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工作计划(模板20篇)

时间:2023-11-22 19:07:39 作者:FS文字使者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模板20篇)

卫生工作计划需要不断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以达到最佳的卫生效果。以下是一些卫生工作计划的案例分享,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1、加强医疗质量建设。

以三级中医院为标准,继续实施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在认真贯彻基本医疗制度,基本诊疗规范、常规和标准的前提下,重点加强医疗质量、病历书写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获得新突破,综合实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大增强,使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环境取得大提高。

2、加强重点学科建设。

抓好学科配套设置和学科建设规划,以骨伤科、心病科、脑病科、肛肠科为龙头,带动全院学科快速发展,并积极申报省市级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医院核心竞争力,推进医院医疗水平取得新发展。

3、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

有计划地培养引进人才,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使中医适宜技术在临床尽快展开,拓宽服务领域,带动医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提高运营效率,加快医院发展。

积极抓好开源节流,严格控制运行成本,并努力争取国家项目建设资助,保障医院快速发展;完善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完善信息化,加强电子病历建设,提高全院人员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服务。

5、优化医院服务,办群众满意医院。

加强医德医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改善医患关系,为患者提供廉洁、高效、便捷的服务模式;加强新农合管理,完善报免程序,强化环节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合理使用,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实行惠民工程,继续开展扶贫病房,发放“扶贫优惠卡”,对贫困患者进行“一减四免”,缓解看病贵问题。

6、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药品实行零差价,真正使老百姓少花钱、看好病,大病不出县。

20__年,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的意识、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注入新活力。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1、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态度,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2、发放各种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每季度一次。

3、在征求住院病人意见、出院病医学,收集整理人反馈(或电话询问),本科室医生及护士认同的基础上,通过科室的季考核、年评价推荐,年终评选并奖励“护理服务标兵”。

4、“5.12国际护士节”与工会合作举办“护理艺术节”,以丰富护士业余文化生活。

二、护理工作方面。

1、从“三基三严”入手,强化基础护理及分级护理的落实并保证质量。

2、抓住护士交接班、护理查房、病例讨论等关键环节,以保证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质量。

3、加强专科护理业务的学习,提高临床护士的实际工作能力,培训专科护理骨干。

4、加强病人重点环节的管理,如病人转运、交接、压疮等,建立并完善护理流程及管理评价程序。

5、进一步探索护理垂直管理及护理单元管理工作。

6、落实三级护理质量评价,全年护理部质控组评价6~7次。

7、加强护理安全管理,建立并畅通护理不安全事件的上报及处理渠道。年终对表现突出科室予以奖励。

三、业务培训方面。

1、组织全院护士业务学习及讲座6-7次。

2、对毕业5年内护士分层次进行操作技能培训。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广大干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根据《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藏区“六大民生工程计划”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发展情况,现将医疗卫生近期发展提升计划如下:

监狱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论文摘要]在整个服刑人员民事权利体系中,人身权利备受关注,不仅因为其范围广泛、内容复杂,主要与服刑人员的生活现实密切相关,但由于其身份特殊,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明显窄于一般公民,本文主要从服刑人员享有的人身权利的特点、范围、缺损和救济等相关方面来分析,力求从务实的角度,展现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

自浙江省舟山市的郑雪梨提出通过人工授精为判决为死刑(并未生效)的丈夫实现生育权(宪法权利)以来,国内先后发生了多起有关服刑人员人身权利的争议,参与者遍及社会各个领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那么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有什么特点呢?其权利范围有多大及其怎样行使?我们应如何保障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呢?这是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需要探讨的问题。

1^v^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的特点。

现在刑罚理论的折中主义(改造与惩罚相结合,传统的报应刑或教育刑理论在世界各国已经遭摒弃)已经得到各国的普遍接受,但是目前西方各国的刑事司法体制仍然是以促使罪犯早日复归社会为基础建立的,因此对于罪犯的人身权利仍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放纵现象,如一些北欧国家的^v^就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定期请来^v^居住,其理由是刑罚并未剥夺罪犯性生活的权利。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由于对罪犯的处遇过分“人道化”,赋予其过分的人身权利,造成北欧国家重新犯罪率普遍高达70%-90%。虽然不能说人道和教育刑理论必然导致罪犯自由过分宽泛,但是由于它逐渐背离刑罚的最初目的,因而必然由于过分从所谓的人道和教育出发关注罪犯个体,所以造成了对罪犯人身权利问题的处理出现了矫枉过正的趋势。只有正确了解了服刑人员人身权利的特点,才会尽量避免出现上述问题。众所周知,罪犯的人身权利是具有普遍性的,因为他们依然是公民,理应享有除被刑罚依法剥夺的自由以外的,一般公民所具有的人身权利,从国外立法来看,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指出:“宪法与美国的^v^之间并无铁壁隔耳。”从我国立法来看,《宪法》第33条、《民法通则》第10条、《^v^法》第7条等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是,服刑人员毕竟不是普通公民,他们由于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而受到刑罚处罚,而刑罚本身就意味着罪犯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因此这就决定了罪犯的人身权利在具有一般公民的人身权利的普遍性的同时,还具有它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罪犯享有的人身权利的范围与一般公民相比具有特殊性,二是罪犯在行使其应有的人身权利时,其行使内容和方式受到制约,与一般公民相比也具有特殊性。

服刑人员人身权利范围的特殊性。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因为这个的前提是错误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剥夺并不意味着法律就没有禁止。我们可以说,^v^本身就代表着“禁止”。在这里,^v^并不只是一个地理概念,它还代表着一个符号、一个范围。刑罚剥夺限制罪犯的人身权利本身就内在地包含在^v^范围内所剥夺和限制的一切活动。惩罚是最基本的,那么由惩罚所必然导致的痛苦也是最基本的。剥夺限制罪犯的自由是一个手段而非最终目的,他要通过一些中间环节使罪犯感受到痛苦,这些中间环节就包括着罪犯失去理所当然包含于刑罚剥夺限制罪犯的自由的范围之内,对于罪犯这些人身权利的剥夺限制本身就属于刑罚的固有惩罚范围之内,或者说,这就是罪犯享有人身权利范围的限度。

服刑人员行使人身权利方式的特殊性。

服刑人员因其犯罪行为而被判处刑罚,因此其部分人身权利被剥夺限制,而对于被剥夺限制的部分人身权利,^v^为了维持正常的监管秩序以及惩罚改造罪犯,在罪犯行使其合法人身权利时,对于其行使权利的方式也要进行一定的限制,“毫无疑问犯人的权利要求受到双重限制,一方面他们对别人干下坏事,这个事实限制了他们;另一方面^v^的行政管理要求严格约束行动,这个事实也限制了他们。”(见《美国矫正政策与实践》)。这种限制是必要的,是基于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建立良好的监管秩序而规定的,这种限制是一种法定的、理性的保护。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6~18岁或者18岁以上公民都可以在符合条件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v^内的服刑人员除了受到民法上类似的限制(年龄)外,其行使人身权利还要受一些特殊因素的限制。

行为自由的限制。

对于在^v^内的服刑人员来说,他们的行动被限制在^v^内,即使他们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可能亲自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一切人身权利。一般来说,罪犯亲自行使人身权利只能在^v^范围内进行,如果超出^v^活动的范围就应由其委托人代为行使。具体来说,罪犯的人身权、财产权等人身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行使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婚姻自、发明权、专利权等人格权和知识产权在^v^内罪犯本人可以自己行使。而对于其留置于^v^外社会上的财产所有权等物权、债权、继承权等,法律虽然同样赋予保护,但是罪犯一般只能委托人代为行使。人身权利的基本特点之一就是人身权利既可以由民事主体亲自实现,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实现。罪犯在^v^内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必然要通过委托人代为行使部分人身权利。制度产生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可以扩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范围,这正好可以弥补罪犯充分行使其人身权利时的不足。罪犯人身自由被限制的状态并不否定其应享有的人身权利,只是决定了相当一部分权利的行使要通过的形式进行。这也是刑罚对罪犯行使人身权利的方式的限制。

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虽然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罪犯行使其人身权利的前提,以财产权为例,按照法律规定,罪犯除了被附加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以外,其合法的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占有其合法财产或妨碍其自由处置其财产。另外,为了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对罪犯行使其财产权利的限制,《^v^法》第十八条规定:“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v^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第四十九条规定:“罪犯收受物品或钱款,应当经批准、检查。”

总之,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罪犯行使其人身权利的范围以及方式都做了一定的限制,这种限制有利于对罪犯的惩罚改造,也有利于保证^v^的正常秩序和安全,是必要的。

2我国立法中关于服刑人员人身权利的范围。

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尊重和保护人权庄严地写进了宪法,而司法部在2004年颁布了《^v^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将“罪犯”改称“服刑人员”,说明在我国进入人权时代时^v^并未脱节,保障罪犯人权已经成为重要的^v^工作。人身权利则是人权应有之意。服刑人员,即是共同意义上的在^v^服刑的服刑人员,其身份仍然是公民,这一认识就意味着,服刑人员必须存在一定的人身权利和与民事有关的一些利益,这些人身权利和利益,是服刑人员生存的保证和根据。但是,服刑人员由于负有履行一定的刑事强制义务,对于民法为一般公民设定的权利和相关的利益,需要经过刑事强制义务修正后,才能适用于服刑人员。那么,公民的人身权利及其相关利益的范围是什么呢?民法学者根据自身的认识有不同的见解,按照传统的成文法观点,主要有人身权、物权(德国民法典看法,我国采用的此概念)、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权以及继承权、会员权等,这些权利是权利集合,其又由很多下位权利组成。比如:人身权又可细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前者又可分为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由于我国政府历来非常注重对罪犯的人身权利的保护,在《中国改造罪犯的现状》白皮书中指出:“罪犯享有财产、继承等方面的人身权利。罪犯入狱前的合法财产,依然受到保护,罪犯有行使收益、处分的权利。罪犯依法享有继承权。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发明权、著作权,均受到法律保护。罪犯有提出离婚的权和不同意离婚的答辩权。”从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来看,罪犯享有的人身权利,只有少数几种被法律明文规定加以撤销或剥夺。主要包括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利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比如,因构成遗弃罪或虐待罪而被判处刑罚的罪犯,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其对被遗弃者或受虐待者的监护权。还有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罪犯因上述原因而犯罪的,不仅受到刑罚处罚还丧失其继承权;另外,目前我国的^v^部门仍在适用^v^1982年2月18日下发的《^v^、^v^队管教工作细则》对于在押罪犯服刑期间的部分人身权利,如结婚权、著作权等,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文剥夺或限制罪犯的人身权利的内容并不多见,可以说,至少在国家立法的层次上,我国的罪犯享有的人身权利具有广泛性。

3我国服刑人员人身权利的缺损和救济。

如前所述,服刑人员在立法上享有的人身权利是比较广泛的,由于篇幅的关系,我们不可能一一列举加以详谈,在这里,本人就从最基本的几个方面入手。谈谈在司法实践中,最热点的几个具体的权利及其救济。对监管管理人员和对罪犯的调查结果显示,现实生活中罪犯人身权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损。罪犯人身权缺损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罪犯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丧失了社会的同情,社会上普遍认为,罪犯应该承受比其他人更多的肉体痛苦。二是从罪犯本身来说,在其经受了犯罪追诉与刑事审判以后,自信心往往受到极大挫伤,权利意识明显下降。三是罪犯权利的内容有一部分是处于不定状态的,有些权利的享有是附条件的,有时取决于对特殊义务的履行。比如,在狱内违纪违规会受到相应的禁闭处罚,或造成管束升级,使其进入严管状态,其人身强制程度明显加重。

服刑人员健康权的问题。

存在超时、超体力劳动的现象。

《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7条规定:“^v^劳动不得具有折磨性质,服刑囚犯都必须工作,但以医官断定其身心俱宜为限。”第75条规定:“囚犯每日及每周最高工作时数由法律或行政规则规定,但应考虑到当地有关雇用自由工人的规则或习惯。”我国《^v^法》第71条规定:“^v^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罪犯有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司法部t995年制定了《关于罪犯劳动工时的规定》,对罪犯劳动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罪犯劳动时间应为6天,每天劳动8小时;^v^除了保证罪犯每周休息一天外,在元旦、春节等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休假;^v^生产部门要延长劳动时间,必须提前拟订加班计划,经^v^狱政等管理部门审核,得到^v^长批准方可实施,事后安排罪犯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根据延长罪犯劳动时间的长短,支付一定数量的加班费。总体说来,我国^v^中,罪犯劳动时间多数不超过8小时,但也有例外。因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导致了国家拨给^v^的经费不太充足。^v^想要解决经费不足的困境,必须自力更生,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以监养监”的政策,使得某些^v^的工作重心产生了偏离,对罪犯的劳动时间没有按照规定来执行,对罪犯的劳动定额规定偏高,以各种名义延长罪犯的劳动时间。

重病罪犯、精神病人罪犯不能完全得到有效医疗。

《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12条规定:“每一监所最少应有一位合格医官,他应有若干精神病学知识。医务室应与社区或国家一般行政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其中应有精神病部门,以便诊断精神失常状况,适当时并予以治疗;需要专科治疗的囚犯,应当转往专门院所或平民医院,如监所有医院的设备,其设备、陈设、药品供应都应符合患病囚犯的医药照顾和治疗的需要,并应当有曾受适当训练的工作人员。”很多国家通过设置医疗^v^来关押患有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罪犯。设置医疗^v^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罪犯的有效、及时治疗;对于解决^v^中的医疗设施不足、医疗技术匮乏和医务人员缺乏的困难;对于对患病罪犯的有效监管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我国目前没有设置医疗^v^,使患病罪犯的治疗、监管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保外就医是监禁刑社会化的一种行刑方式。在我国保外就医主要是根据罪犯的受刑能力所采取的刑罚变通做法。保外就医的适用对象适用于患有严重疾病的有期徒刑罪犯和拘役罪犯。但在实践中,保外就医程序设计不合理,不便操作。《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可以保外就医。1990年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v^联合颁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将保外就医的法定条件确定为: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中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对以上保外就医的规定没有与之相配套的执行程序。^v^和^v^门基于对社会安全的考虑,对保外就医的适用非常谨慎,因此程序运作有时在半年以上,以致患病罪犯贻误救治。我国^v^法律制度中应增加对服刑人员就寝床位的规定,明确规定服刑人员监舍卫生设施标准,系统地规定^v^医生的职责,建立^v^的精神病医生制度。

服刑人员结婚权的问题。

在以前,^v^门是不允许服刑犯人结婚的。1982年,^v^颁布的《^v^^v^队管教工作细则》规定:“犯人在关押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期间,不准结婚。”这也是我国历来的法律法规中对未婚服刑人员结婚作出的禁止性规定。但是,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以及2003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都没有禁止服刑人员结婚的规定。2003年2月19日,^v^向甘肃省公安厅下发了公监管[2003]28号文件,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结婚是公民的一项人身权利,监所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如申请结婚,应当允许其办理结婚手续,但应保证监管安全。具体事宜由当地民政部门办理。这一文件的出台,修正了^v^1982年的规定,由反对服刑人员结婚变为同意部分服刑人员结婚。民政部2004年3月29日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上述两份法律文件都明确规定了服刑人员有结婚的权利,但是服刑人员结婚有其特殊性:首先,服刑人员结婚权的不完整性。服刑人员在履行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后,仍然要回到^v^,不能和普通公民那样举行结婚仪式、与其配偶同居和生育等。有的^v^现行的“特优会见”不是服刑人员结婚后必然可以享受的待遇。当然目前服刑人员提出结婚申请的主要有为未婚生子女入学考虑、监所外的女方强烈要求结婚两种情况。其次,服刑人员结婚的非自主性。服刑人员结婚要事先向^v^申请,只有通过^v^的审查并由^v^作出专门安排后,服刑人员才能参加结婚登记。最后,服刑人员结婚的有条件性。服刑人员结婚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服刑人员出监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的。只有在确定服刑人员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害性很小的前提下,才可能允许服刑人员出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实践中有这样的问题,作为服刑人员,人身自由依法被剥夺,他们履行登记结婚以及履行婚姻义务或实现婚姻权利,在客观上已无法通过自己的行为去实现,要实现这一权利,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要为服刑人员结婚登记提供便利,到犯人监管场所现场办公。但从行政程序上讲,这种特殊照顾并不是民政部门的义务范围。同样,此前已有的监管人员陪同服刑人员去登记结婚,但监管方也并无这一义务。为方便服刑人员实现结婚权,可以考虑出台更加“人性化”的措施,比如日本的服刑人员提出结婚申请后可以委托登记,不必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我们认为,解决服刑人员结婚难题的对策之一就是改革婚姻登记办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登记结婚。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如果允许服刑人员委托登记结婚的话,必须修改《婚姻法》,而对于修改《婚姻法》这样的基本法律,不论在法律修改程序上还是在具体内容上无疑是一件难事。因此,巫昌祯教授建议,服刑人员结婚的程序如结婚登记等事项的具体操作,应当由^v^管理机关与民政部门协调后,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让服刑人员可以更快地回归社会。如果在对待服刑人员结婚问题上,有关部门能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保障那些想结婚的服刑人员实现自己的权利,对于更好地改造罪犯,使他们将来很快地融入社会,无疑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服刑人员同居权的问题。

前几年,我国不少^v^推出了“特优会见”、“亲情会见”、“夫妻房”等“特殊政策”或“优惠待遇”来满足服刑人员及其配偶的同居需要,以稳定和巩固服刑人员的婚姻和家庭。可是当具体操作时出现一些违法犯罪、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以及“钱权交易”的腐败现象,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和媒体的炒作时,有些^v^就停止了“特优会见”。反对的人认为,同居权是否可看做是犯人的权利。如果是犯人的权利,同居权就应该平等地赋予给每一位服刑的犯人。但前提必须是平等的,同居权不能专属于某些犯人,不能成为极少数人的“特权”。然而,这样的“权利”对于在押犯来说,却有违刑罚的目的。徒刑类刑罚是以通过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来实现的。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在押犯一定不能享有“同居会见权”,但作为在押犯,他已经失去了行使“与配偶同居权”的可能。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人身自由都没有了,还谈何同居权?另外,^v^为服刑人员提供与配偶“同居”方便的权利没有法律依据;^v^如何挑选允许与配偶同居的服刑人员;根据法律,怀孕的女性服刑人员不能在^v^中服刑,女犯跟配偶同居,如果怀孕了怎么办。赞成的人认为,对已婚犯人要求感情和生理交流的权利,法律没有权利剥夺。按照现代司法理念,一个人因自己违法被关进^v^,他只是法律意义上的“罪人”,因而,除了法律规定必须强制剥夺的那一部分权利之外,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情感交流,生理需要,是不能被剥夺的,相反,由于服刑人员所处的特殊环境,他们的基本权利在某些方面更应该得到理解、同情和尊重。我们认为,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与其配偶的同居权虽然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事实上法律并未剥夺服刑人员的同居权。司法部应尽快制定明确具体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各省^v^管理局及各个^v^都要制定相应的操作性规定或制度,把“特优会见”措施规范化、制度化,明确服刑人员能够与配偶同居的条件、要求、纪律和费用,把握好“遴选”机制,并且作为“狱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接受全体服刑人员和社会的监督。为了避免女犯因同居导致怀孕进而逃避法律制裁,^v^可以要求获得同居会见的女犯签订有关协议,保证其在同居会见期间避免怀孕。在思想上统一、理论上成熟以及实践中不断完善后,有必要在《^v^法》中确认“特优会见”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从而有利于保障服刑人员的“同居权”。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着力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健全工作规范和评价体系,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指标,到20xx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和更新力度,逐年配置重大疾病防治、食品风险监测、职业病防治设施设备。到20xx年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a类检测设备达标率90%以上,a类检验项目开展率达到85%以上,有效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加强鼠疫防控,推进肝炎防治,实施包虫病综合防控规划,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全面建立“政府保覆盖、卫生保质量”的免疫规划工作机制,到20xx年,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3%以上,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下降2%;到20xx年,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5%以上,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下降5%。

2、提升妇幼卫生保健水平,确保母婴安全。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落实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依法开展助产技术准入、管理与指导,健全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提高住院分娩率,到20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70%,到20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产儿科建设,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到20xx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到12‰以内,20xx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到10‰以内;强力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和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常规工作;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加强妇幼卫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思想政治工作是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业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我院围绕今年在县直机关中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在全院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政治思想学习教育。在实践中,坚持支部中心学习制度,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在学习方法上,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和座谈讨论相结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意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3月11日,医院18名党员在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的带领下,深入到驻点村xx村进行义诊、送医送药、访贫问苦,此次活动为当地老百姓送去赠药赠款约3000余元,就诊人数达300多人次,受到了老百姓的热烈欢迎及交口赞誉。医院结合今年计划生育工作的严峻形势,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以讲政治、顾大局的饱满热情认真履行计生兼职单位工作职责,确保完成计划生育年度考核工作任务。在继续加强学习法律法规上,结合“四五”普法,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德规范》、《献血法》等卫生法律法规,把职业道德教育与^v^《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及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八不准”等内容结合起来,促进了职工服务理念的转变,坚定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加深了医患关系沟通和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根据医院形势发展需要,提高医疗服务,促进医疗技术进步,我们科学地提出了医院发展目标,牢固树立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xx年6月,我们健全完善修订了规范性可操作性强的《x人民医院综合目标责任制》制度,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院干部职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得到加强;扶危济困、博爱助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弘扬,今年为有特殊困难的同志解决实际共捐资47770元,体现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

为提高医院诊疗水平,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就医需求,加强传染病的治疗安全隔离措施,改善就医环境,我院兴建了一幢占地730平方米,建筑面积1230平方米的标准传染病房大楼。目前,该大楼土建工程已完工,正在装修之中,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投入资金160万元,完成了医院南大门、综合大楼等项目工程的征地26000平方米,该项目的立项、报建工作正在进行,争取明春工程能够顺利实施。继续推行医疗设备及药品招标采购,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购进质优价廉的设备,达到节约资金的目的,又促进了廉政建设。根据医疗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加大对医疗器械设备的投入,年内医院先后投资资金30万元购置了除颤起博器一台、心电监护仪一台,集资、筹资320万元购进德国西门子螺旋ct机一台,并均投入使用,使得医院的诊疗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医疗质量是医院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医院的生命线,也是管理成效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根据省卫生厅有关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的原则: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基础环节、终末质量并重,自我控制与全面监督并举,建立个人、科室、医院三级质控。医教股和护理部将提高医疗质量建在“三基三严”基础上,对全院医生、护士进行了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考核和测评,有效地使医务人员在临床中严格执行基本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将科主任定为科室第一负责人,要求严把科内医疗质量、手术质量、护理质量、病历书写质量、各种检查、检验质量、医学影像质量等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防范,使医疗质量管理更趋科学化、专业化。同时不断加强对医技人员继续培训工作,继续选送各类医技人员到省级或对口扶贫xx市医疗单位进修学习,并在院内多次举办医疗学术讲座。通过学习,使医院全体医技人员不断更新新理念、新技术,并很好地应用于临床,为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较好地调动了全体人员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院内形成一股“学、赶、帮”的良好学习风气。从而大大提高了我院医技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诊疗水平,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今年1—11月份业务总收入963万元,其中医疗收入548万元,药品收入415万元。接收进修实习生25人。全年总诊病人145300人次,其中门诊139630人次,急诊5670人次,抢救危重病人625人次,抢救成功例数594人次,死亡31人数,抢救成功率95%;住院总人数2565人次,出院人数2525人次,治愈病人2308人次,好转164人次,未治愈人数43人次,死亡人数10人(其中24小时内2人),抢救危重病人236人次,抢救成功率97%,诊断符合率94%,全院开放病床200张,病房周转次数12次,抢救心脑血管病人83人次,外科住院病人723人次(手术265例),妇产科住院病人1265人次(手术323例),放射科检查5091人次,b超检查4536人次,检验科检查2436人次,ct检查2160人次,胃镜检查186人次,脑电图检查243人次,心电图检查1843人次,理疗科诊疗163人次,口腔科诊疗324人次,五官科诊疗3643人次,眼科复明术124人次,派出干部到挂钩点及医生下乡计划生育382人次,完成高考、兵检1632人次,完成有关单位健康体检625人次。我们承接了xx年良好的发展势头,圆满完成了xx年上级和人民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xx年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经济基础较薄弱,资金短缺,地方财政投入有限,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

2、管理信息化的进程不够平衡,制度不够完善健全。

3、高级拔尖专业技术人才少,缺乏学科带头人。

4、行风建设还不够到位,缺乏监督力度。

5、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配套需进一步完善、更新,以适应新的科学发展需要。

1、以社会需求、群众满意和医院自身发展的需要为标准,扎实抓好医院建设,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2、争取省、市和对口扶贫的支持,多方筹措资金,解决制约医院发展的瓶颈问题。

3、加大行风整顿力度,融入医疗质量监控全过程,塑造自身形象和品牌,营造温馨、舒适的医疗诊疗环境。

4、继续加强对医技人员培训教育、人才引进,完善医疗设备配套、提高设备利用率。

5、预投入资金兴建医院南大门、南面综合大楼、影相楼、供应室、“120”急救中心、污水处理系统以及老病房改造。

6、预投入资金完善icu病房建设。

医疗卫生年度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卫生部门关于承担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培训、协作等任务,现结合我院及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贯彻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推荐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农村卫生建设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建立对口支援。

建立对口支援闾井、茶埠、西寨卫生院的工作制度,逐步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医务人员综合素质以及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建设,满足广大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三、支援内容。

1、提供服务: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安排,派出医务人员以挂职或下基层锻炼等方式在闾井、茶埠、西寨镇卫生院直接向当地农民提供医疗服务,或者在组织巡回医疗时作为必到服务点,也可根据乡镇卫生院的需求开展专家门诊、手术指导、专题讲座、查房、会诊等服务。

2、卫生管理:派出医务人员负责帮助帮扶卫生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管理规范,业务院长以及医务人办、护理部负责人定期到卫生院指导医疗护理质量管理,逐步提高卫生院的管理水平。

3、培训人员:派出人员要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指导。同时结合我院的中医专科特色,还定期派出骨伤科和康复科的专科技术人中员指导、帮助被帮扶卫生院逐步发展中医骨伤专科和康复科,开拓新业务、推广新技术,加强农村中医建设。

5、经费和设备支持;鉴于我院自身经济困难,只能提供很少的经费和设备支持,在我院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要是在人力资源一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建设。

医疗卫生界别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即将过去,在这过去的一年里,在xx院长的直接领导下,xx科工作在全体管理小组成员的努力及支持下,较好地按照医院xx管理措施落实执行,完成了20年xx科工作计划。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按照培训计划分别于5月份、11月份进行院内xx知识考试,并下发了院内xx与非院内xx的鉴别诊断资料,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

2、5月份,派手术室护士长参加浙江省护理中心举办的手术室管理学习班,学习结束后向全院医护人员进行汇报。

4月份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和卫生厅《关于部署开展三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在我院顺利开展一次性医疗器械的整治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成立了一次性医疗器械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一次性医疗器械的整治工作,并因此制订了废旧一次性医用塑料用品回收管理制度,每月下到各个重点科室检查回收工作,并建立登记本。

1、每月对各个重点科室的消毒液用含氯测试纸、xx—戊二醛测试纸进行监测,紫外线灯管用紫外线强度仪进行监测并登记。

2、每个病区坚持对治疗室、换药室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一次。手术室每个月对物品、手进行细菌培养。

3、手术室严格执行了院感科管理要求,无菌包内加用生物化学指示剂。

4、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各病区、化验室都能及时毁形、浸泡,病区护士长负责督促检查工作,理每日检查使用和回收的一次性废旧医疗器械数量相符情况,并进行登记,指定专人将废旧物品送到供应室,再由回收单位统一回收。

监狱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联邦^v^局的核心计划建构了为囚犯提供改过机会的良好环境。除了发挥主流社会价值的模范作用之外,联邦^v^局职员也勤勉工作鼓励囚犯参加“自我改进计划”并积极强化囚犯的“亲社会行为”。

劳作计划。

劳作计划从75年前开始实施以来,联邦^v^局认识到懒惰是引起囚犯违规行为和扰乱行刑机关运行的主要因素。雇用囚犯对于在创设联邦^v^局的立法中的工资非常重要。但是,源于劳作计划的效益超越了促进囚犯管理的范围:劳作计划教会了囚犯市场需求的技术,灌输了合理的劳作道德和习惯,而且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提高了成功回归社区的可能性。

如果他们身体情况允许,被判刑的囚犯必须劳作。劳作任务包括,饮食服务、储入仓库、囚犯勤务员、水管工、油漆工或运动场管理员等。从这些劳动中,囚犯每小时挣12到40美分。

在2005年,约17%的被判刑、健康的囚犯(1.972万名)劳作在联邦工业工厂。联邦工业运营着106个工厂,销售额为七亿六千五百万美元。根据法律,联邦工业的客户几乎全部来自联邦政府,而且联邦工业许多劳作是为军队服务的,例如,修理军用车辆和制作军服。由于伊拉克战争,对由联邦工业电子和纺织商家们供应的军用产品的大量需求继续驱动着生产销售。

联邦工业劳作任务每小时支付23美分到1.15美元的工资;像正规劳动力一样,囚犯能赚加班费而且有资格获得长期工资。这些劳作太有吸引力了,以至于他们还得登记排队等候。参加联邦工业计划,以及被法院判决罚款、家庭抚养和赔偿受害人的囚犯,必须把他们所得的50%支付这些债务(在2005年财政年度约为280万美元)。

调查表明参加联邦工业计划的囚犯,从^v^释放后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较小,而且被雇用的可能性更大。释放后,我们做了对比后发现,与不参加联邦工业的囚犯相比,在释放后12年的时间里劳作的囚犯极不可能再次犯罪。此外,再犯危险性最大的少数民族群体囚犯也从参加工业劳作和职业培训中获得了更多好处。

教育计划。

教育计划帮助囚犯获得了读写能力和相关技能,这些技能有助于他们释放后的就业。调查发现,参加教育计划的囚犯比不参加的罪犯可能再次犯罪的少16%。联邦^v^局的所有行刑机关都开设读写能力班,把英语作为第二语言,还提供成人继续教育、养育班、图书服务、健康教育和休闲活动指导服务。

没有高中文凭或普通教育发展证书的囚犯必须参加最少240个小时的读写能力计划,或者直到他们获得普通教育发展证书为止。没有普通教育发展证书使囚犯无资格获得超过联邦工业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资;这鼓励囚犯完成他们的高中教育,以便取得获得较高工资的资格。要求不讲英语的囚犯参加英语第二语言学习计划直到他们熟悉英文为止。

在任何选定的一天,都有35%的囚犯人口参加一项或更多的教育计划。普通教育发展证书计划的参加囚犯人数继续增加:2.26万名学生参加了普通教育发展证书计划,而且仅这一年就有6265名囚犯获得了普通教育发展证书。

联邦^v^局的行刑机关提供广泛的教育计划,以满足囚犯人口的广泛需求。

其一、对有特殊学习需求或残废囚犯的教育服务优先考虑。作为这项努力的组成部分,为特殊的普通教育发展证书的通融所提出的262份建议,在2005年财政年度被采纳。在诊断评估和残废囚犯安置方法方面,联邦^v^局也继续培训有资格的教师。

其二、在2005年财政年度完成生活技能(目标)训练。目标是为特殊需求学习者设置的,他们已经达到了传统读写能力计划成就的合适程度,而且从继续参加中再也得不到好处了。目标课程集中在释放准备上。学习单元包括,现钱管理,健康和舒适,家庭和个人关系,得到和保住工作,以及回归社区。在2005年财政年度,80多名囚犯完成了计划。

其三、联邦^v^局的多数设施有养育计划,养育计划给囚犯提供了学习了解孩子、孩子成长和家庭技能的机会。阅读是联邦^v^局下辖的14个行刑机关实施的基本计划,是为发展和落实鼓励幼儿规范阅读的计划而设置的。在2005年,这些行刑机关的囚犯孩子能收到阅读基本计划的三本书。

其四、希望之家。希望之家是华盛顿特区的非营利组织,在位于马里兰州坎博兰的联邦矫正机关继续实行“父亲对孩子的夏天露营”计划。在这个计划中,孩子与他们的父亲共度美好时光,做些安排好的活动,如艺术、创作性的写作、音乐和游戏。

其五、联邦^v^营地。在位于佛罗里达州彭萨科拉的联邦^v^营地,教育部门给教育学习中心增加了“工作成熟和工人效益技术”课程。课程是经由美国劳工部确定的,以通过增加他们的职业和教育技能给成人加入劳动力大军做准备。希望这样的举动改进长期就业能力,增加所得,而且减少福利依赖。

其六、联邦拘留中心。位于华盛顿州西塔克的联邦拘留中心与国家成人教育研究所、来自西雅图的墨西哥领事馆的志愿者合作,给墨西哥的女囚犯提供西班牙读写能力计划。在墨西哥,计划完成时授予的评估证书是有效的官方文件。

职业培训计划。

每个联邦矫正机关均有职业培训计划。囚犯学习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的多种技能。在岗培训是职业培训计划的一个重要成分。根据释放后就业计划,比之于不参加的囚犯,参加者33%较不可能再犯,职员尽力给囚犯匹配大多能使他们感兴趣的电视计划。

联邦^v^局给囚犯提供或资助了约340项职业培训计划,540项学徒计划,150项先进的职业教育计划。本年课程学习以来,囚犯完成了近11万项职业或学徒培训计划;而且在年末,约1万囚犯积极参与了该计划。学徒计划要在美国劳工部、学徒培训局登记。

一些事例表明了联邦^v^局下辖行刑机关的囚犯可利用的机会范围:

其一、联邦医疗中心。位于得克萨斯州沃斯堡的联邦医疗中心有一个轮椅/自行车修理计划,修理了约250个轮椅,节约了约1.8万美元修理费,假如送出行刑机关修理的话就得花费这笔钱。

其二,联邦矫正机关。位于俄克拉何马州埃尔里诺的联邦矫正机关有一个完整的牙医室,在给参加者提供高质量培训的时候,给22个行刑机关的囚犯制作假牙。使用美国空军课程,对学生进行为期两年的培训,发展市场需求的牙医技术。

然后,由得克萨斯大学普及服务的40个继续教育单元授予学生合格证书。

其四、美国^v^。位于加利福尼亚州阿特沃特的美国^v^提供办公自动化(文字处理和试算表)培训计划。在2005年财政年度期间,85名囚犯成功完成了该课程,由一所当地社区学院提供指导并颁发资格证书。

其五、谢里登联邦矫正机关。位于俄勒冈州谢里登的联邦矫正机关在商用卡车驾驶培训基地提供为期10个星期的课程,给参加测试的囚犯做准备以获得商用司机执照。在2005年财政年度,70名囚犯完成了课程。

戒毒治疗。

法律授权联邦^v^局给100%符合条件的人口提供治疗。这些服务的需求量极大,部分原因是成功完成计划后某些(非暴力)罪犯获得减刑的可能性。治疗连续性以危害性的教育为开端,以强烈的社区转变成分为结束,目的是要减少囚犯再次吸食的可能性。对“住宿戒毒治疗”的研究表明,与不参加的囚犯相比,参加联邦^v^“住宿戒毒治疗计划”的囚犯,16%不可能再犯,15%没有再次吸食。

每个行刑机关都开展危害性教育、非住宿戒毒治疗和咨询活动。治疗包括个体疗法和群体疗法、群体咨询和其他技术,其策略目的在于发展积极融入社会的价值观,并且为囚犯过渡到社区做准备。

在2005年,55个行刑机关实施了住宿吸食治疗计划,把囚犯监禁在隔离单元进行专门治疗。每星期五天,时间长达九个月,住宿戒毒治疗计划提供剧烈的半天规划。完成住宿戒毒治疗计划,当他/她处于一般人口中时,以及以后在回归社会训练所时,或者在社区矫正中心时,就给囚犯提供释放后安置服务。

万名囚犯参加了住宿戒毒治疗计划,1.4224万名囚犯参加了非住宿计划,2.2776万名囚犯参加了危害性教育课程。

联邦^v^局也为没有滥用问题的囚犯实施了计划。对象包括问题囚犯,暴力型囚犯和掠夺型囚犯,在^v^第一次服监禁刑的较年轻的囚犯,或者具有认知和社会学习需求的囚犯。

医疗卫生扶贫工作计划

通过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强管理。通过三年的建设发展和对口支援,使受援医院的`管理水平、学科建设、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并持续改进和提高。

(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每次需要向受援卫生院派遣3名支援人员,原则上以中级职称为主,根据当地卫生院特色,驻守受援医院开展临床诊疗、教学培训、重点学科建设等技术援助活动。

(二)根据受援地区需求,支援医院不定期派出专家到受援医院进行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手术示教、危重病例抢救等。

(三)与受援医院建立疑难重症会诊、转诊绿色通道,免费接收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到支援医院接受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或进修学习。

(四)按照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帮助受援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一)在确保支援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医务人员3个月轮换一次,中途不可换人。轮换人员于各季度首个周一为交接日。为合理搭配资源,医院将各个科室下乡进行了排序,希望各科室严格按照顺序派遣人员完成下乡任务。

(二)如科室有人员进修、休假或者其他因素导致不能下乡的情况,可提前向医务部申请后延。由医务部核实情况后决定该科室是自动后延还是调至最后一批。在所有科室轮转完成前每个科室只可申请后延一次。

(三)如有个别医务人员涉及到晋升职称需要下乡的,可向医务部提出申请,由医务部和申请人及下批下乡科室沟通后优先安排需要晋升人员下乡。

(四)凡是由意外事件导致下乡顺序或人员改变的,由医务部在本月的质控动态上进行公布,请各科室留意质控动态以便及时安排本科下乡工作。

(五)支援人员派驻期间由受援医院统一管理,并参与受援医院的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参与当地义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六)所有下乡人员在下乡期间不担负本科任何工作,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从下乡单位调回,如有特殊原因,由科室主任或个人向医务部提出申请,医务部上报领导审批后再行决定。一旦发现科室擅自将下乡人员调回科室工作,或个人无故回科工作的将给予下乡个人及科室每工作日40元的处罚。

(七)下乡人员需要请假并低于3天的,先向受援医院负责人请假,待批准后电话通知医务部备案;需请假3天以上的待受援医院负责人批准后,书面向医务部主任说明原因。

(一)所有派遣人员在下乡期间除日常工作外,必须完成其教学、查房、考勤等考核任务。(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教学任务每两周一次,授课时间严格按照两周一次进行,下乡结束时授课低于四次者,或每次授课时间间隔低于一周者均视为不合格;查房任务每周一次,下乡结束时查房低于8次者视为不合格;所有派遣人员在下乡期间必须每天填写考勤表,简单记录当日工作情况,考勤率低于80%视为不合格。

(三)以上三项考核一项未完成扣除一个月的下乡补助;两项任务未完成的扣除两月下乡补助,并通知受援医院不予给其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三项任务均未完成的,扣除两月下乡补助,不予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安排其重新下乡进行考核并对其所在科室进行500元的处罚。

(四)在下乡期间,下乡人员的每月考勤将由医务部上报,拿院平均奖。下乡结束后(或下乡结束前一周)将任务考核表及下乡总结交至医务部,由医务部审核完成后给予下乡补助,并通知当地卫生院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

(五)前往xx下乡的个人补助按照每月22天,每天20元,共三个月进行发放。

(六)凡是派遣人员下乡的科室医院将给予每科每人1000元的科室奖励,并与年终绩效挂钩。无特殊原因拒不派遣下乡人员的科室将给予每科20xx元的处罚。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造就一支“医德高尚、业务精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专业化卫生人才队伍目标,切实解决卫生人才量少质弱、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

1、扩充卫生从业人员总量。一是为确保各类医务人员编制需求,县委编办要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省州规定动态调整增加医技人员编制,满足我县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的需求。二是畅通医技人员补充渠道,做到“有编即补”。三是通过阳光天使计划、招聘执业医师等方式引进紧缺人才。

2、提高卫生从业人员服务能力。依靠省民族地区卫生十年行动计划和“百千万康巴英才”工程,推进“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教育、强化培训、定向引进、对口帮扶、激励稳定”五大行动;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柔性流动,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加快卫生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引进一批有特长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高级人才,基本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趋于科学化的医学人才队伍,使卫生事业发展保持持久的活力和后劲。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1、严格医疗机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设置规划做好医疗机构准入工作。认真开展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

2、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把好医疗技术准入关。加大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监督力度,各机构要严格按级别、类别规范开展医疗业务。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药品实行零差价,真正使老百姓少花钱、看好病,大病不出县。

20xx年,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的意识、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注入新活力。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以三级中医院为标准,继续实施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在认真贯彻基本医疗制度,基本诊疗规范、常规和标准的前提下,重点加强医疗质量、病历书写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获得新突破,综合实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大增强,使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环境取得大提高。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市卫生局成立**会医疗卫生保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会医疗卫生保障的协调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为临时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会和残奥会结束后,领导小组工作自动终止,我市的卫生保障工作转入常态管理。组长:何一天副组长:张乐鸣、王仁元、干爱玲、邹鸣飞、胡建华。成员:许伯强、高巍、周学群、胡农、章国平、李冠伟、蒋建伟。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卫生局应急办牵头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卫生监督组、传染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应急协调组、物质保障组和监察组。卫生监督组由卫生监督处牵头,传染病防控组由疾控处和妇社处牵头,医疗救治组由医政与中医处牵头,应急协调组由应急办牵头、物资保障组由规财处牵头,监察组由监察室牵头。

(二)各工作小组职责。

1、办公室职责:负责**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预案制定工作。

2、卫生监督组职责:负责全市**相关的卫生监督工作。

3、医疗救治组职责:负责全市**相关的医疗救治工作。

4、传染病防控组职责:负责全市**相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5、应急协调组职责:负责全市**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反恐和预案起草工作。

6、物资保障组职责:负责协调**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物资和经费的保障。

7、监察组职责:负责监察**相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相关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

(一)市卫生监督所。

负责**相关的食品、饮用水、餐饮卫生的监督和管理,指导、督查**火炬传递经过的5个区(市)的食品、饮用水、餐饮卫生监督工作。

本站[]。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相关的传染病防控和实验室检测工作,指导、督查**火炬传递经过的5个区(市)的传染病防控和实验室检测工作。

(三)市急救中心。

负责与**相关的各类医疗急救工作。

(四)解放军第一一三医院。

负责与**相关的核应急医学救援。

(五)市第一医院。

负责与**相关的化学中毒医学救援工作和外籍(地区)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六)李惠利医院。

负责与**相关的群体性伤亡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七)市中心血站。

负责与**相关医疗救援的血液保障工作。

(八)市级应急后备医院。

市第二医院、宁大附属医院、市妇儿医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康宁医院。

三、市级卫生应急机动队和物资储备。

(一)市级卫生应急机动队。

1、市级2支公共卫生应急机动队和5支医疗救援机动队在实施**会医疗卫生保障期间处于待命状态。

2、市级医疗救援机动队救护车必须携带外伤(包括枪伤和爆炸)、烧伤和中毒救治的常用器械和药品。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的现场检测车必须配好设备和试剂待命。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机动队做好生物恐怖的应对准备。

(二)应急物资储备。

各地各单位做好相关的抢救、解毒、消杀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的储备。

五、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相关信息、传染病疫情依据现有有关规定执行,与**有关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一)事件报告单位。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等为责任报告单位。

(二)报告事件的界定。

1、我市参加**火炬传递人员或所居住、活动场所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各类中毒事故和人员伤病事件。

2、我市发生的与**会外籍(地区)运动员、游客有关的传染病疫情、各类中毒事故和人员伤病事件。

(三)报告方式、时限与程序。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相关信息的报告并经核实后应立即书面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六、事件处置。

(一)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现场处置。

1、责任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急救中心;

2、定点医院:市传染病医院;

3、现场处置程序:

(1)积极组织救治病人,隔离传染源;(2)追踪密切接触者,根据需要分别进行隔离、留验、医学观察和健康随访;(3)根据疫情规模和危害程度,确定疫点、划分疫区;(4)采取消杀灭等卫生处理方法,切断传播途径;(5)根据疾病的特点,采取预防接种或预防服药,宣传教育等方法保护易感人群。

(二)中毒事故的现场处置。

1、责任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通过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强管理。通过三年的建设发展和对口支援,使受援医院的管理水平、学科建设、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并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支援内容。

(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每次需要向受援卫生院派遣3名支援人员,原则上以中级职称为主,根据当地卫生院特色,驻守受援医院开展临床诊疗、教学培训、重点学科建设等技术援助活动。

(二)根据受援地区需求,支援医院不定期派出专家到受援医院进行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手术示教、危重病例抢救等。

(三)与受援医院建立疑难重症会诊、转诊绿色通道,免费接收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到支援医院接受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或进修学习。

(四)按照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帮助受援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在确保支援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医务人员3个月轮换一次,中途不可换人。轮换人员于各季度首个周一为交接日。为合理搭配资源,医院将各个科室下乡进行了排序,希望各科室严格按照顺序派遣人员完成下乡任务。

(二)如科室有人员进修、休假或者其他因素导致不能下乡的情况,可提前向医务部申请后延。由医务部核实情况后决定该科室是自动后延还是调至最后一批。在所有科室轮转完成前每个科室只可申请后延一次。

(三)如有个别医务人员涉及到晋升职称需要下乡的,可向医务部提出申请,由医务部和申请人及下批下乡科室沟通后优先安排需要晋升人员下乡。

(四)凡是由意外事件导致下乡顺序或人员改变的,由医务部在本月的质控动态上进行公布,请各科室留意质控动态以便及时安排本科下乡工作。

(五)支援人员派驻期间由受援医院统一管理,并参与受援医院的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参与当地义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六)所有下乡人员在下乡期间不担负本科任何工作,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从下乡单位调回,如有特殊原因,由科室主任或个人向医务部提出申请,医务部上报领导审批后再行决定。一旦发现科室擅自将下乡人员调回科室工作,或个人无故回科工作的将给予下乡个人及科室每工作日40元的处罚。

(七)下乡人员需要请假并低于3天的,先向受援医院负责人请假,待批准后电话通知医务部备案;需请假3天以上的待受援医院负责人批准后,书面向医务部主任说明原因。

四、下乡考核及奖惩措施。

(一)所有派遣人员在下乡期间除日常工作外,必须完成其教学、查房、考勤等考核任务。(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教学任务每两周一次,授课时间严格按照两周一次进行,下乡结束时授课低于四次者,或每次授课时间间隔低于一周者均视为不合格;查房任务每周一次,下乡结束时查房低于8次者视为不合格;所有派遣人员在下乡期间必须每天填写考勤表,简单记录当日工作情况,考勤率低于80%视为不合格。

(三)以上三项考核一项未完成扣除一个月的下乡补助;两项任务未完成的扣除两月下乡补助,并通知受援医院不予给其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三项任务均未完成的,扣除两月下乡补助,不予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安排其重新下乡进行考核并对其所在科室进行500元的处罚。

(四)在下乡期间,下乡人员的每月考勤将由医务部上报,拿院平均奖。下乡结束后(或下乡结束前一周)将任务考核表及下乡总结交至医务部,由医务部审核完成后给予下乡补助,并通知当地卫生院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

(五)前往__下乡的个人补助按照每月22天,每天20元,共三个月进行发放。

(六)凡是派遣人员下乡的科室医院将给予每科每人1000元的科室奖励,并与年终绩效挂钩。无特殊原因拒不派遣下乡人员的科室将给予每科20__元的处罚。

监狱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它是山西省关押重刑犯的^v^之一,原判死缓和无期徒刑的重刑犯占罪犯总数的80%以上。然而近几年来,却有一些正值壮年、身体健康的罪犯堂而皇之、名正言顺地走出了^v^的重重壁垒。

2004年5月,一封举报信揭开了这其中的惊人黑幕――。

全国一号案件:

^v^风暴骤起震荡山西。

2004年5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开展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中,关于山西临汾^v^干警违法办理保外就医的举报材料像雪片一样飞到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转来了相同内容的材料。举报的内容非常明确:以临汾^v^的政委、党委书记王勇民为首的干警收受贿赂,将没有疾病的原判死缓、无期徒刑的罪犯保外就医。

举报材料中反映的情况,引起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的高度重视,该处决定利用专项检查之机,对临汾^v^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全面复查,秘密收集证据,寻找案件突破口。

6月21日,由省人民检察院监所处组成的初查小组,以指导“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工作的名义进驻临汾^v^,调取了该^v^2002年以来全部保外就医罪犯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查。经过5天通宵达旦的紧张工作,发现了诸多疑点,初查小组当即封存了相关档案资料。

6月27日,在初查小组的严密组织和全程监控下,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和临汾^v^联合对8名曾被保外就医的罪犯的疾病进行了异地复检,结果令人十分震惊:在8名罪犯中有5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其中两人竟然没有任何疾病――罪犯张勇,35岁,原判死缓,2003年1月以肝硬化(失代偿期)被保外一年,2003年12月以同样的疾病被续保一年,经复检仅为高血脂,无任何保外疾病;罪犯高喜生,26岁,原判死缓,2003年1月以肝肾综合症被保外一年,经复检无任何疾病。

罪犯的复检结果和侦查工作的初查结果,暴露出临汾^v^在罪犯保外就医工作中存在着大量的违法犯罪事实。7月30日,鉴于该案有犯罪事实存在,犯罪嫌疑人尚无确定的情况,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领导批准,监所检察处果断以事立案进行侦查,并从全省监所检察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了“7・30”专案组。

专案组确定了“通过审讯、调查,获取涉案干警犯罪证据”的侦查思路和“围绕^v^医务部门、狱政部门和分管领导三个环节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方向,制定了具体的侦查计划,在对5名为罪犯违法保外就医的^v^干警、医务人员和6名与案件有关的服刑人员异地秘密关押后,侦查工作全面展开。案件首先在罪犯的亲属和服刑人员陈某、吕某身上打开了缺口,证实了他们曾向临汾^v^政委王勇民、监区医院院长申小红及其前任张伟、狱政科科长赵卫东、山西省109医院医务科主任闫宝山等人送礼行贿的事实。涉嫌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嫌疑人浮出了水面。

接着,通过对保外就医罪犯原始病历的司法鉴定、大量书证物证的收集固定和犯罪嫌疑人的突破,王勇民、申小红、赵卫东、张伟、闫宝山收受贿赂后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为张勇、高喜生等6名罪犯办理保外就医的犯罪事实大白于天下。

至此,山西省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v^干警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违法为不符合条件的罪犯办理保外就医的犯罪窝案全线告破。此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中的一号案件。

当代天方夜谭:

健康重刑犯制造保外就医“奇迹”

张勇,祖籍山西霍州,1993年因盗窃罪被北京市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后改为无期徒刑。

几年的^v^生活,张勇已度日如年,一想到还要在铁窗下度过漫漫余生,他更是痛不欲生。张勇知道要走出高墙的唯一办法就是保外就医,但他当时只有20多岁,又没有任何疾病,这种想法无异于天方夜谭,但他和他的家人却决心不择一切手段创造人间“奇迹”。他们运作的第一步是在1999年通过关系把张勇从北京二监调到了临汾^v^,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办理保外就医。

调到临汾^v^后不久,张勇就求之若渴地打听别人“获保”的成功秘诀,并请手眼通天、和临汾^v^的很多领导关系非同一般的“大油”吕有来指点迷津。吕有来虽然觉得他这是异想天开,还是给他出谋划策,让他在狱政部门、监区医院和分管保外就医的副政委王勇民身上“下工夫”。

计划分内外两步,同时进行。张勇负责“内部”,要做的工作是装病和买通狱政科科长赵卫东。运作的任务是疏通关系、打通关节,和张勇里应外合。见过大世面、能说会道的二姐夫杨某某和三姐张某某受命担当此任。

不久,杨某某通过他在临汾的战友和时任临汾^v^副政委的王勇民拉上了关系。2000年年初,杨某某和张某某在临汾市区的一家高档酒店宴请了王勇民全家。在推杯换盏、酒酣耳热之时,张某某小心地投石问路:小弟张勇患有重病,是否能办理保外就医?见王勇民笑而不答,杨某某不失时机地送上了5000元的“见面礼”。

此后,杨某某和张某某成了王勇民家的常客,请客吃饭、赠送礼物这些老套路在王勇民身上很见效果,杨某某随便地称王勇民为“老王”,张某某和王勇民的妻子更是“亲如姐妹”。从2000年10月到2004年1月间,杨某某先后以向王勇民的女儿考上大学表示祝贺、向王勇民在保定学习表示心意等方式,送给王勇民15000元。

为了攻下时任临汾^v^监区医院院长张伟这个山头,张某某除了请张伟夫妻吃饭外,还在2000年11月亲自背着一个消毒柜送到张伟家中,令张伟一家大为感动。临走时,张某某还把5000元放在张伟家的茶几上。

接着,张某某又大展金钱外交才能,通过闫某认识了临汾市人民医院的护士长田某,通过请客送礼,临汾医院的一些大夫也跟着她的指挥棒跳起了“华尔兹”。

而在高墙内的张勇也是积极行动,2000年6、7月间,吕有来把他作为“在北京的哥们”介绍给了狱政科科长赵卫东,张勇在连声说“希望您多多关照”的时候,悄悄把一张3000元的存折塞到了赵卫东的手中。

2000年9月,张勇突然“病情严重”,住进了监区医院。在医院里他偷偷服用了其“干姐”田某(即上文提到的护士长)送来的“专用药品”,之后脸色变得蜡黄,还伴有轻微浮肿的症状。张勇的装病使得这场戏演得越来越逼真。

钱送到了,接下来就该收钱的人“^v^”了……。

神话变成现实:

^v^干警敢把重刑犯送出高墙。

2000年10月,在时任分管副政委王勇民的明确授意下,张勇被张伟“特别关照”地送到临汾市人民医院进行保外就医的疾病鉴定,无奈一纸“轻度脂肪肝”的诊断结论给了这些“热心人”当头一棒。张伟向王勇民汇报后王勇民指示:过几天再去查一查。但第二次检查的结果仍不“尽如人意”。

关键时刻,张某某出面宴请张伟了,席间张伟告诉张某某:必须达到“肝硬化失代偿期”才能保外就医。

有了张伟的热心指点,张某某茅塞顿开,在她和田某的一番“运筹帷幄”下,临汾市人民医院在对张勇第三次鉴定时开出了张勇“肝硬化并腹水、胸水”的诊断意见书,这样,张勇的“病情”便在一个月内由“轻度脂肪肝”成功地“恶化”成了“肝硬化并胸水、腹水”。

此后王勇民授意张伟尽快提出张勇的保外就医申请。2000年11月20日,张伟主持召开会议通过了临汾^v^监区医院关于张勇保外就医的合议,为了弥补张勇不符合保外就医刑期条件的不足,张伟指使他人伪造了张勇病危的虚假材料,为张勇下发了“随时有生命危险”的病危通知书。

2000年11月22日,王勇民主持召开了张勇保外就医合议会,会上参会人员心照不宣。在明知张勇不符合保外的条件下,由王勇民决定,通过了张勇的保外就医并呈报山西省^v^管理局。山西省^v^管理局审查后未予批准,并要求带张勇到山西省109医院进行复查鉴定。

一听说张勇的呈报被“打”了下来,而且要到109医院重新鉴定,杨某某急忙来找张伟,张伟急人之所急,立即给他的大学同学、109医院医务科主任闫宝山打电话,“我有一个朋友要到你那里鉴定,你给关照一下”。杨某某则火速赶到太原,在闫宝山的办公室里送给了闫1万元。

2001年1月3日,张勇到109医院进行疾病鉴定。在特诊科与传染科会诊后做出的病情结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闫宝山于2001年1月21日组织召开了张勇的疾病鉴定会,安排已经退休并且不具备鉴定资格的人员参加会议。在与会人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闫宝山伪造了两名鉴定医生的签名,为张勇出具了符合保外就医疾病的诊断建议书。

2001年2月26日,王勇民指示赵卫东:张勇的保外就医不用合议了,直接上报省^v^管理局,并在张勇保外就医呈报审批表上亲笔签署了“经合议,同意保外就医一年”的意见。张伟在明知张勇的刑期条件和疾病条件均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且未经合议的情况下,签字同意了这一呈报意见。山西省^v^管理局审查后,以条件不符再次退回。

2001年11月,已升任临汾^v^政委的王勇民,在明知张勇的刑期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安排时任临汾^v^监区医院院长的申小红和赵卫东重新呈报张勇的保外就医。申小红即安排监区医院大夫闫某填写了张勇的保外就医审批表。赵卫东在明知张勇的刑期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且无新的疾病鉴定资料的情况下,提交^v^于2001年11月15日召开了张勇保外就医合议会,之后张勇的保外就医第三次被呈报到山西省^v^管理局,仍被以刑期条件不符退回。

2002年11月14日,在没有张勇任何病历资料的情况下,在政委王勇民的再次催促下,临汾^v^开会合议了张勇的保外就医。申小红在明知张勇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在会上明确提出张勇的病情符合保外就医第五条。赵卫东在心知肚明的情况下签字同意了合议结果,使合议通过了张勇的保外就医。2002年12月25日,申小红安排闫某依据时任临汾^v^检察室主任张某拿来的未经合议的一份由临汾市人民医院于2002年12月4日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填写了张勇的保外就医审批表,向山西省^v^管理局作了呈报。2003年1月15日张勇被批准保外就医一年。

就这样,在王勇民、申小红、赵卫东、张伟、闫宝山锲而不舍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两年时间,前后四次呈报,“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张勇终于气宇轩昂地迈出了临汾^v^的大门。

闹剧不停上演:

保外就医权力成为狱警的“摇钱树”

保外就医是一种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取保在监所外医治的一种临时性措施。保外就医的适用,有非常严格的手续规定: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在临汾^v^,提请和呈报保外就医的权力被任意“出租”,成为^v^腐败的一大资源。当^v^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的时候,他们就会耐不住清贫、守不住防线,金钱、人情就成了他们与服刑罪犯之间的剂,他们“靠山吃山”,将眼睛盯住罪犯,将贪婪的手伸了出来。

于是,上到^v^政委,下到监区医院院长,在金钱和人情的驱使下,不惜违反规定、放弃原则、失职渎职,为重刑犯逃脱监管而亲自奔走呼号,他们配合之默契,手段之大胆,堪称奇迹。

“左手拇指骨折畸形愈合、功能障碍”的原判死缓的罪犯杨高峰,被夸大升级成了“左手功能基本失去”,1994年被批准保外就医一年。从1996年1月到2000年3月,在随后的五次续保中,杨高峰也是一路畅通无阻。

原判死缓的罪犯高喜生在临汾^v^是公认的腰包鼓、关系广的人物,在他的号子里,摆放着影碟机和饮水机,可谓是渴了就喝、烦了就看,好不悠哉!无任何疾病的高喜生被申小红安排患上了“肝肾综合症”,而在合议会议上赵卫东更是故意歪曲事实,将当时已满26岁的高喜生说成是少年犯,2003年1月,高喜生被批准保外一年。

2003年12月,原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张鹏经109医院诊断,结论为“早期肝硬化”,在合议会上,赵卫东、申小红明知109医院的这一诊断建议书是张鹏疾病的最新诊断证明,且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仍故意隐瞒事实,采用2003年11月28日临汾市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通过了对张鹏的保外就医并呈报省^v^管理局。2004年4月,张鹏被保外就医后脱逃在外,至今未被抓获。

在临汾^v^,某些来头大的犯人私下里被称为“关系犯”,因贪污罪被判14年有期徒刑的张明德就是这样的“关系犯”。王勇民受人之托,安排申小红关照张的保外就医。2001年7月,张明德在临汾市人民医院的诊断结果是“肥厚性心肌病”,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但申小红安排田某在未带张明德到医院检查的情况下,找到给张看病的医生,在原来的诊断书上加上“心功能二级,老年性肺气肿”两句,并让田某在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表时,捏造事实,夸大张明德的病情为“有心脏病无法活动,生活自理困难”。同年9月,张明德被批准保外就医一年。

2005年9月21日,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勇民、申小红、赵卫东、张伟、闫宝山暂予监外执行案、受贿案。

10月24日,原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法以暂予监外执行罪、分别判处王勇民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申小红有期徒刑五年,赵卫东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张伟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闫宝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2月30日,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述判刑人员的上诉,维持原判。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1、各医疗机构对本院服务流程进行优化,简化环节,让功能科室布局更加合理,方便患者就医。

2、执行“一医一患一室”诊查制度,在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设置私密性保护设施,不在住院患者床头卡写入院诊断,除监护病房外,杜绝男、女患者同室现象。

3、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有便民门诊,有候诊椅,有饮水设施。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按照《xx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x卫医管发【20xx】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思路方法,改善医疗服务环境、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患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机制、运用信息技术等措施,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要求,适应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现总结如下: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1、各医疗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

2、加强院内科室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

3、要求一定要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为患者提供清洁卫生的医疗环境。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同时定期做安全检查,积极整改落实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提高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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