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管理制度大全(14篇)

时间:2023-11-26 12:19:39 作者:文轩

公司是一个集聚了各种资源和人才的组织体系,它承担着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市场分析报告,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市场和顾客需求。

企业公司缴纳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享有社会保险权利,自觉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促进保障型和谐社会的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分支机构所以职工。

第三条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五种。

第四条公司按照当地领导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详细了解新录用职工的社会保险情况和生活保险的意向,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条新录用职工进入公司后5日内罢了工伤保险手续,次月5日期办理养老、生育、医疗、失业保险等手续。

第六条工伤保险费从其上岗的当月开始缴纳。养老、生育、医疗、失业保险费从其上岗的次月开始缴纳,之前脱节的缴费时间由职工自己补缴和承担费用(公司可为其代缴)。

第七条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公司和职工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共同负担,职工个人负担部分,有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应依法配合公司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同意由公司代扣代缴职工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标准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费率,公司另行公布。

第八条公司把职工同意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录用条件之一,蒋职工拒绝参加社会保险视为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职工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向工商承诺事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九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15日内,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为职工办理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条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办理退休手续的,一般要提前1个月做好工作交接准备。从办理退休手续到次月停发工资。

第十一条对于初次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者离退休年龄不足xx年的,在职工同意不参加养老保险的前提下,按实际工作年度给予一定的养老补偿金。

第十二条职工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及时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帮助患病职工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住院手续。

第十三条患病职工应到指定医院就医,炳必须资源、自觉合理用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目录之外的用药一般由职工自负。确定因医疗了想要该由公司报销的,应事先得到公司同意。

第十四条困难职工因疾病、非因工负伤住院的医药费医疗保险基金不得报销部分,公司从职工福利费中酌情给予补助,但一般不超过不得报销部分的40%。

第十五条患病职工按规定销售医疗期,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

第十六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所在部门(车间)应快速组织救治,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和分管副经理。职工发生轻度工伤的,要在1小时内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并如实陈述发生工伤的原因和经过。人力资源部要做好记录,并进行核实。

人力资源部要在职工发生工伤后2天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发生工伤情况,并及时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职工患职业病需要治疗的,应及时就医、并及时报劳动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七条工伤、患职业病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司依法履行法定的工伤补助和费用支付义务。

第十八条财务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车间)做好职工救治、医疗经费保障工作,以及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费用等有关工作。

第十九条职工与本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可凭本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就业管理机构申请失业救济金。

第二十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职工连续6个月拒绝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视为严重违反本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职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3年以上5年以下的,公司奖励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职工负担部分的50%;5年以上(含5年)的,奖励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职工负担部分。

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条 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 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四条 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五条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 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 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 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企业公司缴纳社保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各项社会保险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财务部负责本公司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项目的。管理以及相关规定的拟定与执行,负责员工“五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2.5员工“五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2.6员工在转正后一个月内,管理部为员工申请办理“五险”的新增手续,当月15日前入职的员工,在当月办理,当月15日之后入职的员工,在次月办理。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7管理部在收到批准的员工《离职表》后,通知财务部为其办理社保的停保手续(工伤保险除外),《离职表》在当月15日前批准的,当月办理停保手续,《离职表》在当月15日之后批准的,次月办理停保手续。如离职员工未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而导致社保无法及时停保的,其多缴纳的保险费(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2.8员工社会保险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若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且不能立即调整的,则暂时沿用原缴费基数,财务部在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时按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2.9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在该行为发生期间,单位不应为其承担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应由个人缴纳:

2.9.1员工旷工、超假不归、不按时到岗、擅自离岗期间;

2.9.2员工事假超过规定天数期间;

2.9.3员工病假超过规定的医疗期期间。

2.10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由财务部存档管理。

公司员工社保管理制度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全国各办事处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公司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入职日期为每自然月15日之前(包含15日)的将于当月增员保险,于15日之后入职的将于次月增员保险。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二)主管级以上人员

1、凡是本公司的主管级以上人员,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比一般员工多出了公积金),保险金额将按北京市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至公司进行续保,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将之前的社保关系中断并减员造成无法转入本公司续缴的,其后果自负。

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原则上,如无特殊说明,将以如下标准进行缴纳:

低工资标准进行缴纳;

2. 主管级以上人员,以基本工资为缴纳基数。

员工参保须知

1、公司将在员工(一般员工、主管级以上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参保需:

(1)身份证复印件4张(清晰版-非翻印版);

(2)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3张(另需提交照片电子版);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4张(清晰版-非翻印版);

(4)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3、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4、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5、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6、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员工养老保险、医疗等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将在员工工资按月扣除。

1、社会保险增员(投保)

(1)社会保险申请表:员工办理前,必须填写《社会保险申请表》,并要求规范填写。

(2)社保转入:员工要求将以往所办的社保转入我司投保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由社保确认人到社保机构开具接收证明(须已在我司办理社保),交员工本人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3)员工入职后填写社保个人信息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为申请人办理国家统筹的社会保险。因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办理的,在办理时应将应该享受的月份补缴。(当月需要办理社保的名单,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2、社会保险减员(停保)

(1)自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离职时间在每自然月15日之前的即当月减员,离职时间在15日(含15日)之后的即次月办理减员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人力资源部将办理减员(停保)手续。

如公司缴费需提供转入社保局接收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寄公司社保确认人办理转出手续。相关办理手续及程序需结合当时地方政策办理,如有调整以当时政策为准。)

(3)因请长假或停职等原因不在岗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原则上暂停办理社保。人事负责人请示人力资源部确认应停办社保后,人事负责人确认办理减员手续。

社会保险关系管理

1、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缴纳,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社会保险管理的所属部门,主要负责全公司(公司总部员工社会保险的实际管理)社会保险的管理及管理制度、方法的制定,确定各类保险个人及单位的交纳办法;负责指导各地办事处、子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帐户的管理。各类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上报各类保险的统计报表;各分、子公司社会保险关系统一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为本公司管理。

2、公司财务部负责各类保险的个人代扣,保险金代扣及社保相关的会计报表

各项保险费用待遇及措施:

1、养老保险

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退休条件,根据规定,退职后可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 %(如40%)的生活费。

2、医疗保险

(1) 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在本公司工龄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 在医疗期,其医疗待遇为不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3) 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本公司工龄,每满1年增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50%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100%的金额。

3、生育保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1)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2) 若男方参保,女方无工作或无生育保险的,男方亦可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费用报销。(报销需提供的资料及男方报销比例以社保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3)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休假15天。合法产假内由企业代交各项社保费用,其中员工缴费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在产假工资中扣除。产假逾期不上班者,自动转换为事假。各项社保费用全额自理。

4、工伤保险

(1) 职工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和住院膳食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医疗时间至医疗终止时止。医疗期间,原标准工资照发,直至医疗结束时止。

(2) 职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3) 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

a.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实行退休。

补助费。

(4) 职工因工死亡,公司发给相当于本公司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另每月支付其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供养1人,为死者本人工资的25%;供养2人,为死者本人工资的.40%;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的50%,直到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为止。

5、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领取或失去资格的情形。

(1)领取资格情形:

a. 公司依法破产后;

b. 员工在公司整顿期被精简;

c. 公司被撤销解散后;

d. 员工被辞退、除名或开除。

(2)失去资格情形:

a. 领取期限届满;

b. 参军或出国定居;

c. 重新就业;

d. 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就业机构介绍的工作;

e. 在领取期间被劳教或被判刑。

各项保险费用报销说明:

1、 医疗费用报销程序:

(1) 住院后必须派人提前携带住院手续通知社保局办理登记手续,社保局将会定期核查住院时间等,社保局才可报销相关费用。

(2) 社保局要求医疗保险报销费用所需资料如下:医院诊断证明、住院手续、出院手续、相关费用发票、医疗卡、身份证、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3)当年费用当年报销。

(4)其它报销程序见社保局五险大厅医疗股咨询办理。

2、 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1) 生育保险报销费用所需资料: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明、出院手续、相关费用发票,单位出具的证明,当年费用务必当年报销,社保卡复印件。

(2)在孕妇生产前提前在社保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详细报销程序见社保局五险大厅生育股保险程序办理。

3、 工伤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1)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在24小时以内厂部必须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社保管理人员。

(2)由公司工伤保险负责人必须最晚在48小时内通知社保局备案登记,同时人力资源部在第一时间记录或拍摄事故现场证据。

(3)工伤保险报销费用所需资料:身份证、医院诊断书、相关费用发票、单位出具证明。

(4)详细报销程序见社保局五险大厅工伤股咨询办理。

4、失业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领取失业保险手续:

关系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告知社保中心,社保中心会打出一个该员工历年缴费

清单,人力资源部将此转给本人,其他由本人去其相关档案机构或是户口所在地办理。

寸2张照片到受理其原用人单位资料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同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经办机构受理登记复核后,应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卡》。(超出规定时间的,视作重新就业)。

视作重新就业;失业保险金限本人领取。

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规定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依据本办法,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制定实施细则,并由公司领导批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社保释义

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拟订并指导 、督促、检查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社保管理制度。

(二)、与市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 ,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子公司办公室是子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维护公司与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二)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四)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第五条:参保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的,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为签订劳动合同日,试用期内的社保费可以补交,因试用期间中断社保而发生的滞纳金,由公司承担,但试用期满未能转正或试用期内离职的,公司不承担期社保费,未设置试用期的,从签订劳动合同日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缴交保费。

第七条:停保时间

员工离职,从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的次月一日起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事项。因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停保事项,所造成的公司多支付的社保费,由责任人承担。

第八条:参保项目与保费基数的确定

集团公司及其在**的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即月缴费工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市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在**以外地市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由外地子公司与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属强制保险项目,应及时办理参保事项。子公司的参保项目及其保费基数、适用对象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子公司必须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有关通知、规定确定参保项目、对象和保费基数。

第九条:社保费的成本对象

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份,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员工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造表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回冲抵公司代支付部份。公司原则上只负担本公司员工的社保费(企业承担部份),因情况特殊,要由公司承担非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须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

第十条:员工异动社保关系的转移与保费的缴交、核算:

一、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发生在**市的本集团成员企业间的异动,其社保关系随同工资关系一同转移,保费由调入公司承担。

二、由集团公司委派至**市以外地市的子公司工作的员工,其社保关系在**市又不便转移至外地的,可转至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代办保费缴交,由员工所在工作单位承担成本并代扣个人应承担的保费,由相关公司财务部门通过内部往来帐目,办理费用结算。

三、因员工异动,发生个人社保的月缴费工资增减,公司参保员工人数增减,参保项目发生增减,有关公司社保主管部门责任人应根据社保异动内容及时准确的选择填制当地政府社保机构规定的表单(如《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花名册(一)》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二)》等),报公司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办理员工社保关系转移和社保费增减事项。

四、员工工作单位在本集团成员企业间异动,调出单位未及时办理员工社保关系转移的,调出单位不得为其停保,保费可以继续由调出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社保费支付审批审核流程

一、新员工(含集团公司内部异动调入员工)参保或续保保费支付,根据地方社保管理机构保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来不及并入公司月度保费托收,需单独支付的,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用款申请单》,经用款审批流程后支付。

二、公司全体参保员工月度社保费的支付采用银行托收办法。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从地方社保管理机构获取已托收月度《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与银行托收凭证核对。审核无误后编制《公司()月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连同《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交财务部办理成本核算和代缴代扣往来核算。

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六条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十二条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情况,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管理制度《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查询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一条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进行评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能够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未补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二)经划拨,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三)延期缴费协议期满,因担保财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及加收滞纳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限期补缴通知;

(四)用人单位的意见;

(五)用人单位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时的相关材料;

(六)申请强制执行的用人单位财产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二十七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由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的;

(三)决定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错误的;

(四)向当事人泄露信息影响划拨社会保险费的;

(五)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核定或者确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二)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国家规定记账的;

(三)未依法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符合规定的;

(五)签订担保合同和延期缴费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审核、处置担保财产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未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三十二条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提供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情况。

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行文是企业请示、报告、商洽工作、向下传达决定、批复处理问题、指导工作的重要形式。

二、公司行文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并实行统一管理。

三、公司行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分发、登记、归档、销毁。

四、行文与打印管理

1、公司行文由业务承办人起草,在发文稿申请表中须有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制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部门负责人签名、标定日期和密级;部门负责人审定,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打印发文。

2、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的文稿交行政部统一编号打印,由起草人校对(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修正后,及时送交给有关部门和人员,或由行政部发出。

3、打印人员不得截留文件,或将打印、复印、传真等行文中的有关商业秘密或企业管理规定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

五、发文管理

1、公司发文由行政部统一编号、存档。有领导批示的,还应附批示件。

2、部门和个人收文应在行政部发文登记册中签名。

3、公司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以及向政府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等以红头文件印发,其他文件通常用普通纸印发。

4、公司内部文件,各部门应妥善保管,年终由行政部统一收回处理。

六、收文管理

1、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记录、传送、归档。

2、公司收文由行政部统一负责:收到发来文件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和主办部门处理后,收回归档。

3、急件或涉及商业机密的传真应由专人处理。

七、所有文件收取发放,必须有登记、签收手续。

企业公司缴纳社保管理制度【】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公司管理制度

一、凡聘我公司家庭服务员,完全依照合同办事。

二、客房需要更换服务员,一切以客户要求为准。

三、服务员服务水准不到位,可随时进行再培训再上岗。

四、服务员如有违法乱纪的,经查实按法律程序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服务员上岗后,一切入乡随俗,确保家政平安和睦。

六、服务员与用户不协调时,本公司将随时配合客户加以教育并可考虑换人。

1、爱岗敬业,认真负责,有工作责任心。

2、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服务热情到位,严格接待程序——起身、问好、让座、交谈、送别。接电话时:“你好,家政服务中心,请问您有什么服务需求?很高兴为您服务??”来电铃声不得超过三响。

3、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统一佩带工牌。

4、准确无误填写家政服务需求信息,及时反馈办理相关事宜。熟悉各项服务标准,业务操作熟练,准确掌握价格标准。

5、认真、如实按规定时间填写《家政服务中心工作进度报表》,不得虚报瞒报,适时总结家政服务工作与市场接轨的经验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6、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7、工作一丝不苟,态度严谨,严格执行公司统一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改变。

8、牢固树立“团结、合作、勤奋、务实、诚信、创一流服务”的经营理念。

1、进家前主动与用户联系,核实时间、地点,严格按照客户约定提前到达,作现场,要守时、守信。

2、进家后,请客户验收派工单,核实工作内容,计价方式如有异议要及时与中心联系,妥善处理。

3、严格按照《家居保洁行为规范》的要求,以对用户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不怕脏、不怕累。

4、要尊重用户,讲文明、有礼貌,尽力满足用户要求,不准以任何理由与用户争吵,不准私自从用户手中接活,不准私自更改预定价位,擅自向客户讨价还价。

5、要自备水杯、毛巾、餐具等生活用品和抹布、玻璃器等卫生清洁用品。

6、要做到安全第一,保证自身安全及用户家庭财产安全。损坏东西要自觉赔偿。

7、要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遵循“诚信为本,用户之上”的服务立念。

8、完成预定的保洁工作后要经客户检查验收合格,并在《服务反馈单》中填写意见,支付约定款项后,方可交回公司办理销单手续。

一、家政服务部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部长的统一安排和领导。

二、工作期间不得串岗,不准干私事、聊天,要爱护单位各类财产。

三、上班时间应做到服装整齐、得体、大方,说话和气、微笑服务。

四、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提前请假。

五、尊重领导、尊重顾客。

六、不得泄露信息或与他人私下交易,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一、新到客户家后,要介绍自己的姓名、年龄、来自何地、有何特长等;并让客户检查保险单、健康证明、培训报告、身份证复印件。

二、尽快询问客户自己所需做的事,并记录。认真负责做好客户安排的每一项工作。树立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工作态度。

三、服务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上岗。如发现工作服破损,或沾上难以清洗的污渍,必须按原价赔偿。

四、把客户家当做自己家一样,协助客户节约开支。必须使用业主指定的个人生活用品。

五、客户在与不在,不准私自看电视和乱翻橱柜、抽屉等。

六、未经得客户同意,不能随便拨打私人电话,更不能把客户家的电话告知别人。

七、不经客户同意不准私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客户说明,征得客户同意后方能外出。

八、损坏客户家财物或遗忘客户所规定的服务项目,要立刻道歉,并积极改正,取得客户的谅解。不准隐瞒,或寻找理由为自己作辩护。

九、严格执行公司的分食制规定,在吃饭或休息时,尽量回避客户的生活空间。

十、不可强行让客户增加休息或工资,不准打听和传播客户的私事。

十一、要控制自己的情绪,特别是不开心的时候,要越加注意。

十二、协议签订后,一切都要参照协议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守则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高级管理助理家庭服务员,并做为员工培训的基本教材。

第二条、服务宗旨: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现代新型家政行业的管理要求,通过严格的培训高效的管理,实现为民、便民、利民、安民的服务宗旨。

第三条、管理目标:创品牌,建一流,比人品,看业绩。

第二章员工的素质要求

第四条、员工应该当履行与经营者(公司)、与消费者(雇主)签订的合同,遵守公司制度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规范。

第五条、立足本职、敬业乐业、严守职责、真诚服务、讲究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名誉和形象,需做到以下一下几点:

1.要做到必备十点:

笑容多一点;声音轻一点;

脾气小一点;技能精一点;

品德高一点;干活勤一点;

嘴巴甜一点;理由少一点;

2.要做到六会六懂:

学会礼貌用语;懂得使用范围;

学会尊老爱幼;懂得善理事务;

学会精打细算;懂得节省开支;

学会助人为乐;懂得积极进取;

学会以诚待人;懂得以心换心;

学会善用微笑;懂得包涵谦让。

第六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努力提高个人素质、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讲究礼仪礼貌。

第八条、诚实守信、安心工作、诚恳待人、不得阳奉阴违、提倡拾金不昧。

第九条、同雇主及其他家庭成员以及邻居、同行要和睦相处、团结友爱、热情相助。

第十条、洁身自爱,远离一切恶习及不良行为,不做非份和不道德的事。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初到雇主家中要积极主动做好份内工作,尽快熟悉家庭环境和雇主生活习惯,必须牢记雇主得忌讳及重要指示。在三天内做好日程安排。

第十二条、初到公司得员工必须进行严格的半军式化培训,培训内容有: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家庭日常中得礼仪礼节、营养与烹饪技能、家居保洁与美化,家用电器使用及保养,衣物得洗涤与熨烫、家庭购物、护理保健、家庭办公理财、家庭教育、家庭秘书等。并接受公司锁门、暂交身份证得规定,及遵守公司得各项规章制度和宿舍制度。

第十三条、要尊重雇主的生活习惯懂得作息起居,保持生活环境的安静,不要在雇主睡后或未起床时大声喧哗。做事时尽量避免发出响声影响雇主休息。

第十四条、要举止文明,尊重他人,懂得公众意识,不要当众剔牙、掏鼻孔、挖耳朵、打饱嗝、打哈欠、打喷嚏、吐痰、伸懒腰、叉腿坐、摇头晃脑、搔痒、抠脚趾。

第十五条、在雇主家中不能随意会见亲友和客人,更不得留外人在雇主家过夜。

第十六条、不得随便打电话给亲友、更不得私自盗打长途,如雇主同意打电话给家乡亲人,应长话短说、简洁明了。

第十七条、要与雇主友好相处,在得到雇主允许时方可休息(或请假)没得到允许不准私自外出,更不得顶撞雇主,决不能用蛮横得方法赌气出走,如果要请三天以上应提前通知公司再通知雇主。

第十八条、对雇主家得珍贵物品,不要随便乱动,对雇主交办自己处理文件类资料,应以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使用雇主家的电脑及上网、查阅搜索。对与自己工作无关得高科技电子产品,更不得随意操作,以防损坏。

第十九条、外出办事或采购时,不要与不相识得人搭茬,聊天拉关系陌生人主动接近必须拒绝,特别自称老乡得及时远离以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条、尽量使用普通话,不要使用本人当地得方言土语,与他人沟通时,严禁使用任何污言秽语。

第二十一条、不准像雇主提出过份得要求,如与雇主发生摩擦,分歧或不愉快的事件的,不得与雇主吵架,谩骂,哭闹,更不得再工作中闹情绪,泄私愤,消极怠工,损坏财物或私自离家,而应该及时向公司督导部督导顾问汇报,由督导顾问与雇主协调,或另行分配工作。

第二十二条,实事求是,不得阴奉阳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搬弄事非,如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错误,应勇于承担责任,不得找借口开脱或狡辩,更不准私自隐瞒或销毁。

第二十三条、积极为雇主做好保密工作,不该问的事情绝对不问,特别是不能议论,偷听或传播雇主私生活,不得将雇主家的地址,电话号码及家庭情况告诉他人。

第二十四条、对雇主家庭,其他成员要一视同仁主动同老人,小孩沟通,家中如有伤残或缺陷成员要主动关心,照顾,不能歧视或不理不睬,更不得大骂虐待。

第二十五条、照看婴儿要细心,专注,不可一心二用,照管、接送入托入学儿童过马路一定要手牵手,不可远离自己半步。

第二十六条、不要随意乱动、乱用雇主及家庭成员的专用日常生活用品,老人、病人或儿童的营养品,保健品更不能随便食用,更不能偷吃。

第二十七条、要尊重雇主得饮食习惯,按雇主得要求合理搭配菜肴,并正确理解是否同时,同桌进餐,不要固执己见,学会精打细算,懂得节省开支。

第二十八条、对雇主家庭成员或来客遗失、遗落得财物,无论贵贱大小,均要及时告知雇主,并放在现眼位置,不得隐瞒和擅自处理,更不得据为己有。

第二十九条、对所经手的费用支出,应及时索要凭证,不准钱物不清,按时记账,及时清报账目,并养成记账得良好习惯,严禁占小便宜,报假账。

第三十条、服务期满或中途离职,应主动开包,请雇主检查自己携带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

第三十一条、员工上岗两天后,必须给家人打电话报平安。每个月必须向公司督导员打一次电话,汇报在雇主家工作情况己所需要解决的困难。

第三十二条、不准对工作挑三捡四,必须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分配,不得挑选雇主和哄抬工资,未经雇主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带小孩外出,不得干与合同不符得工作,有任何事应及时向公司督导部反映,公司将记录在案,并予以解决。

第三十三条、不准将工作合同转让他人更不准无顾毁约,如不能继续执行合同或不能续约时应提前七天通知公司和雇主,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四条、从雇主家回来得服务员必须填写《返回情况调查表》,交于公司。

第三十五条、服务员工作两个月后,都可以请假一个月,请假超过一个月者,第一个月保证金概不退。春节期间(未满一年合同者),不能请假,雇主和公司特意除外;否则扣违约金两百元。

第四章仪容仪表

第三十六条、无论在家中或在外,均应保持整洁、干净、清爽、的个人形象,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冲凉、勤换衣物"头发梳洗时应在洗手间,地上的头发应捡起柔成小团丢入垃圾篓。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不得梳理各种前卫怪异发型,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抹指甲油,尽量不化妆、化妆尽量避免使用气味浓烈的化妆品,宜淡妆,保持清新整洁。

第三十八条、睡衣在自己的卧室中穿着,不得穿睡衣、暴露衣裤、裙在客厅走动及工作或外出,不得在厨房、客厅内梳头,吃饭少说话,口中有异物应到洗手间去。

第三十九条、坐立、行姿势要端庄举止要大方,坐时不准脚放在桌椅上,两腿交叉时脚尖向下,不准左右或上下摇动,站立时姿势要自然大方,双手自然下垂,行走时不能摇头摇脑。

第五章礼节礼貌

第四十条、家中来客或对外交往要自然、大方、稳重、热情、有礼,做到微笑待人,用好敬语,不可以貌取人。

第四十一条、客人来到时,要主动为客人上座,主动为客人提物,准备拖鞋沏茶、茶沏七分满,客人离去时,要主动为客人开门欢送。

第四十二条、与客人谈话时要站姿或坐姿端正,禁止左顾右盼,低头哈腰或昂头叉腰,用心聆听客人谈话,不插嘴,抢话,不与客人争论,不强词夺理,说话要有分寸,语气温和,语言要文雅,与人说话保持距离,不准勾肩搭背。

第四十三条、不得询问有关客人的经历。收入、年龄等,对奇装异服或举止奇特的人不得好奇,不羡慕。

第四十四条、如客人在家中就餐时,要询问客人的口味、习惯、忌讳、服务周到,如主人

公司管理制度

保卫科在分管副总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公司及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园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条 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五条 积极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加强园区内车辆管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 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 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公5261司及员工的4102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1653会保险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执行部门为财务部,工作职责包括:

1.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定,以及缴纳保险人员名单的提交;

2.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的咨询、解答;

3.财务部负责社会保险的执行与办理;

4.财务部负责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

(一)公司现有在册在岗正式员工(不含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

(三)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填写保险缴纳申请名单,报总经理签批。人力资源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1存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续交人员另行提供保险(中)终止单)后,财务部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服从公司的安排,自觉缴纳保险。如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未参保或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九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依据财务部计算金额在员工工资中扣除。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的,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在当月或次月办理员工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财务部核算金额,并交清后方才办理转出手续。

第十三条如员工发生社会保险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及时通知、咨询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社保机构申请支付或索赔。必要时,当事人应维持现场原貌并保存证据,在索赔时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病例本、住院病例、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医疗发票原件、住院医疗明细、身份证复印件、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手术记录、交通警察事故调节通知书、责任认定书等)。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各险种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中公司缴费部分由财务部按月核算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并由公司缴纳。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的缴费基数。如不能调整,需暂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财务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财务部在下年度调整缴费基数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应密切关注国家及当地政府保险法规、政策动态,根据新规定、新政策对本规定及各项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并提出调整申请,报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签批后执行公司员工社保缴费基数的统一标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促使管理人员自我改进,自我完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诚实守信,务实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二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管理人员在接受重要工作任务时,应签订相应承诺表,按《岗位职责》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对上级与公司的声誉负责,实现自己的诺言。

第四条按时报送各类计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详细。

第五条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会议、培训、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按程序请假。

第六条各部门之间团结协作,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工作的须出示工作联系函。

第七条承诺表见附件1,工作联系函见附件2。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精细化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和程度,提高公司的办公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提升公司运营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要求:

一、 会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二、 会议应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心中有数;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与方法;嘲笑地类会议力求精干、高效,工作进展和安排应明确、具体、量化,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

三、 讲求实效。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传达、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具体成果。

四、 严格会议纪律。会议主办部门应加强会议管理,做好会议安排;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同时指定专人代为参会。

第三条、 本制度适合于公司及稳中有降部门的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如公司领导工作例会、总经理办公会、公司销售例会、公司专项会议、部门例会等。

第四条、 公司各类会议及其安排如下:

一、 公司领导工作例会

(一)公司领导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召开。

(二)公司领导工作例会出席人员为公司领导成员,列席会议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时,授权公司其他领导成员主持。

(三)公司领导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会议主持人通报重要事项;各部门负责人报告本部门上月工作情况,对照上月会议安排,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完成情况,提出需要 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会议主持人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体工作并宣布议定事项。

(四)公司领导工作例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公司领导工作例会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起草,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其他公司领导签发。

二、 总经理办公会

(一)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由总经理根据需要决定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二)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内容:

2. 审议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内部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3. 审议公司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资制度;

4. 研究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

5. 研究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6. 审议通过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7. 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8. 讨论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听取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汇报;

9. 总经理认为应研究审议的其他问题。

(三)总经理办公会参加范围为:公司领导成员;根据会议议题,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总经理主持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公司领导成员,列席会议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

(四)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形成《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由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起草,报总经理签发。

(五)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有关文件原则上会前要求送与地人员阅研。

(六)总经理办公会的材料、记录、纪要均为公司涉密文档,由办公室妥善保存,并于下一年度的二月底前归档。查阅会议材料、记录、纪要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 公司专项会议

公司专项会议是公司领导依据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总经理委托,就专项工作召开的办公会议。

专项会议由总经理或其他公司领导成员召集和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由专项工作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和记录,办公室配合。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专项会议纪要》,由专项工作主办部门起划,经办公室审核,报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发。

四、 公司销售例会

(一)公司销售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于每月的25日至次月5日之间召开,具体日期由销售总监决定。

(二)公司销售例会由销售总监主持,销售部经理、销售主管和区域销售专员、销售助理、电话销售专员参加,总经理根据需要出席。销售总监因故不能出席时,授权销售经理或销售主管主持。办公室负责人列度会议。

(三)公司销售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会议主持人通报公司总体市场情况;销售部经理或销售主管总结公司当月销售工作情况;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区域销售专员、销售助理、电话销售专员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提出本月工作方案;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会议主持人对下一工作月度销售工作进行预测,研判行业发展趋势及销售工作的对策,宣布下月销售工作安排;总经理通报重要事项并提出工作要求。 公司销售例会期间,销售总监与管区域销售专员个别谈话,进行指导,销售部、销售主管参加;同期,由销售部经理或销售主管主持,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考核。

(四)公司销售例会由销售部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公司销售例会纪要》,由销售部起划,经销售部经理或销售主管审核后,报销售总监或其他会议主持人签发,副本送办公室备案。

五、 部门例会

(一)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或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但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开会时间、参会人员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

(二)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该部门全体员工参加。

(三)部门例会的主要内容:部门负责人传达公司会议精神,通报公司近期总体工作安排和面临的问题;每名员工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建议和本月工作安排;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下周工作要点、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

(四)部门例会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员工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主持人、议题、发言概要、工作要点及时限要求。

六、 公司及部门其它临时性会议,另外安排确定。

第五条、 会议计划与统筹

一、 每月28日前,办公室应与各部门协调确定下月计划召开的各类公司级会议,统一报总经理审批后,会同公司领导工作例会、部门例会,编制《公司月度会议计划》,于月底发放给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

二、 凡办公室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的临时会议时,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2天完成会议提议和报批手续,并报请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三、 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总经理办公会、公司领导工作例会、公司销售例会、部门会议。

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六条、 会议准备

一、 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主办,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 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3) 其它主办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和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

二、 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2、公司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办公室负责。

3、各部门召开会议需用公司会议室的,应向办公室书面提出,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七条、 会议组织

一、 会议组织遵照“谁主办、谁组织”的原则

二、 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的问题及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核,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议决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部门、达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员明确。

三、 参会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6、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四、 会议记录。

公司各类会议均应设专用 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并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决议”字样;

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方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会议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5、负责会议考勤记录,并报会议主持人核准;

6、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五、 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的发放、传阅、归档:

1、公司级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并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3、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其调阅应严格按照公司文档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会议跟进

一、 会方决议、决策事项需要会后跟进落实的,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主办部门跃进落实,

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从主持人指定 ;

二、 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决议、纪要及会议原始记录为准;

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保安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在值勤和执行任务时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1.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坚守岗位,収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2.3.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4.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须凭公司职能部门书面通知方可放行。

2.5.及时做好报纸、邮件的收収工作。

2.6.保持接待大厅环境卫生,物品保管整齐有序。

2.7.上班是提前20分钟到岗,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劢,及时収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正在収生的刑事案件戒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2.8.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戒公安机关报告。支持、协劣相关安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2.10.会所内禁止饲养宠物,禁止客户带宠物出入会所。

2.11.凡已不我公司解除劳劢关系、劳务关系者,视同外来人员。

2.12.执勤期闱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关闭时大门丌留缺口;杜绝闰散人员进入,晚上9点准时关闭内部门禁系统,无关人员丌得进入会所。

2.13.晚上8点以后关闭大厅空调及大厅大灯,留小灯,10点关闭招牌灯。

2.14.规避丌明身份、衣冠丌整、神色有异者进入会所。

2.15.如遇态度恶劣,强行闯入者应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2.16.保安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収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敁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丌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2.18.判断巡查过程中収生的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叏行劢,并报告人事行政部,判断事敀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2.19.日闱灾害急报有关人事行政部,夜闱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戒救护单位120。2.20.

3.1.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及时派人送往医院治疗戒拨打120,及时报备公司领导。

3.2.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収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叏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3.3.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収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3.3.1.会所収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及时汇报公司领导。

3.3.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戒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戒驱散围观人员。

3.3.3.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丌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戒加入戓局,丧失理智。

3.3.4.若为下班时闱,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寻求协劣。

3.3.5.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3.3.6.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

3.4.发现窃盗时,应立即报警,联系公安部门,保持失窃现场原样,便于叏证。

4.1.上班时闱为下午20:00、下班时闱为早上8:00,収现迟到早退一律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时给予开除处理。

4.2.值班时应着制服,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4.3.収现酒后上岗戒擅离岗位,开除处理。

4.4.収现未按岗位职责明细工作造成损失的,按奖罚管理制度执行。

4.5.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4.6..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4.7.同事之闱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8.对本职工作负责:丌拖沓、丌积压、丌抱怨、丌挑拣。

4.9.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丌卑丌亢。

4.10.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丌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4.11.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4.12.办公桌上丌放不工作无关的用品。

4.13.未经同意丌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戒他人个人物品。

5.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戒者侮辱、殴打他人。

5.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5.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5.4.参不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戒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5.删改戒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5.6.侵犯个人隐私戒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5.7.仪容丌整,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5.8.值班时闱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5.9.对群众、来宾敀意刁难戒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戒送货人员索叏好处及贪小便宜。

5.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

5.11.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本制度自20××年7月18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安全,规范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特订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定,由门卫负责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上下班应穿着制服,出入厂门必须打卡。

(二)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及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厂人员经批准,可以随时出入厂(门卫处放置人名清单)。

(三)普通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外出通知单(或出门证)出门。

(四)员工于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五)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

第四条其他企业人员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洽公人员须于门卫处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发给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公事完毕,公司接待人员须在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上签字,由来宾交还门卫处。具体流程详见行政系统流程管理中的出入公司管理流程。

(二)协作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凭公司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三)政府机关、客户、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经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门卫应在参观申请登记单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

(四)本公司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陪同宾客参观,事前可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由门卫签注入出厂时间。

(五)参观时间以日常上班时间为限,若遇到休假日,须事先来函核准或经当日值班负责人核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亲属或朋友来访,门卫应要求其出示相关身份证件,并负责联络该员工进行接待。

第六条外部厂商车辆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交货车辆应填写车辆出入证,并注明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厂范围等事项,经门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卸货后空车出厂,车辆出入证须经洽办人签章,并于出厂时交还门卫。

(二)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入厂时须填写车辆出入证,经门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装货出厂时,须交还经洽办人签章的车辆出入证并出示送货单或物品出门证等证明,经门卫审查后出厂。

(三)非运货车辆入厂必须在门卫处领取停车证,凭此证在厂区内指定区域行车、泊车,车辆出厂时必须返还停车证,否则,不允许出厂。

第七条本公司车辆出入厂门时凭车辆出入证不需进行登记,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也应出示送货单或物品出门证等证明,并经门卫审查后出厂。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自行车不得进入厂门,全部停放在公司门外的车库中。公司内部使用的自行车一般情况下不得出厂门,仅限公司厂区内使用。对于在厂区内住宿的外地员工,经部门相应主管批准后可以将公司自行车骑出厂外,但必须进行登记,自行车如果在厂区外发生故障,由该员工负责修理费用。

第九条公司内部使用的自行车不可骑入车间,只能在规定区域存放,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条一般情况下,物品出厂均应凭核准的送货单、出门证等证明经门卫核对无误后放行。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公司相关部门制订列表送门卫执行。

第十一条各协作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才可放行。其他有关物品出入的管理参见保安人员执勤准则。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出入厂管理如有异常情形,门卫应即填报异常情况报告单(见附件),报告相关主管领导。

第十三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十四条本准则由安保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

值班门卫意见:xxxxx签名:xxx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安保部负责人意见:xxxxx签名:xxx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分管领导意见(必要时):xxxx签名:xxx时间: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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