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设备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5篇)

时间:2023-12-18 21:18:16 作者:琴心月

应急预案的编制包括灾害性事件和非灾害事件两类,涵盖了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组织能够快速、有序地应对。为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我们整理了一些常见的应急预案模板,供大家参考和使用。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涉及特种设备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整合资源”的原则,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事故,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四条本预案涉及的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等以《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为准。

第五条预防措施。

(七)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爆管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六)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第七条现场应急处置基本任务。

(一)事故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现场紧急自救,防止事态发展;

(二)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施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危害。

(三)电梯运行途中进水时,应将电梯开到顶层,并告知维修人员;

(四)电梯运行途中发生火灾时,应将电梯在就近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较为安全)停靠,迅速利用楼梯逃生。

(三)若发生人员受伤,应立即进行救助,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

(一)锅炉爆炸事故。

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二)锅炉爆管事故。

(4)如几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故障锅炉的主蒸汽管与蒸汽母管隔断。

(2)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在采取有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2)其它如管道或支吊架突发变形、失稳等情况。应立即按工艺规程,操纵相应阀门和控制系统,立即降压停车,并及时查明原因消除隐患;若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到四周环境大气中,则执行压力管道泄漏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场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车厢内或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车辆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一)立即向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五)必要时同时向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后期处理。

第十五条在事故和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快使教学、科研工作及环境恢复到正常状态。

第十六条事故处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必要时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第十七条事故应急响应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和事发部门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工作等做出调查评估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材料,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根据《东华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各二级单位及下属机构可以本预案为基础制订适合二级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煤气容器、塔器、炉窑和管道以及受限空间内的煤气与空气、氧气形成混合性气体,达到爆炸极限,遇到明火、电火花或达到着火温度,产生煤气以7000~10000米/秒的高温高压冲击破坏,即为煤气爆炸事故,为确保在发生煤气爆炸时迅速处理,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炼铁厂是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下属的基本生产单位,高炉消化公司采购的原燃料,通过高炉这个反应容器经过一系列的还原反应后,向炼钢提供足够优质的铁水,满足后面生产工序的需要。炼铁厂目前由高炉车间、运转车间、设备科、生产科组成。

炼铁厂现有2350m3高炉3座,高炉配套有3套热风炉和36个布袋除尘箱体、3个重力除尘器,配套供上料设施和动力设施、喷煤设施等。铁水日产量大约在5171t/d,煤气产生量约400000m3/t。

4.1、危险源确定。

热风炉、布袋除尘箱体、烟气炉、trt、重力除尘器以及各种煤气管道设施。

5.1应急报告程序。

5.1.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迅速报告区域负责人(组长或副组长)或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目击者在佩戴空气呼吸器后可进入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争取抢救时间。

5.1.2区域负责人如果最先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确认事故地点、受伤人数,确认后迅速组织最近抢救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应急抢救措施组织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区域负责人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1.3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如果最先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确认事故地点、受伤人数,确认后迅速组织最近区域抢救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应急抢救措施组织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5.1.4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救援的同时根据事故发生、进展情况,依次通知煤气防护站、消防队、医院、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公司生产安环部、公司综合办公室、保卫部等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

5.1.5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安排熟悉炼铁厂区域分布情况的有关人员到厂比较醒目的路口接迎救护车、消防车等事故救援队伍。

5.1.6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保卫部门未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当组织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警戒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

5.1.7应急响应部门和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5.1.8援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按照应急救援措施,实施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5.1.9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未赶到事故现场前,以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最高行政领导行使抢救指挥权。

5.1.10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了解事故发生、进展情况,实施全盘指挥救援。

6.2.1.1设立警戒线,防止他人进入事故现场。

6.2.1.2热风炉紧急停烧操作,立即打开蒸汽和氮气吹扫管进行吹扫。同时通知高炉值班室进行休风操作。

6.2.1.3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且二人以上工作。

6.2.1.4立即就近切断煤气来源,迅速把残余煤气处理干净,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2.1.5事故发生地点40米内禁止有火源,防止发生煤气着火。

6.2.1.6若爆炸后发生煤气着火或中毒事故,可分别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6.2.1.7查明原因,迅速处理,待煤气处理干净后经防护站人员检查合格方可组织人员进行设备抢修。

7.2.2.1发生爆炸后,设立警戒线,防止他人进入事故现场。

7.2.2.2如果除尘箱体爆炸大量煤气泄漏应立即通知高炉值班室进行切煤气操作,同时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迅速把设备内的残余煤气处理干净。

7.2.2.3如果管道发生爆炸大量煤气泄漏应立即在外网最近隔断煤气来源,同时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迅速把设备内的残余煤气处理干净。

7.2.2.4事故发生地点40米内禁止火源,以防煤气着火事故发生。

7.2.2.5迅速查明爆炸事故原因,在查明原因之前,不准向煤气设施内引送煤气,恢复生产。

7.2.2.6进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且二人以上工作。

7.2.2.7若爆炸后发生煤气着火或中毒事故,可分别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7.2.2.8事故处理完毕后,清点人员,经煤气防护站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7.2.1.1设立警戒线,防止他人进入事故现场。

7.2.1.2烟气炉紧急停烧操作,立即打开蒸汽或氮气吹扫管进行吹扫。

7.2.1.3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且二人以上工作。

7.2.1.4立即就近切断煤气来源,迅速把残余煤气处理干净,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7.2.1.5事故发生地点40米内禁止有火源,防止发生煤气着火。

7.2.1.6若爆炸后发生煤气着火或中毒事故,可分别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7.2.1.7查明原因,迅速处理,待煤气处理干净后经防护站人员检查合格方可组织人员进行设备抢修。

8.1应急救援之后应当立即清点人数,清理现场。

8.2救援结束后应当在生产调度主任的指挥下迅速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8.3救援结束后就切实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8.4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对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评审工作,组织进行预案修订。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1在密闭的容器内,煤气中混入空气或空气中混入煤气,达到爆炸范围,并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要有明火、电火或达到煤气燃点以上的温度。这三条件同时具备时,就会发生煤气爆炸。

1.2高炉煤气爆炸最易发生在休风、送风和停风后,在煤气系统动火施工时,在以空气驱赶和置换系统中残余煤气的过程中,有一段时间容器内会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所以在煤气系统驱赶和置换残余煤气作业是不允许用空气为介质进行系统驱赶和置换煤气。在煤气系统驱赶和置换煤气须向系统中通入蒸汽(或氮气)来冲淡煤气浓度,同时还要控制系统温度低于煤气着火温度和火源(高炉煤气着火温度700℃、爆炸范围煤气量40%-70%;焦炉煤气着火温度650℃、爆炸范围煤气量6%-30%)。

1.3高炉休风煤气系统需要动火作业前,未放净除尘器内的积灰,驱净系统残余煤气,系统未与大气相通,未测定系统内气体成份或气体成份未达到合格便进行作业。

1.4鼓风机突然停风时,如混风大闸、冷、热风阀尚未关闭或未关严时,因炉内残余煤气压力较大,可能流入冷风管道和鼓风机内引起爆炸。

1.5高炉休风或减风时,虽然鼓风机未全停风,如放风阀能将大部分放走,若冷风大闸未关、关闭过晚或关严,也可能发生冷风管道爆炸。

2.1在煤气系统局部部位动火作业,与管网切断连接,吹扫、置换驱赶残余煤气不彻底,留有爆炸性的混合气体遇火局部爆炸。

2.2高炉休风后未按煤气系统标准程序操作,发生爆炸。如休风及时打开除尘器人孔等正常,但洗涤塔放水慢,在洗涤塔系统人孔尚未全开,煤气尚未驱净的情况下,就开启了煤气切断阀,2—3min后高炉炉顶发生爆炸,继之除尘器、洗涤塔连续发生爆炸,开启煤气切断阀过早,将除尘器、洗涤塔内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抽到高炉炉顶,遇炉顶火源而爆炸。

2.3高炉休风后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如高炉休风后,放风到底时,混风大闸尚未关闭,由于放风阀将风放净,使炉缸的残余煤气倒流入冷风管道,后来关闭混风大闸、冷风阀和热风阀,将煤气关在冷风管道中,与冷风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气体,在热风炉换风时送风打开冷、热风阀时,爆炸性的混合气体进入高温的热风炉内发生爆炸。

2.4高炉休风时,发现冷却设备漏水未及时处理和处理不当发生高炉爆炸。如高炉休风时,冷却设备漏水未采取果断闭水措施,产生了大量的水煤气,使残余煤气量大增、含氢量增高,休风3小时后,炉顶温度仍高达580—600℃,怕炉顶设备烧坏,开炉顶蒸汽降温将炉顶煤气火熄灭,顶温下降后,又将蒸汽关闭。火灭后新生的煤气和由人孔吸入的空气,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气体,当炉顶蒸汽关闭后炉顶温度又逐渐升高,达到煤气的着火温度,煤气的三个必备条件同时具备,炉内发生煤气爆炸。

2.5高炉休风后驱赶荒煤气过程中,除尘器内煤气发生了爆炸。如置换煤气是在高炉休风煤气灰未放净的情况下进行的,置换煤气时打开清灰口,开始时由于灰量大,空气不能进入,灰流小后有一部分空气从灰口吸入并将温度较高的煤气灰往上吹,从而提供了爆炸火源,发生爆炸。

3.1煤气系统一旦发生任何部位的煤气爆炸,都会给人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带来巨大损失。

3.2高炉煤气系统一旦发生爆炸,高炉被迫休风停产。

3.3在处理爆炸事故不当时,会造成煤气系统连环性的爆炸,直接威胁用气单位。

4.1高炉休风炉顶点火必须在将除尘器内的积灰放净后进行,同时要处理好除尘器内的煤气。

4.2煤气管道主闸阀以后的设备或管道发生爆炸着火时,立即关闭主闸阀,切断煤气来源,同时向管道中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冲淡残余煤气以防再次爆炸。

4.3煤气管道主闸阀以后的设备或管道发生爆炸引起火灾时,就按着火事故处理,严禁突然切断煤气来源。

4.4因爆炸造成大量煤气泄漏,应适当降低煤气压力,并指挥全部人员撤出现场,以防煤气中毒,然后按煤气危险作业区的规定进行现场处理。

4.5处理煤气爆炸事故时,进入煤气危险区域的人员要做好个人保护,以防煤气中毒。

4.6高炉本体及煤气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员伤亡,设备损失较大难以立即控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6.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高炉值班室、厂调度室报告,并采取一切办法迅速控制煤气源。

4.6.2高炉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车间主任、厂调度室报告。

4.6.3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上级部门报告,迅速通知各专业救援队伍赶往事故现场,并视情况及时通知医院、消防、事故地点区域内各相关方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并发出相应休风停机指令,下达应急救援预处置指令。

4.6.4发生事故的高炉应立即通知热风炉、除尘喷煤、铸动车间等相关单位及事故区域内各相关方采取应急措施,高炉车间主任立即组织查找事故点及事故原因,组织对现场受伤人员抢救,清点现场人数,设立临时警戒区,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相关单位也要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抢险、救援,并清点本单位在事故现场可能受伤的人数。

4.6.5指挥部各成员接到通知后,按对口专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应请求上级支援。

4.6.6通讯联络中心设在厂调度室,负责信息传递、指挥、联络及对外信息发布。

4.6.7安全生产技术科到达现场后,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视事故控制情况,做出休风停机决定,并对事故状态进行跟踪监测。

4.6.8治安队到达现场后,设置警戒区,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配合事故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撤离和人数清点。

4.6.9医疗救护队到现场后,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救护伤员,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4.6.10抢险抢修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化。

4.6.11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协助指挥部进行现场的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调度。

4.6.12当事故得到控制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

4.6.12.2在设备副厂长的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高炉车间、设备维修单位(二建公司)参加的抢修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4.6.13在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气设施输送煤气。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2、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2、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部门;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煤气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证公司煤气中毒、燃烧、爆炸事故应急处理的快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云南建水县富宇锰集有限公司煤气回收,净化以及使用部门。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3.3《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1-3部分》。

3.4《建水县富宇锰集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规定》。

4.定义及适用范围。

4.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2适用于公司所属施工区域内发生有限空间人员伤亡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5、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识别和危害程度分析。

经过对施工生产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确认如下可能发生有限空间人身伤亡事故的作业活动和作业内容等因素。

5.1风险因素。

5.1.1在设备夹层、电缆夹层内的各类施工检修作业。

5.1.2在密闭容器内进行的施工作业。

5.1.3在电缆隧道、电缆管井内的施工作业。

5.1.4在封闭的地下室内进行的施工作业。

5.1.5其它类型的有限空间内的作业。

5.3事故可能的类型或后果:

5.3.1中毒事故、缺氧窒息事故、爆炸事故等。

5.4事故危害。

5.4.1中毒事故危害范围及后果,其危害范围主要涉及到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中的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其危害后果主要会导致中毒人员昏迷及死亡(根据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质)。

5.4.2发生缺氧窒息事故,其危害范围主要涉及到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中的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其危害后果主要会导致中毒人员昏迷及死亡(根据有限空间氧气含量及消耗量的不同,其后果有轻有重)。

5.4.3可燃气体爆炸事故,其危害范围主要涉及到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中的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其危害后果主要会导致作业人员烧伤、烫伤等昏迷及死亡(根据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质)。

5.4.4有害气体缺氧、中毒是指人们在井池和管道等内作业过程中,吸入了残留的混合性气体而引起的急性全身性中毒。中毒较轻者表现为头痛、头晕;中度中毒者可见面部潮红,心跳加快,出汗较多;重度中毒者病情比较险恶,如出现深度昏迷,体温升高,脉搏加快,呼吸急促,同时出现大小便失禁等。有毒气体经肺泡进入血液,很快与体内红细胞相结合失去运输氧的能力,造成缺氧血症,同时还能抑制呼吸,导致一系列中枢神经症状。倘若上述环境空气中所含甲烷浓度高,使氧气含量下降,这类病人如抢救不及时,就会使人发生窒息,严重者会导致死亡。有些病人虽经抢救脱险,也难免留下健忘及精神障碍等后遗症。

煤气事故应急预案

为做到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根据我公司煤气多,易烧伤的特点,制定了一整套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对上述两种易发事故,要严格执行。

一、处理煤气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到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动火、入灌许可证,经安委会领导实地分析,具体步暑处理方法、操作步骤确认安全可行,方可操作。

二、配备防范药品、防护设施监护人、安全员、主管领导、防止火灾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三、现场周围确保道路畅通,指挥人员视线清楚,有足够的人员监护。

四、一旦出现事故,要快、速、稳、妥地组织人员,指挥抢救。

五、经常性地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急救各种的培训,学习本生产单位易发生的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

六、做好事故材料的上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对重特大事故,要上报上级部门。

七、设立公司安全委员会,经常性地对各生产科室进行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

附安委会成员花名。

xx化工有限公司安全委员会。

组长:梁振光(电话:xxxxxxxxx)。

副组长:韩泳明(电话:xxxxxx)。

成员:许混师、韩尚前、马富才、许挨林、赵海、郝晓勇、周志良。

下设办公室主任:李广荣(电话:xxxxxxxx)。

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1.在密闭的容器内,煤气中混入空气或空气中混入煤气,达到爆炸范围,并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要有明火、电火或达到煤气燃点以上的温度。这三条件同时具备时,就会发生煤气爆炸。

1.2.高炉煤气爆炸最易发生在休风、送风和停风后,在煤气系统动火施工时,在以空气驱赶和置换系统中残余煤气的过程中,有一段时间容器内会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所以在煤气系统驱赶和置换残余煤气作业是不允许用空气为介质进行系统驱赶和置换煤气。在煤气系统驱赶和置换煤气须向系统中通入蒸汽(或氮气)来冲淡煤气浓度,同时还要控制系统温度低于煤气着火温度和火源(高炉煤气着火温度700℃、爆炸范围煤气量40%—70%;焦炉煤气着火温度650℃、爆炸范围煤气量6%—3.0%)。

1.3.高炉休风煤气系统需要动火作业前,未放净除尘器内的积灰,驱净系统残余煤气,系统未与大气相通,未测定系统内气体成份或气体成份未达到合格便进行作业。

1.4鼓风机突然停风时,如混风大闸、冷、热风阀尚未关闭或未关严时,因炉内残余煤气压力较大,可能流入冷风管道和鼓风机内引起爆炸。

1.5高炉休风或减风时,虽然鼓风机未全停风,如放风阀能将大部分放走,若冷风大闸未关、关闭过晚或关严,也可能发生冷风管道爆炸。

2.1.在煤气系统局部部位动火作业,与管网切断连接,吹扫、置换驱赶残余煤气不彻底,留有爆炸性的混合气体遇火局部爆炸。

2.2.高炉休风后未按煤气系统标准程序操作,发生爆炸。如休风及时打开除尘器人孔等正常,但洗涤塔放水慢,在洗涤塔系统人孔尚未全开,煤气尚未驱净的情况下,就开启了煤气切断阀,2.—后高炉炉顶发生爆炸,继之除尘器、洗涤塔连续发生爆炸,开启煤气切断阀过早,将除尘器、洗涤塔内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抽到高炉炉顶,遇炉顶火源而爆炸。

2.3.高炉休风后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如高炉休风后,放风到底时,混风大闸尚未关闭,由于放风阀将风放净,使炉缸的残余煤气倒流入冷风管道,后来关闭混风大闸、冷风阀和热风阀,将煤气关在冷风管道中,与冷风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气体,在热风炉换风时送风打开冷、热风阀时,爆炸性的混合气体进入高温的热风炉内发生爆炸。

2.4高炉休风时,发现冷却设备漏水未及时处理和处理不当发生高炉爆炸。如高炉休风时,冷却设备漏水未采取果断闭水措施,产生了大量的水煤气,使残余煤气量大增、含氢量增高,休风3.小时后,炉顶温度仍高达580—600℃,怕炉顶设备烧坏,开炉顶蒸汽降温将炉顶煤气火熄灭,顶温下降后,又将蒸汽关闭。火灭后新生的煤气和由人孔吸入的空气,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气体,当炉顶蒸汽关闭后炉顶温度又逐渐升高,达到煤气的着火温度,煤气的三个必备条件同时具备,炉内发生煤气爆炸。

2.5高炉休风后驱赶荒煤气过程中,除尘器内煤气发生了爆炸。如置换煤气是在高炉休风煤气灰未放净的情况下进行的,置换煤气时打开清灰口,开始时由于灰量大,空气不能进入,灰流小后有一部分空气从灰口吸入并将温度较高的煤气灰往上吹,从而提供了爆炸火源,发生爆炸。

3.1.煤气系统一旦发生任何部位的煤气爆炸,都会给人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带来巨大损失。

3.2.高炉煤气系统一旦发生爆炸,高炉被迫休风停产。

3.3.在处理爆炸事故不当时,会造成煤气系统连环性的爆炸,直接威胁用气单位。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煤气容器、塔器、炉窑和管道以及受限空间内的煤气与空气、氧气形成混合性气体,达到爆炸极限(40%——70%),遇到明火、电火花或达到着火温度,产生煤气以7000~10000米/秒的高温高压冲击破坏,即为煤气爆炸事故,为确保在发生煤气爆炸时迅速处理,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应急响应:

2.1应急报告程序。

2.1.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迅速报告区域值班室(当班工长或区域值班人员)和附近有救援能力的岗位或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厂调度室),目击者在佩戴空气呼吸器后可进入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争取抢救时间。

2.1.2区域值班室如果最先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确认事故地点、受伤人数,确认后迅速组织最近抢救小组成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戒严并严格按照应急抢救措施组织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区域值班室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厂调度室)。

2.1.3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果最先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确认事故地点、受伤人数,确认后迅速组织最近区域抢救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应急抢救措施组织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2.1.4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救援的同时根据事故发生、进展情况,依次通知煤气防护站、消防队、医院、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生产部、公司后勤部、保卫部等有关部门或厂内有关值班人员。

2.1.5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安排熟悉炼铁厂区域分布情况的有关人员到厂比较醒目的路口接迎救护车、消防车等事故救援队伍。

2.2应急抢救、控制措施。

2.2.1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保卫部门未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当组织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警戒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

2.2.2应急响应部门和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灭火器材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2.3援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按照应急救援措施,实施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2.2.4总指挥未赶到事故现场前,以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最高行政领导行使抢救指挥权。

2.2.5总指挥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了解事故发生、进展情况,实施全盘指挥救援。最初指挥人员应将现场救援情况与现场状况分析汇报给总指挥。

2.3.1.1设立警戒线,防止他人进入事故现场。

2.3.1.2热风炉紧急停烧操作,立即打开蒸汽和氮气吹扫管进行吹扫。同时通知高炉值班室进行休风操作。

2.3.1.3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煤气报警器,且二人或二人以上工作。

2.3.1.4立即就近切断煤气来源,迅速把残余煤气处理干净,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2.3.1.5事故发生地点40米内禁止有火源,防止发生煤气着火。

2.3.1.6若爆炸后发生煤气着火或中毒事故,可分别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2.3.1.7查明原因,迅速处理,待煤气处理干净后经防护站人员检查合格方可组织人员进行设备抢修。

2.3.2.1发生爆炸后,设立警戒线,防止他人进入事故现场。

2.3.2.2如果除尘箱体或管道爆炸,大量煤气泄漏应立即通知高炉值班室进行切煤气操作,同时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迅速把设备内的残余煤气处理干净。

2.3.2.3迅速查明爆炸事故原因,在查明原因之前,不准向煤气设施内引送煤气、恢复生产。

2.3.2.4进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煤气报警器,且二人或二人以上工作。

2.3.2.5若爆炸后发生煤气着火或中毒事故,可分别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2.3.2.6事故处理完毕后,清点人员,经煤气防护站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2.3.3.1设立警戒线,防止他人进入事故现场。

2.3.3.2烟气炉紧急停烧操作,立即打开蒸汽或氮气吹扫管进行吹扫。

2.3.3.3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煤气报警器,且二人或二人以上工作。

2.3.3.4立即就近切断煤气来源,迅速把残余煤气处理干净,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2.3.3.5事故发生地点40米内禁止有火源,防止发生煤气着火。

2.3.3.6若爆炸后发生煤气着火或中毒事故,可分别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2.3.3.7查明原因,迅速处理,待煤气处理干净后经防护站人员检查合格方可组织人员进行设备抢修。

3、应急善后处理。

3.1事故现场如出现煤气中毒者或着火事故执行相关预案。

3.2应急救援之后应当立即清点人数,清理现场。

3.3救援结束后应当在生产调度的指挥下迅速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3.4救援结束后就切实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3.5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对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评审工作,组织进行预案修订。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武装保卫部、综合管理部、职工医院。

4.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现场具体指挥、应急措施的落实、对外联络和具体协调工作,武装保卫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抢险及现场保卫,职工医院(87657414)负责人员救护。

5.应急措施。

5.1发现火险,现场人员应首先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并组织现场人员紧急向安全地带疏散,如果受灾区域内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来不及转移,则应尽可能将其名称、数量、储存方式、理化特性、扑救注意事项等及时告知应急指挥中心,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封锁事故现场,设立安全区,并派专人监护。

5.2人群聚集场所的共同特点是人多,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当场所内有大量人员未疏散时,应首先抢救和疏散人员,并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烧伤人员送市第三医院急救。人员疏散时,要搞好强有力的现场宣传工作,要迅速稳定现场人员的情绪,组织若干应急小分队(每队3-4人),利用一切出口和通道尽快把场内人员向场外安全地带疏散。

5.3观察火灾现场,防止因建筑物倒塌或变形而造成人员伤亡。同时,要抢在房顶没有塌落之前,由应急小分队深入到人群容易误入的死角部位(如厕所、楼梯间、舞台、小房间等)寻找,救助被困人员。在救人时应部署一定力量灭火,争取救人、灭火同步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行灭火,以便更有利于救人。

5.4发生爆炸事故后,先切断现场与外部连接的所有通道,进行警戒,加强现场通风,撤离现场所有人员,并对伤者进行救护。武装保卫部负责了解爆炸物性质及现场可能引起燃爆的物质,提出防止再次燃爆的措施。

5.5职工医院现场救治受伤人员,如有危重病人,应有专人护送至就近医院抢救。

5.6综合管理部应保证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等物资。

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三.演练参加人员。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组员:

生产部:

设备动力部:

安全环保部:

营销部:

物流部:

质控部:

人力资源部:

运营管理部:

后勤各部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工段长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夜班、早班当班人员。

四.过程记录。

1.8:30模拟锅炉房发生爆炸,造成操作人员重伤,并伴有小规模火灾。

2.8:31锅炉房相关工作人员听到响声立即关闭现场正在运行的相关实施,并在第一时间内向设备动力部主任报告相关情况,设备动力部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生产部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并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实施现场救助,根据现场火势的大小及危害性,确定是否有必要拨打火警电话119,如人员伤势较重,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打电话向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汇报。

3.8:32总经理、管理者代表赶到现场,成立应急指挥小组,组织和指挥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实施隔离、灭火、人员疏散等工作,将危险危害降到最小化。

4.8:35,应急指挥小组指挥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5.8:38,应急指挥小组设立临时指挥部及急救医疗点,对伤员实施止血等简易治疗。医疗组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悬挂旗帜,方便救援人员和伤员识别。

6.8:45,120急救车到,伤员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送医院时做好伤员交接,放置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7.8:55,事故现场明火被扑灭,得到有效控制。应急指挥小组指挥现场清理演练现场。

五.演练评价。

通过演练过程中相关人员能够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反应,反应速度及时。模拟爆炸现场得到了及时控制,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明火及时得到控制,伤员也能及时得到救治,效果良好。

通过本次演练,相关部门熟悉了事故发生后的联络、处理流程和方法。《锅炉爆炸应急预案》在演练中也得到了指导行动的作用,证实实施有效。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事故后,为使受伤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控制事态发展,将事故后果和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本应急处理预案仅适用于炼铁厂。

3.1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3.1.1应急处理工作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现场急救与邢钢公司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3.2现场应急救援系统

3.2.1总指挥:主管副厂长;炼铁厂中、夜班调度。

3.2.2副总指挥:安环主办、生产主办、高炉工区主任。

3.2.3成员:综合科安全员、炉前作业长、内外勤工长、炉前一号工

3.3主要职责:

3.3.1事故发生后,炼铁厂总指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现场急救,并向邢钢公司值班领导、安全生产部报告。

3.3.2紧急情况下,炼铁厂总指挥有权调动炼铁厂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参与现场抢险。

3.3.3外勤调度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组织好人员的疏散。

3.3.4安环主办负责组织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4.1调度室:200、201、2042384

4.2医疗急救电话:2040120

4.3消防急救电话:2040119

5.1事故发生后,内勤工长立即紧急休风,立即向本单位领导、生产调度报告,也可直接向安全生产部报告。

5.2任何基层(班、作业区、工区)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5.3总指挥或炼铁厂其他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公司值班领导、安生部报告,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急救。

5.4应急救援及现场自救

5.4.1事故发生后,现场员工除按以上程序上报外,要积极进行现场急救。

5.4.2为保证救护车顺利到达事故现场,现场负责人要派专人在厂办公楼前接车。

5.4.3事故发生后,现场员工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分析。

5.5发生爆炸、灼烫事故

5.5.1部门/单位领导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依据“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组织义务消防队或现场人员实施初起火灾扑救或疏散人员、物资。

5.5.2在工作区域内发现有人烧伤,现场人员要立即实施救援,扑灭或脱掉燃烧衣物,护送到医院检查治疗,同时报告直接领导。

5.5.3伤势严重,现场人员可直接拨打急救电话(2040120),迅速准确说明出事地点及伤者情况,并向生产调度(200、201)报告。

5.5.4如果发生火灾事故,按相应事故预案处理。

5.5.5做好原始记录,保护好现场,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及安全措施的制定。

6.1发现紧急情况的第一人,应立即向上一级领导、现场组织者等报告,简要说明发生地点、现场情况等。

6.2接到报告者,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组织现场人员,采取可行的措施,以控制现场状况的发展。

6.3本应急机构的主管副厂长接到报告,应立即通知所有有关人员尽快赶赴现场;并亲自或责成他人对现场抢险实施有效指挥。

6.4事后一周内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需修订、更新或废止。

各单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与技能。

本单位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应急报警;

应急设备设施的启动运行;

逃生方法;

现场人员的疏散、撤离;

伤员的紧急救护;

安全或环境事故紧急情况的控制;

辨识出的可能产生紧急情况和潜在事故的危害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信息。

8.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策划管理程序》

8.2《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管理程序》

9.1《应急预案明细表》 附表一 保存期限:三年

9.2《应急设备清单》 附表二 保存期限:长期

9.3《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附表三 保存期限:三年

10.1本作业文件由炼铁厂提出、起草并负责解释。

10.2起草人:

10.3审核人: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我厂主要煤粉爆炸与着火地位置在煤粉制备、热风炉、煤粉输送管道等煤粉容易溢出地方,为有效的预防煤粉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健康、财产安全和生产正常,制定本预案。

2、指挥机构:

2.1、成立日照精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煤粉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小队长:

队长:及时向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并负责对事故全盘指挥,组织人员分析,预测事故的发展和后果。

队员:服从和落实组长下达的工作任务,避免事故的扩大化。

3.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定危险区域,当班人员随时检测煤粉溢出情况。

3.2、保持煤粉制备、储存车间的通风,减少煤粉爆炸条件。

3.3、开展防止煤粉爆炸与着火教育,要求员工保持时刻警惕。

3.4、煤粉爆炸中,烟头是导火索,生产区域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堆放任何易燃物。检修电气焊,必须有防范措施,检修完毕清理现场。

调度在接到煤粉爆炸与着火事故报告时,应当首先及时组织当班人员现场处理,有人员伤亡时还需要请求日钢医院(救护车)进行支援,然后报告厂长和公司相关部门。

报告完毕,应当在事故现场适当位置设置警戒,并安排人员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护车。安排事故处理人员后,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并及时清点人数,解除警戒。

5、事故处理措施:

5.1、煤粉着火,可以用灭火器快速扑灭。

5.2、煤粉着火,小范围火警可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员工自行灭火,大范围火警应报告调度室和消防队,由消防队拨打119电话报警。

5.3煤粉爆炸,分公司电源迅速拉闸,所有人员撤离,上报消防队,组织专人在路口引导消防车辆到达现场处理。

5.5、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予事故处理,有义务抢救伤员和设备,防止事故扩大。

5.6、所在车间应作好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及时上报厂部。

配电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配电房是确保学校师生生活、学习、工作的重要部门,为了保证全校师生的安全用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几点必要的'应急措施:

一、各配电房应按消防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以防万一。

二、每位电工应严格按照供、配电的操作程序进行停、送电的工作。停电时,要先停负荷开关,再停隔离开关;送电时,应先合隔离开关,再送负荷开关。如有违反程序操作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当时操作的电工负责。

三、一旦配电房发生意外事故,当班电工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事故,应当机立断,根据有关操作规程,切断电源,疏散闲杂人员,并应及时向上一级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应拨打“119”电话,请求消防部门协助处理事故,尽力把损失减到最低限度。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即时恢复供电,以确保学校的工作、学习用电。

四、每位电工应认真学习有关知识,提高自己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力争不要发生事故,把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凡有事故发生,应做到沉着、冷静、及时、果断地去处理事故,分析事故,恢复正常供电。

文档为doc格式。

煤气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地下室内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浓度极限后,遇火花引起爆炸,造成着火或中毒。

2、地下室内交换设备(法兰、考克开闭气、管线、阀门因质量和焊接等)泄漏或破裂,引起煤气外溢造成爆炸、着火和中毒。

3、由自然灾害造成的破裂和泄漏,如雷击、台风、地震、洪水等。

4、超温、超压造成的破裂和泄漏。

5、垫片撕裂造成的泄漏。

6、压力容器未按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操作(如压力表接错、水封装置失效)。

7、转动部分不洁,摩擦产生高温,如交换考克缺油、润滑不好等。

8、停送煤气,清扫煤气设备,操作不当引起火花或抽堵盲板不符合规定,未采取防静电措施等。

9、在地下室区域吸烟、抢修和检修时违章动火,焊接时未按“十不烧”及有关规定动火。

10、外来人员带入火种。

11、穿带钉皮鞋进入地下室。

12、击打管道,设备产生撞击火花。

13、电器火花。

14、电器线路陈旧老化或受到损坏产生短路火花以及因超载、绝缘、烧坏引起明火。

15、静电放电。

16、雷击(直接雷击、雷电二次作用,沿着电器线路或金属管道浸入。

17、焊、割、打磨产生火花等。

1、控制与消除火源,严格控制设备质量与安装:

(1)地下室严禁吸烟、携带火种、穿带钉皮鞋进入。

(2)动火必须严格按动火手续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如准备黄泥、砂子、石棉布、消火器等)。

(3)地下室及走廊地区使用防爆型电器。

(4)使用不发火的工具(如铜质工具),严禁钢质工具敲打、撞击、抛掷。

(5)抽堵盲板作业时,严格按规定要求采取防静电措施。

(6)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7)对地下室所属的煤气管线、阀门、交换考克、压力容器等煤气设备,要按要求进行定期的检验、检测试压。

(8)对设备管线、机、泵、阀、仪表、报警器、监测装置等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9)有煤气泄漏的部位,高温部件要采取隔热、密闭措施。

(10)定期检查地下室煤气考克、交换考克的严密性,做火把及泡沫试漏工作。

(11)定期检查地下室各水封的严密工作,使水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12)定期检查地下室、煤气管线末端、放散管是否灵活好使、安全可靠。

2、加强管理、严格工艺纪律:

(1)地下室张贴各种危险安全提示标签。

(2)非本岗位人员严禁逗岗及进入。

(3)杜绝“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严守工艺纪律,防止生产控制参数发生变化。

(4)坚持设备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修时,必须做好确认与隔离工作(如安装盲板等)抽堵盲板时必须有专业防护站人员进行,要有防静电措施,煤气管道处理干净后,必须做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凡动火作业,必须报填动火作业申请单,并逐级批准)。

(6)检查有否违章、违纪现象。

(7)加强调火和煤气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3、安全设施要齐全完好:

(1)安全设施齐全(如安全走梯、消防设施、地下室水封及水封放散管、遥控装置)。

(2)煤气低压报警装置、交换等报警装置。

(3)进入煤气地区作业,必须携带可熄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后,应由事故单位、消防队和煤气防护站共同组成事故处理指挥部,并做出迅速、慎重、准确的处理事故方案,凡参加急救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能造成事故扩大。

1、凡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挂电话报告煤气防护站到现场急救,同时报告消防队到现场急救。

2、直径在150毫米以下煤气管道着火时,可直接关止阀灭火。

3、直径在150毫米以上煤气管道着火时,应停止有关单位的使用,接安装压力表,根据压力逐渐关阀门降低煤气压力,或根据火苗长短逐渐关阀门降低煤气压力,向管道内通入大量蒸汽灭火,但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50-100pa,严禁突然完全关止煤气闸阀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4、煤气设备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管道变形或断裂。

5、煤气管道内部着火,应封闭入孔,关闭所有放散管,用采样头和试验头向管道内通入大量蒸汽灭火。

(1)煤气闸阀、压力表、蒸汽或氮气头等,应派专人看管和操作。

(2)管道直径大于150毫米着火时,绝对禁止关止闸阀或封水封。

(3)管道内部着火,封闭入孔前,必须确认管道内无人后方可进行。

1、凡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挂电话报告煤气防护站到现场急救。

2、将中毒者迅速救出煤气危险区域,安置在上风侧空气新鲜处,维护好现场,指派专人接救护车,同时通知附近卫生所到现场急救。

3、检查中毒者的呼吸、心脏波动、瞳孔等情况,确定煤气中毒者的中毒程度,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和处理方法。

4、对于轻微中毒者,如只是头痛恶心、眩晕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附近卫生所治疗。

5、对于较重中毒者,如意识模糊、呼吸微弱、大小便失禁、口吐白沫等症状,应立即到现场补给氧气,待中毒者恢复知觉、呼吸正常后送附近卫生所或医院治疗。

6、对于严重中毒者,如意识完全丧失、停止呼吸等,应立即在现场施行人工呼吸,在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准用车送往厂外医院治疗。中毒者没有出现尸斑或没有医务人员允许不得停止一切抢救措施。

7、为了便于中毒者的呼吸,领扣、衣扣、腰带等应解开,湿衣服应脱掉。因而,冬季或初春、深秋季节,应对中毒者妥善保暖,以免着凉。

8、对于抢救中毒者的环境,应由事故发生单位指派专人维持秩序,保持清净以便于抢救。

9、凡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后,必须查明原因,并将立即处理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凡发生煤气事故,一般是煤气设备损坏,冒煤气或冒煤气后着火,因而,煤气爆炸事故发生后,一般接着而来的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煤气着火事故或者产生第二次爆炸。因此,处理煤气爆炸事故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凡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处理净煤气。

2、煤气爆炸后引起着火事故,按着火事故处理。

3、煤气爆炸后引起煤气中毒事故,按中毒事故处理。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倒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作业中超载、斜吊、拆卸安装过程中钢丝绳等连接件拉断、地锚拉脱,静置重大风货轨基地形陷变形等。

2.折塔事故大多发生在倾倒过程中,塔身于建筑物相撞,另外,当塔机遇钢轨用卡轨钳卡牢而严重超载时,由于塔机整体不能倾覆,载荷重力产生的弯矩大于塔身金属结构的刚度,使塔身屈服变形,于是造成折塔。

3.塔机背杆主要是由于过卷杨或过倾角等运行失误,导致起重暂被主卷扬机或变幅卷扬机拉起到垂直状态,然后越过塔顶砸落在塔身后面。

4.折臂主要是由于起重臂、平衡臂在外力作用下严重弯扭变形甚至折断,原因为背杆倒塔等意外事故,由于制造质量,安装不合标准如臂杆前端滑轮中心与塔身中心线偏移过大,吊载受力后偏移过大,吊载受力后偏扭折断。

5.塔机重物坠落事故是塔机吊载自空中坠落,其原因较多,如钢丝绳拉断,过卷杨造成吊钩撞翻,起重钢丝绳接头固定卡扣拉脱,卷样机制动器突然失灵以及三相动力突然缺一相等电气故障均可造成重物坠落。

1.超载、斜吊、过卷阳、国庆郊、过行程是人为原因,是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的直接结果,并且都以安全装置的失效为前提条件。

2.机件过度磨损和隐伤,是操作者检查保养不周所致。

3.自然环境影响大风刮跑属意外因素。

1.施工管理人员包括行政领导人员的安全技术障碍。施工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要把塔机安全工作当做大事来抓,要迅速提高塔机安全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设备管理人员的作用。

2.塔吊司机的安全心理障碍,其实质是技术障碍在塔吊司机心理的反映,存在侥幸心理,过于自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3.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职责方面的障碍,设备管理人员即要懂技术,又要有实践经验并保持稳定。

1.对于起重机拆装的工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证。

2.在作业前要了解起重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说明书所规定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进行作业,严禁对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拆装程序做好任何改动。

3.熟知起重机拼装活结体格拆装部件相连接处所采用的连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联接件尺寸、规定及要求。

4.了解每个拆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5.在安装或拆卸带轻重闭合平衡臂的起重机时,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在紧固要求有预紧力的螺栓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可读数工具,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预紧力值。

7.拆装起重机的电气国家规定的部门部分,必须按照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由持有国家规定的部门发给的电工操作证的正式电工或由他带领的电气徒工进行,严禁其他人拆装。

8.起重机作业中,司机除了对临时出现的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停机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例行保养,并按使用说明规定的部位、周期和润滑剂做好润滑。

9.起重机发生故障后,必须及时排除与维修。

10.在安装好的起重机的各部金属结构上安装或悬挂标语牌、广告牌等挡风物件。

11.做好其它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等的固定装置。

12.将起重机的和部分或电焊机地线相连。

13.将起重机的工作机构、金属结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等。

14.起重机上所使用的安全装置及各种仪表按有关规定,定期标定、维修、报废更新,不受起重机大修间隔时间的限制。

15.在安装(拆除)使用过程中需要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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