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6篇)

时间:2023-12-05 13:45:19 作者:BW笔侠

规章制度的修订和修改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和程序,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学习这些规章制度范文,我们可以吸取经验,完善和优化自己组织的规章制度。

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切实加强对公共厕所(盥洗室)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盥洗室)每天至少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每周一卫生大扫除,安排专人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确保公共厕所(盥洗室)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保持水冲式厕所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四、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经常检查公共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六、干部职工要文明如厕,爱护公共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公共卫生厕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五、便后及时冲洗,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

六、厕纸篓内厕纸过半后应及时清理;

七、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

八、员工用厕完毕后,须将白板上的磁铁移于本人名字处,并打勾登

记;非请假或出差而连续三天未在白板处打勾者,以未上班处理;

九、行政部每月安排公司员工轮流进行卫生间值日保洁,值日员工须

每天打扫三次,早、中、晚各一次;行政部将每天值日员工姓名登记于白板处;

十、值日员工如因公事无法履行值日工作,应自行协商同事替班,报

行政部批准,否则按旷工半日计;

十一、行政部下班后将每日用厕情况进行拍照备案,并对以上制度进

行监督执行;

十二、本制度于2015年12月23日起执行。

一、学校公共厕所(盥洗室)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盥洗室)应每天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和斑迹,下水道畅通,配备专用垃圾箱内干净卫生无异味,节水设备安全使用。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公共厕所(盥洗室)应确保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四、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经常检查公共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化粪池内定期清空。

六、师生要文明如厕,爱护公共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不将饮料袋、瓶等杂物抛入便池,随手关灯,不在厕所内大专喧哗,拖把房内工具用完清洗后按序上架。

为保持景区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树立景区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景区公共场所卫生

1、景区路面:干净卫生,无积水、纸屑及瓜果皮等杂物,道路通畅无阻。

2、景区内,公共财物干净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3、景区办公室:地面干净,无污渍,桌面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4、工作区:工作区内无积水、无油渍,清洁整齐,无异物,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5、园林:无枯朽树枝,无杂草。

6、各景点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二、公共卫生间

公共卫生间达到六无、六净、三好:

六无:(1)无痰涕、纸屑(2)无堵塞(3)无污垢

(4)无污泥、地面无积水(5)无蛆蝇、臭味(6)无积尘、蜘蛛网

三好:(1)公厕指示牌、男女标志牌完好

(2)公厕水电设备完好

(3)公厕档板、档墙完好

三、游览区卫生

1、游客集中区域地面整洁,无瓜果皮、纸屑等杂物。

2、景区内通道平整、干净、无异味。

四、垃圾池卫生管理

1、进场的垃圾要及时平整填埋,当天倾倒,当天推平。

2、及时做好灭蝇、灭鼠工作。

3、做好污水处理、排放工作。

4、严禁在场内乱烧、乱堆废品垃圾。

5、做好场内绿化工作。

6、保持周边的道路清洁干净。

7、及时清理路边沟渠的污泥、杂草、疏通渠道。

五、公共卫生管理

1、主管领导负责制,人人动手,共同监督管理。

2、明确卫生责任区,实行门前工作场所包干制度。

3、景区全体人员应加强环境卫生意识,以身作则,不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4、景区全体人员如发现任何破坏景区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大胆劝阻。

5、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进行打扫;客流量大时,应加强打扫力度,时刻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

6、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注意保持公共设施清洁、整齐,无尘埃、蜘蛛网等。

7、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确保人行步道无枯枝败叶、无杂草等障碍物,保持步道畅通无阻。

8、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清理景区公共场所垃圾箱,确保公共场所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9、景区卫生清洁人员打扫卫生后,认真填写《景区公共场所卫生打扫登记簿》,以备上级部门查阅考核。

本制度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

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厕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

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应每天中午、晚上各打扫一次,保持地面、便

槽、冲水池内无垃圾杂物,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

三、公共厕所应确保正常供水和下水道疏通。

四、每周两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无异味。苍蝇、

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干部职工要文明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

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及时放水冲槽,

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办公楼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持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一、办公楼的卫生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不定期对各责任区进行检查,对卫生工作提出促改意见。

二、卫生管理责任区划分

1、各办公室内的卫生工作由本办公室人员负责。

2、县领导班子办公室、大会议室、小会议室卫生由保洁人员负责。

3、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均由保洁人员负责。

三、卫生工作要求

1、各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纸屑、果壳等杂物。

2、办公场所:要求在每天上班前打扫一次卫生,做到墙上无蜘蛛网,窗台无灰尘,桌上整洁无杂物,地上净洁无纸屑、烟头、果壳等。

xxxx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厕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

2、三、四楼学生公共厕所每周一至周五安排班级轮流值日、保洁。纳入流动红旗评比。

3、值日班级公共厕所应每天中午、放学前各打扫一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手池内无垃圾杂物,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

4、每周一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5、大小便要到指定地方要入槽,便后要及时冲洗。

6、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7、保持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8、学生不能随便进入教师卫生间大小便。

9、加强对学生文明卫生教育,注意卫生、文明如厕。

10、学生违反不文明条例者应及时教育指正。

公共卫生厕所管理制度

1、健康证(违反本条每次罚款30元):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每年复查一次,患有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不得上岗。

2、个人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5元):

c不在客人面前打喷涕、打哈欠、舔嘴唇、挖眼、挖鼻子、挖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d岗前不喝酒,不食异味重的食物;。

e工作衣帽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扣子脱落。

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涂、乱画、乱堆、乱放、乱倒。不在酒店管辖范围内吸烟。

4、洗手间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5元):

公共洗手间干净、整洁、无异味;各洗手池、便池等卫生器具亮洁无垢,无破损。

5、内外环境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酒店办公室、会议室、更衣室、仓库、宿舍、各餐厅、各楼梯、电梯、机房、走道、停车场等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张贴痕迹,地面无纸屑、烟头、果皮壳、痰迹、垃圾等;各墙面、天棚、壁角无尘、无蛛网。

6、行政设备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空调机组、电梯机组、配电柜、排气扇、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污迹、无水迹,无破损。

7、家具陈设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b操作台、调料柜、保洁柜、吧台内不得放有私人用品以及化学药品。

8、服务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服务人员极积主动为客人分餐,主动提供公勺、公筷;主动为客人提供食品打包盒。

9、布草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a各类布草(台布、口布、方巾等)必须按规范程序进行收发、洗涤、消毒。

b布草桶(车)每日清倒,擦洗干净,保持无脏、无异味。

1、厨房设备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炉灶、蒸柜、锅、勺、绞肉机、切片机、微波炉、传菜梯、餐具车、货架等一切设备用品每次使用后及时洗洁、消毒,按5s标准进行归类、定位放置。(刀、菜板洗净消毒后立放)。

2、餐饮器具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c餐饮器具洗涤消毒程序:一倒、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

3、洗涤水池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厨部、传菜间的洗涤水池分开使用,明标识:洗生品池与熟品池分开、洗荤类食品池与素类食品池分开、设专用消毒池和洗拖把池;各水池保持干净、亮洁,下水道畅通。

4、厨房专间(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厨房内部分有粗加工间、切配间、烹制间、冷菜果盘间、面点间、烧烤间、洗涤消毒间等操作专间,并各间有门牌标志。

5、熟食间、果盘间(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b熟食间、果盘间内必须有专用流动水池;。

c熟食间、果盘间配备专供操作人员洗手、搓抹布、消毒刀扳、容器具用的消毒水;。

d不得在熟食间、果盘间内打禽蛋、处理生肉、海、水产品,以免嗜盐菌污染;。

e熟食间、水果间人员工作时必须配戴口罩,岗前必须洗手、消毒;。

f熟食间、果盘间内明地沟必须加盖板,以防细菌污染;。

g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熟食间、果盘间。

6、白案间(面点间)(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a烤箱、蒸笼、和面机、绞肉机、案板、刀具等容器用具用后及时洗洁,无油渍、污垢;。

b按国家规定标准使用各类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品料剂;。

c白案间内明地沟必须加盖板,以防细菌污染。

7、冷库、冰箱、食品库(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a冷库、冰箱、食品库放置各类食品原料,必须分类上架,明标识;。

b各冰箱外面贴有生品、半成品、成品标识;。

c成品、半成品、生品存放时需分层、分箱,必须上保鲜膜;。

d海产品、鱼类放在冰箱或冷库的最底层,以防交叉污染。

e食品库的货架须离地面、墙壁10cm以上,有防尘、防潮、防鼠、防蝇措施和设施;。

f食品库、冷库、冰柜的各类食品货物做到先进先出,有完善的货物进出库手续;。

g冷库、冰箱、食品库专用,不得存有私人用品、化学品、药剂;。

8、食品(菜肴)加工(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a食品原材料认真分拣、洗涤,无虫子、无毛发、无泥沙等异物;。

b食品加工做到生菜不落地、熟菜不落板,搅拌食品在操作台上进行;。

c厨师在切配、装盘时严把质量关,发现变质品或异常情况如米粒状猪肉等不得使用;。

d菜肴出品符合酒店卫生质量标准,无头发、无虫子、无泥沙等异物。

e厨师加工品尝菜时不得将汤、菜回倒在锅里。

9、食品存放(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a存放食物原料的'容器不得用空罐头盒、竹框等,以防污染和异物;。

b各类容器不得叠放,以防污染和异物;。

c调料食品容器必须及时加盖或上膜,以防蟑螂、虫、蝇等虫害入侵;。

d食品半成品、成品或肉类、鱼类原材料不得直接放在地板、地沟上,以防污染。

10、食品收市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每餐收市后各类原材料必须妥善保管,加膜、加盖,时隔4小时的熟食品必须回烧煮透再可食用。

11、违禁食品和用品(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a不得购进和使用国家违禁食品,如:河豚、驼鸟、蛇、鹿排、山鸡、石鸡、发菜;。

b不得购进和使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具以及消毒剂、洗涤剂,如:泡沫塑料餐饭盒、一次性木筷等。

12、包装食品(违反本条每次罚款30元):

a各类有型包装食品必须5项标识齐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即:品名、厂名、厂址、

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标有成份组成和使用说明;

b严禁使用无标识、标识不清、标识不全、全外文标识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调料。

13、鲜活品和散装食品(违反本条每次罚款30元):

a对鲜活品和散装食品的采购、验收、使用、存储和出售应符合正常的感管要求,如:

味觉、视觉、嗅觉等;。

b不采购、不验收、不使用、不存储和不出售变质有异味的鲜活品和散装食品。

14、垃圾处理(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a垃圾容器无缺损、贴有标识;b垃圾容器及时清洁,随时加盖;c垃圾清运不隔夜。

15、防“四害”(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a酒店内防“四害”(鼠、蚊、蝇、蟑螂)设施完善有效,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b在进行除害工作时必须保管好食品、物品,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以防污染。

16、创绿与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索证(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b根据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要求,酒店采购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qs标识。

17、制度张贴(违反本条每次罚款30元):。

酒店各部门、厨房及各操作专间、冷库、食品库、物料库的卫生管理制度张贴上墙。

18、卫生检查制度(违反本条每次罚款30元):。

酒店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日常卫生和计划卫生清洁制度,建立逐级检查制度。

三、领导责任。

1、酒店总经理对酒店的卫生问题负有最终领导责任,酒店部门经理负有部门领导责任。

2、因卫生问题造成酒店和公司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由当事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并追究酒店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本制度根据公司及酒店发展之需要,由公司进行修改变更。

公共卫生厕所管理制度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卫生间管道预埋图

1.冲一冲,你好,我也好。

2.整治环境,消灭囚害,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3.朋友出门的时候记住要拉上拉链。

4.便后洗洗手,洁净伴我走。

5.冲水是一桩小事,文明是一件大事。

6.以滥用水为耻,以节约水为荣。

7.水是生命之源,请节约用水。

8.厕所妹妹,可不希望自己身上发臭啊!

9.只需举手之劳,便可清洁一新。

10.情不在切,贴心就成。“纸”不在多,够用就行。

11.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12.清洁家园,清洁社区,提高人居生活环境质量。

13.营造优美环境,延长你我生命。

14.匆匆走?别!冲冲再走!

15.爱冲浪,就要从冲水开始。

16.冲得干净,用得放心。

17.不要在卫生间喝醒目,请关灯。

18.请勿将手纸随波逐流。

公共卫生厕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投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区)级(含直辖市的区、县,下同)财政部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及管理的主体责任。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按照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标准足额安排补助资金预算。

第四条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予以补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和国家规定的人均经费标准,统筹考虑区域财力状况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第五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办法下达,当年按服务人口、人均经费标准预拨补助资金,次年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结算。中央对地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办法由卫生部、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省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困难地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各级财政可根据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和财力承受能力,适当增加服务项目内容,提高经费补助标准。

第七条地方各级财政要会同卫生部门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统筹使用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各地要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资金拨付和绩效考核的具体办法。

第八条省级卫生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各项服务的数量和标准,并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制定成本补偿参考标准,为合理确定经费补助标准和绩效考核办法提供依据。

第九条县(区)级财政、卫生部门根据辖区内服务人口数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以及人均经费标准,在全面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补助金额。

第十条县(区)级卫生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县(区)级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开绩效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招投标方式依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对经考核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格。

第十一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后,县(区)级财政按照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办法拨付补助资金。有条件的地区,补助资金由县(区)级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付到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十二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对于按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城乡居民收费。

第十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第十四条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要相应核减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省级财政、卫生部门要及时将本地区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上报财政部、卫生部,有关资金分配文件要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六条各省级财政、卫生部门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有财政部商卫生部负责解释。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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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切实加强厕所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厕所每天打扫一次,确保地面、便槽、洗手池内无垃圾杂物。

三、厕所每周进行二次大扫除,负责班级重点清理隔板、墙面、门窗灰尘、污垢等。

四、每周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师生文明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六、师生若违反不文明条例者,学校将通报批评。

1、厕所管理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

2、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3、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4、大小便池要随时冲洗,并及时清查厕所内垃圾。

5、保持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6、加强师生清洁理念教育,注意卫生、文明入厕。

土门镇中心小学。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厕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应每天中午、晚上各打扫一次,保持地面、便槽、冲水池内无垃圾杂物,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

三、公共厕所应确保正常供水和下水道疏通。

四、每周两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无异味。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干部职工要文明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及时放水冲槽,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第三章: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

第四章:城市公厕的保洁和使用管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城市公厕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的公厕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如车站、码头、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办公楼等)附设的公厕。

第四条:任何人使用城市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设施。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城市公厕应当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水厕为主、有利排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第七条:城市公厕规划是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公共建筑设计规范进行编制。

第八条:下列城市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公厕,并应当设立明显的标志或指路牌:

(一)广场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

(二)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物附近。

第九条:城市公厕应当修建在明显易找、便于粪便排放或机器抽运的地段。新修建的公厕外观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

建设单位经批准征用的土地内含城市公厕规划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公厕规划和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

第十一条: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按照下列分工,分别由城市环境卫生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

(二)城市各类集贸市场的公厕由集贸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新建、改建居民楼群和住宅小区的公厕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四)风景名胜、旅游点的公厕由其主管部门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

本条前款第二、三、四项中的单位,能够与城市环境卫生单位商签协议,委托其代建和维修管理。

第十二条:新建的公厕应当以水冲式厕所为主。对于原有不贴合卫生标准的旱厕,应当逐步进行改造。

第十三条:影剧院、商店、饭店、车站等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者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的,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

第十四条: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贴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

第十五条: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依照本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由有关单位负责改造或者重建,但在拆除重建时应当先建临时公厕。

第十六条: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参加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城市公厕产权单位应当依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好公厕档案。非单一产权的公厕,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代为管理。

第十八条:城市公厕的保洁工作,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由有关单位负责或者与城市环境卫生单位商签协议,委托代管。

第十九条:城市公厕的保洁,应当逐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公厕的清洁、卫生和设备、设施完好。

城市公厕的保洁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厕的卫生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对于不贴合规定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在旅游景点、车站、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的较高档次公厕,能够适当收费。具体收费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所收费用专项用于公厕的维修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罚款。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能够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一)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

(二)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擅自收费或者滥收费的,由当地物价部门的物价检查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同时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能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来源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公厕管理,能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方便人民群众,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在道路两旁或者公共场所等处建造、设置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公厕规划,作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城市规划、财政、物价、园林、公用、交通、工商、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爱国卫生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场所应当规划建设公厕:

(一)主要道路两侧、绿地(休闲)广场、大型停车场;

(二)车站、码头、机场、宾馆、餐饮店、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以及体育、文化、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

公厕的建设数量、位置、设计标准应当贴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xx)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xx)。

对严格按照规划落实公厕建设任务的职责单位,由市政府给予补偿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用途。公厕规划用地确需调整的,应当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公厕建设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绿地(休闲)广场及国有旅游景区(点)内的公厕,由归属管理的部门或者单位负责建设;其他经营性公共场所的公厕,由公共场所的产权单位负责建设。

第九条:公厕建设附属于主体工程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依法进行的公厕施工和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

第十条:人员流量大、固定公厕数量不足的地段,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置活动式公厕。

第十一条:公厕竣工后,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经验收合格的公厕,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或者改变用途。

公厕的建设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公厕设置明显、统一的指示标志以及设施的使用标志。

第十三条:公厕的日常维护、卫生保洁应当到达下列标准:

(一)各类设施齐全、完好、整洁;

(二)地面干净、整洁,墙面、挡板没有污迹和蛛网吊灰;

(三)粪便实行水冲化、无害化排放;

(四)便槽没有积粪、粪疤、尿碱、蝇蛆、杂物;

(五)采光、通风良好,按需带给照明和机械通风;

(六)下水通畅,粪便不满溢,贮粪池密闭,清水池有水无杂物;

(七)粪便及时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渣,发生堵塞立即疏通。

第十四条:公厕应当礼貌使用,并禁止以下行为:

(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二)向便器、便池、粪井内倾倒污水、污物;

(三)在便池外便溺;

(四)损毁公厕的各项设备、设施;

(五)在公厕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刻画、乱张贴;

(六)将公厕设施移作他用;

(七)其他影响公厕正常使用的行为。

第十五条:大型停车场、车站、码头、机场、宾馆、餐饮店、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以及体育、文化、休闲娱乐等经营性公共场所配设的公厕,应当在场所的营业时间内对外开放,并且不得收取入厕费用。

前款规定以外的公厕,应当全天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季节变化和公厕所处位置予以确定并公布。除活动式公厕外,不得收取入厕费用。

第十六条:下列公厕由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并由市、区财政负担费用:

(一)由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厕;

(二)活动式公厕;

(三)单位自建但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办理了移交手续的公厕。

其他经营性公共场所配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或者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并自担费用。对在公厕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工作中成绩优秀的职责单位,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由市、区财政负担费用的公厕实行考核管理,并按照考核分数拨付经费。80分以上的,由市财政承担全部经费;60分以上不满80分的,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不满60分的,由区财政承担全部经费。以上考核分数划分标准每年提高5分,直至上限稳定在95分。

考核计分和市、区财政分担比例以及对经营性公共场所公厕职责单位的奖励办法,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爱国卫生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的公厕,用水、用电按照行政事业用水收费标准、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关于公厕规划、设计、建设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二)未经批准擅自停用公厕的,责令改正,每次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除第(三)项规定外,日常卫生保洁未到达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标准的,对职责单位处以50元以下罚款。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一、校园公共厕所(盥洗室)务必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盥洗室)应每一天打扫二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和斑迹,下水道畅通,配备专用垃圾箱内干净卫生无异味,节水设备安全使用。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公共厕所(盥洗室)应确保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持续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四、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五、经常检查公共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化粪池内定期清空。

六、师生要礼貌如厕,爱护公共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不将饮料袋、瓶等杂物抛入便池,随手关灯,不在厕所内大专喧哗,拖把房内工具用完清洗后按序上架。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公共厕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应每天打扫一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理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每天一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四、师生要文明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五、厕所卫生管理人员职责: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大小便池要随时冲洗,并及时清查厕所内纸篓垃圾。保持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加强对师生文明卫生教育,注意卫生、文明如厕。清洁工人每天打扫2次。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1、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

2、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3、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4、大小便池要随时冲洗,并及时清查厕所内纸篓垃圾。

5、持续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6、加强对师生礼貌卫生教育,注意卫生、礼貌如厕。

7、清洁工人每一天冲洗2次。

8、校园公共厕所务必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9、公共厕所应每一天打扫一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理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10、每一天一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11、师生要礼貌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1.此字不难猜,孔子猜三天,请问是何字?答案:晶。

2.什么时候-=?答案:算错时。

3.蛇为什么要脱皮?答案:因为皮在痒。

4.教室中为什么要有讲台?答案:提高老师的地位。

5.为什么冲天炮射不到星星?答案:因为星星会闪呀。

6.此字不难猜,而且不分开请问是何字?答案:面。

7.在餐厅中吃完饭发现没带钱,怎么办?答案:刷卡或吃赊帐。

8.选美大赛――猜一国家名答案:以色列。

9.蓝色的笔能写出红字吗?答案:写个红字当然可以。

10.人体最大的器官是什么?答案:胆胆大包天。

11.一个挂钟敲六下要秒,敲下要几秒?答案:秒。

12.请问英语有多少个字母?答案:没有字母是中文。

13.老王从九岁开始有虫牙,为什么岁时他的牙都还在?答案:虫早已换掉。

14.为什么胖的人比瘦的人怕晒?答案:晒的面积比较大。

15.借什么可以不还答案:借光。

16.刚起飞的飞机突然冒烟掉在地上,为什么没人受伤答案:所有人都死了。

17.什么时候有人敲门,你绝不会说请进答案:在厕所里的时候。

18.梁山伯和祝英台变成了一对比翼双飞的蝴蝶之后怎样了答案:生了一堆毛毛虫。

19.什么东西可以死很多次,而且一般情况下每次死的时间不超过分钟?答案:死机。

好玩的脑筋急转弯。

3.世界上任何地方找不出如此便宜的住所是什么地方?答案:牢房。

4.如果核战爆发,你认为哪两个地方会人满为患?答案:地猴和天堂。

5.浪费掉人的一生的三分之一时间的会是什么东西?答案:床。

6.什么马不会跑?答案:木马。

7.整天整天在大街上逛悠并且特爱“管闲事”的家伙是谁?答案:交通警。

8.为什么离婚的人越来越多?答案:因为结婚的越来越多。

9.如果不辛得了狂犬病,你第一件事要做什么?答案:列张仇人名单。

11.你知道一个人的小腿应该有多长?答案:应该长到碰着地面。

14.你在一年半的时间都不会说话,这段时间你在干什么?答案:刚出生在哭。

16.你怎么区分东南西北?答案:很简单加顿号。

20.晶晶一下子就破了跳高记录,是怎么做到的呢?答案:她从杆子底下走过去的。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1、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

2、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3、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4、大小便池要随时冲洗,并及时清查厕所内纸篓垃圾。

5、保持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6、加强对师生文明卫生教育,注意卫生、文明如厕。

7、清洁工人每天冲洗2次。

8、学校按时发放清洁工工资,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两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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