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范文(13篇)

时间:2023-12-16 20:57:08 作者:书香墨

工作汇报还可以激励我们不断进步,挑战自我,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绩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汇报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根据《石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园区管委会庚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园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四川石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清明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园区内企业。现将园区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园区管委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园区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副主任具体抓,安全网格员对园区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组织落实。

针对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网格员对园区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企业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值班值守情况、生产安全、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清明期间职工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情况、食品安全,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0条,主要涉及建筑施工安全1条(氧气乙炔使用安全距离不够),车间隐患7(不正确佩戴安全帽2条,不正确使用口罩等劳保用品5条),消防安全2条(灭火器需更换)。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100%。

要求园区企业一是严防死守,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好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二是针对清明期间特点,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节假日职工容易麻痹大意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端管理,杜绝出现安全事件。三是加强生产管理,特别是监督职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预防职业病;监督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等。

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国庆节,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之时,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防恐防暴工作。切实维护好作业区域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节日前后全面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查找生产施工和治安防范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立即整改,确保风险可控。同时,结合日常检查、隐患报告卡、安全行为沟通卡等群治群防群众性工作,共查处各类隐患36个,并进行逐项整改和销项,现将节日期间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认真贯彻执行油田工程公司《关于加强国庆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治安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刻认识新疆地区的社会治安环境复杂,防恐形势非常严峻,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以安全生产、治安防范为中心的'具体工作。

实到位,以实现安全生产治安防范工作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

三、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责任,人人都当安全员,人人都是安全员,组织相关岗位人员,班组生产骨干,进行安全检查、分析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注重案例学习、安全经验分享、注重事故防范,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和落实现场安全监管,节日期间生产关键环节,坚持跟班制度,督查和纠正作业现场违规违纪现象。

四、 进一步调整生产方案,控制成本,结合塔指井控大检查,加强各种工况下的井控防喷演习,特殊情况下的各种演练,进一步完善有关应急预案,注重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演练和业务技能培训。

五、 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对门卫值班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开展防范意识教育,对井场油罐、化工料台等野营房生活库房,淡化水站重点要害部位,根据“三不”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不安全因素和各种险情的发生。

六、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保持应急电话、通讯联络、对讲机24小时畅通,井场与营房保持互通互动,一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向上级报告。

以上是我在70812驻队期间的具体工作,同时,对这次节日值守和现场督导做一个小结,这离组织的工作标准和要求相差很远在做好认真总结的同时,主要抓好下步终完作业后期安全管理工作,把第三方的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为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清明节”期间全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推进。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现就开展“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煤矿加强了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健全技术管理体系,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安全、完善、可靠。加强了矿井安全、质量、进度,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各部门单位对消防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效遏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坚决制止“三违”行为。对全矿一通三防、防治水、采掘、机电运输等方面工作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查出隐患及时落实整改销号。

部分企业职工安全意识较薄弱,对许多环节敷衍了事,给我矿安全生产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建议像此类大检查尽量多举行,这样有利于遏制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矿干部特别是安全管理干部,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并号召人人参与,矿委会也要加强对本矿各项安全的巡查监管力度,把安全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上级关于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确保全乡清明期间安全零事故。

成立紫溪乡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组长:王。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办,由何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清明节期间的日常事务。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清明期间工作组成员严格执行轮班值守,加强上路巡查,加大对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不定期对各路段进行隐患排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检查。要对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烟花爆竹的来源和储存是否安全。同时做广大村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宣传力度,确保清明期间扫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杜绝因烟花炮竹燃放引起的火灾事故发生。

(三)强化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各村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强化火源的管理办法,森林防火员、巡山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检查、重点监控、巡护检查,从源头上管住火源。

(四)加强村民建房的安全管理。村规办和各村委会要针对雨量增加、灾害天气多发、地质环境易受影响等特点,强化村民建房施工的安全管理。要多到建房现场进行查看,对村民建房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进行规范,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到层层发动、层层布置、层层落实。

(二)密切配合,深入宣传。各村、各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进村入户宣传清明节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特别是祭祀扫墓烧纸和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从思想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坚守岗位、强化值守。清明期间,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及时掌握全乡动态,做好人员保障,确保信息畅通。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公司20xx年清明节期间,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节前隐患排查工作。强化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营造了快乐和祥和的工作环境。现汇报如下:

为把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确保稳定。对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人,特别是对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检查必须要进一步到位,不留死角,立足超前防范。安全管理部门制定了检查方案,周密安排,扎扎实实地开展了节前大检查工作。

20xx年4月3日,安全管理部门认真开展了节前大检查。对设备设施重点部位、地下餐厅、中控室、消防设施等重点环节进行了一一检查,真正做到任务细致、责任明确、分工具体、各负其责。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严格按照“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的原则,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值班期间穿戴统一制服,按照标准佩戴帽子、领带、武装带、手套、精神带、随身携带工作证、警棍、对讲机(在楼内巡逻或大型接待时必须佩戴耳机);着装应平整、干净无褶皱、无开线、无掉扣,皮鞋光亮并定期清理,严禁挽袖,卷裤脚及佩戴除手表外一切饰品。头发梳理整齐,鬓角长度不得超过1厘米,刘海不得过眉,胡须和长指甲必须定期清理、严查酒后上岗、在岗喝酒、迟到、早退现象,确保了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总结

清明节前夕,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加强疫情防控,平安文明祭扫”工作主题,采取措施,强化清明节期间市场监管。截止3月31日,出动执法人员325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421户次,市面上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严把登记注册关,对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其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从严把关。把从事殡葬用品生产、销售经营户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加强对销售殡葬用品的巡查,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将殡葬用品经营活动监管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之中。

市市场监管部门以丧葬用品经销商店等场所为检查重点,对香、烛、纸等祭祀用品经营户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殡葬用品等商品的经营户,商户是否有合法的证照、有无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并派出执法人员加强祭扫重点地区及周边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发布违法广告、价格违法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民政部门依法查处制造、销售非法殡葬用品的行为。加强食品餐饮安全检查力度,以辖区墓园附近的饭店、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开展针对性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联合执法,对问题食品全程追溯,落实责任到具体人。严格检查餐饮饭店后厨操作间卫生情况,要求负责人严把原料食品进货关,保证生熟分开,做好餐具消毒工作,坚决不违法使用、添加化学食品添加剂,确保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目前疫情还没有结束,仍处于关键时期。以“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为主题开展形势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祭品经营户进行主动上门宣传,引导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倡导现代文明祭祀活动风尚;另外,请广大市民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破除街边焚烧、抛撒纸钱等陈规陋习,采取家庭追思、撰文纪念、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先人,用战“疫”的捷报告慰先人,以文明的纪念表达追思。

针对清明节市场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环节,充分发挥12315投诉网络和基层联络站的消费维权作用,方便群众投诉举报,以便及时受理,及时调解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做好值班备勤,加强对各殡葬服务机构的价格监督,接受群众有关公墓、殡仪服务价格及公墓周边停车场违规收费举报,及时妥善处置。

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乡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节日安全。结合实际,我乡认真开展了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周密,确保安全大检查有序进行。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清明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3月31日,乡政府组织召开了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对清明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村、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清明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道路交通安全。为确保清明期间我乡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乡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整治和宣传声势。

(二)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加强重点区域(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消防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协调增设场镇消防栓,消除安全隐患。

(三)森林防火安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针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包片领导人责任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清明节期间,我乡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二是切实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森林防火氛围。我乡认真组织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的活动,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文明祭祀等为重点,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三是进一步加大巡防巡查力度,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强化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期的监管巡查,对林区道路及墓区周围等重点地段严格看守。

三、进一步强化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通信通畅。

清明节期间,我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认真负责,清明节期间坚决落实日报告制度,确保安全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

20xx年清明节期间,通过与全乡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确保了节日安全。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分公司、控股公司,直属油库:

清明节即将到来,这一期间祭祀、烧纸活动频繁,是火灾、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库站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再检查,再部署,并对检查部署的效果负责。组织库站员工抓细、抓实、抓深入,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抓好库站周边防火。库站员工要在清明节期间对罐区、加油区及周边地区等重点部位加强防范,密切关注库站道路附近周边居民烧纸行为,协调劝阻远离库站,及时清理周边积累的纸屑及其它可燃物。

三、加油站、调度配送中心和运输公司三方要紧密配合。装卸油品尽量避开集中祭祀时段,运输车辆在此期间也要避免上路。

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要提高驾驶安全意识,开车前必须系上安全带并提示乘驾人员,杜绝酒后驾车等不良行为,假期返家探亲时注意防止长途疲劳驾驶。

五、加强值班,做好应急防范准备。清明节期间,库站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无阻,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及时按程序如实上报。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

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省森防指提前部署,超前预警,抢抓措施落实,各级防火和林业部门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了全省在异常严峻火险天气条件下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清明节期间全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具体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火险预警预报。清明节前,省森防指下发了两个《通知》,对清明节期间的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安排。省政府对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太和社区森林火灾情况进行了及时通报,警示各级认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4月2日,省森防指指挥、副省长赵润田到泰安、莱芜两市督查森林防火工作。4月3日,省森防指副指挥、省林业厅厅长刘均刚、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得到济南市检查森林防火工作。4月2日至4日,省林业厅党组书记董书华赴淄博、莱芜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各级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强化检查督导和值班值守,抓好火源管控和信息报送,科学组织施救,严防发生人员伤亡。进入四月份,省林业厅由厅领导班子带队,分七个组分别对14个森林防火重点市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4月1日,省森防指办公室召开全省春季森林防火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近期火情的发生情况,分析了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要求各级认清形势,全力以赴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根据预警监测,省森防指办公室分别在3月28日和4月3日两次通过各种媒体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预警”,提醒各级提前落实工作措施,抓好火源管控,确保不出大的问题。

二、强化火源管控,加强重点部位盯防。清明节期间,各级把上坟烧纸祭祀用火管控作为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林区散坟、孤坟要严看死守,禁止林区焚香、烧纸祭祀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杜绝因祭祀引发森林火灾。各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包村、包林场制度,把火源管控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在重点部位增设检查站,充实加强检查巡逻力量,及时教育进山人员,收缴火种。全省3.2万多名护林员节日期间全部划片包区,坚守岗位。远程视频林火监测指挥中心、了望台(哨)24小时值班,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扑救,早处置。

三、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防火氛围营造。清明节期间,各级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周”专项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的意识。省森防指办公室和驻济某部联合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各级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宣传森林防火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文明祭祀,倡导推广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祭扫方式,推广采取植树、送花等有益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隐患。4月1日,省森防指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勿让清明火纷飞,一束鲜花祭故人”的倡议,联合山东卫视、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大众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共同倡导“绿色清明,文明祭祀”。

四、强化值班值守,加强火情科学处置。节日期间,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全体基层机关干部和森林防火人员全员上岗,划片包干,定点蹲守。值班人员加强值班调度和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对发生的森林火灾及时指挥调度,快速汇总指挥报告火情。重点林区制定了清明节森林火灾扑救专项预案,各级专业消防队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快速出动,迅速扑救。高火险地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靠前驻防,坚持重兵投入,小火当成大火打,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当前,xx市正值森林防火戒严期和森林火灾高发期,加之清明将至,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防火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破坏性大、处置救护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已成为影响生态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的主要灾害之一。森林防火的核心人,人性化宣传教育可以促使人的防火意识的提高和传统生产、生活观念的转变。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提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频率和广度,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生态意识、安全意识、居安思危。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要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各级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突出重点,死看硬守。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围绕重点时期、重点地段和重点人员三个关键环节,深入查隐患,全面堵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做到‘防住人、管住火、看住山、护住林、盯住点“,努力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

清明节期间,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县区长、林业局局长和分管局长、防火办主任通信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没有重要公务,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级防火办人员务必高度警惕,尽责尽职,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做好上情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热点信息。

各地要把人为引发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因野外吸烟、弄火、违规用火等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坚决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和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认真落实好特殊条件下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及时检查和补充扑火的`物资装备。当前,森林防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亲临火场第一线,精心组织,科学扑救,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节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巡逻看护、值班调度、物资装备、队伍建设及重点地段死看硬守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大市民:

清明节将至,群众祭扫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比较集中,各类旅游风景区、祭扫场所人流密集,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禁止燃放鞭炮行为,切实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各项措施,全力稳定火灾形势,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目前,我街道的祭祀活动点主要集中在怀亲堂,祭祀活动将会出现人流、车流“双高峰”,将对祭祀活动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各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明安全特点,对怀亲堂、园山旅游风景区、商场市场、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线电路、烟囱、排气扇、电梯等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同时确保场所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符合消防要求、完好有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防范措施和值班巡查是否落实到位;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对于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加强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杂物,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措施。街道农林水管理中心要做好有关工作,严禁在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各派出所、各社区、交警中队、社会事务办、党工委办(统侨办)等基层力量要加强对群众祭扫活动集中区域和场所的人员、交通疏导和防控,形成齐防共管、共同防范格局,防止人员踩踏、交通安全等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近期居民、宿舍类火灾和生产厂房火灾多发的实际,各社区要加强对“三小”场所、居民住宅、生产厂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网格化巡查,督促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措施,杜绝在生产经营场所内留宿人员,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保安员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保安员消防安全巡查、初期火灾扑救、引导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的能力。物业管理中心要针对近期居民住宅火灾多发实际,推动各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大力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结合春季火灾和祭祀风俗,积极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社会事务办、交通管理所等相关单位和社区要组织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深入横岗长途汽车站、园山景区、怀亲堂等重点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点,发送消防知识传单,接受群众咨询,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使用火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预防火灾发生。

武警消防中队、街道消防中队及社区兼职消防队要开展一次消防灭火执勤备战教育,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要对现有车辆装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补充器材、药剂和物资,确保完整好用。派出所、武警消防中队、街道专职消防中队等相关部门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人流、物流增大、祭祀活动频繁的特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大型活动、集中祭扫区等重点场所的熟悉,检查、测试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对怀亲堂要派出执勤力量,现场监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农林水管理中心与消防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要落实值班备勤、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值班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要加强灭火救援现场安全防护,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顺畅,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县天气有所转暖,加之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征通行,旅游踏青、扫墓祭奠出行叠加,尤其是国道和962县道(东源至鸳鸯头路段)、964县道(乍洋至石山路段)、城关至东狮山风景区路段交通流量将大幅增涨,可能出现春运后第一个交通流高峰。从近3年全县清明节期间事故分析看,主要呈现4个特点:一是无证驾驶、超速、违法超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违法类型;二是下午15时至17时是事故高发时段;三是假期第3日事故多发;四是小型客车、超标电动车、摩托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车型。各农村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要结合本地实际,要加强辖区重点景区、国省道、通往墓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早调整部署,科学安排勤务,突出加强对重点车型、重要时段和易发事故重点违法行为管控,全力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

清明节前,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对景区、墓区周边道路,特别是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急弯、长下坡、高落差等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状况,发现设施损坏、缺失的,要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换或修复;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以及山区道路可能存在局部突发小气候等隐患要提前做好警力、设施的应急处置准备,必要时采取限制通行管制措施。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墓区、景区停车泊位和进出口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停车泊位明显不足的要及时协调增设临时车位,加强路面交通疏导,防止占道停车引发交通拥堵。特别是停车泊位远不能满足需求的墓区,要积极协调民政采取引导分批放行,减少车辆进入墓区,缓解墓区道路交通压力。要密切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准备工作。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调配相关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提前投放到易发事故、拥堵点段,确保一旦急需能够快速反应、高效施救、及时疏通,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和严重拥堵。

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到景区、墓区周边重点路段,以及长下坡等关键节点。落实错时勤务,严格加强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和警情处置效率,防止发生严重交通拥堵。要紧盯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中型客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要及时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各农村派出所要坚持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劝导员作用,严把乡村道路出行主要关口,防止超员面包车和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交警大队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职能,抽调警力组成执法小分队,积极指导配合农村派出所,认真做好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景区、墓区周边及城郊结合部道路的巡查管控,严格查处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以及逆行、乱停放等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维护交通安全;要加强与高速交警部门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高速公路免征通行费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应急分流工作;要积极协调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提前做好占道施工项目和隐患整改路段的秩序疏导和安全维护,督促施工单位在清明前抓紧完工撤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明节期间,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3月29日前,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向社会公布本地清明节假期交通研判和交通组织情况,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要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实时发布清明节期间辖区主要道路的路况、天气信息和交通管理措施,提示群众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注意行车安全事项。要在景区、墓区道路等车流密集点段,宣传介绍国省道、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教育群众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大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措施的宣传力度,提示、引导群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及时撤除现场,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拥堵甚至引发二次事故。要呼应清明节庄严肃穆的节日特点,在加强交通严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树立公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清明节假期,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执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应对处置突发紧急事件。一旦发生严重交通拥堵和死亡交通事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县局指挥中心和市局交警支队值班室。县局将派出督导组开展清明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督导。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传统的清明节又将来临,群众进山扫墓和郊游踏青等活动频繁,又正值春耕备耕的繁忙季节,林区野外用火骤增,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扎实有效做好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清明节期间是历年森林火灾频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关系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布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乡村有标语,路口有警示,使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常识、安全避火等知识的教育。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阐明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告知每个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要积极倡导文明扫墓,移风易俗的新风尚,用种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祭祖扫墓时不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护林防火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值班巡逻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对落实不到位、违反规定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清明节期间,一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在全县范围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大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不留盲区死角。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林业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及森林消防人员等做好巡查工作,加强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的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片包干,分兵把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的香、纸、烛等物品坚持予以收缴,对拒不听劝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行政拘留。职能部门要加强公墓、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的火源监管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火险等级四级(含四级)以上的天气,县、乡两级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要制定清明节期间的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细化完善扑救措施,做到一有火情,能及时出击,快速扑灭。特别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格按森林火灾处理预案有序处置,正确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治群防”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加强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科学扑火知识教育,掌握安全自救常识,严禁老人、儿童、妇女和痴、呆、傻等人员上山扑火。

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值班制度,尤其是清明节期间,要做到领导带领,24小时值班。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执行森林防火情况零报告制,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需在每天下午5时前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当日防火情况,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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