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工作计划(通用18篇)

时间:2023-12-05 08:23:21 作者:琉璃

卫生工作计划需要充分考虑社会需求、资源投入和政策支持等因素。卫生工作计划范文中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和借鉴,以实现卫生保健工作的发展和提升。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1、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态度,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2、发放各种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每季度一次。

3、在征求住院病人意见、出院病医学,收集整理人反馈(或电话询问),本科室医生及护士认同的基础上,通过科室的季考核、年评价推荐,年终评选并奖励“护理服务标兵”。

4、“5.12国际护士节”与工会合作举办“护理艺术节”,以丰富护士业余文化生活。

二、护理工作方面。

1、从“三基三严”入手,强化基础护理及分级护理的落实并保证质量。

2、抓住护士交接班、护理查房、病例讨论等关键环节,以保证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质量。

3、加强专科护理业务的学习,提高临床护士的实际工作能力,培训专科护理骨干。

4、加强病人重点环节的管理,如病人转运、交接、压疮等,建立并完善护理流程及管理评价程序。

5、进一步探索护理垂直管理及护理单元管理工作。

6、落实三级护理质量评价,全年护理部质控组评价6~7次。

7、加强护理安全管理,建立并畅通护理不安全事件的上报及处理渠道。年终对表现突出科室予以奖励。

三、业务培训方面。

1、组织全院护士业务学习及讲座6-7次。

2、对毕业5年内护士分层次进行操作技能培训。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着力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健全工作规范和评价体系,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指标,到20xx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和更新力度,逐年配置重大疾病防治、食品风险监测、职业病防治设施设备。到20xx年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a类检测设备达标率90%以上,a类检验项目开展率达到85%以上,有效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加强鼠疫防控,推进肝炎防治,实施包虫病综合防控规划,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全面建立“政府保覆盖、卫生保质量”的免疫规划工作机制,到20xx年,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3%以上,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下降2%;到20xx年,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5%以上,传染病发病率较20xx年下降5%。

2、提升妇幼卫生保健水平,确保母婴安全。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落实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依法开展助产技术准入、管理与指导,健全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提高住院分娩率,到20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70%,到20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产儿科建设,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到20xx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到12‰以内,20xx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到10‰以内;强力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和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常规工作;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加强妇幼卫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造就一支“医德高尚、业务精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专业化卫生人才队伍目标,切实解决卫生人才量少质弱、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

1、扩充卫生从业人员总量。一是为确保各类医务人员编制需求,县委编办要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省州规定动态调整增加医技人员编制,满足我县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的需求。二是畅通医技人员补充渠道,做到“有编即补”。三是通过阳光天使计划、招聘执业医师等方式引进紧缺人才。

2、提高卫生从业人员服务能力。依靠省民族地区卫生十年行动计划和“百千万康巴英才”工程,推进“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教育、强化培训、定向引进、对口帮扶、激励稳定”五大行动;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柔性流动,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加快卫生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引进一批有特长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高级人才,基本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趋于科学化的医学人才队伍,使卫生事业发展保持持久的活力和后劲。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1、严格医疗机构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设置规划做好医疗机构准入工作。认真开展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

2、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把好医疗技术准入关。加大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监督力度,各机构要严格按级别、类别规范开展医疗业务。

医疗卫生年度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卫生部门关于承担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培训、协作等任务,现结合我院及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贯彻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推荐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农村卫生建设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建立对口支援。

建立对口支援闾井、茶埠、西寨卫生院的工作制度,逐步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医务人员综合素质以及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建设,满足广大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三、支援内容。

1、提供服务: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安排,派出医务人员以挂职或下基层锻炼等方式在闾井、茶埠、西寨镇卫生院直接向当地农民提供医疗服务,或者在组织巡回医疗时作为必到服务点,也可根据乡镇卫生院的需求开展专家门诊、手术指导、专题讲座、查房、会诊等服务。

2、卫生管理:派出医务人员负责帮助帮扶卫生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管理规范,业务院长以及医务人办、护理部负责人定期到卫生院指导医疗护理质量管理,逐步提高卫生院的管理水平。

3、培训人员:派出人员要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指导。同时结合我院的中医专科特色,还定期派出骨伤科和康复科的专科技术人中员指导、帮助被帮扶卫生院逐步发展中医骨伤专科和康复科,开拓新业务、推广新技术,加强农村中医建设。

5、经费和设备支持;鉴于我院自身经济困难,只能提供很少的经费和设备支持,在我院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要是在人力资源一支援乡镇卫生院的建设。

监狱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论文摘要]在整个服刑人员民事权利体系中,人身权利备受关注,不仅因为其范围广泛、内容复杂,主要与服刑人员的生活现实密切相关,但由于其身份特殊,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明显窄于一般公民,本文主要从服刑人员享有的人身权利的特点、范围、缺损和救济等相关方面来分析,力求从务实的角度,展现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

自浙江省舟山市的郑雪梨提出通过人工授精为判决为死刑(并未生效)的丈夫实现生育权(宪法权利)以来,国内先后发生了多起有关服刑人员人身权利的争议,参与者遍及社会各个领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那么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有什么特点呢?其权利范围有多大及其怎样行使?我们应如何保障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呢?这是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需要探讨的问题。

1^v^服刑人员的人身权利的特点。

现在刑罚理论的折中主义(改造与惩罚相结合,传统的报应刑或教育刑理论在世界各国已经遭摒弃)已经得到各国的普遍接受,但是目前西方各国的刑事司法体制仍然是以促使罪犯早日复归社会为基础建立的,因此对于罪犯的人身权利仍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放纵现象,如一些北欧国家的^v^就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定期请来^v^居住,其理由是刑罚并未剥夺罪犯性生活的权利。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由于对罪犯的处遇过分“人道化”,赋予其过分的人身权利,造成北欧国家重新犯罪率普遍高达70%-90%。虽然不能说人道和教育刑理论必然导致罪犯自由过分宽泛,但是由于它逐渐背离刑罚的最初目的,因而必然由于过分从所谓的人道和教育出发关注罪犯个体,所以造成了对罪犯人身权利问题的处理出现了矫枉过正的趋势。只有正确了解了服刑人员人身权利的特点,才会尽量避免出现上述问题。众所周知,罪犯的人身权利是具有普遍性的,因为他们依然是公民,理应享有除被刑罚依法剥夺的自由以外的,一般公民所具有的人身权利,从国外立法来看,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指出:“宪法与美国的^v^之间并无铁壁隔耳。”从我国立法来看,《宪法》第33条、《民法通则》第10条、《^v^法》第7条等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是,服刑人员毕竟不是普通公民,他们由于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而受到刑罚处罚,而刑罚本身就意味着罪犯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因此这就决定了罪犯的人身权利在具有一般公民的人身权利的普遍性的同时,还具有它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罪犯享有的人身权利的范围与一般公民相比具有特殊性,二是罪犯在行使其应有的人身权利时,其行使内容和方式受到制约,与一般公民相比也具有特殊性。

服刑人员人身权利范围的特殊性。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因为这个的前提是错误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剥夺并不意味着法律就没有禁止。我们可以说,^v^本身就代表着“禁止”。在这里,^v^并不只是一个地理概念,它还代表着一个符号、一个范围。刑罚剥夺限制罪犯的人身权利本身就内在地包含在^v^范围内所剥夺和限制的一切活动。惩罚是最基本的,那么由惩罚所必然导致的痛苦也是最基本的。剥夺限制罪犯的自由是一个手段而非最终目的,他要通过一些中间环节使罪犯感受到痛苦,这些中间环节就包括着罪犯失去理所当然包含于刑罚剥夺限制罪犯的自由的范围之内,对于罪犯这些人身权利的剥夺限制本身就属于刑罚的固有惩罚范围之内,或者说,这就是罪犯享有人身权利范围的限度。

服刑人员行使人身权利方式的特殊性。

服刑人员因其犯罪行为而被判处刑罚,因此其部分人身权利被剥夺限制,而对于被剥夺限制的部分人身权利,^v^为了维持正常的监管秩序以及惩罚改造罪犯,在罪犯行使其合法人身权利时,对于其行使权利的方式也要进行一定的限制,“毫无疑问犯人的权利要求受到双重限制,一方面他们对别人干下坏事,这个事实限制了他们;另一方面^v^的行政管理要求严格约束行动,这个事实也限制了他们。”(见《美国矫正政策与实践》)。这种限制是必要的,是基于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建立良好的监管秩序而规定的,这种限制是一种法定的、理性的保护。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6~18岁或者18岁以上公民都可以在符合条件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v^内的服刑人员除了受到民法上类似的限制(年龄)外,其行使人身权利还要受一些特殊因素的限制。

行为自由的限制。

对于在^v^内的服刑人员来说,他们的行动被限制在^v^内,即使他们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可能亲自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一切人身权利。一般来说,罪犯亲自行使人身权利只能在^v^范围内进行,如果超出^v^活动的范围就应由其委托人代为行使。具体来说,罪犯的人身权、财产权等人身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行使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婚姻自、发明权、专利权等人格权和知识产权在^v^内罪犯本人可以自己行使。而对于其留置于^v^外社会上的财产所有权等物权、债权、继承权等,法律虽然同样赋予保护,但是罪犯一般只能委托人代为行使。人身权利的基本特点之一就是人身权利既可以由民事主体亲自实现,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实现。罪犯在^v^内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必然要通过委托人代为行使部分人身权利。制度产生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可以扩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范围,这正好可以弥补罪犯充分行使其人身权利时的不足。罪犯人身自由被限制的状态并不否定其应享有的人身权利,只是决定了相当一部分权利的行使要通过的形式进行。这也是刑罚对罪犯行使人身权利的方式的限制。

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虽然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罪犯行使其人身权利的前提,以财产权为例,按照法律规定,罪犯除了被附加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以外,其合法的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占有其合法财产或妨碍其自由处置其财产。另外,为了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对罪犯行使其财产权利的限制,《^v^法》第十八条规定:“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v^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第四十九条规定:“罪犯收受物品或钱款,应当经批准、检查。”

总之,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罪犯行使其人身权利的范围以及方式都做了一定的限制,这种限制有利于对罪犯的惩罚改造,也有利于保证^v^的正常秩序和安全,是必要的。

2我国立法中关于服刑人员人身权利的范围。

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尊重和保护人权庄严地写进了宪法,而司法部在2004年颁布了《^v^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将“罪犯”改称“服刑人员”,说明在我国进入人权时代时^v^并未脱节,保障罪犯人权已经成为重要的^v^工作。人身权利则是人权应有之意。服刑人员,即是共同意义上的在^v^服刑的服刑人员,其身份仍然是公民,这一认识就意味着,服刑人员必须存在一定的人身权利和与民事有关的一些利益,这些人身权利和利益,是服刑人员生存的保证和根据。但是,服刑人员由于负有履行一定的刑事强制义务,对于民法为一般公民设定的权利和相关的利益,需要经过刑事强制义务修正后,才能适用于服刑人员。那么,公民的人身权利及其相关利益的范围是什么呢?民法学者根据自身的认识有不同的见解,按照传统的成文法观点,主要有人身权、物权(德国民法典看法,我国采用的此概念)、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权以及继承权、会员权等,这些权利是权利集合,其又由很多下位权利组成。比如:人身权又可细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前者又可分为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由于我国政府历来非常注重对罪犯的人身权利的保护,在《中国改造罪犯的现状》白皮书中指出:“罪犯享有财产、继承等方面的人身权利。罪犯入狱前的合法财产,依然受到保护,罪犯有行使收益、处分的权利。罪犯依法享有继承权。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发明权、著作权,均受到法律保护。罪犯有提出离婚的权和不同意离婚的答辩权。”从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来看,罪犯享有的人身权利,只有少数几种被法律明文规定加以撤销或剥夺。主要包括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利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比如,因构成遗弃罪或虐待罪而被判处刑罚的罪犯,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其对被遗弃者或受虐待者的监护权。还有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罪犯因上述原因而犯罪的,不仅受到刑罚处罚还丧失其继承权;另外,目前我国的^v^部门仍在适用^v^1982年2月18日下发的《^v^、^v^队管教工作细则》对于在押罪犯服刑期间的部分人身权利,如结婚权、著作权等,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文剥夺或限制罪犯的人身权利的内容并不多见,可以说,至少在国家立法的层次上,我国的罪犯享有的人身权利具有广泛性。

3我国服刑人员人身权利的缺损和救济。

如前所述,服刑人员在立法上享有的人身权利是比较广泛的,由于篇幅的关系,我们不可能一一列举加以详谈,在这里,本人就从最基本的几个方面入手。谈谈在司法实践中,最热点的几个具体的权利及其救济。对监管管理人员和对罪犯的调查结果显示,现实生活中罪犯人身权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损。罪犯人身权缺损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罪犯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丧失了社会的同情,社会上普遍认为,罪犯应该承受比其他人更多的肉体痛苦。二是从罪犯本身来说,在其经受了犯罪追诉与刑事审判以后,自信心往往受到极大挫伤,权利意识明显下降。三是罪犯权利的内容有一部分是处于不定状态的,有些权利的享有是附条件的,有时取决于对特殊义务的履行。比如,在狱内违纪违规会受到相应的禁闭处罚,或造成管束升级,使其进入严管状态,其人身强制程度明显加重。

服刑人员健康权的问题。

存在超时、超体力劳动的现象。

《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7条规定:“^v^劳动不得具有折磨性质,服刑囚犯都必须工作,但以医官断定其身心俱宜为限。”第75条规定:“囚犯每日及每周最高工作时数由法律或行政规则规定,但应考虑到当地有关雇用自由工人的规则或习惯。”我国《^v^法》第71条规定:“^v^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罪犯有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司法部t995年制定了《关于罪犯劳动工时的规定》,对罪犯劳动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罪犯劳动时间应为6天,每天劳动8小时;^v^除了保证罪犯每周休息一天外,在元旦、春节等按照相关规定安排休假;^v^生产部门要延长劳动时间,必须提前拟订加班计划,经^v^狱政等管理部门审核,得到^v^长批准方可实施,事后安排罪犯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根据延长罪犯劳动时间的长短,支付一定数量的加班费。总体说来,我国^v^中,罪犯劳动时间多数不超过8小时,但也有例外。因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导致了国家拨给^v^的经费不太充足。^v^想要解决经费不足的困境,必须自力更生,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以监养监”的政策,使得某些^v^的工作重心产生了偏离,对罪犯的劳动时间没有按照规定来执行,对罪犯的劳动定额规定偏高,以各种名义延长罪犯的劳动时间。

重病罪犯、精神病人罪犯不能完全得到有效医疗。

《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12条规定:“每一监所最少应有一位合格医官,他应有若干精神病学知识。医务室应与社区或国家一般行政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其中应有精神病部门,以便诊断精神失常状况,适当时并予以治疗;需要专科治疗的囚犯,应当转往专门院所或平民医院,如监所有医院的设备,其设备、陈设、药品供应都应符合患病囚犯的医药照顾和治疗的需要,并应当有曾受适当训练的工作人员。”很多国家通过设置医疗^v^来关押患有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罪犯。设置医疗^v^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罪犯的有效、及时治疗;对于解决^v^中的医疗设施不足、医疗技术匮乏和医务人员缺乏的困难;对于对患病罪犯的有效监管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我国目前没有设置医疗^v^,使患病罪犯的治疗、监管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保外就医是监禁刑社会化的一种行刑方式。在我国保外就医主要是根据罪犯的受刑能力所采取的刑罚变通做法。保外就医的适用对象适用于患有严重疾病的有期徒刑罪犯和拘役罪犯。但在实践中,保外就医程序设计不合理,不便操作。《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可以保外就医。1990年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v^联合颁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将保外就医的法定条件确定为: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中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对以上保外就医的规定没有与之相配套的执行程序。^v^和^v^门基于对社会安全的考虑,对保外就医的适用非常谨慎,因此程序运作有时在半年以上,以致患病罪犯贻误救治。我国^v^法律制度中应增加对服刑人员就寝床位的规定,明确规定服刑人员监舍卫生设施标准,系统地规定^v^医生的职责,建立^v^的精神病医生制度。

服刑人员结婚权的问题。

在以前,^v^门是不允许服刑犯人结婚的。1982年,^v^颁布的《^v^^v^队管教工作细则》规定:“犯人在关押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期间,不准结婚。”这也是我国历来的法律法规中对未婚服刑人员结婚作出的禁止性规定。但是,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以及2003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都没有禁止服刑人员结婚的规定。2003年2月19日,^v^向甘肃省公安厅下发了公监管[2003]28号文件,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结婚是公民的一项人身权利,监所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如申请结婚,应当允许其办理结婚手续,但应保证监管安全。具体事宜由当地民政部门办理。这一文件的出台,修正了^v^1982年的规定,由反对服刑人员结婚变为同意部分服刑人员结婚。民政部2004年3月29日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上述两份法律文件都明确规定了服刑人员有结婚的权利,但是服刑人员结婚有其特殊性:首先,服刑人员结婚权的不完整性。服刑人员在履行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后,仍然要回到^v^,不能和普通公民那样举行结婚仪式、与其配偶同居和生育等。有的^v^现行的“特优会见”不是服刑人员结婚后必然可以享受的待遇。当然目前服刑人员提出结婚申请的主要有为未婚生子女入学考虑、监所外的女方强烈要求结婚两种情况。其次,服刑人员结婚的非自主性。服刑人员结婚要事先向^v^申请,只有通过^v^的审查并由^v^作出专门安排后,服刑人员才能参加结婚登记。最后,服刑人员结婚的有条件性。服刑人员结婚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服刑人员出监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的。只有在确定服刑人员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害性很小的前提下,才可能允许服刑人员出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实践中有这样的问题,作为服刑人员,人身自由依法被剥夺,他们履行登记结婚以及履行婚姻义务或实现婚姻权利,在客观上已无法通过自己的行为去实现,要实现这一权利,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要为服刑人员结婚登记提供便利,到犯人监管场所现场办公。但从行政程序上讲,这种特殊照顾并不是民政部门的义务范围。同样,此前已有的监管人员陪同服刑人员去登记结婚,但监管方也并无这一义务。为方便服刑人员实现结婚权,可以考虑出台更加“人性化”的措施,比如日本的服刑人员提出结婚申请后可以委托登记,不必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我们认为,解决服刑人员结婚难题的对策之一就是改革婚姻登记办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登记结婚。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如果允许服刑人员委托登记结婚的话,必须修改《婚姻法》,而对于修改《婚姻法》这样的基本法律,不论在法律修改程序上还是在具体内容上无疑是一件难事。因此,巫昌祯教授建议,服刑人员结婚的程序如结婚登记等事项的具体操作,应当由^v^管理机关与民政部门协调后,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让服刑人员可以更快地回归社会。如果在对待服刑人员结婚问题上,有关部门能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保障那些想结婚的服刑人员实现自己的权利,对于更好地改造罪犯,使他们将来很快地融入社会,无疑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服刑人员同居权的问题。

前几年,我国不少^v^推出了“特优会见”、“亲情会见”、“夫妻房”等“特殊政策”或“优惠待遇”来满足服刑人员及其配偶的同居需要,以稳定和巩固服刑人员的婚姻和家庭。可是当具体操作时出现一些违法犯罪、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以及“钱权交易”的腐败现象,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和媒体的炒作时,有些^v^就停止了“特优会见”。反对的人认为,同居权是否可看做是犯人的权利。如果是犯人的权利,同居权就应该平等地赋予给每一位服刑的犯人。但前提必须是平等的,同居权不能专属于某些犯人,不能成为极少数人的“特权”。然而,这样的“权利”对于在押犯来说,却有违刑罚的目的。徒刑类刑罚是以通过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来实现的。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在押犯一定不能享有“同居会见权”,但作为在押犯,他已经失去了行使“与配偶同居权”的可能。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人身自由都没有了,还谈何同居权?另外,^v^为服刑人员提供与配偶“同居”方便的权利没有法律依据;^v^如何挑选允许与配偶同居的服刑人员;根据法律,怀孕的女性服刑人员不能在^v^中服刑,女犯跟配偶同居,如果怀孕了怎么办。赞成的人认为,对已婚犯人要求感情和生理交流的权利,法律没有权利剥夺。按照现代司法理念,一个人因自己违法被关进^v^,他只是法律意义上的“罪人”,因而,除了法律规定必须强制剥夺的那一部分权利之外,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情感交流,生理需要,是不能被剥夺的,相反,由于服刑人员所处的特殊环境,他们的基本权利在某些方面更应该得到理解、同情和尊重。我们认为,服刑人员服刑期间与其配偶的同居权虽然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事实上法律并未剥夺服刑人员的同居权。司法部应尽快制定明确具体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各省^v^管理局及各个^v^都要制定相应的操作性规定或制度,把“特优会见”措施规范化、制度化,明确服刑人员能够与配偶同居的条件、要求、纪律和费用,把握好“遴选”机制,并且作为“狱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接受全体服刑人员和社会的监督。为了避免女犯因同居导致怀孕进而逃避法律制裁,^v^可以要求获得同居会见的女犯签订有关协议,保证其在同居会见期间避免怀孕。在思想上统一、理论上成熟以及实践中不断完善后,有必要在《^v^法》中确认“特优会见”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从而有利于保障服刑人员的“同居权”。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净化医疗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医疗卫生扶贫工作计划

通过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强管理。通过三年的建设发展和对口支援,使受援医院的`管理水平、学科建设、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并持续改进和提高。

(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每次需要向受援卫生院派遣3名支援人员,原则上以中级职称为主,根据当地卫生院特色,驻守受援医院开展临床诊疗、教学培训、重点学科建设等技术援助活动。

(二)根据受援地区需求,支援医院不定期派出专家到受援医院进行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手术示教、危重病例抢救等。

(三)与受援医院建立疑难重症会诊、转诊绿色通道,免费接收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到支援医院接受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或进修学习。

(四)按照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帮助受援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一)在确保支援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医务人员3个月轮换一次,中途不可换人。轮换人员于各季度首个周一为交接日。为合理搭配资源,医院将各个科室下乡进行了排序,希望各科室严格按照顺序派遣人员完成下乡任务。

(二)如科室有人员进修、休假或者其他因素导致不能下乡的情况,可提前向医务部申请后延。由医务部核实情况后决定该科室是自动后延还是调至最后一批。在所有科室轮转完成前每个科室只可申请后延一次。

(三)如有个别医务人员涉及到晋升职称需要下乡的,可向医务部提出申请,由医务部和申请人及下批下乡科室沟通后优先安排需要晋升人员下乡。

(四)凡是由意外事件导致下乡顺序或人员改变的,由医务部在本月的质控动态上进行公布,请各科室留意质控动态以便及时安排本科下乡工作。

(五)支援人员派驻期间由受援医院统一管理,并参与受援医院的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参与当地义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六)所有下乡人员在下乡期间不担负本科任何工作,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从下乡单位调回,如有特殊原因,由科室主任或个人向医务部提出申请,医务部上报领导审批后再行决定。一旦发现科室擅自将下乡人员调回科室工作,或个人无故回科工作的将给予下乡个人及科室每工作日40元的处罚。

(七)下乡人员需要请假并低于3天的,先向受援医院负责人请假,待批准后电话通知医务部备案;需请假3天以上的待受援医院负责人批准后,书面向医务部主任说明原因。

(一)所有派遣人员在下乡期间除日常工作外,必须完成其教学、查房、考勤等考核任务。(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教学任务每两周一次,授课时间严格按照两周一次进行,下乡结束时授课低于四次者,或每次授课时间间隔低于一周者均视为不合格;查房任务每周一次,下乡结束时查房低于8次者视为不合格;所有派遣人员在下乡期间必须每天填写考勤表,简单记录当日工作情况,考勤率低于80%视为不合格。

(三)以上三项考核一项未完成扣除一个月的下乡补助;两项任务未完成的扣除两月下乡补助,并通知受援医院不予给其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三项任务均未完成的,扣除两月下乡补助,不予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安排其重新下乡进行考核并对其所在科室进行500元的处罚。

(四)在下乡期间,下乡人员的每月考勤将由医务部上报,拿院平均奖。下乡结束后(或下乡结束前一周)将任务考核表及下乡总结交至医务部,由医务部审核完成后给予下乡补助,并通知当地卫生院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

(五)前往xx下乡的个人补助按照每月22天,每天20元,共三个月进行发放。

(六)凡是派遣人员下乡的科室医院将给予每科每人1000元的科室奖励,并与年终绩效挂钩。无特殊原因拒不派遣下乡人员的科室将给予每科20xx元的处罚。

监狱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它是山西省关押重刑犯的^v^之一,原判死缓和无期徒刑的重刑犯占罪犯总数的80%以上。然而近几年来,却有一些正值壮年、身体健康的罪犯堂而皇之、名正言顺地走出了^v^的重重壁垒。

2004年5月,一封举报信揭开了这其中的惊人黑幕――。

全国一号案件:

^v^风暴骤起震荡山西。

2004年5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开展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中,关于山西临汾^v^干警违法办理保外就医的举报材料像雪片一样飞到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转来了相同内容的材料。举报的内容非常明确:以临汾^v^的政委、党委书记王勇民为首的干警收受贿赂,将没有疾病的原判死缓、无期徒刑的罪犯保外就医。

举报材料中反映的情况,引起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的高度重视,该处决定利用专项检查之机,对临汾^v^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全面复查,秘密收集证据,寻找案件突破口。

6月21日,由省人民检察院监所处组成的初查小组,以指导“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工作的名义进驻临汾^v^,调取了该^v^2002年以来全部保外就医罪犯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查。经过5天通宵达旦的紧张工作,发现了诸多疑点,初查小组当即封存了相关档案资料。

6月27日,在初查小组的严密组织和全程监控下,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和临汾^v^联合对8名曾被保外就医的罪犯的疾病进行了异地复检,结果令人十分震惊:在8名罪犯中有5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其中两人竟然没有任何疾病――罪犯张勇,35岁,原判死缓,2003年1月以肝硬化(失代偿期)被保外一年,2003年12月以同样的疾病被续保一年,经复检仅为高血脂,无任何保外疾病;罪犯高喜生,26岁,原判死缓,2003年1月以肝肾综合症被保外一年,经复检无任何疾病。

罪犯的复检结果和侦查工作的初查结果,暴露出临汾^v^在罪犯保外就医工作中存在着大量的违法犯罪事实。7月30日,鉴于该案有犯罪事实存在,犯罪嫌疑人尚无确定的情况,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领导批准,监所检察处果断以事立案进行侦查,并从全省监所检察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了“7・30”专案组。

专案组确定了“通过审讯、调查,获取涉案干警犯罪证据”的侦查思路和“围绕^v^医务部门、狱政部门和分管领导三个环节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方向,制定了具体的侦查计划,在对5名为罪犯违法保外就医的^v^干警、医务人员和6名与案件有关的服刑人员异地秘密关押后,侦查工作全面展开。案件首先在罪犯的亲属和服刑人员陈某、吕某身上打开了缺口,证实了他们曾向临汾^v^政委王勇民、监区医院院长申小红及其前任张伟、狱政科科长赵卫东、山西省109医院医务科主任闫宝山等人送礼行贿的事实。涉嫌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嫌疑人浮出了水面。

接着,通过对保外就医罪犯原始病历的司法鉴定、大量书证物证的收集固定和犯罪嫌疑人的突破,王勇民、申小红、赵卫东、张伟、闫宝山收受贿赂后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为张勇、高喜生等6名罪犯办理保外就医的犯罪事实大白于天下。

至此,山西省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v^干警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违法为不符合条件的罪犯办理保外就医的犯罪窝案全线告破。此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中的一号案件。

当代天方夜谭:

健康重刑犯制造保外就医“奇迹”

张勇,祖籍山西霍州,1993年因盗窃罪被北京市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后改为无期徒刑。

几年的^v^生活,张勇已度日如年,一想到还要在铁窗下度过漫漫余生,他更是痛不欲生。张勇知道要走出高墙的唯一办法就是保外就医,但他当时只有20多岁,又没有任何疾病,这种想法无异于天方夜谭,但他和他的家人却决心不择一切手段创造人间“奇迹”。他们运作的第一步是在1999年通过关系把张勇从北京二监调到了临汾^v^,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办理保外就医。

调到临汾^v^后不久,张勇就求之若渴地打听别人“获保”的成功秘诀,并请手眼通天、和临汾^v^的很多领导关系非同一般的“大油”吕有来指点迷津。吕有来虽然觉得他这是异想天开,还是给他出谋划策,让他在狱政部门、监区医院和分管保外就医的副政委王勇民身上“下工夫”。

计划分内外两步,同时进行。张勇负责“内部”,要做的工作是装病和买通狱政科科长赵卫东。运作的任务是疏通关系、打通关节,和张勇里应外合。见过大世面、能说会道的二姐夫杨某某和三姐张某某受命担当此任。

不久,杨某某通过他在临汾的战友和时任临汾^v^副政委的王勇民拉上了关系。2000年年初,杨某某和张某某在临汾市区的一家高档酒店宴请了王勇民全家。在推杯换盏、酒酣耳热之时,张某某小心地投石问路:小弟张勇患有重病,是否能办理保外就医?见王勇民笑而不答,杨某某不失时机地送上了5000元的“见面礼”。

此后,杨某某和张某某成了王勇民家的常客,请客吃饭、赠送礼物这些老套路在王勇民身上很见效果,杨某某随便地称王勇民为“老王”,张某某和王勇民的妻子更是“亲如姐妹”。从2000年10月到2004年1月间,杨某某先后以向王勇民的女儿考上大学表示祝贺、向王勇民在保定学习表示心意等方式,送给王勇民15000元。

为了攻下时任临汾^v^监区医院院长张伟这个山头,张某某除了请张伟夫妻吃饭外,还在2000年11月亲自背着一个消毒柜送到张伟家中,令张伟一家大为感动。临走时,张某某还把5000元放在张伟家的茶几上。

接着,张某某又大展金钱外交才能,通过闫某认识了临汾市人民医院的护士长田某,通过请客送礼,临汾医院的一些大夫也跟着她的指挥棒跳起了“华尔兹”。

而在高墙内的张勇也是积极行动,2000年6、7月间,吕有来把他作为“在北京的哥们”介绍给了狱政科科长赵卫东,张勇在连声说“希望您多多关照”的时候,悄悄把一张3000元的存折塞到了赵卫东的手中。

2000年9月,张勇突然“病情严重”,住进了监区医院。在医院里他偷偷服用了其“干姐”田某(即上文提到的护士长)送来的“专用药品”,之后脸色变得蜡黄,还伴有轻微浮肿的症状。张勇的装病使得这场戏演得越来越逼真。

钱送到了,接下来就该收钱的人“^v^”了……。

神话变成现实:

^v^干警敢把重刑犯送出高墙。

2000年10月,在时任分管副政委王勇民的明确授意下,张勇被张伟“特别关照”地送到临汾市人民医院进行保外就医的疾病鉴定,无奈一纸“轻度脂肪肝”的诊断结论给了这些“热心人”当头一棒。张伟向王勇民汇报后王勇民指示:过几天再去查一查。但第二次检查的结果仍不“尽如人意”。

关键时刻,张某某出面宴请张伟了,席间张伟告诉张某某:必须达到“肝硬化失代偿期”才能保外就医。

有了张伟的热心指点,张某某茅塞顿开,在她和田某的一番“运筹帷幄”下,临汾市人民医院在对张勇第三次鉴定时开出了张勇“肝硬化并腹水、胸水”的诊断意见书,这样,张勇的“病情”便在一个月内由“轻度脂肪肝”成功地“恶化”成了“肝硬化并胸水、腹水”。

此后王勇民授意张伟尽快提出张勇的保外就医申请。2000年11月20日,张伟主持召开会议通过了临汾^v^监区医院关于张勇保外就医的合议,为了弥补张勇不符合保外就医刑期条件的不足,张伟指使他人伪造了张勇病危的虚假材料,为张勇下发了“随时有生命危险”的病危通知书。

2000年11月22日,王勇民主持召开了张勇保外就医合议会,会上参会人员心照不宣。在明知张勇不符合保外的条件下,由王勇民决定,通过了张勇的保外就医并呈报山西省^v^管理局。山西省^v^管理局审查后未予批准,并要求带张勇到山西省109医院进行复查鉴定。

一听说张勇的呈报被“打”了下来,而且要到109医院重新鉴定,杨某某急忙来找张伟,张伟急人之所急,立即给他的大学同学、109医院医务科主任闫宝山打电话,“我有一个朋友要到你那里鉴定,你给关照一下”。杨某某则火速赶到太原,在闫宝山的办公室里送给了闫1万元。

2001年1月3日,张勇到109医院进行疾病鉴定。在特诊科与传染科会诊后做出的病情结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闫宝山于2001年1月21日组织召开了张勇的疾病鉴定会,安排已经退休并且不具备鉴定资格的人员参加会议。在与会人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闫宝山伪造了两名鉴定医生的签名,为张勇出具了符合保外就医疾病的诊断建议书。

2001年2月26日,王勇民指示赵卫东:张勇的保外就医不用合议了,直接上报省^v^管理局,并在张勇保外就医呈报审批表上亲笔签署了“经合议,同意保外就医一年”的意见。张伟在明知张勇的刑期条件和疾病条件均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且未经合议的情况下,签字同意了这一呈报意见。山西省^v^管理局审查后,以条件不符再次退回。

2001年11月,已升任临汾^v^政委的王勇民,在明知张勇的刑期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安排时任临汾^v^监区医院院长的申小红和赵卫东重新呈报张勇的保外就医。申小红即安排监区医院大夫闫某填写了张勇的保外就医审批表。赵卫东在明知张勇的刑期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且无新的疾病鉴定资料的情况下,提交^v^于2001年11月15日召开了张勇保外就医合议会,之后张勇的保外就医第三次被呈报到山西省^v^管理局,仍被以刑期条件不符退回。

2002年11月14日,在没有张勇任何病历资料的情况下,在政委王勇民的再次催促下,临汾^v^开会合议了张勇的保外就医。申小红在明知张勇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在会上明确提出张勇的病情符合保外就医第五条。赵卫东在心知肚明的情况下签字同意了合议结果,使合议通过了张勇的保外就医。2002年12月25日,申小红安排闫某依据时任临汾^v^检察室主任张某拿来的未经合议的一份由临汾市人民医院于2002年12月4日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填写了张勇的保外就医审批表,向山西省^v^管理局作了呈报。2003年1月15日张勇被批准保外就医一年。

就这样,在王勇民、申小红、赵卫东、张伟、闫宝山锲而不舍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两年时间,前后四次呈报,“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张勇终于气宇轩昂地迈出了临汾^v^的大门。

闹剧不停上演:

保外就医权力成为狱警的“摇钱树”

保外就医是一种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取保在监所外医治的一种临时性措施。保外就医的适用,有非常严格的手续规定: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在临汾^v^,提请和呈报保外就医的权力被任意“出租”,成为^v^腐败的一大资源。当^v^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的时候,他们就会耐不住清贫、守不住防线,金钱、人情就成了他们与服刑罪犯之间的剂,他们“靠山吃山”,将眼睛盯住罪犯,将贪婪的手伸了出来。

于是,上到^v^政委,下到监区医院院长,在金钱和人情的驱使下,不惜违反规定、放弃原则、失职渎职,为重刑犯逃脱监管而亲自奔走呼号,他们配合之默契,手段之大胆,堪称奇迹。

“左手拇指骨折畸形愈合、功能障碍”的原判死缓的罪犯杨高峰,被夸大升级成了“左手功能基本失去”,1994年被批准保外就医一年。从1996年1月到2000年3月,在随后的五次续保中,杨高峰也是一路畅通无阻。

原判死缓的罪犯高喜生在临汾^v^是公认的腰包鼓、关系广的人物,在他的号子里,摆放着影碟机和饮水机,可谓是渴了就喝、烦了就看,好不悠哉!无任何疾病的高喜生被申小红安排患上了“肝肾综合症”,而在合议会议上赵卫东更是故意歪曲事实,将当时已满26岁的高喜生说成是少年犯,2003年1月,高喜生被批准保外一年。

2003年12月,原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张鹏经109医院诊断,结论为“早期肝硬化”,在合议会上,赵卫东、申小红明知109医院的这一诊断建议书是张鹏疾病的最新诊断证明,且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仍故意隐瞒事实,采用2003年11月28日临汾市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通过了对张鹏的保外就医并呈报省^v^管理局。2004年4月,张鹏被保外就医后脱逃在外,至今未被抓获。

在临汾^v^,某些来头大的犯人私下里被称为“关系犯”,因贪污罪被判14年有期徒刑的张明德就是这样的“关系犯”。王勇民受人之托,安排申小红关照张的保外就医。2001年7月,张明德在临汾市人民医院的诊断结果是“肥厚性心肌病”,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但申小红安排田某在未带张明德到医院检查的情况下,找到给张看病的医生,在原来的诊断书上加上“心功能二级,老年性肺气肿”两句,并让田某在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表时,捏造事实,夸大张明德的病情为“有心脏病无法活动,生活自理困难”。同年9月,张明德被批准保外就医一年。

2005年9月21日,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勇民、申小红、赵卫东、张伟、闫宝山暂予监外执行案、受贿案。

10月24日,原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法以暂予监外执行罪、分别判处王勇民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申小红有期徒刑五年,赵卫东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张伟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闫宝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2月30日,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述判刑人员的上诉,维持原判。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xx年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xx区卫生计生工作思路是:围绕区委区政府“123456”的战略部署,遵照《xx年xx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突出创新驱动,狠抓改革攻坚,重在落实推进。全年重点抓好七大工程,完成好“十二五”规划目标,谋划好“十三五”发展任务,进一步提升龙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水平,夯实建设龙岗“健康之区”的基石。

通过对卫生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和提升,建设一批重大医疗基建项目;科学规划布局,多方争取卫生资源;创新机制路径,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与效益,加快提升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与资源配置水平,实现医疗卫生资源增量提质。重点做好以下19项工作。

(一)加大政府投入,对卫生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和提升,着重加快一批重大医疗基建项目,包括:

1.完成区三院(原横岗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地下室工程。(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推进区骨科医院新建工程,完成区骨科医院新建工程的施工招标。(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区中医院增开病床150张。(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4.区人民医院门诊楼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5.推进龙岗中心医院内儿科楼修缮工程,完成施工招标。

6.完成区四院(原南湾人民医院)原址重建工程设计招标和过渡用房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7.启动区二院(原布吉人民医院)业务用房改造立项。

8.启动区中医院特需病房(国际部)改造。

9.推动坪地医院二期用地整备工作。

10.开展区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病人日间照料中心前期工作。

(二)科学规划布局,多方争取卫生资源。

11.加大对医疗设备的投入,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更新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区政府民生实事)。

12.结合区政府及市卫计委要求,完成《xx区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13.积极向市卫计委争取将在坂田片区规划的原市肿瘤医院调整为综合医院,力争改变坂田片区无规划公立综合性医院的局面。

14.加大引入社会办医力度,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提请区政府出台《xx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医院的指导意见》。

(三)创新机制路径,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与效益。

15.建成覆盖医院、社康和公共卫生机构的区域卫生信息化系统,实现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社康中心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16.全面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全区二级以上医院预约放号量超150万,预约服务量超30万人次,预约率达20%以上。(区政府民生实事)。

17.稳步推开“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新增区人民医院和坪地人民医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区政府民生实事)。

18.联合区政府采购中心,加强设备采购资源统筹;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设备采购的事前评估、规范采购与事后跟踪问效。

19.探索在龙岗中心医院建设区影像集中阅片中心,解决基层医院阅片人员缺乏问题,提高阅片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打造国际医疗中心”的.战略部署,以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建设为抓手,以ppp模式为驱动,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端医疗服务资源,积极建设名医(名科)、名院、名诊所,提升高端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7项工作。

20.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大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1.积极推进康奈尔大学、纽约长老会医院、莱蒙顺泽集团利用计生服务中心大楼举办国际医疗中心项目,探索建立高端影像中心、开办国际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年内试运营。(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2.与南方医院签订“南方医院深圳消化病诊疗中心”合作协议并推进建设。

23.积极推进伯明翰大学、皇家伊丽莎白医院、广州裕恒公司与中心医院合作项目,力争签订合作协议。

24.力争龙岗中心医院耳鼻咽喉科医院加挂xx市耳鼻咽喉科医院牌子;推动与香港大学牙学院合作。

25.推进区中医院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合作深化;力争将区中医院纳入广州中医药大学与墨尔本大学生命健康学院深圳特色学院体系内;在区中医院设立院士工作站。

26.推进区妇幼保健院与华大基因联合建设华大基因深圳临床医学检测中心、杨焕明院士工作站、转化医学中心及xx市医学重点实验室。

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平台,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为核心,大力开展医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优势学科群体,着力构筑“医学高地”,为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重点做好以下8项工作。

(一)统筹规划,推进医学学科科学布局、错位发展、形成梯次,将xx年打造为我区医疗卫生“学科建设年”。

27.推进各医院创等级医院、教学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工作。

28.借助市级重点学科开展结对共建、学科植入,建设与区内20个专科的学科联盟。(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9.加强重点培育学科(实验室)、特色学科建设,开展区级医学学科评估,遴选重点培育学科(实验室)和区级特色学科,局、院两级设立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给予重点资助。

30.广泛开展科研协作项目,力争课题、基金、成果数进一步提升。

31.出台《xx区医学重点学科五年建设规划》、《xx区卫生系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打造一支精干的学科带头人队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32.出台《xx区公立医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选拔任用考核指导意见》,严格对科室主任的任职条件、业绩考核要求;完成各医院学科评估与科室主任换届。

33.出台《xx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才办法》,采用成立名医工作室等形式多渠道柔性引才,吸引一批省市级名医、高层次人才加盟领衔,培养学科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积极引进高端、高层次和中青年技术骨干。

34.委托复旦大学举办第二期“xx区医学学科管理提高班”(培养不少于100名学科带头人及职能科室管理骨干的后备人才)。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夯实网底,积极创新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力求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础医疗服务,筑牢人民群众的“健康屏障”。重点做好以下14项工作。

35.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在社康中心的应用。(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6.做好急救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急救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7.做好疾控工作,进一步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8.落实社区老年人卫生保健优待政策,社康中心为户籍和持有居住证的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体检。(区政府民生实事)。

39.落实医院专家定期下社康坐诊工作,提升社康中心诊疗水平。(市、区政府民生实事)。

40.提高社区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覆盖面,xx年增加25家(累计建成58家),提供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测量,做到疾病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区政府民生实事)。

41.进一步理顺局机关与区社管中心之间、区社管中心与举办医院之间的管理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社康管理机制。

42.继续推进社康中心标准化建设,抓好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项目市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的落实。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1、各医疗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

2、加强院内科室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

3、要求一定要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为患者提供清洁卫生的医疗环境。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同时定期做安全检查,积极整改落实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提高安全工作。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药品实行零差价,真正使老百姓少花钱、看好病,大病不出县。

20xx年,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的意识、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注入新活力。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以三级中医院为标准,继续实施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在认真贯彻基本医疗制度,基本诊疗规范、常规和标准的前提下,重点加强医疗质量、病历书写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获得新突破,综合实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大增强,使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环境取得大提高。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计划的内容远比形式来的重要。不需要华丽的词藻,简单、清楚、可操作是工作计划要达到的基本要求。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医疗卫生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喜欢!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1、切实抓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努力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促进学生。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用心开展传染病的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抓好学校卫生工作。

3、大力开展好常见病的防治工作,促使学生健康的成长。

三、落实措施:

1、坚持卫生检查制度,每一天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继续贯彻落实“三个一”措施,即“一日三次巡查(环境卫生),一周一次大检查,一月一次评比,使我校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2、各办公室要经常持续卫生清洁,每一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包括卫生包干区)。

3、抓好学生的卫生常识保健与宣传教育,用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保证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行为构成率达100%以上。用心宣传卫生知识,及时表扬卫生工作中的好人好事。提高学生的卫生安全意识。学生的学习活动主要是透过课堂进行的。因此,课堂教学中的卫生保健(主要是指学生的用脑和用眼卫生)工作在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校医要督促教师注意学生用脑和用眼卫生,不要拖堂,每一天坚持两次做好眼睛保健操,要求穴位准确,抓好质量,加大检查力度。

4、做好春季传染病宣传预防工作。个性对师生突发事件做好妥善处理,如有需要及时送医院治疗。

四、具体要求:

环境卫生:

(一)教室内外卫生。

1、教室及相应走廊地面持续整洁,无纸屑、无杂物。

2、课桌椅排放整齐,学生外出上课或活动,椅子要塞至课桌下方,课桌上无东西,课桌内学习用品摆放有序。

3、各班教室内及走廊墙上宣传字画表面无明显积尘,阳台栏杆及内侧表面无鞋印、球印、无积尘。

(二)办公室以及各专用教室内外卫生:

1、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杂物。

2、办公室内桌椅整齐,离开办公室时,办公桌上教师用品和学生的作业本摆放整齐。

3、物品柜上无积尘,无杂物。

4、卫生工具摆放有序,垃圾袋装化,并天天清理。

学生个人卫生:

严格要求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每:每一天洗脸、脖子、耳朵,每一天洗脚,每一天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六勤:勤换内衣,勤剪指甲,勤洗发,勤洗澡,勤洗手,勤刷鞋。

眼保健操:

1、听准音乐,按时作操。

2、坐姿端正,穴位准确。

一、定点医院的医保管理人员培训。

找准加强定点医院管理的切入点,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确定一名院领导分管医保工作,充分发挥其纽带和桥梁作用,不断完善费用管理与结算方式.实行年度考评和平时稽查制度,不断促进定点医院的优质服务和规范管理。

二、是搭建医保网络平台。

20__年4月1日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全县正式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目前为止参保率达50%,参保人数达38275人,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37900人的101%,征收基金99.5万元。到现在的医保网络系统不断完善,及时建立医保病人的就医情况、治疗情况、费用控制情况等,增强了动态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及医保部门的管理。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为了加强“两定”管理,与21家定点医院,57家药店签定了服务协议,并不断完善协议,细化量化协议内容。但是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追求利益化,对医保费用控制要求抵触较大,所以导致费用增长过快,关于定点医院费用增长过快的管理措施:

一是要严格管理,确保医保费用收支平衡。

对入院、住院、转院、费用结算、审核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核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严格医保基金支付的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基金的安全使用。

二是要深化、强化医保定点医院准入制度。

扩大总量,优化结构,促进充分竞争,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选择,以协议为依据,规范医疗服务和管理。建立更加合理的费用分担机制,调整和完善医保结算管理办法,改变医保为第三方买单而产生的医患均追求利益化的问题。

三是要完善社区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单位建设。

引导患者增加社区医疗、基层医保的利用率。将社区医疗服务纳入医疗保险的首诊,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分流大型医疗机构的小病就诊压力,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降低和减少医疗费用。

四是要建立预警机制。

改变“被动、滞后”的管理水平,构建和完善网络监督系统,以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式实施动态全程监控.同时加大到定点医院病房巡查的工作力度,对疑点费用和高费进行现场审核分析,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规范医疗行为。

五是要加大宣传和社会监督。

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免费发放宣传手册到参保群众手中,让社会各界了解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让参保人员了解医保的各项政策和就医规定,强化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让病人也成为医院的监督者。同时定期对各定点医院进行稽核审核,并把结果公布社会,强调“诚信医疗”,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举报投诉,拓宽社会监督的渠道,做到以上这些,才能更加有效地控制医保费用。

1、加强医疗质量建设。

以三级中医院为标准,继续实施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在认真贯彻基本医疗制度,基本诊疗规范、常规和标准的前提下,重点加强医疗质量、病历书写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获得新突破,综合实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大增强,使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环境取得大提高。

2、加强重点学科建设。

抓好学科配套设置和学科建设规划,以骨伤科、心病科、脑病科、肛肠科为龙头,带动全院学科快速发展,并积极申报省市级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医院核心竞争力,推进医院医疗水平取得新发展。

3、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

有计划地培养引进人才,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使中医适宜技术在临床尽快展开,拓宽服务领域,带动医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提高运营效率,加快医院发展。

积极抓好开源节流,严格控制运行成本,并努力争取国家项目建设资助,保障医院快速发展;完善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完善信息化,加强电子病历建设,提高全院人员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服务。

5、优化医院服务,办群众满意医院。

加强医德医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改善医患关系,为患者提供廉洁、高效、便捷的服务模式;加强新农合管理,完善报免程序,强化环节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合理使用,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实行惠民工程,继续开展扶贫病房,发放“扶贫优惠卡”,对贫困患者进行“一减四免”,缓解看病贵问题。

6、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药品实行零差价,真正使老百姓少花钱、看好病,大病不出县。

20__年,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的意识、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注入新活力。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教委、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精神,切实搞好学校卫生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状况,制订以下计划:

一、完善管理机制,突出管理职能。

成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政教处、大队部、负责卫生线老师及总务科有关人员等发挥主要职能。定期召开卫生工作会议,进一步搞好学校卫生工作。

二、主要工作。

1、制订并落实卫生工作计划、健康教育计划、学校防近措施、《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等。

2、透过多种形式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电视台、国旗下讲话、班队活动课等阵地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按规定开设卫生健康教育课。

3、实行卫生岗位职责制,搞好校园环境卫生,营造健康优美的育人环境。

(1)、划分卫生包干区,职责落实到班级,并按“三项竞赛”要求完成卫生工作,持续校园环境整洁美观,教室窗明几净。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办公室、专用教室卫生职责落实到人和班级,要求做到整洁美观。

(3)、搞好食堂、小店卫生。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做到物品摆放整齐,贴合卫生要求。餐具每餐消毒,购买食品新鲜,营养搭配合理,杜绝“三无”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体检和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定期检查食堂、小店卫生状况,并理解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和监测管理。

(4)、继续做好灭“四害”工作,做到专人负责,经费到位,措施落实。

(5)、卫生检查办法:红领巾值日岗每周抽查3次以上;行政值周老师、政教处、值周老师、值周班级每周检查2次以上,检查方式,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发放竞赛优胜标志。

(6)、班级的卫生工作状况作为班主任考核、评比先进班级等依据之一。

4、绿化校园,美化环境。要教育学生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花坛等风景建筑设施。

5、开展红领巾卫生街活动,组织学生经常打扫“共建街”。

6、学龄期(6—11岁)学生要注意加强视力保护,预防龋齿,防止各种慢性传染病的发生;青春期(12—18岁)要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建立正确的世界观,还要注意营养,加强体格锻炼,保证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7、开展卫生保健活动,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及师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用眼卫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加强个人卫生教育,进行个人卫生习惯抽查,以养成讲卫生光荣,不卫生耻辱的新风尚。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做好青春期卫生知识宣教,开展卫生知识专题讲座。

一、精神文明方面。

1.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态度,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2.发放各种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每季度一次。

3.在征求住院病人意见、出院病医学,收集整理人反馈(或电话询问),本科室医生及护士认同的基础上,通过科室的季考核、年评价推荐,年终评选并奖励“护理服务标兵”。

4.“5.12国际护士节”与工会合作举办“护理艺术节”,以丰富护士业余文化生活。

二、护理工作方面。

1.从“三基三严”入手,强化基础护理及分级护理的落实并保证质量。

2.抓住护士交接班、护理查房、病例讨论等关键环节,以保证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质量。

3.加强专科护理业务的学习,提高临床护士的实际工作能力,培训专科护理骨干。

4.加强病人重点环节的管理,如病人转运、交接、压疮等,建立并完善护理流程及管理评价程序。

5.进一步探索护理垂直管理及护理单元管理工作。

6.落实三级护理质量评价,全年护理部质控组评价6~7次。

7.加强护理安全管理,建立并畅通护理不安全事件的上报及处理渠道。年终对表现突出科室予以奖励。

三、业务培训方面。

1.组织全院护士业务学习及讲座6-7次。

2.对毕业5年内护士分层次进行操作技能培训。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通过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强管理。通过三年的建设发展和对口支援,使受援医院的管理水平、学科建设、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并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支援内容。

(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每次需要向受援卫生院派遣3名支援人员,原则上以中级职称为主,根据当地卫生院特色,驻守受援医院开展临床诊疗、教学培训、重点学科建设等技术援助活动。

(二)根据受援地区需求,支援医院不定期派出专家到受援医院进行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手术示教、危重病例抢救等。

(三)与受援医院建立疑难重症会诊、转诊绿色通道,免费接收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到支援医院接受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或进修学习。

(四)按照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帮助受援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在确保支援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医务人员3个月轮换一次,中途不可换人。轮换人员于各季度首个周一为交接日。为合理搭配资源,医院将各个科室下乡进行了排序,希望各科室严格按照顺序派遣人员完成下乡任务。

(二)如科室有人员进修、休假或者其他因素导致不能下乡的情况,可提前向医务部申请后延。由医务部核实情况后决定该科室是自动后延还是调至最后一批。在所有科室轮转完成前每个科室只可申请后延一次。

(三)如有个别医务人员涉及到晋升职称需要下乡的,可向医务部提出申请,由医务部和申请人及下批下乡科室沟通后优先安排需要晋升人员下乡。

(四)凡是由意外事件导致下乡顺序或人员改变的,由医务部在本月的质控动态上进行公布,请各科室留意质控动态以便及时安排本科下乡工作。

(五)支援人员派驻期间由受援医院统一管理,并参与受援医院的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参与当地义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六)所有下乡人员在下乡期间不担负本科任何工作,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从下乡单位调回,如有特殊原因,由科室主任或个人向医务部提出申请,医务部上报领导审批后再行决定。一旦发现科室擅自将下乡人员调回科室工作,或个人无故回科工作的将给予下乡个人及科室每工作日40元的处罚。

(七)下乡人员需要请假并低于3天的,先向受援医院负责人请假,待批准后电话通知医务部备案;需请假3天以上的待受援医院负责人批准后,书面向医务部主任说明原因。

四、下乡考核及奖惩措施。

(一)所有派遣人员在下乡期间除日常工作外,必须完成其教学、查房、考勤等考核任务。(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教学任务每两周一次,授课时间严格按照两周一次进行,下乡结束时授课低于四次者,或每次授课时间间隔低于一周者均视为不合格;查房任务每周一次,下乡结束时查房低于8次者视为不合格;所有派遣人员在下乡期间必须每天填写考勤表,简单记录当日工作情况,考勤率低于80%视为不合格。

(三)以上三项考核一项未完成扣除一个月的下乡补助;两项任务未完成的扣除两月下乡补助,并通知受援医院不予给其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三项任务均未完成的,扣除两月下乡补助,不予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安排其重新下乡进行考核并对其所在科室进行500元的处罚。

(四)在下乡期间,下乡人员的每月考勤将由医务部上报,拿院平均奖。下乡结束后(或下乡结束前一周)将任务考核表及下乡总结交至医务部,由医务部审核完成后给予下乡补助,并通知当地卫生院填写《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

(五)前往__下乡的个人补助按照每月22天,每天20元,共三个月进行发放。

(六)凡是派遣人员下乡的科室医院将给予每科每人1000元的科室奖励,并与年终绩效挂钩。无特殊原因拒不派遣下乡人员的科室将给予每科20__元的处罚。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加强医德医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改善医患关系,为患者提供廉洁、高效、便捷的服务模式;加强新农合管理,完善报免程序,强化环节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合理使用,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实行惠民工程,继续开展扶贫病房,发放“扶贫优惠卡”,对贫困患者进行“一减四免”,缓解看病贵问题。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履行职责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建立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玻育。

3、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5、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7、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8、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卫生局指定人员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0、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ddd镇卫生院。

20__年12月30日。

医疗卫生工作计划

按照《xx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x卫医管发【20xx】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思路方法,改善医疗服务环境、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患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机制、运用信息技术等措施,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要求,适应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现总结如下: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