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喜欢读书(模板18篇)

时间:2023-12-18 22:50:21 作者:温柔雨

我喜欢读书

也不知道书是谁发明的,也不管是谁发明的,反正书是个好东西。

书蕴藏着人类的智慧,怪不得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字里行间蕴藏着未知的奇妙世界。读一本书就要每个字都要读透每读透一个字就像一次奇妙的旅行在字与字之间邀游领略人生的真谛。

对书有种莫名奇妙的情感。一本书有它自己本身的价值我们也有我们的价值。每当我们读完一本书既会增加书的价值也会增加我们的价值。

喜欢跟随书中人们去旅游他们哭的时候我也会感到伤感。他们笑的时候我也会觉得开心。读忧伤的文字心里就会闷闷不乐;读喜悦的文字心里就会很开心;可不管怎么读文字就是文字是它与标点符号才能构成一本书。我们总能从文字中读出忧伤、读出喜悦、读出感情。

每读完一段就像呷着一口茶。读完一章就像在尝一杯茶。读完整本书就像在品味着一壶好茶。品出人类的智慧和情感。

我喜欢读书

读书,这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的书。

你可以尝试着拿一本你最喜欢的一本读物,坐在窗前,聆听着鸟儿的叫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静下心来静静地看以本书,真是一种美的享受。可是在我看来,这一切都被打破。由于每天都要学习写作业,所以很少的能挤出一点时间像以前那样静静地看以本书,这令我很烦恼。

另外沈石溪的书也不错,他的书是我最喜爱的书之一。在他的书中我可以了解到很多知识,如动物的习性,性格和习惯。比如在《狼王梦》中,这本书,把狼的`生活规律,习性,以及狼之间所发生的事情,这些都被描写的淋漓尽致,生动,有趣。让我不得不觉得读书是一件乐事。

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最幸福的事。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读书是一种享受,我爱读书,的感觉!

只因为喜欢

我的弟弟拿着他的一幅画对我说:“姐姐,看这是我画的,”我感觉说!“小老弟,画的真好。告诉老姐,你为什么会学画画呀?”我弟弟说,因为他长大了想当画家。我的妈妈听这时,顿时眉开眼笑起来,看看这么点大的孩子就这么有远大的志向,还要当画家。我笑了一下,并没有表态。

其实在我的内心里,我并不支持我弟弟和我妈的这一想法,我也挺烦这句话的。小孩子动不动就说自己要这样家那样家。会唱两首歌,就说自己长大要当音乐家;跳了两天的舞蹈,就说自己希望愿望就是当舞蹈家;学了一点美术,就说要做一个画家。其实这些小孩子他们自己并不懂什么,这些都是大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的。我也是受这种教育长大的。我的老师们也是这样教育我们的,告诉我们要树立远大的志向,要朝这个理想努力奋斗。所以我们也就信誓旦旦的说要成为什么什么家?可当我逐渐长大的时候。却发现身边的人想要成为“什么家”的同学越来越少,也包括我自己也是这样,与自己曾经说过的,要成为什么家这种道路越来越偏远。而且真正的我长大了,我们就变得为了提高作文水平儿去看课外书,为了考大学时能有优势,而去学习美术或者是音乐和体育。很少会有人因为只是喜欢而去学习某项技能,我们都是带着目的性学习的。

虽然从古至今,我们的观念一直都没有变,那就是人们读书是有功利性的。老师和家长也一直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才能考上大学,考上大学城的找到好工作,找到了好工作,人生才能幸福后以及有好日子过,学习就带了太多的功利色彩,渐渐的把我们带入了歧途。时代在发展,即使到了现在,我们的观念却还是有很多人没有转换过来。我就很纳闷,学习最高的境界应该是出于喜欢,为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功利性的目的呢?难道我们喜欢一样东西就非要在这方面上有很大的成就吗?难道就不能只是因为觉得好玩、有兴趣才去学习吗?我想让我们真正学习享受的过程,能够愉悦的`学习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不仅是在学习方面,延伸到社会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充斥着类似的问题,我们完全被生活中的功利所绑架了。变成了生活中的各种目的和需求的奴隶。我们上大学是为了找工作,我们工作是为了挣钱,我们去进修是为了升职等等,甚至有些人交朋友,也要用能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作为出发点;选择恋爱对象,也要看看对方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反应出了现代我们的生活,是一种功利性的存在。其实这样挺累的,就不能活的单纯快乐一点吗?不为了任何的目的,只是因为自己喜欢,因为自己喜欢所以就去做。就像是一场随心所欲的旅途,不要在意目的地在哪里,只要看到脚下的路和沿途的风景,还有你停留的地方,用心去欣赏这一场旅途的过程。只因为喜欢这一切都是轻松而美好的。

我高中的美术老师他画了很多画,也出了很多有名的作品。可是他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只是因为自己喜欢。我小学的语文老师也是如此,他非常喜欢写作,他的文采特别好,所以他写了很多作品,可是他也并没有想要成为作家,只是因为他喜欢。抛开功利的枷锁,让我们只是因为喜欢而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因为孤独我喜欢上读书演讲稿

夜特别的寂寞。

一个人,静静地享受旋律带来的安逸和宁静。

经历了一段悲伤,

忽然觉得我喜欢孤独、伤感的感觉。

并不是喜欢它们本身,而是喜欢在那感觉下,情感细胞与周围事物的共鸣。

品味孤独,真诚的坦然,心灵的净化……。

耳边聆听着一些悲伤的旋律,静静品位和感受着悲伤的歌词,

觉得自己一直都独自徘徊在每一个十字路口,

我不知道曾经的许诺发生哪一个路口,也不知道将它丢失又在哪一个路口,

或学至始至终故事都没有发生过,而我只是沉醉于其中的那个导演和唯一的演员。

不管人生还是情感,

有太多故事的`经历者。

往往总是多了那么一份孤独和悲伤。

很多时候,他们不会选择另一种快乐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压抑。

而更多的,总是一个人坐在寂静的角落。

熟悉着那悲伤旋律,

然后静静享受黑夜给予的寂静,

有时候,会点上一只烟,

慢慢吸允着烟草所带来的麻醉和苦涩。

看着烟从烟蒂开始慢慢的变为灰烬。

最后只由一阵烟而结束整个享受,

只有经历过伤痛的人,

才会喜欢上孤独,伤感的感觉。

伤了,痛了,哭了。

原来自己是孤独的!

文档为doc格式。

我喜欢读书

我,是一个“小书迷”,对各种书都十分感兴趣,不管是什么书,我都喜欢看,我整天沉浸在书海之中。,书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辨别力,让我认识了许多知识,教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带我了解了许多事情,是我知道了很多的故事,给我的学习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各种书有各种书的用途,童话书可以让我看到许许多多的人情世故;故事书让我了解了更多的古诗;书可以叫我怎样写作;漫画书可以让我笑口常开,促进了思维的发展,真是好处多多啊!我非常爱护书,买回来的书我都整齐的包好,也没有折记号的痕迹,因此我的书都很整洁,借给别人书时,也要他保证不能弄坏的情况下,我才借给他,又一次,我把一本新买的书借给同学,同学换的时候,发现他在上面写满了数学算式,我伤心了很久,还跟他闹翻了。书,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很多乐趣,是我在数的百花园粒,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

我喜欢读书

因为读书能让我了解更多知识特别是课外书。看书时我聚精会神把什么事都抛在脑后这使我闹出许多笑话。

有一天,我正在看书,看得很认真。忽然,妈妈拿着一个可乐瓶过来,说:“你去买点菜油来。”我听了,不耐烦地说了一声:“好!,等一会儿!”

过了一会,妈妈见我还没有去,便催我去。我没办法,只好拿着可乐瓶,带上前钱去买菜油。

买了一瓶可乐。

我把可乐带回家,妈妈见了,又好笑又生气,说:“我叫你买菜油,你去买可乐,你可真是个“书呆子”啊!我听了,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虽然读书给我带来了许多麻烦,但它也给我带来了知识和快乐。我还是喜欢那句话:!

我喜欢读书

因为我知道读书有许多好处。

读书可以使我乐趣多。翻开一本《安徒生童话》,就像是让你走进了一个美丽的童话世界中,有着惊险刺激的场面,有着幸福美满的场面,总之,一个个都是身临其境。有的时候,我会为着悲惨的情节而流泪,然而我也会为坏蛋们得到应有的惩罚而大快人心。读书让我感受到了许多的情感,使我时不时地情绪化,给了我丰富的感情。看了《安徒生童话》后,我想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多么的可怜,拇指姑娘是多么的可爱啊!

读书可以使我学问多。翻开一本《好词,好句,好段》,翻开一本《作文大全》,会使你的作文水平提高,翻开一本《新华字典》,会使你的错别字减少,翻开一本《数学解题方法》,会使你的数学难题迎刃而解你翻开的书越多,你得到的学问越多。

不错吧!这些都是读书的好处,读书让我拥有快乐,读书让我增了学问,读书让我长了见识,读书给了我不少的好处。

我喜欢读书

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知识的源泉。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给我读书听。上学后,妈妈每天陪我读书,渐渐地,我读书的兴趣倶增。现在,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说起读书的感受,就像一个心情的口袋,变化无穷。有时害怕、有时担心、有时高兴、有时伤心。

一年级的小碗豆讲的是一年级发生的事情,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思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还让我在心灵上获得了其他不能给的东西。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

因为喜欢散文

今年五一长假,未到外地长途旅游,闲来无事,按着惯例,又是同家人步行去郊区玩玩。

这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大好季节。

一场细雨过后。杨柳新芽,草木明秀,和风徐吹,阳光明媚。

顺着潺潺小溪走下去,一路上,耳畔不时会听着小鸟幽婉的鸣叫声。举目远望,那青山、那绿水、那被花海掩映着的青堂瓦舍,还有那片片绿油油的麦浪和刚刚出土的谷苗,让从城里走来的人,眼前一亮,胸心顿时开阔起来。

农村春晨的空气格外新鲜。当坐在青青的草地上,仰望蓝天、白云和飞燕,深深呼吸着泥土和野花散发出来的特有的芳香气味,立时会感到精神爽朗……这时,在城里整日被高楼大厦埋着压着的感觉一下子没了,你定会觉得你突然挣脱枷锁重获自由了,被纷繁杂事缠着身而透不过气的烦恼和忧愁飞走了,你定会觉得心里头波澜不惊,轻轻松松、自由自在,成为大地的主人了。偶而听到“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还有“鸟鸣翠柳”声,你定会觉得被城市里喧闹嘈杂的噪音涨鼓了的耳膜,平复而舒展了,清静泰和的境界你已身处其中了!

看来,不必长途去“旅”,近地来“游”,同样可以享受到大自然的恩赐!农村虽无名山大川,名胜古迹,然,现代人所标榜的“绿色环保”、“天然氧吧”、“节能减排”、“生态平衡”……现代新农村不失为是典范!

举家郊游,当然要举行一次丰盛的野餐了。这是在大酒店,在家吃饭时所没有的特别的感觉。

带上每个人喜欢吃的、喝的,在草地上铺好一块塑料布为桌,大家席地而坐,一边欣赏着农村风光,一边进餐,你吃一口香肠,他吃一块鸡腿,你喝一口啤酒,我嘬一口二锅头,说说笑笑,热热闹闹,好不惬意!十分潇洒!如果你喜欢吃野菜,那么不妨带上春饼和葱酱,就地采些苦菜,洗过,巻好就吃,又败火又纯绿色哪!

城里人在家里呆腻了,心情郁闷了,小两口闹叽叽了,需要放松放松了……到农村到郊外经常走走,不失为最好的选择,是个很不错的去处,你会得到莫大的快乐和意外的收获的。

我喜欢美丽的`春天,尤其是新农村的春天,这是一个播洒希望的季节,也是一个从头再来的季节!每年山花烂漫、布谷催春时分,我都会带上家人去郊外踏青赏春,因为尝到了甜头,从而养成了习惯。

每每全家人郊游归来,我们都会亲手采上一把野花带回家,那路边野花,有红色的、黄色的、蓝色的、紫色的……五颜六色,十分惹眼,招人喜爱。到家后,把它们插在花瓶里,长时间地回味着郊游的乐趣,永远地享受着大自然给我们人类带来的恩赐。

因为是你才喜欢_因为是你

我从别人那里拿到了你的电话号码。

拨通两次,无人接听。

那是一个惬意的午后。

忙碌的人儿来回奔波。

我们微笑着闲谈了几句话。

交换qq,交换微信。

那是一个静谧的黄昏。

璀璨的晚霞爬满天空。

盛情相约。

我们一起共进了晚餐。

那是一个幽静的夜晚。

两旁的路灯闪闪亮着。

你给我买了我最爱的水果。

拿着水果,满满的感动。

那是一个安静的午夜。

温柔的风儿吹着头发。

你特意来接我下班。

路上,我们无话不谈,无话不说。

因为陪在我身边的是你。

以后的生活不再枯燥无味。

愿你一切安好!

因为喜欢,所以快乐散文

这是一个周末,完全放松状态下,还是有好多事情要做。

阳光正在遍布城市,极具穿透力的光,也只能向着面阳的地方行走。高楼阻隔了阳光渗透大地的边边角角。是的,万事故难全,一个简单的拥抱,也只能抱紧对方身体的一面。那么,何必还要求全。

世上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所谓完美,是你避开瑕疵,只愿意看到美的一面,相信它是完美的。这一点尤为重要,在追求完美的路上,不必因为丝丝缕缕的不完美而沮丧,也不必因为不完美而不去追逐最大限度的完美。正如我们的一生,有许多残缺和遗憾,是难免的。因为,有些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的初心是追求一种完美或圆满。细想,连我们美丽的生命都将在某一天远离,又有什么是永恒不变或毫无瑕疵的。

人们常说放下,其实,更多时候人们并没有真正放下。许多事是放不下的,只是无法挽留时,不得不无可奈何地放下。所以,充满了凄怨和苍凉。有些悲凉一直充斥在之后所有的日子,如风如云或烈或淡,悠悠扬扬,陪伴终身。

趁阳光恰好,精力尚旺,能步行千万里,不要囚禁自己,跋山涉水,苦中作乐。特别羡慕那些敢于挑战的人,全身心地投入一件事中,将潜能发挥到极致。活着,所有看似实实在在的存在,到一定的时候也变成了一种虚空,可那正是我们无比纠结过的。一个人放空了眼眸所及的一切,然后,放空自己的内心,如一芦苇一样轻盈地淡然地摇曳。全身心地投入到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之中,精益求精,奋发努力,成与败不要放在心上,用心了,努力了,快乐了便好。

刚一进入络时,认识了好多朋友,有过单独的交流,而走着走着都不知去向了,变得遥遥远远。那些熟悉的`名字被越来越多陌生的名字取代,所以,我在网络渐渐地变得孤寂而懒散。坚持开办了十三年的好心情美文网关闭好几年了,可是我一直在想念,还有哪里认识的朋友。到江上已有四年多了,网络依旧,可却没有几个熟悉的名字了,缘于自己很少与人交流,更就没几个朋友了。

与牧野清风结交是在好心情,后来她引我来到江上,又介绍我认识九品幽莲、春雨阳光等人。有一段时间,她天天给我留言,我每天的第一件事便是给她回复。后来,突然她也很少出现了,我也不去打扰她。她信仰上了佛教,执念于修行。前两天我正在想念她时,突然发现了她给我的留言,甚是高兴。她很真诚率性,她什么都与我说,相互鼓励支持,可都渐渐地有些疏于文字,但又都放不下文字。是的,文字是我们共同的爱好,是从心底流淌出的声音和旋律,是我们发现的美丽和感悟的快慰,是我们活在世间最美好的执爱,是我们对一切美丽的感动、歌颂和赞赏。因为网络文学的存在,结交了几个网络文友,我总算是有了几个知音,能共同支撑起一个共同的梦。然而,朋友必定不是永恒的,来来往往,离离散散,走着走着,就远了,散了。

刚进江山不久,遇见江山整个屏幕变黑,是一位网友去世了。隔屏悼念,心里一股凉意掠过,仿佛我与他曾经相识,其实,是他走了之后,我才有幸打开他的江山,浏览他的文字。

今天,打开江山时,又是黑屏。我不像上次一样莫名其妙,而是知道又有人远去了。他是王晓东,他比我入住江山时间要短,却写下了大量的文章,短篇五百六十二篇,两个长篇。他是笔尖为暖社团的编辑,编文三千多篇。就在罹患肝癌期间,他还努力地完成了自己最后一个中篇小说《小镇风云》。一个如此执爱文学的人,如此努力写作的人,如此勤劳的人,还有多少事没有做完,多少心愿没了,却不得不无奈地放下逐多的念想,逐多的爱恋,逐多的追寻,逐多不舍……其实,他在今年的九月就已经走了,而江山却在此时才知道这一噩耗。

游走在网络,除了文字和热爱,我们很少关注一个人的其他。生活里的种种也许只有几个彼此接触多的文友略知。是啊!一个人在网络悄然离开,也许根本就没有人在意,因为。暂时或长时间地离开网络的人多了,谁都要在现实生活里挣扎,哪里能天天猫在网络里享受文字的盛宴。

前天在微信群里读到一篇悼念网络文学作者闲云野鹤的文章。他突然急性心梗去世,都已半年多了,一位经常与他切磋写作心得的网友才从他同学那里知道他离世的消息。茫茫人海,尤其虚拟的网络,他们来不及与网友告别。

珍惜,是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词。可是,有好多事不是我们不珍惜,而是无法珍惜。巴西球员兴高采烈地去参加比赛,预想过关于比赛的各种各样的结果,就是没想到会在没有到达比赛现场,便魂飞魄散。有人还在纠结夫妻间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突然山摇地动,瞬间身边的很多人不知去向,那一刻,绝望充斥,还有什么值得我们纠缠不清和念念不忘。所以,活着真好,其他不过是活着的一点点缀,有与无并无大碍。我劝告哪些为了活得更好而不择手段的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生命高于一切,冒着生命危险拥有了一切,而生命没有了,一切都是零。

所有财富,不过是满足我们衣、食、住、行和活着的快乐。多少才算富有?无限。而贫穷,则是一无所有,只拥有自己,抑或连健康都没有。丢失双腿的陈洲,活出了精彩,就是健全的人也没有多少人能比。如今,有人常想,我想去流浪。其实,流浪者是多么的富有啊,随身的家当,随意的行走,可能更多凄风苦雨饥寒交迫,可也更多自在、快乐和富足。食能裹腹,衣能蔽体,躺在随便一个角落就能安眠,何其快乐无忧。当然,有人会说你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是的,我不是鼓励人们都做懒汉,苟且偷生,活着跟没有活过一样,而是,他们那种不贪婪的状态,那种满足。知足常乐。太富有何尝不是一种负累。我蔑视现在人们互相攀比和炫富。结个婚挂一串金镯子,仿佛那就是婚姻最大的幸福。死了亲人,在灵前摆着一摞摞的人民币,却也只能给死人烧纸币,那就算孝顺?尤其看不惯一些人的财大气粗和毫无教养。你有钱怎么了,不就是有钱吗,起码的社会规则还得坚守吧,不能因为有几个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将所有人不放在眼里吧。真正的有钱人,是精神的富有,他们胸怀天下,看得到群众的疾苦,愿意慈善事业,情愿救助那些处在困境中的人们,他们并不张扬,而是默默地做着自己能做且想做乐意做的事情,这才是大写的人,真正伟大的人。

看着一篇优美的文字时,总是心潮起伏,按捺不住激动。文字可以传递给人无数的场景,无数的人物,无数的美丽,无数动感十足的画面,你不由得就会置身其中,尤其是心,荡气回肠。加上文字排序的朗朗上口,犹如美酒,醇香醉人。文字是艺术,文章更是艺术,徜徉其中,应有尽有。只是你要静下来,慢慢地品,细细地嚼,静静地思,全身心地融入书中,置身书中的世界。领略妙不可言未曾谋面的奇异景观,如花就开在眼前,如海涛就在耳旁,如你就在那条小路上走走停停,风情入怀,美感十足,如梦如幻。不是远足千里才有美景,只要愿意,文字会将一切带到眼前。只要你展开想象的翅膀,在文字的指引下,游历名胜古迹,湖光山色,尽揽风光无限。

喜欢文字如水一样流淌,叮咚着幽怨着舒唱着一路向前。不管滩险水急还是浅谈残喘,一息尚存,便悠悠地沿着河床前进。不恋花不峦美色,不嫌枯叶飘飘,不慕鱼儿贪玩,不管阳光灿照还是月色清幽,它都唱着自己的歌,欢快地流经必经的河道,吻过那些水底万劫不屈的石头,冲走轻浮的沙粒,走过自己的岁月。

人生的路途,我们犹如江河里的一滴水,在汹涌的浪涛里奔突,在平静的流动间畅游,或在无聊的沉寂里随波逐流,又或在争强好胜中被抛在滩头,奄奄一息或永远。做一朵浪花,也要开成浪花的姿态。就算被大浪淘汰或一个不经意抛弃,那也是绚烂过的生命。

是的,一切的努力和奋勇向前,都是在争取一份生命的精彩和绚丽。不为来而来,不为生而生,而要强劲出一点来过的印迹,或生着的美丽,要有生命的色彩。不是与周围的一切争争抢抢,而是将自己丰盈成一朵最美最大最璀璨的花。有些人一直怕吃亏,总爱算计,即使一直都在占便宜,又如何?真就快乐了吗?不见得。心胸不够博大,待人不够博爱,为人不够真诚,做事不够专一,算来算去,也不过是凄慌度日,还比他人辛苦,多了一份算计,多么劳心费神。

晨阳与夕阳最是灿烂,来得敞亮,走得璀璨。所以,来了,就坦坦荡荡,爱我所爱,做我所做,苦吃得,福享得,累受得,在何种境地都能活出人的模样。

晨阳从东方映入窗内,灿灿的,红彤彤地照在花上,又将花的影子映在墙上。

此刻,夕阳同样灿烂地映射在东面的墙上,也将花叶儿映像在墙上,但它很快就要回家了。在我回到家时,它只留下一些余辉在西山上绚丽。

欣赏无时无刻不在的美丽,欢笑着走。

快乐,是人生的主旋律。

《因为我喜欢》随笔

河马很安静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爬呀爬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真的没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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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喜欢,写文章时,那笔尖“沙沙”地磨砺纸张的声音,清脆,悦耳,温馨,仿佛我写下的是整个世界。

我喜欢,读书时,那耳边萦绕的“嗡嗡”回声,入心,入情,入境,仿佛我在和许多伟大的人物在无距离对话。

我喜欢,对每一次经历,做一个总结,然后告诉自己,微笑地面对痛苦和感伤;也会告诉自己,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不如昂起高傲的头颅,拉起上扬的嘴角,轻松的面对。因为我们要学会承担,更要学会坚强。

我喜欢,带着无畏的心,带着坚定与自信,当一次短暂而又帅气的英雄。因为,我们是花季的少年,蔚蓝的天空风轻云淡,可以任由我们张开稚嫩的翅膀,肆意地翱翔。也许我们飞不到自己想要的高度,也许我们会折翅而返,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年轻就是资本,九十九次不成功,我们就做第一百次的努力!

我喜欢,犯下的错误,自己来承担。即使不承认,错误依然存在;选择了逃避,那就是懦夫。不躲不藏,勇敢地站出来,承担错误的后果,让自己的心更加安然与恬淡。

公众号:太和教研。

因为你喜欢上听雨

雨似佳人泪,闻声须断肠。

对于雨,应该是古代文客的至宝,或者情感上的淡妆知己。

似乎只有叠声词才可充分描绘完全雨的形影。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是万物迎接雨的前奏;淅淅切切,点点滴滴,是细雨初落,空城乍冷的开篇。

心静的人尤喜爱雨,仿佛可以从雨中倾听出自然的音律,万物的心声。不必太为雨而伤情,因为它并非仅仅是伤感的代表。有时雨是微妙的信使,寄渡此时此刻的情意。

晓天雨凉离恨,望断痴盼生情。

夜雨阑珊,徒增几分优美;细雨轻缓,与内心添上几笔怅惋。静坐听雨,心中默默地想念着一个人,零乱的雨与繁乱的心交织,回忆与旧事浮出。于是,在纸面提上“此刻稍回首,轻笔淡相思”。工整的语句浅绘昨日的一面,以慰情感的空短。

微笑,总是可以给人以悦目,正如听雨的美妙,总可以洗礼空静的心灵。静若与雨结合,仿佛恰好完美。

劝君一句,何不“留得相思去听雨”,寄情于雨,化伤为静。这世间,又如何不是缺少这样的转换。

听雨,听得不是零乱,听得不是交错,更不是洒脱。能听懂的是内心的一个静。因为只有心此时静了,雨声方可正真入耳,继而美妙,有时伤感。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喜欢那份宁静淡远,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冬季室内玻璃上贴附的水汽,喜欢在上面写下所思念之人的名字。

我喜欢雪连下几天之后去登山,俯瞰披着银装的世界,心里空灵无比。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积有厚厚松针的小径,挥洒手中的鲜花,内心若孩童。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爬到树上唱歌,喜欢风起时在梨花树下与梨花共舞。累了直接躺在草地上睡觉,梦里有梨花轻落在我眉间,它告诉我我能飞,能策马奔腾,也能在绳子上睡觉。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水的阳台上,河对岸稻浪推涌,稻香翻腾。我喜欢在此时捧一本书,轻轻念出声来。

我喜欢蝉儿热情洋溢的歌声,也喜欢黄莺的婉转多情,更喜欢蛙声如浪。

我喜欢秋天里满山飘飞枫叶,在水边上,山坡上,红得热烈而凄凉。

我喜欢母亲每次回家看到家里窗明几净时,不露声色的愉悦;喜欢父亲每日惦念我做的西红柿汤;喜欢外公浅饮我泡的菜,以及嘴角的笑意;我喜欢语文老师,喜欢她的从容幽默、手舞足蹈及眉飞色舞;我喜欢朋友,喜欢出其不意地去拜访他们,尤爱在雨天去叩湿湿的门;我喜欢母亲和外婆在幽暗天光里,我将醒未醒之时,温暖流淌在谈话声中。

我喜欢辛弃疾,喜欢他“少年不识愁滋味”,心疼他在西风断鸿声里,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我喜欢听着周杰伦的歌,用细瓷杯暖手。

我喜欢楼下奔五十的夫妇早晚上下班时的自行车声,喜欢短发齐耳的女生……。

我喜欢活着,并且十分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因为我喜欢》随笔

――刘燕燕。

幼儿处于成长阶段的懵懂期,调皮、好动、想象力丰富但理解能力有限,需要以实际参照物为课程实施的主体,而且要取材于幼儿的生活,引导幼儿获取直接的知识经验,课程目标的设定既要符合幼儿现在发展的需要又要为幼儿之后的发展进行一定的铺垫。

为了响应号召,真正实现以幼儿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园内的教学主体的改观也让我们进入了新的教学思维,12月份的课程实施是以幼儿的直接兴趣为主,课程前期发放了美食调查表,让幼儿将自己的想法和喜欢的美食以绘画的形势记录下来,经过记录的整合最终确定为“面包”这一美食。

主题框架下的`内容制定也是源于幼儿的生活,起初从认识面包开始,这一环节通过两条路径实施,一方面为了让幼儿有一定的知识经验的积累所以让幼儿在家长的带领下去面包店进行参观,积累前期经验,另外一方面紧接着展开教学活动,以讨论我喜欢的面包为主线进行讨论,让幼儿运用自己的语言进行描述,这样印象才会深刻,看着幼儿争先恐后的表达内心深处一定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其次,面包的好朋友一主题中幼儿更是兴趣浓厚,丝毫没有退减,尤其是通过图片看到各式各样的面包夹裹着奶油,幼儿仿佛嗅到了它们的香味,不时的说出“哇!好香啊!”“老师,我问到了香香的味道,好想吃啊。”

于是下一次的教学活动当然是让幼儿进行制作品尝了,记得一次面包制作中每位幼儿都显得迫不及待,面对美食显然他们都没有了抵抗力,动动这个,动动那个。此次操作我没有进行操作示范,而是把主动权完全交给了他们,只在操作前提了一些卫生要求和注重合作分享,只见小朋友在操作期间很安静似乎已经融入其中,不受任何干扰。制作结束后进行了互相的分享,看着他们开心的表情这就是属于他们的成就感,一次小小的满足。

结合主题班内创设了一个面包店的情境,让幼儿在家长的陪同下选取两种不同类型的面包带到幼儿园一方面可以供幼儿观察,一方面可以进行品尝,一举两得。幼儿兴高采烈的将面包递到老师手中,并主动告诉老师这是我最喜欢的面包,因为它香香的、甜甜的,你一定要保管好他们哦。由于幼儿喜好不同所以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面包,让班级内有了一丝面包店的氛围,当然也成为了幼儿的聚集地,只要稍有空闲时间就会围在面包前,你一言我一语,谈论的不亦乐乎。

给幼儿一杯水自己就要有一桶水,在引导幼儿获取经验的同时自己也在不断的学习中,希望幼儿能够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幼儿的学习环境和生活化情境是密不可分的,在不断接受问题挑战的过程中获得新的经验,给幼儿创设环境,让环境问题化,学着学着就会了,所以作为老师我们要支持幼儿在环境中解决问题,进而引导幼儿将直接经验迁移到社会活动中去。

《因为我喜欢》随笔

夏天,最直观的优点就是葱葱郁郁,到处都是绿色点缀,青纱作衣,给人视觉上舒服的感觉。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我喜欢的是夏天。尽管夏天的热度是四季中的最高,让汗水粘衣,给人不爽的感觉,但夏天的风景是最迷人的,给人的感觉也最宜人。

我喜欢在夏天的傍晚,走在林阴道上,炙热的太阳留在树叶上的温度,通过气味传感到心里,那是夏天特有的绿色的味道,给我一种美妙的感觉。

用双手触摸着低垂的枝叶,擦过我的手指,任绿叶飘肤我的肌肤,闻着青涩的味道,感受着叶尖上的温度,若有晚风,凉习习地吹来,拂过我的'身体,我能感受到似在人间仙境。

春天和秋天也是有绿叶的,春嫩秋黄,都不是绿叶最盛的时候,那种特有的气味是闻不出来的,再有春寒和秋寒,那种枝叶上的温度也是感受不到的。冬天是更不行的了,置身于光秃秃的枝干间,怎么也不会有仙境的氛围。

夏天,绿色枝叶下皆有人走动,人们喜欢在这个季节散步,我想除了觉得天气热,也是有喜欢夏日绿叶的味道和感受绿色的视觉。

我常常在绿阴道上,碰到散步的孕妇,小情侣,老夫妇,他们笑魇丛生——是任何季节里看不到的最舒展的笑容。

这个季节,也是运动的季节,也是老人出户的季节,也是生命最繁盛的季节,它让生命最舒展,不用再收收缩缩,生命的味道也就是在个时候绽放无遗。

我喜欢着夏天,不仅是有绿色的环境和清爽的味道,也有着生命的强盛和拼搏的精神。

《因为我喜欢》随笔

我到底算不算一个爱阅读的人?我不清楚。

对于阅读,我的最初印象是在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幼儿园的老师每周都会来给我们一本精装的图画书,指着书上图片给我们讲述有趣的小故事。

或许是出于对故事的喜爱,或许是因为对新事物的好奇,再或者只是为书上精美的图案所吸引,我回家让母亲也给我买上两本这样得书,一到晚上就趴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翻看这两本书,看着好看的图片,听母亲把故事讲给我听。

那是我真正喜爱的是读书还是看图呢?我已经记不得了。

长大一些,已经识字了。记忆犹新的,地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一套四大名著。收到礼物时是心潮澎湃,可后来把每一本打开的最终结局都是翻不过第三页。

那时的我最喜欢的只有两种书,一种是所谓的“校园文学”,记得那时在学校里也是大受欢迎的。那些书其实不过是些无厘头的笑话构成的小说而已。还有一种说出来都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连环漫画,常常是看得入迷。

当时读我觉得自己是很喜欢阅读的,当时并不关注一本书的价值有多大,更多在乎的是这本书是不是有意思,是不是和我口味。我那时看书很快,看完一本买一本,家里的书很快堆成了小山,不过读得快的同时忘得也快,没有几本书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现在看来,那时的我可能并非是真的喜爱阅读,也许只是为了放松一下罢了。

初中可能是我的阅读灾难期了。那时觉得小学的读本太幼稚,再难读一点的又枯燥乏味,于是那段时间的我变得无书可读,唯一的阅读可能就是每天的报纸,那也只限于一些娱乐新闻和一些我感兴趣的时事。

现在回想起那段时间,最多的是后悔:有大把的时间为什么不用来阅读?那么多优秀的作者为什么不尝试去深入了解?不过这也是后话了,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我极既不爱阅读的,甚至可以说是拒绝阅读。

再次燃起阅读之心是在遇见高一的语文老师后。他向我们推荐许多的好书,不只是书名,还有里面的故事情节、作者的身世一并都告诉我们。我就这样被书吸引了,我开始走进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走进把栏杆拍遍的辛弃疾、乱世中的美神李清照,走进拯救犹太人的辛德勒、肖申克监狱里追寻自由的安迪……我慢慢地接收到了阅读给我带来的种种感受,不止是喜悦与轻松,更多是感动与深思。

我走进最深的当属《红楼梦》,就是那本我在之前没有翻到过第四页的名著。一开始依旧是不知所云,后来带着老师对后面情节的透露而产生的兴趣,硬着头皮读了下去,之后便是越读越有味,越读越不舍得放下,读过之后总是长久地回味里头人物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

也许现在是我最喜欢阅读的时候吧,不止是书本的内容,更重要的是阅读给我带来的思考。

公众号:教书匠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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