两个文件的编制质量,减少招投标投诉;有利于减轻监管部门的工作量,把主要精力放在过程和环节监管上,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3、完善法律法规,新出现问题需要提升到法律层面解决。

随着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暴露出的问题也不断增多,影响着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为项目管理者也提出了不少的问题。

在现在的法律法规构架下,许多问题已无法可依,虽然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了一系列的规范管理性文件,但因为不是法的层面,影响力不大,效果不明显。

如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问题,没有一个法律法规给予了明确的标准,操作难度大;如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指定主要材料、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也没有相关的罚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是造成合同纠纷的主要因素,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制定出一个可操作性强、罚则分明的配套法律法规。

4、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严格落实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制和经办人员身份确认,防止资质挂靠现象。

启动项目负责人约谈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对于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低劣,代理行为不规范的项目,通过约谈项目负责人和不良行为记分处理,增强项目负责人责任心,规范代理公司行为。

5、招投标项目后评估公示,促进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

制定《招投标项目后评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招投标项目的后评估。

每年按招投标项目总数和工程类别抽取5%的项目,组织专家对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评标专家评标行为的客观公正性、施工合同签订规范性等问题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在网上公布,并抄送招标人。

通过评估公示制度,有效促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规范招投标代理行为,查找分析专家评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评价建议,不断提高评标质量。

在查找问题、客观评价、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促进招投标监管部门改善监管方式,做到招投标全过程管理。

6、招投标关键环节招标人确认,增强招标人的责任感。

为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减少招投标项目管理风险,增强招标人的责任心,实行招标人对招投标关键环节书面确认。

招标人办理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等均需出具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同意事项说明书。

7、严格执法,加大违法违规成本支出。

《招标投标法》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的惩处主要以罚款为主,且最高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千分之十。

这些处罚措施和力度与招投标人违法行为得逞后所得利益相比,违法成本太低了,不足以阻止招投标人为获得非法利益铤而走险。

必须加大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除了中标无效、罚款等经济处罚外,还要采取降低资质、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措施,让其得不偿失,感到预期风险大于预期效益。

8、推行电子化招标,有效防止串标行为。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尽量避免、减少招投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

推行电子化招标,招标人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同时上网发布,所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都可以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必事先报名和购买标书,这样一来,招标人就无法事先知道有哪些投标人参加投标,避免了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的可能。

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第三条规定明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即社会主义性质。《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还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培养专门人才等活动来对社会的发展起作用,而这些活动通常是由其专门机构——高等学校来实现的。

高等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如何确保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如何确保高等教育任务的完成呢?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途径是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建设。高校管理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管理各项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高等教育的性质及任务规定了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办学理念是高校发展的灵魂,应与各项具体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其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渗透到具体制度规定中,将其本质要求制度化、成文化、具体化,以确保学校办学理念得以具体实现。

第二,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完成培养目标的有效保障。制度对于高校活动主体,如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等具有普遍的、平等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它使分散的、无序的个体活动变得统一、有序、高效。只有这样才能为高校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第三,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基本路径。“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民主化、法制化管理的前提。”[1]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学校教育领域的必然延伸,这就要求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必须走法制化之路,使学校内的各项管理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法律上切实保证高校管理的高水平。

高等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与之相应,也需要有完善的、科学的制度制定规范以及制度执行、监督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管理制度的效力。具体地说,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应涵盖以下内容:“不仅包括从制度起草前的调研、立项工作,到制度的起草、修改、通过和发布,还应包括制度的执行、落实和督察工作。”[2]因此,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考察,至少应从制度本身、制定程序、制度执行与监督、制度配套体系建设等几方面进行。

第一,制度内容不合法。目前不少高校的内部规章制度却存在诸多内容不合法的问题,如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较为严重的是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

第二,制度内容不科学。制度内容过于笼统、粗糙,制度规定和具体措施缺乏可操作性。

第三,制度内容不规范,用语含混,责任不明确,权责不对等,制度的实际效力较低。

第四,制度内容不完整,往往重责任轻权利,重认识轻措施,重约束轻处罚,重制定轻执行,等等。

第五,制度内容不稳定。“制度从本质上说就是共同信息,在接受了这一共同信息的人群中,就能减少个体在群体中行动的不确定性。因此,健全的、被高校所有教职工认可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减少其行动的不确定性”。[3]如果高校制度内容不稳定,不连贯、朝令夕改,就形不成有效的引导规范作用,甚至会导致学校内部各类行为主体行为混乱、步调不一。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缺乏整体和长远的规划,随意性强,没有统筹规划,影响规章制度的整体效率和生命力,也影响到相关规章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配套性,也必然会影响到制度制定部门以及规章制度本身的权威。

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仅仅是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一个基础和前提,并不能代表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全部内容,因为高效率的制度执行,确保学校人才培养任务的完成,才是学校制度建设追求的根本目标。因此,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问题上,后者尤为重要。

但是目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问题也相当突出,尤其是“单纯重视制度的制定、满足于制度的制定,却轻视甚至忽视制度的执行”的错误认识和行为,在当前高校中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这从根本上削弱了既有制度的实际效力,结果使各项制度束之高阁,丧失实际意义。

这类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度体系残缺,对相关问题缺乏配套的制度建设,缺乏必要的相关制度支撑;制度之间相互矛盾,缺乏呼应,形不成合力,职能部门的工作有时会出现口径不一致,相互矛盾乃至相互掣肘;制度内容相互交叉,权责不明,一方面会造成利益冲突,另一方面又可能会造成职能部门之间的推诿与扯皮,等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具有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管理学生权、颁发证书权、管理教师权、管理设施经费权、拒绝非法干涉权和其他权利。这些国家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是学校进行法制化管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和核心。除了这些法定权限之外,高等学校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也就没有行政处罚权限。有些学校超越权限制定规章制度,其根本原因就是对高等学校的性质及其定位认识不清。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体制的改革,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再单纯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不仅仅是施教者与受教者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具有服务合同形式的民事法律关系。[4]。

传统的不平等关系变成了平等关系,这无疑对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新的挑战。高校的教育目标与任务转变为既要满足为社会培养、输送合格人才的社会化需要,又要满足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求学成才的个性化需要。这就要求高等学校立足现实,转变管理观念,以更好地顺应社会的发展。

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没有得到应有、足够的重视。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人治”传统的惯性很大,人们习惯于把高校的前途与命运寄托于管理者(尤其是校长)的智慧与名望,把在新形势、新任务下的高校内部管理自发地寄希望于管理者的学识与经验。

二是高等学校的个性化,驱使高等学校追求独特的办学理念,确立独特的办学方针,力求突出个性化,在竞争中强化自己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这在客观上也为高等学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以约束为主要内容的管理设置了障碍。当然,除了校内的制度建设环境之外,还有众多复杂的社会因素制约着学校的内部制度建设。

由于受传统的影响以及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够,致使目前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程度普遍不高,也就是说,没有形成一套规范化的制度建设理念与措施,例如缺乏规章制度的长远规划与近期详尽计划的制定,没有形成一套加强职能部门之间制度配套建设的有效机制,同时,还存在较为普遍的“轻视制度执行”的错误思想,等等。

这些只是目前我国高校制度建设存在诸多问题技术层面的原因,或者说是微观层面的原因,但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和后果却是不容忽视的。

(一)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的原则。

合法性首先是指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否则,就会失去合法性基础,自动丧失效力。其次,高等学校对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学校的法律地位和身份,要依法行使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权,不能超越法定权限,行使无效管理。

除此之外还有程序的合法性要求,以及执行与监督的合法性要求。合理性原则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高校内部管理模式应由指令控制型向服务支持型发展。[5]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主体,如教师、学生、服务人员、管理人员都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各项规章制度都必须坚持人性化服务的原则,充分尊重行为主体的权利,维护行为主体的利益。只有充分地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的原则,才能从根本上确立学校规章制度的普适性和权威性,确保得到各类行为主体的自觉遵守和执行。

(二)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统一的原则。

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规章制度要符合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解决问题的方法、标准和程序,也就是说,规章制度是适应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否则制度就不会有生命力,也就没有制定、维护和执行的必要。其次,规章制度要使前瞻性和现实性相统一。

非科学规章制度的生命力很短暂,因无效而遭废止或名存实亡;而科学的规章制度的生命力是长久的,是把高等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与当前的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再次,规章制度的科学性最终要体现在实效性上。对学校规章制度的实效性的考察,既要注重其现实效力,也要注重其长远效力,也就是说,科学的规章制度既有现实效力,又有长远效力,既能解决现实问题,又能解决长远问题。所以说,好的规章制度应是科学性与实效性的统一。

(三)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6]。

高等学校规章度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在学校内部建立一套行为规范,通过统一的、规范的、共同的行为实现学校的教育教学目的。因此,高校规章制度是高校办学理念和办学方针的具体化、成文化、制度化。

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一项具体的规章制度都需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才能够发挥持久的效力,约束并引导人们的行为,使之成为行为的规范。如果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原则朝令夕改,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就会让人无所适从,就不可能发挥应有的规范和引导人们行为的作用。因此,高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必须具有稳定性。强调规章制度的稳定性,并不意味着拒绝对规章制度进行必要、及时的修订、完善和创新。

从一定意义上讲,在坚持制度稳定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对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是把那些已经不适应发展变化的制度的某一环节、某一项规章制度加以修改、完善。因此,在规章制度建设中,应当坚持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以确保制度持久的生命力。

(四)系统性与完整性兼顾原则。

现代学校管理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多方面的动态综合管理过程,是一项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要求任何具体的管理工作在独立发挥作用的同时,必须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相互协调和配合,使管理工作产生综合效力,保障学校内部管理目标的实现。

因此,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原则是指要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配套建设,对此,有学者提出了高校规章制度配套建设的三个类型:

一是高校与外部关系的配套建设;。

二是高校内部制度的配套建设;。

我们认为,第一种类型涉及的是高校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问题,第二种类型实质上是指高校内部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问题,相比较而言,第三种类型较为典型,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制度配套建设问题。

高校内部制度的配套建设要求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否则,就浪费了学校的管理资源,提高了管理成本,却降低了管理效率。制度建设的完整性原则强调一项完善的规章制度必须具有完整的内容。

内容的完整性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度内容与程序的统一;制度规定的权利与责任的统一;制度执行保障措施的奖励与处罚的统一,等等。对于某一项具体的规章制度要注重其完整性,对于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则要强调它们相互之间的系统性。

高校要形成以办学理念为核心内容的办学特色,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供纲领。高校的办学特色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校风、校训、学风、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及发展规划、优势学科及专业,等等,这些特色是一所学校独树一帜、长远发展、持久保持蓬勃生命力的源泉,因而是高校制度建设的指导性纲领,否则,将会影响到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稳定性与系统性,影响到管理制度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因此,对高校来说,尤其是对于不少初建或者处于高速发展期的高等学校来说,尽快形成较为科学的、明确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探索形成统一的制度制定机制,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我国现行的体制,同级各部门之间地位平等、业务分割、互不交叉,因此,极易形成利益冲突的矛盾对立关系,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调、通力合作的难度。受这一行政管理机制的影响,高等学校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以及权限划分的混乱,极大地增加了高等学校的管理成本。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可行的思路是在高校内部建立统一的制度制定机制和机构,原来由各个职能部门制定制度的权限统一收归学校的“立制”机构,杜绝部门规章制度不协调、不配套甚至相互抵触、形不成有效合力的弊病。

在技术层面上,要加强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形成一整套规范、科学的规章制度制定规划、制定程序以及监督执行办法,从制度的酝酿规划、调查研究和组织论证到规章制度的起草、审议、颁发、执行直至规章制度的清理与废止,都要有一套严格、规范的制度规定,这是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重点,也是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高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的具体体现。

只有这项基础性工作做好了,高等学校的“依法治校”目标才会得以实现。

总之,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畏首畏尾,抱残守缺,而是需要不断创新、发展和完善,在坚持基本理念的前提下,根据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地调整、创新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既是一项关系到高校未来的发展与命运的战略举措,又是一项日常不可或缺的经常性的工作。

近两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廉洁从政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的势头,倡导了勤廉从政的良好风气,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但是,我市在调研中发现,反腐倡廉工作中制度落实难、执行不力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的重心放在建章立制上,对于如何有效的执行制度不够重视,似乎制度建好了就大功告成,使之束之高阁。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用来装潢门面,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或汇编成册,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情况,就有意回避,因人而异使用不同的制度标准。有的干部则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按照制度规定的原则和主要精神去执行。

(二)制度设置不够科学。有的单位制度很多,但制度的设置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搞上下一般粗;有的制度没有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其中有些内容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的管理要求,个别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有的制度只是仅仅着眼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而忽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造成制度的不配套等。

(三)制度宣传力度不大。有的制度出台后没有及时进行宣传和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导致广大干部群众不熟悉、不了解,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较低,对制度的执行主体缺少监督和约束;一些基层组织的干部,因忙于事务,无暇参加学习培训,对制度规定一知半解,以致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

(四)制度监督缺乏引导。有些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实施,没有具体的监督保障,没有客观的评估标准,公开、反馈等机制也不健全,使得执行制度更多的依赖于单位(部门)和干部的自觉性。有的对制度的监督检查仅仅是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发现不了问题。

(五)制度失范追究不严。有些制度仅提出“不准”或“禁止”目标要求,缺乏严格的奖惩机制,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违反制度的成本太低。有的单位碰到偶尔违反制度的行为,有时碍于情面,不作严肃处理。

(一)科学设置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首先,出台制度前要深入基层认真调研,集思广益仔细论证,要密切关注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新情况新动向,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针对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其次,各职能部门建章立制要注意与相关部门的配套和衔接,提高制度之间的统一性和互补性,增强制度执行的合力。再次,要把握好制度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一方面,一项制度出台后,不能朝令夕改,要能管上一段时间,大的原则和要求不能轻易改动;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制度的局限性,对不适应、不严密、不配套、不具体和不便执行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还没有的制度,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对已经过时、甚至与党和国家新出台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制度制定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使制度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加强宣传教育,保证制度执行阳光透明。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整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组织落实。要依托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日、党支部活动日和干部培训班等,广泛开展制度学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制度的具体内容,通报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要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开展生动活泼、易于接受、面对面的宣传活动。要重点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促使他们通晓制度内容,掌握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在宣传教育中,既要宣传制度规定了什么,又要宣传制度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最大限度扩大制度透明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率先垂范,发挥领导干部在提升制度执行力的示范效应。领导干部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方面,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倒的首先自己要做倒。一要带头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要以坚强的党性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努力在制度学习上先行一步、学深一些,同时要把制度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和集中轮训内容,使领导干部做制度的明白人。二要带头执行制度。孔子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应更加自觉、更加积极,要坚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尊重制度的权威,模范接受制度的约束。三要带头树立良好作风。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敢于打破陈旧的、固有的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的束缚,将执行和创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刚性监督。一是运用科技手段。各级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要把监督制度执行作为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作风评议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系统,发挥电子监察的职能优势,切实把科技手段融入到制度执行和落实之中,确保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二是建立反馈机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多方面收集执行制度的信息,特别要注意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督查、新闻媒体、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网络贴议等多种渠道,获取制度执行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将这些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制度的设计者对制度落实情况时刻心中有数。三是强化科学评估。要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制度发挥作用的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通过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掌握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制度本身的缺陷,进而研究制定矫正措施。

(五)严格落实奖惩,正确引导和鼓励按制度办事。首先,要建立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制度,明确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真正把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凡具有不研究部署、不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对管辖范围内拒不执行甚至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行为放纵不管、不制止纠正、不调查处理等行为的,将受到不同形式的问责追究。其次,对认真执行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示范效应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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