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专业19篇)

时间:2023-11-27 14:01:34 作者:字海

在组织中,规章制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起到了引导员工行为和保障工作效率的作用。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执行的成功经验和方法,供大家在实践中借鉴和运用。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校网站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网站和相关设备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校各处室、年级办公室接入的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校各处室、年级办公室接入的计算机,严禁安装病毒程序、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络中心通过学校网站不定期地发布病毒信息公告,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学校网络信息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网络中心做好网络安全的预防与管理。

5.学校网站服务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安全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好系统日志备份和管理,系统日志应至少保留半年。

6.学校所有部门和个人用计算机,一旦发现有被攻击的现象,应保护好现场,即时向网络中心报告,不得破坏现场。

7.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从事下列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

(一)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若发现该网站网页中所发表信息明显属于上述第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保证立即删除,保存有关原始记录,并向单位领导报告,在有关部门或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对本网站网页所传输的信息内容一时难以辨别是否属于上述第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立即报单位领导审核。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网站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职责分明。

二、网站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网络规章制度,不得使用校园网或通过校园网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坏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漏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得在网站发布有损学校声誉、煽动离散民心的信息。

三、网站应该及时更新已变化的信息,删除失效信息,不得提供虚假和欺骗信息。

四、年级、处室网页制作完成后,须经本部门领导、校行政办公室审核签字后,交到网络信息中心,上传到服务器。

五、注意维护网站安全性,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除。

六、注意备份网站数据,在不可抗灾难发生后能够尽快恢复网站服务。

七、注意网站防杀毒工作,避免病毒发作造成网站数据损坏。

八、加强网站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为网络用户严守个人秘密。

九、非网站人员不得使用网站服务器。网站工作人员加强服务器密码的使用和管理。避免发生密码失窃等安全事故。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信息化岗位管理,保证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校信息化岗位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制。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信息化岗位指承载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岗位,主要包括校办公室和校信息工作人员,以及负有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的信息安全员和兼职保密员。

第三条校信息化岗位安全和保密管理按照国家保密法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信息化岗位实行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岗位操作权限严格受岗位职责限制。除非主管领导批准,信息化岗位人员不得打听、了解或参与职责以外的任何涉及岗位安全和保密的内容。

第五条信息化岗位人员应保管好自己的信息系统操作口令,不定期予以更换。严禁向他人泄露自己的信息系统操作口令。因工作需要必须告知他人的,应在使用完毕后即时更换口令。

第六条信息化岗位人员使用的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必须有密码保护措施,工作中离开岗位时计算机应置于屏幕保护状态。计算机无人使用时不得置于上网状态。

第七条非经主管领导批准,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存有工作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外出。经主管领导批准携带便携式计算机外出的,应采取措施保证机内信息安全。携带外出的便携式计算机禁止留存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内容。

务的信息子系统(如网站)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按局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处理,并即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九条办公室应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提高校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与技能。

第十条校办公室负责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为此,应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信息化岗位人员使用的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应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病毒、木马等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按以下程序办理:

2、逐项取消其拥有的信息系统访问授权;

3、收回其使用的计算机存储介质,包括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

4、全部移交过程必须有完整的移交记录,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生效。

未完成以上程序,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不得办理离岗离职手续。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责令限期整改。引发信息系统运行异常、工作信息丢失损坏等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泄密事件的,根据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2.信息中心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帐号设置相应权限,并进行统一管理。永顺县灵溪镇连洞中学校园网站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永顺县灵溪镇连洞中学所有。网站内所有注册用户(包括管理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3.用户(管理员)对校园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我校如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我校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管理员)提供服务。

3.我校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用户的权利。我校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有协议、约定或特殊用户除外)。

4.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我校校园网站的基本政策。我校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

5.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密码,若需变更帐户须报网络中心审批,并遵循先销户,再变更的规则。用户(管理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学校网站管理员。

6.用户(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

7.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站(简称信息网站)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的发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信息网站是县人社局在互联网上设立的信息发布和查询的网站。

第三条本信息网的管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技术处理由县网管中心负责。

第四条本信息网站风格、栏目设置等内容由局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各局属各单位、股室研修后由办公室汇总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县网管中心通过技术手段实现。

第五条本信息网站的宗旨在于宣传国家和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以及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的其它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第六条本信息网站内容主要有:

(一)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介绍;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发布公告、通告、通报、通知等文件;

(四)发布工作动态、重大活动及有关会议情况;

(五)发布其他需要网发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本信息网站发布内容由各直属局及机关各股室负责提供。

第八条本信息网站内容必须真实、权威并具有时效性,同时还要符合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本信息网站设立网站留言,鼓励社会公众对本局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网站留言栏目由办公室按领导要求及时处理。

第十条下列信息不得本局域网站上发布:

1、涉密的信息;

2、人事、财务等方面的敏感信息;

3、不宜公开的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

4、机关内部事务和党务内部的事务;

5、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的管理事项;

6、其它不宜上网公开的信息。

第十一条本信息网站上载的信息内容必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附件1)后,经各股室(各直属局)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发布,发布时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挂登记表(附件2),信息上挂成功后将附件1、2交局办公室存档。

第十二条本信息网站的安全运行工作由县网管中心负责。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网站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操作规程。

二、网站安全管理人员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服务器上严禁进行与网站管理无关的操作。

三、网站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网站数据。数据损坏后均需及时检查,如出现错误要立即改正;发现网络故障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网站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五、未经管理员批准,严禁私自使用网站设备为私人或其他部门服务。

六、服务器主要数据如数据库、系统日志等由专人及时进行备份。根据工作需要,网站服务器管理配备专业系统管理员—名,负责系统数据备份、系统安全检查,系统相关参数的配置与软件安装。

七、系统管理员有权管理各服务器的用户密码、用户权限、ip地址等技术参数及必要的服务软件进行安装与设置,其他管理员不得修改相关的系统配置信息;未经许可,其他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在服务器上安装其他软件。

八、网络内各类服务器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秘密信息,仅供系统管理员所拥有,系统管理员当对各服务器的密码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九、发现有害信息时,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领导报告。

十、按照同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有害信息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十—、网站安全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计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十二、网站有关网络管理的口令为本中心信息网站重要机密,应定期或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并保证不泄露。

十三、对于调离人员严格办理调离手续,交回所有钥匙及证什,退还全部技术手册、软件及其它相关资料。及时更新系统口令和相关机要锁,撤销其用过的所有账号,立即撤销其出入安全区域、接触敏感信息的授权。

十四、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将追究直接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茨岩小学网站合法、正常、安全地运行,保护网站用户的利益,更好地为网站用户服务,特制订本网站用户管理制度。

1.茨岩小学网站用户是指登陆本站进行各种活动的网络资源使用者。

2.本站用户采用实名登记制度。

3.本站用户分为三类:

1)普通用户:是指没有注册或登陆而直接浏览本站的用户,不享有本站对本站用户的权益保护。

2)教师用户:本校教师用户,可以在指定模块中发表信息,但是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能发表。

3)管理员:相应的部门都设有网络管理员进行审核部门信息,他们具有直接发布信息的权利。

4.本站用户实行二级管理。主控中心设一名网站的系统管理员,教师用户的注册、管理与权限分配由网络系统管理员负责。

5.用户应对自己的用户名、密码负责,一旦注册成为茨岩小学网站用户,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安全,并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以随时根据情况改变密码,也可以结束旧的用户重开一个新用户。

6.用户隐私制度。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茨岩小学的基本政策。茨岩小学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茨岩小学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三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从合法服务程序。

2)保持维护茨岩小学的商标所有权。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7.用户单独承担网站信息发布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

1)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3)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县政务信息的公开,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各单位部门办公室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5、网管理员在经领导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上网人员应定期观注病毒信息,定期检测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管理员应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干部、职工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干部、职工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应当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干部、职工有义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络管理员应及时掌握网内网络运行情况,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除网管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网站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加强信息的及时公布与更新,充分发挥网站信息传播、资源共享、宣传引导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设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网站所需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网站管理员职责及要求

1、网站管理员要严格遵循岗位职责,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并力求网站内容丰富。

2、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内容更新,包括网站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发布。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或批准,网站管理员不得擅自改动网站主界面。

4、网站管理员要保证公司网站的正常运行,若发现网站运行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网站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时,网站管理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共同做好补救与维护。

第四条 网站内容的编辑审核

1、网站必须实时更新,发布的内容应充分展现公司生机勃勃的发展态势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充分发挥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不得传播低级庸俗和影响公司声誉、形象的内容。

2、网站管理员要及时与各类信息提供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政策法规,确保更新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公司原创新闻、公告、信息等需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

第五条 信息来源及更新

1、各信息提供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提供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交由网络管理员备存,以便网站管理员及时联系与沟通。

2、新闻中心、政策法规、企业概况由综合管理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内容要求每周更新,企业概况每年更新一次,信息提供者要具备敏锐的思维与洞察力,及时、准确的向网站管理员提供相关信息。

3、人事招聘、员工培训内容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4、产品介绍、客服内容由市场部负责提供(燃气及燃气器具销售价格、燃气相关收费标准等,收费价格调整时要及时更新)。

5、设备招标、原材料的采购信息由物资采供部负责提供,

6、工程招投标信息由规划建设管理部提供。

7、公司新闻信息的发布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发布,其他信息至少每月更新一次。

8、为保证网站内容更新的时效性,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日常工作。网站管理员可根据情况向相关部门索要新闻通讯或资料文件。

第六条 网站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1、各部门提供网站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涉及技术或其他保密内容,不得随意发布。

2、网站发布信息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发布。

3、网站管理员要保守相关机密,不得将密码泄露,不得擅自更改后台密码。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三、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四、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六、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七、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八、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九、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网站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操作规程。

二、网站管理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登录网站,进行管理。

三、网站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网站数据。数据损坏后均需及时检查,如出现错误要立即改正;发现网络故障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五、未经管理员批准,严禁私自使用网站设备为私人或其他部门服务。

六、服务器主要数据如数据库、系统日志等由专人及时进行备份。根据工作需要,网站服务器管理配备专业系统管理员—名,负责系统数据备份、系统安全检查,系统相关参数的配置与软件安装。

七、系统管理员有权管理各服务器的用户密码、用户权限、ip地址等技术参数及必要的服务软件进行安装与设置,其他管理员不得修改相关的系统配置信息;未经许可,其他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在服务器上安装其他软件。

八、网络内各类服务器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秘密信息,仅供系统管理员所拥有,系统管理员当对各服务器的密码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九、发现有害信息时,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领导报告。

十、按照同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有害信息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十—、网站安全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计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也危害七卜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十二、网站有关网络管理的口令为本中心信息网站重要机密,应定期或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并保证不泄露。

十三、对于调离人员严格办理调离手续,交回所有钥匙及证什,退还全部技术手册、软件及其它相关资料。及时更新系统口令和相关机要锁,撤销其用过的所有账号,立即撤销其出入安全区域、接触敏感信息的授权。

十四、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将追究直接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2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醋酸酐、硫酸、甲苯、盐酸。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采购。

生技科、各车间。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2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4.2.1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4.2.2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4.2.3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4.3.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4.3.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4.3.3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4.3.4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4.3.5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

4.3.6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进行核销。

4.4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4.4.1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4.2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4.3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4.4.4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

4.4.5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4.5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

4.5.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5.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一、目的。

为规范学校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学校实验所涉及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

2、药品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四、内容。

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学校保卫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学校保卫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6、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使用班级的使用计划凭出库单出库,采取“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7、药品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须一致,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向公安局缉毒大队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班级要按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

10、逐日检查由药品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有记录。

第一条各实验室须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管理档案。

第二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配备专用存放柜,严格出入库登记台账管理手续。

第三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只允许用于教学、科研实验。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私自储存、转让、买卖。

第四条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上报校办公室、保卫处和危化中心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各实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实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和用量),并备案。

第六条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的废渣、废液等废物,由各实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

第七条未按学校规定购置、使用和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统一采购:

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一采购,报批有关部门,获批后可购买;。

2.入库检查:

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3.贮存注意事项:

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

4.减少库存:

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5.预防措施:

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6.剧毒类专人专柜:

有毒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的的化学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要由专人专柜保藏。

7.废品处理:

保证作废的药品标识的清晰,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定期送至环保公司统一处理。

8.无标签处理:

无标签或标签掉的药品和试剂需要重新鉴定,贴标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废弃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或试剂。

危化品的检查、领用。

1.库房保管负责每月检查所有化学品的存放、标识、使用等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在贮存期内,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渗漏等情况,应及时整改。

2.药品的领取由保管具体负责,领用人领取药品后填写领用记录并签字。

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1.对于实验室领用后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于固定存放点;。

2.保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保证与“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接触;。

3.并做好防挥发、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

4.有毒的化学品,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对药品的使用及领取作详细记录;。

5.使用腐蚀性化学品时要注意个人的防护;。

6.禁止口尝、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触的方法鉴别化学药品或危险物质。

7.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严禁用嘴直接吸。

8.药品在器皿中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应放置在隔热石棉网上,轻拿轻放。

9.不能把浓酸、浓碱气化剂和有机物质放在一起,否则会引起爆炸和燃烧。

1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

六安市旅游委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景区安全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部门、员工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二、建立健全景区安全检查制度。进行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政策的情况、景区安全管理、安全条件、存在的隐患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2、对景区的环境、标志、安全设施方面进行检查;

3、对所属单位的安全机构、人员、职能、制度、经费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促使各单位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外,每年应定期进行2—4次群众性大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5、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检查要有台帐记录。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排除。

景区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训教育规定》的要求进行。特殊工种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旅游景区内有潜在危及游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在危险地段要安置防护设施以保证游客的安全。

五、景区内的缆车、高架索道、游乐等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并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运转。

六、要制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制订相对应的援救措施。景区内应备有常用应急药品,以便能及时为游客提供帮助。

七、景区必须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景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确保景区安全。

八、景区环境必须清洁、干净,及时清除旅游垃圾,保护景区不被人为污染。

六安市旅游委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是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旅行社员工安全素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游客与导游人员安全,特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规范事故的'处理为主要内容。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定期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现场具体示范操作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三、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上岗安全教育。

对新进旅行社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

(3)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程序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

(5)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

2、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每年必须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与培训活动,必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培训教育活动,并参加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3、各部门经理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员工、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只有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岗位或离岗后上岗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各个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2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500元罚款。

(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蜂产品,包括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蜂产品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特定要求,包括人力资源、前提方案、关键过程控制、检验、产品追溯与撤回。

本标准不适用于蜂胶产品生产企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工作时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如发现重要重大食品问题,立即上报辖区管理人员。

文档为doc格式。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确保xxxxx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合理、可靠、安全、高效地组织和管理xxxx网站,提高xxxx网站的服务质量,提高维护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作为维护和管理xxxx网站的依据。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xxxx网站系统的物理资产(包括:网络设备,主机设备,安全设备,监控设备等)、软件资产(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程序等)、数据资产(业务数据、网络系统、主机数据,应用程序数据等)以及网站系统的技术人员等。

本手册适用于xxxx网站的网络维护人员、系统维护人员、信息安全员及安全审计员等角色阅读。本手册由信息管理处修改和维护。

1.网站系统的所有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ids以及其他网络设备)应由专职网络维护人员负责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物理环境,并按照机房物理安全要求进行维护。

2.网络维护人员。

应对所有网络设备进行资产登记,登记记录上应该标明硬件型号,厂家,操作系统版本,已安装的补丁程序号,安装和升级的时间等内容。

3.网络维护人员应至少每天1次,对所有网络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各设备都能正常工作。

4.网络维护人员应制定网络设备用户账号的管理制度,对各个网络设备上拥有用户账号的人员、权限以及账号的认证和管理方式做出明确规定。

5.网络维护人员应制订网络设备用户账号口令的管理策略,对口令的选取、组成、长度、保存、修改周期以及存储做出规定;禁止使用名字、姓氏、电话号码、生日等容易猜测的字符作为口令,也不应使用单个单词或命令作为口令,组成口令的字符应包含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标点、控制字符等,口令长度要求在8位以上;不应将口令存放在个人计算机文件中,或写到容易被其它人获取的地方;对于重要的网络设备,要求至少每个月修改一次口令,或者使用一次性口令设备;若掌握口令的管理人员调离本职工作时,必须立即更改所有相关口令;用户账号口令应以加密方式存储,如md5方式。

时账号时,必须向信息管理处相关领导申请,在申请中写明开放临时账号的原因、时间、期限、对外部人员操作的监控方法、负责开放和注销临时账号的人员等内容,并严格根据安全管理机构的批复进行临时账号的开放、注销、监控,并记录备案。

7.网络维护人员应尽可能减少网络设备的管理方式,例如telnet、web、snmp等;如果的确需要进行远程管理,应使用ssh代替telnet,使用https代替http,并且限定远程登录的超时时间,远程管理的用户数量,远程管理的终端ip地址,同时按照“网络安全配置管理策略”中的规定进行严格的身份认证和访问权限的授予,并在配置完后,立刻关闭此类远程连接;应尽可能避免使用snmp协议进行管理,如果的确需要,应使用v3版本替代v1、v2版本,并启用md5等验证功能;进行远程管理时,应设置控制口和远程登录口的超时时间,让控制口和远程登录口在空闲一定时间后自动断开。

8.网络维护人员应及时监视、收集网络以及安全设备生产厂商公布的软件以及补丁更新,要求下载补丁程序的站点必须是相应的官方站点,并对更新软件或补丁进行评测,在获得信息管理处领导的批准下,对生产环境实施软件更新或者补丁安装。

9.软件更新或者补丁安装应尽量安排在非业务繁忙时段进行。操作必须由两人以上完成,由一人监督,另一人进行实际操作,并在升级(或修补)前后做好数据和软件的备份工作,同时将整个过程记录备案。

10.软件更新或者补丁安装后网络维护人员应重新对系统进行安全设置,并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

11.网络维护人员应及时报告任何已知的或可疑的信息安全问题、违规行为或紧急安全事件,并在采取适当措施的同时,应向信息管理处领导报告细节;并不得试图干扰、防止、阻碍或劝阻其他员工报告此类事件;同时禁止以任何形式报复报告或调查此类事件的个人。

12.网络维护人员应定期提交安全事件和相关问题的管理报告,以备领导检查。

13.网络维护人员应制订网络设备日志的管理制定,对于日志功能的启用,日志记录的内容,日志的管理形式,日志的审查分析做明确的规定。对于重要网络设备,应建立集中的日志管理服务器,实现对重要网络设备日志的统一管理,以利于对网络设备日志的审查分析。

14.网络维护人员应保证各设备的系统日志处于运行状态,并每两周对日志做一次全面的分析,对登录的用户、登录时间、所做的配置和操作做检查,在发现有异常的现象时应及时向信息安全工作组报告。

15.网络维护人员应通过各种手段监控网络的流量状况,当突发异常流量时,应立即上报信息安全工作组,并同时采取适当控制措施,并记录备案。

16.网络维护人员应至少每年1次对整个网络进行风险评估。

17.网络维护人员应至少每年1次对整个网络进行灾难影响分析,并进行灾难恢复演习。

1.所有主机设备应由系统维护人员负责管理,定期检查服务器主机的物理环境,并按照相关物理安全要求进行维护。

2.系统维护人员应对所有主机设备进行资产登记,登记记录上应该标明硬件型号,厂家,操作系统版本,已安装的补丁程序号,安装和升级的时间等内容。

3.系统维护人员应至少每天1次,对所有主机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各设备都能正常工作。

4.系统维护人员应对各个主机设备上拥有用户账号的人员、权限以及账号的认证和管理方式做出明确定义,并定期进行审查,在发现有可疑的用户账号时进行核实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在用户权限的设置时应遵循最小授权和权限分割的原则,只给系统用户、数据库系统用户或其它应用系统用户授予业务所需的最小权限,应禁止为所管理主机系统无关的人员提供主机系统用户账号,并且关闭一切不需要的系统账号。对两个月以上不使用的用户账号进行锁定。同时对主机设备中所有用户账号进行登记备案。

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我乡门户网站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和信息顺畅传递,促进我乡学校管理信息化的发展,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溪市乡中心学校”门户网站。

第三条、“小溪市乡中心学校”网站的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四条、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小溪市乡中心学校负责制定网站建设、审定总体方案、全面协调建设工作及网站内容的审核。

第六条、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由工作小组负责,对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对口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电子邮件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七条、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信息采集。

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二)信息发布。

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3、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由中心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上传,并做好相关材料的造册保存。

第八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九条、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措施,消除病毒感染和扩散的隐患;

(二)配置经公安机关认定合格的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经常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

(四)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防病毒教育。

第十一条、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必须遵循此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网站工作人员要根据各部门、各学校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第十三条、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十四条、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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