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厕所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时间:2023-12-09 13:54:49 作者:MJ笔神

规章制度是组织或团体为了保障秩序、规范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条款和规定。不同类型的组织都有适用于自身的规章制度,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卫生间管道预埋图

1.冲一冲,你好,我也好。

2.整治环境,消灭囚害,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3.朋友出门的时候记住要拉上拉链。

4.便后洗洗手,洁净伴我走。

5.冲水是一桩小事,文明是一件大事。

6.以滥用水为耻,以节约水为荣。

7.水是生命之源,请节约用水。

8.厕所妹妹,可不希望自己身上发臭啊!

9.只需举手之劳,便可清洁一新。

10.情不在切,贴心就成。“纸”不在多,够用就行。

11.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12.清洁家园,清洁社区,提高人居生活环境质量。

13.营造优美环境,延长你我生命。

14.匆匆走?别!冲冲再走!

15.爱冲浪,就要从冲水开始。

16.冲得干净,用得放心。

17.不要在卫生间喝醒目,请关灯。

18.请勿将手纸随波逐流。

公共卫生厕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公共卫生厕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投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区)级(含直辖市的区、县,下同)财政部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及管理的主体责任。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按照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标准足额安排补助资金预算。

第四条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予以补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和国家规定的人均经费标准,统筹考虑区域财力状况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第五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办法下达,当年按服务人口、人均经费标准预拨补助资金,次年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结算。中央对地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办法由卫生部、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省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困难地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各级财政可根据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和财力承受能力,适当增加服务项目内容,提高经费补助标准。

第七条地方各级财政要会同卫生部门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统筹使用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各地要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资金拨付和绩效考核的具体办法。

第八条省级卫生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各项服务的数量和标准,并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制定成本补偿参考标准,为合理确定经费补助标准和绩效考核办法提供依据。

第九条县(区)级财政、卫生部门根据辖区内服务人口数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以及人均经费标准,在全面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补助金额。

第十条县(区)级卫生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县(区)级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开绩效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招投标方式依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对经考核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格。

第十一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后,县(区)级财政按照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办法拨付补助资金。有条件的地区,补助资金由县(区)级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付到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十二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对于按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城乡居民收费。

第十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第十四条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要相应核减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省级财政、卫生部门要及时将本地区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上报财政部、卫生部,有关资金分配文件要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六条各省级财政、卫生部门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有财政部商卫生部负责解释。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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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卫生间管道预埋图

2.便后洗洗手,洁净伴我走。

3.厕所为我,我为厕所。

4.厕所卫生要注意,干净清洁常保持。

5.治理“脏乱差”,要靠“你我他”。

6.齐心协力,整洁卫生。

7.上前一小步,文明一小步,用完快冲水,卫生你我他。

8.请你“方便”后,一定要:洗刷刷洗刷刷……。

9.情不在切,贴心就成。“纸”不在多,够用就行。

10.轻轻按一下,清新你我他。

11.众人手脚勤,车间才干净。

12.养成良好习惯,促进身体健康,共享美好人生。

13.请随手关门。

14.别走,把你的工作做完。

15.请前进一步吧,把清洁留给别人。

公共卫生厕所管理制度

1、健康证(违反本条每次罚款30元):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每年复查一次,患有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不得上岗。

2、个人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5元):

c不在客人面前打喷涕、打哈欠、舔嘴唇、挖眼、挖鼻子、挖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d岗前不喝酒,不食异味重的食物;。

e工作衣帽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扣子脱落。

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涂、乱画、乱堆、乱放、乱倒。不在酒店管辖范围内吸烟。

4、洗手间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5元):

公共洗手间干净、整洁、无异味;各洗手池、便池等卫生器具亮洁无垢,无破损。

5、内外环境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酒店办公室、会议室、更衣室、仓库、宿舍、各餐厅、各楼梯、电梯、机房、走道、停车场等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张贴痕迹,地面无纸屑、烟头、果皮壳、痰迹、垃圾等;各墙面、天棚、壁角无尘、无蛛网。

6、行政设备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空调机组、电梯机组、配电柜、排气扇、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污迹、无水迹,无破损。

7、家具陈设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b操作台、调料柜、保洁柜、吧台内不得放有私人用品以及化学药品。

8、服务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服务人员极积主动为客人分餐,主动提供公勺、公筷;主动为客人提供食品打包盒。

9、布草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a各类布草(台布、口布、方巾等)必须按规范程序进行收发、洗涤、消毒。

b布草桶(车)每日清倒,擦洗干净,保持无脏、无异味。

1、厨房设备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炉灶、蒸柜、锅、勺、绞肉机、切片机、微波炉、传菜梯、餐具车、货架等一切设备用品每次使用后及时洗洁、消毒,按5s标准进行归类、定位放置。(刀、菜板洗净消毒后立放)。

2、餐饮器具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c餐饮器具洗涤消毒程序:一倒、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

3、洗涤水池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厨部、传菜间的洗涤水池分开使用,明标识:洗生品池与熟品池分开、洗荤类食品池与素类食品池分开、设专用消毒池和洗拖把池;各水池保持干净、亮洁,下水道畅通。

4、厨房专间(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厨房内部分有粗加工间、切配间、烹制间、冷菜果盘间、面点间、烧烤间、洗涤消毒间等操作专间,并各间有门牌标志。

5、熟食间、果盘间(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b熟食间、果盘间内必须有专用流动水池;。

c熟食间、果盘间配备专供操作人员洗手、搓抹布、消毒刀扳、容器具用的消毒水;。

d不得在熟食间、果盘间内打禽蛋、处理生肉、海、水产品,以免嗜盐菌污染;。

e熟食间、水果间人员工作时必须配戴口罩,岗前必须洗手、消毒;。

f熟食间、果盘间内明地沟必须加盖板,以防细菌污染;。

g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熟食间、果盘间。

6、白案间(面点间)(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a烤箱、蒸笼、和面机、绞肉机、案板、刀具等容器用具用后及时洗洁,无油渍、污垢;。

b按国家规定标准使用各类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品料剂;。

c白案间内明地沟必须加盖板,以防细菌污染。

7、冷库、冰箱、食品库(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a冷库、冰箱、食品库放置各类食品原料,必须分类上架,明标识;。

b各冰箱外面贴有生品、半成品、成品标识;。

c成品、半成品、生品存放时需分层、分箱,必须上保鲜膜;。

d海产品、鱼类放在冰箱或冷库的最底层,以防交叉污染。

e食品库的货架须离地面、墙壁10cm以上,有防尘、防潮、防鼠、防蝇措施和设施;。

f食品库、冷库、冰柜的各类食品货物做到先进先出,有完善的货物进出库手续;。

g冷库、冰箱、食品库专用,不得存有私人用品、化学品、药剂;。

8、食品(菜肴)加工(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a食品原材料认真分拣、洗涤,无虫子、无毛发、无泥沙等异物;。

b食品加工做到生菜不落地、熟菜不落板,搅拌食品在操作台上进行;。

c厨师在切配、装盘时严把质量关,发现变质品或异常情况如米粒状猪肉等不得使用;。

d菜肴出品符合酒店卫生质量标准,无头发、无虫子、无泥沙等异物。

e厨师加工品尝菜时不得将汤、菜回倒在锅里。

9、食品存放(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a存放食物原料的'容器不得用空罐头盒、竹框等,以防污染和异物;。

b各类容器不得叠放,以防污染和异物;。

c调料食品容器必须及时加盖或上膜,以防蟑螂、虫、蝇等虫害入侵;。

d食品半成品、成品或肉类、鱼类原材料不得直接放在地板、地沟上,以防污染。

10、食品收市卫生(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每餐收市后各类原材料必须妥善保管,加膜、加盖,时隔4小时的熟食品必须回烧煮透再可食用。

11、违禁食品和用品(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a不得购进和使用国家违禁食品,如:河豚、驼鸟、蛇、鹿排、山鸡、石鸡、发菜;。

b不得购进和使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具以及消毒剂、洗涤剂,如:泡沫塑料餐饭盒、一次性木筷等。

12、包装食品(违反本条每次罚款30元):

a各类有型包装食品必须5项标识齐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即:品名、厂名、厂址、

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标有成份组成和使用说明;

b严禁使用无标识、标识不清、标识不全、全外文标识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调料。

13、鲜活品和散装食品(违反本条每次罚款30元):

a对鲜活品和散装食品的采购、验收、使用、存储和出售应符合正常的感管要求,如:

味觉、视觉、嗅觉等;。

b不采购、不验收、不使用、不存储和不出售变质有异味的鲜活品和散装食品。

14、垃圾处理(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a垃圾容器无缺损、贴有标识;b垃圾容器及时清洁,随时加盖;c垃圾清运不隔夜。

15、防“四害”(违反本条每次罚款10元):

a酒店内防“四害”(鼠、蚊、蝇、蟑螂)设施完善有效,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b在进行除害工作时必须保管好食品、物品,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以防污染。

16、创绿与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索证(违反本条每次罚款20元):

b根据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要求,酒店采购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qs标识。

17、制度张贴(违反本条每次罚款30元):。

酒店各部门、厨房及各操作专间、冷库、食品库、物料库的卫生管理制度张贴上墙。

18、卫生检查制度(违反本条每次罚款30元):。

酒店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日常卫生和计划卫生清洁制度,建立逐级检查制度。

三、领导责任。

1、酒店总经理对酒店的卫生问题负有最终领导责任,酒店部门经理负有部门领导责任。

2、因卫生问题造成酒店和公司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由当事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并追究酒店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本制度根据公司及酒店发展之需要,由公司进行修改变更。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禁止吸烟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章卫生要求 

国家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应当安全卫生无害。 

不得擅自在化妆品中添加其他物质。 

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室)、卫生间及浴室应当具有独立的排风系统。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使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整洁。 

第三章卫生许可 

第十四条国家对下列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管理: 

(一)住宿场所; 

(二)沐浴场所; 

(三)游泳场所; 

(四)美容美发场所; 

(五)候车(机、船)场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置于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 

第十六条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安全保障措施及相关资料; 

(五)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六)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前厅、大堂转门及玻璃、餐厅、票务中心及商场内外玻璃、休闲区、卫生间、电梯、走廊、后楼梯、客房走廊及后走廊玻璃、垃圾处理、大堂沙发。尤其是前台区域是酒店的立面,代表着酒店的形象,所以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是非常重要的。

早期的轮班工作:。

(1)擦拭大厅正门自动玻璃门及侧门,保持清洁,无手印;。

(二)清洁、保养门厅入口处的地毯;。

(4)大堂娱乐区,商场柜台卫生,花盆内无杂叶;。

(5)电梯房清洁:更换地毯,在电梯内擦拭;。

(6)垂直垃圾桶是干净的,无烟的,在任何时候,角落没有灰尘。

(7)清理后走廊垃圾桶;。

(八)在厅堂、走廊内摆放盆景花草树木,花盆干净、无烟、无马赛克;。

(9)公厕卫生:小便器、面盆、水池、隔断门,使之无污物、无异味、明镜、地毯干净;。

(10)清洁公共区域的所有开关;。

(11)清洁电梯房的两扇门。

(12)下班前清洁衣物。

晚上工作:。

(1)擦拭大厅正门自动玻璃门及侧门,保持清洁,无手印;。

(3)清洁电梯房:清洁地毯,清洁电梯;。

(4)垂直垃圾桶是干净的,无烟的,在任何时候,角落没有灰尘。

(5)在厅堂、走廊布置盆景花草树木,花盆干净、无烟、无马赛克;。

(6)清洁后楼梯、拖地、擦扶手;。

(7)清理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在楼下走廊或公共区域有泄漏、印记和气味。

(8)公厕卫生:小便池、面盆、水池、隔断门等,做到清洁、无味、镜面;。

(9)清洁公共区域的所有开关;。

(10)下班前清洁衣物。

(一)天花板无灰尘、污迹、潮湿;。

(2)无水渍,镜面光洁,边缘无霉变、黑斑;。

(3)灯具内外清洁,无杂物、灰尘;。

(4)洗涤柜内无水、无毛,水龙头座四周无苔藓、霉变、灰尘。

(5)卫生间、便池内外无污迹,水箱开关功能正常,水箱不漏水,污水不堵塞。

(6)卫生间隔间板为不锈钢潮湿,内门锁完好,厕纸盖完整,无水渍、绣花痕迹。

(7)地面干净不湿滑,排水孔正常,无毛、杂物堵塞。

(8)排气、空调出口无粉尘沉积;。

(9)洗手乳液齐全,乳液瓶干净。

(10)完成厕纸的补充擦拭,纸箱外观清洁不潮湿;。

(11)随时清理篮筐;。

(12)卫生间标志干净、无尘;浴室里没有气味。

(1)清理烟灰缸内的垃圾和烟蒂;。

(2)从烟灰缸中取出烟头掐灭;。

(3)烟灰缸内的大理石细粒经过排列、搅拌、打磨,使其美观。

(4)每周按时清洁大理石两次;。

(5)烟灰缸内的细大理石数量应足够;。

(6)清洁烟灰缸的表面和内部;。

(7)清洗整个烟灰缸台,包括烟灰缸台的后部;。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厕所管理制度

一、切实加强厕所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厕所每天打扫一次,确保地面、便槽、洗手池内无垃圾杂物。

三、厕所每周进行二次扫除,负责班级重点清理墙面、门窗灰尘、污垢等。

四、每周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师生文明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六、师生若违不文明条例者,学校将通报批评。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4、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5、场内禁止吸烟,并应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1.爱护厕所公共卫生设施,专人负责清洁卫生。

2.厕所要持续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3.经常检查厕所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4.礼貌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乱划。

5.卫生间清洁值班员每日务必将卫生间冲洗2—3次。

6.务必每周消毒两次,严防各种病毒传染,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厕所管理制度

1、厕所由行政办公室或物业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每日保洁二次。

2、厕所地面无积尿、痰迹、污物等现象,门窗、隔断板墙、照明灯具、标牌等设施整洁。

3、小便池无尿碱、水锈、污物,大便池无粪迹,墙围壁无痰迹、蜘蛛网。

4、厕所内无乱贴、乱挂、乱画。

5、痰水盒、洗漱镜清洁明亮。

6、定时喷洒灭蟑、灭蚊蝇药物及除臭剂等,做到厕所内无蟑螂、蚊蝇、无异味。

7、厕所门窗要有纱窗、纱门等防蚊蝇设施。

xxxx中s学。

厕所管理制度

1 .浴池是重要的生活卫生设施,设专人管理,保持设备完好,每天专人进行打扫,保持浴室环境卫生。

2 .浴池要建筑合理,有通气天窗,符合卫生要求。

3 .浴池规模应与洗澡人数适应,并配备淋浴设备、衣柜、衣镜、板凳等。

4 .浴池制度健全,有节水措施。洗浴时应做到人走龙头关,做到节约用水。

5 .浴池开放时间应尽量方便职工。有条件的.可向社会开放。

6 .浴池管理达标按市'五条线'达标的标准执行。

7 .定期检查浴室设施,损坏者应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8 .厕所内应保持卫生清洁,严禁在厕所间随地大小便。

9 .厕所内粪便应定期清理或覆盖,夏季应定期进行灭蝇处理。

10 .厕所墙壁、屋顶不得有洞,门窗、纱窗齐全有效。

11 .厕所设有专人清扫、冲洗、保洁,定期消毒。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务科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应上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区疾控中心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9、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厕所务必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应每一天午后、晚上各打扫一次,持续地面、便槽、冲水池内无垃圾杂物,垃圾桶每一天清理一次。

三、公共厕所应确保正常供水和下水道疏通。

四、每周两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无异味。苍蝇、蚊虫孳生季节专心实行灭杀措施。

五、干部职工要礼貌入厕,爱惜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刚好放水冲槽,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进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不设烟灰缸,设有吸烟室(处)。

3、采购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化妆品及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设有消毒专间,配备消毒柜、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常住旅客做到每周一换,理发美容用的毛巾与烫发、染发的毛巾分开分用,供应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果制作间。

4、烫发、染发场所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影剧院每场次间隔不少于30分钟,歌舞厅营业时间严禁使用紫外线灯、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烟雾剂。

5、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进行面部美容、理发清面时应带口罩,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厕所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文明工地和国家卫生城市,搞好厕所卫生,提高健康水平,减少疾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厕所每天至少打扫二次,由专人负责保洁。

2、厕所内不准乱涂乱画,发现一次除擦掉以外,罚款10元。

3、用指定的`草纸,不能用报纸,香烟纸及其它不易冲洗的硬质纸,以防止下水道堵塞,如发现每次罚10元。

4、每个职工都有使用和保洁的义务,大便要入沟,不能站在大便坑外小便,以免弄脏蹲坑。

5、每个职工都有监督,检举制止不卫生行为,对举报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6、每个月由生活卫生管理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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