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特种车辆年终总结(汇总12篇)

时间:2023-11-05 21:14:00 作者:碧墨 实用特种车辆年终总结(汇总12篇)

年终总结是对过去一年的成绩与不足进行审视,从而为下一年的工作制定合理的目标和计划。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年终总结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

特种车辆检查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特制订本规定。

一、范围。

本规定所涉及特种车辆范围为:常州林洪特钢有限公司厂区内铲车、叉车等特种车辆。

二、职能与分工。

2、公司特种车辆安全使用监督部门为:生产安全部。

3、公司特种车辆日常维修保养部门为:设备部钳工班。

4、公司特种车辆报修部门:采购部仓库班。

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特种车辆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和能力评价管理。

叉车驾驶员:韩军、李社军、王文生、谢建才、沈元民、肖树勋、何荣兴。

三、特种车安全生产守则。

1、驾驶员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驾驶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

3、对新操作驾驶员、实习驾驶员、临时顶岗驾驶员以及变换工种的驾驶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特种车辆(铲车驾驶员除外,但必须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合格)。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厂内行车时速5公里,轻声鸣喇叭。

5、每个驾驶员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安全部报告。

四、特种车驾驶员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1、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驾驶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2、在生产场所操作特种车辆作业时必须穿工服,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3、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驾驶员均须戴安全帽。

4、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特种车辆操作室和生产工作场地。

6、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

7、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生产安全部报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生产安全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公司安全总监报告。

五、叉车安全管理。

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在车辆上吸烟;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接打电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操作规程: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7)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9)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10)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11)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12)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臵后再行驶。

13)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14)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15)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6)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臵,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17)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18)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9)叉车厂区安全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20)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22)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3)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24)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25)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26)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27)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2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29)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3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

31)不准用货叉挑、翻、栈板的方法卸货。

32)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33)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34)发动机熄火,停电。(除特殊情况,如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视线且不超过1分钟)。35)拔下钥匙。

六、装载机安全管理。

1、作业前,应检查液压系统应无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应充足,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制动器灵敏可靠。

2、起步前,应先鸣声示意,将铲斗提升离地面0.5米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严禁铲斗载人。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4、装载机运送距离不宜过大,行驶道路应平坦;在石场施工场地作业时,轮式装载机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铜质链板直边轮胎。3.6除驾驶员一人外,装载机上任何地方严禁载人。3.7在下坡时,严禁装载机脱档滑行。

5、装堆积的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逐渐提高内燃机转速向前推进。

6、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7、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把铲臂放在浮动位臵,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时阻力边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8、当装载机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9、往运输车上卸料时应绶慢,铲斗前翻和回位时不得碰撞车箱。3.13铲斗向上或向下动作到最大限度时,应速将操纵杆回到空档位臵,防止在安全阀作用下发出噪音和引起故障。

10、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

11、装载机在作业时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

12、作业后,应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操纵杆放在空档位臵,拉紧手制动器。

13、装载机动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

14、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在车辆上吸烟;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接打电话。

车辆使用完毕并进行检查后,使用人员应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内停放。

八、其他:

1、车辆当日使用人员应及时填写《特种车辆使用登记表》。

2、车辆日常维修保养按公司设备维修保养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未经批准,严禁其他未指定人员操作公司厂区内各特种车辆。

4、车辆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及规定,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种车辆检查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维护管理,明确车辆使用、维护、维修及费用结算等职责,保证车辆长周期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新建厂区等作业区域或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五条设备处是厂区机动车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以及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三)负责完成特种车辆的年检、年审工作;

(四)负责建立厂内机动车辆设备技术档案和检验台帐;

(五)负责监督检查厂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

(六)负责支付厂区机动车辆检修、大修费用;

(七)负责与车辆外协维修单位签订合同与车辆检修质量验收工作;

(八)负责验收厂内机动车辆各类配件质量;

(九)负责申报特种车辆培训及操作人员的取复证工作。

第六条生产协调处是依据生产需求调配使用厂区机动车辆管理的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根据生产负荷情况和生产系统用车情况,合理调配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

(二)生产调度根据生产系统用车情况,负责开具《特种车辆派车单》;

(四)负责在应急状况或特殊情况下直接派遣厂内机动车辆;

(五)负责厂内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危险区域审批工作;

(六)负责建立厂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标准和加换油标准;

(七)负责控制厂内机动车辆柴油费用;

第七条安全处是厂内机动车辆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同时是消防车、救护车的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监督检查厂内各类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行使;

(二)负责厂内机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的维护保养和使用操作;

(三)负责安全处下属消防站车辆的日常综合管理工作;

(四)负责申报消防站车辆的日常消耗材料;

(五)负责编制消防、救护车辆检修、大修计划、具体实施内容和消耗费用统计工作;

(六)负责向设备处申报消防、救护车辆大修计划,车辆各项消耗费用;

(七)负责在应急状况或特殊情况(如火灾、水灾、救援、消防通道疏通、启动应急预案等)下直接与生产协调处指挥系统联系,由生产指挥直接派遣厂内各类机动车辆。

第七条所属各车间是使用厂内机动车辆的申请部门,同时是机动车辆现场使用负责部门,其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根据生产系统用车情况及时向生产协调处指挥系统提出用车申请;

(二)负责向生产协调处指挥系统提出临时用车申请;

(三)负责本界区内机动车辆现场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生产系统协调特种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八条各个车间使用特种车辆前必须办理《特种车辆派车单》,其具体办理流程为:

(三)特种车辆操作人员作业完毕后必须将《特种车辆派车单》返回特种车辆组组长处,由特种车辆组组长每月进行统计临时用车小时数。

第九条厂内各类机动车辆所在部门在车辆检修或大修前必须办理《中泰化学检修工作票》,其具体办理流程为:车辆检修前车辆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车辆故障情况分析车辆故障原因,由特种车辆组设备员或班长填写按照《中泰化学检修工作票》,填写完毕后经特种车辆组安全员签字,特种车辆组长签字审批,审批完毕后由设备处专管员确定维修单位进行车辆维修。特种车辆大修的检修工作票必须由设备处专管员或设备处处长审批,审批完毕后由设备处专管员去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四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建立机动车辆履历卡。根据车辆使用工况环境和使用频率,对所有厂区车辆进行润滑管理,制定润滑卡片用车司机负责依据润滑卡片中要求进行润滑工作,具体请参照《设备润滑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部门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车辆操作上岗证。做到会驾驶、会操作、会维护保养;杜绝无证驾驶操作。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实施机动车辆管理专责制。每辆机动车辆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保养、润滑。所有材料的申报、领用及核实维修消耗等工作由车辆专管负责,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三条车辆主油由油品专管人员负责管理,做好采购回来油品的验收工作。车辆加油前确认好油牌号切勿进行混加,加油期间做好油品三级过滤工作,以保证油品的质量。

第十四条车辆添加主油期间油品专管人员依据加油枪计量数量进行填写柴油消耗记录,填写完毕后车辆司机进行确认签字。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每月或每季度按时申报车辆易损材料采购计划,经生产协调处、设备处、事业部逐级审核后,由物资供应总公司统一采购。易损材料主要包括车辆轮胎、日常使用的各类材料。

第十六条对于临时急需维修材料由车辆管理部门提供材料明细,设备处上报临时计划,由物流总公司供应处在指定车辆维修材料的专营店进行采购。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每年单车核算工作,单车核算内容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辆大修费用、车辆保养费用、完毕后车辆管理部门做好材料消耗和车辆维修记录。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部门对于维修后更换的材料应妥善保管并标识出区域。设备处不定期核对更换材料并统一做处理。

第十九条事业部车辆在检修期间,由车辆所属部门对车辆维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被检车辆更换零部件数量和质量的可靠性,做好车辆检修后的交接记录工作。

第二十条事业部设备处管理人员每月对厂内机动车辆做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的机动车辆记录在车辆属地的《设备隐患记录》上,联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或检修。

第二十二条《车辆交接班记录》均由车辆各自管辖部门负责进行填写,严格按照记录要求内容进行填写。

第五章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十三条特种车辆应规定进行正确操作和合理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确保安全行驶和操作。

第二十四条设备处按规范要求定期联系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辆进行验收检验,检验标签必须粘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侧。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要求。

(二)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三)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六)厂内特种车辆必须遵循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车辆不得随意停放影响交通、不得超速行驶,严格按公司内部限速要求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得私自进入厂内危险区域。

(七)消防车水泵及所有附属设施完好,水泵压力、流量达到自身设计要求,水箱无泄漏及腐蚀现象。

(八)救护车内配置的应急设施应齐全完好无损,车内急救、应急药品充足。

特种车辆租赁合同

车辆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包括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特种车辆租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辆开至______供乙方用于______使用,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开回公司。

2.车辆司机、油料费用甲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要保证车辆一切设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使用方式、出行地点使用车辆,不得做其他用途,出车途中的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车出租费用__________元,乙方先预付定金__________元,其他款项须出车前______小时交起,否则甲方不予以出车且不退还定金,乙方付定金后,甲方须保证乙方用车,如发生自然灾害,车辆突发性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乙方车辆使用,甲方退还全部租金,不负其它任何责任。

5.本合同由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吨载重量____牌汽车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___辆_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3.乙方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间终止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押金不做为租金抵扣。

四、甲方职责。

1.甲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9个小时(含中午1小时休息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如需额外加班,加班费为每小时_________元。法定休息日每小时_________元,法定节日每小时_________元。

2.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3.甲方自行支付司机工资,车辆保险费,汽油费,养路费,以及除停车费和过桥费以外的其他各种税费用。

4.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5.甲方须按乙方要求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6.如甲方需要占用乙方工作时间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司机休假时甲方须提供乙方认可的替换车辆和司机,乙方应予以理解配合。

7.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及乙方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均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承担。

8.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9.在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保守在工作中知晓的关于乙方的商业机密。

五、乙方职责。

1.高速公路过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乙方仅限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甲方车辆,未经甲方主管人员同意乙方不得要求司机驶离_________。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不称职的司机,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应专门指派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与甲方司机进行工作沟通。为保障甲方服务质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机有权拒绝乙方其他无关人员随意调派。

7.乙方租用甲方车辆实际使用里程为每月_________公里(不含甲方司机上下班自用路程),超出部分另行向甲方支付每公里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其他。

1.因国家政策导致物价变动时(特别是燃油价格),双方应友好协商适当调整租金予以解决。

2.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3.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种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吨载重量____牌汽车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种车辆租赁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特种车辆租赁合同”,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辆开至______供乙方用于______使用,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开回公司。

2.车辆司机、油料费用甲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要保证车辆一切设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使用方式、出行地点使用车辆,不得做其他用途,出车途中的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车出租费用__________元,乙方先预付定金__________元,其他款项须出车前______小时交起,否则甲方不予以出车且不退还定金,乙方付定金后,甲方须保证乙方用车,如发生自然灾害,车辆突发性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乙方车辆使用,甲方退还全部租金,不负其它任何责任。

5.本合同由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___辆_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3.乙方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间终止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押金不做为租金抵扣。

四、甲方职责。

1.甲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9个小时(含中午1小时休息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如需额外加班,加班费为每小时_________元。法定休息日每小时_________元,法定节日每小时_________元。

2.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3.甲方自行支付司机工资,车辆保险费,汽油费,养路费,以及除停车费和过桥费以外的其他各种税费用。

4.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5.甲方须按乙方要求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6.如甲方需要占用乙方工作时间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司机休假时甲方须提供乙方认可的替换车辆和司机,乙方应予以理解配合。

7.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及乙方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均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承担。

8.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9.在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保守在工作中知晓的关于乙方的商业机密。

五、乙方职责。

1.高速公路过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乙方仅限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甲方车辆,未经甲方主管人员同意乙方不得要求司机驶离_________。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不称职的司机,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应专门指派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与甲方司机进行工作沟通。为保障甲方服务质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机有权拒绝乙方其他无关人员随意调派。

7.乙方租用甲方车辆实际使用里程为每月_________公里(不含甲方司机上下班自用路程),超出部分另行向甲方支付每公里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其他。

1.因国家政策导致物价变动时(特别是燃油价格),双方应友好协商适当调整租金予以解决。

2.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3.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决定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

二、工作地点:

三、租赁单价:按每月每台人民币租赁。

四、付款方式:租赁费按照满月月终结算(方式按照甲方验工管理办法办理),并在月终15日内付清租赁费用,若不能按约付款,甲方按照实际欠款数额每日以0.003的千分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租赁费不含税金,甲方付乙方机械租赁费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收款凭证(以合法柴油票代替)。

五、调机运费:首次进场运费由甲方承担,费用共计为500.00元;退场运费由乙方自理(但如租赁机械不足一个月,甲方负责退场运费,费用共计为500.00元)。

六、租赁期限:20_年11月16日开始,期限暂定一个月,但20_年11月15日前必须进场。

七、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要变更机械使用工地必须提前告诉乙方,但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二次搬迁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机械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将该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拍卖。

九、在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及机械的伤害由甲方负责。

十、机械租赁期间,机械每月“累计纯作业时间”按照240小时计;如超过240小时,超过部分应按元/小时支付租赁费给乙方。

租赁期间机械所用油料由乙方自理。正常情况下因机械故障造成停工,每月不得超过2天时间(共计16小时),超过部分按照元/小时(/240_2=元/小时)从机械租赁费中扣除。

如因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造成机械台班浪费,甲方要按照实际情况从租赁费中扣除机械误工费(按照__元/小时计)。其他属于甲方责任的任何原因或天气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减扣租金。租赁期间驾驶员及乙方管理员等食宿、交通费用及司机工资等由乙方自理。

“累计纯作业时间”指一月中机械工作时间的总和,以小时计。

十一、甲方不得令机械从事违法作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十二、乙方机械及人员在正常工作安全保证情况下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的任何工作安排,乙方无权拒绝,并必须保证机械的使用效率,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单方面清理出场,费用按照183元/小时结算。机械使用台班每日双方代表现场签认,做为最终租赁费用结算的依据。

十三、机械的养护、保管等由乙方负责,并不计费用。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再向_x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乙方:

地址:住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特种车辆检查管理规定

井下用特种车辆:轮胎式防爆装载机、多功能支架搬运车、支架铲运车、wc-3a无轨胶轮运输车、wc-3e工具随吊车、wc-3d双向顺槽运输车等。

地面用特种车辆:轮胎式装载机、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吊车、叉车、清扫车、洒水车等。

1、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车辆有关车辆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2、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车辆驾驶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

3、必须熟悉特种车辆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能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4、在操作车辆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5、特种车辆只能按其限定性能、用途使用,不得进行与其性能、用途无关的工作。

6、按时参加安全培训及各项安全活动,培训中心与车辆路运管理科定期对驾驶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

7、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按三违处理。

8、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车辆在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运行。

9、完成工作任务后,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关闭电源(气源)并拉紧驻车制动,确认车辆已经停放好后方准离开。

1、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养,保证车辆卫生整洁。

2、检修人员严格按照检修程序、部位逐一检查保养、润滑,并认真填写各种检修记录,妥善保管。

3、车辆配置的仪表盘、大灯、喇叭、传感器等电气设备必须齐全有效,车辆动力、转向、制动、液压等操控系统灵敏可靠。

4、车辆在出车工作时必须进行登记,包括出车时间、使用单位、出车事由、工作地点、回车时间等,并指定专人驾驶操作.5、特种车辆严禁借用。

6、车辆停驶期间,应妥善保管,加强保养,对原车机件不能拆换,要确保随时投入运行。

7、车辆维修程序,车辆发生故障后,司机第一时间向班长汇报故障情况,在班长带领下到指定修理厂维修,对出现维修费用较大时通知科长和主任工程师,到现场与维修单位技术人员共同鉴定后维修。

1、发生事故后,不论情节轻重、事故大小,都要完好保留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人员现场取证调查。

2、车辆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调度室、督查科等)进行技术鉴定,分析事故原因并划分责任,估算经济损失,并写出事故分析处理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研究处理。

3、对各类特种车辆运输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发生的原因查不清不放过;预防此类事故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分析处理结束后要组织车辆驾驶员学习,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发生的各类事故均应记录存档,事故档案应包括从事发报告、调查、理赔等处理的全过程内容。

6、因下列违章行为和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加重处理。

(1)无证(无相应车型驾驶证、特种车辆操作证等)驾驶车辆;。

(2)酒后驾车;。

(3)擅自驾驶车辆办理私事;。

(4)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5)发生事故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6)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有意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告的;。

(7)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不报告、不检修或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特种车辆服务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使用乙方特种车辆在冷家油田进行特种车辆现场服务,在使用期间,甲乙双方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签约双方:

甲方:井下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乙方:茨榆坨工程技术处作业项目一部。

二、服务内容及价款:

服务内容:配合甲方作业施工。

价格:

1、水泥车:160元/小时;

2、热洗车:220元/小时;

3、罐车:6元/吨小时;

4、吊车:6元/吨小时;

6、锅炉车:900元/井次。

7、压风机:260元/小时;

8、平板车:700元/台次。

三、工作要求:

甲方负责提供可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到达,并提供24小时的.优质服务。

四、结算方式:

1、以现场甲方签认的路单为结算依据,不得涂改路单。

2、每月20日前到甲方结算一次。(结算方式内部劳务支票)。

3、结算价格暂按第二条结算标准结算,如局内运输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再做调整。

4、长途车辆过桥及高速公路费等由甲方负责。

5、水泥车、罐酸化作业按第二条价格200%结算。

五、相关事宜:

1、甲方需提前8小时向乙方调度室报用车计划,说明所用车型、车台数及所施工内容、和报到地点。

2、退车:在车辆到达现场,退车按1小时结算。

3、车辆小时结算办法:吊车、卡车用车不足4小时按4小时结算,超出4小时不足8小时按实际小时结算;其它车辆按照实际工作小时加里程小时结算(里程小时按冷东河北2小时,河南1小时)。

4、乙方给甲方施工完毕,如无特殊情况,应在一个月内给予办理结算事宜,每超期一天按2%收取滞纳金。

5、车辆工作途中发生其他情况应在两小时内换车工作。如在工作期间车坏,每耽误2小时扣除1小时费用。

6、到现场车辆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抢险除外)情况下,应服从现场指挥。

7、车辆报到时间可延迟一小时,从一小时后每超一小时,在工作时间内扣除1小时。(以车辆到齐为报到时间)。

8、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合同。

条款应该怎么来设置?除了普通保险合同必备的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保险期限、保险人义务、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外,还应增加哪些特殊条款呢?下面就请您和看准网合同法编辑一起来看看吧。

1.总则。

2.保险责任。

3.责任免除。

4.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5.保险期限。

6.保险人义务。

7.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8.赔偿处理。

9.保险费调整。

1.合同变更和终止。

11.争议处理。

12.其他。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特种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特种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特种车辆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特种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或操作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

责任免除。

第七条保险特种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五)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七)保险特种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八)保险特种车辆上固定的机具、设备由于内在的机械或电气故障引起的损失。

第八条保险特种车辆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或操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六)在作业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毁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九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驾驶或操作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六)驾驶或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七)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十)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或操作人员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十一)被保险人、驾驶或操作人员的故意行为;。

(十二)保险特种车辆(不含牵引车、清障车)拖带其他车辆或物体。

第十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特种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率表。

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

(三)在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特种车辆一并折旧。

第十二条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万元、2万元、5万元和1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

第十三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二)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生保险事故后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二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特种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或操作人员的驾驶证或操作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厂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特种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特种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保险特种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根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2%。

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特种车辆发生第五条(一)的1、2、3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2%。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保险特种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特种车辆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三)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第三十二条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该保险项下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保险费调整。

第三十四条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的保险特种车辆续保,且保险期限均为一年时,按下列条件和方式享受保险费优待:

(一)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1%;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1%;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3%。

(二)上一保险年度享受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直至保险费优待比例为零时止。

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二上一保险年度保险费优待比例一n×1%。

n为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发生赔款次数。:

(三)同一投保人投保特种车辆不止一辆的,保险费调整按辆分别计算。

(四)保险费调整以续保年度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

本保险合同中的应交保险费是指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计算出的保险费。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六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

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四十条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四十一条在投保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分别投保附加险。

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淮;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

特种车辆设备管理制度

1、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安全职责和制度等。

2、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等。

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特种设备报检制度,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制度等。

根据特种设备种类以及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快开门压力容器操作规程等。

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抢险装备和救援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援演练。

(一)行政许可。

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变更。特种设备停用、注销、过户、迁移、重新启用应到质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操作。作业人员必须与企业办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1、特种设备报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特种设备的检验日期可从检验报告、合格标志查看)。

2、特种设备报检要求。按特种设备检验规程提供相关资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基础上,必须在本单位内对特种设备作业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节能教育。做到有安全培训计划,有培训记录、有培训考核。

(一)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运行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将设备的使用状态记录在案。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包括安全附件等保养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对设备维护保养做好记录。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保养后,维护保养人员和用户应在保养单上签名,保养单至少一式二份,用户和维护保养单位各留一份存档。并且至少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印制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包括日检、月检、年检记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记录在案。

印制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当特种设备出现运行故障和事故时,详细记录故障或事故出现的原因、解决方法等。

(五)定期检验整改记录。

将每次定期检验主要存在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六)锅炉房记录。锅炉房要设立六种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一)统一档案盒规格。

特种设备的档案盒应统一规格。档案盒侧面应注明类别,盒内要附上档案目录。档案可参照下面方法分类:

(二)档案分类。

1、文件法规类。将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文件统一存放。

2、综合管理类。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管理结构图、专职兼职安全管理员任命书、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承诺书等统一存放。

使用帐本或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特种设备台帐进行管理,帐物相符,能方便索引到相应的档案信息。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设备分布情况。最好有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分布图。

3)安全附件管理台帐。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分类登记在册,并标明安全附件安装所在的设备。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的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在册,并注明作业人员所操作的特种设备。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类。将每年的培训计划、培训情况、考核情况作业人员证或复印件等资料统一存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应有使用单位的聘用记录并到质监局备案,证件在有效期内。

5、应急救援类。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演练情况资料统一归档。

6、技术档案类。以一台设备一个技术档案为原则(可用多个档案盒存放),将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使用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校验报告统一存放。

7、特种设备相关记录。特种设备记录每月归档整理一次,将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检查记录、特种设备交接班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统一存放。

特种车辆装备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特种车辆装备在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特种车辆装备从业人员,我深切感受到特种车辆装备在安全、救援和军事领域的重要性。在长期的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分享的五个方面。

首先,专业素质是特种车辆装备人员的基本要求。特种车辆装备工作所涉及的领域广泛,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无论是在火灾救援还是在海上救助中,特种车辆装备人员都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反应能力。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特种车辆装备人员才能不断提高自身水平,更好地适应各种挑战和任务。

其次,协作能力是特种车辆装备人员必备的能力。特种车辆装备往往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因此,特种车辆装备人员需要具备优秀的协作能力,保证各项任务能够顺利进行。无论是在抢险救灾还是在反恐行动中,良好的协作能力都是确保任务成功的关键。在实践中,我逐渐意识到只有通过密切的沟通和协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特种车辆装备的优势。

第三,安全意识是特种车辆装备人员应该具备的重要素质。特种车辆装备工作往往存在较高的风险和安全隐患,因此,特种车辆装备人员需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谨慎。在实际操作中,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意识对于预防事故和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性。只有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下,特种车辆装备人员才能更加有效地完成任务,并保证自身的安全。

第四,创新精神是特种车辆装备工作的重要驱动力。特种车辆装备工作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需要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和突发事件。在实际工作中,我发现创新精神对于解决问题和提高工作效率至关重要。在工作中,我们需要灵活运用各种装备和技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只有不断地推陈出新,特种车辆装备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最后,道德修养是特种车辆装备人员应该具备的重要品质。特种车辆装备工作往往涉及到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与拯救,因此特种车辆装备人员需要具备高尚的道德修养。在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无论是在执行任务时还是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必须坚持公正、廉洁和诚信的原则,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只有做到心系群众、奋不顾身,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尊重。

总之,特种车辆装备工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特种车辆装备人员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心得。通过本文对特种车辆装备心得的分享,我深切体会到专业素质、协作能力、安全意识、创新精神和道德修养对特种车辆装备工作的重要性。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特种车辆装备人员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作出贡献。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特种车辆装备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不定期租用特种车辆合同

因甲方施工或工作需要不定期的租用乙方特种车辆,为明确和规范在租用期间甲、乙双方的权益及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租用乙方车辆时,乙方应自愿将甲方所需车辆按甲方约定时间、地点租用给甲方使用。租用期间乙方车辆及设备由甲方安排调度,驾驶及操作由乙方持有有证合格人员完成。

二、租金结算按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各种特种车辆租用价格计算。若因市场价格变动,双方另行协商适当的租用价格。车辆租用完毕,甲、乙双方共同据实按月结算(附件:出车计时结算清单,由甲方批准的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有效票据及有效附件付清租金。

三、车辆使用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有效的证件(包括有效驾驶证、行驶证、特殊操作证及车辆参保证明)。

四、租用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负责人或有权担任指挥工作的人员指挥,因不服从甲方指挥而发生的人身事故,甲方的设备设施损坏及乙方的设备设施损坏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和经济责任。

五、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迟到和租用期间车辆发生故障而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六、租用期间,甲方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接受乙方正确安排意见,遵守相关安全规程规定,布置好现场安全措施,提供现场安全作业条件。否则,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全部由甲方自己承担。

七、如发生由乙方安全负责范围事故,积分有权暂扣乙方车辆及设备,待乙方完成全部损失费用后退还乙方。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附件:特种车辆租赁费用计算单价表。

甲方:资阳海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特种车辆装备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入特种车辆装备的重要性和挑战(200字)。

特种车辆装备在现代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们在军事、公安、应急救援等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特种车辆装备的开发和应用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面对各种复杂情况和环境时,如何保障特种车辆装备的性能稳定和安全可靠性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我积累了一些特种车辆装备方面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合理选型和设计的重要性(250字)。

特种车辆装备的合理选型和设计是保障其性能稳定的基础。前期调研和需求分析能够更好地为特种车辆的选型提供依据。我在某次公安特种车辆项目中担任设计师,通过调研市场需求和竞品分析,选择了一种性能稳定、操作方便的特种装备车,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设计和改进。通过合理的选型和设计,特种车辆的性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提高了应对复杂环境的能力。

第三段:强化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250字)。

特种车辆的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是确保其安全可靠性的重要环节。在特种装备车的设计和生产过程中,我采用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如建立完善的生产标准和质量验收体系,确保每个环节都按照标准操作。此外,我还注重安全保障,对特种车辆的关键部件进行了多次的安全评估和测试,确保其在高强度的使用环境下能够长期稳定运行。这些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措施为特种车辆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提供了基础保障。

第四段:加强技术培训和人员专业素养(300字)。

特种车辆的装备需要专业的操作和维护人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直接关系到特种车辆的性能发挥和使用寿命。因此,加强技术培训和人员专业素养是非常重要的。在一次特种车辆装备的培训项目中,我担任培训讲师,利用实地操作和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指导操作人员熟悉车辆的使用和维护技术,培养他们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应变能力。通过培训,操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得到了提升,大大提高了特种车辆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第五段:优化管理保障和持续改进(200字)。

特种车辆装备的管理保障和持续改进是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的关键环节。我曾参与某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管理项目,在项目中我注重优化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了定期检查和维护的制度,并制定了长期规划和改进计划。通过持续改进,特种车辆的管理效率得到提高,故障率明显降低,保证了特种车辆在应急救援任务中的及时响应和高效运作。

总结:通过对特种车辆装备的深入研究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合理选型和设计、强化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加强技术培训和人员专业素养、优化管理保障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对于特种车辆装备的重要性。只有不断学习和创新,特种车辆的质量和性能才能不断提高,为军事、公安和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工作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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