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热门14篇)

时间:2023-12-02 18:20:18 作者:GZ才子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食品,它们形态各异,口味美妙,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美食的享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注意事项,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参考。

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员工树立强烈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2、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在学校发生。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事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护意识和食品卫生水平,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学校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与学校有关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本预案所指的食品安全事故指:由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或由工作人员加工处理不当引发的突发性疾病,包括化学中毒和病原生物感染。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与本校有关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防治工作。常态管理下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治工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亲自指挥。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食堂各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我校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3、建立完整的供货商资料,出现问题及时追究。

4、严格把好质量,加强食堂环境建设,改善卫生条件,消除污染源,保证操作间、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加工出去的饭菜都是安全的、健康的,让师生用的安心、食的'放心。

6、及时向市职能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中心汇报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样品留存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校食堂质量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定期开展质量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严把原材料、加工各个质量关。

(二)加强食堂卫生管理。

1、经常对操作间、宿舍、厕所和周围环境进行卫生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污染源。

2、食堂员工定期体检并持有有效健康证、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注意个人卫生和操作卫生;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必须调离。

3、做好各加工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严格把好各个质量关键点,确保整个质量过程的安全可靠受控。

4、定时间、定范围、定人员、定标准、定洁具洗涤剂,搞好卫生工作,各岗位有责任制和考核制。

1、学校食堂和师生建立双向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师生也要建立反馈联系,以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期间,供货商和师生有义务、有责任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学校报告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饭菜名称。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在疫情发生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食堂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大面积安全事故时,师生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政府职能主管部门报告。

3、任何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故。

4、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制度。任何个人包括师生都有责任、有义务向学校报告突发事故隐患,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堂不履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的规定,将事故的等级分为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大安全事故。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立即停止出售饭菜,保留隔离并做好特别标识,并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向所有购买该日加工的饭菜的师生下达通知。善后事宜待续。

2、立即派人赶往疫情发生地点,做好事件样品和有关物品的保留工作,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好疫情样品和有关物品,待确认后交于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认真细致地调查疫情原因,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市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严格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三)死亡赔偿金。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二、鉴定机构。

医疗过错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学校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工作是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对未履行报告人职责,造成疫情扩散和危害进一步加大追究其责任。

二、报告的时限和要求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的责任报告单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任报告人是机构指定信息的信息报送员。

当发生学校食物中毒或患病学生异常增加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该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当地卫生疾控部门;一旦确定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填写相关报告卡。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食物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校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提供留样食物,以便检验。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1)、初次报告。学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第一时间(事发后2小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初次报告。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可直接报告省教育厅值班室和体卫艺处。

(2)、进程报告。在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处置中,学校应当每天将事件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省教育厅。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制定适合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必要时组织学校师生按照学校制定的预案进行演练,以保证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喜春军

副组长:刘宣钢、张仕新

组员:年英贺、陈大伟、喜平、何荣新、甄孝芝、佟庆新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总务处,由何荣新担任。(电话:13504979808)

3)监督检查组:由的与主人康宏伟(电话:87981360)和医务室甄孝芝(电话:87981386)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及领导小组成员随时督察。

4)医疗救护组:组长甄孝芝,电话87981386。当发生一般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医务室负责治疗。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中毒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委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随时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教委。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及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学校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群体发病的还应严查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医务室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几家医疗单位的急救电话如下:县急救中心:直拨120;县人民医院:87880645;镇医院87981457)。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转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院人员介绍发病情况,做好现场保护和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办公室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监督检查组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同时控制可疑人员,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五、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图:

六、预案分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标准。拟定四个级别的预案。

一级预案,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中毒人员少于100人,但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当学校发生该级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医院求救,大力组织抢救。并以最快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维护好现场,封存可疑食品,控制相关人员,组织调查,写出书面调查报告。请示当地政府是否宣布停课。及时通知家长。

二级预案,学校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事故: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或虽少于100人但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当学校发生该级中毒事故时,应当按一级预案进行处置组织抢救。

三级预案,学校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指一次中毒人员在99人以下,50人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当学校发生该级食物中毒事故时,应当积极组织抢救,重危病例要尽快转送医院抢救,并于3小时内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维护好现场,封存可疑食物组织调查。及时通知家长。

四级预案,学校发生较小范围食物中毒事故:指一次食物中毒4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且症状轻微的食物中毒事故。当学校发生本级食物中毒事故时,应当积极抢救,5例以下轻度呕吐、无昏迷等严重症状的可在医务室抢救,超过5例或中毒症状较重的均应迅速转送医院抢救。并于1小时内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物。

乡镇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乡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重大食品质量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第六条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八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实行审核上报制,上报信息须经乡主要负责人或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确保信息规范、准确。发生下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实施紧急报告制度。各相关单位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同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乡政府、村委及永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4)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第九条 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为加强镇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工作机制,特制定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上阶段工作成绩,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传达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统筹协调本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参与食品监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季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汇总上季度联合巡查情况,并组织开展下季联合巡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相应人员参加的有关会议。

二、组织建设制度

加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食品安全办的组织制度建设。食品安全办建设应做到“十个有”:有机构牌子,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办公经费,有工作任务,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办法,有培训计划,有激励机制。食品安全办工作应做到“六个一”:每人有一本工作手册,每人有一张联系卡,每人有一本监管记录,每月有一次突击检查,每季有一次联合巡查,每半年有一次跟班培训。

二、案件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

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超出职责权限范围的案件,及时上报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接报后要及时报告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处理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发布及时、准确、有效,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交流与配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信息内容包括:

4、省、市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其企业名单;学校食堂、餐饮业名单。

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其它属食品安全信息范围的。

(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程序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及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逐级报告。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每月向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并实行零报告制度;遇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2小时内向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宣传制度

镇政府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利用各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镇在醒目位置书写食品安全永久性宣传标语五条以上,利用各种时机动员社会参与食品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逐级报告至卫生部;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生上述情形的,还应当同时逐级报告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告的内容包括:

(二)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

第五条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二)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

(三)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四)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协商(调解)解决后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二)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或行政调解书,载明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

(三)双方当事人签定的或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执行计划或执行情况;

(四)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五)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六)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二)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计划或者执行情况;

(三)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情况;

(四)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上一年度本辖区内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情况汇总,于3月31日前上报至卫生部(见附表);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事故,也按附表要求汇总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上报的内容包括:

(一)按医疗事故等级统计的医疗事故数量;

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我院应对突发食堂食品安全故事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苏州市发布的《苏州市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等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

1、以保障全院医患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2、本院职能部门应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工作中要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确立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二)统一领导,协调配合。

1、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健全食堂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沟通制度,整合本镇应急资源,加强协同作战能力;必要时迅速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调度应急资源,以应对突发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三)信息公开、科学果断。

1、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保障信息通畅。

2、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全院职工及病患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有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提高效率,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职工及病患出现的突发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与抢救措施。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分管副院长

成  员:总务科长、保卫科长、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小组成员职责

组 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食品中毒人员及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五、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1.对食物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使用中毒食品(饭菜);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性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材料;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方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的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受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环境处理组。由职能部门牵头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建,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六、责任追究

1.针对外包食堂,我院具有监管职能,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善后工作由医院药品食品卫生科,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2.责任追究:外包公司负责落实执行;属公司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3.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员工进行情况通报和教育。

七、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每年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员工树立强烈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2、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在学校发生。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事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护意识和食品卫生水平,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学校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与学校有关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食品安全事故指:由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或由工作人员加工处理不当引发的突发性疾病,包括化学中毒和病原生物感染。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与本校有关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防治工作。常态管理下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治工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亲自指挥。

主要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食堂各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我校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3、建立完整的供货商资料,出现问题及时追究。

4、严格把好质量,加强食堂环境建设,改善卫生条件,消除污染源,保证操作间、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加工出去的饭菜都是安全的、健康的,让师生用的安心、食的放心。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五、食品安全事故预防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校食堂质量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定期开展质量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严把原材料、加工各个质量关。

(二)加强食堂卫生管理

1、经常对操作间、宿舍、厕所和周围环境进行卫生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污染源。

2、食堂员工定期体检并持有有效健康证、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注意个人卫生和操作卫生;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必须调离。

3、做好各加工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严格把好各个质量关键点,确保整个质量过程的安全可靠受控。

4、定时间、定范围、定人员、定标准、定洁具洗涤剂,搞好卫生工作,各岗位有责任制和考核制。

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监测和报告

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

1、学校食堂和师生建立双向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师生也要建立反馈联系,以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期间,供货商和师生有义务、有责任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学校报告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饭菜名称。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在疫情发生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食堂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大面积安全事故时,师生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政府职能主管部门报告。

3、任何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故。

4、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制度。任何个人包括师生都有责任、有义务向学校报告突发事故隐患,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堂不履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的规定,将事故的等级分为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大安全事故。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立即停止出售饭菜,保留隔离并做好特别标识,并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向所有购买该日加工的饭菜的师生下达通知。善后事宜待续。

2、立即派人赶往疫情发生地点,做好事件样品和有关物品的保留工作,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好疫情样品和有关物品,待确认后交于予卫生部门处理。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4、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认真细致地调查疫情原因,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市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八、责任

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严格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故的报告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故,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重大事件类;重大案件类;重大事故类;自然灾害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类;重大敏感性事件类。

1、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工作有具体负责人,挂牌明示,各司其事,各负其责。

2、各岗位责任人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必须尽职尽责,必须履行义务。

3、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昼夜24小时有专人值班。节假日期间,要有领导值班或在岗带班。主要领导、值班领导和带班人员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

告主管领导,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向分管领导和值班室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1、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

2、主要负责人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3、主管负责人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4、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员工大会上公告。

1、对重大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政府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酒店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酒店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员工及客户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酒店特制定本计划。

酒店厨房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1.酒店厨房卫生安全:围绕酒店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主要检查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酒店饮用水卫生:酒店切实解决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所在区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酒店厨房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酒店厨房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酒店厨房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酒店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厨房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酒店厨房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酒店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区政府相关要求,努力开展厨房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酒店厨房,充分发挥示范厨房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酒店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酒店厨房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3.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酒店领导要加强对厨房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酒店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4.加强厨房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酒店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酒店厨房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酒店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厨房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5.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酒店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单位厨房检查一次以上。

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我院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的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间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做的效率。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小时之内向事故发生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人员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地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6、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事故发生地有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8、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食堂安全管理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2.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3.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4.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制定日常自查频率。高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周自查1次,中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月自查1次,低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季度自查1次。

3.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等内容。经营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同时检查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6.本单位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投诉、供货者通知等渠道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专项自查。自查发现不符合操作规程的立即纠正,发现不合格食品的应执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经营活动,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事故报告制度

2、一旦发生事故,校内相应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校长室、安全工作责任人。

和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汇报。

3、负责报告的人员在各类事故预案中清楚写明,落实到人。

4、特别紧急状态下,允许各部门负责人边汇报、边处理或事先紧急处理后再汇。

报。对不及时向上级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不及时报告的责任,并。

依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学校制度进行处理。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于本单位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向食品安全管理单位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4、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向本单位管理层提交自查小组名单,并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5、本单位起草的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应当含有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名单,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方案,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7、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8、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c)其他应该追加的情况。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单位食品从业人员都可以向本单位相关管理层提出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的建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批准实施。

10、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应当有本单位内负责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11、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前,应当召开一次简短的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要对照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12、自查结束后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13、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14、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确定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15、提交自查报告。

1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存。

17、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检查时,应当及时予以提供。

单位名称:锦江区杨德怀乡味坊。

法人代表(签字):

20xx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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