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通用20篇)

时间:2023-12-14 15:27:00 作者:ZS文王

应急预案的核心目标是在关键时刻保护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尽可能快速地恢复正常运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预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现场处置方法:

a、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b、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c、现场保护。保护现场的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d、保护方法。寻找现场周围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积极施救。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品的,应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设置保护圈,阻止劝导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或绕道通行。

e、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在接到发生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车辆自燃时应立即按以下原则进行自救:

1)立即指挥乘客立刻离开车辆;

2)在初起火时,迅速使用灭火器灭火;

3)关闭油路、气路和电路总阀,呼救路人、其他车辆驾驶员协助扑救;

4)估计火灾难以成功扑救,应及时报警,协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导救火车到现场。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2)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国家公安、劳动、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公司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车辆交通事故的应急工作,同时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资源。

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4.2其他资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处理所需经费。主要为应急机制、救援、医疗救治、应急装备器材、专业应急队伍训练和演习、人员培训与宣传教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公司财政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对救援人员进行部署、调配,车辆自燃救援小组组长立刻落实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勘察事故现场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妥善地做好死、伤人员救援工作,尽快消除险情,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人员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后勤支援小组组长根据现场情况调配资源进行支援配合。、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救援小组应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服从指挥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如现场情况复杂、需要现场指挥的,救援小组组长可向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由指挥部总指挥到现场指挥。

由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做好稳定司机情绪,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疏散现场围观人群工作,积极与各方沟通,根据事件起因组织开展调查,制定调解措施,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等工作。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到事故现场进行指挥。

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组组长向指挥部总指挥提出申请经总指挥批示同意后响应终止。或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响应终止的指令。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整合公司资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证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开展,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公司、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公司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部门、单位和项目部负责人。

2.2职责。

2.2.1组长:负责提供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所需的资源;负责在事故发生时启动应急计划,指挥救援工作,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2.2.2副组长:协助组长安排现场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实施应急计划的培训与演练。

2.2.3成员:负责实施现场救援的各项工作:事故现场的保护、无关人员的疏散、医疗机构的联系、伤员的运送,事故善后工作等。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4)加强停车场巡回检查,在检查中采取一看、二闻、三测,发现问题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5)集团公司属下各单位每季不少于一次组织员工进行燃气车辆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

3.2危险源监控方式、方法。

(1)建立和健燃气车辆日常管理措施,定期对车辆燃气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制定并严格执行燃气维修车间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督制度,对动火现场的要求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车间内没有易燃易爆物品符合动火条件,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作业中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严禁野蛮作业、野蛮施工。如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

(4)车载灭火器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完好有效。

(5)重视人员岗前培训,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6)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机械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3.1.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安保部和公司领导。

3.1.2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很轻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1.3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安保部和公司领导,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1.4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3.1.5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3.2信息报告。

3.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2.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3应急启动。

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护财产,根据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相关人员、救助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

3.4善后处置。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公司领导小组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应按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恢复应急准备状态。

车辆事故应急预案策划

凡发生的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伤死亡事故、火灾事故的,适用于本预案。

(2)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2人以上的工伤事故;。

(3)一次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或重伤(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

(4)其它社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

2、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道路交通事故按《车辆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的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c、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3)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3、现场处置制度。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现场处置方法:

a、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b、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c、现场保护。保护现场的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d、保护方法。寻找现场周围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积极施救。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品的,应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设置保护圈,阻止劝导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或绕道通行。

e、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在接到发生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2)重特大车辆安全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国家公安、劳动、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公司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运输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我单位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减少交通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带给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忙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公安处处长任副组长,公安处、安质部、工程部、工会生产保护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我单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并安排有关人员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分别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

值班人员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二)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商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能够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四)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五)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六)确定指挥员指导现场勘查。

1、现场救护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1名

副组长:1―2名

组员:相关部门及现场施工负责人

人员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总协调和现场的救助指挥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治及送往医院途中的防护

财务科负责医院费用的押金的支付。

办公室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其他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现场急救队

各单位、各级项目部成立现场急救队,队长由单位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主任担任,主要成员应包括工班长、医生、面包车司机。人员数量3~5名。

3、现场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

现场卫生员务必配备担架、简单止血包扎物、氧气袋等医疗器具,施工现场应配备车辆,值班室和隧道内施工现场应配备电话(桥梁等其它施工现场也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

4、各单位单位急救医院考察

各单位、项目部对就近较好得医院进行考察,并记录医院的急救联系电话。

5、人员急救实施程序及事项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其他人员临时救护,并进行联系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洞口,同时用有线电话通知单位或项目部的值班人员,再由值班人员及时上报人员抢救领导小组,启动人员伤害预案程序。

(2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织进行抢救,卫生员及时带上担架和医疗器械赶到事故现场急救。

(3)办公室人员在接到通知应及时到医院或电话联系急救手续,并派出车辆到事故现场迎接,如受伤人员状况严重应联系医院急救120救护车。

(4)财务人员及时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指挥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务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现场状况,听取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和有关人员汇报,对事故发生的性质、案件性质、现场范围、现场中心、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和破坏,以及有无必要对现场采取警戒、封闭或其它紧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决定和决策,然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如下分组分工,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一)现场保护、交通指挥疏导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人员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保护现场不受破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等待或绕道通行。

(二)伤、亡人员抢救组:由集团公司门诊所医护人员或各单位卫生医护人员,负责急救并把伤员尽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尸体妥善保存停放。

(三)现场勘查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拍照、测量、提取、勘验、制图和记录等工作。

(四)调查访问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走访事故知情人和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监护当事人。

(五)后勤接待组: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各单位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交通调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亲属等后勤工作。

现场勘查工作结束,经核实无误和指挥员同意,应抓紧清理、撤除现场保护措施,恢复交通。

现场勘查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员应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临场会议,根据实地勘查和现场调查所得材料,对事故案情作出分析决定。根据临场讨论会的结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如认为勘查不详尽,应及时进行补充勘查。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状况下,尽快拟出事故状况的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机关报告。包括对现场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评价。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按法定程序,组织公开听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对事故职责作出认定,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职责者,用心、稳妥地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善后调解。

车辆自燃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夏季气温较高,汽车自燃现象时有发生,为保障大厦停车场(库)车辆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车辆自燃火警、火灾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确保车主生命、财产安全及大厦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2.1秩序部接报或发现车辆自燃时,立即展开灭火扑救和救援,并通知服务中心。

2.2工程部负责设施设备的保障以及事后检查、修复。

2.3升辉公司配合秩序部做好其他车辆、物资及人员的疏散和抢救工作,事后完成现场的清理清洁工作。

2.4除必须坚守原工作岗位外的员工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听候调遣并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2.5服务处负责现场指挥、协助、完成各项善后处理事宜。

3.1任何员工发现车辆有焦味或冒烟时或接到车辆自燃报警时,应立即取就近灭火器迅速扑救。若火势较小,可用手提式或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灭火,如火较大有发展趋势,则应用消防栓水淋降温灭火,多淋发动机和油箱位置,防止爆炸,同时呼叫邻近人员参与控制火势,通知各部门紧急支援。监控中心自事发之时开始,将监控摄像头拉近全程跟进处理过程录像,保留相关证据。

3.2消防中心根据《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立即组织灭火和对现场进行控制,秩序部经理立即赶赴现场指挥。紧急组织秩序员赶赴火灾现场组织灭火,下达救护被困人员、疏散周边车辆、物资、外围警戒和交通管制指令,同时通知服务中心。如火情失去控制立即致电119火警,待消防人员到场后,配合其扑火。期间派员工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并保持各消防通道畅通。

3.3服务中心立即通知各部门赶赴现场。如火势得不到控制,要疏散大厦内所有人员与车辆,并配合消防队,统一指挥组织扑救灭火。消防监控中心时刻保持联系,组织人员疏散与各岗位时刻保持警戒。

3.4就近取灭火器灭火时,要对车辆的油箱进行冷却,对燃烧的部位进行灭火,避免爆炸。要在第一时间准确找到起火处,并且不要随意打开车前盖,因为空气进入车内反而容易助燃,在将灭火器拿到手里后再打开。

3.5如灭火器无法扑灭,立即用消防水带进行对准着火部位进行灭火,同时对自燃车辆油箱和周边车辆进冷却喷撒,防止油箱爆炸和火势漫延。

3.6对起火车辆进行扑救的同时,要对周边车辆进疏散,有序停放到安全地带。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抢救物资财物。

3.7火势较大抢险时,一定要做好自我保护,防止二次意外受伤事件发生。

4.1服务中心对现场进行拍照留档备查,清点损失物资财物;秩序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并提供相关资料。

4.2工程部抢修损坏的设施,恢复设备设施正常工作:保洁部负责清理现场。

4.3服务中心对车辆自燃扑救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人员,申报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及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4总结事件详细过程及经验教训,上报公司。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一旦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服务学校报告。

2、学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镇街学校应同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学校要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伤亡要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起重机械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处理我公司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原则。本预案确定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专业抢险救援单位参与相关抢险救援工作。

第三条本预案所指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在我公司使用、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的单位,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特大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2、桥式、门式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履带、汽车、轮胎等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各种海上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指挥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起重机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保证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公司成立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实行领导责任制,有关分管人员、专业抢险救援人员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经理起重机械保有单位经理(厂长)。

地点:公司设备管理部。

电话:000-000。

1、在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及各方面力量对现场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情况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指挥中心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3、落实上级指挥部们部署的有关抢险措施。

4、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预防应急措施。

第八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本单位的起重机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2、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重大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和对应措施;

3、应急救援管理网络和抢险救援队伍名单及各自职责;

4、联系人、地点、电话等。

第十条各单位应根据起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一条各设备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定期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应急演习。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自检;定期报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才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到:

1、根据本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立即拨打120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本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该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五条紧急预案启动后,参加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六章应急总结与奖惩。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当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对瞒报、迟报、漏报、误报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临阵脱逃的人员和扰乱妨碍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抢险人员应给与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参照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机械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应对重大农业机械事故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农业机械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农业机械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广东省农业厅重大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农业机械管理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佛山市三水区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农业机械事故;区委、区政府要求农林渔业局处置的有重大影响的农业机械事故。

1.4工作原则。

快速反应。建立健全重大农业机械事故报告制度,对重大农业机械事故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本预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控制事故及事态发展,依法查处事故责任人。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稳定社会秩序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救人为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分级管理。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实行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合行动的应急工作机制。

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装备水平,加强安全宣传与巡查,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

2.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区农林渔业局成立区重大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指挥部,农林渔业局分管农机的副局长任总指挥,农机监理所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农机监理所的农机监理人员及各镇街农业部门负责农机工作的人员组成,必要时邀请省、市有关部门领导或专家参加。

应急指挥部在区农机监理所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重大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的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农机监理所所长兼任。

(1)领导、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发布重大农业机械事故的重要信息;

(4)负责向上级农机部门报告重大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完成上级农机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重大农业机械事故重要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发布,并及时准确向上级农机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3.1应急准备措施。

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

本预案所称农业机械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或机耕道路作业或转移过程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根据其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分为:特别重大农业机械事故、重大农业机械事故、较大农业机械事故、一般农业机械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农业机械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农业机械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农业机械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农业机械事故。

接到重大农业机械事故报告并经核实后,立即按规定报告,并报请农林渔业局分管农机的副局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4.2信息报告。

4.2.1报告程序。

重大农业机械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区重大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向上级农机部门报告,并立即按规定向同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政府报告,并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4.2.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肇事机具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先期处置。

农业机械事故发生后,区农机监理所在按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作出快速反应,组织救援队伍和事故处理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先行处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态发展,协助开展医疗救护,降低事故危害。

4.4指挥与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区重大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与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5应急终止。

事故隐患和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终止。区重大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1善后处置。

5.1.1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做好重大农业机械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抚有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5.1.2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工作。

5.1.3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做好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

5.2责任追究。

事故当事人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在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纪律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总结报告。

重大农业机械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区农林渔业局应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和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将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同级政府和上级农机管理部门。

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业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6.2宣教培训。

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应当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1本预案由区农林渔业局负责解释。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施工机械众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机械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长,劳动力、施工机械、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为避免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机械伤害事故的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在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做出应急准备与响应。

3.2项目应急救援队、施工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应在发生事故发生地,协同处理事故。

4.1教育培训措施。对各类机械操作手加强机械常识、安全操作堆积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自我防护意识。教育培训可采用培训班、宣传栏、知识竞赛、安全会议、班前会等形式。

4.2对各类机械操作手,特别是特种作业操作手,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培训,达到全部持证上岗的要求。

4.3加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各级各使用单位、部门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完善各类安全部件,对国家强制要求检测的设备经权威部门检测,对外严格检查检测合格证,从本质上消除机械安全隐患。

4.4做好机械设备专项检查,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所有机械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安全部件、检测情况,设备完好状况,清除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对查出设备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维修、整改、力求各类机械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4.5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各安全职能部门和现场安全员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安全职能部门定期检查,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有专人日常巡查,发现设备事故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责确定整改时间,消除一切设备安全隐患。

4.6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毒药品和急救用品,确保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应急所需。

5.1.1立即关闭运转机械,保护现场,向应急小组汇报。

5.1.2对伤者同时消毒、止血、包扎、止痛等临时措施。

5.1.3尽快将伤者送医院进行防感染和防破伤风处理,或根据医嘱作进一步检查。

5.2发生重伤事故。

5.2.1立即关闭运转机械,保护现场,及时向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应急指挥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5.2.2立即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止痛、消毒、固定等临时措施,防止伤情恶化。如有断肢等情况,及时用干净毛巾、手绢、布片包好,放在无裂纹的塑料袋或胶皮袋内,袋口扎紧,在口袋周围放置冰块、雪糕等降温物品,不得在断肢处涂酒精、碘酒及其他消毒液。

5.2.3迅速拨打120求救和送附近医院急救,断肢随伤员一起运送。

5.2.4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a)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b)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c)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纱。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6.1在就地抢救的同时,应立即打120电话,向医疗单位求救,并准备好车辆随时运送伤员到就近的西丽医院救治。

6.2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a:说明伤情和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好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准备;

b:讲清楚伤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样特征;

c: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和电话;

d: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的路上障碍及时给予清除,以得救护车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7.1值班电话:

7.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8.1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8.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8.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8.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8.5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应急设备清单。

交通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我单位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减少交通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带给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忙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公安处处长任副组长,公安处、安质部、工程部、工会生产保护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我单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并安排有关人员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分别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

三、接警处置。

值班人员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二)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商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能够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四)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五)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六)确定指挥员指导现场勘查。

四、现场救护。

1.现场救护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1名。

副组长:1-2名。

组员:相关部门及现场施工负责人。

人员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总协调和现场的救助指挥。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治及送往医院途中的防护。

财务科负责医院费用的押金的支付。

办公室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其他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现场急救队。

各单位、各级项目部成立现场急救队,队长由单位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主任担任,主要成员应包括工班长、医生、面包车司机。人员数量3~5名。

3.现场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

现场卫生员务必配备担架、简单止血包扎物、氧气袋等医疗器具,施工现场应配备车辆,值班室和隧道内施工现场应配备电话(桥梁等其它施工现场也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

4.各单位单位急救医院考察。

各单位、项目部对就近较好得医院进行考察,并记录医院的急救联系电话。

5.人员急救实施程序及事项。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其他人员临时救护,并进行联系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洞口,同时用有线电话通知单位或项目部的值班人员,再由值班人员及时上报人员抢救领导小组,启动人员伤害预案程序。

(2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织进行抢救,卫生员及时带上担架和医疗器械赶到事故现场急救。

(3)办公室人员在接到通知应及时到医院或电话联系急救手续,并派出车辆到事故现场迎接,如受伤人员状况严重应联系医院急救120救护车。

(4)财务人员及时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五、组织指挥现场勘查。

指挥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务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现场状况,听取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和有关人员汇报,对事故发生的性质、案件性质、现场范围、现场中心、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和破坏,以及有无必要对现场采取警戒、封闭或其它紧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决定和决策,然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如下分组分工,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一)现场保护、交通指挥疏导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人员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保护现场不受破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等待或绕道通行。

(二)伤、亡人员抢救组:由集团公司门诊所医护人员或各单位卫生医护人员,负责急救并把伤员尽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尸体妥善保存停放。

(三)现场勘查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拍照、测量、提取、勘验、制图和记录等工作。

(四)调查访问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走访事故知情人和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监护当事人。

(五)后勤接待组: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各单位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交通调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亲属等后勤工作。

现场勘查工作结束,经核实无误和指挥员同意,应抓紧清理、撤除现场保护措施,恢复交通。

六、组织临场讨论。

现场勘查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员应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临场会议,根据实地勘查和现场调查所得材料,对事故案情作出分析决定。根据临场讨论会的结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如认为勘查不详尽,应及时进行补充勘查。

七、书面报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状况下,尽快拟出事故状况的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机关报告。包括对现场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评价。

八、指导交通事故职责认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按法定程序,组织公开听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对事故职责作出认定,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职责者,用心、稳妥地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善后调解。

九、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公安处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1潜在危险:

1.1不论灾情大小,隧道内已无法通车,可能引发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严重程度;

1.2车辆火灾引起的浓烟充斥隧道,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伤害;

1.3火势严重情况下车辆难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员伤亡。

2应急实施步骤:

2.2.立即拨打119报警;

2.4.当班人员带上必备器材,开启工作车辆警灯,并鸣警笛全速驶向事故区域;

2.5当班人员配合交警视具体情况,进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设置临时标牌和锥形标;

2.7其余人员协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协助消防员灭火。

2.8事故处理后,当班人员协助公路养护人员搞好现场残留物清除工作;

2.9当班人员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负责恢复隧道正常交通,根据情况通知监控人员切换交通信号灯和可变情报板等交通诱导标志恢复隧道正常行车模式。

2.10监控人员通知相关收费站,隧道恢复正常交通;

2.11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火灾)事故处理过程及结果的记录。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中国中铁二局陕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可靠进行,预防施工期间发生车辆伤人和紧急情况,我项目部对其作出应急响应,并实施有效应急控制,以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特制定本应急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成立中国中铁二局陕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项目部车辆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员:安全、协调部全体成员,工程科、现场管理人员通讯联络组:何科(调度)。

中国中铁二局陕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项目部施工现场及办公区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第三方救援电话:120: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与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并提供应急工作所急需的资源,全力妥善组织救护工作,尽可能把事故造成的伤害减少到最低限度。负责做好事故的调查和上报工作。

组长职责:负责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整个现场的指挥、信息的提。

供、内外部的交流与协作、救援人员的调度与安排及其它人员的疏散工作。同时,定期组织有关对该方案的评价与修订。

副组长职责:负责协助组长的工作,做好与事故救援部门,医疗急救部门的联络和联系,并安排事故救援所需的车辆,组织应急成员积极进行救援活动。在组长不在时,代替其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和对该方案的评价、修订。

成员职责:在接到紧急救援的命令后,积极开展救援活动,同时及时将现场的信息反馈到应急预案组织组长,做好救援现场的重要设备、伤员的临时抢救与保护、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其它人员的疏散和救援工作,并协助专业救援人员开展工作。有参与培训和评价、修订该方案的义务。

项目部其它人员在接到命令后,有积极参与救援的义务。同时,有参与培训、对方案的修订、评价等建议权。

公司质安部有协助向保险公司报警的义务。

1、危险点监控:

(1)、制定并落实项目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有关规定。

(2)、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安全法规,严格遵守《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出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保持车况良好,做到病车不出场。

(4)、如出车途中发生险情,不能冒险行车,遵守当地交管部门和人员的指挥。并及时向救援组报告情况。

(5)、驾驶员要加强沟通与联系,互相通告路况或遇见的险情。

(6)、综合办根据具体情况派车,尽量不派、少派,不得派对路况不熟的驾驶员或其它人员出车。

(7)、综合办负责对车辆各配备一个有效的消防器具。

(8)、综合办负责对驾驶员进行专业考试,并定期对车况进行检查。

(9)、救援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

2、预警行动。

(1)、事故车辆必须立即停车,驾驶员或事故现场人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交管人员未到场前和未得到其允许前不得挪动车辆。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其所在位置,必要时应有旁证人。同时向项目部救援组报告。报告程序:首先报告副组长,如副组长不在或联系不上,报告组长,如此类推。报告内容:事故具体部位、车辆牌号、伤员姓名及伤情、车况情况及事发时间等。

(2)、现场人员同时要在救援组未到前采取合适方法积极进行自救。自救原则:先救人,后救财物(设备);先救重伤者,后救轻伤;先救重要财物,后救其它;有火警时,先救人后灭火。

警(119)。报警时,应报清事故具体部位、车辆牌号、伤员姓名及伤情、车况情况及事发时间、报警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同时,组织安排救援所需的车辆、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救援。

(4)、如当地医疗急救人员未到时,项目部救援组应积极进行自救,自救原则同第2条。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

(5)、现场人员或救援组人员应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做好现场勘察和人员、交通疏散。如有设备救援,采取的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起吊设备时应遵守《起重作业安全规程》,灭火时应遵守《消防法》。

(6)、公司安质部根据车辆保险证所提供的保险报警号码(中国人保报警电话95518)向保险公司报警。

3、信息报告与处置。

现场施工进度及质量应在相应的时间段进行班前、班后活动,项目部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定时给施工人员进行交底,每日施工负责人要按时把现场施工情况反馈给项目部,如有违规者不及时报告,项目部有权给施工人员进行严厉惩罚。

1、报警与相应级别确定如一旦发生意外,有可能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轻者,造成人员擦伤、碰伤、骨折等轻伤,车辆撞(碰)损等一般性或记录性交通事故;重者,造成人员重伤、车辆报废等重大交通事故。报警时,应报清事故具体部位、车辆牌号、伤员姓名及伤情、车况情况及事发时间、报警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2、应急启动:

3、救援行动:

(1)、人工呼吸。

现场伤员可能出现心跳和呼吸突然停止,则对于现场救助人员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来进行救助。在进行人工呼吸之前,首先要将伤者仰面躺平,用食指用力将下颌角托起,使伤者畅通气道,然后解开伤者的衣领扣、松开上身的紧身衣,解开裤带,然后就进行人工呼吸。

(2)、止血方法。

对于面部出血,应用手指压住下颌角(下巴颌)前一横指处的血管;颈部出血,应用四个手指并拢,在颈部凹陷处可以触及颈动脉的搏动,手指放在搏动处,拇指放在伤员颈后部,前后手指共同用力进行止血;上下肢出血,对于上肢,一只手抬高患肢,另一只手四个手指将肱动脉压向肱骨上,对于下肢,用双手拇指向后用力压迫大腿出血止血点部位(腹股沟的中点稍下方股动脉处);肩、腋部出血,用拇指压迫同侧锁骨上窝,将锁骨下动脉压向第一肋骨。

(3)、骨折处理。

回皮内。抢救者应保持镇静,正确地进行急救操作,应取得伤员的配合,现场严禁将骨折处盲目复位。待全身情况稳定后再考虑固定、搬运。骨折固定材料常采用木制、塑料和金属夹板,如果现场没有现成的夹板,则可就地取材,采用木板、竹竿、手杖、伞柄、木棒、树枝等物代替。固定时,应注意要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选择夹板长度应与肢体长度相对称。夹板不要直接接触皮肤,应采用毛巾、布片垫在夹板上,以免神经受压损伤。

(4)、转送治疗。

原则上就近急救,但危重患者,当地无条件救治,需及时转送至条件好的医院。转送需要注意的方面:

1)、保证输液,减少休克发生的可能性。

2)、保持呼吸道通畅。

3)、伴有吸入性损伤者,需抬高头部。

4)、注意创面简单包扎。

5)、注意复合伤的初步处理。

6)、注意患者保暖。

7)。运输途中要尽量减少颠簸,减少休克发生可能性。

4、应急恢复。

救援之后应针对已发生以及其它含有安全隐患的危险点再次进行分析,做到有效的控制此类及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恢复事故发生之前的应急措施。

5、应急结束。

救援行动完毕之后应对现场伤员进行扶持,并及时收回应急工具,关闭应急预案,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2)、为提高防车辆伤害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触电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1、通信与信息保障。

项目部应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想结合、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各自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运作。

2、应急物资保障。

围绕“明确一个机制,建立一个数据库”的目标,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系统。总公司各二级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千斤顶、麻绳、气割工具、加压泵、消防斧、灭火桶、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器材:架管、扣件、木枋、架板、草袋、砂石、水泥、安全帽、安全带、防雨帐篷、应急灯、小型柴油发电机、柴油、对讲机、电焊机、水泵、卷扬机、电动葫芦、手动葫芦、救生衣、灭火器、灭火机、消防水带、消防水池。

(4)、设备:挖掘机、小型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平板货车、液压汽车吊、面包车、发电车、机动翻斗车、救生船、救护车、消防车等。

3、经费保障。

应急经费用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通过各单位的年度预算予以落实,要求建立专项应急科目,做到专款专用,如应急基金等,以保障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反应中的各项活动开支。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应急预案制定的同时,还要加大对施工员工的培训,要经常提醒他们对于遇到突发险情时应急救助和自救的方法,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提高他们的安全施工、救助和自救的意识。按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适时组织不同形式的演练,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处置施工安全事故的能力。

运输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在本镇境内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中敖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43721120)向区人民医院求救。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上报。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联系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文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人武部部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镇政府交安办、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医院、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交安办、卫生院组成,组长由中敖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交安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副部长(具体负责救援工作)及沿线各村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沿线村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沿线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综治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镇长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综治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五)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交警大队事故科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各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镇派出所、安监办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交安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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