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大全(15篇)

时间:2023-12-15 21:17:35 作者:碧墨

撰写发言稿需要注重练习和演练,通过口头朗读和演讲练习,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演讲技巧。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发言稿范文,大家可以参考其中的写作思路和表达方式。

基层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严明党的纪律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一直是我们党的独特优势。要坚决贯彻同志关于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的要求,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从严治党的中心环节来抓,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刚性要求,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从党的性质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特征和鲜明标志。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科学的理论指导、先进的阶级基础外,还有一个本质特征,就是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生活,统一党员思想、形成统一意志,这是党具有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根本保证。党的这一本质特征和鲜明标志,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从党的历史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法宝。我们党已经走过了95年波澜壮阔的光辉历程。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完成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史经验启示我们,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保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法宝。新形势下抓党的建设、抓全面从严治党,仍然必须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

从自身功能看,党内政治生活是教育管理党员的主要平台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思想熔炉。党员干部的党性不是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强的,也不是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增强的,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强调:“党内生活松一寸,党员队伍就散一尺。党员干部只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锻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如果党内政治生活这个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平台”和“熔炉”作用,决定了它在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地位。

从党的现状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和迫切需要。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表明,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都与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有关。党内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不足,使得党内政治生活失去应有的作用,导致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漠,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度下降,各种庸俗之风乘虚而入,政治生态恶化,百弊丛生。强调:“抓住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关键点,也就抓住了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钥匙。”要解决党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除了要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外,更基础、更关键、更要害、更持久的还在于坚持不懈地做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篇大文章。

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伟大斗争、伟大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基础工程,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xx届六中全会和《准则》精神,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担负起实现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

基层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通过学习此次民主生活会的相关材料,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总结了在思想、廉政、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开展自我批评,作以简要发言。请各位领导、同事给予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问题。

1、在思想学风方面。对工作当前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够全面,受习惯思维的影响,工作存有畏难情绪,缺乏创新思维。主要的根源是考虑工作时存在本位思想,担心造成干部职工意见,管理不够大胆。学习上缺少钻研精神,没有深层分析思考问题,不求甚解,不能较好地指导实际工作。特别是缺乏工作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处理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主要根源满足于现状,忙于事务,学习不够系统、持久。有时存在隋性心理,工作不能做到一以贯之。

2、在廉洁自律方面。多年来,始终警示自己要经受住权力地位的考验,遵守各项廉政规则和工作纪律,没有违反规定的问题,但实事求是地说,自己在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发挥的不够好,还存在对自己要求不够自觉、不够严格的问题,有时候也存在着朋友、同学、熟人之间人情往来拒而不坚的现象,自己作为领导,必须更加严格、更加自觉地要求自己,真正起到表率作用。

3、在工作作风方面。面对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的许多新知识、新问题、新情况掌握不够、研究不够,对新知识的学习缺乏自觉性,认识不到位,有满足于现状和现有水平的思想。在平时的工作中,主要精力放在各种任务指标的完成上,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与职工的思想沟通等方面,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差距。深入调研做得不够,缺乏同职工的交流沟通,职工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及时全面,在替领导分忧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职工工作、生活当中存在的困难和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关心的不够,所以工作起来盲目性较大,遇到问题往往缺少针对性较强的解决办法。在服务职工意识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平时考虑弱势群体较多,从整体利益角度考虑相对较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表现为学习上的零碎不系统,有蜻蜓点水、按需索取和临时抱佛脚现象,有盲目满足现状的心理,储存知识的意识不够,致使平时工作中存在重实践、轻学习的倾向,没有坚持积极主动系统学习分管业务的理论知识。理论学习在思想上未能引起高度重视,虽然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时缺乏认真思考,工务业务知识自从表面上进行学习,没有进一步的深刻理解学习的专业知识,缺乏“钻研”的刻苦精神,缺乏深学苦读的恒心韧劲。

2、深入一线了解职工生产生活情况的力度不够。更多时候陷于事务性工作,没有真正沉下去调查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尤其是在关心职工疾苦、了解职工困难方面工作少,缺乏主动工作的意识。没有能够积极主动的深入到班组去了解职工的困难,下沿线指导检查工作单打一,不能随时随地的和职工家访谈心,了解职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做好工会干部深入基层大谈心大走访。

3、工作中主动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上虽然有改革创新的意识,但实践的力度较小,还往往限于惯性思维和经验主义之中,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工作的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在工作上照搬照套原有工作的老办法、老路子,没有做到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4、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时在工作中遇事不够冷静,存在急躁思想,与群众交流、谈心还不够频繁,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中创新意识还不强,用创造性的思维去做创造性的工作还不够。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一是加强对分管业务的领导能力,加强相关政策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当前形式了解,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明确自己自身优势,并自觉用于指导实际工作。二是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管理能力。通过学习,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三是坚持天天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修养,做到勤学习、善思考、勇创新,克服畏难心理和本位主义,敢于放开手脚大胆工作。

2、转变作风,积极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党的精神,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工务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自己工作的能力,通过学习积累经验,不断提升自身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临场应对处置能力。一是要以维护职工的利益为根本,真正从工作出发,克服好人思想、畏难情绪,坚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向身边的同志学习好的管理方法,逐步形成一以贯之、狠抓落实的管理风格。宣传利用政策,调动职工自觉参与管理,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工会管理工作工作,并让职工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思想政治工作无处不有、无处不在,要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依靠群众、相信群众、认真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来,为群众办每件实事,引导职工参与工会管理,积极献计献策。三是要经常与职工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想方设法解决他们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做到知实情、出实招、干实事。尤其是涉及到职工工资、困难救助和职工利益等问题,要做好解释畅通、化解矛盾工作,积极协助党政做好思政工作,确保职工思想稳定。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段中心工作,根据开展工会干部深入基层大谈心大走访活动,经常深入沿线进行职工家访谈心,了解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关心职工群众疾苦,提高为职工群众服务水平。

3、坚持廉洁奉公,提高自身修养。一要始终坚持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常对照党章,对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时刻反省自己,勇于正视错误,真正做到"理想常在,信念常驻,宗旨不变,本色不褪";二要树立廉政就是政绩的观念,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从小节做起,严于律己,自觉保持廉洁情操,做到干干净净办事,清清白白做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要加强道德修养,将世界观的改造和自身的修养作为伴随一生的过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塑造新时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得起考验,以普通人的思想心态对待名和利,以《廉政准则》为准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把好政治关、权利关、金钱关。坚决不做违反规定和准则的事,时刻警钟长鸣。

干部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在讲话中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干部关于党员十个行为底线。

发言稿。

希望能够帮到你。

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害是严,关键在治。《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

党章党规党纪只有被党员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行为准则。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之所以出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党纪条规学不入心、信得勉强,不能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甚至漠视党纪党规,从而由“破纪”走向“破法”,最终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党规党纪只有被严格执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从军地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有的漠视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的滥用职权任人唯亲唯利,有的不择手段疯狂敛财,有的顶风违纪毫无顾忌,有的玩物丧志声色犬马,暴露出的问题十分严重,影响极为恶劣。究其根源,就是有的党组织执行党规党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给党纪条规通上“高压电”,没有真正让铁纪发力、铁规生威。

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习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严明二字强调的就是提高执行力,要说到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党规党纪。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担当、敢抓敢管,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要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以铁的纪律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纯洁性。

我们要冷静清醒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回应群众期盼、赢得党心民心。

总之,工作实践中我们要提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不仅要带头守纪律,更要带头讲规矩。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做出表率。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纪律。新修订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开列了党规党纪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现在,我们党正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奋斗,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我们党要完成历史使命,带领人民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新成就,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如何在新形势下仍然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党中央立足于对执政规律和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系统总结实践经验,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项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依据和制度支撑,为党员干部明确了标准和底线。

《准则》是党员的道德标准。我们党培养、使用干部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革命年代千百万英雄先烈和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建设与改革时期的楷模,都以其强大的道德力量影响了时代。他们所展现的优秀道德品质,集中体现了共产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感召、吸引和凝聚了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我们党领导的事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党员干部经不住诱惑,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破坏了党员干部形象,损害了党的公信力。新形势下,《准则》聚焦于廉洁,以廉强化党的威信。从正面角度,用四个“必须”重申了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和高尚情操的原则,用四个“坚持”言简意赅地点明了共产党员在“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四个关系中应该坚持的态度,用四个“自觉”指出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方面应该坚持的追求,解答了“我是谁”“为了谁”“怎么办”的问题,讲出了修身齐家、治国理政、为人处世、干事创业的道理,指明了成长为具有坚定理想信念、高尚道德品格、突出人格魅力的好党员、好干部的目标和途径。《准则》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示,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的庄严承诺,为所有党员干部明确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标准。知易行难,做到《准则》要求,需要我们以之为镜子时时比照、自省,不断寻找差距、改进不足、成长进步。

《条例》划定了党员的底线。《条例》呼应《准则》,是对《准则》的反面阐述。《准则》从正面立标杆,明示党员干部;《条例》从反面定规矩,警戒党员干部。《准则》告诉党员干部哪些是好的,是原则性的,需要深刻领会、矢志不渝追求;《条例》告诉党员干部哪些是坏的,是禁令性的,要求时刻警醒、不容碰触。《条例》规定的处分严格,体现出党纪严于国法,党纪挺于前、国法立于后。对于《条例》规定,我们必须熟知熟记,铭记于心,以之作为行为的戒尺。

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内不能存在形形色色的政治利益集团,也不能存在党内同党外相互勾结、权钱交易的政治利益集团。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就是要防范和清除这种非法利益关系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影响,恢复党的良好政治生态。

落实两项法规的关键在于遵守和执行。任何制度只有得到了切实有效的遵守和执行才能发挥其作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做到严格标准、坚守底线,有规矩、品格高。

要守住行为底线。守住底线就要敬畏党规党纪,党纪严于国法,触犯必有处罚,要熟知并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做到在纪律规定范围内“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守住底线就要提高自我要求,加强自我修养,把对自己的最低要求提高到有关纪律规定之上,保证自己的行为不触及纪律规定的底线。

要化为信仰追求。落实两项法规,最根本的是使每位党员干部将之内化于心,成为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准则》所明确的道德标准,融合了中华民族传承的优良品格和共产党员的崇高使命。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共产党员要把《准则》要求内化为信仰,筑牢自己内心的道德防线,严格内心的自我约束,自警自省、孜孜追求、不断砥砺。

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领导干部要知古鉴今、心存敬畏和戒惧。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国法党规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党的以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例,没有一个不是在违法之前首先违纪的。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则、守戒律,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

一、要敬畏法律法规。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法规是治国理政最重要最基本的规矩。从世界范围来说,作为人类现代文明进步基石的法律法规,本身就是人类道德伦理的高度概括和抽象,这种高度概括和抽象又充分体现了一种契约精神,而契约精神本质上就是讲规矩、守信誉和重诺言,忠实地履行和遵守双方共同认可的条约或规则。就我们国家来说,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以来更是强化了这一点。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敬畏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底线。

(一)敬畏法律法规的平等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法律的基本属性,不管你是党员还是公民,不管你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百姓,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法规之上的权利。而现在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会频频出事,就在于自己喜欢凌驾于法律之上,总认为自己是“老子天下第一”,高于人一等,有权就“任性”,喜好大权独揽,独断专行,我行我素,不把法律法规当作一回事。究其原因就是内心特权思想在作祟,无视于法律法规的平等性,无视于人与人的平等性,认为可以人大于法、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和行大于法,不把班子成员和他人当一回事,结果不是出现决策失误,就是触犯刑律成为阶下之囚,这种现实版的事例是很多很多。

(二)敬畏法律法规的人民性。现在许多领导干部常常误读手中权力的来源,总认为自己的升迁和提拔是自己努力或自己善于周旋的结果,往往归功于或感恩戴德某一个直接提拔的上司,喜欢拉帮结派,唯独忘却了包括他的直接上司和自己的权力都来自人民的赋予,都是党的各级组织集体的精心培养和帮助的结果,并不意味哪个个人有什么施舍的权力。事实上不管是党务政务,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不管权大权小,最终权力都是来自于法律法规或制度的授权。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才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的所依之法,就是规范化了的人民意志之法,依法治国的过程就是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况且我们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敬畏法律法规,归根结底就是敬畏人民主人翁地位,敬畏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属性。

(三)敬畏法律法规的公有性。作为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已经在各行各业中承担了治国理政的大任,这些人的手中或多或少都拥有一定的大小权力,这种权力绝不是私权,而是公权。公权只能公用,公权只能用于公事,公权只能是集体酝酿和科学决策的成果,公权只能在公开透明中有序运转,这是公权不能私用的最基本常识。在这里,党员领导干部有别于普通党员或群众的地方,就是依法有序运用公权来为人民服务,造福于人民。敬畏法律法规的公有性,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使用权力过程中只能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绝不能把公权当作私权私器,用公权来设租、寻租和招租,用公权来进行权权、权钱和权色交易。敬畏权力的公有性也是对全体党员提出的要求,如果我们的党员都能对权力心存敬畏,那么就会懂得感恩感念,懂得感谢周边的人与事,懂得珍惜权力、慎用权力,不敢怠慢百姓,不敢侵扰百姓。

(四)敬畏遵纪守法的表率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已经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和法规体系,这是历史的进步,现恰恰不是无法可依或无章可循,而是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藐视法律的情况,甚至出现有些领导干部台面上讲法律,会议上学法律和发表文章上强调法律,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不按法律法规办事,处处规避法律法规,有的还喜欢在自由裁量权上做足文章。正因为如此,敬畏遵纪守法的表率性,就是要求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上做楷模起表率,能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的理念,自觉学会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为真正“懂规矩”的人。

二、要敬畏党纪政纪。

与其说敬畏法律法规是对包括党员在内的全体公民来讲的,倒不如说敬畏党纪政纪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特殊要求,这也是有别于普通公民的重要标志。实际上从党的历史上看,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这也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政治优势。那么如何使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地敬畏党纪政纪,我们认为至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要敬畏党章。党章是我们党的总章程,是党内的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规范要求,也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准则,更是是制定党内其他。

规章制度。

和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所在。现在问题是有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并没有把党章当作一回事,早把党章中所规定的党员权力和义务等规定抛在了脑后,对党章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对学习了解党章、遵守党章缺少自觉性和能动性,这显然是党性不强的表现。对于全体党员来说,如果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基本义务,那么学习和遵守党章则是高于普通公民的一种特殊要求,因为党章中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都已经规定得很清楚,这实际上是一条贯穿于党内各种规章制度的“大红线”,“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各种党纪政纪也是根据党章制定的,这是敬畏的源头活水,掌握了党章,其他党纪政纪也就更为容易理解消化。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成为敬畏党章、忠于党章、学习党章、维护党章和遵守党章的榜样和标兵。

(二)要敬畏党纪政纪。以往在我们的监督、执纪和问责过程,有些党组织往往把党的纪律当作保护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道“天然屏障”,有的还成为违法乱纪者讨价还价和抵消法律处罚的砝码,甚至还被人误认为纪律处分是保护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手段。而现在不行,党纪政纪已经回归本源,纪律已经成为先于、高于和严于法律的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正如最近提出的“四个全面”,其中最为重要的“全面”就是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要求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敬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和执行起来。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显然我们要敬畏的就是这些纪律,其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和最关键的是要敬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是敬畏所有党纪政纪条规的底线,也是保护自己的最有效方法。“全面从严治党”和“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真正做到纪律严于、高于和先于法律,从法律的零容忍到纪律的零容忍,让纪律树立公信权威,让纪律通上高压电,做到令行禁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关键点和实处。

(三)要敬畏党的政治规矩。党的政治规矩,就是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规矩”,这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党的生命线”。现在的确存在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甚至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搞“山头主义”,不任人唯贤、只任人唯亲,有的排斥异己、搞团团伙伙,有的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带头传播小道消息妄议中央等,这对党的思想统一、对党的团结和党的形象破坏性是非常大的,也是酿成腐败的根源所在。因此当前特别要强化敬畏党的政治规矩,这就是要遵守“五个必须”,坚决在政治上保持与党中央一致,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维护党的团结,要敬畏组织原则、组织程序和组织决定,切实管好自己亲属,不做庸官贪官裸官,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也就是说,敬畏党的政治规矩就是要树立政治意识、团结意识、程序意识、组织意识、原则意识。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破法”无不始自“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底线,就不会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条例》着力破解党规混同国法、套用“法言法语”等积弊,并将纪律防线从法律防线中剥离出来、推向前去,实现了党纪相对于国法的整体前移。其中,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同时,锁住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体现了“更早更小,更严更实”的执纪问责理念,集中表现为正风肃纪新实践的“固化条款”,即关于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请示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违纪条款,既固化了抓早抓小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这就拉高了纪律标准,使过去没人管的事、不愿问的责有人管、有人问,避免党员退守到公民底线上,甚至等到“破法”再去“执纪”,为倒逼“不敢腐”、强化“不能腐”、实现“不想腐”提供了长远的制度保障。

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了一系列论断和要求。其中,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大亮点,是对规矩尤其是政治规矩的强调。正所谓“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立规矩、正规矩、治规矩,说到底就是要凝聚民心。现在,规矩已经立起来了。接下来的关键就是,严厉监督检查。

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做好群众工作,凝聚民心,事关党的执政根基。在中国共产党第xx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立规矩、正规矩、治规矩,说到底就是要凝聚民心,纵观历史上的各个朝代,无不是得民心者兴盛,失民心者衰落。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的规矩包括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

对于一名党员干部来说,法律是其作为公民的行为底线,纪律是其作为党员的行为底线,而规矩则是对其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自我约束的更高要求。比如,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这是纪律所明令禁止的。“有些干部聚在一起搞同乡会、同学会,看似漫无目的,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这就不符合规矩了。

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同样需要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懂得并自觉遵守这些规矩,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才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挣断线的风筝不仅不会得自由,反而会一头栽向大地。同样党的纪律就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无规矩不成方圆,做为一个共产党员,要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要懂得学习规矩、学习党章,增强纪律观念,正确地认识党的纪律,将党纪铭记于心。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的讲话中可以看出,规矩越来越严,要求越来越高,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正所谓“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立规矩、正规矩、治规矩,说到底就是要凝聚民心,因此作为每名党员干部来说,守纪律讲规矩是最起码的行为底线。

基层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党的以来,中央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就是一条重要的政治纪律。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格这条政治纪律。

共产党员不得信仰任何宗教,这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思想原则、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707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1982年党中央印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233页)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等文件都反复申明了“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规定。

第一,党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世界观基础,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会动摇这一基础。马克思主义是彻底唯物主义和彻底无神论的世界观,它同任何唯心主义和有神论都是根本对立的、不相容的。共产党员必须把党的世界观作为自己的世界观。党员如果信仰宗教,就背离了党的世界观;党组织如果允许党员信仰宗教,就破坏了全党统一的科学世界观基础。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体系和社会制度,必须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依靠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从中国实际出发制定和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把个人和人类的命运寄托于造物主或任何超自然的力量,不相信人自身的力量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就不可能真正理解科学社会主义、认识中国国情,就不能坚定、自觉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谈不上献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第三,中国共产党是具有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的党,如果党员信仰宗教,必然危害党的组织。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重要保证。共产党员必须忠诚于组织,与党同心同德,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宗教既是一种信仰,又是一种有其教义、教规、宗教礼仪、宗教活动和团体利益的社会组织。党员如果信仰宗教,成为在世界观上与党根本对立的宗教组织的成员,就会在思想上、行动上随时随地都面临着在党组织和宗教组织之间的二难选择,不可避免地会与党离心离德,危害党的组织和团结统一。

有人以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为理由,反对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规定,指责这一规定限制了党员作为公民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表明他按照党章的规定立誓要坚持党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无神论的世界观。党纪严于国法。“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党员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既然选择加入共产党,那就不仅要严守国法,更要严守党纪。某些不愿意受党纪约束的人,退出党的组织仍然可以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宗教的自由。因此,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是一致的,不应该将它们对立起来。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规定预备党员必须宣誓“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之所以是必须坚守的政治纪律,归根到底是因为党员信教违背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我们看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杂志上公开发表文章,质疑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和宗教信徒不能入党的规定,要求“重新思考和制定策略”,编造出种种理由论证应该允许宗教信徒入党。对于这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认真对待。

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宗教信徒不能加入党组织,这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允许党员信教,或允许宗教信徒入党,都意味着党内可以有信仰宗教有神论、背离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成员,这都是同党章的规定相违背的。某些论者提出的种种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这里择其要者加以辨析。

理由之一:列宁讲过“不禁止基督教徒和信奉上帝的人加入我们的党”,世界上有些国家的共产党吸纳信徒入党。

列宁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述,始终贯穿着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坚持从俄国实际出发的科学精神。他指出,对于司祭能不能入党的问题,不能根据欧洲各社会民主党的经验做无条件的肯定的回答,因为西欧特殊的历史条件在俄国并不存在。在俄国,既不能一成不变地宣布司祭不能入党,也不能一成不变地提出相反的规定。如果有一个司祭愿意真心诚意地完成党的工作,不反对党纲,就可以吸收他入党,用党纲的精神来教育他。如果他入党后在党内积极宣传宗教观点,“那么党当然应该把他开除出自己的队伍”。(《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第178页,人民出版社20xx年版)。

中国共产党做出党员不得信教和信徒不能入党的规定,正是体现了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俄国的国情不同于西欧,中国的国情又不同于俄国。中国历史上有多种宗教,但中国从来不是一个宗教国家,而是一个世俗国家。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宗教成分,但人本主义和无神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198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对我国宗教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做了全面分析,指出:“在我国人口中,特别是在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中,信鬼神的人不少,真正信教的人所占的比重是不大的。”(《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第1222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论断,指出了中国不同于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的一个显著特点。党中央的规定是从中国这一实际情况出发的。从那时以来,虽然情况在不断变化,但大多数中国人不信教的宗教基本国情没有改变。党中央还指出,在那些基本上是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当中,共产党员不得信教这项规定的执行,要按照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步骤,不宜简单从事。对于其中一部分忠实执行党的路线,积极为党工作,服从党的纪律,但还不能完全摆脱宗教影响的党员,不应简单地加以抛弃,而应当帮助他们逐步摆脱宗教思想的束缚;在新发展党员时,必须严格掌握,不要吸收笃信宗教和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入党;对极少数不但信奉宗教,而且参与煽动宗教狂热,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然坚持错误立场的,应当坚决清除出党。

这些阐述进一步表明,党中央做出共产党员不得信教的明确规定,是建立在对我国国情全面分析的基础之上的,已经充分考虑到有的少数民族基本上是全民信教这一类复杂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政策来确保中央规定的执行。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不允许党员信仰宗教既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至于当代世界其他国家的共产党是否吸纳宗教信徒入党,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各国政党都有权决定自己的方针、政策和事务。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干部,拿列宁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党的论述和其他国家政党的政策来公开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是站不住脚的,是违背党的思想原则和纪律的。

理由之二: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是可以相互区分的,允许宗教界领袖和精英人士入党,可以体现政治上、社会意义上对宗教的关怀和包容,有助于党和政府加强对宗教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管理。

人们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与世界观、宗教观,既相互区别又紧密关联。因为二者有区别,所以一部分唯心主义者,包括宗教界爱国人士,虽然不赞同辩证唯物主义的无神论世界观,但是可以积极参加代表了他们根本经济、政治利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建设,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为二者紧密关联,所以共产党员必须始终坚持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世界观的高度统一。共产党员只有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不信仰任何宗教,才能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当作自己的政治灵魂和精神支柱,矢志不渝地忠诚于党的事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因此,党高举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旗帜,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同时又对在统一战线工作的共产党员提出了严格要求。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在规定“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加强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同时,又在同一条中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以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可以相区分为理由,宣扬允许宗教信徒入党,反对党中央的规定,这是抹杀共产党员和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区别,把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条件和党对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要求混为一谈。在统一战线和宗教领域工作的共产党员,只有坚定地树立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世界观、宗教观,才能深刻理解和坚定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要求党组织以吸收宗教信徒入党来“体现政治上、社会意义上对宗教的关怀和包容”,颠倒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宗教的关系、党与宗教的关系,不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是企图让社会主义社会去适应宗教。其结果,不是加强党和政府对宗教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管理,而是让宗教影响和改变党的政策和性质,干预国家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

历史已经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包括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内的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地为全中国人民服务。宗教的性质与此截然不同。任何宗教及其信徒都不可能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利益。如果像某些论者所主张的那样,“允许一部分宗教界的领袖人物和精英入党”,并且以这样的身份去“加强对宗教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管理”,那么,无论他们属于何种宗教,都不能脱离其所属宗教的背景、利益和关系,不可能平等地对待其他宗教和不信教的群众。其结果,绝不是加强而只能是破坏党和政府与宗教之间的关系、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破坏宗教关系的和谐。至于有的宗教信徒主动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承认党的纲领,要求加入党组织,那要另当别论,与我们这里讨论的宗教信徒能不能入党不是一回事。

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自治区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这三项制度的颁布实施,是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搞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为使三项制度在我镇全面贯彻实施,确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近日,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这三项制度,通过学习,使我受益非浅。

一、首问负责制是开始,限时办结制是核心,责任追究制是保障,这三项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环环相扣。建立和严格执行这三项制度及行政效能建设的其他配套制度,将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促使各部门特别是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严格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从而建立起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的客观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基层和群众要求办理事项的,第一个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者(即首问者),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接听电话应文明、礼貌、热情,做好记录,并负责落实所问、所办之事。热情为到访者、来电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对到政府办事的人要热情、主动,属在本人职责内的事要及时处理,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并负责该事项的跟踪督办,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进行详细指导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受理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的有关联系电话,必要时亲自引领前往,引导其找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办理,直到让群众满意为止。对把握不准的事宜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及时请示领导。要求首问责任人熟悉业务、精通技能,否则就必须换岗。要实行挂牌上岗,以便企业和群众监督。

三、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指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行政单位和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限时办结制是防止办事拖拉,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本制度,服务部门要理顺内部职能关系,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程序,规定办结时间,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行政机关所有向社会办理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它申报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或者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事先告知审批对象。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法定或本部门承诺时限的,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行政不作为责任。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实行超时默认制,行政机关超过规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重点抓三方面:

1、实行部门首长问责制。实行部门首长对本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并对其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各政府部门对所属工作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要追究部门行政首长的责任。

2、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怠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3、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要设立效能监督机构,健全效能投诉网络,完善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努力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监察重点要放在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以及发展民营经济密切相关的行政部门和执法管理部门,以及行政审批中的不规范行为、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行政不作为、工作作风等方面。坚决追究违反有关制度,破坏投资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营造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浓厚气氛。要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需要立案调查的,严格按案件检查的规定程序办理。要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

党员干部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发言稿

口号。

而是体现在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党员干部关于合格党员行为规范。

发言稿。

欢迎大家阅读。

日前,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这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通过抓好广大党员的学习教育来树立行为规范统一思想,争做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开展“。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两学”一是要从学习党章党规开始,明确党员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通过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做到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

入党誓词。

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进而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二是学系列讲话。党员要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通过认真学习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党员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要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引导党员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一做”是指做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提出要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党员要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做合格的共产党员”是每个党员入党之后始终面临的重大课题,这个课题直接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共产党员合格的三个标准。

一是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义务、权利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准则;。

三是以实绩为检验,把自己从事的工作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起来,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

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贞不渝。理想信念是灯塔,能给人以明确的人生方向和无穷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每名共产党员都要把对党绝对忠诚放在首位,始终做到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虔诚而执着,忧党忧在深处、担当担在难处、守土守在实处,“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践行根本宗旨,保持公仆意识。我们党的力量在人民,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共产党员只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毕生的价值追求,才会真正做到亲民爱民、富民惠民,才会真正做到甘当公仆、无私奉献。有了公仆意识,就能坚持深入实际,主动问计于民,不会高高在上;有了公仆意识,就能耐心倾听群众意见,真心服务群众,不会自说自话;有了公仆意识,就能做人清正、为政清廉,不会以权谋私。每名共产党员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秉持严实作风,夯实成事根基。“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三严三实”是党员安身立命和干事创业的根本法度,也是我们党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路径。每名党员要以“三严三实”为行为规范和人生律条,做人做事在严上要求、在实处着力,通过不断自我修炼、自我养成、自我塑造,将“三严三实”涵养为品格、习惯、作风,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达到“事已立而迹不见,功已成而人不知”,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权力、地位和物质利益的腐蚀和诱惑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在这些严峻的考验面前,作为年轻干部更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学习是前进的动力,创新的基础。中央领导同志指出:“理论上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标志,没有理论上的成熟和坚定,就不会有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年轻干部解决理想信念方面的问题,首先要打牢理论根基,保持政治上的坚定。要紧密结合。

先进性教育。

科学发展观内容,“履行职责,加快了展”的内容,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政治理论的学习。通过夯实理论根基,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党性原则清除自身的污垢,重塑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言不出格,行不逾矩,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始终保持崇高的思想境界。其次,要自觉淡泊名利,努力实现人生价值。紧密联系思想实际,经常想一想“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明确自己的职责,坚持把个人的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与党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起来,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充分体现人生的价值。再次,要破除私心杂念,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好个人奋斗与组织培养的关系;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社会理想与个人理想的关系;远大理想与当前现实的关系。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强化宗旨意识,坚持群众路线。

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就是要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首先,要牢记党的宗旨,心中装着群众。“民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因此,每一个年轻干部都应该自觉地维护党的性质,牢记党的宗旨,真正做到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虑,亲民之所爱,为民之所急,与人民群众结成唇齿相依的“鱼水关系”。其次,要恪尽职守,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时刻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地,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坚持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在重大决策之前,注意听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路线。再次,以服务奉献为天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克己奉公、执政为民的观念,坚持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把自己的一切无私地奉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同时,还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并把它当作检验自己党性纯不纯的重要尺度。

三、强化自律意识,坚守党性原则。

古人云:“君子一日三省吾身”。作为新时期的年轻干部,应当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尤其是在对待权力、地位、利益上,要有清醒头脑和平衡心态,始终保持崇高的思想境界。坚持廉洁自律,做遵纪守法、勤政为民的模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年轻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一要拒腐蚀。忍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要警惕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自觉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在功名利禄、金钱美色的引诱面前立场坚定,心澄如水,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二要讲原则。切实管好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要处理好原则与人情的关系,增强对党和人民的责任意识,不要被各种各样的关系网束缚自己,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只讲人情不讲原则,只讲关系不讲党性的庸俗作风;三要守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四个管住”:即管住自己的头,做到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管住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同时,要注意慎其所好,尤其对有损于自身形象,或影响秉公用权,或可能被人利用的爱好,一定要坚决戒除。做到常怀律已之心,常排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不为私利所为,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享乐所惑。

总之,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关系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作为年轻干部,要严于律已,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进一步转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真正做一名服务党、服务人民的贴心人!

基层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发言稿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纪律红线,坚决贯彻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本站小编为你分享了基层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

发言稿。

希望能够帮到你。

近日,新罗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对“。

两学一做。

会上,机关党委副书记苏?明对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四个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并提出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措施方案;各支部选派的5位同志结合本职工作,就如何“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作重点交流发言。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是要牢牢坚守政治底线、用权底线、职责底线、生活作风底线等四条底线。政治底线不是虚的,而是很具体的,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言一行中。用权的核心就是正确对待“公私”二字,要始终牢记“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职责底线就是要始终牢记党和人民重托,大力发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生活作风底线,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绪,远离“酒局”、“牌局”,走进群众,走进书屋,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交往,树立良好形象。

会上,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七一”讲话等重要讲话精神,倪岳峰书记关于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讲话精神为主题,中心领导及部分党员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中心作为党和政府的对外服务窗口,联系群众最广泛、服务群众最密切、展现形象最直接,必须要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是突出学习教育,发挥先锋模范。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立足中心职责和岗位实际,带头锤炼党性、砥砺品行,提升素质、树好形象,履职尽责、忠诚担当,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二是突出制度建设,增强执行力度。主要倡导四种风气,即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良好风气,大力倡导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大力倡导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大力倡导勤政廉政、敢抓敢管的良好风气。三是突出改革创新,打造特色品牌。要以更加宽阔的胸襟和眼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创新,特别是努力破解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领域中的难题,要坚持大思路谋划、大手笔建设、大气魄推进全市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为抓住机遇、破解难题、确保实效,努力营造我市良好营商环境。

一次党章意识的再唤醒。

“入党多年,时常专注于提升分管领域的业务能力,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自己首先是一名党的干部,必须对党忠诚,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在分组研讨中,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次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是一次唤醒党章意识的“及时雨”。

专题集中轮训紧扣“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目的,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学员系统专题学习研讨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有关依法依规管党治党的内容、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浙江考察调研和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党章和党内相关法规。

以一名党员的身份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党的理论、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闭关”学习和严肃热烈的讨论交流,唤醒了淡忘的记忆,纠正了错误的认识,澄清了模糊的观念,补充了纪律规矩之钙。不少学员说,这样静下心来、入脑入心的学习许久没有经历过了。

“培训安排了充足的时间,使我们更好地静下心来自学、参悟,可以说是边学习边净化心灵。”南湖区委、纪委书记徐建英认为,此次专题集中培训十分“解渴”,受益匪浅。

“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学规矩。通过学习,思想上更重视了,行动上更加铭记于心。”平湖市委、组织部长梁晓英说,每次与党章党规党纪对照都有新收获,更坚定要把忠诚放在首位,带头守纪律讲规矩。

一次纪律规矩的再塑造。

学深悟透,才能看得准、行得正、干得好。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好中央、中央纪委新精神新要求,让每一位党员干部把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意识立起来,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沿,是当前摆在我市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教育方面的一个重要课题。

“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党员身份决定了你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只做到不违法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各项要求。”市委副书记胡海峰在培训课上告诫各位学员,党员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纪律是先于法律的第一道防线。

3天时间,内容丰富,既有领导作报告,又有自学、分组讨论和大会交流。每位参训学员还撰写了学习体会。“与以往培训不同,此次轮训突出了集中和封闭的特点,在组织纪律上更加严格。”市委党校副校长徐连林说。

学习时,大家潜心钻研;讨论时,大家畅所欲言。思想的火花在交流中不断闪耀——。

“小问题不处理就会变成大问题,小违纪不严处就会变成大违法,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纪是每名党员的‘生命线’,党员领导干部更加不能突破这条底线。今后要自觉运用党章党规党纪管事、理事,不能游离于党内的。

规章制度。

“党章是我们的信仰、党规不是摆设、党纪严于国法。今后更要按照党章党规党纪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完善自己。时刻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唤醒’两字,直指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模糊,有很强的针对性。”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丁六全认为,这样的学习很有必要。

一次知行合一的再出发。

“收获良多。”参训的党员领导干部一致认为,通过这次专题集中轮训,思想受到了震撼,灵魂得到了洗礼。

“以前专注于分管领域,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系统、不全面,这样入脑入心的学习,很久没有经历了。”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陆佳荣说,今后不管是个人还是对其他党员的要求上,都要更加忠诚于党的事业,更好地走群众路线,服务群众,任何时候都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参加轮训干部们的另一个共同感受是:入党多年再次接受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很受触动,也很有收获,是思想上的再洗礼、纪律上的再提醒、廉政上的再警示和履职上的再督促,进一步强化了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做学党章用党章的表率,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以好作风、好状态担当有为。”参训学员一致表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知行合一,在实践工作中不断磨砺党性心性,努力干出实实在在的业绩。

轮训总是有时限的,但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永无止境,永远在路上。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习的目的在于践行,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成为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捍卫者、坚实践行者,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向前发展。”参加轮训的党员干部发出共同的心声,补足理想信念之钙,带着遵规守纪的满满正能量,重携初心,再次踏上事业征程。

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害是严,关键在治。

1、时刻坚定清醒,坚守道德底线。政治品行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经得起考验。一要坚守政治底线。要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恪守廉洁自律的政德。二要坚守思想底线。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守“思想底线”,不为金钱所诱,不为美色所迷,不为享受所惑,以实绩求进步、以品行树威信、以作为得地位。三要坚守道德底线。要遵守道德底线和红线,加强道德修养,以律促德、严格自律,主动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中。

2、自觉学法守法,坚守法律底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学法、懂法、守法,作遵纪守法的表率、依法办事的表率、积极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表率。一要敬畏法律。要在法律面前始终保持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态,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把个人行为、行政行为等严格约束在法律框架内,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二要忠于法律。对法律不仅要发自内心的信任、信服、信仰和敬畏,更要坚决遵守、坚决维护,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执行法律、忠于法律,做到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不枉不纵。执行法纪不能讲价钱、讲特殊,更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到执法中不越权、不失职,提高执纪执法水平。三要捍卫法律。党员干部都要有一种浩然之气、正义之气,在自己模范遵守法律的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

3、做到令行禁止,坚守纪律底线。遵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准则和自觉行动。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依规依纪办事,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职责等,不越权办事,不越权批办、催办或私自干预行政审批、干部人事等事项,不得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拒不执行、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二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的绝对不记。三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不越雷池半步。要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成为《廉政准则》的执行模范,成为淡薄名利、清正廉洁的表率。

4、切实防微杜渐,坚守生活底线。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切实防微杜渐,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把住生活底线,扫除奢靡之风。一要勤俭立身。必须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管住自己的嘴、腿、手,做到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破标准,事事简朴、处处节约,为全社会清廉节俭风气的培育树立表率。二要力戒贪欲。要常思贪欲之害,不断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自觉性,时时、事事、处处绷紧抵御贪欲诱惑这根弦,用道德规范、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用违纪违法分子的警示案例教育警醒自己。要像远离毒品那样远离贪欲,像拒绝毒品那样拒绝贪欲。三要谨小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员干部要慎重交友、择善交友。要着力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远离“酒局”、“牌局”,走进群众、走进书屋,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交往,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5、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底线。党员干部要以“干事业”的态度来从事工作,直面问题、矛盾和困难,时刻以问责警醒自己,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奋发有为。一要增强履职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恪尽职守、有所作为、钻研业务。要把握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把诺廉守廉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弘扬务实作风。干工作不求惊天动地,但要实实在在、务求实效。对于确定的工作,要一抓到底,不见成效不松手;对于安排好的工作,要咬定目标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开动脑筋抓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始有终、善做善成。三要避免失职渎职。要破除“钱不入腰包不犯罪”、“渎职失职没什么大不了”等错误心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兢兢业业,克己奉公,绝不可马虎大意,敷衍了事。

如此看来,做合格党员,起码要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但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绝不仅于此,有些底线是以法律、纪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有些底线是约定俗成的,需要所有党员共同坚守。对党员干部来说,明底线、守底线是一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永无止境的必修课。也就是说,做合格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示自己坚守底线,“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

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坚守底线。做合格党员,要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党员干部关于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

发言稿。

对党员来说,纪律和规矩就是行为的底线,它是一个硬约束。每个党员在入党誓言中,都庄严承诺过遵守党的纪律。谁破了这个底线,谁就要受到纪律的追究与处罚。

当前,以同志为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狠抓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等措施相继出台,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于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应时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培养高尚情操,把握大节,注重小节,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一要坚定信仰,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把坚定的理想信念转化为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的具体行动。

二要坚守底线,做到讲规矩、有纪律。要把底线划出来,做到底线不可突破,红线必须遵守,真正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标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三要培养情操,做到讲道德、有品行。要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树立为追求理想而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勇于舍弃“小我”成就“大我”的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要踏实做事,做到讲奉献、有作为。要把贯彻落实视察安徽及小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继承和弘扬沈浩精神,埋头苦干,加快发展,积极投身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帮扶帮办主战场及开发区发展改革热潮。

党员干部应该坚持底线思维,恪守底线原则,牢牢守住底线,从严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从实遵守为民服务理念,不打折扣地做好中央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培养高尚情操,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坚持高线才能守住底线,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才能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也是共产党人经受各种考验的精神支柱。

“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中,概括提出了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强调要承担起这个职责和使命,必须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这些十分重要的论述,构成新的时代条件下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使命论”,为新闻舆论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性原则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党性原则,最根本的是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媒体格局如何变化,党管媒体的原则和制度不能变。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必须姓党,必须增强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做到爱党、护党、为党,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成为党和人民的喉舌。不仅如此,党管媒体的原则必须得到全面贯彻,一切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功能的传播平台,都要纳入依法管理范围,这是事关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政治安全的大问题。

新闻观是新闻舆论工作的灵魂。山无脊梁要塌方,人无脊梁会垮掉。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挺起精神脊梁。“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这个“大”,就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战线要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把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作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定盘星,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做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

“文者,贯道之器也。”任何新闻报道都有导向,报什么、不报什么、怎么报,都包含着立场、观点、态度。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要以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为己任,引导人们分清对错、好坏、善恶、美丑,激发人们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讲导向,都市类报刊、新媒体也要讲导向;新闻报道要讲导向,副刊、专题节目、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时政新闻要讲导向,娱乐类、社会类新闻也要讲导向;国内新闻报道要讲导向,国际新闻报道也要讲导向,新闻舆论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自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基本方针。没有团结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一方面,我国社会正面的事物是主流,消极负面的东西是支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才能真实反映我们社会的面貌,反映社会积极向上的本质;另一方面,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对的挑战和困难前所未有,必须激发全社会团结奋斗、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在本质上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针砭时弊、激浊扬清,才能推动改进工作。

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摆在首位,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才能担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广大新闻工作者才能在风云变幻的历史进程中保持政治定力,始终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党和人民事业蓬勃向前。

党的主题,简单而又鲜明地向党内外、国内外宣示了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目标继续前进关系着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贯穿党的报告的一条主线。

我们党宣示这一治国理政理念,是基于对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理论与实践的总结,更是我们对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国际形势挑战的分析判断。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和前所未有的,但过度消耗资源、环境污染严重、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腐败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伴随而生。社会上,否定三十年改革开放,否定改革前三十年我们领导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的各种错误思潮时隐时现。国际上,以美国为主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们的颠覆、打压、遏制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的声音交替出现,美国主导的重返亚太战略、亚洲再平衡战略直指中国。面对复杂的国内形势和国际环境,我们党必须坚定不移,明确地向党内外、国内外宣示我们党的治国理政方略,就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等关键问题。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和人民的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而创立的,也是建立在我们党九十多年长期奋斗基础上的,而其思想理论和实践的源头可以追溯更远。从空想社会主义到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再从俄国十月革命及实践到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对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从来没有停止过。新中国成立后,我党从学习苏联模式,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探索,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和经验教训,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和物质基础。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们党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在理论上、实践上进行了大胆探索,用新的思想观念继承和发展马列主义,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道路的创立,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发展和民族复兴。社会主义焕发出勃勃生机,受大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广泛拥护。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完全正确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涵十分丰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科学内涵,揭示了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现实依据、根本途径、主要任务和根本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两个重要前提”。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足基本国情。中国共产党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

毛泽东说,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

邓小平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就要倒退到四分五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

第二,“一条基本路线”,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条基本路线集中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律,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

其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对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规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安排,坚持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直接动力。三者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

第三,“两项基本任务”。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把“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看作建立新社会的绝对必须的实际前提。”邓小平多次强调,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第四,“一个总体布局”。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社会主义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

在经济建设上,最重要的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在政治建设上,最重要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文化建设上,最重要的是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着力建设社会核心价值体系。

在社会建设上,最重要的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最重要的是尊重自然生态的发展规律,保护和利用好生态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就特在其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上,特就特在其实现途径、行动指南、根本保障的内在联系上,特就特在这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上。

三、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要清楚认识在中国选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历史的必然,也是现实的唯一选择。

要深刻领会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及精神实质;。

要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发展和创新;。

要忠诚党的宗旨、信仰、组织,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而增强国家自信、民族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光明大道走下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

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违纪案件来看,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易发、多发,需要予以高度重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新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从廉洁自律规范,践行廉洁纪律要求,永葆共产党员清廉本色。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进一步严明廉洁自律主题,有关廉洁纪律的要求发生重要变化。

一是既坚持正面倡导,又细化负面清单。《准则》把原有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只提出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遵守党员行为规范,还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依次对以权谋私行为、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权色交易等七种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开出了负面清单,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二是既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准则》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要求党员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贯通、浑然一体。《条例》第八章违反廉洁纪律的处分规定中,有的条款适用于全体党员,有的适用于党员领导干部、主要责任者和主要领导者等等,体现了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结合。

三是既坚持高标准,又体现守底线。新修订的《准则》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条例》通过开列廉洁纪律的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纪律“底线”,充分体现逾越底线、动辄得咎的纪律要求。

四是既删繁就简,又增加了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果。原《准则》总共4个部分18条3600多字,修订后只有281个字,易懂易记,避免了与《条例》、《刑法》等的重复规定。《条例》中,有关廉洁纪律方面的规定从原来的8条扩充至25条,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违纪条款,真正将党的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方法措施,将廉洁纪律树起来。要将廉洁纪律作为党员干部管理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廉洁纪律遵守的好不好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充分利用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监督考核等方式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围绕廉洁纪律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要把《准则》和《条例》中的廉洁纪律要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将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与《准则》、《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相结合,将党的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到位。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对需要追究责任的,决不手软,严格问责。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做严守廉洁纪律的表率,严防“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自觉做遵守廉洁纪律的标杆,克己奉公,清正廉明。

年领导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发言稿。

欢迎大家阅读。

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党的规矩包括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

纪法分开是有其内在逻辑的。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它主要通过纪律约束,引导党员自觉遵守纪律。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治国安邦的刚性制度,也是所有公民不得触碰的高压线。法律主要通过对犯罪的惩治,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国家政权的巩固。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纪与国法内涵有别,不能混同,也不能相互替代。纪律是对国法的直接维护,国法是对党纪的有力强化。实际上,纪法分开不仅是避免重复的问题,而且也是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回归本职、抓好主业的必然要求。众所周知,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不是专门办案抓人,更不是警察抓小偷,而是要抓主业,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本职,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把规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事实证明,过去那种大而泛的工作模式并不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要想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真正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必须让其聚焦主业。而聚焦主业自然需要纪法分开,以为其提供时间和空间上的支撑。

但是,纪法分开并不是说二者彼此互不相通。xx届四中全会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比如,对于普通群众来讲,国家法律是其行动准则。但是,对于党员干部来讲,情况则不一样:不仅要遵守国法,还要遵守党纪。比如,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在法律条文中并未禁止,但是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就是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不得突破,这既是党纪严于国法的内在要求,也是其直接体现。诚如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的,党员不仅要遵守法律规范,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党纪,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这说明,对纪律的强调并不意味着对法律的荒废,而是告诫党员干部既要做法律的维护者也要做党规党纪的遵守者,不要以为不违法、不贪腐,违反纪律都是“小节”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不会有人管、不被追究。这种错误的想法既是对形势的误判,也是对自己行为的不负责。于己有害,于党无利。

明晰有哪些纪律和规矩必须坚持、不得突破。新修定的《条例》明确了六条纪律,最关键的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因为,在所有纪律和规矩范畴里,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对于任何党员干部来讲,不管其职务高低、资历深浅,都必须牢记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如果说纪律规矩是一条不可以突破的底线,那么政治纪律则是底线之底线。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比如,切不可借个人自己组织的、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类似同学会、同乡会、校友会等活动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的活动。这些规定虽然不是成文的制度,但也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规矩的范畴,需当格外注意。此外,还应坚持科学立法严格规范,把该清理的清理掉、该立的立起来、该细的细起来、该完善的完善起来,认真做好党规党纪与法律规范的有机衔接。

规矩越来越严,要求越来越高,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正所谓“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立规矩、正规矩、治规矩,说到底就是要凝聚民心,因此作为党员干部来说,守纪律讲规矩是最起码的行为底线。

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害是严,关键在治。《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

党章党规党纪只有被党员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行为准则。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之所以出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党纪条规学不入心、信得勉强,不能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甚至漠视党纪党规,从而由“破纪”走向“破法”,最终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党规党纪只有被严格执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从军地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有的漠视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的滥用职权任人唯亲唯利,有的不择手段疯狂敛财,有的顶风违纪毫无顾忌,有的玩物丧志声色犬马,暴露出的问题十分严重,影响极为恶劣。究其根源,就是有的党组织执行党规党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给党纪条规通上“高压电”,没有真正让铁纪发力、铁规生威。

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习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严明二字强调的就是提高执行力,要说到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党规党纪。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担当、敢抓敢管,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要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以铁的纪律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纯洁性。

我们要冷静清醒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回应群众期盼、赢得党心民心。

总之,工作实践中我们要提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不仅要带头守纪律,更要带头讲规矩。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做出表率。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纪律。新修订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开列了党规党纪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现在,我们党正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奋斗,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我们党要完成历史使命,带领人民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新成就,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如何在新形势下仍然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党中央立足于对执政规律和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系统总结实践经验,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项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依据和制度支撑,为党员干部明确了标准和底线。

《准则》是党员的道德标准。我们党培养、使用干部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革命年代千百万英雄先烈和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建设与改革时期的楷模,都以其强大的道德力量影响了时代。他们所展现的优秀道德品质,集中体现了共产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感召、吸引和凝聚了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我们党领导的事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党员干部经不住诱惑,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破坏了党员干部形象,损害了党的公信力。新形势下,《准则》聚焦于廉洁,以廉强化党的威信。从正面角度,用四个“必须”重申了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和高尚情操的原则,用四个“坚持”言简意赅地点明了共产党员在“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四个关系中应该坚持的态度,用四个“自觉”指出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方面应该坚持的追求,解答了“我是谁”“为了谁”“怎么办”的问题,讲出了修身齐家、治国理政、为人处世、干事创业的道理,指明了成长为具有坚定理想信念、高尚道德品格、突出人格魅力的好党员、好干部的目标和途径。《准则》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示,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的庄严承诺,为所有党员干部明确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标准。知易行难,做到《准则》要求,需要我们以之为镜子时时比照、自省,不断寻找差距、改进不足、成长进步。

《条例》划定了党员的底线。《条例》呼应《准则》,是对《准则》的反面阐述。《准则》从正面立标杆,明示党员干部;《条例》从反面定规矩,警戒党员干部。《准则》告诉党员干部哪些是好的,是原则性的,需要深刻领会、矢志不渝追求;《条例》告诉党员干部哪些是坏的,是禁令性的,要求时刻警醒、不容碰触。《条例》规定的处分严格,体现出党纪严于国法,党纪挺于前、国法立于后。对于《条例》规定,我们必须熟知熟记,铭记于心,以之作为行为的戒尺。

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内不能存在形形色色的政治利益集团,也不能存在党内同党外相互勾结、权钱交易的政治利益集团。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就是要防范和清除这种非法利益关系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影响,恢复党的良好政治生态。

落实两项法规的关键在于遵守和执行。任何制度只有得到了切实有效的遵守和执行才能发挥其作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做到严格标准、坚守底线,有规矩、品格高。

要守住行为底线。守住底线就要敬畏党规党纪,党纪严于国法,触犯必有处罚,要熟知并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做到在纪律规定范围内“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守住底线就要提高自我要求,加强自我修养,把对自己的最低要求提高到有关纪律规定之上,保证自己的行为不触及纪律规定的底线。

要化为信仰追求。落实两项法规,最根本的是使每位党员干部将之内化于心,成为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准则》所明确的道德标准,融合了中华民族传承的优良品格和共产党员的崇高使命。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共产党员要把《准则》要求内化为信仰,筑牢自己内心的道德防线,严格内心的自我约束,自警自省、孜孜追求、不断砥砺。

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讨论发言稿

今年20xx4月在安徽调研时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务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两学一做,基础在学,首先要学好党章。这为我们进一步明确了近期党的建设工作的重点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方法步骤。把学好党章作为第一课,对筑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础,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学好党章。

必须充分认识党章的功能地位作用。

党章是党的章程的简称,它是政党内部最基本和最高的政治行为规范,是一个政党的政治态度和组织形态的集中体现,是完备的政党组织所不可缺少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自党的七大以来纲领和章程合二为一,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

从党章在党内法规中的地位来看,党章是党内的根本法规,是母法。邓小平说过,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党内法规包含许多种类,如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等,适应不同层次、不同范围、不同对象。这些法规,都是在党章的指导下制定的,必须符合党章精神,不能和党章的规定相抵触,是子法,是党章在相关方面规定的细化和具体化。

从党章制定的程序来看,党章是党的整体意志的体现,其创制、修改、解释及停止生效,全部权力集中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其他机构或部门均无权决定。党章在修订过程中必须充分体现只修改那些必须修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的原则。

从党章的适用范围来看,党章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是全体党员的必须遵循。毛泽东曾经指出:政党就是一种社会,是一种政治的社会。像整个社会需要确立法律规范一样,在党的内部为了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正确调整党内关系,也需要确定一种适用于所有党员的普遍行为规范,以指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党章的规定,所有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执行和遵守,不允许有特殊党员存在。

从党章的影响力来看,党章规定了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根本原则,在调整党内关系、指导党的工作、严格党的纪律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党的生活产生最大影响。党章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基础,是承续党的成功经验及优良传统的纽带,是执行党的纪律的根据,是保证党的纯洁性的武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共产党是富有政治使命的组织,志愿加入这一组织中的所有成员,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政治职责,维护好党的团结和统一。

每一名党员都应该充分认识学好党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用党章规范自己要求自己,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服从,在行动上保持一致,尊崇党章的权威性,维护党章的严肃性。

学好党章。

必须切实了解党章的发展历程。

党的二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章程,此后,党章历经十六次修改,共产生过十七部党章。这十七部渗透着历史烟云的党章文本,从一个独特的角度,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向成熟、虽历经曲折仍不断获得成功的全部过程,记录着党的思想理论、政治主张、路线方针政策、制度机制不断发展的历史轨迹。

党章发展分为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党的一大至六大,良好开端逐步发展。党的一大制订了党的纲领,党的二大制定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步章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创建工作的基本完成。由于这一时期我党尚处在幼年,独立性较差,党章的制定带有浓厚的共产国际影响的色彩,但党章在这一时期制定及之后的四次修改中也无可辩驳地反映出早期的共产党人对加强党自身建设的探索。如,随着党的队伍的不断扩大,三大党章提出进行基层组织建设,四大党章明确三人以上均得成立党支部,五大党章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省委、市委或县委、区委)和基层组织三个层次,并明确规定了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第二个时期,党的七大至八大,科学总结,初步探索。七大党章在修订时,第一次增写了总纲部分;第一次确立了毛泽东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制度;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这完全表明了在长期斗争中逐渐成熟起来的中国共产党,这一时期对中国革命规律和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水平。八大党章充分体现了执政党建设的新特点,明确提出了对执政党建设的新要求,反映了我们党探索执政党建设的新成果。

第三个时期,党的九大至十一大,严重破坏,在徘徊中前进。从1957年的反右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中国共产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发生了重大失误,党的自身建设也遭到严重挫折。党自身状态在这20xx年中制定的九大、十大和十一大党章中体现出来,这三部党章都带有明显的左倾错误的痕迹。

第四个时期,党的十二大至今,重大发展,在改革中探索。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始对执政党建设进行新的探索。在党章的修订中体现出这样几种趋势特点:更具理论底蕴。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与当代中国实际结合,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更具开放视角。如,党的xx大在修改党章时,把党的先锋队性质由一个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进一步表述为两个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从一个代表(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上升为三个代表(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三个代表和两个先锋队共同作为党的性质的重要规定性,极大地丰富了党的先进性的内涵;更具务实精神。如,在进入新世纪以后,特别注重党内和党外合法性基础的巩固(重视党员权利的保障,并对党员领导干部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了补充)。总的来说,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完成拨乱反正以后,在党章的历次修改中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创新、原则性与操作性的统一。

恩格斯说,历史是对党章的最好说明。回顾党章的历史演进,能够清晰地明了党章不是少数人主观臆想制定的,先有经验,后有定规。党章的演进是党在革命、建设、改革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实现与时俱进的结果。

党章是党的整体意志、利益和发展水平的体现,是党作为一种政治力量和组织力量实际存在并显现强大生命力的结果。每一名党员都应该尊重现行党章内容的科学性、正确性,尊重现行党章中体现的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践行党章的规定和要求。

学好党章。

必须全面把握现行党章的基本内容。

现行党章是党的通过的,在修订中努力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努力使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新鲜经验、努力使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得以充体现,它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富有生机活力的展现,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党章的理解把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达成的,需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求对党章的新理解、谋求学习党章的新方法、务求学习党章取得新成效。

学党章前提在求真。要端正学习态度,真的学,从而融会贯通,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学党章过程在求深。要具有钻研精神,不光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学党章根本在求实。要务求理解切实,不能就党章学党章。学习党章要按照指出的那样,要联系党的历史和今天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承担的历史使命的实际,联系党的理论发展和今天坚定理想信念的实际,联系党的基本路线和今天做好各项工作的实际,联系党的性质宗旨和今天更好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联系党员义务权利和今天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际,联系党的纪律规矩和今天解决好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实际来学;学党章关键在求新。要不断取得学习成效,学党章是为了落实党章。学习党章要按照强调的,深入思考党章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要求是哪些、怎样身体力行,深入思考对照党章自己哪些没做到、应该如何提高,深入思考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哪些环节需要加强、哪些制度需要完善。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让我们全面学好党章,尊重党章、维护党章、贯彻落实党章。

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对于一名党员干部来说,法律是其作为公民的行为底线,纪律是其作为党员的行为底线,而规矩则是对其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自我约束的更高要求。本站小编为你分享了20xx年党员关于十个行为底线。

发言稿。

希望能够帮到你。

前不久,在对“。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要求党员干部:“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为什么一再强调底线?

所谓底线,是人们对人、事、物所能普遍接受的最低限度、最低要求。党的以来,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坚守底线。在x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他指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这一论述,是关于“底线思维”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具体运用,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刘玉瑛在其所著《与领导干部谈底线》一书中谈到,底线是分界线,如果逾越了底线,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底线是高压线,触碰了高压线,轻者伤身,重者亡身;底线是生命线,如果不守底线,政治生命肯定要终结,并危及自然生命;底线是前程线,守底线,才能前程无限,否则就要“下线”。

不难看出,之所以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守住底线,是因为党员干部能否严守底线,不仅是衡量个人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的“标尺”,更是实现人生安全“不出事”的重要“标志”和“平安大道”。

那么,党员干部必须坚守哪些底线?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教授认为,党员干部起码应该坚守住两条底线,第一条底线是党纪,第二条底线是法律。他引用中央纪委书记话:“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申请加入共产党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

这个观点不难理解。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同样是党员干部的底线。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体现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更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此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行动的准则,也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违反、不可变通的底线。党员干部在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应该做到像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指出的那样:“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名党员的道德行为都关乎党的形象和威望。所以,党员干部必须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按照的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如此看来,做合格党员,起码要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但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绝不仅于此,有些底线是以法律、纪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有些底线是约定俗成的,需要所有党员共同坚守。对党员干部来说,明底线、守底线是一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永无止境的必修课。也就是说,做合格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示自己坚守底线,“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害是严,关键在治。《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

标本兼治的战略选择。《准则》和《条例》坚持立德立规并举、自律他律互补,“高得上去、低得下来”,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证和实践支撑。《准则》是自律,是“航标”,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供行动指南;《条例》是他律,是“雷池”,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禁区。《准则》如同高线,重在立德向善,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挺立在先;《条例》好比底线,重在立规纠错,防止违纪行为滑向违法的深渊。这是管党治党的基本路径。

廉洁自律准则“从高不就低”。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修订,体现了我们党的高超政治智慧和高度政治自觉。20xx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曾是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制度,但也存在“制度网眼过大、约束范围过小”等问题。按照关于“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的要求,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修订,形成《准则》,使其明确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廉洁自律正面清单,发出了全党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准则》与中华民族道德规范历来“从高不就低”的传统相契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要求党员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强调领导干部把廉洁自律主题贯穿于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为全社会树立起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党纪处分条例“抓大不放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改造升级”,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坚定的实践导向。《条例》突出了政党特性、党纪特色,全面体现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纪严于国法、执纪先于执法的原则。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6类,使其内容和要义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遵规守矩的“负面清单”,让纪律底线成为“全天候通电”、不可碰触的高压线,促使其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

体现革命理想高于天。理想信念是廉洁自律的内在支撑,廉洁自律是理想信念的外在表现。全面从严治党,要靠纪律防线,亦需思想道德防线,两手抓、两过硬,才能努力破解“不想腐”的难题。《准则》是仅次于党章的高位阶党内法规,将其规范对象从“关键少数”扩至“最大多数”,变“禁止”为“倡导”、“不准”为“自觉”,敦促所有人入党之初、从政之始洁身自好、廉洁自律,从而前移纪律防线和执纪关口,促使8700多万党员在道德品行方面引领社会风尚。特别是在当前人民群众对腐败和不正之风最痛恨,对正风肃纪、廉洁自律最关切的背景下,尤其需要如此。《准则》扭住这个关键问题,将党章关于廉洁自律的要求具象化、实体化,成为党心民心的“公约项”。《准则》易记易诵易懂,弘扬了党的立规建制的好传统,借鉴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微言大义、要言不烦,将“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纪律性上,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破法”无不始自“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底线,就不会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条例》着力破解党规混同国法、套用“法言法语”等积弊,并将纪律防线从法律防线中剥离出来、推向前去,实现了党纪相对于国法的整体前移。其中,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同时,锁住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体现了“更早更小,更严更实”的执纪问责理念,集中表现为正风肃纪新实践的“固化条款”,即关于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请示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违纪条款,既固化了抓早抓小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这就拉高了纪律标准,使过去没人管的事、不愿问的责有人管、有人问,避免党员退守到公民底线上,甚至等到“破法”再去“执纪”,为倒逼“不敢腐”、强化“不能腐”、实现“不想腐”提供了长远的制度保障。

党员干部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中坚力量,也担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党员干部只有严于律己、恪尽职守,才能成为群众响应看齐的榜样,成为单位风清气正的标杆。

1.时刻坚定清醒,坚守道德底线。政治品行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经得起考验。一要坚守政治底线。要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恪守廉洁自律的政德。二要坚守思想底线。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守“思想底线”,不为金钱所诱,不为美色所迷,不为享受所惑,以实绩求进步、以品行树威信、以作为得地位。三要坚守道德底线。要遵守道德底线和红线,加强道德修养,以律促德、严格自律,主动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中。

2.自觉学法守法,坚守法律底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学法、懂法、守法,作遵纪守法的表率、依法办事的表率、积极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表率。一要敬畏法律。要在法律面前始终保持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态,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把个人行为、行政行为等严格约束在法律框架内,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二要忠于法律。对法律不仅要发自内心的信任、信服、信仰和敬畏,更要坚决遵守、坚决维护,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执行法律、忠于法律,做到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不枉不纵。执行法纪不能讲价钱、讲特殊,更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到执法中不越权、不失职,提高执纪执法水平。三要捍卫法律。党员干部都要有一种浩然之气、正义之气,在自己模范遵守法律的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

3.做到令行禁止,坚守纪律底线。遵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准则和自觉行动。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依规依纪办事,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职责等,不越权办事,不越权批办、催办或私自干预行政审批、干部人事等事项,不得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拒不执行、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二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的绝对不记。三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不越雷池半步。要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成为《廉政准则》的执行模范,成为淡薄名利、清正廉洁的表率。

4.切实防微杜渐,坚守生活底线。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切实防微杜渐,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把住生活底线,扫除奢靡之风。一要勤俭立身。必须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管住自己的嘴、腿、手,做到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破标准,事事简朴、处处节约,为全社会清廉节俭风气的培育树立表率。二要力戒贪欲。要常思贪欲之害,不断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自觉性,时时、事事、处处绷紧抵御贪欲诱惑这根弦,用道德规范、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用违纪违法分子的警示案例教育警醒自己。要像远离毒品那样远离贪欲,像拒绝毒品那样拒绝贪欲。三要谨小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员干部要慎重交友、择善交友。要着力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远离“酒局”、“牌局”,走进群众、走进书屋,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交往,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5.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底线。党员干部要以“干事业”的态度来从事工作,直面问题、矛盾和困难,时刻以问责警醒自己,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奋发有为。一要增强履职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恪尽职守、有所作为、钻研业务。要把握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把诺廉守廉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弘扬务实作风。干工作不求惊天动地,但要实实在在、务求实效。对于确定的工作,要一抓到底,不见成效不松手;对于安排好的工作,要咬定目标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开动脑筋抓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始有终、善做善成。三要避免失职渎职。要破除“钱不入腰包不犯罪”、“渎职失职没什么大不了”等错误心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

规章制度。

兢兢业业克己奉公绝不可马虎大意敷衍了事。

总之,党员干部要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以“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服务群众、推进工作。

党员干部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发言稿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于“做合格党员”的提法,在一些党员的第一印象里存有疑问:合格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还有大张旗鼓倡导的必要吗?在一些地方的媒体报道中,就有“争做合格党员”的标题。显然,对于为什么要提“合格党员”,还需要继续说清楚,以期获得党员同志最大的认同和支持。

《党章》对党员标准有不同表述。最基本的标准是入党的基本条件,即“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内容就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基本义务,其中包括学习党的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遵守党纪国法、对党忠诚维护团结、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等。当然,不能否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基本权利也是党员标准,比如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批评建议权不仅是权利,其实也具有义务性。而且,马克思明确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共同构成了合格党员标准的基本内容。

从以上列举的内容上,我们就可以初步看出,合格党员的标准并不低。更重要的是,《党章》还明确表述了党员必须出身于各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这一合格的定性何其高远。并且,《党章》在党员义务章节中还用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表述。由此可见,先进性是党员标准的基本底色,也就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党章》只是规定了党员原则性的义务权利,而具体的义务权利由系列党内法规予以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8条规范,实质上是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高尚道德情操”的标准,其中包含了共产主义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包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甚至包含了优良家风,最后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这是对《党章》的具体化,体现了鲜明的道德宣示性,无疑也是党员的高标准,需通过自律自警自省来实现。

合格党员的标准总是与时俱进和具体的。中办印发的“两学一做”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四讲四有”标准,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不同层次的党员其合格性的标准也有不同的高度。20xx年6月,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20xx年10月,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进一步对好干部标准作出凝炼概括。20xx年3月,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20xx年1月,要求县委书记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6月,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要求他们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

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做合格党员乃至优秀党员,一个根本的办法就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做贡献。

为保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先进性,以《党章》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党内法规除了规定了党员义务权利等党员正面标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划出了合格党员的行为底线。新《条例》充分吸收了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修改比例达到80%~90%,具体规定了18条政治纪律、17条组织纪律、25条廉洁纪律、8条群众纪律、13条工作纪律和4条生活纪律,共85条负面清单,从严从实筑牢了党员的行为底线,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特点。

正面标准、行为底线共同构成了合格党员的标准体系,其合格的要求核心是保持先进性。这不是一般的合格标准,不是最低的合格标准,而是先进性的标准。作为党员,丝毫不能懈怠,唯有时刻清醒,才能合格,进而优秀。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