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审计问题情况报告(通用14篇)

时间:2023-10-26 09:59:47 作者:雁落霞 实用审计问题情况报告(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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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集合

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审计在先、整改在先、完善机制在先,做到既“治已病”,更“防未病”。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作重要指示,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整改“有力度”。一是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将区人大常委的决议和意见、政府常务会议的意见以及区政府领导对审计报告、专报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政府督查工作事项。二是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三是区纪委监委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评价内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并认真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扣分。

(二)强化整改意识,即知即改“有速度”。各部门单位整改意识不断增强,与去年相比,整改方案更细、整改措施更实,整改效率和效果也有明显提高。区财政局、林业局、民政局、区农商银行等单位认真贯彻边审边改的要求,大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就完成整改,本次报告的123个问题中,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的就有37个,占总问题数的30%,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9个百分点。区财政局等单位还举一反三,在落实整改的同时,开展全面自查整治行动,从体制机制上巩固整改成果。

(三)坚持实事求是,容错免责“有温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区审计局强化担当意识,探索实践容错免责机制,如高家镇划船塘村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区审计局从政策法律、决策程序、实际效果和利益输送等方面审查,认为划船塘村的做法是符合政策导向的创新举措,按照“容错免责”要求未作为问题反映,该案例也得到省审计厅充分认可。在今年扶贫审计中,对于市审计局提出的部分家庭违规享受扶贫政策的问题,区审计局也充分运用“容错免责”的相关政策,有效解决问题,切实避免了一批信访、保护了一批干部。

(四)确保有效整改,长效管理“有制度”。坚持由点及面、全面整改,在对问题本身进行整改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本次报告的问题中,区政府及各责任单位共出台或完善制度36项,对“一事一议”资金项目管理、法律顾问经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部门经费支出、乡镇债务、村级民主决策等27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真正体现了审计整改效果。

2018年8月13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2017年度衢江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反映的123个问题均列入审计问题清单并下发至各责任单位。从整改结果看,各单位较好地完成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审计查明的123个问题,完成整改117个,整改率95.12%。其中:54个资金管理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追回被套取、挪用资金262.44万元,盘活存量资金6732.74万元,11人被问责;69个非金额计量问题,已有68个问题通过完善机制、补办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完善制度36项。此外,区政府对2017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尚未整改的6个问题进行了跟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厘清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责任范围,明确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以及履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责任、审计整改督促协助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具体情形和界定标准,规范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方式及程序,真正做到“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各有关部门将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落实到位;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继续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及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

(三)进一步健全各领域管理长效机制。在扩大整改成效上下功夫,有效发挥“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推动治理能力提升。一是结合扶贫审计整改,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信息化管理,实现扶贫信息及时更新、真实可用;二是逐步完善财权事权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开源节流,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赤字问题;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力度,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按照打造“信用示范之城”的相关要求,将审计查处的违法违纪问题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五是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以及整改中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难度较大的整改事项,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并落实到位。

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集合

202-年2月至4月,贵局对金xx同志20xx年1月至2xxx年12月任永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是直面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金xx任组长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用过硬、彻底、不留尾巴的工作成效,全力以赴做好做实审计整改工作。

二是聚焦问题,细化责任落实。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转化问题,达到标本兼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审计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以此次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一)政策贯彻落实未到位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联调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主要措施:截至6月20日,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均已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涉及多收费用已全部追回。

2.关于“未制定紧急就医的具体规定”的整改情况。

主要措施:针对永嘉蛇伤专科门诊部紧急就医报销问题,我局通过多次上门服务,目前已将永嘉蛇伤专科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3.关于“软件正版化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主要措施:已于6月28日制作软件正版化申请表,向永嘉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加强正版软件的推广使用,确保今后全员配置正版软件。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1.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主要措施:在知晓问题后,我局迅速行动,核对公务接待报销件。目前已针对缺少的相关清单、函、审批表等材料进行整改。同时,通过组织科室人员学习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工作,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主要措施:对20xx年以来涉及交通费、差旅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员对财务制度进行学习,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永嘉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永财行〔202-〕52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医保基金支付管理不到位。

1.关于“单味不予支付中药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支付部分不符人员医保待遇”、“支付医院违规收费项目医保待遇”、“医保支付死亡后人员医疗费用”的整改情况。

主要措施:一是针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举一反三,发放问题清单,让医院开展自查,并于5月底至6月初陆续通知各医药机构要求足额退回违规资金。二是加强审核工作。已重新梳理内部审核标准,并加强审核组人员培训。三是深挖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目前已行政立案7起。

(四)信息系统存在漏洞。

1.关于“大病保险核算存在缺陷”、“信息系统设置调整滞后”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自202-年2月1日起,我县将老旧的医保信息系统全面更换,已上线全市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经测试,大病保险费用核算均已按政策实施,人员变动分段核算计算规则已调整到位。同时,今后医保政策变动涉及的系统调整将由市局统一进行,确保全市同步完成。

(五)其他问题。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我局已在4月19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对,厘清底数。同时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做好定期核对盘点。

2.关于“差旅费超预算支出”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不超预算安排支出。同时,今后在编制次年预算时,要科学测算资金,精准编制预算。

(一)完善制度建设。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操作规程,强化制度执行,最大限度降低人为风险因素,切实堵住各领域各环节风险点,全面构建基金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加强数字赋能。加快数字化改革,持续深化部门间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加快完善医保信息资源体系,着力提升医保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推动实现监管全领域、全过程、全要素数字赋能。

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报告

20xx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

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xx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xx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xx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xx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xx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xx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按照《自治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导,压实了各单位部门审计整改责任。组织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普遍性、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做出整改要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肃认真对待审计查出问题,切实落实好整改责任,充分利用审计整改的契机,促进体制机制完善,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推进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切实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各审计组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促各被审计单位,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把审计整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推动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同时,要求各审计组积极主动服务被审计单位,全程指导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局建立了审计整改跟踪机制,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要求,各派出审计组通过审阅整改佐证材料、现场查看等方式,核实整改成效,并及时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局办公室、局领导,通过局班子、审计组汇总分析,督促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了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截至11月底,梳理出清理范围审计项目10个,共涉及审计查出问题41个,经被审计单位主动整改以及审计督促整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36个,整改完成率87.8%,整改金额25485.08万元,涉及面积9578.28亩(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项目);正在进行整改的问题2个(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电商扶贫项目效益不佳,平台设备长期闲置和2018年土鸡代养项目效益较差,未能实现预期扶贫目标等2个问题),未整改问题3个(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滞留县工投公司、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黄茆镇政府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租金等3个问题),涉及金额22055.72万元。通过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了违规资金上缴,加快了资金支付进度,规范了财务管理,推动体制机制的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管理效能及水平。

四、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看,正在整改及未整改的问题共5个,占问题总数的12.2%。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认为预算执行率低是普遍性的问题,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如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低,未整改金额21553.72万元,主要涉及单位有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糖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双高”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二是部分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部门协调沟通不畅。如扶贫审计项目的电商扶贫项目效益不佳,平台设备长期闲置及2018年土鸡代养项目效益较差,未能实现预期扶贫目标的问题,需要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乡镇、村委等多部门协同解决,涉及的部门间没有形成很好的协作机制,始终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三是进港大道项目建设业主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设计图纸未完成、未能做预算及送财审造成500万元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滞留县工投公司未支付;四是黄茆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原因,黄茆镇旧政府大院出租2年租金未能按时收取。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针对此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未能完全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由县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进度慢的预算单位进行约谈等办法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

二是责成县扶贫办、县住建局、项目建设业主、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建设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勘察设计的精准性、招投标合同的完整性、缜密性、施工图编制的合规性、必要性的审查力度,运用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管控合力,推动建设项目提质增效。

三是采取审巡结合的方式,约谈黄茆镇党委、政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

四是继续强化审计机关的跟踪督促作用。根据未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清单,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督促责任,继续实行整改落实销号制度。

五是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项目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正在实施审计的各审计组加强对部门预算绩效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直达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检查督促,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有效整改。

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9年8月1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五华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县委、县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整改责任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工作,同时要求县审计局组织力量跟踪检查整改结果。县审计局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以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审计机关认真落实跟踪督促责任,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县审计局根据每个审计项目查出的问题、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列出清单,对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整改持续落实到位。

(二)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整改单位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对账销号,逐项逐条落实。及时跟踪整改进度,按时报告整改情况。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五华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截至2020年2月底,绝大多数已经整改到位,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上缴国库、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投资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8.02亿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4项。现将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县财政局明确今后将按规定完整编制预算,2020年预算已编列股权投资分红591万元。

2.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少列预算收入4854.31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已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全部上缴国库。二是无预算或超预算拨款支出挂账36.66亿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制定方案,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分期分批予以消化解决。2019年通过收回借款、统筹财政存量资金冲销5.61亿元。

3.关于财政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七都至河东工业区公路工程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1580万元仍结存在县财政的问题。县政府已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工程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现已拔付使用1456.21万元。二是对提前拨付至财政专户的资金16245万元,县财政局已全部收回国库。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按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预算编制,将体育活动经费编列到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

2.关于财政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县广播电视台等5个单位已将国有资产收益等非税收入193.52万元如数上缴县财政。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县民宗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如数追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0.29万元。三是对部分公务支出未按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岐岭镇等11个单位已在2019年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支出报销手续,并按要求实行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

3.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棉洋镇等10个单位已将新增固定资产71.74万元补登记入账。

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增加投资2.30亿元未按规定履行项目变更审批手续的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调整为政府直接投资模式,并已由县发改局对建设内容作批复调整。二是84间建成的村卫生站目前巳基本投入使用。三是2018年有47个村卫生站医生仍未享受村医补贴问题,县财政局现已核发44个行政村村医补贴80.98万元。

1.关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资金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山区农村教师补助方案不够完善的问题。我县重新制定了《五华县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调整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补助资金的发放范围和标准。二是对农村寄宿制学校规划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建设资金1774万元仍结存在县财政的问题。县教育局已加快项目推进,截止2019年11月,已拨付使用资金379.58万元。

2.关于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棉洋镇中心小学、双华镇中心小学已将非税收入26.35万元上缴县财政。二是华阳镇中心小学、双华镇中心小学已收回有关人员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和其他费用2.51万元。三是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的问题,郭田镇中心小学等4间学校已在2019年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销手续,并按要求公务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四是棉洋镇中心小学、双华镇中心小学已将新增固定资产216.15万元补登记入账。

1.关于工程造价结算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公路局已追回2个工程项目多计的工程造价170.09万元。

2.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公路局对违规列支的工程项目费用443.62万元已调整有关会计科目,收回了工地管理人员违规领取的油料补助0.84万元。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安流镇等4个单位已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明确集体议事决策范围、经济事项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等。二是棉洋镇等6个单位已规范重大经济决策会议记录,对决策方式、班子成员意见等决策过程进行记录。

2.关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棉洋镇已归还违规借用的车辆,岐岭镇对无定编车辆已进行拍卖处置,处置收入2.81万元已上缴财政。二是益塘水库管理处等5个单位已全部收回有关人员违规领取的津补贴56.33万元。

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原县城综局、安流镇多付的工程税费9.93万元巳足额收回。

三、

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审计机关提出的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及其执行的精准性、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债务的管控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审计问题整改责任制的审计建议,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已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同时强化对项目资金的跟踪督导,合理调度资金,多措并举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债务的管控力度的建议。一是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专题会议研究对策。二是县财政制订了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积极筹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三是依托财政部门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平台,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合力化解风险。四是县财政采取措施分门别类清理消化暂付款项,切实减少挂账规模。同时,用足用好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切实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关于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审计问题整改责任制的建议。一是县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少辉县长对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镇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二是县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四、个别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由于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入、地方经济环境有待改善以及历史遗留等原因,部分问题的整改仍在持续推进,尚未整改到位。主要有:

(一)有些问题客观情况较复杂或外部条件尚未成熟,整改工作需要持续统筹推进。如县财政历年已拨付未列支出挂账资金数额较大短时间内难以清理消化的问题,因受地方财力限制,只能通过不断筹集资金逐步进行清理消化。

(二)有些问题涉及部门间沟通协调,推进项目建设需要一定时间履行必要程序。目前,联动综合促改机制尚不够完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影响整改的效率和效果。如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点多、面广、线长,涉及立项、规划、审批、土地征收、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多个环节,需要统筹各方合力推进。

对这些问题的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已作出安排和承诺。一是加大整改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各部门在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还要重视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三是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审计机关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督办事项,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考核和问责力度,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选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的工作,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准确把握审计整改工作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加大审计整改督促力度,提升审计整改质量,为加快建设“工匠之乡·宜居五华”作出应有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一、督促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6年,省审计厅根据《审计法》和《山东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省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向省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对待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督促整改工作。

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健全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要求有关部门将整改情况报告省政府,责成省审计厅抓好审计决定的执行,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汇总并向省政府报告。

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对有关部门单位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责令整改并作出处理处罚。为保证整改效果,还组织专门力量对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全部进行审计回访和督促检查。对预算管理、财政运行体制以及系统、行业方面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与省财税等部门多次沟通交换意见,分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对策。各有关部门单位注意标本兼治,从建章立制入手,制定和完善了33项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制度办法,进一步巩固了整改成果。如省体育局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制发了规范会计工作、强化彩票公益金管理和加强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制度。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内审人员,强化内审职能,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力度,促进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总的看,整改情况是好的,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落实纠正。

二、省财政厅整改落实情况。

省财政厅对审计反映的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厅务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依照相关制度规定和审计意见,逐条加以整改。

(一)关于部门预算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不衔接,年初部门预算分配基建资金比例较低问题。这一问题主要是由于现行部门工作方式与预算编制不衔接,有关配套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等原因所致。为此,省财政厅协调省发改委,就加强部门预算与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衔接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今后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范,搞好协调配合,不断提高专项投资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的比例。

(二)关于追加预算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省财政厅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为切入点,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和实施步骤,将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支出用途,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的编制质量,防止年中追加预算过多。

(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省财政厅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内容和要求,努力扩大政府采购预算规模,设计研发专门软件,提高政府采购电算化管理水平,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减少政府采购资金列支挂账。

(四)关于省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较晚问题。按照审计意见,省财政厅积极与省发改委、科技厅、水利厅、旅游局、环保局等部门协调,确定将年初预算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下达给具体单位。对于中央下达的专项资金,凡明确具体项目的,要求在收到文件10日内批复有关部门单位,缩短滞留时间,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发挥效益。

三、省地税局系统整改落实情况。

省地税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责成有关处室负责抓好全系统落实。在汇总各级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基础上,向各市、县地税部门下发了《关于2005年度税收征管质量审计情况的通报》,要求各级地税部门逐条核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有错必纠,立即整改。针对企业在纳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企业核算和纳税申报不实、欠缴税款、延压代扣代缴税款等问题作为重点来抓,严肃整改和处理。对审计发现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规问题,在查明原因、认真纠正的同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视不同情况和层次作了严肃处理。结合整改工作,省地税局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严格责任追究、规范征管行为的措施。一是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监控考核系统,健全评议考核、过错追究等制度办法,减少人为干扰因素,促进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建立税收执法预警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编发《执法预警报告》,做好事前预警工作,预防违规问题的发生。

对全系统的整改结果及强化税收征管的措施,省地税局已专门向省政府提交了书面报告。从反馈的情况看,各级地税部门认真执行审计决定,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企业核算和申报不实少缴税款、基层地税部门应征未征税款、税款未及时缴库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单位税收征管薄弱等问题绝大部分落实纠正,共追缴入库税款2.3亿元。省审计厅直接查处的省鲁西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虚提管理费用漏缴企业所得税1108.8万元问题,其上级公司已采取措施依法补缴了税款。

四、预算执行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这次审计的17个预算执行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都非常重视,通过召开不同层次会议认真研究整改工作,向有关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通报审计情况,要求对照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针对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财经法纪知识教育培训,增强部门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依法理财、用财意识,不断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预算约束,整改工作收到良好效果。这次审计应处理纠正违规问题金额8.35亿元,截至目前已落实纠正7.21亿元。

(一)关于财务收支不实问题。12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少计收入4710.95万元全部计入相关收入。5个部门虚列支出1.16亿元已作账务处理。9个部门对未纳入账内核算的4500.38万元资金,已纳入统一账内核算。9个部门对2521.25万元账务处理不当资金已作了账务调整。

(二)关于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涉及的8个部门2769.75万元资金,已有7个部门将挪用的1576.95万元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省发改委所属信息中心挪用基本建设专项资金1192.8万元用于投资办企业或出借资金问题,委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责成信息中心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截至2007年2月底已收回资金248.8万元,其余也制定了追交计划,大部分资金可在近期追回。

7月28日拨付到位。省旅游局长期闲置的游客集散中心建设等专项资金490万元,已拨付项目单位429.5万元,余60.5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度陆续拨付到位。

(四)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涉及的10个部门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研究了加强和改进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结合资产年检登记,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摸清了底数,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全部纳入账内核算。

存在坐收坐支问题的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4所院校收取学费未实行“票款分离”问题,已按规定执行“票款分离”制度。

(一)困难县乡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方面。

2005年以来,我省通过实施“五奖一补”等政策,加大了对县乡财政的扶持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切实解决县乡财政运行中的问题,去年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工作,进一步创新财政政策,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县乡经济发展后劲,努力加强县乡财政建设,壮大基层财源规模。

新增6.22亿元用于扶持农村医疗、教育等事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加强县乡财政管理,完善困难县“省市共管”机制,加快推进“乡财乡用县管”改革试点。严格省市“奖补”资金使用范围,争取尽快实现乡镇教师工资由县级统一发放。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大对村级补助力度。全面启动财政涉农资金“一本通”管理改革,将国家的各项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水资源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方面。

对缴费单位拖欠问题,有关市已经或正在采取措施加大清欠力度,如烟台市已收回拖欠的水资源费3706万元,余906万元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政预算中将水资源费按规定用途安排了支出,泰安市岱岳区将平衡预算的946.12万元水资源费已归还原资金渠道。

3.关于滞留项目资金问题。有关市、县(区)已将大部分滞留资金拨付到位或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滞留的2226.28万元水资源费已安排支出1854万元,其余资金正在落实支出项目。

4.关于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到位问题。涉及的15个市已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对征收水资源费实行了票款分离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开票、收款、入库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办法,确保征收的水资源费及时收缴入库。

5.关于水资源费征收基础工作薄弱问题。有关市、县(区)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加强征收基础性工作,督促用水单位安装配齐取水计量设施,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同时,有关执收单位按规定设置了水资源费征收台账,确保及时掌握取水户的用水、缴费等情况。

(三)全省公路系统财务收支审计方面。

对公路系统财务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才利民副省长批示省交通厅认真研究解决。省交通厅和省公路局分别召开厅长办公会和局长办公会,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针对财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省交通厅向交通部提报了关于修改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的意见和建议。省公路局向各市公路局、各直属单位下发了《对省审计厅2005年度审计报告涉及公路问题整改及公路资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督查的方案》,先后两次在全省会议上要求各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还组成四个督导组,对各地落实审计决定情况进行检查。

1.关于滞留和少计收入问题。省公路局和8个市公路局滞留养路费、交通建设基金等4048.16万元以及4个市公路局滞留超限罚款486.85万元已上缴财政。10个市公路局未计收入的1205.41万元房屋租赁费、广告费等已按规定计入相关收入。

2.关于虚列及挤占支出问题。对虚增养路支出、工程支出问题,14个市公路局及所属单位按照审计意见,进一步改进计划管理和财务核算办法,完善建设和养护管理作业程序,严格审批手续,严把市场准入,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计量支付,从根本上解决支出不实问题。8个市公路局及所属单位超支挂账、少计支出1.05亿元已按规定计作支出处理。9个市公路局及所属单位挤占的1334.52万元养路支出已归还原资金渠道。

3.关于违规借款及提供担保问题。德州、聊城市公路局按照审计要求已收回违规借款,省公路局研究制定了回收措施,正在积极清理对外借款。临沂、滨洲市公路局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化解担保风险,目前对外担保的1.21亿元已有9290万元解除了担保责任。

4.关于资产核算不合规问题。9个市公路局未入账的1.9亿元固定资产和1188.8万元无形资产已纳入账内核算。4个市公路局协调有关部门,对前几年报废的有账无实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待履行规定报批手续后作账务处理。对服务区经营管理等问题,省公路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正在拟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管理,防止国有资产及经营收益流失。

5.关于违规向职工集资问题。8个市公路局按照审计处理意见,积极筹措资金,抓好清退工作,截至2006年底已将集资款全部清退。

(四)高校新建扩建项目审计方面。

对13所高校新建扩建项目审计反映的问题,王军民副省长批示省教育厅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对高校建设项目的管理。省市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和13所高校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审计意见,认真进行了落实纠正。

发现的问题认真反思,进一步提高对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规定。

威海职业学院资金缺口1.03亿元,已通过向财政部门申请扶持资金等方式弥补6000万元。

3.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3个项目挤占成本6061.45万元,有关院校已将占用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减了项目成本。7个项目转移挪用建设资金3219.89万元,有关院校积极采取措施追回了被挪用资金。11个单位少缴漏缴的1563.52万元税费已补缴入库。3个项目损失浪费2936.99万元,有关高校借整改纠正的机会,研究制定了加强建设资金监管措施,防止损失浪费现象的发生。

4.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不实问题。有关高校认真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加大内审力度,对支付证书、结算凭证等严格审核,强化监督,按照审定的工程价款与施工单位办理了结算。

(五)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效益审计或调查方面。

针对审计的3个项目存在的偿还债务能力较差等问题,有关主管部门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整改。韩寓群省长、张昭福副省长分别对山东坤华集团公司法国政府贷款齐河面粉加工项目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作出批示,要求省粮食局和省财政厅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两部门研究提出了具体办理意见。一是认真总结和吸取该项目在立项决策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今后的经济建设及项目的立项、论证、评估等工作,特别在市场调查、分析预测和决策程序等环节上下功夫,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积极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千方百计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盘活企业资产、偿还债务和现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具体措施,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拓宽市场、改善经营,逐步扭亏为盈,争取在5年内还清债务。

从总体上看,2006年审计查出问题的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有些问题是多年形成的,涉及时间比较长,问题比较复杂,有些还与体制和政策有关,因此在近期难以全面整改到位。有关主管部门正在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整改和规范,省审计厅将继续跟踪督促问题的整改,促进有关制度和政策的健全完善。今后,审计部门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继续加大对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重点部门和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促进改革和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xx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

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xx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xx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xx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xx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xx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xx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xx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xx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xx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xx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xx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xx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xx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市科技局20xx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xx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xx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xx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xx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xx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xx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xx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xx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xx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xx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xx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xx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xx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xx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20xx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xx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xx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20xx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教育局挪用教育费附加449.19万元的问题,其中,用于教研中心大楼装修379万元、弥补机关经费70.19万元。经审计公布后,市教育局非常重视,已按审计决定接受了处理,同时细化了教育费附加的预算,严格了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市外经局挪用外贸专项资金36.16万元用于局机关经费开支的问题。已按程序报市财政局列入20xx年部门预算,并将挤占资金归还原渠道。

市人防办挤占人防“结建费”70万元,借给下属武汉人防工程公司,用于承揽三峡工程项目的问题。因武汉人防工程公司已改制,经省人防办批准,从省“结建费”中抵还70万元借款。

在市政府的督促和协调下,市民政局已收回存入沌阳信托投资公司的救灾捐赠款本金540万元。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有关涉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延伸审计,立案查处。

3.关于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纠正情况。

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将门面租金收入、利息收入、“路伙费”等存放账外核算,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奖金补贴等支出的问题,已将余额36万元收缴国库。

市教育局内设机构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语言测试中心和建筑设计室的相关收支未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资金179.58万元的问题。市教育局已按审计决定作了账务调整,31万元罚款已上缴国库;并将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等单位财务收支纳入了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市房产信息测绘中心将单位缴纳的购房款17.71万元以个人存折方式存放的问题。该中心在审计期间主动整改,已将上述购房款转入单位账户,统一进行核算。

4.对市白蚁防治研究所违反财务制度规定,以假发票套取现金,违反财政管理规定乱支滥用等问题,市房产局取消了白蚁所设立的“规划管理费”的提取和支付,完善了财务管理的办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原所长已作出免职处理。

5.关于市房产局登记发证中心、市教育局所属实验幼儿园和常青第一学校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坐收坐支共468.4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按规定全部将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近几年来,市政府非常重视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进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建立责任政府和信用政府上狠下功夫,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20xx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看,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有些部门和单位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实际工作中放松了管理,对已有的。

规章制度。

执行不力,执法不严;有些部门和单位受部门和小团体利益的驱使,在执行财经法纪上踩线越线,有法不依,甚至屡查屡犯,知法犯法;有些部门和单位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只讲政绩,不讲法纪,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工作作风不实;另外体制上的不合理,转轨过程中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制度不完善和监督的缺位,使有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时还难以解决。

通过对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原因分析,市政府将进一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提高对财政财务管理的认识,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在宏观经济管理和运行中,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体制、规范运作、严格程序,加强审计机关对财政财务工作的制约与监督,真正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权和执行权运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十分重视审计工作报告中对加强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的落实,已责成市财政、审计、地方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采取了如下一些具体措施。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分配和预算编制管理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了全市部门预算的全面推开。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市财政局从源头做起,在《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第一,各部门所有的收入要全面、完整地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市直各部门的非税收入管理,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xx〕53号),做到按政策规定应收尽收,按管理规定全额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实事求是地编列非税收入计划。第二,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第三,市计委、经委、建委,市科技、教育局等有预算分配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编制程序,切实组织好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

(二)关于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用好用活财政资金,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已制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在规范账户管理的基础上,拟定了《武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核、分配、批复、下达和监督管理;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预算草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和管理,以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理顺财政管理关系。

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审计局和市国资办于20xx年下半年联合对有关部门房产及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了调查。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市政府办公厅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占用费征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将应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管理,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深化了“收支两条线”改革。

(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治税。

市地税局从加强管理入手,一是大力清缴欠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拓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加强对收入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和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动态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二是强化监督,稳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了《20xx年度收入目标及征管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改变单一强调税收计划的考核模式,强化对税收征管质量从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登记率、(逾期申报)处罚率和欠税增减率等六项综合考核,以明确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理办法。三是切实加强减免缓退税管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管理权限、范围、程序和时限办理减免缓退税审批,不得违规越权审批。改变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人为调节税收收入进度的现象。四是制定了《市局关于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扣缴税款年度调整核实征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完整入库。

(五)四个远城区存在的预算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比较薄弱、部分单位存在虚列财政收入等问题,已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真实准确的反映各区的财力状况,四个区都制定了相关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一是发挥各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向内使劲,集聚财力;二是深化改革,广辟财源;三是加强管理,科学执政;四是量入而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市委、市政府为支持四个远城区的经济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区级(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支持远城区经济发展的倾斜性政策。市政府在采取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求市财政局加强对区级财政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尤其重视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上级财政拨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市人大非常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已将《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列入20xx年市人大的立法计划。为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管力度,从组织上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必审制度的推行,市政府决定由市审计局负责组建市重点项目投资审计中心,以增强审计力量,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更好地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纠正工作,在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一定的效果。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为维护财经秩序,促进深化改革,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为建立和谐社会、责任政府,而不懈努力。

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范文

按照县审计局反馈意见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精心落实整改工作,对照专项审计的问题,逐条进行了梳理和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县审计局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镇创城工作中需整改*个问题和不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计划前期调研不够充分,后续增补比例较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加强创城项目前期调研,具有前瞻性、全面性。结合之前的工程,全面深入实地走访,排查各处背街小巷,协调各个相关部门与周边居民,统筹安排,把规划做深做细。

*、部分工程政策执行不够到位,多计税金*万元。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已收回东海社区东侧角南弄*号附近道路场地整治工程、天弓路大路下面花坛工程、崇文弄宫山弄排水沟路面改造工程税费差额*元。今后将加大镇、各村社对结算书的审核力度,及时发现改正个人施工队项目税率多计少算等问题。

*、部分项目进展计划推进力度不足,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提速前期工作,强化与各单位的沟通协作,紧抓各项审批,保障工程尽快进场。二是合理安排工期,扣好每个关键节点,监督施工正常推进,狠抓项目推进速度。三是落实惩处办法,按照合同规定,惩处拖延进度的施工单位。现已完工西侧角弄道路改造工程;青沙入城口线路落地预计于*月完工;菜园隧道景观栈道工程因隧道周边不得有构建筑物而停工;马迹村卷门整改及充电桩新增工程涉及马迹新村安置房散楼改造工程,项目中止。

*、部分工程建设未按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积极核查审批中发票,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保留质量保证金。二是与未保留质量保证金的单位沟通,明确约定其在质量保修期间的保修责任。

*、部分工程建设合同未设置质量保修条款。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签订质量保修补充条款。计划*月底前对所有未设置质量保证金条款的在建合同以补充合同方式重新约定质量保修条款,明确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期限;二是规范使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对菜园镇所有建设工程统一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确保合同条款完整规范;三是完善制度、加强培训教育。计划*月中旬建立工程质量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舟山市建设工程项目工程价款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业务人员培训教育。现已对村社工作人员完成线上培训。

*、部分工程结算不及时。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加快结算书的编制。二是环环扣紧审核程序,及时送审造价单位,沟通联系加紧审核进度。现已将所有待结算项目送审,其中高场湾村停车场扩建工程、金平村金鸡岙主道路两侧修路工程、基湖主干道沿线农田整治农用房新建工程已完成结算,其他项目将在*月完成结算。

二、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地将经验用到后续工作上去,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深化整改工作落实。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__年7月28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__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问题及整改,要求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并做好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按照区人大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区审计局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

一是在坚持审计整改跟踪回访、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即审计部门建立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列出整改清单,两份清单实现对账销号,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纠正不放过、不建章立制不放过”。

二是在坚持内审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类指导制度,即主动下沉审计服务重心,加强片区日常指导,做到“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宣传、审计业务深入督促、审计整改深入检查”。

三是继续与区人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府办、区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审计整改联合督查等工作,将整改状况予以通报,并列入区政府绩效考评扣分事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有关部门和单位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

一是边审边改,即知即改,提升审计整改效率。如团区委团校对借用团区委团费专户核算合作办学返还等收入,未依法设账规范核算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将资金余额(91.02万元)转入专户,移交区机管局财务科规范核算。

二是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构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在抓整改的同时,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制度,避免“常见病、多发病”的再次发生。如奉浦社区制定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程序。

三是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扩大审计整改成效。相关单位透过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组织培训等方式,要求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善工作,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区财政局用心制定新的培训计划,打造“六个一”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升级版,重点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和镇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宣传。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区税务局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范围有待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有待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从20__年起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扩大到14家(涉及下属国有企业158户),收缴公共财政比例已从10%提高到15%。20__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执行数为16252.29万元,比20__年增加了8364.98万元,20__年将进一步扩大编制范围,并按20%予以收缴,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2、对部分预算项目名称宽泛,有公用化倾向的问题,区财政局要求各部门在20__年预算调整时对年初安排的所有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实行专项的分类分层分级管理,并督促预算单位今后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资料和标准执行。

3、对个别企业未及时预缴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区税务局对涉及的上海兰布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纳税辅导,该企业已于20__年9月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55.11万元。

4、对个别企业漏缴、未及时缴纳税金的问题,相关企业已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合计37.46万元。

二、部门、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进行整改。截至20__年1月末,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71975.46万元,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67012.2万元,两者合计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90%。其余问题已由相关单位承诺整改,主要是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经执行,采购资金已经支出,相关单位承诺制定、完善相关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具体整改状况如下:

(一)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2、对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的问题,区教育局结合20__年部门预算调整工作进行整改,已将无预算列支的4013.59万元资金全部调整到位;区司法局等3个单位表示今后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3、对9个单位预算收支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修订制度、调整账户等方式进行整改。公安奉贤分局已在20__年度部门决算中将一般业务户、监所经费账户、基建账户等账套在《关于分局20__年财务决算状况汇报》中披露反映;区绿化市容局已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专项资金150万元调整至对应的项目支出核算,并支付给相关单位;区海洋局已将挂往来账核算的100万元资金上交财政,其余49.5万元转入单位结余资金账户。

4、对2个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即知即改,将应缴未缴款全部上缴财政国库,并表示今后加强管理。如区水务局下属水资源管理所及海塘管理所两个单位,已按规定将应缴资金1101.36万元上缴区财政。

5、对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区人社局组织人员进行梳理,在审计期间将促进就业资金682.74万元按规定划入基金专户,于20__年9月将剩余的结余资金1698.71万元上缴区财政。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1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制度,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如区民政局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将此项规定作为机关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重要资料;区教育局规范了采购流程,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区发改委、区妇联承诺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规范采购行为。

2、对9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透过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完善资产卡片、实物台账等方式进行整改。曙光中学已将校园的固定资产全部入账、入库、入校园资产管理电子系统,做到账、卡、物相符;柘林镇已将民政、新寺居委会等5家单位的固定资产数据填报入资产管理系统,以确保固定资产总账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完整;区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局本部及下属部门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对未及时作资产反映的工程款,已作相应的账务调整。

3、对8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对部分结转资金未按规定转入结余科目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已将超过2年的结转资金1104.34万元上缴区财政;区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已将无依据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中的公用经费进行了调账处理。

4、对5个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相关单位用心梳理往来款项,调整相关账目。海湾旅游区已对10180.72万元的往来款作账务调整,其余70153.67万元根据实际状况正在用心清理;公安奉贤分局已落实第三方对相关账目进行梳理,对往来款项作分类分批处理;区水务局按规定将往来款项作了全面清理;区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已将账面宕存的往来款250.1万元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1、对个别财务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古华公园公司已调减项目建安费用45.21万元,并按照最终核定的总投资额支付了工程款。

2、对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扣减质量违约金的问题,南桥新城公司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已扣减施工单位质量违约金21.88万元。

3、对项目超概算的问题,南桥新城公司认真分析原因,正在按相关要求调整概算。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廉租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已收回多发放的2160元,承诺今后将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执行廉租租金发放的标准和方式。

2、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杨王村村民委员会已将违规出售30套在建公共租赁房所得房款1429万元全部退还,并承诺在后续推进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区住房保障局将空置时间较长的35套廉租房房源交付区公共租赁房公司统一管理运营,目前正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3、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待规范的问题,区建交委承诺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区公租房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已纠正另行指定分包行为。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案件未按规定取得当事人收入证明的问题,区卫计委已补齐涉及案件的证明材料。

2、对部分分期缴纳案件第一次缴纳额不贴合规定的问题,其中5件案件由于当事人贴合“单独两孩”新政策,区卫计委已作结案处理;对剩余5件案件,区卫计委已采取电话催告方式督促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

3、对社会抚养费基础管理信息不完整的问题,区卫计委已将涉及的376件案件全部录入“人口与_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1、对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及政策执行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庄行镇、奉城镇和海港开发区的3家企业已完成调整工作,南桥镇承诺1家企业将在20__年底前关掉完成调整,庄行镇承诺今后对列入调整企业计划的企业严格审核。

2、对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规范的问题,

一是至整改检查时为止,各镇、开发区累计补拨滞留资金416万元;其余涉及资金468.76万元承诺将在20__年底拨付完毕。

二是南桥镇、庄行镇和柘林镇承诺今后不再将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

三是相关单位用心整改,及时收回了被挪用的54.2万元专项资金。

3、对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海港开发区组织了市场监督管理四团所和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进行了检查整改,现问题企业已根据职能部门要求整改完毕。

二是区经委出台了《奉贤区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发各镇、开发区,进一步规范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使用,建立完善区县推进项目的“一企一档”及年底验收资料的收集管理。

1、对个别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签订的合同资料与招投标文件不符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对施工中标在前,设计合同签订在后的问题,有关建设单位承诺今后按照《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并规范合同的签订。

3、对与未取得监理资质公司签订监理合同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对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未经备案的问题,建设单位表示今后严格要求招标代理单位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1、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奉发集团对部分应收款透过司法程序解决,针对历史债务问题,用心与相关部门协调;杭州湾经济公司已将8.75万元应收款作坏账处理,75万元应付款做收入处理。

2、对部分项目收入成本结转不配比的问题,区奉发集团已在会计核算系统内建立了工程项目收入支出结算表,透过核算流程来控制收入成本的结转。

3、对个别重大财务事项未经区国资委核准的问题,杭州湾经济公司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不断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职责人的主体职责,对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管,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区审计局将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全过程动态跟踪,建立整改档案,加强审计整改“清单式”管理,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加强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促使各部门和单位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县审计局:

市审计局派出审计调查组自20xx年3月15日至6月27日,对xx州市20xx年至20xx年度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我委服务业引导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延伸调查。根据《xxxx州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xx审调报〔20xx〕6号)要求,我委认真对照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使用及效率方面。

由于20xx年、20xx年资金分二批下达,第二批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均为年末下达,导致第二批资金年末拨付率较低,影响了当年资金的拨付使用效率。我委20xx年起每年度均只下达一个批次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20xx年9月15日,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投资〔20xx〕80号),20xx年8月22日,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投资〔20xx〕47号)。20xx年9月,我委已向各县区预通知提前收集20xx年申报项目;20xx年1月16日,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xx发改服务〔20xx〕1号),正式开展项目收集,工作开展较往年提前了2个月。20xx年3月21日,已完成全部项目收集,并拟于20xx年3月25日-29日开展项目实地核查。计划20xx年4月拟定投资计划并上报市政府。

关于原支持项目允许在2年投资计划有效期内建设完成问题,我委已在20xx年开始进行整改。在《关于下达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投资〔20xx〕47号)中支持的项目全部为建设期在20xx年以内项目,不再支持跨年建成项目;同时,在通知中明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以便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和调整投资计划。20xx年12月,我委提交拨付申请,占年度资金计划总额的78%,完成率大大超出了20xx-20xx年度年末支出率。20xx年,我委拟支持20xx年10月完成建设的项目,争取20xx年5月正式下达投资计划,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使用完成率。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项目计划管理、资金拨付等工作机制的加强和完善问题。

我委在20xx年下达当年投资计划后,按季度收集项目进展、资金到位情况,不定期开展个别项目完成情况检查,实地检查了xx州传化公路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情况,并了解到融水县康田物流园、中国-百朋莲花小镇项目前期等项目进展滞后,要求融水县发展改革局、xx江区发展改革局对项目按月进行督察,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同时,我委按季度与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通过项目统计表对照形式进行动态联络,核算季度资金情况,形成最终季度报表。

2.关于建立项目核查机制问题。

我委已制定《20xx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拟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从项目背景等13个方面对项目进行系统评价。实地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专家及陪同工作人员,所有参与人员在核查时签字确认。第三方机构负责汇总整理实地核查情况。通过实地核查的申报项目可进入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答辩,专家可根据《20xx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现场图片资料、项目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评定项目等级。我委和第三方机构拟于20xx年3月下旬完成项目实地核查。

(一)加强项目库建设和中长期扶持项目规划编制。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服务业发展工作要求,20xx年我委先后整理出了《20xx年市级层面重大服务业项目库》《xx州市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库》,20xx年我委整理出了《现代服务业项目子库(不含商贸服务)》,这些均是我委中长期扶持服务业项目库,为开展项目储备筛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委参与拟订并报请市政府印发的《xx州市关于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的若干措施》(xx政规〔20xx〕58号)规定:一是列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包括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的`审批类项目,视为已立项,可不需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手续,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对不新增用地的“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二是总投资及以下的审批类项目,取消初步设计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以上措施进一步简化了项目立项手续,减少了办理时长。同时,我委通过建立健全服务业入统企业库、行业协会库,积极与有影响力的服务业入统企业、重点行业协会联系,扩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知晓度,从更多的企业和协会直接收集申报项目。

(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重视扶持项目计划的追踪问效。

一是加强与市财政局的季度检查核对工作和与市商务委的年末支出绩效检查工作,督促各县区做好项目季度情况收集工作进度较慢的项目要求各县区逐月追踪项目进度,实在无法开展建设的及时申报调整投资计划。我委负责对年度投资计划项目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和电话抽查,核实县区填报情况。二是指派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完善项目台账,按季度将项目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等整理记入台账;做好申报项目实地核查工作,请第三方专家详细填写《20xx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并拍摄项目图片,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三是每年1月编制完成《项目申报指南》并正式发布申报通知,启动项目申报,支持可当年完成建设的项目。5月完成投资计划下达工作,确保专项资金拨付。

经过此次整改,我委认真学习反思,总结经验。除不断完善《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外,我委拟在20xx年完成对《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制定评审论证标准以及资金验收标准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做好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梳理,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局领导牵头召开专题讨论部署会议,由责任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成立整改工作组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做实审计整改工作。二是对整改台账进行分类处理,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准备好销号材料,经市审计局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认定后再销号;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进,直至销号。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对照原因剖析做好整改,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监管,进一步完善部门内控制度,特别是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并按照项目完成进度按时支付资金,着力提升预算编制、支付精确化管理。同时我局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整改工作精准指导我局生态环保项目的规范化建设,达到了“一审二改三推动四完成”的效果。

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涉及我局问题共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通过整改,修订完善1项制度规定。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1个项目执行指标支出完成率低于10%且全年无支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台账序号12)。

我局高度重视,未支出资金全部列入下年预算管理,同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资金支出。20××年9月,市财政局下达我局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95万元,包括xx市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200万元和加油站三次回收治理补贴项目295万元。目前支出情况如下:xx市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中标金额为196.8万元,已于20××年2月23日支付第一笔项目款98.4万元,20××年9月7日支付第二笔项目款39.36万元;20××年1月11日通过专家验收评审,现已向市财政局申请重新下达资金支付第三笔项目款59.04万元,预计4月份支出;关于加油站三次回收治理补贴,按照省厅工作安排,20××年底前,完成汽油年销售量20xx吨及以上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施安装改造与在线监测联网,其余加油站在xx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20××年底前我市汽油年销售量20xx吨及以上加油站均已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目前已有51座加油站向我局申请治理补贴,预计5月份支出。

2、关于“未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问题的整改情况(台账序号15)。

我局现已高度重视预算批复工作,充分认识到预算的严肃性,切实增强预算法规意识,并在20××年、20××年预算执行工作中严格按预算法规要求及时向所属单位进行预算批复。

3、关于“未执行公务车一车一卡加油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台账序号28)。

我局局属单位xx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对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该中心已于20××年6月办理了公务加油卡,并制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一车一卡加油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4、关于“未及时支付4个项目资金1932.05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台账序号95)。

我局积极推进4个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进一步提高履约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体进展如下:

项目1:xx市环境监测体系设备购置项目一期(20××年)拖欠尾款1734.60万元。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编制了结算报告,并已行文向市财政局申请竣工结算,已跟建设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完成竣工结算后支付项目尾款。

项目2:xx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修复项目拖欠尾款0.97万元。因支付时存在事权与财权不统一问题,造成支出拖延,该项目我局已于4月15日完成支出。

项目3: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项目拖欠尾款99.76万元。该项目我局已于4月15日完成支出。

项目4:xx学校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项目拖欠尾款96.72万元。该项目为20××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子项目之一,现已通过验收,目前我局已与xx学校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项目中标方xx科技(xx)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该公司同意待20××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整体验收并通过财务结算后才支付验收款(尾款)。

5、关于“35个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其中25个项目未及时竣工结算”问题的整改情况(台账序号96)。

35个建设项目均已完成整改,35个建设项目中的34个项目为xx市环境监测体系设备购置项目一期(xxxx年)的子项目,第35个项目为辐射安全监管与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1)xx市环境监测体系设备购置项目一期(20××年)已于20××年1月15日竣工验收,并编制了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报市财政局审批,后因项目一期(20××年)竣工验收及结算工作未完成被退回。市财政局意见:项目一期作为一个整体,虽因资金紧张分割开标,但必须待项目全部竣工验收方可结算。目前,项目一期已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并报市财政局审核。

(2)辐射安全监管与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已于20××年8月13日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现已完成竣工验收、尾款拨付等全部工作(该项目是纯设备购置项目,不需要竣工结算)。

6、关于“22个项目未开展实施”问题的整改情况(台账序号97)。

“十三五”期间未开展实施的22个项目,有20个由我局牵头实施,其中11个项目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已分别纳入xx市环境监测体系设备购置项目(二期)、xx市20××年大气污染防治系统平台项目、20××年专项资金项目和xx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中继续实施;有9个项目因涉及机构改革、重复建设等问题,经市政府专题会议议定后不再实施。

7、关于“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使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台账序号98)。

我局局属单位xx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根据市交警支队报送的定期函送的蓝天保卫战联合整治行动排班表,制定工作计划,自20××年7月15日起,定期使用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并根据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超标排放机动车管控执法工作的意见》加强联合执法。利用遥感监测超标数据联合公安交警支队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工作,开出全省首张500元/辆的罚单,同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将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与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设备、便携式监测设备配合使用,切实提高监测设备的使用率。

8、关于“1个项目招标采购不规范,涉嫌串通投标”问题的`整改情况(台账序号99)。

我局局属单位xx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已开展三方面整改工作。一是20××年5月27日监测站责令中标单位xxxx公司就审计提出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解释,并于20××年7月12日约谈xxxxxx科技有限公司、xxxx科技咨询有限公司、xxxx生态建设有限公司、xxxx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涉嫌串通投标的公司以及招标代理机构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二是局属单位xx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制定《xx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完善采购与招标制度,今后将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做好股份关系审查工作,避免出现串通投标等问题。三是我局督促监测站今后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并举一反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采购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意识,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9、关于“1个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严格,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等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问题的整改情况(台账序号100)。

我局局属单位xx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已制定《xx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今后,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编写采购文件,监测站认真审核,规范采购需求,科学设置评分标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认知不足。

我局工作人员存在惯性思维,缺乏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的系统了解,尤其是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没有及时跟进组织开展学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二)政府采购内部监管缺失。

我局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已制定的部分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存在遗漏,亟须修改、完善和补充,在督促制度执行落实方面监管不到位,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三)政府采购审核把关不严。

我局对项目建设,特别是招投标文件的审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如缺乏专业机构和队伍、体制机制不健全、审核把关责任心不强等。

(四)预算管理意识薄弱。

我局在预算管理方面存在法规意识不强,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不到位问题,未按有关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出现指标下达后支出进度慢或无支出现象。

审计报告对我局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好整改,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监管,确保履职尽责。

一是我局安排专人持续跟进并完成支付4个项目1932.05万元支付工作。二是强化依法采购意识,系统学习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邀请专家定期对我局进行政府采购方面的培训,强化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的意识。三是加大内部监管力度,以法律为准绳,以制度为依据,以专家意见为参考,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履约验收和妥善保存政府采购文件。四是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程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招标信息发布工作,切实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程度。

(二)加强预算、批复、三公经费全流程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高度重视预算批复工作,充分认识到预算的严肃性,切实增强预算法规意识,每年度及时向所属单位进行预算批复;二是针对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按照项目完成进度按时支付资金,着力提升预算编制、支付精确化管理;三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5年7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从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抓好审计结果运用、推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9月7日,杨雄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要严肃财经纪律,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要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放在突出的位置,健全整改工作责任制,坚持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深挖原因,抓住关键,举一反三,从制度上、根本上堵住漏洞。12月11日,杨雄市长主持召开加强审计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部门落实审计整改再次提出明确要求。11月6日和12月14日,屠光绍常务副市长分别主持召开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审计整改涉及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并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不断改进政府工作;被审计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审计部门要切实落实整改、督促检查和跟踪检查的责任;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共同沟通协商、合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本市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跟踪;参与了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部分单位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合力推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效果。同时,市审计局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本市审计整改工作的实践,修订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完善审计整改报告、督查、联动、跟踪检查、问责、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等7项制度。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工作报告所指出的问题事项中,对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方面的问题事项,相关单位已通过收缴资金、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整改;对内部管理控制方面的问题事项,已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补办手续等方式整改;对一些已经发生但无法追溯调整的问题事项,已通过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制度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方式进行了整改。从跟踪检查的情况看,相关部门单位的审计整改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落实责任。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组织各职能部门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并按照定人、定岗、定时限的原则,逐一整改。二是加强沟通。相关部门单位互相配合,通过召开部门间专题会议、共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扩大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范围等方式,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完善制度。有关单位着眼长效管理,共制定或修订了28项内部管理制度,涉及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诸多方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及部门决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的问题,市财政局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完善预算支出进度通报机制,从2015年起,每季度将市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上报市政府。二是完善部门预算管理考核,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支出执行进度在部门预算管理考核中的权重。

(2)对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编报项目支出决算及部门决算未完整反映当年基本建设类项目收支情况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15年底部署市级部门决算工作时,明确部门决算编制口径和编报要求,会同预算主管部门督促基层预算单位按要求编制部门决算,并加强审核,确保部门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1)对违规带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22户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均已调整为查账征收。

(2)对部分欠缴税款未及时征收入库的问题,18户企业的税款已征收入库,涉及税款共计6万元;其余68户企业正在分类处理中。

(3)对部分税务分局对企业日常申报纳税行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49户企业已补缴税款共计4005万元,其余18户企业因资金困难等原因正在分类处理中。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4个获得扶持的项目实施条件不足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推进项目实施。在2015年项目评审中,市国资委加强了对项目实施条件的审核。

2.对1个项目的配套补助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不匹配的问题,市国资委已督促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了搬迁。同时,完善项目配套补助资金拨付前的复核工作。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少数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个别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未足额筹集的问题,截至10月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已向67户单位追缴社会保险费共计348万元。对303户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问题,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已督促96户单位完成登记办理;对27户单位实施劳动监察。此外,关于松江区区级财政补贴资金未拨付到位的问题,松江区已在2015年新农合基金预算调整中落实补贴资金,预算调整手续正在审批中。

2.对个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够规范的问题,市就业促进中心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加强职业见习和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间的信息关联比对,避免非就业青年参加青年职业见习时,既领取职业见习补贴,又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市就业促进中心已与个别第三方用人单位终止见习合作。个别街道已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至相关人员。

(一)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有待完善,政策受益面有待进一步扩大的问题,市地税局及各分局完善税收征管软件功能,除3户正在整改中,309户因企业注销、迁移或转为“非正常户”等原因不能清退税款外,其余12922户均已完成整改。同时,加大对新办企业税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定期开设纳税人学校,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宣传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增进对政策的理解。

2.对环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问题,税务部门已于2015年10月印发《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交换和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政务外网及外联专网实现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建立全市税务系统数据共享机制,已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了第三方涉税信息获取机制;推进与相关部门、单位的信息共享。

(二)落实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价格优惠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通过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关于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声明为中小微企业;并将在今后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考核,以及对社会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中,对供应商的性质予以重点关注。

(三)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已按照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办函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会议申请审批流程和费用审核等工作。

(四)部分预算单位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5个单位未完整准确反映结余资金、2个单位未及时清理结余资金等问题,7家单位积极清理项目结余资金,全部作相应调账处理。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及部分医院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的12个预算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预算编制不合理、调整不及时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了加强预算管理的专题会议,结合各单位实际,修订了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调整的报批程序,对所属单位预算管理明确具体要求,并已结合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改进预算管理。对预算资金拨付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修订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划拨程序、比例和周期,规范拨付程序。对预算单位与投资企业经济关系不清晰的问题,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停止在下属企业发放全体在职人员劳务费等不规范行为,督促所属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停止转移收支行为;有关单位还制定了企业清理工作方案,拟按照法律程序启动公司关停注销工作。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个别单位已结合2015年国务院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最新要求,完善了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购买服务的范围要求等。对票据使用不合规的问题,有关单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并已补缴相关税款。对软件资产未按规定记入无形资产账的问题,5个单位已将软件资产全部入账。对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合同授权等管理。

1.对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5家医院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制度,强化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和科研项目库筛查,使用科研项目信息系统,加强对多头申报及经费使用情况的管理。同时,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调整、使用和监管,对已结题科研项目及时清理,督促相关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度执行。其中,2家医院已对课题结余资金作调账处理;2家医院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2.对医院自筹经费实施的大修改造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4家医院承诺严格执行大修改造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程序,按规定向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进行项目备案及报建。

3.对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家医院正进行资产清理或报批,办理相关手续;1家医院已作账务处理。

此外,对本市继续医学教育收费标准亟需完善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经专题研究,已起草《关于加强本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收费工作。

对政府投资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市审计局加强综合分析,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了工作建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共同协调推进问题整改。对项目超概算投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拟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监管,形成惩处措施;已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向原审批部门上报调整概算报告,同时已批复调整了15个项目的工程概算。对招投标不规范及违规转分包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加紧出台《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优化本市招投标管理,抓紧修订《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工程的承发包行为。对于多计1.59亿元工程投资的问题,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已相应调减。对于基础设施类等项目施工手续不完善、项目投资效益不佳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办了12个项目的相关手续,4个项目中已有3个项目采取加快推进或完善信息化项目功能模块等方式,提高投资绩效。同时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工程承发包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工程签证等工作的审核,控制工程投资。

(二)部分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运营维护及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系统数据或功能利用不充分的问题,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已制定了《医联工程市级医院耗材信息数据采集接口规范》,并下发相关医院试行。“合理用药信息查询”功能模块已于7月份覆盖了38家市级医院,同时,建立了《临床路径系统管理维护制度》,该制度已在11家医院试点推广。

2.对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完善等问题,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制定了《医联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相关医院将加强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管理,提高合同签订和执行的规范性。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占用的3.25亿元贷款及资本金、拖欠的82.83亿元市属征收安置住房房款已收回;土地前期开发补偿和廉租住房转征收安置住房的出售收入,目前已上缴财政4.9亿元。本市已制定《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征收安置房源价格管理办法》,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征收安置住房供应工作的通知》,增设了对建房协议价格进行中期评估,合理调整差价款的规定,并要求加强差价款收取工作,截至2015年11月底,已收回9个项目差价款共计2.85亿元。

2.对部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通过取消保障资格、重新审核等方式整改11户;1794套保障性住房已投入使用;收回违规出售房款及欠缴租金共计1464万元;1761套保障性住房正在向有关部门申办房产认定手续;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启动租赁合同期限调整工作,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3.对部分项目建设程序和内容不合规的问题,有关区建设管理部门从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的角度,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发放的内部联动管理办法》,加强施工许可证的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3个项目已补办了相关监理人员变更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住房公积金与职工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信息未纳入共享范围的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协同合作,推进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数据更大范围的共享。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供的缴费单位信息,选择了10万家进行执法检查。截至9月底,通过检查督促和人数核查,新增开户单位3.8万户,新增缴存职工20万人。

2.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发放不合规的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贷款发放的审核、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9月底,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整改127笔,涉及金额共计4298万元;信息不符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3.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不够完善的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完善信息系统,增加操作输入时的逻辑勾联和相关操作业务数据之间的逻辑控制,解决个贷受理号重复的问题,并进一步完善贷款审核系统,加强对受托银行和置业担保公司的监管。

(三)市级财力补贴的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各相关责任主体加大推进力度,45个项目中有14个项目完工,5个项目按调整计划实施,3个项目因资金和搬迁影响尚未开工。

2.对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相关区均采取有力措施。对施工手续不完善的问题,42个项目中已有13个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21个项目正在办理过程中。对违规分包的问题,有2家项目主管部门责成代建单位作出深刻检查,1个项目规范了合同签订。对现场材料检测、进场审核等环节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对问题材料作退场处理、对未检测材料重新进行检测等方式确保工程质量。对项目监理、施工等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相关单位对项目管理、监理人员作出调整,并及时规范考勤制度。对项目现场质量安全控制环节把关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关键工序验收手续。

3.对部分项目市级补贴资金沉淀较多的问题,经过相关单位和区县政府的共同努力,截至10月底,已新增下拨市级补贴资金共计13.91亿元。

1.对部分单位未按制度规定上报年度能耗统计数据的问题,2015年10月,市机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能源费使用情况普查的通知》,正对公共机构能耗情况进行普查。市机管局将未按要求申报的公共机构名单提供给市节能监察中心,实施节能专项监察;对未按要求填报能耗数据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本市制定了《上海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将市级公共机构及所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推进节能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文明单位评选等工作的依据。

2.对部分数据未上传市级平台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原市建设管理委)已安排开展相关楼宇巡查工作,将未按规定上传或上传数据不完整的楼宇名单告知区县主管部门,由区县主管部门及其技术支撑单位督促改进。截至10月底,数据上传市级平台的楼宇新增103幢。

3.对部分公共建筑未按要求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原市建设管理委)已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机管局和市金融办,分工推进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

4.对部分专项资金补贴项目审核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13个未按计划实施或竣工的项目中,3个完成验收;3个正在验收;4个由于周期较长,需要测试夏季和冬季的系统能效等原因,等待验收;其余3个因不符合示范条件,已收回补贴资金407万元。6个申报主体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补贴资金已下拨项目实施单位或上交区财政局,涉及金额共计38万元。

(一)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4个“交钥匙”项目按进度完成存在一定压力的问题,设计图纸已全部完成,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单位已基本确定。对7个“交支票”项目实施不够规范的问题,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制定了《上海对口支援喀什四县产业园区建设及就业补贴资金使用指导意见(试行)》的补充说明;对不符合条件的4个项目,已收回补贴资金,3个进度略有滞后的项目均已完成。

(二)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申迪集团要求项目管理和参建单位严格执行《二级市政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向施工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明确工程签证的提交流程;加强对投资监理、施工监理工作质量管控,并调整施工监理考核办法,将工作反馈程度纳入质量考核范围。

(三)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申通集团修订《投资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应公开招投标项目的投资限额及招投标方式;对前期工程结算不及时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上报结算,283份工程合同中已有144份上报或完成结算;建设单位承诺完善施工图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在年底出台《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管理规定》,规范预算编制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县审计局:

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xx区审计局对我单位“三美”建设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结果文书《关于xx区“三美”建设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富审投报〔20xx〕11号)。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前期管理有待加强。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对乡镇(街道)小城镇整治项目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督促乡镇(街道)加快项目调整立项报批,并积极协调区发改局立项。同时,督促乡镇(街道)抓紧按照程序办理“一书三证”。

(二)对规划设计重要性认识不足。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已要求第二批整治乡镇(街道)在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注重项目统筹,避免重复投入和道路重复开挖。同时,继续加强项目审核把关和指导,规范报批程序,强化项目规划管理。

(三)部分乡镇工程进度、质量存在问题。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联合区住建局开展了小城镇整治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隐患专项督查,明确要求乡镇(街道)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督促乡镇(街道)加快项目实施并对已完工验收项目抓紧送审,目前第一批小城镇整治项目均已完工。

(四)项目建设后续长效管理机制存在不足。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召集有关乡镇(街道)召开了集镇长效管理座谈会,就集镇长效管理进行研究,并起草了指导意见,下一步将提交区政府发文并贯彻执行,切实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五)临时机构运转经费使用有待规范。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费等日常费用支出管理,并继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等有关规定;规范车辆租用管理,每年提交分管区领导决策,并建立车辆使用台账。

(一)关于规范资金使用方面的建议。我单位采纳审计提出的`各项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年度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发挥好牵头协调职能,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确保资金及时下拨和专款专用;加强财务管理、服务采购等内部控制,严格规范费用支出管理。

(二)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方面的建议。我单位采纳审计提出的各项建议,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督促第二批整治乡镇(街道)加快项目推进,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亮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并力争多创省级样板。同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加强集镇长效管理,保持镇容镇貌整洁有序。

我单位将以此次审计调查为契机,对照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加快推进“三美”建设各项任务,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全面助力高品质城市建设,让美丽乡村成为大都市新型城区的最靓底色。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审计检查发现问题,要进行相对应的整改,以期完成目标。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供大家阅读!

区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任**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现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治理对策。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xxx政府:

年初,xxx审计局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财务管理及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责任。

市审计局反馈意见后,县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财政、地税、民政、社保中心、残联等部门关于整改任务情况的工作汇报,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李丽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开展的“治慢”工程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

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

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1、针对欠缴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一是县地税局建立了欠费单位信息档案和欠费登记台帐,逐户了解欠缴企业经营状况;二是督促欠缴企业拟定了清欠计划,并跟踪督促清缴;三是实行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社保基金的统查统算制度,力求做到杜绝新欠,清理陈欠,应收尽收,以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税企座谈会、税法培训会以及到企业进行税费检查等时机,广泛宣传社保基金征缴政策,并以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公告栏、广播电视、地税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多层面进行宣传,籍以增强企业的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止目前,县地税局已清缴欠费7万余元,其余欠缴部分已经列出清欠计划,正在加大力度清收。

2、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比例核征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上半年我县已制定补征计划,现正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年底前补齐上年欠征部分,确保今年的养老保险基金审核征收到位。

3、针对 “两金”未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县财政局已将“过渡账户”内的“两金”全部转入财政专户。同时撤消了“两金”过渡专户,修订了管理该项资金股室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4、针对社保存量资金保值增值的事项,县财政局按照财政制度的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考虑设定了增值计划,使职工的养命钱稳步、快速增值。

5、针对县民政局将公益金支出赞助费4500元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已冲减了相关账务,归还了公益金。

6、针对低保对象管理方面出现的情况,县民政部门又对全县的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核查登记,对个别不完全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已全部清退,对低保对象实行了“个案化”管理,规范了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整个整改工作现已全部结束。同时明确了今后将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原则,管好、用好社保资金。

7、对县残联未足额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问题,今年,我县已改由地税部门征收,极大地提高了该项资金的征收率。止目前共收缴残疾人保障金近9万元,较上年增长近5倍。

三、规范资金运行,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社保等民生资金的安全运行及保值增值,保证少出或不出问题,我县将把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纠正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把民生问题解决好。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抓起:

一是坚持社保资金“收得齐、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总要求,全面完善社保资金征管机制及体系建设工作,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抓好清欠工作,遏制旧欠未缴、新欠又累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资金链的安全运行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足额收缴。

二是把解决民生问题列入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城乡低保、再就业、医保、合作医疗等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确保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年递增。

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财务制度。按照社会保障财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范社保资金运行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0xx年xx月xx日

近年来,随着金融领域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内外部审计检查项目日益频繁,我行上下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也越来越重视,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加大整改力度,使整改工作逐步走上了常态化和规范化轨道。从唐山分行来看,分行领导班子一直高度重视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先后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资源配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多种措施,不断细化管理,狠抓落实,连续多年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整改率目标,整改报告上报质量也受到了省分行的通报表扬,在确保整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全行各项业务的合规、健康发展。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全行上下齐抓共管密不可分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应继续坚持和发扬。但从全行整改工作实践来看,我认为仍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如防范风险与业务发展摆布还不尽合理、职责分工还不够明晰、举一反三整改措施还不够具体、整改工作标准还不够清晰、整改结果报送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改工作的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全面消除各类违规问题带来的风险,在整改工作中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完善:

一、应进一步提高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

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是保证我行合规经营,防范各类风险的重要手段。随着近年来,内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相关机构和业务条线部门应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重发展、轻管理”的思想,合理摆布好两者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组织机制,合理安排资源配置,细化责任分工,深入研究整改工作方法,确保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应进一步强化系统性整改措施,务必杜绝屡查屡犯

针对每项整改项目,建议条线部门和相关机构建立整改项目专题会议制度,认真对照上级行整改要求或审计检查部门的管理建议、整改建议等内容,针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注意对审计发现问题区分共性和个性,制定切实可行的举一反三整改措施,提高系统性整改效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避免因 “就问题改问题”而导致的整改建议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发生。同时,按照《工作人员违规失职处理办法》和《轻微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确认问题责任人,认真负责地做好认定和追究工作,充分发挥惩戒制度的警示作用。

三、应进一步提高整改报告质量

目前,内外部审计检查项目较多,整改工作量较大,审计部门和上级行对整改工作上报时限要求比较严格,各整改主办部门和整改经办行,应对涉及本条线、本机构的问题从发现之日起,尽早制定相应措施,抓紧落实整改,并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和时限进行报送,避免发生迟报、漏报的情况。应切实提高整改工作报送质量,严格按报告要求撰写整改报告及相关报表,其中对问题整改状态的界定,要严格按照省分行下发的《关于明确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状态及整改完成率计算口径的通知》,结合问题整改的实际情况,准确区分整改状态,避免主观臆断,同时,在整改过程中,力争做到完全整改,尽量避免出现“无效整改”等情况。

四、应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档案资料

各机构和各部门应明确专人,对整改资料要实行专夹保管,按规定归档;针对具体问题尽量留存整改依据,以便在后续追踪检查中及时提供;严格落实整改台账销号制度,确保存在问题彻底消除。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县审计局:

我局于20xx年11月20日收到《xx县审计局审计报告》(xx审报[20xx]12号)。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专题会议。针对《审计报告》中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由局分管领导牵头,一把手亲自抓整改:

1、无预算支出;

2、超预算支出.6元;

3、有预算无支出元。由于财务人员不是专职工作人员,预算与执行预算有偏差,主要是编制预算是没有全面详细的.安排,预算执行过程不严格、财经纪律意识不强,20xx年务必按照预算执行。

1、购买电脑设备;

2、购买硬盘;今后一定要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来执行。

1、购买电脑设备;

2、购买硬盘;已经补入固定资产账。

由于档案局长期没有专职会计,多年来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查,所以固定资产账表不符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还在进一步核对。

1、把其他收入先进个人奖金作为预算收入。

2、耕地占用税列作“项目支出-设备设施费”

3、部分绩效奖列“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4、津贴、退休费列入“基本工资”。这些问题已经整改了。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财务知识,也希望财政、审计部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技能,规范化处理财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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