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名著读后感大全(19篇)

时间:2023-12-04 18:54:15 作者:QJ墨客

当我们完成一本书的阅读后,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回顾和梳理书中的重点和亮点,对自己的阅读成果进行总结。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这些作品不仅有很高的文学价值,还带给我们许多思考和启示。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作文

全书的前3/4,一直不待见凯蒂,心想这样一个平庸的女人为什么不接受那么爱她又聪慧、仁爱的瓦尔特呢?直到瓦尔特临死时,她几乎乞怜的恳求他的原谅时,终于明白了,之前的她不过就是一个脆弱(如她自说)、贪婪、虚荣又愚蠢的女人,从小到大的环境、家教,让她渴望被瞩目、被重视。或许是母亲强势且自私的爱,或许是貌合神离的姐妹之情,以及从未体会过的父爱,让凯蒂那么渴望被肯定和被爱。

而瓦尔特内敛、含蓄却深沉的爱并不被凯蒂懂得,她要的是如查理那般直接了当、热情如火的表达,即便是口蜜腹剑也甘之如饴。一开始的凯蒂,无论从眼界、心胸、气质都无法理解瓦尔特的世界。所以她鄙弃之,把一切对生活的不满都归结于他对她的爱。看似无理,细思却是人之常情。

凯蒂的蜕变与成长源于太多因素。被伤害之后的绝望中,她渐渐醒悟情爱的虚无;在修道院的.所见所闻,使她一次次被修女们的信仰冲击,从而意识到自我的匮乏与残缺;在与韦丁顿一次次的交谈中,她又惭愧的发现自己是何等的目光短浅与卑劣无知。

瓦尔特有意的摧毁,却成就了凯蒂的觉悟。

“死得却是狗”,瓦尔特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已然意识到自己的错,也明白自己的死于任何人是最好的结果。

我在全书的最后几章,仿佛在凯蒂的身上看见了拉里的影子,或许又有些许索菲的面目。同样是在寻找,同样都在经历了无法言明的神秘体验后渐渐醒悟,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而回过头看,一开始的凯蒂又何尝不带有伊莎贝尔的样子呢?但比起《刀锋》,《面纱》更加现实,也更让我信服。

最后,毛姆借凯蒂对贾斯汀先生的那一番话,道出了全篇的意义,我们曾因愚蠢而犯下的错,和那些不得已经历的磨难,或许并非没有意义,它让我们看清了那条本就存在,却一直被心灵的雾霭遮住的路,并会心怀悲悯的一直独自走下去。

最后,那个曾让我不止一次讥讽和怜悯的凯蒂,用她自己决绝的方式与坦荡的心,让我对她肃然起敬。相信她的孩子,一定会像她期许的那样,成为一个自由、独立的人。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作文

凯蒂的成长之路,正如瓦尔特所说,她是个庸俗,浅薄,虚荣的女人。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充分利用自己的美貌,与瓦尔特结婚只是为了不落在妹妹后面,婚后出轨了唐生还毫无内疚,甚至觉得与瓦尔特发现了大不了和他摊牌。可是瓦尔特太爱她了,即使知道妻子的本性及所有缺点还是深爱着她,发现凯蒂和唐生出轨后,给了凯蒂两个选择,要么唐生能够马上娶她,要么随自己去霍乱之城救死扶伤。

其实这根本不算是选择,让凯蒂看清了唐生,瓦尔特看的很透。最佩服的是瓦尔特始终理智的头脑,虽然他最初没打算和凯蒂活着回来。我想没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带绿帽子,尤其是被深爱的女人带绿帽子。在霍乱中,他们经历了无数,也让凯蒂真正认识了她的丈夫瓦尔特,她始终觉得她不爱瓦尔特,现在也不爱唐生了,当她以为自己得了霍乱时,她第一个想到的是瓦尔特,她对这个男人还是依赖的。

瓦尔特离世,凯蒂住到了唐生夫妻家,我很不能理解,多讽刺啊。当唐生的花言巧语向她袭来,她发现她还是爱这个男人的。而此时她却不能安然接受,她这样如何面对刚刚逝去的瓦尔特,如何面对待她很好的唐生之妻。是的,凯蒂变了,她不在只为自己考虑了。

当凯蒂回到英国,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的父亲也即将离开去开始新的生活。凯蒂不再是自私的为自己考虑,她理解父亲,也原谅了母亲对她所谓的教育。

在经历了种种,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关键是肚子里的孩子,又是新生的一代,相信凯蒂最终会将她教育好。

这大概是最好的结局,即使我觉得对瓦尔特十分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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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纱名著读后感作文

《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举国上下沉醉在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这时期从表面看来,好像太平无事,但骨子里各种社会矛盾正在加剧发展,整个王朝已到了盛极而衰的转折点。

在康熙、雍正两朝,曹家祖孙三代四个人总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接驾的阔差。曹雪芹生长在南京,少年时代经历了一段富贵繁华的贵族生活。但后来家渐衰败,雍正六年(1728年)因亏空得罪被抄没,曹雪芹一家迁回北京。回京后,他曾在一所皇族学堂“右翼宗学”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境遇潦倒,生活艰难。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酒常赊”。《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创作的。创作年代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

开卷第一回第一段《作者自云》即是曹雪芹自序。在这篇自序中,曹雪芹以真实身份出现,对读者讲述写作缘起。据他自述,他是依托自己早年在南京亲历的繁华旧梦而写作此书。因流落北京西郊,碌碌无为,一事无成,猛然回忆起年少时家里所有的女孩儿,觉得她们的见识才气远远超过自己,不禁深自愧悔。祖上九死一生创下这份家业,自己身在福中,却不务正业,不听从父母老师的管教,以致长大后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曹雪芹将这段经历和悔悟写成小说,就是要告诉读者,虽然自己罪不可免,但那些女孩儿都是生活中实有其人,万不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使她们的事迹湮灭无闻。一念及此,心旌荡漾,一切困难都不在话下。何况乡野生活悠闲自在,风光宜人,更令他思如泉涌,下笔如神。曹雪芹自谦才疏学浅,只得用市井白话来写这部小说,意在为那些女孩儿立传,排遣自己的苦闷,兼以供读者把玩赏析。

《红楼梦》是一部内涵丰厚的作品,《好了歌》和《红楼梦十二支曲》提示着贾宝玉所经历的三重悲剧。作者将贾宝玉和一群身份、地位不同的少女放在大观园这个既是诗化的、又是真实的小说世界里,来展示她们的青春生命和美的被毁灭的悲剧。作品极为深刻之处在于,并没有把这个悲剧完全归于恶人的残暴,其中一部分悲剧是封建势力的直接摧残,如鸳鸯、晴雯、司棋这些人物的悲惨下场,但是更多的悲剧是封建伦理关系中的“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所造成的,是几千年积淀而凝固下来的正统文化的深层结构造成的人生悲剧。小说描绘了上至皇宫、下及乡村的广阔历史画面,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封建末世复杂深刻的矛盾冲突,显示了封建贵族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衰败的历史命运。尤其深刻的是,在小说展示的贾府的生活图画里,显示出维持着这个贵族之家的等级、名分、长幼、男女等关系的礼法习俗的荒谬,揭开了封建家族“温情脉脉面纱”内里的种种激烈的矛盾和斗争。

面纱名著读后感作文

首先,喜欢《孙子兵法》这本书是为作者的意志力所折服。其作者孙膑,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武后裔。主要活动于齐威王时期。早年曾与庞涓师从鬼谷子习兵法。庞涓出任魏将后,妒孙膑之才而将其骗至魏,施以膑刑(割去膝盖骨),因有孙膑之称。后经齐国使者秘密接回,被齐威王任为军师,马陵之战,身居辎车,计杀庞涓,大败魏军。作为一个双腿残疾,行动不能自如的人,他忍辱负重的坚强意志力、对待自己的人生理想永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理念对我个人有着超强的震撼力。工作的艰辛、繁琐经常会让我失去耐心,业主们的不理解,也会让我在事业的追求中迷失方向感……这一切和作者的经历相比,又是多么的微乎其微啊,作者的经历更让我坚定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以及在这条理想的道路上走下去的信心。

其次,《孙子兵法》是我们中国人自己的著作、是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中一份珍贵的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结晶。美国人称《孙子兵法》为历史上最杰出的智慧,并成为美国高级军校的必修书目;日本人将《孙子兵法》列为商界领袖的必读书。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为古人的成就而自豪,更被这部经典的哲学著作、军事著作而深深的着迷。

当然,《孙子兵法》中最吸引我的还是书中的内容博大精深、思想深刻卓越,逻辑紧密严、韵味无穷。书中揭示的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军事规律,不仅受军事学家所推崇,在经济领域、领导艺术、人生追求甚至家庭关系等方面,也有着相似的联系。对我个人来说更是:“天机云锦用在我,剪裁妙处非刀尺”懂得变通的理解,很多理论、原则都是可以借鉴运用到工作中的。

1.《孙子兵法》中的“智、信、仁、勇、严”是将帅必须具备的五种能力;通过对比,我发现自己还不具备足智多谋、勇敢果断的能力,而工作中应当做到的赏罚有信还贯彻落实的不到位。自己仁爱部下、治军严明的管理理念更应该发挥的淋漓尽致。《孙子兵法》在用人方面更独到之处,在《始计篇》中提出“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强调将帅在治理军队、领导部属时要赏罚分明、恩威并重;作为一名基层工作的者,我的理解是亲爱士卒,使其心甘情愿赴汤蹈火,与主将同生死。但亲爱绝不是溺爱,更不是放纵,而是纪律严明,令行禁止、阵法整齐、调度有数。

2、在《军争篇》中,阐述了两军对垒战争的决策者一定要在战前做周密的计划,对战争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况做出不同的估计和安排,也就是说,要打有准备之仗。这点对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作出了很好的诠释,面对日益复杂、变化加剧的外部环境,对团体和个人有了更高的要求。“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其中要点在“势”而不在“人”。人员的组织架构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而不是被动地对下属求全责备。它必须能因“势”的变化而变化,因地生宜,灵活运用,让每一位量才而用,恰到合适,掌握适度,发挥出作用。这里所讲的“势”与“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虚实篇)中所强调的“势”类似。

3.“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作战篇)要使军队英勇杀敌,就应该激发士兵同仇敌忾的士气;要想夺取敌人的物资,就必须借助于物质奖励。企业若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一个颇具战斗力的团队,就应该提倡一种“同仇敌忾”的团队精神。正所谓“上下同欲者胜”(谋攻篇)一样的道理。在物业工作中,必须重视绩效管理,同时辅之激励手段,如物质奖励、精神奖励。随着人们对需求的不断提高,从生理需要慢慢上升到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所以有时候在会上的一番表扬可能来得更有效。这点于“夫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虚实篇)中强调的“避实击虚”的效果一样。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尽量做到投其所需,实现激励效果。

初读《孙子兵法》时,只觉得晦涩;再读《孙子兵法》时,脑袋有几分会思考了,好像是有那么回事;如今,又捧起《孙子兵法》一书时,思绪万千,感悟良多。学习“孙子兵法”,真的感受到中华文化的深厚与精髓,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我们的老祖宗原来在数千年前就已认知和分析得如此确切与深透,使我们不得不深深感叹前人的伟大和华夏文明的精深的同时,多读读我们中国人自己的文化经典,多读多思考,才能发觉其中无穷的智慧,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就。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作文

名门出身的大家闺秀凯蒂有着上流人士身上的爱慕虚荣,太过挑剔而成了“剩女”,只好嫁给了不善言辞、善良的细菌学家瓦尔特,但是沉默的丈夫满足不了生性活泼的她,她就与唐生厮混在一起。

即便被瓦尔特发现,凯蒂依然相信她的爱情能够为她抵挡一切,只要有查理在,什么都无所谓,这就是她的爱,她的命。当查理说出“男人爱你时说的话不能字字较真啊。一个人可能深深爱着一个女人,但并不想跟她共度余生”时,凯蒂绝望了。

只能随丈夫来到霍乱肆意的中国小镇湄潭府。在这里她从查理和他的无情,霍乱和那些垂死的人们,修女们,还有那个滑稽的酒鬼沃丁顿身上体会到了人生,体会到了除了爱情之外生命的意义。她在这里“彻底”地放下了对查理――这个道貌岸然、冠冕堂皇的男人的感情。

她怀孕,却不愿意告诉丈夫这孩子是他的,这成为了压倒骆驼最后的稻草,丈夫死于霍乱,没有人知道是不是他拿自己做实验的自杀行为。

所以他在死的时候没有说一句温暖的弥留之言,而是说了句“死的却是一只狗”(哥尔德斯密斯《挽歌》的最后一行诗句),而凯蒂也知道,他是心碎而死。没有人知道凯蒂算不算是凶手。

后来,凯蒂回到自己的家,母亲已去世,父亲终于可以不再受妻子的掌控,去追寻自己喜欢的事物。这时的凯蒂也已经成熟许多,我相信她会是一个优秀的母亲。

题目的面纱的寓意:

1、亲情之间的'面纱。兢兢业业工作的父亲对于妻子和女儿来说只是一个摇钱树,供给一家人的生活开支。他们之前的爱几乎为零,只是为了各自的生活。这一家四口之后隔了面纱。

2、爱情之间的面纱。凯蒂不爱瓦尔特,只是为了不落后于妹妹多丽丝,瓦尔特是爱凯蒂的。但是之后发现了美丽活泼的妻子对她不忠,败絮其中,这让他愤怒和怨恨。他们之间隔了一层面纱。

3、凯蒂和唐生之间称不上爱情,只是可悲的凯蒂的自作多情,唐生只把她看作可有可无的情人罢了,他们直接终究是有面纱在的。

文中的几句话,印象深刻,摘抄:

你知道,我的好孩子,人无法从劳作或愉悦中得到安宁,也无法在现实世界或修道院里得到安宁,只能在自己的灵魂中找到安宁。

美貌是上帝赐予的礼物,最稀少最珍贵的礼物,如果我们有幸能够拥有美貌,那就应当感恩,如果我们没有美貌,那就应当感恩拥有美貌的人给我们带来的愉悦。”

赢得人心的方法只有一种,那就是让自己变成值得别人爱的人。

“道,就是路和行路人。那是一条永恒之路,万物都行走在其间,但道生于无,因为道本身也是物。道是有也是无。道生万物,万物皆循其道,万物复归于道。道是形却无棱角,是声音但不为耳朵听见,有形象但无形状。道是一张巨大的网,网眼如海洋,却恢恢不漏。道是万物的避难所。道不在任何地方,可是你不用探窗户就能看见它。不管它愿意与否,它都教会你万事行事的法则,然后任它们自由发展。依循道,谦卑的人能保全自己,驼背的人可以变得挺拔。失败是成功的奠基石,而成功潜藏着失败。但是有谁能知道两者何时交替。追寻和善的人会平顺如孩童。平和能使攻者获胜,防者安身。征服自己的人是最强大的人。

《面纱》读后感

很久前就看了电影的,被爱德华·诺顿那冷峻又温柔的演绎深深吸引,一度以为故事的主角是瓦尔特的,可看了小说才知道凯蒂才是那个一步步揭开面纱,寻找到生活真谛的人。

第一层面纱是她的出轨被瓦尔特揭开,感觉这只是表象,真正需要她认识的是唐生那卑劣自私的人性。她对于唐生的爱与瓦尔特对于她的爱如此相似,陷之愈深,脱之愈难。瓦尔特对于爱她的那段表达,看的人真是又热烈又难过。我爱你,尽管你如此不堪,可我愿意自拟伪装成不堪来获得你的芳心。真是卑微到泥土里的爱,只可惜却没有开出鲜花。尘世中有太多浮华的东西,你一度以为的真,善,爱,情,其实揭开面纱确实另一番模样,鲜华里往往包裹着不堪,而不堪中却常常蕴含着美好。第二次的面纱可能是湄潭府,一个瘟疫遍城的地方,到处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可在这里却有修道院院长放弃贵族生活建院救人的故事,凯蒂无所事事投身于照顾孤儿的修道院生活中,在这不堪中她找寻着“道”,找寻着内心的安宁与救赎。院长说,只有在自己的灵魂中找寻到安宁,大概凯蒂揭开生活不堪的面纱,历练于找寻安宁的旅程结束后,安宁才真正出现在她内心之中。第三次可能是凯蒂离开中国回家后与父亲的那段对话,他们父女都是母亲手里的玩偶,女孩成长的样子被规划,父亲所有的生活兴致都被压抑。母亲的辞世,虽则悲悯,更多的却是解脱吧。但这份被面纱包裹着悲情被凯蒂揭开,父女二人得以坦诚,一起奔往另一个充满期待的日子。也许文中还有很多面纱下被人所知但难以明说的东西,但我领悟不多,只能止步于此。

文中还有很多让我感慨颇多的东西。那份瓦尔特的表白,读到时浑身血液流速加快,脸更红心跳更快。世上如此的爱情太过难得,爱到骨子里,泥土里。我一直以为人生除了生死无大事,但这可能是种遗憾,因为一直都想要体验的这种爱情:刻骨铭心、痛彻心扉,不曾出现。还有那种近似疯狂的爱情啊,谁又说得清楚,明知她轻浮、愚蠢,明知她缺点多于优点,但就是无法自拔,爱之深切。《人性的枷锁》里面菲利普对米尔德里德是如此,《月亮与六便士》德克·施特罗夫对妻子是如此,本书中瓦尔特对凯蒂是如此。我在谴责女方的同时也常常会羡慕这些男人,能够拥有如此的感情本身就是一种恩赐。瓦尔特死时留下了一句话“死的却是一只狗”。故事出于《挽歌》:一直疯狗咬了主人,大家都以为主人会死,但最后死的却是那条狗。瓦尔特将自己比喻成那条狗,他想报复凯蒂,最终自己却先走一步,军团团长曾透露“瓦尔特是自己主动在自己身上做实验”,他是自杀。于此,两个人都被救赎了吗?我不敢确定,唯独知道的是凯蒂确实成长了,原来那个自私浮华的蠢女人变得能够奉献、有生活意识了。

原以为故事在瓦尔特死后便会终结,但主角的成长还没结束。回到香港后与唐生又一次经历浴火,作者对凯蒂心理的描述,让我想到了蒋勋老师讲红楼里面的贾瑞,对于性欲的不能自持,曹雪芹和毛姆对这两个人内心的描述很相似。这可能不能称之为恶,就是人性中最为正常的本能。作为看客,苛责的少,心疼较多,当本能冲出,多少人又能全身而退呢!好在冷静过后,成熟的凯蒂知道生活将导向何处,他果断回家,与父亲揭开家庭里那难以启齿的隐匿,一起心怀希望、满心勇气地步入了那条通向安宁的路。

电影《面纱》比书要更喜剧一些,电影里瓦尔特原谅了凯蒂,而凯蒂也诞下了瓦尔特的孩子,安详地生活着。我还是喜欢电影中瓦尔特的结局,在死之前与凯蒂和解,凯蒂也爱上了他。永远忘不掉爱德华·诺顿那冷峻深情又满是温柔的眼神,爱死了。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作文

面前这本书,面纱,thepaintedveil,bym,阮景林译,重庆出版集团,出版。

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是有一次跟宿舍老大聊qq,老大说,他最近翻译的一本书出版了,叫做面纱。我当时不是很在意,因为在宿舍的时候,老大就经常拿着英文文稿,在慢慢的翻译;除此之外,他最大的乐趣就是足球了。老大能在6人宿舍狭小的空间里,连续颠球500个,对于不会颠球的我来说,简直奉他为偶像。

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是年初坐火车时读的《月亮和六便士》,读完之后很喜欢,也非常感谢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当然还推荐了《刀锋》(我还没买),但是手里却有《面纱》――1月1号,那天有一个晚会,据说晚会上要准备一些礼物,对于我这样不擅长也不喜欢交际却喜欢看书的人来说,只能买书当做礼物了。那天在第三极逛了逛,随便买了两本书,而后就看到这本《面纱》了,倒不是别的吸引了我,只因为不小心看到翻译者居然是老大,想到在宿舍时,他在琢磨是不是应该把hold翻译成“把持”、那个句子翻译出来后有“把持不住”的字样时,我们就取笑“把持不住”这个短语......那样的日子真的很快乐。

买《面纱》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去读它,甚至担心像蔡康永《丢书》(《有一天啊宝宝》)里说的那样:“‘得到的时候,好珍惜喔......’翻着某些书,心里还是忍不住会这样想,然后,默默地把它放到标志着‘不要’的箱子里”,还好这样的担心终于纯属多余――自从在《月亮和六便士》里见识了毛姆的尖酸刻薄却睿智犀利的笔调后,就一直想再读读他的小说。

《面纱》没有让我失望。从开篇的激情,到瓦尔特的出招,以及凯蒂在瓦尔特的引导下最终发现查尔斯的自私且愚蠢的嘴脸,正如作者在序言里说的,这是一部偏重情节的小说。直到新生活――可怕的、赴瘟疫区拯救灾难的新生活开始,瓦尔特从开篇的“懦弱”形象慢慢变得“伟大”(略微带着一点儿自己惩罚自己的倾向),同时凯蒂以自己的行动拯救她自己以及希望拯救瓦尔特,并从创造性的工作中获得乐趣,获得新生,到最后瓦尔特在得知凯蒂怀孕且孩子的父亲有极大的可能不是他的时候,他还是那样的爱她,希望她离开瘟疫区,回到安全区去时,随着情节的发展,瓦尔特的形象也慢慢完整起来,最终在他感染了瘟疫于临死前掉了一句书袋(“死的却是狗”――戈德-史密斯《挽歌》,一个好心人在城里养了一只狗。起初人和狗相处融洽,但是有一天二者结下冤仇,狗发了疯病将人咬伤。大家都预料被咬的人将死去,但是人活了下来,最终死去的却是狗。瓦尔特带凯蒂到瘟疫地区,起初是想害死出过轨的凯蒂,但最终凯蒂活了下来,瓦尔特死了),结束了整个人物的塑造。

瓦尔特是古怪的,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鄙视世俗的东西,却又不得不因为爱凯蒂而跟世俗生活打交道。当他发现他爱上的人并没有达到自己最初的期望时,他原谅不了自己,最终自杀式地拼命工作,试图拯救整个瘟疫地区。从纯粹的工作上来讲,瓦尔特是伟大的。

而主角凯蒂,在认清查尔斯的自私嘴脸后,虽然认为自己的丈夫瓦尔特是更聪明的人,但是由于瓦尔特孤僻古怪的性格,她始终无法去爱他。直到瓦尔特死掉,她似乎仍然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而她已然在修道院、在瘟疫地区,事实上已经享有了丈夫建立的威望。但是这个蠢女人,在瓦尔特死后,她竟然又被自私愚蠢但帅气的查尔斯勾引到了床上。自恋且自私的查尔斯得意极了。凯蒂却最终醒悟,自己不过是个玩物――屈从于低级的欲望,缺乏必要的自我克制,致使自己蒙羞,致使自己厌恶自己。直到最后她回到了父亲身边,决定爱自己的父亲,与他相依为命,满怀希望与勇气开始新生活时,她才最终领悟了生命的意义,尤其是,她对腹中小孩的期望,更是说明了,她对生命有了自己的认识,而不是世俗地如她那势利的母亲一般,对下一代怀有自私的期望。

整篇小说,充斥着毛姆一贯的尖锐讽刺,但那些机敏的对答、犀利睿智的谈话、跳出当前事件看事情的幽默感,却是令人赏心悦目的,这一点也正是我喜欢的,也是推荐我读毛姆作品的那位朋友的一贯风格;我喜欢这样的风格。

《面纱》读后感

“面纱”,掩面之物,书中的每个人都有一帕自己的面纱,真实的面目被掩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面纱成为面具,面具再成为他自己,从此只有戴面具的他自己,本身却被困在了一个上了锁的棺材,自己走不出去,别人亦进不去,失了本性,丢了灵魂,弃了自由。

《面纱》的背面封面上写着“女性精神觉醒之经典读本”,可这本书并不仅仅局限于此,虽然毛姆以其惯用的对人性的反讽写了一个美丽却爱慕虚荣的英国女子在爱情、背叛与死的漩涡中挣扎的故事,但这不仅有爱情,还将人性的欲望、悔恨、恐惧展现在书中,这些并不局限于女性,人人如此,人性使然。

“欲望”一词简单来说就是对某件事物的执着,但深究又很难说得清,每个人心中都有各自的欲望,因着许多缘由,那么拥有欲望是好是坏呢?“没有欲望是麻木不仁”,安妮宝贝在书中写到,因为有追求,才有精彩的人生,但是也是要有前提的,理智的欲望会使一个人前进,从而成功。但狂热的欲望就会诱出危险的行动,令人干出荒缪的事情来,是自己陷于深渊,无法自拔。书中女主人中凯蒂对自己美好生活的向往,瓦尔特对心爱女子的追求,查理对权利地位的追逐,瘟疫中每个人对生的渴求……都源于欲望。

拥有欲望本没有错,就像最初的凯蒂,她只是想过的幸福,想要自由,但是就像她自己说的她愚蠢、轻佻、虚荣,因此欲望日渐的膨胀,导致了自己对丈夫的背叛,接着是一个又一个谎言的降临,从此她没有了退路,自己将自己困在了笼中,当她以为从束缚的家中逃出去,她便会获得自由,却不想又进了另一个束缚,她不断在寻找,最后在瓦尔特死后,她仿佛得到了解脱,得到了自由,回到家中与父亲相依为命,并想将女儿教导成一个与她不同的人。而书中的查理,一个没有任何能力,却同时渴望得到权利地位和佳人相伴,他能做的只是虚与委蛇,阿谀奉承罢了,一脸伪装的好人相,令人厌恶,书中竟没给他一个得不所愿的结局,有点遗憾。瓦尔登对凯蒂的追求源于爱,但在他得知妻子的背叛时,心中产生的恶念也是一种恶欲,间接的逼迫妻子同他一起前往瘟疫横生之地,最初希望妻子染病而死。然而作为一个不起眼的细菌学家,面对染病之人生的欲望,他不可能置之不理,这又是他人性中的善。人是矛盾的个体,好坏、善恶都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出现。

一个单独的个体不能只依靠自己而生活,周围的人事物环境都可以产生影响,影响改变一个人,有好亦有坏。修道院长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她的周身仿佛散发着圣洁的光,举手投足间尽是端庄,对任何人都一同的和蔼,仿佛人间的上帝,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没有一点活力。因为出生在贵族家庭,读书笔记家庭的教育成就了她,但也束缚了她,她鲜少有自己的情绪,总是优雅淡漠的`。因为自己和家庭的原因,将自己困在了一个隐形的牢笼中,仿佛本该如此。但是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没有喜怒哀乐,没有真实的自我,困于自以为圣洁的灵魂,那这个人可以高升了。

《面纱》作为经典女性读本,教会了女性在精神上的觉醒和自由,同时书中将人性的欲望、悔恨、恐惧结合,也完美得诠释了人性,将各色不同的人物展现给读者,生动而深刻。

面纱名著读后感作文

如果说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是在探讨梦想与现实的话题,而《面纱》则是一个女性在传统婚礼与自我价值之间的探索。

或许毛姆在文学造诣上称不上伟大的作家,可他在人性的洞察却是极其细腻而由精准。

近观近百年的文学著作,说是女性意识的觉醒之路也不为过。

在易卜生的《玩偶之家》里,娜拉顿悟到自己不过是丈夫手掌里的一只玩弄的莺鹂鸟罢了,可剧幕在娜拉出走后戛然而止,女性自我意识虽然觉醒,但现实依然是孤立无助的,后人继而引发了一场关于娜拉出走后的争论。

而在毛姆的面纱里,凯蒂从小生长在母亲精心布局的环境下,母亲在女儿刚出生的时候就已经为她们算好了未来,把她们培养成一个相貌出众,温顺可人的模样,企图在联谊会上物色一个出色的男人,完成这辈子最值得期待的一笔交易:依附与男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于是,在一个经营算机的母亲教育下,似乎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她成人后的模样:虚荣轻浮愚蠢的女人。

可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凯蒂误把激情当作了爱情,她曾经爱汤森宽阔的肩背,爱他打马球的样子,爱他英俊的面庞。说到底还是虚荣心在作祟,可当现实无情的撕下生活的面纱,曾经的镜花水月都变的无足挂齿。

然而,毛姆笔下的凯蒂最终完成了自我救赎,找回了心中的宁静,但更多的是把希望寄托到了下一代身上。

“我希望是个女孩,我想把她养大,使她不会犯我曾经犯过的错误。当我回首我是个什么样的女孩时,我非常恨我自己,但是我无能为力。我要把女儿养大,让她成为一个自由的自立的人。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爱她,养育她,不是为了让她将来和哪个男人睡觉,从此把这辈子依附于他”

如果可以用一幅画面来描述细水长流的爱情,那便会是一个周末的午后,阳光透过层层的树叶和高大的落地窗而洒落在地面,屋里弥漫着飘香的咖啡。他坐在窗边看书,她拿起画笔勾勒起画面,没有过多的言语只有时不时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交流。足以。

《面纱》读后感

用大概一天的时间看完了小说《面纱》,故事本身并没有怎么吸引我,大概是因为料想中毛姆就应该是一个写故事的高手,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他的笔法并没有超过我的期待。

但是毛姆确实还是有一定的功底的。

看完以后觉得作品中出现的每一个人都具有明显的个性,很有识别性。

凯蒂无疑是其中成长的最为明显的一个人。从一开始的虚荣无知自我夸耀。到后来她一直认为的、理所当然的世界被刺破,一直看不起的.人到最后变成对她最大的讽刺存在,比如沃尔特。

沃尔特是印象最深刻的一个人。严谨认真,善于表演,表面波澜不惊内心已经排山倒海。一个富于彻底悲剧式的人物。从看到凯蒂的第一眼就不可救药的爱上凯蒂,被她征服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他的悲剧。婚姻里竭力地掩饰自己,牺牲自己,希望从爱的人那里得到哪怕片刻的开心。最终心爱的人背叛他,他没能把爱的无私和付出撑到最后。

他们在互相坦白、伤害的时候沃尔特的一番心语,既心酸又感动。“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

对啊。真正的爱一个人的时候,是不管这个人在世人的严重是多么的不堪、不值一提,但是他瞥见了,看到心里了,所有世俗的评判,都比不上他爱他的万分之一。他敏感又自卑,在面对爱情的时候这种情绪莫名的被放大。

当凯蒂最终在万般的猜测之中,百思不得其解之际,突然问出一句。

“你为什么要瞧不起自己”

“因为我爱你”

因为爱你,这样的你,我还是没有办法停止爱你。

临终前的沃尔特说死的是那只狗。他始终认为凯蒂在爱情里面拯救了他,但是最终他用他的歹念企图想要杀死她,凯蒂却在这个过程当中得到成长,获得一种新生,最终死的是他自己。

这是最好的结局,也是最坏的结局。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作文

揭开“面纱”,寻找我们的“道”。前些天看的,内心一直无法平静。

永远藏于面具之后的查理,就是那些不真实的假象,虚假的甜言蜜语,虚伪的社交方式,貌合神离的生活。医生沃尔特,虽然爱着他的妻子,尽可能的去奉迎她,内心却认为她粗鄙不堪,仅仅把她当作花瓶而已,对她的好,得到的也只有鄙夷和背叛,反倒是在“报复”的过程中,带她去梅潭府,醉心于救人和实验,却赢得了妻子的尊重。而小说中所寻找的“道”,其实就是凯蒂的成长历程,被情人愚弄,被人指责为“二流货色”,最终使她看清了自己表面风光,内心的愚蠢与无德。

在不情愿的去到梅潭府,被那里的情感震撼,打开了以前虚伪的生活中永远无法领略的爱:满族女人对一个白种人不计生死的追寻;沃尔特对患者无私而勇敢的奉献;尤其是修女们,虔诚的侍奉上帝,爱这世间的一切――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孩子们,在她们无私的爱中成长,凯蒂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意义,也发现了自己丈夫的正直无私品格高贵,可就在她决心摒弃前嫌,与丈夫和好,并像朋友一样相处时(我理解为从鄙视到尊重),她却怀孕了,此刻,她已不愿也无法轻松的讲出谎言,于是诚恳的摊牌:不知孩子是谁的。

再一次给了可怜的医生沉痛的打击,医生报复性的研究细菌,透支体力,最终感染,临终前的遗言:死的是那条狗,具有强烈的隐喻,那些所谓的正直的人,衣冠楚楚,即使被疯狗咬伤,死的也是那条狗,不能是正直的人,其实有毒的并不是狗,而是人,医生戴着可笑而又怪异的“面纱”,利用妻子害怕成为老女人的心理娶到她,又利用女性无法独立的社会地位强迫她去梅潭府,甚至想用自我牺牲,带给她一生的伤痛,直到生命最后一刻,才明白,有毒的是这虚伪的“面纱”,而不是妻子的背叛。

而凯蒂,再回到香港之后,又失去理智与查理滚了床单,再一次灵与肉的激烈冲突将矛盾推上了高潮,最终她逃离了这个地方,回到了父亲身边。而父亲,这个可怜的人,再她母亲一生的控制之下,即便是在她死后,想点一支烟,又按下,这种习惯性的被压制也让人格外的心酸,凯蒂此时已觉醒,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对父亲坦诚相告,最终两人获得了感人的亲情。

在小说的最后,毛姆借凯蒂之口,说出了自己的期望:决心让我的女儿远远避开这一切,我要让她无所畏惧,真诚率直。我要让她独立于他人,把握自我,像一个自由的人那样接受生活。

面纱名著读后感作文多篇

《面纱》,听书名就很毛姆。

书读到最后,有种喜剧却不流俗的欣慰。在这儿不想探讨面纱下的人性,况且也觉得“只可意会”。有人读小说会毕恭毕敬,斟酌人物形象,探索故事背后的人性思考;有的则只为读书,走进一个未知的故事,品尝读书的乐趣,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思索,或许看到一段历史,或许仅仅是一览而过心底留下一段故事。我则是后者。

这本书描写很细腻,又没有其他很多小说冗长的故事背景,故事情节精彩紧凑,读来淋漓尽致。故事情节给人很真实的感觉。

似乎有不少人不喜欢女主人公凯蒂,认为其爱慕虚荣。其实这又只能怪凯蒂呢?有个爱慕虚荣的母亲,并一门心思想让女儿嫁个有钱人家,从小被灌输这样的思想。而不由得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难免会心有不甘。抛开道德舆论不说,一切合乎情理。而凯蒂看清查理真实面目后即使查理夫妇笑脸相迎,仍然毅然决然离开查理,并一口否认孩子是查理的(虽然孩子很有可能是查理的),这些足以说明凯蒂逐渐发现自我,渐渐清醒。并且,当瓦尔特质问凯蒂孩子是否是他的时,凯蒂明知可以因此获得瓦尔特的关爱,却直言不讳告诉他自己并不确定。错的不是凯蒂,而是凯蒂的命运。最后凯蒂,与父亲的对话也足以说明凯蒂并不自私自利。

男主人公瓦尔特,一个内向不善言谈的君子。个人很喜欢这个人物形象,虽然在开篇查理的伪君子形象下光辉全无,但越往后读越发现瓦尔特是个真正的君子。

就这样吧,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是这样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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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纱读后感

最经不起将就的永远是感情,与其跟不合适的人一起煎熬此生,不如让自己一个人或跟对的人活的自由安宁,彼此陪伴。查理·汤森爱凯蒂,但不负责任;凯蒂爱查理·汤森,但没有独立能力;沃尔特爱凯蒂,很负责人,又有能力,但凯蒂不爱他。

“要是一个人对任何事情、任何人都不感兴趣,心目中只有自己,自我克制也就很容易了。”,我觉得这最本质的是一个人缺少对爱的感知和付出的状态,把自己隐藏在面纱里,自我保护。

“如果对别人撒谎有时确有必要的话,对自己撒谎则在任何时候都是卑劣的。”我们每个人欺骗不了的永远是自己最真实的内心。即使做到了,那也会给自己带来隐形的创伤和愧疚,无法找回宁静的心。唯有敢于坦诚自己,接纳自己的本来面目,才能让自己活的有意义、有价值,活的自由而精彩。

“只有一种办法赢得人心,那就是让自己成为人们会去爱的人。”生活中,我们都渴望爱和被爱,无论处于那种状态,我们都需要先让自己变成自己想要和喜欢的样子,跟那个彼此欣赏、彼此尊重而又彼此相爱的人在一起,执子之手,白头偕老。

最后,祝福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面纱》读后感

在“很不幸”的一连读到两本毛姆用第一人称写的小说后,终于读到这本没有“我”一直死气白咧搅和其中的面纱,再加上流畅的对话,语言,真让人读的很高兴!

怎么说,有很多小说都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往往这个“我”就是主人公本身,可毛姆的“我”却是个十足的外人,就用“小说家”的身份和书里的人物厮混在一起。对一些着急的读者来说,这种要靠着“我”不断跑去和主人公发生各种巧遇才能推进故事发展的做法,简直是要命。好在,毛姆还有犀利风趣简洁的对话佐料其中,支撑着你读下去,让你不至弃书跑路。

毛姆的对话描写,幽默简洁,粗暴直接。对话双方唇枪舌战,你来我往,直捣主旨要害,绝不拖泥带水。是他小说的很大的看点。在这部面纱中,瓦尔特向凯蒂摊牌决定带她去疫区的时候,两人的对话都直接了当,没有拐弯抹角。文章最后凯蒂面对他父亲的一番感悟,也是直抒胸臆,完全没有把对方当成一个父亲而去考虑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人们都说毛姆是讲故事的高手,我倒觉得他语言掌控似乎更棒。故事大都千篇一律,难免落俗套。这部面纱也是,一个女人沉沦觉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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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纱》读后感

生而为人,你带着怎样的面纱,在人世间游走。

毛姆是个会讲故事的作家,用冷静、克制的言语将人性暴露在外面,用他带有讥讽、幽默的言语将表情、感觉、直觉这种意识注射在小说人物肉体的行为中,阅读的过程中也就不自觉引发了强烈的代入感。你能感受到那一个个面纱背后的灵魂像杂货铺子里的商品逐一摆在你的面前,大的,小的,美的,丑的,奇形怪状的......阅后也不禁带着毛姆式讥讽对号入座一番,审视一下自己的内心,和众生百态一样也不过是扭扭曲曲,只是弯曲的形态、方式不同而已。

《面纱》一文部分植入中国本土思想背景,讲述了在传统思想禁锢背景下的婚外情以及丈夫蓄意报复未果的故事。凯蒂是个面容姣好,爱慕虚荣,有幻想欲的女子,迫于催婚、年龄等因素造成的外部环境压力,挑无可挑,最终和相较自己活泼性格而显得呆板木讷、无趣极了的瓦尔特结婚。唐生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凯蒂心灵深处的虚荣和幻想,“红杏出墙”自然而然。然而事情败露后,机敏、洞察力强的瓦尔特察觉自己的妻子爱上了一个“二流货色”――他粉饰面纱背后贪婪、冷漠、圆滑虚伪、自私自利的一面。瓦尔特作为一个细菌学家,也不愿丑闻伸张,他对凯蒂的爱被喻作了小说中的忠狗,在互相折磨的陷阱里,瓦尔特的精神洁癖让他心生复仇的想法。他欲借着控制瘟疫散播的工作,让凯蒂深处险境,然而造化弄人,瓦尔特自己却死于瘟疫实验之中,正像小说所言“疯狗咬了好人,好人没事,疯狗死了”。在去往瘟疫区的期间,凯蒂途径修道院,她能觉察到修女平静的内心,她也慢慢觉察到了骗子唐生的卑鄙人性,然而面对着善良、自持、内敛、敏感的唐生她由衷佩服他高尚的人格,凯蒂带着这样一种愧疚,希望得到丈夫的原谅,最后瓦尔特也没能原谅凯蒂。凯蒂每次看到“贞洁牌坊”都能感到它深深地嘲讽,但凯蒂也依旧回报以“牌坊”的嘲讽。

故事的尾声,怀孕的凯蒂见着唐生,再一次沦落,深知他是一个“二流货色”也依旧爱着,一边感慨自己的愚蠢,正像瓦尔特对她的感觉。同时,用瓦尔特母亲的死加深了人性的刻画,她在父亲的眼中读出了释然,一种她对瓦尔特死时悲伤外的情绪。她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后能拥有自己欠缺的独立与自由,行于世间。

《面纱》读后感

最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因为之前看过同名的电影。细节已经有些遗忘了,但依稀还记得:电影里面说的是出轨的妻子在被丈夫带到中国的霍乱地区后,找到自我,当夫妻俩在这场灾难中逐渐原谅对方的时候,丈夫却死于瘟疫的悲情故事。本以为电影和书的内容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看完书之后,如果说电影给人的感觉是感动的话,那么书中的故事只能用震撼来形容了。

文学的魅力在于真实,同时,文学的可怕也在于它的真实。虚构的故事对于真实的揭露可能就体现在细节给予读者的共鸣。在这本书中,有太多虚构的真实。电影里面,凯蒂与瓦尔特最终原谅了彼此,重归于好,尽管瓦尔特最后死了,可是毕竟凯蒂爱上他了不是吗?迷途知返的happyending可谓是众望所归,尽管男主死去了,但是两个人相爱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局啊,这也算是对于观众的一种安慰吧。我们希望生活处处皆喜剧,但是,别忘了,只有悲剧才是永恒。

书里在结尾处并明显没有顾及读者的感受。凯蒂在照顾霍乱病人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精神的归宿,她如我们所望的忘却了渣男唐生,但是可她最终也没能爱上瓦尔特。也许有人会为此感到遗憾,也有人会因此痛骂女主不懂得珍惜,可是我想说的是,不管真相多么丑陋,可是那就是真相。有的人因为长相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学识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钱爱上一个人,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有千万种理由,我从未觉得哪一种理由会比另一种理由更高贵,但是,在听过的那些理由中,始终没有办法接受的是因为他爱我所以我爱他。想必凯蒂也是如此吧,瓦尔特爱她,爱她爱到了尘埃里,凯蒂欣赏他,赞扬他,可是就是没有办法因为他爱她就爱上他。

在凯蒂回到香港之后,尽管已经不爱唐生,但却依然贪恋他的怀抱与安慰。看到这里的时候,对于凯蒂,真的是有一点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转念想想,如果是自己,又会怎么样。

印象里,书中两次提到”死的是狗“,尤其是在瓦尔特死的时候,只是直直的说了一句”死的是狗"。想了很久,还是没能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的人说,瓦尔特将凯蒂带到湄潭府是为了报复,而在凯蒂和他的婚姻中,凯蒂扮演的是那个收留了狗的好心人,而瓦尔特自嘲是那个在报复中咬伤了人的狗。可我并不这么觉得,尽管书中没有直接说明,但是我们隐约可以确定瓦尔特的死是自杀。我认为瓦尔特在将凯蒂带走的时候从没有想过要报复她,反而他认为,这是两个人重新开始的机会,因为如果凯蒂留在香港,她永远没办法认清楚唐生的嘴脸,她会不顾一切和唐生纠缠在一起,会成为众矢之的。相反,只有离开那里,凯蒂才有可能忘记唐生。

有人将他们来到湄潭府之后,瓦尔特的冷漠作为其报复凯蒂的论据,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虽然瓦尔特富有智慧,聪明过人,可是同时他可不善沟通,在如此情景下,他的冷漠只不过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面对凯蒂,如何面对自己。同时,我觉得凯蒂怀孕才是瓦尔特自杀的导火索。

他爱凯蒂,尽管他知道凯蒂愚蠢,虚荣,只是个二流货色,但他丝毫不在乎,他问凯蒂孩子是谁的,以他对凯蒂的了解,他觉得凯蒂会撒谎说孩子是他的,但是凯蒂没有,他不知道此时的凯蒂已经变了,变得坚强,变得不在依靠谁,也变得不爱唐生了。我认为,此时的瓦尔特误会凯蒂还爱着唐生,因此,为了凯蒂和她的孩子,他选择离开,但是不能选择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死来成全他们。

《面纱》读后感

很久前就看了电影的,被爱德华・诺顿那冷峻又温柔的演绎深深吸引,一度以为故事的主角是瓦尔特的,可看了小说才知道凯蒂才是那个一步步揭开面纱,寻找到生活真谛的人。

第一层面纱是她的出轨被瓦尔特揭开,感觉这只是表象,真正需要她认识的是唐生那卑劣自私的人性。她对于唐生的爱与瓦尔特对于她的爱如此相似,陷之愈深,脱之愈难。瓦尔特对于爱她的那段表达,看的人真是又热烈又难过。我爱你,尽管你如此不堪,可我愿意自拟伪装成不堪来获得你的芳心。真是卑微到泥土里的爱,只可惜却没有开出鲜花。尘世中有太多浮华的东西,你一度以为的真,善,爱,情,其实揭开面纱确实另一番模样,鲜华里往往包裹着不堪,而不堪中却常常蕴含着美好。第二次的面纱可能是湄潭府,一个瘟疫遍城的地方,到处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可在这里却有修道院院长放弃贵族生活建院救人的故事,凯蒂无所事事投身于照顾孤儿的修道院生活中,在这不堪中她找寻着“道”,找寻着内心的安宁与救赎。院长说,只有在自己的灵魂中找寻到安宁,大概凯蒂揭开生活不堪的面纱,历练于找寻安宁的旅程结束后,安宁才真正出现在她内心之中。第三次可能是凯蒂离开中国回家后与父亲的那段对话,他们父女都是母亲手里的玩偶,女孩成长的样子被规划,父亲所有的生活兴致都被压抑。母亲的辞世,虽则悲悯,更多的却是解脱吧。但这份被面纱包裹着悲情被凯蒂揭开,父女二人得以坦诚,一起奔往另一个充满期待的日子。也许文中还有很多面纱下被人所知但难以明说的东西,但我领悟不多,只能止步于此。

文中还有很多让我感慨颇多的东西。那份瓦尔特的表白,读到时浑身血液流速加快,脸更红心跳更快。世上如此的爱情太过难得,爱到骨子里,泥土里。我一直以为人生除了生死无大事,但这可能是种遗憾,因为一直都想要体验的这种爱情:刻骨铭心、痛彻心扉,不曾出现。还有那种近似疯狂的爱情啊,谁又说得清楚,明知她轻浮、愚蠢,明知她缺点多于优点,但就是无法自拔,爱之深切。《人性的枷锁》里面菲利普对米尔德里德是如此,《月亮与六便士》德克・施特罗夫对妻子是如此,本书中瓦尔特对凯蒂是如此。我在谴责女方的同时也常常会羡慕这些男人,能够拥有如此的感情本身就是一种恩赐。瓦尔特死时留下了一句话“死的却是一只狗”。故事出于《挽歌》:一直疯狗咬了主人,大家都以为主人会死,但最后死的却是那条狗。瓦尔特将自己比喻成那条狗,他想报复凯蒂,最终自己却先走一步,军团团长曾透露“瓦尔特是自己主动在自己身上做实验”,他是自杀。于此,两个人都被救赎了吗?我不敢确定,唯独知道的是凯蒂确实成长了,原来那个自私浮华的蠢女人变得能够奉献、有生活意识了。

原以为故事在瓦尔特死后便会终结,但主角的成长还没结束。回到香港后与唐生又一次经历浴火,作者对凯蒂心理的描述,让我想到了蒋勋老师讲红楼里面的贾瑞,对于性欲的不能自持,曹雪芹和毛姆对这两个人内心的描述很相似。这可能不能称之为恶,就是人性中最为正常的本能。作为看客,苛责的少,心疼较多,当本能冲出,多少人又能全身而退呢!好在冷静过后,成熟的凯蒂知道生活将导向何处,他果断回家,与父亲揭开家庭里那难以启齿的隐匿,一起心怀希望、满心勇气地步入了那条通向安宁的路。

电影《面纱》比书要更喜剧一些,电影里瓦尔特原谅了凯蒂,而凯蒂也诞下了瓦尔特的孩子,安详地生活着。我还是喜欢电影中瓦尔特的结局,在死之前与凯蒂和解,凯蒂也爱上了他。永远忘不掉爱德华・诺顿那冷峻深情又满是温柔的眼神,爱死了。

《面纱》读后感

面前这本书,面纱,thepaintedveil,bym,阮景林译,重庆出版集团,20xx年出版。

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是有一次跟宿舍老大聊qq,老大说,他最近翻译的一本书出版了,叫做面纱。我当时不是很在意,因为在宿舍的时候,老大就经常拿着英文文稿,在慢慢的翻译;除此之外,他最大的乐趣就是足球了。老大能在6人宿舍狭小的空间里,连续颠球500个,对于不会颠球的我来说,简直奉他为偶像。

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是年初坐火车时读的《月亮和六便士》,读完之后很喜欢,也非常感谢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当然还推荐了《刀锋》(我还没买),但是手里却有《面纱》——09年1月1号,那天有一个晚会,据说晚会上要准备一些礼物,对于我这样不擅长也不喜欢交际却喜欢看书的人来说,只能买书当做礼物了。那天在第三极逛了逛,随便买了两本书,而后就看到这本《面纱》了,倒不是别的吸引了我,只因为不小心看到翻译者居然是老大,想到在宿舍时,他在琢磨是不是应该把hold翻译成“把持”、那个句子翻译出来后有“把持不住”的字样时,我们就取笑“把持不住”这个短语...那样的日子真的很快乐。

买《面纱》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去读它,甚至担心像蔡康永《丢书》(《有一天啊宝宝》)里说的那样:“‘得到的时候,好珍惜喔...’翻着某些书,心里还是忍不住会这样想,然后,默默地把它放到标志着‘不要’的箱子里”,还好这样的担心终于纯属多余——自从在《月亮和六便士》里见识了毛姆的尖酸刻薄却睿智犀利的笔调后,就一直想再读读他的小说。

《面纱》没有让我失望。从开篇的激情,到瓦尔特的出招,以及凯蒂在瓦尔特的引导下最终发现查尔斯的自私且愚蠢的嘴脸,正如作者在序言里说的,这是一部偏重情节的小说。直到新生活——可怕的、赴瘟疫区拯救灾难的新生活开始,瓦尔特从开篇的“懦弱”形象慢慢变得“伟大”(略微带着一点儿自己惩罚自己的倾向),同时凯蒂以自己的行动拯救她自己以及希望拯救瓦尔特,并从创造性的工作中获得乐趣,获得新生,到最后瓦尔特在得知凯蒂怀孕且孩子的父亲有极大的可能不是他的时候,他还是那样的爱她,希望她离开瘟疫区,回到安全区去时,随着情节的发展,瓦尔特的形象也慢慢完整起来,最终在他感染了瘟疫于临死前掉了一句书袋(“死的却是狗”——戈德-史密斯《挽歌》,一个好心人在城里养了一只狗。起初人和狗相处融洽,但是有一天二者结下冤仇,狗发了疯病将人咬伤。大家都预料被咬的人将死去,但是人活了下来,最终死去的却是狗。瓦尔特带凯蒂到瘟疫地区,起初是想害死出过轨的凯蒂,但最终凯蒂活了下来,瓦尔特死了),结束了整个人物的塑造。

瓦尔特是古怪的,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鄙视世俗的东西,却又不得不因为爱凯蒂而跟世俗生活打交道。当他发现他爱上的人并没有达到自己最初的期望时,他原谅不了自己,最终自杀式地拼命工作,试图拯救整个瘟疫地区。从纯粹的工作上来讲,瓦尔特是伟大的。

而主角凯蒂,在认清查尔斯的自私嘴脸后,虽然认为自己的丈夫瓦尔特是更聪明的人,但是由于瓦尔特孤僻古怪的性格,她始终无法去爱他。直到瓦尔特死掉,她似乎仍然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而她已然在修道院、在瘟疫地区,事实上已经享有了丈夫建立的威望。但是这个蠢女人,在瓦尔特死后,她竟然又被自私愚蠢但帅气的查尔斯勾引到了床上。自恋且自私的查尔斯得意极了。凯蒂却最终醒悟,自己不过是个玩物——屈从于低级的欲望,缺乏必要的自我克制,致使自己蒙羞,致使自己厌恶自己。直到最后她回到了父亲身边,决定爱自己的父亲,与他相依为命,满怀希望与勇气开始新生活时,她才最终领悟了生命的意义,尤其是,她对腹中小孩的期望,更是说明了,她对生命有了自己的认识,而不是世俗地如她那势利的母亲一般,对下一代怀有自私的期望。

整篇小说,充斥着毛姆一贯的尖锐讽刺,但那些机敏的对答、犀利睿智的谈话、跳出当前事件看事情的幽默感,却是令人赏心悦目的,这一点也正是我喜欢的,也是推荐我读毛姆作品的那位朋友的一贯风格;我喜欢这样的风格。

面纱读后感

前段时间偶然发现在学习通可以阅读书籍,最近看完了毛姆的《面纱》,觉得很有意思。

初看以为这是一本讲述爱情的小说,但看到后面发现并不是这样的。毛姆塑造的人物形象并非十全十美,凯蒂虽然虚荣、不聪明,但是她善良、勇敢,瓦尔特哪怕再机智、理性、伟大,他也曾萌生过想要杀死凯蒂的念头。

印象很深刻的是这么一个片段:瓦尔特恰巧遇到凯蒂出轨,他没有破门而入,后来当凯蒂问他为什么的时候,他是这么回答的:或许是源于一种古老的品格,我因高傲而不屑武力。瓦尔特是如此高傲,可是他却从来不以高傲的姿态面对凯蒂。

在瓦尔特临死前,说了这么一句话:“死的却是狗。”它引自戈德·史密斯的诗《挽歌》最后一句。它的典故是:一个好心人领养了一只狗,起初相处融洽,后来结仇,狗咬伤了人,大家以为人会死,结果是狗死了。有人说,这类似于当下的舔狗,我并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瓦尔特对凯蒂,是一名绅士的爱,他尊重她,理解她,爱她。

书中凯蒂的转变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她终于明白了:假如她沿着眼前这条越来越清晰的小路前行——不是诙谐的老韦丁顿说的那条没有归宿的路,而是修道院里的嬷嬷们无怨无悔地行于其上的路——或许所有她做过的错事蠢事,所有她经受的磨难,并不全是毫无意义的——那将是一条通往安宁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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