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审批(实用17篇)

时间:2023-12-08 07:36:21 作者:LZ文人

施工过程中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以下这些施工总结案例,对于理解施工流程和解决实际问题有很大帮助。

高处焊接安全施工方案及措施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需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则可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06——20xx)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这种方式适用于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b)各种重。

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等。

验收性检查后书写书面验收意见或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定期检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a)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b)每月评比检查;c)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并编制在会议纪要中。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布整改通知。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

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全面地组织、协调、及内部工作检查。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控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赋予了监理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安全控制体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安全隐患预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规避该条例所规定的安全风险。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普通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组织机构。

统筹做好汛期及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我处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马克非。

副组长:刘剑。

组员:李佩昌、任长健、殷维春。

成员由市公路处质量安全管理科、工程科、养护科等部门相关人员抽调组成。

三、开展检查。

(一)各项目参建单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查,排查火灾隐患,确保夏季消防安全。对于涉及到临时用电的项目,现场电气防火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有关规定。

(二)公路处结合工作实际,将按照“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原则,对重点项目和关键点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此期间,交通运输委将适时组织抽查,请各单位做好备查准备。

四、检查重点。

(一)宿舍、办公用房等活动板房板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要求;装配式活动板房板材是否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二)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是否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

(三)是否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每间宿舍是否设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宿舍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宿舍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使用电热器等违章电器以及存放燃易爆物品等现象。

(四)在职工宿舍、木工加工区、钢筋加工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

(五)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是否做到持证上岗。

(六)是否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消防应急预案,并专门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了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是否组织开展了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公路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辖区管理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好夏季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果断的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参建单位要利用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必要性、重要性,普及火灾自救和应急救援的相关知识。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消防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凡是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敷衍了事,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检查组将立即责令其停工,严格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其行为记入诚信体系管理档案。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的管理与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重要体现;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施工企业一项基础性的管理工作,坚持文明施工具有重要意义。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是相辅相成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但要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施工井然有序,改变过去脏乱差的面貌,对提高投资效益和保证工程质量也具有深远意义。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与划分。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科学合理的规划,绘制出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在施工实施阶段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要求,设置道路、组织排水、搭建临时设施、堆放物料和设置机械设备等。

1.1、施工总平面图编制的依据。

(1)工程所在地区的原始资料,包括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2)原有和拟建建筑工程的位置和尺寸;

(3)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和资源需要计划;

(5)建设单位可提供房屋和其他设施。

1.2、施工平面布置原则。

(2)材料尽量靠近使用地点,减少二次搬运;

(3)现场布置紧凑,减少施工用地;

(6)平面图布置应符合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的要求,

1.3、施工总平面图表示的内容。

(1)拟建建筑的位置,平面轮廓;

(2)施工用机械设备的位置;

(3)塔式起重机轨道、运输路线及回转半径;

(4)施工运输道路、临时供水、排水管线、消防设施;

(5)临时供电线路及变配电设施位置;

(6)施工临时设施位置;

(7)物料堆放位置与绿化区域位置;

(8)围墙与人口位置。

1.4、施工现场功能区域划分要求。

施工现场按照功能可划分为施工作业区、辅助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和办公生活区。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应当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应当设置于在建建筑物坠落半径之外,与作业区之间设置防护措施,进行明显的划分隔离,以免人员误入危险区域;办公生活区如果设置在在建建筑物坠落半径之内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砸措施。功能区的规划设置时还应考虑交通、水电、消防和卫生、环保等因素。

高处焊接安全施工方案及措施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六条专家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第七条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暂行办法#e#。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标准),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和审批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第二章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的范围。

第五条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的工程。

(四)模板工程。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

3、特殊结构支撑系统工程。

(五)起重吊装工程。

(六)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高处作业吊篮;

7、卸料平台;

8、其他临时设置的作业平台。

(七)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

3、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钢结构工程施工;

4、索膜结构施工;

5、6m以上的边坡施工;

6、地下暗挖与隧道工程;

7、水上桩基施工;

8、人工挖孔桩施工;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已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等工程。

第六条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二)高大模板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滑模模板系统。

(三)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四)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五)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第三章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第七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第八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第九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中至少2人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需专家论证的,审核人员中至少2人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组织本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

第十一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等应由本人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上签名并注明技术职称。

第四章方案的专家论证。

第十二条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需专家论证审查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科研、大专院校和工程咨询等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三)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十四条设区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可建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为方案论证组织单位提供人员信息。

专家库人员资格的审查办法、适用范围、组织章程等由各市制定。

(二)方案编制人员;

(三)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六条专家组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数学模型、验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成员本人应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注明技术职称,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专家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方案编制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第五章方案的实施。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订的,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第二十条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

第二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将需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的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并实施旁站监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理;对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当地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存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第二十五条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为安全监督重点,发现不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核、论证、审批和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各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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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时期。冬季气温低,风、雪天气增多,是各类施工事故和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要认真学习和落实xxx的精神,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分析本地区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本地区重大事故危险源真正作到心中有数并进行重点监管。三是要强化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和工作检查,加强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是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三是企业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电炉、电褥、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三、重点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邢政办传〔20xx〕20号)要求,为预防和减少各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形势稳定,各施工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建筑工程防火安全大检查,施工企业进行自查自检,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抓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进行抽查。检查重点:一是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健全落实情况;二是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场所、竹木堆放场地、办公室、宿舍、厨房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三是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电箱、电闸、电汽焊的安全使用情况;四是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保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直至问题解决。

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工地的明火作业管理,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明火作业时,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每次工作完成后要仔细检查作业场所范围内有无遗留火种隐患,确认无误后,才准撤离。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明火作业的检查监督,在作业人员离场后要进行一次复检。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一旦发展火灾,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通知医护、消防、公安、安监、建设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人数。

三、有关要求:

2、对不认真自查整改的施工企业和存在重大问题的施工现场要予以通报批评,网上曝光,同时作为企业资质年检、升级、安全评估,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综合查验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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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2)有的工地围档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符合当地的美观要求。

2.封闭管理。

(1)有的工地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

3.施工场地。

(1)大部分施工现场地面未做硬化处理。

(2)无排水措施或排水不通畅。

(3)大部分工地施工的泥浆未做沉淀处理。

(4)工地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

(5)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

4.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图堆放。

(2)料堆的标准牌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标注不全。

(3)材料堆放不整齐。

(4)未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防火。

(1)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

(2)灭火器材配备不合理,

(3)现场需用明火者无动火审批手续或无动火监护。

6.治安综合治理。

(1)生活区无工人学习和娱乐场所。

(2)治安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

(3)治安防范措施不力,发生失盗事件。

(1)标牌不规范不整齐、内容不全。

(2)安全标语不全,不醒目。

(3)无“七板两图”设施。

8.生活设施。

(1)无厕所或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未改水冲式厕所)。

(2)食堂卫生不达标。

(3)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

(4)生活垃圾无处理措施。

9.保健急救。

(1)无保健医药箱。

(2)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3)无培训上岗的急救人员。

(4)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10.社区服务。

(1)无防粉尘、防噪声措施。

(2)夜间施工无施工许可证。

(3)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无施工不扰民措施等。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审查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水利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水利系统主管的防洪、灌溉、水力发电、供排水、城市堤防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重点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建设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监督管理。

全市非重点水利工程施工建设中涉及到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单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安全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二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地下暗挖工程(隧洞施工工程)

九、高边坡工程

十、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第三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办法

第五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第七条安全专项方案中需要组织专家审查范围包括超过一定规模的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具体如下: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地下暗挖工程(隧洞施工工程)

四、高边坡工程

土质边坡超过15米,岩质边坡超过30米。

第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安全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九条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技术保证条件和施工现场内外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清单。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十条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

不需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

第十二条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会: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专职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3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专家论证严格实行回避原则,凡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代建)等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略)\

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第一条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师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的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二、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建筑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有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5、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第三章  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

一、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专家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应当有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 专项方案设计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第四章方案的实施

一、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四、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五、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六、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安全与文明施工措施方案

1、夜间施工在两侧脚手架上设置红灯及警戒标志。

2、建立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做好安全台帐,努力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十大措施""六大纪律"。

3、施工人员进场时,均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要在现场召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动员会,学习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基本知识和要求。

4、重要部位和高空作业采取特别安全措施进行防范,杜绝事故。

5、施工人员进场都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临时用电线路均架空设置,配电箱等处均挂安全标志。

6、施工人员进场设置"一图五牌",配备专职安全员。

7、一切机电设备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一切动力设备做好接地保护、配电箱配备触电保护器,配电箱总闸设在传达室边。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重点是伙房和木工工棚,做到木工棚每天清扫一次,不准在木工棚内抽烟、点明火,伙房灶堂要及时浇水灭火,特别是夜间的'检查防火。

9、现场材料堆放要有序,模板拆除要及时整理,班组搞好落手清。

10、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发现安全隐患马上整改,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故事的发生。

11、根据该工程的四周条件,及时挑挂安全网,并做好防护栏杆,各种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经过安全技术人员的检查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严禁冒险作业。

12、工人生活区域与施工区域分开布置。

13、施工现场的围墙用砖砌筑,高度2.5米,大门两侧设门台柱,大门配备门卫昼夜值班,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4、施工场内道路、宿舍、办公室地坪均用砼浇筑。

1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均佩戴证卡上岗。

16、坚持文明施工,随时清理建筑垃圾,确保场内道路畅通,现场施工废水、淤泥及时组织排放和外运。

17、搞好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突出解决"脏、乱、差",保持现场卫生,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严格遵守工程施工操作规程,确保无安全事故。在公司安全保卫部的具体领导下,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直接领导者,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监督员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令、法规、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行使安全否决权。安全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即管理者首先要管安全。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管理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活动时,都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管理的重点是杜绝违章,包括杜绝违章指挥和杜绝违章作业。安全管理要思想教育领先,技术措施落实,严格招待操作规程,及时检查监督,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处处保证安全,安全责任明确,不留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规定,要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机操工必须戴压发防护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规程。

(2)严禁在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饮酒,不准在仓库、油漆房、发电机房、木工棚及一切易燃易爆地方吸烟生火或使用电炉以及1kw以上的照明。

(3)所有临时配电箱必须装置在安全地点,牢固可靠,开关插座应完整无损,并防止雨水溅落;金属箱休必须有可靠接地,施工前对漏电开关进行检查,如有损坏要及时更换;临时人员要做检查记录,每月交送安全领导小组备案;各施工队对其漏电开关应经常做动作试验。

(4)氧气和乙炔不得存放在有油污的地方,存放点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不得暴晒和碰撞,乙炔瓶必须有防回火装置,与氧气瓶的距离应在5m以上,氧气瓶必须放置牢固,乙炔气瓶必须立放。

(5)临时电源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结构物上,电线应使用软电缆,严禁使用花线乱拉乱接,严禁电工人员接电源。

(6)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施工机个开工前,必须做空载试验,及时发现毛病,立即修理,所有机具不得带病作业。

(7)仓库、油漆房、木工房,其照明尽可能使用高压水银灯,如用白炽灯不得超过60w,并应有良好通风,严禁使用碘钨灯;对放有汽油、柴油其他易燃气体的室内应用防爆灯,开关装室外。

(8)使用砂轮机时,要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完整;人应站在砂轮机侧面,操作用力要均匀,不准在台式砂轮机上磨削笨重物体;使用砂轮机切割时,要将切件夹牢,切割时用力要均匀,不得加压求快和冲击切割。

(9)电焊设备焊接时应使用专用地线,不得把电气管道、钢结构、钢丝等作为地线使用。

(10)施工现场接电源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作业;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绝缘措施,并要具有三级以上电工全格证的人员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11)施工焊接周围在5m以内不得有易燃物品,高空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油漆等易燃物品,防止火花溅落引起燃烧。

(12)油漆工作除锈时,应带保护眼镜、口罩等,以免铁屑弹入眼内和铁灰吸入体内。

(13)在调制或喷涂发性溶剂地段,必须有通风措施,并戴过滤口罩,不得在附近吸烟、焊接或生火。

(14)从事高空作业时,严禁穿皮底鞋和带钉鞋,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须向高处钩挂牢固;携带的工具材料要放稳在工具袋内,禁止在高空上没有扶手或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15)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何拆除架设的设施及安全装置。

(1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17)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证仓库内及施工场地清洁安全。并按有关规章和技术规范使用电气设备。

(18)漆类等易燃品应有专人保管并远离火源、热源。

(19)电工及电焊工应持证上岗,无证禁止操作,各工种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0)人人注意防火,不准在禁火区内点火吸烟。

我们的目标是必须达到武汉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确保获得文明施工样板工程。为达到以上目的,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现场文明施工细则,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实施,争创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划分石材堆放、切割区、木枋木板开料区、电焊区、材料堆放区和垃圾暂存放区;现场材料管理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料具,大宗材料做到成排成行,管理妥善、使用方便。

(3)严禁在工地现场随地大小便,大小便必须到指定的地方;

(4)工地设吸烟区,严禁在其他地方吸烟;

(6)涂料、油漆要做好产品的保护工作,注意不要污染其它成品;

(7)配电箱有门有锁,闸刀盖、插座盖、漏电保护器等配置规范、完好。施工现场所有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进行安装和摆放,机械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现场必须设有专职机械管理人员。

(8)场地道路畅通无阻,淹湿作业面无积水,非作业面无垃圾;

(10)教育员工养成遵章守纪和文明施工的习惯,提高员工素质;

(11)建立文明、卫生、安全防火检查制度。

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切实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珠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于12月8日至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__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大检查由我局统一部署,市安监站具体实施。针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以企业自查和组织抽查相结合,其中,12月1日至7日为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时间,12月8日至10日,为我局组织开展抽查时间。此次检查采取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市、区所有在建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及对日常管理差的工地进行检查。检查组成员由市安监站和市建筑安全协会从专家库中抽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按区域分为6个检查小组,其中香洲主城区安排2个小组,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各1个小组,高新区、横琴新区为1个小组。

此次共检查在建工地73个,需停工整改工地6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66份,暂停施工通知书6份,封停井字架2台,在这次大检查中,各检查小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人员进行严格的扣分和处罚。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动态扣分记录46条,其中施工企业3条,监理企业3条,项目经理15条,项目总监8条、专业监理工程师1条、专职安全员16条。同时,对被扣分的施工、监理企业以及被扣分人员的所属施工、监理企业在诚信体系管理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二、好的方面。

(一)被抽查的企业,对此次大检查较为重视,被抽查的大部分工地,项目部都对工地进行了自查,深入查找企业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和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二)受检工地的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监理人员到位情况有所好转,对检查出的问题都能及时落实整改;监理周报所反映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基本属实。

(三)大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能按照规定及程序编制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

(四)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等方面的资料比较齐全,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均经检测合格且操作人员都能做到了持证上岗,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五)“平安卡”刷卡、使用及信息上传工作做得较好。工地大部分工人都办理了“平安卡”,大部分工人都能做到刷卡上、下班,工地项目部都能做到每周将工人刷卡情况的信息上传,工人持卡率、刷卡率较高。

(六)大部分工地的施工企业对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明显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状况较好,工人都能做到穿着“荧光衣”上岗,做到封闭施工,围挡连续设置,都设置了洗车槽,配备了高压水枪等冲洗设施,并落实了值班冲洗制度,污染城市道路的现象日益减少。

(七)大部分项目部都能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了应急救援物资及器材。

(八)大部分工地能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了建筑施工防火制度,制定了消防管理措施,消防设施较为齐全,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工地的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较差,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到位或在位不履职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工地监理周报反映的内容与现场情况不符。

(二)个别项目的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没有落到实处,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具体内容,培训记录、交底记录存在代签名现象;“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资料里没有相关记录或记录不完整;安全检查资料的记录、整理在施工期间不连续。

(三)部分工地的塔吊基础积水,临边洞口防护不严,施工用电的架设不符合要求,脚手架的基础无排水设施,拉结点数量不足,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封闭不严。

(四)部分工地对文明施工的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工地硬地化不足,材料堆放混乱,未做到工完场清,生活垃圾未及时清扫,个别工地食堂卫生条件较差,无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人宿舍内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

(五)工地新进场、工作时间短的工人没有办理“平安卡”的现象依然存在。

(六)检查中,部分工地的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灭火器过期失效,工人宿舍内仍有电线乱拉乱接的现象发生。

(七)个别工地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未开展有针对性的靠前指挥抢险和转移群众等应急演练,各部门的联合、协调、组织能力尚待完善加强。

四、表扬和批评。

经检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做得比较好的工地有:由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海悦云天花园项目,由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珠海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格力广场一期b区3标段项目等28个工地(详见附件1)。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做得差的工地有:由广东省电白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珠海巨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宗华电子二期厂房项目,由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施工,珠海兴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农丰厂区二期项目,由郴州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施工,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监理的骏烽厂区b、d栋项目,由郴州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施工,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景湖苑项目,由珠海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珠海市恒益研发、生产、办公楼和门卫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由广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富景华庭项目共6个工地(详见附件2)。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大检查指导的力度,在提高检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同时,切实加强严管重罚。

(二)切实抓好“回头看”工作,及时复查,对在此次大检查中,发现存在隐患需限期整改的工地及被停工的工地,我局及所在地安监站将跟踪检查工地隐患整改情况,做到隐患不排除,工地不复工;在检查中未被抽查到的工地,我局将继续开展随机检查,扩大检查的范围。

(三)加大对施工项目起重机械设备监管的力度,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起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的检查力度,并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设备安装企业及时整改。

(四)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有关“平安卡”的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对新进场的工人要及时办理“平安卡”,对已持有“平安卡”的工人要督促其刷卡上、下班,一经发现项目部有集中保管“平安卡”并替代工人刷卡现象,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的扣分处罚。

(五)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及卫生管理工作,特别是对物料运输车辆污染城市道路的现象,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规定,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人员进行扣分,从严处罚,并对被扣分的施工、监理企业,以及被扣分人员的所属施工、监理企业在诚信管理体系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六)要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做好预防,对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状况,要进行全面的摸底,确保始终处于可控范围。

(七)继续加大对在建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及时消除隐患。

二o__年__月__日。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精选

保护工程所在地的环境和设施是承包人的义务,更是责任,为确保环境得到保护。我公司承诺:该工程在任何时候都热情接受工程师或业主的环保人员及政府机构的环保人员的检查、监督,环境保护的任何具体问题确保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并由承包人制定作业计划报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a、承包人的环境保护责任。

包人的所有雇员,包括分包人及其雇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陕西省及榆林市的所有现行的环境保护条例、规章,以及工程师制定的环境保护的规则和规定;并负责根据现行法律和法规获得必须的许可和批准。不允许将火器带入施工现场;对任何导致环境破坏的违章行为均应立即向工程师汇报;负责施工场地的清除、恢复和复原措施。

b、水道污染的防止。

施工时,做好防止污染的整体规划,采取各种必要措施防止施工区的任何会导致水源或水质恶化的污染物质直接或间接地进入水源,无论它是固体、液体,还是由于因为细菌、有机物或无机物。各种环境保护措施应贯彻于整个施工过程,同时防止因劳动力、设备和施工方法造成的污染,污染源包括卫生设施、车辆设备等。

c、燃料和油。

工程用汽油、柴油或其它燃料储存地应上报工程师批准,并尽可能离开地表水源(水槽、渠道、河流和水井)。装卸及加油的方法应使地面和水源不受污染。

d、施工区尘埃噪音。

施工时,产生扬尘的施工部位设置屏障,及时洒水养护,防止扬尘扩散。尽可能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音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较高噪音的施工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e、场地清理和施工及周边设施施工时,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坡道进行清理,避免因施工造成障碍对周围植被的可能破坏。开挖土方时移运的土按施工的总体规划妥善堆存。施工区内树木的砍伐,搬移和清理均不超过实施本工程所规定的范围。在施工区域内的原有管线、设施经业主和有关部门确认保留时,和业主、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确定书面保留加固方案,并极时组织落实。地面机动设备应限制在直接的工区或既定的道路上操作,绿化生活垃圾用专车清运,倾倒在规定的场所。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精选

宁陵县凯地广场5#~7#楼工程,本工程是小高层住宅小区,位于建设路与珠江路交叉口东北角。工程由河南凤梧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河南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河南省中原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监理,睢县久诚建筑有限公司承包施工。

本工程的5#~7#楼地下室1层,地上为11.5层,总建筑面积为11273.62?,建筑高度为41.77m,室内外高差0.45m。地下一层为设备架空层,一层、二层为商业网点,三层至顶层为住宅用房,层高3m。

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体系为钢筋混凝土框支剪力墙结构,抗震烈度为六度,耐火等级地下为一级,地上为二级。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安全管理好坏是施工企业综合水平的体现,我公司尽力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加大公司对工地的管理力度,一定将平阳县中心小学教学楼、宿舍楼工程创为市“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具体的计划措施如下:

1、夜间施工在两侧脚手架上设置红灯及警戒标志。

2、建立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做好安全台帐,努力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十大措施”“六大纪律”。

3、施工人员进场时,均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要在现场召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动员会,学习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基本知识和要求。

4、重要部位和高空作业采取特别安全措施进行防范,杜绝事故。

5、施工人员进场都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临时用电线路均架空设置,配电箱等处均挂安全标志。

6、施工人员进场设置“一图五牌”,配备专职安全员。

7、一切机电设备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一切动力设备做好接地保护、配电箱配备触电保护器,配电箱总闸设在传达室边。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重点是伙房和木工工棚,做到木工棚每天清扫一次,不准在木工棚内抽烟、点明火,伙房灶堂要及时浇水灭火,特别是夜间的检查防火。

9、现场材料堆放要有序,模板拆除要及时整理,班组搞好落手清。

10、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发现安全隐患马上整改,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故事的发生。

11、根据该工程的四周条件,及时挑挂安全网,并做好防护栏杆,各种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经过安全技术人员的检查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严禁冒险作业。

12、工人生活区域与施工区域分开布置。

13、施工现场的围墙用砖砌筑,高度2.5米,大门两侧设门台柱,大门配备门卫昼夜值班,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4、施工场内道路、宿舍、办公室地坪均用砼浇筑。

1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均佩戴证卡上岗。

16、坚持文明施工,随时清理建筑垃圾,确保场内道路畅通,现场施工废水、淤泥及时组织排放和外运。

17、搞好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突出解决“脏、乱、差”,保持现场卫生,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不扰民措施。

1、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2、当施工作业噪音可能超过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才能开工。

3、禁止在夜间10点至早上7点、中午12点至下午2点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若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该时段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才能开工。

4、在高考期间停止一切产生噪音的施工。

5、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才能离场上路行驶。

6、做好施工现场与居民区的安全防护工作。

7、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要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8、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钢管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它材料绑扎;

4、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结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处设可靠支顶:

7、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

10、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过程中出现扬尘、噪声、水污染等影响环境清晰的因素,根据国家和北京市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施工环保措施:

1、现场内运输车辆可以大循环,主路面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其它堆放材料的部位满铺碎石硬化,设专职清理人员每天洒水四次(可根据天气情况)压灰降尘,进场的细颗粒物和易飞扬的材料及时进库保管,运输车辆出入现场必须用循环水冲洗以保证现场附近环境不受影响。

2、为防止施工的噪声污染,现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gb12523—90)规定,将噪声大的施工设备,电锯、电刨等全部进行封闭,作业时间安排在22.00以前,尽量减少工地噪声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影响,同时,做好当地居委会、单位和群众思想工作。每月做二次噪声测试。外脚手架外侧满挂隔音防护网,装卸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能任意抛接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噪声,震捣工在施工中,要掌握好震捣棒的位置尽量减少与钢筋长时间接触。

3、现场设置施工和生活两个封闭垃圾站,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每天及时清运,保证现场环境清洁,现场内设专职清理人员,负责日常现场四周跟踪清理,随时洒水降尘。办公室、工人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污水设井,生活垃圾箱,要定时集中清运到生活垃圾站,食堂下水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掏,油料库要保证每三天换一次沙子,上面遮盖塑料布,防止油料污染和渗透地面。

4、搅拌机设置降尘设备,前台设置沉淀池,废水沉淀后流入储水池准备二次利用。

5、施工现场、楼内施工材料码放整齐,设专人负责楼内清理,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出楼,禁止在楼内存放,严禁由建筑物外门、窗、洞口处向外投掷施工垃圾。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精选

1、由对现场环境熟悉的技术人员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对一些专业性强、难度大的施工项目,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呈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准施工。杜绝盲目的没有任何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施工。

1)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严格监督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在四口处(楼梯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必须安装防护措施;保证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平台、斜道、跳板等设施的坚固和稳定;严禁高空作业人员从高处抛投任何物料。

2)预防坍塌事故:做好边坡或边坡支护工作,并做好周围的排水;脚手架的支搭应经过计算,做到科学合理,所用材料必须牢固;大型模板必须设置垫木和拉杆,用插放架必须绑牢以保持稳定;大型吊装构件在吊装摘钩前必须就位焊接牢固。

3)预防机械伤害事故: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劳保规定进行操作,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具;各种其中设备,应根据需要配备安全限位装置、起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起重机指挥人员和司机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定,不得违章作业;所有机械设备、起重机机具都要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其灵敏可靠。

3)预防触电事故: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电气设施的安装标准、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而且必须适合施工用电规范。根据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订出具体用电计划,远用合适的变压器;做好电器设备和防护措施,采用安全电压;使各种用电设备必须符合“一机一漏一闸一开一箱”的原则。设置电气技术专业安全监督检查员,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和车间的电气设备及时排除隐患;有计划有组织地培训各类电工、电器设备操作工、电焊工和经常与电气接触人员,学习安全用电知识和用电管理规程,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4)预防中毒、中暑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对职工中使用具有毒性的材料,要严加保管,限量使用,并做好防毒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高温和夏季露天作业人员,要采取降温、通风和其它有效措施。项目部办理的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而且要达到防疫站检查的标准。搅拌机应采取密封及排尘、除尘等措施,以减少水泥粉末的浓度,使其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提高机械设备的精密度,并采取消音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根据一个施工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各职能机构的构成、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人员组成方案(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技术方案(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安全方案(安全总体要求、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骤安全预案等)、材料供应方案(材料供应流程、接保检流程、临时(急发)材料采购流程等),此外,根据项目大小还有现场保卫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等等。施工方案是根据项目确定的,有些项目简单、工期短就不需要制订复杂的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精选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若干人。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7、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2、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凡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安全生产”的规定。

序号项目内容。

现场文明施工方案及环保措施

1.1.1、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计,设计满足消防、施工、环保有关规定要求。

1.1.2、经业主批准后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进行管理。施工过程中可按照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1.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堆放

1.2.1、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划的位置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

1.2.2、材料堆放整齐、并应悬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1.2.3、对成品进行保护,严禁污染或损坏。

1.3、现场场地及道路

场内道路平坦畅通,满足施工和行车要求。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1.4、工地环境卫生

1.4.1、工地食堂需设置污水桶,使用清洁水源,设置其它职工生活设施,建立定期清扫制度。

1.4.2、生活垃圾、工程边角废料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处理,保证现场整洁。

1.4.3、运输的车辆,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装载物洒落流溢,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1.4.4、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生活垃圾专人管理。

1.4.5、生活区内卫生每天设专人进行清扫。

1.4.6、现场施工人员统一配戴安全帽,着装整齐。

1.4.7、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尊重甲方及监理。

第二节、现场环保措施

2.1、环境管理目标

2.1.1、噪音排放达标:施工期间,昼间70db,夜间55db。

2.1.2、粉尘排放:施工现场目测无扬尘。

2.1.3、生产污水排放:污水排放符合天津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1.4、道路遗洒:杜绝道路遗洒现象。

2.1.5、光污染:夜间施工照明采用定向灯罩,不影响周围设置区。

2.1.6、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定点排放,尽量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单独存放。

2.1.7、节约水、电、纸张等资源消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2.2、环保施工保证措施

2.2.1、环保目标责任制

把环保措施以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列入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制,建立一支懂行善管的环保自我监控体系。

项目经理是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自我监控体系的领导者和责任者。要把环保政绩作为考核项目经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2.2.2、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

要加强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的监测和监控工作。要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粉尘、废气和污水的污染。

2.2.3、现场环境综合治理

一方面施工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为噪声、粉尘的污染和采取技术措施控制烟尘、污水、噪声污染。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应该负责协调外部关系,同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办事处、派出所、居民、施工单位、环保部门加强联系。

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组织施工过程中都要执行国家、地区、行业和企业有关防治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现场电机房采用全封闭砌筑,在排气孔安装消声器和粉尘滤网,尽量减少燥声和灰尘污染。夜间施工尽量减少电动工具的使用次数。混凝土浇筑时间尽量避开夜间施工。

现场周边道路全部硬化,建筑物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归堆,洒水湿润后转运出现场。

现场排水沟末端设成沉积井,并定期清理沉积井内的沉积物。食堂下水道和厕所化粪池要周期清理并消毒,防止害菌的传播。对建筑物周围的树木加以围护,防止车辆或其它物体的撞击或破坏。

2.3、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2.3.1、进场后及时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进行联系,办理有关手续,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环保工作。

2.3.2、严格按照当地关于噪声污染的管理规定,办理施工申报,做好现场环境保护工作。

2.3.3、现场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道,建立垃圾点,严禁随意凌空抛撒,及时清运垃圾。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土方运输时设专人清扫道路,保持道路清洁,施工要设置彩条布围拦。

2.3.4、做好污水有组织排流,搅拌站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进入场区排水网,设水冲厕所,杜绝随地便溺现象。

2.3.5、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应尽量采取室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2.3.6、凡进行强噪声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2时,必须昼夜连续作业时,尽量采取降噪措施。

2.4、空气控制(防尘)措施

建筑工地是容易产生尘土的.场所,较大的尘土除对工人身体健康不利外,还会污染周边环境,所以必须认真采取净化空气措施,具体做法有如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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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施工场地清扫前,必须先洒水,所有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坚决杜绝垃圾随意丢弃。

2.4.2、各施工场地都要做到工完场清,将无用建筑垃圾及时清走,保持场地清洁。

2.5、防水质污染措施

为搞好施工场地内卫生,既要保证生活、施工用水卫生,又要将使用后的污水及时排走,防止积水滋生蚊虫,具体措施如下:

2.5.1、对施工场地内的蓄水池如厨房的蓄水池、施工用的储水池均要定期清洗,以保证用水清洁。

2.5.2、现场沿施工道路边建排水沟,排水沟应派专人清理疏通,防止堵塞,以保证水流畅通。

2.5.3、对工地现场容易积水的凹坑,要及时填平,厨房、卫生间要每天清洗,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2.6、路面卫生

本工程材料运输量比较大,汽车运输比较频繁,扬起的尘土也会相对较多,所以做好路面的卫生保洁尤为重要,为保证路面清洁,将采取如下措施:

2.6.1、施工道路每天派人洒水、清扫,以保证道路畅通、卫生。

2.6.2、在施工大门的汽车出入口处建洗车槽,对每辆出场的汽车轮胎都要清洗干净。

2.6.3、如汽车是运土方、建筑垃圾的,不能装载得过满,以免沿途掉下垃圾,污染路面。

2.6.4、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用专门的散体运输车辆运输土方、砂、石等散体材料。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对施工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取得安全操作许可证,持证上岗。当监利工程师认为进行中的施工活动对施工人员、检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均构成威胁时,工程项目部应设置必要的警示牌,并予以维护。

(1)施工现场安全规章

a)在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 应配备劳保、安全靴、雨衣、手套、安全头盔和听力保护装置等。

b) 项目部将与当地公安机关合作,在施工现场、工棚、施工驻地实施有效的安全保卫,并遵守监理工程师对出入现场的人员及工程安全的规定。

c) 在配电箱、开关箱处设操作指示和安全警示。

d) 工程项目部在合同期限内,采取有限措施杜绝枪支和毒品带入施工现场。 e) 对酒精类饮料的提供和消费严格控制,只有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居住区才被允许。

f) 在所有建筑物内及施工现场提供、安装和维护使用于各建筑物的灭火器。灭火器放置在明显可见位置,贴着墙,带快速解脱架和封条密封,每60平方米区域设一灭火器,每栋建筑物至少有一个灭火器,确保其火灾控制措施和业余消防人员配备,切设备适用于现场内的任何火灾。

g) 工程项目部尽全责预防火灾的发生,并对人员正确使用消防设备进行培训。

(2)现场操作安全规章

a) 工程项目部在组织施工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所有法规和其他为了保障现场工人员、业主、监理工程师和公众安全的规章制度,并在工地保存相关规定的复印件以备监理工程师检查。

b)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或难以避免的危险时,应立即将危险地带隔

离起来并挂出用中文文字写出的警告牌。

c) 电力设备的操作在绝对去除湿气、水、油和其他不安定因素的前提下进行,除了通常进行的绝缘测试外,所有的电力设备在通电之前检查是否有必要的工具及其他所需的外部物资。

d) 项目部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记载每次检查的日期、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3)光缆装运布放安全措施

a) 光缆盘拉运、基础拉运在装卸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信号要明确,做到轻装、轻卸,安全拉运。

b) 吊装光缆盘时,吊车起重臂下严禁站人。硅管盘撞车后用棕绳捆-绑牢固后,才能拉运。

c) 光缆布放作业要有专人指挥,起吊、下管用同意信号指挥。

d) 光缆敷设时,带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布放要平稳,注意不得把光缆盘拉翻。

加强人员环保意识教育。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音、废气的监测和控制工作,并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即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粉尘、废气和污水的污染。

(1)施工现场、生活区垃圾、渣土即使收集并运至垃圾站,严禁随意抛散,按市政主管部门意见对垃圾进行处理。

(2)施工现场、生活区道路制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防止道路扬尘。

(3)袋装水泥、白灰等易飞扬的细颗散体材料,采取库内存放;室外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扬尘。散装细颗粉装材料,存放在固定容器内。运输水泥、白灰大呢感材料时,要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洒、扬尘。卸运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扬尘。

(4)经常冲刷、清洗车轮车帮,车辆行驶不猛拐,不急刹车,防止洒土。

(5)禁止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以及其他会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6)禁止将有害废气物作为土方回填。

(7)生活驻地的食堂设置隔油池,定期掏油和杂物,防止污染。

(8)临时厕所、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漏措施和防蝇、灭蛐,防止有害物质的溢漏和防止这类物质进入大气流通或现场以外的区域。

(9)施工驻地应控制有害虫的危险,禁止使用有残留物的杀虫剂。

(10)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扰民。

(11)凡在人口稠密地区进行强噪音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先与当地村委或当地居民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后施工,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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