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春节复工复产方案大全(18篇)

时间:2023-11-12 14:58:30 作者:曼珠 企业春节复工复产方案大全(18篇)

春节是喜庆、热闹的节日,人们在这个时候会举行各种庆祝活动。以下是一些关于春节的总结案例,希望能帮助大家写出更好的总结作品。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一)复工复产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破解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2022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21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21年7月—2022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21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矿山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根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整体部署,为确保我厂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有序、高效、稳妥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为保证复工复产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为确保安全复产,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在组长周国礼的带领下,对全厂的供电系统、破碎系统、边坡、排水沟以及各运输装卸机械和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安排专业人员跟踪验收,坚决做到“零隐患,零风险”。

我厂拟定**月**日正式复产,人员在**月**日全部到岗,安全员专人对员工进行离岗后复岗安全生产培训。

对从业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确保持证上岗,并保证所持证件在有效期内。

**月**日我厂生产设备及各运输装卸机械已全部检查维修结束,并通过了所在地安监站的验收,员工通过了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现复工复产的安全条件完全具备,现拟定**月**日前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验收合格后正式复工复产。

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部分企业可能陆续恢复生产,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必将增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压力。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应结合生产实际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做好办公区、车间、食堂和厂区等场所、设施、设备的消杀防疫备足口罩、消杀药械、体温测量仪等防疫物资。准备齐全后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应对疫情指挥部审批同意方可复工复产;对擅自复工复产的一经发现立即严肃查处。

二、企业对职工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聚会等情况进行排查,建立职工“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凡是仍在内江市域外休假、探亲、出差的,暂缓返回内江,一律按当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护;凡是从内江市域外休假、探亲、出差返回内江的,暂缓返回岗位,一律居家自我隔离观察,未满14天不得外出;凡是在内江居住地邻近周边出现确诊(疑似)病例而未被留院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暂缓返回岗位,一律居家自我观察,未满14天不得外出。

三、企业应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向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告知书,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动员全员参与应对疫情社会群防群控。

四、企业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每日对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和佩戴口罩检查,每日对进出车辆、外来人员和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发现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立即按要求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一旦被检测员工中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立即停止生产,对全体人员就地核查,按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指令执行防控措施。

五、企业应落实“日报告”制度,每日将生产经营、员工健康、疫情防控等情况,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紧急情况坚持即时上报。

六、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须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领导包企制度和监管机制,坚持“一企一策”,加大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检查指导和严格监管,确保每户企业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区各建设工程参建企业、各物业管理企业、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区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通知》(五应疫指〔20xx〕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全区住建行业所涉的各建设工程参建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房地产企业及房产中介经纪机构,要尽快组织复工复产,现就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控制措施和要求。

(一)各企业要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制定复工方案,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排查彻底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复工复产相关保障工作;存在部分员工留置、待岗、轮岗等情况的企业,要妥善做好人员调配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由返岗员工本人亲笔填写《个人健康信息。

承诺书。

》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统一做好登记及台账记录。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者,须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报备,并按要求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与职工解除。

劳动合同。

(三)制定人员返昆计划。建筑工程参建企业应制定外地返昆人员进场计划,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具备人员进场、封闭管理的条件,有序、分批返昆进场。严禁大量外地务工人员盲目、无序返昆,因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在施工工地外逗留、失控,造成属地防疫工作管控困难的情况。

(四)强化疫情报告报备。各企业在复工后,一旦发现职工出现异常,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地及异常人员进行封闭隔离,并向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报告,区相关部门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及时安装“云南抗疫情”。各企业务必立即在微信平台安装“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在各自办公场所、公共场所(门店、售楼部)、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小区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进”“出”二维码,确保所有人员进出场所时进行扫码,便于对复工后返岗人员或前来办事人员一旦发现疫情,其活动轨迹及接触人员能够及时进行排查及追踪。(见附件2)。

(一)复(开)工条件。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开)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必须在常规复(开)工必备条件下新增疫期复(开)工条件如下:

1.组织管理到位。

建筑工地必须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

2.人员管理措施到位。

(1)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务必要求返岗人员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核实人员来源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身体状况等关键信息。

(2)建立重点疫区来昆人员管控制度。重点地区返岗人员未经在昆隔离观察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隔离观察期内发现体温检测结果异常的,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

3.施工现场管控、环境消毒、宣传工作到位。各建筑工地应按照区住房城乡建设局20xx年1月28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消毒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的要求,切实做好工地消毒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细化工地请示报告制度和宣传措施。

4.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二)复(开)工检查流程。

(1)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开)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检自查。

(2)进行复查和提出复(开)工申请: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复(开)工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开)工意见,并提前3天向**区住建局提出书面复(开)工申请。

(3)复(开)工核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复(开)工申请后,第一时间对复(开)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各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应切实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对返岗人员登记、管控、错峰安排返岗、物资保障、工作地点环境卫生及消杀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液化燃气经营门店还应按市局《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关于抗击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确保安全稳定供应的通知》要求做好企业返岗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房地产的售楼部、各房产中介经营机构,复工前三天应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复工申请,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复核后方可复工。

(一)守法诚信不违章。各企业应对参与经营、作业的人员、车辆进行合理调度和岗位调配、合理调配人员,防止出现疲劳作业、危及安全等现象;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在储存充装、运输配送、经营销售等各环节中,要坚决杜绝“三违”及“倒气”、恶性竞争、哄抬气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服从隔离现场、交运等部门的管理。

(二)做好防护不断供。自1月10日从疫区回昆人员,应在隔离期满确认身体状况正常后方可安排上岗;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岗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戴好口罩和手套,尽量缩短与服务对象接触时长,收款时尽量避免使用现金,鼓励采用线上支付结算。

(三)消毒防疫不间断。做好经营、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环境消毒工作。房产中介经营机构的门店、房地产企业售楼部、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及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应当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清理杂物、打扫卫生,持续不间断开展对场站的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不留死角,并根据实情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

(四)会议召开要精简。各企业要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鼓励各企业采取网络会议模式,减少人员聚集情况。确需召开面对面式会议时,要控制参会人数、开会时长,座位安排间隔一米以上,确保会议室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五)严格考勤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各企业要针对各自行业特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场所考勤制度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同时,要派专人监督进出人员对“云南防疫情”二维码进行扫码。

(六)加强食品安全管控。各企业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对食堂采取分时段、分散式个人就餐模式。

四、疫情防控时期信息报送工作。

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和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情况的报送工作,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前一天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包括房地产经营企业)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鉴定站(联系电话:),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各站点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

一旦发生异常及突发情况,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信息。

五、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各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的;

(二)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三)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四)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餐饮服务业要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同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了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和社会防控的安全,特制定餐饮服务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指引,望各企业认真执行。

1、各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由企业法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2、要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要及时就医参与筛查。有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及有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暂不返岗。

4、企业应在开业前或复业时,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5、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未经上级允许,停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1、店内需配有测温器对来店客人逐一测温75座以下店参照执行。如发现来店客人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现象的应及时劝说就医并做好详细记录。

2、在店內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池,备有洗手液、消毒酒精;对就餐客人提供一次性消毒纸巾。客人就餐桌放置公筷公匙。

3、在做好店堂全面打扫消毒的基础上要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空调房间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调过滤器进行清洁消毒。

4、店内有公共卫生间的,应每日打扫环境及坐具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卫生间洗手池配有洗手液、消毒酒精、手纸,保持空气流通。

5、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

6、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1、对从疫情发生地返回的员工进行社区登记、测温并按地区防疫管理要求落实配合。员工宿舍需加强环境清洁、室內消毒,做好每日员工测温记录,确保宿舍安全。

2、店内配置红外线测温仪器,由专人对员工进行测温、登记,店內建立测温台账,持续记录每个人的体温状况。如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停止工作及时就医。

3、每天落实晨检、午检晚市开始前制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就诊。歇业的门店如提供员工餐需对就餐员工落实测温检查,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安排就诊。

4、所有员工须戴口罩上岗,每日及时更换口罩,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在上岗前、如厕后、接触垃圾后必须及时进行双手消毒。

1、所有顾客进店须全程带口罩除就餐外,并应有测量体温的过程,正常体温,可提供服务,在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情况下,应要求顾客离店并及时就医检查,同时做好登记,保持可追溯。

2、营业期间严控入店人数,避免人群聚集。要根据店堂内人群密集程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相应的导流措施和预警机制的要求:在餐饮场所可活动区域毎100平方米的。人员密度提倡在50人以下为宜;人员密度为50-100人时,应适当控制顾客进入;人员密度为100-150人,应限制顾客进入;室内场所人员密度超过150人,应停止顾客进入。各餐饮企业要分别制定相应方案,视情启动控制、限制和禁止顾客进入就餐的三级响应机制,同时积极做好顾客的疏导工作。

3、提供堂食服务时,应尽可能扩大客人就餐时人与人的间隔距离,可推行分时就餐、错位就餐、同向就餐等方式,确保顾客就餐安全。尤其是团餐企业,可以采取分批次就餐、分装成盒饭送餐到岗位、餐桌上做临时隔断等方法,改变面对面的就餐方式。

1、加强食材采购管理,做好索证索票,确保各类食材、食品的安全。

2、暂时停业的餐饮企业在处理库存食材时需封闭包装,注明日期。开业后确保食材在保质期內使用。绝不使用过期和不新鲜的原材料。

3、禁止经营野味,不在厨房宰杀家禽。

4、严格执行、严格检査餐饮企业原有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规范的落实。特别强调烧熟煮透,确保餐具、用具、饮品等器皿消毒后使用,每日对经营场所、电梯、传菜梯空间进行消毒。但要避兔消毒液伓接触到菜品、成品。

1、企业制作半成品销售的,应当在包装或容器上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在家里加热制作时要求等内容。

2、餐饮单位从事外卖供餐服务的,不得超出市场监管局许可核准经营项目,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和供应能力相适应,一家餐饮单位向同一服务对象一次供餐不得超过200人份;凡供餐超过200人份的,食品经营者应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膳食”或“团体膳食外卖”经营项目许可。

3、外卖外送餐食要加“食安锁”。使用的保温箱、物流车及周转用具每天清洁消毒。

4、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应为外卖小哥设立指定通道;为外卖小哥提供口罩、消毒液等用品。

5、明码标价,质价相符。弘扬特色,适应市场。遵守服务承诺,赢得消费信赖。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实施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减少伤亡事故尤其是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部署20xx年春节后复工工作,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节后复工方案。

1)、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基坑排水工程

3)、土方开挖工程

4)、土方回填工程

5)、管道吊装工程

6)、路基工程

7)、检查井砌体工程

8)、人行道路工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劳务工人的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包括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

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五)、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工程的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七)、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运输机械、车辆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九)、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使用情况。

1、自查自纠阶段。(2月26日――2月28日)项目部各部门、各班组要对施工工地所管辖范围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底数,登记在册,按照方案要求向各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部署自查自纠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责任。

2、建设单位和监理部门检查阶段。(3月1日)项目部组织建设部门、监理部门人员安排好时间、精心组织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

1、市、区政府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安排充足时间,深入建筑工地,严格按照检查内容标准,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不留死角、不漏隐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存在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停止建设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建设。

2、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有效地搞好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建筑行业平安健康发展。

1、杜绝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2、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0.1%以内;

3、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5、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1、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观念,保障工人的生存权、健康权,保护我们共同赖以生存的环境,坚决杜绝以牺牲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破坏环境为代价而追求经济效益的行为。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公司须对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及配备数量进行监督检查,以文件形式进行委派并报公司备案,确保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要求,并检查、督促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兼职安全管理员的配备,从而形成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网络。

3、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公司各级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总经理、项目部经理是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与各项目部与班组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4、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工程项目中的基坑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回填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工程等其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严格督促项目部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文件要求,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方案编制、审核与论证、审批、方案交底、监测、定期巡查、阶段验收等各个环节得到规范管理。公司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施工危险源)动态管理台帐,加强动态监管。项目部将适时组织对基坑、施工机械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5、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明确项目部各级负责人是公司各级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督促所属项目部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临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明显消防标志,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与演练,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消防专业知识。施工现场、住宿区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并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动火审批制度,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加强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部管理人员须安排专人从事本部门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及当地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动态,收集项目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实施计划,动态建立本部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台帐》等;强化大型起重机械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供方评价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落后、淘汰的机型、机种及无生产许可资格、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机械设备流入施工现场;加强对机械设备拆装单位资质与人员资质的审查,加强对拆、装前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后试运转与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监控,确保机械拆装安全;指导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人员抓好机械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保证主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达100%,开展机械设备专项检查活动,努力消除各类机械设备事故隐患;具体落实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实施机操工持证上岗培训工作。

7、强化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与技能

项目部管理人员适时组织各分公司经理、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与考核,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机关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所辖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及时组织已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与换证”工作;分期分批组织未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考试;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应适时组织所属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参加当地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并做到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努力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工人入场前安全教育、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的基础安全教育工作,公司要求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推进并开展此项工作。集中开展的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在工程(开)复工前结束,平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施工任务的承接、施工人员的变动等情况适时组织开展。

项目部要切实开展工人的日常安全教育、转岗前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利用班组安全活动、班前交底会、项目部全体人员会议等各种形式,向工人宣传和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纪律、事故案例,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作业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要注重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使全体作业人员都能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对于实施工程专业分包的,项目部在做好自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须开展对分包作业队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考核,切实履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义务。

8、认真执行领导带班检查制度,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是消除事故隐患、整治环境的有力手段,公司各级必须认真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项目部管理人员月月查、周周查、班组日日查制度。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等专业规范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坚决停工,决不留下事故隐患。

9、落实措施,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按照《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各级负责人都有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的有效实施。

项目经理须结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计划,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合理地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动态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台帐;并根据工程特点,对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部管理人员须加强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时按有关要求向项目部提供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定期检查费用使用情况并收集安全投入的票据;经常性地检查项目部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与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0、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

公司将开展“复工前安全检查与教育”、“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其中,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与检查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方式,引导广大工人积极参与。公司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以班组安全教育为重点,加强对新工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针对各工种、各阶段、各季节的特点,提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针对性,防止流于形式;公司要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12、强化安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项目部管理人员须加大对安全物资采购的控制力度,通过严格执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及支持性文件,积极开展对安全物资的供方评价活动,规范安全物资采购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新购置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对属于国家及当地明令淘汰的、国家和当地规定禁止使用的、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现有起重机械设备,坚决予以淘汰;确保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的质量合格产品。

13、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结合公司信息化系统的运行,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系统录入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月报、安全培训、分包单位和人员安全考核等记录和内容,公司安全管理部人员通过系统汇总各类安全报表,查找项目安全问题,对项目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矿山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组织好我县2017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确保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按标准、严要求、有秩序开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临煤安发〔2017〕58号、临煤安发〔2017〕59号及2017年3月2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瓦斯防治、现场管理等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为确保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县政府成立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长助理。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兼),具体负责全县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3、《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100号)。

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9号)。

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17年3月5日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1、矿井复工复产前,煤矿首先要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县煤炭工业局申请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

2、县煤炭工业局批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后,煤矿企业要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整顿,对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自检。排查治理和自检合格后,向县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县煤炭工业局接到煤矿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长签字同意,并在市局备案后,县煤炭工业局下发同意复工复产通知书,煤矿企业接到复工复产通知书后方可组织建设或生产。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或复产验收:。

2、未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或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未经批准的;。

3、矿井风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的;。

4、主要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行、通风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6、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

7、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控设备的;。

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100%的;。

10、购买、储藏、使用非法火工品的;。

11、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14、红线管理资料未经审查,并未在市局备案的;。

15、未组织培训或培训工作不到位的。

1、县煤炭工业局要严格审批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根据矿井的整顿工作量,批复其入井人数和整顿时间,防止无限期整改,甚至以复工复产整顿为名擅自组织生产。对批复整顿时间到期仍然未申请验收的矿井,要立即下达停止整顿通知,查清原因后,酌情处理。

2、在复工复产验收中,要严格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提出停产整顿措施,责令其限期组织整改。对弄虚作假、违规验收或降低标准验收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证复工复产矿井验收质量,县煤炭工业局要按照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专业配备相应的检查人员;其他相关部门也必须按照验收标准,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验收工作,保证其准确把握标准,严把验收关,确保验收质量。

4、县煤炭工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井的监管,在发挥驻矿安全监督员作用的同时,还要派专人盯守、组织巡回检查等,防止其借整改之名非法违法组织施工、生产。

为认真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进我街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在谋发展、搞建设、抓生产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谋求发展,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在全街范围内营造“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的良好氛围,为确保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稳定提供良好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落实,街道成立了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街范围内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企事业单位、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户、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供电设施、仓储物流单位,以及护坡、挡土墙、拆迁后残墙断壁,时间是3月13日至3月23日。

三、检查内容。

1、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并张贴。

2、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电力及电器线路是否安装合格,运行维护是否正常。

3、规范本辖区内有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户的监督管理,排查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及个人。对危化物品经营、储存是否认真排查、登记在册、监管。

4、各生产经营单位消防设施是否配套有效。

5、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基础工作教育培训情况是否落实。

6、辖区内各建筑工地是否按程序、规范化操作,是否按规定配备各类安全救生、防护设备。

7、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有无安全隐患,校车是否合法运输,违规超载。

8、辖区内护坡、挡土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有效监管,辖区是否有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

10、拆迁场所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和警示标志。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单位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安全形势,确保责任上肩、责任到人。

2、加强重点排查,强化监管。各线各办负责重点检查各线工作,检查要有详细记录。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程序有重点段进行认真排查,必要时可联系专业人员一并排查,排查中要注重安全宣传,文明执法,不得影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工作,原则上生产经营单位要法人代表签字。

3、加强岗位值班,强化履职。各社区(筹委会)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按程序和要求上报信息,做好登记,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到手机24小时必开。

企业疫情复工复产方案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企业疫情复工复产方案

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3/10。

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情突发病例的应急处置预案;。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因用工不足、员工疲劳等因素导致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方案。

8.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企业要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任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每日向所在园区、乡镇(街道)报送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要建立每日内部报告制度,企业管理者应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4.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生产方案。报送材料均需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企业复工审批程序1.企业向所在园区、乡镇(街道)提出复工申请,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7/10。

方可复工。

4.经市政府批准复工的企业可到所在园区、乡镇(街道)办理员工进出村居(社区)通行证明、货物运输证明。

三、严格复工企业管理1.工作人员管理到位。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市外招聘员工。坚持日常健康检查制度,对返岗员工每日2次进行体温检测、问询健康状况。非特殊情况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网络办公。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到岗的职工,企业要依法依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场所防疫措施到位。企业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防疫,特别加强车间、食堂、宿舍、厕所、电梯等场所的消毒,每日不少于2次。集体用餐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减少人员集聚,确保饮食安全。对外来车辆、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随车人员不得下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防疫物资保障到位。企业要提供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并及时配备到位;。

要及时做好防疫物资的补充采购,确保必要的储备。

4.防控宣传教育到位。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员工防控意识,指导员工严格遵守防疫指南,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对处置工作。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后,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发展趋势和市政府决定,立即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6.安全生产措施到位。要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复工。

连续生产企业和已复工企业,也必须按照“六到位”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

员工人数超过______人的企业,由园区、乡镇(街道)领导挂钩联系;超过______人的企业,由对应的市领导挂钩联系。

2.强化监管责任。企业防控组牵头,协调卫生健康、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督查巡查,注重联合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专项督查、群众监督等方式,在强化监督问效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确保市重点骨干企业复工后监管全覆盖,其中,工信局要确保50家重点企业和30家成长型企业全覆盖,发改委要确保40家服务业重点企业和28家在建服务业项目全覆盖,商务局要确保城区重点。

各园区、乡镇(街道)要确保规上企业复工后监管全覆盖;规模以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由各园区、乡镇(街道)落实村居(社区)网格化监管责任,确保复工后监管全覆盖。

3.强化协调服务。要针对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着力解决好融资、用工、运输、原辅材料不足等企业复工面临的重点难题。要着力推动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疫情渡难关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关于抗疫情稳外贸的意见等政策意见落地落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强化执纪问责。要严格企业复工必备条件审核和审批程序执行,对违反工作方案同意企业复工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企业擅自复工、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立即责令停工停产,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责任。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及时有效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能力,确保全区工业企业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疫情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各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详细了解掌握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复工前14天出行、参加集会聚会等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员工要如实报告春节期间活动轨迹和参加聚会聚餐情况,如发现有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提前2天向归口管理单位备案,经核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复工复产后,要建立每日员工体温检测、人员集中区域消毒、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出等三本台账,保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和员工生命安全。做好防疫物资保障,自备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消毒水、洗手液等物品。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防控措施。各镇街(园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深入企业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户企业,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从实从快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企业每天将排查情况报送归口管理单位,突发情况随时报告。各镇街(园区)要对属地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摸排,填报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汇总表,于_月_日起每日_:_前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将全区工业企业开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紧急情况及时报送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复工复产有计划、有预案,防控措施到位,严防疫情发生。各镇街(园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疫情排查不留死角,不出现盲区。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要求,确保企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到位,有效指挥和处置。要认真开展巡视巡查,做好本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禁缺岗、脱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抓好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属地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和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企业不发生疫情事件。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后和全国“_”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针对春节后的企业复工复产,商务局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又值春运返程高峰,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防范措施,切实把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做到位,确保商务系统企业安全运营、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要紧密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别要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油气管道、燃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按照“五落实”要求,对标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组织相关力量,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保证其设备检修检测到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要推动企业应急处理措施准备到位,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尤其要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落实到岗位和每个操作人员;要保证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到位,企业在复产复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方案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严格把关,强化验收标准。

及时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严格按照复产复工方案要求,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坚持复产复工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弄虛作假。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产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工作方案,对相关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复产复工验收手续,严禁盲目复产复工。

四、切实加大复工复产期间监管执法力度。

要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安全标准决不能降低。要严查、严管、严打,加强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该罚的严格罚、该停的果断停、该关的坚决关,绝不含糊,绝不手软。同时,要加强监督,凡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问责。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抓实复工复产期间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在复产复工前,要督促各企业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培训合格率达到100%,特别要抓实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实施考核上岗制度。对于现场操作人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进行再培训和再教育;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一致,严格按照特种作业有关要求进行操作,严格危险作业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要建立档案,培训不合格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切实做到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坚决贯彻关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严、实、细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外防疫情输入,内防疫情传播,确保企业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成立商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袁冬担任组长,副局长黎子江、党组成员黄爱娟任副组长,成员为执法大队干部丁伟昌、商贸流通股干部黎慧萍、陈佳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陈国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丁伟昌、黎慧萍为具体联系人。同时,建立全县商贸企业复工防控组织网络体系,在每个商贸企业设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为主抓领导,确定一名中层领导为具体联系人。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更新上报当日情况,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积极指导商贸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做到准备不充分不复工,防控措施不到位不复工。

(一)落实复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二)制定复工预案。督促各类商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我局具体联系人的对接,及时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三)加强风险评估。商贸企业恢复营业前,组织力量对企业可能发生疫情的区域、部位和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评估,摸清抓准薄弱环节、问题漏洞和关键要害,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不安全不复工。

(四)做好人员排查。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复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大超市和商贸服务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做好节后复工疫情防控预案和用工来源排查,动员湖北籍员工和疫情敏感地区用工延后返岗。要求企业加强复工人员健康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对重点人员要一人一档,企业要和员工所在街道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员工所在社区推送员工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并全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工作,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一)加强应急管理。配足配强值班力量,加强内部舆情管控,所有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预案到位,演练到位,有的放矢。

(二)加强人员管控。要求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建立在岗人员每日体温登记台账,确保不漏一人。密切关注在岗职工身体健康状况,防止劳累成疾现象。增强人员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对于存在发热或呼吸道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员工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

(三)做好日常防控。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加强通风;减少集中开会,提倡视频会议,控制会议时间;做好食堂就餐防控工作,建议采用分餐进食;做好公共区域消毒工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做好上下班及出行防控工作,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等交通工具要全程戴口罩;建议商超、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暂不使用中央空调。

(四)加强市场监测。将华润、多美荟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纳入保供调度范围,每日监测掌握其销售、库存、进货、运输、复工等情况,突出保供重点,切实增加粮油、肉类、蛋、蔬菜、方便食品等市场供应,保障市场不断货不缺货。

(五)做好物流配送。及时帮助大型商超解决物流配送问题,协助供应商办理车辆通行证,保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按时按量供应。

(六)加强物资储备。协助企业拓展采购渠道,做好防护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升企业员工尤其是商超员工的科学防护能力。

(七)加强加油车辆管理。加强对外地车辆的关注,做好车辆和司乘人员的信息登记,要求所有上岗员工100%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同时,督促油站每天对加油现场、便利店、卫生间进行全面消毒,开门通风30分钟、喷洒消毒液擦拭加油设备,推荐使用线上方式付款,确保疫情期间安全运行。

(八)加强信息报送。要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人员留观、外地返回人员筛查登记等工作,动态了解和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指挥部和疾控部门。

(九)加强科普宣传。要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布防控、应急信息,加大对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指导力度,提升企业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将节后复工防疫责任传递到商贸服务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中去,从而传达到每位员工,层层传导,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又值春运返程高峰,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防范措施,切实把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做到位,确保商务系统企业安全运营、安全生产。

要紧密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别要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油气管道、燃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按照“五落实”要求,对标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组织相关力量,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保证其设备检修检测到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要推动企业应急处理措施准备到位,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尤其要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落实到岗位和每个操作人员;要保证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到位,企业在复产复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方案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及时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严格按照复产复工方案要求,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坚持复产复工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弄虛作假。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产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工作方案,对相关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复产复工验收手续,严禁盲目复产复工。

要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安全标准决不能降低。要严查、严管、严打,加强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该罚的严格罚、该停的果断停、该关的坚决关,绝不含糊,绝不手软。同时,要加强监督,凡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问责。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在复产复工前,要督促各企业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培训合格率达到100%,特别要抓实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实施考核上岗制度。对于现场操作人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进行再培训和再教育;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一致,严格按照特种作业有关要求进行操作,严格危险作业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要建立档案,培训不合格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切实做到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深化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十条举措》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坚决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为“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提供安全保障,特制定以下十条举措。

一、深化服务,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全覆盖。市镇两级要逐企开展安全生产的提醒提示和指导帮助,危化品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较大风险工业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后15天内、其他工业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后20天内完成,实现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全覆盖。各镇(街道)要迅速行动,本周内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交由辖区内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回执统一交各镇(街道)应急办备查。

二、问题导向,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到位。各镇(街道)要在3月6日前组织一次区域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各有关部门也要组织开展行业性的风险研判。针对返岗返工受阻员工缺额、临时用工增多、未经培训仓促上岗,设施设备长期停用、企业急于复工疏忽检修保养等情况,全面评估,找准薄弱环节,加强预警性告知提醒。

三、严格管控,危化企业监管落实落细。推行危化品生产企业、使用危化品重点企业每日、每周的风险研判和承诺机制,落实生产企业特殊作业升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波动预警现场检查。通过电话、视频、现场检查等措施,对特级、一级动火作业实施不低于30%比例的抽查。

四、强化排查,筑牢“三场所两企业”安全防线。重点排查生产中涉及燃爆粉尘、稀释剂、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别关注电气短路、电气过载致热、非防爆电气设备启动、静电以及动火作业等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因素辨识、作业审批和安全监护。

五、线上线下,数字监管全流程。切实发挥大数据作用,复工复产以来各镇(街道)已开展指导服务的检查记录要100%录入海宁市全员安全生产云平台,数字化动态运行“三张清单”,持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闭环。

六、挂牌督办,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市镇两级要针对近期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各镇(街道)要于3月10日前对不少于5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严肃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七、提级审批,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各项要求。涉及动火、高空、吊装、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并报镇(街道)安全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八、强化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以“一报警、二疏散、三自救”为主的岗位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向本单位所有员工公布,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3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逃生演练。

九、提升素养,员工安全培训全覆盖。针对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不足、熟练工短缺的问题,指导企业通过在线培训、送教上门、理论测试等形式,抓好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全覆盖。

十、加强统筹,有效推进安全综合监管。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抓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返程复工车流量增加情况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和企业密集复工复产情况下的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环保设施和特种设备安全等。

商贸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本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平罗县东区经济适用房及配建廉租住房二期工程建设地点县城规划东环路东侧,团结东路延伸段北侧,结构形式为砖混六层结构,建筑面积为43574.22㎡。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劳动保护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项目部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项目部对本次检查负责

项目部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进场安全教育

一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和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5.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针对建设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与项目部经理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有针对地强化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检查时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游玩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强化对在建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一是强化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是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等。

三是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工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

四是强化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五是针对前期雨水天影响,应当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项目部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对施工用电进行全体性质大检查,由项目部临时用电管理人及安全人员对生活区、现场及项目部宿舍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有现场专门负责人。

机械方面:查看工地使用的塔吊、钢筋厂、木工房的机械安全装置达到使用要求,塔吊限位可靠,钢丝绳、吊钩无损坏变形,在正式使用前做好试运行。各种小型机械、手持电动装置绝缘良好,无漏电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详细排查现场已搭设完毕脚手架的卡扣,脚手板,绑扣安全,及围护措施中的安全网、密目网齐全无盲区,有杂物及时清理。排查高处防坠措施有效。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施工现场方面:检查做到水通、电通、路通、排水畅通。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季节温度已满足施工要求,可以保证施工质量;

2、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3、工程资料、方案等文件已齐全;

4、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到位并维护检修完毕。

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再教育,对年后施工项目重新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检查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齐全有效。

1、本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已全部到岗。

本工程目前主要进行主体施工,目前已到施工作业人员基本能满足现阶段工程施工需要。

2、安全教育、制度检查情况

经检查,安全检查制度已经建立,各安全台账集全。各项应急预案完整,各项操作规程情况良好,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消防设备的检查记录齐全。各工序、机械作业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了报验。

我项目部已于3月20日对年后新进人员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与各班组长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节后新进特种作业人员的统计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

3、安全生产情况

项目部于3月19日对现场及职工宿舍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情况良好。

项目部对春节前拆除的部分临时用电线路重新架设,对三级配电箱、二级漏电保护开关等进行了检查,对部分乱接乱拉的电线进行了拆除,现场临时用电符合临时用电规定。在职工宿舍临时用电集中检查中未发现电热毯、热水器、电炒锅等违规用电设备,宿舍用电符合用电规定。

项目部对在消防设备检查中发现的气压不足消防灭火器进行了更换,对现场灭火器进行了重新配置,基本满足施工消防要求。

4、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项目部已经组建了专职文明施工班组,负责现场围护每日清洁及破损围挡的修复和更换工作。

5、施工机具设备运行情况

目前施工现场塔吊7台、圆木锯3台,项目部在3月15日对其进行了试运转,各系统运转正常。

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力争20__年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100得到康复服务,20__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二、基本原则。

社区康复工作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出发点,以康复机构为指导,社区为依托,残疾人家庭为基础,广泛开展各种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残疾人迫切需求的康复服务。

三、服务形式。

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主要有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康复医疗服务、二是训练指导服务、三是心理疏导服务、四是知识普及服务、五是用品用具服务、六是咨询转介服务。

四、服务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的各类残障人。

五、组织管理。

按照《市区域卫生规范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本区应在三年内完成全部镇、街道、园区卫生院达市级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标准建设。各镇、街道、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残联应结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之中。

在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不仅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职,而且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抓出实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相应的康复医生进行康复服务和技术指导,残联应做好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并依托社区残疾人协会做好康复需求调查工作,同时根据需求在康复器材、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和配置。

六、康复站(点)建设标准。

1、残疾人康复站(点)建设时,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处设置醒目铭牌,名称为“某某镇(街道)残疾人康复站”或“某某村(居委会)残疾人康复点”残疾人康复站站长由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干部担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参与康复站工作。

2、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点)的康复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服务公约,并在康复站(点)内公布。

3、开展康复医生培训,提高康复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2名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兼职康复医生;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1-2名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兼职康复医生。

4、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的康复用房原则上不少于30-50平方米,购置康复器材不少于10件(套)。残疾人康复点康复用房原则上不少于20-30平方米,购置康复器材不少于5件(套)。

5、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及康复站(点)要做好本辖区残疾人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工作,分三个年龄段0-7岁、8-14岁、15岁以上,摸清底数,填写《康复需求登记表》;对在残疾人康复站(点)中得到康复训练的重点康复对象(三瘫一截),必须建立并填写康复训练档案;对在残疾人康复站(点)得到康复服务的残障人,必须填写《康复服务记录表》。同时,做好新发生残障人的康复需求登记工作。

6、各基层残疾人康复站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前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汇总表》、《残疾人康复训练登记表》,11月15日前将重点康复对象(三瘫一截)的康复训练档案报区残联科。

七、考核评估。

残疾人康复服务考核标准。

1、康复需求数应达到持证残疾人数的60,但康复需求人员可以是有康复需求的残障人。

2、康复服务率应达到康复需求数的100。

3、康复站、康复点各类资料必须齐全,服务内容真实。

区残联、区卫生局将共同制定考核标准,每年年终对残疾人康复站(点)进行目标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八、经费投入标准。

为保证工作的开展,市残康办按建成一个残疾人康复站投入1万元,建立一个残疾人康复点投入2千元的标准下拨经费。区残联将按照1:1标准匹配经费,此项经费原则上用于残疾人康复站(点)的康复器材配备。

九、申报方法。

按“建成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各镇、街道、园区根据残疾人康复站(点)建设标准的要求,建成一个中心康复站、2-3个康复点后向区残联和区卫生局申报。由市、区残康办考核后,下拨给基层残联建站(点)经费。

各镇、街道、园区残联要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要求,不断开拓创新,贴近残疾人需求,让残疾人能得到就近就便的康复训练服务,为残疾人康复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创造有利的条件。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为全力做好辖区企业、施工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维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园区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企业、施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复工时间

1、按市工信局通知,原则要求统一在2月15日后根据疫情发展确定开复工时间。

2、鼓励企业适当延迟复产复工时间,原计划复产复工时间早于该时间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妥善安排好复产复工前各项工作。

(二)“六个一律”

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造册上报园区管委会。对于来自湖北等新冠肺炎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停止返岗,或推迟返岗时间,待疫情结束后方可返岗。对已从湖北返回的员工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严格落实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或居家隔离,并将相关情况同时报园区管委会。

2、安全培训。企业复产复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台账。企业必须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3、履职尽责。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一律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4、消毒防疫。企业复产复工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消杀防疫,之后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食堂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并建立消杀台账。

5、安全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所有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并将检查检修记录报园区安监站。

6、制定方案。复产复工企业要成立由主要法人或实际出资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产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细化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一)复工复产企业

1、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方案、复产复工生产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员工排查记录、培训记录、消杀记录和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报园区管委会,经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复产复工。

2、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对所须的防疫用品,如口罩、护目镜、手套、红外线式体温枪、消毒液、xx%酒精、清洁剂、消毒柜、消毒喷雾剂等相应防护用品等存量进行清点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确保物资充足,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3、各企业要督促职工在生产、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4、所有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2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逐人进行核查,按要求科学处置。

5、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后,要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倡导职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及时清理办公室、宿舍卫生,努力营造自己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6、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值班台账,每天下午2点前将现场职工人员数量、发热人员、疫区来企人员等摸排情况书面或传真报园区管委会,不得漏报、瞒报。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严禁职工发布不实言论和信息,确保不信谣、不传谣。

7、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等。如需要,须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并取得同意。

8、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按照“非必须、不提供”原则,暂停集中就餐(桌餐),必须提供就餐的,要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企业食堂不得向企业以外人员送餐,不得接待社会人员就餐。

(二)未停产企业

1、严格按照“六个一律”落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报园区管委会备案审查。

2、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3、储备充足的外科医用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4、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

5、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2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

6、积极开展卫生环境整治活动,组织人员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卫生大扫除,及时清理生产生活垃圾,保持厂区卫生整洁。

7、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值班台账,每天下午2点前将现场职工人员数量、发热人员、疫区来企人员等摸排情况书面或传真报园区管委会,不得漏报、瞒报。

8、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等。如需要,须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并取得同意。

9、企业在防疫期停止前,应按照“非必须、不提供”原则,暂停集中就餐(桌餐)。必须提供就餐的,要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企业食堂不得向企业以外人员送餐,不得接待社会人员就餐。

1、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员每人包抓3户企业,其中,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xx包抓xxx公司。包抓企业人员负责对所包抓企业“六个一律”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确保所有企业做到“防控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不进场、生产企业不开工”。

3、严肃问责处理。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对出现擅复产自复工、组织不力、敷衍塞责、阴奉阳违等影响防控工作的,将予以严肃问责。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现就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要求,县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产复工(如省市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县内所有工业企业申请复产复工的,必须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1、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提供《企业职工花名册》(涵盖高管、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保洁工作人员等厂区内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复产复工人员中不能存有疫情隐患的五类人员(湖北籍,疫情发生以来、1月18日以后去过武汉等疫情严重区域的人员,春节期间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过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及与已确诊或疑似人员有过任何接触的人员);物流运输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

2、物资储备到位。企业应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消毒液、红外线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用品,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配备2个口罩,消毒防护物品主要是84液、酒精、双氧水等,应急物资储备必须满足5日以上的需求量。

3、防疫防控方案到位。企业须制定本公司防疫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对生产经营区落实清洗消毒、员工佩戴口罩、返厂立即全身检查、进工厂及车间前体温测量、车间通风、分流就餐等措施。入厂后若发现员工出现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隔离并第一时间向管委会报告。

4、日常管理到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企业《防疫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对厂区内包含食堂、宿舍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及时发放口罩并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车间通风,严禁员工大规模聚集,同时按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和广告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员工开展国家发布的《公众预防指南》等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向员工宣传上级最新部署要求。

企业具备基本条件后,向所在乡镇或县经开区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防控方案、企业职工花名册;经乡镇或县经开区核验签字同意后,由县经信局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1、测量体温。所有企业出入人员务必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厂区内包括车间、电梯、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第一时间采取隔离并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并第一时间报告给县经开区管委会或所在乡镇。

7、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利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无关外来人员入内。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组织,做到科学统筹、细致深入、安全有序。

1、各乡镇、县经开区要针对2月10日起工业企业普遍复工提前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完善方案,建立工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筹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保障服务,协助工业企业做好防疫措施落实和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统筹安排企业生产生活所需的交通、物流等,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复产复工,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平稳有序组织生产。

3、县经信局要做好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的信息汇总,建立完善工作渠道收集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农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复工复产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行业指导原则。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生产情况调度和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区内农业生产领域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

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区内农业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在保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开工条件及市场情况,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全区拟复工复产的农业企业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三类台账:

1.建立入场登记台账,对进入企业人员体温测量、消毒,必须戴口罩情况进行登记,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全体员工每天不少于2次。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1.复工复产准备。辖区内农事企业、养殖企业、农资商店、宠物医院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外地返沈人员要提前报备,同时备好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防控物资,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1)、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复工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原材料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复工复产单位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以上材料报所街道审核,并提出复工复产申请(附件3)。

3.街道审核批准。各街道要对辖区内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审核批准,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4.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各街道根据实际审核情况,汇总复工复产单位名单(附件4),及时上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一)农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各街道要严格督导经营单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的,要责令其停工停业。各复工复产农业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严格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广播等手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并提前制作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宣传板等,在显要位置和相关场所进行张贴、公告,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严格厂区管理。合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强化信息登记、人员、车辆进出检查监测,对物流车辆、货物进行严格的消毒管理,避免货物运输通道与人员流动通道重叠,减少物流车辆货物与厂区员工接触。厂区暂停堂食。

3.严格员工管理。复工复产单位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附件5),外地返沈人员要提前报备,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实行健康状况登记制度,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所有职工每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4.严格消毒消杀。复工复产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消毒措施,每日对办公区域、营业场所等工作区域进行消毒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物体表面经常接触的门把手、窗把手、台面、桌椅、扶手、水龙头、电梯按钮等每天消毒2-3次,不易触及的物体表面可每天消毒1次;地面每天消毒1-2次;洗手水池、便器每天消毒2次;垃圾桶等每天消毒1次。

5.严格应急处置。复工复产单位要明确内部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强员工异常情况处置培训、当员工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时,经营单位应迅速将其送到隔离区域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农业生产田间作业人员要求。

严格落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疫情防控措施,对从事田间工作的人员应对封控区实施代耕代种,禁止农户开展自耕自种;对管控区推广代耕代种,自耕自种禁止跨村屯流动,实行错峰错时,分组分批实施;对防范区实行人不出本防范区,采取闭环管理的方式,错时错地下田作业;常态化管控应做到家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加强自我防护,不聚集。

1.严格空间管理,设置农资中转区,在社区内适当区域设置中转区,由各行政村指派专人管理服务,用于农资中转运输。

2.严格管控田间作业人员。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等防控措施。生产作业人员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严防人员聚集,错峰错时,分组分批实施,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线下购买农资要单户单售,严格控制人员流量,农资运输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出入缓冲区、中转区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管控农机跨区作业。跨区作业的农机在作业前三天需往街道报备,做好作业人员管理和车辆消杀。区内农机原则上不能跨市作业。

1.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农事企业、农民复工复产工作负属地监管责任,要确保将辖区内所有农事企业、农民复工生产纳入监督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要督促所有农事企业、农民将各项防疫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2.可采取现场抽查、视频检查、电话问询等多样的方式对复工复产农事企业、农民进行监督与指导,有效进行常态化管理,查找问题、堵住漏洞。

3.对于违反防疫规定的企业,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立刻整改落实。第二次发现予以关停整改,在整改落实到位之前不得继续生产。对于违反防疫规定的农民要及时制止,予以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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