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管理制度(汇总19篇)

时间:2023-12-21 07:18:47 作者:曼珠

规章制度可以帮助组织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规章制度不仅仅是一纸文件,更是组织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

游泳场所管理制度

一、当溺水者所在区域内救生员、游泳池管理员发现情况后,立即发出紧急信号(长哨音)。

二、另一侧救生员立即向120报警,并通知临场指挥后,协助实救或补位。

三、当事救生员立即将溺水者施救上岸,并作肩背至救护室急救,待救护车到时送往医院。

四、临场指挥接警后,立即手持无线话筒,疏导泳客、指挥抢救并同时通知门卫或其它岗位人员接救护车及医务人员到接护室。

五、门卫人员或其他岗位人员,立即同在馆人员赶赴现场,并向领导报告。

六、泳池管理人员作好临场记录。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害场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静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

二、要害场所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三、有高压电气设备时,要害场所的入口处和要害场所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警示牌。

四、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四、要害场所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五、值班(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六、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配)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七、必须熟悉变(配)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配)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八、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九、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规定。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项预防火灾的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奖惩分明。

二、单位负责消防安全的领导要经常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明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三、单位具体负责防火的工作人员要坚持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四、单位全体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内动用明火,特殊情况需请示防火工作的领导,违者重罚。严禁在禁烟处吸烟。

五、电工要经常做好电源电线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修复,对陈旧线路要及时更换,杜绝安全隐患。

六、不得私自动用一切消防器材,安全通道不得占用,以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

七、更夫和值宿人员夜间必须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的巡视,发现有异声、异味、异色时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如遇火情,应立即起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迅速拨打“119”电话,报清起火地点,火势及被燃物,以便消防人员准确到达现场。

九、单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防火活动,做好宣传教育。

十、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都能做到“一熟悉、三会”(一熟悉:消防器材,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十一、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懂得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

场所防火管理制度

一、营业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如气雾杀虫剂、花露水等)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三、贮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质分类、分开储存,并设置明显标志,注明品名、危险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实训场所是学生技能训练的场所,进行现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课堂;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1.依据学校的规划和上级的有关要求,负责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根据实训大纲和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定,编写相应的实训、实验指导书和考核大纲;编制教学计划并承担相应的实训、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创造条件,承担校内、外的培训任务。

1.全校的所有实训场所、实验室均在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管理。

2.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建设和改造必须以学校的建设规划为依据,在各部的协同配合下,由学校指定部门组织实施。

3.实训场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应按《职业技术学校设备、仪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4.要在保卫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安全、防火、保密工作。实训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实验室。对外单位人员进入实训室、实验室,须事先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5.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齐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实训后,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7.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8.加强文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改善育人环境,做到净化、美化、规范化。即:净化,要做到墙面、门窗、桌椅面光洁;室内无拉圾、无蜘蛛网;每日小扫,每周大扫;美化,要做到布置合理,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方便教学;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气氛,并注意适当美化环境;规范化,要做到仪器、设备、工具的账物卡三统一;仪器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其名称、规格、数量等标识清楚;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要上墙公布,常用的专业实验、实训术语也可精要上墙以利于学生实验实训。

1.实训教学是集中对学生进行专项技能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大纲的要求,对学生的某一专项技能进行规范而严格的训练,达到规定的标准。

3.实训教学必须有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并在实训开始将相关实训资料前发到学生手中。

4.实训前,指导教师应制定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训计划和详细的进程安排。认真备课,教学要有教案,并在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等方面,作好充分而细致的准备。

5.实训过程中,参加指导的教师应做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凡迟到、提前下课、无教师指导等,按学校的有关教学违纪或教学事故处理。

6.要根据学生实训成绩评定办法制定相应的成绩评分标准,对实训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的考核。

1.实验课教学是配合理论课教学而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验教学基本任务:对学生切实加强基本实验方法和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现代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的能力。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教师要经常结合实验,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节约实验用品,逐步培养他们勤俭节约的作风,树立尊重教师的劳动,讲究文明礼貌的高尚品德。

4.实验课的教学组织与具体要求为。实验任课教师根据各部报送的实验开设要求,在期末制定下学期实验计划,经各教务处批准。实验课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任课老师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每项实验均应编有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编制实验指导书时应注意培养学生设计实验方法和的能力。无实验指导书不得进行实验;各实验室根据实验计划、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做好仪器设备、器材、消耗品、工具等一切准备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在每个实验开出前,应该进行预做;按计划开出实验课。上课时,要认真清查到课人数,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实验课授课过程包括:实验讲解、示范操作、巡回指导、布置作业等。教师的指导应简明扼要,讲清重点和实验中的关键问题,让学生多独立思考,独立操作,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的训练,培养动手能力,尽量让每个学生都能动手;教师应检查学生的实验记录,指导学生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独立写出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应严格要求,对实验操作马虎、结果错误或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责令其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实验完毕后,及时检查数据并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教师还应亲自检查是否有丢失、损坏。注意并做好关好门,切断电源、水源等安全工作;.实训实验教师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登记实验成绩;每次实验后,实验教师应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教学日志》,并定期报教务处核查。

工作场所管理制度

1、生产(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不得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要及时清除。

2、生产(工作)场所的通道应随时保持平坦、畅通,两旁应划出通道线(宽度不得小于1米)。

3、生产(工作)场所的光线必须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夜间及阴暗处,要有足够的照明。

4、升降口、走道、平台、梯子、栈桥等应有防护栏杆;坑、沟要保持清洁并有盖板或围栏。栏杆要坚固、可靠、牢实,高度不能低于1.05米。

5、高温作业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经常有水或其他液体的地面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渗透。

6、生产(工作)场所,应供给足够的.清洁开水,并设置洗手设备。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放散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

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必须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中清洁和班后大清洁,另外分区域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每月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清洗。

1、清洗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灯、墙面、天花板、电视机、音响挂。

4、钟、毛巾、灯光照明设备、饮水机、器械设备、按摩床、等营业场所的所有设施的灰尘。

5、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毛巾更换为一次性、茶杯均为一次性。

6、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破损、整洁美观,室内空气。

7、随时保持清新、干燥、无异味。

8、做好灭蚊、灭蟑螂、灭老鼠的工作,定期喷洒药物。

9、如有冰箱,每日彻底清理和整理,对即将过期的`用品果茶要按规定撤换。

10、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工作鞋、袜子等。

11、一般物品消毒可用酒精、新洁尔灭百分之十浸泡20分钟。此外,还应掌握紫外线灯光、消毒柜的的使用方法,掌握清扫的顺序、抹擦的要求,清扫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使房间始终保持清洁,怎样使用和保养电器设备等。

每天一次营业区域卫生清理包括用品、用具、产品设备的加水。

清理地板、按摩床、浴足沙发、茶几、玻璃,各种毛巾分开洗晒、收、消毒,垃圾每天倒。每星期一一次大扫除,包括空调风扇页、吊顶、床罩、沙发套、床柜、窗帘、床底、沙发。

每月一次楼外清理包括门面外、窗外走廊、电线、煤气管、水管等。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工作场所管理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围内及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

2、单位应当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评价和监测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者超标时,立即采取措施,上报主管领导,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4、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5、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6、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及时向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及向本单位员工公布。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为加强用我矿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合理用电,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减耗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矿内的所有地面公共用电场所。

1、所有公共场所的电源线路的安装、维修都必须经过机电科批准或机电科派专职电工进行。日常检修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进行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2、所有办公室内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下班时随手关闭。所有办公场所内照明灯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特殊雨雪天气除外),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杜绝“长明灯”现象。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所有电器开关。

3、所有职工活动场所、公寓楼、会议室、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空调等电器设备无人使用时应全部关闭,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使用完应随手关闭。

4、所有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暖、电炉等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时需经机电科批准。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5、所有工业用电场所包括外接用电、维修工房等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6、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所有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机电科和安全科将随时巡查各单位电器的使用情况,对违规情况将按照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处罚办法如下:。

1、办公室彻夜亮灯、饮水机通电、电脑不关、下班期间空调忘记关闭等,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的罚款,对相关管理人员连带处罚。

2、对公共场所违规使用照明、空调、工业用电场违规用电等对责任人处300元罚款。

3、对所有用电场所违规私拉乱接电器设备的对违规者罚款500元。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的,由违规者承担所有责任。

工作场所管理制度

一般来说作业服是指以下的东西:。

作业帽。

作业中即便没有飞来的东西或落下来的危险物品,为了保持作业场所的纪律也要戴好作业帽。

作业服。

作业服要合身、轻快、清洁。

作业服不仅要适合寒暑的温度变化,还必须考虑符合安全的要求。

鞋要轻快,便于行动,不能容易绊倒或打滑。根据作业内容或作业场所,有的需要穿安全鞋或防电鞋。

手套。

为了防止手脏和保护手指而戴手戴,有被机器卷进危险的作业不要戴粗白手袋。

1.2保护用具。

保护用具的种类。

安全帽、保护眼镜、防噪音保护具、安全鞋、安全带、防尘和防毒面具、绝缘保护用具。

1.3机械、设备的安全性。

机械、设备的安全化。

机械设备必须是作业者能够安全容易地操作,必须定期拆卸维修,检查和注油,在结构上必须具备这些作业安全和方便的条件机械设备上的危险部位,要象'防止错误装置'或'安全装置'那样,即使操作错误或动作错误,也不至于发生大的事故或灾害,而能经常转危为安。

1.4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1.4.1创造舒适的作业环境。

进行换气。

确保通道安全。

整备修好地面。

彻底整理整顿。

适当改进照明条件。

改进温度条件。

1.4.2安全彩色和标志。

机械或作业班环境的彩色调谐效果。

使作业环境舒适。

减少眼睛疲劳。

增强注意力。

标示危险。

使整理整顿容易做。

注意以下各项确定明亮度。

根据作业要求确定适当的照度。

一般作业灯光晃眼。

光源不动摇。

对作业表面和作业面的明亮度不要有很大的差别。

光亮的颜色要适合作业的性质。

1.5安全卫生检查。

1.5.1对工作场所的'人和物的不安全地方和因素,需要随时和定期进行检查和提出来,并加以改进或纠正,这就是安全卫生检查。其重点是:。

设备、机械、装置、治工具等的各部分保护的是否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对于危险或有害物品地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安全装置和保护用具是否确实使用了。

通道、地面和楼梯是否安全。

照明、通风换气等作业环境条件是否适合。

作业者的行动符合安全标准吗。

1.5.2实施检查的注意事项。

有计划地进行检查。

检查时必须填写检查表。

纠正后一定要确认,看看情况如何。

对运行中的和使用中的要确认有无异常情况。

对作业者不可随意表示同情。

指出的问题采取措施后确认。

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健康及生命安全,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生产作业场所是指公司的cng门站、加气站以及各工程施工现场等生产作业场所的总称。

第三条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场站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柘城丽华燃气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一节人员管理要求。

第五条生产作业场所具有易燃、易爆等高风险作业特性,各场站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第六条定期组织生产作业场所的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丰富员工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楚生产作业场所及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具有有效资质的机构进行特种培训、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节设备、场所管理要求。

第八条生产作业场所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环保设施的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九条生产作业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

4、《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及《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的有关要求。

第十条生产作业场所各种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等的管理应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建立设备管理动态台账。

第十一条岗位操作员工应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生产作业场所的生产设施、设备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如实向班组长和上级领导报告。

在隐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重点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生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生产装置应采用导除静电接地、静电消除器等有效的静电消除措施。

第十三条生产作业场所消防器材应按《消防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配备,放置的地点应取用方便,且不影响正常作业。

不准配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器材。

岗位员工能正确使用和保养,并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生产作业场所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护、检测器具。

防护、检测器具部件应齐全、完整、安全有效,放置地点不影响正常施工作业且取用方便。

第十五条生产装置区的安全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生产区与生活区应有明显的标志,严禁任何车辆驶入生产区。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岗位员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开展识别和评价工作,做好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监控,并制定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生产安全部定期组织开展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不符合项,确定整改方案和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三节作业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生产作业场所实行准入制度,进入生产场所的一切人员应出示相关证件,将手机和随身携带的火种等交由值班室保管,参加安全知识学习,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工艺设备。

第十九条凡在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带气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时,由施工单位编写作业方案,经安全质检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由安全质检部出具相关作业许可证明。

施工单位在作业许可证明的有效期内,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二十条生产作业场所的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整改等重点施工作业项目应编制施工作业计划书,报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施工前公司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教育,并派出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现场安全监督。

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与施工作业无关人员或设备等进入施工区域。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与工程施工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作业中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安全质检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作场所管理制度

规范员工工作场所手机使用管理,降低安全风险,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公司工作场所手机及具有网络、游戏、娱乐功能的类似电子设备使用管理。

3.1使用手机:指接听、拨打移动电话,编辑、阅读、发送信息、观看视频、电子书或者使用手机的各类软件,使用耳机听音乐、接听、拨打移动电话等。

4.1安全环保处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工作及其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

4.2劳动人事处负责将员工工作场所手机使用管理纳入劳动纪律管理范畴进行管理,会同安环处对本规定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3二级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工作场所手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负责日常检查、考核。

5.1手机使用的风险。

5.1.1引起爆炸的风险:手机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电火花,如果人员将手机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手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火花极有可能引爆混合性爆炸气体或粉尘。

5.1.2导致人员注意力分散,可能引发伤害事故的风险:譬如人员正在驾驶机动车辆时,使用手机,很容易导致其注意力分散,忽视危险或引起误操作,最终导致交通事故。

5.1.3手机信号在现场很可能被屏蔽,对于一些需要稳定信号协助的作业,人员使用手机替代特定的沟通工具,可能导致双方沟通不畅,从而引发事故。

5.1.4人员处于雷电影响的空旷区域时,使用手机会增大被雷击的风险。

5.2禁止随身携带或使用手机的场所或作业范围的规定:。

5.2.1对于易燃易爆场所或特别危险的作业,禁止任何人随身携带手机,这些场所或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5.2.1.2防静电区域,例如加油站、集中供气站及制氢站、富氧间等;。

5.2.1.3使用中的油气装卸作业区域、充装气体或加油等区域;。

5.2.1.4重要的仪表、电脑监控岗位,例如主控室、调度室等;。

5.2.1.5主操岗位、金属熔融物行车操作岗位;。

5.2.1.6有爆炸性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油漆作业、带煤气作业等;。

5.2.2对于一些一般的作业或特殊的情况,人员使用手机可能引发注意力分散。对于这类作业或特殊情况,人员可以携带手机,但是禁止人员使用手机。这些作业或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5.2.2.1机动车(包括火车)驾驶过程中;。

5.2.2.2高处作业、动火作业、配电室倒闸操作等作业过程中;。

5.2.2.4驾驶起重设备过程中;。

5.2.2.5指挥作业过程中;。

5.2.2.6操作高速旋转或直线运动机械时(钻、车、铣、刨、磨以及切割);。

5.2.2.7使用强酸、强碱类的危险化学品时;。

5.2.2.8从事冲压或剪切作业时;。

5.2.2.9上下、攀爬任何梯道时;。

5.2.2.10厂房内及施工现场行走(安全区域除外)或过马路过程中;。

5.2.2.11手机充电时;。

5.2.2.12无避雷保护的空旷区域且该区域受雷电影响时。

5.2.3手机在现场可能被屏蔽或信号不好,对于现场一些作业,需要可靠的信号来支持。为防止由于沟通不好导致事故,禁止作业人员使用手机替代高频或其它可靠措施协助作业,这些作业或特殊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范围:。

5.2.3.1各类指挥作业;。

5.2.3.2有限空间内外的`应急沟通方式;。

5.2.3.3调试作业人员之间的沟通方式。

5.2.4上班时间,禁止使用手机观看视频、看电子书、听音乐、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5.2.5管理人员需使用手机进行现场管理拍摄除外,但必须在安全区域。

5.2.6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用于班组安全活动时播放教育培训视频除外。

5.3为进一步规范手机使用管理,更好地做好宣传及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新钢公司手机使用九条禁令》(见附件)的张贴、通告及执行、落实工作。

5.4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手机使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列出本单位禁止随身携带手机岗位或禁止使用手机作业明细表并公示张贴,做好相应的警示标志。

5.5各单位对禁止随身携带手机的岗位要设立手机存放箱,定点存放并妥善保管。同时,要明确相应的通讯联系方式,保障通讯畅通,确保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5.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本规定告知相关方,并督促相关方人员严格执行。

6.1公司将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手机规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考核。

6.2各单位要加强对手机规范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建立厂、车间、班组三级检查考核制度和管理台账,做到每月有检查和考核记录。公司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检查开展情况。

6.3对违反手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或不交手机及弄虚作假者,一律按公司“三违”处理。对重复违反者,按照“严重三违”处理。

6.4公司一次查处违反本规定5人(含)以上或年度查处累计达到10人次(含)以上的班组,取消责任班组星级班组评比资格。

6.5公司一次查处违反本规定5人(含)以上或年度查处累计达到10人次(含)以上单位,将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实行连带考核。

7.1《刑法》。

7.2《民法通则》。

7.3《安全生产法》。

7.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场所外来人员进入变电所要登记,外地参观人员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做好防火、防事故、防水工作,峒室内备有足够灭火器材,安全设施定期检修。

4、发现峒室有问题,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5、领导上岗,抓好设备运行情况,标准化工作。

6、当设备大修和重要供电方式改变时,干部有权指挥。

7、对要害机地场所,领导应按年季、月季进行检查。

游泳场所管理制度

1.专用器材做到专人专用,并由使用者维护保养。暖气、灯光开启专人负责。主管随时对器材保养情况作检查。

2.未经允许器材不得出借。各人做好保管工作。

3.节约能源,不得在馆内洗衣物,充电等。

4.水处理设备是游泳馆最重要的设备,维护管理要求较高。水处理员对药剂申购、领用、使用、记录等工作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并通过使用,不断提高使用率。热能消耗费用最大,加强日常管理是唯一可以降低成本的方式。水处理设备保养要求极高,定期保养沙滤缸、感应器、表具、阀门等,能够保证工作正常。

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作人员进入氨区不能穿有铁钉的鞋。

第二条进入氨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第三条不得把火机等火种带入氨区,严禁吸烟。

第四条氨区检修作业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第五条在氨区进行检修工作或运行操作时,必须使用铜制或铜合金工具。

第六条氨区在线检漏仪发出报警后,必须戴正压式呼吸器或便携式防氨全面具方可进入检查。

第七条在便携式检漏仪测定无残留氨气且确认风向后方可取下正压式呼吸器或便携式防氨全面具。

第八条氨区设备、管道进行检修,必须使用氮气进行气体置换。

第九条氨区设备、管道进行检修,必须戴正压式呼吸器或便携式防氨全面具方可进入。在便携式检漏仪测定无残留氨气后方可取下正压式呼吸器或便携式防氨全面具。

第十条卸氨车辆进入氨区必须安装阻火器。

第十一条卸氨前必须确认接地线已安装好。

第十二条为防止储氨区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安全、避免财产遭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十三条进入储氨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进入储氨区进行维修、消缺工作,应事先与当班运行负责人联系,办理相应工作票后方可进入。

(二)非当班人员进入储氨区,必须经过氨区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谢绝无关人员进入。

(三)进入储氨区人员应熟悉有关安全知识并遵守《脱硫储氨区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四)进入储氨区严禁携带火种,必须关闭手机、对讲机以及其他无线通讯工具电源。

(五)凡进入储氨区工作的人员,应按照《安规》规定着装,进入储氨区后必须随手关门。

(六)凡进入储氨区工作的人员,若不能遵守上述规定,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第十四条储氨区防火安全规定。

(一)氨是一种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易发生爆炸,其下限为:氨16%、空气84%,其下限:为氨25%、空气75%。

(二)储氨区设备管道冻结,只能用蒸汽或热水解冻,严禁用火烤。

(三)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均应缓慢开关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严禁急剧操作、排放,防止因冲击、摩擦引起自燃爆炸。

(四)液氨系统气密性检查,应使用肥皂水或氨检漏报警仪进行,严禁用火检测。

(五)储氨区应备有正压呼吸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石棉布等消防器材,值班员负责妥善保管,并应熟知使用方法。

(六)储氨区管路、设施不许接触油脂和油类,以防剧烈氧化而燃烧,进行调整维护时,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

(七)氨区设备运行中进行操作和检修工作应使用铜或渡铜工具,以防止产生火花;工作中严禁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盘等设备。

(八)储氨区应备有2%稀硼酸溶液、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以备卸氨时和设备出现漏氨故障时防护用。

(九)储氨区内严禁明火、吸烟以及进行可能产生明火的工作。

(十)工作人员不准穿合成纤维或毛料工作服,进入氨区不准穿钉子鞋。

(十一)外来人员进入储氨区应严格执行《脱硝储氨区安全防火管理规定》,服从值班员的管理。

(十二)未装阻火器的运送氨气的机动车辆严禁进入储氨区。

第十五条储氨区动火工作规定。

(一)储氨区检修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并且对工作区域氨气含量进行测定必须小于25ppm。

(二)尽量避免在氨区动火,有些设备可以拆下来拿到禁火区外动火后再送回装上。

(三)动火设备内氨气排放应彻底,确实排放彻底后与系统的隔离措施如加堵板或法兰脱开应及时进行,不能相隔太长时间,以免氨气漏入动火设备内。

(四)动火期间密切注意设备参数,如储氨罐压力变化等,尽量避免运行操作。

(五)办理动火工作票后还必须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

第十六条为防止供氢站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安全、避免财产遭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十七条进入供氢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进入供氢站进行维修、消缺工作,应事先与当班运行负责人联系,办理相应工作票后方可进入。

(二)非当班人员进入供氢站,必须经过供氢站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谢绝无关人员进入。

(三)进入供氢站人员应熟悉有关安全知识并遵守《供氢站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四)进入供氢站严禁携带火种,必须关闭手机、对讲机以及其他无线通讯工具电源。

(五)凡进入供氢站工作的人员,应按照《安规》规定着装,工作人员不准穿有钉子的鞋,进入供氢站后必须随手关门。

(六)凡进入供氢站工作的人员,若不能遵守上述规定,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第十八条供氢站安全防火规定。

(一)氢气是易燃易爆危险气体,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有发生爆炸或起火的危险:

1.容器内(如储氢罐、氢冷发电机)氢气纯度降低到96%以下时;

2.容器内含氧量超过2%时;

3.氢系统漏氢,漏氢地点周围有明火时;

4.排氢速度过快,氢气流速摩擦产生着火和爆炸现象;

5.空气中氢气含量在5%~75%范围内。

(二)运行和检修人员在供氢站内必须穿着防静电服装及鞋等。

(三)运行和检修人职工作时使用铜制工具或渡铜工具进行操作。

(四)供氢站周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五)在供氢站附近,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

(六)如必须在氢气管道附近进行焊接或点火的工作,应事先经过氢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域内空气中含氢量小于3%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工作。

(七)供氢站内的管道、阀门或其他设备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火烤。

(八)储氢设备(包括管道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将氢气置换为空气或氮气,方可进行工作。

(九)排出带有压力的氢气时,应均匀缓慢地打开设备上的阀门和节气门,使气体缓慢地放出或输送,禁止剧烈地排送,以防因摩擦引起自燃。

(十)气瓶应直立地固定在支架上,不要受热,并尽量避免直接受日光照射。

(十一)储氢管道上的安全门应定期校验,保证动作良好。

(十二)由于漏氢而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并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或采用其他方法断绝气源。

(十三)供氢站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门窗应向外开,室外还应装防雷装置。

(十四)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以及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规定。

(一)在离供氢管道、氢发电机、排氢管道及其周围5m范围内氢危险区域,严禁明火入内,应避免动火作业,如必需动火时,应使用动火工作票。

(二)参加氢系统动火的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氢的性质,氢系统的运行情况以及防火要求,要经测氢仪测定氢含量在允许动火范围内方可动火作业。

(三)氢气系统动火检修,必须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氢气的最高含量不超过0.4%。

(四)检修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氢气的最高含量不超过0.4%。

(五)办理动火工作票后还必须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

一、消防管理。

第二十条任何人员进入油区之前,必须将随身携带的火种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存放于门外专用火种保管箱内,如火柴、打火机、钥匙、铁钉、可燃性物质等能够引起火灾的物品。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员进入油区时,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要求,不准穿带铁掌、铁钉等易产生火花的鞋子进入,禁止穿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

第二十二条任何人员不得在油区内随意脱换衣服,杜绝任何静电火花的产生。

第二十三条任何人员在进入油区之前,应触摸专用的防静电装置,以释放人体静电。

第二十五条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油污,不准储存其它易燃物品和堆放杂物。

第二十六条油罐喷淋水装置定期试验,确保管路畅通。

第二十七条进入油区进行检修、消缺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第二十八条油区动火作业时所需物品,必须凭动火工作票和工作人员的有效证件,经值班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携带入内。

第二十九条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中规定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完好齐全,监护人到位,并保证连续监护;工作结束时,及时清理现场,不留任何火种,并经运行值班人员验收合格。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离开油区前,应事先向运行值班人员申明,经运行值班人员检查确认现场无引起爆炸或燃烧的可疑物时,方可办理离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任何人员进入油区之前,必须关闭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

第三十二条在油区内使用的所有工器具、通风机、电机、照明灯具等必须为防爆型,手动工具必须选用铜制或其它不产生火花的材质。

第三十三条外来参观人员进入油区须经安全监察部批准,由相关生产人员陪同,办理出入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并接受运行值班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外来参观人员在5人以上的,须分批进入参观,每次进入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三十五条未经许可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经批准须进配电室的人员,必须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第三十六条进入高低压配电室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第三十七条在维修和事故处理等情况下,除检修人员、操作者、监护人和电气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事毕后,在场人员必须做好登记。

第三十八条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按规定路线巡视,不准做与巡视无关的其它工作。

认真落实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的安全措施,值班员出入各工作室要随手关好门窗,以防小动物入室发生事故。

第三十九条高低压配电室内,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第四十条保证高低压配电室内的门窗完整,开闭灵活,普通和事故照明应完整齐全,房屋不漏雨水,电缆沟无进水等。

第四十一条高低压配电室内照明应符合要求,应配备足够合格的消防器材,通风、通讯设备良好可用。遇有影响工作的缺陷时,管辖责任部门应及时消除。

第四十二条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警示与标示齐全符合要求,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的所有电缆孔洞都应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并符合防火要求。

第四十三条高低压配电室的双向通道门及门锁应符合安全要求,从室内向外不用钥匙打开房门,从室外进入室内必须用钥匙打开房门,出配电室时应将门锁好。

第四十四条高低压配电室的房门钥匙有三把。一把专供运行值班人员使用,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值班人员巡视或借给检修工作人员使用,全部钥匙由集控值班人员管理并按值移交,供紧急使用的钥匙不准挪做它用,并满足紧急情况下随时取用的要求,借出去的钥匙必须登记,用完必须立即交回,不准长期占用。

第四十五条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安全消防负责人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2、定期检查各部门电线、开关、插座消防器材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经常检查和更新定期检查各部门电线、开关、插座消防器材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各种电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空调、热水器等用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4、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安全保卫干部统一负责。

5、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6、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专人使用煤气,每天下班应检查关闭煤气开关;定期检查煤气、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

7、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不得随地扔烟蒂,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8、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9、各班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场所防火管理制度

1.生产车间绝不有明火出现,操作人员严禁在作业场地吸烟,一旦发现以情节轻重罚款1000元,重者公司除名。

2.高温季节避开高温时间生产,一般在12点至15点尽量生产无危险产品。

3.车间配备的灭火器,存放在固定的、取用方便地点,并有明显标志,严禁随意挪用。

4.车间每天要做好落手清扫工作,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对灭火器材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更换,寒冷季节做好消防器材的`防冻保暖工作。

7.操作人员中配备消防员,做到消防及时、快速、准确。

8.严禁将易燃易爆物料排入下水道,有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的措施。

9.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应保持完好并定期检验检测。

10.禁火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禁止进行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作业。

11.禁火区因检修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领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证需经安保部门复查、总经理终审批准,动火前装置应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动火现场应有人监护,并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严禁无动火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12.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进入禁火区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1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14.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沙、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及时清除。

15.作业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液,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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