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总18篇)

时间:2023-11-27 17:27:56 作者:飞雪

在服务月期间,居民可以积极参与各种服务活动,了解并满足自己的需求。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些服务月活动中的亮点和创新举措。

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卫生局,街道以及所属医院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上级部署的卫生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二、社区卫生服务资料包括门诊日志、处方、外出访视记录、慢病监测记录、计划免疫妇幼保健手册,各种统计资料等,应填写清楚、准确、完整并准时上报。

三、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时准确上报疫情。

四、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并管理规范化。

六、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无菌术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坚持查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七、遵守工作纪录,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八、对疑难重症患者及时进行会诊或转诊。

九、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十、开展便民服务,做到项目公开,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十一、严格值班制,执行24小时应诊制,夜间值班

范文二、

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开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3.接受各专业防治、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4.负责领导制订中心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5.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防保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社区站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6.保证医疗安全,积极开展安全、有序的双向转诊服务。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医疗事故和差错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中心工作人员的聘任、晋职晋级、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努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支情况,审查预、决算,审查物质供应计划。

11.及时研究处理社区群众对中心工作的意见。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提前报告去向、时间并保证联络畅通。

三、办公时间不得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四、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日事当日清,对承办事项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五、实行受理事项登记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请示汇报。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汇报办理结果,确保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六、接人待物要讲文明有礼貌,对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树立良好的形象。

七、办公场所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工作人员穿着得体,衣帽整洁,仪表大方,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按时完成上级党员服务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

三、仪表大方,待人热情,态度诚恳,作风扎实,业务熟悉,办事认真,高效快捷。

四、对来电、来信、来访的党员,要做好登记,坚持做到有交待、有落实、有回音,不推诿,不扩散。

五、加强团结协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24小时受理举报。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举报电话:。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

通知书。

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

(1)立即将办事人带到中心相关窗口咨询、办理。

(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3、办事人如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项目,首问单位及窗口要领办事人到中心业务科协调办理。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预约服务制。

一)预约服务制是指申请人办理的事项需要与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的制度。

(二)预约服务应体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及证后服务。

(三)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事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招商企业等服务大户办事的现场勘察,以及老弱病残的办事人等,采取一个电话、一封书信、一封邮件等即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四)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手续的,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中心或现场进行办理。

(五)对于一些涉及招商企业的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需急办的项目,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请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并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作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填清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单位协助服务对象在上级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办结公告制。

窗口受理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公告,除按规定的其他形式对外公告外,还要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告栏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按规定结转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接受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三条协助镇属其他支部特别是党建薄弱村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并为非公企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四条经常性组织开展一些积极向上、能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发挥党员在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

第十五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教育培训范围只要面向各村优秀的年轻党员或村级后备干部,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是上党课、挂职锻炼、参与镇中心工作等。

第十六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每年在全镇选择10-15人优秀党员或后备干部,轮流到服务转化中心参加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到党员服务中心参加教育培训的党员或后备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服从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参加一些全镇性的中心工作。

第十八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采用“一对一”联系培养的方式进行结对教育。服务转化中心支部每个机关党员一般一次联系1-2个农村党员或后备干部,全面负责该名党员或后备干部在服务转化中心期间的学习和工作事宜。

第十九条本制度所指的转化管理职能指对本镇范围内一些需要转化的党员(以下称转化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管理,使其转变现有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态度,积极参与镇、村两级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将其他支部转化党员组织关系结转到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纳入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党员服务中心对转化党员的转化工作实行积分制管理,基础分是5分。每完成一项任务,加0.5分;没有完成的倒扣0.5分。

第二十二条转化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

第二十三条转化党员的积分低于3分时,由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当转化党员的积分达到15分,由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其在服务转化中心这段时间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合格者由镇党委将其组织关系迁回原支部;评估不合格者,继续留在服务转化中心参加转化管理,直至合格为止。

第二十四条转化党员的民主评议的参加对象是: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转化党员所在村两委干部、人大代表、党代表、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党员及镇党委认为必要的人员,其中转化党员所在村人员的参加比例不得高于50%。

第二十五条民主评议转化党员实行百分制管理,80分为及格分,80分以上(包括80分)为合格。

第二十六条党员服务中心对民主评议合格的转化党员实行跟踪管理,将转化党员组织关系回村后的6个月作为转化过渡期。在这一期间如果转化党员回村后不思悔改,继续在村里做一些不利于团结、影响村内稳定事件的,将由镇组织办会同镇纪委作出严肃处理。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王店计生服务中心在市计生局、镇政府领导下,在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协助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工作总结。

(一)“三查”服务,今年的三月份,我站对辖区内育龄群众进行了大型的下乡活动,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八月份,我们又趁农闲时间对上次没有“三查”的对象逐一进行了补查,统计本年度共查6931人次,其中超声6722人,妇检2786人次,共查出环下移21人,脱环2人,嵌顿2人,意外怀孕5人,事后都采取了各种紧急补救措施。妇科检查查出宫颈疾病832人,进行宫颈癌筛查324人,各种阴道炎322人,进行咨询治疗96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全年的“三查”任务。

(二)宣传教育,我们一直都在坚持不懈地协助村级计划生育部门搞好宣传培训工作,采用上门服务,站内咨询等多种方式,让育龄群众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使知情选择率达到1%,长效节育率达到目标要求,今年三月,我们还有幸请到武汉的专家来为育龄群众讲了生动的一课,反应非常好,并利用“三查”服务的机会发放了宣传资料5余份,成为育龄群众了解计划生育知识及生殖保健服务的精神食粮,我们还积极做好出生缺陷的一级干预和优生优育的指导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宣传好,做好叶酸的发效,以达到降低出生缺陷的目的。

(三)一如既往的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按政策要求及时减免手术费用,做到应免尽免,对手术病人做好术后随访工作,确保无一例技术责任事故发生。做好“两非”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到b超双签字,终止妊娠药物设置专人专柜,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人工终止妊娠。

(四)按照《避孕药具管理制度》、《避孕药具发放人员责职》的'要求,做到避孕药具专人专帐管理,药具供应及时,无过期及损坏药品,并掌握全镇育龄妇女的药具使用情况,按时按需发放,每季度利用工作例会的机会组织一次计生专干及药具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指导她们做好村级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和随访。

(五)积极加强站内的管理工作,医疗文书,医疗质量检查都是我们日常必做的工作,我们也对宜昌市计生委检查后所提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弥补。

总结本年度的工作,有一些新的进步,也有不足,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今年总结的好的经验进行进一步的发扬,针对不足采取有效的办法改进,以期待取得更大的成绩,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服务。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每年年初根据办事处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员教育服务管理目标和工作措施。

二、来访接待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

服务站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党员必须热情周到,第一个接待党员咨询服务要求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必须如实填写受理情况登记,并及时进行服务或处理,遇到服务站无法解决的事项,应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汇报。

三、登记归档制度及定期联系制度。

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定期与流动党员联系,随时做到“七个掌握”,即:掌握党员基本情况,流入、流出时间,所从事工作,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党费交纳,参加活动情况等,并根据党员动态做好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动态维护工作。

积极收集并及时向党员提供就业劳务信息、实用技能信息、致富信息、农产品市场信息,同时,对生活有困难的党员提供帮扶救助。

五、定期组织活动制度。

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学习、社会公益劳动等组织活动,在加强思想交流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定期分析及汇报制度。

每季度对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工。

作汇总存在的问题,并向办事处党委作一次工作汇报。

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根据办事处党委要求,结合社区党支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党小组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自觉坚持党日活动制度,确定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为支部活动日。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便民服务站依托村两委成员、网格员轮流值班,确保便民服务站常态开放、为本村群众提供日常服务。

2.鼓励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值班人员负责便民服务站办事窗口、柜台,便民服务设施、设备的卫生保洁;负责群众诉求的解释、处理。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有事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以便及时调换,不误工作。值班时间不能出现空岗。

1.便民服务站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均正常服务。

2.便民服务站作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定实施。值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好考勤登记。

3.便民服务站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4.严格请假、销假、续假程序。请销假严格按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实施,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如遇特使情况需要续假者,书面履行续假手续。逾期不归或不履行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为营造良好的为民服务环境,保持便民服务站卫生清洁,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员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保持室内外、前后台整洁卫生。接待群众要端庄大方,文明用语。

2.保持办事窗口、柜台整齐、整洁。办公用品、宣传资料按规定位置摆放,办公桌椅和服务柜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杂志、书报等。

4.保持公共区域、便民服务设施干净整洁。及时倾倒垃圾,维持公共区域地面、便民服务设施、卫生间清洁。

1、统一服务指南。统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情况、办件类型等基本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确保线上线下标准一致、信息准确、方便应用。

2、承诺办事程序。将规定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告知办事群众,并严格按告知程序办理。

3、承诺办事时限。即办件立即办结;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办结。

4、承诺廉洁办事。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赠送礼品、礼金,不得收取任何代办费用。

5、承诺文明办事。对服务对象热情相待,语言文明。

为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全面推行全流域·全流程帮办代办制度。

1.在市政务服务门户网站设置帮办代办模块,搭建全市一体化帮办代办信息平台;各村普遍建立专兼职的帮办代办队伍。搭建线上线下一体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

2.村帮办代办人员、网格员要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主动了解群众实际困难和办事需求。

3.针对村弱势群体,不定期上门走访,主动为群众解决现实困难。

4.加强“全领域·全流程”帮办代办平台及相关事项的学习,熟悉办理流程,不断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5.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热情服务、主动作为,真正为民解忧、为企解困。本职范围内的事项,根据办事群众的现实需要,主动帮办代办,帮助群众办成事;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根据群众需要,主动服务,依托“全领域·全流程”帮办代办平台,发挥全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整体优势,确保群众能办事。

1.日常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同志、先生、女士”等礼貌称呼。

2.接待服务应主动招呼,使用“您好”、“请坐”、“请问您办什么事情”、“我有什么可以帮助您”、“让您久等了”等。

3.办理事项使用“请稍后”、“请填写xx(表单)”、“请您提供有关资料”、“您提供的资料齐全有效、符合要求、马上给您办理,请稍后”等。

4.事项办理结束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等。

5.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工作出现差错使用“感谢您的批评,我们愿意接受监督”、“谢谢您的监督与帮助”等;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使用“谢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

6.接听电话首先讲“您好,这里是**村便民服务站”。严禁使用冷、横、硬等不文明服务忌语。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局机关党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20_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制定的发展党员计划,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发展党员3名,其中预备党员1名,转正党员2名,同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

二、主要做法。

一是改选机关党支部确保党员发展工作顺利开展。局党组对发展党员工作十分重视,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务工作的重点,及时改选局机关支部委员会,明确支部书记及支委委员人选,努力提高支部工作的影响力和战斗力,对加强局机关党员管理作了有益的探索。

二是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印制相关学习资料,学习先进支部的工作经验,提高了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更好地发挥骨干作用。同时为入党积极分子订购学习资料,将党建理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列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三是把好党员发展评估关。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分别落实责任,形成全方位的责任保证体系。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做到坚持标准,慎重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制定发展计划,不下达硬性指标,也不把符合条件的同志拒之门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和使命感。表现在思想上认为发展党员工作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是“软任务”、“虚指标”,把工作重心放在招引项目上;二是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发展程序有待完善。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存在着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四、意见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党组在每年年初专门召开一次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制定相关措施,局机关支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就党员发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二是狠抓培养,保证质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有针对性地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教育,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学习心得、及时存入档案,作为向党组织推荐重点培养对象的依据。

三是坚持标准,慎重发展。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持全面衡量,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也不另立标准,严格考察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思想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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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有领导、有计划进行。

1.开展入党启蒙教育。

(1)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将入党启蒙教育纳入大学毕业生入路教育、青年人才班培训内容,加强爱党爱国爱路爱岗教育,做好高学历、高职称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

(2)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采取集中宣讲、谈心启发、结对帮带等多种形式,重点做好青年职工入党启蒙教育,使更多的先进分子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2.递交入党申请书。

(3)国铁企业职工有入党愿望的,向工作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党支部要做好正确引导,避免发生异地违规入党。

(4)劳务派遣工有入党愿望的,也可向用工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5)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要认真审看,如不符合要求的,指导其修改完善。

(6)党支部应妥善保管入党申请书,并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时报上级党委(党工委,下同)录入信息系统。

3.党组织派人谈话。

(7)党支部书记收到入党申请书在一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

(8)谈话重点是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鼓励政治热情,帮助找出问题,指出努力方向。

(9)谈话应形成记录,记明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时间、内容、方式等,形成《关于同入党申请人×××同志的谈话记录》。

4.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0)入党申请人经过半年以上(至少3个季度)培养教育,具备基本条件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劳务派遣工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保证足够的培养考察时间。

(11)党支部应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组织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支持群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28岁以下青年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推荐。

(12)党支部书记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

(13)召开支委会会议(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根据党员队伍结构和推荐人选的一贯表现,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4)设党总支的应召开总支委会会议,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议。

5.上级党委备案。

(15)党支部应将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委会会议意见等,形成《关于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备案报告》,报上级党委。设党总支的由总支统一报备。

(16)上级党委接到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后,在一个月内,由党委组织助理员进行审核,对具备条件、手续完备的,提交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关于同意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批复》,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17)党支部收到上级党委批复后应在支部大会、党小组会上宣布,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具体时间为支委会会议召开时间,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18)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

6.培养教育考察。

(19)党支部应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集中培训以及分配一定工作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养教育。

(20)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写一篇《思想汇报》,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定期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

(21)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执行纪律、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经常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22)党支部每季度应将培养教育考察意见及时向入党积极分子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23)党支部应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思想汇报等材料。

(24)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每年年中要对入党积极分子数量、结构、分布、质量和培养教育考察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7.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2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5个季度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列为发展对象人选。

(26)培养联系人根据日常了解掌握情况,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意见。

(27)召开党小组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人选意见报党支部。

(28)党支部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民意测验、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指导团组织召开“推优”大会,产生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29)召开支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形成《关于将×××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决议》。

(30)召开总支委会会议,对党支部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议。

8.上级党委备案。

(31)党支部应将《关于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备案报告》报上级党委。设党总支的由总支统一报备。

(32)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对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基本条件、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发展对象,拟定年度发展计划(原则上与党内统计年报同步完成),并在一个月内将《关于同意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通知党支部,上级党委备案同意时间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发展对象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33)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批复后,在政审之前,应在党务公开栏内张榜发布《关于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地做出相应的结论和处理。

(34)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9.进行政治审查。

(35)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36)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政审范围包括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以及岳父母(公婆)等主要社会关系人。政审方式为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证明材料》一般应加盖政审单位党委公章。

(37)党支部要形成《关于×××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提出结论性意见。政治审查结果一般一年内有效。

10.集中组织协审。

(38)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将拟定的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进行协审。

(39)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分地区对所属单位党组织提报的发展对象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在协审检查的基础上,统筹确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提交部务会研究后报集团公司党委,并上报国铁集团党组组织部备案。

(40)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根据国铁集团党组组织部下达的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向所属单位党组织下达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年中,根据基层党组织需求及时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11.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41)组织发展对象参加集团公司党校集中脱产培训(计划安排在一季度),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凡未经培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考试考核合格但一年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党组织吸收其入党前,应重新参加集中培训。

(4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围绕培训重点内容,组织编印《发展对象培训教学大纲》,提高培训工作质量。

(43)建立《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考试考核结果书面反馈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培训合格的颁发《结业证》。

12.支委会审查。

(44)党小组召开会议征求党员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形成《关于对×××同志发展入党的意见》。

(45)党支部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做好书面记录。

(46)党支部书记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47)召开支委会会议对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公示、征求意见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的,形成《关于对×××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对尚不成熟的发展对象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加强培养教育。

(48)召开总支委会会议,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审请示进行审议。

13.上级党委预审。

(49)党支部应将预审请示与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表、政治审查材料和结论性报告、培训登记表和公示、征求意见情况等材料,于支委会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报上级党委预审。设党总支的由总支统一报审。

(50)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组织助理员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阅,严格把关。预审时,根据需要还可以听取纪检、监察、信访、公安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

(51)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预审,形成《关于对×××同志的预审意见》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预审认为尚不成熟的,应向党支部说明理由,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

(52)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53)《入党志愿书》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编号管理、统一发放。

(54)党支部书记、入党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按要求严肃认真、忠诚老实填写《入党志愿书》。

(55)凡是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发展对象都要自己填写《入党志愿书》。如本人填写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发展对象口述内容代笔填写。

15.支部大会讨论。

(56)确定召开支部大会时间,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参会准备。有表决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一半,会议才能召开。

(5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58)支部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按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主持词组织会议,党支部书记空缺时,确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由党支部副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指定的同志召集支部大会。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59)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60)召开总支委会会议,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查,提出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61)党支部应将《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等材料,在一个月内报上级党委审批。设党总支的由总支统一报批。

(62)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应对党支部报送的有关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的,应了解原因或督促党支部补报。

(63)党委审批前应指派党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一般由党委书记、副书记进行谈话,或指派联系包保党支部的党委委员进行谈话。谈话情况及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

(64)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应当在三个月内对党支部上报的审批预备党员请示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65)审批预备党员应当召开党委会会议,不能用党委委员传阅办法代替集体讨论,不能以党委书记代替党委审批,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等形式进行审批。

(66)党委会会议应听取谈话人和党委组织助理员介绍审批对象的情况,党委委员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充分讨论。一次审批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应逐个讨论和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并明确预备期起止时间。

(67)审批意见应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党委会会议召开时间、到会人数、表决情况、预备期起止时间等,并形成《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党支部收到审批意见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并在党务公开栏内张榜告知。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做好思想工作。

(68)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总支没有审批权,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委托铁路办事处党工委或直属机关党委进行审批。

18.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

(69)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应在审批预备党员后一个月内,将《关于将×××同志进行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

(70)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半年综合分析新接收预备党员队伍结构、质量、分布等情况,及时优化调整发展党员计划,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计划兑现率和党员队伍结构得到改善。

(71)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年全面总结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分析倾向性问题和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提出次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向集团公司党委和国铁集团党组组织部报告。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72)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审批同意意见后,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在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上宣布。

(73)党委审批期间,新接收预备党员工作发生变动的,由其工作变动后所在党支部负责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在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上宣布。

(74)党支部要及时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20.入党宣誓。

(75)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或所在车间党支部(总支)组织举行。

(76)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应在上级党委批准后当月及时举行。如党委在短时间内连续批准多名预备党员,可集中在一起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77)入党宣誓仪式一般应在党员活动室进行,可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宣誓仪式,接受教育。

(78)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时,必须悬挂符合中组部规定标准的党旗,并按照入党宣誓主要程序进行,体现庄重、严肃。

21.继续教育考察。

(79)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建立《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预备党员从上级党委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开始参加组织生活。

(80)预备党员要主动向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向党支部写出书面思想汇报。

(81)党支部要经常听取入党介绍人、党内外群众的评价和反映,定期找预备党员谈话,每季度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意见栏。

(82)党支部应采取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22.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

(83)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书》。预备期满未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的,党支部应及时提醒,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理。

(84)党支部收到转正申请后,党支部书记应及时与预备党员谈话,了解其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征求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发放《预备党员转正民主测评表》,组织民主测评。

(85)召开支委会会议,对照党员标准,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及时发布《关于拟将×××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党总支审议同意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86)对外单位转入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在其预备期满时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经教育考察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23.支部大会讨论。

(87)确定召开支部大会时间,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参会准备。有表决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一半,会议才能召开。

(88)支部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按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主持词组织会议,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89)通过《关于×××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90)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将《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与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总支应对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进行审查,并由总支将审批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91)需要继续考察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

(92)召开总支委会会议,对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进行审查。填写《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情况表》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备案。

(93)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满讨论其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支委会会议讨论意见、党总支审议意见报上级党委预审同意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4.上级党委审批。

(94)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委收到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审批请示和全套入党材料后,应进行严格审查,并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会议讨论审批。

(95)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党委会会议集体讨论、表决,一次会议同时审批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讨论、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96)形成《关于×××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审批意见》书面反馈所属党支部。审批意见应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党委会会议召开时间、到会人数、表决情况,以及党龄起始时间等,如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也应写明具体意见。

(97)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党支部书记应及时找本人谈话。对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要教育党员严格要求,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未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应向其说明原因,指出存在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继续接受组织教育。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5.材料归档。

(98)党支部从收到入党申请书开始,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有关要求,建立入党材料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在转为正式党员前,档案材料由车间级党支部(总支)负责管理。

(99)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发生工作变动,调离所在党支部时,要及时办理入党材料交接手续。

(100)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表》,交由党委办公室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他入党材料由党委办公室保存。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协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乡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6.做好记录登记合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到有计划、有组织、严肃认真地发展党员。

(一)宣传党的主张。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教师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群团组织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入党申请人一个季度至少应有一篇书面思想汇报。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支部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把有入党愿望,政治思想进步,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工作表现突出的同志,按照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将培养情况及时向支部反馈,并每三个月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全面客观地填写一次考察记录,如实反映考察对象在考察期内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出其进步和不足的地方。党支部应当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每位发展对象应该有两名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必须参加由上级党组织安排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二)发展对象的考察。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党支部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形成其综合性和结论性的政审材料。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一)发展党员的公示。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天。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二)发展党员的预审。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学院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问题是否清楚、有无正式结论;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根据预审结果,确定是否准予发展。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三)支部大会讨论。经学院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四)党委审批。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学院党委审批。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一)教育考察。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学院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在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之前,要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与有关材料一起报学院党委。

(二)预备期期满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预备期满一周内,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学院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党支部收到学院党委的审批结果后,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学院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党章》和《细则》规定,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发展程序,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情况失实的,要追究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对不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或虽召开支部大会但不符合规定人数和程序,而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的,要追究支部书记的责任;对组织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把关不严造成失误的,要追究组织员的责任;对党支部违反规定程序操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处理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负责登记受理村民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申请,实行报送代办服务;负责法律、法规、政策等事项的咨询和解释;负责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有关政务、村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2、确定2人以上的代办员,实行值班制,同时,开通联系电话,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3、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度,坚持“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通过受理、代办(上报)、回复三个环节,无偿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业务。

4、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代办事项的办理程序、依据、条件、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要一次性告知,并编印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卡等资料向村民公开。

5、村民来反映情况、咨询业务、联系工作、办理事项等,第一位被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如非服务责任人,应当帮助办事群众联系工作人员或告知有关情况。

6、服务热情周到,实行“一张笑脸迎客、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的服务标准,工作高效优质,做到工作无差错、无延误、无积压,使办事村民满意。

7、实行代办承诺制,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代办服务事项,受理代办事项,承诺代办时限;对于手续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手续、要求等。

8、对违反工作制度,存在以权谋私、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是指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便民服务,如充值电话费、公用事业费、行政管理费、电子客票、火车票等,以服务人民、方便人民、造福人民。它快速、方便、安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便民服务站依托村两委成员、网格员轮流值班,确保便民服务站常态开放、为本村群众提供日常服务。

2.鼓励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值班人员负责便民服务站办事窗口、柜台,便民服务设施、设备的卫生保洁;负责群众诉求的解释、处理。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有事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以便及时调换,不误工作。值班时间不能出现空岗。

1.便民服务站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均正常服务。

2.便民服务站作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定实施。值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好考勤登记。

3.便民服务站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4.严格请假、销假、续假程序。请销假严格按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实施,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如遇特使情况需要续假者,书面履行续假手续。逾期不归或不履行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为营造良好的为民服务环境,保持便民服务站卫生清洁,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员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保持室内外、前后台整洁卫生。接待群众要端庄大方,文明用语。

2.保持办事窗口、柜台整齐、整洁。办公用品、宣传资料按规定位置摆放,办公桌椅和服务柜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杂志、书报等。

4.保持公共区域、便民服务设施干净整洁。及时倾倒垃圾,维持公共区域地面、便民服务设施、卫生间清洁。

1、统一服务指南。统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情况、办件类型等基本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确保线上线下标准一致、信息准确、方便应用。

2、承诺办事程序。将规定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告知办事群众,并严格按告知程序办理。

3、承诺办事时限。即办件立即办结;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办结。

4、承诺廉洁办事。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赠送礼品、礼金,不得收取任何代办费用。

5、承诺文明办事。对服务对象热情相待,语言文明。

五、全领域·全流程帮办代办制度。

为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全面推行全流域·全流程帮办代办制度。

1.在市政务服务门户网站设置帮办代办模块,搭建全市一体化帮办代办信息平台;各村普遍建立专兼职的帮办代办队伍。搭建线上线下一体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

2.村帮办代办人员、网格员要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主动了解群众实际困难和办事需求。

3.针对村弱势群体,不定期上门走访,主动为群众解决现实困难。

4.加强“全领域·全流程”帮办代办平台及相关事项的学习,熟悉办理流程,不断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5.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热情服务、主动作为,真正为民解忧、为企解困。本职范围内的事项,根据办事群众的现实需要,主动帮办代办,帮助群众办成事;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根据群众需要,主动服务,依托“全领域·全流程”帮办代办平台,发挥全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整体优势,确保群众能办事。

六、文明服务规范。

1.日常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同志、先生、女士”等礼貌称呼。

2.接待服务应主动招呼,使用“您好”、“请坐”、“请问您办什么事情”、“我有什么可以帮助您”、“让您久等了”等。

3.办理事项使用“请稍后”、“请填写xx(表单)”、“请您提供有关资料”、“您提供的资料齐全有效、符合要求、马上给您办理,请稍后”等。

4.事项办理结束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等。

5.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工作出现差错使用“感谢您的批评,我们愿意接受监督”、“谢谢您的监督与帮助”等;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使用“谢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

6.接听电话首先讲“您好,这里是**村便民服务站”。严禁使用冷、横、硬等不文明服务忌语。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管理,防止到岗不到位,杜绝工作拖沓、自由散漫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办事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月每个工作日对实际在岗的个人实行量化管理考核,每月总分10分,每分分值由班子会确定。

二、每月考核结果张榜公示。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每人每次扣1分,累计5次以上每次按双倍扣分。

1、迟到;

2、早退;

3、上班时间玩游戏;

4、未及时开关门;

5、值日交接不及时;

6、未打扫或未及时打扫卫生(大厅卫生由值日人员负责,必须始终保持洁净、整齐、无痰迹、无杂物堆放)。

四、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人每次扣2分,累计5次以上每次按双倍扣分。

2、上班时间找不到人。

五、凡当月出现个人考核为负分者,当月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六、全年个人累计得分低于90分者,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全年累计得分低于90分且考核得分为中心最末一位者,视具体情况将其列为第二年的待岗对象(属条管部门的则由党委、政府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离)。

八、凡当月部门考核为负分者,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九、本考核具体由党政办负责执行,凡在考核中徇私舞弊者按当事人应扣分的双倍扣除执行人员的分,年终在目标考核中扣减执行人相应分值的奖励。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24小时受理举报。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举报电话:0817-7388012。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新党员要坚持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第一位,不得追求数量,忽视质量。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开始,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塑造合格党员。要严把入口关,要把质量第一原则贯穿于入党全过程。

3、坚持党员标准。正确、全面、科学的把握党员标准,切忌简单化、单一化和片面化,不准降低标准和脱离党章规定另立标准。

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按照党员标准逐个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出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5、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对一些尚无入党条件的,无论声望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能强迫他们入党,不允许把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拉入党内。

1、入党积极分子要在自愿入党者中挑选。必须经党小组讨论提名,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积极要求进步,在思想、工作、学习上表现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群众威信。

3、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培养人应担负起下列责任:向积极分子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了解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政治历史、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经常找其谈心,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定期汇报积极分子的进步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后,向党组织建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4、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交给他们一定的任务,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的责任。要采取各种方法,对其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教育;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专业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方面的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和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使其提高素质,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6、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的考察和写实。党委和总支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分析,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要按照党员标准,在找本人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着重了解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德、工作学习情况及社会活动表现的基础上,召开会议集体评议,由培养人将评议结果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上。重点培养对象每季度写实一次,一般培养对象每半年写实一次。写实要突出个人特点,既有概括内容,又有具体事例,既写优点,又要写明缺点。

7、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历史经历、政治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了解和审查,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在档案中已有说明的,可不再查证,无说明的,要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取得政审材料。

8、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政审、

申请书。

思想汇报。

自传等相关材料,列入积极分子档案。

9、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党委、总支和支部每年年末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把符合条件的同志补充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调整出去,并将名单报上级党组织。

政治历史清白,基本符合党员入党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党总支对支部提出的发展计划和档案材料,严格审查把关,集体讨论审议后,提出发展计划和发展时间安排,连同拟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一同上报校党委工作部。校党委组织部本着“十六字方针”,根据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确定发展指标。

3、各支部在每季度首月初,将本季度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

入党志愿书。

思想汇报自传《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政审材料培训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支委会酝酿讨论记录支部综合审查报告党委组织员考核意见材料等)上报校党委工作部,经组织员审查通过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4、发展党员首先由介绍人和党小组提出发展意见,并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记录,然后召开支委会确定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

5、发展新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对手续不完备或违反程序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支部不得列为当年发展对象:

(1)未经党组织一年以上时间系统培养考察,并按规定写实的;。

(2)没有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

(3)没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或群众中无威信的;。

(4)没有经过党组织集中培训的;。

(5)对发展对象的问题尚未查清的;。

(6)现实表现不突出,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7、严肃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负责同志和入党介绍人要认真指导入党者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两名介绍人要将自己的意见认真负责的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然后由党支部审阅。

1、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全体党员都应该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三分之二,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2、申请入党人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大会。如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介绍人有一人不能出席,应在大会前向党支部认真负责的介绍情况,支部大会可以召开。

3、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党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对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支部、介绍人和申请入党人应予以解答。

4、表决在正式党员中进行。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5、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决议要写清入党人的基本情况、党支部大会对其的基本评价、表决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和弃权人数及表决结果)、支部名称、通过表决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然后报上级党委审议批准。

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在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前,由党总支组织员对其进行谈话。

1、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所在党支部,继续加强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及时与其进行谈话,指出努力方向。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对其进行季度考察写实。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宣誓由党委或支部组织进行。一般未经宣誓的预备党员不能办理转正手续。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出现问题或发现其入党前有重要问题对组织隐瞒,支部应及时向党委进行汇报,以便进行妥善处理。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党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转正意见,并将其做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对预备期满的党员,党组织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还需进一步教育考察,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理论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们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重在实践中考核他们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

3、吸收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要超过应到会表决权的半数,方能生效。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社区责任医生首先对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二、根据评估情况,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季节、不同健康问题和心理状况选择恰当的健康教育题目,并制定出健康教育规划。

三、制定相关人员对健康教育内容进行充分准备,既要科学性,又要注意普及性和实用性,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

四、认真实施规划,根据不同个体或群体,采取不同的健康教育方式:

(一)采取宣传栏,宣传资料等书面形式,将教育内容交给居民自己阅读。

(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三)采取定期集中教育的方法,进行防病及保健知识教育。

(四)采取小组教育的方法,对同类健康问题的群体进行保健、康复等教育。

(五)采取个别教育的方法,对特殊个体及家属进行疾病知识,自我监测及家庭照顾教育。

五、定期征求居委会及社区居民对健康教育活动及内容的意见或建议;随时询问社区居民对防病保健知识的知晓度,以指导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进行。

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突出服务功能,服务站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四、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十、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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