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名著读后感(模板15篇)

时间:2023-12-06 11:51:07 作者:薇儿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深化对所读内容的理解和消化,同时也是对自己思维和表达能力的一种锻炼。以下是一些读者所撰写的读后感范文,它们或让你找到共鸣,或引发你思考。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作文

全书的前3/4,一直不待见凯蒂,心想这样一个平庸的女人为什么不接受那么爱她又聪慧、仁爱的瓦尔特呢?直到瓦尔特临死时,她几乎乞怜的恳求他的原谅时,终于明白了,之前的她不过就是一个脆弱(如她自说)、贪婪、虚荣又愚蠢的女人,从小到大的环境、家教,让她渴望被瞩目、被重视。或许是母亲强势且自私的爱,或许是貌合神离的姐妹之情,以及从未体会过的父爱,让凯蒂那么渴望被肯定和被爱。

而瓦尔特内敛、含蓄却深沉的爱并不被凯蒂懂得,她要的是如查理那般直接了当、热情如火的表达,即便是口蜜腹剑也甘之如饴。一开始的凯蒂,无论从眼界、心胸、气质都无法理解瓦尔特的世界。所以她鄙弃之,把一切对生活的不满都归结于他对她的爱。看似无理,细思却是人之常情。

凯蒂的蜕变与成长源于太多因素。被伤害之后的绝望中,她渐渐醒悟情爱的虚无;在修道院的.所见所闻,使她一次次被修女们的信仰冲击,从而意识到自我的匮乏与残缺;在与韦丁顿一次次的交谈中,她又惭愧的发现自己是何等的目光短浅与卑劣无知。

瓦尔特有意的摧毁,却成就了凯蒂的觉悟。

“死得却是狗”,瓦尔特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已然意识到自己的错,也明白自己的死于任何人是最好的结果。

我在全书的最后几章,仿佛在凯蒂的身上看见了拉里的影子,或许又有些许索菲的面目。同样是在寻找,同样都在经历了无法言明的神秘体验后渐渐醒悟,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而回过头看,一开始的凯蒂又何尝不带有伊莎贝尔的样子呢?但比起《刀锋》,《面纱》更加现实,也更让我信服。

最后,毛姆借凯蒂对贾斯汀先生的那一番话,道出了全篇的意义,我们曾因愚蠢而犯下的错,和那些不得已经历的磨难,或许并非没有意义,它让我们看清了那条本就存在,却一直被心灵的雾霭遮住的路,并会心怀悲悯的一直独自走下去。

最后,那个曾让我不止一次讥讽和怜悯的凯蒂,用她自己决绝的方式与坦荡的心,让我对她肃然起敬。相信她的孩子,一定会像她期许的那样,成为一个自由、独立的人。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作文

名门出身的大家闺秀凯蒂有着上流人士身上的爱慕虚荣,太过挑剔而成了“剩女”,只好嫁给了不善言辞、善良的细菌学家瓦尔特,但是沉默的丈夫满足不了生性活泼的她,她就与唐生厮混在一起。

即便被瓦尔特发现,凯蒂依然相信她的爱情能够为她抵挡一切,只要有查理在,什么都无所谓,这就是她的爱,她的命。当查理说出“男人爱你时说的话不能字字较真啊。一个人可能深深爱着一个女人,但并不想跟她共度余生”时,凯蒂绝望了。

只能随丈夫来到霍乱肆意的中国小镇湄潭府。在这里她从查理和他的无情,霍乱和那些垂死的人们,修女们,还有那个滑稽的酒鬼沃丁顿身上体会到了人生,体会到了除了爱情之外生命的意义。她在这里“彻底”地放下了对查理――这个道貌岸然、冠冕堂皇的男人的感情。

她怀孕,却不愿意告诉丈夫这孩子是他的,这成为了压倒骆驼最后的稻草,丈夫死于霍乱,没有人知道是不是他拿自己做实验的自杀行为。

所以他在死的时候没有说一句温暖的弥留之言,而是说了句“死的却是一只狗”(哥尔德斯密斯《挽歌》的最后一行诗句),而凯蒂也知道,他是心碎而死。没有人知道凯蒂算不算是凶手。

后来,凯蒂回到自己的家,母亲已去世,父亲终于可以不再受妻子的掌控,去追寻自己喜欢的事物。这时的凯蒂也已经成熟许多,我相信她会是一个优秀的母亲。

题目的面纱的寓意:

1、亲情之间的'面纱。兢兢业业工作的父亲对于妻子和女儿来说只是一个摇钱树,供给一家人的生活开支。他们之前的爱几乎为零,只是为了各自的生活。这一家四口之后隔了面纱。

2、爱情之间的面纱。凯蒂不爱瓦尔特,只是为了不落后于妹妹多丽丝,瓦尔特是爱凯蒂的。但是之后发现了美丽活泼的妻子对她不忠,败絮其中,这让他愤怒和怨恨。他们之间隔了一层面纱。

3、凯蒂和唐生之间称不上爱情,只是可悲的凯蒂的自作多情,唐生只把她看作可有可无的情人罢了,他们直接终究是有面纱在的。

文中的几句话,印象深刻,摘抄:

你知道,我的好孩子,人无法从劳作或愉悦中得到安宁,也无法在现实世界或修道院里得到安宁,只能在自己的灵魂中找到安宁。

美貌是上帝赐予的礼物,最稀少最珍贵的礼物,如果我们有幸能够拥有美貌,那就应当感恩,如果我们没有美貌,那就应当感恩拥有美貌的人给我们带来的愉悦。”

赢得人心的方法只有一种,那就是让自己变成值得别人爱的人。

“道,就是路和行路人。那是一条永恒之路,万物都行走在其间,但道生于无,因为道本身也是物。道是有也是无。道生万物,万物皆循其道,万物复归于道。道是形却无棱角,是声音但不为耳朵听见,有形象但无形状。道是一张巨大的网,网眼如海洋,却恢恢不漏。道是万物的避难所。道不在任何地方,可是你不用探窗户就能看见它。不管它愿意与否,它都教会你万事行事的法则,然后任它们自由发展。依循道,谦卑的人能保全自己,驼背的人可以变得挺拔。失败是成功的奠基石,而成功潜藏着失败。但是有谁能知道两者何时交替。追寻和善的人会平顺如孩童。平和能使攻者获胜,防者安身。征服自己的人是最强大的人。

面纱名著读后感作文

如果说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是在探讨梦想与现实的话题,而《面纱》则是一个女性在传统婚礼与自我价值之间的探索。

或许毛姆在文学造诣上称不上伟大的作家,可他在人性的洞察却是极其细腻而由精准。

近观近百年的文学著作,说是女性意识的觉醒之路也不为过。

在易卜生的《玩偶之家》里,娜拉顿悟到自己不过是丈夫手掌里的一只玩弄的莺鹂鸟罢了,可剧幕在娜拉出走后戛然而止,女性自我意识虽然觉醒,但现实依然是孤立无助的,后人继而引发了一场关于娜拉出走后的争论。

而在毛姆的面纱里,凯蒂从小生长在母亲精心布局的环境下,母亲在女儿刚出生的时候就已经为她们算好了未来,把她们培养成一个相貌出众,温顺可人的模样,企图在联谊会上物色一个出色的男人,完成这辈子最值得期待的一笔交易:依附与男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于是,在一个经营算机的母亲教育下,似乎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她成人后的模样:虚荣轻浮愚蠢的女人。

可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凯蒂误把激情当作了爱情,她曾经爱汤森宽阔的肩背,爱他打马球的样子,爱他英俊的面庞。说到底还是虚荣心在作祟,可当现实无情的撕下生活的面纱,曾经的镜花水月都变的无足挂齿。

然而,毛姆笔下的凯蒂最终完成了自我救赎,找回了心中的宁静,但更多的是把希望寄托到了下一代身上。

“我希望是个女孩,我想把她养大,使她不会犯我曾经犯过的错误。当我回首我是个什么样的女孩时,我非常恨我自己,但是我无能为力。我要把女儿养大,让她成为一个自由的自立的人。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爱她,养育她,不是为了让她将来和哪个男人睡觉,从此把这辈子依附于他”

如果可以用一幅画面来描述细水长流的爱情,那便会是一个周末的午后,阳光透过层层的树叶和高大的落地窗而洒落在地面,屋里弥漫着飘香的咖啡。他坐在窗边看书,她拿起画笔勾勒起画面,没有过多的言语只有时不时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交流。足以。

面纱名著读后感作文

《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举国上下沉醉在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这时期从表面看来,好像太平无事,但骨子里各种社会矛盾正在加剧发展,整个王朝已到了盛极而衰的转折点。

在康熙、雍正两朝,曹家祖孙三代四个人总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接驾的阔差。曹雪芹生长在南京,少年时代经历了一段富贵繁华的贵族生活。但后来家渐衰败,雍正六年(1728年)因亏空得罪被抄没,曹雪芹一家迁回北京。回京后,他曾在一所皇族学堂“右翼宗学”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境遇潦倒,生活艰难。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酒常赊”。《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创作的。创作年代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

开卷第一回第一段《作者自云》即是曹雪芹自序。在这篇自序中,曹雪芹以真实身份出现,对读者讲述写作缘起。据他自述,他是依托自己早年在南京亲历的繁华旧梦而写作此书。因流落北京西郊,碌碌无为,一事无成,猛然回忆起年少时家里所有的女孩儿,觉得她们的见识才气远远超过自己,不禁深自愧悔。祖上九死一生创下这份家业,自己身在福中,却不务正业,不听从父母老师的管教,以致长大后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曹雪芹将这段经历和悔悟写成小说,就是要告诉读者,虽然自己罪不可免,但那些女孩儿都是生活中实有其人,万不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使她们的事迹湮灭无闻。一念及此,心旌荡漾,一切困难都不在话下。何况乡野生活悠闲自在,风光宜人,更令他思如泉涌,下笔如神。曹雪芹自谦才疏学浅,只得用市井白话来写这部小说,意在为那些女孩儿立传,排遣自己的苦闷,兼以供读者把玩赏析。

《红楼梦》是一部内涵丰厚的作品,《好了歌》和《红楼梦十二支曲》提示着贾宝玉所经历的三重悲剧。作者将贾宝玉和一群身份、地位不同的少女放在大观园这个既是诗化的、又是真实的小说世界里,来展示她们的青春生命和美的被毁灭的悲剧。作品极为深刻之处在于,并没有把这个悲剧完全归于恶人的残暴,其中一部分悲剧是封建势力的直接摧残,如鸳鸯、晴雯、司棋这些人物的悲惨下场,但是更多的悲剧是封建伦理关系中的“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所造成的,是几千年积淀而凝固下来的正统文化的深层结构造成的人生悲剧。小说描绘了上至皇宫、下及乡村的广阔历史画面,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封建末世复杂深刻的矛盾冲突,显示了封建贵族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衰败的历史命运。尤其深刻的是,在小说展示的贾府的生活图画里,显示出维持着这个贵族之家的等级、名分、长幼、男女等关系的礼法习俗的荒谬,揭开了封建家族“温情脉脉面纱”内里的种种激烈的矛盾和斗争。

面纱名著读后感作文多篇

《面纱》,听书名就很毛姆。

书读到最后,有种喜剧却不流俗的欣慰。在这儿不想探讨面纱下的人性,况且也觉得“只可意会”。有人读小说会毕恭毕敬,斟酌人物形象,探索故事背后的人性思考;有的则只为读书,走进一个未知的故事,品尝读书的乐趣,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思索,或许看到一段历史,或许仅仅是一览而过心底留下一段故事。我则是后者。

这本书描写很细腻,又没有其他很多小说冗长的故事背景,故事情节精彩紧凑,读来淋漓尽致。故事情节给人很真实的感觉。

似乎有不少人不喜欢女主人公凯蒂,认为其爱慕虚荣。其实这又只能怪凯蒂呢?有个爱慕虚荣的母亲,并一门心思想让女儿嫁个有钱人家,从小被灌输这样的思想。而不由得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难免会心有不甘。抛开道德舆论不说,一切合乎情理。而凯蒂看清查理真实面目后即使查理夫妇笑脸相迎,仍然毅然决然离开查理,并一口否认孩子是查理的(虽然孩子很有可能是查理的),这些足以说明凯蒂逐渐发现自我,渐渐清醒。并且,当瓦尔特质问凯蒂孩子是否是他的时,凯蒂明知可以因此获得瓦尔特的关爱,却直言不讳告诉他自己并不确定。错的不是凯蒂,而是凯蒂的命运。最后凯蒂,与父亲的对话也足以说明凯蒂并不自私自利。

男主人公瓦尔特,一个内向不善言谈的君子。个人很喜欢这个人物形象,虽然在开篇查理的伪君子形象下光辉全无,但越往后读越发现瓦尔特是个真正的君子。

就这样吧,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是这样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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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纱》读后感

用大概一天的时间看完了小说《面纱》,故事本身并没有怎么吸引我,大概是因为料想中毛姆就应该是一个写故事的高手,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他的笔法并没有超过我的期待。

但是毛姆确实还是有一定的功底的。

看完以后觉得作品中出现的每一个人都具有明显的个性,很有识别性。

凯蒂无疑是其中成长的最为明显的一个人。从一开始的虚荣无知自我夸耀。到后来她一直认为的、理所当然的世界被刺破,一直看不起的.人到最后变成对她最大的讽刺存在,比如沃尔特。

沃尔特是印象最深刻的一个人。严谨认真,善于表演,表面波澜不惊内心已经排山倒海。一个富于彻底悲剧式的人物。从看到凯蒂的第一眼就不可救药的爱上凯蒂,被她征服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他的悲剧。婚姻里竭力地掩饰自己,牺牲自己,希望从爱的人那里得到哪怕片刻的开心。最终心爱的人背叛他,他没能把爱的无私和付出撑到最后。

他们在互相坦白、伤害的时候沃尔特的一番心语,既心酸又感动。“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

对啊。真正的爱一个人的时候,是不管这个人在世人的严重是多么的不堪、不值一提,但是他瞥见了,看到心里了,所有世俗的评判,都比不上他爱他的万分之一。他敏感又自卑,在面对爱情的时候这种情绪莫名的被放大。

当凯蒂最终在万般的猜测之中,百思不得其解之际,突然问出一句。

“你为什么要瞧不起自己”

“因为我爱你”

因为爱你,这样的你,我还是没有办法停止爱你。

临终前的沃尔特说死的是那只狗。他始终认为凯蒂在爱情里面拯救了他,但是最终他用他的歹念企图想要杀死她,凯蒂却在这个过程当中得到成长,获得一种新生,最终死的是他自己。

这是最好的结局,也是最坏的结局。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作文

凯蒂的成长之路,正如瓦尔特所说,她是个庸俗,浅薄,虚荣的女人。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充分利用自己的美貌,与瓦尔特结婚只是为了不落在妹妹后面,婚后出轨了唐生还毫无内疚,甚至觉得与瓦尔特发现了大不了和他摊牌。可是瓦尔特太爱她了,即使知道妻子的本性及所有缺点还是深爱着她,发现凯蒂和唐生出轨后,给了凯蒂两个选择,要么唐生能够马上娶她,要么随自己去霍乱之城救死扶伤。

其实这根本不算是选择,让凯蒂看清了唐生,瓦尔特看的很透。最佩服的是瓦尔特始终理智的头脑,虽然他最初没打算和凯蒂活着回来。我想没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带绿帽子,尤其是被深爱的女人带绿帽子。在霍乱中,他们经历了无数,也让凯蒂真正认识了她的丈夫瓦尔特,她始终觉得她不爱瓦尔特,现在也不爱唐生了,当她以为自己得了霍乱时,她第一个想到的是瓦尔特,她对这个男人还是依赖的。

瓦尔特离世,凯蒂住到了唐生夫妻家,我很不能理解,多讽刺啊。当唐生的花言巧语向她袭来,她发现她还是爱这个男人的。而此时她却不能安然接受,她这样如何面对刚刚逝去的瓦尔特,如何面对待她很好的唐生之妻。是的,凯蒂变了,她不在只为自己考虑了。

当凯蒂回到英国,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的父亲也即将离开去开始新的生活。凯蒂不再是自私的为自己考虑,她理解父亲,也原谅了母亲对她所谓的教育。

在经历了种种,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关键是肚子里的孩子,又是新生的一代,相信凯蒂最终会将她教育好。

这大概是最好的结局,即使我觉得对瓦尔特十分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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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纱名著读后感作文

首先,喜欢《孙子兵法》这本书是为作者的意志力所折服。其作者孙膑,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武后裔。主要活动于齐威王时期。早年曾与庞涓师从鬼谷子习兵法。庞涓出任魏将后,妒孙膑之才而将其骗至魏,施以膑刑(割去膝盖骨),因有孙膑之称。后经齐国使者秘密接回,被齐威王任为军师,马陵之战,身居辎车,计杀庞涓,大败魏军。作为一个双腿残疾,行动不能自如的人,他忍辱负重的坚强意志力、对待自己的人生理想永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理念对我个人有着超强的震撼力。工作的艰辛、繁琐经常会让我失去耐心,业主们的不理解,也会让我在事业的追求中迷失方向感……这一切和作者的经历相比,又是多么的微乎其微啊,作者的经历更让我坚定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以及在这条理想的道路上走下去的信心。

其次,《孙子兵法》是我们中国人自己的著作、是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中一份珍贵的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结晶。美国人称《孙子兵法》为历史上最杰出的智慧,并成为美国高级军校的必修书目;日本人将《孙子兵法》列为商界领袖的必读书。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为古人的成就而自豪,更被这部经典的哲学著作、军事著作而深深的着迷。

当然,《孙子兵法》中最吸引我的还是书中的内容博大精深、思想深刻卓越,逻辑紧密严、韵味无穷。书中揭示的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军事规律,不仅受军事学家所推崇,在经济领域、领导艺术、人生追求甚至家庭关系等方面,也有着相似的联系。对我个人来说更是:“天机云锦用在我,剪裁妙处非刀尺”懂得变通的理解,很多理论、原则都是可以借鉴运用到工作中的。

1.《孙子兵法》中的“智、信、仁、勇、严”是将帅必须具备的五种能力;通过对比,我发现自己还不具备足智多谋、勇敢果断的能力,而工作中应当做到的赏罚有信还贯彻落实的不到位。自己仁爱部下、治军严明的管理理念更应该发挥的淋漓尽致。《孙子兵法》在用人方面更独到之处,在《始计篇》中提出“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强调将帅在治理军队、领导部属时要赏罚分明、恩威并重;作为一名基层工作的者,我的理解是亲爱士卒,使其心甘情愿赴汤蹈火,与主将同生死。但亲爱绝不是溺爱,更不是放纵,而是纪律严明,令行禁止、阵法整齐、调度有数。

2、在《军争篇》中,阐述了两军对垒战争的决策者一定要在战前做周密的计划,对战争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况做出不同的估计和安排,也就是说,要打有准备之仗。这点对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作出了很好的诠释,面对日益复杂、变化加剧的外部环境,对团体和个人有了更高的要求。“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其中要点在“势”而不在“人”。人员的组织架构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而不是被动地对下属求全责备。它必须能因“势”的变化而变化,因地生宜,灵活运用,让每一位量才而用,恰到合适,掌握适度,发挥出作用。这里所讲的“势”与“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虚实篇)中所强调的“势”类似。

3.“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作战篇)要使军队英勇杀敌,就应该激发士兵同仇敌忾的士气;要想夺取敌人的物资,就必须借助于物质奖励。企业若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一个颇具战斗力的团队,就应该提倡一种“同仇敌忾”的团队精神。正所谓“上下同欲者胜”(谋攻篇)一样的道理。在物业工作中,必须重视绩效管理,同时辅之激励手段,如物质奖励、精神奖励。随着人们对需求的不断提高,从生理需要慢慢上升到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所以有时候在会上的一番表扬可能来得更有效。这点于“夫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虚实篇)中强调的“避实击虚”的效果一样。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尽量做到投其所需,实现激励效果。

初读《孙子兵法》时,只觉得晦涩;再读《孙子兵法》时,脑袋有几分会思考了,好像是有那么回事;如今,又捧起《孙子兵法》一书时,思绪万千,感悟良多。学习“孙子兵法”,真的感受到中华文化的深厚与精髓,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我们的老祖宗原来在数千年前就已认知和分析得如此确切与深透,使我们不得不深深感叹前人的伟大和华夏文明的精深的同时,多读读我们中国人自己的文化经典,多读多思考,才能发觉其中无穷的智慧,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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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这本书,面纱,thepaintedveil,bym,阮景林译,重庆出版集团,出版。

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是有一次跟宿舍老大聊qq,老大说,他最近翻译的一本书出版了,叫做面纱。我当时不是很在意,因为在宿舍的时候,老大就经常拿着英文文稿,在慢慢的翻译;除此之外,他最大的乐趣就是足球了。老大能在6人宿舍狭小的空间里,连续颠球500个,对于不会颠球的我来说,简直奉他为偶像。

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是年初坐火车时读的《月亮和六便士》,读完之后很喜欢,也非常感谢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当然还推荐了《刀锋》(我还没买),但是手里却有《面纱》――1月1号,那天有一个晚会,据说晚会上要准备一些礼物,对于我这样不擅长也不喜欢交际却喜欢看书的人来说,只能买书当做礼物了。那天在第三极逛了逛,随便买了两本书,而后就看到这本《面纱》了,倒不是别的吸引了我,只因为不小心看到翻译者居然是老大,想到在宿舍时,他在琢磨是不是应该把hold翻译成“把持”、那个句子翻译出来后有“把持不住”的字样时,我们就取笑“把持不住”这个短语......那样的日子真的很快乐。

买《面纱》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去读它,甚至担心像蔡康永《丢书》(《有一天啊宝宝》)里说的那样:“‘得到的时候,好珍惜喔......’翻着某些书,心里还是忍不住会这样想,然后,默默地把它放到标志着‘不要’的箱子里”,还好这样的担心终于纯属多余――自从在《月亮和六便士》里见识了毛姆的尖酸刻薄却睿智犀利的笔调后,就一直想再读读他的小说。

《面纱》没有让我失望。从开篇的激情,到瓦尔特的出招,以及凯蒂在瓦尔特的引导下最终发现查尔斯的自私且愚蠢的嘴脸,正如作者在序言里说的,这是一部偏重情节的小说。直到新生活――可怕的、赴瘟疫区拯救灾难的新生活开始,瓦尔特从开篇的“懦弱”形象慢慢变得“伟大”(略微带着一点儿自己惩罚自己的倾向),同时凯蒂以自己的行动拯救她自己以及希望拯救瓦尔特,并从创造性的工作中获得乐趣,获得新生,到最后瓦尔特在得知凯蒂怀孕且孩子的父亲有极大的可能不是他的时候,他还是那样的爱她,希望她离开瘟疫区,回到安全区去时,随着情节的发展,瓦尔特的形象也慢慢完整起来,最终在他感染了瘟疫于临死前掉了一句书袋(“死的却是狗”――戈德-史密斯《挽歌》,一个好心人在城里养了一只狗。起初人和狗相处融洽,但是有一天二者结下冤仇,狗发了疯病将人咬伤。大家都预料被咬的人将死去,但是人活了下来,最终死去的却是狗。瓦尔特带凯蒂到瘟疫地区,起初是想害死出过轨的凯蒂,但最终凯蒂活了下来,瓦尔特死了),结束了整个人物的塑造。

瓦尔特是古怪的,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鄙视世俗的东西,却又不得不因为爱凯蒂而跟世俗生活打交道。当他发现他爱上的人并没有达到自己最初的期望时,他原谅不了自己,最终自杀式地拼命工作,试图拯救整个瘟疫地区。从纯粹的工作上来讲,瓦尔特是伟大的。

而主角凯蒂,在认清查尔斯的自私嘴脸后,虽然认为自己的丈夫瓦尔特是更聪明的人,但是由于瓦尔特孤僻古怪的性格,她始终无法去爱他。直到瓦尔特死掉,她似乎仍然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而她已然在修道院、在瘟疫地区,事实上已经享有了丈夫建立的威望。但是这个蠢女人,在瓦尔特死后,她竟然又被自私愚蠢但帅气的查尔斯勾引到了床上。自恋且自私的查尔斯得意极了。凯蒂却最终醒悟,自己不过是个玩物――屈从于低级的欲望,缺乏必要的自我克制,致使自己蒙羞,致使自己厌恶自己。直到最后她回到了父亲身边,决定爱自己的父亲,与他相依为命,满怀希望与勇气开始新生活时,她才最终领悟了生命的意义,尤其是,她对腹中小孩的期望,更是说明了,她对生命有了自己的认识,而不是世俗地如她那势利的母亲一般,对下一代怀有自私的期望。

整篇小说,充斥着毛姆一贯的尖锐讽刺,但那些机敏的对答、犀利睿智的谈话、跳出当前事件看事情的幽默感,却是令人赏心悦目的,这一点也正是我喜欢的,也是推荐我读毛姆作品的那位朋友的一贯风格;我喜欢这样的风格。

《面纱》读后感

写一篇读后感,很难说从单一的某一个感受去描述,她在表述一个女人的成长,又或者是爱情背后的坚守和背叛,行走其中,你会有一种感悟,短短的几万字,你经历了千人千面,世事变迁,你在读她的故事,她也在让你走进你自己的故事。

所有的文字,或许并不是在讲述一个道理或者一个价值观,而更多的是“人”本身,和血淋淋的生活本身。

关于爱情:

只有双向努力的爱情才不是悲剧。

“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力、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好的爱情,应该是看似完美,却也不够完美的过程,好的爱情,应该是对爱情本身没有要求。

人是最有灵性的生物,但也是最为悲惨,悲惨在于我们无论性别、年纪、种族、信仰都在不停的去观照自己,如果没有,就不存在悲惨了,就如同一头不能自我观照的猪不会有痛苦。追求原始欲望反而不会痛苦,来不及思考,追求永恒的灵魂,信仰,所谓的超越和永生,这份痛苦才会持续到生命终止,所以,你看,哲学家大多都是痛苦的,我还是做一个凡夫俗子吧。

每个人都想要救赎,都在去学会宽恕和放下并接受自己的当下和过去,面纱之下,或许很丑陋,但也很真实。

凯蒂在修道院的日子,和她之后的生活,在于努力能够跨出去,在帮助别人的同时,拯救自己,能让自己看清自己,是最刻骨的勇气。

面试可以挡住别人的视线,终究逃不过自己的内心。

关于生活:

可是,这就是生活啊,无论它怎样,它就是生活,它不是是非黑白,有很多灰色地带,它有狗血剧、言情剧、浪漫剧、偶像剧,它也是一个战争片、文艺片、喜剧片、剧情片,反反复复,周而复始。

但,我们爱生活,不就是要爱它本来的样子么。

它不是完美的,我们也无法把它变得完美,但是我们依然热爱它。

我相信,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有追求爱情追求自由追求自我的权利。

好好生活。

面纱读后感

如果你没有答案,那你一定要读毛姆的这本《面纱》,因为它像样本一样完美的诠释了大多数人都会得到的“标准答案”。

婚姻不同于爱情,这是成年人共同的认知。

沃尔特爱凯蒂,明知她与自己结婚是因为想要赶在自己妹妹结婚前,明知她“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作为生物学博士,却依然爱她,宁愿假装自己也没有头脑,并最终付出了生命。

查理“爱”凯蒂,爱她美貌、可爱,但他更爱自己的老婆,因为他的老婆是贤妻良母,他从未想过要和自己的老婆离婚。

凯蒂从未爱过沃尔特,遇到沃尔特撞破她和查理,她第一时间想要离婚并想当然认为查理也同样迫切的想要离婚并且娶她,当查理明确拒绝她以后,她才明白自己在查理眼里,不过就是个玩物。

当心灰意冷的凯蒂跟着沃尔特来到霍乱肆虐的必死之地后,随着她开始真正、真实的生活,她逐渐看清自己并找到自我。

《面纱》读后感

作为懒人最怕写长书评,可是看不到自己想看的评论,所以决定自己来嗦几句。

1、瓦尔特:聪明矛盾而深情。

为何大家都说他不能原谅凯蒂表示不怎么认同。

感觉他知道真相后的那一刻差不多就心死了。他为女主做的两个选择,全都是为她的以后生活考虑。

第一条路他深知是行不通的,第二条路女主以为是惩罚,其实我觉得也许不完全是。他太爱她了,清楚知道她的本质又无法控制自己。女主问了他好多次,是不是想让她死在那里,他到底怎么想呢,不得而知。我相信一定有过挣扎有过想和女主同归于尽的想法,但最后他还是保全了她。当意识到她永远不会爱上他,他才真正绝望了。

他也许鄙视那么喜欢她的自己。聪明如他,知道女主想要离开他得到解脱,去霍乱区而且坚决带女主去,是为了让她远离是非,更是为了给她以后的生活铺路。看看多萝西以及其他人的反应就知道了,女主成了别人眼中的勇敢者。得知她怀孕了,意识到她变得成熟以后依旧不会爱上他,为了让她可以安心离开,他“自杀”了。中间是有怨有不甘的吧,但最后还是成全。之所以这样理解,首先因为男主的告白。

“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一个丈夫的权利,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恩惠。”其次是他离开的时候说:“别大惊小怪。我刚走了一段难走的路。现在我已经全好了。”作为一千个读者之一,一直觉得瓦尔特离开不是因为怨恨而是因为心碎。

2、凯蒂:不知道怎么评价……。

我最初以为毛姆要写的人是瓦尔特,谁知道得以蜕变的是她。感觉毛姆的书里的大多数女人都是骄傲愚蠢但从某些方面又不失坦率可爱的。

悲剧是从她的原生家庭就开始了,更可悲的是瓦尔特的沉闷。

刚看的时候不能接受的是她回到香港和唐生的一段,觉得后期人设崩塌。但想到作者是毛姆,再想到罪的强大和人性的软弱就能明白了。不过这段太残酷了。

3、最泪目的是凯蒂和父亲的坦诚相待。

4、毛姆太会讽刺人了,一边看透一边理解。打字打的不想打了,就这样吧。[捂脸]。

《面纱》读后感

最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因为之前看过同名的电影。细节已经有些遗忘了,但依稀还记得:电影里面说的是出轨的妻子在被丈夫带到中国的霍乱地区后,找到自我,当夫妻俩在这场灾难中逐渐原谅对方的时候,丈夫却死于瘟疫的悲情故事。本以为电影和书的内容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看完书之后,如果说电影给人的感觉是感动的话,那么书中的故事只能用震撼来形容了。

文学的魅力在于真实,同时,文学的可怕也在于它的真实。虚构的故事对于真实的揭露可能就体现在细节给予读者的共鸣。在这本书中,有太多虚构的真实。电影里面,凯蒂与瓦尔特最终原谅了彼此,重归于好,尽管瓦尔特最后死了,可是毕竟凯蒂爱上他了不是吗?迷途知返的happyending可谓是众望所归,尽管男主死去了,但是两个人相爱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局啊,这也算是对于观众的一种安慰吧。我们希望生活处处皆喜剧,但是,别忘了,只有悲剧才是永恒。

书里在结尾处并明显没有顾及读者的感受。凯蒂在照顾霍乱病人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精神的归宿,她如我们所望的忘却了渣男唐生,但是可她最终也没能爱上瓦尔特。也许有人会为此感到遗憾,也有人会因此痛骂女主不懂得珍惜,可是我想说的是,不管真相多么丑陋,可是那就是真相。有的人因为长相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学识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钱爱上一个人,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有千万种理由,我从未觉得哪一种理由会比另一种理由更高贵,但是,在听过的那些理由中,始终没有办法接受的是因为他爱我所以我爱他。想必凯蒂也是如此吧,瓦尔特爱她,爱她爱到了尘埃里,凯蒂欣赏他,赞扬他,可是就是没有办法因为他爱她就爱上他。

在凯蒂回到香港之后,尽管已经不爱唐生,但却依然贪恋他的怀抱与安慰。看到这里的时候,对于凯蒂,真的是有一点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转念想想,如果是自己,又会怎么样。

印象里,书中两次提到”死的是狗“,尤其是在瓦尔特死的时候,只是直直的说了一句”死的是狗"。想了很久,还是没能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的人说,瓦尔特将凯蒂带到湄潭府是为了报复,而在凯蒂和他的婚姻中,凯蒂扮演的是那个收留了狗的好心人,而瓦尔特自嘲是那个在报复中咬伤了人的狗。可我并不这么觉得,尽管书中没有直接说明,但是我们隐约可以确定瓦尔特的死是自杀。我认为瓦尔特在将凯蒂带走的时候从没有想过要报复她,反而他认为,这是两个人重新开始的机会,因为如果凯蒂留在香港,她永远没办法认清楚唐生的嘴脸,她会不顾一切和唐生纠缠在一起,会成为众矢之的。相反,只有离开那里,凯蒂才有可能忘记唐生。

有人将他们来到湄潭府之后,瓦尔特的冷漠作为其报复凯蒂的论据,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虽然瓦尔特富有智慧,聪明过人,可是同时他可不善沟通,在如此情景下,他的冷漠只不过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面对凯蒂,如何面对自己。同时,我觉得凯蒂怀孕才是瓦尔特自杀的导火索。

他爱凯蒂,尽管他知道凯蒂愚蠢,虚荣,只是个二流货色,但他丝毫不在乎,他问凯蒂孩子是谁的,以他对凯蒂的了解,他觉得凯蒂会撒谎说孩子是他的,但是凯蒂没有,他不知道此时的凯蒂已经变了,变得坚强,变得不在依靠谁,也变得不爱唐生了。我认为,此时的瓦尔特误会凯蒂还爱着唐生,因此,为了凯蒂和她的孩子,他选择离开,但是不能选择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死来成全他们。

《面纱》读后感

在“很不幸”的一连读到两本毛姆用第一人称写的小说后,终于读到这本没有“我”一直死气白咧搅和其中的面纱,再加上流畅的对话,语言,真让人读的很高兴!

怎么说,有很多小说都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往往这个“我”就是主人公本身,可毛姆的“我”却是个十足的外人,就用“小说家”的身份和书里的人物厮混在一起。对一些着急的读者来说,这种要靠着“我”不断跑去和主人公发生各种巧遇才能推进故事发展的做法,简直是要命。好在,毛姆还有犀利风趣简洁的对话佐料其中,支撑着你读下去,让你不至弃书跑路。

毛姆的对话描写,幽默简洁,粗暴直接。对话双方唇枪舌战,你来我往,直捣主旨要害,绝不拖泥带水。是他小说的很大的看点。在这部面纱中,瓦尔特向凯蒂摊牌决定带她去疫区的时候,两人的对话都直接了当,没有拐弯抹角。文章最后凯蒂面对他父亲的一番感悟,也是直抒胸臆,完全没有把对方当成一个父亲而去考虑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人们都说毛姆是讲故事的高手,我倒觉得他语言掌控似乎更棒。故事大都千篇一律,难免落俗套。这部面纱也是,一个女人沉沦觉醒的故事。

面纱读后感

全书以第三人称着重描写了凯蒂的心路历程,但是我认为凯蒂这个角色却并不讨读者喜欢,相对富裕的家庭并未给她带来高贵的品质,反倒培养了她的爱慕虚荣,与其说是通过各类经历使凯蒂成长起来,倒不如说是即使行下了不忠之罪仍在抱怨为何男人将此看得如此之重、即使东窗事发仍痴心妄想查理会放弃平静安逸的生活和光明的前途、即使经历了炼狱般的'瘟疫重灾区的纯真快乐和平静仍不能使其彻底摆脱查理,与其说凯蒂自嘲无法摆脱人性的枷锁,倒不如说是作家毛姆通过这一角色,告诉我们世俗之人终究难以逃脱这根深蒂固的令人羞于启齿的人性之恶。

有些人生来就是背负责任的,因此修女们能在最为悲剧的地方发出真诚而开朗的笑,因此她们在赴死之时毫无悔恨不甘恐惧而是平静坦然,也因此使得凯蒂认为自己和修女们始终有着一墙之隔,生活在两个世界,可能最终也因此凯蒂和瓦尔特无话可说。

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娱乐中,也无论在尘世还是修道院,一个人都无法找到安宁,安宁只在于人的灵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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