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审计问题情况报告(汇总15篇)

时间:2023-10-26 11:14:08 作者:文轩 实用审计问题情况报告(汇总15篇)

情况报告一般以客观事实为基础,通过详细的描述和分析来展示情况的真实面貌。如果大家对以下情况报告范文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读,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贵局洞审经报(2019)3号审计报告已于2019年1月9日收悉。报告中指出的主要问题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对照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供销合作社问题整改(一)接待费结算不规范问题整改。

针对报告指出的接待费未当日结算,未刷公务卡情况。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和区纪委有关公务接待等文件规定。由分管主任牵头对财务审计科,综合办等工作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重申报销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二)合作经济组织运营服务补助未提供发票问题整改。

我社2017年拨付2015年度各服务社和服务体运营经费补助,由于2015年申请拨项目2017年才拨付,历经时间较长,部分申请单位开支的发票如区供销经营服务社、农产品经纪人已在项目单位入账,另外几家村级服务社只是工作平台没有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依托村组织进行拨付补助,项目开支发票在各村报销入账。区委巡察组在2017年对我单位巡察时也提出类似问题,根据这种情况我社在2018年开始停止该项服务费补贴,今后将不存在这种情况发生。

(三)重大决策未经党组会议决议问题整改。

我社所属农资日用品工业公司2017年2月对临近保质期的烟花446。

件进行削价处理。原价5.76万元,处理价3.56万元,降价2.2万元。在2016年12月的社务会议已进行研究但未经党组研究。今后我社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和党组对重大事项监督决策程序。根据供销社人、财、物管理的工作需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于2018年洞供党组〔2018〕10号文件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

二、下属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一)收入未列成本及货款大额现金支付问题整改。

2016年2月农资日用工业品公司采购烟花56000元销售90090元已入账。当年未按时将已销商品成本计入当期损益,现我社已督促公司财务人员在2019年1月31日2号凭证进行账务调整处理。

(二)销售未确认收入,未缴纳相关税务问题整改。

农资日用工业品公司财务已在2018年12月31日第26号凭证对该笔业务做收入处理并缴纳了相关税费。

(三)库存商品采购未提进项税款整改。

根据审计报告要求农资日用工业品公司财务人员已在2019年1月31日1号凭证补提了进项税款。

(四)库有商品采购未取得发票入账问题整改。

针对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落实2016年4月至9月购进农药26775元发票补开事宜。我社经与温州市佳蓝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及税务部门多次对接,由于现行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规范,对方企业无法开具原来的货物和品名的发票,因此无法补开发票。下一步我社将加强下属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明确商品采购发票结算相关制度,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三、

其他问题整改(一)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问题整改。

我社在1月9日收到贵局审计报告,在2月2日也收到区委批示交办单《关于尽快处理区供销合作社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的建议》王书记(2019第36号)。目前我社已将清查分类和处理意见讨论稿在3月5日区府办研讨会提交贵单位审核,下一步再交区政府有关会议确定同意后组织实施。

根据审计报告我社已对盘盈打印机一台进行估价,已在2019年1月31日1号凭证做入账处理,今后将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非常清晰的架构。

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集合

xxx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同志任**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规定,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现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治理对策。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集合

一、对于重复领取加班伙食补助3000元的问题,我们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退回重复领取的加班伙食补助,并组织学习《关于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遂财行〔2016〕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审核,严格执行夜餐费开支管理规定。

二、对于结余资金89.93万元未盘活的问题,已与县财政协商沟通,由我中心合理使用。

三、对会计基础资料不完整的问题(2016、2017年发放2016年1—6月食堂饭卡,工会发放春节慰问品大米、食用油,发放清单未签字)作了全面整改,找到相关当事人补全发放清单上的签字,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做好原始凭证审核。

一、加强财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队伍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财务理论业务知识。

二、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审核,确保外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入账原始凭证要素齐全、票据合规。

三、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单位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化。

遂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xx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

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xx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xx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xx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xx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xx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xx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xx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xx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xx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xx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xx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xx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xx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市科技局20xx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xx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xx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xx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xx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xx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xx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xx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xx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xx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xx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xx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xx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xx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xx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20xx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xx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xx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20xx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教育局挪用教育费附加449.19万元的问题,其中,用于教研中心大楼装修379万元、弥补机关经费70.19万元。经审计公布后,市教育局非常重视,已按审计决定接受了处理,同时细化了教育费附加的预算,严格了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市外经局挪用外贸专项资金36.16万元用于局机关经费开支的问题。已按程序报市财政局列入20xx年部门预算,并将挤占资金归还原渠道。

市人防办挤占人防“结建费”70万元,借给下属武汉人防工程公司,用于承揽三峡工程项目的问题。因武汉人防工程公司已改制,经省人防办批准,从省“结建费”中抵还70万元借款。

在市政府的督促和协调下,市民政局已收回存入沌阳信托投资公司的救灾捐赠款本金540万元。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有关涉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延伸审计,立案查处。

3.关于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纠正情况。

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将门面租金收入、利息收入、“路伙费”等存放账外核算,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奖金补贴等支出的问题,已将余额36万元收缴国库。

市教育局内设机构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语言测试中心和建筑设计室的相关收支未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资金179.58万元的问题。市教育局已按审计决定作了账务调整,31万元罚款已上缴国库;并将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等单位财务收支纳入了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市房产信息测绘中心将单位缴纳的购房款17.71万元以个人存折方式存放的问题。该中心在审计期间主动整改,已将上述购房款转入单位账户,统一进行核算。

4.对市白蚁防治研究所违反财务制度规定,以假发票套取现金,违反财政管理规定乱支滥用等问题,市房产局取消了白蚁所设立的“规划管理费”的提取和支付,完善了财务管理的办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原所长已作出免职处理。

5.关于市房产局登记发证中心、市教育局所属实验幼儿园和常青第一学校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坐收坐支共468.4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按规定全部将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近几年来,市政府非常重视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进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建立责任政府和信用政府上狠下功夫,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20xx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看,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有些部门和单位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实际工作中放松了管理,对已有的。

规章制度。

执行不力,执法不严;有些部门和单位受部门和小团体利益的驱使,在执行财经法纪上踩线越线,有法不依,甚至屡查屡犯,知法犯法;有些部门和单位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只讲政绩,不讲法纪,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工作作风不实;另外体制上的不合理,转轨过程中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制度不完善和监督的缺位,使有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时还难以解决。

通过对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原因分析,市政府将进一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提高对财政财务管理的认识,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在宏观经济管理和运行中,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体制、规范运作、严格程序,加强审计机关对财政财务工作的制约与监督,真正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权和执行权运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十分重视审计工作报告中对加强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的落实,已责成市财政、审计、地方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采取了如下一些具体措施。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分配和预算编制管理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了全市部门预算的全面推开。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市财政局从源头做起,在《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第一,各部门所有的收入要全面、完整地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市直各部门的非税收入管理,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xx〕53号),做到按政策规定应收尽收,按管理规定全额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实事求是地编列非税收入计划。第二,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第三,市计委、经委、建委,市科技、教育局等有预算分配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编制程序,切实组织好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

(二)关于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用好用活财政资金,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已制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在规范账户管理的基础上,拟定了《武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核、分配、批复、下达和监督管理;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预算草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和管理,以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理顺财政管理关系。

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审计局和市国资办于20xx年下半年联合对有关部门房产及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了调查。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市政府办公厅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占用费征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将应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管理,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深化了“收支两条线”改革。

(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治税。

市地税局从加强管理入手,一是大力清缴欠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拓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加强对收入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和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动态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二是强化监督,稳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了《20xx年度收入目标及征管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改变单一强调税收计划的考核模式,强化对税收征管质量从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登记率、(逾期申报)处罚率和欠税增减率等六项综合考核,以明确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理办法。三是切实加强减免缓退税管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管理权限、范围、程序和时限办理减免缓退税审批,不得违规越权审批。改变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人为调节税收收入进度的现象。四是制定了《市局关于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扣缴税款年度调整核实征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完整入库。

(五)四个远城区存在的预算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比较薄弱、部分单位存在虚列财政收入等问题,已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真实准确的反映各区的财力状况,四个区都制定了相关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一是发挥各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向内使劲,集聚财力;二是深化改革,广辟财源;三是加强管理,科学执政;四是量入而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市委、市政府为支持四个远城区的经济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区级(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支持远城区经济发展的倾斜性政策。市政府在采取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求市财政局加强对区级财政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尤其重视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上级财政拨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市人大非常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已将《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列入20xx年市人大的立法计划。为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管力度,从组织上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必审制度的推行,市政府决定由市审计局负责组建市重点项目投资审计中心,以增强审计力量,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更好地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纠正工作,在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一定的效果。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为维护财经秩序,促进深化改革,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为建立和谐社会、责任政府,而不懈努力。

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江山市审计局:

贵局江审财报[2020]9号审计报告已于2020年9月27日收悉。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意见,把审计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报告中指出的主要问题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对照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预算编制和管理不到位问题。

原因:我单位于2018年5月22日才正式成立,成立之初因机构改革,人员调配冻结,大部分人员都到各相关单位临时借调。2018年市财政没有安排我单位部门预算。2018年底开始编制2019年预算时只有3个人的经费纳入预算,2019年5月开始人员陆续到位,到12月底人员达到12人。由于省财政每年对保护区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补助(保护区正常经费),2019年市财政没有给我们追加人员经费,增加的人员经费用该专项资金弥补,造成基本支出超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年初预算不足。

措施:从今年开始我们单位人员基本到位,我中心今后将严格遵守《预算法》的规定,做好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预算收入和支出,将上级转移支付经费编入本级预算,确保预算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2、部分单位和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

原因:我单位成立时间短,项目储备不足,项目前期未能提前介入,创建国家级保护区的部分项目又是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当年纳入财政预算的有些项目当年不能完工,造成预算资金未能拨付,预算执行率偏低。

措施:我们要求责任科室对照梳理本单位预算安排,加强各环节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今后我们将加强项目储备,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加快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率。

3、资产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原因:仙霞岭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投资计划是2017年市林业局向发改局申报的项目。我中心于2018年5月(人员实际到位是2019年5月)成立后该项目由我局负责实施。实施内容包括勘界立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和公益林管护、开展巡护路网建设、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珍稀物种保护、开展综合科考和生态旅游专项规划等。2018-2019年我局实施的项目28个,大部分都是投资额较小的项目,且服务类项目较多,实施的单个工程项目也未能达到500万元统计投资入库标准,一般都通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以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对外招标,未办理立项手续。安民关管理站和深坑口管理站二个修缮项目施工单位提供资料不全,造成结算审计未完成。

措施: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充实项目管理科室力量,完善相关科室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责,严格按照项目的建设程序执行。安民关管理站和深坑口管理站二个修缮项目施工方已向市财政局评审中心报送了相关结算审计资料,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已安排人员于今年7月29和8月5日对深坑口管理站及安民关管理站进行了现场勘察,目前项目审计正在进行中。审计结束后我们将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4、财政资金绩效不高问题。

原因:2017年江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根据创建的要求需要建设一个科普馆,2018年建设科普馆的资金纳入市林业局的预算,我单位2018年5月成立后该笔资金划入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建设。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剂解决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用房的批复(江政函[2018]32号):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13楼作为仙霞岭管理局的科普馆。该馆于2019年8月开始建设,12月完工。由于工程结束后需要一定时间通风排气以及今年“新冠”疫情影响,实际参观人数还没达到设计要求。

措施:疫情结束后,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相关人员和学校等社会团体的科普参观活动。每年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软件正版化使用率低问题。

原因:预算编制时公用经费定额偏低,预算安排不足。

措施:我们将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认真做好正版软件的使用工作,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全力推动正版软件的使用工作,提高正版化使用率。

今后,我局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资产资金绩效,完善有关制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0日。

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集合

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原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主任巫法源任期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自收到《审计报告》后,征收指导中心主要领导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以积极的态度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重复领取加班伙食补助3000元的问题,我们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退回重复领取的加班伙食补助,并组织学习《关于规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遂财行〔2016〕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审核,严格执行夜餐费开支管理规定。

二、对于结余资金89.93万元未盘活的问题,已与县财政协商沟通,由我中心合理使用。

三、对会计基础资料不完整的问题(2016、2017年发放2016年1—6月食堂饭卡,工会发放春节慰问品大米、食用油,发放清单未签字)作了全面整改,找到相关当事人补全发放清单上的签字,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做好原始凭证审核。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队伍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财务理论业务知识。

二、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审核,确保外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入账原始凭证要素齐全、票据合规。

三、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单位各项管理更加规范化。

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范文

文书编号:揭审行报〔2019〕21号注:1、本表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按顺序逐项填写。

2、本表一页不够,可以附页。

报告日期:2019年9月17日序号

意见内容。

落实情况市财政追加项目支出数额较大,未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年初预算不完整,涉及金额9247.89万元。市林业局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780.58万元,年中追加609.81万元,占年初预算收入的金额占78.12%。其中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47.8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市林业局今后应严格遵守《预算法》的规定,做好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预算收入和支出,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减少申请追加项目,确保预算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我局今后将严格遵守《预算法》的规定,做好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预算收入和支出,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减少申请追加项目,确保预算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文书编号:揭审行报〔2019〕21号注:1、本表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按顺序逐项填写。

2、本表一页不够,可以附页。

报告日期:2019年9月17日序号

意见内容。

落实情况决算草案数据与会计数据总数和明细不一致,涉及金额3284.03万元。市林业局2018年年末会计核算支出1258.63万元,决算支出1252.58万元。决算支出总数与会计核算支出总数少6.05万元,差异明细科目13个,涉及金额284.03万元。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市林业局今后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管理工作,以真实会计数据为基础,保证决算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

我局今后将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管理工作,以真实会计数据为基础,保证决算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

文书编号:揭审行报〔2019〕21号注:1、本表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按顺序逐项填写。

2、本表一页不够,可以附页。

报告日期:2019年9月17日序号

意见内容。

落实情况预算编制不科学,个别无预算支出,涉及金额526.65万元。市林业局2018年“办公设备购置”无编列预算,会计核算支出26.65万元。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市林业局今后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按照年初预算和经批准调整预算为依据,安排核算各项支出,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在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审批。

我局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按照年初预算和经批准调整预算为依据,安排核算各项支出,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文书编号:揭审行报〔2019〕21号注:1、本表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按顺序逐项填写。

2、本表一页不够,可以附页。

报告日期:2019年9月17日序号

意见内容。

落实情况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涉及金额917229元。市林业局2018年现金支出583762.78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18.50%。经抽查发现1000元以上现金支出,共3单17229元。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六条和《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的规定,市林业局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规范支付管理。

我局认真落实审计意见的整改工作,目前正在为各科室和森林分局有关工作人员申办公务卡。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规范支付管理。

文书编号:揭审行报〔2019〕21号注:1、本表按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按顺序逐项填写。

2、本表一页不够,可以附页。

报告日期:2019年9月17日序号

意见内容。

落实情况额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涉及金额08734.40元。市林业局2018年7月13#会计凭证,在“办公费”科目核算办公室修缮费用8734.40元,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本应调整会计科目,考虑财务已决算,不再作账务处理。市林业局今后应当根据业务内容性质,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如实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我局今后将根据业务内容性质,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如实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请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文书规定期限内及时组织落实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包括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采纳落实审计意见情况、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尚未能整改到位事项和原因等)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表》发送至市审计局邮箱:jysjzgk@,或以u盘直接送揭阳市审计局整改监督科。同时将上述资料打印两份,连同银行缴款凭证、记账凭证、会议记录或纪要、文件、合同等其他相关佐证纸质资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送整改监督科(市审计局四楼402)收。请各相关单位组织、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并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请各相关单位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

联系电话:8224186。

联系人:陈晖。

审计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精选

对20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政府领导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积极加强研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管理。

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并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针对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管理尚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开展了财政性结余结转资金情况调查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以20xx年账面数据为依据,填报《财政性结余资金情况调查表》,表格审核和汇总工作已在20xx年9月完成。

结余资金将在下年预算中统筹考虑和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针对财政预算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长征镇在20xx年财政预算执行中增加了社会保障支出,镇政府表示为进一步化解原撤制村、改制企业等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今后将不断加大各类社会保障投入;项目开发部城乡社区事务结余资金将在以后年度投入到项目中使用。

桃浦镇对宕留预算外的未实施项目资金进行认真核查,制定整改方案:对于老宅改造项目资金,在20xx年视老宅改造进度,对各村、园区进行补贴;对于古浪路拓宽、武威东路辟通项目,区发改委已立项,计划按进度划拨,今后将加强财政资金拨付后的跟踪监督,完善镇财政的监督管理职能。

2、针对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长征镇于20xx年8月将万镇路239号、清峪路238号房产办理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纳入镇政府机关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范文

按照规定,现将区2019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何野平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要求,坚决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要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成效,对于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坚决严肃处理。区长、副区长多次调度、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要求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规定整改到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区审计局对于区2019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积极跟踪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截至2021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清单反映的14个方面的30个问题中,相关部门通过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立马返还支付、加大投入等进行整改,同时减轻了企业负担,并且修订或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超支挂账问题暂时无法整改,只能在往来中挂账,待财政形势好转后再列支。

(二)滞留专项资金问题正在整改,财政部门正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年末将剩余专项拨付到位。

(三)未纳入预算内管理问题已经整改。

(四)政府债务未入账问题正在整改。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应缴未缴财政资金问题已经整改,已经全部上缴财政。

(二)存量资金问题正在整改。

(三)未立马拨付资金问题已经整改,相关资金已经追回。

(四)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问题已经整改,相关资金已经追回。

(五)管理方面存在某个单位的问题已经整改,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已有内控制度。

三、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一)防范化解风险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未达到预警标识,区财政目前严格按照债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审计中发现的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已经整改,相关项目已经实施。

(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中发现的落实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不到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问题,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已做出相应处理和处罚。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第一季度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中发现的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水利建设项目未立马进行验收等问题已经整改,资金已经上缴财政,项目已经验收。

(二)第二季度光伏扶贫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中发现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未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问题已经整改。

(三)第三季度“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中发现的2个方面7个问题已经整改,相关行为得到纠正,相关保证金已经返还。

(四)第四季度区医共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健全了相关机制,人员已经下沉,加大投入用于房屋改建和购置设备。

五、采纳审计建议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

财政部门着力推进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政务服务局梳理出我区政务服务办事事项共459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共389项,同时积极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方面。

出台了《区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保障稳定脱贫。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积极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加强污染防治责任落实。

(三)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方面。

坚持“政府要过紧日子”,从严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方面。

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统筹使用。

(五)强化绩效意识方面。

积极筹备区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机构的建设,下一步将加快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把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到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将加强对未全面整改问题的跟踪督办,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集合

***政府:。

年初,***审计局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财务管理及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市审计局反馈意见后,县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财政、地税、民政、社保中心、残联等部门关于整改任务情况的工作汇报,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县长李丽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县委开展的“治慢”工程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

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1、针对欠缴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一是县地税局建立了欠费单位信息档案和欠费登记台帐,逐户了解欠缴企业经营状况;二是督促欠缴企业拟定了清欠计划,并跟踪督促清缴;三是实行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社保基金的统查统算制度,力求做到杜绝新欠,清理陈欠,应收尽收,以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税企座谈会、税法培训会以及到企业进行税费检查等时机,广泛宣传社保基金征缴政策,并以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公告栏、广播电视、地税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多层面进行宣传,籍以增强企业的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止目前,县地税局已清缴欠费7万余元,其余欠缴部分已经列出清欠计划,正在加大力度清收。

2、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比例核征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上半年我县已制定补征计划,现正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年底前补齐上年欠征部分,确保今年的养老保险基金审核征收到位。

3、针对“两金”未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县财政局已将“过渡账户”内的“两金”全部转入财政专户。同时撤消了“两金”过渡专户,修订了管理该项资金股室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4、针对社保存量资金保值增值的事项,县财政局按照财政制度的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考虑设定了增值计划,使职工的养命钱稳步、快速增值。

5、针对县民政局将公益金支出赞助费4500元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已冲减了相关账务,归还了公益金。

6、针对低保对象管理方面出现的情况,县民政部门又对全县的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核查登记,对个别不完全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已全部清退,对低保对象实行了“个案化”管理,规范了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整个整改工作现已全部结束。同时明确了今后将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原则,管好、用好社保资金。

7、对县残联未足额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问题,今年,我县已改由地税部门征收,极大地提高了该项资金的征收率。止目前共收缴残疾人保障金近9万元,较上年增长近5倍。

为进一步规范社保等民生资金的安全运行及保值增值,保证少出或不出问题,我县将把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纠正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把民生问题解决好。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抓起:。

一是坚持社保资金“收得齐、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总要求,全面完善社保资金征管机制及体系建设工作,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抓好清欠工作,遏制旧欠未缴、新欠又累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资金链的安全运行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足额收缴。

二是把解决民生问题列入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城乡低保、再就业、医保、合作医疗等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确保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年递增。

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财务制度。按照社会保障财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范社保资金运行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县审计局:

我局于20xx年11月20日收到《xx县审计局审计报告》(xx审报[20xx]12号)。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专题会议。针对《审计报告》中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由局分管领导牵头,一把手亲自抓整改:

1、无预算支出;

2、超预算支出.6元;

3、有预算无支出元。由于财务人员不是专职工作人员,预算与执行预算有偏差,主要是编制预算是没有全面详细的.安排,预算执行过程不严格、财经纪律意识不强,20xx年务必按照预算执行。

1、购买电脑设备;

2、购买硬盘;今后一定要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来执行。

1、购买电脑设备;

2、购买硬盘;已经补入固定资产账。

由于档案局长期没有专职会计,多年来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查,所以固定资产账表不符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还在进一步核对。

1、把其他收入先进个人奖金作为预算收入。

2、耕地占用税列作“项目支出-设备设施费”

3、部分绩效奖列“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4、津贴、退休费列入“基本工资”。这些问题已经整改了。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财务知识,也希望财政、审计部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技能,规范化处理财务业务。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县审计局:

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xx区审计局对我单位“三美”建设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结果文书《关于xx区“三美”建设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富审投报〔20xx〕11号)。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前期管理有待加强。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对乡镇(街道)小城镇整治项目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督促乡镇(街道)加快项目调整立项报批,并积极协调区发改局立项。同时,督促乡镇(街道)抓紧按照程序办理“一书三证”。

(二)对规划设计重要性认识不足。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已要求第二批整治乡镇(街道)在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注重项目统筹,避免重复投入和道路重复开挖。同时,继续加强项目审核把关和指导,规范报批程序,强化项目规划管理。

(三)部分乡镇工程进度、质量存在问题。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联合区住建局开展了小城镇整治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隐患专项督查,明确要求乡镇(街道)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督促乡镇(街道)加快项目实施并对已完工验收项目抓紧送审,目前第一批小城镇整治项目均已完工。

(四)项目建设后续长效管理机制存在不足。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召集有关乡镇(街道)召开了集镇长效管理座谈会,就集镇长效管理进行研究,并起草了指导意见,下一步将提交区政府发文并贯彻执行,切实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五)临时机构运转经费使用有待规范。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费等日常费用支出管理,并继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等有关规定;规范车辆租用管理,每年提交分管区领导决策,并建立车辆使用台账。

(一)关于规范资金使用方面的建议。我单位采纳审计提出的`各项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年度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发挥好牵头协调职能,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确保资金及时下拨和专款专用;加强财务管理、服务采购等内部控制,严格规范费用支出管理。

(二)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方面的建议。我单位采纳审计提出的各项建议,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督促第二批整治乡镇(街道)加快项目推进,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亮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并力争多创省级样板。同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加强集镇长效管理,保持镇容镇貌整洁有序。

我单位将以此次审计调查为契机,对照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加快推进“三美”建设各项任务,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全面助力高品质城市建设,让美丽乡村成为大都市新型城区的最靓底色。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5年7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从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抓好审计结果运用、推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9月7日,杨雄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要严肃财经纪律,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要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放在突出的位置,健全整改工作责任制,坚持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深挖原因,抓住关键,举一反三,从制度上、根本上堵住漏洞。12月11日,杨雄市长主持召开加强审计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部门落实审计整改再次提出明确要求。11月6日和12月14日,屠光绍常务副市长分别主持召开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审计整改涉及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并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不断改进政府工作;被审计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审计部门要切实落实整改、督促检查和跟踪检查的责任;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共同沟通协商、合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本市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跟踪;参与了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部分单位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合力推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效果。同时,市审计局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本市审计整改工作的实践,修订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完善审计整改报告、督查、联动、跟踪检查、问责、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等7项制度。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工作报告所指出的问题事项中,对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方面的问题事项,相关单位已通过收缴资金、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整改;对内部管理控制方面的问题事项,已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补办手续等方式整改;对一些已经发生但无法追溯调整的问题事项,已通过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制度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方式进行了整改。从跟踪检查的情况看,相关部门单位的审计整改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落实责任。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组织各职能部门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并按照定人、定岗、定时限的原则,逐一整改。二是加强沟通。相关部门单位互相配合,通过召开部门间专题会议、共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扩大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范围等方式,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完善制度。有关单位着眼长效管理,共制定或修订了28项内部管理制度,涉及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诸多方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及部门决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的问题,市财政局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完善预算支出进度通报机制,从2015年起,每季度将市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上报市政府。二是完善部门预算管理考核,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支出执行进度在部门预算管理考核中的权重。

(2)对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编报项目支出决算及部门决算未完整反映当年基本建设类项目收支情况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15年底部署市级部门决算工作时,明确部门决算编制口径和编报要求,会同预算主管部门督促基层预算单位按要求编制部门决算,并加强审核,确保部门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1)对违规带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22户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均已调整为查账征收。

(2)对部分欠缴税款未及时征收入库的问题,18户企业的税款已征收入库,涉及税款共计6万元;其余68户企业正在分类处理中。

(3)对部分税务分局对企业日常申报纳税行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49户企业已补缴税款共计4005万元,其余18户企业因资金困难等原因正在分类处理中。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4个获得扶持的项目实施条件不足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推进项目实施。在2015年项目评审中,市国资委加强了对项目实施条件的审核。

2.对1个项目的配套补助资金拨付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不匹配的问题,市国资委已督促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了搬迁。同时,完善项目配套补助资金拨付前的复核工作。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少数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个别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未足额筹集的问题,截至10月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已向67户单位追缴社会保险费共计348万元。对303户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问题,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已督促96户单位完成登记办理;对27户单位实施劳动监察。此外,关于松江区区级财政补贴资金未拨付到位的问题,松江区已在2015年新农合基金预算调整中落实补贴资金,预算调整手续正在审批中。

2.对个别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够规范的问题,市就业促进中心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加强职业见习和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间的信息关联比对,避免非就业青年参加青年职业见习时,既领取职业见习补贴,又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市就业促进中心已与个别第三方用人单位终止见习合作。个别街道已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至相关人员。

(一)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有待完善,政策受益面有待进一步扩大的问题,市地税局及各分局完善税收征管软件功能,除3户正在整改中,309户因企业注销、迁移或转为“非正常户”等原因不能清退税款外,其余12922户均已完成整改。同时,加大对新办企业税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定期开设纳税人学校,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宣传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增进对政策的理解。

2.对环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问题,税务部门已于2015年10月印发《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交换和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政务外网及外联专网实现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建立全市税务系统数据共享机制,已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了第三方涉税信息获取机制;推进与相关部门、单位的信息共享。

(二)落实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价格优惠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通过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关于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声明为中小微企业;并将在今后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考核,以及对社会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中,对供应商的性质予以重点关注。

(三)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已按照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办函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会议申请审批流程和费用审核等工作。

(四)部分预算单位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5个单位未完整准确反映结余资金、2个单位未及时清理结余资金等问题,7家单位积极清理项目结余资金,全部作相应调账处理。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及部分医院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的12个预算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预算编制不合理、调整不及时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了加强预算管理的专题会议,结合各单位实际,修订了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预算调整的报批程序,对所属单位预算管理明确具体要求,并已结合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改进预算管理。对预算资金拨付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修订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划拨程序、比例和周期,规范拨付程序。对预算单位与投资企业经济关系不清晰的问题,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停止在下属企业发放全体在职人员劳务费等不规范行为,督促所属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停止转移收支行为;有关单位还制定了企业清理工作方案,拟按照法律程序启动公司关停注销工作。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个别单位已结合2015年国务院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最新要求,完善了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购买服务的范围要求等。对票据使用不合规的问题,有关单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并已补缴相关税款。对软件资产未按规定记入无形资产账的问题,5个单位已将软件资产全部入账。对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合同授权等管理。

1.对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5家医院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制度,强化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和科研项目库筛查,使用科研项目信息系统,加强对多头申报及经费使用情况的管理。同时,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调整、使用和监管,对已结题科研项目及时清理,督促相关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度执行。其中,2家医院已对课题结余资金作调账处理;2家医院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2.对医院自筹经费实施的大修改造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4家医院承诺严格执行大修改造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程序,按规定向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进行项目备案及报建。

3.对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家医院正进行资产清理或报批,办理相关手续;1家医院已作账务处理。

此外,对本市继续医学教育收费标准亟需完善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经专题研究,已起草《关于加强本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收费工作。

对政府投资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市审计局加强综合分析,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了工作建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共同协调推进问题整改。对项目超概算投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拟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监管,形成惩处措施;已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向原审批部门上报调整概算报告,同时已批复调整了15个项目的工程概算。对招投标不规范及违规转分包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加紧出台《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优化本市招投标管理,抓紧修订《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工程的承发包行为。对于多计1.59亿元工程投资的问题,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已相应调减。对于基础设施类等项目施工手续不完善、项目投资效益不佳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办了12个项目的相关手续,4个项目中已有3个项目采取加快推进或完善信息化项目功能模块等方式,提高投资绩效。同时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工程承发包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工程签证等工作的审核,控制工程投资。

(二)部分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运营维护及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系统数据或功能利用不充分的问题,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已制定了《医联工程市级医院耗材信息数据采集接口规范》,并下发相关医院试行。“合理用药信息查询”功能模块已于7月份覆盖了38家市级医院,同时,建立了《临床路径系统管理维护制度》,该制度已在11家医院试点推广。

2.对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完善等问题,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制定了《医联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相关医院将加强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管理,提高合同签订和执行的规范性。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占用的3.25亿元贷款及资本金、拖欠的82.83亿元市属征收安置住房房款已收回;土地前期开发补偿和廉租住房转征收安置住房的出售收入,目前已上缴财政4.9亿元。本市已制定《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征收安置房源价格管理办法》,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征收安置住房供应工作的通知》,增设了对建房协议价格进行中期评估,合理调整差价款的规定,并要求加强差价款收取工作,截至2015年11月底,已收回9个项目差价款共计2.85亿元。

2.对部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通过取消保障资格、重新审核等方式整改11户;1794套保障性住房已投入使用;收回违规出售房款及欠缴租金共计1464万元;1761套保障性住房正在向有关部门申办房产认定手续;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启动租赁合同期限调整工作,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3.对部分项目建设程序和内容不合规的问题,有关区建设管理部门从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的角度,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发放的内部联动管理办法》,加强施工许可证的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3个项目已补办了相关监理人员变更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住房公积金与职工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信息未纳入共享范围的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协同合作,推进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数据更大范围的共享。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供的缴费单位信息,选择了10万家进行执法检查。截至9月底,通过检查督促和人数核查,新增开户单位3.8万户,新增缴存职工20万人。

2.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发放不合规的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贷款发放的审核、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9月底,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整改127笔,涉及金额共计4298万元;信息不符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3.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不够完善的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完善信息系统,增加操作输入时的逻辑勾联和相关操作业务数据之间的逻辑控制,解决个贷受理号重复的问题,并进一步完善贷款审核系统,加强对受托银行和置业担保公司的监管。

(三)市级财力补贴的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各相关责任主体加大推进力度,45个项目中有14个项目完工,5个项目按调整计划实施,3个项目因资金和搬迁影响尚未开工。

2.对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相关区均采取有力措施。对施工手续不完善的问题,42个项目中已有13个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21个项目正在办理过程中。对违规分包的问题,有2家项目主管部门责成代建单位作出深刻检查,1个项目规范了合同签订。对现场材料检测、进场审核等环节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对问题材料作退场处理、对未检测材料重新进行检测等方式确保工程质量。对项目监理、施工等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相关单位对项目管理、监理人员作出调整,并及时规范考勤制度。对项目现场质量安全控制环节把关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关键工序验收手续。

3.对部分项目市级补贴资金沉淀较多的问题,经过相关单位和区县政府的共同努力,截至10月底,已新增下拨市级补贴资金共计13.91亿元。

1.对部分单位未按制度规定上报年度能耗统计数据的问题,2015年10月,市机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能源费使用情况普查的通知》,正对公共机构能耗情况进行普查。市机管局将未按要求申报的公共机构名单提供给市节能监察中心,实施节能专项监察;对未按要求填报能耗数据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本市制定了《上海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将市级公共机构及所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推进节能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文明单位评选等工作的依据。

2.对部分数据未上传市级平台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原市建设管理委)已安排开展相关楼宇巡查工作,将未按规定上传或上传数据不完整的楼宇名单告知区县主管部门,由区县主管部门及其技术支撑单位督促改进。截至10月底,数据上传市级平台的楼宇新增103幢。

3.对部分公共建筑未按要求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原市建设管理委)已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机管局和市金融办,分工推进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

4.对部分专项资金补贴项目审核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13个未按计划实施或竣工的项目中,3个完成验收;3个正在验收;4个由于周期较长,需要测试夏季和冬季的系统能效等原因,等待验收;其余3个因不符合示范条件,已收回补贴资金407万元。6个申报主体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补贴资金已下拨项目实施单位或上交区财政局,涉及金额共计38万元。

(一)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4个“交钥匙”项目按进度完成存在一定压力的问题,设计图纸已全部完成,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单位已基本确定。对7个“交支票”项目实施不够规范的问题,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制定了《上海对口支援喀什四县产业园区建设及就业补贴资金使用指导意见(试行)》的补充说明;对不符合条件的4个项目,已收回补贴资金,3个进度略有滞后的项目均已完成。

(二)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申迪集团要求项目管理和参建单位严格执行《二级市政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向施工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明确工程签证的提交流程;加强对投资监理、施工监理工作质量管控,并调整施工监理考核办法,将工作反馈程度纳入质量考核范围。

(三)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申通集团修订《投资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应公开招投标项目的投资限额及招投标方式;对前期工程结算不及时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上报结算,283份工程合同中已有144份上报或完成结算;建设单位承诺完善施工图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在年底出台《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管理规定》,规范预算编制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山亭区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同志任**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织梦好,好织梦。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现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治理对策。

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12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部署,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导协调督办审计整改事宜,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注重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形成监督合力,抓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强化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重点督查,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强化责任追究,提高整改实效。

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审计整改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将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将审计整改回执、审计跟踪回访、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审计整改承诺、后续审计检查、年度审计结果执行情况专题调查等制度落实到位,在工作中做到日常审计监督与促进问题整改相结合、审计整改工作与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有关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将审计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科室;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与延审审计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沟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关于对区本级各主管部门预算批复工作缺少监督、预算批复项目有遗漏的问题。区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预算批复的管理工作,督促区本级各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批复各所属单位的部门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备案。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前的核对机制,对年中发生的预算调整项目指标做好审核及科室间的核对工作,确保下达的预算调整项目无遗漏。

(二)关于区对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转移支付中存在部分测算数据未及时更新、个别计算数据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具体操作办法,及早启动转移支付因素数据征集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更加科学合理的确定转移支付因素,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时提供转移支付因素相关数据。

(三)关于个别预算资金安排的使用单位发生变化区财政局未能及时调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区发改委的沟通和对接,及时了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变化事项,督促相关单位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际发生的变化,按照本区规定的程序及时申报调整预算,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四)关于个别部门预算指标再结转及年内预算指标未细化结转次年金额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预算单位及时上报预算细化方案,同时进一步做好意见征询工作,优化操作流程,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一)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区文广局针对部分专项资金子项目间调剂使用,造成一些子项目超预算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局《经费报销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报销时应注明项目编码及项目明细,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同时,指导下属区群艺馆修订了《闵行区群众艺术馆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力。区工商联加强了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区妇联、原区招管办及归口管理的区招投标中心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区绿容局主要领导召集局财务部门及各业务科室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强调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的要求,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完整;对于涉及“虚增整治改造面积,多拨付补贴资金”的三个镇的69.64万元补贴资金均已收回,并于9月5日上缴区财政。同时区绿容局加强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在编制2013年、2014年“景观灯光电费”预算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将预算分别调减为188万元、100万元,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二)关于部分绿化养护项目转包或分包的问题。区绿容局下属绿化所、公园所将指导下属上海西郊园艺公司、上海神洲绿化实业公司规范用工行为,通过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形式落实整改。

(三)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科委今后对于此类项目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注重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充分沟通,实施过程中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操作。区文广局要求下属区群艺馆进一步明确财务负责人和政府采购责任人,并对区群艺馆行政领导、政府采购责任人、财务等有关人员进行了《上海市201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专题业务培训指导,以提高政府采购意识。

(四)关于部分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交区财政的问题。区科委根据审计意见已对所有项目的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并将确属余款的项目资金60.12万元按规定上缴区财政。区人口计生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市拨资金的使用流程,将市拨资金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且在审计期间已将结余的市拨资金6.55万元上缴区财政。

(五)关于资产、物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国资委对“三集中”资产进行全面梳理,根据闵府办发[2012]66号文件精神,于2012年底前已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划交至区财政局;经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闵国资办(2013)17号《关于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三集中”房屋、土地资产处置的请示》上报区政府,以解决目前资产管理体制不顺、权责不清、帐实不符的问题。目前,区政府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区网点办与改制企业上级部门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协调沟通,召开了调研会议,通报了存在承租户转租行为等情况。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区国资委的要求与下属改制企业召开会议,了解改制企业经营状况,并向区国资委上报了《关于原闵商商贸有限公司下属区百货公司等8家转制企业承租国有商业网点租赁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经区国资委讨论研究后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在抄告单上明确了相关处理事宜。区网点办与相关公司多次协商,要求其停止转租行为,目前,各相关公司已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整改。区科委根据审计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实物台账登记制度。

(六)关于现金支付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区文广局加强了对下属区群艺馆“劳务费支出”发放的凭证审核工作,明确劳务费发放不得代领代签,同时,进一步规范区群艺馆公务卡消费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费用拨付工作,控制现金的使用。区残联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现金使用管理。

针对万芳路一、二期道路建设和区体育场曲棍球队宿舍楼建设及训练房装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反映出的问题。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收回了多计工程造价款项;对于资金结算不准确的情况,及时进行了账务调整;补办了竣工验收报告,并本着“新账不欠,老账逐步清”的原则,推进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针对闵行文化公园生态工程、区中心医院扩建急诊综合楼及地下停车库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反映出的问题,七宝镇按照审计意见已将不属于本项目的相关支出作调账处理;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确定了费用列支原则,相关部门也对有关费用列支渠道等予以了明确。闵盛公司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了区中心医院扩建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建设资金结算等工作。

针对2011年至2012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价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对定点审价机构的管理上加大考核力度,以国家审计结果为准,对此前按定点审价机构的审价报告多计的费用不予支付,对已多支付的协助追回。超概算及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事项,由区发改委牵头完善相关审批制度。区公共服务局研究出台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拟实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制度,强化对街镇承发包行为的检查考核,强化对基层人员的培训,加强监督,加大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区建交委将对施工监理加强管理,督促其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控制设计变更、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一)针对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运行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建交委改变过去项目“全覆盖”的做法,主要解决生活、工作在闵行区的群体短距离出行,今后布局和调整网点按轨交2公里的范围内设置。进一步优化调整公交线网,避免与公共自行车网点重复布设,减少资源浪费。区建交委要求项目运行公司补足在运行过程中丢失的公共自行车,督促项目运行公司针对实际情况,加大维修力度,加派维修人员,加强公共自行车车辆调度,尽最大力量解决“潮汐”现象造成的车辆供应不足矛盾。改变过去“全免费”模式,今年推出“办卡预存押金,预存备扣金,收取卡工本费、卡年费,超时还车收费”等措施,完善公共自行车项目发展的新政,采取超时还车收费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针对区“村村通”公交项目运行及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建交委今后将按立项的相关程序,在做好项目总概算审核的同时,更加细致地审核相关子项目的概算,避免出现子项目超概算投资;对确需调整和增加投资的子项目,应及时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2012年下半年区建交委已结合新辟(调整)公交线路的相关道路工程修复了立跃路。对于站牌的维护,区建交委牵头建立了对公交站牌进行维护、管理的专业队伍,并将通过大联动、网格办、市民寻访和媒体反映等平台,及时处置公交站牌维护事项。区建交委将定期组织“村村通”公交线路的客流调查和线路普查,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征询涉及范围内单位、村民的意见,根据道路等设施实际情况和村民出行需求,不断对公交线网优化调整,以提高村民出行的便捷性。区交通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各条“村村通”公交线路的客流动态变化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居民基本出行条件的前提下,对部分客流较少的线路进行适度的优化调整,逐步缩小“村村通”公交线路与区内其他公交线路的运能差距。同时,区交通管理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轨交枢纽、停车保养场的建设进程,方便公交车辆就近蓄车以缩短空驶里程,降低营运成本,减少财政资金投入。

(三)针对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运行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区经委已要求菜市场全部摊位用于农副产品销售,不得移作他用。同时,对个别经营户在摊位内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情况,市场管理公司已予以撤除。区经委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并于2012年4月和9月二次组织全区标准化菜市场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年末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区经委已督促相关市场、厂家安排资金和人员对损坏的追溯系统设备进行修复,确保追溯系统正常运作;已约谈追溯系统设备供货厂商,对设备运行、数据上报等情况每天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菜市场并派人维修。区经委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在市场公告栏内及时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和介绍追溯系统的作用、功能等,以提高市民对追溯系统的知晓度。

五、区属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针对区城投公司、闵盛公司、莘庄工业区开展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反映出的问题。

区城投公司,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动迁安置房情况进行梳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动迁安置房做好原始数据的备份处理,以完整的反映其购入、安置、结存等情况;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经办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核对工作,逐步建立动迁安置房数量、金额明细辅助账。二是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区财政局外借人员发放的各类补贴进行了清退,共计27.95万元,其余人员清退仍在整改之中。三是于2012年11月6日收回重复支付的法律顾问费10万元。四是将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报销手续,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区闵盛公司,一是发放外借人员3.21万元已清退进账,发放伙食补贴6.36万元已由区国资委批复同意其不予清退。二是按照合同规定,收缴租金578.3万元。三是与区财政局、资产所属及所用部门进行对接和协调、完善资产移交手续。四是对正在实施的工程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标。

莘庄工业区,一是计划于今年年底对动迁回购房屋少计当年成本事项作相应追溯调整。二是已收回以前年度的挂账往来款1546.36万元,通过清理往来款抵销出借款294.78万元,其余资金仍在整改中;对未进行帐务处理的已处置资产及无实物资产进行了清理,拟按相关审批程序予以处理。三是对未及时结转成本的已完工项目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是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为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力度,区政府领导分别在区审计工作会议(暨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区部门预算工作会议上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领导职责。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已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办,并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三是强化长效机制。审计整改工作既要着眼当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以上报告,请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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