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网格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汇总22篇)

时间:2023-12-17 09:02:26 作者:紫衣梦

通过事迹材料的编写,可以激励更多的人向优秀的榜样学习,同时也为个人的发展和提升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事迹材料,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农村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材料

小刘,女,1987年12月生,棉船镇日新村村委、妇女主任,同时也是日新村网格2的管理员。自2019年7月份进村参加工作以来,一直表现得兢兢业业,刻苦钻研,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促进网格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该同志认为一个人,做好工作的前提就是要有爱心,把自己网格内的村民当做自己的亲人,为他们排除生活中的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担任网格员之后,她走东家串西家,定时定点为所管辖的网格区域内的群众交流,化解家庭矛盾、邻里纠纷;鼓励他们为建设和谐乡村出力尽责;向他们宣讲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精神,把党和政府对百姓的关怀送到他们的家里、留在他们的心间;“老百姓的事就是大事”,在我的`心目中,村民们的每一件事情都比我自己的事情重要,我自己能够解决的事情,我力争解决好,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即使报告给村委员会或镇里领导,请求他们的支援,实现问题解决的最优化,力争做到基本满意。

农村网格员工作汇报材料

2011年8月响应湖北省社会管理创新的号召,经过选拔及培训我终于正式走上了社区网格管理员的岗位,在社区居领导及同事的帮助下,使我能尽快的融入其中,并展开工作。在社区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各项网格管理规则制度,按规定每天在社区签到,积极参加社区举行的各项活动,虚心接受监督和指导,认真履行网格管理员工作职能。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上面登记和入户核查,掌握所管辖区内的基本情况。

我是社区网格员,管辖范围为经济园区140号到188号,263号,265号,267号,269号,共有居民楼47栋,居民住户314户,幼儿园1家,食品加工作坊1家。通过上门入户,我对辖区的情况有了个基本了解,在信息采集的过程中,让居民初步的认识了我们。

通过填写调查表和居民谈话中,了解管辖范围民意合不稳定信息,及时向社区负责人汇报。

我所在地网格属于移民安置居民点,由于房屋建筑过于密集,人口居住比较复杂。对于困难户,及时上门了解。对于危险人员,定期了解其动向,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9月份对社区治安,进行了抽样调查。十月份对茅坪镇公共汽车行驶路线进行了调查。

居民文化水平层次不齐,移民户集中,导致生活习惯不一同,经常有居民找社区化解矛盾。176号因为下水道堵塞,导致水无法流出,居民反映给我后,我和二支部书记,协管员去现场看情况,因为属于外下水道,不在物业维修的范围内,我们和居民协商帮其找维修工给予解决。目前共化解下水道堵塞、垃圾扰民、油烟扰民等社会矛盾共10起。

8月份对县、乡、居委会选举,镇代表选举和县代表选举,在社区内进行不间断的宣传,让每个居民能行使自己的权益,并全力配合后期的选举工作。对国家的相关补贴政策宣传到位,退伍军人的补贴,低保政策,廉租房政策等等。

对“两险一卡”的工作任务,我们先进行整体宣传,然后上门一户一户宣传政策,现正在进行中。对换届选举工作,我们在社区内粘贴宣传单,并发放宣传单,让每个居民能了解其选举时间及政策,使得换届选举能顺利完成。对社区党建工作,我们能积极的做好后勤工作,让我们社区的党员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对于居民二代身份证的办理,年纪大的居民无法去派出所办理,我们联系社区民警,协调其安排上门办理。

存在的问题和明年的工作打算:

经济园区属于人员居住比较复杂的社区,把提高居民的在就业问题和社区文明建设放在首位。让居民能真的安居乐业。

一、深入了解居民的基本情况,时刻关注劳动保障,及时提供就业信息,使有劳动能力的居民能找到工作。

二、对于社区文明建设:

1、对于留守儿童,网格员可以集中对其进行功课辅导,使居民能感受到社区的温暖。

2、对不文明的现象进行,总结汇编后发送到各居民的手中,让居民明白,不文明的现象对他自己的影响。让人人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来制止身边的不文明现象。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每天按时在网格内巡查,并做好相应的工作日志记录,及时准确掌握居民的基本信息和利益诉求,努力了解居民关心地热点、难点问题。总之在20年我会努力工作,当好社区的“娘家人”,让居民都相信我,信任我!

农村网格员工作汇报材料

20xx年8月响应湖北省社会管理创新的号召,经过选拔及培训我终于正式走上了社区网格管理员的岗位,在社区居领导及同事的帮助下,使我能尽快的融入其中,并展开工作。在社区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各项网格管理规则制度,按规定每天在社区签到,积极参加社区举行的各项活动,虚心接受监督和指导,认真履行网格管理员工作职能。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上面登记和入户核查,掌握所管辖区内的基本情况。

我是社区网格员,管辖范围为经济园区140号到188号,263号,265号,267号,269号,共有居民楼47栋,居民住户314户,幼儿园1家,食品加工作坊1家。通过上门入户,我对辖区的情况有了个基本了解,在信息采集的过程中,让居民初步的认识了我们。

通过填写调查表和居民谈话中,了解管辖范围民意合不稳定信息,及时向社区负责人汇报。

我所在地网格属于移民安置居民点,由于房屋建筑过于密集,人口居住比较复杂。对于困难户,及时上门了解。对于危险人员,定期了解其动向,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9月份对社区治安,进行了抽样调查。十月份对茅坪镇公共汽车行驶路线进行了调查。

居民文化水平层次不齐,移民户集中,导致生活习惯不一同,经常有居民找社区化解矛盾。176号因为下水道堵塞,导致水无法流出,居民反映给我后,我和二支部书记,协管员去现场看情况,因为属于外下水道,不在物业维修的范围内,我们和居民协商帮其找维修工给予解决。目前共化解下水道堵塞、垃圾扰民、油烟扰民等社会矛盾共10起。

8月份对县、乡、居委会选举,镇代表选举和县代表选举,在社区内进行不间断的宣传,让每个居民能行使自己的权益,并全力配合后期的选举工作。对国家的相关补贴政策宣传到位,退伍军人的补贴,低保政策,廉租房政策等等。

对“两险一卡”的工作任务,我们先进行整体宣传,然后上门一户一户宣传政策,现正在进行中。对换届选举工作,我们在社区内粘贴宣传单,并发放宣传单,让每个居民能了解其选举时间及政策,使得换届选举能顺利完成。对社区党建工作,我们能积极的做好后勤工作,让我们社区的党员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对于居民二代身份证的办理,年纪大的居民无法去派出所办理,我们联系社区民警,协调其安排上门办理。

存在的问题和明年的工作打算:

经济园区属于人员居住比较复杂的社区,把提高居民的在就业问题和社区文明建设放在首位。让居民能真的安居乐业。

一、深入了解居民的基本情况,时刻关注劳动保障,及时提供就业信息,使有劳动能力的居民能找到工作。

二、对于社区文明建设:

1、对于留守儿童,网格员可以集中对其进行功课辅导,使居民能感受到社区的温暖。

2、对不文明的现象进行,总结汇编后发送到各居民的'手中,让居民明白,不文明的现象对他自己的影响。让人人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来制止身边的不文明现象。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每天按时在网格内巡查,并做好相应的工作日志记录,及时准确掌握居民的基本信息和利益诉求,努力了解居民关心地热点、难点问题。总之在20年我会努力工作,当好社区的“娘家人”,让居民都相信我,信任我!

农村网格员先进事迹材料

斯琴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巡查自己所负责的片区,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没有经过登记的流动人员出入;查看楼院环境卫生状况,地面是否干净、垃圾是否日产日清;查看沿街门店是否按照城市化管理要求经营。通过日巡查,每天都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人在网中走,事在网中做。

网格管理员,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岗位,却关系着辖区居民的幸福生活,因为为人民服务,所以我们的生活更精彩;我们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为我们的五彩人生更添一抹色彩!

农村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材料

20xx年7月,“三支一扶”服役期满后,转变身份到希办那达慕社区从事网格工作,参加社区工作4年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中舍小家、顾大家,为做好网格工作和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今年6月,我市突降罕见大雨,导致多个居民家中出现漏雨点,居民在微信群内说雨水已经漫延到楼道内,马军怕居民的人身受到危害,晚上11时冒着大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居民进行安抚并联系有关单位部门及时解决。

农村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材料

今年7月,锡林浩特市进入汛期,出现了连续强降雨,她全身心的投入到防汛工作中,连续24小时没有休息,对网格内危旧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向居民介绍降雨情况,讲解汛期安全注意事项及自防自救等措施,告知居民紧急情况可以转移到社区避灾点,十五组居住的20岁男孩小刘,父母离异后自己租住在的出租房内,入户过程中我发现他租住的房子是危房,提醒他必须搬离出租屋,但这孩子以此房房租便宜为理由不准备搬离此房,我多次下户提醒他下雨时注意安全,去找到他的父母经过多次劝说,男孩终于搬离了出租屋,这些只是日常工作中的小事,由于社区地处城乡结合部,贫困人口较多,我在下户时,谁家有困难,谁家有残疾人,都牢牢记在心里,为他们办理医保,申请救助,申请低保,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住房困难,再苦再累。从无怨言。

农村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材料

老李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巡查自己所负责的片区,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没有经过登记的流动人员出入;查看楼院环境卫生状况,地面是否干净、垃圾是否日产日清;查看沿街门店是否按照城市化管理要求经营。通过日巡查,每天都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人在网中走,事在网中做。

网格管理员,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岗位,却关系着辖区居民的幸福生活,因为为人民服务,所以我们的生活更精彩;我们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为我们的五彩人生更添一抹色彩!

农村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材料

小徐,男,1970年10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薛城区临城街道八一社区网格员,始终牢记职责使命,将“有事找我、靠上服务”作为座右铭,坚持做到腿勤、嘴勤、手勤、脑勤,用实实在在行动获得了上级和群众充分认可。

一是千方百计摸清网情,当好群众利益诉求“收纳盒”。借助联系群众“百千万”和“进万家”活动,积极走访入户,了解网格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将党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目前,网格内居民反映强烈停车位规划、小区绿化、小区道闸、暖气改造等20条问题均已解决。

二是千方百计化解矛盾,做好网格“和事佬”。坚持每天网格走访,采取入户登记方式,对群众反映问题做到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解决。同时,积极收集网格内矛盾纠纷,并做好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共排查化解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12条,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三是千方百计排忧解难,当好群众“贴心人”。坚持做到“群众困难我帮助、群众事项我代办”,2018年2月12日,在对网格走访过程中,发现一名缓刑人员表示想找份工作做,积极主动向街道劳动部门反映,最终为这名缓刑人员在万达广场找到了合适就业岗位,解除了其后顾之忧,确保其正常回归社会。

农村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材料

小朱,男,1966年8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滕州市北辛街道赵王河西社区网格员。担任网格员以来,坚持以“定位网格化、内容多元化、管理信息化”为目标,创新社区网格化模式,有效提升了居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是创新党群自治模式。创新开展了“1396”党群自治模式,把赵西社区划分为3个基础网格,96个单元网格,由党员及热心群众担任单元协管员,管理服务所在单元共8户居民,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达到“十有”标准。

二是优化为民服务。与社区居委配合,开展了“串百家门、察百家情、解百家忧、暖百家心”活动,掌握居民诉求,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统一规划建设了便民服务一条街,彻底改变了原有摊点脏、乱、差现象;建成了900平方米社区服务综合阵地,设立了党员活动室、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等场所;协调解决了集中供暖问题。今年,又筹措资金20余万元,铺设中街道路3600余平方,解决了下水道盖板损坏、化粪池堵塞等具体问题。

三是发展集体经济。为破解集体零收入难题,他“零资金启动、零土地建设”,大力招引项目,成立了社区服务公司,创办了艺趣童话、四点半课堂等培训班,解决社区80余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目前,居集体实现年收入10万余元,集体资产增加100余万元。

农村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材料

他管理的网格都是零散楼栋和平房区,网格又紧邻八校,二中两个学校,出租房屋比较多,人口流动性大,平房区卫生情况极差,零散楼栋无物业且又年代久,管道老化,经常需要修理。二中综合楼1999年建造,属于独栋单元楼,楼内暖气管道老化,年老体弱的老年人居多,一到冬天暖气漏水停暖是常有的事,居民们十分苦恼。网格员下户了解情况后,组织居民在供暖前检修管道,并在发现管道漏水时,争取在暖气不停水的情况下抢修好。把综合楼暖气情况上报社区,给居民争取政府管道维修补贴工程。网格员利用居民晚上在家时间挨家挨户征求居民意见,组织单元长收钱,终于在供暖前完成了综合楼更换管道工程,保障了居民温暖过冬,得到了居民的一致称赞。

农村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材料

20xx年7月老六来到了社区,每日都做小区动态日巡查,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小区环境卫生情况,垃圾是否日产日清,居民人员流动情况,街面商铺是否规范经营,通过日巡查,我及时发现了各种问题,并且由此让这些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0xx年1月13日晚,外贸四层楼由于供热管道漏水而停暖,停暖天又黑,居民还未发现此情况,正值寒冬腊月,居民大多是独居老人,并告知老人们晚上会冷,多加被褥,并选出居民代表共同商量解决办法,请来施工人员,现场预算工程支出,收取平摊费用,且于1月14日早暖气重新供暖。暖气来了,居民的心也温暖起来了。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用我们的最大热忱服务百姓,用我们的小小梦想点亮伟大中国梦!

国防动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制定《条例》,对依法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增强国防潜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该负责人介绍,制定《条例》,就是为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提高国防动员能力,保障国防动员工作顺利进行。

他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加快发展,国防动员工作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开展国防动员的做法已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迫切需要通过制定《条例》,建立起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变化的国防动员工作体制机制,科学规范政府、公民和组织在国防动员活动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福建省区位特殊、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国防动员任务十分繁重。”该负责人介绍,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由海路可以到达南亚、西亚、东非。独特的地理位置,让福建在布局海上动员力量建设方面,有着独特的要求,除了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外,还要参与海上维权搜救、支援军事行动。制定《条例》,对国防动员作出明确规范,为平时动员准备和战时动员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切实提高平战转换的能力,确保受到安全威胁时,能够迅速依法动员,将国防潜力转化为军事实力。

“制定《条例》也是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需要。”他说,当前,军民融合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制定《条例》就是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要求,将平时动员准备、战时动员实施等工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规范,对军地相关部门和公民个人在国防动员中的责任义务予以明确,使国防动员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平时建设与战时使用有机衔接,真正实现“平战一体、军民融合”的建设目标。

“因此,制定配套性国防动员法规刻不容缓!”据介绍,基于以上认识,福建省军地双方达成共识,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地方性法规,依法推进国防动员工作落实。

该省人大将《福建国防动员条例》列入“—立法规划”。此后由省国动委牵头展开起草工作经过培训学习、考察调研、起草拟写、讨论修改、征求意见、人大审议等六个环节期间召开各类研讨会、论证会16次在草案拟制后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了15次修改完善在多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后最终于7月29日研究通过。

《条例》主要依据《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人民防空法》《国防交通条例》等法规进行拟制,共9章55条,重点对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组织实施办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履行的国防动员义务,预备役和国防勤务人员的权益保障,各类违反条例的行为、法律责任和执法主体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在框架和内容上,既借鉴了《国防动员法》和其它省市法律法规条文的章节划分和内容布局,更结合福建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组、整合,使其更加符合当地国防动员工作实际。

细化硬杠杠,让国防动员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突出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理念,是《条例》的一大亮点。

“军民融合作为国家战略,是国防动员建设的重要理念,平时在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产品生产过程中贯彻军事需求,引导优势社会资源进入军品科研、生产、维修等领域,有利于提升资源利用率,实现战斗力和生产力双向提升。”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党的十八大以后,福建省是全国首个出台全面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规性文件的单位。这次出台的《条例》,除在总则对军民融合作出相关明确外,也在基础设施和重要产品贯彻军事需求、预备役人员储备、战争灾害预防和常态化应急队伍建设等方面,突出体现了军民融合理念。

与其它省市颁发的相关法规相比,该省还首次从立法层面上对海上动员力量建设内容进行了明确。

福建海岸线长度居全国第二位,是历史上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也是海上商贸集散地。根据《条例》规定,福建沿海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组织落实海上动员力量建设任务,国防动员委员会应当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海上动员力量建设工作,涉海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保障海上动员力量建设。

同时,沿海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等海区加强海上民兵船队等海上民兵队伍建设;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海洋运输、船舶修造等涉海企业事业单位组建海上补给、船舶装备维修等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应当依托涉海企业事业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在信息、电磁等领域发展测绘导航、搜救打捞等海上新质动员力量。

“这是特殊区位任务决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福建地处东海、台海、南海“三海”交汇点,国防动员涉海建设任务繁重,海上动员地位作用凸显,军地各级领导高度关注。去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海上动员力量建设的意见》,对海上动员力量建设的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建设模式、工作机制和相关保障进行了明确。因此,在《条例》中纳入海上动员力量建设内容,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落实,提升海上动员能力。

采访中,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件事:今年年初,某军分区在组织冲锋舟操作手训练中,一名民兵的下肢被螺旋桨磕伤,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医疗费该谁出?出多少?当地人武部出于人性化考虑,及时担负了医疗费,但事后不少人仍有说辞。“毕竟,没有法规制度做保障。”他说。

“随着《条例》的实施,这类问题将不复存在。”负责人告诉记者,《条例》强调,执行任务人员,没单位的均可领取误工补贴,并由军事机关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发生意外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同时,《条例》还规定,预备役人员应依法参加训练、演练、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其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和协助。执行任务期间,继续享受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此外,《条例》还对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动员计划、预备役人员的储备和征召、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以及民用物资征用与补偿等问题进行规定。针对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条例》规定预备役人员离开预备役登记地一个月以上的,应向登记地兵役机关报告。

记者了解到,条例出台后,一些民兵预备役人员对有关权益保障的细则纷纷点赞。“就应该让报国者得实惠。”采访中,一名正在阅报栏旁浏览条例的地方群众告诉记者。

此外,《条例》还吸收福建邵武等地民兵预备役人员组建应急队伍参与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经验做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预备役人员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和企事业单位应加强专职人武干部、民兵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兵役机关做好有关预备役人员的登记和管理教育工作,加强平战结合的民兵应急队伍常态化建设。

有法必依、执规必严,确保依法动员落到实处。

这些天,福建省国动委综合办的工作人员异常忙碌。他们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方法手段,对即将实施的《条例》进行立体式、系统化的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记者注意到,宣传中,对法律责任内容的解读占了较大比重。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群众心中,让大家认识到在推进国家法治化进程中,国防动员工作也在齐头并进。”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条例出台了,下步就是要推进依法贯彻落实,其中,让法规制度严起来显得尤为重要。”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国防动员法》对法律责任有作出相关规定,但没有体现具体的罚款数额和责任主体。因此,该省在《条例》中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使发生问题怎么处罚?谁来执行?均有了硬杠杠。

“以往,有少数人员反映,预备役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福利待遇等相关权益没有保障,但是缺少相关法规的制约,导致一些人切身利益受到影响,却无‘理’辩驳。”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今,这个问题有了法规作为依据进行解决。为进一步保障预备役和国防勤务人员的`权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他们在执行任务期间的收入的,将被责令限期支付,否则要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国防义务并逾期不改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企业事业单位发生承建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设项目未按相关要求施工、拒绝或拖延民用资源征用等情形,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履行义务,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翻阅《条例》发现,里面将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方式都进行了明确,使国防动员的每一项落实举措都有“红线”。“若违法违规,绝不姑息;谁不执行,‘板子’就打在谁身上!这也是我们出台《条例》的初衷。”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连日来,记者走在福建地区各街头巷尾,不时能看到“依法实施国防动员,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等横幅标语。据了解,为依法推进《条例》落到实处,该省军地双方展开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宣传举措。他们利用微信、互联网站、地方报刊等进行宣传,并印制3万册单行本和30万份宣传单,组织专人走进政府机关、学校和街头巷尾进行发放。他们还邀请国防教育讲师团深入高校、企业和街道社区展开巡回宣讲,深入解读相关条款,讲清重要意义,强调法规红线,确保《条例》切实走进千万户、走进群众心中。

此外,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下一步还将指导各地研究出台实施办法,并通过组织学习贯彻《条例》集训,召开视频会议等形式开展相关宣讲活动,将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引向深入,促进国防动员依法落到实处。

村级网格员工作事迹材料

张x,女,19xx年6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滕州市荆河街道辛庄社区网格员,带领社区网格员将辛庄社区成功创建为山东省“四型”社区示范点、枣庄市党建示范点、枣庄市综治示范点,让居民真正感受到了共治共享美好生活。

一是突出抓好组织建设,打造共建、共治社区。她按照“依据实际、尊重历史、便于治理”原则,将辖区划分为2个网格,优化“五位一体”社区治理模式,成x家委会,形成了良好事务交流、协商处理、矛盾化解机制,仅20xx年就累计协商处理重大事务18件。设置兴趣小组7个,实行小范围自我管理、自我治理,举办健身友谊赛、书画展、文艺汇演等活动20余场。

二是突出抓好为民服务,打造服务、美丽社区。筹资建设了1200余平米网格服务中心,配置了活动室、孔子学堂等9个室内功能室、4处室外场所,引入老年大学舞蹈、歌唱教学班和上善社工服务项目。高标准新建监控中心,网格内摄像头总数达到72个,监控分室5个,监控区域实现全覆盖。

三是突出抓好平安建设,打造和谐、共享社区。建x完善网格台账,定期开展矛盾排查工作,排查化解矛盾隐患68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活动19次,开展消防演练5次,对发现问题,全部跟踪落实整改,网格未出现一例安全生产问题。

农村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甘当人民的老黄牛”是这位普普通通党员的座佑铭,也是xx党支部书记xx做为一名村党支部一班人的信念和追求。以xx同志为首的xx党支部,用心自觉的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体此刻一个党组织,而党组织的作用来源于一个好支书。村党支部书记时常对班子成员说:“当好一名村干部,首先要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一切实履职尽责。多年来,xx同志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我,勤奋努力工作,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我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该村各方面工作的开展、落实状况,分析日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准确地掌握单位各项工作的实际状况。二是上级部门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不论工作大小,均认真对待,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改善生存环境。该同志并没有满足已取得的成绩,又在整治村容村貌上做文章。几年前,一条弯弯曲曲的土路从村子中间而过,下雨一身泥,晴天一身尘,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不便。为了改善小村贫穷落后的面貌,他用心向上级申请,同时带领全村人前后出义务人工xxx个,义务车工xxx个,投资数万元,栽种绿化树木xx棵,安装路灯xx盏,修通下水道xx米,新建水厂,堰塘护坡xx米(xx平方米),建设堰塘护栏xx米,新修水泥路x米等等,透过建设村庄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三做群众的贴心人。该同志清醒地认识到此刻虽然经济发展了,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但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还比较单调,丰富广大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充实广大村民的精神生活,也是村两委建设好新农村的重要标准。于是他用心向镇文化站申请建设了农家书屋,建起了村委会群众活动场所,他经常聘请专家教授为党员或村民办培训、开讲座。另一方面他对本村的“三级连创”工作从不放松。“我要在三年内把xx建立成为区级礼貌村,让本村十星级礼貌户到达xx户,占总户数90%以上。”这不是他的随口大话,这是他工作上的一个目标。

四提高党建水平。他所在的村支部从搞好班子自身建设入手,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支委例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并能坚持经常;二是抓好民主集中制消除班子的“内耗”;三是坚持优良传统,班子成员深入农户访贫问苦,用心为村民排忧解难;四是坚持廉洁为公,聘请了有威望、懂经济,会管理、业务熟、党性强的老支书、老党员、离退休干部做村务监督员,加强了对村财务、政务、村干部的监督,从而树立了党的威信和良好的干部形象;五是设岗定责,让每个党员自我选岗,再由村支部根据岗位职责具体要求和党员自身特点进行选配,然后进行投票并公示;六是在抓自身班子建设的同时,该村党支部对党员队伍建设也一点不放松。每月安排一次党员活动,对于几名因病不能前来的老党员,支部成员亲自上门探望。对于外出务工党员,采取电话、信函等形式,与其持续密切联系,保证党内活动不落一人。

翻开他的履历表,多年村两委任职,党性锻炼,多少风霜雨雪、拼搏奋斗,它不仅仅包含着奋斗的艰辛,还包含着成功的喜悦。多年努力是有回报的,个人和群众荣誉接踵而来,xx多次被镇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xx本人已连续多年成为区、镇优秀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五星级支部书记等荣誉,多年来没有一例上访事件发生。

做为一名党员、一名村党支部书记,在他走过的每一个地方都留下了晶莹的汗水和闪光的足迹,正是他这种情系百姓,甘当卒士,踏踏实实,潜心为民的精神,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取得了这天这样辉煌的成就。

我叫×××,女,现年46岁,大专文凭,2018年2月经×××书记介绍进入××村工作,因没有工作经验,也不会电脑,进入××村之后我是吃过饭就去上班,别人不在,我就学打字,电子表格录入,不会就向医疗室的××同志学习,一个月后××推荐我做党建工作,我还是一片空白,不会,也得接受此项工作,我一边向××请教,一边工作,心理没底党建到底做哪些工作,我就跟××说我不知道怎么干?他去××办事给我带到××村介绍我向××学习,当时××正在忙于工作,她就说你把我去年做的党建看看就可以了,别弄乱了!我说好的,我把××做的党建资料用笔一一记录,花费了整整一个上午,回来后,结合我们××村的工作一一对照着,记录每一项工作,只要做个有心人,村里做的每一项工作拍好照片,分类整理就行了。

作为党建资料员,首先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使我们××村两委成员综合素质、工作大局意识有很大的提高,村里一直保持稳定、良好向上的工作局面。

其次是配合××村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记录,三会一课,我主动和党小组组长联系让他召开好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议,可以宣传惠民政策及执行时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我作为列席人员做好记录;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党员大会,可以是讨论发展党员方面的,也可以根据村里工作让党员配合做好宣传,打好会标,再让党员签到,做好记录;××村书记每季度一次的党课也是一样先打好会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

还要做好日常工作,像春节、七一慰问困难党员得知道哪些党员困难做好登记,慰问时陪同党员一起关心困难党员生活,使他们精神上获得温暖。根据党员的文化层次差别,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设备,进行集中学习和个性化学习。做好每月10日一次党员活动日的方案,及活动记录,活动内容根据村里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带动村民支持村里工作;流动党员的登记与管理,登记好流动党员去向,联系电话,与其持续密切联系,保持党内活动不落一人。

我担任村干部以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民,始终把群众的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主动以群众最盼,最愿,最急最难的事情做起,以民为本,恪尽职守。我始终在窗口为民办事,遇到来办事的人员,耐心听办事人员的需求,能办到的立即解决,不能办的就告诉大叔,大婶别急,我会及时和有关人员联系,我们会给您满意的答复。为了工作还要深入群众生活,走村入户,了解村民生活,像留守老人××,没有文化与儿子联系就很困难,我有他儿子的微信,她没钱了,他儿子用微信发到我手机上,我再给她送去。××老婆因被摩托车碰撞留下的残疾,儿子又不在家,我主动配合帮她办理残疾证。

我在工作中,一直牢记党的宗旨,以实际行动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赢得了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xxx同志现为****单位干部。自***单位成立党支部以来,该同志一直担任**党支部组织委员。多年来,该同志以党性为后盾,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以“党性最强、作风正派、工作出色”为具体要求,从思想上、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他平时能刻苦钻研学习党务知识,注重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提高自身素质。他严于律己、竭诚奉献、辛勤工作,出色的完成了本职工作和党赋予的党务工作者的光荣任务。因成绩突出,xx年、xx年被***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xx年被**机关党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xx年、xx年度、2011年被*****主管部门评为先进个人。并曾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等光荣称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身为支部委员,该同志无论是在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还是在参加各种政治活动,都能站在党员群众的前列,以身作则做表率。他关心党和国家大事,政治敏锐性较强,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能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平时助人为乐,为人正派,坚持原则,清正廉洁,敢于同违反党性原则的言论和行为作斗争,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是能把党务工作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该支部没有设专职党务干部,9年来,大部分党务性工作均由他担负,为了不影响日常工作,他总是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等会议记录和各种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没有因党务性工作而影响本职工作,对此,他无怨无悔、乐此不疲,不计个人名利,表现出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热衷于党务工作事业的坚忍不拔精神。

三是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虽然他在组织委员的岗位上已干了多年,但是他深知: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要想做好党务工作,必须具备优良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特别是新时期党务工作给党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十分重视知识的更新,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保证党务和本职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他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坚持自学,取得了电大法律专业的大专文凭。在平时的工作中,能自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善于敏锐洞察新的形势,把握时代的脉搏,自觉锤炼,具有不断增强做好组织工作的能力。

在政治素质方面,该同志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在思想素质方面,该同志能从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入手,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特别是在这次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他能积极参与,并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必读篇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文章、党性分析材料和制定整改措施。在积极协助支部书记起草制定支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计划、措施的同时,主动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材料上报和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业务素质方面,为了能更好的胜任党务工作,该同志经常通过加强学习,不断的从书中吸取营养,来弥补自己的薄弱环节。几年来,他就是这样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地对待工作的,经常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也为他自己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具备了较强的业务水平。在道德品质素质方面,该同志能不断用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培养自己的高尚情操、宽广的胸怀和良好的性格,努力塑造党务工作者的形象。在作风素质方面,该同志按照党务工作者必须具备的条件入手,加强培养自己的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艰苦奋斗的生活作风,来树立和转变自己的工作作风,使自己成为他人的榜样。

四是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当好发展党员的“第一把关人”。几年来,大队党员发展工作很有成效,先后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8名积极分子入党。每当代表党组织找积极分子谈话时,总是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对符合发展条件的同志,提出更高的要求,灌入党的宗旨和思想,充当宣传党的知识的传播人;对不太成熟的同志,以情动人,春风化雨,既坚持原则,又讲究方法和策略,耐心细致地说服引导,并鼓励继续努力。

他这种不为名利的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客观公道的处事原则、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倾入党务工作的满腔热情,深受党员和群众的好评。

xxx村位于定南县城西部,京、九铁路、高速公路连接线,穿村而过,是江西的南大门,地理环境非常优越,是商家企业投资理想的环境,常住人口4325人,41个村民小级,中共党员64名,耕地700多亩,近年来,xxx村党支部一班人,充分发挥本村各种优势,带领全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进取、务实创新,xxx村各项事都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取得如此成就,主要是有一个好班子,一个好班子有一个能够带领群众致富,是有紧跟时代步伐,无私奉献的带头人,他就是现任村支部书记xxx。

曾经在部队受过严格教育并在部队入党退伍回来的xxx同志,回乡后依然保持部队的作风,首先在家里开发种植果10多亩,调整产业结构,并利用在部队军地两用之才所学的机电维修专业,在建筑工地、厂矿从事机电维修,增加自己的收入,自己在群众中率先脱贫致富,95年经镇重点培养,为选为xxx村党支部书记。

该同志有较强党性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对新鲜事物和科技发展农村社会具有敏锐的思维观念,上任后,针对本村的实际状况,首先加强支委班子建设和党员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战斗堡垒作用,找准本村发展思路,利用本村地理环境优势,划片发展各项事业,以天然片列为柑枳、脐橙种植基地,紧邻火车站各小组,发动群众从事个体经营,个体运输,积极与火车站货运场、国家粮库联系,组建搬运队,大量落实劳务人员就业,在长乐片建立大棚蔬菜,生产基地,采取党员干部带头,采用科学发展正确引导,提供技术服务,几年来全村果业开发500多亩,蔬菜种植近百亩,同时发展生猪养殖200头以上的有5家,全村年出栏4000多头,从各方面提高了群众的生活水平,致20xx年全村人均收入在3000元以上。

在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致富奔小康的同时,发展村集体事业及村级经济也列为该同志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搞活村经济,首先要发展村企业,利用本村知名人士,多方面、多渠道通过他们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来村兴办企业,通过努力,现已进砖厂一家,修理厂2家,纸筋厂一家,各种小型企业5家,充分利用本村、小型车水库林场资源优势,对其进行了发包,从中为村里收取管理费,村级经济、逐年上升,今年组织力量配合县重点工程西环北路、城西中学、小学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了外商良好的投资环境,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该同志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团结奋进、振兴xxx村20xx年多方面筹资,兴建xxx村办公楼和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达300多平方,总投资10多万元,较好的改变了村办公条件和老年人活动场所,建立建全各组织机构,成立了老年体协,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新农村建设、蔬菜、生猪、果业等协会,充分调动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所取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高度赞扬和褒奖。

起了运输,有人问起他的时候,他总是高兴地说:“这都要感谢我们的好支书xxx。”

如今,xxx村的各项事业都得了到长足发展,村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日子富裕了,每年的业绩都得到了上级十几项的褒奖,xxx同志又想着今后带领全村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该同志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职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抓协调,促落实,为全村拥军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提高和完善,人们的市场经济意识日益增强,在这种新形势下,传统的群众性拥军优抚工作受到严重的冲击,优抚工作遇到了许多新的困难和问题,部分优抚安置对象的生活水平依然徘徊在贫困线上,以至于有些优抚对象到上级上访。如何能改善当前优抚安置工作中的被动情况,探索出新时期优抚安置工作的好路子,黄登先同志为此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的合理化建议,积极进言献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因为他个人也当过六年兵,儿子现在也是军人,对拥军优属有着深厚的感情。在工作中,他和全村的近百名军烈属及部分群众干部、党员经常交谈,甚至在其他村镇了解情况,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他立足村情、镇情,结合优抚工作的实际,提出了不少搞好拥军优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优抚工作有助于国家,有助于人民,理应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和照顾,这不仅是党的政策,也应该成为各级党政干部的自觉行动,黄登先同志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多年来,他一直为全村的复员军人在村办企业安置就业,帮助家属解决困难,发展生产,为复员军人回乡创业提供信息、方便,如卢钢,当兵回家后受过伤,他就鼓励其自主创业,经办车队,介绍工程,现已带动了不少就业人员,在他的关心帮助下,全村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家属积极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军民军民之间的联系,黄登先同志还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开展军地军民共建活动牵线搭桥,与县武警中队联系,建立军民共建活动,开展讲课、给困难学生开展捐助活动,并对本村的孤儿曹兵,征得县武警中队同意,帮助曹兵应征入伍,曹兵现已成为三级士官,深受当地群众的赞誉。

黄登先同志正是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不辞辛苦,扎扎实实地做了拥军优属工作,为当地的拥军优抚工作做出了贡献,为双拥工作树立了榜样。

xxx,现任中共镇党委组织委员。从事党务工作多年来,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思想上、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他平时能刻苦钻研学习党务知识,注重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提高自身素质。他严于律己、竭诚奉献、辛勤工作,是一位优秀的党务工作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身为组织委员,该同志注重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参加各项组织活动,都能站在党员群众的前列,以身作则做表率。他关心党和国家大事,政治敏锐性较强,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能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平时关心团结同志,为人正派,坚持原则,清正廉洁,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同志自3月任组织委员以来,把主要精力投入在党建工作上,基层党建工作事繁任务重,但他工作积极主动,遇到突击性工作任务时经常没有节假日,有时还夜间加班,他都无怨无悔。党建各项工作都能出色地完成。他注重党建基础工作,强化“五大载体”建设,重视农村党员作用的发挥,在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农村无职党员的作用,“双培双带”先锋工作的有效开展,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很好地体现,群众反映很好。

同志从事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多年,在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中勇于钻研,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他了解农村党建工作的实际,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他积极探索并试点:为增强农村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他于“七一”前在新生村党总支组织开展共产党员户挂牌活动,安徽电视台予以报道;底,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他组织黄龙村开展基层党组织“双评双促”试点活动;针对新发展党员外出多,谈话不及时的现状,他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集中上党课,提高他们掌握党的知识水平;针对村级后备干部来源匮乏的限制,在他的起草下,镇党委制定了《镇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和使用实施意见》,今年已有两个村在职数范围内选用两名年轻同志作为后备干部在村使用;针对传统的“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的实际,他提出了党(总)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的设想,得到了镇党委的认可,并予以实施,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试点开展。同志倡导并组织实施的多项党建试点工作,得到了县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也必将为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做出一些有益的探索。

党务工作与中心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干好党务工作就是更好地促进中心工作。几年来,该同志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地参与镇里的中心工作。分工村时,他能积极协调村“两委”特别是“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关系,工作方法灵活,所分工的村年终综合考评均在全镇名列前茅。连续两年分管新农村建设工作,都出色地完成,获得全县第三名,前塘示范点获县第三名的好成绩。在国家重点工程铁矿征地时,被征地农民因对有关政策不了解出现一些过激行为时,他能深入到农户家中向群众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讲清政策规定,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矿山建设征地任务得以顺利完成,没有出现一起群众上访事件。汛期分工圩口时,他不怕任务的急难险重。今年他分工负责镇工业集中区协调工作,及时化解了多起群众矛盾。

虽然他在组织委员的岗位上已干了多年,但是他深知: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要想做好党务工作,必须具备优良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特别是新时期党务工作给党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十分重视知识的更新,为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他充分利用工作之余坚持自学,取得了党校法律本科学历。在平时的工作中,能自觉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善于敏锐洞察新的形势,把握时代的脉搏,自觉锤炼,以不断增强做好组织工作的能力。

按照党员发展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几年来,我镇的党员发展工作很有成效。我镇共发展党员57名,党员发展的结构比例都达到了县要求。每当代表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谈话时,他总是认真细致地加强他们的思想教育,充当宣传党的知识的传播人,教育发展对象既要当好一名合格的公民,更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同志对待党务工作满腔热情,他具有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的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客观公道的处事原则、踏实认真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深受党员和群众的好评,是一位经得起考验的优秀党务工作者。

国防动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天全县始阳镇地处318国道,东连雅安,西通甘孜藏区,是进出康藏咽喉,交通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辖区常驻人口3万余人,驻军3支,民兵预备役人员901人。近年来,始阳镇党委认真贯彻习主席强军思想,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始终把国防动员工作摆在中心位置,镇人民武装部连续6年被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党委书记及专武部长多次被评为先进个,始阳被评为市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党管武装坚强有力。

镇党委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国防动员工作和预备力量建设摆在首位,将党管武装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召开武装工作会,分析武装工作形势,研究解决武装工作重大事宜。按编配备专职武装干部2人,在14个村(社)配齐14名民兵连长,每月确定4天组织民兵集中教育训练,民兵预备役队伍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镇上2届专武部长和1名民兵连长被县委政府提拔使用。

二是全力保通保畅,应战任务完成出色。

始阳镇作为川藏线上首个驿站,始终把318线保通任务放在首位,与140余家汽车修理店签定维修协议,积极想办法做好过往军车的服务保障工作。遇有保通任务时,主动加强对重点桥梁、隧道、路段的巡逻保护。近年来,先后出动民兵3000余人次,维修军车200余台,确保上万台军车顺利通过,特别是在为解放军某师过境100余台军车连夜安装淋水器,保障了部队按时到位,有力支持了国防建设。

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应急任务完成圆满。

始阳镇人民武装部始终把加强常态化应急力量建设作为民兵预备役的首要任务来抓,突出开展维稳处突、防汛抢险、森林防火等课目训练,努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在4.20庐山地震发生后,始阳镇第一时间集结196名民兵参加抗震救灾,装卸物质余吨,转移群众2500余人,应急排危130余处。近5年来,先后圆满完成抢险救灾10余次,始阳镇民兵应急分队已经成为了党委政府的一支建在身边、抓在手中、用在关键的“拳头”力量。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征兵双拥工作扎实。

镇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征兵和双拥工作,大力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以及拥军拥属等政策规定,征兵工作中,每年适龄青年兵役登记率均达到100%,兵役征集任务年年排在全县前列,先后选送300名优质兵员。近年来累计军训学生2000余人。利用“八。一”、春节等时机,对驻地部队官兵、复转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现役军人家属进行慰问。5年来,安置复转军人120余人,无一出现上访、串访事件,保证了复转军人群体的稳定。

国防动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造成的下列直接财产损失,由中央财政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偿:

(一)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和港口、码头、机场、车站等设施的灭失、损坏、折旧;。

(三)应当给予合理补偿的其他直接财产损失。

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村级网格员工作事迹材料

xxx,淮安生态文旅区福地路办事处山阳湾社区网格员,负责山阳湾社区九华学府小区6-7号楼网格工作。

作为一名网格员,xxx深知为居民处理好每一件琐碎的小事、急事、难事,就是网格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次,他前往网格居民家中入户走访时,居民抱怨说家中卫生间漏水,向小区物业多次反映,但物业一直置之不理。

xxx现场查看了居民家中漏水情况,并迅速联系物业工作人员前来检查,初步判断是楼上某户水管未接好导致,需要向上挨家挨户进行排查,排查工作量大,xxx便利用休息时间对楼上几十户逐一入户查看,最终确定了漏水点,解决了困扰居民许久的漏水问题。“要对得起网格员肩负的责任!”xxx常常这样说道。

国防动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第一条为有效组织和实施本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根据《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和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是指依法在平时进行非军事运力国防动员准备,在战时与平时特殊情况下统一组织、调用非军事单位和个人所拥有或者管理的运载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人员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而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获得补偿和抚恤的权利。

第四条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在市国防动员机构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区、县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区、县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国民经济动员机构、人民武装动员机构和运输、民政、公安交通以及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

第五条本市对民用运力实行国防动员统计、登记制度。下列民用运力应当予以登记:

(一)机动车:1、大型客车以及其他四轮驱动的客车;2、重型和中型货车;3、重型和中型半挂牵引车、重型和中型半挂车、重型和中型全挂车;4、运油车、加油车、运水车、洒水车、集装箱车以及救护车、通信车、清障车、电源拖车、汽车抢修车、铲车、工程车、水泥运输车、高空作业车和起重举升车等专用车辆。

(二)城市轨道交通以及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的机车、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

(三)其他需要登记的民用运力。

第六条市运输、公安交通以及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工作的要求,在每年1月31日以前,向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提供民用运力的年度统计、登记资料和有关情况。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对民用运力资料和情况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及时更新,并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七条根据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需要,有关部门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可以向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充登记,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条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根据上级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和本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需要以及民用运力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和同级军事机关拟订本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并报市国防动员机构批准。区、县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根据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拟订本级预案,并报同级国防动员机构批准。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应当报上一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备案。

第九条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会同人民武装动员机构,根据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确定预征民用运力,并向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发放统一的预征证书。

第十条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人民武装动员机构应当组织对预征民用运力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训练和军事训练,提高快速动员能力。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领取预征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告知发证机关:

(一)预征运载工具连续一年以上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二)预征运载工具更新、改造、转让或者报废的;。

(三)向发证机关提供的联系方式变更的。

第十二条本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实施,按照国家主席发布的动员令或者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动员决定执行。

第十三条需要本市实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时,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启动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作出征用计划安排,按照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征用民用运力的,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武装动员机构,按照征用计划安排,通知被征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被征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被征用运载工具和操作、保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结地点,并保证被征用运载工具的技术状态良好,操作、保障人员的技能符合军事行动要求。

第十五条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同级人民武装动员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集结地组成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接收机构,对集结后的民用运力进行查验、登记、编组,按时交付使用单位,并向被征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征用证明。被征民用运力交付使用单位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被征民用运力交接后,民用运载工具以及相关设备由使用单位管理,并负责安全防护、后勤保障和技术维修等工作;相关操作、保障人员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调配。

第十七条被征用的民用运载工具需要加装改造的,由市国民经济动员机构会同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使用单位组织实施。承担加装改造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加装改造,按期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在本市执行任务的民用运力使用单位,需要本市对被征民用运力提供后勤保障和技术维护的,由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协调交通、公安、通信等管理部门以及车辆维修、配件和油料供应等企业予以协助。

第十九条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任务完成后,民用运力使用单位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接收机构应当共同对复员的民用运力进行查验。民用运力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查验结果出具被征民用运载工具使用、损毁情况和操作、保障人员伤亡情况的证明,并与征用接收机构办理交接手续。征用接收机构接收复员的民用运力后,应当及时交付被征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被征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恢复被加装改造的运载工具。能够恢复的,由市国民经济动员机构会同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组织实施恢复;无法恢复的,由市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第二十一条对民用运载工具因参加训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训练的组织者应当给予适当补助。训练期间的人员工资、补贴等,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民兵参加军事训练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造成的运载工具和相关设备、设施的损毁、折旧等直接财产损失以及相关操作、保障人员的工资、津贴,依法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偿的,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安排给予补偿。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造成伤亡的人员,其抚恤优待由民政部门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依法应当予以补偿的,被征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凭相关证明,向下达征用通知的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提出补偿意见,经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审核、汇总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按照《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的规定,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所需的费用,由市和区、县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根据年度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任务提出需求,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预算。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实施所需的费用,按照国家在战时以及和平时期特殊情况下有关国防动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提供其拥有或者管理的民用运力资料的,由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领取预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12月20日起施行。

国防动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是指在战时及平时特殊情况下,根据国防动员需要,国家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所拥有或者管理的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设施、人员,进行统一组织和调用,包括动员准备和动员实施。

本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均须遵守《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本办法。

第三条本省一切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

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而遭受直接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依法享有获得补偿、抚恤的权利。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强动员潜力,保障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需要,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

第五条省国防动员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

设区的市、县(包括市、区,下同)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

交通、铁路、航空、公安、海洋与渔业、海事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

第六条国家支持、鼓励单位和个人建造、购买、经营平战结合的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扶持。

对在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

第七条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会同省国民经济动员机构,根据平战结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国家、军区的总体规划和任务,编制本省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贯彻国防要求规划和实施计划,报省国防动员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贯彻国防要求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保障有关国防要求的落实。

第九条设计、建造贯彻国防要求的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贯彻国防要求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设计、建造。

承担贯彻国防要求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适当补助制度。

第十条贯彻国防要求的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贯彻国防要求的民用船舶,其设计、建造检验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执行。

第十一条拥有和管理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的维护,保证贯彻国防要求设施的完好,不得擅自改变贯彻国防要求设施的功能;因有特殊情况并具备法定事由,确需改变贯彻国防要求设施功能的,须经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同意,并报省国防动员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公安、交通、海洋与渔业、建设、质量技术监督、铁路、海事等部门以及港航管理机构、船舶检验机构等单位,应当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年度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设施统计、登记和审验(核)工作,按照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登记的要求,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同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报送上年度的相关统计资料和情况。

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特定的数据或者资料。

第十三条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根据军区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拟订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报省国防动员机构批准,并报军区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备案。

设区的市、县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拟订市、县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报本级国防动员机构批准,并报上一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备案。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的调整按原拟订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

第十四条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机构,按照《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落实民用运力的预征工作,并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做好预征登记。

被预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做好预征民用运力及操作人员的组织和技术保障等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将经依法验收合格的贯彻国防要求的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以及按照本办法规定落实普通贯彻措施的新建民用船舶列为预征登记对象,并核发《浙江省民用运载工具预征用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登记证》应当注明贯彻国防要求的主要内容。

第十六条船舶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受本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的委托,对核发《登记证》的船舶、机动车依法进行定期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时,同时对《登记证》所列内容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委托的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核查《登记证》所列内容不得收取费用。

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对船舶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核查《登记证》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人民武装动员机构和军事机关,根据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要求,结合交通战备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对预征民用运载工具及其相关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编成,并进行必要的军事训练和专业技术训练。军事训练由同级军事机关负责。

参加预征民用运力训练的人员,训练期间的误工补贴或者在原单位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和伙食补助以及往返差旅费等,依照国家有关民兵参加军事训练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根据国防动员准备工作的需要,可以将港口、机场、车站、货运场站、物流中心等交通基础设施列为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基地,并进行必要的建设。具体办法由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建民用船舶贯彻国防要求。

第十九条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会同省国民经济动员机构,根据本省民用运载工具贯彻国防要求实施计划,确定新建民用船舶贯彻国防要求计划。新建民用船舶贯彻国防要求计划应当列明贯彻国防要求的种类、数量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条新建民用船舶贯彻国防要求,包括普通贯彻措施和特别贯彻措施。普通贯彻措施和特别贯彻措施的具体规则由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在本省登记的下列新建民用船舶应当采用普通贯彻措施;国家和军区国防动员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沿海以上航区2.5万载重吨以下的杂货船、散货船、集装箱船和多用途船;。

(二)沿海以上航区的滚装船、车客渡船、成品油船。

第二十二条建造需要采用普通贯彻措施的民用船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船舶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当同时设计普通贯彻措施的相关内容;。

(二)船舶检验机构进行船舶建造图纸审查时,应当同时审查该图纸是否符合普通贯彻措施的要求;对船舶进行建造检验时,同时检验是否符合普通贯彻措施的要求;对不符合普通贯彻措施要求的船舶,图纸审查和船舶建造检验不予通过。

第二十三条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省国民经济动员机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根据上级下达的新建船舶采用特别贯彻措施的任务,落实相关设计、建造、检验、竣工验收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采用普通贯彻措施的民用船舶发生所有权转移、船舶灭失和船舶失踪等情形,依法办理船舶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船舶登记机构应当在办理相关登记之日起十日内,将登记改变情况书面通报本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

采用特别贯彻措施的民用船舶依法申请办理前款规定的相关登记时,船舶登记机构应当在办理相关登记前,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本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

国防动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提高国防动员能力,保障国防动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防动员的准备、实施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防动员应当坚持平战结合,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保障平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急时应对突发情况,战时支援军事行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动员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建设与国防动员建设协调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将国防动员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公民和组织应当依法完成国防动员任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和国防动员委员会应当加强国防动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在国防动员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根据国防动员的任务要求,加强国防动员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检查评估制度,督促各相关方面履行国防动员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指导下,完成相应的国防动员任务。

第八条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由本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的有关部门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

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由综合办事机构和专业办事机构组成,承担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有关职责。

第九条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三)组织编制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

(四)检查评估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的落实情况;。

(五)组织、协调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

(六)组织、协调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工作;。

(七)接受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指导,并完成部署的各项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计划、实施预案与潜力统计调查。

第十条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应当根据国防动员的方针和原则、国防动员潜力和军事需求,以及上一级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编制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

军事需求由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协助军队有关部门做好对接和论证工作。

第十一条国防动员计划包括总体计划和专项计划,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包括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

总体计划和总体预案,由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审批,并报上一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备案。

专项计划和专项预案,由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专业办事机构会同当地军事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审批,并报上一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专业办事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在编制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时,应当围绕动员任务,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本地区国防潜力相适应,与其他各类国防动员计划、实施预案相衔接。

第十三条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因形势、任务、潜力、人员等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调整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应当根据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演练,检验和完善实施预案,提高组织指挥和快速反应能力。

国防动员演练分为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综合演练由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组织实施,专项演练由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专业办事机构组织实施。

国防动员演练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军队演习和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等时机进行。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的有效落实。

第十六条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工作。

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分为综合统计调查和专项统计调查。综合统计调查由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事机构牵头组织,各专业办事机构配合实施,每年组织一次。专项统计调查由国防动员委员会相关专业办事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准确及时地向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相关办事机构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相关办事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视情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专项统计调查。

第十八条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的对象,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调查资料。

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人员,应当如实收集、报送统计调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和毁损统计调查资料,不得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秘密。

第四章基础建设与军品生产。

第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本级军事机关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确定的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目录,拟定本省贯彻国防需求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对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规划和立项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防需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重要产品设计定型时,应当按照规定征求军事机关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承担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管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贯彻国防需求的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进行设计、生产、施工、监理、验收和维护保养,保证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的质量。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符合国防需求。

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需要改变用途或报废处理的,必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二十三条与国防密切相关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的维护管理,采取措施,保障设施功能完整、有效;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者作报废处理,确需改变用途或者作报废处理的,应当征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危害与国防密切相关的设施。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承担军品科研、转产、扩大生产军品的单位,在经费、物资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和帮助其开发、应用先进的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军民通用的技术标准,提高产品的军民两用兼容程度,增强转产、扩大生产军品的综合保障能力。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规定,引导、支持社会优势资源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对承担国防动员物资储备、供应、保障任务的单位给予扶持。

第二十五条承担转产、扩大生产军品和维修保障任务的单位,应当根据所担负的国防动员任务,按照需求导向、任务牵引、突出重点、军民兼容的要求,储备所需的设备、材料、配套产品和技术,并按照国家军事订货合同和转产、扩大生产军品的要求,组织军品科研、生产,按时交付订货,协助军队完成维修保障任务。

第五章预备役人员征召与国防勤务。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预备役人员的储备工作,做好预备役登记和预备役人员的核对、调整、编组工作,加强预备役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加强预备役专业技术兵员储备区建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预备役人员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兵役机关做好有关预备役人员的登记和管理教育工作,加强平战结合的民兵应急队伍常态化建设。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预备役人员的训练、储备提供经费、场地、物资等保障,预备役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训练、演练、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八条预编到现役部队和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人员、预定征召的其他预备役人员,离开预备役登记地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向登记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报告去向、联系方式,并及时报告变更情况。

第二十九条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根据上级命令,及时向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下达征召通知,同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对外出务工的预备役人员,还应通知其务工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兵役机关。

接到征召通知的预备役人员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确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应召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可以暂缓应召。

第三十条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做好本单位预备役人员的征召工作,督促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其履行应召义务或者参加预备役训练。

从事交通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接到运送被征召预备役人员任务的通知或者被征召人员提出运送请求时,应当优先运送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

第三十一条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预定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未经其预备役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不得离开预备役登记地;已经离开预备役登记地的,接到兵役机关通知后,应当立即返回或者到指定地点报到。

第三十二条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防动员实施的需要,可以动员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和组织担负国防勤务,并明确其规模、专业和具体任务。

被确定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应当按照政府和军事机关明确的任务,参加国防勤务,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医药卫生、食品和粮食供应、工程建筑、能源化工、大型水利设施、民用核设施、新闻媒体、国防科研生产和市政设施保障等依法担负国防勤务的单位,应当按照专业对口、人员精干、应急有效的原则组建专业保障队伍,定期组织训练、演练,配备相关专业技术装备器材,提高快速动员和遂行国防勤务能力。

专业保障队伍应当与预备役部队、民兵组织分开组建,避免人员重复交叉。

第三十四条沿海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和国防动员委员会应当围绕动员任务,推进结构科学、布局合理的海上动员力量建设,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参与海上维权搜救、支援军事行动。

沿海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组织落实海上动员力量建设任务,国防动员委员会应当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海上动员力量建设工作,涉海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保障海上动员力量建设。

第三十五条沿海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等海区加强海上民兵船队等海上民兵队伍建设。

沿海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海洋运输、船舶修造等涉海企业事业单位组建海上补给、船舶装备维修等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

沿海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涉海企业事业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在信息、电磁等领域发展测绘导航、搜救打捞等海上新质动员力量。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专业保障队伍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并为其组织建设、训练演练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三十七条预备役人员和国防勤务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继续享有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发放误工补贴,并由军事机关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执行任务伤亡的,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规定救治补偿和抚恤优待。

第六章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加强国防动员机制与政府应急管理机制衔接,做到组织指挥、应急力量、情报信息、物资器材、方案计划等方面的联建联用,提高战争灾害的预防和救助能力。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本级军事机关,依照国家分级防护标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防护目标,明确防护任务。

承担防护任务的单位,应当制定防护计划和应急预案,落实相关措施,组织防护演练,提高防护效能。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防动员指挥、防空阵地、人员掩蔽、疏散地域和物资储备工程设施建设;加强能源基地、交通设施、油气管网、网络通信、水利水电等重大民生工程的综合防护体系建设,提高战时抗毁能力。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建立健全分级对应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卫生救护体系。根据战时医疗卫生动员需求,组建医疗救护、心理防护和卫生防疫队伍,定期开展演练,提高战时动员的组织指挥和保障能力。

第四十三条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预定疏散地域、人防工程和应急避难场所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物资转移。

第七章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

第四十四条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储备物资无法及时满足动员需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用组织和个人所有或者使用的设施、设备、运输工具、场所和其他物资。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免予征用的民用资源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不得拒绝、拖延民用资源的征用,不得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的改造。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对民用资源的征用需求,及时向有关组织和个人下达征用通知,征用时应当对所征用民用资源的数量、质量、类型等情况进行清点、核实、登记,并向被征用组织和个人出具凭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征用的民用资源交付使用单位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十六条被征用的民用资源根据军事需求需要进行改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同有关军事机关共同组织实施。

承担改造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使用单位提出的军事需求与使用单位共同研究改造方案,签订改造责任书,及时进行改造,按期保质保量交付使用。

第四十七条被征用的民用资源使用完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会同军事机关对所征用民用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下达返还通知,及时办理返还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扣押。

第四十八条被征用并经过改造的.民用资源,不影响原使用功能的,经与被征用人协商并征得其同意,可以原物返还;影响原使用功能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进行修复,恢复原使用功能后返还;不能修复或者灭失的,以及因征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及时给予补偿。

对承担改造、转产、扩大生产军品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补偿。

第四十九条平时训练、演练、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征用民用资源的,由使用单位按照租用方式计价结算补偿费用。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预备役人员和国防勤务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应召、担负国防勤务义务或者拒绝、拖延执行专业保障任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履行义务,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履行义务,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的;。

(四)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调查资料的;。

(二)伪造、篡改和毁损统计调查资料的;。

(三)泄露国防动员统计调查对象秘密的;。

(四)擅自改变与国防密切相关设施的用途或者作报废处理的。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国防动员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国防动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最新福建省国防动员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提高国防动员能力,保障国防动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防动员的准备、实施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防动员应当坚持平战结合,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保障平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急时应对突发情况,战时支援军事行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动员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建设与国防动员建设协调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将国防动员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公民和组织应当依法完成国防动员任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和国防动员委员会应当加强国防动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在国防动员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根据国防动员的任务要求,加强国防动员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检查评估制度,督促各相关方面履行国防动员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指导下,完成相应的国防动员任务。

第八条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由本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的有关部门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由综合办事机构和专业办事机构组成,承担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有关职责。

第九条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国防动员工作制度;(二)组织、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武装动员、政治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人民防空动员、装备科技动员、信息动员、支前动员和国防教育等工作;(三)组织编制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四)检查评估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的落实情况;(五)组织、协调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六)组织、协调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工作;(七)接受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指导,并完成部署的各项工作;(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计划、实施预案与潜力统计调查。

第十条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应当根据国防动员的方针和原则、国防动员潜力和军事需求,以及上一级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编制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军事需求由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协助军队有关部门做好对接和论证工作。

第十一条国防动员计划包括总体计划和专项计划,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包括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总体计划和总体预案,由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审批,并报上一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备案。专项计划和专项预案,由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专业办事机构会同当地军事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审批,并报上一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专业办事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在编制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时,应当围绕动员任务,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本地区国防潜力相适应,与其他各类国防动员计划、实施预案相衔接。

第十三条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因形势、任务、潜力、人员等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调整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应当根据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演练,检验和完善实施预案,提高组织指挥和快速反应能力。国防动员演练分为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综合演练由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组织实施,专项演练由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专业办事机构组织实施。国防动员演练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军队演习和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等时机进行。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国防动员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的有效落实。

第十六条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工作。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分为综合统计调查和专项统计调查。综合统计调查由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事机构牵头组织,各专业办事机构配合实施,每年组织一次。专项统计调查由国防动员委员会相关专业办事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准确及时地向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相关办事机构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相关办事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视情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专项统计调查。

第十八条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的对象,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调查资料。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人员,应当如实收集、报送统计调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和毁损统计调查资料,不得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秘密。

第四章基础建设与军品生产。

第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本级军事机关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确定的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目录,拟定本省贯彻国防需求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对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规划和立项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防需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重要产品设计定型时,应当按照规定征求军事机关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承担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管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贯彻国防需求的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进行设计、生产、施工、监理、验收和维护保养,保证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的质量。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符合国防需求。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需要改变用途或报废处理的,必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二十三条与国防密切相关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的维护管理,采取措施,保障设施功能完整、有效;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者作报废处理,确需改变用途或者作报废处理的,应当征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危害与国防密切相关的设施。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承担军品科研、转产、扩大生产军品的单位,在经费、物资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和帮助其开发、应用先进的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军民通用的技术标准,提高产品的军民两用兼容程度,增强转产、扩大生产军品的综合保障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规定,引导、支持社会优势资源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对承担国防动员物资储备、供应、保障任务的单位给予扶持。

第二十五条承担转产、扩大生产军品和维修保障任务的单位,应当根据所担负的国防动员任务,按照需求导向、任务牵引、突出重点、军民兼容的要求,储备所需的设备、材料、配套产品和技术,并按照国家军事订货合同和转产、扩大生产军品的要求,组织军品科研、生产,按时交付订货,协助军队完成维修保障任务。

出纳人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信用社各项规章。认真学习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从中吸取教训,累积经验。尤其是对有关金融经济案件的问题,无疑是给各主办会计敲响了一记警钟,也让我更明白自己身上所担负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想杜绝类似的案件的发生,防范于未然,不仅平时要加强员工的思想品德教育,更要看主办会计是否切实发挥事后监督和稽核作用。这就迫使我在尽快熟悉各项业务的同时,还必须保持一颗高度警惕的心,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

二、 业务工作方面

一年里我在会计工作岗位上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平时工作中办事认认真真,踏踏实实,能真正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特别是在会计这个平凡而又特殊的岗位上,养成了严谨、细致的作风。严格按要求进行,从不马虎,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章办事,严守组织纪律,提倡职业道德,力求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切实执行业务操作管理规定,在实践中吸取教训,不断进步,为避免差错和减少失误树立可靠保障。勤收集、勤整理、勤统计分析真实的数字,随时给单位提供近期各项业务经营状的有用信息,以及解决后段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信用社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数字依据。同时遵守《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履行会计的岗位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定期进行帐务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受理、编制、审核会计凭证,核对印鉴并进行会计分录,及时记载各项帐务和经管的总帐、分户帐和登记簿,负责会计凭证和经管的帐簿按期整理装订,并在装订成册的传票和帐簿封底签章、归档,定期盘查库存空白重要凭证并每日与表外科目有关帐簿特别是手工分户帐核对,确保帐实相符,每次入库都卡把、监督应入库的印章、有价证券和库存现金等入库保管;操作密码按规定要求大约每月更改一次,移、接交及时登记各项登记簿。认真审查凭证,严格柜面监督,防止发生差错,做好帐务“五无六相符”。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按照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销户手续,认真填制和审查各种会计凭证,对各种业务进行正确的帐务处理和复核,及时纠正差错,正确审查和办理支票,存单(折)印章挂失手续,按规定做好查询、冻结等存款的帐务处理手续,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各项结算,确保资金安全。做好开展反假-币,反破坏人民币宣传工作。

三、工作配合方面

积极配合信贷工作。xx-xx年是我们农信社五级分类的重要年,我积极响应配合信贷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在九月至十月期间两次抽调往县联社做五级分类上线录入电脑工作,因我社贷款笔数比较多,难以预期完成工作,故此主动要求参加夜晚班,通宵达旦做录入工作,成功完成了联社下达的期限内工作,为我社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出一分力。

四、 安全保卫方面

认真学习“三防一保”有关文件精神,注意关注社会上发生的金融案件,吸取别人的经验教训,防微杜渐,熟知安全制度、应急处理方法、报警电话和各种规章制度,不管是在营业前、营业中、还是营业后都一样重视,按规定要求执行值班守库制度,确保自己值班、守库时二十四小时不失控,安全无事故。

总而言之 ,一年来 ,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的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业务能力也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更加努力工作,勤奋学习。为顾客提供安全、快捷的服务,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中去,并将一如既往,任劳任怨地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做到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将以更为坚定的立场和敬业的精神投入到信合事业的建设中去,接受组织的检查与考验,为我们信合事业的发展甘于奉献自己的青春。

似箭、时光荏苒,过去的xx-xx年里,我们会计工作人员用计算机键盘绘出了满天霞光,用算盘珠拔落了万颗星辰;守着一份愉悦,一份执着,一份收获。每天记账,结账,做传票,写账簿。虽然没有赫赫显目的业绩和惊天动地的事业,但尽心尽力,忠于职守。用这平平淡淡的生活,平平淡淡的工作勾画出生活的轨迹,收获着丰收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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