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专业19篇)

时间:2023-12-12 10:09:33 作者:JQ文豪

发言稿要注重与听众的互动,可以使用引语、问题、案例等方式引起听众的共鸣和思考。在下面这些发言稿中,你可以看到演讲者如何利用语言的力量来打动人心。

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心存敬畏”,不仅仅是为官之道,也是为人之道。从周公的“一沐三抓发,一饭三吐哺”到召公的“甘棠听讼”;从孔子的“君子以恐惧修省”到曾国藩的“心存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心存敬畏”一直是中华民族仁人志士追求的为人为官的一种境界。而作为共产党人的心境和胸怀显然要高于这种境界,党员领导干部显然要高于普通党员,应该说“心存敬畏”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之课和必备之德,但如何做到“心存敬畏”,我们认为至少必须坚守三条底线:即敬畏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道德伦理。

标本兼治的战略选择。《准则》和《条例》坚持立德立规并举、自律他律互补,“高得上去、低得下来”,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证和实践支撑。《准则》是自律,是“航标”,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供行动指南;《条例》是他律,是“雷池”,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禁区。《准则》如同高线,重在立德向善,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挺立在先;《条例》好比底线,重在立规纠错,防止违纪行为滑向违法的深渊。这是管党治党的基本路径。

廉洁自律准则“从高不就低”。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修订,体现了我们党的高超政治智慧和高度政治自觉。20xx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曾是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制度,但也存在“制度网眼过大、约束范围过小”等问题。按照关于“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的要求,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修订,形成《准则》,使其明确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廉洁自律正面清单,发出了全党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准则》与中华民族道德规范历来“从高不就低”的传统相契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要求党员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强调领导干部把廉洁自律主题贯穿于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为全社会树立起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党纪处分条例“抓大不放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改造升级”,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坚定的实践导向。《条例》突出了政党特性、党纪特色,全面体现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纪严于国法、执纪先于执法的原则。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6类,使其内容和要义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遵规守矩的“负面清单”,让纪律底线成为“全天候通电”、不可碰触的高压线,促使其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

体现革命理想高于天。理想信念是廉洁自律的内在支撑,廉洁自律是理想信念的外在表现。全面从严治党,要靠纪律防线,亦需思想道德防线,两手抓、两过硬,才能努力破解“不想腐”的难题。《准则》是仅次于党章的高位阶党内法规,将其规范对象从“关键少数”扩至“最大多数”,变“禁止”为“倡导”、“不准”为“自觉”,敦促所有人入党之初、从政之始洁身自好、廉洁自律,从而前移纪律防线和执纪关口,促使8700多万党员在道德品行方面引领社会风尚。特别是在当前人民群众对腐败和不正之风最痛恨,对正风肃纪、廉洁自律最关切的背景下,尤其需要如此。《准则》扭住这个关键问题,将党章关于廉洁自律的要求具象化、实体化,成为党心民心的“公约项”。《准则》易记易诵易懂,弘扬了党的立规建制的好传统,借鉴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微言大义、要言不烦,将“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纪律性上,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破法”无不始自“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底线,就不会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条例》着力破解党规混同国法、套用“法言法语”等积弊,并将纪律防线从法律防线中剥离出来、推向前去,实现了党纪相对于国法的整体前移。其中,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同时,锁住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体现了“更早更小,更严更实”的执纪问责理念,集中表现为正风肃纪新实践的“固化条款”,即关于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请示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违纪条款,既固化了抓早抓小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这就拉高了纪律标准,使过去没人管的事、不愿问的责有人管、有人问,避免党员退守到公民底线上,甚至等到“破法”再去“执纪”,为倒逼“不敢腐”、强化“不能腐”、实现“不想腐”提供了长远的制度保障。

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破法”无不始自“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底线,就不会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

发言稿。

希望对你有帮助。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探索立下的严明纪律和规矩,是我党带领全国人民克服种种艰难险阻,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法宝。但是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逾越红线、突破底线,滑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走向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说到底就是淡忘了使命,丧失了敬畏,撂下了担当。

此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行动的准则,也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违反、不可变通的底线。党员干部在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应该做到像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指出的那样:“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名党员的道德行为都关乎党的形象和威望。所以,党员干部必须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按照的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如此看来,做合格党员,起码要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但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绝不仅于此,有些底线是以法律、纪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有些底线是约定俗成的,需要所有党员共同坚守。对党员干部来说,明底线、守底线是一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永无止境的必修课。也就是说,做合格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示自己坚守底线,“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在大多数人眼中,纪委是反贪反腐的“战士”,殊不知他的真实身份是审查党员干部行为的“教导主任”,他手中的那把戒尺不是法律,是比法要求更高的纪律。

每名共产党员都曾高举右拳庄严宣誓: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誓要用党章、党纪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但又有多少落马干部在泪水中悔恨自己背离党章太远,视党纪为空物。长时间重“硬件”轻“软件”,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缺少政治理论学习,逐渐脱离纪律的约束,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与普通人相比,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求党员不仅要接受法律的监督,更要受到比法律严格、标准更高的纪律的制约。比如思想松懈,大部分的初期表现只是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作风散漫,并没有涉及到违反法律的层面。然而拿纪律的“尺子”一量,则已经明显“越轨”。而且从实际的案件来看,涉及违法的往往起因于违纪,要查违法必要先查违纪。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从严。严的根本在于纪律。必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就要求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阳奉阴违、私立门派的事都不能干;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就要求紧密围绕在党中央周围,不能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从组织程序,就要求按章办事,不能寻租放行、违规操作;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就要求令行禁止,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就要求严于律人,不给他们利用身份谋取私利的机会。

如今,在“打老虎”痛快人心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更好地发挥纪委“教导主任”的功能。既然是先违纪再违法,那我们就要想办法让他们不能违纪、不敢违纪。不能牢记党纪的就暂时不批准入党,对党纪的约束还存在侥幸心理的就通过实际案例让他信服,对违反党纪的就坚决按章处置。每名共产党员都要时刻提醒自己:纪律是党员干部行为的底线。

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领导干部要知古鉴今、心存敬畏和戒惧。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国法党规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党的以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例,没有一个不是在违法之前首先违纪的。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则、守戒律,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

一、要敬畏法律法规。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法规是治国理政最重要最基本的规矩。从世界范围来说,作为人类现代文明进步基石的法律法规,本身就是人类道德伦理的高度概括和抽象,这种高度概括和抽象又充分体现了一种契约精神,而契约精神本质上就是讲规矩、守信誉和重诺言,忠实地履行和遵守双方共同认可的条约或规则。就我们国家来说,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以来更是强化了这一点。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敬畏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底线。

(一)敬畏法律法规的平等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法律的基本属性,不管你是党员还是公民,不管你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百姓,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法规之上的权利。而现在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会频频出事,就在于自己喜欢凌驾于法律之上,总认为自己是“老子天下第一”,高于人一等,有权就“任性”,喜好大权独揽,独断专行,我行我素,不把法律法规当作一回事。究其原因就是内心特权思想在作祟,无视于法律法规的平等性,无视于人与人的平等性,认为可以人大于法、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和行大于法,不把班子成员和他人当一回事,结果不是出现决策失误,就是触犯刑律成为阶下之囚,这种现实版的事例是很多很多。

(二)敬畏法律法规的人民性。现在许多领导干部常常误读手中权力的来源,总认为自己的升迁和提拔是自己努力或自己善于周旋的结果,往往归功于或感恩戴德某一个直接提拔的上司,喜欢拉帮结派,唯独忘却了包括他的直接上司和自己的权力都来自人民的赋予,都是党的各级组织集体的精心培养和帮助的结果,并不意味哪个个人有什么施舍的权力。事实上不管是党务政务,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不管权大权小,最终权力都是来自于法律法规或制度的授权。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才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的所依之法,就是规范化了的人民意志之法,依法治国的过程就是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况且我们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敬畏法律法规,归根结底就是敬畏人民主人翁地位,敬畏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属性。

(三)敬畏法律法规的公有性。作为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已经在各行各业中承担了治国理政的大任,这些人的手中或多或少都拥有一定的大小权力,这种权力绝不是私权,而是公权。公权只能公用,公权只能用于公事,公权只能是集体酝酿和科学决策的成果,公权只能在公开透明中有序运转,这是公权不能私用的最基本常识。在这里,党员领导干部有别于普通党员或群众的地方,就是依法有序运用公权来为人民服务,造福于人民。敬畏法律法规的公有性,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使用权力过程中只能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绝不能把公权当作私权私器,用公权来设租、寻租和招租,用公权来进行权权、权钱和权色交易。敬畏权力的公有性也是对全体党员提出的要求,如果我们的党员都能对权力心存敬畏,那么就会懂得感恩感念,懂得感谢周边的人与事,懂得珍惜权力、慎用权力,不敢怠慢百姓,不敢侵扰百姓。

(四)敬畏遵纪守法的表率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已经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和法规体系,这是历史的进步,现恰恰不是无法可依或无章可循,而是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藐视法律的情况,甚至出现有些领导干部台面上讲法律,会议上学法律和发表文章上强调法律,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不按法律法规办事,处处规避法律法规,有的还喜欢在自由裁量权上做足文章。正因为如此,敬畏遵纪守法的表率性,就是要求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上做楷模起表率,能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的理念,自觉学会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为真正“懂规矩”的人。

二、要敬畏党纪政纪。

与其说敬畏法律法规是对包括党员在内的全体公民来讲的,倒不如说敬畏党纪政纪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特殊要求,这也是有别于普通公民的重要标志。实际上从党的历史上看,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这也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政治优势。那么如何使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地敬畏党纪政纪,我们认为至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要敬畏党章。党章是我们党的总章程,是党内的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规范要求,也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准则,更是是制定党内其他。

规章制度。

和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所在。现在问题是有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并没有把党章当作一回事,早把党章中所规定的党员权力和义务等规定抛在了脑后,对党章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对学习了解党章、遵守党章缺少自觉性和能动性,这显然是党性不强的表现。对于全体党员来说,如果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基本义务,那么学习和遵守党章则是高于普通公民的一种特殊要求,因为党章中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都已经规定得很清楚,这实际上是一条贯穿于党内各种规章制度的“大红线”,“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各种党纪政纪也是根据党章制定的,这是敬畏的源头活水,掌握了党章,其他党纪政纪也就更为容易理解消化。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成为敬畏党章、忠于党章、学习党章、维护党章和遵守党章的榜样和标兵。

(二)要敬畏党纪政纪。以往在我们的监督、执纪和问责过程,有些党组织往往把党的纪律当作保护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道“天然屏障”,有的还成为违法乱纪者讨价还价和抵消法律处罚的砝码,甚至还被人误认为纪律处分是保护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手段。而现在不行,党纪政纪已经回归本源,纪律已经成为先于、高于和严于法律的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正如最近提出的“四个全面”,其中最为重要的“全面”就是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要求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敬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和执行起来。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显然我们要敬畏的就是这些纪律,其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和最关键的是要敬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是敬畏所有党纪政纪条规的底线,也是保护自己的最有效方法。“全面从严治党”和“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真正做到纪律严于、高于和先于法律,从法律的零容忍到纪律的零容忍,让纪律树立公信权威,让纪律通上高压电,做到令行禁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关键点和实处。

(三)要敬畏党的政治规矩。党的政治规矩,就是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规矩”,这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党的生命线”。现在的确存在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甚至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搞“山头主义”,不任人唯贤、只任人唯亲,有的排斥异己、搞团团伙伙,有的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带头传播小道消息妄议中央等,这对党的思想统一、对党的团结和党的形象破坏性是非常大的,也是酿成腐败的根源所在。因此当前特别要强化敬畏党的政治规矩,这就是要遵守“五个必须”,坚决在政治上保持与党中央一致,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维护党的团结,要敬畏组织原则、组织程序和组织决定,切实管好自己亲属,不做庸官贪官裸官,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也就是说,敬畏党的政治规矩就是要树立政治意识、团结意识、程序意识、组织意识、原则意识。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破法”无不始自“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底线,就不会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条例》着力破解党规混同国法、套用“法言法语”等积弊,并将纪律防线从法律防线中剥离出来、推向前去,实现了党纪相对于国法的整体前移。其中,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同时,锁住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体现了“更早更小,更严更实”的执纪问责理念,集中表现为正风肃纪新实践的“固化条款”,即关于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请示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违纪条款,既固化了抓早抓小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这就拉高了纪律标准,使过去没人管的事、不愿问的责有人管、有人问,避免党员退守到公民底线上,甚至等到“破法”再去“执纪”,为倒逼“不敢腐”、强化“不能腐”、实现“不想腐”提供了长远的制度保障。

党员干部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自治区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这三项制度的颁布实施,是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搞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为使三项制度在我镇全面贯彻实施,确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近日,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这三项制度,通过学习,使我受益非浅。

一、首问负责制是开始,限时办结制是核心,责任追究制是保障,这三项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环环相扣。建立和严格执行这三项制度及行政效能建设的其他配套制度,将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促使各部门特别是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严格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从而建立起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的客观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基层和群众要求办理事项的,第一个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者(即首问者),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接听电话应文明、礼貌、热情,做好记录,并负责落实所问、所办之事。热情为到访者、来电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对到政府办事的人要热情、主动,属在本人职责内的事要及时处理,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并负责该事项的跟踪督办,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进行详细指导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受理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门的有关联系电话,必要时亲自引领前往,引导其找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办理,直到让群众满意为止。对把握不准的事宜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及时请示领导。要求首问责任人熟悉业务、精通技能,否则就必须换岗。要实行挂牌上岗,以便企业和群众监督。

三、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指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行政单位和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限时办结制是防止办事拖拉,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本制度,服务部门要理顺内部职能关系,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程序,规定办结时间,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行政机关所有向社会办理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它申报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或者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事先告知审批对象。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法定或本部门承诺时限的,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行政不作为责任。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实行超时默认制,行政机关超过规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重点抓三方面:

1、实行部门首长问责制。实行部门首长对本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并对其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各政府部门对所属工作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要追究部门行政首长的责任。

2、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怠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3、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要设立效能监督机构,健全效能投诉网络,完善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努力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监察重点要放在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以及发展民营经济密切相关的行政部门和执法管理部门,以及行政审批中的不规范行为、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行政不作为、工作作风等方面。坚决追究违反有关制度,破坏投资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营造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浓厚气氛。要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需要立案调查的,严格按案件检查的规定程序办理。要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

基层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严明党的纪律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一直是我们党的独特优势。要坚决贯彻同志关于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的要求,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从严治党的中心环节来抓,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刚性要求,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从党的性质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特征和鲜明标志。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科学的理论指导、先进的阶级基础外,还有一个本质特征,就是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生活,统一党员思想、形成统一意志,这是党具有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根本保证。党的这一本质特征和鲜明标志,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从党的历史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法宝。我们党已经走过了95年波澜壮阔的光辉历程。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完成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史经验启示我们,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保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法宝。新形势下抓党的建设、抓全面从严治党,仍然必须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

从自身功能看,党内政治生活是教育管理党员的主要平台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思想熔炉。党员干部的党性不是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强的,也不是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增强的,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强调:“党内生活松一寸,党员队伍就散一尺。党员干部只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锻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如果党内政治生活这个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平台”和“熔炉”作用,决定了它在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地位。

从党的现状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和迫切需要。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表明,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都与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有关。党内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不足,使得党内政治生活失去应有的作用,导致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漠,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度下降,各种庸俗之风乘虚而入,政治生态恶化,百弊丛生。强调:“抓住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关键点,也就抓住了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钥匙。”要解决党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除了要坚定不移开展反腐败斗争外,更基础、更关键、更要害、更持久的还在于坚持不懈地做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篇大文章。

我们党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伟大斗争、伟大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基础工程,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xx届六中全会和《准则》精神,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担负起实现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

干部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在讲话中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干部关于党员十个行为底线。

发言稿。

希望能够帮到你。

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害是严,关键在治。《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

党章党规党纪只有被党员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行为准则。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之所以出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党纪条规学不入心、信得勉强,不能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甚至漠视党纪党规,从而由“破纪”走向“破法”,最终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党规党纪只有被严格执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从军地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有的漠视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的滥用职权任人唯亲唯利,有的不择手段疯狂敛财,有的顶风违纪毫无顾忌,有的玩物丧志声色犬马,暴露出的问题十分严重,影响极为恶劣。究其根源,就是有的党组织执行党规党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给党纪条规通上“高压电”,没有真正让铁纪发力、铁规生威。

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习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严明二字强调的就是提高执行力,要说到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党规党纪。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担当、敢抓敢管,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要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以铁的纪律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纯洁性。

我们要冷静清醒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坚持不懈地抓下去,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回应群众期盼、赢得党心民心。

总之,工作实践中我们要提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认识,不仅要带头守纪律,更要带头讲规矩。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做出表率。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纪律。新修订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开列了党规党纪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现在,我们党正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奋斗,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我们党要完成历史使命,带领人民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新成就,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如何在新形势下仍然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党中央立足于对执政规律和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系统总结实践经验,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项法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依据和制度支撑,为党员干部明确了标准和底线。

《准则》是党员的道德标准。我们党培养、使用干部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革命年代千百万英雄先烈和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建设与改革时期的楷模,都以其强大的道德力量影响了时代。他们所展现的优秀道德品质,集中体现了共产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感召、吸引和凝聚了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我们党领导的事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党员干部经不住诱惑,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破坏了党员干部形象,损害了党的公信力。新形势下,《准则》聚焦于廉洁,以廉强化党的威信。从正面角度,用四个“必须”重申了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和高尚情操的原则,用四个“坚持”言简意赅地点明了共产党员在“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四个关系中应该坚持的态度,用四个“自觉”指出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方面应该坚持的追求,解答了“我是谁”“为了谁”“怎么办”的问题,讲出了修身齐家、治国理政、为人处世、干事创业的道理,指明了成长为具有坚定理想信念、高尚道德品格、突出人格魅力的好党员、好干部的目标和途径。《准则》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示,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的庄严承诺,为所有党员干部明确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标准。知易行难,做到《准则》要求,需要我们以之为镜子时时比照、自省,不断寻找差距、改进不足、成长进步。

《条例》划定了党员的底线。《条例》呼应《准则》,是对《准则》的反面阐述。《准则》从正面立标杆,明示党员干部;《条例》从反面定规矩,警戒党员干部。《准则》告诉党员干部哪些是好的,是原则性的,需要深刻领会、矢志不渝追求;《条例》告诉党员干部哪些是坏的,是禁令性的,要求时刻警醒、不容碰触。《条例》规定的处分严格,体现出党纪严于国法,党纪挺于前、国法立于后。对于《条例》规定,我们必须熟知熟记,铭记于心,以之作为行为的戒尺。

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内不能存在形形色色的政治利益集团,也不能存在党内同党外相互勾结、权钱交易的政治利益集团。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就是要防范和清除这种非法利益关系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影响,恢复党的良好政治生态。

落实两项法规的关键在于遵守和执行。任何制度只有得到了切实有效的遵守和执行才能发挥其作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做到严格标准、坚守底线,有规矩、品格高。

要守住行为底线。守住底线就要敬畏党规党纪,党纪严于国法,触犯必有处罚,要熟知并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做到在纪律规定范围内“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守住底线就要提高自我要求,加强自我修养,把对自己的最低要求提高到有关纪律规定之上,保证自己的行为不触及纪律规定的底线。

要化为信仰追求。落实两项法规,最根本的是使每位党员干部将之内化于心,成为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准则》所明确的道德标准,融合了中华民族传承的优良品格和共产党员的崇高使命。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共产党员要把《准则》要求内化为信仰,筑牢自己内心的道德防线,严格内心的自我约束,自警自省、孜孜追求、不断砥砺。

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领导干部要知古鉴今、心存敬畏和戒惧。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国法党规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党的以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例,没有一个不是在违法之前首先违纪的。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则、守戒律,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

一、要敬畏法律法规。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法规是治国理政最重要最基本的规矩。从世界范围来说,作为人类现代文明进步基石的法律法规,本身就是人类道德伦理的高度概括和抽象,这种高度概括和抽象又充分体现了一种契约精神,而契约精神本质上就是讲规矩、守信誉和重诺言,忠实地履行和遵守双方共同认可的条约或规则。就我们国家来说,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以来更是强化了这一点。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敬畏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底线。

(一)敬畏法律法规的平等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法律的基本属性,不管你是党员还是公民,不管你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百姓,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法规之上的权利。而现在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会频频出事,就在于自己喜欢凌驾于法律之上,总认为自己是“老子天下第一”,高于人一等,有权就“任性”,喜好大权独揽,独断专行,我行我素,不把法律法规当作一回事。究其原因就是内心特权思想在作祟,无视于法律法规的平等性,无视于人与人的平等性,认为可以人大于法、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和行大于法,不把班子成员和他人当一回事,结果不是出现决策失误,就是触犯刑律成为阶下之囚,这种现实版的事例是很多很多。

(二)敬畏法律法规的人民性。现在许多领导干部常常误读手中权力的来源,总认为自己的升迁和提拔是自己努力或自己善于周旋的结果,往往归功于或感恩戴德某一个直接提拔的上司,喜欢拉帮结派,唯独忘却了包括他的直接上司和自己的权力都来自人民的赋予,都是党的各级组织集体的精心培养和帮助的结果,并不意味哪个个人有什么施舍的权力。事实上不管是党务政务,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不管权大权小,最终权力都是来自于法律法规或制度的授权。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才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的所依之法,就是规范化了的人民意志之法,依法治国的过程就是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况且我们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敬畏法律法规,归根结底就是敬畏人民主人翁地位,敬畏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属性。

(三)敬畏法律法规的公有性。作为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已经在各行各业中承担了治国理政的大任,这些人的手中或多或少都拥有一定的大小权力,这种权力绝不是私权,而是公权。公权只能公用,公权只能用于公事,公权只能是集体酝酿和科学决策的成果,公权只能在公开透明中有序运转,这是公权不能私用的最基本常识。在这里,党员领导干部有别于普通党员或群众的地方,就是依法有序运用公权来为人民服务,造福于人民。敬畏法律法规的公有性,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使用权力过程中只能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绝不能把公权当作私权私器,用公权来设租、寻租和招租,用公权来进行权权、权钱和权色交易。敬畏权力的公有性也是对全体党员提出的要求,如果我们的党员都能对权力心存敬畏,那么就会懂得感恩感念,懂得感谢周边的人与事,懂得珍惜权力、慎用权力,不敢怠慢百姓,不敢侵扰百姓。

(四)敬畏遵纪守法的表率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已经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和法规体系,这是历史的进步,现恰恰不是无法可依或无章可循,而是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藐视法律的情况,甚至出现有些领导干部台面上讲法律,会议上学法律和发表文章上强调法律,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不按法律法规办事,处处规避法律法规,有的还喜欢在自由裁量权上做足文章。正因为如此,敬畏遵纪守法的表率性,就是要求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上做楷模起表率,能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的理念,自觉学会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为真正“懂规矩”的人。

二、要敬畏党纪政纪。

与其说敬畏法律法规是对包括党员在内的全体公民来讲的,倒不如说敬畏党纪政纪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特殊要求,这也是有别于普通公民的重要标志。实际上从党的历史上看,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这也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政治优势。那么如何使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地敬畏党纪政纪,我们认为至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要敬畏党章。党章是我们党的总章程,是党内的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规范要求,也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准则,更是是制定党内其他。

规章制度。

和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所在。现在问题是有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并没有把党章当作一回事,早把党章中所规定的党员权力和义务等规定抛在了脑后,对党章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对学习了解党章、遵守党章缺少自觉性和能动性,这显然是党性不强的表现。对于全体党员来说,如果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基本义务,那么学习和遵守党章则是高于普通公民的一种特殊要求,因为党章中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都已经规定得很清楚,这实际上是一条贯穿于党内各种规章制度的“大红线”,“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各种党纪政纪也是根据党章制定的,这是敬畏的源头活水,掌握了党章,其他党纪政纪也就更为容易理解消化。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成为敬畏党章、忠于党章、学习党章、维护党章和遵守党章的榜样和标兵。

(二)要敬畏党纪政纪。以往在我们的监督、执纪和问责过程,有些党组织往往把党的纪律当作保护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道“天然屏障”,有的还成为违法乱纪者讨价还价和抵消法律处罚的砝码,甚至还被人误认为纪律处分是保护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手段。而现在不行,党纪政纪已经回归本源,纪律已经成为先于、高于和严于法律的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正如最近提出的“四个全面”,其中最为重要的“全面”就是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要求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敬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和执行起来。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显然我们要敬畏的就是这些纪律,其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和最关键的是要敬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是敬畏所有党纪政纪条规的底线,也是保护自己的最有效方法。“全面从严治党”和“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真正做到纪律严于、高于和先于法律,从法律的零容忍到纪律的零容忍,让纪律树立公信权威,让纪律通上高压电,做到令行禁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关键点和实处。

(三)要敬畏党的政治规矩。党的政治规矩,就是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规矩”,这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党的生命线”。现在的确存在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甚至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搞“山头主义”,不任人唯贤、只任人唯亲,有的排斥异己、搞团团伙伙,有的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带头传播小道消息妄议中央等,这对党的思想统一、对党的团结和党的形象破坏性是非常大的,也是酿成腐败的根源所在。因此当前特别要强化敬畏党的政治规矩,这就是要遵守“五个必须”,坚决在政治上保持与党中央一致,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维护党的团结,要敬畏组织原则、组织程序和组织决定,切实管好自己亲属,不做庸官贪官裸官,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也就是说,敬畏党的政治规矩就是要树立政治意识、团结意识、程序意识、组织意识、原则意识。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破法”无不始自“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底线,就不会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条例》着力破解党规混同国法、套用“法言法语”等积弊,并将纪律防线从法律防线中剥离出来、推向前去,实现了党纪相对于国法的整体前移。其中,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同时,锁住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体现了“更早更小,更严更实”的执纪问责理念,集中表现为正风肃纪新实践的“固化条款”,即关于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请示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违纪条款,既固化了抓早抓小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这就拉高了纪律标准,使过去没人管的事、不愿问的责有人管、有人问,避免党员退守到公民底线上,甚至等到“破法”再去“执纪”,为倒逼“不敢腐”、强化“不能腐”、实现“不想腐”提供了长远的制度保障。

基层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委在通报巡视整改情况时称,着力解决少数基层党员中隐性参教信教问题。该市以教育、卫生系统和高校为重点领域,开展新一轮党员参教信教情况大排查。对缺乏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不具备党员资格条件的党员,坚决予以清退。

温州的做法颇有代表性,清退“思想上不在党”者,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已经成为从严治党的重要课题。从现实问题看,去年中央巡视组在第二轮巡视的反馈意见中,批评一些地方少数党员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这表明,少数党员背离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转而投向宗教的问题,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并纳入纪律工作的视野。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就直接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我们党从建立之初起就一贯坚持的重要思想原则和组织原则,是没有任何疑义的。

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共产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是无神论者。因此,我们党曾多次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

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现实中,一些党员不信马列主义,心思不在工作和事业上,忙着参加宗教活动,实际上成了宗教信徒。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带头参教信教,有的甚至热衷求神拜佛,大搞封建迷信。这股风气如果不遏制,势必搞乱党员思想,涣散党的组织,后果不堪设想。

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在深入开展,一个重要指向就是着力解决党员的思想问题,如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等。面对少数党员参教信教的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强思想教育,让广大党员把“党员姓党”的理念刻入思想深处;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对思想上变质、行为上违法的党员,坚决予以清退,从而不断纯洁党的队伍,锻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基层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能荣幸地代表优秀党员发言,首先要感谢局党委对我的信任和工作的肯定,面对“优秀共产党员”的殊荣,我的心情除了激动之外更多的是不安,因为在座的以及没有参会许多同志都是很优秀的,他们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工作精神和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工作态度一直是我学习的楷模。

我所在的三渡派出所支部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的组织,多年来,在支部的领导下,我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始终如一,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全面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公安业务技能、密切联系群众和遵守党纪国法等各方面都较好的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的普遍好评。

20xx年划转以来,我从档案管理、安全防范、阵地控制、人口和特行管理入手,对辖区基层基础工作进行了重新梳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建议所支部对现有资源进行了合理整合,先后成立警务室、执勤点,由我任驻警务室民警并抽调经验丰富的辅警协助工作,使警务室和执勤点成为开展治安巡逻、安全防范、法制宣传和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进一步掌握了公安工作的主动权。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卓越的成绩,20xx年x月,我被市局评为“优秀社区民警”。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怎么样,经常地、大量地反映在本职工作上,落实到每一个党员的本职岗位中。我在做好驻村警务室工作的同时,主动承担了本单位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一年来,在支部的领导下,先后侦破盗窃、敲诈勒索案件起,办理治安案件起,调解各种矛盾纠纷起,为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尽管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长风破浪会有时,只挂云帆济沧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百倍努力,为xx社区社会治安工作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所谓底线,是人们对人、事、物所能普遍接受的最低限度、最低要求。党的以来,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坚守底线。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党员十个行为底线。

发言稿。

在大多数人眼中,纪委是反贪反腐的“战士”,殊不知他的真实身份是审查党员干部行为的“教导主任”,他手中的那把戒尺不是法律,是比法要求更高的纪律。

共产党员要守住纪律这条“底线”。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纪严于国法。共产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责任的公民,只有以更严的标准要求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党的先锋队性质。共产党员要自觉遵纪守法,讲政治,讲规矩,守住“纪律”底线,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把党的政策视为“生命线”以自持,把党纪国法视为“高压线”以自醒,把廉洁自律视为“警戒线”以自律,自觉做到审慎用权,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手中的权力。

共产党员要坚持理想宗旨这个“高线”。革命理想高于天,党员干部如果理想信念动摇,就会精神懈怠、意志消沉。正如习所言“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紧紧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切实转变作风,坚守做人、处事、用权的底线。

德与纪,一个坚持正面倡导,为广大党员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标准,一个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一正一反、一高一低,共同构成了党员区别于普通人的行为坐标,二者不可偏废。德之不修,行之不远;没有严格执纪,德亦难行。只有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组织和个人才能自觉增强守纪意识,做到不触雷、不踩线,认清航向、行稳致远。

在全党营造良好的法纪环境和道德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至关重要。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在严格遵守德治礼序和党纪国法的基础上,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自觉做守纪和崇德的示范者和引领者,让法治与德治真正落地生根、深入人心。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纪律。新修订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开列了党规党纪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每名共产党员都曾高举右拳庄严宣誓: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誓要用党章、党纪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但又有多少落马干部在泪水中悔恨自己背离党章太远,视党纪为空物。长时间重“硬件”轻“软件”,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缺少政治理论学习,逐渐脱离纪律的约束,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与普通人相比,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求党员不仅要接受法律的监督,更要受到比法律严格、标准更高的纪律的制约。比如思想松懈,大部分的初期表现只是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作风散漫,并没有涉及到违反法律的层面。然而拿纪律的“尺子”一量,则已经明显“越轨”。而且从实际的案件来看,涉及违法的往往起因于违纪,要查违法必要先查违纪。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从严。严的根本在于纪律。必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就要求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阳奉阴违、私立门派的事都不能干;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就要求紧密围绕在党中央周围,不能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从组织程序,就要求按章办事,不能寻租放行、违规操作;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就要求令行禁止,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就要求严于律人,不给他们利用身份谋取私利的机会。

如今,在“打老虎”痛快人心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更好地发挥纪委“教导主任”的功能。既然是先违纪再违法,那我们就要想办法让他们不能违纪、不敢违纪。不能牢记党纪的就暂时不批准入党,对党纪的约束还存在侥幸心理的就通过实际案例让他信服,对违反党纪的就坚决按章处置。每名共产党员都要时刻提醒自己:纪律是党员干部行为的底线。

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党的规矩包括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

纪法分开是有其内在逻辑的。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它主要通过纪律约束,引导党员自觉遵守纪律。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治国安邦的刚性制度,也是所有公民不得触碰的高压线。法律主要通过对犯罪的惩治,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国家政权的巩固。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纪与国法内涵有别,不能混同,也不能相互替代。纪律是对国法的直接维护,国法是对党纪的有力强化。实际上,纪法分开不仅是避免重复的问题,而且也是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回归本职、抓好主业的必然要求。众所周知,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不是专门办案抓人,更不是警察抓小偷,而是要抓主业,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本职,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把规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事实证明,过去那种大而泛的工作模式并不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要想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真正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必须让其聚焦主业。而聚焦主业自然需要纪法分开,以为其提供时间和空间上的支撑。

但是,纪法分开并不是说二者彼此互不相通。xx届四中全会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比如,对于普通群众来讲,国家法律是其行动准则。但是,对于党员干部来讲,情况则不一样:不仅要遵守国法,还要遵守党纪。比如,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在法律条文中并未禁止,但是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就是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不得突破,这既是党纪严于国法的内在要求,也是其直接体现。诚如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的,党员不仅要遵守法律规范,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党纪,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这说明,对纪律的强调并不意味着对法律的荒废,而是告诫党员干部既要做法律的维护者也要做党规党纪的遵守者,不要以为不违法、不贪腐,违反纪律都是“小节”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不会有人管、不被追究。这种错误的想法既是对形势的误判,也是对自己行为的不负责。于己有害,于党无利。

明晰有哪些纪律和规矩必须坚持、不得突破。新修定的《条例》明确了六条纪律,最关键的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因为,在所有纪律和规矩范畴里,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对于任何党员干部来讲,不管其职务高低、资历深浅,都必须牢记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如果说纪律规矩是一条不可以突破的底线,那么政治纪律则是底线之底线。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比如,切不可借个人自己组织的、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类似同学会、同乡会、校友会等活动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的活动。这些规定虽然不是成文的制度,但也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规矩的范畴,需当格外注意。此外,还应坚持科学立法严格规范,把该清理的清理掉、该立的立起来、该细的细起来、该完善的完善起来,认真做好党规党纪与法律规范的有机衔接。

规矩越来越严,要求越来越高,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正所谓“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立规矩、正规矩、治规矩,说到底就是要凝聚民心,因此作为党员干部来说,守纪律讲规矩是最起码的行为底线。

党员干部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发言稿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于“做合格党员”的提法,在一些党员的第一印象里存有疑问:合格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还有大张旗鼓倡导的必要吗?在一些地方的媒体报道中,就有“争做合格党员”的标题。显然,对于为什么要提“合格党员”,还需要继续说清楚,以期获得党员同志最大的认同和支持。

《党章》对党员标准有不同表述。最基本的标准是入党的基本条件,即“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内容就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基本义务,其中包括学习党的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遵守党纪国法、对党忠诚维护团结、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等。当然,不能否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基本权利也是党员标准,比如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批评建议权不仅是权利,其实也具有义务性。而且,马克思明确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共同构成了合格党员标准的基本内容。

从以上列举的内容上,我们就可以初步看出,合格党员的标准并不低。更重要的是,《党章》还明确表述了党员必须出身于各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这一合格的定性何其高远。并且,《党章》在党员义务章节中还用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表述。由此可见,先进性是党员标准的基本底色,也就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党章》只是规定了党员原则性的义务权利,而具体的义务权利由系列党内法规予以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8条规范,实质上是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高尚道德情操”的标准,其中包含了共产主义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包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甚至包含了优良家风,最后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这是对《党章》的具体化,体现了鲜明的道德宣示性,无疑也是党员的高标准,需通过自律自警自省来实现。

合格党员的标准总是与时俱进和具体的。中办印发的“两学一做”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四讲四有”标准,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不同层次的党员其合格性的标准也有不同的高度。20xx年6月,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20xx年10月,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进一步对好干部标准作出凝炼概括。20xx年3月,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20xx年1月,要求县委书记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6月,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要求他们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

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做合格党员乃至优秀党员,一个根本的办法就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做贡献。

为保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先进性,以《党章》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党内法规除了规定了党员义务权利等党员正面标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划出了合格党员的行为底线。新《条例》充分吸收了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修改比例达到80%~90%,具体规定了18条政治纪律、17条组织纪律、25条廉洁纪律、8条群众纪律、13条工作纪律和4条生活纪律,共85条负面清单,从严从实筑牢了党员的行为底线,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特点。

正面标准、行为底线共同构成了合格党员的标准体系,其合格的要求核心是保持先进性。这不是一般的合格标准,不是最低的合格标准,而是先进性的标准。作为党员,丝毫不能懈怠,唯有时刻清醒,才能合格,进而优秀。

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害是严,关键在治。

1、时刻坚定清醒,坚守道德底线。政治品行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经得起考验。一要坚守政治底线。要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恪守廉洁自律的政德。二要坚守思想底线。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守“思想底线”,不为金钱所诱,不为美色所迷,不为享受所惑,以实绩求进步、以品行树威信、以作为得地位。三要坚守道德底线。要遵守道德底线和红线,加强道德修养,以律促德、严格自律,主动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中。

2、自觉学法守法,坚守法律底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学法、懂法、守法,作遵纪守法的表率、依法办事的表率、积极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表率。一要敬畏法律。要在法律面前始终保持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态,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把个人行为、行政行为等严格约束在法律框架内,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二要忠于法律。对法律不仅要发自内心的信任、信服、信仰和敬畏,更要坚决遵守、坚决维护,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执行法律、忠于法律,做到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不枉不纵。执行法纪不能讲价钱、讲特殊,更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到执法中不越权、不失职,提高执纪执法水平。三要捍卫法律。党员干部都要有一种浩然之气、正义之气,在自己模范遵守法律的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

3、做到令行禁止,坚守纪律底线。遵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准则和自觉行动。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依规依纪办事,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职责等,不越权办事,不越权批办、催办或私自干预行政审批、干部人事等事项,不得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拒不执行、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二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的绝对不记。三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不越雷池半步。要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成为《廉政准则》的执行模范,成为淡薄名利、清正廉洁的表率。

4、切实防微杜渐,坚守生活底线。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切实防微杜渐,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把住生活底线,扫除奢靡之风。一要勤俭立身。必须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管住自己的嘴、腿、手,做到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破标准,事事简朴、处处节约,为全社会清廉节俭风气的培育树立表率。二要力戒贪欲。要常思贪欲之害,不断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自觉性,时时、事事、处处绷紧抵御贪欲诱惑这根弦,用道德规范、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用违纪违法分子的警示案例教育警醒自己。要像远离毒品那样远离贪欲,像拒绝毒品那样拒绝贪欲。三要谨小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员干部要慎重交友、择善交友。要着力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远离“酒局”、“牌局”,走进群众、走进书屋,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交往,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5、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底线。党员干部要以“干事业”的态度来从事工作,直面问题、矛盾和困难,时刻以问责警醒自己,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奋发有为。一要增强履职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恪尽职守、有所作为、钻研业务。要把握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把诺廉守廉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弘扬务实作风。干工作不求惊天动地,但要实实在在、务求实效。对于确定的工作,要一抓到底,不见成效不松手;对于安排好的工作,要咬定目标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开动脑筋抓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始有终、善做善成。三要避免失职渎职。要破除“钱不入腰包不犯罪”、“渎职失职没什么大不了”等错误心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兢兢业业,克己奉公,绝不可马虎大意,敷衍了事。

如此看来,做合格党员,起码要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但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绝不仅于此,有些底线是以法律、纪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有些底线是约定俗成的,需要所有党员共同坚守。对党员干部来说,明底线、守底线是一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永无止境的必修课。也就是说,做合格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示自己坚守底线,“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党员干部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发言稿

争做合格共产党员,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党员要有坚强的党性必须努力做到以下七个方面:

一、“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必须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必要条件。共产党员是一个光荣的称号,共产党员的党性本质上代表着一种崇高的品格和操守。共产党员要努力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这是从思想上解决入党的基础和前提,是每个党员终生的“必修课”。

二、“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必须牢记自我角色,强化党员意识。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强化党员意识,是对共产党员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保持和发展先进性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三、“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必须认清重大问题,坚定理想信念。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动力源泉。共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要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历史进程及其规律;要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的一些新变化及其本质;要正确认识目前我们党内存在的一些问题。

四、“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必须树立正确“三观”,坚持为民宗旨。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检验标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共产党员思想的“总开关”。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就不能解决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我们党从诞生的那天起,就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也是共产党员的最高行为规范。

五、“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必须联系岗位职责,发挥模范作用。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现实体现。共产党员要正确把握“职业标准”和“党员标准”,既要成为一个“好公民”,更要成为一个“好党员”。要立足本职,创造一流业绩,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合格党员要有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精神。

六、“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必须严守行为规范,遵守党纪国法。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必然要求。共产党员是政治组织的一名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共产党员同时又是一名公民,必须带头遵守国家的各项法令。要正确把握党纪国法的内容、特征和要求,自觉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树立正确法纪观的基础上增强严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七、“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必须发扬优良作风,永葆政治本色。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思想基础。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的先进性的体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旦形成,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一贯态度和行为,被全党认可、坚持、提倡,被人民群众接受、学习、效仿,就会成为维护党的先进性的健康力量,就能促进党的先进性的保持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已内化为党的先进性,成为党的先进性的有机组成部分。

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

党员干部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发言稿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最基本的要求应该是,让这支队伍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认真地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切实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模范作用,展示共产党员的风采。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关键是要认识到“合格”二字的基本要求,重点是在“做”字上下功夫。也就是说,“合格党员”不是自己“说”出来的,更不是自己“喊”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做”出来的。

对于什么是“合格”党员的问题,我们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党的八大把“为提高党员标准而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强调,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又提出了“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算合格”的问题,他认为,能够成为群众模范的党员才算合格,否则,就是“不合乎党员的资格”、“不合乎党员的条件”。在党的xx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素质”,“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可见,共产党员作为先进分子,应该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必须成为“合格党员”,成为全社会的先锋和表率。

一、做合格党员,必须加强党性修养。

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必要条件。共产党员是一个光荣的称号,共产党员的党性本质上代表着一种崇高的品格和操守。共产党员要努力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这是从思想上解决入党的基础和前提,是每个党员终生的“必修课”。共产党员的党性是党的先进性在党员身上的具体体现。我们党的先进性,既体现在党的指导思想、根本宗旨、奋斗纲领、路线政策、组织原则、党的纪律、党的作风等方面,又体现在每一个党员和党的干部的理想信念、思想观念、道德品格以及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共产党员从入党那天起,就要具有并不断提高党性意识,形成坚强的党性。所以,共产党员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要深刻理解和自觉落实我们党关于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思想和要求,在实践中解决好修养什么、怎样修养的问题,形成并保持富有朝气和活力的自觉修养习惯,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做合格党员,必须强化党员意识。

强化党员意识,牢记党员角色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强化党员意识,是对共产党员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保持和发展先进性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党员意识,就是党员对党的纲领、性质、宗旨以及历史使命应有的观念和认识,是党员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作用在观念上的反映,是党员思想上的“身份证”和精神上的标志,是党员独特的实践行为的产物,是影响党员先进性的基本因素。其本质特征就是要求共产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自己的政治身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力,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的伟大实践中始终成为一面先进旗帜。

三、做合格党员,必须坚定理想信念。

坚定理想信念,认清重大问题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动力源泉。共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要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历史进程及其规律;要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的一些新变化及其本质;要正确认识目前我们党内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腐败问题等。解决了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才能更加自觉地坚定理想信念,看清目标方向,增强信心和勇气。我们共产党人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它始终是共产党人特有的精神品质。邓小平同志针对党内一些人理想信念弱化甚至发生动摇的状况,尖锐地指出:“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为此,他要求共产党员一定要坚定政治信仰,胸怀远大理想,否则“就决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他提醒全党,越是改革开放,越是要“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信念”。他指出“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在不同历史阶段又有代表那个阶段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奋斗纲领。”现阶段,最根本地代表人民利益的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就是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去奋斗的具体行动。如果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热情、不努力、不积极,甚至以权谋私、违法乱纪,那就是对共产主义事业的不自觉、不忠诚,就不是合格党员。

四、做合格党员,必须牢记党的宗旨。

牢记为民宗旨,树立正确“三观”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检验标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共产党员思想的“总开关”。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就不能解决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我们党从诞生的那天起,就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也是共产党员的最高行为规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为人民谋利益的最根本的体现,所以,党员要积极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群众所接受,并变为自觉行动。要诚心为人民服务,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要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要带头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要认真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要正确对待、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只有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加强党自身的凝聚力、战斗力,才能展现出共产党人应有的先进性。

联系工作实际,发挥模范作用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现实体现。共产党员要正确把握“职业标准”和“党员标准”,既要成为一个“好公民”,更要成为一个“好党员”。要立足本职,创造一流业绩,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邓小平同志曾说,干革命、搞建设,都要有一批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人,并号召共产党员要解放思想,破除旧观念,做一个带领群众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工作的促进派。合格党员要有敢闯敢冒的精神,要有承担风险的能力。邓小平同志曾语重心长地说:“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合格党员要有一种拼搏奉献精神。他要求共产党员“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要从分析实际情况出发,“发扬革命的拼搏精神,严守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要有“坚持革命乐观主义、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精神”。他认为,这些精神对每个党员来说,都是宝贵的,“如果一个共产党员没有这些精神,就决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六、做合格党员,必须遵守党纪国法。

遵守党纪国法,严守行为规范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必然要求。共产党员是政治组织的一名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共产党员同时又是一名公民,必须带头遵守国家的各项法令。要正确把握党纪国法的内容、特征和要求,自觉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树立正确法纪观的基础上增强严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对此邓小平同志强调:“有了理想,还要有纪律才能实现.。”革命是这样,现代化建设更是这样。他明确地指出,“遵守纪律的最高标准,是真正维护和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政策”。“凡不遵守党的纪律,不服从党中央的领导,就没有资格做一个先锋战士”。

七、做合格党员,必须永葆政治本色。

发扬优良传统,永葆政治本色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思想基础。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的先进性的体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旦形成,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一贯态度和行为,被全党认可、坚持、提倡,被人民群众接受、学习、效仿,就会成为维护党的先进性的健康力量,就能促进党的先进性的保持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已内化为党的先进性,成为党的先进性的有机组成部分。做一名合格党员,当然离不开继承与发扬党的优良作风。要努力实践党的基本理论,就必须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要站在时代前列,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必须坚持和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作风;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必须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要实现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做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就必须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如果离开了党的优良作风,党员的“合格”问题就无法谈起。

大体上来说,一个党员如果认真做到了以上七个方面,就算是真正“合格”了。其实,从我们面对党旗、举起右手、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自己的命运就已经和党的命运紧密相关,自己许下的誓言能有什么理由不去实践、不去兑现呢?有人说:“入党是一阵子,做党员是一辈子。”这话很有道理。既然加入了党组织,既然对党宣了誓,就要认真按党的要求去做,就要以实际行动做一名“合格党员”,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多做贡献,为党旗多添光彩。

党员干部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发言稿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做合格的共产党员”是每个党员入党之后始终面临的重大课题,这个课题直接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共产党员合格的三个标准。

三是以实绩为检验,把自己从事的工作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起来,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

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贞不渝。理想信念是灯塔,能给人以明确的人生方向和无穷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每名共产党员都要把对党绝对忠诚放在首位,始终做到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虔诚而执着,忧党忧在深处、担当担在难处、守土守在实处,“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践行根本宗旨,保持公仆意识。我们党的力量在人民,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共产党员只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毕生的价值追求,才会真正做到亲民爱民、富民惠民,才会真正做到甘当公仆、无私奉献。有了公仆意识,就能坚持深入实际,主动问计于民,不会高高在上;有了公仆意识,就能耐心倾听群众意见,真心服务群众,不会自说自话;有了公仆意识,就能做人清正、为政清廉,不会以权谋私。每名共产党员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秉持严实作风,夯实成事根基。“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三严三实”是党员安身立命和干事创业的根本法度,也是我们党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路径。每名党员要以“三严三实”为行为规范和人生律条,做人做事在严上要求、在实处着力,通过不断自我修炼、自我养成、自我塑造,将“三严三实”涵养为品格、习惯、作风,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达到“事已立而迹不见,功已成而人不知”,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

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讨论发言稿

今年20xx4月在安徽调研时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务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两学一做,基础在学,首先要学好党章。这为我们进一步明确了近期党的建设工作的重点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方法步骤。把学好党章作为第一课,对筑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础,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学好党章。

必须充分认识党章的功能地位作用。

党章是党的章程的简称,它是政党内部最基本和最高的政治行为规范,是一个政党的政治态度和组织形态的集中体现,是完备的政党组织所不可缺少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自党的七大以来纲领和章程合二为一,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

从党章在党内法规中的地位来看,党章是党内的根本法规,是母法。邓小平说过,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党内法规包含许多种类,如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等,适应不同层次、不同范围、不同对象。这些法规,都是在党章的指导下制定的,必须符合党章精神,不能和党章的规定相抵触,是子法,是党章在相关方面规定的细化和具体化。

从党章制定的程序来看,党章是党的整体意志的体现,其创制、修改、解释及停止生效,全部权力集中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其他机构或部门均无权决定。党章在修订过程中必须充分体现只修改那些必须修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的原则。

从党章的适用范围来看,党章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是全体党员的必须遵循。毛泽东曾经指出:政党就是一种社会,是一种政治的社会。像整个社会需要确立法律规范一样,在党的内部为了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正确调整党内关系,也需要确定一种适用于所有党员的普遍行为规范,以指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党章的规定,所有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执行和遵守,不允许有特殊党员存在。

从党章的影响力来看,党章规定了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根本原则,在调整党内关系、指导党的工作、严格党的纪律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党的生活产生最大影响。党章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基础,是承续党的成功经验及优良传统的纽带,是执行党的纪律的根据,是保证党的纯洁性的武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共产党是富有政治使命的组织,志愿加入这一组织中的所有成员,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政治职责,维护好党的团结和统一。

每一名党员都应该充分认识学好党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用党章规范自己要求自己,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服从,在行动上保持一致,尊崇党章的权威性,维护党章的严肃性。

学好党章。

必须切实了解党章的发展历程。

党的二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章程,此后,党章历经十六次修改,共产生过十七部党章。这十七部渗透着历史烟云的党章文本,从一个独特的角度,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向成熟、虽历经曲折仍不断获得成功的全部过程,记录着党的思想理论、政治主张、路线方针政策、制度机制不断发展的历史轨迹。

党章发展分为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党的一大至六大,良好开端逐步发展。党的一大制订了党的纲领,党的二大制定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步章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创建工作的基本完成。由于这一时期我党尚处在幼年,独立性较差,党章的制定带有浓厚的共产国际影响的色彩,但党章在这一时期制定及之后的四次修改中也无可辩驳地反映出早期的共产党人对加强党自身建设的探索。如,随着党的队伍的不断扩大,三大党章提出进行基层组织建设,四大党章明确三人以上均得成立党支部,五大党章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省委、市委或县委、区委)和基层组织三个层次,并明确规定了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第二个时期,党的七大至八大,科学总结,初步探索。七大党章在修订时,第一次增写了总纲部分;第一次确立了毛泽东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制度;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这完全表明了在长期斗争中逐渐成熟起来的中国共产党,这一时期对中国革命规律和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水平。八大党章充分体现了执政党建设的新特点,明确提出了对执政党建设的新要求,反映了我们党探索执政党建设的新成果。

第三个时期,党的九大至十一大,严重破坏,在徘徊中前进。从1957年的反右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中国共产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发生了重大失误,党的自身建设也遭到严重挫折。党自身状态在这20xx年中制定的九大、十大和十一大党章中体现出来,这三部党章都带有明显的左倾错误的痕迹。

第四个时期,党的十二大至今,重大发展,在改革中探索。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始对执政党建设进行新的探索。在党章的修订中体现出这样几种趋势特点:更具理论底蕴。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与当代中国实际结合,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更具开放视角。如,党的xx大在修改党章时,把党的先锋队性质由一个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进一步表述为两个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从一个代表(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上升为三个代表(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三个代表和两个先锋队共同作为党的性质的重要规定性,极大地丰富了党的先进性的内涵;更具务实精神。如,在进入新世纪以后,特别注重党内和党外合法性基础的巩固(重视党员权利的保障,并对党员领导干部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了补充)。总的来说,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完成拨乱反正以后,在党章的历次修改中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创新、原则性与操作性的统一。

恩格斯说,历史是对党章的最好说明。回顾党章的历史演进,能够清晰地明了党章不是少数人主观臆想制定的,先有经验,后有定规。党章的演进是党在革命、建设、改革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实现与时俱进的结果。

党章是党的整体意志、利益和发展水平的体现,是党作为一种政治力量和组织力量实际存在并显现强大生命力的结果。每一名党员都应该尊重现行党章内容的科学性、正确性,尊重现行党章中体现的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践行党章的规定和要求。

学好党章。

必须全面把握现行党章的基本内容。

现行党章是党的通过的,在修订中努力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努力使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新鲜经验、努力使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得以充体现,它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富有生机活力的展现,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党章的理解把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达成的,需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求对党章的新理解、谋求学习党章的新方法、务求学习党章取得新成效。

学党章前提在求真。要端正学习态度,真的学,从而融会贯通,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学党章过程在求深。要具有钻研精神,不光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学党章根本在求实。要务求理解切实,不能就党章学党章。学习党章要按照指出的那样,要联系党的历史和今天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承担的历史使命的实际,联系党的理论发展和今天坚定理想信念的实际,联系党的基本路线和今天做好各项工作的实际,联系党的性质宗旨和今天更好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联系党员义务权利和今天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际,联系党的纪律规矩和今天解决好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实际来学;学党章关键在求新。要不断取得学习成效,学党章是为了落实党章。学习党章要按照强调的,深入思考党章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要求是哪些、怎样身体力行,深入思考对照党章自己哪些没做到、应该如何提高,深入思考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哪些环节需要加强、哪些制度需要完善。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让我们全面学好党章,尊重党章、维护党章、贯彻落实党章。

党员十个行为底线发言稿

对于一名党员干部来说,法律是其作为公民的行为底线,纪律是其作为党员的行为底线,而规矩则是对其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自我约束的更高要求。本站小编为你分享了20xx年党员关于十个行为底线。

发言稿。

希望能够帮到你。

前不久,在对“。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要求党员干部:“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为什么一再强调底线?

所谓底线,是人们对人、事、物所能普遍接受的最低限度、最低要求。党的以来,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坚守底线。在x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他指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这一论述,是关于“底线思维”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具体运用,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刘玉瑛在其所著《与领导干部谈底线》一书中谈到,底线是分界线,如果逾越了底线,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底线是高压线,触碰了高压线,轻者伤身,重者亡身;底线是生命线,如果不守底线,政治生命肯定要终结,并危及自然生命;底线是前程线,守底线,才能前程无限,否则就要“下线”。

不难看出,之所以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守住底线,是因为党员干部能否严守底线,不仅是衡量个人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的“标尺”,更是实现人生安全“不出事”的重要“标志”和“平安大道”。

那么,党员干部必须坚守哪些底线?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教授认为,党员干部起码应该坚守住两条底线,第一条底线是党纪,第二条底线是法律。他引用中央纪委书记话:“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申请加入共产党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

这个观点不难理解。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同样是党员干部的底线。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体现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更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此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党行动的准则,也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违反、不可变通的底线。党员干部在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应该做到像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指出的那样:“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名党员的道德行为都关乎党的形象和威望。所以,党员干部必须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按照的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如此看来,做合格党员,起码要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但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绝不仅于此,有些底线是以法律、纪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有些底线是约定俗成的,需要所有党员共同坚守。对党员干部来说,明底线、守底线是一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永无止境的必修课。也就是说,做合格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示自己坚守底线,“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害是严,关键在治。《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

标本兼治的战略选择。《准则》和《条例》坚持立德立规并举、自律他律互补,“高得上去、低得下来”,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证和实践支撑。《准则》是自律,是“航标”,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供行动指南;《条例》是他律,是“雷池”,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定禁区。《准则》如同高线,重在立德向善,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挺立在先;《条例》好比底线,重在立规纠错,防止违纪行为滑向违法的深渊。这是管党治党的基本路径。

廉洁自律准则“从高不就低”。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修订,体现了我们党的高超政治智慧和高度政治自觉。20xx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曾是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制度,但也存在“制度网眼过大、约束范围过小”等问题。按照关于“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的要求,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行修订,形成《准则》,使其明确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廉洁自律正面清单,发出了全党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准则》与中华民族道德规范历来“从高不就低”的传统相契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要求党员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强调领导干部把廉洁自律主题贯穿于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为全社会树立起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党纪处分条例“抓大不放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改造升级”,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坚定的实践导向。《条例》突出了政党特性、党纪特色,全面体现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纪严于国法、执纪先于执法的原则。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6类,使其内容和要义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遵规守矩的“负面清单”,让纪律底线成为“全天候通电”、不可碰触的高压线,促使其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

体现革命理想高于天。理想信念是廉洁自律的内在支撑,廉洁自律是理想信念的外在表现。全面从严治党,要靠纪律防线,亦需思想道德防线,两手抓、两过硬,才能努力破解“不想腐”的难题。《准则》是仅次于党章的高位阶党内法规,将其规范对象从“关键少数”扩至“最大多数”,变“禁止”为“倡导”、“不准”为“自觉”,敦促所有人入党之初、从政之始洁身自好、廉洁自律,从而前移纪律防线和执纪关口,促使8700多万党员在道德品行方面引领社会风尚。特别是在当前人民群众对腐败和不正之风最痛恨,对正风肃纪、廉洁自律最关切的背景下,尤其需要如此。《准则》扭住这个关键问题,将党章关于廉洁自律的要求具象化、实体化,成为党心民心的“公约项”。《准则》易记易诵易懂,弘扬了党的立规建制的好传统,借鉴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微言大义、要言不烦,将“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纪律性上,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破法”无不始自“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底线,就不会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条例》着力破解党规混同国法、套用“法言法语”等积弊,并将纪律防线从法律防线中剥离出来、推向前去,实现了党纪相对于国法的整体前移。其中,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同时,锁住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体现了“更早更小,更严更实”的执纪问责理念,集中表现为正风肃纪新实践的“固化条款”,即关于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请示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违纪条款,既固化了抓早抓小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这就拉高了纪律标准,使过去没人管的事、不愿问的责有人管、有人问,避免党员退守到公民底线上,甚至等到“破法”再去“执纪”,为倒逼“不敢腐”、强化“不能腐”、实现“不想腐”提供了长远的制度保障。

党员干部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中坚力量,也担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党员干部只有严于律己、恪尽职守,才能成为群众响应看齐的榜样,成为单位风清气正的标杆。

1.时刻坚定清醒,坚守道德底线。政治品行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经得起考验。一要坚守政治底线。要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恪守廉洁自律的政德。二要坚守思想底线。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守“思想底线”,不为金钱所诱,不为美色所迷,不为享受所惑,以实绩求进步、以品行树威信、以作为得地位。三要坚守道德底线。要遵守道德底线和红线,加强道德修养,以律促德、严格自律,主动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中。

2.自觉学法守法,坚守法律底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学法、懂法、守法,作遵纪守法的表率、依法办事的表率、积极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表率。一要敬畏法律。要在法律面前始终保持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态,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把个人行为、行政行为等严格约束在法律框架内,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二要忠于法律。对法律不仅要发自内心的信任、信服、信仰和敬畏,更要坚决遵守、坚决维护,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律、执行法律、忠于法律,做到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不枉不纵。执行法纪不能讲价钱、讲特殊,更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到执法中不越权、不失职,提高执纪执法水平。三要捍卫法律。党员干部都要有一种浩然之气、正义之气,在自己模范遵守法律的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

3.做到令行禁止,坚守纪律底线。遵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准则和自觉行动。一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依规依纪办事,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职责等,不越权办事,不越权批办、催办或私自干预行政审批、干部人事等事项,不得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拒不执行、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二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的绝对不记。三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不越雷池半步。要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成为《廉政准则》的执行模范,成为淡薄名利、清正廉洁的表率。

4.切实防微杜渐,坚守生活底线。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切实防微杜渐,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把住生活底线,扫除奢靡之风。一要勤俭立身。必须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管住自己的嘴、腿、手,做到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破标准,事事简朴、处处节约,为全社会清廉节俭风气的培育树立表率。二要力戒贪欲。要常思贪欲之害,不断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自觉性,时时、事事、处处绷紧抵御贪欲诱惑这根弦,用道德规范、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用违纪违法分子的警示案例教育警醒自己。要像远离毒品那样远离贪欲,像拒绝毒品那样拒绝贪欲。三要谨小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员干部要慎重交友、择善交友。要着力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远离“酒局”、“牌局”,走进群众、走进书屋,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交往,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5.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底线。党员干部要以“干事业”的态度来从事工作,直面问题、矛盾和困难,时刻以问责警醒自己,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奋发有为。一要增强履职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恪尽职守、有所作为、钻研业务。要把握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把诺廉守廉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弘扬务实作风。干工作不求惊天动地,但要实实在在、务求实效。对于确定的工作,要一抓到底,不见成效不松手;对于安排好的工作,要咬定目标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开动脑筋抓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始有终、善做善成。三要避免失职渎职。要破除“钱不入腰包不犯罪”、“渎职失职没什么大不了”等错误心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

规章制度。

兢兢业业克己奉公绝不可马虎大意敷衍了事。

总之,党员干部要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以“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服务群众、推进工作。

党员干部合格党员行为规范发言稿

中国共产党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产物,党的先进性深刻地寓于时代性之中,党的历史表明,只有站在时代的前列,与时俱进,才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作用,有力地保持党的先进性质。共产党人的先进性是一脉相承的,但是在先进性的具体内容上,不同的时代又有不同的要求。在今天和平和发展的时代,党的根本任务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论在何时何地,都要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这是党员先进性的最根本的标准。保持党员先进性,意味着党员要站在时代的前列,不断进取,不断开拓。在新的历史时期,看党员有没有先进作为,主要看党员的行为实践,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实际表现,看是不是在学习理论、坚定信念、为民谋利、创新发展、敬业奉献等方面发挥了模范作用。

落实到行动中,我认为应该做到下几点:一、提高自身思想觉悟,最终达到人性与党性共同完善,在学会做一名党员之前,必须先学会做人,一个人的品行是做好每件事的基础。如果一个人连健全的人格都不具备,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根本无从谈起了。因此,在学习好党的理论基础的同时,要从点滴小事完善一个人的人格。也许这些说起来会相对较为轻松,但要在日常生活中处处得到体现,是十分困难的,这就需要我们这些党员有长期养成的良好的习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主动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多做志愿活动,服务他人。

二,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在完善人格的同时,更应该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硬,学有所长,在同学中起到一定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自己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就要注重思想政治修养,要通过不断学习教育和实践锻炼,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使自己的思想认识与实际学习和工作性质相符合,与自己承担的责任特点相符合。认真学习并贯彻好党的xx届三中全会的报告精神,学习全会在改变政府职能,规范房地产业和新闻媒体业的制度,促进法律公正,促进国民经济,缩小城镇生活差距,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精神内容。

三、夯实基础、增强学习,做一名合格的当代大学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成为学习的模范,不但要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而且要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尤其时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更应该踏踏实实的研究一些学问,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只有这样才能在新形势下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章中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作为共产党员的一项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要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掌握做好本专业的知识和本领,提高到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来认识,从而增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我的专业是化学,与生活的各方面息息相关,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并扎实掌握专业知识技能,以便更好的改善人们的生活。

四、实事求是,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我们要多做对社会有益的事。也许一个人在做好事时并无什么利益驱使。因为他们懂得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自己感到很安慰。而作为我们这些党员,在对待这点上就应该有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具体就要做到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廉洁奉公、无私奉献。保证自身的纯洁性和先进性。高尚的思想,使人勇于奉献崇高的理想,使人不断开拓前进。树立共产主义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思想根源上杜绝社会不良习气的侵蚀,培养自己秉公办事、廉洁奉公的勇气、信心和恒心。坚决同社会上那些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行为做斗争。

总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始终注意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把对共产主义的信念贯穿于整个学习生活中。始终想着所做的每一件事,事关党员的形象,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搞好自身的学习,做到团结协作,哪里需要,就主动配合,认真完成。做到考虑问题从全大局出发,不搞特殊化,密切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共同制定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平时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

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违纪案件来看,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易发、多发,需要予以高度重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新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从廉洁自律规范,践行廉洁纪律要求,永葆共产党员清廉本色。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进一步严明廉洁自律主题,有关廉洁纪律的要求发生重要变化。

一是既坚持正面倡导,又细化负面清单。《准则》把原有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只提出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遵守党员行为规范,还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依次对以权谋私行为、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权色交易等七种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开出了负面清单,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二是既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准则》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要求党员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贯通、浑然一体。《条例》第八章违反廉洁纪律的处分规定中,有的条款适用于全体党员,有的适用于党员领导干部、主要责任者和主要领导者等等,体现了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结合。

三是既坚持高标准,又体现守底线。新修订的《准则》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条例》通过开列廉洁纪律的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纪律“底线”,充分体现逾越底线、动辄得咎的纪律要求。

四是既删繁就简,又增加了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果。原《准则》总共4个部分18条3600多字,修订后只有281个字,易懂易记,避免了与《条例》、《刑法》等的重复规定。《条例》中,有关廉洁纪律方面的规定从原来的8条扩充至25条,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违纪条款,真正将党的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方法措施,将廉洁纪律树起来。要将廉洁纪律作为党员干部管理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廉洁纪律遵守的好不好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充分利用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监督考核等方式提升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围绕廉洁纪律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要把《准则》和《条例》中的廉洁纪律要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将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与《准则》、《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相结合,将党的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到位。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对需要追究责任的,决不手软,严格问责。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做严守廉洁纪律的表率,严防“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自觉做遵守廉洁纪律的标杆,克己奉公,清正廉明。

党员干部坚持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发言稿

同志们:

在临近年底各项工作都比较繁重的情况下,省、市、县委紧锣密鼓地召开了“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动员大会,足以凸显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今天我们结合全市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培训会,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学习活动进行部署。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学习讨论动员大会的总体要求,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看齐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更好发挥纪委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为奋力开创建设小康定远的提供更坚强的纪律保障。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崇高的使命感。

讲看齐,不是党员干部个人的小事,而是事关政治方向的大事;不是一般的品行要求,而是党性要求。当前,全县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已经到了年度冲刺的关键节点,更加需要通过“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坚定政治自觉,夯实思想基础,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实现。

第一,通过“讲看齐、见行动”,使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意识树的更牢。纵观我们党95年的发展历程,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得好,党的事业就会蒸蒸日上、发展就会阔步前进。反之,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发展就会停滞不前。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就是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看齐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转化为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行动自觉,转化为坚决维护领导核心地位的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通过“讲看齐、见行动”,使学习贯彻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落的更实。xx届六中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出总体部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学习宣传贯彻好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集中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既能够推动我们学习宣传工作向深度拓展,也能够推动我们结合定远实际,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从严治党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新部署和新要求。

第三,通过“讲看齐、见行动”,使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行的更深。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今年以来,委局机关按照县委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做好规定动作,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对照高标准,我们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必须再提升、再加劲,进一步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就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化延伸。“讲看齐”就是要在促进学习上有新成效,“见行动”就是要在做合格党员上有新进步,确保学习教育最终实现中央确定的“四个进一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目标。

二、全面落实“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的各项部署,切实增强执行的坚定性。

县委印发的《实施方案》已经明确了“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学习把握党的xx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要求,更加扎实地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工作中要重点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以“讲看齐、见行动”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两个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必须把“看齐意识”作为精准落实“两个责任”的行动指南。要在认识上体现“看齐”。围绕xx届六中全会的要求,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就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上,敢于较真,抓早抓小,决不能坐看自己的同志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落实“两个责任”绝不是口头讲讲,必须拿出实际行动。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委)要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监督责任,厘清责任清单,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牢牢看住“关键少数”,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以“讲看齐、见行动”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元旦、春节很快就要到来,“四风”现象又到了一个可能反弹的敏感时间点。指出:“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讲,能不能解决好作风问题,是衡量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对党和人民忠诚的一把十分重要的尺子。”要把“看齐意识”体现到抓“四风”和建家风上,睁大眼睛关注不正之风新动向,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用铁纪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党员领导干部要向老一辈革命家看齐,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留神留意、防微杜渐,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持不懈,攻坚克难,善做善成,推动作风建设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坚持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三是以“讲看齐、见行动”深化重点工作监督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目前,我县脱贫攻坚和江巷水库工程开工建设都已经到了关键时期,县委县政府对于这两项重点工作的纪律监督多次提出要求,这是对我们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严峻考验。我们要以“看齐意识”进一步深化监督,重点突出纪委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纪的再执纪作用,推动强化有关职能部门“谁主管、谁负责”行业监管作用,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这两项重点工作在阳光下推进,让广大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

四是以“讲看齐、见行动”强化不敢腐,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必须以“看齐意识”将认识统一到形势任务的判断上来,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惩治腐败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必须以“看齐意识”将行动统一到具体部署上来,实践好“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遏制住增量;结合县乡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要形成持续震慑,归纳总结前三轮巡察的好经验、好做法,谋划好第四轮巡察工作,努力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方向迈进。

五是以“讲看齐、见行动”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纪律要求,我们也是大会讲,小会提,以后还要继续敲警钟。以“看齐意识”推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与时俱进。要以“看齐意识”继续引领和深化“三转”,密切联系实际,转变理念思路,提高履职能力;以“看齐意识”建强领导班子,增强队伍活力,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纪检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以“看齐意识”增强理想信念,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严防歪风邪气;以“看齐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队伍管理,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建设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牢牢把握“讲看齐、见行动”的内涵要求,确保活动有的放矢。

“讲看齐、见行动”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集中性、分层次的学习讨论从现在开始,到20xx年春节前基本告一段落。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确保学习讨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要在学习研讨上下功夫,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学习研讨要压茬推进,委局机关要制定具体方案,并通过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动员。县纪委会要组织专题学习讨论,重点学习原著原文和六中全会、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围绕“讲看齐、见行动,我们怎么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党总支和各支部要采取学习班、读书会、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讨论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通过学习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争当“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二要在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做到敢较真动真格。要坚持联系实际学习讨论,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列出清单、剖析原因、找准差距、明确方向,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要把开门听意见贯穿学习讨论的全过程,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两员”的意见建议,增强学习讨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班子和各室(部)负责人要撰写剖析材料,并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党员互评及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和党的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看齐、创优、当先锋。

三要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做到建制度立规范。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源头上找原因、建制度、堵漏洞,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现有的制度该完善的要完善,没有的该建立的要建立,上级出台的该细化的要细化。还要把学习讨论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力求在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的同时,争创一批优异成绩,制定一批行动计划、推出一批先进典型。

四、切实加强“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的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是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坚持高标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确保学习讨论扎实有序开展。

一要坚持领导带头。县纪委班子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学讲话、带头学党章党规,带头参加学习研讨,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努力在学习上先一步、认识上高一层、查找问题上深一着、解决问题上好一筹,形成上级带下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室(部)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上行下效,既做学习讨论的推动者,又做参与者、实践者。

二要加强分类督导。各室(部)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职能,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措施,做到既简便易行、又切实有效。抓住工作中存在的症结、直指要害,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制度建设到位。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要把开展学习讨论作为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作为宣传的重要方面,在县纪检监察网、微信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一批深学细照、立改立行的做法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手段,提升影响力、扩大覆盖面。

同志们,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组织开展好“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奋力开创建设小康定远提供更坚强的纪律保障。

基层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发言稿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纪律红线,坚决贯彻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本站小编为你分享了基层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

发言稿。

希望能够帮到你。

近日,新罗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对“。

两学一做。

会上,机关党委副书记苏?明对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四个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并提出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措施方案;各支部选派的5位同志结合本职工作,就如何“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作重点交流发言。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是要牢牢坚守政治底线、用权底线、职责底线、生活作风底线等四条底线。政治底线不是虚的,而是很具体的,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言一行中。用权的核心就是正确对待“公私”二字,要始终牢记“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职责底线就是要始终牢记党和人民重托,大力发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生活作风底线,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绪,远离“酒局”、“牌局”,走进群众,走进书屋,减少不必要的应酬交往,树立良好形象。

会上,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七一”讲话等重要讲话精神,倪岳峰书记关于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讲话精神为主题,中心领导及部分党员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中心作为党和政府的对外服务窗口,联系群众最广泛、服务群众最密切、展现形象最直接,必须要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是突出学习教育,发挥先锋模范。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立足中心职责和岗位实际,带头锤炼党性、砥砺品行,提升素质、树好形象,履职尽责、忠诚担当,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二是突出制度建设,增强执行力度。主要倡导四种风气,即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良好风气,大力倡导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大力倡导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大力倡导勤政廉政、敢抓敢管的良好风气。三是突出改革创新,打造特色品牌。要以更加宽阔的胸襟和眼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创新,特别是努力破解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领域中的难题,要坚持大思路谋划、大手笔建设、大气魄推进全市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为抓住机遇、破解难题、确保实效,努力营造我市良好营商环境。

一次党章意识的再唤醒。

“入党多年,时常专注于提升分管领域的业务能力,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自己首先是一名党的干部,必须对党忠诚,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在分组研讨中,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次党章党规党纪集中轮训是一次唤醒党章意识的“及时雨”。

专题集中轮训紧扣“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目的,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学员系统专题学习研讨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有关依法依规管党治党的内容、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浙江考察调研和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党章和党内相关法规。

以一名党员的身份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党的理论、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闭关”学习和严肃热烈的讨论交流,唤醒了淡忘的记忆,纠正了错误的认识,澄清了模糊的观念,补充了纪律规矩之钙。不少学员说,这样静下心来、入脑入心的学习许久没有经历过了。

“培训安排了充足的时间,使我们更好地静下心来自学、参悟,可以说是边学习边净化心灵。”南湖区委、纪委书记徐建英认为,此次专题集中培训十分“解渴”,受益匪浅。

“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学规矩。通过学习,思想上更重视了,行动上更加铭记于心。”平湖市委、组织部长梁晓英说,每次与党章党规党纪对照都有新收获,更坚定要把忠诚放在首位,带头守纪律讲规矩。

一次纪律规矩的再塑造。

学深悟透,才能看得准、行得正、干得好。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好中央、中央纪委新精神新要求,让每一位党员干部把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意识立起来,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沿,是当前摆在我市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教育方面的一个重要课题。

“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党员身份决定了你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只做到不违法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各项要求。”市委副书记胡海峰在培训课上告诫各位学员,党员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纪律是先于法律的第一道防线。

3天时间,内容丰富,既有领导作报告,又有自学、分组讨论和大会交流。每位参训学员还撰写了学习体会。“与以往培训不同,此次轮训突出了集中和封闭的特点,在组织纪律上更加严格。”市委党校副校长徐连林说。

学习时,大家潜心钻研;讨论时,大家畅所欲言。思想的火花在交流中不断闪耀——。

“小问题不处理就会变成大问题,小违纪不严处就会变成大违法,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纪是每名党员的‘生命线’,党员领导干部更加不能突破这条底线。今后要自觉运用党章党规党纪管事、理事,不能游离于党内的。

规章制度。

“党章是我们的信仰、党规不是摆设、党纪严于国法。今后更要按照党章党规党纪的标准来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完善自己。时刻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唤醒’两字,直指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模糊,有很强的针对性。”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丁六全认为,这样的学习很有必要。

一次知行合一的再出发。

“收获良多。”参训的党员领导干部一致认为,通过这次专题集中轮训,思想受到了震撼,灵魂得到了洗礼。

“以前专注于分管领域,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系统、不全面,这样入脑入心的学习,很久没有经历了。”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陆佳荣说,今后不管是个人还是对其他党员的要求上,都要更加忠诚于党的事业,更好地走群众路线,服务群众,任何时候都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参加轮训干部们的另一个共同感受是:入党多年再次接受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很受触动,也很有收获,是思想上的再洗礼、纪律上的再提醒、廉政上的再警示和履职上的再督促,进一步强化了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做学党章用党章的表率,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以好作风、好状态担当有为。”参训学员一致表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知行合一,在实践工作中不断磨砺党性心性,努力干出实实在在的业绩。

轮训总是有时限的,但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永无止境,永远在路上。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习的目的在于践行,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成为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捍卫者、坚实践行者,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向前发展。”参加轮训的党员干部发出共同的心声,补足理想信念之钙,带着遵规守纪的满满正能量,重携初心,再次踏上事业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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