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春节复工复产方案(热门16篇)

时间:2023-11-16 14:41:09 作者:紫衣梦 企业春节复工复产方案(热门16篇)

春节是一个庆祝丰收的时刻,人们用各种仪式庆祝过去一年的努力和收获。下面是一些精选的春节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矿山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组织好我县2017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确保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按标准、严要求、有秩序开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临煤安发〔2017〕58号、临煤安发〔2017〕59号及2017年3月2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瓦斯防治、现场管理等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为确保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县政府成立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长助理。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兼),具体负责全县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3、《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100号)。

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9号)。

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17年3月5日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1、矿井复工复产前,煤矿首先要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县煤炭工业局申请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

2、县煤炭工业局批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后,煤矿企业要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整顿,对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自检。排查治理和自检合格后,向县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县煤炭工业局接到煤矿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长签字同意,并在市局备案后,县煤炭工业局下发同意复工复产通知书,煤矿企业接到复工复产通知书后方可组织建设或生产。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或复产验收:。

2、未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或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未经批准的;。

3、矿井风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的;。

4、主要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行、通风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6、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

7、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控设备的;。

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100%的;。

10、购买、储藏、使用非法火工品的;。

11、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14、红线管理资料未经审查,并未在市局备案的;。

15、未组织培训或培训工作不到位的。

1、县煤炭工业局要严格审批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根据矿井的整顿工作量,批复其入井人数和整顿时间,防止无限期整改,甚至以复工复产整顿为名擅自组织生产。对批复整顿时间到期仍然未申请验收的矿井,要立即下达停止整顿通知,查清原因后,酌情处理。

2、在复工复产验收中,要严格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提出停产整顿措施,责令其限期组织整改。对弄虚作假、违规验收或降低标准验收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证复工复产矿井验收质量,县煤炭工业局要按照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专业配备相应的检查人员;其他相关部门也必须按照验收标准,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验收工作,保证其准确把握标准,严把验收关,确保验收质量。

4、县煤炭工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井的监管,在发挥驻矿安全监督员作用的同时,还要派专人盯守、组织巡回检查等,防止其借整改之名非法违法组织施工、生产。

为认真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进我街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在谋发展、搞建设、抓生产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谋求发展,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在全街范围内营造“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的良好氛围,为确保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稳定提供良好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落实,街道成立了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街范围内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企事业单位、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户、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供电设施、仓储物流单位,以及护坡、挡土墙、拆迁后残墙断壁,时间是3月13日至3月23日。

三、检查内容。

1、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并张贴。

2、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电力及电器线路是否安装合格,运行维护是否正常。

3、规范本辖区内有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户的监督管理,排查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及个人。对危化物品经营、储存是否认真排查、登记在册、监管。

4、各生产经营单位消防设施是否配套有效。

5、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基础工作教育培训情况是否落实。

6、辖区内各建筑工地是否按程序、规范化操作,是否按规定配备各类安全救生、防护设备。

7、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有无安全隐患,校车是否合法运输,违规超载。

8、辖区内护坡、挡土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有效监管,辖区是否有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

10、拆迁场所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和警示标志。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单位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安全形势,确保责任上肩、责任到人。

2、加强重点排查,强化监管。各线各办负责重点检查各线工作,检查要有详细记录。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程序有重点段进行认真排查,必要时可联系专业人员一并排查,排查中要注重安全宣传,文明执法,不得影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工作,原则上生产经营单位要法人代表签字。

3、加强岗位值班,强化履职。各社区(筹委会)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按程序和要求上报信息,做好登记,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到手机24小时必开。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实施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减少伤亡事故尤其是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部署20xx年春节后复工工作,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节后复工方案。

1)、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基坑排水工程

3)、土方开挖工程

4)、土方回填工程

5)、管道吊装工程

6)、路基工程

7)、检查井砌体工程

8)、人行道路工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劳务工人的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包括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

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五)、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工程的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七)、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运输机械、车辆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九)、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使用情况。

1、自查自纠阶段。(2月26日――2月28日)项目部各部门、各班组要对施工工地所管辖范围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底数,登记在册,按照方案要求向各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部署自查自纠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责任。

2、建设单位和监理部门检查阶段。(3月1日)项目部组织建设部门、监理部门人员安排好时间、精心组织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

1、市、区政府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安排充足时间,深入建筑工地,严格按照检查内容标准,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不留死角、不漏隐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存在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停止建设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建设。

2、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有效地搞好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建筑行业平安健康发展。

1、杜绝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2、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0.1%以内;

3、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5、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1、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观念,保障工人的生存权、健康权,保护我们共同赖以生存的环境,坚决杜绝以牺牲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破坏环境为代价而追求经济效益的行为。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公司须对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及配备数量进行监督检查,以文件形式进行委派并报公司备案,确保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要求,并检查、督促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兼职安全管理员的配备,从而形成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网络。

3、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公司各级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总经理、项目部经理是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与各项目部与班组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4、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工程项目中的基坑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回填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工程等其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严格督促项目部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文件要求,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方案编制、审核与论证、审批、方案交底、监测、定期巡查、阶段验收等各个环节得到规范管理。公司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施工危险源)动态管理台帐,加强动态监管。项目部将适时组织对基坑、施工机械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5、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明确项目部各级负责人是公司各级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督促所属项目部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临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明显消防标志,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与演练,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消防专业知识。施工现场、住宿区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并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动火审批制度,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加强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部管理人员须安排专人从事本部门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及当地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动态,收集项目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实施计划,动态建立本部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台帐》等;强化大型起重机械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供方评价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落后、淘汰的机型、机种及无生产许可资格、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机械设备流入施工现场;加强对机械设备拆装单位资质与人员资质的审查,加强对拆、装前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后试运转与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监控,确保机械拆装安全;指导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人员抓好机械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保证主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达100%,开展机械设备专项检查活动,努力消除各类机械设备事故隐患;具体落实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实施机操工持证上岗培训工作。

7、强化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与技能

项目部管理人员适时组织各分公司经理、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与考核,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机关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所辖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及时组织已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与换证”工作;分期分批组织未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考试;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应适时组织所属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参加当地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并做到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努力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工人入场前安全教育、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的基础安全教育工作,公司要求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推进并开展此项工作。集中开展的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在工程(开)复工前结束,平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施工任务的承接、施工人员的变动等情况适时组织开展。

项目部要切实开展工人的日常安全教育、转岗前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利用班组安全活动、班前交底会、项目部全体人员会议等各种形式,向工人宣传和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纪律、事故案例,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作业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要注重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使全体作业人员都能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对于实施工程专业分包的,项目部在做好自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须开展对分包作业队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考核,切实履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义务。

8、认真执行领导带班检查制度,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是消除事故隐患、整治环境的有力手段,公司各级必须认真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项目部管理人员月月查、周周查、班组日日查制度。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等专业规范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坚决停工,决不留下事故隐患。

9、落实措施,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按照《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各级负责人都有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的有效实施。

项目经理须结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计划,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合理地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动态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台帐;并根据工程特点,对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部管理人员须加强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时按有关要求向项目部提供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定期检查费用使用情况并收集安全投入的票据;经常性地检查项目部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与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0、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

公司将开展“复工前安全检查与教育”、“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其中,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与检查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方式,引导广大工人积极参与。公司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以班组安全教育为重点,加强对新工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针对各工种、各阶段、各季节的特点,提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针对性,防止流于形式;公司要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12、强化安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项目部管理人员须加大对安全物资采购的控制力度,通过严格执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及支持性文件,积极开展对安全物资的供方评价活动,规范安全物资采购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新购置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对属于国家及当地明令淘汰的、国家和当地规定禁止使用的、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现有起重机械设备,坚决予以淘汰;确保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的质量合格产品。

13、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结合公司信息化系统的运行,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系统录入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月报、安全培训、分包单位和人员安全考核等记录和内容,公司安全管理部人员通过系统汇总各类安全报表,查找项目安全问题,对项目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模板

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辖区内复工企业不发生疫情事件、生产保障有序。

(一)严格落实延迟复工要求。

1.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规定复工时间。原则上各企业复工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如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则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做好防控预案和应急措施。企业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方案需在复工前三日报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审定后方可有序复工。

3.签订承诺书。企业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与开发区签订承诺书,承诺复产复工后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保障措施落实落细;企业员工与企业签订承诺书,承诺如实上报身体健康情况、病史、接触史等信息。

4.提前做好厂区消杀防疫。企业接到复工批准同意后,立即对工厂内办公楼、宿舍、食堂、车间等人员聚集场所及相关设施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复工后,坚持每日至少两次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5.积极筹备防护物资。按企业员工比例配备医用口罩(含kn95、n95口罩)、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并由县工信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园负责人及挂企业责任人现场核定。防护物资未到位的,一律暂缓复工。企业须设置隔离专用房,其中员工100人以下的配备3间隔离房、100-500人(含100人)的配备6间隔离房、500人以上(含500人)的配备10间隔离房,隔离房设置门牌,并相对独立、远离人群,具备通风条件,卫生环境良好,同时设有卫生间、休息床等基本生活设施。

6.加强宣传教育。企业要利用新媒体、网络、公示栏、培训、发放告知书等多种方式针对性地开展防控宣传和安全生产教育,确保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提高全体员工参与群防群控和安全生产的意识及能力。

7.强化防护物质用后管理。企业员工口罩等防护物质使用后由企业统一收集(双层塑料包装袋封装),待疫情解除后再进行统一处置。

8.分批次有序复工。以产业园为单位分批次组织复工,原则上纳税额较大的规上企业先开工,首批开工企业每个产业园不多于3个,后续开工企业数量视首批开工企业情况而定,每批次间隔2天左右。

(二)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各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设置员工回流、每日诊断、消杀防疫、疫情宣传、用品筹备组织机构,将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责任人,确保企业疫情防护责任到位,同时,要求企业每日向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报告防控情况。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1.做好复工运行盘查。复工企业暂缓县外员工招聘工作。企业要综合考虑人员、设备、管理、环境等生产运行层面疫情防控,盘查原材料供应防疫情况,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做好员工回流管控。提前通过网络掌握员工节假日期间健康、出行和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的(湖北地区以及南昌、九江、新余、上饶等地)。以员工户籍或所属区域安排车间、宿舍,凡来自、去过重点疫区或有密切接触来自、去过重点疫区者,在疫情解除前暂缓返厂上班;凡县外返岗员工必须做好居家隔离观察,自通知下发起,连续14天每天两次体温监测,体温监测数据须报企业疫情防控小组备查,无异常情况者方可上岗;复工后,企业须坚持每日两次对全体人员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企业员工返岗前须填写好的健康申报表,由企业统一收集汇总,并上报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指定联系人。

3.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返岗员工一律在厂区生产生活,不予外出。坚持每日对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进行台账管理。

4.采取定点分时供餐制。错时安排员工用餐,放宽员工用餐座位间隔,要求员工不得聚集性或面对面就餐。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复工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永新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永安办字〔20xx〕7号)要求,持续强化“五个一”活动,推动“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高危行业企业领导轮流现场带班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的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企业安全形势平稳。

矿山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2015春节后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煤矿春节期间及节后复产工作通知(北碚煤管局[2015]4号)文件,以及集团公司对旗下各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2015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副组长:张波(总工)、李永东(生产副矿长)、邓良敏(安全副矿长)、代继红(机电副矿长)。

成员:苏叶勇、田洪雨、刘成贵、李兰英、曹建华、黄金云、刘成宪、李永明、刘云、李春明、李光建、李永学、吴先明、李中伦、黄清林、李光吉。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组长梁文川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张波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李永东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邓良敏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李兰英负责需要的资金到位、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梁文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由张波负责,成员有曹建华、黄金云。机电运输组:由代继红负责,成员有刘成国、李忠勇。

采掘组:由李永东负责,成员有黄清林、李光吉。

地测防治水组:由苏叶勇负责,成员田洪雨。

地面综合组:由梁文川负责,成员有刘成贵。

后勤保障组:由李兰英负责,成员有潘兴平。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3、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5、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为指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全省金融机构稳步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指导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疫情科学防控,防止因复工复产引起的疫情及扩散,确保金融机构复工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保证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确保业务连续性,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复工金融机构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各级复工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级复工金融机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自复工之日起至全省一级响应解除前,每日须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定时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做好交通解决方案,形成防控管理闭环。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级金融机构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与属地政府(社区)、地方联防联控机构、专业防疫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三)切实强化日常监管

各地要加大对辖区复工复产金融机构疫情防护的监管,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员工防护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必要时可联合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或邀请疾控专家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检查专业化水平,切实发现存在问题,帮助整改落实。要建立派驻联络员制度,全面掌握金融机构复工复产情况,认真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一)复工营业场所

复工的对外营业网点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安全防护措施,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清新,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复工金融机构的空调设备应当保证供风安全,定期对运行的空调设备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金融机构的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二)营业人员安排

复工的营业场所要按照营业场所员工最少化原则,在保证日常业务办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工作人员。实行轮班制度,合理安排从业人员的轮流休息。对特殊员工群体予以重点关照和考虑,对孕期、哺乳期女员工,身体状况欠佳的员工,尽量不安排上岗。

(三)安全防护措施

营业场所要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张贴防护公示、强化防护教育,营业前对营业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利用营业场所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健康教育,落实复工人员日常监测等措施,确保防控方案各环节落实落地、不出任何纰漏。

(四)营业信息公示

营业场所要在门前显示屏或醒目位置通告复工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提前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系统中维护营业场所营业时间信息,确保线上渠道展示同实际一致。医院附近的营业场所要提前张贴告示,强化防护措施。营业场所未恢复营业或临时停业、调整营业时间的,应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对外通告。对营业信息及变动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部和行业监管部门报备。

(五)设置应急区域

营业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备用的应急处置区域,张贴明显标识、配置专人管理,当员工或客户出现疑似症状或身体不适时,应到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一)工作人员防护

防护措施。营业期间员工要全员佩戴防护口罩上岗,与客户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柜台、大堂经理、保洁员、保安等与客户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要注意加强防护措施。在办公场所入口设置测温点,通过健康陕西二维码和app对有关数据进行管理。发现异常人员将健康二维码推送所在社区。

工作距离。合理设置员工工作岗位距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工作防护。员工在上岗期间应当保持手部清洁,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吃饭前和下班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遇到特殊情况,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自己的眼睛。员工乘电梯时应保持适当距离,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就餐防护。员工应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有餐厅的复工金融机构要在餐厅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纸巾,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口罩等。没有餐厅的`机构提倡集中订餐制或员工带餐制。避免聚集食堂用餐或集中用餐,尽量减少员工聚集交谈。

会议防护。金融机构疫情期间不得安排论坛、研讨、仪式、庆典等需要人员聚集的活动;确需要召开的各类会议、培训,原则上使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举办。内部工作沟通尽量采取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

交通防护。鼓励复工人员采取自驾方式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个人消毒处理。

(二)客户安全防护

体温检测。复工营业场所入口处应安排专人值守,并在入口处做好客户体温测量等安全防护工作,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的客户不得进入营业场所。从保护每位客户安全的角度出发,对未戴口罩的客户进行提示与解释,引导客户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有条件的营业场所可以为此类客户提供一次性口罩。

客户疏导。在客户办理业务时做好“一米线”的服务提示和管理。在回答客户咨询时,应始终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同时向客户做好必要的引导解释。营业大厅服务人员在进行客户分流和疏导时,要注意避免厅堂人群聚集。如与客户需较长时间沟通,应尽快将其引导至相对隔离区域。对于没有实际业务需求、长时间在营业场所逗留的客户,应及时劝离营业场所。

业务办理。所有业务办理实行叫号,如果出现排队等待的情况,应至少保持人与人间距1米以上。营业场所要在业务办理窗口为客户提供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等必要的防护设施或用品,使客户办理业务时安全、安心。除在身份核实等依法依规确需客户摘除口罩办理业务的环节外,不得要求客户摘除口罩,应尽量减少客户暴露口鼻的次数和时间。

(一)外来物品消毒

营业场所应在大厅入口设置洗消专区,对外来的包裹、箱柜等物品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二)营业场所消毒

每日用消毒水对营业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等进行全面消毒(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不留死角。对大厅内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柜台、门把手、柜台、自助设备、坐椅、笔、花镜、评价器、填单台、密码键盘等客户能接触到的地方),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三)营业资料消毒

营业场所对于疫情期间要将客户提交的所有营业资料进行消毒,其它流通纸质资料也要每天定期进行消毒。

(四)现金消毒

各营业场所要每天对回笼的现金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消毒处理;对于发热门诊等重点单位回笼的现金,务必进行消毒后再单独装包签封并暂停投放。现金业务服务外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督促社会化现金处理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现金实物和机具设备的防控工作。疫情结束前尽量优先投放原封新券,之后再按照先进先出原则投放回笼完整券,确保群众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钱”。

(五)工作服消毒

员工要定期更换工作服,更换后的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六)垃圾处理

一次性防护用品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在员工营业场所、餐厅等地方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每天产生的其它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污染。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一)制定应急预案

各级复工金融机构要根据复工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对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各级复工金融机构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员工应急处置

各级复工金融机构要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变化情况,若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应立即戴上口罩暂时隔离至应急区域,及时由复工金融机构专人送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行业监管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三)客户应急处置

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客户予以劝阻不得进入营业区域。若客户出现体温异常情况,应将其暂时隔离至应急区域,及时送至社区发热门诊检查,并及时疏散营业场所其他人员,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立即向所在地疫情指挥部报告并按照所在地疫情指挥部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配合工作。若客户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当日营业场所与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居家留观14天,并按照所在地疫情指挥部要求做好营业场所防护消毒处置等工作。

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二、时间安排。

三、工作原则。

四、重点措施。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具体抓好“六个落实”:

2.严格落实健康筛查。各企业每天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

部门报备。

五、组织保障。

六、有关要求。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二、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3.除第二条所涉企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疫情防控企业排查管控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矿山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根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整体部署,为确保我厂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有序、高效、稳妥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为保证复工复产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为确保安全复产,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在组长周国礼的带领下,对全厂的供电系统、破碎系统、边坡、排水沟以及各运输装卸机械和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安排专业人员跟踪验收,坚决做到“零隐患,零风险”。

我厂拟定**月**日正式复产,人员在**月**日全部到岗,安全员专人对员工进行离岗后复岗安全生产培训。

对从业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确保持证上岗,并保证所持证件在有效期内。

**月**日我厂生产设备及各运输装卸机械已全部检查维修结束,并通过了所在地安监站的验收,员工通过了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现复工复产的安全条件完全具备,现拟定**月**日前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验收合格后正式复工复产。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1、 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 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 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 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 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xx

监理单位: xx

施工单位:xx。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一)复工复产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破解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2022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21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21年7月—2022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21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部分企业可能陆续恢复生产,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必将增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压力。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应结合生产实际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做好办公区、车间、食堂和厂区等场所、设施、设备的消杀防疫备足口罩、消杀药械、体温测量仪等防疫物资。准备齐全后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应对疫情指挥部审批同意方可复工复产;对擅自复工复产的一经发现立即严肃查处。

二、企业对职工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聚会等情况进行排查,建立职工“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凡是仍在内江市域外休假、探亲、出差的,暂缓返回内江,一律按当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护;凡是从内江市域外休假、探亲、出差返回内江的,暂缓返回岗位,一律居家自我隔离观察,未满14天不得外出;凡是在内江居住地邻近周边出现确诊(疑似)病例而未被留院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暂缓返回岗位,一律居家自我观察,未满14天不得外出。

三、企业应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向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告知书,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动员全员参与应对疫情社会群防群控。

四、企业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每日对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和佩戴口罩检查,每日对进出车辆、外来人员和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发现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立即按要求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一旦被检测员工中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立即停止生产,对全体人员就地核查,按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指令执行防控措施。

五、企业应落实“日报告”制度,每日将生产经营、员工健康、疫情防控等情况,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紧急情况坚持即时上报。

六、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须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领导包企制度和监管机制,坚持“一企一策”,加大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检查指导和严格监管,确保每户企业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区各建设工程参建企业、各物业管理企业、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区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通知》(五应疫指〔20xx〕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全区住建行业所涉的各建设工程参建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房地产企业及房产中介经纪机构,要尽快组织复工复产,现就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控制措施和要求。

(一)各企业要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制定复工方案,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排查彻底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复工复产相关保障工作;存在部分员工留置、待岗、轮岗等情况的企业,要妥善做好人员调配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由返岗员工本人亲笔填写《个人健康信息。

承诺书。

》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统一做好登记及台账记录。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者,须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报备,并按要求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与职工解除。

劳动合同。

(三)制定人员返昆计划。建筑工程参建企业应制定外地返昆人员进场计划,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具备人员进场、封闭管理的条件,有序、分批返昆进场。严禁大量外地务工人员盲目、无序返昆,因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在施工工地外逗留、失控,造成属地防疫工作管控困难的情况。

(四)强化疫情报告报备。各企业在复工后,一旦发现职工出现异常,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地及异常人员进行封闭隔离,并向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报告,区相关部门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及时安装“云南抗疫情”。各企业务必立即在微信平台安装“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在各自办公场所、公共场所(门店、售楼部)、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小区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进”“出”二维码,确保所有人员进出场所时进行扫码,便于对复工后返岗人员或前来办事人员一旦发现疫情,其活动轨迹及接触人员能够及时进行排查及追踪。(见附件2)。

(一)复(开)工条件。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开)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必须在常规复(开)工必备条件下新增疫期复(开)工条件如下:

1.组织管理到位。

建筑工地必须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

2.人员管理措施到位。

(1)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务必要求返岗人员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核实人员来源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身体状况等关键信息。

(2)建立重点疫区来昆人员管控制度。重点地区返岗人员未经在昆隔离观察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隔离观察期内发现体温检测结果异常的,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

3.施工现场管控、环境消毒、宣传工作到位。各建筑工地应按照区住房城乡建设局20xx年1月28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消毒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的要求,切实做好工地消毒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细化工地请示报告制度和宣传措施。

4.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二)复(开)工检查流程。

(1)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开)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检自查。

(2)进行复查和提出复(开)工申请: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复(开)工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开)工意见,并提前3天向**区住建局提出书面复(开)工申请。

(3)复(开)工核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复(开)工申请后,第一时间对复(开)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各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应切实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对返岗人员登记、管控、错峰安排返岗、物资保障、工作地点环境卫生及消杀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液化燃气经营门店还应按市局《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关于抗击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确保安全稳定供应的通知》要求做好企业返岗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房地产的售楼部、各房产中介经营机构,复工前三天应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复工申请,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复核后方可复工。

(一)守法诚信不违章。各企业应对参与经营、作业的人员、车辆进行合理调度和岗位调配、合理调配人员,防止出现疲劳作业、危及安全等现象;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在储存充装、运输配送、经营销售等各环节中,要坚决杜绝“三违”及“倒气”、恶性竞争、哄抬气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服从隔离现场、交运等部门的管理。

(二)做好防护不断供。自1月10日从疫区回昆人员,应在隔离期满确认身体状况正常后方可安排上岗;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岗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戴好口罩和手套,尽量缩短与服务对象接触时长,收款时尽量避免使用现金,鼓励采用线上支付结算。

(三)消毒防疫不间断。做好经营、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环境消毒工作。房产中介经营机构的门店、房地产企业售楼部、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及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应当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清理杂物、打扫卫生,持续不间断开展对场站的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不留死角,并根据实情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

(四)会议召开要精简。各企业要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鼓励各企业采取网络会议模式,减少人员聚集情况。确需召开面对面式会议时,要控制参会人数、开会时长,座位安排间隔一米以上,确保会议室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五)严格考勤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各企业要针对各自行业特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场所考勤制度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同时,要派专人监督进出人员对“云南防疫情”二维码进行扫码。

(六)加强食品安全管控。各企业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对食堂采取分时段、分散式个人就餐模式。

四、疫情防控时期信息报送工作。

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和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情况的报送工作,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前一天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包括房地产经营企业)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鉴定站(联系电话:),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各站点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

一旦发生异常及突发情况,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信息。

五、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各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的;

(二)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三)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四)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疫情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2620066。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方案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和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司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对的严峻形势和坚巨任务,坚决刻服盲目乐光、朽散麻痹思想,真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厉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察工作。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销除各类安全隐患,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察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灵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部,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这次安全大检察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察。

1、节后安全生产检察,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察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嫦开展全体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1、节后职员到厂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环保培育培训工作。

(一)题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

司属各部室、单位要任真面临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坚巨任务,灵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光、朽散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灵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真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察工作。

(二)加大检察力度、销除安全隐患

节后安全检察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虑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察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销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真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培育工作

各部室根剧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察督导工作

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真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销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疚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力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当前,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节点,特别是自2月24日起,我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届时,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外来办事群众等在内的大量人员将流动聚集,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将有所增加。为全面巩固我镇前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关干部的生命健康,压紧压实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现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镇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镇结合本单位岗位职责,统筹考虑自身工作性质、办公特点、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人员管理。

1.职工管理。

(1)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与镇卫生院保持信息沟通,及时获得最新的防控方案、标准和要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出行,应全程佩戴口罩,外出返回后及时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3)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时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到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申报相关信息,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监测。

(4)建立每日健康报告制度。职工健康状况每日登记,落实因病缺岗追踪,杜绝带病上岗。每日上、下午组织测量体温。职工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工作,联系120送至医院发热门诊。

2.外来人员管理。

(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和临时隔离点,配备口罩、手持体温测量仪、酒精、消毒液等设施。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轮流执勤,工作人员戴一次性口罩、手套,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

对镇为民服务大厅等办事人员较多的单位实行人流控制措施,在大厅门口摆放消毒液、酒精、湿纸巾等设施,群众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予以放行;发现发热等症状,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上报;对来自xx及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登记并上报,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

(2)在镇政府楼下合适场所设置带有专用标识的有盖垃圾桶,收集戴过的口罩及使用过的纸巾。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前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和其他垃圾一并清运处理。

镇政府就餐实行错峰就餐,也可自备饭盒在食堂领取食物后返回各自区域就餐,减少人员接触。要求食堂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每天对食堂进行消毒。

(一)提倡网上预约、网上业务办理和无纸化办公。窗口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

(二)尽量减少集中办公、开会等聚集性活动,可以采用网上办公、工作指示板等形式。如需开会,人数不超过30人,人员之间隔两个位置坐开,并佩戴口罩参会。

(一)办公室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保持清洁干爽,配备洗手液、快速手消毒剂、擦手纸等设施,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无人使用时开窗通风,每天4次对室内地面、墙面、蹲坑、小便池、马桶等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空间喷洒和表面擦拭消毒。

(三)每日2次对桌椅、台面、地面等可使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表面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以清水抹布擦拭干净。对复印机、传真机、办公电话、电脑等精密贵重物品,可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四)对座机、电脑键盘、鼠标、电梯间及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接触频繁的公共物品增加消毒次数,每日不少于6次。

(五)当发现肉眼可见少量污染物时,应立即用有效氯为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至湿润作用30分钟后予以清除,再以清水抹布和清水拖布进行擦抹和拖洗。若有呕吐物、痰迹等较多污染物时,立即用可吸水材料(纱布等)沾取5000-10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覆盖包裹后移除,再以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一次。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二)宣传“戴口罩、勤洗手、勤换衣物”等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前往超市、菜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倡导职工居家时开展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xxx(项目经理)副组长xxx(技术负责人)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2、复工教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xxx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打算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商贸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一、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检查的`重点: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深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强化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成立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县公安局副局长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所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xx,传真:xx,电子邮箱:xx。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日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行正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焦和集体活动,员工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分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通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员工体温有超过37.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xx的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xx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快速推动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复产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乡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市场监管局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乡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

(四)审核通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停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停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所有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所有信息和数据请发至邮箱:xx,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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