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备课组评选细则范文(18篇)

时间:2023-11-30 23:56:09 作者:雅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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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第一条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学校文明程度,提升学校教职员工的文明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提升省级文明单位,推进作风建设活动”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文明科室是在科室建设、政治学习、工作业绩、和谐有序、遵纪守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为思想建设、工作业绩、和谐文明等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室。文明员工是在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举止文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出表率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认真实施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活动,学校将成立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陈岚校长任组长,魏斌书记任副组长,王晓云、顾良、乔青山、顾晓晴、夏永英、陆素霞六位同志为成员。学校文明办负责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负责人是争创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建设工作。

第六条文明科室评选范围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名师工作室、安全办、德育处、大队部、图书室。

第七条基本条件:

(一)科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投入学校规划建设,能够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室长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科室人员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治学习。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三)工作业绩。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科室长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注重开拓业务,创新载体,努力为学校增收、增效,工作实绩显著;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四)和谐有序。科室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科室人员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科室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吵架斗殴事件。

(五)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室人员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科室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

第八条否决条件:

(一)科室人员有违法违纪的。

(二)科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被投诉查实的。

(三)科室人员不服从组织分配、管理,对开展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科室人员违反廉政建设六条规定的。

(五)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文明员工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在职在编教职工。

第十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积极献计献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党群组织活动,主动向组织靠拢,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嘻笑喧闹,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不乱丢乱扔,不浪费水电,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投诉事件和泄密现象发生。

(五)遵纪守法。平时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炒股、不上网聊天等。

第十一条否决条件:

(一)教职员工有违法违纪的。

(二)教职员工有违反廉政建设六条规定的。

(三)教职员工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

(四)教职员工不服从组织安排而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教职员工服务意识差,被有关部门投诉而查实的。

(六)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五章评选方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在科室(员工)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文明办负责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结合机关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评年度优秀、先进工作者必须在文明员工中产生。

第十三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自评。各科室(员工)认真对照文明科室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评分。

第十四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民主测评(互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校教职工扩大会议,听取科室负责人自评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考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对各科室及员工进行一次测评,年终根据每季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文明办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将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同时也是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季测评扣分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计分。总分100分,由自评分、民主测评分和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三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分按20%计算,民主测评分按40%计算,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每季测评情况的综合结果)按40%计算,三项之和为科室(员工)的最后得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的,方有资格参加评选,并填写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申报表。

第十七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审定和命名。按照得分结果,由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命名文明科室(文明员工)。

第十八条文明科室每年评1至2个,文明员工名额不限。

第六章管理。

第十九条获得荣誉称号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将在全校教职工扩大会议上通报表彰,文明科室将授予文明科室奖牌,文明员工则按照学校奖励制度给予单项奖励。

第二十条各科室在年底及时上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或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文明办,报告不及时或瞒报的,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文明称号的撤销。已评为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在当年度如有瞒报否决条件之一者,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核实后,撤销其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称号,收回奖牌及扣除单项奖励。

第二十二条被撤销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称号的科室(员工),必须过一年以上,方可参加评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先进科室评选细则

各科室:

20xx年,我院深化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并通过了等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提高了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全院干部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经医院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德、能、勤、绩、优等方面突出的先进科室及先进个人进行推荐评比。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方面: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政策法规。高效率执行医院各项决定和决议。

2、业绩方面:科室医疗技术、工作能力、服务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开展三新项目、三新技术等科研情况突出,拥有较强的团队工作意识。科室在20xx年度经济收入、手术人次、救助危急重症病人例数等指标情况较高,住院床日、次均费用控制、药占比等符合标准。

3、管理方面:科室人员工作尽职尽责,甘于奉献,服务态度热情,无违法违纪事件人员。科室劳动纪律良好,出勤率较高,病事假人员较少。科室全年不出现因责任心过错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和纠纷。

4、医德医风方面:科室职工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科室拥有较高的病人满意度。

5、科室优势:优势病种、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开展情况良好。

1、热爱医院,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认真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敬业奉献,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廉洁行医,工作踏实,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各项成绩显著。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由科室根据评选测评表进行填写推荐,医院分类别按分数高低组织评选后确定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行政后勤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由医院领导班子和临床医技科室(推荐两名负责人)进行测评确定,分值比为3:7。

2、先进个人按照评选结果确定,先进个人只要符合条件,科室最高可按科室人数与先进个人7:1进行推荐上报,医院组织考察测评,最终研究决定。

3、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使评选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作用。

4、聘用1年以上的人员参加所在科室推荐。本年度进修3个月以上人员、聘用不满1年,事、病假、产假、婚假超过1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选。

5、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在本年度发生因责任心引起的医疗事故差错和纠纷的,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参加此次医院评比活动。

6、各科室在20xx年2月26日前将推进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测评表交到院办室,逾期不报者,取消其评比资格。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

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促进工会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应有作用,校工会每年开展一次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名额比例。

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总指标控制在基层工会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7—8个)。

二、评选办法:

采取综合打分方式,分数高者为先进。综合得分组成如下:

1,基层工会主席会议投票推荐,按得票多少乘以比值20%,为该单位得分;。

4,主席办公会评议,占总分的30%;。

5,加分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工会系统奖励另外加相应分数。三、本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校工会主席办公会。

江汉大学工会委员会。

20xx年3月15日。

备课组评选细则

为了增强教职工的集体观念,优化学校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进行优秀班组的评比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一、优秀班组每学期评比一次,其比例不超过班组总数的40%。

1、能全面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凝聚力强。

2、能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注重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学思想,能大胆进行实践探索,积极地总结反思,组内有浓厚的教科研氛围。

3、能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学生课业负担合理,教育教学质量较高。

4、组内青年教师成长迅速。

5、组内教师实绩明显。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班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比较严重。

2、严重违反课程计划。

3、严重违反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

4、有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的现象。

5、有严重责任事故的发生。

6、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在教育教学常规检查中有教师为较差或差的现象,或教学常规月考核等第为较差或差。

四、评比程序:

1、学校成立优秀班组考核小组,由学校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

2、考核小组听取班组长汇报情况。

3、考核小组成员投票推荐。

4、汇总推荐情况,公布优秀班组。

五、评出的优秀班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先进工会评选细则

为全面贯彻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工会工作要求,推动我校工会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工会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在每年年末,结合工会工作年度总结,开展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大力表彰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现就有关评选表彰事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人事代理教职工。工会专兼职主席、女工主任不得参评。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推荐名额:教职工1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一名、10人以上的单位按照10%的比例推荐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二)各工会在充分发扬民主、在认真听取教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报校工会。

(三)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统一填写在登记表先进事迹栏内,要求文字简明扼要,300字左右。

(四)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素质,有奉献精神;。

2、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有自主创新工会活动的建议意识;。

3、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在参加工会活动中,能主动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四、表彰方式。

1、工会召开年度表彰会议;。

2、向评选出的工会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3、向组织人事部门建议记入本人年终考核档案。

河南中医药大学工会委员会。

20xx年12月22日。

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第二条。

学校设立新生卓越奖学金、新生英才奖学金、新生特长奖学金三个类别。

第三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0元;新生英才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

第三章奖励范围。

第四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英才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以及当年预科升入我校本科学习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四章奖励条件。

第六条新生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1.文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含50分)以上。

2.理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60分(含60分)以上。

(二)艺体类。

1.音乐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音乐类)和前15名(舞蹈类),或达到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前三名(仅限于无专业联考的省份)。

2.美术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3.体育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贵州生源学生高考专业成绩进入贵州省联考成绩前10名,贵州省外生源学生在所在省份参加我校校考第1名。

(三)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在某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获得国家级以上表彰的,在填报招生志愿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认可,被学校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可以发放卓越奖学金。

第七条新生英才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标准分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二)艺体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1.高考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1)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2)高考专业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音乐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2)美术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3)体育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50%+专业成绩标准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和专业成绩标准分各占50%。

第八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20%,二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30%。

第九条。

凡涉及到用学生高考文化成绩进行计算和排名的,都需扣除政策性加分。

第十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奖励条件: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相关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等次奖励的,可以申请新生特长奖学金。

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以学校列出的活动目录为准,学生参加活动获奖的项目未列入活动目录的也可以进行申请,是否进行奖励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参加的和本专业有关的竞赛活动获得的奖项不能申请特长奖学金。

第五章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符合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条件的新生,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直接进行公示和奖励。

第十四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的评选:学校评审工作小组按各学院新生报道人数分配奖励名额和奖励等次,各学院依据奖励条件,组织学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英才奖学金申请表》,初步确定奖励等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评选:学生自行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特长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各学院汇总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六条。

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同时满足多项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

第十七条。

新生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将与获奖新生签订奖学金发放协议。

第十八条。

设立新生奖学金是对学生既有成绩的肯定,也是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的重要措施。新生奖学金分两个学年发放,第一学年发放一半,第二学年发放一半。

第十九条。

学生在第二学年没有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则剩余奖励金额优先用于缴纳相应费用,再发放余下金额。

第二十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第二学年的奖学金将停止发放:

(一)新生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0%;新生英才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5%;新生特长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50%。

(二)有违规违纪行为并受到院级以上教育处分的。

(三)有补考科目的。

(四)第二学年未按时报到注册的。

(五)因特殊原因休学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必须无条件退回获得的奖学金:

(一)在奖学金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转学或自动退学的。

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休学未发放第二学年奖学金的,复学后如果达到奖学金发放条件,可以继续发放。

第二十三条。

在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求是卓越奖学金、求是英才奖学金、求是特长奖学金,具体办法由求是学院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20xx级新生中开始施行。

备课组评选细则

1、备课组长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组织教师进行集体备课、说课,每次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有活动记录。(10分,查活动记录,活动每少一次减0.5分;学校联合抽查,活动每少一次减2分,无故缺席每少一人减1分)。

2、每学期组内公开课不少于一节(3分,教案、说评课稿等材料要完整)。

3、认真组织本组教师互相听课,完成30节课的听课笔记。(3分,查听课笔记,每少一节减1分)。

4、统考结束后,各位任课教师及时完成试卷质量分析报告,及时上交。(5分,每少一人次减2分)。

5、全组教师备课认真,做到不备课不上课,且符合学校对教案的要求。(5分,查教案,每月查一次,符合要求记5分,次之记4-1分)。

6、学校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本组教师能够积极参加,做到无故不缺席。(5分,每少1人减1分)。

7、组长负责,组员支持,全组教师团结合作,教研气氛浓厚。(4分,次之3-1分)。

8、学期初按时上交备课组教学进度计划。(2分,不交减2分)。

9、学期末积极主动上交各种记录及总结。(3分,每少一项减1分)。

10、教学效果好。备课组在全镇统考中学科平均成绩高于黑龙加10分。

11、组内教师组织学生竞赛有指导,有质量,能在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级类比赛中获奖。(获奖结果每人次奖分,按一二三等奖次,区级加3/2/1;市级加4/3/2;省级加5/4/3,加分不超过10分。)。

二、评比方法。

1、在备课组申报的基础上,教研组推荐各备课组于教导处。

2、在教导处考核基础上,报校长审批。

3、每学期评一次。

文明宿舍评选细则

一、环境卫生(40分)。

1.寝室布置。

寝室布置为宿舍评比的必要条件,凡未进行布置的不得被评为“四星”以上,且不得评为文明宿舍。

2.卫生情况(40分)。

有下列情况的按规定扣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

(1)不叠被子,一人次扣5分;被子叠放不整齐扣2分;。

(2)未扫地,扣10分;未倒垃圾、厕纸扣5分;。

(3)从楼上向下扔杂物,一人次扣10分;。

(4)将饭菜带入宿舍,一人次扣10分。

二、遵守纪律(30分)。

有下列情况的按规定扣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

(1)不按时起身、按时早锻,一人次扣5分;。

(2)不按时就寝,熄灯后室内有嘈杂声,或做其他事情,每(人)次扣5分;。

(3)擅自离宿,擅自带外人留宿,一人次扣10分;。

(4)情趣低下,说粗话、脏话,看格调低下或与学习无关的书刊,一人次扣5分;。

(6)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一人次扣10分;。

(7)在宿舍区内调兴打闹、打球,一人次扣5分;。

(8)不服从舍管处管理人员及学生干部的管理和检查,一人次扣5分;。

三、安全保卫(10分)。

(1)因安全意识薄弱,造成失窃现象,扣10分;。

(2)不及时关锁门窗、橱柜,每次扣5分;。

(3)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宿舍(履行相关手续者除外),一人次扣5分;。

(4)随便乱拿他人钱、物,一人次扣5分;。

(5)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向舍管处管理人员或老师汇报,扣10分。

四、爱护公物、节约水电(20分)。

(1)故意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扣5——20分;。

(2)不节约用水,不及时关好水龙头,每次扣5分;。

(3)不节约用电,不及时关灯,每次扣5分。

五、若有其他违纪行为,比照上述规定扣分。

六、有下列违纪情况的,除扣分外,取消住宿资格:

(1)晚上擅自离宿外出的,擅自带外人留宿的;。

(2)翻越围墙、铁栅栏的;。

(3)偷窃他人钱物的;。

(4)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打火机等明火的;乱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电器设备的;。

(5)故意损坏公物,造成较大损失的;。

(6)打架斗殴的;看不健康书刊的;在宿舍宣扬凶杀、迷信、淫秽色情等不健康思想的;。

(7)一般违纪累计达到三次的。

七、检查记载表由值日组长检查前到舍管处领取,检查结束交舍管处,舍管员每天第一课将前一天的汇总表(具体写明扣分原因)交政教处。

班组评选细则

(一)开展每学年“优秀干事、年度优秀干事及优秀团员干部”的评比,主要从干事中选出,各部部长要实事求是地推荐,根据不同情况限定名额,宁缺勿滥,经审查批准后,评选出的优秀干事、年度优秀干事及优秀团员干部,校学生会将予以一定的奖励,具体方式有——红榜公开表扬、颁发荣誉证书,连续三次被评为优的人员可以成为其竞选副部长、部长的依据之一。

(二)优秀干事评选分为月度优秀干事和年度优秀干事,“月度优秀干事“人数为每月每部门3个,‘年度优秀干事”为每学年每部门1个。(月度、年度优秀干事的名额经主席团同意可给予一定的增加)。

(三)每个月份,各个部门依据本月部门工作量及工作成效,由监察部监察各部门的专人或小组递交的监察资料中选出5名,再参考部门负责人的意见从其中选出3名作为正式候选人。部长推荐时应从整个校学生会本月的工作情况宏观考虑,保证候选人的优秀度;若部门中有部员未被提名为候选人,也可通过填写自荐表形式自荐,监察部再跟据其平时考勤及其它表现筛选出一位为正式候选人。最终由各部长主持部门成员对四名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总数前三位即为该月月度优秀干事。

(四)评选具体步骤:

1、监察部须设专人或小组记录和监察各部门成员平时表现情况,记录时尤其要记录活动中的重大突出表现(或失误),以作为各部长推选先进个人的依据。

2、每月最后一个完整周的周日各部门必须确定优秀干事候选人推荐名单并通知其本人在三天内到监察部填写相应资料;逾期推荐视为无效。自荐的部员在当周周一内到监察部领取自荐表,填写相应内容并在第二天送交监察部,逾期无效。

3、当月最后一个完整周的周五开始至下一周周三各部成员对本部门“月度优秀干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由各部门部长主持,监察部监察。投票结果由各部部长在投票结束后当众统计并公布。监察部评优投票由主席团成员主持,投票结果由主席团成员在投票结束后当众统计并公布。

4、取各部门得票总数前三位为该部门该月“月度优秀干事”,并设立“个人风采展”。

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学习竞争机制,营造勤奋进取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奖励年级。

初一、初二两个年级。

三、奖励人数、金额及班级限额。

每个年级各奖励60名学生,分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10名,奖励每人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0名,奖励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0名,奖励每人20xx元人民币。

一二等奖每班各限1人,三等奖不限额。

四、发奖时间。

每学年奖励一次,时间为5-6月份。

五、奖励依据及流程。

1.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两个方面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并量化计分,以此作为发奖的依据。

2.总分以100分计,其中学业成绩50分,综合素质50分。

综合素质评分:综合素质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各10分;如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学业成绩评分:第一学期的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的期中,对每位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初二年级再加上物理学科)考试总分进行排序,第1-10名记50分,第11-30名记40分,第31-60名记30分,第61-100名记10分,第100名起不记分。

每年5-6月份,学校将每个同学第一学期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期中的三次得分按2:4:4的权重计算,得出学业成绩积分。

3.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积分和学业成绩积分之和,取年级前60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参评学生的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每次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参加评奖。

六、特别说明:

本校教工子女如进入年级前60名相应奖励等次,一样奖励,但不占奖励名额。

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五星党员评选细则五星党员评选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切实抓好中组部《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组发?2012?19号)精神的落实,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各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的成功经验,现就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推行五星级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推行五星级管理,要把握以下要求:

1、坚持层层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星级评定总体参照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整改提高的方式进行,今后每年开展一次,形成制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年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提高,服务功能有新提升。

2、加强分类指导。按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标准,结合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特点,分领域科学设置星级评定指标,客观公正进行定级,分星级抓好整改提高。

3、突出动态激励。基层党组织的星级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争先进位的内在动力。

4、扩大群众参与。把群众认可作为评定基层党组织星级的重要标准,在星级评定、整改提高等各个环节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吸收群众参与,确保评星结果充分尊重和反映民意。{五星级党员评定标准}.

5、重在取得实效。合理确定星级管理的步骤、程序和要求,具体可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保证五星级管理工作推进有序、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二、评定标准和目标。

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原则上“先进”的可分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一般”的为二星级和一星级、“后进”的为无星。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星级评定要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评分定级工作相衔接。力争到,全省形成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服务特色明显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群,有9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三星级以上、建成基层服务型党组织。

三、方法步骤。

五星级管理要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推进,具体可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组织部署。年底或次年初,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省直各单位,分别部署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星级评定工作,提出具体指标和各项指标的量化分值。县(市、区)具体可区分行政村、城市和农村社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分别设置指标。

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县级以下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审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省、市直各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由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和各市委组织部分别负责审定。星级评定要严格标准,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严格控制五星级比例。

3、星级争创。星级评定后,要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扎实做好整改提高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争创更高星级。要聚焦突出问题,引导基层党组织针对星级评定中反映出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集中精力抓好整改提高。要注重分类推进,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星级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整改措施和争星方案。五星级、四星级基层党组织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三星级基层党组织重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推动全面提升;二星级、一星级基层党组织重在弥补短板、改进工作,实现增星晋级;无星基层党组织重在突破瓶颈、破解难题,按照领导包干、一村(企)一策、重点攻关的要求,集中推进整顿转化。

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委要把推行五星级管理,作为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的重要举措,作为“三级联评联述联考”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星级管理的具体形式,健全完善星级评定的指标体系,不断提升五星级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注意把五星级管理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其他工作和载体有机结合起来,与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结合起来,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完成本地本单位中心任务提供坚强保证,给人民群众带去更多实惠。要加强舆论宣传,大力选树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努力形成你追我赶、奋力争星的生动局面。

教案评选细则

作为一位不辞辛劳的人民教师,常常需要准备教案,教案是教学活动的总的组织纲领和行动方案。怎样写教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教案评选细则通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进一步推动课程教学设计改革,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创新教学方法,规范和完善教学行为,为广大青年教师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已独立开课且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要求的全体青年教师。

1、参评教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等各种教学环节的教案。

2、参评的'教案应符合学校教案基本格式,多媒体课件、ppt或讲义不能作为教学教案独立参评,可以作为教案的辅助教学手段、教学材料进行参评。

3、参评的本学期教案应涵盖课程全部教学内容的2/3以上,非本学期的教案则应涵盖全部教学内容。

4、参评的教案应自主编写,不得抄袭。

1、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2、评选工作分教学单位组织初选与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选和优秀教案展示三个阶段。

3、各教学单位组织初选,按照学校规定的名额择优推荐优秀教案,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

4、学校评选由教务处和教学评估办公室联合组织,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组成专家组对教案进行综合评选,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案评价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价,并确定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

5、学校举办优秀教案展示。

6、评审结果报请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1、《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案评选推荐表》;

2、参评教案;

3、授课选用教材;

4、课程教学大纲;

5、授课计划。

1、优秀教案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学校对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

干事评选细则

1.评定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完成情况、团队配合情况、考勤情况、危急应对情况。

2.能按时参加每次例会,不迟到,不早退,不胡乱喧哗;开例会时能极参加讨论,为工作献计献策。

3.评选标准:对外联部有突出贡献者,在各方面工作中有较好成绩者,并能遵守社联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起到一名学生干事的表率作用。

4.产生办法:依照本学期考核记录,由本部部长初步审定提名,再由本部干事投票选举产生优秀干事。

二.具体采用加减累分制,起评分为60分,再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加减分,最后累积分作为最终的评定。具体制度如下:

1.无故缺席例会扣4分,迟到减2分,请假扣一1分,连续三次无故不到者视为视为自动退部。

2.因个人原因而导部里蒙受重大损失的酌情减5到10分。

3.在工作中有损大学生形象或外联部的减5到10分。

4.考试倒课者一门减5分。

5.汇报工作中虚报假报者减3到5分。

6.开例会时能积极参加讨论者加2分,有较好提议或建议者酌情加3到5分。

7.在工作中能积极热情,与他人团结合作者加3分。

8.在应对危急情况时表良好的加5分。

9.在活动中拉赞助达5000元以上者加15分;3000元以上者加10分;1000元以上者加8分;一千元以下者加5分。(以上并给予10%的提成)。活动中拉到物品的折合成现金予以加分并奖励一定的奖品。

文明家庭评选细则

辖区各单位、社区:

20xx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冲刺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科学领导和全力推动下,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纷纷投入到创卫工作,已掀起了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创卫工作热潮。为了充分调动辖区单位、小区特别是广大居民群众创建热情,使单位、小区、居民都能自觉地把创建活动与改陋习、树新风,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与遵守城市管理、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等结合起来,都能积极投入全市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创卫的浓厚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小区、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楼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时间。

此次评选活动从6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参评范围涵盖新兴辖区所有的单位、小区、楼宇及广大居民。

单位、小区、楼宇、家庭为四个评选组。活动开展时间内,在社区居委会的统一组织下,通过社区考核单位、小区,小区考核楼栋,楼栋考核家庭的分层评选方式进行考核评比。每个参评单位在创卫评选活动开展以来优良表现的量化得分构成评选的依据。量化得分由基础分、考评分、参与分和附加分组成。所有参评组均有十分基础分,另外每组自身环境好坏和每组成员参与创卫活动的人数、次数进行加减分。每组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做到每项得1分。初次检查没有做到,但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不扣分;限期没有整改的扣一分。成功纠正不文明行为一次,由当事人签字后可获附加分5分。活动结束后,每个测评组每项得分相加,得分最高的单位、小区、楼宇家庭为文明单位,授予文明奖牌。扣分最多的单位、小区、楼宇则给与挂黑牌处罚。

三、评选标准。

参照国卫考核验收标准对小区、楼宇、单位、家庭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评分,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进行整改,能达到的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对应的部门进行考核,获取考核分。单位、小区、楼宇及家庭中的所有成员,除做好所在单位、小区、楼宇、家庭环境卫生的整治外,还应参与社区、小区组织的创卫义务劳动和创卫宣传活动,参与一次每位成员可获参与分1分,参与人员越多,次数越多的参与分越高(社区、小区、楼宇分别会对每一类别的参与成员进行登记)。每组成员成功纠正不文明行为一次,由当事人签字后可获附加分5分。活动结束后,各测评单位分别把所对应的参评部门得分结果上报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对每个单位每项得分进行相加审核,审核结果报街道组织科进行复审表彰。

四、表彰奖励。

此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对表现突出总分最高的家庭、楼栋、小区、单位除授予单位、小区、家庭文明奖牌,发放纪念品给予表彰外,并可成为市、区文明办“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文明小区、文明单位”评选的候选单位。对考核得分最低的单位、小区、楼道进行批评曝光。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评选活动,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塑造魅力新咸阳的重要之举,同时是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此次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各社区、所辖物业公司、单位小区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评选活动取得成效。评选活动结果将纳入各社区年度精神文明考核评选之中。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干事评选细则

为加强学生干事工作,科学评价学生干事的工作业绩,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干事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职责履行情况:。

(一)努力认真完成正部长、副部长交代的任务;。

(二)及时向正部长、副部长汇报工作情况;。

(三)对部门工作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或意见;。

(四)维护团总支宣传部声誉,执行团总支宣传部决议。

(一)品德优秀,与周围干事及副部、部长关系良好,能够和其他工作人员融洽相处;。

(二)能力突出,对待分配的工作认真积极负责,并在做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三)工作态度仔细认真,积极向上;。

(四)团学工作的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优秀;。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相关评选成绩在85分以上。优秀等级人数按学生干事人数的15%确定。

(四)部门开展的活动:评选时间及方法: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两名优秀干事,由大家共同讨论决定。

最后,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向优秀干事看齐,人人争做优秀干事,为我们部门的辉煌未来而奋斗!

附:宣传部团总支优秀副部评选标准。

(一)思想:思想先进,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二)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工作成绩要优秀,相关成绩要求在85分以上;。

(三)工作表现:能较好地履行学生干部职责,工作效果突出,受学生的好评;。

(四)评选规则: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一名优秀副部;。

教案评选细则

1.教案要体现新的教学理念,正确处理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之间的关系;要把教师主导的“目标——策略——评价”的过程与学生经历的“活动——体验——表现”的过程结合起来,把案例资料选取、方式方法应用、教学内容表达有机统一起来,并且,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通过对学生可能的活动表现及时进行评价以表达相应内容,通过对活动的总结,提升原理、观点和价值标准。

2.要参照我市《初中思想品德新课程教与学效能评价表》提出的课堂教与学评价指标的倡导,充分吸收各级各类优质课评选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与手段;要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又体现个人的教学特色。

3.每一课时教案的主体内容一般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分析、教学设计思路、教学方法与策略、教学准备、教学过程、课堂检测、拓展资料、课外作业、教后反思等。

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目标:基于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准确定位本节课在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所要达到的三维教学目标。目标的制定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且有层次性。

(2)教学内容分析:本课时在教材中的地位、编写者的意图、教学内容的知识体系,教材的重点难点分析等。

(3)教学设计思路:基于对教材与学情的分析,采取固定的教学模式,对教学活动的预设以及所要达到的教学目标。

(4)教学方法与策略:本课时所采用的教学方式与教学策略。

(5)教学准备:课前教师与学生应做的教与学的准备,如教师搜集资料,制作课件,学生课前预习、小调查等。

(6)教学过程:这是一节课的主要部分,可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情景导入,自主感悟。运用漫画、故事、歌曲、情景表演、视频材料等多种手段,激发情趣,自主感悟,设疑导入,让学生自主感悟本节课所要解决的生活话题。

师生互动,合作探究。这是教学过程的核心部分。力求做到在生活中、在活动中、在师生互动中对学生进行品行教育。

确立学习小组,合作探究。小组的成员由不同层次的学生构成,根据具体情况分成若干小组,每组确立一至两名中心发言人。在讨论、探究中,尽量把课堂交给学生,让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通过各种教学活动形式,创设问题情景,设计问题。情景与问题的设计都要贯彻“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的原则,且有思考性、探究性,力求使教学内容活动化,课堂活动内容化。

师生合作互动,在学生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教师要适时引导、点拨,做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促进者。要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强调不同见解的合理性,适时解答学生的迷惑,使学生应理解的思想观点、价值标准更全面、深入。

回归生活,拓展升华——根据本课时的学习内容,坚持“三贴近”原则,创设复杂、两难的问题情景,让学生回归到生活中去,并学会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社会及生活实际问题。

成果交流,积累收获——抓住知识间内在联系,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结构。教师对学生的生成性成果给予及时评价,提升情感态度价值观。点拨学生的空白点、疑惑点,适时扑捉、提炼新的教学资源。

(7)课堂检测:通过我来选择、我来回答、我来辨析、漫画点评、情景体验、生活剧场等各种题型,提供思考探究的问题,帮助学生巩固本课时所学的知识,培养能力,提升情感态度价值观。检测的题量要适度,突出重点难点。

(8)拓展资料:选取最新的理论观点、鲜活的案例材料及优美的文章等,对教材内容进行一定的拓展,引导学生自行阅读,自主感悟,巩固思想品德教育的成果。字数可控制在200字左右。

(9)课外作业:类似实践活动。如搜集、调查等方式提供一定的问题,提升巩固教育成果。

(10)教后反思:通过实施教学,有什么优点与不足,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性建议;有什么困惑以及尚未破解的问题,提炼新的教学资源。

4.根据不同的课题,在课堂教学活动设计的思路和课堂形态上可有所区别。例如,针对不同的课题内容,有的可以按照“来自生活的报告”、“师生互动?合作探究”、“走进生活?判断运用”的“三部曲”来设计;有的则可以设计成学生自学、问题反思、师生共同讨论解决问题的课;有的还可以设计成实践活动形式的课,也可以遵循本区或本学校推广的教学模式来设计。但无论哪一种设计思路,都应该符合新课程理念,实现三维目标的有机统一,力求使课堂教学活动模块化,完成思想品德课教学的目标任务,形成独到的、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

5.要树立“当堂达标”的课堂教学效益观,要在好用、实用、管用上多下工夫,力求做到课堂教学过程最优化,效益最大化。特别是一线教师需要什么,能借鉴到什么上多思考,如目标定位、教师的精讲,教学活动与问题设计等,都能给一线教师提供更多的借鉴。

导师评选细则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指导水平和道德情操。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对研究生进行全面、严格的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并积极协调解决。

3、近两年有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部、市级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积极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4、在培养人才方面特别突出,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发表后被sci收录者;或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奖;或获得上海市、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及其他重要奖项。

5、需为完整地指导过二届以上研究生,。所带教研究生均能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学位证书。近两年毕业的研究生能顺利就业。

6、本人及所指导的研究生未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优秀导师采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推荐的方法。各二级部门根据研究生导师的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果,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学校。

2、奖励金额3000元/人。

3、20xx度年校本部优秀导师评选名额为16名,由学校给与奖励;非校本部单位优秀导师名额为18位,建议参照学校规定给与奖励。

导师评选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学分制改革,加强我校本科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科生导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作用,依据《重庆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单项奖励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二条我校担任全日制本科生导师的教师。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三条候选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恪守教师职业规范,热爱学生,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奉献精神。

2.认真履行本科生导师的各项职责,开展指导活动效果好,工作计划、工作记录等教学工作档案规范完整。

3.担任本科生导师满一届,年度考核达到受聘岗位要求。

4.在担任本年度本科生导师期间,依据《重庆师范大学本科。

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考核评价标准,综合评价优秀,排名处于学院前30%。

第四条凡担任本科生导师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

备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统筹安排的导师制工作任务。

2.担任导师期间发生过教学事故。

3.学生未参加考核评价,或学院未开展考核评价。

第五条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导师指导的本科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成绩突出,可优先参评。

第四章评选办法。

第六条评选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担任本科生导师总人数的5%。

第七条学院设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

并根据本办法和《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制订适合本院实际的评选办法,具体负责本科生优秀导师奖的推荐工作。

第八条评选程序如下:

1.符合候选人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学院评选委员会根据学校及学院评选办法,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的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名单。

3.学院将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负责对学院上报的本科生优秀导师奖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九条获奖教师由学校发文表彰,授予“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导师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并记入教师档案,作为业绩考核和晋升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须提交书面署名异议材料,口头异议、匿名异议一律不予受理。各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异议的调查,必要时可进行会议复审。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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