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专业14篇)

时间:2023-12-04 20:30:30 作者:影墨

通知可以用于学校、企业、社团等各个领域,起到有效沟通和组织的作用。下面是一些通知的样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写作参考。

福建莆田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

为了确保学校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下列对象实行奖励加分:

1.考生在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门学科考试成绩全部达到c级以上(含c级,即所有等级学科只要一科为d等级,则不享受以上奖励加分)的前提下,每取得一个学科a等级,可在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2分参加中招录取。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三年总评为a的考生,在语、数、英三科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二)照顾加分办法。

1.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仍按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执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政策的通知》(莆市教[2003]中23号)规定执行,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10分参加中招录取。

2.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双农民独女户的考生,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6分参加中招录取。

3.农村双农民二女户的考生,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4.凡见义勇为英勇牺牲人员的子女参加中考,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10分参加中招录取;获得福建省省级表彰以及市级表彰一等奖以上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5分参加中招录取;获得市级表彰二、三等奖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参加中考,在考生语数英3科总分上加3分参加中招录取。

5.军人子女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和我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驻莆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先有关规定的备忘录》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考生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政策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取其中最高分值的一个项目进行中考加分,不进行累加计分。

照顾对象办理截止时间为5月10日。照顾录取申请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网下载,或向就读学校领取。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中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考试诚信档案。对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实行倒查追责制度,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在校学生,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5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

考试说明(语文)。

一、考试范围。

以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第四学段7至9年级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为范围,体现识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的有机联系,体现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交融、整合,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

二、考察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结构。

(一)试卷分为语文知识与运用、古诗文积累与阅读、现代文阅读、写作四个部分。其中,语文知识与运用约占全卷总分的19%,古诗文积累与阅读约占全卷总分的17%,现代文阅读约占全卷总分的28%,写作约占全卷总分的36%。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在“语文知识与运用”中考查。

(二)题型:试题分为主观试题和客观试题两类,其中客观题约为20%,主观题约为80%。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填空题、病句修改题、文言文翻译题、问答题、写作题。

四、考查内容与要求。

(一)语文知识与运用。

1.正确识记教材所涉及的常用汉字的音、形、义,并能在具体语境中正确运用。

2.汉字书写规范、正确、端正、整洁。

3.正确使用词语。

4.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能识别并修改病句。

病句类型:语序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词语赘余。

5.正确仿写句子。

6.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比喻、拟人、夸张、排比、对偶、反复、设问、反问),体会它们的表达效果。

7.了解7―9年级课本涉及到的中国重要作家作品及所处的时代等常识。

(二)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

l口语交际。

能根据情景,清楚、连贯、文明得体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不偏离话题。

l综合性学习。

运用语文知识,发现、探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1.能策划语文活动,拟定活动方案。

2.能根据材料提出和探究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能采用恰当的思路和方法。

(三)古诗文积累与阅读。

1.能背诵本考试说明附录所列古诗文,并能正确的理解、默写其中的名句。文言文阅读考查以该“附录”所列文言文为重点。

2.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句子中的含义。

3.理解文言文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意思。

4.理解并能意译文中的句子。

(四)现代文阅读。

1.理解文中重要词语的含义和作用。

2.理解文中重要句子中含义和作用。

3.捕捉阅读材料中的重要信息。

4.把握文章基本意思,概括文章的内容要点,对文章的内容和表达能提出自己的看法。

5.了解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

6.初步领悟文学作品内涵;对文学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和感受;对文学作品的思想感情倾向有自己的评价;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

现代文阅读材料取自课外。

(五)写作。

能写记叙文,简单的说明文和议论文,并达到以下要求。

1.切合题意,符合文体要求。

2.感情真挚,思想健康。

3.内容具体,中心明确。

4.层次清楚,结构完整。

5.语言通顺,书写规范。

写作要力求体现个性或特色。

附录:

古代诗词(20首)。

1.《关雎》(关关雎鸠)诗经。

2.《观沧海》(东临碣石)曹操。

3.《饮酒》陶渊明。

4.《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王勃。

5.《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李白。

6.《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八月秋高风怒号)杜甫。

7.《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北风卷地白草折)岑参。

8.《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天街小雨润如酥)韩愈,。

9.《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巴山楚水凄凉地)刘禹锡。

10.《雁门太守行》(黑云压城城欲摧)李贺。

11.《赤壁》(折戟沉沙铁未销)杜牧。

12.《无题》(相见时难别亦难)李商隐。

13.《相见欢》(无言独上西楼)李煜。

14.《浣溪沙》晏殊。

15.《登飞来峰》(飞来峰上千寻塔)王安石。

16.《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苏轼。

17.《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辛弃疾。

18《过零丁洋》(辛苦遭逢起一经)文天祥。

19.《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马致远。

20.《山坡羊・潼关怀古》(峰峦如聚)张养浩。

1.孔子语录2.曹刿论战左传。

3.出师表诸葛亮4.三峡郦道元。

5.马说韩愈6.陋室铭刘禹锡。

7.醉翁亭记欧阳修8.爱莲说周敦颐。

9.记承天寺夜游苏轼10.送东阳马生序宋濂。

年青岛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通知

(一)志愿填报。

1.市内三区考生可以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登录青岛市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qdbm_xsbm),根据本人意愿,分别完成普通高中或职业学校志愿的填报。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含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2.普通高中填写三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需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填写“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二)录取规定。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会考科目等级成绩以及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成绩至少2b2c(含2b2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成绩至少4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则会考科目高等级多者优先。

2.录取程序。市内三区考生录取顺序为:“3+4”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养批(简称“3+4”本科)、普通高中批、“2+3”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批。

普通高中按照志愿顺序,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三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录取。按照报考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录取。

已被“3+4”本科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

(三)指标生和直升生政策。

1.指标生政策。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十五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8所学校普通班招生人数的65%,分别均衡分配到市内三区所有初中学校。指标生学业考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线下30分以内(含30分),且四科会考等级成绩达到2b2c以上(含2b2c),作为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学生录取。

2.直升生政策。青岛二中、青岛五十八中各招收100人,青岛一中、青岛九中各招收50人。初中学校按照分配的名额分别向4所学校推荐。4所学校直升生招生方案另行公布。

3.指标生和直升生名额分配办法。市教育局按8所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人数,分别计算出局属初中学校和各区应推荐到8所普通高中指标生(含4所学校直升生名额)的总人数。各区教育(体)局根据各初中学校实际在校毕业生人数,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指标生和直升生推荐名额。

4.指标生和直升生评选推荐办法。初中学校评选推荐指标生和直升生,从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的学生中评选推荐。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三年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进行择优评选推荐。评选推荐办法、评选推荐学生名单以及学生相关标志性成果等须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3天。获得直升生资格的学生应参加相应普通高中学校的直升测试。未被直升录取的学生,第一志愿须报考同一普通高中学校,享受指标生待遇。指标生第一志愿须填报与其指标生资格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

(四)艺体特长生和艺术班录取。

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提前公布的2014年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调整专业和人数。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若干所学校的特长生报名、测试,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公布获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各学校要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已经获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放弃特长生资格后其他学生递补方式。获得若干所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从中选择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作为第一志愿报考。特长生资格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普通高中学校按照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不同学校艺术班可相互兼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艺术班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确定。各学校艺体特长生、艺术班招生简章须同时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处和基础教育处审核备案。

(五)青岛一中“海尔创新班”招生政策。

“海尔创新班”(简称“海尔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学杂费,并对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六)青岛六中“创意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创意人才培养班”(简称“创意班”)面向市内三区、崂山区、城阳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由学校自主提前招生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单独编班,部分寄宿。

(七)青岛九中“爱基金班”招生政策。

“爱基金班”在市内三区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免一补”(免学杂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保险费,并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补助)。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市内三区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报名推荐表》(由青岛九中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低保证》或由街道、企业等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和其他报名材料到青岛九中报名。

(八)青岛九中“外语课程改革班”招生政策。

“外语课程改革班”(简称“外语课改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九)青岛十五中“人文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人文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人文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书法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十一)青岛十七中“福彩奖学金班”招生政策。

“福彩奖学金班”(简称“福彩班”)在市内三区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免一补”(免学杂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保险费,并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补助)。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市内三区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报名推荐表》(由青岛十七中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低保证》或由街道、企业等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和其他报名材料到青岛十七中报名。

(十二)青岛十九中“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科技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报考“海尔班”、“爱基金班”、“外语课改班”、“人文班”、“福彩班”、“科技班”志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该志愿等同于所报考学校普通班志愿,参加该校普通班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海尔班”、“爱基金班”、“外语课改班”、“人文班”、“福彩班”、“科技班”的指标生,在所报考学校普通班录取时享受指标生待遇。

(十三)青岛三十九中“海洋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海洋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海洋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五免”(免学杂费、书本费、作业本费、校服费、保险费)。由学校自主提前招生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单独编班。

“普通高中艺术实验班”(简称“普高班”)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十五)其他。

1.青岛十六中招收1个中澳合作办学高中班;。

2.青岛格兰德中学招收1个中澳合作办学高中班。

惠州市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中学:

为做好2017年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惠州市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学业考试与初中升高中考试合并,两试合一,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时间为:2月20日至2月27日(无学业成绩或学业成绩不达标的初三考生须参加学业补考,否则影响考生的高中录取);初二年级地理、生物报名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17日。

县(区)中考报考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市直学校(含民办学校)报考及资格审查工作委托惠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

凡我市符合条件在校在籍(学生在该校就读且拥有该校学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名,初中往届生可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报名参加中考,但不准报考第一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校高中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不受年龄、学籍类别限制。初二年级在校在籍全体学生必须参加地理、生物学业考试。

(一)考生必须用身份证、户口簿上和学籍系统中(三处的姓名必须一致)的现用姓名报名,招生学校以及省、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按考生报名考试的姓名录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动考生报名考试的姓名。

1、应届生报名。凡学籍在我市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审核组织报名或回户籍所在县(区)作为社会考生报名。不在我市就读的我市户籍考生,凭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学籍号)回户籍所在地作为社会考生报考。

2、往届生报名。初中往届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或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到县(区)教育局设立的报名点作为社会考生报名。

(二)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1.户籍不在我省,已在本市中学就读,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初中毕业生,可在本市报名参加升中考试。随迁子女报考条件按照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3〕43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惠市教〔2016〕302号)执行 。

2.惠城区户籍在本市其他县(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回惠城区报考,否则市直高中只能按报考地录取分数线录取。

3.凡是惠城区户籍在惠阳高级中学、惠高附属实验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市直高中和惠城区学校的考生,考号由惠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发放。

4.港、澳、台和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我市就读参加升中考试,按《关于印发《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境外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市教〔2014〕146号)执行。

(一)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数据,各县(区)负责组织安排各报考点配备身份证阅读器采集数据。

(二)全市中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内,考生直接进入“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教育专网报名,考生须准确清晰地填写学籍号、家庭住址和家庭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电子摄像确认、校对、签名,确认考生信息表(如未签名确认,网上报名无效),并缴纳考试费。

(一)考试科目

我市中考文化科目为9科,加体育共10科。其中初三设考8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体育;初二年级设考2科: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作为初三年级升学录取使用)。体育科考试严格按《惠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惠市教〔2014〕237号)和《惠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惠市教体〔2015〕28号)等文件执行。

(二)科目卷面分值、考试时间

2.体育100分,必考项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选考项目:原地投掷实心球、立定跳远和一分钟跳绳三选一。

3.地理、生物考试以等级呈现:

(1)卷面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50分钟,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计分方式按照《关于调整惠州市初中学业考试地理、生物科目成绩转换方式的通知》(惠市教〔2016〕114号)执行。

(2)中考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的资格与地理、生物学科等级分的对应关系为:考生的地理、生物均达到c级以上,作为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资格线;其中1科达到c级以上,作为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资格线。

4.外省、市转入的中考考生的成绩认定方式。

(1)转入的中考考生原则上须参加本年度初二学业水平考试。

(2)初二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也可转入,但必须由转出县(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必须为原始成绩,等级成绩不予认定),转入成绩只设c、d两级,50分(含50分)以上为c级,50分以下为d级,所需相关材料在报名时上交学校,由学校统一上报县(区)教育考试中心。

(3)转入的中考考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材料交各县(区)体育卫股审核。

(三)考试时间及规定

1.文化科: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时间。

2.体育科:另行通知。由各县(区)统一组织实施,惠阳高级

中学惠城区户籍考生由惠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

3.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参加考试。

(一)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命题。

(二)评卷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按原始成绩100%计入总分;思想品德按原始成绩70%计入总分;历史按原始成绩50%计入总分;体育考试按原始成绩50%计入总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纳入中考体育项目,以2.5分的成绩计入体育成绩,我市中考总成绩满分为732.5分。

各县(区)必须于4月27日前将考生人数、试题数、英语录音带数(及考点、试室等)准确数据和体育成绩数据报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科目每科收费10元(《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粤费惠州xz201341号〕)。

对自己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点(中学)统一登记申请复查分数。

(一)5月23日至5月31日(5月28、29、30法定休假)考生在原报名点填报志愿,全市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网上填报志愿后需到原报名点校对、须考生家长和考生同时签名确认考生志愿信息表(如未签名确认,网上填报志愿无效)。

(二)各县(区)、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让符合条件的考生自主选择跨类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各类民办学校,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确保让更多初中毕业生升上高中阶段学校学习。

中考报名工作是中考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保障中考公正、公平的基础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县(区)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和各中学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过程倒查制,切实做好宣传、咨询、服务工作,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责任到人,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要加强对各报名点的报名学校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如发现有违反招生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通报全市,并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按程度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2017年惠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审查表

2.2017年惠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它中考报名汇总表

3.学生报名流程图

4.初中学业成绩证明

惠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6日

年青岛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各区市、各学校也要成立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区市、各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积极推进小班化招生。

各区市要按照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各地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设施保障、经费保障、师资保障等小班化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观念、育人模式、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改革创新。

(三)扎实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各区市要根据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验实施方案和各地普通高中学校实际,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指导,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高校联合育人、创新人才培养、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普职融通教育和课程教学改革等方面改革创新,突出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关学校要加强特色班建设和管理,不得将特色班办成重点班。

(四)切实保障指标生和直升生评选公平性。

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和直升生评选方案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2级初中学生评选方案要于2014年5月底前在学校网站固定栏目处公布。要畅通家长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吸收家长代表参与评选过程,主动接受家长监督。

(五)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

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鲁教学字〔2012〕11号)、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保障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同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其报名条件、录取标准和收费标准等与本地学生相同。

(六)实行阳光招生。

实行招生工作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复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关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直升生招生办法和录取名单及有关实证材料,特长生招生计划、条件、录取办法及名单,各初中学校享受加分优待政策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等,均须通过校内张贴、校园网发布等形式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七)加大指导宣传力度。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要通过教育微博、开设招生咨询网站、开通招生咨询电话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将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名考生、每一名家长。各招生学校要利用双休日向社会全面开放,请家长和考生参观,提供咨询服务。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各高中学校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须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八)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招生录取等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255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擅自统计、公布或者宣传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异者等信息;严禁违反规定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将学生考试成绩或者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教师、学生、班级的主要标准。任何高中学校不得采取宴请或奖励初中学校班主任、老师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禁止高中学校安排人员到初中学校及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禁止高中学校在报名期间到其他高中学校校内及校门附近进行招生宣传。要严格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各区市、各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提前录取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录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考生的学费。普通高中学校要确保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或家长。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丛新堂联系电话:8591211282712190。

福建莆田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按学校级别、类型、志愿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10门考试学科和其他考查学科成绩应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执行。本市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经审批的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不得擅自跨县(区、管委会)招生。省一、二级达标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不在我市参加统一升学考试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依据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线、本校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及会考建档。

(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负责投档,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顺序面向全市招生,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只能有1科b等级(即aaa或aab),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考查科目合格,并以投档分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及中外合作办学班)不得接收建档并在校就读。

2016年我市继续试行统招生高分保护政策。以全市2016届初中参加中考考生总数的5%划定当年统招生高分保护分数线。高分保护分数线上的考生,如果统招第一志愿未被投档,可优先按顺序投档第二、三志愿学校。不希望接受高分保护的考生,应放弃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第二、三志愿的填报。

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名单通过莆田教育网、学籍所在学校以及电话查询等多条途径供考生查询。

1.特长生录取办法。

(1)报名方式:4月10日前,我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在莆田教育网公布。4月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

(2)专业测试办法:

全市特长生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另文通知。

(3)录取原则: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二是必须参加我市中考。

(4)录取办法:在投档分及等级学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4%。如个别招生学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2.定向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农村初中校招收定向生。

(1)定向生指标。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5%。市教育局按各县区中考报考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各县区教育局按各农村学校实际参加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按比例分解下达至各中学。各县区教育局可适当增加教育集团总校(省一级达标高中)向成员校的定向生名额分配比例。

(2)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资格。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要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一是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二是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学校班生额不得超过50人;四是学校的辍学率在省定范围内;五是学校初中阶段未编重点班。对无法达到以上五条资格中任意一条的,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标。

具体分配方案细则由各县区教育局在2016年4月11日之前上报市中招办审批。

(3)定向生资格。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报考学校并三年均在本校就读的初中应届生。

(4)定向生录取。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成绩要求。考生的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内(含3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必须符合bbb及以上等级要求;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二是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可选报两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5)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我市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莆田第一中学“中美高中课程班”,年招生120人;莆田第五中学“中加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100人;莆田第十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仙游第一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具体招生简章另行公布,招生计划不占该校统招计划。

(二)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由辖区中招办负责投档录取。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级要求由县区招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求确定,报市中招办备案。各县区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学科等级要求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7月20日前报市中招办备案。

(三)民办高中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报市中招办,列入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方案,2016年5月20日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完成招生后进行,需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在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招生。我市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按考生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四)四年应届生、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四年应届生时,应在考生投档分减掉3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

2.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得录取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

3.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四、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不受限制。

衡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分开举行。

(一)毕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科成绩的呈现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毕业考试在5月15日以后进行。

(二)毕业标准及毕业证书颁发。

取得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2.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达c等级以上;。

3.毕业考试科目的成绩全部合格(毕业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合格标准由学校自定)。

福建莆田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

1.凡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2.本市初中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下同)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进行考生信息采集及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25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0日补报。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中考报名确认表;。

2.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2013年秋季入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准确性。经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经办人必须在考生类别信息审核汇总表上签名,以示负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中招与当地户籍子女执行同等政策。

娄底市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志愿分为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志愿(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项计划)、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和中职招生志愿三大类。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包括指标生批志愿、特长生批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的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一般计划批志愿(含全市所有高中学校)。

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指标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特长生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体育、音乐、美术只能三选一,多选无效);一般计划批志愿栏设五个平行志愿;中职批志愿栏设两个平行志愿。

(二)填报方法。

师范生定向培养批志愿、普通高中特长生批志愿和中职志愿填报在五月底进行,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批志愿和一般计划批志愿填报在中考成绩公布以后进行。考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娄底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往届生不得报考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项计划)和普通高中省、市级示范性学校。

凡在一般计划批第一个志愿栏中填报了考生所属县市区的指标生招生学校而未填报指标生批志愿者,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为其补填上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志愿。

考生志愿采取纸报和网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娄底中招网:),以网上填报志愿为录取依据,在规定时间内全市统一填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网报设施设备建设,确保网上志愿填报工作顺利进行(如果出现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得网报不能进行时,则采取人工录入的方式进行),以充分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限制或诱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考生号和初始密码(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数),进入娄底中招网上采集系统,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有关要求填报和修改志愿。中考报考指南由市中招办统一编印,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必须及时、完整地将报考指南分发到每位中考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或监护人)意见,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学校性质、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招生计划等情况,以及市中招办制定下发的招生政策与规定,根据自身条件及考试成绩认真填报志愿,不应盲目填报。

考生志愿以网上填报结果为唯一依据。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登录娄底中招网录入志愿、录入错误或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承担。严禁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和登录密码,违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志愿填报工作由市中招办负责制定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报名学校负责具体落实。

株洲市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公布

1、“残免”: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在申请时提交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考务组核实确认后,可以免考;“残免”学生的初三体育考试成绩按50分计算,“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定为a等;同时由学校将残疾证明和申请材料放入该生成长档案。

2、“病免”: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者(学校特别注意查清隐性疾病患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三级及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交考务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该学生的初三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定为b等,同时由学校将申请材料放入该生成长档案。

3、“单项病免”:只限中长跑项目。对于因病或存在隐性疾病不适宜参加中长跑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三级及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交考务组审核;审核批准后,该学生的中长跑项目成绩按12分计算;同时由学校将申请材料放入该生成长档案。

(二)缓考。

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统一体育考试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医院开具证明,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和《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统计表》报考务组核准。

缓考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无故不参加缓考者,该项成绩按0分计。因身体原因在缓考时间仍不能参加考试者,按照“病免”或“单项病免”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成绩按照“病免”或“单项病免”的标准计算。

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截至2012年11月30日,北京最新出台的政策显示,外地户籍考生暂不能在当地报名参加。2014年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称,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广东规定2016年起租房者子女可异地高考。

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各有关中学: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教发〔2014〕30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17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下同)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下同)的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

根据我市目前就读随迁子女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拟在2017年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其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一)关于合法稳定职业。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含合法监护人,下同)提供在我市范围内(含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我市的用人单位等,下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近3年劳动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最近一份须在有效期内)等证明材料之一的予以认定;或提供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的近3年营业执照或工商企业登记证(须在有效期内)的予以认定。

(二)关于合法稳定住所。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证明材料之一的予以认定;在我市租赁住房的,提供近3年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协议,并且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协议备案登记证明的予以认定;在我市服务单位提供的住所居住满3年的,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租赁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的予以认定。

(三)关于参加社会保险。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含单位为省属、军队驻穗、中央驻穗等单位的,参加省直基本养老保险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满3年的予以认定。

(四)关于学籍。

随迁子女是具有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予以认定。

(五)关于居住证。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持有的《广东省居住证》截至提交审核申请的日期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7年8月31日。各项条件的审核具体情况见《2017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中考资格审核工作指引》(附件1)。

二、资格申报。

(一)采集身份信息。

各初中学校于中考报名前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网址:/,简称“中考服务平台”,下同),在信息采集的学籍生读卡派号栏目读取随迁子女和父母的身份证信息。如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信息与学籍系统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则由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父亲或母亲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学籍系统上修改后重新采集身份证信息。如参与审核的随迁子女监护人不是其父母的',由学校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等),并上传原件的扫描电子版,经区招考办(基教科)复核通过后,监护人方具备参与审核的资格。

(二)网上申报。

随迁子女在中考报名期间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按系统指引,依次完成:

1.核对基本信息。随迁子女须认真核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学籍,以及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联系学校更正。

2.填写审核信息。随迁子女须完整填写各项审核条件所需信息。

3.确认审核信息。随迁子女须在中考报名确认截止时间前对审核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信息无效。截止时间前已确认、但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取消确认后修改,并需再次进行确认。

(三)提交材料。

随迁子女须在3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如监护人不是父母的,还须另外提供证明材料)以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须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原件及时退还考生。

(四)查询审核结果。

随迁子女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查询各项审核结果。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或异议,须在4月21日前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并将相关部门的复核结论材料提交学校,由学校在中考服务平台申请重新审核。逾期不再办理重新审核。

三、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各初中学校须于4月14日前对随迁子女父母的基本材料、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进行审核,并在中考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对于申请复核的考生,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各初中学校须复核相关条件并录入复核结果。如无法复核确认,须提交市招考办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认定。

(二)随迁子女父母的户籍、居住证和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等条件,由市招考办根据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三)对于报考材料不完整的随迁子女,学校应做出相应指引;对于明显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应不予受理,并及时指引考生回原籍地参加中考报名或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四)审核完成后,各初中学校须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打印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名单,在学校宣传栏公示一周,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母姓名及通过审核项目,并于5月12日前完成随迁子女资格异常情况及公示申诉的处理。

(五)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各初中学校要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宣传工作,为随迁子女考生、家长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同时,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全力维护我市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

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平稳实施。

附件:1.2017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中考资格审核工作指引。

2.2017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中考资格审核工作日程安排。

3.2017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中考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娄底市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招生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完备的组考方案,做到“依法依规、岗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确保中考组考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大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升学指导服务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公开、办事公正。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2.各级招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通过新闻媒介、信息网络等途径发布有关招生考试信息,为考生及考生家长提供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学校要在充分尊重考生及家长意愿的基础上全面正确指导学生选择和填报升学志愿。要加强对学校领导及毕业班教师的招生政策的辅导和培训,做到政策掌握上下一致、宣传口径上下一致。要及时认真做好落选生的思想疏导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做好来信来访的解释答复工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个初中学校必须加大对中考的宣传力度,并在学校宣传栏和醒目位置公布当年的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和全市各个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学校类型(公办或民办、普高或职业类学校)等信息。

(三)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端正教育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对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进评价方式,不能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或考核教师的唯一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初级中学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和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乱编、滥印、滥发中考复习资料,违规组织各种名目的模拟考试,严禁采用超量复习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做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2.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要求,国家教育地区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国家机密级事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场(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要求,会同公安、保密、纪检监察等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3.狠抓考风考纪,规范考场管理。各级中招办要加大对中考工作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巡考制度,健全对考风考纪的督察机制,落实对考试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规范考场的考务工作,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增强考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招生考试工作投诉电话,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为考生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4.继续加强对招生收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规定,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5.加强招生考试工作队伍的廉政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

(四)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监察监督工作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按照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四制度”、“五监督”、“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四制度”即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五监督”即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考试和录取的全程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考生和考生家长的监督。“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有关考生的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处理结果公开。“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准提前开学。各级教育监察部门要积极配合招生考试管理部门,不断充实、完善“阳光工程”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公示栏目及内容,并督促学校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通过严谨、有效的监督,促进管理工作的强化、细化,使“确保考试安全,维护公平公正,稳步推进改革”三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对违反中考工作纪律和规定,徇私舞弊,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将依照《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的规定》严肃查处,有渎职等行为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初中学生升入高一年级,当学期过半和学期终了举行期中与期末考试后,有相当一部分原来中考时英语成绩较好的学生成绩下降,而原本基础较差的学生更是苦不堪言。在近几年的教学实践中,我发现学生在刚开始高中阶段的学习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第一,词汇量大,识记困难。纵观各单元的单词,少则四五十个,多则六十个以上,一周下来,单元学习已经结束,相当一部分学生只记住了多则一半,少不过三分之一的单词。词汇学习存在“见其形不能读其音,读其音不能想其形,观其形不能晓其意”的问题。

第二,语法知识枯燥,运用困难。众所周知,语法知识比较枯燥,但是中国人学习英语,摒弃语法,只能使学习停留在低层次的状态。语法学习中“理解难,运用难,稀里糊涂”。

第三,课文篇幅长,理解困难。相对于初中阶段的课文,高一的课文就显得很长,许多旧单词已经忘记了,而新单词数量有很大,这给学生理解课文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阅读课文时只能逐字逐句理解翻译,使很多学生失去了阅读的兴趣。

针对这种情况,借鉴张思中老师集中识词,英语“四位一体”及疯狂英语等方法,结合教育学,心理学的一些原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问题。

首先,激发兴趣、增强信心,培养积极的情感态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们知道,兴趣是学习的强大动力和内在力量,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动力,是开发智力的钥匙,自信是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因此,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激发学生的兴趣,另一方面要增强学生的自信心。

使学生获得成就感,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学好英语的自信力的突破口。由于学生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生在记单词时,是逐个字母地朗读、记忆,把一个有机的整体拆得七零八散,不按读音规则记,没把词、句、文有机地结合起来,结果是今天记的单词,明天就忘得一干二净。没有成就感,自然就对英语失去了兴趣。

我在教学中,以单词拼读为突破口:用“大声朗读,据音识记,分散理解”的办法解决词汇记忆问题。“大声朗读”是指帮助学生读出单词,教师正音或停录音后,鼓励学生大声朗读单词,使学生对单词能够熟读上口,形成语感;“据音识记”是指按照语音规律识记单词,要求学生口手脑并用,反复读写,要求是听到即能写出,读出即能写出;不是独立的按照字母去记,而是根据词根,词缀,音节去记;“分散理解”是指不要求学生孤立地去记单词的汉语意思,而是在学习课文的过程中能够理解语义,能够翻译句子,能够模仿造句。这样,减轻了学生识记单词的负担,开发了学生的智力,使大多数的学生能够记住单词,建立心理优势,从而激发起学习的兴趣。

挖掘教材本身的趣味性和思想品德教育的因素是激发兴趣的延伸。新教材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古今中外,科学技术、人文地理、音乐美术、卫生环境等等,趣味性较强,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例如,sb!unit5是有关电影的话题,学生很感兴趣。教学设计时首先利用学生的热情谈论所熟悉的明星及电影,学习和复习有关的词汇;然后阅读两篇简单的介绍好莱坞明星的文章,在此过程中采用了“信息差”的形式,要求学生只读其中一篇材料,而后通过向对方提问了解另一篇文章的内容,借此来训练学生的听说能力同时也引发了更真实的交际;最后阅读讨论非常熟悉的一部电影notoneless,指导学生写一篇影评。结束后,可让学生讨论:doyouwanttobeadirectororafilmstarwhenyougrowup?whatdoyouwanttodowhenyougrowup?从而鼓励学生明确人生目标,并从现在做起,努力学习。

其次,加强学法指导,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策略与方法。教师要注意教给学生获取知识的方法,只有学生掌握了独立学习的方法,才能达到教师“不教”的目的。如要教会学生采取不同的阅读方法:扫读(skimming)适用于快速阅读和整体理解语篇的主旨大意;跳读(scanning)是为了获得特定的信息而进行的符号辨认过程,适用于寻找并确认事实和细节;细读(closereading)适用于进一步领会语篇主旨,了解段与段之间的逻辑关系,挖掘作者的写作目的,态度,意图,立场,风格,并进行合理的推理判断;精读主要解决语法项目的运用和词汇的运用,可采用先默读理解并找出疑难问题的方法,而后解决问题;最后要朗读和背诵。朗读对培养学生的语感很有作用,朱熹曾说过:“凡读书,须要读得字字响亮,不可误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牵强暗记,只要多读数遍,自然上口,久远不忘。”

再如,在记忆词汇和背诵课文时,教给学生一些记忆的方法与策略,并依据艾宾浩斯遗忘曲线,及时的复习与巩固。常用的有试图回忆策略,整记与分记相结合策略,多种感官协调记忆,多样化复习策略,联想记忆等。除此之外,记忆和复习的时间安排同样也非常重要,根据遗忘规律先快后慢的规律,必须注意应及时复习,尽量做到所学的知识当天复习和记忆,而且要经常进行,不能“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复习和记忆的时间要合理分配,每次复习的时间要先长后短,多次复习的间隔时间应先短后长。

第三,引导学生勤学多练。无论是语法知识,语音知识,还是词汇知识,必须要进行大量的操练与练习。依据语言学习的规律,先听后说,反复练习,并适当的进行归纳与总结,做到真正的理解语言项目的含义并形成长久的记忆。所谓勤学,是为观察,分析,归纳与总结;所谓多练,除了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多手段的课堂练习之外,更重要的是在课外要多用英语。只有通过勤学和多练,才能把书本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参考文章:

中基网《词汇、语法、阅读三位一体教学法马承。

中基网《中学生英语学科成绩差的成因及对策分析》广东省中山市板芙中学蔡能斌。

中基网《英语学习中记忆策略的培养》郑华。

中基网《英语教学中如何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语感》宁夏盐池一中林军。

作者邮箱:lsh7715@。

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通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所有参加升学(指升入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普通班、技校等)考试的初中毕业学生(含在外地就读,户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及本市户籍1996年9月1日后出生的历届生均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和发展权。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体育考试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考试项目范围内申报确定选项。测试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40分,其中必测项目10分,选测项目每项10分。

1、必测项目: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如考生首先确认将游泳成绩计入总分,则该类考生可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其余考生在自主选择的3项目中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自主选择项目中,取其中最高3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参加自主选择的3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二)免考及缓考(申请表见附表5)

4、女生例假期间及临考前发病或受伤者,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录地点申请缓考,经在场医生核准,予以缓考统一组织补考。如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可申请免考,经批准后按免考规定给予计分。

5、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其考试项目,该项目作零分处理,按已考项目最后得分计入升学总分。考生中途因伤、病不能坚持继续考试者,如本人要求补考,经该项临场裁判证明,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后,参加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补考,该类考生已考项目成绩有效,只准参加未考完的项目及后续项目的补考。

6、无故缺席不予补考。无故放弃规定考试项目的考生,不予录取到高中段学校。

(三)体育中考成绩全大市范围内予以认可。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原学校所在地参加体育中考(需持当地有效成绩证明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基(普)教科公章,也可以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其他在本市范围外就读的具有宁波市户籍的应届及往届初中毕业考生向参加学业考试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二)体育考试工作是对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次检验,各地(校)要充分认识体育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家长了解体育考试的目的`及意义。要坚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要求,安排好体育课、大课间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动学生经常、科学锻炼这个根本环节上来,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平时体育课及其他体育锻炼等做法。

(四)体育考试是初中毕业学生升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考试费用按照学生升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五)《后海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项目考试办法》、《后海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规则》、《后海市初中毕业学生升学体育集中考试工作人员守则》由市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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