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网格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范文(14篇)

时间:2023-12-15 14:56:39 作者:QJ墨客

事迹材料的内容可以包括具体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团队协作、创新思维、领导能力等方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事迹材料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在写作过程中有所帮助。

农村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材料

他管理的网格都是零散楼栋和平房区,网格又紧邻八校,二中两个学校,出租房屋比较多,人口流动性大,平房区卫生情况极差,零散楼栋无物业且又年代久,管道老化,经常需要修理。二中综合楼1999年建造,属于独栋单元楼,楼内暖气管道老化,年老体弱的老年人居多,一到冬天暖气漏水停暖是常有的事,居民们十分苦恼。网格员下户了解情况后,组织居民在供暖前检修管道,并在发现管道漏水时,争取在暖气不停水的情况下抢修好。把综合楼暖气情况上报社区,给居民争取政府管道维修补贴工程。网格员利用居民晚上在家时间挨家挨户征求居民意见,组织单元长收钱,终于在供暖前完成了综合楼更换管道工程,保障了居民温暖过冬,得到了居民的一致称赞。

农村网格员先进事迹材料

斯琴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巡查自己所负责的片区,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没有经过登记的流动人员出入;查看楼院环境卫生状况,地面是否干净、垃圾是否日产日清;查看沿街门店是否按照城市化管理要求经营。通过日巡查,每天都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人在网中走,事在网中做。

网格管理员,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岗位,却关系着辖区居民的幸福生活,因为为人民服务,所以我们的生活更精彩;我们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为我们的五彩人生更添一抹色彩!

农村网格员工作汇报材料

20xx年8月响应湖北省社会管理创新的号召,经过选拔及培训我终于正式走上了社区网格管理员的岗位,在社区居领导及同事的帮助下,使我能尽快的融入其中,并展开工作。在社区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各项网格管理规则制度,按规定每天在社区签到,积极参加社区举行的各项活动,虚心接受监督和指导,认真履行网格管理员工作职能。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上面登记和入户核查,掌握所管辖区内的基本情况。

我是社区网格员,管辖范围为经济园区140号到188号,263号,265号,267号,269号,共有居民楼47栋,居民住户314户,幼儿园1家,食品加工作坊1家。通过上门入户,我对辖区的情况有了个基本了解,在信息采集的过程中,让居民初步的认识了我们。

通过填写调查表和居民谈话中,了解管辖范围民意合不稳定信息,及时向社区负责人汇报。

我所在地网格属于移民安置居民点,由于房屋建筑过于密集,人口居住比较复杂。对于困难户,及时上门了解。对于危险人员,定期了解其动向,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9月份对社区治安,进行了抽样调查。十月份对茅坪镇公共汽车行驶路线进行了调查。

居民文化水平层次不齐,移民户集中,导致生活习惯不一同,经常有居民找社区化解矛盾。176号因为下水道堵塞,导致水无法流出,居民反映给我后,我和二支部书记,协管员去现场看情况,因为属于外下水道,不在物业维修的范围内,我们和居民协商帮其找维修工给予解决。目前共化解下水道堵塞、垃圾扰民、油烟扰民等社会矛盾共10起。

8月份对县、乡、居委会选举,镇代表选举和县代表选举,在社区内进行不间断的宣传,让每个居民能行使自己的权益,并全力配合后期的选举工作。对国家的相关补贴政策宣传到位,退伍军人的补贴,低保政策,廉租房政策等等。

对“两险一卡”的工作任务,我们先进行整体宣传,然后上门一户一户宣传政策,现正在进行中。对换届选举工作,我们在社区内粘贴宣传单,并发放宣传单,让每个居民能了解其选举时间及政策,使得换届选举能顺利完成。对社区党建工作,我们能积极的做好后勤工作,让我们社区的党员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对于居民二代身份证的办理,年纪大的居民无法去派出所办理,我们联系社区民警,协调其安排上门办理。

存在的问题和明年的工作打算:

经济园区属于人员居住比较复杂的社区,把提高居民的在就业问题和社区文明建设放在首位。让居民能真的安居乐业。

一、深入了解居民的基本情况,时刻关注劳动保障,及时提供就业信息,使有劳动能力的居民能找到工作。

二、对于社区文明建设:

1、对于留守儿童,网格员可以集中对其进行功课辅导,使居民能感受到社区的温暖。

2、对不文明的现象进行,总结汇编后发送到各居民的'手中,让居民明白,不文明的现象对他自己的影响。让人人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来制止身边的不文明现象。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每天按时在网格内巡查,并做好相应的工作日志记录,及时准确掌握居民的基本信息和利益诉求,努力了解居民关心地热点、难点问题。总之在20年我会努力工作,当好社区的“娘家人”,让居民都相信我,信任我!

农村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材料

小徐,男,1970年10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薛城区临城街道八一社区网格员,始终牢记职责使命,将“有事找我、靠上服务”作为座右铭,坚持做到腿勤、嘴勤、手勤、脑勤,用实实在在行动获得了上级和群众充分认可。

一是千方百计摸清网情,当好群众利益诉求“收纳盒”。借助联系群众“百千万”和“进万家”活动,积极走访入户,了解网格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将党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目前,网格内居民反映强烈停车位规划、小区绿化、小区道闸、暖气改造等20条问题均已解决。

二是千方百计化解矛盾,做好网格“和事佬”。坚持每天网格走访,采取入户登记方式,对群众反映问题做到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解决。同时,积极收集网格内矛盾纠纷,并做好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共排查化解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12条,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三是千方百计排忧解难,当好群众“贴心人”。坚持做到“群众困难我帮助、群众事项我代办”,2018年2月12日,在对网格走访过程中,发现一名缓刑人员表示想找份工作做,积极主动向街道劳动部门反映,最终为这名缓刑人员在万达广场找到了合适就业岗位,解除了其后顾之忧,确保其正常回归社会。

农村网格员先进事迹材料

黄xx,女,1981年1月生,中共预备党员,黄岭乡建山村网格员。入职以来,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同事的赞誉和居民的信任。

担任网格员两年来,她借助“双提升”、“扫黑除恶”、“反诈宣传”等工作,积极走访入户,全面了解网格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将党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目前,网格内居民反映强烈的垃圾桶数量不足、停车位规划、道路绿化等8条问题均已解决。

坚持每天网格走访,采取入户登记的方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解决,全年共采集事件237条,采集率达130%。同时,积极收集网格内的矛盾纠纷,并做好化解工作,20xx年共排查化解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10条,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建山村常住人口400人,她的辖区内分布着200多人,78户人家,大事小情人们都喜欢向她“报告”她不仅会给出建议,还经常帮腿脚不便的老年人跑腿,买药、交社保医保等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提高疫苗接种率,努力实现辖区的“应接尽接”的工作目标,她开展了疫苗接种精准摸排。针对接种有疑虑的居民,采取错时逐户上门的方式到家做思想工作,通过自身接种经验给居民普及接种疫苗的好处,消除大家的后顾之忧。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更是上门接送。她说:每天把这些“小事”做好,就是做好了服务群众的“大事”。

农村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材料

小朱,男,1966年8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滕州市北辛街道赵王河西社区网格员。担任网格员以来,坚持以“定位网格化、内容多元化、管理信息化”为目标,创新社区网格化模式,有效提升了居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是创新党群自治模式。创新开展了“1396”党群自治模式,把赵西社区划分为3个基础网格,96个单元网格,由党员及热心群众担任单元协管员,管理服务所在单元共8户居民,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达到“十有”标准。

二是优化为民服务。与社区居委配合,开展了“串百家门、察百家情、解百家忧、暖百家心”活动,掌握居民诉求,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统一规划建设了便民服务一条街,彻底改变了原有摊点脏、乱、差现象;建成了900平方米社区服务综合阵地,设立了党员活动室、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等场所;协调解决了集中供暖问题。今年,又筹措资金20余万元,铺设中街道路3600余平方,解决了下水道盖板损坏、化粪池堵塞等具体问题。

三是发展集体经济。为破解集体零收入难题,他“零资金启动、零土地建设”,大力招引项目,成立了社区服务公司,创办了艺趣童话、四点半课堂等培训班,解决社区80余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目前,居集体实现年收入10万余元,集体资产增加100余万元。

农村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材料

小刘,女,1987年12月生,棉船镇日新村村委、妇女主任,同时也是日新村网格2的管理员。自2019年7月份进村参加工作以来,一直表现得兢兢业业,刻苦钻研,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促进网格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该同志认为一个人,做好工作的前提就是要有爱心,把自己网格内的村民当做自己的亲人,为他们排除生活中的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担任网格员之后,她走东家串西家,定时定点为所管辖的网格区域内的群众交流,化解家庭矛盾、邻里纠纷;鼓励他们为建设和谐乡村出力尽责;向他们宣讲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精神,把党和政府对百姓的关怀送到他们的家里、留在他们的心间;“老百姓的事就是大事”,在我的`心目中,村民们的每一件事情都比我自己的事情重要,我自己能够解决的事情,我力争解决好,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即使报告给村委员会或镇里领导,请求他们的支援,实现问题解决的最优化,力争做到基本满意。

农村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材料

老李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巡查自己所负责的片区,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没有经过登记的流动人员出入;查看楼院环境卫生状况,地面是否干净、垃圾是否日产日清;查看沿街门店是否按照城市化管理要求经营。通过日巡查,每天都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人在网中走,事在网中做。

网格管理员,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岗位,却关系着辖区居民的幸福生活,因为为人民服务,所以我们的生活更精彩;我们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迹,为我们的五彩人生更添一抹色彩!

网格员工作事迹材料

我叫xx,男,现年38岁,中共党员,2017年10月退伍军人招聘到外村任职书记助理,三年来我先后兼任北洋村书记助理,北洋十一组组长,北洋十一网格员,金山村书记助理,现任金山三组组长,金山村副书记,金山村调解安保主任,共青团书记,金山三网格网格员,食品安全信息员,2018年进书记后备人才库,2019年被镇党委评委优秀村组干部,疫情期间兼任特庸派出所辅警巡防队员,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刻苦学习,得到领导的赞誉,和村民的认可,老百姓把我当做自己的亲人,无论大事小事都愿意与我说。

工作中本人能踏实工作,服务群众,大小事情都以服务对象为基点,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促进网格和谐稳定和村委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大年初一,春节假期的第二天,大家都还沉浸在春节的欢乐氛围中,但网格群里关于疫情的消息也一直被各级领导关注着,突然接到镇党委书记曹平苏下达到各村的命令,取消放假,当天下午,镇党委政府开会传达的部署防疫工作,要求各村居立即进入战时状态,迅速开展疫情防疫工作。各村组干部网格员对湖北省武汉市工作生活过的返乡人员进行大排查,并做好在家隔离观察15天测体温的工作,由特庸派出所和镇医院、各村委会牵头,由村医和辅警、网格员三人小组挨家挨户的每天上午、下午两次到重点返乡人员家里去测量体温。当时我既是网格员,又是一名辅警,我被分了两个村的重点人员挨家挨户测体温工作,每天要跑十几户人家,最多时每天20多人次需要测体温,为了配合防疫工作,迅速调整思想状态,到岗到位,全身心投入到疫情防控的战斗中,村书记指出防控就是责任,疫情来了,我们不上谁上,在村两委干部会议上,村党支部书记面对个别人员的担忧,严正表态。镇党委为我们配好防护口罩,消毒液,准备战斗。

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自把各自的属地管好、管严、管紧,各自把各自网格内的人员排查清楚,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最后到村里汇总上报。金山村和北洋村是我的工作区域,每天和村医,其他网格员风雨无阻,挨家挨户测体温,并拍照、上报汇总到镇防控办,派出所和医院,村里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的载体,金山村划分为6个网格,北洋村划分7个网格,进村的每一辆外地车都测体温登记到册,网格员排查武汉返乡人员准确上报信息,及时全面的完成工作。“到村入户务必做好自我防护,你们不是只为自己负责,也是为了大家负责,这个时候,不能强。”每下网格,村里徐书记多要交待仔细,到村入户排查摸底,陪同医务人员和辅警跟踪检查在家自我隔离的武汉返乡人员前,我都做好自我防护工作,防控阻击战中,我丝毫不能懈怠。妻子每天晚上看见我到家,就赶紧酒精消毒,再进家,家里小孩都不敢靠近我,第二天,一起来又在测体温的路上。作为一名党员我无怨无悔。我就是想把军人的那股劲带到老百姓身边来,年轻的共产党员的担当带到老百姓身边来,年轻男女都出去挣钱了,就剩下老人和小孩,作为军队培养过和教育过的共产党人,继承了革命军人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的优良传统,发扬了我们老部队71669部队杨靖宇支队的作风,工作看我,有我必胜的理念,在小小网格员的岗位上发光发热。

一个人,做好工作的前提就是要有爱心,把自己网格内的居民当做自己的亲人,为他们排除生活中的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我们组陈兴春户以前是低收入户,丈夫出车祸变成了肢体三级残,无劳动能力,妻子又不识字,只能在附近工地打打短工,儿子看着就上高中了,成绩还不错,为了能够让她们家小孩能够安心读书,多次走访想对策,给她们办理低保,保证她家孩子不会因为没钱读不起书;我组孙玉亮户年老体弱,单身一人,看到他家的卫生没有能力打扫,我组织附近村民一起帮他彻底打扫干净,并把家里用不到的旧床送给他,还买来凉席、被子、桌子、凳子、并到村里收废品的人家去淘了个能用的电风扇给他,附近老百姓多说,重来没有见过一个队长像小陈这样的关心和爱护群众的,疫情过去,我们就进入紧张的建华建材入驻前的征地拆迁工作,镇里曹平苏书记亲自挂帅,每天晚上多到现场来看我们,给我们鼓劲,为了建华建材能够按时进入金山村物流产业园安家入户,镇里袁镇长亲自带队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通过大家的努力圆满的完成了镇党委交给的征地拆迁工作。

接着正好是环盐城高速200米绿化带在我的网格,高速西500米搬迁进新型农村社区工作也在我网格开展,我网格正好在高速东西两侧400米,我们在特庸镇党委曹平苏书记的一声令下,全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各村书记,到我村加班加点搞搬迁工作,村委会全体工作人员白天签土地流转,晚上和工作组到农户家谈搬迁,我和书记抽空到农户家谈新型农村社区征地工作,为了完成市政府规划和县政府要求的高速两侧大面积土地流转,新型农村社区征地工作、农户搬迁任务,白天由于农户家主多到盐城打工去了,只有晚上才回来,我们白天摸排情况,晚上上门做工作,一家一家的打电话问意向,作为这个组的网格员,每家每户我多要了解、熟悉,带领工作组下到每家每户去做工作,全程我们的曹书记陪同我们一起熬夜,每天多要听到我们的成绩,才肯回镇政府休息,在我们村委会徐立中书记的带领下,天天多是到夜里二三点钟才回家,做为一个从特庸的最北边村到特庸的最南边工作的退伍军人村干部,在离家30里的金山村工作,说不累是假的,从刚开始的一个人不认识到现在的一口清,我自己多不敢相信,这只是我工作的一个缩影,我会在成绩面前不骄不躁,继续满腔的热情勤奋的工作为广大群众服务。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我辛勤努力下,近一年多时间,发现和处理的矛盾纠纷愈来愈少,村民用他们的眼睛见证了我成长的足迹,我将不辜负他们的厚望,将工作做的更加扎实,更有成效的管理好我的网格,我付出了汗水,付出了辛劳,付出了时间与精力,当然,也有收获,有时收获委屈,也有荣光,但我收获更多的是责任和奉献,是我与群众之间亲密如鱼水的亲情。

网格工作是繁忙的,像蜜蜂样不知疲倦的为这个世界增添色彩,网格工作也是无谓的,因为居民们一句简单的问候和亲切的笑脸,就会成为我信心和力量的源泉。

国防动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是指在战时及平时特殊情况下,根据国防动员需要,国家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所拥有或者管理的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设施、人员,进行统一组织和调用,包括动员准备和动员实施。

本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均须遵守《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本办法。

第三条本省一切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

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而遭受直接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依法享有获得补偿、抚恤的权利。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强动员潜力,保障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需要,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

第五条省国防动员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

设区的市、县(包括市、区,下同)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

交通、铁路、航空、公安、海洋与渔业、海事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

第六条国家支持、鼓励单位和个人建造、购买、经营平战结合的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扶持。

对在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

第七条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会同省国民经济动员机构,根据平战结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国家、军区的总体规划和任务,编制本省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贯彻国防要求规划和实施计划,报省国防动员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贯彻国防要求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保障有关国防要求的落实。

第九条设计、建造贯彻国防要求的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贯彻国防要求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设计、建造。

承担贯彻国防要求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适当补助制度。

第十条贯彻国防要求的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贯彻国防要求的民用船舶,其设计、建造检验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执行。

第十一条拥有和管理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的维护,保证贯彻国防要求设施的完好,不得擅自改变贯彻国防要求设施的功能;因有特殊情况并具备法定事由,确需改变贯彻国防要求设施功能的,须经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同意,并报省国防动员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公安、交通、海洋与渔业、建设、质量技术监督、铁路、海事等部门以及港航管理机构、船舶检验机构等单位,应当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年度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设施统计、登记和审验(核)工作,按照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登记的要求,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同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报送上年度的相关统计资料和情况。

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特定的数据或者资料。

第十三条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根据军区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拟订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报省国防动员机构批准,并报军区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备案。

设区的市、县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拟订市、县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报本级国防动员机构批准,并报上一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备案。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的调整按原拟订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

第十四条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机构,按照《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落实民用运力的预征工作,并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做好预征登记。

被预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做好预征民用运力及操作人员的组织和技术保障等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将经依法验收合格的贯彻国防要求的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以及按照本办法规定落实普通贯彻措施的新建民用船舶列为预征登记对象,并核发《浙江省民用运载工具预征用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登记证》应当注明贯彻国防要求的主要内容。

第十六条船舶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受本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的委托,对核发《登记证》的船舶、机动车依法进行定期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时,同时对《登记证》所列内容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委托的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核查《登记证》所列内容不得收取费用。

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对船舶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核查《登记证》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人民武装动员机构和军事机关,根据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要求,结合交通战备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对预征民用运载工具及其相关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编成,并进行必要的军事训练和专业技术训练。军事训练由同级军事机关负责。

参加预征民用运力训练的人员,训练期间的误工补贴或者在原单位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和伙食补助以及往返差旅费等,依照国家有关民兵参加军事训练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根据国防动员准备工作的需要,可以将港口、机场、车站、货运场站、物流中心等交通基础设施列为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基地,并进行必要的建设。具体办法由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建民用船舶贯彻国防要求。

第十九条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会同省国民经济动员机构,根据本省民用运载工具贯彻国防要求实施计划,确定新建民用船舶贯彻国防要求计划。新建民用船舶贯彻国防要求计划应当列明贯彻国防要求的种类、数量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条新建民用船舶贯彻国防要求,包括普通贯彻措施和特别贯彻措施。普通贯彻措施和特别贯彻措施的具体规则由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在本省登记的下列新建民用船舶应当采用普通贯彻措施;国家和军区国防动员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沿海以上航区2.5万载重吨以下的杂货船、散货船、集装箱船和多用途船;。

(二)沿海以上航区的滚装船、车客渡船、成品油船。

第二十二条建造需要采用普通贯彻措施的民用船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船舶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当同时设计普通贯彻措施的相关内容;。

(二)船舶检验机构进行船舶建造图纸审查时,应当同时审查该图纸是否符合普通贯彻措施的要求;对船舶进行建造检验时,同时检验是否符合普通贯彻措施的要求;对不符合普通贯彻措施要求的船舶,图纸审查和船舶建造检验不予通过。

第二十三条省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会同省国民经济动员机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根据上级下达的新建船舶采用特别贯彻措施的任务,落实相关设计、建造、检验、竣工验收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采用普通贯彻措施的民用船舶发生所有权转移、船舶灭失和船舶失踪等情形,依法办理船舶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船舶登记机构应当在办理相关登记之日起十日内,将登记改变情况书面通报本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

采用特别贯彻措施的民用船舶依法申请办理前款规定的相关登记时,船舶登记机构应当在办理相关登记前,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本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

国防动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制定《条例》,对依法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增强国防潜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该负责人介绍,制定《条例》,就是为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提高国防动员能力,保障国防动员工作顺利进行。

他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加快发展,国防动员工作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开展国防动员的做法已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迫切需要通过制定《条例》,建立起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变化的国防动员工作体制机制,科学规范政府、公民和组织在国防动员活动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福建省区位特殊、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国防动员任务十分繁重。”该负责人介绍,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由海路可以到达南亚、西亚、东非。独特的地理位置,让福建在布局海上动员力量建设方面,有着独特的要求,除了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外,还要参与海上维权搜救、支援军事行动。制定《条例》,对国防动员作出明确规范,为平时动员准备和战时动员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切实提高平战转换的能力,确保受到安全威胁时,能够迅速依法动员,将国防潜力转化为军事实力。

“制定《条例》也是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需要。”他说,当前,军民融合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制定《条例》就是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要求,将平时动员准备、战时动员实施等工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规范,对军地相关部门和公民个人在国防动员中的责任义务予以明确,使国防动员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平时建设与战时使用有机衔接,真正实现“平战一体、军民融合”的建设目标。

“因此,制定配套性国防动员法规刻不容缓!”据介绍,基于以上认识,福建省军地双方达成共识,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地方性法规,依法推进国防动员工作落实。

该省人大将《福建国防动员条例》列入“—立法规划”。此后由省国动委牵头展开起草工作经过培训学习、考察调研、起草拟写、讨论修改、征求意见、人大审议等六个环节期间召开各类研讨会、论证会16次在草案拟制后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了15次修改完善在多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后最终于7月29日研究通过。

《条例》主要依据《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人民防空法》《国防交通条例》等法规进行拟制,共9章55条,重点对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组织实施办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履行的国防动员义务,预备役和国防勤务人员的权益保障,各类违反条例的行为、法律责任和执法主体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在框架和内容上,既借鉴了《国防动员法》和其它省市法律法规条文的章节划分和内容布局,更结合福建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组、整合,使其更加符合当地国防动员工作实际。

细化硬杠杠,让国防动员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突出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理念,是《条例》的一大亮点。

“军民融合作为国家战略,是国防动员建设的重要理念,平时在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产品生产过程中贯彻军事需求,引导优势社会资源进入军品科研、生产、维修等领域,有利于提升资源利用率,实现战斗力和生产力双向提升。”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党的十八大以后,福建省是全国首个出台全面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规性文件的单位。这次出台的《条例》,除在总则对军民融合作出相关明确外,也在基础设施和重要产品贯彻军事需求、预备役人员储备、战争灾害预防和常态化应急队伍建设等方面,突出体现了军民融合理念。

与其它省市颁发的相关法规相比,该省还首次从立法层面上对海上动员力量建设内容进行了明确。

福建海岸线长度居全国第二位,是历史上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也是海上商贸集散地。根据《条例》规定,福建沿海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组织落实海上动员力量建设任务,国防动员委员会应当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海上动员力量建设工作,涉海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保障海上动员力量建设。

同时,沿海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等海区加强海上民兵船队等海上民兵队伍建设;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海洋运输、船舶修造等涉海企业事业单位组建海上补给、船舶装备维修等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应当依托涉海企业事业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在信息、电磁等领域发展测绘导航、搜救打捞等海上新质动员力量。

“这是特殊区位任务决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福建地处东海、台海、南海“三海”交汇点,国防动员涉海建设任务繁重,海上动员地位作用凸显,军地各级领导高度关注。去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海上动员力量建设的意见》,对海上动员力量建设的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建设模式、工作机制和相关保障进行了明确。因此,在《条例》中纳入海上动员力量建设内容,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落实,提升海上动员能力。

采访中,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件事:今年年初,某军分区在组织冲锋舟操作手训练中,一名民兵的下肢被螺旋桨磕伤,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医疗费该谁出?出多少?当地人武部出于人性化考虑,及时担负了医疗费,但事后不少人仍有说辞。“毕竟,没有法规制度做保障。”他说。

“随着《条例》的实施,这类问题将不复存在。”负责人告诉记者,《条例》强调,执行任务人员,没单位的均可领取误工补贴,并由军事机关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发生意外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同时,《条例》还规定,预备役人员应依法参加训练、演练、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其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和协助。执行任务期间,继续享受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此外,《条例》还对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动员计划、预备役人员的储备和征召、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以及民用物资征用与补偿等问题进行规定。针对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条例》规定预备役人员离开预备役登记地一个月以上的,应向登记地兵役机关报告。

记者了解到,条例出台后,一些民兵预备役人员对有关权益保障的细则纷纷点赞。“就应该让报国者得实惠。”采访中,一名正在阅报栏旁浏览条例的地方群众告诉记者。

此外,《条例》还吸收福建邵武等地民兵预备役人员组建应急队伍参与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经验做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预备役人员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和企事业单位应加强专职人武干部、民兵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兵役机关做好有关预备役人员的登记和管理教育工作,加强平战结合的民兵应急队伍常态化建设。

有法必依、执规必严,确保依法动员落到实处。

这些天,福建省国动委综合办的工作人员异常忙碌。他们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方法手段,对即将实施的《条例》进行立体式、系统化的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记者注意到,宣传中,对法律责任内容的解读占了较大比重。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群众心中,让大家认识到在推进国家法治化进程中,国防动员工作也在齐头并进。”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条例出台了,下步就是要推进依法贯彻落实,其中,让法规制度严起来显得尤为重要。”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国防动员法》对法律责任有作出相关规定,但没有体现具体的罚款数额和责任主体。因此,该省在《条例》中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使发生问题怎么处罚?谁来执行?均有了硬杠杠。

“以往,有少数人员反映,预备役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福利待遇等相关权益没有保障,但是缺少相关法规的制约,导致一些人切身利益受到影响,却无‘理’辩驳。”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今,这个问题有了法规作为依据进行解决。为进一步保障预备役和国防勤务人员的`权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他们在执行任务期间的收入的,将被责令限期支付,否则要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国防义务并逾期不改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企业事业单位发生承建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设项目未按相关要求施工、拒绝或拖延民用资源征用等情形,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履行义务,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翻阅《条例》发现,里面将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方式都进行了明确,使国防动员的每一项落实举措都有“红线”。“若违法违规,绝不姑息;谁不执行,‘板子’就打在谁身上!这也是我们出台《条例》的初衷。”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连日来,记者走在福建地区各街头巷尾,不时能看到“依法实施国防动员,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等横幅标语。据了解,为依法推进《条例》落到实处,该省军地双方展开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宣传举措。他们利用微信、互联网站、地方报刊等进行宣传,并印制3万册单行本和30万份宣传单,组织专人走进政府机关、学校和街头巷尾进行发放。他们还邀请国防教育讲师团深入高校、企业和街道社区展开巡回宣讲,深入解读相关条款,讲清重要意义,强调法规红线,确保《条例》切实走进千万户、走进群众心中。

此外,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下一步还将指导各地研究出台实施办法,并通过组织学习贯彻《条例》集训,召开视频会议等形式开展相关宣讲活动,将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引向深入,促进国防动员依法落到实处。

村级网格员工作事迹材料

xxx,淮安生态文旅区福地路办事处山阳湾社区网格员,负责山阳湾社区九华学府小区6-7号楼网格工作。

作为一名网格员,xxx深知为居民处理好每一件琐碎的小事、急事、难事,就是网格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次,他前往网格居民家中入户走访时,居民抱怨说家中卫生间漏水,向小区物业多次反映,但物业一直置之不理。

xxx现场查看了居民家中漏水情况,并迅速联系物业工作人员前来检查,初步判断是楼上某户水管未接好导致,需要向上挨家挨户进行排查,排查工作量大,xxx便利用休息时间对楼上几十户逐一入户查看,最终确定了漏水点,解决了困扰居民许久的漏水问题。“要对得起网格员肩负的责任!”xxx常常这样说道。

国防动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第一条为有效组织和实施本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根据《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和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是指依法在平时进行非军事运力国防动员准备,在战时与平时特殊情况下统一组织、调用非军事单位和个人所拥有或者管理的运载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人员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而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获得补偿和抚恤的权利。

第四条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在市国防动员机构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区、县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区、县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国民经济动员机构、人民武装动员机构和运输、民政、公安交通以及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

第五条本市对民用运力实行国防动员统计、登记制度。下列民用运力应当予以登记:

(一)机动车:1、大型客车以及其他四轮驱动的客车;2、重型和中型货车;3、重型和中型半挂牵引车、重型和中型半挂车、重型和中型全挂车;4、运油车、加油车、运水车、洒水车、集装箱车以及救护车、通信车、清障车、电源拖车、汽车抢修车、铲车、工程车、水泥运输车、高空作业车和起重举升车等专用车辆。

(二)城市轨道交通以及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的机车、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

(三)其他需要登记的民用运力。

第六条市运输、公安交通以及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工作的要求,在每年1月31日以前,向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提供民用运力的年度统计、登记资料和有关情况。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对民用运力资料和情况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及时更新,并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七条根据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需要,有关部门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可以向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充登记,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条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根据上级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和本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需要以及民用运力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和同级军事机关拟订本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并报市国防动员机构批准。区、县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根据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拟订本级预案,并报同级国防动员机构批准。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应当报上一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备案。

第九条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会同人民武装动员机构,根据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确定预征民用运力,并向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发放统一的预征证书。

第十条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人民武装动员机构应当组织对预征民用运力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训练和军事训练,提高快速动员能力。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领取预征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告知发证机关:

(一)预征运载工具连续一年以上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

(二)预征运载工具更新、改造、转让或者报废的;。

(三)向发证机关提供的联系方式变更的。

第十二条本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实施,按照国家主席发布的动员令或者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动员决定执行。

第十三条需要本市实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时,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启动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作出征用计划安排,按照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征用民用运力的,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武装动员机构,按照征用计划安排,通知被征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被征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被征用运载工具和操作、保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结地点,并保证被征用运载工具的技术状态良好,操作、保障人员的技能符合军事行动要求。

第十五条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同级人民武装动员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集结地组成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接收机构,对集结后的民用运力进行查验、登记、编组,按时交付使用单位,并向被征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征用证明。被征民用运力交付使用单位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被征民用运力交接后,民用运载工具以及相关设备由使用单位管理,并负责安全防护、后勤保障和技术维修等工作;相关操作、保障人员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调配。

第十七条被征用的民用运载工具需要加装改造的,由市国民经济动员机构会同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使用单位组织实施。承担加装改造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加装改造,按期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在本市执行任务的民用运力使用单位,需要本市对被征民用运力提供后勤保障和技术维护的,由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协调交通、公安、通信等管理部门以及车辆维修、配件和油料供应等企业予以协助。

第十九条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任务完成后,民用运力使用单位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征用接收机构应当共同对复员的民用运力进行查验。民用运力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查验结果出具被征民用运载工具使用、损毁情况和操作、保障人员伤亡情况的证明,并与征用接收机构办理交接手续。征用接收机构接收复员的民用运力后,应当及时交付被征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被征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恢复被加装改造的运载工具。能够恢复的,由市国民经济动员机构会同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组织实施恢复;无法恢复的,由市国民经济动员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第二十一条对民用运载工具因参加训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训练的组织者应当给予适当补助。训练期间的人员工资、补贴等,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民兵参加军事训练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造成的运载工具和相关设备、设施的损毁、折旧等直接财产损失以及相关操作、保障人员的工资、津贴,依法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偿的,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安排给予补偿。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造成伤亡的人员,其抚恤优待由民政部门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依法应当予以补偿的,被征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凭相关证明,向下达征用通知的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提出补偿意见,经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审核、汇总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按照《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的规定,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所需的费用,由市和区、县国防交通主管机构根据年度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工作任务提出需求,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预算。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实施所需的费用,按照国家在战时以及和平时期特殊情况下有关国防动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提供其拥有或者管理的民用运力资料的,由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领取预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市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12月20日起施行。

国防动员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拥有或者管理民用运力的单位和个人,因履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义务造成的下列直接财产损失,由中央财政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偿:

(一)民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和港口、码头、机场、车站等设施的灭失、损坏、折旧;。

(三)应当给予合理补偿的其他直接财产损失。

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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