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是双方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将某项权益或财产无偿或有偿转让给对方的书面协议。在起草转让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是对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进行的投资开发建设项目。那么签订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开户行:账号:
乙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开户行:账号: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合作双方协商解决。
1.4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本协议当事人通过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组织销售。
1.6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1.8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以作为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元,以作为出资。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预决算部等部门。
2.2项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由方选派人员担任),副总经理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总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总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总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综合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综合部设经理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工程前期部的职责:
工程前期部经理的职责:
2.5工程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工程部设经理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销售部的组成: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财务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财务部设经理人,财务部的职责: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工程预决算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工程预决算部设经理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分配办法。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分配办法。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合作项目发生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分配办法。
3.5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分配办法。
3.6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销售费用分配办法。
3.9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分配办法。
4.1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出资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受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根据《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2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4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6.5资金收还方式:
第七章:土地概况。
7.1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地块位置:。
2.地块总面积:。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积:。
5.容积率:。
6.建筑密度:。
7,绿地率:。
8.规划建筑面积:。
7.2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甲方以该块土地进行出资的,甲方的实际出资额地按每亩元进行计价,并以次数额作为甲方的实际出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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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作开发及项目转让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____________地块1亩,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__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__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______________。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_____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 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__________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_________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共2页,当前第1页12。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11.2.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绿地率;。
(4)限高:
(5)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6)地上面积:平方米;。
(7)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
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详见附件清单);。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作开发和项目转让合同模版
会计处理如下:公司以分配利润为目的合作,一般应与对方协商成立非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项目部),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派员参与管理,可以任何一方的名义开设银行专户,在会计核算上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采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利润分成。
假设以甲公司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会计处理为:
1.项目部接受投资方按股份比例投入土地款及前期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专户。
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同时,甲公司在投入资金时:
借:应收账款——项目部。
贷:银行存款—一般结算户。
2.开发产品预售时:
借:银行存款——专户。
贷:预收账款。
5.预缴税款时以甲公司名义申报。
按月计提预交营业税时:
借:待摊费用——预交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按季计提预交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项目部单独编制有关财务报表,但由于该项目从拍卖土地、立项、领取预售证等都足以甲公司名义办理,对外仍属于甲公司开发的项目之一,因此必须将项目部的财务报表与甲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将两张报表相同的会计项目金额相加,把甲公司的“应收账款——项目部”与项目部的“其他应付款——甲公司”抵销。
6.结转收入、成本并形成项目利润,交纳所得税后,对投资方分配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7.项目部业务结束,将全部资产、负债与甲公司(母公司)并账。
税务处理:
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文件,其中就合作建造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在以分配项目利润为目的合作建房方面,强调了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
虽然合作各方没有另外单独成立法人公司,部分合作者没有成为法律形式上的股东,但是由于双方实质上足共同投资、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共享利润的投资行为,因此,所得税上可以按照实质性投资收益进行税收处理。如果税收上不作为投资处理,那么就只能作为资金借贷关系处理。合作方投资收回的利润,视同借款利息收入;房地产企业就可以将分配的利润,作为利息支出,按税法规定税前列支。
《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同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投资方取得该项目的营业利润应视同取得股息、红利,凭开发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根据以上规定,先以开发企业为所得税纳税人,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剩余税后利润才可以进行分配,即先税后分。而且,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因接受合作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同样,合作投资方也不必将利润分配视为利息收入,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征税。
对合作者分配的利润,尽管不是实际的法定股东投资者,但是还是作为股息所得征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特殊业务税务风险防范--合作开发的会计核算与税务风险。
固定收益(实际为债权性投资)——按利息处理。
分配利润(注意投资主体,如果为个人需代扣个税)——按股息红利。
(3)合作双方共同申请立项——在办理分配所得的房屋初始登记申请手续时,应先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3、提供土地方收取固定收益的定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5号)第24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作建房风险很大,风险有两个:一是股东合作不下去的风险;另一个的就是税务风险。合作建房常见有两种方式:一是甲方拥有土地,乙方拥有资金及资质,乙方立项,合作建房,然后分房子或者甲方提取固定利润;二是甲方拥有土地,也拥有开发资质,乙方拥有资金,合作建房,然后分房子。基本操作模式是:(1)以甲方为主体开发,实际由乙方运作;(2)乙方将资金投入到甲方,乙方提取固定利润或分配利润。
国税函[2005]1003号,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方提供所需资金,以甲方名义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行为,不属于合作建房,不适用国税发[1995]156号第十七条有关合作建房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国税函[2005]1003号主要是针对乙方的,如果乙方提取固定利润,就相当于借款给甲方,当然就不是合作建房。对于甲方来说,只要甲方提取固定利润的模式,无论是甲方立项,还是乙方立项,都不影响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
4、挂靠经营。
例:a房地产开发公司受让了某破产企业的一宗土地,各项开发审批手续都已办齐,但迟迟未能动工。b建筑企业以3000万元的价格将a公司一部分土地进行开发,为了方便,建筑公司以a公司的名义进行开发,所以土地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目前所开发的商品房也已开始预售。但最近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开发公司所取得的售房款均未确认收入,而是全额转给了建筑公司,且开发公司账务中未见开发项目支出票据。经过询问得知,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价款是b直接对外结算,票据直接开给了建筑公司,或者是发票虽开给开发公司,但最后也转给了建筑公司,即该项目实际是由建筑公司开发运作。
税务机关认为:虽然开发公司转让给建筑公司的土地未办理过户手续,但按照国税函〔2007〕645号,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
在此基础上,检查人员认定:开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建筑公司未缴纳契税;建筑公司开发房地产所取得预售收入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要求企业尽快整改,补办相关手续,规范运作。
5、联合开发的会计核算。
分配开发产品的处理:2008年2月,甲房地产公司在开发南苑小区的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吸收乙公司投资900万元,丙公司投资300万元,三方约定,房产建成后,乙公司可得3000m,丙公司可得1000m,剩余归甲公司所有,当年11月南苑小区开发完成。假如“首次分配”时,能够计算出计税成本为2800元/m。
2231号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在首次分配开发产品时,如该项目已经结算计税成本,其应分配给投资方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与其投资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未能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乙、丙公司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也不属于代建性质,只是定向销售的客户,因此,会计处理为:
1)收到乙、丙公司投入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1200万。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900万。
——丙公司300万。
2)分配开发产品时。
借:经营成本1120万[(1000+3000)×2800=1120万]。
贷:开发产品1120万。
同时结转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乙公司900万。
——丙公司300万。
贷:经营收入1200万。
3)计提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66.6万。
1200-1120-66.6=13.4万元应计入甲公司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1)收到乙、丙公司投入资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1200万。
贷:预收账款1200万。
2)根据税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时需交纳营业税。
借:待摊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66.6万。
3)待计算出计税成本,结转收入、成本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贷:待摊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66.6万。
借:所得税45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5万。
※以分配利润为目的的合作。
案例:甲、乙公司均属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甲公司名义通过拍卖方式取得一块土地,并以甲公司为主体联合乙公司共同开发,双方约定不成立独立法人公司,共同投资,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甲公司股份比例占60%,乙公司股份比例占40%。
31号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同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
应成立非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项目部),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派员参与管理,以甲公司名义开设银行专户,在会计核算上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采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利润分成。会计处理为:
1)项目部接受投资方按股份比例投入土地款及前期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专户。
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乙公司。
同时,甲公司在投入资金时。
借:应收账款——项目部。
贷:银行存款——一般结算户。
2)在领取“四证”后,以甲公司名义用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物取得银行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3)支付土地价款或工程款时。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专户。
4)开发产品预售时。
借:银行存款——专户。
贷:预收账款。
5)预缴税款时以甲公司名义申报,按月计提预交营业税时。
借:待摊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按季计提预交所得税时。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月末,项目部单独编制有关财务报表,但由于该项目从拍卖土地、立项、领取预售证等都是以甲公司名义办理,对外仍属于甲公司开发的项目之一,因此必须将项目部的财务报表与甲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将两张报表相同的会计项目金额相加,把甲公司的“应收账款——项目部”与项目部的“其他应付款——甲公司”抵消。
6)结转收入、成本并形成项目利润,交纳所得税后,对投资方分配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7)项目部业务结束,将全部资产、负债与甲公司(母公司)并账。
6、代建业务的会计核算。
代建工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就收取的代建手续费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如不同时符合下述条件,应按照国税函[1998]554号的规定,受托方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由委托方自行立项;
2)不发生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转移;
3)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单独收取代建手续费(或管理费);4)事先与委托方订有委托代建合同。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
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
4.
2.2处理;。
4.
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
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
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
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____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
6.
1.
1):
6.
6.
1.2;。
6.
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
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
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
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
2.2《工程监理合同》;。
8.
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
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
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
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
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
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甲方应按本合同第。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
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1.1甲方违约责任。
1
1.
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
1.
1.2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九条。
9.1款至。
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
1.
1.3甲方没有1。
1.
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
第九条。
9.6至。
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
1.2乙方违约责任。
1
1.
1
1.
2.2乙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____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
1.
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____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
附件。
(二)。
附件。
(三)。
附件。
(四)。
附件(。
五)。
附件(。
六)。
甲方:
住所:开户行:
账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第一条总则甲方和乙方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各方充分协商,就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项目位置:该位置位于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___。(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
2.项目性质:该项目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第四条甲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已履行的有关法律手续。
1.甲方以______式取得该项目睥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算,为________年。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
6.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第四条所列各项法律手续和证件同时转移给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时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二)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予以赔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罚没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
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转让费用总计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币)_____万___千____百___拾___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1.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币)____万___千____百____拾___元。
6.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
第六条所列总费用向甲方全部付清。
第八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项目转让后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____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在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承担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
第十条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转交各项证件: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转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可以拒交有关证件。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供参考,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2.负责该小区规划的开闭所、煤调站、供热点或锅炉房、电话支局等至该项目红线边缘的管线位置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小区规划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地块的拆迁及清理,完成为施工临时水、电工程所需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以及施工道路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费用。
4.供电: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电的开闭所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5.煤气或天然气: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气的中低压调亚站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6.通讯: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提供通讯的模块局或电话支局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7.负责____市热力干管至小区势力交换站或锅炉房包括交换站或锅炉房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8.负责完成小区市政管线(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昆邻的规划路上,为该项目预留所需管线接口,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9.负责规划道路引线延伸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的工程,并承担其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
第十四条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
第十五条乙方责任。
1.经确认,除另有协议的外,继续履行甲方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已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2.为办理有关证件的转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
第十条规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乙方。
(2)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
第七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
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因执行协议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文字本协议文本用中文写成。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2;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附件。
(二)附件。
(三)附件。
(四)附件。
(五)附件。
(六)甲方:
住所:开户行:
账号: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1.项目位置:该位置位于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___。(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
2.项目性质:该项目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第四条甲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已履行的有关法律手续。
1.甲方以______式取得该项目睥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计算,为_______年。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
6.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一)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各项法律手续和证件同时转移给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时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二)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1.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予以赔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罚没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
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转让费用总计。
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币)_____万___千____百___拾___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1.乙方须在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币)____万___千____百____拾___元。
6.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列总费用向甲方全部付清。
项目转让后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在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承担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
第十条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转交各项证件:
1.在____年_____月____日向乙方转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在____年_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可以拒交有关证件。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供参考,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2.负责该小区规划的开闭所、煤调站、供热点或锅炉房、电话支局等至该项目红线边缘的管线位置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小区规划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地块的拆迁及清理,完成为施工临时水、电工程所需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以及施工道路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费用。
4.供电: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电的开闭所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5.煤气或天然气: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气的中低压调亚站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6.通讯: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提供通讯的模块局或电话支局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7.负责城市热力干管至小区势力交换站或锅炉房包括交换站或锅炉房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8.负责完成小区市政管线(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昆邻的规划路上,为该项目预留所需管线接口,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9.负责规划道路引线延伸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的工程,并承担其费用。
10.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地块红线内树木的有关资料,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
第十四条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
第十五条乙方责任。
1.经确认,除另有协议的外,继续履行甲方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已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2.为办理有关证件的转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十条规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文写成。
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附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各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__________地块__________亩,合__________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___亩,计___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___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律师法律服务费、提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__________(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__________。
(1)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__________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__________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__________;。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_____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__________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_________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___份。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________%,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__________%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土地使用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______亩,合_______平方米商住用地。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___亩,计___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___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________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______%,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______%之后剩余的_______%)如数付清给甲方。
自乙方将转让款的_________%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_______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2;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住所: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注: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若需通过转账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账户:
第四条委托公证、房产手续等相关费用:
1、办理授权委托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收费标准由。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属于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中允许交易的房屋,且在本合同所涉及的交易中,甲方对该房屋拥有完整的处分权。
注:房产在银行设定抵押情形除外。
3、甲方转让房屋属共同共有的,在办理房产授权委托公证手续或产权变更登记时,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全体共有人同意转让。
7、甲方须于日内,在年月而给乙方,并于方承担违约金贰万元,逾期超过三日仍未搬迁,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甲方应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百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直接通过公证处公证程序清点甲方房间物品并存放后,直接搬迁。对此约定甲方没有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银行按揭贷款,导致银行行使抵押权,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购买房屋性质为转按揭,乙方必须按时交付银行月供,月供逾期交付,造成甲方被列入银行不良信誉记录,影响其在银行贷款资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乙方所交所有款项不予退回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对此约定乙方认可并无异议。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该房屋转让总价款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办理授权或过户手续之前甲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再次转让第三人或单方与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双倍退还给乙方定金。
4、甲方转让房屋后如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致使乙方受让该房屋的权利受限,乙方有权在银行行使抵押权作为第二抵押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甲方不持异议;在乙方付清该房屋的贷款之前,且乙方正常履行以上约定时,甲方不得恶意挂失指定用于还款的号房款储蓄卡或存折和恶意声明购房合同、票据等丢失。
5、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向甲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合同的,按合同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给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法《佣金确认书》中应付佣金,对此约定三方均无异议。
7、未办理产证的房屋,契税、维修基金由甲方自行承担,对此约定甲方均认可无异议。
第七条甲乙双方为丙方签署的《佣金确认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合同签署地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与房产局备案登记的制式合同约定房屋转让价格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约定转让价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该房屋办理完转让手续后,交钥匙之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交钥匙之后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私人房地产位于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五居委阳安西街,房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共计545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的房屋及国有土地452.63平方米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以价格58.8万元(大写:伍拾捌万捌仟元整)出售给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望双方共同信守如下协议:
一、付款方式:
1、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付总价额的70%(41.16万元),(大写:肆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以乙方的银行转帐凭证及甲方的收据为证。
2、余款在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付清,余款为17.64万元(大写:壹拾柒万陆仟肆佰元整)。
3、房地产转让合同签定之日,乙方首付款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在20—25天内办理完各种房地产转让过户手续。
二、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须在一月内将房地产交给乙方。
2、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门面出租一事应由乙方负责出租,先期出租门面费用应从乙方所支付的房款中扣除。
3、自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随意改变、拆除和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水电气管、门窗、门盒等)。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将一切房地产手续办理齐全过户给乙方。
5、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将水电气过户到乙方。
6、在交房时甲方应将房屋上方的高压电线拆出。
三、违约责任:
本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合同中的任意一条,否则必须付给对方违约金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并赔付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于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签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转让方)签字:乙方(受让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绿地率;。
(4)限高:
(5)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6)地上面积:平方米;。
(7)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
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详见附件清单);。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