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大全(17篇)

时间:2023-11-30 17:02:14 作者:曼珠

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需要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应对方案。以下是一些重大事件和突发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和关注。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现场处置方法:

a、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b、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c、现场保护。保护现场的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d、保护方法。寻找现场周围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积极施救。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品的,应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设置保护圈,阻止劝导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或绕道通行。

e、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在接到发生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车辆自燃时应立即按以下原则进行自救:

1)立即指挥乘客立刻离开车辆;

2)在初起火时,迅速使用灭火器灭火;

3)关闭油路、气路和电路总阀,呼救路人、其他车辆驾驶员协助扑救;

4)估计火灾难以成功扑救,应及时报警,协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导救火车到现场。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道路交通事故按《车辆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的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c、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3)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3.1.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安保部和公司领导。

3.1.2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很轻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1.3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安保部和公司领导,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1.4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3.1.5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3.2信息报告。

3.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2.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3应急启动。

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护财产,根据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相关人员、救助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

3.4善后处置。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公司领导小组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应按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恢复应急准备状态。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4)加强停车场巡回检查,在检查中采取一看、二闻、三测,发现问题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5)集团公司属下各单位每季不少于一次组织员工进行燃气车辆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

3.2危险源监控方式、方法。

(1)建立和健燃气车辆日常管理措施,定期对车辆燃气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制定并严格执行燃气维修车间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督制度,对动火现场的要求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车间内没有易燃易爆物品符合动火条件,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作业中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严禁野蛮作业、野蛮施工。如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

(4)车载灭火器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完好有效。

(5)重视人员岗前培训,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6)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整合公司资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证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开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公司、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公司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部门、单位和项目部负责人。

2.2职责。

2.2.1组长:负责提供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所需的资源;负责在事故发生时启动应急计划,指挥救援工作,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2.2.2副组长:协助组长安排现场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实施应急计划的培训与演练。

2.2.3成员:负责实施现场救援的各项工作:事故现场的保护、无关人员的疏散、医疗机构的联系、伤员的运送,事故善后工作等。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车辆交通事故的应急工作,同时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4.2其他资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处理所需经费。主要为应急机制、救援、医疗救治、应急装备器材、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习、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公司财政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1、成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2.7其余人员协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协助消防员灭火。

2.8事故处理后,当班人员协助公路养护人员搞好现场残留物清除工作;

2.9当班人员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负责恢复隧道正常交通,根据情况通知监控人员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等交通诱导标志恢复隧道正常行车模式。

2.10监控人员通知相关收费站,隧道恢复正常交通;

2.11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火灾)事故处理过程及结果的记录。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凡发生的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伤死亡事故、火灾事故的,适用于本预案。

(2)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的工伤事故;

(3)一次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或重伤(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

(4)其它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施工机械众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机械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长,劳动力、施工机械、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为避免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机械伤害事故的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在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做出应急准备与响应。

3.2项目应急救援队、施工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应在发生事故发生地,协同处理事故。

4.1教育培训措施。对各类机械操作手加强机械常识、安全操作堆积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自我防护意识。教育培训可采用培训班、宣传栏、知识竞赛、安全会议、班前会等形式。

4.2对各类机械操作手,特别是特种作业操作手,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培训,达到全部持证上岗的要求。

4.3加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各级各使用单位、部门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完善各类安全部件,对国家强制要求检测的设备经权威部门检测,对外严格检查检测合格证,从本质上消除机械安全隐患。

4.4做好机械设备专项检查,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所有机械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安全部件、检测情况,设备完好状况,清除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对查出设备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维修、整改、力求各类机械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4.5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各安全职能部门和现场安全员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安全职能部门定期检查,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有专人日常巡查,发现设备事故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责确定整改时间,消除一切设备安全隐患。

4.6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毒药品和急救用品,确保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应急所需。

5.1.1立即关闭运转机械,保护现场,向应急小组汇报。

5.1.2对伤者同时消毒、止血、包扎、止痛等临时措施。

5.1.3尽快将伤者送医院进行防感染和防破伤风处理,或根据医嘱作进一步检查。

5.2发生重伤事故。

5.2.1立即关闭运转机械,保护现场,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应急指挥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5.2.2立即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止痛、消毒、固定等临时措施,防止伤情恶化。如有断肢等情况,及时用干净毛巾、手绢、布片包好,放在无裂纹的塑料袋或胶皮袋内,袋口扎紧,在口袋周围放置冰块、雪糕等降温物品,不得在断肢处涂酒精、碘酒及其他消毒液。

5.2.3迅速拨打120求救和送附近医院急救,断肢随伤员一起运送。

5.2.4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a)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b)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c)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纱。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6.1在就地抢救的同时,应立即打120电话,向医疗单位求救,并准备好车辆随时运送伤员到就近的西丽医院救治。

6.2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a:说明伤情和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好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准备;

b:讲清楚伤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样特征;

c: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和电话;

d: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的路上障碍及时给予清除,以得救护车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7.1值班电话:

7.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8.1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8.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8.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8.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8.5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应急设备清单。

运输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1、本预案适应于本企业的施工现场。

2、在其它地方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迅速通知当地的交通警察,同时通知本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本企业的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协助交警救助受伤人员,事故的处理和善后等工作由交警负责。

1、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抢救。

2、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性质是否向交通管理部门上报,同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3、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负责对事故的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责任、编写事故结论等善后工作。

4、当公司的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现场的身体情况较好的乘客或司机应迅速报告本预案的领导机构人员并上报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1、组织车辆司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行车的安全意识。制定严格的预防交通事故措施,防止违章开车。

2、开车前发现有精神不振,喝酒等现象的,应立即制止其开车。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其它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现场的其它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将情况告安监部门。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4、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防止伤情恶化。发现受伤人员有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转移搬运伤员、处理急救外伤等。现场救护办法按《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七》紧急救护法执行。

5、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方法报告给公司负责人和安监部门。

6、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时,首先应立即与救护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现场有关情况,然后协助救护人员进行抢救。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中国中铁二局陕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可靠进行,预防施工期间发生车辆伤人和紧急情况,我项目部对其作出应急响应,并实施有效应急控制,以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特制定本应急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成立中国中铁二局陕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项目部车辆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员:安全、协调部全体成员,工程科、现场管理人员通讯联络组:何科(调度)。

中国中铁二局陕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项目部施工现场及办公区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第三方救援电话:120: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与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并提供应急工作所急需的资源,全力妥善组织救护工作,尽可能把事故造成的伤害减少到最低限度。负责做好事故的调查和上报工作。

组长职责:负责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整个现场的指挥、信息的提。

供、内外部的交流与协作、救援人员的调度与安排及其它人员的疏散工作。同时,定期组织有关对该方案的评价与修订。

副组长职责:负责协助组长的工作,做好与事故救援部门,医疗急救部门的联络和联系,并安排事故救援所需的车辆,组织应急成员积极进行救援活动。在组长不在时,代替其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和对该方案的评价、修订。

成员职责:在接到紧急救援的命令后,积极开展救援活动,同时及时将现场的信息反馈到应急预案组织组长,做好救援现场的重要设备、伤员的临时抢救与保护、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其它人员的疏散和救援工作,并协助专业救援人员开展工作。有参与培训和评价、修订该方案的义务。

项目部其它人员在接到命令后,有积极参与救援的义务。同时,有参与培训、对方案的修订、评价等建议权。

公司质安部有协助向保险公司报警的义务。

1、危险点监控:

(1)、制定并落实项目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有关规定。

(2)、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安全法规,严格遵守《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出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保持车况良好,做到病车不出场。

(4)、如出车途中发生险情,不能冒险行车,遵守当地交管部门和人员的指挥。并及时向救援组报告情况。

(5)、驾驶员要加强沟通与联系,互相通告路况或遇见的险情。

(6)、综合办根据具体情况派车,尽量不派、少派,不得派对路况不熟的驾驶员或其它人员出车。

(7)、综合办负责对车辆各配备一个有效的消防器具。

(8)、综合办负责对驾驶员进行专业考试,并定期对车况进行检查。

(9)、救援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

2、预警行动。

(1)、事故车辆必须立即停车,驾驶员或事故现场人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交管人员未到场前和未得到其允许前不得挪动车辆。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其所在位置,必要时应有旁证人。同时向项目部救援组报告。报告程序:首先报告副组长,如副组长不在或联系不上,报告组长,如此类推。报告内容:事故具体部位、车辆牌号、伤员姓名及伤情、车况情况及事发时间等。

(2)、现场人员同时要在救援组未到前采取合适方法积极进行自救。自救原则:先救人,后救财物(设备);先救重伤者,后救轻伤;先救重要财物,后救其它;有火警时,先救人后灭火。

警(119)。报警时,应报清事故具体部位、车辆牌号、伤员姓名及伤情、车况情况及事发时间、报警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同时,组织安排救援所需的车辆、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救援。

(4)、如当地医疗急救人员未到时,项目部救援组应积极进行自救,自救原则同第2条。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

(5)、现场人员或救援组人员应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做好现场勘察和人员、交通疏散。如有设备救援,采取的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起吊设备时应遵守《起重作业安全规程》,灭火时应遵守《消防法》。

(6)、公司安质部根据车辆保险证所提供的保险报警号码(中国人保报警电话95518)向保险公司报警。

3、信息报告与处置。

现场施工进度及质量应在相应的时间段进行班前、班后活动,项目部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定时给施工人员进行交底,每日施工负责人要按时把现场施工情况反馈给项目部,如有违规者不及时报告,项目部有权给施工人员进行严厉惩罚。

1、报警与相应级别确定如一旦发生意外,有可能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轻者,造成人员擦伤、碰伤、骨折等轻伤,车辆撞(碰)损等一般性或记录性交通事故;重者,造成人员重伤、车辆报废等重大交通事故。报警时,应报清事故具体部位、车辆牌号、伤员姓名及伤情、车况情况及事发时间、报警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2、应急启动:

3、救援行动:

(1)、人工呼吸。

现场伤员可能出现心跳和呼吸突然停止,则对于现场救助人员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来进行救助。在进行人工呼吸之前,首先要将伤者仰面躺平,用食指用力将下颌角托起,使伤者畅通气道,然后解开伤者的衣领扣、松开上身的紧身衣,解开裤带,然后就进行人工呼吸。

(2)、止血方法。

对于面部出血,应用手指压住下颌角(下巴颌)前一横指处的血管;颈部出血,应用四个手指并拢,在颈部凹陷处可以触及颈动脉的搏动,手指放在搏动处,拇指放在伤员颈后部,前后手指共同用力进行止血;上下肢出血,对于上肢,一只手抬高患肢,另一只手四个手指将肱动脉压向肱骨上,对于下肢,用双手拇指向后用力压迫大腿出血止血点部位(腹股沟的中点稍下方股动脉处);肩、腋部出血,用拇指压迫同侧锁骨上窝,将锁骨下动脉压向第一肋骨。

(3)、骨折处理。

回皮内。抢救者应保持镇静,正确地进行急救操作,应取得伤员的配合,现场严禁将骨折处盲目复位。待全身情况稳定后再考虑固定、搬运。骨折固定材料常采用木制、塑料和金属夹板,如果现场没有现成的夹板,则可就地取材,采用木板、竹竿、手杖、伞柄、木棒、树枝等物代替。固定时,应注意要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选择夹板长度应与肢体长度相对称。夹板不要直接接触皮肤,应采用毛巾、布片垫在夹板上,以免神经受压损伤。

(4)、转送治疗。

原则上就近急救,但危重患者,当地无条件救治,需及时转送至条件好的医院。转送需要注意的方面:

1)、保证输液,减少休克发生的可能性。

2)、保持呼吸道通畅。

3)、伴有吸入性损伤者,需抬高头部。

4)、注意创面简单包扎。

5)、注意复合伤的初步处理。

6)、注意患者保暖。

7)。运输途中要尽量减少颠簸,减少休克发生可能性。

4、应急恢复。

救援之后应针对已发生以及其它含有安全隐患的危险点再次进行分析,做到有效的控制此类及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恢复事故发生之前的应急措施。

5、应急结束。

救援行动完毕之后应对现场伤员进行扶持,并及时收回应急工具,关闭应急预案,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2)、为提高防车辆伤害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触电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1、通信与信息保障。

项目部应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想结合、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各自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运作。

2、应急物资保障。

围绕“明确一个机制,建立一个数据库”的目标,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系统。总公司各二级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千斤顶、麻绳、气割工具、加压泵、消防斧、灭火桶、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器材:架管、扣件、木枋、架板、草袋、砂石、水泥、安全帽、安全带、防雨帐篷、应急灯、小型柴油发电机、柴油、对讲机、电焊机、水泵、卷扬机、电动葫芦、手动葫芦、救生衣、灭火器、灭火机、消防水带、消防水池。

(4)、设备:挖掘机、小型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平板货车、液压汽车吊、面包车、发电车、机动翻斗车、救生船、救护车、消防车等。

3、经费保障。

应急经费用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通过各单位的年度预算予以落实,要求建立专项应急科目,做到专款专用,如应急基金等,以保障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反应中的各项活动开支。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应急预案制定的同时,还要加大对施工员工的培训,要经常提醒他们对于遇到突发险情时应急救助和自救的方法,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提高他们的安全施工、救助和自救的意识。按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适时组织不同形式的演练,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处置施工安全事故的能力。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成立公司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专班。

组长:

组员: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运部。

负责营运车辆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轻伤20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及车辆严重损毁等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1、接报告后,工作专班启动应急处理预案,上报公司总经办发出应急处置指令。同时,专班成员迅速赴现场,组织施救。

2、命令公司修理厂派发抢修车(按规定配备抢救工具、材料及抢险人员6人)赶赴事故现场施救。

3、及时与交管、医疗等部门取得联系,协调受伤人员的送医院治疗。

4、维护现场秩序,配合交管部门疏导车辆,避免交通堵塞。

5、查找事故证明人,了解事故详细经过,并做好记录。

6、组织清理现场,迅速转移事故车辆,恢复交通。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受害都亲属安抚工作。

8、组织事故原因分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善后处理。

运输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我单位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减少交通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带给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忙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公安处处长任副组长,公安处、安质部、工程部、工会生产保护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我单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并安排有关人员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分别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

值班人员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二)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商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能够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四)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五)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六)确定指挥员指导现场勘查。

1、现场救护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1名

副组长:1―2名

组员:相关部门及现场施工负责人

人员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总协调和现场的救助指挥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治及送往医院途中的防护

财务科负责医院费用的押金的支付。

办公室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其他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现场急救队

各单位、各级项目部成立现场急救队,队长由单位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主任担任,主要成员应包括工班长、医生、面包车司机。人员数量3~5名。

3、现场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

现场卫生员务必配备担架、简单止血包扎物、氧气袋等医疗器具,施工现场应配备车辆,值班室和隧道内施工现场应配备电话(桥梁等其它施工现场也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

4、各单位单位急救医院考察

各单位、项目部对就近较好得医院进行考察,并记录医院的急救联系电话。

5、人员急救实施程序及事项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其他人员临时救护,并进行联系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洞口,同时用有线电话通知单位或项目部的值班人员,再由值班人员及时上报人员抢救领导小组,启动人员伤害预案程序。

(2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织进行抢救,卫生员及时带上担架和医疗器械赶到事故现场急救。

(3)办公室人员在接到通知应及时到医院或电话联系急救手续,并派出车辆到事故现场迎接,如受伤人员状况严重应联系医院急救120救护车。

(4)财务人员及时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指挥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务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现场状况,听取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和有关人员汇报,对事故发生的性质、案件性质、现场范围、现场中心、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和破坏,以及有无必要对现场采取警戒、封闭或其它紧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决定和决策,然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如下分组分工,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一)现场保护、交通指挥疏导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人员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保护现场不受破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等待或绕道通行。

(二)伤、亡人员抢救组:由集团公司门诊所医护人员或各单位卫生医护人员,负责急救并把伤员尽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尸体妥善保存停放。

(三)现场勘查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拍照、测量、提取、勘验、制图和记录等工作。

(四)调查访问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走访事故知情人和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监护当事人。

(五)后勤接待组: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各单位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交通调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亲属等后勤工作。

现场勘查工作结束,经核实无误和指挥员同意,应抓紧清理、撤除现场保护措施,恢复交通。

现场勘查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员应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临场会议,根据实地勘查和现场调查所得材料,对事故案情作出分析决定。根据临场讨论会的结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如认为勘查不详尽,应及时进行补充勘查。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状况下,尽快拟出事故状况的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机关报告。包括对现场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评价。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按法定程序,组织公开听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对事故职责作出认定,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职责者,用心、稳妥地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善后调解。

车辆事故应急预案策划

凡发生的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伤死亡事故、火灾事故的,适用于本预案。

(2)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的工伤事故;。

(3)一次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或重伤(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

(4)其它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

2、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道路交通事故按《车辆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的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c、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3)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3、现场处置制度。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现场处置方法:

a、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b、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c、现场保护。保护现场的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d、保护方法。寻找现场周围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积极施救。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品的,应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设置保护圈,阻止劝导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或绕道通行。

e、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在接到发生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2)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国家公安、劳动、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公司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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