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与我的高三(热门22篇)

时间:2023-11-26 14:49:12 作者:影墨

优秀作文应该有自己的风格和独特之处,使人一读就能辨识出作者的笔法。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优秀作文的范文,看看别人是如何写作的。

我的高三我的梦

清晨,略显刺骨的风迎面而来,依稀可见星光在淡淡闪烁,勉强照亮我的前方。我猛吸一口气,整个心肺都凉了,顿时,也清醒了。从那扇大门,到教室的小门,短短几分钟的步程,我听到的都是匆匆的脚步声。

好像时间疾行,那是一个个追梦人永不停息的步伐。

你有亲眼见证太阳的缓缓升起吗?你手捧一本《唐诗宋词选读》,忘我地朗读背诵,当眼前几行文字上的光影从亮白的灯光渐渐变为温和的日光,你很快适应了这种温和,抬起头把目光送到了天际,讶异地发现一轮滚烫的红日不知何时已然升上了东方的天空,你舔了下干涩的嘴唇,感到一股热血在涌流,在沸腾,于是你收回了目光,瑰丽的红日已经给了你力量,你便不再停滞,把整个心都扑在了书本上。

我们是幸运的。有多少人想要亲临日出的庄严与瑰丽,却总悔于一次次的迟晚,而披星戴月的我们,纵是夙兴夜寐,纵是身心俱疲,却能真实地感受到时间的流逝就在指间。我们同时间赛跑,在仰望星空璀璨的梦想中寻找脚踏实地的真实感。高三学子的梦想啊,是那么的触手可及却绝不是一蹴而就。

我很愿意称自己为旅行者。在高三一年的时间里,我背负着行囊,心中盛满了十二年跋涉的充实感与成就感,奔赴一个与六月许下的诺言。师者是善解人意的,将一路点缀得花香弥漫,使我这个穿枝拂叶的旅行者,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悲凉。伴者是古道热肠的,把一路的歌声唱上九重天,使我这个孑然一身的旅行者,含着秋风,不觉得凄冷,无语凝噎,却不是失落。当有一天,我们赶到了六月,缓缓放下背了一路的行囊,一手扶腰,一手擦汗,用最深情的目光遥望天边的红日,于是我们的梦想,亦在这深情凝望中飞翔,燃烧,炸响,响彻云霄!

保尔·柯察金说: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既不会因为虚度光阴而羞愧,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悔恨。

十八岁的青春韶华,因为梦想而更显珍贵,因为追逐梦想的步伐而熠熠闪光,因为最终把梦想照进现实的一刻而动人。

我的高三,是一场动人的旅途。在我的执着追求下,在我的拼搏奋斗下,我将不会遗憾。因为,只要出发,就一定会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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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三我的梦

我的梦多得像天上的繁星。有时梦见自己考上大学;有时梦见自己当上售货员;有时梦见自己坐上了飞船、游览了太空……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神奇的、美妙的梦已经模模糊糊了,惟有这一个梦,我还记得清清楚楚。

在一个宁静的夜晚,柔和的月光抚摸着大地,凉爽的秋风把我带进了梦乡。

那是在一偏僻的山村,在一间简陋的教室里,坐着几十个朴素的孩子,几十双明亮的眼睛一齐注视着门口,我拿着书高兴地走向讲台“哗”的一声,孩子们不约而同地站起来,叫道:“老师好!”我看到几十双明亮的眼睛、几十颗纯洁的心,孩子们渴望得到知识的心情是多么迫切。我又兴奋又激动,心里暖烘烘的。我站在讲台上亲切地说:“同学们,我们都是为知识而来的,一个班是一个集体,这个班就应该团结,让我们团结在一起好吗?”我的话刚说完,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好!”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山村小孩子是多么可爱啊!我笑了,笑得是那么甜。接着,我教孩子们学习:“我爱******,我爱伟大的祖国。”我读一遍,孩子们跟着读一遍。孩子们读得那么认真,那么富有感情。每一字,每一个音,都发自真挚的内心。孩子们像雨后的春笋般吸吮着知识的甘露,我的眼睛湿润了,在心底轻轻地唤着:“祖国的花朵呀,你们快快成长吧!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为祖国做贡献,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

下课了,我和孩子们玩起了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我这个“母鸡”,两手护着“小鸡”,多么有趣呀!

我似乎还看到升学考试后,同学们个个拿着录取通知书向我报喜:“老师,快开门呀!”“老师,快开门呀!”

这声音是多么熟悉呀,多么兴奋,我立即睁开了眼,喔--多棒的梦啊!

但愿我的美梦能成为现实吧!

我的梦多得像天上的繁星。有时梦见自己考上大学;有时梦见自己当上售货员;有时梦见自己坐上了飞船、游览了太空……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神奇的、美妙的梦已经模模糊糊了,惟有这一个梦,我还记得清清楚楚。

在一个宁静的夜晚,柔和的月光抚摸着大地,凉爽的秋风把我带进了梦乡。

那是在一偏僻的山村,在一间简陋的教室里,坐着几十个朴素的孩子,几十双明亮的眼睛一齐注视着门口,我拿着书高兴地走向讲台“哗”的一声,孩子们不约而同地站起来,叫道:“老师好!”我看到几十双明亮的眼睛、几十颗纯洁的心,孩子们渴望得到知识的心情是多么迫切。我又兴奋又激动,心里暖烘烘的。我站在讲台上亲切地说:“同学们,我们都是为知识而来的,一个班是一个集体,这个班就应该团结,让我们团结在一起好吗?”我的话刚说完,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好!”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山村小孩子是多么可爱啊!我笑了,笑得是那么甜。

接着,我教孩子们学习:“我爱******,我爱伟大的祖国。”我读一遍,孩子们跟着读一遍。孩子们读得那么认真,那么富有感情。每一字,每一个音,都发自真挚的内心。孩子们像雨后的春笋般吸吮着知识的甘露,我的眼睛湿润了,在心底轻轻地唤着:“祖国的花朵呀,你们快快成长吧!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为祖国做贡献,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

下课了,我和孩子们玩起了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我这个“母鸡”,两手护着“小鸡”,多么有趣呀!

我似乎还看到升学考试后,同学们个个拿着录取通知书向我报喜:“老师,快开门呀!”“老师,快开门呀!”

这声音是多么熟悉呀,多么兴奋,我立即睁开了眼,喔--多棒的梦啊!

但愿我的美梦能成为现实吧!

众所周知,邓亚萍从小就酷爱打乒乓球,她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在世界赛场上大显身手。却因为身材矮小,手腿粗短而被拒于国家队的大门之外。但她并没有气馁,而是把失败转化为动力,苦练球技,持之以恒的努力终于催开了梦想的花蕾——她如愿以偿站上了世界冠军的领奖台。在她的运动生涯中,她总共夺得了18枚世界冠军奖牌。邓亚萍的出色成就,不仅为她自己带来了巨大的荣耀,也改变了世界乒乒坛只在高个子中选拔运动员的传统观念。

在刘翔之前,谁会想到一个黄种人有一天会登上110米栏的冠军领奖台呢?xx年8月27日雅典奥运会男子110米栏决赛上,刘翔以12秒91,平了由英国选手科林·杰克逊创造的纪录夺得了金牌,创造了中国人在短道项目上的奇迹和神话!此次赛后他又开始了废寝忘食的训练。功夫不负有心人,xx年在国际田联超级大奖赛洛桑站男子110米栏的决赛中,刘翔以12秒88的成绩夺得金牌,并打破了沉睡13年之久的男子110米栏世界纪录!当初幼小的花芽,经过汗水的浸泡已经散发出满世界的芬芳了!

我一直很喜欢冰心奶奶的一首小诗《成功的花》:“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成功的花需要汗水、泪水甚至血水的滋润啊。

赛场上如此,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三我有一个梦想,深深扎根于我的心中。那就是长大后,我要成为一个科学家。

才能练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只有经历困难和挫折,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以前,每当我看到科学家们令人瞩目的成就时,总会感到羡慕和敬佩。是他们,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是他们,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更是他们,为祖国的发展赢来了一个崭新的明天。

因此,我想成为一个科学家,成为一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成为这个国家的栋梁。每当我看到浪费时间的人时,我会为他们感到惋惜;每当我看到灰心丧气的人时,会为他们感到悲哀;每当我看到不务正业的人时,我会感到愤恨。因为他们没有看到自己的价值,没有属于自己的梦想。这样的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人生。

而我,至少有一个梦想,一个目标。有了这个梦想,我就会一直努力下去,永不放弃。有了这个梦想,就等于把握了自己的人生航向,不会再迷失方向。有了这个梦想,就好象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一直通往胜利的顶峰。

为了这个梦想,我会努力奋斗。也希望人人能向着自己的梦想奋进,寻找属于自己的明天!

四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人不在贫贱,有梦就能赢。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自己远大的梦想,只要你朝着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就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朋友们,你们知道吗?我有一千零一个梦想哟!

我想为大自然洗个澡。让空气没有污染。小草、小树都能挺直了身子向上长。我将来会发明一台机器叫“吸尘洗澡机”。哪棵小树要洗澡,只要招招手,我就能操纵着机器给小树从头到脚洗个澡,让小树的每一枝每一叶都干干净净,让所有的小树都长得绿油油的,枝繁叶茂,挺拔向上。那时,大自然就会感谢人类。它们会说:“小朋友,你们爱护我,我一定会报答你们的,夏天时,我会像一把大伞给人们遮风去暑,冬天时,我们会帮人们挡风避寒。”

我想成为科学家,在实验室里为人们带来神奇的东西。我会发明一种神奇的药,使人类不会失去亲人而痛苦。我又发明一种“保护伞”,使人类不在为火灾、水灾和天灾所担忧;使人类不在为生病而感到发慌;这样,人类就会过上幸福和快乐的生活。

我想把书店里的书都给买下来,沉浸在书的怀抱中,饱览的历史故事、宇宙故事、大道理故事、童话故事……吸取它们的“粮食”,在书中懂得的知识,给地球上的小朋友讲述这些故事和我的梦想。

我想成为孙悟空,有着独一无二的七十二变。一变,把自己变成大款,坐着奔驰、宝马去看壮观的祖国山河。二变,开一家公司,公司就像“海尔集团”那么大,那么豪华。三变,把钱捐给灾区小朋友、老奶奶、老爷爷们,使他们永远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四变,把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强大,不受别人的欺悔。五变,我们要和外星人交往,和他们交上最好的朋友。六变,让每一位小朋友都有超能力的智慧。七变,让我们的国家富裕起来。八变,让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非常聪明、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

我的高三作文

一直以来,每当有人问我,你家是哪的?我就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因为,我不知道是该回答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还是十几岁以后居住的地方,又或者说是现在所住的地方。

因为,这些地方竟然都不是一个地方。

百度说,故乡,是指自己的出生或者长期居住过的地方。好吧,如果算上出生地,那么,又该多一个地方了。这样的话,我的故乡就不止一个,而是很多。

我的出生地,是在爸爸的亲生父母那里(我爸爸是从小给了别人的)。可是,那里只是我的出生地,我只是在那里出生了,过了满月就走了。所以说,那里,大概算不上是我的故乡。

而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算得上是长期居住的地方,是在石楼县的一个村子里,在那里,有着我整个快乐的童年,和整个小学时期,直到初二升初三那年。所以说,石楼这个小县城,算得上是自己的第一故乡了吧。

初二升初三那年,妈妈跟随一直在交口县放羊的爸爸,举家搬迁到了交口县的一个村子里,一直居住到如今。现如今,我的爸爸妈妈,我的亲人还住在那里。如今,每次我说的回家,也是回到那里。因此,交口这个县城,应该是自己的第二故乡。

如今,自己长期居住的地方呢?算是自己的第三故乡?

这么说来,还真是,我的故乡有很多。不要问我哪一个最好,我想说,他们都很好。不要问我哪一个最亲,我想说,他们都亲。因为,他们都伴随着我的成长。都承载着我生命中的一段又一段的回忆。

我的故乡有很多,但我都很爱它们每一个。

我的高三日记

升入高三了,每天都是三点一线的生活,而学校也给我们规定,三周才能回家一次,这样就可以一心一意的学习了,但是对我来说却是一种煎熬,因为我已往都是一周回家呀一次,当我把学校的规定告诉了爸爸的时候,他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惊讶,而是说了句好好学习就行。

高中生活正式开始了,每天的课程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中午的时候根本没有时间去睡上一觉,因为还要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如果今天哪科老师没有布置作业,那么我们就十分感谢他了。

高三的生活只有一个字,累,除了累还是累,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跑到班里,拿起课本大声的背诵,这些都是我们经常做的事情,当然每每临近考试,同学们更加*,有拿着小手电偷偷的在被窝里看书的,有的甚至在卫生间用台灯看书,只为能够考一个好成绩。

每天劳累的生活让我对家的思念越来越少,有时候也会偶尔给爸爸打一个电话,电话那头一层不变的还是好好学习之类的话,而我也只是附和着,因为我也知道要好好学习,毕竟高考是我人生的*个分水岭,更重要的是班里的同学们没有一个放松的。

这就是我的高三生活,一个只有累的时间。

我的高三作文

初拿到《儿童文学》这本书,担心由于文字太多而不爱看,随便翻翻就会置之一旁。但经同学的强烈推荐,还是“勉强”翻了两页。不过,就因为这“随便翻过的两页”,使《儿童文学》这本书成了我至爱的读物。每次上阅读课,我总是冲到图书角先睹为快,不放过里面的人和一篇文章,包括诗歌,我也总是细细地品味。

里面的文章虽然风格各异,却能经常引领我们走进奇妙的境界,或感动,或凝重,或轻松……让人读后回味无穷。这本书中的文章总让人感觉那么新颖,以至于闻所未闻。可能在你边读书边喝咖啡时,感动得把咖啡“调味”;或许又在下一秒钟,被另一篇文章逗得哈哈大笑,导致书桌上被一道喷泉绣上了“花”。虽然经常被家长或同学误认为神经质的嫌疑,但这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是一种特殊的享受。

殊不知,古人总是把读书当作是一种痛苦的事:头悬梁,锥刺股、十年寒窗苦读。然而,凡是《儿童文学》的读者们,都深知读书是一种享受。编者用笔宣泄了自己埋藏内心深处的情感,而读者也饱了“眼福”,陶冶了自己的情操。

曹文轩说过一句话“一个作家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拥有一个苦难的童年。”在《儿童文学》一书中,有太多太多那些苦难而悲壮的经历,可作者并不只是单一地用官样地文字表示出来。在作者的笔下,主人公可能会是一个渴望住在世界上最大的房间里的一只小蚂蚁,也可能是一片想争夺阳光而有力所不能及的小苗儿……在这条彩霞编织成的银河上,总会有各式各样的小眼睛对你霎眼,让你忍不住触摸它们一下,感受一下星星的奇妙经历是如此得绚丽多彩。

也许,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名作家,因为现在的我们都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嘛!

我的高三作文

高三的岁月像个晶莹的玻璃瓶,装满了闭上眼就可以自欺欺人的“幸福”,那些家长认为是幸福的“幸福”。

高三的生活使我只记得学习,使我忘记了一些事情,那些称不上大快乐的小快乐,那些孩子幼稚的乐趣。因为要高考了。也该给自己举行成人礼的时候了,所以,我忘记了小快乐们,更忘记了我忘记了什么。

高三的时间紧得很。紧得让你觉察不到它的消逝。十年寒窗苦读就看今年了。现在的努力是值得的,至少父母老师会开心。

童年是个盛大的剧场,我像是一个退了休的演员,永远回不去童年这个大舞台。但是每过一年我都回越变越坚强。所以高三苦,高三累,它也打不垮我。因为我不是豆腐做的。只是我种的花因为缺水而枯死了,我养的鱼也不知怎么的浮在了水面上。时间真残忍。

以前的我总爱笑,而且笑得肆无忌惮。但今年肆无忌惮的笑声恐怕没有了。“肆无忌惮”,好熟悉又好遥远的词,我想我得先把你给尘封起来了。

老师说过,高三生总是患得患失的。很真确。所以不论怎样,人的总体心情应该积极向上的。惠特曼还说过:永远面对阳光,阴影自然会落在你后面。努力吧!即使不成功,只要努力了,至少可以减少一些遗憾!

我的高三作文

有人说,付出不一定有回报,可是你不付出,就一定没有收获与成功!的确如此,现在还会想起高三时班上那位“神”一样的人物。高二到高三毕业的两年中,他几乎每天都是呆在学校里面与书为友,无论放假还是过节,风雨无阻。至今他给我的印象都是一副埋头苦干,刻苦钻研的样子。看过他的笔记本,上面全是他一字一字抄下来的错题以及详细入微的解析。每次考试后,他都会很认真的分析试卷,从中吸取教训。最后,他进入了自己理想的大学。

从现在开始,开始改变自己,一点一点地积累,相信自己,你也会成功的。在我高三的时候,有位好友,成绩一直是中等水平,并不突出,可在这一年中,她以黑马的身份冲进了全年级前二十名。而后,一直居于年级前列。她自己也说:学习,没有什么别的敲门,踏实,认真对待,多下工夫,不断反思与总结,你,就会成功!

下面,我以个人的亲身经历来和大家谈谈吧。高三的收,看了篇文章,《你凭什么上北大》,印象最深的就是作者说道自己在复习中将历史书整整从头至尾看了七遍!想象自己,如果认真算起来,才一两遍吧!所以,这一年,我想我要以把书从头到尾看个五六遍为目标!成功是没有捷径的,也许,我没有别人那样聪明,在老师讲解完一道题后就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但我一直坚信,天道酬勤。用拼搏编织出的,用汗水挥洒出的青春更美!尽吾志也,就算最后达不到理想的程度,可以无悔矣!至少,我是为止努力过的!还记得曾经做过的一件连自己也难以相信的事情。那是距高三一模还有一个月的时候,我下决心和自己来一场较量,就以一个月为期限,在那个月里我很努力的学习,认真对待每一次作业,反复归纳总结,最终,取得了迄今为止在学校里最优异的一次成绩。所以,请你们也相信自己,好好的对待每月的月考,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

有梦想的青春是无与伦比的!我们还年轻,我们,正青春着。我们此时正拥有这样一段美好的年华,我们有充足的激情与活力与肆意挥洒。为什么不去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奇迹来呢?天生我材必有用!开始拼搏吧!再不疯狂一次,也许我们就老了!最后,我想而后大家一起做个约定,就约定以一个月为期限,这个月里,我们要拿出自己最大的努力,认真听课,认真完成作业,一个月后,收获我们自己的成功!最美的最后,宏伟与辉煌必将属于有梦想而敢于去追梦的我们!

我的高三作文

很多人普遍认为,在漫长的求学路中,最舒适惬意的莫过于小学,每天蹦蹦跳跳唱着歌儿上下学,无忧无虑。初中懵懵懂懂,过得马马虎虎。大学是仅次于小学的黄金时期,意识独立精神自由。似乎没人愿意提及高中生活,而所有对高中生活的评论中,最多的是一个字:苦。而最苦的莫过于高三。

高三是苦的?

如果把小学生活比作方糖,把初中生活比作草莓,把大学生活比作人参果,那么我愿意把高中生活比作是一枚橄榄,一杯清茶。橄榄青油油,放在嘴里一嚼,苦涩难以形容,恨不得马上吐出来,但忍着,坚持嚼两分钟,慢慢地一丝丝甘甜便会沁出来,侵袭你的味觉。水清茶碧,茶叶在水中舒展开蕊心,散发出微苦的味道。抿着嘴啜一口,苦味四溢,但又不同于药的苦。细细喝下去一口,两口,渐渐不知觉地茶杯见底,因为你已经感受到了茶带给你的那一份清心润肺的幽凉。

高三是苦的,因为高三需要奋斗,需要拼搏,需要像农人那样地辛勤耕耘。高三是在汗水的浸渍中度过的。虽然没有炎炎烈日的暴晒,没有风霜雨雪的侵蚀,没有饥寒冻饿的煎熬,但我们所要承受的风风雨雨的洗礼、成功失败的磨炼绝不会轻松。我们如同沙场上的将士,以纸笔为兵器,正在进行决战前紧张的操练。我们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强大的对手,因此不可掉以轻心。面临着身心两面的考验,不能不说高三的确是苦的。

有人说,高三是一枝缺氧的花蕾,缺少生机,缺少活力。然而,你却没看到,她的花蕊在花瓣的包裹下正在精心地酝酿着美丽和芬芳,等待合适的时机倾情绽放,释放出所有的光芒和魅力。也有人说高三是灰色空间,然而我要说,高三是一幅五彩纷呈的油画。我们正用手中的笔,描绘出我们绚丽多姿的明天。

虽说辛苦,但我们是在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奋斗,我们会无悔于自己付出汗水,苦也甜。况且课间闲暇时,我们也可以移目窗外,游目聘怀,看山外青山楼外楼,漫观天上云卷云舒,闲看庭前花开化落。

让我们在高三书写自己无悔的青春,在奋斗拼搏中完成一次由蛹到蝶的蜕变。

文档为doc格式。

我的高三作文

我一直在考虑我将要去的城市是什么模样,是充满了历史的悠久感,还是充斥着现代国际大都市的繁华;是一个很出名有很多游客的地方,还是一个习惯了默默无闻的小城;是一个满街霓虹千篇一律,还是具有特色民风淳厚的地方。

都说高中生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可是我觉得偶尔考虑一下未来也不是什么坏事。学习学累了的时候,可以想象一下自己要去的城市的模样,或许,内心就多了几分鼓励,就有了一种想要更加努力的力量。

我将要去的城市,其实规模大小并不重要,甚至繁华或者是淳朴也没有那么的重要。重要的是,在新的城市会遇见新的人,因为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爱上一座城,或者是因为一个城,爱上那么几个人。

最好我将要去的那个城市,人们总是很热情,最起码让我觉得这座城市很暖,很有人情味。最好我将要去的城市,有很多和家乡不一样的地方,让我充分开阔视野,见证这座城市独特的魅力。最好我要去的城市,或许有让我难过的地方,也有让我犹豫纠结的地方,让我可以学会做艰难的抉择,学会慢慢成长,这座城也要包容我,让我懂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那个城市,可能和我魂牵梦萦的城市模样不太相像,但是却是最适合我的地方,我喜欢遇见新的城,遇见新的人,遇见另一个异乡,和最好的自己邂逅。

为了那个我想去的城市,我要更加努力了。

我的高三作文

安静在徐雨搬入苏迟家不久后,便被母亲带着离开了a市,离去时,她还送了苏迟一把钥匙。

一恍,八年已经过去了。

那天早上,苏迟还在睡觉。迷迷糊糊中被父亲推醒“起床了,迟儿”。

“距离上学不是还早嘛,爸?”苏迟睁开眼睛,看着父亲说道。

“今天啊,安静要转学来你和徐雨就读的高中了”。

苏迟的父亲看起来很开心。

“安静?谁?”苏迟抓着乱哄哄的头发,感到莫名其妙。

“就是小时候,送你钥匙的那一个小姑娘啊。”苏迟父亲边说边递给他一件新衣服。

“哦,我想起来了。她怎么回来了?”他想起了那个女孩,想起了那把静静躺在床头抽屉里的钥匙。

之后,苏迟的父亲来到了徐雨的屋外,轻轻地敲了敲门。

“徐雨,起床了,叔叔带你和苏迟去见安静了,她回来了”。

屋外的声音传到了徐雨的耳朵里面,她想到了那一个对自己有过仇恨目光的女孩,耸了耸肩。

“喔,好”她吭了一声,望着窗外发呆。

过了一会,徐雨爬起了床,找了一件干净衣服穿上后,走了出去。出去时,正好看见苏迟。

“安静要回来了。”苏迟看着徐雨说道。

“我知道,叔叔说的”徐雨说出这句话后,嘴角微微上扬,走到了厨房,准备做早餐。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一直都很有默契。比如说,苏迟知道徐雨喜欢吃的零食是大白兔牛奶糖,徐雨知道苏迟最讨厌吃的是苦瓜,苏迟有洁癖,徐雨不喜欢心机重的人。而他们不仅仅熟悉对方的爱好,在感觉上也心有灵犀一点通,常常同时说出一样的话。

苏迟的父亲用摩托载着苏迟和徐雨来到了车站,车站的人很多。徐雨环顾着四周,不经意看见一个中年女人正打着电话,她一眼就将那女人认了出来,她就是安静的母亲,虽然隔了很多年,但她的模样却没变多少。女人旁边的女孩穿得很漂亮,一条绣花裙子,头发高高的扎起。

徐雨看了苏迟一眼,发现他正看着前方的那个女孩,她,不会就是安静吧?

果不其然,那女孩径直走到了三人的面前,苏迟的父亲放下了贴在耳畔的小灵通。

“好久不见”中年女人打扮得很精致,嘴角扬着灿烂的笑容,她伸出了手,向苏迟的父亲表示礼貌。

“好久不见,这女孩是安静吗?”苏迟父亲边伸手回礼,边看向了旁边的那个女孩。

“是啊,这次回来就是让她转在苏迟的班级里,这样两人也有照应。”女人用疼爱的眼神看着苏迟,温柔地说道。

“那个,苏迟啊,以后多多照顾安静”苏迟的父亲说着,用手作出一个“走”的姿势。

“哦”苏迟应了一声,礼貌性的望着安静笑了笑。

安静拉过苏迟的手,左右晃了晃“迟,你还记得我,真好。”

苏迟本能的缩过手,望向了拥挤的人潮。

而安静这一举动,让徐雨鼻子一酸,生了醋意。她看着苏迟棱角分明的脸,高大的个子,第一次感到他是那么帅气。

我的高三作文

在这个平平淡淡的灰色年代,我在潺潺的大夏河旁和她邂逅,固而我也拥有了一段暗淡而枯燥的岁月,但是,若将这黯淡的时光轻轻一摇曳,却能抖出来许多的惊喜和闪光。

大概是因为这个时代的精神风貌影响了她,她很朴素,很坚强,却也很实在。她骄傲的仰着头任凭风吹雨打,始终走在勇往直前的路上。她不喜欢我们嚣张,不喜欢我们任性,总是要我们做到“要想学的好,就得拼命跑”,总是想让我们做到珍惜分分秒秒,总是想让我们做什么都要严谨高效,可是这样,我很累。那些结果及过程似乎都预定好了的程序化的事情,让我觉得不自在,我真想让叛逆而张扬的青春冲破一切条条框框,肆意生长。然而,这也只不过是一个幻想。

很多的时候我总想说没有她的束缚,我依然可以不改变初衷,没有她的督促,我依然不会埋葬我的理想,然而,六年的时光,身边的人和事都让我褪去那些幼稚的想法,时间和实事摆在眼前时,我也才渐渐明白她的良苦用心。

雄鹰在悬崖上筑巢,为了让幼鹰能翱翔于万里长空,它们将幼鹰轻轻的推出了巢……她对我们的期望很高,总对我们说:“抓好教育,振兴民族!”她给我们插上了翅膀,让我们奋力飞翔。因为她,我们拥有了激情和活力,我们拥有了目标和方向,我们拥有了最初的动力和勇气。

六年,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因为她,我的心不再感到空虚,因为她,我始终坚持着去做我该做的事,所以曾经那颗傲慢而空虚心,因为忙碌而变得充实。

如今,那些羁绊都不重要了。因为梦想,我来到了这里,蹒跚而行,她便做了我的摆渡人,让我渡过了青春的荆棘之河。在这里,我将铭记她话——“韶光易逝,劝君惜取少年时。”

我的高三作文

就像一场战役,终于在烽烟中飘走,横尸遍野,但军歌嘹亮。

从结果来看,我是个失败者,分数像一把无形的剑,彻底摧毁了我的好梦,可我从来不是轻易屈服的人,我相信我的明天在明年的六月!

也许是步入高三教室的那一瞬间,我感到我不属于高三,尽管很用心的学习,很努力的付出,但我的状态告诉我,我不是在高三。

那时,我很明白我肩负的责任,我要取得进步,要不负众望,要对得起自己,要但我从未为真正体会高考所能赋予人生的重要意义,所谓的压力,所谓的成长,所谓的磨练,仿佛天方夜谭一般遥不可及。

在没有体验到高考对我一生有多重大的意义前,我不想走。

在高中,我几乎没有体会过成功的乐趣,它完全不同于我的初中,我完全失去了所向披靡的气势,一败到底,我不甘心。

如果我的未来要光鲜,我的一生要光鲜,那么我不能容忍我走出败笔。

对于很多人来说,高考是人生至关重要的一步,所以他们拼命奋斗,而我在承认高考的重要性的同时,放弃了拼杀,很无所谓的的走完了高三,我原谅了自己的一切不足,就是因为,我相信,我的高考不在09年,而是10年。

其实,回首高考,我有一种错误的态度,这种态度一直延续到考场上。

我认为你为自己很了不起,我看不起普通班的,看不起元培班的,甚至看不起补习班的,以至于轻松应战,就像平时考试一样,对成绩的关注也可有可无。

感谢老天,我能重新认识自己,能有新的目标,能在横尸遍野的疆场上,吹响明年的军号!

我的高三作文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每当听到杨洪基那雄浑的歌声,我的心湖会泛起美妙的涟漪,思想便穿越时空隧道,去追溯那段令人荡气回肠的历史。

全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当数曹操、孙权、刘备。

罗贯中在书中给曹操的评价着实不高,他不是“英雄”是“奸雄”;不但是“贼”,而且是“国贼”;诸如此类。在我看来,并非如此这般。

回首当年曹操与刘备“青梅煮酒论英雄”时,他说袁术是“冢中枯骨”,袁绍是“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说刘璋“虽系宗室、乃守户之犬耳”,说张绣、张鲁、韩遂等人为“碌碌小人”。我原本以为,这只是一种蔑视、一种霸气,但读到后面,这些话全部应验,由此可见,曹操看人的眼光实在很准。他手下的武将“李典、乐进、典韦、于禁、许褚”等个个是猛将,全都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出生入死,为曹操打了无数的胜仗,成为曹军中的中流砥柱。他的文臣“荀彧、荀攸、程昱、郭嘉、刘晔、满宠、吕虔”等人则几乎全是北方最优秀的文臣、军师,这些人中许多是从曹操的敌人那里过来的,由此可见曹操求贤若渴的心情无人能及,单从这方面说,他比刘备更占据“人和”。

小时候听别人说曹操占尽了“天时”,看过书之后才懂,因为曹操在消灭袁绍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占据了北方(其他军阀往往自相残杀、两败俱伤),这样他就有机会休养生息、恢复经济,而且北方人口众多,所以曹操的军队也得以迅速扩充至五十多万,真是占尽了天时。

再说孙权,孙权相比于曹操、刘备,优势在于他拥有父亲、哥哥留给他的富饶的江南大地和众多的贤臣良将。这使得他成为一个“继承者”而非“创业者”,但继承者绝不可无能,孙权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他独具慧眼,提拔了“吕蒙、陆逊”等一大批智勇双全的将军,不但夺回了荆州、还让蜀国元气大伤,成功坐稳了第二把交椅。我觉得孙权长人之处还在于他的韬光隐晦,他主动受魏文帝册封为“吴王”,避免了与魏的再次战争,得以壮大实力。孙权占据地利又认真经营,使得吴国稳稳地成为三国之中最长寿的国家。

最后说说刘备,刘备起初就不断遭遇战争,没有建立起稳固的.根据地,兵将都少得可怜,占领益州后又丢了荆州,总之非常艰难,但刘备打着汉代宗室的旗号,依仗着诸葛亮、五虎上将等的鞠躬尽瘁,在纷乱的东汉也为自己谋得的一席之地。创立了蜀国,建国之后,蜀魏还是打个不停,他们拼的是消耗,但刘备忘了蜀国的经济、军事力量跟魏国差得太远了,拼消耗怎能抵得过魏国?这就导致诸葛亮、姜维为此奋斗一生、无所进展。再加上个不争气的儿子刘禅,蜀国就这么完了!成为三国中最短命的皇帝。其实刘备可以让关羽先撤出荆州修养生息、积累实力,巩固孙刘联盟,那样历史也许就要重写了。

《三国演义》里蕴涵的东西太多了,这只是我这个十二岁男孩对这三个人物的一些粗浅的看法。一个个鲜活的面容,怎凭我三言两语能说清。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不但在中国家喻户晓,而且被世界上很多国家作为军事教材,它就像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灯,照亮我们的人生之路,启迪我们孜孜不倦地反复翻阅汲取它的营养价值,以此来祭奠三国古战场里的英魂。

我的高三作文

伊万,伊万布拉金斯基,我的挚友。

他有铂金色的头发,有漂亮的蓝色眼睛——它们看过去通常像紫色的。他的鼻子很大,加上略微下垂的眼角,看过去像一个和善的人。我喜欢叫他万尼亚,显得可爱而又亲切。

他说他喜欢向日葵,说他没被花海簇拥着沉睡有点难过,说那金色的花瓣在西伯利亚会被冻伤,说他不忍心看着这些小生命被呼啸而过的狂风带走。他垂着眸,嘴角挂着一如既往的笑容,虚幻得有些不真实。思念着向日葵的他总是认真的,带着一点点的向往和幸福,发红的鼻头在这时候显得应景多了。

万尼亚喜欢谈论过去,喜欢和我说曾经由沙堆积的政权是多么可笑,民众垂泪愤恨,那政权就变成了一堆沙子。他抱着装有伏特加的酒瓶,像孩子一样的笑着,然后自豪地拍拍左胸上的五角星勋章,说现在比以前好多了,他很开心,因为这都是他的功劳。我没法反驳他,他说的一点儿都没错。他那一口别扭的中文啊,还不如亲切的俄语,像天堂的天使伏在耳边的轻声细语,绵软、轻柔,令人想阖上眼永远圈着这位天使不让他离开,让他在耳边无止境地低语,那一点儿都不烦人。他喜欢哼点小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永远是不离口的曲儿。我多少次想让他别哼了,可那美妙的歌声让我一下子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你哪天能来万尼亚家的话,万尼亚一定用面包和盐招待你,早上还要让你吃上黑面包。

恍惚间,我似乎忆起他许下的承诺,这份在我眼里无比甜美的承诺。这让我想抱一抱他,抱一抱这个有着孩子面孔和健壮身材的家伙。哦,他就像只可爱的北极熊。大只,可是不至于吓人,憨态可掬。

但我知道,他不是和善的人,他有野心。他的野心很大,大到令家人受难。即使这样,我也没觉得他是个坏家伙。万尼亚,你一定在想,等你强大了,大家都能过上好生活对吧?至少我认为你是这么想的。

他的脸庞日渐憔悴,可笑容却从未在脸上消失过,就像被固定于此一般。他越来越容易生病了,一个个家人都离他而去,他的眼神涣散了太多太多。我心疼我的挚友,我可怜的万尼亚。可我却不能为他做什么,甚至让他能快乐些许时间也做不到——因为他早已被固定在了过去。我为此心碎,不禁酸了鼻头。

之后,我睁开眼,视野里只有朦胧的水雾。

我的万尼亚,你不见了。我敬爱的万尼亚,你在和我玩捉迷藏吗?不,我知道你没有。

因为你只愿藏在我的梦里,万尼亚,因为你只愿藏在我的梦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你就是我的万尼亚,你是那个高大却有着孩子心思的伊万。

我的高三作文

不知不觉,我已经过了十六岁的年纪,错过了弹箜篌的岁月,早就与早恋擦肩而过。十八岁,我居然感觉到沧桑。

高考之前,过成人门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平静而无波澜的。那个时候我总感觉人生规划似乎离我还有很远,我丝毫不担心一切接踵而来,让我目不暇接。我以为还有足够的时间,可以让我任性,让我再做一回孩子。

可是,原来心智成熟的同学,早就为自己的未来做好了打算,去哪里上大学,是否还要考研,将来从事什么工作,一步步地走向自己的轨迹。可是我不甘心,按照自己的计划踏踏实实地一步步走下去,我觉得人生苦短,总要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无论好坏,都可以让自己学到更多。

无论是谁,被人给我规划好的人生,还是自己制定的计划,我都不愿意就这样走下去,走到路的尽头,一辈子也就轻轻松松地结束了。我想,我骨子里有一种不安天命的成分,我渴望另一种人生,我喜欢刺激,可是同样充满着惧怕和好奇。

我想,我真是个很奇怪的人。

即使这样,我还是不会放弃去追求,无论是哪种生活,注定都会演绎着我自己的悲欢离合。我不去羡慕别人,我只在意自己的心的感觉。无论得失,我不会放弃追求,不会害怕挫折。

我的高三作文

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充满了对理想的追求。那么,就听一听我的梦想吧!

当我跨进学校大门的那一刻,老师慈祥的目光,亲切的笑容已经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暗暗发誓长大后要当一名优秀的老师,因为我认为老师是幸福的。

“桃李满天下”就是老师的幸福。当老师看到自己的学生离开学校,在各个地方施展才华,在赛场获得一项项荣誉,有了和睦的家庭……老师的内心该多么高兴,这种感觉就像看到自己辛勤耕耘的果园里,一颗颗的果树开花结果。

“春蚕到死丝方尽”就是老师的伟大。每当上课铃声想起的时候,老师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面对着我们,那生动而又形象的讲解把我们带进了知识的海洋。我发现老师知识渊博,好像世界的一切都在老师脑子里一样,没有什么是老师不知道的。有时,老师对我们很严格;有时,老师又像好朋友一样陪着我们说话。老师无私地奉献着,想要把全部知识都传授给我们,这一点值得我们尊敬和爱戴。

我要成为园丁,让学生茁壮成长;我要成为红烛,奉献出自己的光和热,为学生的前途送去光明和温暖;我要成为青藤,指引学生攀上高峰,摘采成功的果实……这就是我的梦想。

我的人生因有梦想而充实,现在我要为梦想编织翅膀,我要努力学习,让梦想在现实中展翅高飞,我要为梦想而努力!

让我们插上梦想的翅膀,去追求美丽的梦想吧。虽然,在这条通往梦想的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我相信,只要有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坚定的信念,就能达到目标,实现梦想。

我的高三作文

如今我坐在这里,是他们,给了我重新站起来的机会。太多的话语不知如何表达,任何文字在那一刻都显得那么苍白和脆弱。我知道,爸妈不容易,我知道,我不能输!我要改变这个家。

我的知识是他们传的,我的德行是他们教的,我的人格是他们塑造的,他们是我的榜样!

有他们陪伴,我的求学路才不至于走得艰难;有他们的忠言,我的人生道路就少拐几个弯;辛勤的园丁,灵魂的工程师,蜡炬成灰的人心啊,你们辛苦了!总想为你们争口气,虽然成绩总是那么不尽人意,可我还会加倍努力!

自信和阳光是他们的特权,真诚和善良是他们的专利。平凡的他们陪我走过不平凡的路,我好庆幸自己的生命里留有他们的记忆,让我有梦的夜里不会孤单。在挫折面前依然勇敢,他们是上天派来的天使,陪我度过一段段快乐的时光。即便天使回归到天国,但我依然幸福、勇敢。

我是幸运的,他们让我坚信,荒漠里一定有绿洲,雪地里一定有火焰,黑暗里一定有光明!

陌生人,我也为你们祝福初中,愿你们有一个美好的前程,愿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们在尘世获得幸福。

太多的他们成就了我,我也要像他们一样,成为他们的他们!

我的高三作文

我住在一个美丽的地方,是一个被山包围的小世界,.这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充满了和谐的气氛。

你看那高大的山川,穿着由树林组成的绿纱衣,不时还戴着由白云组成的大帽子,它可真会打扮呀!你看那美丽的溪水,像一条透明丝带从高山缓缓流下,曲折蜿蜒,晶莹剔透;流水汇成一个小水潭,水面如镜,清澈见底。水中鱼儿在欢快地嬉戏,游玩。鱼儿能够生活在这美丽的水中,真是令人向往。

不管是高大的山川,青翠的树木,还是清澈的小溪,绿油油的田野,都让人感到心旷神怡。再加上那些自由自在的小鸟,辛苦忙碌的蜜蜂,还有淳朴乐观的乡亲们,这里简直是一个世外桃源。

好景不长,在三年前发生了一件可悲的事.一切都改变了.几位村民看好一座北面的山,这一座山的山腰露出一大片石坡,像褪了一层皮,村民仿佛看到了宝,就大肆对这座山进行开采.那些人为了把开采工具运到山腰,就乱砍树林,乱挖田地.没过几个月,一条从水泥路到山腰的小山路就出现了,.为此许多苍天大树就失去生命成了人们的柴火.而山腰也被挖的像黄腰带,从那时起一座美丽的山就从此毁容了.

开采就造成山上的土地流失,树林减少,我们中国本来耕地面积就少,还要浪费土地资源。而且他们挖好的石头运走,坏的就用挖土机倒在山坡上,现在山坡下的树林已经被滚石砸的差不多了。而且他们又挖了一条水道,把那些带石灰的污水排入溪里,溪水变浑浊,充斥着白沫。现在被污染的地方一只小鱼也看不见。再这样下去,那这个小山村就会失去以前的摸样:山上的树一棵一棵地减少,那些土地慢慢地流失,溪水严重污染,惨不忍睹。我们要是不赶快进行保护治理,那么这个“小世界”将不再美丽。所以我们要爱护树林,保护水土。只有这样做才能抑制住盲目开采,随意破坏所造成的环境恶化。因此我们应该竭尽全力去保护家乡,保护好环境才有好生活。

一棵小小的流星能划破夜空的沉寂,给大地一线光明。一滴水能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显示出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只要人人献出一份微薄的力量,那么这个世界将会更美好。这个世界生灵的生命是相互维持的,保护大自然的同时也在保护我们自己。

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

我的高三作文

以前啊,我总是希望我的人生有时候也像王子和公主的童话般浪漫,但是现在的我特别容易被满足.

有个男孩,他不羁放纵,又有点叛逆,说话也是能说出一大堆我喜欢听的道理,而且让我感受颇深.我告诉他,我其实心里特别在意那些人心里对我的想法和眼光,他听后,嘴角有个好看的弧度.他说,没事,做自己就好啦,不要管别人,他们否定不了你的人生...那有磁性的声音总是在我耳畔想起,像微风吹过脸颊的感觉,让我好生心动.

他不是我见过最帅气的男孩,但却是我内心深处阳光般温暖的存在.我喜欢和他在一起玩耍的感觉,喜欢和他在一起说笑的感觉,他总是爱说我傻瓜,我也笑着回一句笨蛋.我有时候犯错,他不但不生气,还摸摸我头说:“下次别这样了.”还刮我鼻子说我犯错的样子好可爱.

我不高兴他就来哄我,伤心就给我一颗大白兔奶糖,他说糖果甜甜的,吃了就会开心了,他总是宠着我,让着我.我一做错了事情,他就会说是他干的,有什么不好的事情都是他挡在我前面...我有一次问他,为什么偏偏对我这么好,他说我傻傻的,怕我被别人拐走,所以他要保护我.我笑了,笑的那么开心,他说我笑起来的样子好好看.

我喜欢他牵我手的时候,抱我的'时候,摸我头的时候...喜欢他的笑,他的声音,他的不羁...现在,长大成人了,在一起了,也就满足了.

感谢命运让我心中的那个男孩还没走远前推了我一把.感谢相遇?

我心中的那个男孩,你可知道,我一直深爱着你。

我的高三作文

“你明天有事吗?”

“我明天放假在家啊。”

“那我们去xxx逛街吧。”

两个人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相隔几千里,却能在短短几十秒的时间内,完成了一次谈话。是网络那股神奇的力量将以前的不可能转变为可能。

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谁也离不开网络,它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带给我们便捷的同时,也像埋下了一个陷阱,一旦走错一步,就将沉迷,难以自拔。这一点我深有感触。

溺网

那年,我姐考上了大学。爸妈非常高兴,就应姐姐要求买了一本笔记本电脑。初次见面,我就被它深深吸引了。眨眼般快的速度,缤纷多彩的网页,随心所欲的浏览。网络的一切都听从我的指挥。第一次感觉世界是由我主宰的。我痴痴的一头栽进了网络这片深不见底的沼泽之中。

网中日

令人痴迷的电视剧,百玩不厌的网络游戏,动感十足的音乐。每天,我都起早贪晚围着它转。被冷落的书本遗弃在一旁,人也变得萎靡不振。父母看在眼里愁在心里,可我却不以为意,认为这就是"少年不知愁滋味”。

一场得意,一场失意。游戏等级日日攀升,学习成绩却步步下滑。从前父母眼中的乖女儿,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消失了,我在虚拟的世界里越陷越深。

如梦初醒

一年的宽带期限到了,爸妈没有去缴费,我被迫断网,没有网络,我变得闷闷不乐。妈妈见到这样的我又心疼又气愤,于是她带我去了自家种的菱塘。

一张张肥绿的叶片撑着硕大的身子,昂着头,一个劲儿地往上顶,像是染了绿色的莲花挨挨挤挤地撑满了整个池塘,上面还点缀着几多小白花,仿佛一条点着白斑的地毯。看到此景,我的心情逐渐转好了。

我们划着小船来到池塘中央,偶一抬头,发现自己融在一片绿意之中,天空是那么蓝,风儿是那么柔软,连远处的芦花也似乎飘着迷人的芳香。我忙帮着妈妈采红菱,陶醉在自然中。

原来没有网络的日子还是可以过得如此有滋有味。失去了引以为傲的成绩,失去了强健的体魄,想想过去的一切,留给我的只有不堪和悔恨。悔意如潮水般涌向我,将我一下子吞噬了。我下定决心从溺网中自拔出来,那是一场一个人的恶梦。

网络,是学习的工具,而不是娱乐的玩具。你若好好利用它,它就会助你一臂之力;你若过度的使用,它就是你成功路上的绊脚石。不要像我一样有了切身的教训,才懂得悔改。

我的高三作文

梦,每个人都会有,而且还不同,有的人的梦是做个老板,有的人的梦是当个科学家,还有的人的梦是当个发明家。而的我梦是北京大学。我们这些大大小小的梦共筑成伟大的中国梦。

上小学的时候,我就把北大梦挂在嘴边,因此也会有很多人嘲笑我说“你去东北大米运工厂做搬运工吧?”因此我变得无比的内向,但这也让我的想变得更加坚定。我相信,有一天我能考上。

我是高三一班的一名学生,只要您给我个支点我将撬动地球,给我个机会我将扭转命运。

我的高三作文

被级部主任称为“准高三生”的时候,我的心立刻紧缩了一下。然后我听到身旁一位哥们小声嘀咕说不是还有一年嘛,我无可奈何地笑了起来,直到笑脸僵硬,慢慢地消逝在深深的回忆里。

44级高考结束那天,我站在连廊上目送苦学生涯告一段落或者一段都告落的高三学子们离校。他们走的很“热闹”,却也很沉重。那些将要走出校门步入社会生活的年轻人们或许会很迷茫吧,或许他们还没有走出校园生活模式的状态吧。不管他们对学校生活是否留恋,或着早已疲惫,此时他们必须离开。我们都向往的大学生活,那个独立、自由,可以做很多以前我们不可以做的事情的大学生活,当它离我们很近却一下子变得遥不可及的时候,年轻的我们应该怎样去面对,去继续生活,去安抚那颗失落、痛苦的心。其实,高中生活是一个人的战役,打得赢还好,打不赢也要打。因为它不可能给你投降的机会,最重要的是,没有人敢说自己输得起,别拿前途开玩笑。

我甚至对我匆匆离去的高一生活毫无印象,多可悲。那些本应有阳光和鲜花的日子就在我们抱怨生活无味的时候从手里大把大把的逃逸,我多想攥紧拳头,哪怕留一星半点的痕迹。没有人在意你是否过的充实,哪有人会一直陪伴着你,所以才会在拿信的时候盼望出现熟悉的笔迹,直到偌大的校园里全都变成了熟悉的面孔.这个多愁善感、优柔寡断的年纪,每个人都有着略带颓废又留恋般的伤感。于是我们得到一些不符合这个年纪的东西。可是,贪图享受的我们,谁思考过太早的拥有其实是一种不幸。

生活中有太多的人从你身旁走过,可没有谁愿为你停留,于是我竭力抓紧在那个男生与女生比例为一比五的班级里的日子,那个曾被我以为是一盘散沙和一盘石子的班级里的日子。教我用不要命和不要脸玩法打篮球的陶k,在周末早晨放弃睡懒觉的大好时光却拉我去校外的小吃摊上蹭早餐;给我讲战术的大鸟,常常用冷笑话逗我们却又露出一副不在乎的表情,恶心的自诩为风一样的男子;还有班长杆子,小说迷金庸……其实把我们班的男生都介绍完也不费劲,一共才十二个人,巧的是真好凑够一个宿舍。兄弟们就这么天南地北的聊着,他们的声音与笑容早就成了我的依赖,总有一天我们都要东西而散,可怜的我只剩下那些不值钱的记忆而已。当有一天我觉得这些记忆最珍贵的时候,那或许也是我寂寞到一无所有的时候吧。大鸟在不久前不再住校,真的飞走了。

值得一提的是我碰到了李文,然后参加了青春采风社,并有幸能当上社长。没想到那个跟我聊了一节课的“同学”李文会是一个实习老师,更没想到能在以后的日子里一起交流并且创建组织采风社。每一位成员的真诚与热情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使我理解了团队的含义。我知道“准高三生”的我们不管有多留恋都要与采风社说再见,祝福它能越办越好。

就这样吧,算是对自己有个交代。

高三,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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