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模板16篇)

时间:2023-10-31 21:17:19 作者:文轩 最优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模板16篇)

转让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并达成合理的交易条件。以下是几个经验丰富的法务人员推荐的转让合同样本,供你学习和参考。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8.1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8.3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13.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15.4方愿以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

协议书。

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本协议书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份,副本各方各执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签定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地块1亩,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亩,计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在甲方收到定金时先支付5万元律师服务费,余款95万元在乙方付首期转让款并办妥产权转让过户手续之日付清。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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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方和乙方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各方充分协商,就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1.项目位置:该位置位于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___。(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

2.项目性质:该项目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第四条甲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已履行的有关法律手续。

1.甲方已______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日计算,为____年。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一)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各项法律手续和证件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时间向乙方转移,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时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二)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予以赔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罚没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

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转让费用总计。

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币)_____万___千____百___拾___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1.乙方须在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币)____万___千____百____拾___元。

6.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列总费用向甲方全部付清。

项目转让后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在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承担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

第十条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转交各项证件:

1.在____年_____月____日向乙方转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在____年_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可以拒交有关证件。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供参考,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2.负责该小区规划的开闭所、煤调站、供热点或锅炉房、电话支局等至该项目红线边缘的管线位置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小区规划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地块的拆迁及清理,完成为施工临时水、电工程所需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以及施工道路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费用。

4.供电: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电的开闭所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5.煤气或天然气: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气的中低压调亚站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6.通讯: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提供通讯的模块局或电话支局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7.负责城市热力干管至小区势力交换站或锅炉房包括交换站或锅炉房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8.负责完成小区市政管线(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为该项目预留所需管线接口,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9.负责规划道路引线延伸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的工程,并承担其费用。

10.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地块红线内树木的有关资料,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

第十四条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

第十五条乙方责任。

1.经确认,除另有协议的外,继续履行甲方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已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2.为办理有关证件的转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十条规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文写成。

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附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开户行:

账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______________。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_____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 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__________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_________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共2页,当前第1页12。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11.2.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绿地率;。

(4)限高:

(5)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6)地上面积:平方米;。

(7)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

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详见附件清单);。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作开发和项目转让合同模版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元氏县光宇家苑住宅楼。

地址:

元氏县东关村。

二、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4.8亩,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地。土地用途:住宅。其中。

亩已经办理土地证,土地证号:。

另外。

亩未办理土地证,土地出让合同号:

2、该片土地使用权人为:石家庄光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土地四至:

三、项目规模与现状。

1、规模。

:元氏光宇家苑项目拟建一栋地上16层,地下一层的高层住宅,家住面积12083。

平方米。

2、现状:工程已施工至地上5层,院内路面硬化完毕,车库15间主体已建成。

四、合作方式。

1、乙方以甲方名义,使用甲方资质,对此工程继续开发建设。

2、甲乙双方分别派员组成光宇房地开发有限公司元氏项目部,甲方派员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办理手续,其他人员全部由乙方指定,负责项目的全部管理。

3、协议签订后,乙方分期付甲方项目转让费800万元,乙方享有项目全部收益。

五、债权债务处理。

1、协议签订前,光宇家苑项目前期建设中所有的债务由甲方全部承担。

2、在此协议签订后,双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各自义务承担相应债权债务。

3、双方债权债务不能相互影响。甲方承诺本项目之外产生的债权债务与本项目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付款方式。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后,乙方付甲方总额800万元的前期成本和土地款,分以下三个阶段付清。

1、在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分别派员组成光宇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元氏分公司项目部,组建后该项目由乙方全权负责,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现有手续交接完毕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400万元。

2、在此项目所有手续完善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350万元。

3、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余款50万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取得本协议规定的由乙方支付的项目转让费。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后续经营建设,对乙方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

3、甲方在协议时间内清理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债权债务,保证该项目用地、房屋无任何纠纷,所有关联人对该地块开发无异议,并确保该项目用地、房屋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及其他权利瑕疵。

4、协议签订后,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职责并导致协议终止时,三日内退还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全部资金并承担一定的损失。

5、甲方对项目涉及的设计、施工(已完成部分)、监理、审图及其他涉及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手续付有全部责任,保证现状、设计图纸、手续三者相一致且完备。

6、甲方允许乙方开设专户,用于本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甲方不予干涉。

7、甲方保证乙方6月1日进场,7月1日完成开工手续。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接手本项目并承担项目的整体经营管理;。

2、乙方享有整个项目的全部收益;。

3、乙方保证项目的经营行为不损害甲方利益;。

4、乙方保证按时支付本协议规定的项目转让费;。

5、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各项手续的办理事宜。

6、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方全部承担。

7、项目竣工后,物业管理等后续服务由乙方负责。

八、利润分配及财务管理。

该项目合作中全部资金由乙方出资,甲方不承担工程的税收和任何其它管理费用。在合作开发过程中,甲方应协助乙方建立此项目的会计账,完成税务核算,该项目的收入支出均由乙方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即可执行。

九、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开发、经营管理过程中,均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均不得损害公共和对方的合法权利。

2、双方必须就各自派出人员的个人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如发生因个人违法、违规、恶意操作使项目受损,双方协商可通过适当途径追究个人的经济与法律责任,派出方同时也必须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正常销售及其他经营困境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相当于乙方已经投入资金两倍的罚金。

3、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需在5日内将乙方的前期所有投入双倍退还乙方。

2、由于乙方行为对甲方经济、名誉造成损害,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视造成的损害后果,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当于损失额两倍的罚金。

3、由于一方原因导致对方受到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由该方双倍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执行,如有争议双方均可提请司法诉讼。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

1.甲方将于2011年。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合作开发。

以甲方公司名义参与土地挂牌、建设、运作,此地块属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

甲方同意提供依前述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总价款为3200万元,甲方出资2176万元,占68%股份,按股份享受利润分成或承担风险;乙方同意出资1024万元,占32%股份,按股份享受利润分成或承担风险,双方合作开发建房。

第二条。

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筹集,一方资金不到位或不足部分,重新计算分成比例。

第三条。

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建设同地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比例负责并承担。

第四条。

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与建筑招标、施工监督由双方共同负责。

第五条。

管理人员的构成合作双方共同指派人员组成的项目部以董事会形式存在,其中甲方指派董事长一名副总经理一名,乙方指派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一名。其他人员由社会招聘,共同管理。

第六条。

财务制度。

例会制度、财务制度根据工作进展一并建立,项目部的进、支财务状况由双方共同管理。

第七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为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不得将本项目土地、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或其他形式的担保等等。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18:15:34。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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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如果我方为出让方,则应该做以下工作。

5)办理其他根据有关政府部门要求需要办理更名或备案的手续。

如果我方为受让方,应审查以下内容。

1)转让方是否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或房地产权证;

2)转让方是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项目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的,房屋建设应达到开发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4)转让人是否是项目所有人。

2、合同中所应注意的事项。

1)转让项目已有的各种政府批文均必须在合同中列明,包括立项和规划批文等;

2)项目转让应符合开发不同阶段的政府有关允许转让的条件;

10)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方式转让的,应约定:项目公司概况、股权转让比例、价格、支付方式,现有资产的认定,需出示原公司股东会决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1)万顺(湖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湖南开元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转让纠纷案——双方失误原因:出让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且未完成项目开发投资总额的25%,违反了国家的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

2)黑龙江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转让合同纠纷上诉案——受让方失误原因:签订合同时未考察签约人是否为项目的权利人,也未深入了解出让项目的具体情况。

3)《房地产项目转让的若干法律问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应具备以下条件:(1)转受让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但受让方受让项目后作自用情形的除外);(2)转让方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或房地产权证;(3)转让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项目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的,房屋建设应达到开发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土地使用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______亩,合_______平方米商住用地。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___亩,计___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___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________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______%,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______%之后剩余的_______%)如数付清给甲方。

自乙方将转让款的_________%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_______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目前,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调整期,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已成为当前房地产项目转让中较为普遍的手段。房地产项目转让。

合同。

怎么写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地块1亩,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亩,计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绿地率;。

(4)限高:

(5)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6)地上面积:平方米;。

(7)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

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详见附件清单);。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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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房地产的项目要转让,那么你知道怎么拟定房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吗?请看下面: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

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

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

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2;。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

(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2;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住所: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2;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附件。

(二)附件。

(三)附件。

(四)附件。

(五)附件。

(六)甲方:

住所:开户行:

账号: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方和乙方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各方充分协商,就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项目位置:该位置位于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___。(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

2.项目性质:该项目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第四条甲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已履行的有关法律手续。

1.甲方以______式取得该项目睥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计算,为_______年。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一)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各项法律手续和证件同时转移给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时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二)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予以赔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罚没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

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转让费用总计。

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币)_____万___千____百___拾___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1.乙方须在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币)____万___千____百____拾___元。

6.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列总费用向甲方全部付清。

项目转让后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在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承担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

第十条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转交各项证件:

1.在____年_____月____日向乙方转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在____年_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可以拒交有关证件。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供参考,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2.负责该小区规划的开闭所、煤调站、供热点或锅炉房、电话支局等至该项目红线边缘的管线位置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小区规划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地块的拆迁及清理,完成为施工临时水、电工程所需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以及施工道路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费用。

9.负责规划道路引线延伸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的工程,并承担其费用。

10.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地块红线内树木的有关资料,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

第十四条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

第十五条乙方责任。

1.经确认,除另有协议的外,继续履行甲方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已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2.为办理有关证件的转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十条规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文写成。

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附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各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送达方式。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地块1亩,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亩,计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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