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信访工作条例版学习心得范文(16篇)

时间:2023-11-01 18:24:43 作者:笔砚 专业信访工作条例版学习心得范文(16篇)

学习心得的写作不仅可以提高学习效果,还可以培养我们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学习心得的好例子,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资料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上,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透过对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废除了这一反动制度,开辟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新纪元。此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

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一样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构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这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构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将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我们的每一滴汗水都将折射出太阳的光芒。如果在维护民族团结的伟大事业中,做不了大海的滚滚波涛,那就做一股山间的潺潺溪流吧;如果做不了峰顶的参天大树,那做一棵河边的青青小草吧。让我们在平凡中创造不平凡,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一齐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乘着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的浪潮,并肩携手、同心同德,共同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神圣使命,弘扬民族团结精神,爱我中华,共创祖国辉煌的明天。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列》),贯彻了党章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就需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尺”,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党的政治建是党的根本建设,《条例》中第六章专门制定了“党的政治建设”,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二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三是坚持以社会主义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四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五是坚持党建带群建,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党员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关系到我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发展。《条列》中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中指出,国有企业要坚持教育管理,发挥监督职责,发展党员等一系列任务。党组(党委)要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强化对党员的管理,要注重人才的培养,我党也需要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灌注新鲜血液。

“预筑室者,先治其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统一战线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先后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出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极大激励了党外群体。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关于统战工作的定位在升级,新形势下对于参政党的要求和作用发挥也在升级,民主党派应尽快顺应统一战线的新常态要求,主动调整思路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能力水平,在履职中积极作为。

一是要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与党派活动紧密结合,以纪念党派成立、党派换届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坚定性和政治自觉性,不断巩固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二是要深刻把握中共中央关于统战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主动顺应新常态,拧紧思想总开关,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推向深入,进一步夯实凝聚共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条列》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中国政党制度框架内的结构主体——民主党派作用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中国政党制度优越性能量的发挥和释放;而参政党地位的优劣,又很大程度取决于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水平的高低。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内容包括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形象建设和能力建设。一是在统战部的支持下,通过构建有效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进一步解决党派成员特别是党派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问题。二是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要从文化和机制着手,建立以统战部牵头的参政党协调制度,定期就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机关建设、基层组织等自身建设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以促进各民主党派凸显特色,共同发展。三是突出党派基层组织的管理,以组织向心力和凝聚力为纽带,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会员推荐进领导班子,以带动党派特别是基层组织履职能力的提高。

《条例》对党外代表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社会关系、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寄予厚望。在新常态下,民主党派应突出党派自身特色,针对党委、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的建议,做到帮忙不添乱,切实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中真正发挥作用。

各民主党派虽专业人才较多,但仍存在单兵作战、缺乏调研、与政府部门沟通不足、掌握信息不对称、建议缺乏实际操作性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建立起民主党派与党委、政府间的有效长效联系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民主党派知情明政、参政议政渠道,最大程度地调动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中能够紧密结合政府关心的问题,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调研,并组织有专业背景、有实际经验、又熟悉政策的人才共同完成研究报告、建议及提案,确保建议的前瞻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县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治与乱,民族问题处理不好,将打乱国家的经济、政治秩序,造成国家动荡不安;民族问题关系到社会的进与退,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在矛盾、冲突、动荡和不安中进步;民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福与祸,民族问题处理得好,民族团结和睦,就会天下大定、国家大治、社会快速进步,人民安局乐业。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把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列为我国五大关系之一。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国家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修订完善。通过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我具体体会如下:

一、加强党组建设,需真正的落实“两个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以实现。党组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党组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组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组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组领导的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组建设,必须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组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党组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党组建设,需深入从严治党。这次《条例》修订,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党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了党组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党员领导干部是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党组处于“关键位置”,党组建设的有力与否,直接关系着本单位党的路线方针执行情况,直接关系着本单位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党组是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集体,党组的建设情况取决于每一名党组成员,更取决于党组书记,只有加强党组建设,才能有利于从严治党深入推进。

三、加强党组建设,需落实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组工作原则作出相关规定,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的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才能杜绝工作中出现“拍脑袋决策、一言堂”等情况,有效推进党组决策的透明化,公正性。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党的章程也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社会和战斗力的基础。”此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印发,是我党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通过明确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条例,让广大基层党支部工作更加规范化、合理化,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完成党的伟大事业。

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从我们党的发展历史来看,党中央历来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正是由于充分发挥了党的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们党才获得了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力量源泉,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党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讲话精神指引下,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启了新局面,取得了辉煌成就。纵观党的成长和发展史,加强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非常凸显。

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必要性。基层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认识了解党的窗口,是感受社情民意的前端触角,是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保证。只有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我们党才会有力量,我们国家才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因此,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是各级党组织面临的重要任务。

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紧迫性。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我们的党员理想信念就会模糊,价值观就会扭曲,就会成为自由、散漫的个体,基层党组织就会容易迷失方向,就会软弱涣散,甚至丧失先进性和战斗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没有较强的执行能力,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就无处落地生根,党和国家的各项任务就不能顺利完成,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就难以实现。因此,适应世情、国情、党情变化对我们党提出的新要求,契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这就迫切需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之更好地承担起新时代的伟大历史使命。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印发正是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只有认真学习好《条例》,广大基层党员在基层党务工作中时刻按照《条例》规范自己的行为,基层党支部在《条例》的规范下系统的运作,才能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让党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机关和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特别是把党的政治建设、党员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责任放在首位来抓。这既是新时代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使命,也是对当前“少数党员干部不愿意从事党务工作”现象发出的明确信号,那就是对于为我们基层党务工作开山辟路的“樵夫”,应如何为其保驾护航,指明了方向。简单来讲,可以用新时代的“九字三训”给出新解。

“高筑墙”,科学配备基层党务干部。加强党支部建设,必须坚持定岗、定责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支部人员的多少按比例配置党务干部,明确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党支部工作。对于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应当适当增加人员,可通过聘请专业党务干部解决配备问题,也可通过上级党组织指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加强支部工作。同时,应确保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列入机关行政编制,真真正正的使基层党务工作者站上应有的历史舞台。

“广积粮”,强化基层党务干部能力素养。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基层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成效。必须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建立总体培训规划,通过基础培训和分类分段培训、岗前岗中培训,提高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采取工作对口、按需选择和自主定向结对帮带的方式,建立党务干部之间结对帮扶机制,实现手把手“传帮带”;通过打造不同领域党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党支部的典型单位,建立基层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实践基地;积极精选订购业务学习书籍供基层党务干部使用,激发广大基层党务干部自主学习的能力,进而有效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缓称王”,正向激励基层党务干部。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通过对党务干部的定岗定责,对所有的基层党务工作实行量化、细化的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日常考核,对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中“年龄偏大、能力较弱、难以胜任”的干部做出适当的组织调整;注重改善基层党务干部的办公条件,确保基层党建办公经费落实;并突出对基层党务干部的政治激励,对表现优秀的基层党务干部,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更要及时给予重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20年x月xx日,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在东安区检察院的组织下,参加了高检院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辅导报告电视电话会议的学习,通过学习在思想上收获良多,现就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首先,政法工作条例对于检察工作意义重大。通过本次辅导学习,了解到《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党领导政法工作做出了规定,是党的一项基本法规,条例的颁发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提升政法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只有把条例的贯彻、落到到检察工作每个环节,各项工作才能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其次,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之魂,也是检察工作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和最根本的保证。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期,检察机关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学习教育成果转化,自觉在上坚决维护核心、看齐追随,在思想上强化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在行动上狠抓落实、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唯一正确的政治方向。

通过本次学习,从中能感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责任感和严谨态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本职工作岗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自己的贡献。

增加了“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等实践创新成果,为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地位重要,肩负的责任重大,机关党的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性,对其他领域党建起着表率和风向标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当前,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党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的建设抓起,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

《条例》着眼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党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对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机关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自觉当好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

肃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昨天下午在兰州举行2020年第九次专题学习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维护全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推动全省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思想和制度保障。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省政协主席欧阳坚,省委副书记孙伟,省领导李荣灿、宋亮、李元平、石谋军、蒲永能,省军区司令员王文清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胡焯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封丽霞应邀就《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专题辅导报告。封丽霞围绕《条例》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从《条例》的制定背景与意义、如何理解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条例》的若干重大问题等三个方面作了深入解读。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把牢政治定位,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强化使命担当,全面落实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三个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兰党员副省级领导干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秘书长,省委、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甘肃政法大学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会。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之际,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当其时。制定颁布《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重要方式。制定颁布《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新形势下的宣传工作,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宣传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按照《条例》要求,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阐释,让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主要内容。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谋划,推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领域法规制度,把《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三是做好督促落实。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该条例不但为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的依据,有效地防止形式主义,而且也为基层减去了不必要的负担。

会议上指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因此要在提高质量上下真功,增强针对性以及有效性,切实防止形式主义。

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作和长期任务,也是我们党统一思想意志、加强队伍建设的优良传统,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途径。新时代对党员教育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呆板枯燥的灌输性教育、简单粗暴的行政式管理已然不能满足当前党员需求。党员教育意义重大,绝不能生搬硬套文件要求从“形式”上敷衍了事,而要在实际成效上动脑筋花心思,比如落实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中,既要注重仪式感,更要灵活形式、丰富内容,既要积极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又要密切联系实际,让学习生动有趣,让活动更丰富多样,让党内教育更接地气有生气,不断激发党员干部主体作用,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形成互动互助的良性机制。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严守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党员姓“党”,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讲政治、有信念”是共产党员党性的核心要素,也是作为合格党员的首要标准和硬性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牢记“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的要求。

二是创新内容载体,搞活党员教育管理形式。党员教育一直以来都是千篇一律的学习形式,例如自主学习、讨论交流等;我们要紧紧围绕新形势的要求,采取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发挥好远程教育平台、党建网站、党建微信平台等新媒体的作用,不断推动和引导党员实现经常性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三是严肃政治生活,突出党员教育管理力度。要加强党员教育,首先要加强党员的政治教育,引导其树立坚定的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重温党章和入党誓词,坚守规矩,筑牢立身之本。

党员教育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和长期战略任务,直接影响着党员队伍的战斗力,事关党的生死存亡、民族振兴、国家繁荣和社会稳定大局。

教师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

3月xx日,我有幸参加了城区教育管理中心组织的骨干教师外出学习这一活动。目的地是在宁波市江东区中心幼儿园,内容有观摩园区特色环境、《指南》背景下语言教学活动观摩。虽然是短短一天的学习,但我感触颇深,给了我不小的触动和深深的理论引领,真是受益匪浅。看的越多,接触新鲜的事物越多,越发觉得需要学习的东西就越多,现就学习的体会总结如下:

一、参观特色环境——享受充满艺术气息的儿童乐园。

早上8点半,我们便到达了学习基地——江东中心幼儿园。一下车,爬山虎式的幼儿园印入我的眼帘,好生态呀。随着该园的领队老师,我们走入大厅,先参观该园的大环境。另我惊叹的是看似并不大的幼儿园,里面却另有一番景象。“环境会说话”,真的验证了这句话,整个环境呈现出艺术的气息,充分展示了她们的特色——美术特色。下面我们来看一组照片(观看照片)大厅环境的创设————三室三坊专用活动室的创设——班级环境的创设——楼道、转角等。每一处空间都被充分利用起来了,让幼儿有足够的空间活动与作品的被展示,挂着孩子亲手弄的吊饰、以及墙壁周围粘贴了老师用心布置的角角落落,特别漂亮与温馨,一个充满艺术气息的儿童乐园!

二、教学活动观摩——享受一场教学的盛宴。

我们观摩了两个语言教学活动,中班散文诗《树真好》和大班绘本《小象消防员》。这两个教学活动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如整个课堂给我感觉亲切、自然、轻松,充分体现了教师较高的综合素质,处处渗透着教师的教育机智。再如课堂教学很活跃、幼儿积极的举手发言、教师的上课方式独特、语调语气达到了与幼儿深入教学的目的、教师的肢体语言配合的很到位等等。

(视频观摩两个教学活动)。

第一堂课:散文诗《树真好》目标是:

3、初步了解树的作用,产生爱护树木的美好情感。

第二堂课:大班绘本《小象消防员》目标是:

1、仔细观察画面,理解故事内容,能够较清楚地讲述小象寻找工作的经历;

2、了解社会中的多种职业,尝试根据动物特点找工作,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一节优质课经过反思、实践、再反思的实践过程形成的,渗透着这两位老师的辛勤汗水。通过这次外出学习,我开阔了视野,同时对照自己的教学活动,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别人成功的经验,我们应该善于汲取和发扬,不断提高我们的教学水平,进而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这就是我此行的最大收获!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的感想心得体会

20xx年1月10日,国务院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2.电子邮件;3.传真;4.电话;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

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

权利:。

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

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

3.请求复查权;

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

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

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

义务:。

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

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

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

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纪委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访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充分体现了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了维护信访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必须畅通信访渠道。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二、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省领导下访活动。完善信访奖惩办法,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借鉴江苏省宿迁市等地先进经验,通过宁波市的试点,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一般信访问题的处理要先"块"后"条",垂直管理系统的信访问题,以"条"为主,由该垂直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根据上述原则,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五个不出":该乡(镇、街道)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乡(镇、街道);该县(市)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县(市);该省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省(区、市);该部门和企业解决的问题不出系统。层层落实责任制,努力将当前信访问题化解在县(市、区)以下基层。

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信访责任。要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凡是越级来省去京集体上访的重大信访问题,省信访局统一交办,由市县党政"一把手"包案处理,限期上报处理意见;要建立信访办结落实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要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重点突出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和通报等职能,及时了解处理情况,把好结案的质量关。第四要向张云泉同志学习。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热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为领导分忧,多为百姓解难,多为基层干部说句公道话"。对信访工作有一份热心,对弱势群体有一颗爱心,处理信访问题要用心。

四、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年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简洁

新出台的《信访工作条例》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于上诉信访的信心,是做好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

海西州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并将其作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当前,在海西坚决贯彻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四地”建设,深入实施“一优两高”,积极投身“五个示范省”建设,深度践行“四州战略”的关键时期。做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必须坚持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目标,充分认识“信访工作是践行党的宗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吸纳民意合理决策、正确施策的重要途径,是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方式”的重要意义。按照“规范、法治、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秩序目标,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在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就地解决上下功夫,在防止和减少信访问题上求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倾力办好民生实事,切实把信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信访稳定根基夯实在基层,打造更高水平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海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党员干部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和开展信访经验和工作制度。

改革。

成果,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深厚的人民性、鲜明的时代性,为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作为一名信访部门负责人,我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团结带领信访干部,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积极统筹谋划,以实干实绩实效奋力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信访工作,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委信访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信访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的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是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为民解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始终把做好信访工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以群众满意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创新群众工作思路方法,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全力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

三是要把握时代要求,展示新形象,努力建设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守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创新思维,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加强初信初访办理。依法按政策全力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切实担当起省委所在地的政治责任。

教师新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细读新《信访条例》中的严厉措辞、饱含问责要义的约束性条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打造责任政府的力度清晰可鉴。由此可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加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一大路径。

信访有其以柔克刚的优势,它能以适当的人治性制度缓和法治在一定情形下的过分僵硬和过分刚性。但信访并非权利救济和保障的独木桥,信“访”更应信“法”。不可否认,中国信访制度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在听取社会弱势群体的呼声,实现社会正义等方面起到很大的权利救济作用。但它一面敞开大门,向民众提供一种在法律系统之外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又为对一些司法活动的行政性干预提供制度化的正当渠道,运行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形成一股对司法权威和法治建设的抵消力。中国现行信访制度承载了太多的不合理责任,已感力不从心。正如众多专家呼吁的那样,社会成员的正当参与和权利保障并不只有信访活动一条独木桥可走,信访不可能也不应当“包罗万象”、“包打天下”;公民权利的保障更多的应通过国家法律的渠道来实现。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行政后勤人员,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党员干部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和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深厚的人民性、鲜明的时代性,为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作为一名信访部门负责人,我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团结带领信访干部,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积极统筹谋划,以实干实绩实效奋力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信访工作,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委信访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信访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的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是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为民解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始终把做好信访工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以群众满意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创新群众工作思路方法,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全力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

三是要把握时代要求,勇于创新,不断推进信访工作的现代化和智能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信访工作也需要不断适应时代的变化和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访工作的智能化和现代化,提升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们要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信访、移动信访等多种形式的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满意度。同时,还要加强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流程,确保信访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党员干部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2022年4月7日,《信访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并于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公开后,全区上下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并提出贯彻落实举措,通过系统的学习领会,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信访事项处理程序、信访工作监督体系等方面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我深刻体会到,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下面浅谈三点认识和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推进入心入脑、走深走实。《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一要正确理解时代背景。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信访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条例》的出台,正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纵深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更好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的主动之举。二要学深悟透思想内涵。《条例》总结网上信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等改革内容,反映了新时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条例》的施行将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要充分认识规定意义。《条例》规定“信访人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贡献的要给予奖励”,有助于激发群众建言献策积极性,提升相关工作针对性。同时,“推诿、敷衍、拖延信访办理将严肃问责,应当作为而不作为将严肃处理”等规定,将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倒逼公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把心贴近人民。

二、强化工作举措,讲求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防控。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稳定工作,要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作为信访稳定工作的切入点,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稳定问题的产生。一要切实改进作风。作为区级领导要带头严格落实接访制度,耐心解决问题,各单位负责接访的同志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想办法、解难题,对于上访群众,要热心接待、真心倾听、用心化解,坚持多做面对面接触、“零距离”沟通的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信访“三率”水平,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二要做实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努力为群众的合法权益鼓与呼;对于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做通群众工作逐步解决,务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不能产生新的积案,坚决不允许引发集体访、越级访。三要坚持依法治访。严格遵照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切实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强化依法治访观念,对无理要求、纠缠闹访、串联闹事的上访人员,纠正过去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倾向,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

三、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求实务实的规范意识,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关键在于解决实际问题,原则在于坚持党的领导,重点在于聚焦责任落实,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住源头治理,形成工作合力,把《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一要强化基础建设。信访问题大多产生在基层,信访群众大多来自基层,信访工作的着力点在基层,信访问题的解决重在基层。各地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稳定措施,切实把人员稳定好,控制住,要认真研究、切实加强信访基层组织建设、信访基础工作,加大信访稳定工作的人、财、物的投入,努力使信访基层组织建设、信访基础工作适应当前信访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二要落实包案制度。要对积案、大案、要案,继续实行“领导包案制”,各级包案领导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靠前指挥、亲自接访、亲自调度,经常过问、亲手化解,落实好“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制度,真正做到办一件、结一件、带一片,一件件落实,带头做好信访工作,防止拖而不决、决而无果。三要提高工作效率。对于重点领域,特别是一些遗留的积案,要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整合力量、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和日常调度,推动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要加强信息共享,坚持法律、行政、教育等多手段并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结合,做到一案一策一套人马,立足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打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为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信访工作涉及到群众利益,是一项特殊的工作,需要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来保障。一要加强干部培训。各级信访干部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实际操作,加强实践训练,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二要建立激励机制。要加强对优秀信访干部的表彰、奖励和激励,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要加强考核评估。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各级信访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四要完善制度建设。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完善的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坚持依法治访,加强队伍建设,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信访服务。

信访工作条例与网络安全法学习心得

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全文公布,条例共6章50条,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9000多字的条例详尽规定了信访工作的各环节事项,一些重点信息值得关注。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通读学习,受益良多,现浅谈几点体会:

一、畅通信访渠道,倾听民众心声。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信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的“耳朵”,倾听群众心声,决不能闭眼塞聪。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于信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信访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畅通信访渠道,既方便了人民群众,也加强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善用工作方法,发挥主观能动性。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条例明确信访办理流程,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办理时限,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中,没有良好的工作方法,必将举步维艰,只有科学健全的工作制度,才能形成整体联动,有效运转,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一方的和谐稳定。

三、压实信访责任,增强工作使命感。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办理;明确因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责任人的责任,以督促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履行职责,从源头上减少此类信访事项的发生,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明确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直接转送、督办信访事项的责任,重点突出督查、督办等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作用;强化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的责任,以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理效率,强化源头管控责任,加大领导包案力度,限期化解稳控。基层不稳,地动山摇,作为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使命必达,每每看到信访人来反映的问题被妥善解决,心中总是满满的成就感,信访人心暖了,我们也就暖心了。

四、自觉维护信访秩序,推动解决到位。

条例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基本要求,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从我做起,走街串巷向群众广泛宣传,在信访过程中,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明确告知权利和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合法、理性、逐级上访。对待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善待上访群众,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棘手的信访事项,一时得不到解决,信访户变成了老访户,容易造成不良影响,我们不仅要规范办理流程,更要注重时效,在办理的过程中,及时跟踪进度,反馈结果,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多学、多做、多思,在实际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国梦的实现,献出一份满意答卷。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行政后勤人员,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细读新《信访条例》中的严厉措辞、饱含问责要义的约束性条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打造责任政府的力度清晰可鉴。由此可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加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一大路径。

信访有其以柔克刚的优势,它能以适当的人治性制度缓和法治在一定情形下的过分僵硬和过分刚性。但信访并非权利救济和保障的独木桥,信“访”更应信“法”。不可否认,中国信访制度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在听取社会弱势群体的呼声,实现社会正义等方面起到很大的权利救济作用。但它一面敞开大门,向民众提供一种在法律系统之外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又为对一些司法活动的行政性干预提供制度化的正当渠道,运行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形成一股对司法权威和法治建设的抵消力。中国现行信访制度承载了太多的不合理责任,已感力不从心。正如众多专家呼吁的那样,社会成员的正当参与和权利保障并不只有信访活动一条独木桥可走,信访不可能也不应当“包罗万象”、“包打天下”;公民权利的保障更多的应通过国家法律的渠道来实现。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医师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医师信访工作是医疗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保障医患关系的稳定与和谐。为了规范和提高医师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相关部门出台了医师信访工作条例。在实际工作中,我深感这一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不少心得体会。

医师信访工作是在医疗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其意义不言而喻。首先,医师信访工作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其次,医师信访工作可以为医疗机构提供一个改进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的机会。再次,医师信访工作的规范与高效,有助于提升医疗机构的形象和信誉,吸引更多患者及时就医。因此,加强医师信访工作,对于医疗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医师信访工作条例对于规范和指导医师信访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首先,条例对医师信访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整个工作得以有序进行。其次,条例对信访者的权益保护和举报奖励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增加患者的信任度和积极性。再次,条例明确了医师信访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机制,保证工作的透明、公正和有效性。通过这些规定和指导,条例为医师信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医师信访工作条例的出台,为医师信访工作的改进提供了契机。首先,条例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制度和流程,这将推动医疗机构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条例鼓励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沟通和交流,提高医患沟通的质量和效果。再次,条例规定了医师信访工作的奖惩措施,对于认真履行职责的医师进行表彰和激励,对于故意违规的医师进行处罚和纠正。这些改进措施将有力地推动医师信访工作的进步和提高。

医师信访工作条例的出台,使我深刻认识到医师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为一名医生,我们首先要重视医患沟通,认真倾听患者的意见和诉求,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其次,我们要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另外,我们要时刻保持谦逊和谨慎,避免因为轻视信访工作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通过对医师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和思考,我们应加强自我约束,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

医师信访工作条例的出台,对医疗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医师信访工作的规范和高效,医患关系逐渐改善,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和满意度逐步提高。医疗机构的形象和信誉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吸引了更多患者及时就医。同时,医师信访工作的改进和提高,也增强了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综上所述,医师信访工作条例的实施,对于医患关系的改善和医疗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篇文章以医师信访工作条例为主题,通过分析医师信访工作的意义、条例的指导作用,以及条例对医师信访工作的改进和实际效果等方面,阐述了对医师信访工作条例的心得体会。通过对医师信访工作条例的认识与思考,可以使医务人员更加深入地理解医师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投身其中,为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成果,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新时代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以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党的领导,担当好信访工作政治责任。《信访工作条例》有力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对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进行了全新界定,要求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体制、新格局。我们要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各项要求,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信访工作条例》首次明确提出信访工作要坚守人民情怀,彰显了党的宗旨,指明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完善落实惠民富民各项政策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坚持“事要解决”原则,聚焦积案化解,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严格执行区级领导包案责任制,推进书记亲自抓、“一把手”亲自调度,以最高层级、最强力度、最实举措,全力以赴攻坚拔寨、拔钉清零。特别是重点乡镇(街道)、重点部门更要压责任、挑重担,第一时间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带头化解信访矛盾,为民解忧。

坚持源头治理,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要把信访工作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一线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级网络”组织体系作用,推动各乡镇、农场、街道访调、诉调多元化解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要针对农业农村、城乡建设、劳动社保、民政、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问题,把“治本控源”工程与“治重化积”工作结合起来、一并推进,从“治未病”的角度来研究解决信访问题,下更大气力做好初次信访办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矛盾问题产生和积累。

坚持法治思维,全力推进“法治信访”。《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化是信访工作的发展路径和根本方向。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法治对信访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落实好访前依法引导、访中依法办理、访后依法处置“三步法”。要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宣传引导信访群众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逐步由“信访”向“信法”转变。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引入律师等专业力量和人民调解组织参与信访事项接待处理,严格落实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依法复查复核等规定要求,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要充分发挥临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作用,大力推行“1+8”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揽子解决群众诉求,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副书记”、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室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坚持法治原则,严守法律底线,加大对以闹求决、以访谋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坚持履职尽责,彰显市府担当作为。当前,我们正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更需要扎扎实实把《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好、贯彻好,努力践行信访工作职责使命。临河作为市府所在地,信访矛盾突出,面对这些矛盾问题,我们绝不退缩、主动出击,按照市委提出的“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信访责任扛在肩上,敢于直面困难、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挺身而出,千方百计为民排忧解难。要严肃查纠整治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和漠视群众呼声及群众利益的责任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度、最实作风坚决打好信访维稳百日攻坚战,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深入学习领会《条例》,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信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自觉从大局大势中谋划推进工作,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内容,用心用情、抓实抓细信访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社会稳定的前端性、基础性工作,主动融入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城乡基层治理,坚决落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狠抓源头化解治理、信访形势研判、矛盾纠纷排查、领导接访包案等工作。

近年来,磴口县始终把信访工作放在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位置来抓,深入开展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推动全县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磴口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接下来,我县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字当头,全力以赴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提高政治站位,逐级压实各方责任。《条例》明确健全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始终把定责、履责、考责、问责贯穿工作全过程,把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到实处。一是逐级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信访部门协调督办职责,压实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主体责任,压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主动抓的工作职责,切实把信访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考核作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将苏木镇、县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纳入全县大目标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切实把信访工作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推动各级各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信访案件。三是分类督促落实。对交办转送至各职能部门的信访案件,由信访部门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台账,通过电话、传真、会议等方式进行督办;对重点信访案件,组成联合督查小组跟踪督办,并强化执纪问责,倒逼信访责任落实、工作落细。

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强化源头治理。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突出全年工作重预防、月季工作重排查、突发信访重源头“三重”举措,强化接待上访与主动下访相结合、思想教育与提高群众法治观念相结合、依法处置上访闹事与及时处理上访案件相结合“三个结合”,持续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和主动排查化解信访问题上双向发力。一方面,注重信访信息化建设。着力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充分发挥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引导群众更多地以网上投诉的形式反映诉求,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新模式。完善各类问题和矛盾纠纷上报机制,健全县、镇、村“三级”信访接待网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把群众合法权益想在决策之前、把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在实施之前、把群众思想工作做在执行之前“三个在前”,凡涉及重大工程实施、改革措施出台、公共政策调整等都通过专家咨询、举行听证会、公告告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多方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评估后的风险等级,分别制定防范化解和处置方式,及时作出不准实施、暂缓实施、分步实施、准予实施的决定,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信访问题,变“保稳定”为“创稳定”。

坚持多措并举,大力推动案件化解。信访问题最终要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在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紧紧围绕“事要解决”这一根本任务,努力创新方式方法,下大力气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一是领导包案抓督办。每年将全县重点信访案件,按照领导分工分解到每位县处级领导,各包案领导按照“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定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责任制”,把信访人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消除其后顾之忧。二是联合接访凝合力。按照“整合行政资源、集中进驻办公、力促矛盾化解、提高满意指数”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平台。三是接访下访促化解。根据领导包案、接访情况和分管行业领域、乡镇,把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作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重要方式,划定各级领导“责任田”,通过领导带头下访,推进党员干部亲自“接”、主动“约”、定期“下”,及时有效解决化解各类信访问题。健全县直部门和苏木镇、农场班子成员随时接访制度,努力做到信访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坚持为民宗旨,努力践行初心使命。《条例》的鲜明特色是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在开展信访工作过程中,始终要把“民心”作为最大的政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知民心、解民忧、聚民力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不断构建“大信访”格局,既解决矛盾纠纷,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到解决具体民生实事上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做到矛盾纠纷、社情民意全面掌握、及时处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综合运用“法、理、情”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听取和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出行、征地拆迁和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氛围。

信访工作条例讲座心得体会

信访工作在国家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更好地规范信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群众权益,信访工作条例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落实这一条例,本人参加了一场关于信访工作条例的讲座,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入。

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当地公安系统的一位专家,他从实践角度出发,深入浅出地为我们讲解了信访工作条例。讲座内容丰富,包括条例的起草背景、内容要点、实施细则等,给我们提供了更多关于条例的认识和理解。

第二段:概述。

讲座中,我了解了信访工作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它是国家处理信访工作的法定规章,是信访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参考标准。同时,条例的实施将提高信访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为群众提供更加公正、及时、有力的保障。

第三段:详述。

在具体内容方面,讲座中多次强调条例对信访工作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其中,条例对于信访工作机构的设置、职责和权限作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信访工作的全面、高效和有序进行。另外,讲座还特别强调了信访工作中的保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对于信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作风等方面作出的要求。

第四段:影响。

信访工作条例的实施对于我国治理现代化具有深远影响。它保证了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表现了政府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同时,它也为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治理环境,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威信,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五段:结论。

作为一名公民,我们应该加强对于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和理解,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参与到信访工作中来。只有以法律为保障,以规范为标准,以人民群众为根基,才能打造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全县信访工作水平,增强信访工作实效,都昌县信访领导小组举办了一期全县信访干部培训班,现将本次参加培训班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党在治国当中始终高举的法治精神和鲜明态度。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更是提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法治建设。在从事信访活动的过程当中,也应当时刻用法治思维来看待问题,促使信访事件回归正常理性的轨道上,从而依法得以解决。

“所谓法治思维,具体来说就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而它和办事找领导、遇事找关系、解决问题用暴力、化解矛盾靠金钱的人治思维是相对立的。”把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依据,这样的应对方式,同样也适用于信访工作。无论是上访人还是接访人,在遇到棘手问题时,应首先抱有法治思维,争取将问题纳入法制程序,用大家公认的标准和公理来评判是非,从而实现稳定。而个别群众在信访活动中,一遇到问题和麻烦,首先想到的就是“独辟蹊径”、不按常理来办事,动辄找关系、托人情,甚至是封门堵路、吼叫谩骂,破坏政府部门的正常办公秩序,期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唤起人们的注意,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最终目的,这种方式显然是不理智和不切合实际的。与此同时,在接访过程中,脱离了法制轨道的“维稳”,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事而异,不符合法治的思维,而抱着这种思路解决信访事项,或许能使个别问题得到暂时的平息,但也会对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必须畅通信访渠道。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三、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活动。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四、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信访责任。要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凡是越级来省去京集体上访的重大信访问题,省信访局统一交办,由市县党政"一把手"包案处理,限期上报处理意见;要建立信访办结落实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要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重点突出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和通报等职能,及时了解处理情况,把好结案的质量关。第四要向张云泉同志学习。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热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为领导分忧,多为百姓解难,多为基层干部说句公道话"。对信访工作有一份热心,对弱势群体有一颗爱心,处理信访问题要用心。

五、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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