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合同审批流程表(模板15篇)

时间:2023-10-29 12:06:27 作者:FS文字使者 实用合同审批流程表(模板15篇)

合同协议是确保交易双方权益平等、权责明确的基础,在法律层面具有强制力。如果你需要签署一份合同协议,以下的范本可以作为你起草合同的参考。

安全管理制度审批流程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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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一、总则 公章是我公司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公司法人、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经理负责行政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公司法人、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或授权业务经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业务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三)公章管-理-员具有以下职能:1、负责公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三、使用规定

(一)公司的公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专项业务章。

(二)公章的保管

1、行政公章由人事行政部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3、专项业务章(各部门用章等)由各专业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章工作用个人名章两枚,分别由公司指定人事行政部、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三)未经股东会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及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 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北京市****局备案。

(四)公章的使用由各保管人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使用《公章审批单》。

(五)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六)公章使用(公司红头文件除外),必须见《公章审批单》批准后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八)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各专业人员审核并会签(合同、协议会签单),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九)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人事行政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登记。

(十)任何公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

(十一)对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十二)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十三)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章备案单位报失。

合同审批表

一、本表一式2份:其中1份须用16开纸双面打印要归个人档案,其余1份采用a4纸规格双面打印。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三、“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四、“近三年以来教学工作量”一栏推荐人选所在学校按每学年课时数填写。

五、“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一栏,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如实填写:(1)是否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年限及起止时间;(2)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的主要业绩;(3)从事其他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情况。

六、有下列情况者,请在“特殊说明”一栏中标注: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闽江学者、特级教师、中小学班主任、中小学德育课教师、中小学德育工作者、高校辅导员、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七、工作单位:要填写到具体任教学校的全称。

合同审批

在合同审批过程中有一些问题。现提请负责经办合同审批的同事注意。

1、在填好合同审批单后请将合同文本以附件形式附在合同审批单后面,否则无法审核将会被驳回比较费时。

2、如果合同被驳回,请将修改好的合同另行发起新的合同审批流程重新审批。

3、合同对方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加盖公章的正本不能是复印件,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授权内容,授权期限。

4、如果合同对方提供的账户与公司账户不一致,需公司出具证明,同意将款项汇至该账户,如发生任何纠纷与我公司无关。

5、一般合同附件需要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证书、身份证明、产品质量说明书、生产许可证。

6、与个人签订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按手印,在合同签名处按手印。

7.合同审批单上标的金额的单位是“万元”,请在填写审批单时正确填写金额。

8、关于合同相对方应履行的合同内容或义务需要详细描述清楚,比如,制作安装合同中承包内容这一项的填写,应写明哪个小区哪栋楼制作安装哪部分,制作安装多少。如果不便在合同描述,可以附件的形式附在合同后面。否则如果发生纠纷无法确定对方的合同义务因此无法追究对方责任致使我公司损失。

合同审批表

1、员工如是主动辞职,请在“离职原因简述”中由员工陈述离职原因,并签字确认。

2、员工如是被动离职(即辞退),由提起部门在“离职原因简述”中陈述原因,并签字确认。

3、离职人员填写好离职原因签字确认后,本表需专人负责传递,离职人员不得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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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请假审批流程

1.教职工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因并工伤、产假、节育须另持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组织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产假、节育假等需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同意,报人事处备案,在教学、实验岗位工作人员需报师资科备案)

2.假期在3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系(部)、处一级单位领导批准;7天以上由人事处报学校批准。科级及其以上干部请假(或外出公差)3天以内的,报组织部批准在人事处备案,3天以上的由组织部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在人事处备案。

3.请假人员准假后由准假单位登记,假期满后到准假单位销假。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必须取得有关单位证明,并提前向单位报告,经上一级组织批准后,方能续假。

4.长期病休人员应每半年到校医院复查一次,根据复查结果,由校医院出具继续病休或恢复工作的证明。

想做一个请假管理系统,在处理审批流程的'时候遇到一点问题:

1.如果请假的天数少于2天,只要上级主管审批就可以;如果请假天数小于5天,必须要主管审批完成后,主管的上级审批;5天以上的要再上一级,即事业部总经理审批;主管、经理审批完,但最后都会到人事部进行做后审批。

2.提交申请的时候,审批人会自动更新出来,不要手动选择需要××审批。

所有请假需以书面形式上交给文员.三天以上的假期需填写一式四联的休假申请单,交排班主管并由经理签名后方才生效.

二、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1. 所有员工有事需请假提前递交请假单,在周三前递交下周的请假单,放于文员处。

2. 排班主管会根据开房率来酌情处理休假申请,并于周五给予答复.

3. 员工有事情需申请换班,请填写调班申请,交由所属主管签名确认。

1. 员工请事假,事先向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

2. 员工请病假,事先向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

3. 员工请病假必须出示二级甲等医院证明.并及时填写休假单.

1. 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2. 员工请年假必须提前15天向部门递交申请。

审批流程

1、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严格执行村镇规划,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建住宅。

2、农村村民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年龄年满18周岁。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三、申报资料。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群众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城乡宅基用地申请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土地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地股。

4、县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地股通过接件后,农宅股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受理5个工作日,局内办理运行20个工作日。六、收费依据宅基地工本费: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省政府纠风办9月27日出台冀价经费字[]33号文第2条。

七、办理结果。

1、许可: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2、不许可:复函并退还资料八、工作流程(见附件)。

参保人员退休审批流程

企业劳资人员根据不同的退休类别,携带下列资料申报:

(一)正常退休

(9)原“事改企”人员提供选择事业或企业待遇的个人书面申请2份;若选择事业单位退休的,需再准备1份《烟台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共需4份)。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6)项与正常退休所需材料相同;(7)《烟台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3份,可从市人社局网站下载;(8)职工档案中没有任何从事特殊工种记录,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对职工档案记载不准确、不全面的,需提供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期间的车间考勤表、工资表等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应提供特殊工种起始月份,期间工种无变动的,每年至少提供两份(1月和12月);工种有变动的,按不同工种各提供变动当年起始月份。提供的资料必须由企业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因病提前退休

(1)—(6)项与正常退休所需材料相同;(7)《烟台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3份,可从市人社局网站下载;(8)统筹病种病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9)一年以上的住院病历材料1份。

二、受理审核

(一)正常退休

1、审核退休条件。根据单位申报资料由初审和复审岗位共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退休条件。符合退休条件的,进入下一步公示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将全部资料退回并告知原因。

2、公示。经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发给《关于 等 名职工退休公示的公告》2份,由单位按规定公示10天(属档案托管人员的,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10天,下同)。公示期满后,单位在公示公告相应位臵填写公示意见(“经公示无异议”或其他情况)、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批准退休。经公示无异议的职工,人社行政部门批准退休,并在相应的《退休审批表》上加盖退休审批专章(其中留1份存档),发放《退休证》并加盖钢印。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程序,允许申报单位在组织职工退休公示期间,办理有关社保经办业务。即:经确认退休资格的职工,在其中1份《退休审批表》上加盖“档案已审”小章,并在《市属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台账》登记,由劳资人员带已登记的《退休审批表》和《审批台账》,到三楼社保大厅按规定办理退休减员、补缴保险费、核定养老待遇等各项经办业务。办完业务后,及时归还《审批台账》。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定期集中会审制度。参保单位应提前1个月递交相关材料,经登记确认后集中保存、适时组织集中会审(部分资料原件确需提走的',经确认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可留存复印件)。经会审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办理有关社保经办业务;需进一步补充资料的,告知单位按要求尽快补证后再次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结论并退回申报资料。

(三)因病提前退休

根据申报资料,着重审核职工在单位缴费年限、统筹病种病历等情况,符合条件的在1份《烟台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上加盖“档案已审”小章,转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符合条件的,将全部资料退回并告知原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三、特别提醒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应自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养老待遇,在此之前不得办理减员业务。

2、企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应及时办理退休审批手续。职工到达正常退休年龄而单位未及时申报的,其养老金从单位正式申报的次月起纳入社会统筹。从2017年起,每年1—5月正常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业务。

通航建设审批流程

建设用地报批分为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两种类型。

1、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如城镇规划区、工业园区)的建设用地。

2、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外的国家和省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建设用地(须调整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对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分批次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进行用地预审。由用地单位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预审报告,并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平面布置图、用地位置图等资料(属于发改部门备案的项目,须提供矿产压覆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经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主要是审核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征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0]1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拟占耕地是否已经补充并达到占补平衡。预审通过后,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用地预审批复。用地单位持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批复到发改部门办理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手续,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须到省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2、用地单位持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批复、发改部门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环保部门环评批复或意见(占用林地的须持省林业主管部门《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资料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

3、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用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对拟征土地组织测量、土地权属调查、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进行核查统计,协助市政府拟订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方案,向被征地单位发出《听证告知书》和《听证通知书》,按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必须组织被征地单位(即村小组)代表对征地补偿方案进行听证(听证笔录及参加听证人员签字原件与报批资料同时上报)。

4、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将有关征地事项在国土资源网站上进行报前公示后(公示期为5天),组织用地资料报批(用地资料包括: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用地请示、用地审查意见、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为“一书四方案”、县级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程序的说明、关于征地补偿标准合法性和安置途径可行性情况的说明、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情况说明等资料),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5、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办事窗口受理用地报批资料后,分别转厅征地处、耕保处、规划处、地籍处、利用处、地环处、储量处、法规处、信访处、执法总队、计财处等11个处室进行联审,并由各处负责人签字。联审通过后,由征地处统一汇总提交厅务会研究,厅务会同意后,按审批权限报省政府批准。用地经批准后,由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准文件,同时下达用地规费缴款通知书。县级人民政府在缴清用地报批规费后,持缴款票据(复印件并加盖财政部门公章)到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领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三、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赣府字[2010]126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我市新的征地补偿平均标准(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为:水田30585元/亩、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水田补偿标准(下同),旱地、宅基地不低于67%,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35%,未利用地不低于20%。

我市共分为五个区域:第一区域范围为鹿江、淦阳、福城三个街道,水田征地补偿标准为34962元/亩;第二区域范围为大桥、张家山街道,水田征地补偿标准为30602元/亩;第三区域范围为临江镇、洋湖乡,水田征地补偿标准为30217元/亩;第四区域范围为阁山、店下、永泰、观上4个建制镇,水田征地补偿标准为29832元/亩;第五区域范围为经楼、刘公庙、黄土岗、昌傅、义城、中洲、吴城、洲上8个乡镇,水田征地补偿标准为27312元/亩。

四、省人民政府审批权限。

1、总面积在100亩以下,其中耕地不超过50亩的由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2、总面积100亩至300亩,其中耕地在50亩至150亩之内,由分管副省长批准;

5、总面积1050亩以上,其中耕地在525亩以上,报国务院批准。江月。

公司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第二条对外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二)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三)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第三条采购部门的划分。

(一)生产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二)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行政管理部或其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办理。

(三)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第四条采购方式。

一般情况,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二)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三)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原辅材料供应商;如有更适合供应商而需要替换原供应商的,采购部必须提交书面变更供应商陈述材料,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询价、议价结束后,需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定价,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价格(特殊情况下,需电话征得总经理同意);由此引起后果由责任人负全责。

(五)采购合同签订由公司指定或授权委派专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

第五条询价、比价、议价。

(二)凡是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的,采购经办人员在议价后,应在请购单中注明,经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采购经办人员接到“采购申请单”后应依采购材料使用时间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书面比价,经分析后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书面上报主管领导。

(四)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项目部、行政管理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情况,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第六条采购报销流程图。

第七条请购与采购。

(一)使用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物资需求情况,填写请购单(即采购单第一联),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数量、价格、使用日期等,交给采购部门审核。请购单应有部门经理签字。

(二)采购部门收到使用部门提交的请购单时,审核后如确有必要购买,由采购经理签字,再请总经理予以批示。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即采购单第二联)后,应按照上述总则操作,货比三家,选择出合适的供应商后,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

(三)采购单一式四份,第一联即使用部门提交的请购单,第二联即采购部门使用的采购申请单,第三联交给财务(采购员核销时),第四联交给仓管员(以备验收)。

第八条验收与入库。

(一)采购物资到货后,采购员要及时组织质监部门、仓库管-理-员进行入库前的清点验收,验收过程中应首先比较所收物资与请购单、发票账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是否相符,然后检查物资有无损坏、使用性能优劣。验收合格后,验收部门的人员应对已收物资编制一式两联、事先编号的验收单进行签字,作为验收和检验物资的依据,第一联本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给仓管员。

(二)仓管员根据进货检验报告结果(主要是验收单)对合格货品进行入库,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仓管员签字。不合格品由相关采购员办理退货事宜。入库单一式三份,第一联本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给财务,第三联交给采购员。

第九条付款与核算。

(一)预付款采购。

1、按合同约定需要预付购货款的,由采购员提供采购申请单、合同复印件、付款通知书(注明付款事由、付款金额、对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办理付款批准手续后(付款通知书须由总经理签字),交公司财务部门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2、货物及发票已到,验收合格并与购货合同、发票及清单核对无误后,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财务做账。

(二)现款采购。

采购员必须凭有总经理签字的借款单向财务部借款,采购回来后,采购员持购货发票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由质监部门、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开出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注名:供货方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用途签字)。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保管员签字。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然后办理报销手续。

(三)后付款采购。

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供应商需要结款时,由财务将款项汇出。

(四)货物已到发票未到,验收合格并与购货合同核对无误后,如供货方要求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凭付款通知书支付不超过货物总价值80%的货款,待发票到后再付清余款;发票已到货物未到,不准支付购货款。采购业务完毕后,财务部门要催促采购员及时结清购货结余款,不留“尾巴”。

(五)物资采购必须取得发票方可报销,如无特殊情况,发票应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流程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的26日,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到社险北辰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退休职工本人对《工龄审定表》和《养老保险手册》进行核实并签字;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填写《退休审批表》核算退休金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区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1、《退休审批表》、《 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养老保险手册》

2、92年前原国企业合同制工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首页及第四页复印件。

4、职工本人的《 市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原件、复印件

5、 “职工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6、女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或《续订变更劳动合同名册》原件、复印件。

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职工办理退休,还需携带《资格证书》、《评审表》、《聘书》、《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8、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还需携带劳动模范证书原件、复印件。

9、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还需携带《 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表》或《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10、符合后延退休条件的,还需携带《后延退休申请确认表》。

11、有间断缴费的还需提供《就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就失业证需复印首页、第9、23、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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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按市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1、因用人单位或个人原因延误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从区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审批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不予补发,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予以退还。

2、特岗及病退人员,经市审核通过,做为提前退休资格,退休时间以区人社局退休审批时间为准,提前退休资格当年度有效。

3、跨省市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满十年的,办理退休手续时,应提供“历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专用收据、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书、招收录用凭证、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辞职辞退手续、调入我市的工作接转手续等原始材料”,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经市审核通过,做为在我市退休资格。

4、如需办理后延退休的人员,需在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办理后延申请手续,如未及时办理,则依据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计算退休待遇,但按退休审批时间发放退休待遇。

5、《工龄审定表》需提前由单位予以审核,表中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与本人档案、社险核实无误无涂改,由职工本人签字,如有不符,应提前予以更正;农业户籍人员有军龄的,应携带《农业户籍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确认花名册》、《 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档案等相关材料到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后到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进行视同缴费年限复核。

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流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4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和《关于做好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机编办函[2012]724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管理工作,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以下简称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审批的进境动物(含过境动物)、动植物产品和需要特许审批的禁止进境物,以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过境转基因产品的检疫审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禁止进境物名录,制定、调整并发布需要检疫审批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本办法所规定的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工作。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其他审批机构(以下简称审批机构)负责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初审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的初审工作。

第二章申请。

第四条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

过境动物和过境转基因产品的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或者其代理人。

第五条申请单位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检疫许可证》。

过境动物或者过境转基因产品在过境前,申请单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并取得《检疫许可证》。

第六条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申请表》),需要初审的,由进境口岸初审机构进行初审;加工、使用地不在进境口岸初审机构所辖地区内的货物,必要时还需由使用地初审机构初审。

申请单位应当向初审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审核批准。

第七条初审机构对申请单位检疫审批申请进行初审的内容包括:

(一)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

(二)输出和途经国家或者地区有无相关的动植物疫情;。

(三)是否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六)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其上一次审批的《检疫许可证》的使用、核销情况。

第八条初审合格的,由初审机构签署初审意见。同时对考核合格的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出具《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对需要实施检疫监管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必要时出具对其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考核报告。由初审机构将所有材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核。

初审不合格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单位。

第九条同一申请单位对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同一加工、使用单位一次只能办理1份《检疫许可证》。

第十条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初审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进境的产品进行风险分析,申请单位有义务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进行检测。

第十一条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审核情况,自收到初审机构提交的初审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发《检疫许可证》或者《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

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单位。

第四章许可单证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检疫许可证申请表》、《检疫许可证》和《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和发放。

《检疫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编号。

第十三条《检疫许可证》的有效期分别为3个月或者一次有效。除对活动物签发的《检疫许可证》外,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十四条按照规定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在许可数量范围内分批进口、多次报检使用《检疫许可证》的,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在《检疫许可证》所附检疫物进境核销表中进行核销登记。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检疫许可证》:

(一)变更进境检疫物的品种或者超过许可数量百分之五以上的;。

(二)变更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

(三)变更进境口岸、指运地或者运输路线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检疫许可证》失效、废止或者终止使用:

(一)超过有效期的自行失效;。

(二)在许可范围内,分批进口、多次报检使用的,许可数量全部核销完毕的自行失效;。

(四)申请单位违反检疫审批的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可以终止已签发的《检疫许可证》的使用。

第十七条申请单位取得许可证后,不得买卖或者转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受理报检时,必须审核许可证的申请单位与检验检疫证书上的收货人、贸易合同的签约方是否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受理报检。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申请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检验检疫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工作时,必须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行政,忠于职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故意刁难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构按照规定查处。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流程

1、 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国发[1997]26号第五条1998年1月1日《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实施以后参加工作的,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以按月发给退休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该办法实施以前参加工作,该办法实施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退休后可以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个本人。

(1)《退休审批表》三份,(2)照片六张,(3)职工档案材料或查档证明,(4)养老保险金交纳证明。(5)办理病退的,应提交个人申请一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材料。(6)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还应提交个人申请一份。

(一)正常退休的:

1、由单位报送职工的档案材料,经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填写《退休审批表》。

2、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职工养老保险费交纳情况,并核算该职工退休养老金待遇,社会保险科复核后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3、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对拟退休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给退休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病退(含退职)、伤退办理程序

1、对申报病退(含退职)、伤退职工的档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职工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条件的,对单位报送的职工档案材料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职工养老保险费交纳情况并核算该职工退休养老金待遇,社会保险科复核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批,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特殊工种退休程序:

由单位报送职工档案材料, 经社会保险科初审, 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批后, 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环保审批流程

1、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严格执行村镇规划,村内有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建住宅。

2、农村村民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年龄年满18周岁。

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4、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三、申报资料。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群众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城乡宅基用地申请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土地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地股。

4、县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地股通过接件后,农宅股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受理5个工作日,局内办理运行20个工作日。六、收费依据宅基地工本费: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省政府纠风办2001年9月27日出台冀价经费字[2001]33号文第2条。

七、办理结果。

1、许可: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2、不许可:复函并退还资料八、工作流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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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审批流程

贸易业务合同。

1.客户:江阴鹏天化工有限公司。

2.产品:片碱。

3.数量:8850.00吨,单价:2260.00元(一票制)。

4.运输方式:自提。

5.结算:先款后货,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

6.交货期:在年1月31日前发货。

sap账号:01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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