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实用17篇)

时间:2023-12-13 15:59:38 作者:HT书生

最近这段时间,我在工作中经历了很多挑战和机遇,现在是时候把这些经历和成果进行一个全面的总结了。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优秀的工作汇报范文,相信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技巧。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为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清明节”期间全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推进。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现就开展“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煤矿加强了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健全技术管理体系,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安全、完善、可靠。加强了矿井安全、质量、进度,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各部门单位对消防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效遏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坚决制止“三违”行为。对全矿一通三防、防治水、采掘、机电运输等方面工作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查出隐患及时落实整改销号。

部分企业职工安全意识较薄弱,对许多环节敷衍了事,给我矿安全生产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建议像此类大检查尽量多举行,这样有利于遏制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矿干部特别是安全管理干部,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并号召人人参与,矿委会也要加强对本矿各项安全的巡查监管力度,把安全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指出,要全力以赴救治患者,保障医疗防护物资供应,努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这是当前防控工作的突出任务。

完成好这个突出任务,要增强收治能力,全力应对患者收治压力。以武汉市为例,分层分级防护体系正在形成: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在短时间内拔地而起,与其他定点医院集中收治重症患者;方舱医院治疗轻症患者;大力推动对“四类人员”的集中收治和隔离。其他地区尤其是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也要通过加快建设、投用一批收治医院等措施,想方设法尽快解决病床供需矛盾,让患者得到更好救治。

完成好这个突出任务,要加大物资供应力度,及时保障医疗防护物资供应。与病魔较量,确保医疗防护物资的生产和供应是重要一环。相关方面要加大力度,尤其是加大重要医疗物资生产力度,增加供给;同时,要提高运输保障效率,尽快让急需的医疗物资抵达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保障医护人员和人民群众需要;此外,还要抓好防治力量的区域统筹,坚决把救治资源和防护资源集中到抗击疫情第一线,优先满足一线医护人员和救治病人需要。

完成好这个突出任务,要多措并举,努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当前,医疗部门和研究机构对病毒的研究日益深入,不断获得新发展。下一步,仍需继续加大科研力度,并及时将相关知识、信息、成果向社会发布,进一步提升公众的防护能力。同时,通过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加强疫情监测,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控制疫情继续蔓延。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欢乐、喜庆的节日,我镇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全镇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的单位、场所及村(居)委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只有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一直以来,我镇十分注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的对干部、职工、群众进行了宣传。值此中秋、国庆来临之季,**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村(居)委会、企业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要求,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召开群众会议,把宣传做到千家万户。要求村(居)委会、企业及液化气站、工厂、学校等有关单位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和自查,发现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和整改。二是结合我镇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人口密集的地方等重点场所悬挂横标2幅,在各村(居)委会、企业等重点场所张贴宣传标语10份,开出整改通知书3份,提出整改意见10条。同时,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使安全宣传到了车间、工地、企业和各村(居)宣传教育率达100%。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

针对我镇的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隐患,镇党委政府及时抽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有组织的对辖区内的液化气站、液化气经销点、学校、企业等单位进行了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范围涉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施工安全保障条件、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安全制度等。在检查中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发现隐患的要求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存在违规操作、违规作业现象。工人安全意识不高,在开展作业时不注意自我保护,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现象仍然存在,很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主要表现在建房、修路的小包工队。

2.胶板厂内厂房老旧破损,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均没有配齐。

3、防火安全隐患存在。有的单位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有些单位甚至没有配备,若有火情难以控制。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大宣传力度。

(二)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头和岗位。

(三)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治理。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此期间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是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际,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农村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农用运输车群体性载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要充分吸取近期国内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路线检查,落实“六必查、两比对”措施,严查重处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要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对农用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坚决打击非法运营车辆非法载客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有序。二是加强火灾防范工作。清明期间进入火灾易发期,再加上当前天气干燥,火灾风险较高,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采取有力措施,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大对祭祀扫墓活动集中场所的.监督力度,制定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加大对企业周边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防止野外用火殃及企业的安全。同时要认真做好火灾应急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提升建设项目安全技术保障水平。遇雷电、大风天气时务必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切实落实企业尤其是班组长安全责任,严格按规范规程操作,严防“三违”现象发生,有效预防施工坍塌等事故发生。四是强化旅游安全管理。要强化各景区景点的安全检查,确保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对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确保运行安全。五是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春季气温回升,各种流行性疾病增多,极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和食用安全食品意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管理,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进一步加大工贸、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校车、敬老院、水利电力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各镇(区、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紧紧围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这一主题,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公司20xx年清明节期间,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节前隐患排查工作。强化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营造了快乐和祥和的工作环境。现汇报如下:

为把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确保稳定。对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人,特别是对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检查必须要进一步到位,不留死角,立足超前防范。安全管理部门制定了检查方案,周密安排,扎扎实实地开展了节前大检查工作。

20xx年4月3日,安全管理部门认真开展了节前大检查。对设备设施重点部位、地下餐厅、中控室、消防设施等重点环节进行了一一检查,真正做到任务细致、责任明确、分工具体、各负其责。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严格按照“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的原则,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值班期间穿戴统一制服,按照标准佩戴帽子、领带、武装带、手套、精神带、随身携带工作证、警棍、对讲机(在楼内巡逻或大型接待时必须佩戴耳机);着装应平整、干净无褶皱、无开线、无掉扣,皮鞋光亮并定期清理,严禁挽袖,卷裤脚及佩戴除手表外一切饰品。头发梳理整齐,鬓角长度不得超过1厘米,刘海不得过眉,胡须和长指甲必须定期清理、严查酒后上岗、在岗喝酒、迟到、早退现象,确保了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为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清明节”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推进。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开展“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煤矿安全工作。煤矿加强了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健全技术管理体系,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安全、完善、可靠。加强了建井安全、建井质量、建井进度,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上,派出所要以大检查、除隐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预防较大、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作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实。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形势稳定。

三、消防安全工作。各村、乡直各单位对消防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效遏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安监站和国土所要加强对乡内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对三个露天开采石场展开了全面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

五、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以防范液氯、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针对了烟花爆竹生产进入旺季的特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防止了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

六、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都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坚决制止“三违”行为。

八、存在的问题。部分企业工人安全意识较薄弱,对许多环节敷衍了事,给我乡安全生产带来了一定的'隐患;部分干部在对待大检查过程中,精力不集中,敷衍了事。

九、建议及措施。建议像此类大检查尽量多举行,这样有利于遏制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乡干部特别是安全联组的干部,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并号召人人参与,村委也要加强对本村各项安全的巡查监管力度,把安全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十、我乡安全生产通过这次大检查显示,形势比较稳定,无安全隐患,效果明显。

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根据《石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园区管委会庚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园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四川石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清明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园区内企业。现将园区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园区管委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园区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副主任具体抓,安全网格员对园区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组织落实。

针对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网格员对园区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企业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值班值守情况、生产安全、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清明期间职工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情况、食品安全,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0条,主要涉及建筑施工安全1条(氧气乙炔使用安全距离不够),车间隐患7(不正确佩戴安全帽2条,不正确使用口罩等劳保用品5条),消防安全2条(灭火器需更换)。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100%。

要求园区企业一是严防死守,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好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二是针对清明期间特点,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节假日职工容易麻痹大意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端管理,杜绝出现安全事件。三是加强生产管理,特别是监督职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预防职业病;监督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等。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当前,xx市正值森林防火戒严期和森林火灾高发期,加之清明将至,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防火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破坏性大、处置救护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已成为影响生态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的主要灾害之一。森林防火的核心人,人性化宣传教育可以促使人的防火意识的提高和传统生产、生活观念的转变。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提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频率和广度,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生态意识、安全意识、居安思危。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要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各级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突出重点,死看硬守。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围绕重点时期、重点地段和重点人员三个关键环节,深入查隐患,全面堵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做到‘防住人、管住火、看住山、护住林、盯住点“,努力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

清明节期间,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县区长、林业局局长和分管局长、防火办主任通信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没有重要公务,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级防火办人员务必高度警惕,尽责尽职,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做好上情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热点信息。

各地要把人为引发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因野外吸烟、弄火、违规用火等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坚决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和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认真落实好特殊条件下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及时检查和补充扑火的`物资装备。当前,森林防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亲临火场第一线,精心组织,科学扑救,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节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巡逻看护、值班调度、物资装备、队伍建设及重点地段死看硬守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清明节即将到来,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人流、车流不断增多,是道路交通、山林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多发的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大,气温逐渐回升,群众开展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等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研究制定保障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学校对春季大风季节、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精心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强化清明节期间校园巡防工作,检查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转,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充分发挥好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大门口要严格落实安装硬质隔离设施的要求,依托门禁系统,切实做好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检查进出校园的教职工私家车,做好登记,坚决杜绝出租车及其他社会车辆进入校园,绝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治理,确保校园安全。

(二)加强消防隐患排查。重点看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家属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各类消防器材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三)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重点对各类改建、新建、扩建工程的'用火用电安全进行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排查施工工地机械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倒塌的事故发生。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试剂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储存和保管。清明节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一方面要采取措施严禁在学校教学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校内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燃放鞭炮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各地、各学校要强化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顺畅,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县天气有所转暖,加之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征通行,旅游踏青、扫墓祭奠出行叠加,尤其是国道和962县道(东源至鸳鸯头路段)、964县道(乍洋至石山路段)、城关至东狮山风景区路段交通流量将大幅增涨,可能出现春运后第一个交通流高峰。从近3年全县清明节期间事故分析看,主要呈现4个特点:一是无证驾驶、超速、违法超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违法类型;二是下午15时至17时是事故高发时段;三是假期第3日事故多发;四是小型客车、超标电动车、摩托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车型。各农村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要结合本地实际,要加强辖区重点景区、国省道、通往墓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早调整部署,科学安排勤务,突出加强对重点车型、重要时段和易发事故重点违法行为管控,全力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

清明节前,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对景区、墓区周边道路,特别是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急弯、长下坡、高落差等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状况,发现设施损坏、缺失的,要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换或修复;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以及山区道路可能存在局部突发小气候等隐患要提前做好警力、设施的应急处置准备,必要时采取限制通行管制措施。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墓区、景区停车泊位和进出口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停车泊位明显不足的要及时协调增设临时车位,加强路面交通疏导,防止占道停车引发交通拥堵。特别是停车泊位远不能满足需求的墓区,要积极协调民政采取引导分批放行,减少车辆进入墓区,缓解墓区道路交通压力。要密切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准备工作。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调配相关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提前投放到易发事故、拥堵点段,确保一旦急需能够快速反应、高效施救、及时疏通,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和严重拥堵。

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到景区、墓区周边重点路段,以及长下坡等关键节点。落实错时勤务,严格加强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和警情处置效率,防止发生严重交通拥堵。要紧盯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中型客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要及时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各农村派出所要坚持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劝导员作用,严把乡村道路出行主要关口,防止超员面包车和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交警大队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职能,抽调警力组成执法小分队,积极指导配合农村派出所,认真做好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景区、墓区周边及城郊结合部道路的巡查管控,严格查处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以及逆行、乱停放等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维护交通安全;要加强与高速交警部门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高速公路免征通行费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应急分流工作;要积极协调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提前做好占道施工项目和隐患整改路段的秩序疏导和安全维护,督促施工单位在清明前抓紧完工撤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明节期间,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3月29日前,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向社会公布本地清明节假期交通研判和交通组织情况,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要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实时发布清明节期间辖区主要道路的路况、天气信息和交通管理措施,提示群众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注意行车安全事项。要在景区、墓区道路等车流密集点段,宣传介绍国省道、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教育群众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大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措施的宣传力度,提示、引导群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及时撤除现场,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拥堵甚至引发二次事故。要呼应清明节庄严肃穆的节日特点,在加强交通严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树立公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清明节假期,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执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应对处置突发紧急事件。一旦发生严重交通拥堵和死亡交通事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县局指挥中心和市局交警支队值班室。县局将派出督导组开展清明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督导。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

屯溪区地处中心城区,东部与歙县交界,北部与徽州区接壤,西部、南部与休宁县毗邻,四季分明,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东西长20.7公里,南北宽14.4公里,土地经营面积13940公顷,其中林地面积5735.7公顷(在林地中,有林地面积4890.8公顷),森林覆盖率38.56%,活立木总蓄积395208立方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林业局关心支持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了以区长为指挥长、区委副书记为政委、分管副区长为第一副指挥长,区直31个单位和市直7个单位为成员的屯溪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并下设办公室。各镇也都成立了护林防火指挥部,村级组建了护林防火组织。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具体抓”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每年都由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与五个镇及市直七家有林单位分别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和《森林防火联防责任书》。各镇也都与村、村与组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通过落实区四大班子领导包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包村、镇干部包村、村包组、户、山头地块,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清明期间,是农事和祭祀用火的高峰期,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期,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情。为确保清明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安全,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部署,抓好落实。

一是警钟长鸣,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我区作为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又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职能。

历年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在每周区委常委扩大会、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安委会等会议上,都专门对做好全区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强调,真正做到逢会必讲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全区上下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很弦。丝毫不能松懈,将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每周决办。

二是加强防火宣传,提高防火意识。清明期间,我区通过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出动防火宣传车、发放宣传画册、悬挂防火横幅、手机短信等宣传形式,深入到林区、村庄,加大对《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其中在进山路口、景区景点、坟山出入口等重点地段悬挂横幅160余条,张贴防火标语300余条,出动防火宣传车40余台次,发放防火一封信5000余份,发放手机短信5000余条,新增防火宣传牌40块。通过各种宣传手段,着力提倡以献鲜花、植纪念树等方式进行文明祭祖,营造出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是严管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当前,正直春季森林防火的紧要期,我区以坟场集中地(如湖边公墓、徽陵公墓、占川公墓、炮台山、螺蛳顶、洪观山、稽灵山、雀山路石油公司路口等地点)、容易发生火情的地点为重中之重,现在每天加派500人左右的护林管护力量,进行野外火源的管理,严防死守。同时还加强了对零星坟场的监管,并对祭祖人员携带的祭祀物品做到在焚烧池内集中焚烧,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全区各镇(各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共梳理出重点人群(精神病、弱智、聋哑等)共计140人,加大监管力度,明确专人监管,防止其随意燃烧祭祀用品或玩火。

四是加派护林力量,严防死守到位。当前除专职护林员每天携带护林员gps定位系统,对各责任区内的山场进行巡护外,各镇和市直有林单位也都增派了护林巡山管护人员,对所有的山场、坟山坟场、进山路口等137个森林火灾风险防控点加大管控力度,严防死守。同时每个卡点做到了“五个五”(配备5个二号工具、5个灭火器、5个灭火弹、5把砍刀,每个卡点上至少要有5个人),参与防控人员必须佩带醒目的防火标志(袖章或胸牌),必须值守到位,绝不允许脱岗,确保管控力量和严防死守落实到位。清明期间(4月4日至4月6日),启动屯溪区区直单位护林防火联系村(社区)制度,区直55家单位每天都安排人员参与、指导、督促、协助55个有林的村(社区),共同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

五是加强防火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防火期内,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电话(固定电话)和带班领导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我们还要求各卡点的应急值守人员的手机也必须24小时开机,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规定,坚决做到不脱岗、不漏岗,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我区从3月26日开始,执行每日火情“零报告”指导,每天下午17时前,将当天的防火情况向市防火办零报告。并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管理制度。

六是加强应急准备,物资储备到位。我区对各类(区、镇、村)扑火应急队伍进行了整合,组建了区级扑火应急队伍一支共计130人,五个镇及四个街道办事处也都分别成立了30人和20人的应急队伍9支共计230人;47个有林村(社区)都组建了15至20人的扑火应急队伍共计734人。

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难的特点。因此,在清明节期间,我区始终坚持高度戒备、快速反应,把小火当作大火打,区、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林单位、村(社区)各扑火半专业队伍、义务扑火小分队、森林防火向导员队伍要相对集中,整装待命,始终处于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情随时采取措施,形成了区、镇、村三级应急响应体系。

物资储备上严格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要求,储备到位,我区主要储备的是风力灭火机、油锯、4公斤干粉灭火器、柴刀、水泵、灭火水枪、手投式灭火弹、二号工具等各类扑火器具,价值达17万余元;各镇主要储备的是4公斤干粉灭火器、油锯、灭火弹、柴刀、二号工具、电筒等各类扑火器具,价值达3万余元;各行政村也都配备了“3个50”(50把二号工具、50把电筒、50把柴刀,有的村和社区还另外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并进行了维护,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七是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清明期间,区纪检委(监察局)将派出督查组,对所有参与森林防火防控人员(包括到村区直单位的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各卡点严防死守执行等情况,进行督查。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擅自脱岗等违反纪律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查处,绝不姑息。

因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不力,造成森林火灾的,区森林公安将严格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惩肇事者。同时区纪检委(监察局)还要依据《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有决心、有信心,更加扎实地做好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为建设黄山生态文明、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传统的清明节又将来临,群众进山扫墓和郊游踏青等活动频繁,又正值春耕备耕的繁忙季节,林区野外用火骤增,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扎实有效做好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清明节期间是历年森林火灾频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关系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布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乡村有标语,路口有警示,使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常识、安全避火等知识的教育。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阐明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告知每个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要积极倡导文明扫墓,移风易俗的新风尚,用种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祭祖扫墓时不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护林防火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值班巡逻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对落实不到位、违反规定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清明节期间,一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在全县范围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大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不留盲区死角。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林业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及森林消防人员等做好巡查工作,加强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的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片包干,分兵把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的香、纸、烛等物品坚持予以收缴,对拒不听劝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行政拘留。职能部门要加强公墓、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的火源监管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火险等级四级(含四级)以上的天气,县、乡两级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要制定清明节期间的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细化完善扑救措施,做到一有火情,能及时出击,快速扑灭。特别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格按森林火灾处理预案有序处置,正确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治群防”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加强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科学扑火知识教育,掌握安全自救常识,严禁老人、儿童、妇女和痴、呆、傻等人员上山扑火。

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值班制度,尤其是清明节期间,要做到领导带领,24小时值班。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执行森林防火情况零报告制,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需在每天下午5时前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当日防火情况,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大市民:

清明节将至,群众祭扫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比较集中,各类旅游风景区、祭扫场所人流密集,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禁止燃放鞭炮行为,切实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各项措施,全力稳定火灾形势,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目前,我街道的祭祀活动点主要集中在怀亲堂,祭祀活动将会出现人流、车流“双高峰”,将对祭祀活动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各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明安全特点,对怀亲堂、园山旅游风景区、商场市场、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线电路、烟囱、排气扇、电梯等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同时确保场所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符合消防要求、完好有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防范措施和值班巡查是否落实到位;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对于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加强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杂物,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措施。街道农林水管理中心要做好有关工作,严禁在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各派出所、各社区、交警中队、社会事务办、党工委办(统侨办)等基层力量要加强对群众祭扫活动集中区域和场所的人员、交通疏导和防控,形成齐防共管、共同防范格局,防止人员踩踏、交通安全等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近期居民、宿舍类火灾和生产厂房火灾多发的实际,各社区要加强对“三小”场所、居民住宅、生产厂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网格化巡查,督促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措施,杜绝在生产经营场所内留宿人员,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保安员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保安员消防安全巡查、初期火灾扑救、引导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的能力。物业管理中心要针对近期居民住宅火灾多发实际,推动各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大力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结合春季火灾和祭祀风俗,积极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社会事务办、交通管理所等相关单位和社区要组织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深入横岗长途汽车站、园山景区、怀亲堂等重点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点,发送消防知识传单,接受群众咨询,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使用火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预防火灾发生。

武警消防中队、街道消防中队及社区兼职消防队要开展一次消防灭火执勤备战教育,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要对现有车辆装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补充器材、药剂和物资,确保完整好用。派出所、武警消防中队、街道专职消防中队等相关部门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人流、物流增大、祭祀活动频繁的特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大型活动、集中祭扫区等重点场所的熟悉,检查、测试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对怀亲堂要派出执勤力量,现场监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农林水管理中心与消防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要落实值班备勤、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值班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要加强灭火救援现场安全防护,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是群众祭祖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切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春防后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山火及其它火警发生。

二、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使森林防火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消防、公安、民政、工商、安全、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明节期间我镇禁售烟花炮竹,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上山,严禁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及各类祭品。加强检查监督,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扑,坚决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要加强防火、扑火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各村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和治安队、民兵骨干的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出动,实施打早、打小、打了。注意做好扑火安全工作,不要动员学生、老人上山扑火。

五、山火发生后,一定要查清起火原因,严肃处理肇事者。

六、从4月5日起一个月内,各村及镇直属部门、有执勤任务的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逢周六、周日不放假。有山头的村要组织队伍上山巡逻,各村义务消防队和没有山头的村要组织好预备队伍待命。

七、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原省、区属单位、双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守好本单位所管辖山头和附近的山头,一旦发生山火,随时进行扑救。

八、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在本辖区内因山火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九、对私自在平坟的地点设置标识或重建坟墓的,要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责成当事人立即清除,并恢复原来地貌。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对违反规定,不顾劝阻,私自到已清、平坟的山头拜祭并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加强灵园的内部管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疏导拜祭人潮,坚决清除拜祭高峰期的安全隐患,确保灵园拜祭秩序的畅顺。

十二、一旦发现山火,要立即报镇防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xxxx。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分公司、控股公司,直属油库:

清明节即将到来,这一期间祭祀、烧纸活动频繁,是火灾、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库站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再检查,再部署,并对检查部署的效果负责。组织库站员工抓细、抓实、抓深入,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抓好库站周边防火。库站员工要在清明节期间对罐区、加油区及周边地区等重点部位加强防范,密切关注库站道路附近周边居民烧纸行为,协调劝阻远离库站,及时清理周边积累的纸屑及其它可燃物。

三、加油站、调度配送中心和运输公司三方要紧密配合。装卸油品尽量避开集中祭祀时段,运输车辆在此期间也要避免上路。

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要提高驾驶安全意识,开车前必须系上安全带并提示乘驾人员,杜绝酒后驾车等不良行为,假期返家探亲时注意防止长途疲劳驾驶。

五、加强值班,做好应急防范准备。清明节期间,库站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无阻,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及时按程序如实上报。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

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省森防指提前部署,超前预警,抢抓措施落实,各级防火和林业部门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了全省在异常严峻火险天气条件下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清明节期间全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具体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火险预警预报。清明节前,省森防指下发了两个《通知》,对清明节期间的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安排。省政府对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太和社区森林火灾情况进行了及时通报,警示各级认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4月2日,省森防指指挥、副省长赵润田到泰安、莱芜两市督查森林防火工作。4月3日,省森防指副指挥、省林业厅厅长刘均刚、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得到济南市检查森林防火工作。4月2日至4日,省林业厅党组书记董书华赴淄博、莱芜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各级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强化检查督导和值班值守,抓好火源管控和信息报送,科学组织施救,严防发生人员伤亡。进入四月份,省林业厅由厅领导班子带队,分七个组分别对14个森林防火重点市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4月1日,省森防指办公室召开全省春季森林防火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近期火情的发生情况,分析了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要求各级认清形势,全力以赴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根据预警监测,省森防指办公室分别在3月28日和4月3日两次通过各种媒体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预警”,提醒各级提前落实工作措施,抓好火源管控,确保不出大的问题。

二、强化火源管控,加强重点部位盯防。清明节期间,各级把上坟烧纸祭祀用火管控作为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林区散坟、孤坟要严看死守,禁止林区焚香、烧纸祭祀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杜绝因祭祀引发森林火灾。各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包村、包林场制度,把火源管控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在重点部位增设检查站,充实加强检查巡逻力量,及时教育进山人员,收缴火种。全省3.2万多名护林员节日期间全部划片包区,坚守岗位。远程视频林火监测指挥中心、了望台(哨)24小时值班,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扑救,早处置。

三、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防火氛围营造。清明节期间,各级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周”专项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的意识。省森防指办公室和驻济某部联合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各级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新闻媒体,宣传森林防火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文明祭祀,倡导推广家庭追思、网上祭祀、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祭扫方式,推广采取植树、送花等有益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隐患。4月1日,省森防指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勿让清明火纷飞,一束鲜花祭故人”的倡议,联合山东卫视、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大众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共同倡导“绿色清明,文明祭祀”。

四、强化值班值守,加强火情科学处置。节日期间,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全体基层机关干部和森林防火人员全员上岗,划片包干,定点蹲守。值班人员加强值班调度和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对发生的森林火灾及时指挥调度,快速汇总指挥报告火情。重点林区制定了清明节森林火灾扑救专项预案,各级专业消防队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快速出动,迅速扑救。高火险地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靠前驻防,坚持重兵投入,小火当成大火打,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是现代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基础设施和设备,安全工作通知。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数量都在迅速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在册特种设备10486台,其中锅炉2037台、压力容器4234台、电梯1952台、起重机械2037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74辆、游乐设施51套、客运索道1条,各类气瓶28万余只,特种设备保有量每年以12%左右的速度增长。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强制更新淘汰等工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非法安装、无证作业、设备带病运行等现象仍然存在,特种设备安全还存在一定的风险;一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薄弱;一些职能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加强监管、防范未然,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宜春”的要求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解决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及投入问题。督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督办辖区内重大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到位。严格实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和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安排人员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制度,每年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巡查,发现严重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二)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要带头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抓基层、打基储规范管理”,转变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的非法生产和使用行为。加强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及注册登记工作,严把特种设备许可准入关。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持证培训及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协助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安全工作通知》。组织并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及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教育、卫生、旅游、水利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要求,在本行业领域内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动态变化,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协同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名员工、每一台设备,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特种设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及评价》江西省地方标准要求,认真开展以岗位达标、管理达标和全面达标为内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创建及评价工作,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把标准化创建过程作为促进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过程,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纳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作为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的先决条件之一。

(二)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每月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管理人员每半月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作业人员每班要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进行一次以上巡查。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包括违章作业行为都要及时整改,并留存记录、上报情况;对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建立严重隐患整改台帐,做到应急预案、整改措施、责任人员、资金投入和整改时限“五到位”。

(三)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宜春市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实施意见》(宜市质监特发〔20xx〕9号),提高“三类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建立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尤其是爆炸当量较大以及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一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有针对性的经常组织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对各类载人设备均应建立或签约一支维修保养队伍并作为本单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所有载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均应组织定期的救援演习,每年至少一次以上。

(五)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8月至10月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质量监督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严格开展以“三无一超”(无证安装、无证使用、无证上岗及设备和安全附件超期未检使用)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个制”(问题列表制、限期整改制、任务到人制、责任追究制、结果督查制)的要求实施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行书面告知制度;对隐患整治不力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三从严”(严查、严管、严处)管理企业,必要时给予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或者网上公示;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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